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电厂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管理制度(10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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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3561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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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煤电厂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编制说明32.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33.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114.安全施工检查制度125.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146.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167.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188.分包工程、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219.安全工作例会制度2210.安全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2411.尘毒、辐射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012.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3113.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4914. 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5015.脚手架安全管2、理制度 5116.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5217.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5518.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制度 6119.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22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42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722.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7323.事故报告制度 7524. 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制度8225.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526. 开工、停工、复工管理制度9227.违章作业实施考核细则 961、编制说明为了充分体现“安全是第一责任,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的安全理念,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文明施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要求,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科学安全观,强化管理,落实措施,保障人身、设备安全,保障人员健康,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持续提高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本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进而达到“机组达标投产,确保行业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的总体目标。2、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2.1目的为实现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以下简称XX工程)安全工作目标,明确各方、各级人员责任,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2.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工程安全文明健康管理工作。2.3执行程序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行政正职负责组织制订各单位各4、级人员(包括党、工会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党、工会领导)的安全施工责任制的制定至少明确:具体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规定常规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岗位具体的安全管理、施工培训要求;所负的安全施工责任。各级工程管理人员上岗前对安全职责学习并掌握。机构人员或部门职能发生变动后,或有新的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应根据情况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施工责任制。各单位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及落实情况;上一级管理者负责对直接下级管理者进行履行安全施工职责的监督检查,并对安全施工责任制是否到位负责。事故分析调查时应检查事故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以及有关领导履行安全施工职责的情况。对没有认真履行5、职责或不履行责任的管理人员,应根据其性质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提出批评、考核、行政处分。2.4职责总包商职责:.1中xx电工程(xx)有限公司是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商,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实行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监督”。.2组织招投标工作,确保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3按照设计规划程序组织工程建设,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4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为施工承包商提供必备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创造安全、文明、xx的施工环境,保障施工承包商按基建程序施工,并协调解决施工承包商之间在交叉作业中存在6、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5 负责向承包商提供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xx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6负责组建工程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7审批施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8严格控制施工承包商的分包范围,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施工承包商采用工程分包形式分包的工程项目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同意后方可分包;采用劳务分包形式分包的工程项目应报项目部备案。.9设立安全奖励资金,对在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安全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配合监理组织现场施工承包商7、之间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评比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先进经验。.10参加承包商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1对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承包商项目经理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的要求。.12对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以至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包商,按照规定扣罚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况严重的,终止承包合同的执行。总包商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职责:.1总包商项目经理是工程建设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2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重大问题。.3负8、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制度。.4主持工程安委会工作,并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工作例会。.5审定工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工程年度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6确保工程建设中安全措施费用和安全奖金的提取与使用,审批重要安全奖惩事项。.7组织或参加本工程建设中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8总包商其他行政副职、各部门负责人,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应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项目经理负责。总包商计划部职责:.1在组织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负责对承包商施工资质的审查。.2在审核施工计划的同时,组织审9、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4负责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帐面管理,并按照安全管理部门的考核意见,合理支付保证金,做到专款专用。.5负责有关工程保险管理工作。.6负责物资采购保管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7负责仓储设备材料、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总包商综合部管理职责:.1 及时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阅批。并下发到有关部门。.2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的催办,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3负责基建安全工作总结、事故报告、事故统计报表等安全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4安全生产情况要列为新闻报道的重要内容,同时做好安全简报、安全文件资料的打字、10、印刷工作。.5重大事故调查时,做好车辆调度,保证紧急情况下的用车。总包商工程部管理职责:.1在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同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2在组织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其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3审查工程重大项目技术方案,督促监理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4在参加工程招投标时,组织审查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奖罚条款。.5参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工作。.6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查。.7在开工前对施工承包商负责人、工程技术人11、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相关记录;对危险施工区域内的工作应事先督促承包商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工作。.8负责建立工程项目危险点和危险源的评估、控制体系,制定评估控制的规定和要求。.9负责组织对施工承包商重大安全施工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工作。.10审查施工施工承包商上报的危险点和危险源控制措施。.11按照规定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12杜绝其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或由其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的事故。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1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是工程安委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和总包商安全监督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安委会12、决议的情况。.2负责组织与施工承包商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3负责组织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工作。.4对工程建设中出现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委会决定。.5负责工程有关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面的审查工作。.6组织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易燃易爆物品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7建立现场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度和专业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指导、监督安全监理工作,协调与安全监理工程师之间工作的配合。.8协助监理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9提出对承包商安全13、考核与奖惩意见交安委会决定。.10参加承包商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1负责建立工程安全数据库,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12完成安委会授权或交办的其它工作。生产准备部职责:.1严格执行生产运行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确保机组整套启动和试运期间的安全。.2组织运行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工作。.3参加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安全措施的审查,并负责组织落实。工程安委会职责:.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指示,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 .2通过并发布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3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解决议案。.4协调承包商14、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5安委会应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设计承包商职责:.1工程设计承包商应履行技术设计有关安全责任,根据总包商、施工承包商、监理承包商的要求,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技术与设计的服务和支持。.2设计的文件应确保xx安装结构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3应为工程开工准备阶段即能构筑厂区主要施工道路砼路面(施工层),提前进行地下电缆、管道等沟道的设计。.4应为工程开工准备阶段即能建成厂区围墙及时提供设计图纸。.5应为工程土建交付安装阶段即能做到地下设施一次施工完,零米地面毛地坪已浇筑好的文明施工要求,及时提供地下设施设计图纸。.15、6在现场总平面设计中,应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与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场地与处理措施;以及其它“三废”(废物、废水、废气)、噪声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7在工程防腐、保温等材料的选型设计中,应以不损害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前提,充分应用安全卫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的要求。 监理承包商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是本工程安全监理效能以及控制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效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工程安全监理工作。.2设立安全副总监,配备足够数量合格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3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16、度及运行机制。.4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经总包商批准后编制“监理细则”。.5审查施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6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7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8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协调解决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9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机组整套17、启动、移交运行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10组织现场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11参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工作。.12采取切实性可行的措施,确保总包商本工程安全目标和工程总体目标的实现。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1督促监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制度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2审查施工承包商供本工程使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审查施工承包商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4协助审查施工承包商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5组织并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协调会议,协18、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6负责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机组整套启动、移交运行应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监理签证工作。.7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8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9与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相互协调共同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10参加施工承包商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审查和监督预防事故重复发生措施的执行。.11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台帐。.12审查施工承包商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19、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13审查施工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监督检查特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理人员的权力:.1在施工现场有权制止与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2有权仲裁施工承包商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3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或建议终止工程承包合同。.4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后作研究处理,并补发停工指令。.5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施工承包商职责:.1必须服从总包商、监理公司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发包合同中及现场规定的各项条款。.2承包商现场项目经理是20、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以及本细则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3必须制订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明确提出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方针、目标、政策和必须遵守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4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其人员、装备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报安委办和监理公司备案。.5向总包商提供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总平面管理措施,并说明危险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的安全防护措施。.6分包工程必须经过总包商和监理公司审查批准,并严格执行有关分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7按总包商规定的现场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目录,编制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程序经批准后,工程方可开工。.8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21、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9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10接受总包商、监理公司、地方有关部门及上级公司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的监督检查。.11承担合同中明确的其它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卫生健康责任。.12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安全标志、设施及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3、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3.1总则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提高各参建单位管理及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综合技能,切实做到“我会安全”,保证在施工建设工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安全、环保安全等,特制定本制度。3.2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和职责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健全有针对性22、和可操作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职责。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监理公司、施工承包商应定期编发安全简报,及时快速的向所有参建人员传达现场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预控措施。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培训奖惩制度,明确奖罚细则,调动所有人员学习专业及安全知识的积极性。3.3安全培训要求施工承包商应根据施工特点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计划,并根据培训计划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施工承包商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考试,以检验培训效果。特种作业要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23、有关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的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要停止其工作,进行下岗培训,待培训考试合格后再上岗。相关专业操作规程的考试,每年应不少于一次。相关安全规程的考试,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入场前考试除外),考试成绩报安委办。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包括农民工)要进行至少三天的入场教育,其中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施工商对新入厂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和参加劳动的学生以及聘用的其他人员等)应进行不少于二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现场施工人员每周至少安全学习一小时,民工每周必须集中培训一次。每次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记录学习培训内容,参加人员必须签到。备注:以上安全24、学习、培训、考试应有记录。4、安全施工检查制度4.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实现本工程安全目标,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规范指导监理、各施工承包商各级安全检查工作,特制订本制度。4.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安全检查工作。4.3执行程序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行政正职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检查责任制。各级人员的安全检查责任制,至少明确:具体的安全检查要求;规定常规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岗位具体的安全检查要求;所负的安全检查责任。工程各级参建人员上岗前对安全检查制度学习并掌握。定期监督检查各级参建人员履行安全检查职责情25、况。各单位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安全检查责任制制订及落实情况;上一级管理者负责对直接下级管理者进行履行安全检查职责的监督检查,并对安全检查是否到位负责。责任落实:对没有认真履行安全检查职责或不履行安全检查职责的参建单位各级人员,应根据其性质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提出批评、考核、行政处分。4.4安全检查要求总包商、监理公司、施工承包商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1每周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每周由安全副总监组织由安委会专工、安全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参加的周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检查后由监理下发检查纪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由监理下达“安全26、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落实整改闭环。.2每月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由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或安监部负责人主持、监理公司安全工程师参加,对本标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检查、总结和评价。检查结果报安委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由施工承包商自行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落实整改闭环。.3每季度综合检查考核和评比:由承包商项目经理或安委会主任主持,监理公司总监、监理公司安全副总监、监理公司安全工程师、总包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标段项目经理、安全监督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使用总包商制定的“火电工程项目安全检查表”,对被检查的单位和工程项目给予定性定量评价,并作为对施工承包商考核和评比的依据进行奖惩。4.27、5安全检查可分为一般安全检查、阶段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等方式进行。4.6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查事故预案的制定与演练为主,同时亦应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防火列为检查范围。4.7查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以及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4.8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效能。4.9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标识的设置;查文明施工责任区和现场清理整顿情况;查个人28、防护用品、用具的投入及使用情况;查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及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交底和执行情况;查机械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信号装置的设置、完好情况;查施工电源的安全使用情况。4.10查现场成品保护和防止“二次污染”、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和环境卫生、生活安全卫生情况。4.11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资料室并转安监部门签收,限期整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建立检查登记、问题通知书、整改、反馈及管理台帐,形成闭环管理。 4.12总包商各级人员及安委办人员,监理公司总监、副总监、监理公司安全工程师应采用日常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情29、况应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或监理日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和重大隐患,应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和违章处罚通知单,并形成闭环。4.13 监理公司应将季度、月度、每周安全检查与评价的情况及时汇总进行通报。4.14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多层交叉作业区,监理公司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连续作业应跟踪监督检查。5、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5.1总则:根据中xx电xx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xx电xx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程序(A版)、中xx电xx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点、中xx电xx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监督规定(A版)中xx电xx公司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30、5年版)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工程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本办法适用于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经济奖励考核。本奖励考核办法解释权属于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安委会。5.2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的安全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及安全委员会委员每年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作为激励基金,在年底进行考核奖励。5.3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实施细则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扣除.1发生1人次死亡事故,扣除责任总包商安委会主任及成员全部风险抵押金,扣除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部风险抵押金,每发生131、人次重伤,扣除责任施工单位安委会副主任及监理单位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50%风险抵押金。.2每发生一次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及以上不满200万元者),扣除责任施工单位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50%风险抵押金,每发生一次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及以上不满50万元者),扣除责任施工单位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监理工程师20%风险抵押金;.3每发生一次一般火灾扣除责任施工单位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风险抵押金,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扣除监理单位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部风险抵押金,扣除责任施工单位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00%风险抵押金。 认定标准为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32、方法(GIA1851998) .4每发生一次一般垮塌事故扣除责任施工单位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风险抵押金,每发生一次重大垮塌事故扣除监理单位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部风险抵押金,扣除责任施工单位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00%风险抵押金。 .5每发生一次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扣除责任施工单位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50%风险抵押金, 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扣除监理单位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部风险抵押金,扣除责任施工单位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00%风险抵押金.6发生大面积传染病扣除责任施工单位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50%风险抵押金,发生集体中毒事故扣除责任施工单位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00%风险33、抵押金。.7施工单位存在装置性违章且不按时整改的考核该单位安委会成员20%风险抵押金。.8施工单位月度个人违章达10人次考核该单位安委会成员20%风险抵押金。5.4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奖励未发生上述所列情况按照所交风险抵押金的200%进行返还。出现了上述情况,但风险抵押金未全部扣除,按照剩余风险抵押金的200%进行返还。6、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6.1目的 为确保基建事故信息及时报送,以便决策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避免扩大和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6.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34、程建设期间事故报告的管理。6.3专用术语定义即时报告:事故发生后15分钟以内报告,为即时报告。事故类型包括: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健康和环保事故、交通、火灾等事故。6.4执行程序事故报告是每个参建员工的责任。需要报告的信息包括:.1报告人姓名与联系电话.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3 事故描述.4 事故点的具体位置.5 人员伤害情况.6 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7 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8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6.5事故报告发生在本工程建设期间的各种事故或异常情况(包括设备异常、施工区域内着火、爆炸、人身安全事故以及其它生产事故)时,员工应主动及时向当班负责人、现场安全人员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应3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人员救援措施和现场保护措施。属于交通、健康或治安方面的事故应向主管该工作的主管部门报告。 各单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发生施工区域着火、爆炸和生产设备、系统承压管道、容器爆破;以及严重污染环境事故;发生3人及以上患有职业病以及治安事故或严重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即时向监理项目部(以下简称监理公司)总监和项目工程部报告,工程部应立即报告安委办,安委办根据事故性质汇报安委会主任。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时,事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除向监理公司和项目工程部报告外,还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向当地社保部36、门、当地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报告。安委办应即时用电话、传真向xxxx公司报告。一般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当事人应写出原始情况报告交事故所在部门领导,事故所在部门领导审阅签字后连同根据事故当事人口述整理的原始书面材料一并交安全人员保存。根据事故当事人口述整理的原始书面材料当事人应签字确认。6.5.5 误操作事故、人身轻伤事故、生产区域着火爆炸、生产设备、系统承压管道、容器爆破事故、严重污染环境事故、一次发生3人及以上患有职业病及严重交通事故以及xx公司认为具有较高风险的事故,应依据事故调查与分析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向xxxx公司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6.6月度报表37、各参建单位应在当月30(或31)日前将工程安全月度报表报给安委办。报表要求准确、真实,由各参建单位主管领导审查签字确认后报出。6.7职责安委会主任是本制度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全面管理,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及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理、施工、设计、调试等单位执行本制度的有效性。6.7.2 安委办是本制度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类事故的记录、统计和分析以及防范措施的执行结果,收集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的建议和报告,经制度负责人授权修改本制度。7、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7.1目的为了加强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管理,确保机组顺xx标投产,38、确保实现电力行业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工程建设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规定了本工程建设管理考核的考核依据、考核内容与要求等事项;相关合同中有明确考核规定的,按有关合同执行。7.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7.3.责任 参建单位(含设计单位、调试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用电用水管理由业主安监部和监理单位负责检查、考核。 消防、保卫及治安管理由业主工程技术部、安监部、综合工作部负责检查、考核。 监理单位的检查与考核由工程安委会、总包商工程技术部、经营计划部负责。 上述职能部门(单位)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填写整改(考核)通知单,整改(考核)通知单应详细填写整改39、(考核)内容、整改要求、整改完成时间及考核处理结果。整改(考核)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送被考核单位、一份送商务部、一份由考核部门保存。 所有考核金额均以现金方式(RMB)支付,并在接到考核通知单三天内交业主商务部。过期不交将以考核金额的200%考核。7.4.规定 消防、保卫、治安管理考核.1 参建单位所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施工单位的工作部位和场所,否则每人每次罚款100元。.2 物资出门必须按规定填报物资放行证,未按要求填报者,门卫有权扣留,如出现篡改物资放行证或使用过期放行证(当天有效)等做假行为,每次罚款5002000元。.3 参建单位人员如在现场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及围攻、威胁、侮辱有40、关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5000元,情节严重者,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4 参建单位人员如发生阻工闹事行为,视情节每次罚款5005000元。.5 参建单位人员如不服从门卫保安执勤人员管理,视情节轻重罚款2001000元。.6 由于参建单位管理不严,造成重大治安事件的,视情节轻重罚款200010000元,如担保金不足抵扣,则从工程款中扣除,并交公安机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7 参建单位车辆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接受执勤人员的管理,出门必须接受严格检查,否则每次罚款2001000元。.8 参建单位办理的车辆通行证,大车必须贴在驾驶室挡风玻璃的右上角,小车贴在左下角,且证件不得挪作他用,违者41、每车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罚款2001000元。.9 有下列危及消防安全的行为之一者,每次(项)罚款2002000元,若造成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未按规定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员,未建立单位、部门、班组或岗位三级防火责任制,并未报综合部备案的。故意破坏或者擅自将消防设施和器材挪作他用的。擅自在消防通道上堆放物品、堵塞道路的。 在严禁烟火等重要防火部位吸烟、生明火的。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乱接、乱搭临时电源的。在施工场地乱烧垃圾等可燃物品,尚未造成火灾的。从事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未经消防知识培训合格上岗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未按规定定期检查或更换的。 谎报火警,造成消防出警的。特42、殊防火区,着装不合要求的。.10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每项)罚款10005000元: 妨碍消防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参建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未落实消防责任人,未按规定悬挂防火明显标志的。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险隐患,拒不按消防监督部门通知要求进行整改的,对总包商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项目,不按期完成或故意拖延或偷工减料的。违反危险物品仓库设置要求和安全规定,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参建单位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的。在进行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性操作时,未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的。.11 由于消防违章而引起火灾的单位,每次罚款500050000元,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43、。.12 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或主动出示出入证件,违者不得进入,强行进入者,每人次罚款200元。.13 伪造、涂改、转借综合部核发的出入证、车辆通行证者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1000元。.14 不服门卫管理,无理取闹,严重影响门卫正常工作秩序者,每人次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5 由有关部门或单位陪同来建设工地参观、视察的外来人员,必须先报业主综合部审批,佩戴参观证才能进入,违者按无证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1对总包商、安委办、监理提出的“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或不积极配合的施工承包商罚款1000至2000元;第二次44、复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顿。.2 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的,罚款2000至4000元。.3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的, 罚款施工承包商50001万元。.4挖断、损坏地下管线、电缆,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施工承包商50001万元保证金;造成大面积停电、停水、通讯中断的视情况加倍处罚。.5参建单位造成空气污染、环境污染,视情节罚款30005000元保证金,造成外界严重影响的加倍处罚。.6安全、文明施工等考核罚款(扣款)用作本工程相关考核项目的奖励基金,由总包商建立专账进行管理,专款专用。8、分包工程、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8.45、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外包工程及临时工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建设期间安全目标,特制订本制度。8.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分包工程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8.3引用标准中xx电xx公司发(承)包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4对外包工程、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要求施工承包商分包工程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建设“主体工程不得分包”的规定。分包工程无论是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必须事前报送监理审查、经总包商工程技术部审查后报请领导批准,工程项目方可分包。施工承包商招用分承包商,必须由安监部门严格审46、查其安全施工资质,未经审查不得录用。对于连续使用的分承包商,每年初审查一次。对安全管理混乱、事故频发的分承包商,不得使用。施工承包商招用分承包商与临时工,应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签订有效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后方可使用。施工承包商对分承包商(指工程承包第一承建方的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管理责任,必须将分承包商安全管理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对录用的分承包商人员和临时工,安监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招用的人员进行目测,严禁使用不符合相关工种要求的人员,严禁使用童工。对招用的分承包商人员和临时工必须先进行体格检查,然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发给47、带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分承包商人员和临时工,上班必须佩戴胸卡证。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对已注册的人员,应进行动态管理,防止随意更换和冒名顶替。施工承包商在与分承包商签定承包合同时,须设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并按规定进行奖罚。分承包商在安全施工方面,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发包单位安监部门汇报工作。施工承包商安监部门应组织分承包商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安全工作例会。安监部门有责任向分承包商传达并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或通报。分承包商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在发包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经发包单位安监、工程技术部门审查,项目经理批准,监理审查合格后,方可交底、施48、工。对一些特殊危险作业,发包单位的安监、工程技术部门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和监护。分承包商负责人必须执行国家规定,及时发给施工人员应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总包商和监理公司将严格按照“分承包商与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分承包商安全管理的实施情况。对管理不力的施工承包商,将按照安全文明奖惩制度进行处罚。9、安全工作例会制度9.1目的为全面实现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规范安全例会的准备、召开、记录、落实及反馈的过程管理,使安全各种会议达到集体决策、协调解决、持续改进、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9.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49、安全工作会议。9.3 引用标准 中xx电xx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程序(A版)9.4 执行程序9.5安全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的组成成立本工程安全委员会,总包商项目经理任主任,副主任由总包商项目副经理、监理公司总监理师、各标段的项目经理、设总担任,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由上述单位各标段的项目副经理或主要负责安全健康、保卫、环保的专职部门第一负责人组成。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对安全委员会负责并由安委会授权,负责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9.5.2 安全委员会会议 本工程安全委员会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全委员会主任主持。本工程安全委员会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召开,50、和当月安全监督例会同时召开。进入施工高峰期后,根据安全委员会主任的决定,可进行适时调整。9.6安全监督例会本工程安全监督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监理公司主持,定为每周一召开。安委办主任、安全专工;监理公司安全副总监、安全专工、各施工单位安全监督主管参加。本工程安全监督月度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监理公司主持,与当月最后一周周安全监督例会合并召开。总包商工程部主任;各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安委办主任、安全专工;监理公司安全副总监、安全专工、各施工单位安全监督主管参加。会议主要内容.1安全委员会按顺序由监理公司、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简要汇报上月安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报本51、月安全主要工作计划,分析安全监督工作的不足及其他需要报告的安全监督重要工作或事项。安委办通报安全监督指标。.2 安全监督周例会、月度例会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3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单位在会后整理出会议纪要,经安委办审核批准下发与会单位。9.7职责安委会主任是本制度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全面管理,监督基建处各部门及参与本工程建设的监理、施工、设计、调试等单位执行本制度的有效性。安委办主任是本制度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参与本工程建设的监理、施工、设计、调试等单位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类事故的记录、统计和分析以及防范措施的执行结果,收集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的建议和报告。9.8 处罚:不52、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处罚500元。迟到每次处罚100元。10.安全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0.1 目的为加强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电源管理,规范现场施工用电的管理范围及职责分工,保证相关程序的实施与监督检查,做到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杜绝用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10.2 适用范围所有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单位的现场用电必须遵守本规定。10.3引用标准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各标段施工招投标文件及技术协议。10.4 职责与职权划分 总包商工程技术部负责整个工程现场用电设施的规划53、和监督,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用电计划及负荷分配方案,对各施工单位的用电方案进行统筹安排,并根据量的变化及时作出相应调整,指导各施工单位安全用电。总包商委托一家承包商(以下简称用电管理单位)负责施工一级变压器、一级配电盘及其之间电缆的运行维护、检修及异常处理。 总包商经营计划部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用电协议,负责电能表数值的抄取及电量的计量、用电价格及电费结算管理;负责仲裁用电纠纷。 安全监理、安委办负责施工用电安全监督。 监理单位负责协助总包商工程技术部、经营计划部做好施工用电各项管理工作。 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施工用电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技术管理,根据批复容量和指定位置完成接电工作,按时缴54、纳电费。各施工单位(按标段划分,下同)必须指定现场施工用电技术和安监专责人(至少各两名),对本单位的现场施工用电安全负责,专责人名单上报监理单位和总包商工程技术部备案。各施工单位从一级盘接引电源的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但必须在用电管理单位的指导、监护下进行。10.5 用电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总包商工程部根据组织设计及现场施工需要,在现场布置满足基建要求的施工变压器。受总包商委托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变压器、一级配电盘及其连接电缆,的运行维护、检修及管理;各施工单位按照统一规划在一级配电盘上引接施工用电,此接口以后的电缆及变压器和变压器低压侧后配电、计量设施(或低压电缆及配电、计量设施)由施工单位提供55、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变压器的台数、安装位置与容量必须符合施工组织总设计及现场施工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在相应区域内的变压器上引接电源,不允许跨区域用电。供电区域的变压器安装按以下原则划分:谁先进场先用电,谁负责安装该台变压器;若有几个单位同时进场,谁用电负荷最大,谁安装该台变压器。进场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安装完的变压器必须服从总包商统一调度,各施工单位的用电计划以总包商工程部批复的“施工用电申请表”为准,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电费除外)。对阻碍“施工用电申请表”执行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给予1000元10000元的罚款。在施工用电期间,各施工单位负责维护各自使用的线路及各级配56、电箱的安全,如出现电表失灵或线路损坏,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工程技术部、经营计划部并尽快消除故障或采取隔离措施,否则将以总包商经营计划部裁定的计量数值为准。10.6 安全用电规定 现场施工用电低压电力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其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必须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电缆敷设施工工艺标准等规程、规范的规定。 施工电源变压器一律采用箱式变电站,箱式变电站的要求:.1 箱式变电站的变压器采用干式变压器,变压器高、低压侧设有断路器,并配备相应继电保护装置。.2 箱式变电站安装点应有防止水淹、高空落物的措施,接地良好。.3 箱式变电站高压侧安装准确度不低于157、.0级完整的经校验合格的电能计量装置。低压用电的电能表按照“谁用电,谁买表,谁校验”的原则,并由配电盘(柜)设备主人(或代管单位)负责电能表的安装。 变压器进出线电源线路全部采用铠装电缆,厂区内所有用电严禁采用架空线路。电缆敷设采用直埋方式,同时可利用现场施工电缆沟临时敷设。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构造物等的边缘直线埋设,埋设深度不小于0.7米,电缆沿线地面上每隔2030米设置电缆标识桩,在拐弯、接头、交叉、进出xx物等地段应设明显方位标桩;电缆敷设要防止车辆及施工机械的损坏,在经过道路或经过机械道轨处穿钢管加以保护,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58、 下列电气设备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应接地:.1 变压器、电动机(电焊机)的金属外壳。.2 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的金属底座或外壳。.3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线圈。.4 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带电设备周围的金属栅栏。.5 高压绝缘子及套管的金属底座。.6 电缆接头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7 配电盘、控制盘的外壳。.8 室内外配电线的金属管道。.9 吊车的轨道及铆工、焊工、钳工的工作平台。 现场各施工电源箱(柜)应符合以下要求:.1 各电源箱固定牢固,外观清洁完整,有醒目的标志和警示标牌,箱门齐全并关严,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2 户外开关箱应采用户外型,防水、防尘、密59、封性能好,开关触头接触良好,无卡涩现象,漏电保护配置符合标准并试验良好,禁止使用刀闸开关。.3 电源箱内部清洁无杂物,保险配置符合有关规定。负荷应标明名称,开关应标明电压。.4 各接线柱、接地端子标示清楚,使用可靠,无过热、烧损现象,各引线无松动、烧伤、断股现象。.5 每个用户必须有专用控制开关,当负荷较原申请有较大变化时,应重新书面报批。.6 箱(柜)名称、容量、接线负荷图、管理单位、专业人员及联系电话统一标示牌注明。 施工现场所有配电室、开关柜及配电箱应加锁并设警告标志。电气设备不能超铭牌出力运行。 临时电缆可使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的多芯橡皮线。临时电缆严禁随意放置在人行道上,直埋电缆须做好60、标志,明确地下电缆走向,以防止电缆损伤故障的发生。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距离超过5米的应设移动开关箱。照明、动力合一的移动开关箱应装设四级漏电电流保护器。 施工用电设施竣工后,经监理单位和工程技术部验收合格,并报送完整的系统图、走向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方可投入使用。施工临时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 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充足的适应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用电管理,并将用电管理人员及停、送电联系人名单报监理单位及业主工程技术部备案。以后停、送电联系工作时,所引接电源施工单位电气人员只认已备案的停、送电联系人,其他任61、何人员联系一律无效。 施工现场电工须持证上岗,负责拆、接线的人员,必须是经批准的电气工作人员,并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熟悉紧急救护法。严禁非电工拆、接施工用电设施。 每次送电前必须对被送电系统全面进行检查正常、测量绝缘电阻并确认合格后方可送电。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鞋(靴)、验电器、接地线、绝缘拉杆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按规定定期检验并粘贴检验合格证,配备必需的通信设备。10.7. 施工用电、停电申办程序 施工用电申办程序.1 各施工单位接用施工(或生活)电源,应提前五天填写施工用电申请表(申请单由总包商工程部制定)提出书面申请(一式四份),并附安全措施报监理单62、位审查。.2 监理单位负责审查用电申请是否合乎规定要求,并与申请单位技术人员到现场落实有关情况,根据现场电源布置、容量及用电位置提出可行性意见。.3 总包商工程技术部负责确定引接电源,批准用电容量,协调接线施工。.4 参建单位申请用电,按照批复的用电方案引接电源,在总包商工程部人员、监理工程师及受项目部委托负责施工电源管理的施工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第一次送电。 停电申办程序各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如需停用或切断自身用电主线路或其它单位用电线路时,必须在停电前五天向监理单位提交停送电申请表)一式四份,经监理单位审核,总包商工程技术部批准,监理单位提前8小时向各相关单位发出停电通知;监理工程师、总63、包商工程技术部及经营计划部专工与受总包商委托负责施工电源管理的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到现场核实设备状况和表码,按指定时间停电、送电。 事故抢修.1 由于厂内线路、设备故障造成电源变压器跳闸或现场箱式变电站、线路停电,相关单位电气专业人员须立即汇报用电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及总包商工程部,迅速查明原因,尽快排除故障,恢复送电。.2 现场停电信息的发布由监理单位进行;与电网调度或变电所值班员的联系通过工程项目部进行。10.8处理与考核 监理单位、总包商工程部、计划部及安委办部行使施工用电考核权,对违反本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处罚)。 施工单位违反用电管理程序、用电安全规定,造成停电事故和设备损失时,64、由违章用户承担事故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对责任单位或人员进行1000-5000元处罚。如因此对工期进度造成影响,同时执行进度考核。 施工用电管理单位因工作、监管不到位而造成施工电源停电,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考核2000-10000元,因监督、组织不到位连带考核监理单位200-1000元。 厂区内所有施工单位,在进行地基开挖(机械开挖)前,须会同本单位有关人员(必要时可请用电管理单位人员、监理工程师及总包商工程部专工到场)对开挖点进行观察,仔细核对厂区电缆走向图,在距电缆标志桩走径方向两侧各2米范围内不得用机械开挖,开挖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护作业,否则若因开挖使电缆损伤、挖断等造成现场65、大面积停电的,将追究开挖单位的责任,由事故责任单位向相关单位赔偿相应的损失(包括维修材料费),另外还将对责任单位处以不少于3000元的罚款。 地下设施开挖的施工单位,若将电缆标志桩挖出,应在原位置做好记号,回填时将电缆标志桩重新恢复,否则处以1000元的罚款,若因开挖后电缆标志桩丢失或标示位置错误造成二次开挖时挖断电缆的事故,由首次开挖的单位赔偿相应的损失,并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元的罚款。 所有施工单位对其它单位经过本施工区域的电缆具有保护的义务,不得碾压、挖坏、损伤,如有任何损坏,应立即做好安全措施,在第一时间通知监理单位、业主工程技术部和电缆拥有方,并组织人员进行免费抢修(或由对方修复66、,按照1.5倍费用赔偿),经确认修复完好后才可埋设,不得将未经修复的电缆埋设掩盖,给电缆的使用单位造成事故隐患,否则一经发现,将责成开挖的责任单位向电缆拥有方按照3倍费用赔偿相应的损失(至少按整根电缆造价的10%),另对责任单位处以300010000元的罚款;对举报者奖励500元。 当开挖深度超出电缆埋设深度时,施工时应对电缆加以保护,不得将电缆悬空放置,回填时应通知电缆拥有方现场监护指导,将电缆恢复到开挖时的位置,不得随意回填,否则一经发现,除由责任单位对所埋电缆重新恢复外,另处以不少于2000元的罚款。 施工单位采购的用电设施及现场施工必须符合有关规程、标准规定,如多次发生不符合现象,视作67、管理性违章,视情节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02000元罚款。 未按规定办理用电手续,擅自搭火接线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由用电代管单位对其停止供电,同时由其承担本月分表用电量与总表用电量的差额,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同意其用电后,方可供电;擅自同意其他单位搭火接线、接供水管的施工单位,亦按此考核。 未经总包商工程部(含监理单位)同意擅自断电或者自行送电者每次罚款5002000元;擅自拆除施工用电设施者,每次罚款5005000元。 无论以何种方式偷电者,每次罚款10003000元,其用电量由业主经营计划部裁定。 电能表计安装前必须校验合格,损坏后应及时更换校验合格的表计,否则每次罚款68、5002000元,并按其最大容量的双倍收费。 其余有关考核按关于加强现场配电箱及电缆敷设管理的规定、执行。 上述所规定条款中,所有罚款交总包商财务部;有关损失赔偿由被损失方提出,经监理单位、总包商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交损失方财务部。11.尘毒、辐射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1.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以下简称XX工程)安全总体目标的实现。保证建设期间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同时保证与危险区域相邻区域的人员安全,特制订本制度。1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工程安全文明健康管理工作。11.3规定施工承包商69、应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体检档案,并报监理备案。尘、毒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防止中毒措施。承包商应给有毒、有害作业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符合相关要求的安全防护服和防护设施,并建立制度与措施,保证落实到位。承包商有毒有害作业区域必须严格进行封闭管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该区域要悬挂各种相关的警示牌及标志牌。承包商必须至少在现场委派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督专工各一名,负责全面监督管理。承包商需要在现场进行有毒有害作业时,应提前至少两周向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单项工程开工申报。安全监理工程师接到申报后,应对现场施工单位所做的安全隔离措施、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佩带、警示牌70、标志牌悬挂情况进行检查,满足安全文明健康施工要求的,由监理进行可以开工的批复并转总包商工程部相关专业和安委办进行批复。施工单位得到监理公司、总包商工程部、安委办的批复后方可开工。可能影响到其它承包商的安全文明健康施工的,由监理协调作业时间,并向各参建单位发布书面通知。12、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12.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以下简称XX工程)施工机械及其安全工器具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及财产免遭损失,实现对施工机械的有效控制、确保安全使用,防止发生大型机械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定。12.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71、XX工程建设的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与监督。12.3施工机械管理制度管理机构.1各施工单位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任的“施工机械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施工机械管理工作,负责把好五关“机械进场关、机械管理关、人员资质关、重大起吊作业方案审查关、机械使用关)的管理工作,负责四个队伍建设(机械安装拆卸队伍、机械维修队伍、机械使用队伍、机械检测队伍)的管理工作。.2监理单位应落实专人管理本项目的大型施工机械。负责审批各单位大型机械的进场手续,负责建立大型机械管理档案台账,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台账,负责审批起重作业的审批手续。管理规定1)施工机械的配置各施工单位进入本工程施工场地72、的施工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起重机械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各单位必须把进入本施工场地机械的随机文件提供给监理公司备案检查。各施工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公司)及监理公司负责组织对进入本工地使用的机械进行能力认可。各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在开始使用前,必须办理“安全检验合格”证,属于厂内机动车范围的必须办理“厂内机动车牌照”。2)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在现场进行安装起重机械的各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认可证书。安装专业队伍应配足各工种人员,并必须经过劳动部门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有效证件。机械的拆装作业必须依据制造厂说明书进行,大型机械特别大型起重机械73、的拆装应结合该设备的检查情况、吊装机具和环境、场地、气候等实际情况,由专业安装队伍的技术人员编写作业指导书,并明确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同时制定出相应的负荷试验方案。作业指导书必须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起重机械拆装过程管理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由机械专业工程师及安监人员监督安装(拆卸)过程,安全监理工程师也要进行旁站监督。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各单位组织机械专业检验人员及监理工程师按规定进行检验。各种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由专业安装队伍组织实施,各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和协调。负荷试验完后,起重机械专业检验人员、机械管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对设备重新认真检查,起重机械专业检验74、员汇总试验检查情况,提出检验结论,并签字认可。对设备遗留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单位整改结束后机械管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1施工机械的使用与管理1)各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经地、市劳动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有劳动部门签发的安全操作证,建立了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后方可使用。需要现场进行安装的大型起重机械(塔吊、龙门吊、电梯等)要向所在地、市部门重新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2)施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由施工机械所属单位技术人员按照该设备的技术能力、使用说明书和使用安全状况编写,编写中要特别指出该设备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并经75、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各施工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司机守则。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4)各单位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 设备出厂技术资料(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4)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6)设备月度检查的问题及评价职责1)安委办主要职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监76、督、检查监理公司对施工机械监理制度的建立情况。监督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执行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负责对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进行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评比、考核、奖罚工作。安委会主任是本制度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全面管理,监督项目公司各部门及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理、施工、设计、调试等单位执行本制度的有效性。2)监理公司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职责具体实施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安委会机械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及文件要求,并制定工作程序和细则;具体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控制和监督,并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具体负责收集和留存各种机械控制和监督的记录、资料;具体负责定期分析研究现场机械安全情况和重要机械安全情况向工程部的汇报。负责77、具体审查施工机械准入,并登记造册,留存“安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负责具体审查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安拆、维修、使用、检验等)证件,并登记造册,留存复印件;负责具体审查主要施工机械的重要安拆、施工、吊装、试验、运输等方案和安全作业票,并登记造册,留存复印件;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重要机械方案实施的旁站监理,并做出记录;负责对机械违章、缺陷等下达停止、整改、处罚等,并负责验收 和留存记录;负责本工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评比、考核、奖励活动的具体工作;负责机械安全监督控制资料的建立、收集、汇总和管理;参与本工程的机械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审查大型机械、起重作业的作业指导78、书,履行开工批复手续。其他有关机械安全监督控制工作。3)承包商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制定项目部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并登记造册(特种设备留存“安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属于厂内机动车范围的必须办理“厂内机动车牌照”。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和能力确认,留存进场机械检查验收表;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队伍(包括外包、分包队伍)的资质(指特种设备和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械的安装、维修资质)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质证件复印件;负责进入现场各类机械人员(如机械操作、安装、维修、起重、检验、电焊等人员)资格证件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格证件复印件79、; 参与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大件运输、重要吊装和机械施工方案会审并登记造册,留存起重机安拆作业指导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安全检验合格正、起重机工况更换记录、地基处理和轨道检测等记录复印件;负责施工单位现场所用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的日常巡检、抽查和组织月检,并留存机械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奖罚处理单、月检小结等;负责对重要机械安装、拆卸、现场维修、检验、使用过程的安全控制监督;负责对各机械使用单位(分公司、外包队等)的机械安全性评价和考核。参与组织机械事故(无人身伤亡)和未遂机械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参与机械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负责对重要机械施工的80、危害辩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机械资料整理存档和机械统计表报(按上级和本公司要求)12.4工器具管理制度职责及要求1)各参建单位应遵照本规定,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工器具(包括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编制和实施购置、检验计划,按照产品说明书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检验、更换、报废,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工器具,做好对工器具的全过程管理。2)各参建单位各级安全监察机构是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并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贯彻执行。3)各参建单位安全监察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器具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和新购置安全81、工器具的选型、选厂及组织验收,监督本单位安全工器具购置、检验、培训计划的实施。4)各参建单位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依据本规定指导开展有关安全工器具使用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对安全工器具购置、发放及使用中的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处罚直至停止其工作。5)各参建单位各级工会组织应将安全工器具管理纳入劳动保护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安全工器具管理中的违法、违章行为。6)各参建单位依据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和发放标准,根据施工特点和安全防护需要,以及原有安全工器具损坏、过期、失效、报废等情况,制定安全工器具订购、配置、报废计划;落实检查试验、使用保管、维护责任人;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清册等,做到帐、册、物相符;82、定期组织有关教育培训工作。7)各参建单位人员在从事电力施工工作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工器具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工器具。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安全工器具的要求,有权对安全工器具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工器具(包括安全工器具)的配备1)各参建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施工流程作业特点和安全防护要求,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工器具,严禁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工器具,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工器具。2)工器具的选择应根据各施工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强度和工器具的防护性能,按照GB 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国经贸安全83、200018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规定要求,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配备,并应满足实际工作中风险控制要求。3)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从业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如已配备的安全工器具在其他环境(工种)作业不适用时,应另配备或借用所需的安全工器具。4)各参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保证安全工器具配备所需经费的投入和使用。5)除施工作业人员之外,生产管理、保卫、安全检查及外来参观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施工作业区域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6)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安全工器具,按照预案中规定的数量、种类配备,妥善保管,确保满足应急需要。检查及使84、用1)各参建单位应按照安全工器具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定期组织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培训,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安全工器具的人员都必须接受培训,了解其结构和性能,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并做到“三会”,即会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会正确维护和保养安全工器具。2)安全工器具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规定要求使用,严禁私自拆卸安全保险装置。3)安全工器具必须在合格期限内使用并粘贴检验合格证,使用前外观检查应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严密,启动灵活,确认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在其性能范围内,如发现有损坏、变形、故障85、等异常情况,应禁止使用。4)使用中如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时,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使用打磨、切割、凿子等工具是必须戴防护面罩。6)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查要求:各参建单位每年或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检修周期要求,组织对本单位安全工器具进行全面检验;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所辖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使用班组每月至少一次对安全工器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使用前,由使用人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并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进行整改。各类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及使用要求按照附录2执行。7)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和存放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存放应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86、要求,设置安全工器具专用存放柜,分类编号,定置摆放。安全工器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各种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出厂说明及有关技术资料均应妥善保存。部分安全工器具保管和存放要求按附录3执行。8)预防性试验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工器具或出现质量问题的安全工器具、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参建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必需的专用试验、检测器材,培训试验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工作。参建单位不具备试验条件的,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或具有试验能力的其他企业进行试验,并取得试验报告。用于安全工器具试验的试验、检测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维护保养,其中试验87、设备的关键部件如:传感器、仪表等计量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各类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后,应由试验人员出具试验报告,并粘贴“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工器具名称、编号、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并注意以下事项:试验合格证粘贴部位,应遵循醒目、不易脱落、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原则;试验合格证出现脱落、损坏、字迹不清等情况时,应及时联系试验人员重新补发试验合格证。附录1 电力安全工器具分类1、电气部分:验电器、绝缘杆、绝缘挡板、绝缘垫、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鞋、接地线、标88、志牌、各种围栏(围网、布幔)等。2、机械和化学部分:梯子、升降机、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脚扣、防护面罩、防护眼镜、防毒面具、各种防护手套、防酸服、耐酸围裙、耐酸靴等。3、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部分:手电钻、各种电动切割机、角磨机、砂轮机、电锤、电焊机、绕线器、坡口机、电剪子、研磨机等。4、起重部分:手动葫芦、手板葫芦、千斤顶、跨顶等。附录2各类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及使用要求一、绝缘手套的检查及使用:(一) 绝缘手套外观检查不应有漏气、发粘、发脆、老化、裂纹、染料溅污等,试验标识齐全,并在检验有效期内;(二) 下列操作应带绝缘手套:1高压验电;2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进入室内故障点4m以内,89、室外故障点8m以内范围的人员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3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时;4装拆接地线时;5装拆高压熔断器时;6在转动着的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进行工作时。(三)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二、绝缘杆的检查及使用:(一)绝缘杆外观检查表面不应有连续性的磨损痕迹,不应潮湿,不得有油污,末端杆及首端杆堵头不应破损,试验合格证齐全,并在检验有效期内;(二)应按电压等级选用有效绝缘长度的绝缘杆;(三)雨天进行户外倒闸操作,绝缘杆应有防雨罩,防雨罩与绝缘部分应无渗漏现象;(四)使用前将绝缘杆擦拭干净,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人体与带电设90、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三、绝缘靴的检查及使用:(一)绝缘靴外观检查不应有外伤、潮湿和污物,试验合格证齐全,并在检验有效期内。凡有破损、靴底防滑齿磨平、外底磨透露出绝缘层或预防性试验不合格时,均不得再做绝缘靴使用;(二)穿用绝缘靴应避免接触锐器,防止机械损伤,同时还应避免接触高温、油、酸、碱和腐蚀性物质;(三)不得穿绝缘靴做电气操作以外的工作;(四)雷雨天气或接地网电阻不合格的任何天气进行的户外变电设备巡视及操作应穿绝缘靴;(五)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进入室内故障点4m以内,室外故障点8m以内范围时应穿绝缘靴。四、验电器的检查及使用:(一)验电器的绝缘杆外观检查与第三十六条(一)要求相同;(二91、)验电器使用前应核对工作电压与被测设备电压是否相同,用试验按钮试验声光报警是否正常;(三)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声光正确。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验证,如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验电,不接地不能指示者,经值班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同意后,可在验电器绝缘杆尾部接上地线;(四)使用验电器应将绝缘杆完全拉开,操作人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靴),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人身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雨雪天气不得使用非雨雪型验电器进行室外直接验电。五、安全帽的检查及使用:(一)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92、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二)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帽壳完整、无裂纹或损伤,无明显变形,帽衬组件(包括帽箍、顶衬、后箍、下颚带等)齐全牢固,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在25 mm50mm;(三)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箍调整到合适位置,下颚带应适度紧系于下颚,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四)高压近电报警安全帽,使用前应检查其音响部分是否良好,但不得作为无电的依据。(五)安全帽使用中要保持清洁,不要随意碰撞安全帽,不要将安全帽当板凳坐。(六)不能随意在安全帽上拆卸或添加附件,不能随意调节帽衬的尺寸,不能在安全帽上打孔,以免影响其原有的防护性能。六、安全带的检查及使用:(一)安全带使用期一93、般为3年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二)使用安全带前应进行如下外观检查:1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2组体完整,无短缺、伤残、破损;3绳索、编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4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腐蚀;5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6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7试验合格证齐全,并在检验有效期内。(三)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m以上的应加缓冲器。安全带的各种部件不得随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四)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系好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五)在杆塔上工作时,应将安94、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带电作业根据具体任务条件决定是否系后备安全绳),不得失去后备保护;(六)不准将安全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七、安全网的检查及使用:(一)每张安全网应在两个不同的位置上牢固地附上用纺织品、塑料或软铝板等制成的标牌,上面应包括:产品标志、材料规格、制造厂、制造批号、编号、日期、网绳断裂强度(干态、湿态)、负载高度、有效期限、许可证编号等永久性标志;(二)安全网上所有绳结或节点必须牢固完整,无损坏,网四边长不大于10cm,网绳、边绳、系绳无断裂,边绳与网体连接牢固,无断裂损坏;(三)安装前必须对网及支撑物(架)进行下列检查,确认95、无误后方可安装:1网的标牌与所要求选用的网相同;2网的外观质量无任何影响使用的疵病;3支撑物(架)有足够的强度、刚性和稳定性,且系网处无撑角及尖锐边缘。(四)安装安全网时应注意:1安装时在每个系结XX边绳应与支撑物(架)靠紧,并用一根独立的系绳连接,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布,其距离不得大于75cm,系结点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而又容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的原则;2有筋网安装时应把筋绳连接在支撑物(架)上;3多张网连接使用时,相邻部分应紧靠重叠连接绳,材料与网相同,强力不得低于其网强力;4当在输电线路(高压电器设备)附近安装网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可靠的防触电安全措施;5网安装后应经专人检96、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五)使用安全网时应避免发生下列现象:1把网拖过粗糙的表面或锐边;2在网内或网下方堆积物品;3人跳进或把物品投入网内;4大量焊接或其他火星落入网内;5网周围有严重的酸碱烟雾。(六)对使用中的安全网每星期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当受到较大冲击后应及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有严重的变形和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现象,如有以上缺陷应立即更换或修理,否则严禁使用。八、接地线的检查及使用:(一)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厚度大于1mm的透明外护层;(二)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一次系统接线的实际情况97、,配置不同截面、线夹、接地端的地线,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三)接地线应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发现线鼻处断股严重绞线松股、夹具断裂松动、护套破损严重时应及时更换,线鼻重新压接后应进行接触电阻的测量;(四)接地线应统一编号,设备检修时模拟盘上所挂地线的数量、位置和地线编号应与现场所装设的地线一致,并设登记记录;(五)拆除接地线后应将线夹及接地端螺丝旋紧,避免损坏及丢失;(六)装拆接地线应使用绝缘棒、戴绝缘手套,由两人进行,不得攀爬设备构架;(七)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装设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装设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装设;(八)装98、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末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九、绝缘隔板和绝缘罩的检查及使用:(一)绝缘隔板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时不应小于4mm;(二)绝缘隔板和绝缘罩使用前应检查表面洁净、端面不得有分层或开裂,绝缘罩还应检查内外是否整洁,应无裂纹或损伤;(三)现场带电安放绝缘挡板及绝缘罩时,应戴绝缘手套;(四)绝缘隔板在放置和使用中要防止脱落,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十、绝缘胶垫的检查及使用:(一)应保持完好,出现割裂、破损、厚度减薄,不足以保证绝缘性能等情况99、时,应及时更换;(二)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绝缘垫干燥、清洁,注意防止与酸、碱及各种油类物质接触,以免受腐蚀后老化、龟裂或变粘,降低其绝缘性能。十一、脚扣的检查及使用:(一) 脚扣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1、金属母材及焊缝无任何裂纹及可目测到的变形;2、橡胶防滑块(套)完好,无破损;3、皮带完好,无霉变、裂缝或严重变形;4、小爪连接牢固,活动灵活。(二)正式登杆前在杆根处用力试登,判断脚扣是否有变形和损伤;并应将脚扣登板的皮带系牢,登杆过程中应根据杆径粗细随时调整脚扣尺寸;(三)特殊天气使用脚扣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四)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摔脚扣。十二、核相器的检查及使用:(一)核相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100、的要求正确使用;(二)核相器绝缘杆部分的使用与本规定“绝缘杆”中的要求相同。十三、梯子的检查及使用:(一)梯子应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二)梯子不得接长或垫高使用。如需接长时,应用铁卡子或绳索切实卡住或绑牢并加设支撑;(三)梯子应放置稳固,梯脚要有防滑装置。使用前,应先进行试登,确认可靠后方可使用。有人员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应有人扶持和监护;(四)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应为60左右,工作人员必须在距梯顶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五)在变电站高压设备区或高压室内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梯子,禁止使用金属梯子。搬动梯子时,应放倒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六)严禁人在梯子上时移动梯子,101、严禁上下抛递工具、材料;(七)人字梯应具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八)靠在管子上、导线上使用梯子时,其上端须用挂钩挂住或用绳索绑牢;(九)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准放在门前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十四、电动工具的检查使用(一)工器具使用前,各参建单位应组织使用培训,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使用人员要了解工具的性能,安全注意事项,掌握使用方法。(二)工器具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电业安全作业规程执行,严禁私自拆卸安全保险装置,移动式、手提式电动工具外露的转动部分及牙口必须装设防护罩,转动部分应灵活,电源插头、电源线必须完好。(三)在金属容器内、锅炉、管102、道内、地下室、潮湿作业场所等应使用类工具,如使用类工具应在容器外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并设有专人负责监护。(四)电动工器具使用的电源按规定标准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并按照“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要求执行,严禁无插头、用导线直接插在插座上。(五)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禁止导线过长,禁止与电焊线、氧气带、乙炔气带搅在一起。不准提着电源线及转动部分。(六)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应使用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有结构符号回标记)。(七)电焊机一次接线必须加装保护罩、二次线不能裸露、电焊机金属外皮必须与保护零线(PE线)可靠连接,并且做好重复接地(埋设就地接地极)。十五、小型103、起重工器具:(一)千斤顶(跨顶):1、使用前应擦洗干净,并检查各部位完好,。油压式千斤顶漏油、安全拴损坏,螺旋式、齿条式千斤顶罗纹、齿条磨损量达20%,严禁使用。2、使用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严禁加长手柄或超过规定人数操作。3、油压式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得超过限位标志线,螺旋式、齿条式千斤顶起升高度不得超过螺旋或齿条高度的3/4。4、千斤顶不得长时间在无人情况下承受荷重。(二)链条葫芦:1、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钓钩、链条、应良好,转动及刹车装置应可靠,有变形的及链条磨损量达15%时,严禁使用。2、如长时间在空中停留应将手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架设保险绳。3、使用中如发生卡链情况,应将重物固定好104、后反可进行检修。附录3部分安全工器具保管和存放要求一、安全帽应定置摆放,不应放在酸、碱、高温、潮湿等处,更不能与硬物挤压在一起。二、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悬挂在带有标识的专用构架上,不应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的坚硬物体,不允许长期曝晒,禁止混乱堆放在一起。三、安全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器具柜内,防止严重变形、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安全网在储运中应通风、遮光、隔热,同时要避免化学品的侵蚀,袋装的安全网搬运时禁止使用钩子。四、每组接地线应按编号存放在固定地点,并根据存放地点实际情况在绕线架上缠绕后悬挂存放。五、橡胶类绝缘工器具应放在避光的橱柜内105、,橡胶层间撒上滑石粉,绝缘手套应套在木手或专用支架上。六、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七、绝缘杆及带有绝缘杆的验电器应放置在专用支架上,不得直接落地存放,不应与接地线操作棒及测绝缘用操作杆等非绝缘工具混放。八、绝缘隔板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或垂直放在专用的支架上。九、绝缘罩使用后应擦拭干净,装入包装袋内,放置于清洁、干燥通风的架子或专用柜内。十、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或绝缘安全工器具存放柜内,置于通风干燥处。十一、核相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专用支架上或者专用包装盒内。十二、脚扣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无腐蚀的室内。十三、运输过程中应将绝缘安全工器具106、装在专用的护套或工具箱内,防止受潮、受损、弄脏。工作车辆回场后,绝缘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回专门保管场所。十四、遮栏绳、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具柜或库房内,磨损严重、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的遮栏网不得继续使用,遮栏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排放整齐。13.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3.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以下简称XX工程)安全施工设施的管理,保障人身安全,特制订本规定。13.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工程建设安全设施的管理与监督。13.3规定高处作业必须根据作业性质配置满足作业人员安全的保护设施。高107、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人员跌落或掉落物体伤害的措施,可以根据施工情况和相关规定采取如加装防护网等安全设施的防护措施。高处临边必须设置防止人员跌落的临时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高度、形式、色漆要符合图集的要求。临时防护栏杆按标准搭设并加设挡脚板并加装警示牌。场区内沟道盖板覆盖必须及时。孔洞及场区内沟道盖板使用厚度45毫米花纹钢板制作。直径1米以下的孔洞使用盖板防护(如管道孔洞),直径1米以上(含1米)的孔洞使用脚手管围栏加安全网防护(如设备孔洞),夜间要加装红色警示灯。xx施工大型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网封闭,加挡脚板(带色标)、剪刀撑,防止高处小件物料飞溅坠落,并达到整洁、美观的视觉效果。煤仓间与锅炉之108、间,高处垂直交叉作业面之间,必须设置安全隔离设施。施工通道入口必须设置安全通道,根据施工需要可分为斜型走道(须用木板搭设,并加木质防滑条)、斜梯通道、水平通道,其基本要求是安全防护可靠。现场主要斜形走道入口,应加设有人性化色彩的安全通道门楣及各种安全警示牌。安全设施由各施工单位设立专门的部门及人员进行管理,安全设施不能移做它用。各施工单位必须投入满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的安全设施。存在弯曲、破损等设施应及时更换。保证安全投入,加强安全防护,相关规定要求采用的安全设施必须全部执行,实施安全设施标准化,使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拆除安全设施(应特别注意设备平台格栅板的安全管理)必须经过书面109、批准,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完后及时恢复并报告批准人。14. 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14.1目的为规范进入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建设现场人员、车辆的管理,参建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保证本工程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此制度。14.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工程建设的人员与车辆的出入管理与监督。14.3人员的出入规定主标段承包商新进场人员必须体检合格,经承包商按照培训要求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场证。 入场证不得转借他人,违者已经发现考核100至1000元。驾、乘具有总包商核发准入证车辆的人员,也必须持有人员入场证否则禁止入内。参建单位人员一旦进入现场不准私自离开,人员需离场必须提前申请110、,申请单由所在单位安保部主任或以上领导签发经总包商工程部批准后方可离场。14.4车辆的出入规定车辆通行证分为正式(两年期限)通行证(证上印有车牌照)和临时通行证(证上印有临时字样)两种。所有车辆通行征均由总包商盖章核发。参建单位需办理通行证应出具行车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保险(原件及复印件),到安委办办理。工地内使用的工程车辆由监理审查合格后,将准用证贴在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临时车辆需进入现场,由接待的单位安监部门负责人电话汇报安委办主任,经同意后凭驾驶证到门卫换取临时通行证。出场时用临时通行证换回驾驶证。驶入的车辆门卫应提醒驾驶员注意遵守场内交通规定。驶离的车辆要配111、合门卫进行检查。外来车辆进入现场要遵守本工程现场的规定,进入办公区的小车要到指定地点存放,禁止进入施工区域。外来工程车禁止长时间停在施工现场和道路上,要做到即停即离,保证现场及道路通畅。超重超长车辆车辆要进入现场要提前申请,由监理设核并报安委办批准。14.5外来人员出入管理规定凡来本项目现场洽谈工作联系业务的人员,须经受访部门同意接待后填写“来访人员会客单”,门卫执勤人员核对身份验证后进出场区。外包单位的来访人员需要由受访单位人员到门卫处共同登记,找总包商工程部同意后方可进出。凡是上级来宾或参观人员,经请示总包商工程部后可直接放行。所有外来开人员不得进入与工作或业务无关的场所。外来人员进入现场112、要遵守本工程现场的规定。15、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15.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以下简称XX工程)脚手架搭设、使用的管理程序,保障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特制订本制度。15.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工程建设过程中,脚手架搭设、使用的安全管理与监督。15.3规定及要求脚手架管理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必须由专人管理,专业架子工(持有特种工操作证)搭设。xx专业脚手架搭设工作应满足建设部xx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承载类脚手架要有计算和图纸说明。施工方案编制要做到:113、工程主体施工脚手架在作业指导书上说明搭设方案;大面积脚手架或专用架(如封闭架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大面积脚手架要编写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零星使用脚手架根据委托单位出具的书面要求确定搭设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必须包含安全控制措施,报安全监理师批准后方可搭设。大面积脚手架编写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安全监理师核准后,还要上报安委办批准后方可开工。脚手架搭设验收、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牌分红色牌(禁用)、黄色牌(必须挂安全带使用)、xx(可不挂安全带使用)三种。脚手架搭设完毕至少要经过四级验收并分别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一级为搭设工地的负责人(班组)验收,第二级为工地(车间)的安全员或专工验114、收,第三级为承包商安监部验收,第四级为监理验收。四级验收完毕分别在脚手架验收牌上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牌上要注明搭设日期及架子使用期,超期不得在使用。所有投入使用的脚手管、板、卡头等使用前均需检验,钢脚手架管件需刷漆。安装脚手架搭设应满足脚手管定置尺寸、间距标准、搭设牢固、脚手板铺满、绑扎牢靠、双道防护栏杆、有上下梯档、挡脚板的要求。坡道防滑条宽度不得低于3CM且安装牢固,如有破损必须及时修复。不得在脚手架本体上外接卸料平台,脚手架人行步道上不得摆放工具及杂物。脚手架拆除时承包商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现场旁站监督,拆除区域周边要使用安全围栏及警戒旗进行封闭,主要通道还要设置监督员提醒周边或115、行走人员注意安全。严禁抛扔架子管及扣件。16、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6.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人身、设备事故的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事故应急预案与救援体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16.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响应及救援16.3专用术语应急预案为设备事故预案、人身事故预案、防汛及自然灾害预案的简称。16.4管理规定各承包商应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污染事件时,按规定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总包商及监理单位,严禁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116、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16.5应急事件级别划分符合I级响应条件的事故(事件):严重的土方、xx垮踏,火灾、海啸、爆炸事故,已经或者预期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5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特大汛情或社会影响严重,或事故(事件)事态发展严重,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超出参建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参建单位安全事故(事件)。 需要总包商安全生产应急处理指挥部处置的事故(事件)。级及以下响应条件的事故(事件)由各参加单位自行规定,报本公司领导批准,报监理公司及安委办备案。16.6应急与救援预案的制定各参建单位应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针对各类事故与灾害制定相应的预案,与总包商117、应急预案相衔接。各层次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体系、职责分工、综合应急预案、各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由承包商项目经理领导批准,报监理和安委办备案。各参建单位应配备足够的应急与救援资源。应急与救援资源是针对应急预案要求配置的,含车辆、材料、工具、人员、资金、通讯手段等。应急资源的管理要求始终处于备用状态,按性质不同归口不同救援部门掌管。各参建单位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建立应急处置和救护紧急联络体制。具体含各种应急小组和管理网络、通讯手段等,如消防小组、医疗救护小组、防汛小组、防大风小组、治安保卫办公室,安全事故紧急通报电话、医疗救护电话等。建立的紧急联络与救护体制内118、容要求宣传到每位员工,紧急联络电话制作成标识牌置于醒目地点。16.7应急预案与救援体系的培训与演练各参建单位应定期对所属管理及作业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使每名管理及作业人员均能熟练掌握各种突发事故或灾害的处理预案。培训应有记录以备检查。各参建单位应结合各阶段施工工作的特点,特别是要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根据各专项预案组织施工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演练要留存支撑材料以备检查。各参建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与救援演练,演练时由演练单位通知监理及安委会人员参加。各参建单位应根据预案的演练情况、施工变化情况以及施工季节的变化不断完善事故预案。16.8预警和预防监控与信息报告按照关于规范119、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要求,各参建单位加强对所属重大施工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较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严重事故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监理公司及总包商工程技术部。加强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各参建单位应加强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例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加强危险预控,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研究制定应对方案,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按照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监理公司及总包商工程技术部。 预警行动 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施工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其他参建单位采取相应对策或者措施,预防事故发生。16.9事故调查报告、120、应急工作总结与评估 较大及以上安全施工事故由安委办及监理公司派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责任单位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应急响应结束后,有关参建单位应做好预案的持续改进,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报告报至监理公司及安委办。17.安全保卫管理制度17.1目的为规范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以下简称XX工程)建设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规范其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17.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工程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工作及基本要求。1121、7.3管理机构和职责成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组长:安委会主任副组长:安委会副主任成员:安委会成员领导小组职责听取基建治安工作小组的工作汇报,布置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协调处理基建治安工作小组提出的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检查治安工作小组的工作情况成立治安保卫工作小组组长:总包商工程部主任副组长:副总监理师、各标段项目副经理成员:各标段工程技术部、安保部主任治安保卫工作小组设在总包商工程部工作小组职责负责对各参建单位贯彻执行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负责及时调解、处理工程内部各参建单位发生的治安纠纷,疏导和缓解可能激化的各种矛盾,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制止可能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及违反XX当地法律122、的活动。负责组织参建各方做好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组织参建各方召开现场治安保卫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问题。承包商治安保卫职责按照施工区域的划分负责本区域内设备、材料、人员的安全。负责本单位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按照要求参加总包商或监理组织的现场安全巡逻。负责本单位区域内进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与总包商一起查处治安保卫事件。负责对保卫人员进行教育和训练,做到训练有素、忠于职守。负责对外包单位的治安保卫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外包单位的人员教育。按时参加现场治安保卫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本单位应承担的治安保卫任务。17.4物资出入管理各参建单位要落实专门的部门专人负123、责管理本单位的物资出门证的储存与管理。出入证由治安保卫工作小组印发,一式四份(一张使用单位留存、一张监理单位留存、一张保卫工作小组留存、一张门卫留存)。物质出门证的使用单位在使用时要详细填写出门证各栏内容(若物资较多可以附物资清单在出门证后面),由申请人填写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承包商物资管理部门签字承包商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签字(盖项目部公章)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监理项目部公章)总包商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治安保卫工作组组长签字生效,大门警卫负责检查、清点物资,确保物单相符后警卫与司机签字、放行,做好值班记录。生效的出门证每周交给工作小组保存至工作结束。物资出门时间控制在工作时间之内。出门证必须当124、日当次有效,如超出时限必须重新办理。所有物资出门必须履行以上手续,否则考核将考核门卫及管理部门。出门物资查出问题将考核承包商相关责任人。17.5门卫管理规定(见莱州62页)着装保安队员必须着统一制式保安服,正确佩戴臂章、肩章、帽徽等保安标志(以上装饰不得与XX当地法律相抵触)。保安队员上岗值班时,必须衣着整齐、严整、遵守纪律、文明礼貌。保安服内着装的衬衣毛衣不得外露,不准穿拖鞋、赤足、卷裤腿。不准戴墨镜、口罩。规定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门卫管理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人员不准在岗位上吃饭,吃饭要相互替换。值班时配置的工作及生活设施要按照定置管理、摆放整齐,不准随意移动。按时清理室内外卫生,保持清125、洁。各级领导到门卫视察工作,值班人员应立正站好,认真回答领导提出的问题。值班人员要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照章办事,做好人员、车辆出入登记、检查及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按要求时间开启和关闭大门,伸缩门操作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员车辆危险。协调处理大门口的治安、交通问题,维护好大门口的治安、交通秩序。值班人员能妥善处理问题,说话和气、诚恳耐心、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文明执勤、以理服人,不发生侵权行为。熟知火警、治安的报警电话,能及时报告,不隐保瞒报。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17.6治安巡查的管理规定各参建单位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治安巡查工作。担任巡查任务的保安队126、员必须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责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预防和控制,制止发生的违反行为。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难以处理的或超过处理权限的应及时上报治安工作管理小组。对现场要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协助治安工作小组进行调查、取证等处理工作。不准超越权限,不准发生侵权行为,对形迹可疑人员进行控制并及时上报。查处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一定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措施进行有效控制。如实填写巡查记录,将巡查时间、地点(区域)、人员、巡查时间、发现及处理情况记录等。执行巡查任务的保安队员,要严格执行着装标准。执行巡查任务时至少两人一组,不允许单人巡查。按规定的路线、区域进行巡查,不准擅自改变127、巡查路线。不准途中擅离职守、假公济私。不准酒后执行巡查任务。巡查途中要精力集中,注意观察周围情况,不准大闹、聊天。文明执勤、礼貌用语,不准与参建人员、家属、当地群众,发生口角斗殴等事件。搞好周边关系,与其他单位巡查人员相互合作。17.7处罚与考核各承包商做好管辖区域内的自查工作。承包商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治安防范的第一责任,治安保卫领导下组及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对各参建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各参建单位的员工违反治安保卫的相关规定,有违纪行为的,按照各参建单位内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治安管理工作小组有权进行监督。各单位内部规定与本制度发生冲突时,按本制度执行。在治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128、治安管理工作小组应及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无故推诿以及对物资出门管理不善,造成现场财产损失的单位及个人,将考核500至5000元。各参建单位对联系的外部人员负有现场规定告知义务,如履行告知义务不当或未履行,致使外来人员发生违反现场规定的事件,考核责任单位500至5000元。其他考核(1)参建单位所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施工单位的工作部位和场所,否则每人每次罚款100元。(2)物资出门必须按规定填报物资放行证,未按要求填报者,门卫有权扣留,如出现篡改物资放行证或使用过期放行证(当天有效)等做假行为,每次罚款5002000元。(3) 参建单位人员如在现场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及围攻、129、威胁、侮辱有关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5000元。(4) 参建单位人员如发生阻工闹事行为,视情节每次罚款5005000元。(5) 参建单位人员如不服从门卫保安执勤人员管理,视情节轻重罚款2001000元。(6) 由于参建单位管理不严,造成重大治安事件的,视情节轻重罚款200010000元,如担保金不足抵扣,则从工程款中扣除,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7) 参建单位车辆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接受执勤人员的管理,出门必须接受严格检查,否则每次罚款2001000元。(8) 参建单位办理的车辆通行证,大车必须贴在驾驶室挡风玻璃的右上角,小车贴在左下角,且证件不得挪作他用,违者每车次罚款100元,情节130、严重罚款2001000元。(9)未按规定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员,未建立单位、部门、班组或岗位三级防火责任制,并未报综合部备案的,罚款2002000元。(10) 故意破坏或者擅自将消防设施和器材挪作他用的,罚款2002000元。(11)擅自在消防通道上堆放物品、堵塞道路的,罚款2002000元。(12) 在严禁烟火等重要防火部位吸烟、生明火的,罚款2002000元。(13) 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乱接、乱搭临时电源的,罚款2002000元。(14)在施工场地乱烧垃圾等可燃物品,尚未造成火灾的,罚款2002000元。(15)从事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未经消防知识培训合格上岗的,罚131、款2002000元。(16)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未按规定定期检查或更换的,罚款2002000元。(17)谎报火警,造成消防出警的,罚款2002000元。(18)特殊防火区,着装不合要求的,罚款2002000元。(19)妨碍消防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罚款10005000元。(20)参建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未落实消防责任人,未按规定悬挂防火明显标志的,罚款10005000元。(21)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险隐患,拒不按消防监督部门通知要求进行整改的,对业主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项目,不按期完成或故意拖延或偷工减料的,罚款10005000元。(22)违反危险物品仓库设置要求和安全规定,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132、品的,罚款10005000元。(23)参建单位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的,罚款10005000元。(24)在进行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性操作时,未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的罚款10005000元。(25)由于消防违章而引起火灾的单位,每次罚款500050000元,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26)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或主动出示出入证件,违者不得进入,强行进入者,每人次罚款200元。(27)伪造、涂改、转借综合部核发的出入证、车辆通行证者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1000元。(28)不服门卫管理,无理取闹,严重影响门卫正常工作秩序者,每人次罚款2001000元,情133、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9)由有关部门或单位陪同来建设工地参观、视察的外来人员,必须先报综合部审批,佩戴参观证才能进入,违者按无证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18.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制度18.1目的为保障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以下简称XX工程)各承包商的安全投入符合合同的约定,规范其保证安全文明建设的资金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18.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工程各承包商安全文明建设的资金保障管理工作及基本要求。18.3规定及要求18.3.1各施工承包商本工程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投入不得低于合同中约定的金额。18.3.2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费要做到专款专用,可以进行以下134、物品或设施的投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与滑线安全网、水平防坠器、安全绳、各类警示牌标志牌、安全围栏、孔洞临时盖板、攀登自锁器、速差自控器、特殊作业的防护服、防尘口罩、焊工鞋、绝缘鞋、绝缘靴、绝缘手套、各类安全文明施工标语警句、彩条布、彩旗、安全通道、消防用具、临时吸烟点、临时厕所)其它设施或物品的投入施工承包商想列入此项费用前必须征得安全副总监理及安委办的同意。18.3.3各承包商要根据现场实际作业情况,提前做好安全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及布置工作。18.3.4各承包商购置的安全设施或用品必须设置专人管理,要保存完好,严禁发生装卸及保存工程中的损坏现象。18.3.5各承包商购置的安全135、设施或用品必须由安全管理部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留存采购发票。18.3.6监理承包商要加强各施工承包商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投入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投入不到位的单位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整改。对未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进行停工整改。承包商各施工阶段施工费用的发放应和安全投入情况进行挂钩,安全投入不到位的要延期支付施工费用。承包商采购劳动保护用品以及部分安全设施时,要选用有生产资质单位的产品,并留存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记录。18.4处罚与考核施工承包商安全工器具发放不及时或未发放的,每人次处罚责任单位200至500元。施工承包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的,每处处罚责任单位1000至5000136、元。施工承包商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没有建立台账清册、没有留存发票等相关证据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至5000元。对监理、指挥部、安委办提出的有关安全防护用品或设施不到位未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处罚责任单位3000至10000元。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在监理、指挥部、安委办检查中存在弄虚作假的,处罚责任单位5000至20000元。19.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9.1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以下简称XX工程)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全体参建单位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定。19.2适用范137、围 本规定适用于XX工程建设期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及使用的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与监督。19.3安全防护用品的分类(1)头部护具类:安全帽(2)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3)眼(面)护具类: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4)防护服类(3):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5)防护鞋类(8):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6)防坠落护具类(3):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19.4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各承包商自行完成,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138、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费用由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支出。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销售供应商必须具有“劳动用品销售许可证”,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各承包商负全部责任。采购单位必须登记造册、建立采购台账,留存产品合格证及销售供应商的“劳动用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19.5发放与使用承包商(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139、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施工承包商工程部、安监部,要对本单位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监理单位要对施工承包商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及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19.6处罚与考核施工承包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不及时或未发放的,每人次处罚责任单位200至500元。施工承包商未按要求采购符合国家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或采购的用品未留存销售商资质及产品合格证的,以及未及时采购的,处罚责任单位2000至5000元。施工承包商未按照要求建立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及台账140、清册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至3000元。施工承包商未对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进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培训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至3000元。施工承包商对本单位劳动者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不到位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至3000元。2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0.1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以下简称XX工程)现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和全体参建单位的人员安全,防止发生火灾、爆炸及人身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定。20.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工程建设期间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及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与监141、督。20.3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20.4使用、储存单位的职责使用、储存单位应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使用单位应建立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及使用台帐清册,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检查。使用单位在工程现142、场储存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征得指挥部消防归口管理部门的同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储存、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使用单位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20.5监理单位的职责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20.6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20.6.1各承包商不得生产143、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20.6.2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库房、管道定期检查、检测。20.6.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专用危险品库房,并有醒目标识。对危险品及危险废品,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品处理工作,必须确保安全可靠,严防火险、火灾、爆炸等事故。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20.6.4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库房、管道安全的施工作144、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库房或管道所属单位及监理单位,并与库房或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库房或管道所属单位、监理单位、指挥部消防管理归口部门,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安全保护指导。20.6.5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20.6.6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145、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20.6.7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居住区以及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2)吸烟室、宣传室等公共设施;(3)饮用水源以及水源保护区;(4)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20.6.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146、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147、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集装箱装箱作业应当在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并符合积载、隔离的规范和要求;装箱作业完毕后,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签署装148、箱证明书。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又专用车辆进行,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要符合XX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20.7处罚与考核:承包商未经监理单位和指挥部消防管理归口部门的同意在现场存储危险化学品的,处罚责任单位2000至1万元。承包商未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预案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至3000元。承包商未建立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管理台帐的,未履行登记制度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至3000元。承包商危险化学149、品存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处罚责任单位200至500元。承包商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经监理公司或指挥部消防管理归口部门提出而延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处罚责任单位2000至1万元。在危险化学品库房或管道附近动火作业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处罚责任单位3000至5000元。2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1.1目的为规范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以下简称XX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21.3组织机构设置各承包商必须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单位法定代表150、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各承包商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各承包商下设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各承包商下属各部门应设立防火安全小组,班组设义务消防员。指挥部工程部归口管理现场消防工作。21.4消防安全管理各承包商消防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承包商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1.4.3指挥部工程部、监理项目部(以下简称监理公司)、安委办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施工现场进151、行监督管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由施工单位负责。各承包商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各承包商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等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施工现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152、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报请消防保卫部门、监理批准并办理动火作业票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施工单位不得在施工现场区域内设置宿舍。在施工区域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施工现场专用消防通道任何单位不得占用,如因施工急需占用,在占用前必须报请消153、防保卫部门批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项目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必要时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xx高度超过24米的施工现场,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采用有火灾危险性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的具体方法,采取相应防火措施。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站和生活福利区等区域。木材干燥室和烤木池,应该设置在独立的场地上,不要设置在施工现154、场。木材堆垛的面积不要过大,堆与堆之间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并设置消防水桶、消防沙、灭火器等消防用具。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应当有照明设备。施工现场、加工作业场所和材料堆置场内的易燃、可燃杂物,应该及时进行清理,作到下班后地清。现场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和流动吸烟。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1)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人员进行。新设、增设的电气设备,应当经过主管部门或人员检查合格后,才可以通电使用。(2)电线杆要架设牢固,不准作其他用途。电线应当用磁珠、磁夹架设整齐,防止与其他物品接触。电线与锅炉、炉灶、暖气设备和金属烟囱等,都应当保持适当的距离。(3)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155、全负荷,并且要接头牢靠、绝缘良好和装有合格的保险设备。(4)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5)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芦席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当在电线上套有磁管或玻璃管等加以隔绝。(6)在贮存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及电石桶的库房内,敷设的照明线路应当用金属套管,并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如采用一般灯具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7)混凝土电气加热应当在有经验的电气人员经常指导下进行;电极及其他加热混凝土的导线裸出部分,不要用可燃结构作其支持物。上述加热部件、带电压的混凝土或土壤加热地点,不要堆置可燃材料,并且要用156、栏杆围护和设置警告标志。(8)电气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应当切断电源。(9)不要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成没有骨架的灯罩;灯泡距可燃物应当保持一定的距离。(10)严禁在高压线下面不要搭设临时性xx物或堆放可燃材料。(11)变(配)电室应该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的通风;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采暖、加热和使用明火,应当注意下列事项:(1)各种生产、生活用火的设置、移动和增减,应当经过工地负责人或领导指定的消防人员审查批准。(2)明火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操作,应该与易燃、可燃和爆炸物品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且要根据具体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3)在木质地板上装设火炉时157、,必须设有隔热炉垫;火炉及其烟囱应当与可燃物之间保持适当距离,金属烟囱穿过可燃结构的部位应当用隔热材料隔离。(4)在没有拆除外脚手架的房屋内,一般不要安设火炉。如果必须安设时,火炉烟囱要伸出脚手架不小于70公分,烟囱与脚手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5公分。(5)锅炉房的屋面和墙壁,应该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建造;锅炉顶距可燃屋顶最近部分要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6)各种炉子的烟囱靠近易燃、可燃物时,应当安设防火帽。(7)锅炉、火炉及其烟囱在使用期间,要定期清除烟灰,并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其完好无损。(8)锅炉上的水位计、安全阀、气压表等安全设备,应当经常检查,保证完好有效。(9)禁止使用易燃或可燃液158、体生炉子。(10)炽热炉灰,应当及时浇灭后倒在安全地点。(11)以木片、刨花、柴草等作燃料的炊事炉灶,在烧火时要有人看管,灶前不要堆放大量燃料。(12)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当将炉门闭妥或将炉火熄灭。(13)锅炉房内、火炉近旁不要堆放易燃物品。无人看管时,不要在锅炉或火炉近旁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品。(14)进行烘烤或加热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装入锅内的熬炼材料不要过满,以免沸腾时溢出,并且要在工作地点附近备有相应的灭火工具。(15)表面温度超过100的暖气管道,距可燃结构应当不小于5公分。可燃材料不能作上述管道的保温层或支持物。(16)采用锯末、生石灰保温时,其配合比例应当经过试验鉴定,证159、明确实没有自燃危险后,才可以使用。(17)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炉子、热得快焊接、切割工作应注意下列事项:(1)氧气和乙炔气瓶应该分别放置,并保持一定的间距。在气瓶和橡皮管未安装牢固前,不要进行焊接和切割工作。(2)乙炔发生器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3)乙炔发生器及其配件、输送导管等冻结时,可以用热水或蒸汽进行解冻,不要使用明火加热或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敲打。(4)测定气体导管及其分配装置有无漏气现象时,应该用肥皂水,不要用明火。(5)进行气焊或气割工作时,应该用乙炔将导管内的空气排除后,才可以点燃喷嘴。(6)在地面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时,应当与可燃物和可燃结构保持适当的距离,或者用非燃烧材160、料隔开;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时,下面的脚手架要用铁丝绑扎,并要在事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者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在操作部位的下方设置火星接收盘或喷水等措施。必要时还要派人看守。(7)在制作、加工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不能进行焊接和切割工作。(8)储存过易燃、可燃液体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容器,在危险状态没有消除以前,不能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9)操作乙炔发生器和电石桶时,应该使用不能发生火花的工具,在乙炔发生器上不能装有纯铜的配件。(10)赤热的喷嘴、电焊扒手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可燃物上。(11)工作完毕以后,应当把乙炔发生器中所有的电石及其残渣清除,并要排除其内腔和其他部分的气体161、。清除的残渣应当倒入土坑内埋掉。临时性的xx物、仓库以及正在修建的建(构)筑物,都应该设置适当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工具。消防设备和灭火工具,要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在寒冷季节应对消防水池、消火栓和灭火机等作好防冻工作。消防工具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完备好用。除特殊要求外,库房、工具房、现场办公室、木工房禁止使用碘钨灯、大功率灯泡、电炉取暖,下班后切断各用电设备的电源。22.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2.1目的为规范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以下简称XX工程)施工现场内的机动车交通安全,保证车辆及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22.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工程现场内的交162、通安全管理。22.3车辆的分类本规定所指现场内机动车,是指由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证,并符合XX当地法律规定,只允许在现场内道路、工作场所行驶的汽车、叉车、电瓶车、铲车、工程车、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拖拉机、汽车吊及其它动力驱动的车辆。22.4机动车管理规定各承包商必须制定本单位机动车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各承包商必须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有关技术资料、检查、维修、大修及变更记录,定期车辆安全检查记录,车辆故障记录及安全记录,落实专人管理。车辆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产品名称、型号、制造日期及编号,发动机、底盘必须有清晰字样的编号(包括出厂日期)。应有制造163、厂名称、产品名称、出厂编号及载重量和自重。进入现场的车俩必须由指挥部发放的准入证,并按照要求粘贴在明显位置。出车前的检查: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检查各仪表的工作情况;检查制动轮胎、各灯光、喇叭、雨刮和牵引装置的状况;检查特种车辆各连接部件是否完好、灵活;检查随车工具、附件是否带齐,放置位置是否牢靠,各连接锁销是否牢固;检查物资装载是否合理、安全、可靠。行车中的检查:行驶中要随时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停车时检查轮毂、制动鼓、变速器、分动器和三桥传动轴中间支撑的温度是否正常;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检查机油、冷却水的液面高度和有无渗漏现象;检查物资164、的装载和被牵引状态。停车后的保养:清洁全车:要将车厢内外、驾驶室内外、底盘各部彻底清洗干净;冬季将冷却水放净;排除发现的各种故障否则应暂停出车。严禁带病行驶。机动车应定期检验,每年检验前一个月各单位进行自查,未经检验的车辆及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行驶。机动车必须悬挂车辆牌照及合格证,牌照不得挪用、涂改、伪造。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灯光、喇叭、雨刷、后视镜必须齐全有效,上述部件如发生故障应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车辆载重量不得超过规定限度,载人不得超过规定人数,除生产运输外不得用于其他交通工具。机动车行驶必须遵守施工现场道路的限速要求。22.5驾驶员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身体必须健康,心脏病、高165、血压、精神病、色盲不得从事驾驶员工作,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单独开车。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法令、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驾驶作业时要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便有关部门随时检查。厂区内行车速度不超15km/h(或根据道路限速要求),交叉口、车间内、视线不良、雨雪天气及道路泥滑等减速慢行。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载,不得驾驶与操作证不相符的车辆,卸物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离开驾驶室时应切断电源、取下钥匙。公司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每两年进行复审,重新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人员不得驾驶公司内机动车。叉车司机是起重工种之一,不得驾驶其它车辆。汽车吊司机、挖掘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166、训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未取得叉车司机操作证、汽车吊操作证的人员严禁从事其作业。翻斗车、铲车不准载人,不准当作登高工具,铲车在行驶中应将铲架放低,工作完毕将铲架收回。电瓶车充电时应具距明火处5m。机动车司机每天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待问题处理后方可使用。承包商必须搞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及考核。对发生的不安全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查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和吸取的教训,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22.6其他规定承包商要加强对涉及车辆的设备、设施及人身安全防护方面的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及防范措施。监理单位、指挥部交通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安委办要加167、强对现场车辆安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解决。承包商要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落实车辆行驶作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监督整改。23. 事故报告制度23.1目的为确保基建事故信息及时报送,以便决策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避免扩大和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3.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工程现场内的各种事故的报告。23.3专用术语定义即时报告:事故发生后15分钟以内报告,为即时报告。事故类型包括: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健康168、和环保事故、交通、火灾等事故。23.4执行程序事故报告事故是每个员工的责任。需要报告的信息包括(1)报告人姓名与联系电话(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3)事故描述(4)事故点的具体位置(5)人员伤害情况(6)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7)已经采取了哪些行动(8)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23.5事故报告发生在建设期间的各种事故或异常情况(包括设备异常、施工区域内着火、爆炸、人身安全事故以及其它生产事故)时,员工应主动及时向当班负责人、现场安全人员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人员救援措施和现场保护措施。属于交通、健康或治安方面的事故应向主管该工作的主管部门报告。各单位发生169、人身轻伤事故;发生施工区域着火、爆炸和生产设备、系统承压管道、容器爆破;以及严重污染环境事故;发生3人及以上患有职业病以及治安事故或严重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即时向监理项目部(以下简称监理公司)总监和指挥部工程部报告,工程部应立即报告安委办。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时,事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除向监理公司和基建处报告外,还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传真向xxxx公司报告。一般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当事人应写出原始情况报告交事故所在部门领导,事故所在部门领导审阅签字后连同根据事故当事人口述整理的原始书面材料一并交170、安全人员保存。根据事故当事人口述整理的原始书面材料当事人应签字确认。误操作事故、人身轻伤事故、生产区域着火爆炸、生产设备、系统承压管道、容器爆破事故、严重污染环境事故、一次发生3人及以上患有职业病及严重交通事故以及xx公司认为具有较高风险的事故,应依据事故调查与分析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向xx公司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23.6月度报表各参建单位应在当月30(或31)日前将XX工程安全月度报表报给安委办。报表要求准确、真实,由各参建单位主管领导审查签字确认后报出。23.7职责安委会主任是本制度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全面管理,监督指挥部各部门及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理、施工、设计、调试等单位执行本制度的有效性171、。安委办是本制度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类事故的记录、统计和分析以及防范措施的执行结果,收集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的建议和报告,经制度负责人授权修改本制度。附录1 军粮城发电厂五期工程月度事故报告表附录2 事故报告流程附录3 人身伤亡事件报告附录4 设备事件报告附录1xxXX工程月度事故报告表xxXX承包商单位名称: 年 月 日项目时间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安全事故死亡重伤轻伤一类故障一般事故伤残DI伤残率DIFR环保事故当月发生今年累计上年当月上年累计事故简要内容:人身(健康)事件情况(事件简要内容、损失及原因分析):(版面不够请加附页)设备(障碍)情况172、(事件简要内容、损失及原因分析):(版面不够请加附页)环境污染事件(事件简要内容及原因分析):(版面不够请加附页)交通事件(事件简要内容及原因分析):(版面不够请加附页)火灾事件(事件简要内容、损失及原因分析):(版面不够请加附页)其它事故批准: 审核: 报表: 附录2事故报告流程发生事故报告监理公司或XX工程指挥部工程部是否须紧急处理否报告有关主管部门是是否符合23.5条规定 否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是报公司主管领导转接到事故处理制度人身伤亡事件报告填报单位:(章)_ 事件简题_ 本表共_页,第_页事件编号上 级单位名称事件单位隶属关系经济类型事件发生时 间事件等级事件类别伤害情况事件归属安全记173、录姓名性别年龄工龄 年 月 日时 分用工类别工种1紧急救护(现场)伤害程度受 伤 部 位起因物危险作业分类触电类别气象条件及自然灾害致害物1234触电电压触电电压本工种工 龄工种2有无职业禁 忌直 接经济损失千元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事件直接原因责任分类事件间接原因责任分类附件清单123123123123123123事件经过:事件暴露问题、防止对策、执行人及完成期限:分子公司领导: 安全审核人: 填报人:领导批复签名:工程部批复签名:填报质量评价A B C D附录4 设 备 事 件 报 告填报单位(章): 事件简题 本表共 页,第 页事件编号上 级单位名称事件单位事 件 起 止 时 间设备停运时174、 间设备分类事件分类事件责任单 位气象条件及自然灾害安全记录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h min气温 主 设 备 规 范事件损失设备编号容量(t/h;MW;MVA)压力(MPa;Kv)主汽温度型号制造厂制造年月投产年月大修年月少发电量(kWh)少送电量(kWh)直接经济损失(千元) 年 月 年 月 年 月事件原因及责任损坏设备设备分类部件分类零部件名技术分类型号制造厂原因1责任1原因2责任2设备分类部件分类损坏程度设备分类部件分类损坏程度不正确动作(或停用)的保护情况不正确动作(或停用)的安全自动装置有无附图保护名称电压等级(Kv)技术分类错误类型保护名称电压等级(Kv)技术分类175、错误类型装置名称电压等级(Kv)技术分类原 因1、事件经过、扩大、处理情况:2、暴露问题:3、责任人姓名、职务:4、防止对策、执行人、完成期限:5、基建处领导(总工程师): 安全部审核人: 填报人:指挥部领导批复签名:工程部批复签名:填报质量评价A B C D 24. 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制度24.1目的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存亡与兴衰,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XXXX为旅游胜地,环境保护就更加重要。因此为规范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以下简称XX工程)的环境保护,保证环境及人员健康,制定本制度。 24.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工程现场内的环境保176、护(粉尘、废水、噪声污染、水土保持和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的管理)与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24.3责任24.3.1 各施工单位负责各自施工现场大气、污水、噪声、水土保持、固体废物等污染的防治和对大气、污水、噪声、水土保持、固体废物等排放的控制管理和处置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提出的工程建设三同时的规定,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24.3.2 指挥部工程技术部和监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对施工现场大气、污水、噪声等管理工作。24.4.规定24.4.1 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1)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主要包括:食堂烟气的排放、施工现场粉尘、施工过程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等。(2)在食堂烟气出口177、前安装油烟分离器,减少对大气的污染。(3)定期的对路面进行洒水,防止路面扬尘。(4)重点区域应进行路面硬化。(5)油漆和稀释剂要密封保存好,防止挥发,并采用环保型油漆。(6) 袋装水泥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封盖措施,装卸时小心,轻拿轻放,并尽量采用罐装水泥罐装水泥在装卸、运输中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7) 喷砂除锈过程中粉尘的控制严防泄漏,严格按照喷砂除锈作业程序执行。(8) 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和气体的场所装设通风装置和排气设施。(9) 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绿化,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净化空气,改善大气质量和工作环境。24.4.2 对生活污水排放的控制(1)提倡节约生活用水,发现水龙头损坏及时报修,禁止178、长流水。(2)食堂严禁将食用剩饭、菜渣倒入下水道,减少对水体的污染。(3) 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冲洗餐具。(4)不用含磷洗衣粉、洗涤生活用品。(5) 办公生活污水根据XX污水集中处理的要求,通过管网排到指定场所,处理合格后排放。(6)施工现场生活污水直接通过施工总平面布置的下水道排放到指定的场所,处理合格后排放。24.4.3 施工现场废水排放的控制(1) 提倡节约施工用水,发现供水设备损坏时及时修理,禁止长流水。(2) 在施工中不用含磷洗涤剂进行洗涤。(3) 应采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水污染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并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4) 179、不得采购和使用国家或XX禁止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5) 为了减少对水体的污染,存放可溶性有毒废渣的场所,必须采取防水、防渗雨、防流失的措施。贮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不得在水体清洗。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防止热污染危害。(6) 禁止向水体排放和倾倒工业废渣、垃圾及其他废弃物。(7) 施工现场在做基础沉降工作时所产生的泥水必须经过沉清处理合格后方可排放。(8) 显影液收集后交有环保资质的单位处理。(9) 现场锅炉碱洗、酸洗时产生的含碱、酸的废水,必须经中和处理后,PH 值达到6-9 后方可排放。(10) 所有施工废水通过管网排向指定的场180、所,处理合格后排放。(11) 岸边施工应先做好围堰,使高泥沙悬浮物沉淀后排海,减少泥沙对海水的污染。尽量缩短海水取水管道的施工期。(12) 各单位应对产生水污染物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相关环境的指导和培训。24.4.4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内容和排放标准24.4.4.1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内容(1) 在工程建设活动期间主要声源为挖土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打桩机、试运行设备和冲管等产生的环境噪声排放。(2) 工程建设施工中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得高于GB125231990xx施工厂界噪声限值及XX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采取控制措施,尽量减少环境噪声排放。24.4.4.2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和措施(1)181、在施工中的噪声控制应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及XX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2)对噪声源的重点设施、设备采取合理安排布局,加强设备润滑和维护保养等有效措施,并按设备操作规程,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在采购设备时应考虑设备使用要求中有关设备运行噪声的控制。(4)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对特殊施工产生的噪声采取隔音和消音措施。(5)相关方对施工现场产生噪声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环境文件和操作技能的指导。(6) xx、安装、调试中出现短期异常环境噪声污染,应采取措施减少环境噪声的排放影响。(7) 机械设备必须定期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运行中发现异常噪声时,应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再运行。182、24.4.5 其他环保要求:(1)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废料、垃圾筒和水冲式厕所,并有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卫生。(2)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xx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得随意排入海域。(3)各单位应制定对有毒化学品、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资的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4)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做好环境绿化工作。(5)工程施工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防止局部水183、土流失。xx垃圾、土石方严禁倒入大海。(6)施工期间要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措施,以恢复和补偿当地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7)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性事故的防控工作。2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5.1目的为了充分体现“安全是第一责任,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的安全理念,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化管理,落实措施,保障人身、设备安全,保障人员健康,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持续提高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5.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25.3执行程序25.3184、.1安全文明施工实行责任区与谁污染谁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各参建单位行政正职领导应把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进行管理,并贯彻施工全过程;三级安全网络同样也是文明施工网络,承担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责任。25.4施工准备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25.4.1各施工单位应在安委会的领导下,成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并参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对项目公司所划分的责任区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划分各自责任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设有明显标记,将职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不可留有死角,并报指挥部工程部及监理公司备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措施)内容,必须包含安全文明施工的185、内容,并做到目标、措施明确,内容详尽具体。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划合理;场区施工道路畅通,形成环形,路面平整清洁;各功能区域有明显隔离或围栏;场地照明配置得当。施工开挖的土石方,有切实可行的存放、弃土方案,规划有足够的堆放场地,安排回填平整场地使用,并做好防尘、环境污染的工作;施工垃圾、废料有专门堆放地点,在夏季做好预防传染病菌的措施,并安排好定期打消毒水,并定期清除。现场材料、设备等堆放整齐合理,标识清楚,实行“定置化”管理,并符合安全防火要求。设备存放要有防雨防汛等措施。重要的库房,易燃、易爆材料物品,应制定防火、防爆、防盗的措施。施工用电及管道系统布置合理、安全,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备。施工机186、械设备完好、清洁,设有停放场,各类标志齐全。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工器具实现标准化、规范化。25.4.10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器具用品定置管理,布置整齐。职责、制度、规定上墙。25.4.11不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25.5施工阶段文明施工管理25.5.1项目施工的工序安排合理,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对必须的立体交叉作业应采取有效、可靠的隔离、防高空落物、落物打击等安全措施。25.5.2保持现场施工道路排水畅通。路面平整、清洁,无积水;路肩完整无坍塌,平直美观;不得在道路上进行与道路维护无关的施工;责任单位应设专人维护、清扫,定时洒水降尘,187、确保道路畅通。重型链轨起重机、推土机通过路面要采取防止压损路面的措施。施工作业区明确划分禁烟区并设禁烟标志,禁烟区内严禁吸烟,地面无烟头,严禁施工现场流动吸烟或边工作边吸烟。25.5.4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搭设临建或搭建不规范的临建。25.5.5严格把好设备运输、检验、存放、起吊、安装各道工序关。避免发生损坏、腐蚀及落入杂物等问题。25.5.6施工道路、组合场、办公区、施工作业区要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配备维护人员保持正常使用。25.5.7施工用车辆及交通车不用时,必须整齐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地,交通车不得长时间在施工现场逗留。手推车在施工现场应定置停放。25.5.8自行车、助188、动车、摩托车等按在施工区域内划定的停车区域整齐停放,主厂房内不准停靠自行车及骑车穿行。施工道路两侧严禁车辆乱停乱放。25.5.9加强班组文明施工教育,提高施工人员文明素质,坚持“日清理、周清扫”,施工范围内的沟内地面无垃圾,作业面 “工完料净场地清”、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齐、到位,树立“下班不空手、带着废料走”的良好习惯。将废料、垃圾清理到规定的存放点,保持现场整齐、整洁。施工现场消灭烟头、焊条头、砖头、木头、钢筋头。25.5.10在主厂房、锅炉房分别设立“垃圾通道”;在主厂房各层平台设立垃圾箱和废料箱,安装水冲式高空厕所并每天派专人进行随时打扫、清理;现场有足够的卫生设施,保持施工环境的整洁,实189、现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25.5.11施工区各类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实行验收挂牌制度。25.5.12施工电源要集中布置统一接线,电线电缆应“上架、入地”,标志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严禁随地乱拉、乱扯电线(缆)。25.5.13各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按要求统一着装,必须佩戴规定颜色的合格安全帽和员工证卡。25.5.14严格按规定落实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保证施工不扰民,“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处理措施得当,不因尘土工业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严禁不达标排放 “三废”。25.5.15临建生活区禁止使用燃煤小锅炉、茶炉、食堂炊灶等易污染环境设施。25.5190、.16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粉尘的散体材料,应在库或罐内存放,运输装卸时要有防止遗洒、飞扬措施。提倡使用罐装水泥。25.5.17焊接场地地面应无焊条头。焊接设备尽量集中,统一布线;完工后焊接线、氧气及乙炔皮带应全部收回、整齐安置。25.5.18设备、材料、物件、工器具必须文明装卸运输,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阻塞通道和妨碍施工。25.5.19禁止在设备、管道和xx物上乱涂、乱画,保持设备、管道和xx物表面清洁。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25.5.20厂房内的施工区不得长期堆放设备、材料或用作库房和加工场地。厂房内只准堆放三天内需安装和使用的设备、材料,并且摆放整齐,191、不得阻塞通道,多余物料和设备及时退库。25.5.21土石方不得堆积在坑旁沟边,应及时清运。所有场地回填的土方不得埋藏生活垃圾和xx垃圾。25.5.22在雨天车辆轮胎应无泥土、煤灰尘在水泥、柏油道路上行驶,保证道路的清洁;特殊情况下,车辆轮胎带泥土、煤灰尘在水泥、柏油道路上行驶后,应安排人员及时清扫。25.5.23现场地面排水畅通,不得有凹坑积水;沟道孔洞盖板要齐全、平坦、完整。25.5.24施工现场应设有足够固定或移动的卫生设施,布置要合理,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干净。25.5.25施工现场的施工项目不论工程大小要实行挂牌施工,标牌上注明单位负责人、技术、安全文明、质量责任人、监理单位和计划192、工期。25.5.26严格控制安装工艺水平,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使其符合有关规范和验标要求。重点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各类管道排放整齐、平整,支吊结构牢固、美观,疏水方向正确。(2)混凝土结构内实外光,棱角平直,埋件正确,模板接头平整,无蜂窝、麻面等缺陷。(3)焊接工艺美观,焊缝表面成形好,无咬边等缺陷,焊后药皮清理干净。(4)电缆排放整齐,捆扎牢固,尽量避免交叉。(5)保温结构合理,无漏缝,外部光滑,护板平直,美观并设有明显标志。(6)地坪表面光洁平整,无裂缝、不积水;墙面平整,色泽均匀,线条平直,不渗水。(7)各种沟道和地下室内部清洁,不渗漏,无积水,照明充足。(8)构架及设备表面油漆工艺193、美观、牢固,颜色一致,厚度均匀。(9)设备表面干净,无积灰、积油等。(10)各类厂房、车间门窗齐全、干净、门锁可靠。(11)平台、栏杆制作工艺美观,焊口打磨光滑、平整。(12)电气及热工接线规范、美观,连接可靠,编号正确、齐全,电缆孔洞封堵完。25.5.27对过程产品保护实施经常化管理,对已安装好的所有设备、仪表、管道应有专人保洁,使产品环境、设备始终处于整洁、整齐、完整状态;对易损、易踩、易污染的成品处,应立牌注明“成品保护区”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25.5.28三级安全文明网络应经常开展各级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活动,活动要讲实效,有明确内容,并作好活动记录。25.6试运阶段文明施工管理194、启动委员会主任对试运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启动委员会要把安全文明试运作为工作重点实施管理。25.6.2启动调试,各级机构的文明施工职责明确,人员配备齐全并能开展正常工作。25.6.3厂区道路、通道畅通、整洁,路灯及标志齐全完好。厂房内永久照明应投用,照度符合要求,无死角;25.6.4试运转机组生产场所地坪已完工,平台、楼梯、扶手安装完毕;墙壁已竣工,沟道盖板齐全平整,内部干净,保温、油漆工作结束;无尾工,脚手架应及时拆除,并清理干净。25.6.5厂房及其他试运生产场所已封闭,空调设备工作正常,窗明几净,可关闭严密;屋顶密封不漏雨;室温、噪声、粉尘符合劳动保护规定标准。25.6.6厂房内无乱堆乱195、放的设备材料,规定的堆放地点按定置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做到摆放整齐规范,并有完善的保护措施。25.6.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安全标志完好规范,消防器材、检修用具及其他工器具应按定置化管理要求摆放,并保持完好清洁。25.6.8设备、管道、仪表清洁光亮,各种铭牌标志清楚,照明齐全,光线充足。25.6.9所有设备管线要消除漏煤、漏灰、漏烟、漏风、漏汽、漏油、漏水等七漏现象的发生;尤其炉顶密封,油系统应消除漏烟、漏油,改善工作环境。25.6.10试运场所可设专门固定吸烟点,其余地方一律禁烟。25.6.11试运上岗人员着装统一整洁,标志明确。主控室设有警卫,防止闲散人员进入。25.6.12图纸、记录、材196、料等各类试运文件齐全,归类明确,查阅方便,定置摆放、整齐美观。25.7办公室、工具房、生活区文明管理25.7.1试验室、化验室、标准计量室环境应符合专业管理要求。25.7.2办公室、俱乐部、食堂、商店、卫生所、招待所、浴室、宿舍等服务设施环境整洁、整齐,装饰美观大方,用具应经常整理,保持清洁卫生,摆放整齐,设施齐全完好;餐厅、食堂卫生符合餐饮卫生标准。25.7.3室内外电线排列整齐,无乱拉现象,制冷取暖设施符合要求。25.7.4办公室内用品、用具、文件资料、工具应定置摆放,整齐有序;会场、餐厅、走廊、平台、楼梯无垃圾杂物,无积灰、积水、无烟头、痰迹,设施排列有序,秩序井然。25.7.5服务人员197、着装大方整洁,文明礼貌,微笑服务,无不适服务工作疾病。25.7.6浴室清洁、明亮,水龙头不漏、不堵,无异味、无杂物。25.7.7读书室、阅览室桌椅排列有序,干净整洁,无尘无烟,秩序井然。25.7.8食堂就餐、上车入座、会议入场自觉谦让,先后有序;接待客人讲究礼貌、和蔼可亲。25.7.9生活区内禁止小商贩、出租车入内,自行车及各种机动车存放车棚和车场。25.7.10不流动吸烟、不乱丢烟头、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严禁随地便溺;注意邻里关系,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26.开工、停工、复工管理制度26.1目的为规范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以下简称XX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管理,控制198、各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工程建设投资效益的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26.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XX工程建设中的所有土建、安装的单位工程。26.3职责施工单位:(1)负责落实开工条件,条件具备后,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按照本制度规定填报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2)负责对施工中发现的因设计、设备及施工质量等存在影响电厂施工正常开展和安全运行的质量问题及时填报单位工程停工申请表(3) 负责按单位工程停工整改通知单处理意见及时消除自身原因引起的停工因素,经内部检查验收合格后,填报单位工程复工申请表26.3.2 监理单位:(1)负责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中开工条件的落实情况,满足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后签署开工意199、见。(2)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停工申请,负责提出因设计、设备或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等原因而发生的停工通知单。(3)负责审查责任单位提出的复工申请,是否已按停工整改意见处理,具备复工条件。(4)负责开、停、复工报告的接收、传递审签、存档和发放。(5)负责对批准发布的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的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单位工程进入开工、停工和复工状态。(6)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部专工应对单位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进行认真审查;在工程开工后应进行动态检查与监督,并做好登记台账(如实际开工、竣工、停工、复工日期等)。26.3.3 总包单位单位:(1)工程部负责复审、落实单位工程开工条件。(2) 安委办负责200、施工消防、安全措施及安全设施的审查。(3) 工程部负责复审施工单位提出的停工申请,会签监理单位提出的停工通知单。(4) 工程部负责复审责任单位提出的复工申请,是否已按停工整改意见处理,具备复工条件。(5) 总包商项目副经理进行批准签署(重要单位工程由项目经理批准)。(6) 工程部各专业负责督促监理单位对批准发布的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的实施状态进行核查。26.4规定和程序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填报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未经审批擅自开工,一经发现,责令停工,并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执行有关规定。单位工程开工必备条件及审查要求:(1)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已201、进行,监理单位已下发会审纪要,设计单位已按会审纪要审定意见提出设计变更,并审查批准下发。(2) 作业指导书按施工图设计及会审纪要编写(当审定意见要求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时,还要依据已审批下发的设计变更编写),并已报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审批。(3)劳力安排计划已落实。(4)施工机具按计划已落实。(5)设备材料供应计划已落实。(6)施工场地障碍物已清理,施工道路畅通,施工临时电源、水源、通讯已落实。(7)施工进度计划已安排落实。(8) 施工消防和安全措施已落实。(9) 资金使用计划已落实。(10) 已对上岗施工人员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措施进行了学习和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了名。(11) 要求解决的问题202、已基本解决,不影响开工。(12) 安全设施按照安全文明策划施工完成,经建设单位安质部验收合格并签字。26.5单位工程开工程序施工单位须在每一单位工程计划开工日前七天填报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及开工质量考核表一式五份报监理单位,报审表须在五天内审批完毕返回施工单位。批准后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及开工质量考核表,发至建设单位2 份、监理单位2 份、施工单位1 份。26.6单位工程停工条件 因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需停工。出现恶劣天气条件,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同意确需停工。因图纸或设备材料没有到位,或设计、设备、材料质量有严重问题没有解决。因资金影响,经确认确实无法继续施工。因施工现场五通一平条件被203、破坏,经确认确实不能继续施工。工程有重大变更,如改变设计方案,改变施工方案等,确需停工。由于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质量标准、规范(程)、图纸、方案、安全规程等要求进行施工而可能造成人身、设备、质量事故及重大隐患,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停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建设、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停工。由不可预见的外部条件影响而造成停工。26.7 单位工程停工程序除第款以外的停工,施工单位必须先提出停工申请,经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批准后方可停工。26.8复工申请 因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等问题造成停工后的复工申请:工程部、设计工代或制造厂代表,发现问题提出停工要求,监理单位核实问题后口头通知施工单204、位停工。监理单位24 小时内填写停工通知单,施工单位提出停工申请表,监理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工程部门专工复审并签字,工程部门专业负责人、工程部门主任、副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批准。监理单位发现问题填写停工通知单停工的,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方案监理单位审查提出意见,工程部(安委办)复查并报指挥部项目经理审批下发至施工单位并处理合格后,填写复工申请表监理单位审查工程部(安委办)专工复审并签字,工程部专业负责人、工程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批准。26.9 因设计或设备问题造成停工后的复工申请:复工申请表报送份数为一式五份。设计单位提出设计修改通知单或制造厂代表提出修改措施、方案,监理单位审查提出监理意见,工程部205、复查并报领导审批。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修改设计或制作厂修改措施、方案,处理合格后,填写复工申请表,监理单位审查,工程部专工复审并签字,工程部专业负责人、工程部主任以上领导批准。27.违章作业实施考核细则27.1总则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使查处违章作业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和减少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制定本实施细则。27.1.2施工承包商应把反违章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克服“以罚代管”现象,加强安全教育,规范员工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和“三不伤害”能力,促使员工自觉遵章守纪。27.1.3本实施细则206、适用于XXXX一期3142MW燃煤电厂工程对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27.2违章的分类作业性违章:指在施工中员工个人不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措施的行为,其主要责任是个人。27.2.2装置性违章:指施工现场的环境、设施和工器具,不符合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的不安全状态,其主要责任是管理人员、设施的主人或直接领导。27.2.3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直至施工负责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法令和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其主要责任是指挥者本人。27.2.4文明施工违章:指在施工中,不遵守工程建设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其主要责任是管理者、或207、是操作者,应在事实调查清楚的情况下确定。27.2.5“二次污染”违章:是指在施工中,不遵守规程、规范,随意性野蛮施工,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可能或已造成对已形成的劳动成果损坏或污染的行为,其主要责任是个人或施工负责人。27.3查处违章主要原则27.3.1反违章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查禁违章罚款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要坚决杜绝“说情风”,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执法。27.3.2不论是何种违章造成未遂事故发生,均应按已遂事故调查处理。27.3.3对安全设施、个体安全防护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以及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向安全管理部门检举、控告。208、27.3.4施工中已有审批过的安全施工措施,但由于领导不予安排而产生的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但作为下属,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亦应负同等责任。27.3.5对在一个月内重复违章的人员,可视情节加倍处罚,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7.3.6对安委办及监理公司下发的罚款单不及时领取,3天后加倍处罚。施工单位在领取罚单后3日内不及时上交罚款的,在质量、安全文明、进度考核提留金中加倍扣除。27.4.违章处罚标准27.4.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作业性违章)者,每人次罚款200至500元:(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坐、踢安全帽;209、(2)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露脚指的凉鞋、拖鞋及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长发披肩进入施工现场;(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4)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5)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6)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或一闸多用;(7)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或xx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配电盘未装漏电保安器;(8)将卸下的焊、割炬或从供气阀上卸下的皮管放入管道、容器、箱罐、坑井沟道、工具箱内;(9)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10)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作照明用;(11)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挂安全带,或使用破损不符合要求的安全210、带;(12)高处作业随手抛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件;(13)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14)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15)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16)高处作业使用撬棒时双手施压;(17)沿绳梯、钢爬梯、脚手架立杆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攀爬钢结构立柱、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18)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19)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20)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21)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22)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211、离层,或经批准拆除上述设施但未设明显警告标志以及未及时恢复;(23)非专业架子工搭、拆脚手架;(24)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25)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26)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27)站在石棉瓦、油毡、苇席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无可靠措施;(28)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29)搭乘载货吊笼;(30)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31)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32)操作大型机械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纸杂志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33)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212、的;(34)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35)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措施;(36)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起吊;(37)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38)歪拉、斜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浮游物时起吊;(39)施工用钢丝绳未及时回收;(40)钢线绳在已安装好的设备、构件上抛锚;(41)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施工作业票起吊;(42)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未包、垫起吊;(43)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44)起吊钢板、管子、毛竹、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方式;(45)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未拴以牢固的溜绳;(46)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千213、斤绳并将吊钩升起,或未切断电源;(47)跨越或手扶正在运行的卷杨机及设备的钢丝绳;(48)将双链条葫芦拆成单链条使用;(49)操作链条葫芦时,站在葫芦的正下方;(50)无证操作、驾驶各种机动车辆;(51)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52)施工机械、机动车辆超铭牌使用且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53)现场车辆运输装运设备未绑扎牢靠、或装运材料散落地面;(54)转动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作业;(55)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不戴防护眼镜;(56)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57)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214、行走或将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58)施工电梯运行时电梯门或层间门关闭不严;(59)不遵守施工电梯限载要求,强行进入或人货混载;(60)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穿带铁钉的鞋;(61)不及时关闭乙炔、氧气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62)乙炔、氧气皮管混用;(63)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或在地板砖、网格栅等处施工未采取保护措施;(64)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65)随意损坏用电设施或照明灯具;(66)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67)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68)施工现场随意用明火取暖者;(6215、9)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70)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以致于留下火种;(71)打锤时带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72)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或阻塞垃圾通道;(73)随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内、厂房室内、机械设备等处大小便;(74)施工现场自行车、摩托车不停放在指定区域,随便乱放;(75)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理,或用箱板当脚手板使用;(76)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77)高空拆模板未按“安规”要求进行,运到地面的模板,堆放杂乱;(78)施工场所未做到随作随清,一日一清;(79)未经安全、施工216、部门同意,随意损坏施工道路,或随意损坏、堵塞排水通道,或随意断电。(80)其它违工程制度或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未造成后果,积极整改的。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装置性违章)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1)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未加锁;(2)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3)在沟道、隧道、夹层工作不使用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4)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v;(5)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6)电焊机等电动工器具外壳无接零保护;(7)施工区域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217、无保护措施;(8)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9)电气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10)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11)便携式电源盘无漏电保安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12)现场使用不规范的便携式电源盘、刀闸、电源板;(13)机具库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14)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15)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16)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17)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18)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等防护隔218、离措施;(19)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20)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21)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的标识盖板或围栏;(22)高处作业的水平梁上未设置水平安全绳;(23)垂直攀登作业未设置和正确使用攀登自锁器或速差自控器;(24)深沟、深基坑四周无安全警戒围栏、夜间无警示红灯;(25)夜间高处作业照明不足;(26)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27)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28)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29)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完毕后不回收,或不及时回收;(3219、0)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31)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32)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33)消防器材不定期检验;(34)现场消防、紧急救护通道不畅通;(35)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36)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37)起吊的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38)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栓在起重链上;(39)小型施工机械停用一周后,未回收或退库;(40)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保护罩;(41)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42)xx材料220、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43)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不及时运走,堆放杂乱;(44)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定置摆放;(45)办公室、工具房、车间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杂乱。(46)电焊机停止焊接作业未及时停电。(47)电动或转动机械停止作业后未及时停电或操作人员未待机械转动完全静止后就离开现场。(48)其它违反工程制度或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未造成后果的。凡有下列行为之一(指挥性违章)者,罚款10003000元:(1)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2)无视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3)对工人221、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4)不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5)无视现场规章制度建设,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6)招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队伍,违反规定将主要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包队伍;(7)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8)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9)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10)不顾职工身体实际状况,强令工人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11)违章指挥,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态下施工;222、(12)承包商未进行每月一次的自行安全检查;(13)承包商未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会议;(14)班组未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15)班组未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16)未进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17)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时反馈;(18)未按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或未整改;(19)班组长(施工负责人)班前不进行安全交底;(20)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指定监护人;(21)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办理工作票,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22)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交底,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23)经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措施有错误或223、缺陷,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写者负直接责任;(24)施工负责人、审批者不按安规要求填写、签发安全施工作业票;(25)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作业票;(26)安排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当,以致施工中危害工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27)安排或默认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坠落措施;(28)安排或默认工作地点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进行起吊作业,或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见指挥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29)安排或默认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224、;(30)在易燃物品及主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作业,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31)施工负责人没有及时组织对文明施工责任区域进行清理;(32)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33)安排或默认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34)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后不及时组织并主持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上报的;(35)进行违章或事故处罚时,默认或指使有关人员降低处罚标准或免于处罚;(36)对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不制止、不纠正或不进行处罚和教育。(37)其它违反工程制度或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性质较严重未造成后果的。27.4.4凡有下列行为之一(文明施工违225、章)者,按以下规定给予罚款:(1)施工现场、道路要保持畅通,各主干道不准堆放设备、材料、物品。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处罚款500元。整改不力的多一天加罚一倍,以此类推;(2)各施工作业点,每天下班前须进行自检,做到“一日一清、一日一净”。未达到要求的,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处罚款500元,整改不力的加重处罚同第一款;(3)外围施工的材料设备堆放必须达到定置化管理的要求,未达到要求的,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并处罚款500元,整改不力或重犯者,加重处罚同第一款;(4)吸烟必须在指定的吸烟室,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0元,不服者加倍处罚;在施工单位的责任区内发现烟头,考核施工单位,每个烟头100元226、。(5)承包商办公室、工具房及其门前屋后和施工现场规定的保洁区内,须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无杂物和垃圾,排水系统畅通,场地路面平整无积水。未达到要求的,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处罚款500元,整改不力或屡犯者,加重处罚同第一款;(6)设备的防护和隔离设施必须完善,不完善者处罚500元,并限期完善;(7)文明施工责任区内消防器材由责任承包商及时设置,专职消防员要经常巡查,确保使用时器材情况良好,未达到要求的,处罚500元;(8)现场施工用电电缆和地下埋设电缆均要有明显标志,违者处罚500元;(9)施工现场搭设临时设施,要经监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违者处罚500元;(10)进入现场的自行车应集中停放,227、不得进入地下洞室和任意停放,违者处罚500元;(11)班组工具房的布设必须经施工、安监部门统一规划或认可,布置要整齐,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并处罚款500元,整改不力或重犯者,加重处罚同第一款;(12)施工常用工器具应规划区域、堆放整齐、标识清楚,不影响外观形象,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并处罚款500元,整改不力或重犯者,加重处罚同第一款;(13)整改日期一天后仍未整改,除执行上述有关处罚外,安全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停工整顿。27.4.5凡有下列行为之一(二次污染违章)者,每人次(每处)罚款200元:(1)起重用钢丝绳、脚手管等物件在已完工地面拖拉;(2)起重用钢丝绳与其他物件直接发生摩擦;(3)起228、重用钢丝绳生根对生根部位造成损害;(4)电、火焊作业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谁使用谁负责);(5)电焊皮线接头不合要求可能对其它物件造成损害;(6)工、器具放置时对其它物件造成损害;(7)材料设备在装、运、卸、放置过程中可能对自身及其它物件造成损害;(8)堆放的材料、设备在无保护情况下可能对其它物件造成损害;(9)把电缆桥架当梯子、平台或移作它用;(10)施工完工后,钢丝绳、铅丝、包装材料未及时清理;(11)油漆、粉刷等作业未采取防滴、漏措施;(12)在已完工的防水屋面上施工、行走未采取措施;(13)污染或损坏已油漆、粉刷好的物件或墙面;(14)随意在设备、物件上动用电、火焊作业;(15)经批准229、在设备、物件上动用电、火焊作业,完工后未进行磨光处理;(16)地面无隔离搅拌混凝土等xx材料;(17)使用消防设施后,残留物未及时清理(责任者);(18)电焊作业焊渣不除;(19)腐蚀药品(酸、碱等)管理使用不当;(20)随意大、小便;(21)在设备及物件上乱涂乱画;(22)踩压小口径管道及盘柜;(23)在完工的地坪上无保护搭设脚手架;(24)使用梯子时可能造成墙面等物件损坏;(25)任意拆除、损坏已完成的盘内接线;(26)施工水磨石地坪时无防溅、流措施;(27)排放污水未正确引向下水道和窨井;(28)对已安装好的门窗及玻璃造成损坏;(29)未经清理进行构件、设备安装;(30)随意拆除或损坏安装完工后的设备;(31)任意倾倒工业及生活垃圾;(32)车辆行驶或停留时压塌排水沟道、地下构件和不承压路面;(33)履带式机械在混凝土道路上行驶对路面未采取保护措施;(34)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进行工作后不及时清扫;(35)未经批准在施工现场搭设临时工棚;(36)清扫地面时造成墙面、设备污染;(37)机械设备安装、检修、保养时,污垢油水对其它物件造成污染;(38)对成品未作防护措施的,每一起罚500元;造成损坏的,罚10005000元,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