洗煤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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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6248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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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洗煤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集体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凡进入或探入炉、仓、罐、槽车以及管道、下水道、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等受限空间作业统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第三条 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进设备作业许可证,以下同)。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第四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设2、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批准作业时间以外作业。第二章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 第五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门向受限空间所属车间提出申请;2、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落实作业条件和其它补充措施(与本次作业有关的具体措施须注明,由安全技术人员和作业安全负责人确认签字;其它补充措施按照分工范围,分别由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安全负责人确认签字),安排对设备内的可燃气体、氧气、有毒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与监护人一起对作业条件逐项检查、确认。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作业人员交底。在受限空间内气体检测分析合格后,3、将分析结果填写在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签字确认;3、车间领导及洗煤厂安全管理人员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4、进入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内作业时(如进入低氧、高瓦斯、易爆等有特殊要求的设备作业时),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由生产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经生产技术部领导审查、批准。 第六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化验分析。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对氧含量进行化验分析。2、对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及与其有关联,但未盛装过的设备,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有毒物质的化验分析。3、对未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可不进行可燃气体、有毒物质的化验分析,但应在进入受4、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其它补充措施”一栏注明。 4、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都要取样,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含氧量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指标为小于或等于0.5,爆炸下限小于4时,指标为小于或等于0.2,氧含量19.023.0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直至处理合格。分析合格后,如超过1小时后才作业,必须再次进行化验分析。第三章 安全监督管理第七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5、日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超过24小时,全面停车大检修期间不超过72小时。间断作业要重新分析。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代签,无需填写的栏目,一律用“/”划填。第八条 作业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2、作业部门和设备所在部门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出1名监护人。3、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4、 作业监护人应清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6、,严禁离岗。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第九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1、持经批准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时间与作业许可证不符,不得作业。3、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监护,不得作业。4、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安全规定不得作业。5、对违反本制度强令作业或安全措施没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控制进入作业人员数量和连续作业时间。第十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与该受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试验等工作及活动。第十一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1、车间领导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7、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相关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2、对所进受限空间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该受限空间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该受限空间进行吹扫、加压或注料。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有标示或正式书面记录。3、带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或采取摘除保险等措施。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同时遵守用火、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其它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5、受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8、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不超过12V且绝缘良好。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要进行登记,作业前后应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9、受限空间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10、 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前,应先拟定紧急状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11、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用强制通风方法(不允许通氧气)9、。12、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空气新鲜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13、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1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14、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由作业人员持,作业时随身携带;第二联由监护人持,监护时随身携带;第三联存放在作业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车间;第四联为存根。作业许可证实行以旧换新,并由洗煤厂安全管理部门存档,保存期为一年。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执行。且在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