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工公司材料交旧领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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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0358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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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细化工公司材料交旧领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材料交旧领新制度为了加强事业集团各成员企业废旧物资的统一管理工作,提高废旧物资的利用价值,防止物资流失, 依据“物尽其用”的原则,结合本事业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第一条、由事业集团采购部,全面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工作,采购部整体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并实行专人负责,专账管理。第二条、各成员企业及事业集团各职能部门应设一名兼职的物资回收管理员,负责本企业及事业集团各职能部门的废旧物资管理的日常工作。第三条、事2、业集团的废旧物资回收由事业集团生产技术部和综合管理部监督。第四条、采购部废旧物资管理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事业集团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2、负责事业集团废旧物资日常管理和处置工作,并作好统计工作,月底进行分析上报。第五条、各成员企业及事业集团各职能部门废旧物资管理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厂部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2、认真制定本企业及本部门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的具体执行制度。3、按规定月底上缴所有废旧物资,不得擅自处理。4、做好本企业及本部门关于废旧物资回收及宣传工作,定期和采购部对帐。二、废旧物资的上缴范围及上缴手续第六条、各成员企业及事业集团各职能部门所有领用一切备品、备件等材料,必须实3、行严格的领新退旧制度。1、各成员企业及事业集团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每月底将所有的废旧材料上缴采购部.2、对有特殊原因不能上缴的废旧物资,必须由事业集团采购部经理和技术部经理批准后,可暂不上缴。 3、对因丢失而没有上缴的物资,按物资原价100%处罚丢失部门。第七条、各废旧物资管理人员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采购部有关要求,及时将内部物资集中统一送交采购部。第八条、采购部根据各部门上缴废旧物资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进行验收,由生产技术中部、综合管理部监督.第九条、采购部在废旧物资验收后,按内定的回收价或协议价填写一式四联的验收清单,(一联存根,二联财务,三联统计,四联上缴单位,“验收清单”要注明上缴4、单位,物资名称、数量、单价、回收单价、总价等,并注明“废旧”字样)。三、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第十条、废旧物资回收后,采购部指定存放地点,应分类妥善保管。第十一条、废旧物资保管场所要合理、安全、防止自然损害及丢失和被盗现象发生。第十二条、采购部对验收的废旧物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统计台帐。四、废旧物资的利用及处置变卖程序第十三条、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应根据各类废旧物资市场收购价,制定出本事业集团废旧物资的回收价,结合市场情况进行调整。第十四条、采购部必须于次月底前将上月各部门送交的废旧物资进行处置,能修则修,不能修则卖,财务部每月依据采购部汇总的废旧物资“验收清单”,及时增减各成员企业成本,并将5、实际处置价格与回收价格差异金额体现在各成员企业年终成本。第十五条、各成员企业或其它收购单位和个人,依据“验收清单”办理其财务手续。第十六条、各成员企业对已回收的废旧物资再利用,按入库价格办理出库手续。五、奖罚制度第十七条、对于废旧物资私自变卖的企业(部室)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并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第十八条、采购部要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处置变卖按程序进行,如出现私自变卖或丢失,每发现一次罚款3000元,并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六、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03年8月13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6、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基本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现场秩序,依据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事业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第三条 在本事业集团内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第一条 总投资在 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准后,必须由各成员企业向事业集团生产技术部报建。办理报建手续时,须交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工程规模;(四)工程筹7、建情况(五)投资规模;(六)实施时间;第三章 工程建设项目组织、职责和措施三落实第一条 在事业集团领导指导下,事业集团项目部对项目进行规范的预算,由事业集团生产技术部和成员企业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严格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第二条 事业集团生产技术部和成员企业生产技术部职责一、 负责提出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选择地点及拆迁事宜。二、 在事业集团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依照法定程序,负责对工程承包单位的招标工作,决定中标单位。三、 审定工程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计划,审定预、决算。第三条 措施落实1、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图纸资料。2、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要做到8、水、电、路、通讯、场地等“四通一平”。3、如需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的;需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需进行爆炸作业的;以及其他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4、在具备以下条件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设计与合同约定的内容已经完工、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有各方面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第四章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招标程序第一条 工程参建单位的选择和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在工程招标工程中,遵守“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原则,根据资质、业绩及合理报价,择优选择中标单位9、。第二条 实行“施工企业自检、成员企业监理、事业集团监督”三级监管体系 1、施工企业自检 参建工程的各施工企业必须遵守投标书中有关质量、工期、安全、人员、设备方面的承诺。2、成员企业监理 成员企业对工程实施跟进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部门。3、事业集团监督 事业集团对工程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做到施工阶段“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第五章 质量控制管理第一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事业集团必须依照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及合同规定,对施工质量、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检查,严把质量关。第二条 工程项目每个环节都须经成员企业及事业集团监理人员10、认可,否则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第三条 要求施工单位所用材料规格与招投标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所列材料规格统一。第六章 进度控制管理第一条 施工项目进度控制原则1、施工进度必须以确保施工质量为前提。2、施工进度必须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客观性。3、施工进度的编制必须具有可行性、技术性和全面性。第二条 施工工作计划体系1、根据总工期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分部、分项施工进度计划、月度和季度作业计划等,并控制关键线路上的工序、分部、分项及单项工程满足总工期要求。2、落实各层次的进度控制人员、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建立进度控制的组织系统,按施工项目的结构或合同结构等进行项目分解,确定进11、度目标,建立控制目标体系。3、确定进度控制协调制度,如检查时间,协调会议时间、参加人员等对影响进度的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4、对分包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与有关进度计划目标相协调,对推迟工期者实行处罚。第七章 投资控制管理第一条 设备材料的投资控制1、综合功能、质量、价格等因素,选用工程设备和主要材料,在保证功能和质量基础上,合理确定迁材的档次,努力降低造价。2、工程项目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要在充分考察、论证的基础上,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生产厂家及价格。第二条 预、决算的投资控制1、合理、科学、精确的编制预算。2、招标实行合理低价原则。3、严格合同管理,决算以合同规定为依据。第三条 各参建单位12、在管理出效益上做文章,坚决杜绝施工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的现象。第八章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实现质量高、工期短、成本低、效益好的施工目标,文明施工是基础,安全施工是保证。各有关施工单位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抓责任落实,杜绝伤亡事故,努力实现样板工程的工作目标。第一条 严格劳动纪委遵守操作与安全规程。第二条 施工现场布置合理,物料分类标识,硬地堆放有序。第九章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第一条 必须具备下列材料:立项审批单、中标书、合同。第二条 必须由验收小组组织实地验收。1、确定工程量。2、根据合同要求逐项验收其质量。第三条 验收小组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决算,同时必须出具验收报告。第四条 验收报告及决算书必须由验收小组所有成员签字后报事业集团分管该项目领导批示。第五条 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流程申办审核程序成员企业提出的建设项目1、 成员企业向事业集团生产技术部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或预算。2、 对呈报的项目是否可行由事业集团生产技术部组织审核。 可行 不可行结束事业集团领导批示出具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施工阶段工程开工结束施工安排事业集团生产技术部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决算成员企业对其工程组织、跟近, 批准 不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