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及设备维护管理制度(8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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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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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生产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及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86、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参加社会各种保险。9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93、安全办公会议主要任务:9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04、加强“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的发生。107、努力做好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全矿安全管理水平。11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14. 每年初制定安全费、维简费年度使用计划,纳入企业全面预算。119. 安全费、维简费年度节余转下年度使用。12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25、奖惩2、办法:12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32、严格执行矿制定的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135、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有:13七、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4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55. 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16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6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8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8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制度197. 有条件时,要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的仿真演习。20十三、安全举报奖惩制度20十四、入井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11、每班检身员要严格按时间上下班。21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214.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工作场所醒目的适当地点张贴。22十六、安全生3、产调度例会制度226、矿安监科做好会议反馈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追踪工作。23十七、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23十八、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制度238、带班入井记录必须当班填写,不准弄虚作假。24十九、矿领导干部下井查岗制度241、矿安全生产线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必须下井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4二十、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下井抓“三违”制度241、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下井查岗制度。24二十一、生产队管理干部下井跟班盯岗制度25二十二、矿安全活动日制度25二十三、班前会制度262、队班前安全生产会由跟班盯岗队干部或带班班组长组织进行。267、当班出勤人员必须签字。26二十四、“三违”处罚制度261、发4、生“三违”人员或有“三违”嫌疑人员立即停岗接受调查。265、“三违”人员在事件调查及帮教培训过程中只发基础工资。26二十五、安全技术监察工作制度273、对新技术的使用,必须经广泛论证、反复研究后稳步推广应用。27二十七、矿井安全费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制度271、由矿财务科对安全费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进行专项管理。274、严禁挤占、挪用安全费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27二十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27二十九、职工群众安全监督制度283、安全科要定期对群监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286、群监会定期组织进行各种形式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28三十、瓦斯报表审阅制度29三十一、通风管理制度295、2、主扇风机不得随意关停。294、临时停工区域不得停风。30三十二、生产队交接班管理制度30三十三、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307、对事故隐瞒不报的追究当事人或单位责任。31三十四、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314、做好迎接上级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评比工作。316、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70分,一律返工,直到合格为止。31三十五、防止火工品丢失管理制度及爆破器材发放清退制度313、雷管必须经过编码后才能发放。3110、井下火工品必须分箱存放,装箱必须上锁,不得随意堆放。32三十六、请销假及考勤管理制度321、请销假制度321、凡有探亲的职工,只能请事假:321、职工因病不能上班时,必须有矿卫生所或医院出具病6、假单。322、考勤管理制度:33三十七、瓦斯排放制度33三十八、矿井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35三十九、瓦斯管理制度35四十、瓦斯检查制度36四十一、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374. 瓦斯超限或积聚未能在当班处理完的,应在现场交接班。38四十二、巷道贯通管理制度389、探查和穿透老空的安全措施必须技术负责人批准。39四十三、盲巷管理制度392、不通风的长度超过6米的巷道均属盲巷,归盲巷管理。40四十四、局部通风管理制度411、局扇下井前必须经过机电部门检查,性能完好,无失爆。41四十五、矿井测风制度43四十六、安全装备管理制度431、所有的通风安全方面的仪器仪表,各种设施装置均属安全装备。439、7、矿井消防材料库的安全装备必须按要求配备。44四十七、综合防灭火管理制度443、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4510、井下炮眼封泥及炮眼封泥长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4612、井下放炮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放炮器。4620、永久性防火墙的管理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47(2)、应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47(4)、所有测定和检查结果,必须记入防火记录簿。47(6)、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墙都应编号,并在火区关系图中注明。47四十八、煤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484、在主在硐室处必须设置齐全防灭火消防器材。48四十九、综合防尘管理制度489、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8、防尘设备。4911、掘进工作面20米范围内,放炮后要洒水才能装碴。5018、测尘仪器要定期进行检定。每年送有关部门进行检定。51五十、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515、井下排水51(5)、水仓每年至少清理一次淤泥。516、井下探放水51(1)、井下探放水必须有专人负责。5116、对井下防尘水加强管理,不得出现常流水。53五十一、水害隐患排查制度53五十二、探放水钻孔施工验收制度541、探放水设备型号及参数54(1)、钻机型号:ZLJ350型煤矿用坑道钻机542、探放水钻孔布置方式543、探放水钻孔质量验收由矿调度室工程验收组负责组织验收。54五十三、探放水报告制度556、探放水作业必须编制专项防治水9、害的安全技术措施。55五十四、水害预测预报制度552、水害预测预报工作由矿地质测量科和生产技术科共同负责。55五十五、矿井地质测量工作制度564、担负矿井地面控制系统、地形图、地面工程施工等测绘工作。56五十六、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联系制度561、 矿井地质测量工作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563、 每隔半年提供矿井涌水量一次。57五十七、矿井地测资料报告审批制度577、 有关重要测量工程,应提前做出测量方案设计,评估测量精度。57五十八、矿井地质测量交换图制度571、每月初按时向县安监局交井巷工程光盘一次。57五十九、矿井成果资料和图纸使用保管制度58六十、矿井地质测量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制度10、581、地质测量仪器属精密仪器,要专门进行保管。583、测尺每次使用后要擦洗干净,并上黄油以防生锈。58六十一、调度交接班制度58六十二、调度汇报制度59六十三、调度会议制度59六十四、调度资料保管制度59六十五、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601、 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603、 交班人应主动向接班人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双方当面检查。605、 交接班记录本应保持清洁、完整,不准撕毁、涂改与丢失。60六十六、斜巷绞车提升管理制度603、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没有证件的人员不得操作绞车。60六十七、绞车设备包机制度61二. 定人定机名单由矿提出后,其操作人员必须相对固定。61四. 必须有责任牌,责11、任落实,认真做到包运行,包维护,包检修。611. 包运行:612. 包维护:613. 包检修:61六十八、绞车定期维修保养制度62二、设备保养62六十九、绞车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63二. 各种设备都应保持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带“病”运行。63四. 机房门口应有“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的警示牌。63七十、绞车司机巡回检查制度63七十一、绞车房干部上岗制度63三. 机电科领导每月要有两天以上到机房进行检查工作。63七十二、主扇风机房交接班制度64五. 在交接班时还应交接下列事项:64七十三、主扇风机房设备包机制度64二. 定人定机名单由矿提出后,其操作人员必须相对固定。64四. 必须有责任牌,责任落实,12、认真做到包运行,包维护,包检修。641. 包运行:642. 包维护:653. 包检修:65七十四、主扇风机房定期维护保养制度65、为防止皮带打滑,上蜡时必须注意安全。65二、设备保养65、设备运行三个月后,应对各轴承进行清洗换油。66、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试验。66七十五、主扇风机房巡回检查制度66七十六、主扇风机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66二. 各部分设备要保持处于完好、整洁状态。66五. 机房门口应有“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的警示牌。66七十七、主扇风机房干部上岗制度66三、机电科领导每月要有两天以上到机房进行检查工作。67七十八、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67七十九、矿灯定期检查和更新制度67八十、矿13、灯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67二. 各部分设备要保持处于完好、整洁状态。67五. 机房门口应有“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的警示牌。68八十一、水泵司机交接班制度68五. 在交接班时还应交接下列事项:68八十二、主排水泵房设备包机制度68二. 定人定机名单由矿提出后,其操作人员必须相对固定。68四. 必须有责任牌,责任落实,认真做到包运行,包维护,包检修。681. 包运行:682. 包维护:693. 包检修:69八十三、主排水泵房定期维护保养制度694. 水泵运行一个月应调整或检查平衡盘间隙。69二、设备保养691. 设备运行一个月后,应对平衡盘的间隙进行调整。69八十四、主排水泵房巡回检查制度70八十五14、主排水泵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70二. 各部分设备要保持处于完好、整洁状态。70五. 机房门口应有“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的警示牌。70八十六、井上下变电所交接班制度70五. 在交接班时还应交接下列事项:71八十七、井上下变电所设备包机制度71二. 操作人员由矿提出后,其操作人员必须相对固定。71四. 必须有责任牌,责任落实,认真做到包运行,包维护,包检修。711. 包运行:712. 包维护:714. 做好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处完好状态,布置整齐,环境卫生清洁。71八十八、井上下变电所要害场所管理制度72五. 变电所门口应有“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的警示牌。72八十九、井上下变电所干部上岗制度72三. 15、机电科领导每月要有两天以上到机房进行检查工作。72九十、设备选型、购置、更新改造、封存、报废制度72二. 设备购置要符合要求及规程的规定。72四. 设备封存手续要合法,做到帐、卡、物对口。72九十一、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润滑制度73九十二、备件材料管理制度73二. 备件材料管理要有科学性,帐目清楚,做到帐、卡、物对口。73九十三、设备安装、验收及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验制度73二.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必须经以下工作:732. 设备入井前,要进行空载试运行。74三. 入井安装完毕的防爆电气设备交付使用时,必须经过验收。74九十四、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及安全活动制度74八. 事故记录、报告、统计。7516、九十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75九十六、设备管理制度及技术档案76二、设备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实行科学性管理。76九十七、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76九十八、矿车定期加油制度76九十九、采掘队培训、学习制度776、派班时必须明确指定每位职工的互保人。772、采煤工作面严禁留有顶煤和伞檐。785、放完炮后必须先挂梁背顶并顶上支柱之后才允许做其它工作。787、工作面发现有漏液已失效的支柱式损坏的顶梁必须及时更换。799、工作面严禁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79百四、班组安全生产联保制度791、对全矿自救器、便携仪进行统一编号,专人管理,专人发放。793、升井后按时交回自救器、便携17、仪,如有损坏,汇报矿领导处理。80百七、井上下防火制度803、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8012、井下放炮必须使用矿用防暴型防炮器。811、必须配备3人以上能熟练掌握系统操作、维护的人员。84百九、 质量标准化工作奖惩制度844、不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单位或个人,矿将解除劳动合同。85一、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为了合理用工,并有符合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如下劳动用工管理制度。2、用工范围:适合全矿所有人员。3、用工性质:全部采用劳动合同聘用制。4、劳动合同:1)、所有人员进矿首先进行报名,入矿登记,并参加身体检查,对于身体条件好的进行录18、取。2)、被录取人员要参加矿方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低于72小时,培训期间发生活费,培训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与矿方签定劳动合同后,方可上岗。3)、劳动合同签定期为一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可以续签。4)、解除劳动合同,矿方提前15日通知到本人。5、进入矿内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矿方组织的各种培训。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接受上级培训,并取得资格证。6、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参加社会各种保险。7、与劳动者有争议,当事人可与矿方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劳动者可依法申请上级部门进行调解。8、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证、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矿井19、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布置下一步安全工作任务。2、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各单位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3、安全办公会议主要任务: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通报本单位工伤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通报本单位典型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听取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总结汇报和上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决议落实情况分析研究本单位生产过程中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灭火、防治水以及采掘、机电、提升运输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按定项目、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布置下一步20、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形成会议决议,落实有关部门、人员实施。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矿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每年根据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结合本矿实际制定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度计划,将安全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生产队、班组和每个职工。按照安全奖惩考核办法,在安全管理上实行重奖重罚,形成全矿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职工层层抓安全、层层管安全的良好氛围。3、严格按照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的规定对新工人进行安全常识、安全技术和生产技能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21、全技术、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帮助广大职工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减少或避免事故发生。4、加强“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的发生。5、强化现场管理,杜绝“三违”事故发生;现场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整改消除。切实控制顶板、运输、机电等零敲碎打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矿无死亡、无重伤,减少轻伤事故的发生。6、严格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要求和方法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整改,对不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7、努力做好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全矿安全管理水平。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 严22、格按照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取、使用安全费。2. 严格按照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提取、使用维简费。3. 煤矿安全费、维简费坚持先提后用,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禁弄虚作假和挪用。4. 每年初制定安全费、维简费年度使用计划,纳入企业全面预算。5. 建立健全安全费、维简费提取、使用台帐,年终报矿安全监察部门备案,接受监督。6. 由安全费、维简费支出的项目要施行专人负责制,按时按量完成。7. 由安全费、维简费支出的项目要执行验收制,检查项目完成质量和费用使用情况。8. 对挪用、虚报安全费、维简费使用情况者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9. 安全费、维简费年度节余转下年度使用。五、安23、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矿井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矿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各生产队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日常工作地开展,并按月进行检查、考核评级。2、根据矿井的自然条件、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实际制定矿井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计划。3、矿井各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组由组长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施工队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细则要求及矿井年度达标计划开展工作。4、矿每月月底组织各专业组对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进行自检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备案。5、奖惩办法:(1)、月末检查按期达标的专业组、生产队,结合安全考核给予兑现当月安全生产奖24、励;未达标的专业组、生产队取消当月安全生产奖励。(2)、月末检查已达标的专业组、生产队,经上级检查未能巩固达标的,追加处罚该季度安全生产奖励;矿井未能达标的,取消其他专业组该季度50%安全生产奖励。(3)、经年度检查验收,矿井未能达标的取消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及各专业组年度安全奖励。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派送本企业相关岗位人员到指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学习培训。2、严格执行矿制定的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3、严格执行矿制定的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本矿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年度计划和实施办法。特殊工种人员由矿派送到上级部门参加统一培训。其它普通工种人员由矿组织培训。25、4、按照上级的培训要求,抓好新招井下工人培训;调换工作地点的作业规程培训;转岗(复岗)职工培训;操作规程落实培训;各种教育培训要做好记录。5、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有:(1)安全思想教育。(2)安全技术教育。(3)安全规程(含安全措施)、规章制度教育。(4)现场实际操作技能教育。6、设立矿安全教育、培训办公室负责本矿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办公室主任由矿长担任,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由安全副矿长担任,具体负责本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实施;成员由各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骨干组成,由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负责授课。7、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但内容和时间必须符合上级规定要求。8、26、对没有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或完不成任务的部门,由安监部门考核后记入年度工作考核并给予扣除年度安全生产奖励50的处罚。 七、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矿井事故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生产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由生产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27、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3、事故隐患的确认与上报。矿井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认。按级别和类别每月逐级上报:A、B类隐患由矿报公司,A类事故隐患由公司报兴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事故隐患的整改。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5、事故隐患的管理。矿安监部门负责所在单位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6、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订切实可行28、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7、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在事故隐患的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责任者,并从严追究其责任。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 矿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由矿长组织安全通风、生产、机电、机关科室管理人员,采掘生产队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工人代表参加。2. 矿井每月由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安全通风、生产、机电、机关科室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动态突击检查的安全活动。全面检查井上下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3. 矿井回采、掘进、运输等生产队必须每周由队长组织一次区队作业场所安全检查,班组每班在开工前由班长组织人员对作业场所进行一次班前安全自检。4. 矿井各级管理干部和职能部门29、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矿的有关规定,深入各工作场所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巡回检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矿井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监察部门,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专职安全检查员每班必须严格执行井下巡回检查制度,现场排查安全隐患,督促隐患整改。5. 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1)、检查领导、职工在实际工作中是否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2)、检查煤矿安全法规执行情况;(3)、检查煤矿安全管理是否实效性;(4)、检查生产技术、设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是否符合安全性;(5)、检查作业地点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6)、检查作业人员是否遵章守纪,特殊岗位是否持证上岗;(7)、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事故分析、处理和报告情30、况;(8)、检查安全技措经费的使用和效果。(9)、检查“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10)、检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6. 各项检查做好交班记录,安监部门对所发现的隐患或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并协调有关部门按“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的原则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隐患整改。安监部门按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进行隐患整改情况追踪,并做好相关记录。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制订矿井安全技术计划、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法规,必须有预见性、针对性,能有效地指导本矿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2、矿井安全技术长期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防治水计划等全矿性重大31、安全技术文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部门编写并审批,由矿长组织实施。3、矿井通风、机电、防治水、防灭火等重大安措项目、矿井技改、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布置等技术性文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机电、通风、安全等相关部门编写并审批准后,由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4、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巷道贯通、停产停风、综合防尘、灭火灌浆、瓦斯排放、恢复已封闭区等安全技术措施,由对应业务部门组织编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业务部门组织实施。5、一般性安全性技术措施,由生产、技术、机电、通风等部门分管的工作技术人员编写,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业务部门分管人员实施。6、安全技术文件必须完善审批手续,有编写、审核、分管32、副矿长、安监科长、矿长等人员会签方能生效。7、矿井安全技术计划、措施审定后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实施。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矿井由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组织人员对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汇编,并严格实施。2、矿用大型设备必须保证台台完好,全矿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合格率符合有关要求。3、矿用设备、器材具体使用必须明确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等,并严格实施。4、矿用设备、器材具体使用必须明确使用过程中的检测标准、周期、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等,并严格实施。5、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必须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并严格实施。33、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每年由矿总工(技术负责人)组织各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矿井实际编写年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措施,由矿长组织实施。2、根据本矿井实际,确定矿井在“顶板、瓦斯、防治水、防灭火、粉尘、机电运输、职业危害”等方面存在的主要事故隐患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患措施。3、矿井主要灾害预防措施经总工批准后下发各部门、生产队并由矿总工组织各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全矿职工进行培训学习。4、矿总工每月组织各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矿井主要灾害预防措施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作记录,每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修改,修改后的预防措施必须及时传达贯彻到每个施工队职工。5、矿井主要灾害预防措施34、由各职能部门分工合作,落到实处,做到有备无患。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制度1. 每年由矿总工(技术负责人)组织各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矿井实际编写年度矿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由矿长组织实施。2.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必须切合实际,能够有效指导矿井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确保企业、社会相关各部门各司其职、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展开事故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 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必须明确本矿所有重大危险源及发生事故时的报告、应急救援处理组织、通讯联络、救灾物资配备、有关安全通道、自救与救护等方面的程序、步骤和手段。4. 根据本矿井实际,制定矿井“顶板、瓦斯、防治水、防灭35、火、粉尘、机电运输、职业危害”等方面发生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5. 矿井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经总工批准后下发各部门、生产队,并由矿总工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全矿职工进行培训学习。6. 矿总工每月组织各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矿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当矿井情况发生显著变化,已制定的预案不适合指导矿井事故救援时,必须对预案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后的预案必须及时贯彻到各有关部门和每个员工。7. 有条件时,要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的仿真演习。十三、安全举报奖惩制度 1. 矿对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采用安全举报制度,如果情况属实,矿对举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36、奖励。2. 凡在安全全产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所有在矿职工都有权进行举报。3. 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板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有效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并有权向上级进行举报。4. 凡班、组职工出现轻伤,没有举报,取消班、组人员的当月安全工资30%。5. 凡出现重伤或重大未遂事故,取消当班职工和生产队领导的当月安全工资,取消矿管理人员当月安全工资50%。6. 凡有“三违”的人员,除视情节轻重罚款50元以上、停岗1天学习培训外,还取消违章者一个月的安全工资,取消互保人当月安全工资的一半。7. 当月无工伤事故发37、生的单位职工,可领到本岗位当月全额安全工资。8. 职工凡在井下查到重大的安全隐患及时举报处理的,均给予500元以上的奖励。 十四、入井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每班检身员要严格按时间上下班。2、对每一位下井的职工要仔细检查其口袋、矿帽、鞋子、工具袋等,避免烟火等物品进入井下。3、对入井前喝酒的职工要坚决制止其下井,不听劝阻的要立即汇报安监科处理。4、禁止穿化纤衣服的职工下井。5、每班检身员要杜绝空班漏检现象。6、每班井口检身员要求在井口做好现场交接班。7、对当班出入井的职工要具体分单位记录好。8、对当班不能按时下班的职工要了解其原因,并向下班检身员交待清楚。9、做好日常的台帐工作。10、其它38、未提到的,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 矿井所有作业岗位都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2. 安全操作规程由矿分管部门制定,报矿总工、矿长审批后生效。3.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必须切合实际,确保安全生产。4.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工作场所醒目的适当地点张贴。5. 操作员在执行本岗安全操作规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须如实记录和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必须及时研究解决。否则均按“三违”严肃处理。6. 各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按本岗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按“三违”严肃处理。十六、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制度1、矿每天定时召开矿安全生产调度例会,矿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39、参加,各施工队组的生产队长都要及时参加。值班、因公出差、请假等原因不能出席会议人员必须向矿调度室反馈。值班调度员做好会议记录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考勤登记。2、安全生产调度例会由矿长主持或指派安全、生产副矿长主持召开。3、会议由值班调度员汇报上一工作日矿安全生产工作状况,由矿安全科通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状况。4、矿各单位、部门例会上必须及时反馈本单位、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需矿协调解决、统一布置的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需求。5、安全生产调度例会上所反馈的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需求涉及到单位、部门必须明确答复、及时解决。对危及当班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会议必须做出决定,按“定项目、定人员、定时间、40、定措施”的要求及时解决。6、矿安监科做好会议反馈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追踪工作。十七、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1、设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中心,由矿地面调度室统一管理矿安全生产信息。2、矿调度室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备足配齐安全技术资料、工程图纸;矿各采掘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各部门编制的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措施等必须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中心中分类存档备查。3、当班安全瓦斯检查员必须及时到调度室填报当班瓦斯检查日报表、瓦斯手册,及时向信息中心上报矿井安全工作状况。4、当班安全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当班矿井安全生产情况,使信息中心及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5、各值班矿长必须及时到调度室填报当班班组安全生产情41、况,接班值班矿长在落实当班工作前,应到信息中心了解上一班次安全生产状况,以便有效布置当班安全生产工作。6、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必须及时审阅各种报表,及时记录各生产线反馈的安全生产信息。按相关的汇报工作制度向上级部门、相关领导进行信息反馈,并向有关部门、人员传达上级部门、相关领导的指示和要求。 十八、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制度1、矿调度室每月编制月度矿领导带班安排表,并严格遵照值班安排表进行24小时带班,全面管理矿安全生产。2、带班的矿领导分班次下井进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与工人同上同下。3、带班人员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工作,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4、加强对本矿井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组织42、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5、加强对各作业地点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指导,发现有危及职工的安全问题时,立即停止作业,并现场提出处理措施,进行处理。6、带班人员必须把当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以及交班情况,详细填写在矿长带班记录上,当班未处理完的问题,必须向下班交接清楚。7、带班的矿领导如因客观原因需要离开矿区的,必须及时调整其他带班领导进行补充,确保带班工作的顺利进行。8、带班入井记录必须当班填写,不准弄虚作假。十九、矿领导干部下井查岗制度1、矿安全生产线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必须下井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各级管理干部下井检查工作中,除对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外,还必须43、对巡回检查路线中各个工作岗位、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3、矿中层领导必须严格按矿规定的下井天数完成下井查岗工作任务。如客观原因造成任务无法完成的,必须向矿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对未请示汇报,又没有完成任务的将严格进行考核。4、矿领导必须严格按规定的下井天数完成下井查岗工作任务。如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完成的,必须向矿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汇报。二十、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下井抓“三违”制度1、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下井查岗制度。2、生产、安全、通风、机电等部门管理人员在进行本职工作过程中,应共同检查、监督、指导井下安全生产工作。3、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下井检查、监督、指导井下安全生产工作过程44、中对所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必须立即进行制止,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向矿安全科汇报并记录,由矿井安全科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4、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下井检查、监督、指挥井下安全生产过程中对所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未及时制止的经发现或举报证实将按“三违”进行处理。二十一、生产队管理干部下井跟班盯岗制度1、矿回采队、掘进队、运输队、机电队、通风队在生产班次必须安排管理干部现场跟班进行安全生产管理。2、队管理干部在跟班盯岗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下井抓“三违”制度、班前安全会制度等规章制度,以指导生产队现场安全生45、产工作。3、队管理干部完成当班跟班盯岗工作任务后,应到矿调度室进行交班,以指导生产队后续工作地进行。4、生产队管理干部必须落实处理矿提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当班问题当班处理,当班没有处理完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楚。二十二、矿安全活动日制度1、 每周五为矿井安全活动日,成立矿“安全活动日”领导机构,制定月度“安全活动日”活动计划,。2、根据矿的情况进行安全活动日开展,通过开展安全活动日活动,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3、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如进行安全墙报、板报比赛,组织职工学习“职工安全读本”,煤矿安全规程等。4、在矿场所悬挂“安全生产”彩旗,刷写安全标语,张贴安全画报等 。 5、组织全矿广大职工学46、习有关安全文件精神,同时加强对各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各种人员的安全意识。6、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向职工宣传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二十三、班前会制度1、矿回采、掘进班组在当班开展工作前必须集中当班所有工作人员召开班前安全生产会。2、队班前安全生产会由跟班盯岗队干部或带班班组长组织进行。3、班前安全生产会组织人必须明确本班生产工作中互保人员安排情况,并强调各岗位安全操作要求以及自保、互保、联保要求。4、班前安全生产会必须向当班工作人员通报工作地点安全状况,并指明要注意的事项或首先要解决的安全隐患。5、矿明确规定的非常规工程施工前,班47、前安全生产会必须组织当班施工人员对相关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进行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6、对当班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矿明确制定有安全技术措施的,班前安全生产必须组织当班隐患整改人员进行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7、当班出勤人员必须签字。8、对“三违”人员进行公开处理,对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二十四、“三违”处罚制度1、发生“三违”人员或有“三违”嫌疑人员立即停岗接受调查。2、发生“三违”人员或有“三违”嫌疑人员必须主动向安全科如实汇报事件经过,并积极配合事件分析。3、安全科立即对“三违”事件或嫌疑事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及时通报亮相警示他人。4、矿安全科按48、“三违”帮教程序对“三违”人员进行“两书一带”的帮教培训,使“三违”人员充分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安全产意识和相关业务技能。5、“三违”人员在事件调查及帮教培训过程中只发基础工资。6、矿安全科根据“三违”人员所犯错误的程度提出对相关人员安全工资的扣罚,并在安全工资的考核中严格落实。7、年度内发生“三违”一次的,扣罚安全生产责任金,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上岗:两例“三违”的全额扣罚安全生产责任金,取消年终奖励50%,停岗学习培训:叁例“三违”的全额扣罚安全生产责任本金,取消年终奖励100%,作下岗、开除处理。8 、对检查中发现“三违”,并有效制止“三违”防止事故发生的相关人员,在安全工资的考核中给49、予适当奖励。 二十五、安全技术监察工作制度1、严格落实矿井技术审批制度、作业规程审批及贯彻执行制度从技术措施的合理编制上进行规范。2、定期对现有矿井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等进行审查,不断进行补充完善。3、对新技术的使用,必须经广泛论证、反复研究后稳步推广应用。4、矿井安全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安全技术的合理应用进行实时监察。二十七、矿井安全费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制度1、由矿财务科对安全费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进行专项管理。2、年度下达的安全费用项目、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进行严格落实,充分调动相应人、财、物进行贯彻实施。3、矿对己完成的安全费用项目、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进行及时验收,并严50、格核算项目费用,进行专项管理。4、严禁挤占、挪用安全费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二十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1、矿根据上级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建立定期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定期送培,并经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3、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复训,以及时掌握新的知识和新的要求。4、当班工作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本人相关操作资格证书方可进行相关工作。5、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级管理干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必须随时随地抽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特殊工51、种作业的, 以及未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三违”进行严肃处理。7、一般施工人员必须送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和复训,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入井作业。凡没有考核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8、如果本矿取得培训资格,一般从业人员按照上级要求必须在本矿定期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及内容必须达到上级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二十九、职工群众安全监督制度 1、矿设立群监会组织机构,配备相关人员开展群众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矿工会组织负责,各生产队每班必须配备一名群众安全监督员。2、安全科定期出版安全生产版报,积极向广大职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52、3、安全科要定期对群监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4、安全科按时整理、筛选、汇总安全工作信息;及时向工会、群监会及安全副矿长通报;并及时向事故隐患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对隐患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将处理结果反馈有关部门,建立事故隐患档案。5、建立职工“三违”档案,协助其所在单位开展安全帮教工作和安全管理“重点人”的思想转化工作。6、群监会定期组织进行各种形式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7、群监员每班必须对所在班组的生产场所、活动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必须立即向跟班领导或班组长汇报,并协助进行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且可能危用职工生命安全时,应责令停止作业。8、群监员日常工作之53、中,要求协助班组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本班组人员提安全合理化建议,督促其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施,指导其按章作业。三十、瓦斯报表审阅制度 1、各值班安全瓦斯检查员出井后,必须及时到矿调度将当班瓦斯检查情况认真填写到瓦斯日报表上,填写过程中严格做到:瓦斯日报表、瓦斯检查手册、井下现场瓦斯牌板“三对口”。2、每天生产调度会议前,由通风工程师先行审阅报表并签字后逐一报矿技术负责人、矿长签阅。如果采掘工作面瓦斯异常或存在其他重大瓦斯隐患,必须按“一通三防”汇报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3、值班领导或技术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及时了解掌握井下各地点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的变化情况。4、对于矿井通风、瓦斯54、日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必须当天签阅。如矿长出差或不在矿,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代签。如矿技术负责人不在,由分管生产的副矿长代签。6、通风工程师定期完成报表对口检查工作,发现数据不实或者“三不对口”的,按规定严肃处理。三十一、通风管理制度1、每班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全矿井通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主扇风机不得随意关停。3、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关停,上下班必须检查通风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临时停工区域不得停风。5、加强通风管理,定期对各类通风构筑物和通风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风流畅通。6、建立健全通风管理台帐,通风设备、设施应编号、挂牌管理,明确责任人。三十二、生产队交接班管理制度1、采55、掘、运、安全瓦斯员、值班电钳工等区队、特殊岗位值班人员必须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并认真填写相关交接班记录。2、回采队管理干部、带班班长;掘进各队队长、带班班长;运输队管理干部、带班班长;值班电工、值班安全瓦斯检查员、调度员,接班下井前必须到矿调度室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以及本班下井工作任务。升井下班后,必须到调度室填写当班工作情况,交接下一班工作任务及注意事项。3、矿布置需井下现场交接班的工作人员,或因处理工作需要而在井下现场交接班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在指定工作地点现场交接,交班清晰,接班明确。下一班人员到位后,上一班人员方可离岗。4、安全瓦斯员检查员交接班还应严格执行瓦斯员现场交接班制度中的其56、他相关规定。5、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的人员将取消带班津贴和当月安全生产奖励,造成事故或影响到下一班工作的,将根据情况追加处罚。三十三、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1、矿井发生事故,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和矿领导汇报。2、矿调度和矿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县级相关部门汇报,遵守国家事故汇报制度。3、发生矿井安全事故,安全部门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并及时汇报上级相关部门和领导。4、及时召集当事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5、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后,经考试合格方能恢复原岗位工作。6、经矿安全领导小组讨论通报对57、事故责任人相关人员的处理决定,并通报全矿。7、对事故隐瞒不报的追究当事人或单位责任。三十四、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1、井下工程质量验收时,必须严格按照矿井采掘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进行验收。2、严格执行月检制度,施工单位每旬要认真自检,并做好记录,每月月底由生产部门组织人员验收,报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汇总。3、矿管理人员平时必须深入现场抽查井下各施工点的工程质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必须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4、做好迎接上级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评比工作。5、每次工程质量验收发现不合格的,必须及时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同时,对质优工程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质劣工程进行处罚。6、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70分,58、一律返工,直到合格为止。三十五、防止火工品丢失管理制度及爆破器材发放清退制度1、发料人员要严格执行火工品的领用、发放制度,料单填写完整、字迹清楚。2、火工品收入、发放、退库、库存数量要清楚,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对口。3、雷管必须经过编码后才能发放。4、发放爆破器材时一律凭票发料,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一律凭票领料。5、当班放炮用不完的爆破器材必须在升井前拿到库房办理清退手续,库房管理员认真当面清点后签收,并收退还的药放置于规定的药箱内,雷管应按编号放到规定设置箱内,严禁留在药箱内不办理退库手续。6、退库的爆破器材应及时发放使用,电雷管按编号及时发放,炸药必须转给本单位下一个班放炮员使用,并办理好59、签领手续。7、在使用过程中,凡有不爆爆破材料或不能使用的爆破器材必须拿到库房办理退库手续,严禁随意丢弃在井下或擅自拿上地面。8、每班放发以后,要做好当班发放爆破器材的数量、品种、规格等进行清点、合计、记录、每天、每旬要进行统计,做到日清旬结,帐、卡、物相符。9、爆破器材签领、实发、退库各环节必须签字盖章,资料保存备查。10、井下火工品必须分箱存放,装箱必须上锁,不得随意堆放。 三十六、请销假及考勤管理制度 1、请销假制度(一)、公假(公事):派职工出差(学习)派差人(部门)在派差前必须征得矿主管领导的同意,并与被派差人所在单位领导取得联系,同时出具派差事由通知单,否则劳资部门拒绝支付公事工资。60、(二)、事假:1、凡有探亲的职工,只能请事假:2、凡2天以下的事假由本部门领导审批,但每人每月只能批一次,3至5天的事假须经矿长批准后到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一般每年事假不能超过30天。(三)、病假1、职工因病不能上班时,必须有矿卫生所或医院出具病假单。2、矿卫生所所开的病假证明视病情轻重来决定,一般不能超过3天。4、矿医务人员要按病情开病假证明,凡发现有开人情假的所开病假证明作废。(四)、工伤假:职工在工作中受伤不能上班时,必须要有矿卫生所或医院出具的工伤证明经过审批属实后方能有效。2、考勤管理制度:(一)、班、队、科长或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所管辖的职工进行考勤。(二)、考勤时必须把实际出勤情况61、和各种假期按考勤卡所规定的符号认真填写,不得涂改,不得留空,并签上考勤人的姓名。(三)、职工的工作时间:执行“三八”制时,不满七个小时记半勤,不满四小时算不上班;执行“四六”制时,不满五小时记半勤,不满三小时算不上班。(四)、三班或四班倒的职工,一律由班、队安排轮休日,并将每个职工的轮休日填在考勤卡上。如轮休日不休息的,过后不得再补休,如过后休息则作旷工处理。(五)考勤卡上的下井天数必须和井口考勤站的下井数一致,凡不一至时,则以井口考勤站为准。全矿上、下严禁人情考勤,否则追究该单位领导责任。(六)、各单位部门考勤人必须在每月二日交清本部门的考勤薄,否则本单位本部门的工资推迟到下月结算。(七)、62、凡执行计件工资的单位和部门,每月15日之前必须结算清楚,上交矿工资管理部门,经矿长签字后生效,如不按期交纳将推到下一个月结算,后果自负。 三十七、瓦斯排放制度、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必须有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由于各方面原因引起独头巷道停风,造成巷道瓦斯积聚,必须有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放积聚的瓦斯,排放积聚的瓦斯必须制订安全措施。、采掘工作面内体积大于.立方米的空间,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时,附近米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由矿通风科会同生产63、技术科编制,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实施。 、排放瓦斯安全措施主要内容应包括采取控制瓦斯排放的措施、方法;排放瓦斯经过路线;停电撤人范围,警戒地点,参加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灾变时的避灾线路等。 、排放瓦斯时,不能将瓦斯排放到不通风的盲巷或正在生产的工作面,机电硐室和有火区的区域。 、排放瓦斯时应以最短的线路排入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排放时可采取临时部分短路风流的办法,但不能造成一翼或采区内通风系统混乱和其它地点的瓦斯超限。、排放瓦斯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地点附近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排放过程中必须控制排放的瓦斯量,使排出的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不超过.。64、 、排放完毕后,经检查排放区域的瓦斯浓度不超过,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时,方可人工恢复正常通风和供电。三十八、矿井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为搞好矿井瓦斯管理,杜绝矿井瓦斯事故,特制定矿井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 、瓦斯检查员是负责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检测工作的专职责任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时,有权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采掘工作面的班队长及职工、安监员、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有异常和超限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出所有相关人员,同时汇报调度。 、发现瓦斯异常者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汇报时应汇报清楚瓦斯异常的地点、情况、时间、现场已采取的措施及汇报人姓名等便65、于调度值班人员采取措施和汇报有关部门和领导。、调度值班人员接到瓦斯异常汇报时,应问清瓦斯异常的地点、异常情况、时间,已采取的措施及汇报人姓名等,并认真在调度台帐上填写清楚,并根据情况采取措施,同时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及时传达有关领导的指示。三十九、瓦斯管理制度1、配足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定器维修人员。2、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完善各类传感器和闭锁装置。3、严格按照瓦斯检查“三对口”进行检查。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按时填报瓦斯日报表。5、加强密闭、盲巷的瓦斯管理。6、瓦斯深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7、建立瓦斯预防方案及应急处理计划,并每年进行一次66、瓦斯鉴定工作。8、杜绝电气设备失爆,对井下可能产生火源和热源的点,必须严加管理和控制,防止出现瓦斯事故。9、加强通风管理工作,只有当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才能进行生产。10、防止瓦斯积聚,明确责任,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四十、瓦斯检查制度1、 必须根据矿井的瓦斯等级和实际情况,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2、 所有采掘工作面,瓦斯每班至少检查二次,对本班无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每次都必须检查采掘工作风流和采掘工作面回风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和温度。每次的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录在瓦斯检查员手册和现场的瓦斯记录牌板上,并告知现场的工67、作人员。3、 对于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对于可能涌出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巷道的瓦斯检查及其检查次数每班至少检查一次。4、 对于盲巷和临时停工停风的独头巷道,每班至少在栅栏内侧一米处检查一次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和温度。5、 对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或采取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和温度,每班至少检查三次。6、 对密闭内、外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浓度每月检查二次。每次的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7、 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矿制定的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检查发现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68、作,撤到安全地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汇报矿调度室和矿总工程师。8、 巷道贯通时的瓦斯检查,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6条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的有关规定执行。9、 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没有合格证的人员上岗。四十一、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1. 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的交接班时间进行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2. 交班的瓦斯检查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井下指定的地点进行交接班。交班的瓦检员必须等接班的瓦斯员上岗接班,并交班清楚后方可离开岗位。3. 交接的瓦斯员必须将本版所检查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情况向接班人员交班清楚。交班履行交接班手续,各自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写明交接班时间。4. 瓦斯69、超限或积聚未能在当班处理完的,应在现场交接班。5. 瓦斯员交班时,填写的各种数字必须字迹清楚和瓦斯员手册对号,不得弄虚作假,交接班记录本必须保持整洁。6. 交班的瓦斯员还必须到矿调度室把当班检查结果填写到瓦斯日报表上并签名,填写时必须数字准确,字迹清楚。当班或交班的调度员、值班干部必须阅看,了解井下瓦斯变化情况。7. 为搞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处理。瓦斯员还必须对所检查的区域地点内的“一通三防”设施,通风、防尘、防火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清楚在相应的各种记录本上。四十二、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用放炮方法贯通井巷时,地测部门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2、当贯70、通的两个工作面相距20米前,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施工,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还必须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3、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贯通时,在贯通相距2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报矿技术负责人,并通知生产技术部门、通风部门。报告应包括贯通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底板稳定性以及水文地质等情况。4、矿生产技术部门要根据地测部门的报告有针对性地编制贯通安全措施。贯通安全措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写,明确贯通前通风部门应做的准备工作和贯通时的工作,以及贯通后的风路,风量调整工作,明确采掘部门在贯71、通前,贯通时的工作要求及预防各种事故的安全措施及明确现场指挥人员的分工责任。贯通时必须做好贯通记录。贯通措施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5、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贯通时,上部平巷必须超前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米,贯通放炮时,必须通知上部平巷撤人。6、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时的瓦斯检查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7、掘进巷道盲巷或已封闭的盲巷时,必须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8、掘进巷道在穿透老空之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到内容。根据探明的情况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9、探查和穿透老空的安全措施必须技术负责人批72、准。四十三、盲巷管理制度1、矿技术负责人必须负责把好设计、计划和施工关,从巷道设计、计划安排和施工程序上做到合理可靠,防止出现盲巷。2、不通风的长度超过6米的巷道均属盲巷,归盲巷管理。3、所有盲巷都必须打上栅栏,挂上警标和瓦斯检查记录牌,禁止人员入内。对长期不用的盲巷要及时封闭。4、盲巷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并记录在瓦斯检查记录牌上,检查应在栅栏内一米处进行。5、盲巷或临时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6、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按盲巷管理,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调度汇报73、。7、凡封闭或打上栅栏的盲巷都应编号,填入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上。8、当掘进巷道接近或贯通盲巷时,必须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9、矿通风科要加强对盲巷的检查和管理,安监部门对管理工作监督检查。10、回采工作面采完后要及时回收撤退,回收撤退时要用局扇保持通风,防止出现盲巷和无风、微风作业。11、临时停工、停风的盲巷恢复工作前必须由矿技术科提出复工申请和制订复工、恢复通风等安全措施,报批准后由通风部门拆除栅栏和取下警标,非通风人员未经通风技术负责人安排不准拆除栅栏和取下警标。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要负全面责任。12、启封已封闭的盲巷必须由矿生产技术科提出申请并制订破除密闭墙74、和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四十四、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局扇下井前必须经过机电部门检查,性能完好,无失爆。2、井下所有局扇都必须挂牌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开局扇。3、局部通风管理要建立局部通风管理牌板台帐。4、局扇尽可能使用低噪声局扇或对旋式高效节能局扇。5、局扇安装地点必须选择支护良好的位置,并安装在专用的铁架上或吊挂。吸风口离底板的高度不小于300mm。6、压入式局扇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设在进风巷中,距离供风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局扇吸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并且必须保持局扇吸风口到供风巷道回风口段巷道有不小于0.15米/秒的风速。7、如掘进工作面75、串联通风,局扇及开关安装在串联的污风流中,必须在局扇前35米处安装瓦斯报警断电装置。其断电瓦斯浓度值达0.5%,断电范围为局扇及其风流串入的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道中的全部电气设备。8、掘进工作面供电必须做到采掘供电分开,并且安装风电闭锁装置或瓦斯电两闭锁,保证灵敏可靠,无风电闭锁不得生产。9、局扇无论是否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准停开,如因检修、更换线路原因需要停电停风,应事先向调度室和通风领导汇报,由调度或通风科处理。严禁无计划的乱停电和停风。10、因停电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临时性突然停风,必须立即撤出该局扇供风巷道内的所有人员,同时向矿调度室和通风科汇报,并报告当班瓦斯员。11、启动停止运转的局扇必76、须由瓦斯员进行,禁止任何人乱启动已停止运转的局扇。启动已停止运转的局扇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12、风筒的吊挂和更换由风筒工或瓦斯员进行,风筒要吊挂平直,拐弯时要用拐弯风筒,风筒接头要反压边,异径风筒要由大到小的过渡节,有破口的要及时补上。保证风筒出口的风量满足作业规程的设计要求。风筒出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13、禁止任何人任何单位在风筒上乱开口和乱脱开风筒接头;如因扩棚维修巷道等原因,需临时中部脱开风筒接头的,必须事先报告调度室和通风科领导。停风段内禁止任何人进入并停电,同时打上临时栅栏和挂上警标。恢复停风段巷道的通风前,必须先检查停风段巷道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如77、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恢复通风,如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汇报调度室和通风科领导,制订排除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安全措施。14、使用单位如需搬移或更换局扇,必须报告通风部门,经通风部门同意方可搬移或更换局扇。15、对破坏风筒、乱脱风筒,乱停电停风,乱开局扇的行为均按“三违”严肃处理。四十五、矿井测风制度1、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矿井测风工作。2、每10天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工作,并记录在册。3、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4、每次测风结果应做好记录,并填写好测风牍板。5、应根据测风结果进行风量调整,合理配风。6、测风仪器必须定期由78、国家授权单位校核、检验。7、使用风表测风时,同一断面测风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测风表与风流方向垂直移动,速度均匀。四十六、安全装备管理制度1、所有的通风安全方面的仪器仪表,各种设施装置均属安全装备。2、安全装备必须建立起维护、保养、调试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所有的安全装备归通风部门统一管理。3、所有的安全装备都必须实行编号管理,专人使用,专人管理。矿安全装备够使用并留一定备用。4、矿通风部门要妥善保管好各种安全装备的技术档案材料。并建立维修校正、调试记录台帐。5、通风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安全装备的保管,维护保养和校正调试工作。并负责把需要周期检定的安全装备及时进行检定。6、凡需周期检定的安全装备必须79、及时检定,检定不合格和超过检定期的安全装备不得使用。7、瓦斯报警断电仪、便携式瓦检仪、瓦斯风电闭锁装置要按规定维修调试和校正,切实发挥作用,此类安全装备应每月调试校正一次。8、如需使用瓦斯报警断电仪的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中明确规定所使用装备的种类、数量、安装地点、断电范围等内容。9、矿井消防材料库的安全装备必须按要求配备。10、对压缩氧自救器必须经常严格按规定进行气密性检查和检查氧气压力情况,如不气密或氧气压力低于使用压力时要及时送救护队进行修理和充氧,要定期检查和更换药品,干粉灭火器要按规定更换药品。四十七、综合防灭火管理制度1、矿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每年制订一次综合防灭火措施和制度,报80、有关部门批准。2、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在胶带运输机巷中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持不小于200立方米的水量。3、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等工作,如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回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订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5、井下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里,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准乱放乱扔。81、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6、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7、井下机电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胶带运输机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配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点。8、每季度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分别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等的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要有记录可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9、每季度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反风装置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要有记录可查,有问题及时处理82、,并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保证井下发生火灾需要反风时能及时有效地实现反风。10、井下炮眼封泥及炮眼封泥长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11、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和放糊炮。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煤、矸,可采用空气炮。如果确无其它方法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放炮处理,但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12、井下放炮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放炮器。13、严格机电设备管理,杜绝失爆,井下供电电缆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电气设备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装置。14、必须建立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预测预报制度。预测预报方法、内容检测周期以及检测制度等由矿总工程师确定。由通83、风科长负责组织实施,所有的检测分析结果都必须有专门的记录。发现异常变化时及时发出自燃发火预报,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5、回采工作面进风巷必须预留防火墙位置,并且在其周围附近存放有至少构筑一道防火墙的材料。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封闭。16、在有自燃倾向性的煤层中掘进巷道时,对巷道中出现的冒顶区必须及时进行防火处理,并定期检查。17、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调度室。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18、封闭火区84、灭火时,应尽量缩少封闭火区的范围,并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19、及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每处理火区都要按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火区位置关系图和火区管理卡片必须永久保存。20、永久性防火墙的管理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1)、每个防火墙附近必须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明牌。(2)、应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3)、必须定期检查防火墙外的空气温度、瓦斯浓度,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防火墙墙体。发现封闭不严或有其它85、缺陷或火区有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4)、所有测定和检查结果,必须记入防火记录簿。(5)、矿井进行大风量调整时,应测定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6)、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墙都应编号,并在火区关系图中注明。21、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息灭后,方可启封或注销。22、启封已息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23、不得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四十八、煤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1、定期对煤层自燃倾向性做鉴定报告。2、确定本矿自燃发火期,利用统计比较法来确定。3、在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确定观测点,由通风工程师组织人员每天进行观测。采用气体分析法,对巷道及采煤工作面的观86、测点的CO、CO2或烷烃类气体浓度来分析预测矿井煤层是否有自燃发火现象。如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矿主要领导,撤出所有工作面施工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本矿处理不了的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来矿帮助处理。4、在主在硐室处必须设置齐全防灭火消防器材。5、使用和管理好束管监控系统,为了提前发现煤层自燃,必须有专人管理和使用束管监控系统。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矿主要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其它观测点每天由通风工程师进行观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撤出井下所有地点施工人员,然后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理。没有处理好以后,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进入井下。四十九、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每年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87、的综合防尘措施、隔爆措施,并组织实施。2、要建立和完善矿井防尘洒水管路系统,防尘水量充足,水源稳定可靠。3、防尘管路及各种设施由通风科负责设计,机电科安装和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换和拆除。如需重新安装、增加及更换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机电科安装或更换。4、防尘主要管路及管路上设施由机电科负责管理使用和维修。进入各使用地点的防尘支管路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使用,使用单位要维护好并正常使用。如因管理和维护不好造成管路漏水和各种设施损失丢失的,要追究使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5、矿井主要运输大巷皮带运输机巷、运输机巷、采区回风道、采煤工作面机巷、掘进当头、井下转载点、溜煤眼等井上井下所有产生、沉积粉尘88、的地点都必须安设防尘管路,主管路每隔100米,支管路每隔50米都要安设三通和阀门,供冲洗巷道使用。6、由于我矿井属软岩地区,矿井主要进回风巷设净化水幕,其它地点可不设净化水幕,净化水幕要控制全断面,而且要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要正常。7、防尘用的供水系统必须有过滤或沉淀装置,保证水质清洁,喷雾洒水设施设备由机电科专人管理、维护和检修。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8、刮板机巷等各转载点均应安设有人工控制喷雾捕尘装置,由刮板机司机负责管理使用,停机时要关喷雾开关。装载点控制喷雾开关由装载工负责管理使用。9、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防尘设备。10、所有的防尘水池、管路、三通阀、喷雾装置、隔爆设施等都要绘制到89、综合防尘系统图上。并每月按期填图。11、掘进工作面20米范围内,放炮后要洒水才能装碴。12、采掘工作面炮眼必须使用水炮泥充填,以降低粉尘浓度。凡防尘系统不健全和防尘管路无水,未使用水炮泥的采掘工作面不准生产。13、井下主要运输大巷或矿井总回风巷、回采工作面运输机巷、回风巷每季度至少冲刷或清扫一次积尘。其它巷道、地点的粉尘冲刷、清扫视具体情况而定。冲刷原则是井下任何地点不得有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大于5米的煤尘堆积。粉尘冲刷、清扫要有记录。14、矿井必须进行各煤层煤尘爆炸指数鉴定。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也要进行煤尘爆炸指数鉴定。15、矿井必须按规定设置隔爆水槽棚,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90、的有关要求。隔爆水槽要经常检查,损坏的要及时更换。水槽每1至2个月要清理、换水一次,保持隔爆水槽有水,能发挥作用。16、要设专职或兼职测尘员,对井下所有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每月全面测定二次。粉尘浓度测定结果必须上报通风科和矿技术负责人,粉尘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要及时采取降尘措施。17、通风科和安监部门每月要对全矿的防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整改。18、测尘仪器要定期进行检定。每年送有关部门进行检定。五十、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 矿必须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2、 矿每年雨季必须对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3、 矿必须有水文地质和矿区范围内老窑积水资料。91、4、 地面防治水:(1)、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2)、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必须有防止滑坡措施。(3)、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闭。(4)、地面机房、库房、变电所、车间周围的水沟要经常清理。5、井下排水(1)、井下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容量符合设计。(2)、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能力符合设计。(3)、排水管路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由斜巷通到井筒,应高于地面7米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且应设防水、防火门。(5)、水仓每年至少清理一次淤泥。6、井下探放水(1)、井下探放水必须有专人负责。(2)、必须坚持“92、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防治水原则。(3)、探放水必须编制设计和规程。(4)、用钻孔放水时必须有专人监测。7、生产技术人员在布置井巷时,必须先查明水文地质、老巷、采空区以及周边小煤窑等情况,对可能引起透水的地方,必须制定防止水患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8、做好水文地质观测资料、涌水量测量等工作,落实好防排水措施。9、两巷贯通,必须先查明积水情况,如积水严重,未排除积水前,不得贯通。10、当掘进巷道接近老巷、采空区、小煤窑及含水层时,采掘人员必须先学习防水安全措施,并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以防透水事故的发生。11、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93、施,汇报调度,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12、井下各采区巷道、通风、运输、行人等大巷都必须设有排水沟,并经常清理。13、加强对矿井范围内的小煤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4、加强对现用排水泵的全面检查维修,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配件材料,保证雨季排水足够的能力。15、加强对水泵司机的教育,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章制度。16、对井下防尘水加强管理,不得出现常流水。五十一、水害隐患排查制度1、水害隐患排查由矿长组织,各分管副矿长、职能科室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2、水害隐患排查正常情况每月不得少于一次,雨季每旬组织一次水害隐患排查。3、水害隐患排查分地94、面、井下同时进行。地面主要排查矿区范围内小煤窑、老窑分布情况,对矿井采空区地面塌陷所造成的导水因素进行调查、分析,井下水害隐患排查主要对全矿所有采掘工作面及井下各涌水点的范围、涌水量以及水压变化情况进行排查。4、每次水害隐患排查要对矿井水害防治所需设备的使用、备用、维修、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并对所有排水设备进行试运转,杜绝因机电设备的管理失误而造成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5、每次水害隐患排查后安全副矿长要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水害隐患排查专项记录。6、对每次水害隐患排查所查出的问题由矿长根据责任划分落实责任人,制定专项措施,限期整改。并对限期不能进行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7、水害隐患排查要对95、采掘施工单位探放水措施的落实财政部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冒险作业造成水害事故的发生。8、地测部门要根据每次水害隐患排查结果对矿井防治水图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为矿井防治水提供科学依据。五十二、探放水钻孔施工验收制度1、探放水设备型号及参数(1)、钻机型号:ZLJ350型煤矿用坑道钻机(2)、主要技术参数:额定功率5.5KW;额定转数:1020r/min;钻孔直径:煤50-89mm;钻孔深度150-200米。2、探放水钻孔布置方式(1)、钻孔数量:每个断面水平布置3个。(2)、钻孔直径:50-89 mm。(3)、钻孔深度:每孔不得少于80米。(4)钻孔方位:呈扇形布置,不大于80度。(5)、终孔距96、离:80米。(6)、控制范围:60米。(7)、允许掘进距离:小于或等于60米。(8)、超前保护距离:大于或等于20米。(9)、钻孔位置:钻孔布置在距离煤层底板1.2米水平处呈扇形布置,每个断面分三组钻孔布置。3、探放水钻孔质量验收由矿调度室工程验收组负责组织验收。4、探放水钻孔要固定专门队伍施工,整个施工过程要由验收人员现场跟班实行全过程验收。5、探放水钻孔验收人员要对钻孔的位置、方位、钻孔直径及钻孔深度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钻孔不得验收。6、探钻过程中如果发现出水,不得拔出钻杆,立即撤出人员和设备,通知施工地点下方所有施工人员立即撤出工作面到安全地点,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五十三97、探放水报告制度1、探放水钻孔在开钻时要向矿调度室进行报告开钻准备工作情况及开钻具体时间,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要进行详细记录。2、探水钻孔在钻探过程中每小班分班前、班中、班后三向矿调度室汇报当班探放水钻孔施工进度。3、探水钻孔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要及时向矿调度汇报:卡钻、顶钻、崩孔、钻孔水变大或忽大忽小、钻孔水有异味、钻孔水发黄、施工地点空气变冷等。4、调度室接到上述报告后,要立即停止探放水作业,通知矿领导及防治水领导小组成员赶赴施工现场进行鉴定。5、探钻过程中如发现突水预兆时,要立即撤出施工人员并通知探放水作业地点下方所有受水害威胁人员立即撤出工作面到安全地点。6、探放水作业必须编制专项防治98、水害的安全技术措施。五十四、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防治水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2、水害预测预报工作由矿地质测量科和生产技术科共同负责。3、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地质测量科在查清矿井技改扩能前矿区及周边水文地质和周边小煤窑的分布情况,绘制能反映真实情况的水文综合平面图,柱状图、剖面图、充水性图、采掘工作面预测图。4、完善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矿在每月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地测部门要向生产单位提供当月采掘工作面前方的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5、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区、老窑积水区时要提前向施工单位发出预测预报,技术部门要根据地测部门提供的预测预报资料,制定预防和处理99、水害措施和方案。6、水害预测预报必须建立档案,为今后的水害防治工作提供参考或依据。五十五、矿井地质测量工作制度 1、研究矿区井田内的地质、水文地质情况,查明影响煤矿正常生产和建设的主要地质因素。2、分析矿井充水条件,预测矿井涌水量,预防和处理水文地质问题。3、根据地质条件,指导和监督采掘工作的合理进行,使煤炭资源得到合理开发,提高资源回收率。4、担负矿井地面控制系统、地形图、地面工程施工等测绘工作。5、做好井下控制系统的测量工作,按时测量井巷施工的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要求进行。6、大力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地质规律,引进新的技术,提高矿井地质测量水平。五十六、矿井地质测量100、工作联系制度1、 矿井地质测量工作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2、 采区设计、水平延深等设计所要的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两年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3、 每隔半年提供矿井涌水量一次。4、 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工或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质测量部门。5、 贯通工程两工作面间的距离在岩巷中剩下 1520米,煤巷中剩下2030米时,测量负责人应以书面报告矿总工程师,并通知安监、通风科和掘进队等有关部门。6、 巷道掘进在穿透旧巷或进入危险区前,地质测量部门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等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7、101、 测量人员严格按设计要求去放线,如中途要改变方向须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并通知测量部门,任何人无权更改。五十七、矿井地测资料报告审批制度1、 及时对巷道、断层、工作面进行素描。2、 工作面煤层厚度每月观测两次,以便进行“三量”计算。3、 定期观测矿井出水点的涌水量。4、 工作面回采率每个月进行“三量”计算一次,采区回采率每个季度计算一次,把填好的报表交矿领导审查。5、 负责填好图纸,完成资源储量统计,资源开发利用报,“三量”报表。6、 严格矿井地质储量管理,当年地质储量有变动需要核减的,必须实事求是,并要有足够的工程证实。根据采区储量核减范围,提出申请核减储量,报上级审批。7、 有关重要测量工程,102、应提前做出测量方案设计,评估测量精度。五十八、矿井地质测量交换图制度1、每月初按时向县安监局交井巷工程光盘一次。2、每季按时向盘江分局上交交换图一次,图纸包括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水文地质综合平面图。3、所交换图纸要数量足够,并而填绘清晰准确无误,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五十九、矿井成果资料和图纸使用保管制度1、地质测量资料属于企业机密,要妥善保管。2、外单位要用本矿井地质测量资料须经矿有关领导批准。3、所有地质测量原始记录手册要求永久保存。4、及时把地面及井下所有导线计算抄入成果表造册存档。5、所有矿图属企业机密,同样妥善保管。6、矿各部门使用图纸每年底前要作出好计划。103、7、对地测资料、成果、矿图由专人保管,并建立相应的台帐。六十、矿井地质测量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制度1、地质测量仪器属精密仪器,要专门进行保管。2、测量仪器要定期进行检验和校正,经纬仪和水准仪每年或每次重要测量工程前都要校正一遍,并做好仪器台帐记录。3、测尺每次使用后要擦洗干净,并上黄油以防生锈。4、测量仪器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如有必要借出的必须经过有关矿领导批准同意,且使用人必须取得测量技术员以上职称.六十一、调度交接班制度 1、在交班前对当班生产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填写好调度台帐和交接班记录。2、当班发生的主要问题应将处理结果做好记录,待办事宜和未解决的问题要进行详细交班。具体做到“五交104、清”,即当班任务完成情况要交清;安全情况及各类事故、重点工作和关键工程情况要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执行情况要交清;正在处理和待处理的工作详细内容要交清;对下一班生产任务和预计可能出现的问题要交清。3、接班调度员要认真听取交班调度员所交待的情况,仔细查看调度台帐和其它方面记录,并在交接薄上签字。六十二、调度汇报制度 1、调度室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逐级汇报当班生产、掘进计划完成情况,并且要预报下一班的生产动态。2、调度室每月月底前汇报下月原煤产量、掘进进尺、开拓进尺以及各项计划指标和工作安排,机电项目,矿井检修等各项计划措施。3、矿调度室对上级下达的指令、指示,要及时写出相应的调105、查报告、专题报告,向矿有关领导汇报外。4、矿发生工伤、三违以及其它重大未遂事故,调度室要及时了解的情况如实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5、对矿井停电、停风、瓦斯涌出异常或超限,以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要及时向有关矿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六十三、调度会议制度 1、矿调度室的生产调度会必经每天早上召开一次,会议由调度主任主持,矿领导、各生产队和科室副科级以上人员参加。会议由当班调度员汇报生产、安全情况和当天的工作计划,存在的安全问题和要求,然后由各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要求做出阐述,最后由矿领导对生产安全工作作出总结和指示,生产调度会要有专人记录。2、矿发生事故,调度室负责人和安全科长牵头召开106、事故分析会,在进行事故分析之前,调度室主管人员要到事故现场进行详细情况核实,而后向安全监察科,安全通风科和有关科、队下达事故分析通知单。3、矿调度室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专业会,总结本月工作和自检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六十四、调度资料保管制度 1、调度台帐、调度记录要保存1年以上。2、调度日报,旬报和文字分析,保存1年以上。3、调度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和本单位下达的调度通知、通报和传真、电文稿要保存2年以上。4、月度及月度以上的生产简报,调度和专题报告,要保有1年以上。5、死亡事故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专项记录,非伤亡事故综合统计,以及年度生产简报作为永久保存资107、料。6、调度室各种资料属保密文件,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六十五、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1、 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2、 交接班人在下班前除完成日常维护作业外,必须将本班设备运行情况,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故障维修情况详细记录在“交接班记录簿”上。3、 交班人应主动向接班人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双方当面检查。4、 接班人若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记录不清、情况不明和设备未清扫时,可以拒绝接班。如因交接班不清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5、 交接班记录本应保持清洁、完整,不准撕毁、涂改与丢失。6、 交接人应将工具、配件和材料逐项向接班人点交,接班人要逐项查收。7、 交班人发现接班人108、有病容、精神失常、酒醉现象,应拒绝交班并向班组长或机电领导汇报。8、 接班司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与交班司机会同操作一至两钩,以实际体会设备实际情况而确保安全。9、 交接班完毕,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之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工作场所。六十六、斜巷绞车提升管理制度1、斜巷使用绞车必须按规定拉车:1.0米绞车、1.2米绞车空重车3个;25KW绞车空重车2个,11.4KW绞车空重车1个,各绞车配相应的钢丝绳,不得小于设计标准。2、斜巷使用绞车,挡车装置必须齐全,按照“一坡三档”设置,即在平巷处设置地档一处,变坡点向下一列车长度设置门档或吊档一处,在底车场变平点向上一列车长度设置门档或吊档一处,正在施工的109、斜巷迎头向上20米处设置门档或吊档一处,随施工前进。3、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没有证件的人员不得操作绞车。4、绞车司机在使用绞车前必须对绞车钢丝绳、绞车制动装置、钩头及固定绞车装置做认真详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汇报机电部门进行处理,不得带病作业。5、绞车司机不得酒后上岗,发现一次做离岗处理。6、司机不得班中脱岗,有特殊情况要有专人代替,且持证上岗。7、机电部门定期对钢丝绳进行检查,如果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要立即进行更换,并且定期对绞车进行检修、保养和维护,并做好记录。8、指派专人检查防跑车装置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9、司机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六十七、绞车设备包机制度一. 使110、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机制,以确保使用设备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二. 定人定机名单由矿提出后,其操作人员必须相对固定。三. 操作司机应先学习设备的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结构及操作方法,保证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四. 必须有责任牌,责任落实,认真做到包运行,包维护,包检修。1. 包运行:1) 做到运行前后的检查:运行前检查各部位螺丝、销轴有无松动,各润滑部位油质油量是否合格,制动闸是否灵活可靠,各种安全保护是否灵活可靠,各仪表、声光是否清晰准确。停止运转时,检查该切断的电源是否切断,机房内清洁整齐,工具齐全,记录准确。2) 运行中做到精力集中,精心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听清信111、号,开停稳准,细心观察,勤听勤摸,掌握运行声音、振动情况,观察仪表指示,温度、钢丝绳排列情况,巡回检查,按章作业,保证安全。2. 包维护:1) 持证上岗。2) 必须做到“三好”“四会”即管好,用好,维护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3) 认真交接班,自己做到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3. 包检修:1) 检查拧紧各部位螺丝,定时、定点、定质、定量地进行加补润滑油脂,擦拭机房设备各部油污。2) 按规定检查钢丝绳。3) 处理一般事故,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汇报并协同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六十八、绞车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一、定期检查维修;1. 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112、进行使用和维修,并照例进行设备点检,班前至分钟按巡回检查图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通知机电科派人员进行维修,并将问题和处理结果记入设备检查维修记录本。2. 司机每班必须检查各种交直流接触器的触点接触情况,发现有电蚀现象,接触不良,压力降低等情况应及时处理。3. 司机每班必须检查转子电阻的电气联接情况,发现线头冒火,联接松动等情况应立即紧固。4. 司机每班必须详细检查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发现液压站油压降低、超温、制动瓦磨损超过规定等情况应立即汇报并处理。5. 绞车在运行中,司机应注意观察电机、各轴承温度的温升状况,发现温升超过规定值应停车检查。6. 司机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过113、卷动作试验和脚踏开关断电试验,确定完好后方能开车。7. 绞车运行一个月必须检查电气设备各个环节,并对各整定环节进行重新校正。8. 维护人员必须每年进行设备全面大检查并对设备的电气接地进行摇测。 二、设备保养1. 日常保养:司机每班必须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按巡回检查图表检查),班中责任制,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种仪表指示、声光指示、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交接班各种记录及清洁卫生工作。如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立即通知车间或机电科共同研究解决。1) 检查主设备操作机构、指示信号、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2) 检查设备114、的润滑情况,并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量的润滑油。3) 检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的部分是否正常,附件、工具是否齐全。4) 检查设备腐蚀和漏油、漏电等情况。5) 搞好清洁卫生工作。2. 定期保养:设备运行到规定时间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配合,按规定进行保养,定期保养完后,由操作工人填写保养记录。1) 设备运行三个月后,应对各轴承进行清洗换油。2) 离合器在调绳前进行注油。3) 设备运行半年后,应检查各润滑部位,有必要应进行补充测量。4) 设备运行至一年后,应对电动机、减速箱、液压站、盘型制动闸等部位及电气各环节进行全面解体检查、清洗、换油等工作。六十九、绞车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 机房内的一切115、设备都是矿井生产的咽喉,因此,值班人员必须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责任感,认真操作,精心维护,做到安全运行。二. 各种设备都应保持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带“病”运行。三. 机房内严禁存放杂物、易燃、易爆等物品,加强防火。灭火器、沙箱等灭火设备齐全有效。四. 机房门口应有“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的警示牌。五. 未经领导同意,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机房,进入机房人员应严格执行登记手续。七十、绞车司机巡回检查制度一. 巡回检查的目的在于早期发现故障隐患,使故障及时排除以保证设备的正常和安全运转。二. 司机必须认真按照巡回检查图表所列的项目逐一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汇报当班调度或有关领导116、,并认真作好记录。三. 司机在接班后应着重检查安全回路的可靠程度,如过卷开关、脚踏开关等,重要部位必须进行试验,同时检查制动系统,确认完好可靠后方能开始正常运行。七十一、绞车房干部上岗制度一. 班组领导每天到机房进行工作安排督促检查值班人员的制度执行情况,并落实执行。二. 机电领导每周至少有一天以上到机房进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三. 机电科领导每月要有两天以上到机房进行检查工作。四. 设备管理员每月至少有一天以上到机房检查设备的完好状况,交换各种制度的记录本。五. 矿主管机电领导及安全部门每月至少有一天以上到机房检查工作。七十二、主扇风机房交接班制度一. 交接班人在下班前,除完成日117、常维护作业外,必须将本班设备运行情况,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故障维修情况等详细记录在“交接班记录簿”上。二. 交班人应主动向接班人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双方当面检查,交接完毕后在记录簿上签字。三. 接班人如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记录不清、情况不明和设备未清扫时,可以拒绝接班。如因交接班不清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四. 交接班记录本应保持清洁、完整,不准撕毁、涂改与丢失,用完后应向机电科交旧换新。五. 在交接班时还应交接下列事项:1. 传达上级指示事项。2. 材料,配件及工具有无增减。3. 齐全、正确的运转记录。4. 防火器材有无增减。5. 其他不正常现象。七十三、主扇风机房设备包机制度一. 118、使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机制,以确保使用设备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二. 定人定机名单由矿提出后,其操作人员必须相对固定。三. 操作司机应先学习设备的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结构及操作方法,保证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四. 必须有责任牌,责任落实,认真做到包运行,包维护,包检修。1. 包运行:a) 做到运行前后的检查:运行前检查各部位螺栓有无松动,各润滑部位油质油量是否合格,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确,停止运行时,检查该切断的电源是否切断,机房内清洁整齐,工具齐全,记录准确。b) 运行中做到精力集中,细心观察,勤听勤摸,掌握运行声音、振动情况,观察仪表指示,温度等情况,巡回检查,按章作业,119、保证安全。2. 包维护:a) 持证上岗。b) 必须做到“三好”“四会”即管好,用好,维护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c) 认真交接班,自己做到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3. 包检修:a) 检查拧紧各部位螺丝,定时定点、定质定量地进行加补润滑油脂,擦拭机房设备各部分油污。b) 处理一般事故,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汇报并协同检修人员进行处理。c) 机电维修电工、钳工必须每周对扇风机房的设备、线路(包括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上。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处理的立即进行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或必须停机处理的,必须向机电科汇报,请求处理,并将处理情况120、填入记录本内,司机还应在记录本上填写,并进行交班。七十四、主扇风机房定期维护保养制度一、 定期检查维修; 、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修,并照例进行设备点检,班前至分钟按巡回检查图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通知机电科派人员进行维修,并将问题和处理结果记入设备检查维修记录本。 、司机每班必须检查各部分螺栓的紧固情况,电机及风机轴承的温升情况,皮带的松紧程度等问题及时处理。 、为防止皮带打滑,上蜡时必须注意安全。 、维护人员必须每年进行设备全面大检查并对设备的电气接地进行摇测。 二、设备保养 日常保养:司机必须每班照例进行保养,班中责任制,随时注意设121、备运转,各种仪表指示,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交接班各种记录及清洁卫生工作,如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立即通知机电科共同研究解决。 、检查主轴承的温度、润滑情况。 、检查皮带的松紧程度。 、检查各部固定螺栓的紧固情况。 定期保养:设备运行到规定时间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配合,按规定进行保养完好后,由操作工人填写保养记录。 、设备运行三个月后,应对各轴承进行清洗换油。 、设备运行至一年后,应对电机、主机轴承、风叶等进行全面检查、清洗、换油等工作。 、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试验。七十五、主扇风机房巡回检查制度一. 巡回检查的目的在于早期发现故障征兆和性能隐患,使故障及时排除以保122、证设备的正常和安全运转。二. 司机必须认真按照巡回检查图表所列的项目逐一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汇报当班调度或有关领导,并认真作好记录。三. 司机在交接班后着重检查电机温升,风机轴承的温升与风门的开启情况。七十六、主扇风机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 机房内的设备都是全矿通风的重要设备,因此,值班人员必须树立主人翁精神,要有强的责任心,认真维护,做到安全运行。二. 各部分设备要保持处于完好、整洁状态。三. 操作司机必须学会设备的各种功能,不得随意拆卸各种元件,保持设备的原有运行性能。四. 机房内严禁存放杂物、易燃、易爆等物品,加强防火以免发生火灾。灭火器、沙箱等灭火设123、备齐全有效。五. 机房门口应有“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的警示牌。六. 未经领导同意,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机房,进入机房人员应严格执行登记手续。七十七、主扇风机房干部上岗制度 一、班领导每天到机房进行工作安排,督促检查操作司机的制度执行情况,并落实执行。 二、主管领导每周至少有一天以上到机房进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 三、机电科领导每月要有两天以上到机房进行检查工作。 四、设备管理员每月至少有一天以上到机房检查设备的完好状况,交换各种制度的记录本。 五、矿机电领导及安全部门每月至少有一天以上到机房检查工作。六、各级领导到机房,应按巡检方法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还需将124、存在问题向值班司机交待清楚,并在本子上签署意见。七十八、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一. 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是考核灯房管理的重要环节,提供矿灯寿命的重要依据,因此充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二. 领用新灯时,必须将领用日期,矿灯编号,初充电日期,初充电时间,放电时间,不合格灯编号等数据填写在矿灯领用记录本内。三. 矿灯发放时,必须将当班发放的时间,收灯时间填写在矿灯考勤簿上。四. 必须执行凭牌发放,无灯牌用灯,必须征得有关领导同意,方能发灯,并将无牌用灯的编号和使用者姓名登记在记录本内。五. 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记录应保持清洁完整,不准撕毁,涂改与丢失,用完后应向机电科交旧换新。七十九、矿灯定期检查和更125、新制度一. 矿灯在初充电和日常充电时,如发现充电指示器指针偏转超过红线位置,指示器表壳发热时,应立即将矿灯取下进行检查其接线是否有误。二. 每月必须检查充电架的各种螺栓的紧固情况,仪表的指示情况,并进行一次“均衡充电”。三. 每交发灯前,要检查矿灯的紧固件是否松动,确保使用安全。四. 矿灯灯头部位必须用腊封好。八十、矿灯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 值班人员必须树立主人翁精神,要有很强的责任心,认真维护,精心操作,做到安全运行。二. 各部分设备要保持处于完好、整洁状态。三. 值班人员必须学会设备的各种功能,不得随意折卸各种元件,保持设备的原有性能。四. 灯房内严禁存放杂物、易燃、易爆等物品,加强防火126、。灭火器、沙箱等灭火设备应齐全有效。五. 机房门口应有“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的警示牌。六. 未经领导同意,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灯房,进入灯房人员应严格执行登记手续。八十一、水泵司机交接班制度一. 交班人在下班前,除完成日常维护作业外,必须将本班设备运行情况,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故障维修情况等详细记录在“交接班记录簿上”。二. 交班人应主动向接班人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双方当面检查,交班完毕后在记录簿上签字。三. 接班人如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记录不清,情况不明和设备未清扫时,可以拒绝接班。如交接不清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应由接班人负责。四. 接班记录簿应保持清洁、完整,不准撕毁、涂改或丢失,用完后应向机电127、科交旧换新。五. 在交接班时还应交接下列事项:1. 传达上级指示事项。2. 齐全、正确的运转记录。3. 防火器材有无增减。4. 其它不正常现象。八十二、主排水泵房设备包机制度一. 使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机制,以确保使用设备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二. 定人定机名单由矿提出后,其操作人员必须相对固定。三. 操作司机应先学习设备的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结构及操作方法,保证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四. 必须有责任牌,责任落实,认真做到包运行,包维护,包检修。1. 包运行:a) 做到运行前后的检查:运行前检查各部位螺栓有无松动,各润滑部位油质油量是否合格,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确,停止运行时128、,检查该切断的电源是否切断,机房内清洁整齐,工具齐全,记录准确。b) 运行中做到精力集中,细心观察,勤听勤摸,掌握运行声音、振动情况,观察仪表指示,温度等情况,巡回检查,按章作业,保证安全。2. 包维护:a) 持证上岗。b) 必须做到“三好”“四会”即管好,用好,维护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c) 认真交接班,自己做到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3. 包检修:a) 检查拧紧各部位螺丝,定时定点、定质定量地进行加补润滑油脂,擦拭机房设备各部分油污。b) 处理一般事故,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汇报并协同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八十三、主排水泵房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一、定期检查维修;1129、. 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修,并照例进行设备点检,班前至分钟按巡回检查图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通知机电科派人员进行维修,并将问题和处理结果记入设备检查维修记录本。2. 司机每班必须检查各种交流接触器触点的接触情况,发现有电蚀现象或接触不良,压力降低等情况应及时处理。3. 司机每班必须检查填料箱、轴承润滑、各部位螺栓的紧固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水泵运行一个月应调整或检查平衡盘间隙。5. 维护人员必须每年进行设备全面大检查,并对设备的电气接地进行摇测。 二、设备保养 日常保养:司机必须每班照例进行保养,班中责任制,随时注意设备运转,130、各种仪表指示,班后、周未、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交接班各种记录及清洁卫生工作,如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立即通知机电科共同研究解决。 定期保养:设备运行到规定时间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配合,按规定进行保养,定期保养完好后,由操作工人填写保养记录。1. 设备运行一个月后,应对平衡盘的间隙进行调整。2. 必须对排水管路的各种阀门及吸水井的各种阀门进行每天一次的开启关闭试验,要求灵活自如。3. 设备运行至一年后,应对电机、泵体等部位及电气各环节进行全面解体检查、清洗换油等工作。八十四、主排水泵房巡回检查制度一. 巡回检查的目的在于早期发现故障隐患,使故障及时排除,以保证设备的正常和安全运131、转。二. 司机必须认真按照巡回检查图表所列的项目逐一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汇报当班调度或有关领导,并认真作好记录。三. 司机在接班后应着重检查填料箱、各轴承的润滑、各部位联接螺栓的完好情况、各种闸阀的开启灵活程度、电气接地等安全部位,确认完好可靠后方能开始正常运行。八十五、主排水泵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 机房内的设备都是全矿生产的重要设备,因此,值班人员必须树立主人翁精神,要有很强的责任心,认真维护,做到安全运行。二. 各部分设备要保持处于完好、整洁状态。三. 操作司机必须学会设备的各种功能,不得随意折卸各种元件,保持设备的原有运行性能。四. 机房内严禁存放杂132、物、易燃、易爆等物品,加强防火以免发生火灾。灭火器、沙箱等灭火设备齐全有效。五. 机房门口应有“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的警示牌。六. 未经领导同意,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机房,进入机房人员应严格执行登记手续。八十六、井上下变电所交接班制度一. 交班人在下班前,除完成日常维护作业外,必须将本班设备运行情况,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故障维修情况等详细记录在“交接班记录簿上”。二. 交班人应主动向接班人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双方当面检查,交班完毕后在记录簿上签字。三. 接班人如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记录不清,情况不明和设备未清扫时,可以拒绝接班。如交接不清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应由接班人负责。四. 接班记录簿应保持清洁133、完整,不准撕毁、涂改或丢失,用完后应向机电科交旧换新。五. 在交接班时还应交接下列事项:1. 传达上级指示事项。2. 齐全、正确的运转记录。3. 防火器材有无增减。4. 其它不正常现象。八十七、井上下变电所设备包机制度一.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操作制度,以正确使用设备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二. 操作人员由矿提出后,其操作人员必须相对固定。三. 操作人员应先学习设备的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结构及本所供电系统图操作方法,保证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四. 必须有责任牌,责任落实,认真做到包运行,包维护,包检修。1. 包运行:a) 做到运行前后的检查:运行前检查各开关的接线螺栓是否紧固,各油开关134、的油量是否合格,接线是否有短路,开路等现象,各开关的防爆面是否有防锈油。b) 运行中做到精力集中,细心观察,勤听勤摸,掌握运行声音,观察仪表指示,温度等情况,保证安全运行。2. 包维护:a) 持证上岗。b) 必须做到“三好”“四会”即管好,用好,维护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c) 每月各种防爆面涂一次防锈油。d) 认真交接班,做到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3. 包检修:值班人员应会处理一般故障,处理不了的故障应及时汇报并协同检修人员进行处理。4. 做好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处完好状态,布置整齐,环境卫生清洁。八十八、井上下变电所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 变电所是矿井供电135、的重要场所,因此值班人员必须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责任感,认真操作,精心维护,做到安全运行。二. 所内设备都应保持处于完好状态,整洁状态。三.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设备的功能,不得随意停送电。四. 所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加强防火,灭火器、沙箱等灭火器材应齐全有效。五. 变电所门口应有“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的警示牌。六. 未经领导同意,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所内,进入所内人员应严格执行登记手续。八十九、井上下变电所干部上岗制度一. 班组领导每天到机房进行工作安排督促检查值班人员的制度执行情况,并落实执行。二. 主管人员每周至少有一天以上到机房进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三. 机电科领导每月要有136、两天以上到机房进行检查工作。四. 设备管理员每月至少有一天以上到机房检查设备的完好状况,交换各种制度的记录本。五. 矿主管机电领导及安全部门每月至少有一天以上到机房检查工作。九十、设备选型、购置、更新改造、封存、报废制度一. 设备的选型必须具有科学性、安全性、经济性。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核批准购置。二. 设备购置要符合要求及规程的规定。三. 设备如需更改,由技术部门组织更改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更新改造方案。四. 设备封存手续要合法,做到帐、卡、物对口。五. 设备报废要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办好报废手续,报废设备一律不得再使用。九十一、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润滑制度一. 为了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137、转,充分发挥设备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在做好日常检修保养的基础上。还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设备定期检修加油。二. 固定设备每个月要停产检修一次,检查修理日常维修不能处理的项目,保证设备安全完好。三. 固定设备每半年要停产中修一次,检查更换磨损的零配件,保证设备的性能和效率。四. 固定设备每年底要停产大修一次,全面检查设备各部件是否完好,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保持设备完好,安全运行。五. 移动设备每用完一个工程(工作面头),一律拉到地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六. 电动机轴承要每三个月定期更换黄油一次,其他位置轴承也要三个月加一次油(水泵轴承另外)。七. 减速箱油每月要检查加油一次,每6个月要更换旧油一次。八. 138、减速箱不得超规定漏油,否则要及时检修或更换。九. 绞车轴瓦、水泵轴承要按说明规定加油。十. 凡不按制度管理,造成设备事故影响生产的,要追究设备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的经济责任。九十二、备件材料管理制度一. 了解掌握各种设备常易损需要更换的备件材料,确保急需有备,保证生产顺利进行。二. 备件材料管理要有科学性,帐目清楚,做到帐、卡、物对口。三. 领用备用材料要有合法手续,注明使用场所,按时清查物资并及时报表反映备件材料消耗情况。四. 设有专门材料库,专人管理,备件材料摆放整齐,环境卫生清洁。九十三、设备安装、验收及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验制度一.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必须是取得合格证的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139、。二.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必须经以下工作:1. 凡是新到的设备到矿后,必须进行严格的验收,检查防爆性能,凡不符合防爆要求者,应及时退回。2. 设备入井前,要进行空载试运行。3. 设备试运行后,应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检查其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者填发防爆检验合格证,方准入井。三. 入井安装完毕的防爆电气设备交付使用时,必须经过验收。1. 刮板运输机的安装前七天发出了安装通知及布置图,由机电科人员对其进行供电设备选择,过流整定计算后,绘制供电系统图,标出开关整定值,由机电科安排专人安装。2. 局扇的安装先由通风科填写工作票,报主管矿长批准后按有关要求安装。3. 掘进移动防爆设备的安装140、,必须提前2天向机电科提出申请,经机电科技术人员对安装所需技术数据进行计算后,通知使用单位配合机电人员安装。4. 各种设备安装完毕后,由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人员和使用单位一起验收,合格者方能交付使用。四. 凡是经过验收合格,己交付使用的防爆设备,由于使用不当或失职造成失爆或其它人为故障者,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九十四、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及安全活动制度一. 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机电设备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拟定本管理制度。二. 事故类别,按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为:责任事故,设备事故,自然事故,破坏事故。三. 凡设备停止运行时间,运输中断时间或损坏价值,或影141、响产量均构不成事故的,算为机电故障或运输故障。凡人为或意外因素引起事故险象发生,由于采取紧急措施而避免了事故后果的算为未遂事故。四. 机电、运输的事故和故障,均由各级调度部门收集,记录逐级汇报。其中二类事故者,由调度部门向值班领导或矿机电科汇报,提出追查意见。机电、运输故障及未遂事故,由各级调度部门提供。安全、机电、运输及有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安全情况分析。五. 事故现场必须经过检查方可进行修理,以便为事故调查提供可靠依据。一般机电事故,运输事故可由事故处理人员进行调查,二类重大事故由调度部门通知机电科,安监部门进行检查。六. 机电、运输事故的分级管理,一般事故由矿机电科指定人员进行追查上142、报,二类事故由矿长,机电科长或其他指定人员组织追查上报,重大事故由机电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主持的追查。七. 对机电、运输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严肃追查,座谈、分析,必要时应进行技术鉴定,达到:1. 查清事故内容,经过和损失,确定事故等级。2. 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种类。3. 明确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4. 制定今后的预防措施并贯彻执行。八. 事故记录、报告、统计。记录:调度部门设立本矿事故记录,机电科、运输队分别建立机电、运输事故记录,由值班领导在事故当日或次日将全天事故向机电科汇报登入机电科事故记录簿。事故报告书:由机电部门在事故追查后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上级机电,通风,安143、监部门各一份。事故统计表:由机电科汇总报机电矿长。九. 凡隐瞒事故,歪曲事实真相,阻碍事故追查者,要受到严厉的批评和处分。对事故不追查,不上报或以种种借口拖延上报,要追查领导责任。十. 机电每周四作为安全活动日,传达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和指令。安全活动必须人人参加。九十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一.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润滑部位要按时加油。电动机轴承每三个月定期更换黄油一次;其它位置的轴承也要三个月加一次油(水泵轴承另外);减速箱油每月要检查加油一次;每个月要更换旧油一次。二. 大型主要设备(如主提升机、主排水泵、主扇、锅炉、变压器、主皮带输送机)要定人定机操作,司机须经专门培训后144、方可进行操作管理,操作管理人员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三. 为了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转,充分发挥设备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固定设备每个月要停产检修一次,检查修理日常维修不能处理的项目,保证设备安全完好。固定设备每半年要停产中修一次,检查更换磨损的零配件保证设备的性能和效率。固定设备每年年底停产大修一次,检查设备各部件是否完好,更换不合格零部件,保持设备完好,安全运行。移动设备每用完一个工程(工作面)一律拉到地面进行全面检查。四. 设备入井前,须经验收员验收合格并记录后方可入井。设备上井后也须经验收员验收和记录,以便管理。九十六、设备管理制度及技术档案 一、大型主要设备:(包括主提升145、机、主排水泵、主扇、空压机、锅炉、主变压器、主皮带输送机等)要求建立单台技术档案。 二、设备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实行科学性管理。四、设备出现大事故,要及时分析研究处理,并总结事故原因,上报上级领导,记录备案。五、以上设备的出厂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要统一保管,不得丢失。九十七、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一. 高压、低压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必须按本设备所承受的实际负荷计算整定值,定期试验,保证灵敏、可靠。二. 井下低压设备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有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而且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保护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三. 井下煤电钻坚持使用综合保护装置,在每146、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四. 机房、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室内都必须在明显地点加挂“高压危险”、“当心机械伤人”的警示牌。五. 井口绞车运输平台必须装设阻车器,而且牢固可靠,钢丝绳坚持每班检查一次。六. 机房所有运转机械部位,如绞车靠背轮和各种设备风叶轮都必须装设有防护罩,而且坚持日检,保证牢固、可靠。七. 机修车间的氧气瓶和乙炔瓶不能互相靠近,严禁烟火,严禁违章操作。九十八、矿车定期加油制度一. 矿车维修人员在装配矿车轮时,必须按要求放足润滑油。二. 矿车维修人员平时要认真对所使用的矿车进行检查。检查其润滑情况,发现润滑不良的要147、及时补充润滑油。三. 矿车维修人员每半年要对所使用的矿车进行一次定期加油,保证矿车的润滑良好。四. 每次加油完毕后,要作好记录。九十九、采掘队培训、学习制度1、每个工作面施工前必须编写好作业规程,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后方可开工。2、在施工过程中碰到瓦斯异常、围岩压力增大、顶板破碎、透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由有关职能部门编写好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之后才允许施工。3、刮板机司机、绞车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之后才允许上岗。4、新工人招到采掘一线时,必须按规定送上级或本矿培训不少于72小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工作1个月,方可独立作业。5、148、每月星期四施工单位必须组织职工学习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6、按照矿的要求,不定期地召集职工学习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学习各种事故案例。7、凡是有“三违”、工伤的职工必须经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百、采掘队交接班、派班制度1、当班班长必须主动向下一班交待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2、对事故隐患要现场交待清楚,做到隐患不清楚不交接班。3、各班班长必须认真听取上一班交待的安全生产情况,接班后要针对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4、在进入施工点工作前,各队班组长必须召集当班的工人当面交待清楚工作内容以及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5、对于上一班遗交下来149、的安全隐患、派班时必须明确落实到专人去整改。6、派班时必须明确指定每位职工的互保人。百一、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每班工作前队干、班组长必须认真检查工作地点及其附近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2、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对所使用的设备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是否有故障、是否存在有隐患,发现问题必须先处理好才允许使用。3、矿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必须经常深入现场管理各施工地点、通风运输线路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4、采掘队每旬必须进行自检、每周矿必须组织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把检查出来的隐患落实到有关单位限期整改。自查自纠工作由安全副矿长带队,不得走过场。百二、掘进工150、作面顶板管理制度1、每次施工前必须打好临时支护才允许做其它工作。2、每次出完货之后必须及时打上锚杆进行永久性支护。3、严禁空顶作业,当头空顶80公分以上时必须打好临时支护或者永久支护。4、巷道的支护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规格架设,不得空顶作业。5、对于巷道中冒顶超高地段必须打上木垛接顶。6、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的班组长必须认真检查巷道的围岩,先将高层的顶板和松动的浮矸、浮煤安全地处理好之后才允许做其它工作。百三、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1、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米。2、采煤工作面严禁留有顶煤和伞檐。3、工作151、面采用单体液压支柱与铰接顶梁和竹链背顶联合支护。 4、工作面采用“见五回一”的方式进行回柱放顶,最大控顶距为5.2米,最小控顶距为4.2米,放顶步距为1.0米。5、放完炮后必须先挂梁背顶并顶上支柱之后才允许做其它工作。6、工作面每隔2米必须打丛柱和戗柱进行加强支护,在矿压增大地段可适当缩小柱距,并每隔10米加设木垛。7、工作面发现有漏液已失效的支柱式损坏的顶梁必须及时更换。8、回采工作面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每班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回柱放顶。9、工作面严禁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百四、班组安全生产联保制度1、以各生产队为单位,班组之间实行联保,在保证本班组安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要保152、证整队的安全生产工作。2、班组长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各班组长要认真把本班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隐患问题交待清楚,接班后要针对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3、对安全隐患必须要现场交待清楚,严格做到隐患不清楚不交接班,隐患不消除不生产。4、接班后当班班组长要召集当班人员召开班前会,具体布置工作任务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5、班组之间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有一联方发生事故,则另一联保方同样受到连带处罚。百五、职工安全生产互保制度1、以班组为单位职工之间两人或三人为一组,组员之间实行互保,确保无“三违”、无工事故发生。2、互保人153、本身要认真学习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互保的目的,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对互保对象有“三违”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做好说服工作,如对方不听劝告,要及时汇报,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要耐心帮助,团结协作,尽职尽责。3、凡互保对象有“三违”行为又不制止不汇报的,互保双方一起受到“三违”处分。百六、自救器、便携仪发放管理制度1、对全矿自救器、便携仪进行统一编号,专人管理,专人发放。2、下井人员按规定领取自救器、便携仪,发放人员要登记领取时间。3、升井后按时交回自救器、便携仪,如有损坏,汇报矿领导处理。4、如因特殊情况本班不能按时交回,发放人员将未还者姓名及编号向154、下一班人员交接清楚,同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要调查清楚后汇报矿领导。5、定期进行自救器、便携仪校检,未按时进行校检的自救器、便携仪,不得使用。百七、井上下防火制度1、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每年制订一次综合防灭火措施和制度,报有关部门批准。 2、必须有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在胶带运输机向中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消防水必须经常保持不小于200立方米的水量,消防用水和消防管路与防尘共用的,应由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3、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等工作,155、如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回风巷和进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订安全措施,井矿长批准,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06条的有关规定。5、井下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和变压汽油,并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有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准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拨洒在井巷和硐室内。6、各矿井必须在井上、井下设置消防材料库,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08条的规定。7、井下机电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胶带运输机的巷道以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配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矿井灾害预防156、和处理计划中确定。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8、各矿井每季度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分别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灌浆管路系统,防火门,校方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要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9、矿长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反风装置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可查,有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保证井下发生火灾需要反风时能及时有效地实现反风。10、井下炮眼封泥及炮眼封泥张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02、32条执行。11、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和放糊炮。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煤、矸,可采用空气跑。如果确无其它方法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157、矸、市,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卡放炮处理,但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04条的有关规定。12、井下放炮必须使用矿用防暴型防炮器。13、严格机电设备管理,杜绝失爆井下供电电缆应做到:无鸡爪、无羊尾巴、无明接头,电设备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装置。14、建立预防煤尘自燃发火的预测预报制度。预测预报方法、内容检测周期以及计策制度等由矿总工程师确定。由通风科长负责组织实施,所有的监测分析结果都必须有专门的纪录。发现异常变化是及时发出自燃发火预报,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6、回采工作面进风巷必须预留防火墙的位置,并且在其周围附近存放有至少构筑一道防火墙的材料。彩面或采区回采结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封闭完158、毕,最迟不得超过1.5个月。17、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卡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井)调度室。在现场的区、对班组长应该依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电器设备者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再切断电源之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18、矿(井)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立即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不得延误。值班领导人在矿长或矿总工未到达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灭火工作。19、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159、氧化碳、煤尘等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20、井下火灾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矿总工程师负责领导封闭火区的工作。封闭火区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少封闭火区的范围,并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21、采取灌浆灭火时,必须有灌浆前疏水和灌浆后防止和溃浆、透水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22、各矿井必须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每隔火区都要按发火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建立火区管理卡片、档案、台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应定期测定分析,即测定分160、析周期由矿总工程师确定。防火墙外的空气温度、瓦斯、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防火墙体,必须定期检查,其检查周期为每周一次。所有测定和检查结果都必须计入专用的防火记录中。矿通风工区区按时审查,发现封闭不严或缺陷以及火区有异常变化是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报矿总工程师。23、每个防火墙附近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名牌。24、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分析证实,同时具备煤矿安全规程第230条规定的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方可启封。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必须事先制订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25、注销已熄灭的火区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在已熄灭注销的火区内及其下部小阶段或下放邻近煤层开采时,161、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6、在同一煤层、同一水平的火区附近采掘,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煤柱隔离火区,并编制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27、火区下部掘进时,必须有防止冒透火区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批准。火区下方的邻近煤层回采,回采后对火区无影响,并不影响火区的灭火工作,对安全却无威胁时,必须编制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百八、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1、必须配备3人以上能熟练掌握系统操作、维护的人员。2、监控室必须每班有专人值班,不得出现空班,出现问题立即汇报相关领导进行处理;要设有瓦斯超限处理记录,有超限原因分析和处理措施。要有值班相关记录,填写规范。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实行实时监162、控,严禁随意开停,系统要保持正常运转。4、每周由监控维修员定期调校井下各类传感器。5、按照要求安设各类传感器,并能正常使用。百九、 质量标准化工作奖惩制度1、认真按照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及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各单位、各系统在日常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均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开展工作。2、各单位、各系统认真制定本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并按规划实施。3、年度被上级部门评为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系统,奖励2000元。被评为二级安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系统,奖励1000元。被评为三级安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系统,处罚1000元。4、不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单位或个人,矿将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