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出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及安全操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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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2550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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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企业出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及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则一、为保证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动态掌握和控制出入井人员的数量,准确提供井下作业人员名单,预防各种不安全因素进入井下和防止各类盗窃犯罪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必须使用好考勤系统和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系统,制定并严格执行井口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考核制度。三、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控制井下作业人数,严禁超定员。第二章 入井一般规定一、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亲自按规定到考勤地点考勤,杜绝考勤不下井,下井不考勤现象,入井人员必须携带人员定位识2、别卡。二、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入井:(一)未载安全帽、自救器、人员定位识别卡和矿灯者;(二)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三)穿化纤衣物者;(四)入井前四小时喝酒者;(五)休息不好、精神恍惚者、疲劳上岗者;(六)因工作、家庭及其他原因造成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者;(七)携带禁止下井的物品、材料者;(八)作业人员未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者;(九)患有不宜进行井下作业的疾病者。三、入井人员必须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和胶靴,按规定领取矿灯、自救器、排队入井,自觉接受检身后方可入井。四、严格外来人员入井管理,明确审批程序和审批责任、外来检查、服务和3、参观学习人员,由矿进行入井培训、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并登记后,由矿安监部门人员陪同,方可入井。五、严禁超载提升,人员不得超过28人,最大载重量不得超过6吨,最大载重差不得超过5吨。第三章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一、入井检身工作由动力队井口把勾工负责进行,每一入井人员要自觉遵守检身制度,并接受检身人员的检身。二、井口把勾工发现下井职工精神不振的、没有佩带安全帽、自救器、矿灯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人员,有权不准其入井,并及时报告所在单位和安监科。三、发现有携带烟草、点火物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喝酒的人员严禁入井,同时汇报矿安监科处理。四、非防爆型电子仪器、仪表严禁携带入井,特殊情况确需入井,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4、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下井进行照相、摄像等工作等工作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公司领导批准。五、人员携带长柄工器具、重物和易滚动的物件,原则上不准乘坐副井罐笼入井,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时,要经矿值班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入井。六、检身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戴工作制服,佩带安全帽、矿灯,自救器,坚守岗位,礼貌检身,24小时不间断值班。七、所有入井人员包括动力队副井检修人员,一律到井口检身。八、乘坐送人车不准起哄、拥挤、枪上、枪坐、超员乘坐或在送人车上嬉戏打闹、来回晃动,如有发现每人罚款50元。九、凡违反上述规定与检身人员推委扯皮者,拒不接受检身者或不听检身人员劝阻者,视情节严重处5、以100500元罚款。十、所有出入井人员严禁携带井下火工品。十一、严禁携带偷盗的井下材料或机电配件升井。第四章入井后的注意事项一、入井人员入井后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若遇电机车必须选择适宜地点停留,待电机车通过后再继续行进。不准把工具和材料放在轨道上。二、入井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听从指挥,不违章操作,不冒险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上报。三、要保护好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装置、安全标志牌和测量标志。严禁擅自动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设备。四、不得单独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单独一人进入偏僻和危险区。五、遇到突然停电,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的地方。六、工作前应首先6、敲帮问顶,工作中要随时检查,发现顶、帮松动或脱落,应立即躲开或站到安全地点进行清理。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必须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第五章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调度室信息中心负责井下职工人员定位系统定位仪的发放、统计和维护工作,确保所有井下职工定位仪能够正常使用。二、所有下井人员实行专人专灯,动力队要制定矿灯管理与发放管理制度,建立人灯对号台帐,保证能够随时查清井下人数。三、对因矿灯故障借灯人员、外来人员与临时使用矿灯人员要进行人灯对号登记,并于每班交班前将借灯人员统计表交给下一班。四、所有使用矿灯人员严禁使用他人矿灯或私自进行更换,一经发现均按7、“三违”进行处理;井下因矿灯损坏确需更换矿灯时,更换人员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五、矿灯房每班按要求填写矿灯发放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如发现有超时不交矿灯或其他不正常现象,要及时报告矿调度室,调度室向矿领导汇报,并负责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六、凡井下单位职工,入井前(区、队)必须有专人负责,准确统计入井人数,并由值班人员汇报到矿调度室。每位职工必须按规定,由区队带班人员、当班班长带领下排队集体入井,再到副井底考勤机上进行矿灯考勤。班前会和收工会,班长要认真清点人数,并向调度室汇报。收工要坚持集体收工,井底排队矿灯考勤,区队跟班人员要和工人同上下,确实负起责任。七、矿领导、上级领导下井由客人澡塘负8、责统计并报告调度室,外来人员有陪检人员负责向调度室汇报,并按考勤制度考勤。八、紧急情况下有调度室牵头,安监科配合迅速查清入井人员数量。九、矿劳动人事科、调度室严格微机考勤与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设置专人负责每班清点入井人员情况,认真核对,并定期作好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确保万无一失。十、调度室信息中心严格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设专人维护,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系统稳定、可靠。十九、安全操作(岗位标准化操作)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职工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力度,确保职工及时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真正实现按章作业的良好氛围,从而实现安全9、操作、规范操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各职能科室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下发到生产单位。操作规程要对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前的准备到操作结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要有具体规定。2、职能科室要对基层单位的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完善,或指出指导性意见,并监督区队正确实施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同时必须制 做成牌板悬挂于各工作岗位。要求凡是固定岗位的工作地点,必须悬挂岗位操作规程。3、各区队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操作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考试、备查,对考试不合格的员工,要进行学习再培训,否则不准上岗操作。各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熟记会背其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并遵10、守以下规定:(1)岗位操作人员要知道本岗位的潜在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辩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2)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3)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4)正确使用所分管的电气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5)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6)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7)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8)11、对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9)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10)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换岗及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11)作业现场要清洁,工具、物品、物料放置整齐有序;安全通道要畅通,安全防护、消防设备齐全有效。4、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安全检查中,要严格检查各单位操作规程现场执行情况,各单位技术员每月必须组织职工对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温习一次,对达不到要求的职工严禁上岗操作。5、凡是日常检查或被抽查的职工,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一律按“三违”处理,除对本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对单位领导、技术员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6、各单位的操作规程应装订成册,便于贯彻学习和监督检查。7、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者,视为严重违章,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事故的严肃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