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汇编(消防演练、职业卫生)(96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正***
编号:790288
2023-11-14
93页
247.05KB
1、码头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汇编(消防演练职业卫生)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序号文 件 名 称页码1码头安全与防污管理规定62船舶靠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83码头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定94门机上机检查安全注意事项125门机运行交接班制度146码头机械防火管理及消防救火步骤177门机消防演练方案198码头机械防风防台制度209门机防风防台操作步骤2410码头门机使用钢丝绳检查制度规定251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612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271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914事故隐患整改制度3015三同时验收制度3216生产现场2、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417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718危险作业审批制度4019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320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521安全用电管理规定4922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管理制度5123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5824不安全因素整改通知(验收)单管理办法6125四不放过管理办法6326工伤事故四不放过整改表6527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628安全事故上报制度6829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7130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7231职业病防治责任制733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783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8034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8235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8436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3、8537职工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8638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8739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8840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8941安全监护制度9242xx码头值班制度94码头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 一、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1未经许可,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区域。须进入码头联系工作、参观的人员,应经公司办公室或部门领导批准方可进入。 2进入码头区域人员必须服从码头工作人员的管理。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 3进入码头联系工作,参观的人员,严禁动用码头上任何设施。 4船舶停靠码头,严禁吸烟。 5未经许可严禁拍照、摄像。 6靠泊货轮,应服从码头操作人员的调度,上档有序,严禁争档。 7码4、头周围100M内,严禁明火或停靠与装卸无关的船舶。 8严禁渔船在码头水域内捕鱼、人员在码头附近水域游泳。 二、堆场安全管理规定 1外来参观、检查工作人员,须公司(部门)领导陪同。非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2进入堆场必须佩带好安全帽,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 3进入堆场联系工作、参观、检查人员,须服从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严禁动用罐区内任何设施。三、防污染管理规定1靠泊船只不得向长江排放含油污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内河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2船舶压舱水,通过码头压舱水管道输送到污水处理场集中处理。 3清洗平台的污水集中到码头“太平水仓”中,以便输送到污水处理场处理。5、 4码头生活垃圾,不得丢入长江,集中到垃圾桶中,按规定及时处理。 5及时启动防污染应急预案。 四、大风浪天气装卸货应急措施 1遇有大风浪天气,码头应停止装卸作业。 2及时收听天气预报,预先做好船只的收、疏散工作,必要时可通知船舶在大风来之前离开码头。 3来不及离开码头的较大船只,应将缆绳带好。 4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及时准备抢险器材。 5在大风浪天气中,码头上发生任何事故,都由当班班长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由部门主管负责及时处理。 6和海事局保持通信联系,保证通信畅通。 7及时启动防洪防汛(台)应急预案。船舶靠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码头操作班在接到货轮靠港作业指令后,班长应根据船舶的吨位、所载物6、料品种,对码头的防撞设施及系缆桩进行检查,组织班员做好带缆准备。 2在货轮预报到港时间前2小时,停止外档所有作业,让出泊位,并打开高频对讲机,与船方取得联系,确定船舶靠港的具体时间。 3根据码头前沿水流方向及装卸物料的作业位置,将靠泊旗插于相应的位置。 4当船舶离码头100米左右时,操作员应穿戴好救生衣、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品。按分工各自站好位置,配合船上的水手准备接油船上甩泊码头的“辟缆”。然后实施带缆工作。原则先带横缆,后带倒缆、艏、艉缆。 5船方收缆时,操作员应远离缆绳,防止缆绳爆断伤人。 6船舶靠妥后,应配合船方架设好船与码头之间的通行甲板或舷梯,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7待船、岸双7、方确认所有靠泊工作完成后,双方应填写交换船、岸安全检查表,明确船舶在港期间双方所承担的职责。 8船舶停靠码头期间,值班操作员应注意潮水变化情况,加强对缆绳的检查,缆绳不宜过紧或过松,发现异常应及时提醒船方并配合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9船舶离港时,应在船上水手确认下,先解艉缆、横、倒缆,后解艏缆。码头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司机应严格执行装卸机械司机安全技术操作共同守则的有关规定和严格遵守本级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维护、保养规则;严禁违章作业。 2、按照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表上要求的检查工作,填好该机的交接班本。 3、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严禁上机。 4、卸船机暂时不作业时8、,当班司机至少要有一人在机上值班。当船舶靠离泊位有碍本机安全时,应及时将本机移到安全的地方。 5、上机人员必须与司机取得联系妥当后,才能通过专用通道,进出驾驶室,进出后必须把驾驶室门和平台上的门关好。 6、卸船机轨道区1.5米范围内不准堆放杂物,不准堆放货物,不准停靠任何非工作车辆,任何人不准在轨道上停留。 二、作业前,要做好如下工作: 1、上机前,检查起重电机电缆及其卷筒和周围环境,清除障碍,并检查金属结构重点部位。 2、检查并松开锚定装置,清除轨道上的异物。 3、检查每个机构变速箱的润滑油是否在油尺规定范围内。 4、合闸前检查并确认各操作手柄已经处于零位。 5、合上主电源,合上控制电源。 9、6、检查确认钢丝绳。抓斗、灯光、仪表、超负荷装置是否正常有效。 7、对位后缓慢放下前伸臂,注意绝不能与船舶设施相碰撞。 8、进行空载试车,注意小车机构、大车机构和起升机构的各纤维开关、制动器是否正常,观察各种仪表显示的参数是否正常。9、其余技术操作细则按本公司的桥式卸船机运行规程执行。 三、作业中要遵守下列规定: 1、注意观察周围环境,运行机构动作开始前,应先按铃或警报器,提醒周围的人员注意,确保作业安全。 2、按规定顺序启动各种设备,按顺序操作各种控制手柄开关按钮。严格遵守低档慢速起动的原则。 3、第一次带负荷起吊,应将抓斗起升至0.5米高度时制动,检查并确认制动器有效。 4、出现可疑或危险10、情况,司机应立即停机检查,并通知主管人员。 5、不准用大车或小车牵引任何物件。 6、不得利用电机的突然反转作为机构的制动;只有在发生极意外事件时,才允许使用这种制动方法。 7、抓斗小车运行时,要控制抓斗晃动。 8、禁止利用抓斗敲击漏斗内堆积物料。 9、大车行走时,吊桥下应有协同作业人员指挥,并响铃示警。确认行车路无障碍后,方可行走。作业过程中,装卸桥要移过船舶上层结构(如船机、驾驶楼、雷达天线等),司机必须仔细了望,确认前桥最低点(包括钢丝绳)必须高出船舶上层结构,才能移动大车,否则要先升起前桥后才能行走大车。 10、若遇作业中停电情况时,必须将各操纵手柄扳回零位;司机应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机11、;司机离开驾驶室必须关掉控制电源。 11、在吊清舱机进船舱作业前,要先将抓斗小车行至后架桥的空档处,在将抓斗拆除后,将清舱机械吊入舱内进行作业。 12、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条件。否则不准作业。 四、作业后要做好下列工作: 1、应分别将抓斗小车和驾驶室行至规定位置停放。 2、在协同作业人员指挥下,将前桥升起,挂好安全钩,前桥升起后不准吊运任何货物,原机设计允许的除外。 3、对整机所有机构及其部件进行例行检查和保养。 4、驾驶人员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将装卸桥开到固定停放地点;各操纵手柄扳到零位,切断主电源和控制电源。 5、做好清洁工作;填好交接班记录;关好门窗。 6、关掉所有照明灯,(如有航空标12、志灯的)夜间必须点亮航空标志灯。门机上机检查安全注意事项 门机(因用于卸船作业,以下或者称呼为“卸船机”)作为一种大型的机械设备,因其空间尺寸较大,结构复杂,不同区域、位置间视野受阻,对上机检查人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避免上机检查人员因设备的突然启动而受到伤害,特制定如下安全注意事项,请上机检查人员和卸船机操作人员遵照执行,切勿麻痹大意、心存侥幸。 1、除当班派出司机外,其它人员不许擅自操作卸船机; 2、无论是动态检查(设备在运行的同时进行的检查)还是静态检查(设备处在停机状态下进行的检查),上机检查人员必须至少两人一组进行检查; 3、动态检查 3.1、检查人员必须携带对讲机等通讯工具,上机13、检查前需将本次检查的要求、部位等通知该机的操作司机,待操作司机同意后方可上机检查; 3.2、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须相互在对方的视野之内,且须有一人在检查区域最近的急停或拉线开关旁,以防不测; 3.3、须临时停机进行进一步检查时,要通知操作司机,待操作司机同意并关控制电源后,由检查人员挂维修牌后方可进行进一步检查,检查完后检查人员要及时将维修牌拿走,司机需确认检查人员摘牌后方可继续作业; 3.4、操作司机同意检查人员进行设备检查后要听从检查人员的指挥,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完成检查工作; 3.5、检查人员检查完成离机时,要及时通知操作司机,由司机确认后方可离机。 4、静态检查 4.1、检查人员须携带维修14、牌上机,并将维修牌挂在操作台显眼位置;4.2、操作人员发现有维修牌后,不得供电操作该机; 4.3、维修人员检查完后要及时将所挂的维修牌摘走,切勿遗留;门机运行交接班制度 1、为保证安全经济生产和科学有序管理,按照生产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卸船机实际运行情况,制定卸船机运行交接班制度。 2、生产中发生事故或异常,一般不进行交接班工作,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才能进行交接班,交接班前30分钟,非特殊情况不得进行重大操作和办理检修工作票。 3、实行岗位交接班,应先接后交。交接双方应在操作记录本上签名方可生效;交接班者未签名,视为未接班,交班者不得离开。接班者一旦签名即对本岗位全部运行工作负责;同时交接班双方生产15、情况详细记录清楚。 4、接班者正点未到岗时,交班者应继续留守岗位,并报告主管领导,直到接班者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若接班人员认为不能交接班,应在正点交接班前10分钟向交班者提出不接班的理由,并报告值班长,由班长进行协调,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由主管领导裁决。 6、卸船机交接班条件: 6.1、设备干净,其地面无煤堆。 6.2、抓斗无异常情况,钢丝绳无打扭,缠绕情况。 6.3、料斗内无积煤,振动给料无积煤。 6.4、卸船机值班室卫生干净。 6.5、对讲机、照明工具及其共用工器具不丢失、不损坏。 6.6、设备完好符合交班条件。 7、交班:交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运行情况,交16、待当班出现问题及处理办法,交班人员必须做到“五交”: a.交设备运行、备用、检修情况。 b.交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c.交设备运行方式、系统及气候等变动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工作票执行情况。 d.交工具、用具、仪器仪表、资料变动情况。e.交上级领导生产安排及注意事项。8、接班: 8.1、接班前应注意休息,接班前4小时不准喝酒,身体或精神状态不佳的人不得接班。交班人员发现上述问题时,有责任劝其退出生产现场并报告班长。 8.2、接班人员要提前30分钟到达值班地点检查设备并准备进行交接工作。 8.3、接班人员到达值班地点查阅记录,检查设备、工器具并了解设备系统运行方式和设备状况。17、 8.4、接班人员对上班出现问题描述不清楚应主动询问清楚。 8.5、接班人员在运行中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及时记录当班运行、保养、润滑情况;详见卸船机运行检查表卸船机运行交接班记录 8.5、出现下列情况可不得进行交接班: a.设备场地卫生不好,能做好而没做好的不接。 b.设备出现问题能处理而没处理的不接。 c.丢失或损坏工具、照明灯具、图纸资料等,交待不清不接。 d.记录不全,交待不清不接。码头机械防火管理及消防救火步骤 一、目的为加强大型机械设备防火、消防管理,确保码头卸船机设备安全,保障正常生产持续。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张家港xx码头机械的防火消防管理。 三、防火管理规定 1、加强消18、防知识的学习,了解车上所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方法,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定期更换失效的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3、强明火作业管理,凡机械维修动火,要严格审批制度,严禁任何情况下无审批手续动火。 4、禁携带火种上机,机房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禁止吸烟。 5、电器设备的检查,经常清除电器设备上的污垢、灰尘,紧固接线连接点,防止各种电器短路引起的火灾。 6、 机械要经常进行清洁,保持良好的机容机貌,禁止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 7、定灭火应急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消防救火措施 1、当电房、机房发生火警时,发现人员应立即19、通知作业司机、当班分队长和调度室。 2、作业司机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关闭控制电源,赶到现场了解火警情况,并保持现场通风,尽快断开总电源,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如不能切断总电源,应马上联系集控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停电。 3、当班班长接到通知后,立即根据火警情况组织人员和消防器材支援救火,并赶到火警现场协调救火,保护现场并通知部门相关领导。 4、救火过程应以确保人身安全为主,如果火警超出控制范围,应马上通知领导小组申请援助,或拨打火警电话119求助。门机消防演练方案 一、演练目的:门机是公司消防的重点防护部位,第四季度是干燥火灾多发季节,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定期开展桥式卸船机消防演练。 二、演练时间:20、每年第二、四季度的第一个月初 三、演练人员:组长:王东副组长:陆洪平、周洪彬组员:朱军、李光洋、黄爱军,各班卸船机司机 四、演练地点:码头1号门机 五、演练步骤: 1、由运行专责人员在1号门机司机电房模拟失火。 2、当班司机、运行班长发现火警并组织救火。3、组长王东指挥并协调扑灭火情,并组织技术人员分析现场起火原因,抢修恢复生产。码头机械防风防台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大型机械设备防瞬间大风,防台风管理,确保码头卸船机设备安全,保障正常生产持续。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xx码头码头卸船机的防风管理。 三、术语 1、瞬间大风是指七级以上突发性阵风。 2、台风包括:热带风暴、副热带风暴、风暴潮和台风。21、 四、职责 1、防风、防汛指挥部 1.1、负责统一领导公司大型机械设备防风安全管理工作,履行防风、防台和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职能。 1.2、发布防风、防台和抢险救灾命令,部署防风、防台的抢险措施 。 1.3、安排领导值班。 1.4、指挥协调防风、防台和抢险救灾。 2、技术部 2.1、负责研究和制定大型机械设备防风、防台的技术措施,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 2.2、在引进和采购大型机械设备时,负责评价设备本身所设置的防风、防台装置是否能满足实际需要,确保其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性能。 2.3、负责定期组织大型机械设备防风装置的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各单位定期维护防风装置,确保状态良好。 2.422、负责组织研制,引进先进的防风装置,不断改进装置性能,提高大型机械防风、抗风能力。 2.5、参与制定大型机械设备抢险救灾措施,并负责技术把关。 3、操作部 3.1、负责及时收听并记录天气预报。 3.2、中控值班每天早、中、晚三次收听并在中控值班日志有关栏目中如实记录当天天气预报。 3.3、若听到恶劣天气预报,及时通知有关领导。 3.4、遇有突发恶劣天气,有权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5、在防风、防台或抢险救灾期间,负责按防风、防台指挥部的指令,调动人力,机械设备和调集物资参加防台和抢险救灾。 3.6、装卸装卸作业指挥在作业过程中,遇有突发性天气变化,瞬间大风,有权停止作业,采取防范措施。 4、23、机械司机 4.1、负责大型机械设备防风及安全装置的平日“管、用、养、修”,使之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4.2、日常作业时,运行班长、机械司机应随时注意天气变化情况,若遇突发性天气变化,随时通知中控室或现场班组停止作业,采取防风锚锭,紧急情况可随时停止作业,采取防风锚锭措施,同时报告运行部门。 4.3、在防风、防台或抢险救灾期间,应坚决落实关于防风、防台、抢险救灾的各项措施。 4.4、认真贯彻落实“大型机械设备防风安全管理规定”。 5通则 5.1、机械司机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管、用、养、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确保大型机械设备各项安全装置24、的齐全、灵敏、可靠,状态良好,不带故障运行。 5.2、运行部每月对防风及安全装置检查试验一次,技术部每季抽查试验一次。 5.3、每次接到防风、防台警报后,作业组长应组织对所管设备的防风及安全装置检查试验一次,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5.4、应在机械设备运行日志相应检查记录上记载检查结果及有关情况的处理结果。 5.5、设备配备的防风锚锭及安全装置,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拆除或随意更改,按一定程序,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严格控制维修时间、方法,并有相应的保证措施,确保大型机械设备具有可靠的防风能力,做到万无一失。 5.6、操作和技术部应加强测风装置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效验,确保性能良好。操作部、安质部有25、权根据实测风力和大型机械设备的防风警报,按规定停止作业和布置应急措施。 5.7、运行部应根据天气预报情况妥善安排机械作业,如遇雷雨、大雾、大风预报,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迅速通知有关单位作好应急准备,紧急情况应立即下达防风锚锭命令。 5.8、运行部在接到有关部门防大风紧急通知时,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实施紧急锚锭,安监部应派人对紧急锚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留隐患。 5.9、在接到大风预报、台风预报,但实测风力低于警报规定的情况下,安排大型机械设备作业时,运行部、技安部应提前布置、检查、落实应急措施,共同加强作业监护,密切注意风力变化情况,发现风力出现异常情况,装卸装卸作业指挥应26、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紧急锚锭命令,实施有效锚锭。 5.10、卸船机不作业时,当班班长、安全员要加强巡回检查,监督防风锚锭情况,司机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或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5.11、为提高职工对大型机械设备防风锚锭意识,熟练掌握防风锚锭程序、方法和技能。安质部每年至少要组织两次(冬夏各一次)防风演练,总结经验,提高质量,常抓不懈。门机防风防台操作步骤 1、抓斗打开置于网格中央,抓斗钢丝绳预紧。 2、主小车、托绳小车和司机室行至各自锚定位并锚定。 3、清理外部特别是桥面杂物,收回前桥并确认挂钩已钩牢前桥。 4、用麻绳绑牢下垂的小车张紧钢丝绳,确认不会打到驾驶室。 5、打开地面锚固坑盖板27、。大机行走至规定的锚定位置,将锚定插板插入到两锚定销之间,固定插板。 6、将防风系揽与锚固座相联接;防风系揽拉紧 7、将随机的防爬靴同侧相对塞入轮轨间,用力推入贴紧。 8、确认夹轨器已夹牢路轨;夹轮器夹牢行走轮。 9、前接料板返回至最低位 、关好所有门窗;关闭主电源。码头门机使用钢丝绳检查制度规定1、本部门对钢丝绳的检查是指对卸船机上的钢丝绳检查,检查周期分为日检、周检、月检。2、日检是指司机在交接班时,应对钢丝绳进行肉眼检查,特别是对绳端、接头及其附近的部位进行检查,主要针对钢丝绳的断丝、断股、磨损、润滑的情况,检查完要将检查情况详细填写在设备运行日志上,遇到异常情况或判断不清时,应报当班班28、长,然后由专职技术人员检查并判定能否继续使用及处理措施。3、周检和月检由各作业队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检查,检查情况要详细填写在钢丝绳检查表上。鉴于卸船机的钢丝绳使用频繁,部门规定卸船机运行班长对钢丝绳的检查周期为一个星期,卸船机点检检修专业对钢丝绳的检查周期为一个月,钢丝绳的检查、报废标准按照GB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的规定执行4、此项制度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各相关作业队要认真执行,保存好检查记录,已备检查.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主要内容: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不安全事件的重复发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真正起到超前预控目的,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特制定安全生29、产例会制度。2、管理制度:2.1、定于每月第四个周一晚上19:00时在xx码头办公楼总经办会议室召开安全例会。特殊情况改变会议时间另行通知。2.2、安全例会由公司安全环保科组织主持召开。3、参加会议人员:安全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安全环保科,各部门主管、设备主管、分管电器的负责人,各部门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临时指定人员参加。4、会议要求:参加会议人员要人人发言,发言内容:上月安全生产情况、主要进行的安全工作、安全早会情况、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下月安全工作计划,并由部门领导做上月安全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要求。5、安全例会由安全环保科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列席会议,应提前向安全环保科30、说明原因。如无特殊原因,根据会议签到表签到情况,对未出席会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办法为每人每次处罚200元。6、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科编制并负责解释。7、发文即日起执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适用范围为搞好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张家港xx码头所有部门、班组生产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教育培训管理。2、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2.1、张家港xx码头有限公司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环保负责人应分别编制各自的部门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计划送交安全环保科备案。2.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学时数、参加人员、学习方式(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和考核方式31、(考试、考查或抽查)。在编制计划时,要注意量力而行,讲求实效。2.3 、新进员工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3、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基本内容3.1、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2)生产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规定;(3)员工安全、环保手册;(4)生产应急与响应计划;(5)安全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注意事项等。(6)各岗位操作人员还应学习岗位安全作业规程。4、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实施4.1、各单位安全、环保负责人各自负责组织其安全、环保人员对车间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2、对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者和事故责任者,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期限不等和内容不同的离岗安全教32、育培训。4.3、培训实施时,受训人员应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签到,并记载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培训学时数等。5、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考核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应进行适当的考核。考核方式包括考试、考查或抽查。6、记录6.1安全环保科应建立和保持下列记录:(1) 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计划(2) 员工培训签到表(3) 员工教育培训考核结果表6.2教育培训记录应采用标准格式。7 附则:7.1 本办法由安全环保科编制并负责解释。7.2 本规定自发布日起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 为了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二、 公司安全检33、查每月开展一次。各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三、 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安全环保科(或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情况确定。四、安全检查组应由单位负责人、安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是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五、 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六、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七、 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34、决。八、 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部门,要加重处罚,直到彻底整顿完毕。九、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一、整改责任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该部门负责人。二、整改要求:(一)整改责任部门的负责人应亲自抓整改,各班组应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确保事故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整改责任部门要按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安全环保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35、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三)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验收报告,由安全环保科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安全环保科发出验收合格单。(四)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将从重处罚并根据情况责令停工整顿。整改合格后由事故隐患部门向安全环保科申请检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可复工,仍不合格的向总经办报告并由总经办决定处理。三、整改资金的筹措整改资金原则上由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向归口部门报请,确需资金补助的特殊隐患,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职能科室负责人对隐患进行评比、分析、研究,形成结论报总经理批准补助。复查、评估、分析等费用,由存在隐患部门负责人支付。四、事36、故隐患的档案管理整改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五、考核和奖惩对隐患整改实行年度考核,纳入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对落实责任,措施得力,整改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经安全领导小组研究,作为年度安全管理评价、责任书完成的依据,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未能达到安全整改要求的通报批评,记入年度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档案。因整改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按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同时验收制度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37、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生产性基本建设和全厂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包括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1.可行性研究审查(1)公司在提出项目建设书时,应有该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特点的说明,并提出职业安全卫生措施的原则要求。(2)公司在组织编制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对项目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论述。对所采取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2初步设计审查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写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其编写深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深度。专篇编写的内容一般应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述、建筑38、及场地布置、职业安全、职业卫生、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安全卫生机构及人员、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费用概算、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九部分,内容可根据所设计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增补或删节,该详则详,该简则简。3竣工验收审查(1)设备调试。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调试和考核职业安全卫生设备。(2)劳动环境数据监测。公司应在申请验收投产前,组织满负荷试车运行,提请监察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监测检验机构对劳动环境中的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和因素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检验报告。(3)工程项目竣工,公司申请验收投产,应将试生产中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效果、检测数据、存在问题,以及今后拟采取的措施等写出申请验收投产的专题报告。39、生产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 为正确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生产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规定、规程,特制定本规定。 2、施工作业现场的一般规定2.1 进入xx码头施工作业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着装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严禁酒后进入施工作业现场。2.2 施工作业现场及高压带电区等均应有防护措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盖板揭开后应设可靠的围栏,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警示,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移动或挪做它用。2.3 采取可靠安全措施防止粉尘对人体的侵害。2.4 从事高处、高温、粉尘等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体检40、合格后方可上岗。2.5 施工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垃圾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坚持文明施工。在高处清除的垃圾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3、高处作业与交叉作业:3.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3.2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3.3 非有关作业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必须有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3.4作业人员应尽量减少交叉作业,需交叉时,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作业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作业现场应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采取牢固的防护隔41、离措施。3.5 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或吊笼等吊运,严禁在吊装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4、生产现场作业临时用电管理规定4.1 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刀闸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4.2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有保护罩,不得削小使用,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4.3生产作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电源应就近接取电源。4.4 导线进配电箱应由配电箱下部专用孔引出并采取固定措施,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应压接牢固,不得有带电体裸露。4.5 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加保护。 5、漏电保护器的使用管理规定5.1 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设42、备和场所5.1.1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5.1.2暂设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5.2 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的选择5.2.1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工具、电气回路插座的设备,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快速动作漏电保护器。5.2.2单台电机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大于30mA小于100mA的快速动作漏电保护器。5.2.3对特殊负荷和场所应按其特点选用漏电保护器。5.2.4安装在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30mA的快速动作漏电保护器。5.2.5在金属物体上工作,操作手持式电动工具或行灯时,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0mA的快速动作漏电保护器。5.3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与实43、验5.3.1漏电保护器标有负载侧和电源侧时,应按规定装线,不得反接。5.3.2漏电保护器投入使用后,应操作实验按钮,检验漏电保护器工作特性,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5.3.3漏电保护器动作后,经检查未发现事故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若再动作,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不得再次强送电。5.3.4漏电保护器应定期实验,及时更换有故障的漏电保护器。6、附则6.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科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6.2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科部起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目的:建立奖励、惩罚方法2范围:全体员工3责任者:安全环保科4程序:4.1奖励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44、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部门、班组、个人。4.1.1.6.被评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4.2奖励程序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汇总45、材料上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报安全环保科,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4.2.2先进部门、科室由安全环保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部门提出,经安全环保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4.3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事故责任者。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46、人。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4.4惩罚类型4.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4.5处罚程序4.5.1经济处罚由有安全环保科提出,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范围,危险作业审批及实施办法。本制度适用于危险作业安全管理。247、术语危险作业: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3、危险作业范围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a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b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c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d起吊作业;e带电作业;f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g其它危险作业。4、危险作业审批4.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班组、具体操作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安全环保科审批。4.2如情况特别紧急48、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部门必须经生产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生产副总经理应召集有关人员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部门的现场指挥人。4.3危险作业车间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环保科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4.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5、危险作业的实施5.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5.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49、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5.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5.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5.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或车间安全员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5.6危险作业部门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5.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5.8危险作业完50、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3. 职责3.1 安全环保科负责程序的建立、维护和更新。3.2 安全环保科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设备的年检。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辖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3.4 安全环保科负责全厂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4. 程序4.1 特种作业的范围门机起重作业;企业内机51、动车辆驾驶;焊接与切割作业;高、低压电工。4.2 安全环保科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4.2.1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4.2.2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2.3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4.3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4.3.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3.2 安全环保科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4.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经镇级医院确认健52、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4.4.1 特种设备必须经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安全监督等有关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4.4.2 安全环保科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维修人员经常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4.4.3 特种设备应根据其检验周期检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加强消防工作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53、公司办公场所、仓库、堆场及生产作业等场所的消防管理工作。 1.3公司消防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进全公司消防管理工作,控制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受损事故的发生。 2.消防组织管理 2.1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生产副总与行政主任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2.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各部门的防火安全责任人,防火责任人具有下列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任务;(2) 组织督促、检查、落实防火管理规章制度;(3) 组织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54、4) 组织防火检查,整改火险隐患;(5) 组织、领导本部门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活动,制订灭火预案;(6) 定期总结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2.3各场所应设兼职防火安全员,负责防火工作。 3.消防设施及灭火器的配备 3.1按照国家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防火栓、灭火器及其他有效的消防灭火系统。 3.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足灭火器材。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米,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米,并设置于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3.3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要指定专人管理,经常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4.防火管理 4.1各部门应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55、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培训和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认真整改和消除火险隐患。 4.2各部门应制订防火公约,落实防火措施,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措施,督促职工消除火险隐患。 4.3预防火灾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公民应负责本岗位及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对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并向上级部门举报。 4.4严格实行持证制度。从事施工场所的电工、电焊、气焊工必须持有全国特种作业上岗证。 4.5严格控制火源和执行动火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4.5.1每个作业场所都要划分动火级别。可按照作业场所的情况由本部门负责人进行划分。 4.5.2按照动火级别进行56、动火申请和审批。动火申请由作业班组提出,作业部门负责人审批;需要到安全环保科办理手续的,由该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办理。复杂的危险场所,审批人在审批前应到现场察看确无危险才予批准。 4.5.3动火人员持操作证、动火证进行操作,并接受监护人的监护和配合。 4.5.4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在配有灭火器材的情况下进行监护。 4.6生产场所、仓库与办公场所、生活区应分开设置。 4.7消防通道和公共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严禁在走道、楼梯间等人员疏散通道上堆放物品或设置其他障碍。 4.8火灾扑灭后,应保护好现场,并协助消防监督机构及保卫部门查明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 5.应急准备和57、响应 5.1各场所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火灾预案,并进行实地演练。 5.2当火灾事故发生时,责任部门应迅速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5.3应急程序和预案实施后,责任部门应及时总结,评价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6.惩罚制度 6.1防火措施不落实,对所在部门主要领导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并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6.2引起火警,直接责任人赔偿火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200500元的罚款。 6.3造成火灾事故,依法移交给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分。 7.公司防火领导小组: 7.1组长:王东 7.2副组长:陆洪平(分管生58、产消防安全)、周洪彬(分管行政消防安全) 7.3成员:朱军、李光洋、黄爱军、各部门主管 7.4领导小组职责: 7.4.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任务; 7.4.2组织制定防火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7.4.3组织消防安全教育; 7.4.4组织防火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7.4.5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活动,制订灭火预案; 7.4.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 8.附则 8.1本规定由安全环保科编制并负责解释。 8.2本规定自发布日起开始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对公司生产现场电气设备及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59、公司各部门、生产班组用电安全的管理。 2 、安全管理要求 2.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穿戴防护用品。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2 、使用的手持照明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 2.3、在特别潮湿的环境中,电气设备、电缆、导线等应选用封闭型或防潮型。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和管道均应接地良好。潮湿环境不宜带电作业,一般作业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2.4、进行高压试验时,试验人员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升压速度应均匀,不可冲击合闸。降压时,禁止在高于l/3试验电压下切除电源。试验完毕,改接线路前,必须用放电棒对被试物体进行充分放电。高压试验设备和放电棒须可60、靠接地。试验区域,拉好警戒线,挂好标志牌,以防无关人员误入。 2.5、进行电气操作和检修工作时,要从组织上和技术上采用安全保证措施。组织措施主要是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工作监督制度等。技术措施主要是停电(先停负荷,再拉闸,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验电(戴绝缘手套,用合格验电器)、挂接地线(验电无误后,在线路两端或可能送电的分支线端挂接地线。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送电前,及时拆除地线,顺序与前述相反)。 2.6、出现电起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同时用砂子、四氯化碳、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灭火,绝不能用水或一般酸碱泡沫灭火器,以防触电。 2.7、电工绝缘安全用具(绝缘杆、绝缘手套、绝缘61、鞋、绝缘垫、绝缘站台、高低压验电笔),携带式电流和电压指示器、临时接地线、警告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绝缘安全用具还应周期性进行耐压试验。 2.8、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按要求接地或接零。设备应锁好,以防非作业人员启动。操作人员每天应在工作前检查一遍需投用的设备及导线,按操作规程操作。 2.9、现场因工作需要,确需带电作业时,应编制带电作业指导书,并经批准,并由合格和有经验的电工实施,且应有人监护,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 3、附则 3.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科编制并负责解释。 3.2、本规定自发布日起开始实施。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管理制度总则 加强对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的管理,防止危62、险物品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范围和分类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爆炸危险物品,统称为危险物品。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化学危险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感染性物品危险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使用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63、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作业场所存放的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以免因成分不符标准或发生事故。剧毒物品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以备应急抢救之用,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包装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64、物品要将其理化性质(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贮运等注意事项写明警示。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输送液体物品,应采取防止泄露、消除静电的措施,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热,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若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或照明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离措施。凡用于生产的煤气、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水等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化学65、危险品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处理。严禁用一级易燃液体洗刷机器设备、车辆部件和工作服等。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检修,要求严格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贮存和保管贮存量较大的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对化学试剂危险物品库要安排的货位,避免混存。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贮存在同一库内。66、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爆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及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场地贮存。危险物品仓库与生产、生活区有适当的距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危险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由本单位发给安全作业证方能上岗操作。 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要选配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危险物品仓库出入库发放制度:481危险品入库前均应按合同或入库单、请检验单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a.商品数67、量;b.包装;c.危险标志;d. 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482危险品出库前均应按领料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内容包括:a.商品数量;b.包装;c.危险标志;483进入危险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484装卸、搬运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485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486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严格执行。.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48为防68、止发料差错,对剧毒物品、危险物品必须实行双人收发、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四双”制度。.10危险物品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4811危险物品的领用需经使用人员提出,部门主管批准,仓管人员同意后方可出库。4812危险品的出入库须有台帐记录,每月必须进行盘帐,做到帐、卡、物相付。装卸运输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范知识的人员承担。危险物品装卸运输人员,应持有安全合格证,按运输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翻滚、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注意标志,堆放稳妥。危险品装卸前后,对车厢、库房应进行通风和清扫,不得69、留有残渣。装过剧毒物品的车辆,卸后必须洗刷干净。相互碰撞、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而在同一车上混装运输。危险品装运时不得人货混装。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人。5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防止外来明火,尽可能选择路面平坦的道路,不得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行车中要保持车速、车距,严禁超速、超车和强行会车。7装运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辆排气筒上必须装有阻火器,并配备灭火器材。车头应悬挂“危险品”标记,罐车要挂静电接地导链。58装运爆炸、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包装牢固70、严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8禁止使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和脚踏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氯化钾、氯化钠等氧化剂和铁桶包装的低闪点的易燃液体时,不得用铁板车及汽车挂车。8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等危险物品。8高温季节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要有防晒设施。报废处理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处理。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包装容器必须在生产部指派专人监护下销毁。剧毒物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先提出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生产部批准后方可处理。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出入张家港xx码头有限公司生产71、区域的所有车辆。 2、总则 为规范生产区域交通安全管理,使生产区域标准化,规范化,防止生产区域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3、管理内容3.1门卫要求3.1.1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严禁发生脱岗、迟到、早退、打架等等违规现象。3.1.2在岗期间衣着整齐规范,站、立、坐必须做到端正庄严。有病或其他不适必须提前请假,不得因各种理由影响张家港xx码头有限公司的形象。3.1.3严肃认真地执行任务,不得故意刁难进、出厂车辆和索取财物。 3.1.4进出生产区域的车辆凭司机有效证件出入,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出入时间、车辆型号、车牌号、司机、入厂事由、携带物品等。3.1.5出厂车辆必须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72、3.1.6领导参观、检查的车辆由公司办公室提前通知保安部门。3.1.7出厂车辆严禁盗窃公司财物,发现盗窃现象从严处罚。3.2车辆及驾驶员要求3.2.1凡进入生产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3.2.2所有车辆必须随车持有在检验有效期的行车本、驾驶本。3.2.3进入生产区域的车辆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管理。3.2.4进入生产区域的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行使,车辆不得在厂区随意穿行,限速为5公里,严禁超速行驶。3.2.5进入生产区域的车辆严禁随意停放,必须按指定的停车位置停放。3.2.6进入生产区域的车辆严禁客货混载。3.2.7严禁摩托车进入厂区随意穿行,在指定地点停放,接受保安人员的管理。3.2.8车辆行73、驶到办公区域时禁止鸣喇叭。3.3推土机、挖掘机、叉车管理办法 3.3.1推土机、挖掘机、叉车要由取得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守交通规则。 3.3.2开车前,检查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装卸系统、前后大灯、方向指示器、警报装置、车轮等有无异常。出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3.3.3进行检查维修时,在司机座上挂标志牌; 3.3.4禁止非司机搭乘,禁止有人进入叉车载运货物的下方; 3.3.5作业时,在货物前停下,确认货物及货盘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地面5cm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 3.3.6松散的货物事先用带子等固定好,当货物松散、不正或不稳,需74、要调整时,必须停车调整。 3.3.7对超过允许载重、货物不稳和偏心载荷等问题的纠正要将货物降至地面后进行。 3.3.8堆货太高影响视线时,应倒行。 3.3.9遵守限速规定,倒车时要降速,转弯时注意外侧方向。 3.3.10卸货时,边确认卸货位置,边缓慢卸货,直到货叉安全地从货盘上抽出。 3.3.11司机确认在驾驶台能看到指挥人员,司机要按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因检修而需货叉下降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应使用安全支柱。不用时,车应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发动机、刹车等。3.4奖惩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司机50200元处罚。3.4.2对拒不执行公司保安人员管理或屡次违反本办75、法的车辆司机从重处罚。3.4.3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环保科。3.4.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不安全因素整改通知(验收)单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及时消除生产现场安全隐患,杜绝由于整改不及时造成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内容本办法主要是针对生产现场安全隐患时有出现,经常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现象,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对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验收。以督促各班组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使生产现场尽快达到标准化、规范化。三、工作程序1、检查方式:安全环保科检查、安全环保科组织的联合检查以及其他形式的检查。2、在检查中发现违规、76、违章、违纪等较大安全隐患,填写安全整改通知单,经安环科同意后,由安环科统一向责任部门下发。责任部门责任人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单签署意见后,自留一份进行整改,返回安全环保科一份存档,作为验收的依据。3、责任部门按照整改时间要求,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全部整改完毕后,通知安全环保科进行验收。4、安全环保科会同责任部门负责人一起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按照现场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安全整改验收单。5、最后经责任部门、安全环保科一同认可签字后。责任部门自留一份作为整改依据,交安全环保科一份存档。四、审查结果处理1、对于安全整改通知单上所列整改项目,整改期限内免予按照习惯性违章考核条例规定进行77、相应考核。2、对于经整改验收仍然达不到安全规范要求或未进行整改的项目,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四不放过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更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效解决发生的事故的管理 二、范围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三、职责安环科负责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责任部门配合;当事人负责接受安环科组织的培训教育;部门主管负责落实预防措施;财务负责安全措施、事故处理的资金的落实。 四、控制要求 1事故报告 1.1发生事故后,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伤员救治,并保护好现场,同时报安环科负责人; 1.2安环科负责人应短时间内到达事发现场,查清事发过程,明确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部门、事故经过,填写事78、故调查报告 2事故原因调查 2.1安环科立即组织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从原因中找原因,尽可能的分析制度、防护设施、工装的操作安全性等方面; 2.2原因分析完成后,应经过当事人、部门领导、安环科签字确认,方可制定有关的预防整改措施。 2.3事故原因未能查清,相关人员不得放过。 3事故处理 3.1安环科应对事故当事人进行处理,不接受处理的人员,应停止当事人的工作,直至接受处理后方可恢复工作; 3.2安环科应组织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厂纪厂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示范、安全纪律等四项,填写工伤事故当事人教育记录,被教育人员应签字认可; 3.3安环科根据分析的原因,制定可行的纠79、正、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等,预防措施应行之有效,不可做表面文章,并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不重复发生类似事故,措施无效或效果不好,应重新制定预防措施,填写工伤事故四不放过整改表。 五、相关文件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六、记录 1事故调查报告 2工伤事故当事人教育记录 3工伤事故四不放过整改表工伤事故四不放过整改表填报部门:安全环保科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部门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处理责任认定处理决定序号内容完成情况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制表: 审核: 审批: 日期: 年 月 日上报: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抄送:各部门负80、责人及班组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及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81、隐患。4、任何部门和员工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上级领导或安全环保科和有关部门报告。安环科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5、生产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6、安环科定期组织公司相关部门主管及相关人员排查作业场所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7、总经办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8、公司将生产82、部分项目、场所、设备发包的,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9、公司安环科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上级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10、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83、(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11、各部门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安全事故上报制度一、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公司员工的工伤事故,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张家港xx码头有限公司的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本人责任的伤害事故。三、引用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84、002年6月29日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4月1日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四、权限1、本制度由安环科起草、修订和解释,主管生产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审核,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2、本制度确定工伤事故指轻伤。其调查、处理由公司安环科进行,并将事故处理结果上报公司主管生产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轻伤以外的工伤事故,由安环科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提供协助,实事求是的提供相关资料和真实情况。3、事故报告内容与方式。报告方式可用电话或其他快速办法。总之,事故报告要做到“快”和“准”。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部门、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85、情况;(2)、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当事人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5)、事故报告部门及其负责人。五、事故管理1、事故发生后,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也可直接上报给公司安环科,或由部门负责人、安全员上报公司安环科。任何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救护,并注意保护现场;安环科应及时报告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因工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应迅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并由公司领导在1小时之内迅速上报市安监局,并认真填写事故快报表。2、事发后,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事故86、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并经签字确认后,报告安环科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3、凡故意隐瞒事故真相、虚报或拖延不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事故责任。4、经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授权后,由安环科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调查。5、根据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进行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划分责任。6、事故调查过程中所收集的资料由安环科予以保管,一般包括:(1)、事故现场示意图或照片;(2)、相关设备、工具、材料等技术资料;(3)、工艺安全操作规程;(4)、与事故有关的其它资料。7、事故处理结案后,应立即上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87、总经理,并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对事故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认真吸取教训,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完善安全防护,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把一般事故控制在目标范围内,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特制订本制度。1、单位发生生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公司安环科主管或直接报告主管副总经理。2、公司安环科主管和生产副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3、事故单88、位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4、事故调查结束后,单位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整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各种劳动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危害的发生。2、执行劳动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取消,不得减少,不得以福利品替代。3、公司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持有生产许可证,保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质量和防护功能。不得购买89、使用伪劣或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测已达不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产品。4、督促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严肃批评教育,予以纠正。对违反规定穿戴的行为坚决制止,并给予必要的处罚。5、对于维护动力设备或处理高压电气设备有触电危险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绝缘胶底鞋,不能穿导电胶底鞋或防静电胶底鞋。6、使用特殊劳保用品的人员应事先进行培训,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和处理意外事故的方法,特殊劳保用品应注意养护,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使用后应专门存放。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总则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90、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3、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4、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总经理的职责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91、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1.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1.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1.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1.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92、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1.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2.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2.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93、费的落实和使用。2.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2.5、组织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2.6、经常检查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2.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2.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2.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3、技术部门94、的职责3.1、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3.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3.4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4、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4.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4.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4.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95、,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4.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4.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4.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5、部门负责人职责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5.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5.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5.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96、,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5.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5.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5.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厂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20 年 月 日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安环科。现将有关决定97、通知如下: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王东副组长:陆洪平、周洪彬 组员:朱军、李光洋、黄爱军,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注:副组长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二、各部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人:该部门主管组员:各班(组)长三、安环科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其内设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98、与培训。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四、安环科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1、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4、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99、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各部门、各车间在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100、范意识。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101、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02、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一、依据1、国家法规、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2、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3、生产工艺的改进;4、职工的合理要求。二、事项、实施时间、实施部门和经费预算1、生产车间改造、生产工艺改进2、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警示标识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4、工作场所卫生检测评价5、职业卫生宣传6、职业卫生培训7、职工健康监护8、职业病人诊疗9、其他三、验收与考核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103、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一、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二、培训的对象与方式1、新进厂职工的培训: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教育2、部门之间的职工调动教育:3、部门内部的职工调动教育:4、临时工的教育5、定期教育三、组织实施部门、经费保障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安环科负责104、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一、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1、监测的布点2、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3、监测的周期4、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1、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向劳动者公布。三、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四、实施部门为安环科落实相关部门执行。经费保障由责任部门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由财务提供保障。职工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 为了规105、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3、公司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4、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5、公司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6、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7、公司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106、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8、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9、本公司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二年。 10、公司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11、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2、公司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3、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一、告知的内容2 规章制度3 操作规程4 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5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6 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二、告知的方式针对前四项进行张贴公布并拍照留档。对第五项进行通知到个人并签名留档。三、告知的责任107、部门告知的责任部门为安环科四、考核未告知的对责任人处以1到5分的扣分,计入工资发放浮动部分考核。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一、检查层次1、由公司领导负责,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参加,每季进行一次。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月一次。3、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二、检查内容:1、各职能部门、生产班组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2、生产班组现场检查:生产班组的总体卫生状况, 生产班组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落实隐患整改四、奖惩措施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 总则108、根据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参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特种作业范围 1.1 电工作业 1.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1.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1.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 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 2.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2.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 特种作业的申报与考核 3.1 申报“特种作业操109、作学习证”的程序 3.1.1 申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情况,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资产运营部审核。 3.1.2 安环科初审后,通知申报单位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 3.1.3 申报特种作业人员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上有关内容逐项认真填写。 3.2 特种作业学习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3.2.1 特种作业学员必须在其监护人严格的指导下从事实际操作,严禁单独上岗操作。 3.2.2 特种作业监护人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具体规定详见“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对特种作业学员实习期间的培训负有全面的责任。 3.2.3 特种作业学员每半年接受一次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110、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学员的工作。 3.2.4 持有学员证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应向安环科提出正式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申请。(电工作业学员证除外 3.3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 3.3.1 安环科根据年度特种作业培训与复审计划,按期安排相应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证与复审工作。 3.3.2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与复审工作,由安环科负责办理培训事宜。(联系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 3.3.3 申请特种作业取证人员,备齐培训所需的材料,按时间要求参加相应工种培训。 3.3.4 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3.5 特种作业安111、全操作证的有效期为四年,凡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四年进行一次安全复审验证,证件超过四年未进行复审验证,证件自行作废。 3.3.6 经培训单位考核未合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如补考仍未合格者,发证部门则取消其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资格。 4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费用 4.1 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所需的费用,公司不予负担。 4.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与复审验证所需费用,由特种作业人员垫付后根据规定报销。4.3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复审一次未合格者,其补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4.4 补考未合格者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4.5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由安环科统一保管。 5 特种作业人112、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5.1 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本公司的; 5.2 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 5.3 特种作业人员因经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5.4 特种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 6 其他:持有特种作业证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培训取证,因单位或本人原因,在证件有效期内未进行培训取证的,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部门领导如安排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按违章指挥处罚,个人继续特种作业操作的按严重违章作业处罚。 安全监护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监护人对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促进现场安全监护措施的落实和对人的不规范行为及物的不安全113、状态加强控制,特对厂区和车间作业委派的安全监护人作此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在车间作业和厂区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人的管理。 管理规定 监护人的任职要求 1、专兼职监护人必须要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较强的责任心,对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需全面了解,并具备有从事作业的安全防护经验。2、 各部门(车间)要结合部门具体情况细化安全监护人的工作职责,并对各安全监护人的工作情况及能力进行跟踪检查,如发现有不适任者,要及时进行调整。 3、 监护人的岗位职责4、 1、正确宣贯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安环科车间部门的管理人员制止现场存在的各种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5、 114、2、监护人在作业前必须接受现场带班或队长的安全交底,交接班时,将监护要领、注意事项向另外交接人员交接清楚。6、 3、专职安全监护人在岗期间不得从事与安全监护无关的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7、 4、监护人如要离开监护现场,必须要提前向现场带班或本班组作业人员讲明情况,在确认另外监护人到位并进行交接以后方可离开,临时离开监护现场,必须临时确定现场人员替代临时监护,必要时须停止现场作业直至返回监护现场。8、 监护人的设置要求,以下施工工程需要安排专职安全监护人:9、 1、在生活区、物料间、油漆间、及附近易燃物清除不彻底(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无法拆除的)部位进行明火作业的。10、 2、超宽物件车辆运115、输过程中。11、 3、上方作业,下方可能有人员经过,存在物体打击隐患。12、 4、起重设备在更换起升、变幅钢丝绳。13、 5、同一作业场所,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单位或不同作业的。14、 6、部门主管(包括安全员)有权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危险程度提出落实专职安全监护人的要求。15、 其他要求16、 1、 各部门根据以上工程作业内容进一步进行细化,落实具体工程作业专职安全监护人的控制办法。17、 2、各部门的现场管理人员对各作业区域监护人的到位、监护措施的落实、监护人职责履行、监护人监护能力等方面进行检查。18、 3.对不按规定落实监护人制度、违反监护规定或不服从监护人管理的,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116、进行处理。xx码头值班制度 一、目的:为了处理公司在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的一些事务,除主管人员坚守岗位外,公司需另外安排员工值班。 二、值班处理事项:1突发事件。2管理、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员工。3预防突发事件、火灾、盗窃及其他突发事项。4治安管理。5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三、值班时间1工作日值班周一至周五每日下班时到次日上午上班时。2休息休假日值班实行轮班制,日班上午8:00至下午5:00,夜班下午5:00至次日上午8:00(可根据公司办公时间的调整而变更)。四、各部门根据业务情况自行安排本部门员工值班,并于月底公布次月值班表。五、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六117、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听电话。七、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八、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九、值班人员遇事可先行处理,事后再报告。如遇其职权范围以外的事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十、值班人员遇到重大、紧急事情时,应及时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与请示,以便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负责人。十一、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并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检查。十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如擅离职守,公司应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应从重论处。十三、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交领导批准,出差时亦同。代理值班人员应负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