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奖罚管理制度汇编(9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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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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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奖罚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安全例会制度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安全投入保障制度2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3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报告制度4安全监督检查制度7安全技术审批制度8煤矿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9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0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11安全奖罚制度12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3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4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14带班领导井下交接班制度16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公示制度17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档案管理制度17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17爆炸2、材料安全管理制度18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9企业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制度20年度生产计划编制审查管理制度20生产能力核定管理制度20安全生产调度值班管理制度21班前会议管理制度21交接班管理制度22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建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管理制度22停产整顿和复产验收管理制度22煤矿建设项目立项报批管理制度23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2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管理制度25矿井通风管理制度26局部通风管理制度27通风设施管理制度27测风管理制度28巷道贯通管理制度29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30瓦斯及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管理制度31安全监控管理制度32瓦斯抽放管理3、制度34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35综合防尘及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36防灭火管理制度37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验管理制度37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学习制度38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维护、调校制度40抽采达标评价、审批制度42瓦斯抽放系统维护、放水、检查制度43防突报告单、大样图、基础资料管理制度43井下放炮管理制度45局部通风机安装、拆除、维护审批制度46抽、掘、采定期分析制度48瓦检员交接班制度48瓦斯报表审批制度49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49瓦斯排放制度50矿井瓦斯巡回检查设点制度50敲帮问顶制度51井巷维修管理制度52采掘工程质量验收制度52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53矿井电力调度4、管理制度56矿井(地面、井下)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56矿井双回路供电线路定期试验检查制度57高、低压电缆管理制度58高低压电缆试验制度59井下供电“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试验制度60斜井提升管理制度60架空人车运行管理制度61提升钢丝绳定期送检制度62平巷机车运输制度63平巷特殊运输安全技术措施64平巷人车运输制度65平巷轨道人力推车运输制度66井下机车、矿车、人车管理制度66各类胶带输送机运行管理制度68刮板运输机运行管理制度69电气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准入制度70电气防爆设备使用定期循环检查制度70电气设备接地合格验收制度71矿井避雷装置定期校验制度71设备设施检查维修管理制度72设5、备运行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73电气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74矿井电气试验管理制度75防爆电气设备安全保护功能试验管理制度76矿井杂散电流管理制度77电缆维护管理制度78要害场所管理制度79矿井照明、电话、信号安全管理制度79轨道质量验收制度80轨道检查维护管理制度80水害防治责任制81矿井水害防治管理制度81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82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82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84水害防治允掘通知单制度85探放水制度86安全例会制度一、每月21日,由总经理、矿长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公司不当班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参加会议。每周一由总经理、矿长主持安全生产调度会,生产系统不当班的干部及不当班的班(组6、)长必须参加会议。二、如遇特殊情况,会议主持人到不了场,必须委任人负责。三、安全办公会及安全生产调度会的主要内容: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听取检查情况汇报;落实隐患整改意见;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事项等。四、安监科必须完善安全办公会议及安全生产调度会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等。将会议记录、纪要纳入档案管理。五、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先请假。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年度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不发生重伤事故,轻伤控制在规定指标以内。二、保证措施: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持续发展的理念。27、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岗位。3、加强现场管理,严格矿级带班制度、作业队跟班制度及安全员巡回检查制度,狠反“三违”,着力落实隐患整改,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4、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三、考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考核兑现。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按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提取安全基金。二、安全基金提取项目包括:安全费用、维简费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提取的安全基金费用。三、安全资金投入用于新增、改善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8、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四、安全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五、安全资金投入和提取的监督管理。公司董事会、财务、安监部门共同履行监督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公司成立矿井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科、队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矿井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生技科,负责管理质量标准化的日常事务。二、矿井质量标准化专业分工:1、安全专业由安监科负责;2、采煤专业由采煤队负责;3、掘进专业由掘进队负责;4、通风专业由通风科负责;5、机电专业由机电科负责;6、运输专业由运输队负责;7、地质测量防治水专9、业由生技科负责;8、地面设施由办公室负责。三、公司每月20日组织质量标准化自查,年底组织验收评级。四、年度安全质量标准达一级,即: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一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质测量防治水、地面设施六个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低于3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五、考核标准:XX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一、公司安监部门负责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编制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二、新工人培训。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熟悉现场,并签订师徒合同后方10、可安排上岗实习。三、特殊工种培训:安排到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新训的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再进行操作培训,并签订师徒合同后,方可上岗实习。四、全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每年培训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20小时,培训内容: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等,并分工种考核,合格者方可上班。五、公司内部转岗人员必须培训后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时间不少于3天,考核合格并签订师徒合同后,方可上岗实习。六、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安排到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七、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保证培训费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报告制度一、安全隐患的分类一般安全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11、,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难以排除的隐患。二、安全隐患排查1、作业人员排查入井前检查自己佩戴是否符合规定。随时检查作业区域内的安全情况和所操作的设备、设施等是否完好可靠。2、班(组)长排查入井前检查本班作业人员佩戴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班前会的要求带齐了工具和备足了材料。随时检查作业区域内安全情况、作业人员的操作是否规范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3、科(队)长排查排查辖区内和沿途范围的隐患及违章行为。4、安监员排查全矿井巡回检查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各部门的12、安全隐患排查处理情况。5、矿级领导排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分管范围内及矿井各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监督检查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6、公司排查每周一由总经理、矿长组织对生产系统安全检查并主持召开调度会;每月二十一日由总经理、矿长组织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并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及瓦斯治理专题会;每月一次由总工主持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会。三、安全隐患报告和建档1、安全隐患报告内容:隐患名称、类别、地点和简单描述,解决措施和解决隐患所需要的人力、物力等。2、安全隐患查出后,本作业点人员能立即整改完善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3、根据实际情况在整改时需要其它部门配合或整改时要影响到其他作业点工作的,应及时向调13、度室报告,调度室登记请示后指令相关人员按措施进行整改。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完善的,应及时向调度室报告(若是重大安全隐患,应随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排查人出井后必须在调度室认真填写管理人员下井检查汇报表或群众安全监督(安全隐患)报告表,由安监科汇总后按安全事故隐患类型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5、安监科应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经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后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除按上款规定报送外,公司还应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隐14、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四、安全隐患治理安监科对上报的安全隐患信息建档分析后,在次日碰头会上将问题提出,由会议落实治理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治理按隐患整改“四定”要求落实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由矿长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进行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由安监科填写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整改隐患时必须有管理人员在现场监控管理,保证处理隐患时不产生新的隐患和发生事故。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专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安监科15、及时核销。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公司安监科是专职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责,配备专职安全员,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二、安监科加强对安全员的管理,增强其责任心;矿调度室随时掌握当班安全员的井下行踪,保证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三、矿级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掌握各作业点的安全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安全问题。四、安监科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应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并存档备案。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一、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1、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编16、制的各种设计。2、采掘作业规程。3、安全技术措施。4、安全生产计划、事故应急预案、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瓦斯抽放计划、风量分配计划、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入井人员定员计划等各种计划。二、安全技术审批程序、标准及要求1、安全技术审批程序为:编制人(工程技术人员)、审核人(部门领导、科级或副矿级)、分管领导(副矿级)、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逐级审批。规程明文规定的重大工程的安全技术必须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2、安全技术审批标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行业标准、及上级有关要求、规定等。3、必须坚持一头一面一措施或一项工程一措施,不得一项措施通用不同的头面或工程。4、每到一级必须详细审阅,检查内容是否全面、17、具体、可行。如发现内容不全、不详、不正确必须要求重新编制修改完善。煤矿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根据本矿地质条件、自然因素等,每年必须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便达到预防事故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难人员的目的。二、认真研究矿井生产实际,对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等方面,有针对性的采取预防措施,强化管理。三、处理事故指挥部门和各级救灾领导指挥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生灾害后要按自己职责范围,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并按权限上报。四、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逐级进行审批,并向作业人员及时贯彻学习,并考核。领会和掌握此计划的精神和预防措施,并应用到生产18、实际。五、每年应定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主要灾害的演习,使每位从业人员,管理干部了解一旦发生事故,应采取的必要而及时的措施,及相应的避灾撤退路线,作到“防患于未然”。六、随着生产的不断进行,对新出现的隐患和事故,要认真对待,制定相应预防措施,通过逐级审批加入至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对不合时宜的内容也要逐级审批后修改,不断完善和充实。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每年必须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各种潜在的危险源和危险目标进行标定,并制定详细、可行的预防措施和人员紧急疏散、撤离路线。二、事故一旦发生后,要迅速将危险警报传递给所有受威胁的人员,并汇报给矿值班人员,矿值班人员接到警报后,立即成立救灾领导小组,19、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事故大小及危害程度,逐级上报。三、调度电话必须保持完好。一旦发生设备异常,立即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保证通讯系统的通畅。调度员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接到危险警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无关的一切电话,按预案中应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及时通知到调度室待命。四、预案编制后要逐级进行审批,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充实、完善预案。使预案启动后,能达到较好的预期效果。五、必须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学习计划,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对预案进行学习,掌握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撤退路线,并进行考核。六、对实践中发现的新危险源和危险目标,要进行确定,评价其危害性,并制定相应的措施,按权限逐级审批后,补充至预20、案中,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学习。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一、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或班(组)长必须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同时报告调度室,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值班矿领导、矿长或其它有关领导,公司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二、事故的处置1、发生事故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总工程师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2、对瓦斯(包括突出)、煤尘、火灾以及本企业不能处理的事故,必须请专业救护队迅速救援。3、发生事故当班班组应根据情况积极组织施救,自身不能处理的,严禁违章盲目处理,以免事故扩大。4、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事故避灾路线,当发生事故时,按避灾路线撤出。521、事故排险或施救工作不得破坏现场,因抢救人员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三、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由安监部门负责。矿长助理、安监员接到调度室通知后,应立即查看事故现场,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认定事故的性质,分清事故的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安全奖罚制度一、安监科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对“三违”进行调查、处理。二、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奖惩规定:安全考核办法(2009.2.13);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奖惩的补充规定(XX发200949号文件);发放全员年终安全奖和评选月先进部22、门、班组办法(2010.3.8);管理人员工资计算办法(2010.3.8)。以上规定更新时以最新的为准。三、三违处罚1、教育:违章情节轻,认识态度好的,教育处理。2、经济处罚:违章指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上级的标准、规范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调度指令等违章指挥,据其情节严重程度,罚款2001000元。违章操作。违反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上级的标准、规范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23、生产调度指令等违章操作,据其情节严重程度,罚款100500元。违反劳动纪律,罚款50100元。损坏设备设施的经济赔偿。按损失金额的1020%赔偿。3、撤职和劝其退职:管理人员违章频繁,屡教不改的,撤职处理。职工违章频繁,屡教不改的,劝其退职处理。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入井检身1、检身员对所有入进的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2、检身员对出井人员要严格检查,严禁出井人员携带器材或火工材料。3、检身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检身记录。二、出入井人员清点1、充电工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24、班时要交待清井下作业人数,并签字。2、充电工随时清点井下人员,对出入井人员要及时登记,确保井下人数与掌握人数相符。3、对入井时间超过10小时的人员,要及时报告调度室。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一、矿井必须制定详尽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二、新工人必须接受操作规程培训,并熟练操作规程内容和技能,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三、经常向作业人员贯彻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标准,明确违反操作规程可能产生的危险和危害。日常工作中要敦促和检查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四、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不断修改、完善操作25、规程,增加操作规程的实用性。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一、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履行带班,矿长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5次,总工程师和副矿长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8次,副总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16次。二、下井带班的任务带班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切实掌握当班井下各系统及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状况,掌握当班井下的出勤人数,解决安全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三、下井带班的职责权限(一)、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26、能力生产;(三)、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四、带班人员下井时,将姓名在井口带班牌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正确的意见要采纳,指出的缺点要加以改正,不能因为受到群众的批评、检举进行打击报复。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在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五、入井带班实行四六制,在井下手上交接班,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向下一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六、对带班人员没有履行带班职责的,处罚2001000元。七、当班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工人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由此对工人造成的停工损失,由当班带班人承担。任何人不得因此降低工人27、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八、安全副矿长负责制定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安监科、调度室、办公室在每月25日前,将上月的带班完成情况统计出来,向公司报送,同时,安监科负责把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在公示栏公示。带班领导井下交接班制度一、矿领导带班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地点设在井下1.6米绞车硐室,交班人和接班人当面交接,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离开。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接的,必须提前报告调度室,请示值班矿领导后,对当班的交接时间进行调整,但必须保证交接人井下现场交接。二、交接班时,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必须在交接班地点向接班的矿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28、,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的领导清楚交班的事项后,在交接班记录上填上接班人的姓名或意见、交接班时间。三、应交接的事项没有交接清楚,因此留下隐患或发生事故,则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四、对没有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的,罚款2001000元。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公示制度一、调度室在井口带班公示牌上挂出当天当班带班人的照片及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便于接受群众监督。二、公司安监部门在每一个月结束后要把上月矿级领导下井带班的天数、计划天数、完成情况进行公示。三、安监部门负责平常的监督检查,广大职工监督和举报,如有违反,处罚200元。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档案管理制度一、带班领导在交班时,必须在交接班记录上填写清29、楚当班发现的问题、隐患处理情况、下一班的注意事项等内容,其内容要真实可靠。二、带班领导出井后,必须及时将下井和出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在矿领导带班记录上填写清楚。三、领导带班记录簿在一本没填写完之前由调度室负责保存和管理,填写完一本后由安监科存档备查。四、带班领导下井的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及相关资料由安监科保存,人员定位系统信息由调度室保存,保存期为1年以上。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一、干部月下井次数规定法人代表不少于3次,矿长不少于10次,总工程师、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不少于15次,副总工程师不少于20次,正副科长不少于17次,正副队长不少于25次,30、安监员不少于25次,技术员不少于15次。 二、干部下井的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副矿级、矿长助理由矿长考核,科队负责人考核本部门的人员。三、严格执行科队干部现场跟班上下和每班至少有1名矿级领导现场带班上下。四、跟班干部和带班领导对当班责任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遇紧急情况,必须采取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等措施,并迅速报告调度室。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一、运输爆炸物品采用民爆公司的专用车辆运送爆炸物品。携带爆炸物品出入井必须分箱加锁,严禁一人同时携带炸药和雷管。二、爆炸物品入库,库管员与民爆公司或采购员必须当面点清数量,同时要用手持机扫描计量,并在入库单上签字,做到账目清楚,31、账物相符。三、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分库存放,并随时关锁库房。四、库管员发放电雷管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测,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五、爆破工凭审批的领料单到库房领取爆破材料,保管员按照领料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发放爆破材料,共同核实后,完善相关记录。六、当班未用完的爆炸材料必须退回库房,并完善记录。七、进入爆炸物品库房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电子表等。八、库房应对报废的爆炸材料妥善保管,供应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报废处理。九、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用爆炸物品。十、严禁偷盗爆炸物品。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一、公司劳资科负责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工作。每月21日开展职业卫生健32、康工作检查。二、公司董事长负责职业卫生健康管理的投入。三、完善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工作。四、各作业场所必须达到职业卫生健康安全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六、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要调离其原工作岗位,进行治疗。七、每年不少于2次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安全培训。企业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制度一、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企业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二、规划和计划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并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三、长远规划每年检查实施情况,短期计划每季、每月检查实施情况。四、规划、计划审核程序。经公司总工、总经33、理(矿长)、董事长审批后实施。年度生产计划编制审查管理制度一、年末必须编制下年度生产计划。二、编制工作由总工负责。三、编制年度生产计划要充分考虑地质条件、瓦斯抽放煤量等因素,做到抽、采、掘平衡。四、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通风能力,严禁超能力生产。五、计划编制后,由矿长组织公司矿级领导集体讨论,经补充完善后,报送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生产能力核定管理制度一、生产能力核定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负责。二、核定的范围: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地面生产系统等。三、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由总工负责,董事长负责核定所需的资金。四、严格按照核定的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34、。安全生产调度值班管理制度一、值班矿级领导24小时值班,每日8点交接班,负责处理当天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二、调度员8小时值守,认真贯彻传达上级的安全生产指令,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三、机电科技术员、管理人员必须搞好夜间值班工作,其他作业科队管理人员必须搞好现场跟班值班工作。四、及时完善调度记录、交接班记录。班前会议管理制度一、上班前必须开班前会,不召开班前会的不得派班。二、班前会由班组长或副队长主持召开,未参加班前会的不得上班。三、班前会上要认真总结前一天的工作,结合上一班的情况,布置落实当班任务,作好工作分工,强调各工种的注意事项。四、班前会要完善记录。五、值35、班矿级领导、调度员监督班前会执行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派班。交接班管理制度一、分班次的工作岗位,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二、交接班地点是工作现场。三、坚持“上不清下不接”的原则,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现场安全状况、存在的遗留问题等,接班人员应该向交班人员表明接班意见。交接班必须形成记录。四、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检查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建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管理制度一、安监科负责隐患登记建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工作。二、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三、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要载明隐患名称、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等。四、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后,公司组织专人验收,合格后方能销号。36、停产整顿和复产验收管理制度一、上级部门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公司自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进行停产整改。二、凡进行停产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挂牌督办。三、在停产整改期间只能从事隐患整改的工作,不得边整改边生产,或借整改之名组织生产。四、停产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方案。五、整改结束后,整改部门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公司验收;上级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整改结束后由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上级部门验收。六、验收相关规定1、公司内部验收,由矿长组织,矿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2、上级部门的验收,按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七、复产的认可1、公司内部下达的停产整改,由整改部门自查合格后,37、申请公司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2、上级部门下达的隐患停产整改通知,由公司自查验收合格后,向上级书面报告,申请复产验收,经上级验收并下达了复产通知后,方可复产。煤矿建设项目立项报批管理制度一、矿井建设项目立项条件要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二、立项前由有资质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三、论证的可行性报告必须客观、科学,作为项目设计和施工的依据。四、建设项目的设计交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内容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企业实际。五、建设项目的安全专篇和设计资料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六、建设项目的施工必须按照设计的要求进行,其安全设施必须按照“三同时”的规定执行38、,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七、建设项目经审批同意后在6个月内必须动工,动工后必须按计划工期进行,竣工日期不得超过计划工期6个月。八、建设项目不得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九、工程结束后,要进行联合试运转,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申请上级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方能投入生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一、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项目(工程),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三同时”审查的依据:以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定、规范为依据。三、“三同时”审查的方法:要分析39、论证控制和消除有害危险因素的措施、方法、手段及设施的科学性,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间的组合是否符合科学要求等项内容。四、公司和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不得更改、取消、滞后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项目。五、公司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监督工作由总工牵头,公司矿级领导、生技科、安监科、通风科、机电科共同执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管理制度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代。二、劳资部门依据渝煤安监办字2005 312号文件和南煤安监发200578号文件规定的煤矿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工种具体情况制定发放40、标准,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三、上岗前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保持整齐,各部门负责人必须随时检查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四、因工作特殊或抢险、救灾后,劳保用品损坏、丢失或失去其应有功能的,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证,经批准后提前报废、补发或更换。五、采购人员必须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保管人员在发放前要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存放,防止变质和失效,并建账登记。六、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领用手续、规定和标准发放。七、在使用期限内离岗时,应到劳资部门办理销账手续,并按一定比例折价。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矿井通风工作由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管理,通风科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二、41、正确确定矿井风量,每月编制风量分配计划合理分配,使井下各作业点都有足够的风量。三、制定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通风能力,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四、通风设施的设置必须满足通风安全的需要,符合质量标准化标准。五、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过地质构造等特殊工作必须制定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并有通风部门干部现场跟班。六、机电科加强主要通风机的维护,通风科加强主要通风机的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转。七、通风科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测风,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牌板上。八、通风科必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九、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42、,研究解决“一通三防”问题。十、局部通风机的安装、搬迁,都必须编制搬迁、安装通知书。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一、局部通风机搬迁安装前必须由通风科管理人员或技术员填写局部通风机搬迁、安装审批单,由通风、机电、安监部门、总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执行。二、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由通风科管理人员或技术员现场确定,距回风口的距离不少于10米,并保证不拉循环风。三、安装前必须对安装地点区域的风量、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检测,符合规程规定方可进行安装工作。四、搬迁、安装工作由机电科负责。五、安装完毕后,由通风、机电部门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试运行。六、局部通风机附近必须挂测风牌和局部通风机管理牌,并完善记录。七、局部通风机43、安装完毕后,由安监、通风、机电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使用。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到局部通风机搬迁、安装审批单上,存档备查。八、局部通风机的日常管理由通风科负责。九、通风科每天进行一次双风机切换试验,并做好切换试验的记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通风设施的管理由通风科负责,负责计划、组织、施工及建档设卡。二、通风设施砌筑、安装、施工、更换、拆除等都必须报批。通风科向总工报告,总工作出审批意见,通风科技术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和有关部门审批后,通风科负责施工。三、按质量标准化标准严格通风设施的质量管理。四、加强通风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搞好通风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44、。主扇、局扇由机电科负责;风门、密闭、风窗等由通风科负责。测风管理制度一、测风工作由通风科技术员负责。二、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若改变全矿井、一翼、一个水平或采区的通风系统后,必须进行全面测风。三、根据矿井通风状况合理设置测风站,矿井总进风、总回风巷、各水平、各翼、各采区和各掘进工作面等用风地点的进、回风巷都要设置测风站,测风站的位置要符合要求。四、同一地点同一断面测风次数不应少于3次,每次测量结果的测差不应大于5%,否则重测。五、每次测风后,都要对测风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六、每次测风的结果都应填入测风记录簿和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45、并报总工审批,按月将测风结果填入通风系统图。七、测风仪表,必须按规定校验,严禁带病使用。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岩巷巷道相距20m(其他的60m)前,生技科必须按有关要求向调度室、安监科、通风科、掘进队发出贯通警报。二、接到贯通警报后,调度室每班都必须掌握准确贯通距离,并且每天在碰头会上通报。三、生技科必须制定贯通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在贯通前(相距20m)审批完毕,并贯彻到与贯通有关的每一位职工,否则不得进行贯通工作。四、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岩巷掘进巷道贯通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46、置5m以上,并且贯通点周围10m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60m时,被贯通巷道必须停止作业。(二)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处必须有专人警戒。(三)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47、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四)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贯通,必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五、贯通过程对现场跟班干部的要求如下:1、贯通过程简单,贯通后风流稳定的,由通风科、掘进队干部现场跟班指挥。2、与矿井总回风巷或采区回风巷之间的贯通,或有些贯通过程预计比较复杂,贯通后伴随通风系统调整,影响相关区域瓦斯涌出量和风量分配变化的贯通,总工必须到场指挥。六、接近已封闭的停工区域20m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恢复正常通风。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一、矿井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鉴定时间在每年的78月份,在鉴定月的上旬、中旬、下旬各选一天(其间隔时间为10天)为鉴定日。二、由48、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科研单位负责鉴定。三、由总工负责安排通风科和其他相关部门提供瓦斯等级鉴定的所有资料。四、矿长负责协调、平衡瓦斯等级鉴定方面的工作。五、瓦斯等级鉴定的结果作为抽放设计、通风管理、防突管理、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依据。六、瓦斯等级鉴定报告要存档并送主管局备案。瓦斯及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管理制度一、通风科按月编制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和瓦斯设点检查计划。二、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必须使用合格的瓦检仪。三、瓦检员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和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矿长、总工、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防科长、防突队长、技术员、班长、井下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四、采掘工作面和防49、突工作面配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将检查的结果告知当班作业人员,并记录在手册和瓦检牌上,做到手册、瓦检牌、日报“三对口”。五、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的规定1、采掘工作面和防突头面配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2、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2次;3、本班未进行作业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一次;4、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5、栅栏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每班检查一次;6、密闭和挡风墙每周检查一次;7、机电设备处、开关附近每班检查一次。六、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总工审阅。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保持对井下连续不断的监控。调度室必50、须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运行情况,掌握监控的动态信息,每班填好监控记录,每天上报监控日报,有异常情况,立即安排查明原因,并报告有关领导。二、保持监控系统设备的性能良好,分站、瓦斯传感器、开停传感器、断电仪等设备数量齐全,保证反应的信息真实可靠。三、监测装置的安装要符合规程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1、分站到传感器、断电仪的传输距离不超过2000m。2、瓦斯传感器的安装: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传感器安设在距碛头小于5米,且不能超出风筒出风口;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安装在距全风压汇合处1015米。采煤工作面进风流的传感器布置在距煤壁距离小于或等于10m的进风顺槽内;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布置在距回风口的距离151、015m的回风顺槽内;采面传感器布置在距工作面煤壁不超过10m的回风巷内。其它地点传感器的安设必须符合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3、分站安设在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中,加垫支架距底板不小于300mm。4、传感器安装在距巷道顶板不大于0.3m、距巷帮大于0.2m处。四、调校和维修1、由瓦斯监测工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2、瓦检员每班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3、监控系统的维修工作由监控维修班负责检查维护。监控系统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运到地面进行全面检修。4、因检修、更换、撤除系统关联的电52、器设备,需要系统停止运行时,必须报总工程师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五、建立和完善记录、台帐、图表。1、设备和仪表台帐、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及其他报表由监控维修班负责。2、中心站运行日志、监测日报表由调度室负责。3、安全监测系统布置图由机电、通风部门负责。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一、瓦斯抽放管理工作由总工负责,组织编制区域综合防突措施、防突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二、防突队队长、副队长组织本部门职工严格按照设计、措施施工;防突班(组)长和职工严格按照规定作业;瓦斯抽放司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详细作好有关记录。三、防突技术员勤到现场收集资料,及时计算穿层钻孔参数,对抽放到位区域按53、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评价,按时绘制抽放系统图和其他图表。四、年初编制抽、掘、采平衡计划,达到“四量”平衡,确保“三区成套”“两超前”。五、防突队经常检查抽放管路系统,及时放水,并做好记录。六、抽放参数符合规定、规范的规定,单孔孔口负压不低于13Kpa,预抽瓦斯浓度不低于30%,抽放后进行效果检验,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 Kpa或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为检验有效,否则为无效。七、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连续区域验证,若有一次验证为有突出预兆,则该区域应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一、总工负责组织编制防突设计、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并负技术管理责任。二、防突队54、队长、副队长负责防突工作的现场管理,对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三、每月由总工主持召开一次防突专题会,研究解决防突方面存在的问题。四、防突报告单的审批1、防突作业结束后,当班班长或预测(检验)员如实在现场牌板上作好施工记录及其他有关记录,并报告调度室请示总工审批。2、班长或预测(检验)员出井后填写防突报告单、允掘(采)通知单,报总工审批。五、防突现场必须有跟班干部在现场跟班,督促落实;防突现场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在防突区域设置警戒,严禁人员进入。六、采(掘)队严格按照允掘(采)通知单审批的进度作业,严禁超掘(采)。七、通风科按季、月编制防突工作计划。八、及时绘制防突动态图、抽放系统图,妥善保存55、防突、抽放的原始资料。综合防尘及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一、由总工组织编制综合防尘措施,生产副矿长负责落实,安全副矿长和安监科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二、建立完善防尘供水系统。下列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主要运输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等,防尘供水应当过滤。三、坚持湿式作业,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喷雾洒水,加强个体防护措施等。四、通风科每半月对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产尘点进行一次粉尘浓度测定,对超标的地点,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五、安监科负责每周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56、符合要求。六、每周进行一次积尘的处理,采掘队及其它部门各自处理管理范围的积尘。七、维修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冲刷巷道岩帮,并做好记录。八、完善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隔开。防灭火管理制度一、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防灭火机构,明确职责,保证防灭火工作所需的资金投入。二、由总工负责组织制定年度防灭火计划、措施,由生产副矿长组织实施。三、每月组织一次井下、地面防灭火工作的检查。四、各重要场所(炸药房、配电室、材料库、充电房、电修室、井57、下中央变电硐室、其它带火作业场所等)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保证使用正常。五、加强管理,控制火源。加强入井检身、机电设备管理、放炮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带火作业加强监督管理,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等。六、灭火器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不合格的及时更换。七、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八、井下地面发生火灾,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营救火灾威胁的人员 ,迅速灭火。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验管理制度一、安全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周期检验,没有检验证书的禁止使用。二、总工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安全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要建立技术档案,仪器仪表做到帐卡一致,保留完整。三、标准器具必须按规定要求58、进行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经常清洗、保养。四、通风、机电等职能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及时提仪器仪表的检验计划,供应部门负责及时送检。五、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六、有故障或误差超过规定的仪器仪表必须停止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学习制度一、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一)、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二)以下工程施工或作业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炮采工作面作业;2、车场的施工;3、局部巷道的施工(长度小于或等于100m);4、硐室的施工;5、采煤工作面过断层、破碎带、过老巷、处理冒顶、片帮;6、巷道59、贯通、过断层(落差大于1.5 m)、通过复杂地质带、穿越老巷、施工临时水仓、巷道修复;7、机电运输设备及其辅助设施(材料)安装、回撤;8、井下使用易燃、易爆物质及使用能够产生引发易燃、易爆物品燃烧、爆炸热能的设备;9、井下进行电焊、气焊作业;10、井下进行探放水工程施工及作业;11、通风系统调整;12、井下有计划大面积停电;13、给井下提供供电、排水、提升、运输、压风的大型设备检修;14、井下抢险救灾演习;15、井下其他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或作业。(三)如施工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或补充措施。 (四)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语言简洁,有预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编写内容符合60、实际情况,与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保持一致,能够指导生产和保证施工安全。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一)、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主持,生产技术、通风、机电、地测、安全等部门负责人集中审批,会审意见统一签署,会审人员统一签字日期。(二)、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人员要认真审查作业规程中每一项条款的内容,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先进性,科学性,安全性。(三)、安全技术措施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损坏。四、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一)、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在工程开工前,要及时向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贯彻学习。(二)、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时,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召集人员,技术人员负责贯彻学习,61、每个参与此项施工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达到应知应会,未能参加学习安全技术措施的人员,不得参加此项工程施工的工作,必须经过补充学习和贯彻后,方可参加此项工程施工的工作。(三)、参加学习的人员都必须在考核栏内签字,不准他人代签;考核记录要保存到采掘工程(含巷修)结束后一个月后。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维护、调校制度一、安全监控装置的安装 1、分站到传感器、断电仪的传输距离不超过2000m。 2、瓦斯传感器的安装: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传感器安设在距碛头小于5m,且不能超出风筒出风口;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传感安装在距全风压汇合处10-15m。采煤工作面进风流的传感器布置在距煤壁距离小于或等于10m的进风顺槽内62、;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布置在距回风口的距离10-15m的回风顺槽内;采面传感器布置在距工作面煤壁不超过10m的回风巷内。其它地点传感器的安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 3、监控分站安设在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中,距巷道地板大于300mm。 4、传感器应垂直吊挂,距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帮不得小于200mm。 5、安全监控电缆要吊挂平直,不得与动力电缆、管路、风筒缠绕,要与动力电缆保持300mm的距离或安装在另一侧。二、传感器调校 1、由瓦斯监测工每隔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使各种指标符合规定。 2、瓦检员每班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63、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 3、甲烷传感器误差超标时,应立即进行处理,误差规定如下:瓦斯浓度在0.00%1.00%时,允许误差0.10%;瓦斯浓度在1.00%2.00%时,允许误差0.20%。 三、传感器维护1、监控系统的维护工作由监控维修班负责检查维护。监控系统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必将井下部分运到地面进行全面检修、维护。2、因检修、更换、撤出系统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系统停止运行时,必须报总工程师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抽采达标评价、审批制度一、钻场的布置应免受采动影响,避开地质构造带,便于维护。钻场施工时严格按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相关要求布置,施工时严格按标准64、施工,验收后必须按工程施工质量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防突队进行施工时,其钻孔的仰角、方位角、孔深、孔径、封孔长度、封孔质量等符合规定和设计,因地质原因造成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时,必须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并编制修改设计,在审批后方可改变施工参数,严禁弄虚作假。三、预抽煤层瓦斯的抽采钻孔施工完毕后,由通防科对预抽钻孔的有效控制范围进行界定。四、预抽钻孔应在有效控制范围内均匀布置。预抽钻孔的竣工间距(孔底间距)不得大于设计间距的1.3倍,否则,应在两钻孔间补充钻孔。五、当所有测点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8m3/t或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都小于0.74Mpa,同时,在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65、顶钻或其它动力现象,则认为抽放已达标。六、对抽采已达标的采掘头面,由防突队进行验证,验证钻屑量和h2都不超标,经总工审核下达允掘(采)通知单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瓦斯抽放系统维护、放水、检查制度一、防突队每班必须落实防突工,检查各区域的瓦斯抽放管路的积水情况,发现积水应及时排出,如需停泵放水必须汇报调度室,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放水作业。二、管路巡检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好职责,熟悉井下抽采系统,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吊挂抱箍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并对干支管上的放水器、闸阀、法兰盘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三、管路巡检人员加强钻场抽放管路维护,做到钻场内瓦斯不外溢、泄漏66、不积水,确保安全抽采。 四、管路巡检人员严格执行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和漏报情况。五、防突队每7天要落实专人对瓦斯抽采浓度、流量、孔口负压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结果填入挂牌或记录,并报通防科,做到数据准确。六、防突队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瓦斯抽采系统及其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利用每周五进行抽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人员,规定时间、任务进行处理解决,并对相关内容作好记录。防突报告单、大样图、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一、防突钻孔施工完毕后,防突队在现场牌板填写好防突钻孔施工情况,主要内容包括:钻孔个数、钻孔深度、预测指标、超标钻孔及异常现象钻孔的具体情况,然后认真作好记录,根据预测指标及钻孔施工状况67、确定允掘(采)范围,并且悬挂好允掘(采)牌。当预测指标超标或预测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必须责令现场停头,并将测定情况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及相关矿领导。 二、防突工出井后必须及时填绘防突报告单(防突报告单要真实反映现场工作面状况、地质构造、煤层厚度、预测钻孔参数及施工中是否出现动力现象等),经审核后,报总工程师审批,审批后立即发放矿调度室、安监科、采掘队和相关矿领导。 三、防突大样图每周更新一次,抽放系统图每月更新一次,由通防科技术员负责,要求绘图详细、真实并负责存档备查。 四、地面与井下流量测定记录由通防科分类存档,详细记录地面与井下各主干管路的负压、浓度、流量、纯量及备注说明。 五、抽放管68、路巡查建立巡查记录,由防突队负责存档备查。 六、抽放泵站建立瓦斯抽放记录,由抽放泵站司机负责记录,通防科技术员负责回收及存档备查。 七、以上存档必须认真保存,不得出现缺少或丢失。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一、放炮员必须由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二、放炮员根据本班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额提出爆破材料的品种、规程和数量,填写三联单,经班长签字后拿三联单到库房领取炸药、雷管,领取后必须分装,雷管箱必须上锁,护送到井下作业地点,炸药、雷管箱内不能混放铁钉等其它杂物。三、装药:装药前撤出碛头作业人员,并设好安全警戒线,再由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在碛头检查瓦斯,巷道支护等符合规程规定后才能进行装药,装药时放69、炮员必须取下放炮器钥匙随身携带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关于装配起爆药卷、装药和装封泥规定。四、放炮:1、启爆地点设在反向风门外距碛头500m以外的新鲜风流中;并按作业规程的要求设置警戒和撤人。2、放炮母线接头用绝缘胶布包扎好。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4、严格按“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放炮请示制度”进行装药、放炮作业。5、放炮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拆掉风筒进行放炮。 五、放炮后必须等足30分钟并在炮烟吹散后,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一起到碛头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作业人员才能进入碛70、头作业。六、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及瞎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七、剩余炸药雷管由放炮员分箱装好并由放炮员直接送入地面火工材料库房存放,并按规定完备领退手续。八、采煤或掘进工作面在放炮时, 除掘进工作面正常供风外,其它进回风流的电器设备、开关及线路必须停止送电,放炮后送电时必须按照规程138条的规定和停送电的安全措施执行。局部通风机安装、拆除、维护审批制度一、搬迁、安装制度 1、局部通风机搬迁、安装前必须由通风部门管理人员或技术员填写局部通风机安装、搬迁审批单,由通风部门、机电部门、安监部门、技术负责人逐级审批后严格执行。 2、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由通风部门管理人员或技术员现场确定,距回71、风口的距离不少于10m,并保证不拉循环风。 3、安装前由通风部门管理人员或技术员进行通风系统检查、安装地点区域的风量测定、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检查,必须在风量、风速、瓦斯浓度及其他指标符合规程规定,方可进行安装工作。 4、搬迁、安装工作由机电部门负责,由井下电工和其他协助人员完成。 5、安装完毕后,由通风部门管理人员或技术员进行通风系统、风量、瓦斯情况检查;机电部门管理人员或井下电工进行线路、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及其他情况检查;以上检查的指标都符合规程规定,方可进行试运行。 6、局部通风机附近必须挂测风牌和局扇管理牌,局扇管理牌上有瓦斯检查记录和其它内容。 7、局扇安装完毕后,由安监、通风、机电部门72、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使用。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到局部通风机搬迁、安装审批单上,存档备查。 二、拆除工作若局部通风机不需要开启拆除时,由通风科下达局部通风机拆除、安装通知书给机电科,局部通风机拆除、安装通知书需通风科、机电科、安监科签字,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机电科立即执行拆除风机工作。三、日常维护由机电科负责局部通风机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井下瓦检员发现风机异常情况,立即报告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机电维修人员进行现场维护,并做好记录。抽、掘、采定期分析制度一、每月21日,由矿长或总工主持召开抽、掘、采分析会,公司不当班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参加会议。二、会议主要内容: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总结73、本月瓦斯抽采工作,布置下月瓦斯抽采任务,对抽、掘、采平衡情况进行分析,调整采掘进度,为瓦斯抽采提供空间和时间,为抽、掘、采平衡创造条件。三、安监科必须完善会议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等。将会议记录、纪要纳入档案管理。四、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先请假。瓦检员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双方必须在矿规定地点按时进行面对面交接班,交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须将本班工作地点和其它检查地点的实际情况和下一班要注意的情况向下一班交清,保证下一班能顺利地开展工作。二、各种工具、物品要保管好,并在交班时交接清。如有无故丢失和损坏照价赔偿。三、交接清后,交接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双方签74、字。四、交班人员提前下班或接班人员迟到的,罚款50元/次。五、假交接的,罚款100元/次。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一、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照通风科每月编制的瓦斯巡回检查路线检查各采掘工作面、硐室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每班将瓦斯检查班报表按时上报调度室。 二、通风副总必须认真审查瓦斯检查班报,然后汇总填写日报表,每天调度会前由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三、瓦斯日报表要填写清楚,不得有涂改、模糊现象,填写日报表前,必须仔细核对,是否与班报表一致。 四、矿长或总工程师审阅报表后下达的有关瓦斯管理的指示,通风科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反馈上报。 五、经审签的瓦斯日报表由通风科负责每月进75、行汇总,不得有缺页,并装订成册,存档备查。瓦斯检查手册每月装订成册并存档。 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一、凡是瓦斯超限,必须追查,制订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二、瓦斯超限,浓度在1.5%以下的,且超限时间很短,由总工主持追查处理。浓度在1.5%以上者或超限时间较长者,由矿长主持追查处理。三、每次瓦斯超限的追查处理,有关部门必须完善记录,并存档。瓦斯排放制度一、当停风区瓦斯浓度不超过3%时,由通风科负责落实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二、当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排放瓦斯工作。三、局扇及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76、0.5%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四、排放瓦斯前,切断排出风流流经线路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并设警示牌和专人看管。五、排放采用控制风量的办法,严禁一风吹,确保排出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CH4和CO2浓度不超过1.5%。六、确认排放瓦斯巷道内和回风流流经路线CH4浓度不超过1%,CO2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结束排放工作,通知送电,恢复生产。矿井瓦斯巡回检查设点制度一、通风科每月月初应编制下月的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因生产需要临时增、删的设点,须及时作出设点计划变更,并报总工程师批准。 二、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三、生77、产的采掘工作面每班经常检查瓦斯浓度,不生产的工作面及其他应进行检查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四、每次瓦斯检查的结果都必须及时记录到瓦斯记录手册和瓦斯记录牌板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检查牌板悬挂在检查点附近。 五、严格执行牌板、记录手册和瓦斯日报表“三对口”制度,并认真执行好“一炮三检”制度和班中汇报制度。 敲帮问顶制度一、入井人员必须认真进行敲帮问顶,防止冒顶,片帮造成事故。二、进入采掘工作面,班组长、安全员等人员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施工时作业人员随时敲帮问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每次放炮后,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四、相对固定在某一范围工作时,每隔一段时间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弄清周围围岩情况。78、五、在地质破碎带必须随时进行顶敲帮问顶。六、工人需在井下休息或停顿时,必须通过顶敲帮问顶选一比较安全的地方。七、顶敲帮问顶若发现有悬石,能挑的要挑下,若有大面积脱层顶板,该支护的要支护,对已脱离基岩的煤帮或岩帮,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八、各部门的维修工负责对范围的井巷敲帮问顶,必须做到每天巡回检查一次帮顶安全情况,及时清刁、及时维护。九、敲帮问顶严禁处于危顶、危帮下方。井巷维修管理制度一、各部门要加强井巷的维修工作,保证各巷道的通风、运输和行人的安全。二、每周一检查巷道的支护状态,落实井巷维修责任。三、维修巷道工作必须制定具体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四、井巷维修工作要做到月初有计划,月末有总结。五、79、维护质量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标准。采掘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一、采掘工程质量实行现场当班验收制度。二、采掘作业结束,由班(组)长自行检查符合要求后,由当班跟班队长负责当场验收,合格的予与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并作出处理决定。三、验收标准以作业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质量标准为准。四、当班发现不合格的工程质量,必须反工,反工费用自行承担,不合格的工程质量决不留到下一班。五、下一班监督上一班的工程质量,接班后发现有不合格的工程质量,必须当班反工,反工费由上一班或责任班(组)承担。六、每月21日公司进行一次验收,参加验收的部门有调度室、安监科,以一个头(面)为验收基本单元,若质量不合格,扣80、具体负责的管理人员和队长工资总额的2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矿用设备器材的检测(一)、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和使用中机电科必须指定管理(技术)人员按设备、器材完好标准及防爆要求进行检测,本矿无资质的必须及时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二)、矿用设备器材使用过程的检测周期规定划分为:1、班检测:挡车栏开闭状态;绞车刹车试验;机车刹车试验;当班司机对移动式橡套电缆的外皮破损情况检查。2、日检测:分片负责电工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外部检查。3、周检测:甲烷传感器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甲烷超限断电功能和风电闭锁检测;电工管理人员对固定敷设电缆的外81、部检查和悬挂情况检查。3、月检测:安全监控设备调试校正;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移动式橡套电缆的绝缘检查。4、季度检测: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架空线路的安全状况检查。5、半年检测: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理化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地面炸药库防雷设施检测;使用超过1年的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检验。6、年检测:炸药库以外的防雷设施检测;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第1次检验;列车制动距离的测定;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进行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空压机压力表和安全阀的检测;高压电82、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绝缘油的理化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7、检测周期为2年的:灭火器的检测;各种保险链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8、矿井主提升装置每3年检测一次。9、主要通风机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10、油断路器经3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其绝缘油应加试一次耐压试验,并检测有无游离碳。二、在用设备器材的检查、维修和使用1、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对设备器材进行常规检查和一般保养,做到正确操作和使用。2、由机电科负责落实设备器材的日检及定期检查、日常维修和定期维修工作。3、设备维修后必须按规定进行调整、试验、检测等工作,进行设备的调整、试验、检测83、等工作时必须有熟悉该项工作的人员全程监护,以确保安全和质量、避免操作失误、保证调整试验等工作结束后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4、设备的检查、维修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和不失爆。5、设备的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维修到位和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三、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调整、试验、检测等工作必须如实填写相关记录。四、设备、器材的更新和报废1、更新和报废的标准:(1)高能耗、低效率设备器材;(2)达到服务年限或老化的设备器材;(3)损坏严重,修复成本高于新购成本三分之二的设备器材;(4)检修84、达不到完好标准或难以保证防爆性能的设备器材;(5)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器材。2、更新和报废的程序和方法:(1)机电科提出申请;(2)机电科核查并选出新设备器材的型号;(3)报机电负责人、总工、矿长审批;(4)供应部门购回新设备器材;(5)新设备器材的验收、安装。(6)机电科注销被更新和报废设备器材台帐,并通知财务、完善相应工作。矿井电力调度管理制度一、矿井电力调度的机构和人员:1.矿井电力调度指挥人员:机电副矿长1人。2.矿井电力调度指令传达人员:调度室调度员4人。3.现场指导和监督人员:机电科管理人员4人。二、矿井电力调度的原则1.矿井电力调度执行“安全第一”的原则,按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生产85、影响最小来考虑电力调度。2.矿井电调度严格执行矿井停送电管理制度。3.矿井电调度必须严格执行调度指令,现场情况必须实时反馈。4.执行电力调度指令时,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三、矿井电力调度必须作好相关记录备查。 矿井(地面、井下)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一、停送电必须由专职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操作,停送电必须有工作票和操作票。二、矿井倒换电源或更改主变压器操作时,必须按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规定执行,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三、停送电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四、停电后开关手把必须机械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只86、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按规定送电。五、向井下供电的主线路、主扇、局扇、主提升、主排水、安全监控设备的停送电工作必须制定相关安全措施,经总工批准后才能进行。六、主扇因故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必须立即切断向井下供电的电源。主扇恢复通风15分钟以上并且排除大巷瓦斯后才能向井下送电。七、井下局扇因故停止运转后,井下电工必须检查受停风影响范围内的动力电源是否断电,如未断电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只有待局扇恢复运转且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才能送动力电源。八、采掘工作头面在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九、严禁甩掉风电、瓦斯电闭锁,强行送电。十、停送电过程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必须果断采取安全措87、施,迅速处理和报告。十一、停送电完结后如实作好各种操作记录。矿井双回路供电线路定期试验检查制度一、矿井双回路供电线路的范围1.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10KV七兴线和七溪线。2.主扇和抽放泵的两回供电线路:6KV兴锣线和10KV肖水线。3.向井下供电的两回路供电线路:6KV入井1回和2回。二、矿井双回路供电线路定期检查的规定:1.定期检查的周期:每季度1次,由机电科落实。2.定期检查的要求:保证完好,及时消除隐患。三、矿井双回路供电线路定期试验的规定:1.定期试验的周期:每6个月1次,由机电科落实。2.定期试验的要求:对备用回路的启动和运行试验,能保证对应的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的需要,发现隐患要及时88、消除。四、矿井双回路供电线路定期试验检查,要作好记录存档备查。高、低压电缆管理制度一、全矿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二、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严禁采用铝包电缆。电缆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测试其绝缘性能,检查合格后方准入井。三、电缆悬挂的水平间距不得超过3m,井下在用电缆不准盘圈或盘8字型,井下所有电缆不得淋水。四、移动式电缆每班由司机检查1次外皮有无破损;电缆的外部及悬挂情况由分片负责的电工每日检查1次,保证完好和悬挂整齐;固定敷设电缆的外部检查,每周由分片负责的机电管理人员检查1次外部和悬挂情况;电缆的完好及绝缘检查每季由机电部门组织进89、行1次。五、电缆必须由机电科领导同意并完善手续后方可外借。高低压电缆试验制度一、电缆试验由机电科负责。二、电缆试验的周期:1.高压电缆定期试验(绝缘、耐压试验)的周期:每年1次。2.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测试周期:每季1次.3.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测试定周期:每月1次。 三、试验的要求:测量绝缘能初步判断电缆绝缘是否受潮、老化、脏污及局部缺陷,由耐压试验能检查出缺陷的性质,保证对应的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的需要,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消除。四、高低压电缆定期试验(绝缘、耐压试验)检查,要作好记录存档备查。井下供电“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试验制度一、由机电科负责井下供电“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90、试验工作,进行保护试验工作时机电科必须有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和验收。二、保护试验必须按设计数值及要求进行,禁止擅自改动。当电气设备涉及的电网及负荷状况发生变化时,机电技术人员应及时进行计算,经机电副矿长审批后,由专职的电工对其进行调整。三、每天由井下值早班的电工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煤电钻综保在每班使用前必须由使用人员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四、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检查整定,由机电科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负荷变化时及时整定。五、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检查,每半年检查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观检查每季一次;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一次。六、接地网接地电阻测定,每季度一次。新安装91、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定,投入使用前测定一次。斜井提升管理制度一、斜井提升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要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二、斜井巷道内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管理规定;斜井巷道的醒目位置应悬挂“正在提升,不准进入”的警示牌板。三、斜井提升应同时设立声光和电话两套信号系统,并符合防爆要求;斜井必须设有灵敏可靠的“一坡三挡”:阻车器、上下挡车栏。四、绞车司机和把钩工(信号工)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检查和操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和报告,并作好各种记录。五、把钩工(信号工)要确保斜井巷道内无人及下部车场人员处于安全位置时,才能发送提升信号。人员通行,必须通92、知绞车司机和把钩工(信号工)。绞车司机遇有不明信号时按停车信号处理,询问并弄清楚情况后才能进行提升。六、斜井进行特殊提升时,严格按照特殊提升安全措施中的要求执行。七、运输队管理人员和机电科包片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斜井提升系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八、运输队必须定期对斜井提升轨道的浮煤、矸进行清理。架空人车运行管理制度一、乘坐人员必须熟悉架空人车乘坐须知,并严格按规定乘坐。二、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米,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且必须顺前进方向放置,携带物品不得拖地运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三、乘坐中途发现垮绳或其它情况,要及时下车处理或报告有关管理人员或调度室。四、不乘坐架93、空乘人装置的人在井巷内行走时,应沿巷台阶行走,行走时应注意前后上下的乘人装置,以防挂到自己,严禁抓或拽着乘人装置行走。五、包机包片电钳工每天必须对人车进行全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人车正常、安全运行;机电科包片管理人员对人车的安全检查每周至少一次;机电部门每月至少对人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提升钢丝绳定期送检制度一、由机电部门提计划,供应部门送检。二、必须送到有资质的机构检验。三、提升钢丝绳送检周期的规定:1.保管超过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升降人员和提升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个月检验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检验1次。3.升降物料用的钢丝94、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次检验,以后每隔个月检验次。 四、检验不合格的提升钢丝绳不得使用。五、提升钢丝绳送检工作应作好记录,保存好检验资料备查。平巷机车运输制度一、2.5 T机车牵引串车数为16辆,5 T机车牵引串车数为31辆,严禁超负荷运行机车。二、运行时,机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瓦斯报警仪。跟车工必须坐在列车最后一个空矿车内或平巷人车内跟车,其他人员严禁乘坐矿车。三、必须严格遵守机车运输声光信号规定。四、不得将机车蓄电池过放电,应根据运行时间、牵引次数及照明灯亮度的强弱,判断蓄电池的放电情况,如放电达到规定限度应更换蓄电池或停车充电。五、当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条路线上同向行驶时,必须保持95、不小于100米的距离,严禁对开机车。1、+600水平机车运行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进入大花道的列车必须在大花道停车等候汇车,先进入大花道的列车的跟车工(机车司机)必须搬好道岔保证大花道的另一条道畅通,汇车时机车司机必须相互告知后面是否还有列车来,机车司机必须确认无列车来汇车后,方可开车驶出大花道。工业广场、主斜井上部车场汇车,跟车工必须事先设置警戒发出信号后,方可汇车。交接班运行人车时,可以三台机车运行,其余时间禁止三台机车运行。特殊情况由调度室调度机车运行。2、+480水平机车运行严格遵守以下规定:机车要经过+480水平主石门、换电瓶处等特殊地段前,跟车工必须事先观察,具备安全通过条件时,方可运96、行通过,否则停车等候。六、机车运行时,严禁急剧加减速,应逐渐地、平缓地加速和减速,以安全行驶为准则。七、严禁机车带故障运行,发现不正常时报告调度室或机电科管理人员。平巷特殊运输安全技术措施本措施适用于需要机车运输,但又不符合一般机车运送物料规定的情况。一、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并经过调度室调度。二、必须指定管理人员组织运输相关人员学习平巷运输管理制度和平巷特殊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等规章制度,并现场把关和押车。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实际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如:决定是否单独运输或取消使用机车运输等。三、列车全程以1.米/秒(相当于步行速度)以下的速度平稳行驶,除机车司机以外的任何人员都不得在列车上97、,只能随列车后面步行押车。四、发现下道、碰壁、卡住等情况,要及时发信号给机车司机停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禁止抢时间不要安全、蛮干和不负责任的行为。五、其它事项参照本制度中平巷机车运行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平巷人车运输制度一、平巷人车必须使用合符要求的连接装置,平巷人车及其连接装置实行包机检查维修制,由包机责任人进行日检日修及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维修,机电科包片管理人员、运输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周检,并作好相关记录。二、每次发车前,由机车跟车工或司机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若有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处理,保证人车安全运行。三、严禁同时运送具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98、四、平巷人车不得急剧加减速,以平稳运行、安全行驶为准则。五、地面乘车场地点为:井口外的专用人车道处;井下乘车场地点为:暗主斜井上部车场,人员在此上下车时,为了保证上下车人员的安全,严禁其他矿车进入该段巷道。七、乘坐人员必须按平巷人车乘坐须知乘坐人车。平巷轨道人力推车运输制度一、每个推车人员必须熟悉推车路线坡度大小、弯道半径大小情况,熟悉信号规定,推车前一定要检查轨道是否合格,矿车有无问题,车辆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沿线有无障碍物,如有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二、推车时,一次只能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方向推车时,在坡度小于5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30米。三、推99、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时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四、在车场推车时,推车工必须听从挂钩工指挥,必须经过调度室同意并调度好后才能在机车运输巷道内推车。五、轨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六、多人多辆推车时,必须设一名现场指挥人员,在推车时,要手持刹车棍,以便紧急时停车。七、在任何情况下推车,严禁放飞车、蹬车、扒车,随时注意巷道顶部及两侧,以免碰伤或挤伤。八、在推车至停车地点后,将车辆按规定停稳挡好,以防车辆自溜。井下机车、矿车、人车管理制度一、井下机车管理1、井下电机车不得在回风巷中使用。100、2、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止信号的规定。3、机车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调头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4、机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5、机车的刹车、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中,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6、机电科和运输队必须按规定对井下机车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机车完好。7、机电科应每年编制机车年审计划,每年下半年组织机电科技术员和机运管理人员对机车进行年审,对发现的隐患和缺陷及时组织整改,并对每台机车作出年审结论。二、矿车管理1、矿车由机电科统一进行编号,并建立台账。2、矿车实行包机维修制,车辆包机组必须及时检修有隐患的矿车,每季度对所有的矿车101、循环检修一次,不完好的矿车不得投入使用,并完善矿车的检查维修记录。4、使用矿车的部门必须按规定的地点统一停放,排列整齐有序,减少矿车闲置。5、矿车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操作,发现有隐患的矿车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6、矿车由机电科按规定进行鉴定,经过机电负责人核准后 报废,并从台账中核减矿车数量。三、平巷人车管理、平巷人车必须使用合符要求的连接装置,平巷人车及其连接装置实行包机检查维修制,由包机责任人进行日检日修及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维修,机电科包片管理人员、运输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周检,并作好相关记录。2、乘坐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平巷人车乘坐须知的规定。3、每次发车前,由机车跟车工或司机检查各车102、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若有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处理,保证人车安全运行。、严禁同时运送具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平巷人车不得急剧加减速,以平稳运行、安全行驶为准则。、地面乘车场地点为:井口外的专用人车道处;井下乘车场地点为:暗主斜井上部车场,人员在此上下车时,为了保证上下车人员的安全,严禁其他矿车进入该段巷道。各类胶带输送机运行管理制度一、胶带输送机必须按照安装技术规范进行安装,经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二、井下胶带输送机必须使用三证齐全(安全标志准用证、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合格证)的阻燃胶带。三证不全、不阻燃的胶带,井下不准使用。三、井下胶带机必须装设防滑、堆煤103、防跑偏、温度、烟雾、撕带、自动洒水装置。主要运输巷道内的胶带输送机还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和防撕裂保护装置,机头和机尾必须装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四、输送机头、机尾和巷道每隔50m,必须安设消防支管、阀门和水管接头,并配备相应长度的软管和符合要求的、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五、保护装置的维修要实行责任管理,保证落实到个人,保证装置灵活可靠,定期进行试验和检查,做好记录,分管干部要定期检查考核。安装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不用。六、皮带底部的煤和机尾的煤必须及时清理,严禁皮带磨擦运行.七、加强井下胶带机的现场管理。司104、机、维修工必须遵章守纪,坚守工作岗位,现场交接班;认真进行运转和停机检查,精心维护, 保持输送机机械电气设备完好,滚筒、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卡阻现象,定期注油。刮板运输机运行管理制度一、刮板运输机司机必须加强业务技能学习,严格按操作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和保养,及时发现和报告隐患。二、刮板上有人员行走时不得运行刮板。容易造成刮板或支护损坏的物料不得用刮板运输。 二、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刮板机和司机操作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制止违章操作。三、机电部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检查刮板机,并组织好维修工作,保证不带隐患使用。电气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准入制度 一、电气防爆设备入井检查由矿电气防爆105、设备检查小组负责,机电科管理人员验收,机电负责人签发入井合格证。二、电气防爆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三、机电科管理人员严格按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四、检查、验收均合格后,由机电负责人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五、检查、验收必须有记录可查。电气防爆设备使用定期循环检查制度一、移动式电气设备橡套电缆的外皮有无破损,由当班司机每班检查1次。二、每日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1次电气防爆设备的外部。三、固定敷设电缆的外部检查,每周由分片负责的机电管理人员检查1次外部和悬挂情况。四、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由机电部门组织106、进行1次,每周由分片负责的机电管理人员检查1次外部和完好情况。五、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度由机电部门组织进行1次。六、以上检查结果应作好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派专人限期处理。电气设备接地合格验收制度一、电气设备接地合格验收工作由机电科负责。二、机电科验收必须详细检查电气设备接地导线的材质和大小、连接位置是否正确和牢固、接地极是否符合规定以及距离是否正确等,必须测试接地电阻值。检查和测试结果符合规定后,电气设备接地才能算合格。三、验收工作必须完善记录备查。矿井避雷装置定期校验制度 一、避雷装置定期校验工作由机电科负责。 二、地面炸药库避雷装置每半年请市防雷办检测一次,其它的避雷装107、置每年雷雨季节前请市防雷办检测一次。三、所有高、低压氧化锌避雷器每隔5年校验一次。四、避雷装置(含井口绝缘管轨、接地装置)的外观完好情况和连接情况及导通情况的检查,每年雷雨季节前必进行一次。五、避雷装置校验不合格的,必须整改至合格。校验资料、合格证、记录必须完善并存档。设备设施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一、设备设施的检查1、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负责常规检查、一般的维护保养,经常使用的设备设施每小时巡检一次,不经常使用的在使用前、使用中至少各一次,必须保证设备状态正常、无外观缺陷。2、包片包机的电钳工、值班的电钳工对责任范围的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日检,及时消除设备缺陷。3、风电、瓦斯电闭锁及其断电装置108、,由电工班长和监控维修班长负责每7天试验一次,保证符合规定。4、运输队管理人员对提升运输设备设施进行周检,消除外观隐患;全矿设备设施由机电管理(技术)人员包片进行周检,消除隐患。5、机电负责人组织机电管理(技术)人员和维修骨干每个月对每台(件)设备设施进行详细检查、调整、试验,彻查和消除隐患,杜绝井下电气失爆。二、设备设施的维修1、包片包机的电钳工、值班电钳工、维修电钳工对设备设施进行故障、缺陷检修。 2、安全监控系统按规定进行检查维修,由监控维修班负责。3、设备设施的定期中修由机电科编制计划,设备设施的定期大修由矿机电负责人编制计划。由机电科实施设备设施的定期维修工作。中修周期的规定:主要设109、备器材中修周期为1年,一般设备器材为6个月,小型和频繁使用的为3个月。大修周期的规定:主要设备器材大修周期为3年,一般设备器材为2年,小型和频繁使用的为1年。4、设备设施维修后必须按规定进行调整、试验和检测,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该工作时必须有熟悉该项工作的人员全程监护,以确保安全和质量、避免操作失误、保证调整试验等工作结束后恢复到正常状态。5、设备设施的维修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和不失爆。三、设备设施所有检查和维修发现的缺陷、故障、隐患等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报告,严禁设备设施带病或在不安全状态下运行,并作好110、相关记录。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一、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简单运行维护和保养。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机运管理(技术)人员对检查发现的设备缺陷、故障、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和报告,严禁任其带病运行。三、机电科负责预计划检修、故障排除相结合,搞好设备设施的日常、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四、维护和保养工作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保证质量。五、对长时间停用的设备设施,必须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六、设备的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到位和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电气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一、电气设备入井安装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的“产品合格证”111、“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是否齐全。安装前必须检查完好性能以及测定设备的防爆性能,入井前进行入井登记,贴入井合格证后入井安装。二、电气设备安装前的检查和安装后的验收工作由机电科负责落实完成,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及规定后才准安装和投入使用。三、电气设备安装时,必须有机电科从事电气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现场督促安装,对安装质量负直接责任。四、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和规范,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的要求,电缆必须悬挂整齐,符合机电质量标准化要求。五、发现安装的电气设备有失爆,不得使用,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六、安装完毕后的电气设备必须在周围环境瓦斯浓112、度1.0%以下时才允许进行试送电,如遇故障,不得带电检修及搬迁。七、安装好电气设备后必须根据要求设置好各种保护数值,设置好后进行电气试验(漏电试验、过载试验、短路试验、试运行等),电气试验必须有监护人员。八、电气设备安装验收工作必须如实填写记录。矿井电气试验管理制度一、机电科电工分管负责人对矿电气试验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检修后、使用前和使用中必须按规定进行绝缘、漏电、过载、短路、试运行等试验,合格后才准使用。1、电气设备及其保护器,在入井前应由机电科管理(技术)员检查试验保护装置、电气性能及防爆安全性能。2、每天由井下值早班的电工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煤电钻综保113、在每班使用前必须由使用人员进行一次跳闸试验。3、每天进行一次井下双局扇转换试验,由局扇供风头面上早班的瓦检员负责。4、试验周期为6个月的项目有: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三、主要和重要的电气试验时必须有熟悉该项工作的人员全程监护,以确保安全和质量、避免操作失误、保证试验后电气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四、电气试验工作必须作好记录。防爆电气设备安全保护功能试验管理制度 一、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下井前应在地面试验各种安全保护功能,否则严禁下井安装使用。二、防爆电气设备安全保护功能的各项设置要求必须严格根据产品说明书中的规定及要求进行,试验人员严禁改变产品性能。三、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114、功能每月进行整定试验一次,由机电部门组织落实。四、试验不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禁止使用。五、防爆电气设备安全保护功能试验时必须有熟悉该项工作的人员全程监护,以确保安全和质量、避免操作失误、保证试验后防爆电气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六、防爆电气设备安全保护功能试验工作必须作好记录。矿井杂散电流管理制度一、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的检查、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A方可入井。二、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装置的整定细则,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115、参数要与所馈负荷相匹配。三、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的运行维护工作,做好电缆运行前的绝缘泄漏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的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或者局部地方用棕绳悬挂好,电缆的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的弯曲规定。四、井下电器设备及电缆连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值。五、每天对+600水平动力馈电总开关和+480水平动力馈电总开关和+480水平局扇总开关进行一次检漏跳闸试验,煤电钻综保必须每班使用前进行跳闸试验一次,每台检漏开关每6个月升井进行一次检修。六、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运行电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七、井下电工要持证上岗,要求检修设备要116、严格执行停送电的制度,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及电缆,检修的操作和质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八、做好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规定值。九、井口内外的轨道接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电缆维护管理制度1、井下选用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要求,井下严禁使用可延燃性橡套电缆。2、电缆入井前应检查电缆绝缘值,不符合要求禁止入井使用。3、高压铠装铝芯电缆的连接严禁邦扎, 一律采用压接连接。4、橡套电缆修补用材料必须与电缆护套性能相同,具有不延燃性能。5、电缆悬挂按机电质量标准化规定执行,并严格进行挂牌管理。6、井下电工、机电管理(技术)人员严格按规定对井117、下在用电缆进行检查,发现脱落应及时挂好,发现不完好的电缆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井下所有电缆不得淋水,禁止盘圈和8字型的电缆使用。7、井下未使用的电缆不允许随意堆放,应运出地面保存。8、如遇井下供电系统改变,机电科管理人员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计算负载电流,以此确定所用电缆的载流量是否满足要求,严禁电缆超负荷使用。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在场所醒目位置必须悬挂相关警示牌板。二、需要配备消防器具的场所严格按要求配备。三、带电运转设备必须设防护罩和护栏。四、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害场所。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离岗、脱岗。六、检查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必须完善有关记录。矿井照明、电话、信号安全管理制度一、入井使用的118、照明、电话、信号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防爆性能符合要求。二、地面的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调度室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备。三、矿井地面变电所、地面通风机房、主副井绞车硐室、井底车场、机电硐室、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四、井下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五、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使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严禁不使用保护装置运行。六、矿井使用的照明、通信、信号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日常和定期的检查维修,保证完好。轨道质量验收制度一、矿质量标119、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轨道质量验收,参加成员有:机电科、运输队、掘进队、采煤队的负责人。二、新铺设轨道质量每月验收1次;使用部门对在用轨道质量每周验收1次,质标办负责监督检查。三、轨道质量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XX市区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中轨道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整改至符合标准,才准投入使用。轨道检查维护管理制度一、主要运输轨道由运输队负责划片承包到修道班,其它轨道由施工队或主要的使用部门落实检查维护的责任人。二、轨道检查维护直接责任人,必须经常对责任范围的轨道进行巡回检查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部门管理人员组织人员检修。三、突发轨道隐患,原则上先通120、知检查维护直接责任人进行维修,因故管理部门可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四、轨道检查维护直接责任人,必须经常向部门管理人员报告轨道检查维护所需工具、材料、备件的状况,由部门管理人员备齐,以保证轨道及时检查维护的需要。五、责任部门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所管范围的轨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检修,及时消除隐患。六、轨道、道岔的检查维护严格执行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禁止带隐患使用。七、 轨道检查维护必须如实填好记录备查。水害防治责任制一、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落实水害防治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总工和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的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二、总工程师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负121、技术管理责任。三、安全副矿长监督检查防治水工作执行情况,生产副矿长负责落实水害防治安全技术措施,机电副矿长负责水害防治设备管理。四、水文地质技术员对水文地质技术负责。五、探放水跟班队长负责现场管理,探放水工对操作安全负责。矿井水害防治管理制度一、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二、加强水文地质调查工作并完善档案管理。三、注浆和探放水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四、井下涌水观测应每月不少于三次。五、每次降大到暴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做好观测记录。六、加强职工防治水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122、的能力。七、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公司每周一由矿长组织水害隐患排查,召开调度会落实隐患整改。二、各部门必须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三、生技科要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定期观测涌水量,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四、严格按照“四定”要求落实隐患整改。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矿总工程师负责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地测副总协助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2、水情水害预报要根据矿井年度生产计划进行编制,做到年有年报、季有季报、月有月报,并根据月度生产计划编制临时水情水害通知单,保证采掘工程123、的安全。3、生技部门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水患预测预报资料和有关的水文地质资料,在编制采掘工程设计时充分考虑水害因素,从工程设计开始,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将探放水工程纳入采掘工程设计。4、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在受水患威胁的地区进行采掘施工之前,首先应当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充水条件分析,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意见,并提出防范措施。5、当井巷遇含水裂隙、穿过含水层时要测定其产状、长度、宽度、形状、厚度、岩性、构造等。遇突水点时需记录突水的时间、地点、确切位置、出水层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围岩破坏情况等,并测定涌水量、水温、水质和含砂量等,124、为预测预报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6、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的各项规定,采掘需要探放水时,探放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措施,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危害的安全措施。7、探放老空水前要查明老空水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至放完为止。若放水量与预计量相差较大,必须查明原因。 8、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矿井水文地质调查、探测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变化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生技科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人员,每月初对全矿井地质及水情水害情况进行预测预报。生技科地质及防治水人员负责全矿井地质125、及水情水害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人员必须根据矿井地质资料、井上下对照图、水文地质资料、井下巷道布置及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地质及水情水害分析、预报。 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人员对矿井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全面负责,做到预测预报科学、准确,力求避免或减少失误。信息员应随时观察井下的地质及水情水文变化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准确掌握井田范围内的钻孔资料。在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通过钻孔和接近钻孔时,做好预测预报工作,严防突水事故的发生。 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当工作面出现挂汗、空气变冷、挂红、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松软破碎、压力加126、大、淋水逐渐增大等现象时,都可能出现突水事故,发现此情况必须立即撤人,并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生技科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做好年、季、月度地质及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始终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防治水原则,确保矿井的安全。水害防治允掘通知单制度1、掘进工作面必须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采用超前钻探方法进行超前探测。 2、矿井防突队负责探放水位置的控制,生技科负责对探放水位置进行核对,安监处负责监督。 3、矿井防突队承担探放水施工任务,严格按照审批的设计、措施进行施工。4、矿井放突队负责探放水过程的管理、钻探资料的收集并填写探水原始记录、编制施工总结;127、生技科根据探放水超前距负责掘进进度的控制。 5、由矿井防突队跟班队长负责验收,瓦检员、安全员现场监督,并填写验收单。6、生技科负责编制探放水总结及探放水允掘通知单。生技科在接到探水施工竣工验收单及探水原始记录表后,编制下发允掘通知单。7、允掘通知单由现场负责人、生产矿长、矿总工程师、矿长进行审批。8、生技科负责发放允掘通知单,一式四份发至施工队、生产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矿长。 探放水制度一、井下探放水原则地测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在巷道掘进到达探水位置前15天,地测部门发放探水通知单、探放水设计或探放水措施。二、探放水的类型、范围的确定1、探放老空水由最低点探放老空水时,在采掘工程128、平面图上标明积水区边界及其最低点的具体位置和积水外缘标高。积水边界距放水线距离不小于20m。积水边界外推60m作为警戒线。工作面进入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水;到达放水线后,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在确认积水已被放完后才允许继续掘进。 巷道由高向低掘进,与老空积水区平行,探上部采面老空水,探水钻孔布置应根据煤柱厚度严格控制老空水头降低高度,严格执行打超前探眼,边探边掘。2、探放断层水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前必须超前探水,探水线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陷落柱探水线不小于60m。3探放钻孔水对封闭不良的钻孔,在距钻孔20m应采取超前探水或其他防范措施。三、探放水工程设计1、探放水钻孔129、布置原则:(1)探老空水探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平面图上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内各钻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2)探放断层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探水钻孔终孔直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3)探放大范围老空水或由最低点探放老空水时,探水钻机必须具有孔口控水装置,孔口管安装方法具体操作时要依水压大小和煤柱而定。(4)孔口管外侧要安装阀门和测压表。(5)当巷道由高向低掘进,与老空积水区平行时,可用长钎子边探边掘,打超前探眼,逐步探放降低水压,消除上部老空水水害。(6)老塘老硐被疏干后的残存积水体,可用长钻杆边探边掘,探3m,130、掘进1m。2、探放水工程设计的编制内容。 (1)探放水地区的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水压,并规定探水线。 (2)探放水地区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 (3)探水巷道的布置、断面规格、支护形式、坡度和施工工序。 (4)说明探水钻孔的超前距。 (5)说明探水钻孔布置原则、个数、方向、倾角和孔径。(6)提出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技术和安全措施。(7)附必备图纸,包括探放水工程平面布置图、相应的地质或水文地质平剖面图。已回采的老空区、水窝等临时性工程,设计图纸上要详细标出。 3、探放老空水设计,应分析老空区开采时顶板出水情况、开采结束时间、生产用水排放情况、采空区底板标高、周围采区或采面对老空水的影131、响情况等,由此判断老空水最高积水标高,圈出积水范围,计算积水量,并预计各放水孔的最大放水量。 4、探放灰岩水、断层水、陷落柱以及对封闭不良钻孔的处理,按有关规程和条例执行。 5、沿煤巷道原则上不得探高压充水断层,如确实需要,可先建防水墙,预埋套管,由墙外向里进行探放水。6、孔口管长度设计:(1)探放高压强含水层、陷落柱、高压充水断层或探放老空水头超过10m以上时,孔口管长度要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的相关要求,孔口管安装要采用管内压水泥浆或化学浆等方法,然后做孔口管耐压试验。(2)探放老空水头高度在4m以内时,孔口管安装可采用裸管打入加固或缠布打入等方法。老空水头在410m之间时,孔口管安装方法视132、煤柱大小、煤壁完整情况和水压情况而定。(3)煤柱宽度大于4m时,探放老空水需埋设孔口管,孔口管长度应不小于煤柱宽度的12。四、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施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设计;2、加强探水工作面的支护,以防高压水冲垮煤壁;3、遵守钻机搬运安装及操作的安全措施;4、探放水钻孔的位置、方位、倾角,应由测量和防探水人员亲临现场确定。施工中要准确判层,做到记录清楚,孔深丈量准确,并有严格的交接班制度;5、对排水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正常排水;6、清挖水沟、水仓,保证流水畅通;7、明确通风方式及通风设备,通风可靠,保证满足通风需求,以及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133、度;8、施工人员安全躲避硐及避灾路线;9、井下钻场应设专用电话;10、流水(排水)路线;11、附有探放水工程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和避灾路线图等相关图件。五、审批制度探放水设计、措施,由地测部门提出与编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六、探放水工程施工组织1、探放水工程施工前必须贯彻、传达安全技术措施。2、做好防排水的一切准备工作,综合排水能力要满足设计要求,探放水前排水系统必须确保完好。 3、井下探放水时,施工单位队干专人负责,每班有队干现场跟班,下井前到调度室填写牌板,现场探放水执行挂牌施工管理。4、现场探放水挂牌内容包括:主要负责人、每班负责人、探放地点、探水位置、探放水各项参数、每班探放孔数和透134、孔情况。5、打钻探出水后,应根据排水能力有控制地放水。若钻孔堵塞要及时透孔,继续排放。6、钻进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7、钻进时,若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并启动排水系统,现场负责人员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8、每竣工一个探放钻孔,都必须核实该孔的方位、倾角,并重新丈量钻杆长度,核实钻孔实际深度。9、探放水负责人必须核实施工的探放孔是否透老空,是否打到设计位置。10、透老空后反复扫孔135、若无水流出,经瓦斯检查员检查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用木塞黄泥封闭。并设专人进行观察,直至不再作为放水孔为止,用水泥进行封孔;11、钻孔打透老空区或构造带后要测定空气中有害气体含量以及瓦斯的有关参数,如有异常,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12、对出水探放孔要经常疏通,防止探放孔堵塞,由探放水工程负责人、每班负责人落实。13、放水点值班人员要认真监测钻孔水量和有害气体变化情况,做好记录,遇有异常变化时,应立即报告调度室。 14、每项探放水工程结束,地测部门必须到现场验收,确认水害威胁解除,由地测部门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后方可继续掘进。七、 探放水工程总结探放水工程结束后,地测部门要及时总结。根据实际探水情况与原设计对照,找出差距,以便今后提高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