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技公司安全生产、操作及检查管理制度汇编(5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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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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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物科技公司安全生产、操作及检查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 一 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1第 二 章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11第 三 章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3第 四 章 操作安全管理制度.19第 五 章 动火管理制度.20第 六 章 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制度.28第 七 章 安全检查制度.31第 八 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33第 九 章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3第 十 章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35第 十一 章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38第 十二 章 消防管理制度 .42第 十三 章2、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45第 十四 章 关于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46第 十五 章 安全环保科及其成员岗位职责.50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保障生产xx、安全、文明、顺利进行,确保员工的健康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第一节 基本原则第一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第二条 企业必须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三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3、,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第四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劳动者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第五条 总经理1、总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依法配备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事项。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6、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4、岗位操作法。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7、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8、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等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9、发生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10、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5、情况。11、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在总经理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第六条 生产及安全副总经理1、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3、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6、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第七条 车间主任1、车间主任是车6、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5、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6、组织车间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7、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8、建立、健全车间安全、防火组织,领导车间和班组安全员工作。9、副主任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第八条 班组长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要求。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并认真做好记录。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完整好用。7、发现隐患要8、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第九条 车间安全员1、车间安全员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公司安全部领导。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4、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9、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8、参与有关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核,并检查落实情况。9、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10、负责车间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11、车间其它管理人员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第十条 班组安全员1、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3、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第十一条 工人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10、全设施及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3、遵守纪律,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法。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作业场所清洁。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第十二条 外来务工人员1、外来务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安全技能和事故防范能力。3、不违章作业11、,有权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第三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第十三条 科研中心1、研究开发新产品,必须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必须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定安全技术规程。2、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疑难问题。3、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安全防护方法及应急处理措施。4、执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部委局颁发的标准12、和规范设计,使建设的项目不留事故隐患。5、按规定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严格按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等规定、标准进行设计,对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负技术责任。6、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同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并组织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7、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技术规程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8、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第十四条 生产设备部1、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2、13、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安全管理,使其处于完好状态。3、在进行技术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4、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5、负责对生产工人的培训,严格工艺操作纪律,确保安全生产。6、负责组织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7、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8、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五条 技术检验部1、负责各种原料、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14、动火分析应向安全部和动火部门提供准确的分析测定报告。2、组织制订、审核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对分析检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发生事故。第十六条 安全环保科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2、负责对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3、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15、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技措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6、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各类安全附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8、负责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并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10、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16、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11、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12、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票证管理。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指导基层安全工作。14、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第十七条 行保部门1、负责公司内要害岗位的安全保卫和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2、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17、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3、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4、参加xx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5、负责消防器材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6、负责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搞好食品饮食卫生。7、负责本部门的生活用炉、气瓶(罐)及电器的安全管理,并保持完好。8、搞好集体宿舍、仓库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9、组织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和公司内治安案件的调查、处理。10、制订或修订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11、抓好治安防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卫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司利益不受侵犯。第十八条 基建部1、执行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18、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的项目不留隐患。(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2、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消防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3、在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并组织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4、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xx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5、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第十九条 供应部门1、对采购的原料19、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必须有验收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2、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要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采购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以防由于采购物品质量差引发事故。第二十条 仓储部1、制订或修订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2、遵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类物品的入库、验收、保管、发放、结算和盘点制度,各种物品归类存放,管理有序。物料应置于规定储存区域明确标示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危险化学应有标明性能、处置方法等内容的说明牌。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20、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4、装运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5、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第二十一条 经营办1、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检查运输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运输许可证,验证销售、凭证发货。2、对营销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对经营产品性质的必要了解,防止安全意识差和认识不足发生事故。3、制订或修订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4、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厂管车辆检审工作。5、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做好车辆、船舶的维护保养工作。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1、安全技术措施21、费用和安全生产款项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2、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不得拨款。3、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第二十三条 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部1、组织调入职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2、执行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3、各种职业培训必须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和日常管理工作。5、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6、根据企业特点和上级要求,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安全生产舆论氛围,以22、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第二十四条 卫生院1、搞好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职工体检及建档工作。2、做好工业卫生宣传和检查监督工作。3、参加工伤鉴定,提出鉴定依据。4、参加事故抢救,负责医疗事故的管理。第二十五条 工会1、贯彻和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行政做好企业的各项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2、组织和健全群众劳动保护管理监督网络,协助开展班组安全客运,教育职工遵章守法。3、定期研究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4、参加群众性的综合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5、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23、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评选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8、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第二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 入厂教育1、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1)厂级教育(一级),由党群部组织,安全环保科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24、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车间及单位。(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3)班级(工段)级教育(三级),由班级(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安全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均应按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对新入厂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中的规定执行。2、 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25、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3、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二、日常教育1、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2、应每个月举办12次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讲座,并且充分利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子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3、各单位应每月开展至26、少一次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4、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保组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5、 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环保科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录备案。三、特殊教育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2、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27、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所有车间、科室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5、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建立培训台帐,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第三章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施工,坚决杜绝和根除违章和麻痹等事故隐患,确保公司平安xx、健康发展,特制定奖惩制度如下:一、奖励。(一)季度安全奖。车间及有关管理科室完成当季度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实现安全无事故的考核目标,公司发给季度安全奖。奖金标准为:1、生产28、车间、仓储部正、副职干部和班长每人300元,其余人员每人150元;2、生产设备部、安全部、科研中心、基建部等单位正、副职干部每人150元,其余人员每人90元;3、行保部正、副职干部及厂警班人员(含门卫)每人150元;4、分管仓储、基建、工程项目的副总经理每人150元;5、总经理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每人300元。(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1、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年终总结时评选产生,评选范围仅限于车间、仓储部及生产安全管理部门等单位。2、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员工,公司发给每人50元的奖金。3、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员工,公司发给每人100元的奖金。(三)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29、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作为突出贡献奖,公司发给2002000元奖金。1、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工艺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取得显着成效的;2、注重细节,明察秋毫,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3、坚持原则,见义勇为,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和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维护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四)年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及奖励。公司对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单位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实行年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及奖励制度。1、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1)总经理1000元;(2)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1000元;(3)分管仓储部的副30、总经理800元;(4)分管科研中心、基建部的副总经理每人500元;(5)生产车间、仓储部正、副职管理干部每人1000元,班长每人500元;(6)生产设备部、安全部、科研中心、基建部、行保部等单位正、副职干部及厂警班长每人500元;2、奖励标准以上人员年终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目标,除全额返还其所交纳的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外,另给予其抵押金数额1倍或2倍的年度安全生产奖。奖励的具体标准为:(1)发给总经理和分管生产安全、仓储、项目、基建等工作的副总经理每人风险抵押金1倍的年度安全生产奖;(2)发给生产设备部、安全部、行保部、科研中心、基建部正、副职干部及厂警班班长每人风险抵押金1倍的年度安31、全生产奖;(3)发给生产车间、仓储部正、副职干部及班长每人风险抵押金2倍的年度安全生产奖;二、否决季度安全生产奖、年度安全生产奖和年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条件。生产车间、管理部室发生人身、设备、火灾、盗窃等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视损失程度分别否决有关责任人员季度安全生产奖、年度安全生产奖和年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否决的具体标准为:(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含3000元),取消事故班组季度安全生产奖,取消当班班长年度安全生产奖,取消单位正、副职干部季度安全生产奖;(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含10000元),罚没当班班长年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32、取消事故单位正、副职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奖,取消生产、安全或行保等职能管理部门和分管副总经理季度安全生产奖;(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含30000元),罚没所在单位正、副职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取消生产、安全或行保等职能管理部门正、副职干部和分管副总经理年度安全生产奖,取消总经理季度安全生产奖;(四)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含50000元),取消事故单位季度安全奖,罚没生产、安全或行保等职能管理部门正、副职干部和分管副总经理年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取消总经理年度安全生产奖;(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取消事故单位33、浮动工资,罚没总经理年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处罚。(一)生产车间、管理部室发生人身、设备、火灾、盗窃等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视性质、情节和损失程度,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分别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含3000元),罚直接责任人和当班班长各200元;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含10000元),罚直接责任人、当班班长和单位正、副职干部各300元;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含30000元),罚直接责任人、当班班长和单位正、副职干部各500元,罚生产、安全或行保等职能管理部门正、副职干部34、每人200元,罚分管副总300元;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含50000元),给予直接责任人待岗学习半年的处理,待岗学习期间每月发300元生活费,罚当班班长和单位正、副职干部各1000元,罚生产、安全或行保等职能管理部门正、副职干部各300元,罚分管副总500元,罚总经理300元;5、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含100000元),给予直接责任人下岗、当班班长免职等处理,罚单位正、副职干部各2000元,罚生产、安全或行保等职能部门正、副职干部各500元,罚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各1000元;6、发生死亡1人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0元35、以上的,给予事故直接责任人除名、当班班长免职下岗、单位正、副职干部降职或免职等行政处理,罚生产、安全或行保等职能管理部门正、副职干部各1000元,罚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各2000元;7、发生人员死亡事故,除按上述条款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外,还要依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追究责任人员的有关责任;8、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列入责任单位费用考核。(二)生产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4年10月8日颁布的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第10号令的(见附件一);2、违反起重十不吊要求的(“十不吊”见附件二);3、有其它违章行为的(“其它违章行为”见附件36、三);4、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不符合齐全、有效、可靠要求的;5、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6、不认真执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和未及时上报检查结果的;7、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限期内应该和能够整改而未整改的;本单位不能整改,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单位暂时无法整改或依靠自身力量无法整改,未及时上报以及整改意见未及时反馈的。8、阻止、干扰、刁难安全人员检查、监督或无理取闹,影响安全人员正常工作的。(三)推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在年终总结表彰中,公司推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一年中发生较大37、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否决各种先进评选资格。否决的具体标准为:1、员工在一年中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2、一年中发生人身、设备、火灾、盗窃等较大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班组及班长、管理后勤科室及科室正、副职干部;3、一年中发生人身、设备、火灾、盗窃等较大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生产车间及车间正、副主任;四、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程序和办法。(一)奖励实施程序和办法。1、季度安全生产奖,由单位申报,经公司安全部审核,送分管安全生产副总审定,报总经理审批。2、风险抵押金年度安全奖由安全部年终考核,提出方案,38、经公司安委会审定,报公司研究审批。3、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由基层单位评选推荐,公司安委会审核把关,报公司研究批准。4、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由基层单位推荐或个人申报,安全部审核,报公司研究批准。5、以上各项奖励资金均由公司计财部按规定统一列表发放。(二)处罚实施程序和办法。1、生产单位、管理部室发生责任事故受到经济处罚的,由公司依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予以处罚。2、单位或个人有违规违纪行为,虽未造成事故,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要予以经济处罚,以示警告的,由公司安保组、安全部、行保部、基建部、科研中心分别实施处罚,处罚范围和权限为:(1)安保组实施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所39、有违规违纪单位实施处罚。罚款权限为200500元;(2)安全部负责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罚款权限为200500元;(3)行保部负责对违反消防安全治安秩序工作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罚。罚款权限为100500元;(4)科研中心、基建部负责对项目建设中施工单位,违规违章作业的行为实施处罚。罚款权限为200500元;(5)上述单位和部门实施处罚时,要向被处罚单位和个人出具“违规违章处罚通知单”,载明罚款事由和金额;(6)被罚单位和个人依据罚款通知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把罚款上交公司计财部,逾期不交,加倍处罚;罚款数额较大,一时无法交清的,由计财部在单位和个人工资中逐月扣除。3、40、事故处罚所得款项,计财部应设立专户存储,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奖励资金。4、违规违章罚款50返还给罚款单位,以示奖励。5、行政处理由公司纪委、监事会负责组织党群部、办公室、安全部、行保等部门调查核实,提出意见,报公司研究批准。五、本制度如有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为准。第四章 操作安全管理制度一、运行1、必须编制产品的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工艺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方法进行操作。2、改变或修正工艺指标,必须有相关负责人以书面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3、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工业部颁发的操作工的六严格规定,不得擅自41、离开自己的岗位。4、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5、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6、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运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7、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8、 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二、开车1、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在完好状态。2、保温、保压及洗净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 和分析42、,使之合格。3、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消防、安全相关人员到场。4、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5、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6、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三、停车1、各生产车间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2、系统降43、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3、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4、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5、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四、紧急处理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作出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必要时,先处理后报告。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3、发生停电、停水、停44、气(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4、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尽速通知相关岗位并向上级报告第五章 动火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消防和安全管理,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参照化工企业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1-1999),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现就公司动火管理制度修订如下。一、动火作业定义: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公司“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2、动火作业: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45、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3、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xx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二、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凡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46、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等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三、动火区域划分: 1、固定动火区: 酒精一车间:维修班门前划定区域。及一期发酵1、2、9、10罐底地面。 酒精二车间:维修班门前划定区域。 动力车间:20T及35T锅炉房内。 治污车间:维修班门前划定区域。 饲料车间:输送带下方北门口或车间周围主干道。 科研中心:独立工程工地封闭施工区域。 技术检验科:半成品化验室。 行保科:食堂操作间。2、特殊危险动火区:酒精库区、酒精车间蒸馏工段、治污车间厌氧罐区、输送酒精和沼气的管道。3、一级动火区:47、酒精车间粉碎工段、酒精车间正在蒸馏的成熟醪发酵罐和准备蒸馏的下一只发酵罐、酒精一车间放醪池、饲料大仓、原料仓库、五金库、辅助材料仓库、高低压配电室、发电机房、夹心板房、硫酸容器及特殊危险动火区周围15M以内的区域。4、二级动火区:除固定动火区和特殊危险动火区及一级动火区以外的区域。四、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1、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进行动火作业还需办理进入容器内作业许可证。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安全后,方可动火作业。 凡在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48、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49、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能带病使用。 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在厂区内路面上动火作业,当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制造的容器、设备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离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以上12条规定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在生产不稳定和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的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50、 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公司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 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公司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100毫米水柱正压。低于100毫米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五、动火分析及合格判定: 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51、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安全员负责提出。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被测浓度小于1%(体积比,以下同);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0.5%;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0.2%。 六、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一式两联(格式见附二)。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须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52、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负责人。 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3、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限:动53、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按动火安全作业证上批准期限执行,特殊危险动火区不超过8小时,一级动火区不超过3天,二级动火区不超过5天。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必须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初审签字,经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副总经理终审批准。 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初审签字后,报安全部终审批准。 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终审批准。 七、职责要求: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动火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直接管理责任,受动火项目负责人的领导)。必须在动54、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2、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属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有不符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公司主管安全环保科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3、监火55、人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它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点所在单位班组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56、,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6、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负责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7、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57、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如与本制度有抵触,以本制度为准。xx酒业有限公司动火证 第 号申请动火单位 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原因 天气 风向 动火内容动火部位: 动火方式: 动火级别: 级 动火期限:自 月 日 时起至 时止动火前数据分析: 分析人员签字:安全措施: 措施制定人签名:动火点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动火负责人签名:动火点所在单位监火人签名:动火单位监火人签名:动火人签名: 初审意见:复审意见:终审意见: 审批人签字: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注:本证一式二份:一份由签发单位留存,一份由动火人58、持证动火,动火后交车间备查。第六章 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制度各单位: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特种作业适用范围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2、本公司特种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含行车、电动吊葫)、公司内机械驾驶、锅炉作业、电气高压进网作业,水处理作业、压力容器操作(二氧化碳等)等。二、特种作59、业人员的培训、考核、领证1、公司内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专业培训机构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能上岗独立操作,严禁无证上岗。2、各单位要将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具体人员情况和取证、复证需要,每月上报安全环保科,安全环保科对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制定培训、取证、复证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公司办公室备案。安全环保科负责联系有特种作业培训资质的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复证、取证。3、特种岗位作业人员,根据专业培训发证机构的培训时间、周期及时进行培训复证、领证:(1)锅炉、电气、水处理岗位已取证人员,每年60、必须按时复证,现在岗位未取证人员,不得独立进行特种操作,一年内必须取得特种岗位作业许可证,复审不合格及在规定期限内未取证的将调离特种作业岗位。(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工、叉车驾驶、吊装作业、桥式起重机驾驶、压力容器作业已取证人员,每年必须按时复证,现在岗位未取证人员,不得独立进行特种操作,半年内必须取得特种岗位作业许可证,复审不合格及在规定期限内未取证的将调离特种作业岗位。(3)特种作业人员在更换新特殊工种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重新取证后方可上岗,取得的特种岗位作业许可证必须与所从事工种相符合。(4)特殊工作岗位新进厂人员学习期满后,必须取得相应特种岗位作业许可证,否则将另行安排工作。(61、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6)特种作业岗位操作人员,未定期进行复证及未取证的,不享受公司岗位工资的提升调整。4、特种作业证需交公司办公室存档,安全环保科、各有关单位复印,建立档案、台账。5、办理特种作业许可证取证、复证费用,由取、复证人员在证件归档后,发票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公司办公室签字后,报公司审批报销。6、特种作业人员因自身原因辞职或离开公司,需向公司缴纳培训、办理特种作业许可证的费用。三、特种岗位作业人员的管理1、各单位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统计、上报、管理等工作;2、安全环保科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统计、62、审核、申报、组织培训、取证、存档、复审等工作;3、总经理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培训取证的最终审批;4、安全环保科及车间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公司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更换,以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的稳定;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公司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变动。6、任何个人不得随意调动、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如发生事故,谁安排,谁负责。对违章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一经发现将给予5001000元处罚。四、特种岗位作业人员的作63、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若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甚至吊销操作证书,情节严重的将由执法部门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1、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相关规定和操作要求进行工作,根据作业类型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专用工具和器具。2、进行危险作业时,要有可靠安全措施并在有人监护下方可工作。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区前必须将易爆物品清理干净,工作时间遵守劳动纪律。4、高空作业时,一定要使用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地面要有人监护,雷雨大风时禁止高空作业。5、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需立即64、向上级报告,在消除隐患,排除不安全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遇到违章指挥时有权拒绝违章作业。6、经相关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者,不允许进行特种作业。第七章 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一个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并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以及制止违章行为的过程。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1、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的内容可分为:(1)、检查生产设备、工具、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生产作业场所以及生产物料的存储是否符合要求。(2)、检查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重点检查危险性大的生产岗位是否严格按操作65、规程作业,危险作业有否执行审批程序。(3)查安全管理是否完善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是否落实到各班长、各岗位,安全教育是否经常开展并使职工安全素质得到提高,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制度化、规范化,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实施安全技术与措施计划的经费是否落实,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管理工作。 2、安全检查的形式(1)生产岗位日常检查生产岗位工人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进行自检,确定安全才能操作,主要有:a.设备状态是否完好、安全,还有安全防护是否有效。b.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c.作业场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66、规定。d.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操作要求是否明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解决后方可作业,如自己无法处理或无把握的,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待问题解决后再作业。(2)安全人员日常巡查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到生产现场巡视,检查内容包括:a.作业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b.生产工人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有违章违纪行为。c.协助生产岗位工人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3)、公司安委会检查每季度一次,不定时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安保组检查每周一至两次,车间班组长检查每周一至两次。(4)、各车间(科室)每季度要进行一次安全自查,要将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在规定时间报安全科。3、安全检查结果1、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以通报67、整改通知形式通报责任单位,责任人,按时间要求落实整改。2、对安全隐患没有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的或对于一时无法整改,又不采取可靠的防救措施的,将给予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第八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2、安委会会议公司主要领导必须参加,会议议程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总结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处理较大安全生产文件。3、安全部门根据公司安全组织管理网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结合各单位安全自查、通报、反馈季度安全生产信息,布置下季季度安全生产工作。4、车间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68、议,由车间主任主持,总结,布置当月或下月的安全生产任务。5、要认真组织、做好记录。第九章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目的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三、 职责与分工1.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全环保科、生产设备科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2、各车间69、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四、内容与要求1、日常安全检查(1)、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组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2)、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3)、各单位、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4)、各单位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2、定期安全检查(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xx物倒塌为重点。(2)、夏季安全检查:70、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5)、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3、专项安全检查 (1)、安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 (2)、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 (3)、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4、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5、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6、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71、,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7、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及其它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相关部门领导。8、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9、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10、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范围内的,按该办法考核。第十章 施工安全管理制72、度一、 施工组织1、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接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1)、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2)、所有xx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2、 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73、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3、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二、 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2、 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3、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74、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来到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4、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火栓和消防器材,履行动火、用火手续。三、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1、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2、 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3、 超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4、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电工维护管理。(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2)、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3)75、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4)、塔吊、龙门吊及铆焊平台等必须保持接地良好。四、拆除工程1、 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xx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经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确认,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2、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4、 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76、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5、 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第十一章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目的:为确保有效地实现公司设备检维修安全、顺利、高质量完成,以达到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及延长经济使用寿命,做到检维修期间不发生各类事故,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设备安全检修和检修安全管理。二、责任1、检修单位在检修前应首先对检修作业内容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结论,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经有关领导审定后方可执行。2、外委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条款,77、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我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职能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3、 装置停车检修,应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其成员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各尽其职。4、 参加检修人员,外调人员、临时工及其他人员,必须经严格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检修现场作业。除认真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5、 重大项目的检修方案、安全措施,要经过讨论,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签字、方可严格执行。6、安全环保科要派出人员深入检修施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检修行为,有权制止。三、检修作业前的78、安全要求(1)、 检修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预想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人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2)、检修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3)、检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4)、检修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5)、当设备检维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制度规定,办好检修的有关安全票证。(6)、临时用电应办理79、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7)、对需要检修的设备进行隔绝、清洗、置换、检测,经检查满足检修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8)、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9)、在检修设备时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10)、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检测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11)、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12)、在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80、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13)、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14)、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15)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要设有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四、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1、进行检修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应开、关的阀门必须处于开、关位置,应加盲板的要加好盲板,并挂上明显标志。2、 检修时照明应使用36伏安全灯(容器内使用12伏),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要有触电保安器。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1)、多层交叉作业要设安全网、防护棚等安全设施,进入检修现场要戴安全帽。(2)、登高2米以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3)、有心脏病81、高血压、贫血、昏晕、癫痫病者及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4)、脚手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脚手架上堆放物料和作业人员总重量不得超过有关规定。(5)、脚手架的跳板和斜边上,要做好防滑措施和扎好围栏。(6)、夜间作业照明必须充足,其他特殊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安全措施。4、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检修时,必须遵守如下安全规定:(1)、准备好必要的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2)、加强通风换气和有毒有害气体分析。(3)、检修人员必须熟悉防毒面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5、设备内作业规定(1)、凡进入容器、设备(塔釜、贮罐、炉膛、烟道)及设施(下水井、地沟)内作业,均称为设备内作业。82、(2)、打开设备人孔时,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安全标准以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排污阀,将残余物放净,必要时可强制通风。人孔盖在松动之前,切记不要把螺丝全部拆开,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故。(3)、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含氧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4)、进入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容器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毒器具,方可作业。容器外应设2人以上监护,监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联络。(5)、在清理容器内少量可燃83、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木、铜质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6)、高塔型设备内检修作业,要执行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所系安全带绳头,由塔外监护人掌握,随时取得联系。(7)、进入检修精度要求较高、检修技术要求较严的设备内作业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严防遗留在设备内部。(4)、进入设备内禁止用氧气吹风,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休息。6、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相关的特种作业操作证。7、当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84、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五、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有毒、有害的废金属、设备、管线要有专人负责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引起不良后果。2、 检修过的设备管道内必须清除干净,经过仔细检查后方可封闭,并有检查记录和检修人员签字。3、生产单位对检修前所加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进行抽掉和恢复。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六、填写检修记录并签字。第十二章 消防管理制度为提高公司领导及员工消防法制观念,丰富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知识,增强消防安全素质,特制定本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85、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回检查制度。 2、安保组每周对各单位进行一次消防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情况。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时,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86、,各部门负责人应关注每周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200元500元。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 、火灾隐患重点区域管理1、熟悉并掌握火灾隐患重点区域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87、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不准在火灾隐患重点区域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6、发现火灾时,应迅速通知其车间及科室负责人。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各车间、科室自己挑选)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定期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88、。 六、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 (2)安保组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车间及科室的消防器材自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车间、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安保组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车间、科室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车间、科室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89、管理单位汇报。 八、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安全环保科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0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第十三章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凡具有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品。1、 公司在采购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应有中文标识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2、 采购回的危险化学品严禁随意放置和直接交给生产使用。3、 采购回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交接给仓库专90、人并入进专用仓库中,方可认为交接完成。5、 化学危险品的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并按管理危险品的范围配备防护用品和器具。6、 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7、 化学危险物品专用场所,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腐、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措施。8、 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安全距离,不准超量储存。9、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91、积水的场地存放。10、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气体、液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11、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储存。12、 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出入库应进行详细登记。13、 贮存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如酒库。14、 生产使用要对其进行定量发放(每次一天的使用量)。15、 保管人员应多了解信息根据生产之需适量库存(3天使用库存量),尽量做到少存或不存。16、 存取应按安全操作作业指导书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在92、向操作人员发有毒有害物品时,应提供“安全标签”。17、 加强对员工进行防毒宣传教育和培训,既要讲清说明化学危险品危害性,又要讲清职业毒害是可以防止的。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操作作业指导书,爱护设备,加强个人防护。18、 建立针对生产条件和毒物性质而实行的规章制度。19、 在生产过程中,应尽量采用低毒或无毒材料代替,以减少中毒机会。在工作场所设有急救措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20、 生产中,接触有毒有害物品的员工应使用口罩等劳保用品,注意个人卫生,禁止在厂房内吸烟。21、在有毒有害岗位上,上班时应按规定穿工作服,在有特别要求的岗位上,应随身携带防毒面具,以备一旦发生意外泄漏毒物事故时,可立即佩戴防毒93、面具。22、要加强废旧物质的安全回收管理,凡含有危险性物质的废容器、设备、管道、管件、阀门等,必须进行彻底清洗、置换处理,并经相关检查认可。28、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毒物废渣,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29、凡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危险化学品作业指导书进行执行的员工,对其部门主要责任人和当事人一并进行100-200罚款。第十四章 关于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按照“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和有关法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经研究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94、调查处理作如下规定:一、事故等级标准: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类别和等级:(一)工伤事故:1、轻微事故:一次事故造成一人轻伤(休息治疗不超过15天)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5000元的。2、一般事故:一次事故造成一人轻伤(休息治疗在15天以上,不超过60天)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超过2万元的。3、较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一人重伤或二人以上轻伤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不超过5万元的。4、重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二人重伤或三人以上轻伤,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不超过10万元的。(二)设备事故:1、轻微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1万元的。295、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不超过5万元的。3、较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不超过10万元的。4、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三)火灾事故:1、轻微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5000元,或造成一人轻伤的。2、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超过3万元,或造成一人轻伤的。3、较大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不超过10万元,或造成一人重伤,或造成二人轻伤的。4、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造成二人重伤,或造成三人轻伤的。(四)盗窃事故:1、轻微事故: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不超过500元的。2、一般事故:盗96、窃公私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上不超过2000元的。3、较大事故: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2000元以上不超过5000元的。4、重大事故: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以上事故等级均由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依据此标准初评,报公司安委会审定。二、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安全环保科。分管领导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2、安全环保科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重大事故立即上报至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较大事故立即上报至公司97、总经理;一般和轻微事故及时上报有关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3、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应由安全环保科按照事故等级及时口头上报的同时,并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书面报告不得超过12小时,其它事故不得超过24小时。4、事故发生单位和职能部室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98、救,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三、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1、重大事故由公司董事会安排、组织事故调查。2、较大事故由公司安委会安排、组织事故调查。3、一般事故由安全环保科会同职能部门组织事故调查。4、轻微事故由相关职能部门会同责任单位组织事故调查。5、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99、机关处理。 6、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公司安委会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7、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周。8、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四)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9、事故100、调查报告经公司研究批复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交公司办公室归档保存。四、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由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等级标准分别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拟定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公司董事会安排有关人员从严、从重调查处理,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审定,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公司;较大事故由公司安委会安排有关人员调查处理,处理结果经总经理审定后报董事长;一般事故由安全环保科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处理结果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公司总经理;轻微事故由相关职能部门会同责任单位调查处理,处理结果经安全环保科审定后报分管领导;以上所有处理结果的文字材料统一报安全环保科备案。2、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101、,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员工的监督。3、安全环保科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公司将上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章 安全环保科岗位职责一、安全环保科职责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2、制定、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102、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月”、“环境保护宣传周”教育、培训活动。4、配合上级安全、环保等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环保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5、做好内部日常性的安全、环保工作监督检查,纠正违章。遇有危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大修、技改项目的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协助有关单位按时做好特种设备的检测和办证工作。7、监督检查有关单位特种设备、各类安全附件和安全技术装备以及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103、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票证管理。9、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10、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做好各种月度、季度报表的统计上报,完成上级部门和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二、安全环保科科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服从董事长、总经理和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在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有领导和监察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伤亡事故负责。2、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用品保护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环保审批手续等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网络体系,合理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层层104、分解落实。 3、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员工安全教育档案。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环保计划及编制长期安全环保规划。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现场调查,查明原因、分析责任、处理意见及拟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5、监督检查公司所属部门各专业管理安全环保工作及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并指导完成各项计划。 6、组织公司环境因素调查与评价、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并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环境保障和治理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不安全因素、设施和影响安全、环境因素有权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期限,对不整改的单位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7、组织企业生产部门重大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105、和改进措施。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票证管理。9、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10、参加各种生产会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各类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管理,提出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方面的建议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到“三同时”。11、积极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与协调工作。12、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予的其它任务。三、安全环保科副科长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2、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当好处长的参106、谋和助手。3、参与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生产计划的会审。5、具体安排组织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形式、检查重点、负责人,并协助处长督促隐患的整改工作。6、监督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涉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先令停止作业,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7、组织推广安全、环保新技术、新经验。8、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工伤鉴定工作。9、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10、组织实施日常、综合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情况,要求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11、配合地方安全、环保部门,做107、好安全检查、环保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安全环保科技术员职责1、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业务知识,努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公司领导和科长的领导下,从事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环保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环保监督部门的指导,对操作员工进行业务指导。2、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公司安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公司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环保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5、参与108、权限范围内新、扩、改建项目安全评估文件、安全竣工验收文件、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及环保竣工验收文件。6、负责公司污染源的调查、建档工作,清水口的COD检查。7、负责对新进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员工安全培训率达到100%;培训合格率100%。负责组织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 8、协助科长做好员工的安全环保思想、安全环保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公司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环保教育。 9、保存安全环保方面的文件及档案。10、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五、安全环保科科员职责1、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2、经常深入车间、现场等各类场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违章作业者有权制止或停止其作业,遇有紧急的不安全状况,有权指挥停止作业,并协助处理。对作业场所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要督促责任单位按期整改。3、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对违反者进行教育和处罚。4、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并积极参加组织抢救,参加本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整改,对本公司发生的人身事故及时填表上报。5、动火现场分析及监督、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