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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集团2×350MW低热值煤发电工程管理制度(87页)
矿产集团2×350MW低热值煤发电工程管理制度(8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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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790208 2023-11-14 87页 326.62KB
1、矿产集团2350MW低热值煤发电工程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 工地会议管理制度4二 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管理制度12三 设计文件审阅、确认工作管理制度16四 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制度17五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9六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管理制度23七 工程进度管理工作制度24八 工程材料管理工作制度29九 工程设备管理制度31十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33十一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35十二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管理制度40十三 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42十四 工程款支付签审工作管理制度46十五 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管理制度47十六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49十七 工程文件管理工作制度51十八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制度56十九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评制度58二十 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61二十一 调试监理工作管理制度63二十二 见证取样管理制度67二十三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制度69二十四 不符合项管理规定71二十五 分包商资质审查制度72二十六 工程建设缺陷管理规定74二十七 工程整改通知及复验制度75二十八 计划统计报表编制制度77二十九 监理月报和报告制度78三十 旁站监理规定79三十一 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制度81三十二 全厂总平管理工作制度83三十三 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3、度85三十四 现场巡视管理规定90一、工地会议管理制度1. 工地会议的有关规定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参建单位要完成工程建设的总目标,及时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即工地会议。工地会议一般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月度会议、经常性(工程例会)会议和专题会议。1.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工程施工全面展开前进行,并尽可能提前。1.2承包商必须参加工地会议。1.3承包商应为工地会议提供监理工程师事先要求的以及所有应该提供的有关资料。1.4工地会议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必须按合同规定及监理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1.5工地会议纪要只对业主、监理和承包商起备忘作用,不作为监理工程师的正4、式书面指令。1.6工地会议纪要格式应固定。2.第一次工地会议2.1工程全面开展之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协商确定召开时间、地点及主要议程,并通知承包商及有关方面。2.2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单位人员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主持。业主有关部门代表、承包商的授权代表参加。业主及承包商各方将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负责人及其他高级人员参加。根据业主与承包商的建议,邀请与实施工程项目有关的地方当局或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2.3 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议程2.3.1介绍各方人员及组织机构(包括地址及通讯等):2.业主或业主代表应提供实施工程项目所设置的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及主要人员等有关资料的5、书面文件;2.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副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并声明自己仍保留的权利;宣布职能机构、主要人员及职责范围;书面将授权书、组织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全体监理人员名单提交业主和承包商;2.承包商应书面提出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授权书、主要人员名单、职能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材料,以取得总监理师的批准。2.3.2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作出评述;2.施工进度计划可能于何时批准或哪些分项工程已获批准;2.根据批准的或将要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定可以进行施工的工程项目;2.说明有哪些重要的或复杂的工程项目尚需单独编制施工方案。2.3.3承包商陈述施工准备情况,监理工程师逐项予以澄清6、和评述;2.主要施工人员进场情况,包括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等,并提交进场计划及名单;2.用于工程的进口材料、机械、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是否影响工程进展,并提交进场计划和进场清单;2.用于工程的当地材料来源落实情况,并提交料源分布图及供料计划清单;2.临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并提交临建布置图和实施计划;2.工地试验室(包括流动试验室)装备情况,基准点复测情况,并提交相关资料;2.提供履约保证金及各种保险的资料;2.工程予付款情况;2.按合同条款为监理工程师应提供的设备及服务设施完成情况,并提交完成上述工作的详细计划。2.3.4由业主负责提供的开工条件是否具备,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建7、议和要求。2.3.5明确施工监理工作程序(详见施工监理程序),并确定经常性工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程序。2.4 监理工程师整理第一次工地会议纪录,起草备忘录提交总监理师,由项目监理部及承包商分别备存。3.工程月度会议3.1为了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按时完成工程建设总计划,并将分解后的计划进行逐月检查,需召开工程月度会议。3.2工程月度会议一般安排在每月的28日前后举行,工程建设的各单位:业主代表及有关部室主要负责人、项目监理部总监和副总监、设计单位设总、施工(调试)单位项目经理、主要设备供货商代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3.3会议内容为:根据工程项目的里程碑计划和一级网络计划,检查施工单位二8、级网络计划及月度施工计划的完成情况,检查上月设计施工图交付进度、设备到货情况、施工现场机具、劳动力组织、工程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安排下月施工计划,协调工程参建单位提出问题,确定问题的完成时间、责任人。3.4会议有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项目监理部负责纪要的整理和发放。4.经常性工地会议4.1经常性(工程例会)工地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也可由项目副总监或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情况确定召开时间及主要讨论内容,并及时通知承包商。4.2经常性工地会议由项目总监或副总监主持。4.3参加会议的主要单位及人员:4.3.1副总监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4.3.2承包商的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4.9、3.3业主或业主代表;4.3.4设计单位代表;4.3.5应邀参加会议的其他承包商。4.4经常性(工程例会)工地会议议程的主要内容:4.4.1落实上次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4.4.2承包商陈述工程施工情况,提出问题及建议:工程进度情况,主要是施工进展情况及影响进度的因素;现场施工情况,主要是现场机械、材料、劳力对进度和质量的适应情况;工程质量情况;4财务情况;安全事项;提出工程变更、索赔、延期事项。4.4.3监理工程师应就承包商提出的各项事宜发表意见,并陈述各项费用计量支付情况,工程质量、进度情况,工程变更、延期、索赔审批情况,承包商执行合同文件、监理程序情况及其它有关事项。4.4.4业主、监理、10、承包商讨论施工环境,主要包括承包商无力防范的外部施工干扰或不可预见的施工障碍,并提出解决措施。4.4.5业主、监理、承包商讨论并解决重大质量事故和工程进度严重落后问题。4.4.6讨论工程延期、索赔、变更的具体事宜,对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延期、索赔问题进行初步澄清,但承包商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报手续。4.4.7讨论业主、监理工程师或承包商提出的其它事项。4.5 监理工程师整理会议记录、提交业主和总监理师审查后,由项目监理部和承包商留存。5.专题性工作会议5.1在以下情况下,可随时召开专题性工地会议:5.1.1当承包商或业主提出建议,经总监理师研究认为确实需要时;5.1.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决定11、是否就某项技术或管理专题召开会议。5.2召开专题性工地会议的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5.3参加专题性工地会议的人员为专题内容所涉及的承包商、业主、监理、技术专家和其它有关人员。5.4专题性工地会议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5.5专题性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5.5.1介绍各方人员;5.5.2专业监理工程师宣布会议主要议程;5.5.3讨论专题内容;5.6专题性工地会议纪要及资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整理,总监理师审查后签发至有关单位。必要时要求有关单位的代表签字。第一次工地会议程序框图准备第一次工地会议,确定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通知承包人及有关方面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按程序商议内容讨论其它有关问题明确监理程序12、业主提供的开工条件具备情况承包商陈述施工准备情况进度计划审查结果介绍各方人员及组织机构监理工程师整理会议纪要并提交业主和承包人备存经常性工地会议程序框图监理工程师宣布主要议程检查上次会议纪要执行情况承包商陈述施工情况及存在问题监理工程师陈述合同执行情况业主、监理、承包商共同协商解决各种工程问题监理整理会议纪要将纪要发给有关单位执行和存档专题性工地会议程序框图监理确定专题会内容并筹集资料确定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和参加人通知与会有关人员讨论确定的专题监理整理讨论结果将记录发给有关单位执行或备案会议签到表 表号:LZ1-C-02 编号:工程名称会议名称主持人会议地点会议日期会议主要议题:会议纪要(附后13、)参会人员名单姓 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本表一式多份,参加会议单位各存一份。二、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使施工单位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设计特点和设计意图,掌握工程关键部分的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设计单位必须依据“电力勘测设计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设计所提交的施工图纸,进行有计划地系统地技术交底。为了减少设计图纸差错,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与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使图纸更符合施工现场具体要求,在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的同时,各有关单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序质量的前提,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主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应认真执行14、。2.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基本要求2.1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并主持。2.2一般以卷册为单位,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善的正式施工图纸;对施工单位急需的重要的分项专业图纸必要时也可提前先分别交底与会审,待成套图纸到后再统一交底与会审。2.3在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必须事先安排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详细审查图纸,并代表本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在会审前提交项目监理部。2.4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主要设计人或卷册负责人及工地代表出席。交底与会审应在该项目施工开工之前,在施工现场进行。交底和会审时由会议主持单位做出详细记15、录,并及时形成纪要,纪要须有各方人员的亲笔签名。3.设计交底3.1设计交底的目的是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规模、工程特点、设计意图、熟悉图纸、明确特殊的施工要求、质量标准等,作到心中有数。3.2设计交底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工程内容、施工范围、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总平面布置和各专业设计的规模、配合要求;主要设备和辅助设备的选择依据,采用特殊材料的要求;重大设计技术方案和重型或大件设备构件运输吊装的方案;采用的重大技术革新成果及科研成果;主要质量标准和工艺质量要求;其它有关设计的注意事项。4.图纸会审施工图纸是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为使施工人员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正确地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16、,避免返工浪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进行图纸会审。对于施工图纸中存在的差错和不合理部分,应在施工之前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4.1会审方法一般图纸会审:由监理工程师主持,设计、建设、施工、调试人员和有关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参加),对正式施工图纸进行会审。综合会审: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设计、建设、施工、调试、运行等有关单位参加,对工程主要系统施工图纸及相关图纸进行会审。4.2图纸会审的重点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适应,吊装运输方式是否安全可靠。图纸表达深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构件划分和加工要求是否适合17、施工能力。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协调。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资供应上有无困难。施工图之间和总平面图之间,总、分尺寸之间有无矛盾。4.3图纸会审时间的确定项目监理部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在开工前组织进行;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有关单位收到图纸3天后;内容较多或重要卷册7天后。接到施工图纸会审通知7日内。5.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必须符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原则和国家、行业所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程、规范;当通过协商各方意见仍不能统一时,应报请业主或有关上级部门审定。6.对已决定必须进行设计修改的,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修改设计,经项目监理部和18、业主批准之后,交施工单位执行。7.为了体现设计技术交底作用,在施工图会审纪要中应包括设计答疑方面的有关内容和条文。如经会审,对设计没有提出任何问题的工程项目,也应作出会审纪要,以示对该设计的认可。8.施工单位拟开始施工的一切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必须经过图纸会审,未经会审的施工图不得据以施工;已经会审的图纸应按设计文件确认工作程序进行确认。施工图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表(首页)表号:LZ1-B-04 编号: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图纸卷册名称图纸卷册编号会 议 地 点会 议 时 间主 持 人提出的问题:审定结果:会签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19、一份。三、设计文件审阅、确认工作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和现场工程施工的连续性,必须对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核和确认,现制定本规定。1.设计文件审阅工作内容1.1以施工图分册为单位,由监理工程师审阅。1.2审图时间应安排在施工图会审以前进行完毕。2.设计文件审阅确认的等级分类设计文件共分为A、B、C三级A级:经会审后,不需修改或只作少许修改即可使用的图纸和文件。此类图纸和文件一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即可在工程中使用。B级:经会审后,监理工程师认为需作一些改动的图纸和文件,此类图纸和文件按会审意见修改后,再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才可在工程中使用。C级:经会审后,监理工程师认为需作原则性及20、方案性修改的图纸和文件,此类图纸和文件需重新返工,再经重新会审和确认后才可在工程中使用。3.监理工程师对各类设计图纸和文件的确认,不解除设计承包商应负的责任。4.设计文件确认程序。经会审后的设计文件应由设计院进行修改或变更,经书面确认的设计文件方可在工程中使用。四、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制度1.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的指导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四大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对科学地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施工前,21、负责施工的承包商必须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对其质量负全面责任,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将正式文件及必要附图交业主和项目监理部会审。3.项目监理部负责汇集各标段施工组织设计,牵头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工作,由项目监理部总监工程师组织和主持,会议时间由业主决定并通知,参加人员有:业主、项目监理部、承包商和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在会审后,由项目监理部形成会议纪要,交承包商对原施工组织设计必要修改或调整,经各方签字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4.承包商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22、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利于缩短施工工期。5.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5.1符合本工程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的要求,如有修改,必须有充分的论据;5.2符合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书;5.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单位配合施工做部分核算或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代表的同意;5.4符合国家、行业所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及政策(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导则和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若干规定等);5.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6.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内容:6.1单位工程概况,包括设计与设备特点、工艺要求、主要工程量23、;6.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冬雨季等特殊气候条件下及特殊工作的作业措施;6.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要求;6.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6.5施工力能的供应;6.6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及阶段形象进度;6.7施工场地安排及临建设施布置;6.8保证施工安全(包括防火、防台风、防雨、防冻、防雷击等)保证工程质量的计划、措施;6.9现场计算机管理网络的建立、联结方式及运行管理。6.10费用估算及用款计划。7.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与深度可随工程大小、难易程度做适当调整,对于简单的工程可只编施工方案和要点,但审批程序不变。五、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为了给施工单位创造一个良好24、工作环境,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必须协调统一、科学有序,做到文明施工、为实现施工安全和工程优质高效创造必要条件,特编制本制度。1.施工总平面管理1.1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力能装置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施工管线的规划,并满足防洪、排水、防火、防风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省用地,文明整齐。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一经业主和有关部门批准,作为工程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各承包商都必须严格执行。1.2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25、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所划定的用地范围,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绘制施工总平面。该施工总平面随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业主和项目监理部批准后实施。1.3承包商在其所给定的施工场地内做出明显标示,并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建造临时建筑。不得在其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建筑和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1.4施工场地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和承包商的实际需要,业主(或项目监理部)可根据情况统筹安排,重新调配使用。1.5各承包商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26、防火、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排。1.6各施工承包商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经业主批准后执行。承包商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其他各施工承包商施工时,其后果由当事承包商负责赔偿损失或承担必要的罚款。1.7各类履带式机械、重型压路机械及超重件运输机械进厂路线,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指定的路线通行,否则对道路及地下设施造成的破坏由承包商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1.8承包商使用业主提供的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27、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联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向业主交纳相应费用。1.9业主按计划需要停电、停水时,应事先提前2天通知承包商,作好施工安排。意外发生断水、断电事件时,承包商与业主研究,采取必要措施,在短期内尽快予以恢复。1.10承包商在厂区内取土和弃土,要按照施工总平面的布置有组织的进行,不得随意取土或弃土,更不得以商品转卖其他单位。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及时运到业主指定的地点,不得乱堆弃土,堵塞道路及排水系统等。1.11设置在施工现场的永久测量标志,各施工单位应予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1.12施工承包商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后,应迅速撤离施工现场,其所建临时建筑和各项设施应在28、三个月内拆除或由业主按规定合理调配给其他承包商使用,不得借故拖延或私自处理。1.13项目监理部设专人管理施工总平面,各施工承包商对有关施工场地的使用、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道路及各种力能管线布置,安全、防火、排水等措施的实施,必须接受业主主管工程师的监督与管理。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单位主管工程师做好施工总平面的监督与管理。2.施工现场管理2.1项目监理部负责工程现场范围内的施工组织与指挥。2.2工程项目监理部,受业主委托,对施工现场实行监督与管理。2.3由监理单位主持,定期召开工程各承包单位(含设计、施工、设备厂商)驻现场负责人参加的工程协调会议,各承包单位应按时参加,由项目监理部写出会议纪要,会29、后各方应共同执行协调会有关决议。监理单位负责督促与检查。2.4业主(或项目监理部)对现场各施工承包商之间,现场力能及机械互相协作借用,总平面管理,交通堵断等问题有权经过协商后作必要的调度,各施工承包商应予协助,有关费用按双方的分包合同或协议执行。3.现场力能主干线管理3.1现场给水、排水、蒸汽、电、通讯等主要力能干线,应标示明显,由施工承包商按合同进行管理,并进行检查和维修。3.2各施工承包商使用上述主干线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项目监理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进行联接,各承包商如不办理手续乱接,监理部或业主有权拆除并按规定对有关单位进行罚款处理。3.3施工承包商主干线停止使用时,应事先通知有关单30、位进行必要的准备(事故除外)。4.进入电厂生产区域的作业管理承包商进入电厂生产区域作业,应按规定的路线进出生产区,并按电厂有关规程办理安全生产工作票并按照电厂安全生产规程和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进行作业。工作完工后应工完料尽场地清,并按工作票要求办理作业终止手续。5.现场安全生产管理5.1承包商进行工程施工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的有关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现场的各项安全施工规定及电厂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5.2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时,应及时通报承包商相关部门和项目监理部。施工承包商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研究处理工作,并31、及时报告有关上级单位。5.3承包商应完善安全组织和安全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使安全工作日常化。5.4承包商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分解到月,并按期开展安全活动。5.5承包商安全生产部门在业务上要接受业主和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主管工程师及上级安全生产部门双重安全生产监督。5.6现场安全生产人员有权对施工中不安全问题提出监督意见,被提意见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5.7各级安全生产人员,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任务书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各级技术负责人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任务书及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部分进行审核。6.文明施工管理6.1承包商应按有关文明施32、工管理的要求建立各种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制定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计划,全面开展有关工作。6.2各施工区域材料应堆放整齐,车辆按规定存放,道路应畅通并按指定路线通行,现场杂物应定期清理。6.3在电厂生产区内,应自觉接受电厂文明卫生管理,共同搞好现场文明施工。6.4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计划组织文明施工检查(可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对不合格项目下达整改通知,被要求整改单位应在限期内予以改正。7.消防、保卫管理7.1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并进行管理,保卫部门、消防部门要定期进行抽查和监督。7.2各工程承包商均应建立专门的消防保卫组织,制定严格管理制度,编制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有33、关消防、保卫工作。主管消防与保卫工作的专职人员对现场消防和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存在问题的单位应制定有关措施,及时予以改正。六、单位工程开工申请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单位工程的管理,因此对现场的开工条件要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查,使其达到单位工程开工所具备的条件,特制定本制度。1.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有完善的开工条件。开工条件,也就是开工前施工准备的内容,从质量管理上讲,也就是工程开工前应具备的工序质量保证。2.衡量开工条件是否完善和具备,应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3.考核表由施工单位按考核项目逐项填写初评意见,报业主工程部与项目监理部联合34、核查。负责核查人员为工程部主管工程师,监理部为主管专业监理工程师。4.考核栏中对考核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级。合格指被考核项目工作已经完成,基本合格指被考核工作已做,但尚未完成,可在限期内完成,不合格指被考核项目工作,或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5.重要工程开工申请报告表,由负责该单位工程的施工单位填写,并在开工前送业主和项目监理部审批。考核项目须全部合格或基本合格才能批准开工(单位工程开工申请表见附录)。6.对较小的或简单的工程,可只填写开工申请报告表,开工条件考核表可免报。七、工程进度管理工作制度工程进度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重大利益。监理工程师促使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相吻合,是控35、制工程进度的关键。工程进度管理的原则是:依据合同文件有关条款,在工程实施中密切注意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间出现的差异,及时督促承包商调整工程进度,确保承包商按计划完成工程。1.进度计划的编制1.1进度计划的编制原则与要求:承包商在编制时,首先应符合合同工期的要求和业主批准的一级网络计划,并应遵照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计划。同时要留有余地,采用的图表应清楚、明了,便于管理;并能表达出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各项工程的相互关系与衔接;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材料和设备,注意施工的连续性、平衡性,讲求经济效益。1.2进度计划的编制依据: 合同中规定的总工期,开、竣工日期; 投标文件中已36、被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供应计划应满足总工期要求;工程现场的特殊环境及气候条件;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承包人的组织条件等。1.3进度计划的提交:承包商应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总体进度计划及年、月(季)进度计划,对于某些起控制作用的重点工程项目或复杂项目还应编制并提交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详细的进度计划,以及年度现金估算计划及月(季)度现金支付估算,供监理工程师审批。1.4总体进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项目的总工期,即合同工期或指令工期;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及完成的工程累计现金支付估计;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所需要的人力、材料37、和设备数量;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1.5年度进度计划的内容:本年度计划完成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及现金支付估计;施工所需人力、材料及主要设备的使用计划;不同季节及气候条件下各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及技术措施;在总体计划下对各单项工程计划进行局部调整的详细说明等。1.6月(季)进度计划的内容:月(季)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完成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及现金支付估算;完成各分项工程的人力、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图纸需用计划;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的详细说明等。1.7承包商提交的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安全措施;38、本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及各工序的控制时间;本项目的现金支付计划;本项目各施工阶段的人力、材料、设备的使用计划;本项目的施工准备及竣工清场的计划;对总体工程计划及其他相关工程的制约及相互依赖关系和说明等。1.8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总体进度计划及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可采用横条图或进度-里程斜杠图或工程进度图等方式表示;若合同有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采用网络图表示;年度、月(季)度进度计划可采用横条图或图表表示。2.计划进度的审批2.1各项目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审查完毕。审批按下列程序进行: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审查计划是否存在问题;将发现的问题与承包商39、进行讨论或澄清;2.1.3对需要调整、修改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商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审批承包商修改后的进度计划。2.2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工、料、机的进场计划相协调;易受冰冻、低温、大风、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尽量安排在合适的时期施工,否则应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在计算有效工期时,对进(退)场、清场、节假日及气候等影响因素,应适当考虑;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运购计划的可靠性;主要工程人员及施工队伍进场计划是否已落实;工程测量及材料检验、试验计划;临建工程、电、水、道路等的实施计划;40、各阶段或单位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及现金支付计划;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承包商的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相适应;是否优先安排满足关键线路工程所需的工、料、机;是否按合同规定给监理工程师的各项工作留足时间。2.3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计划进度,承包商及业主应视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是处理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等诸多事宜的重要依据。3.计划进度管理3.1计划进度的管理分为二级,即: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通过对单项工程的进度控制达到进度管理的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通过月报的综合评价分析进度、管理工作。3.2在工程开工后,监理工程师将建立分项工程的月、旬进度形象图,及时统计绘制,随时掌握各分项工程的41、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间的差异。当差异出现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提请承包人注意,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调整进度。同时,将进度差异情况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便于其对整个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3.3承包商每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并根据合同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支付金额图表:(1)工程现金支付计划图(附有已付款项曲线);(2)工程实施计划图(附有已完工程条形图)。由监理工程师详细审查,向业主报告。当有月进度报表反映的实际进度拖后于计划时,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应对这种拖后进行详细的分析,结合现场记录和各分项所控制的进度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如果监理工程师根据评价的结果,认为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由于承包42、商的原因导致进度过缓、于计划进度严重不符时,应采取必要的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业主和监理单位共同协商确定,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书面发出,并在下月工程款支付中予以扣除;同时通知承包商采取必要措施加快进度,以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4.进度计划的调整当工程实际进度的拖后已造成关键路线上的工程项目完成实际时间的推迟或使非关键线路项目的进行时间超出自由时差,而使非关键项目变成关键线路时,而且这种拖后完全由承包商原因造成时,则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求承包商:4.1对以后的关键线路的工程加快进度,缩短施工时间,以弥补前面已推迟的时间;4.2对非关键线路变为关键线路的情况,则要求承包商采取相应的措施,缩短非关键线路上某些43、项目的施工工期,以保证总体计划按期完成。当这种拖后并非承包商原因造成时,则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工程延期的合同条款及有关程序,对承包商的工程延期给予恰当的评估,以维护承包商的利益。计划进度管理流程图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商编制作业进度计划承包商编制作业进度计划工程开工监理审查业主批准 监督计划实施是工程师批准延期计划是否延误否是每月进行监督直至完工是否是否关键线路是否是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误承包人调整月计划加快进度度否是监理工程师(总监)审查工程计划全部完成执行调整后进度计划八、工程材料管理工作制度1.工程材料使用前的准备工作承包商根据合同条款,设计图纸等有关文件确定用于永久性工程需要的各种工程材料(44、包括锚具等)数量,依据工程对材料规格和质量要求及施工安排等编制采购计划,料场由承包商根据批准的施工总平面自行选定。工程材料购运前,材料使用单位应将选定的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资料和质量评定文件编制“主要工程材料报审表”报送监理单位审批。2.工程材料申请使用报告的格式与内容2.1原材料质量试验资料,试验项目依据规范与有关文件进行确定。2.2各种混合料(水泥砼、沥清砼、防水胶泥、水泥沙浆)配合比设计试验结果资料。2.3其它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如出厂合格证、材质检验单等。2.4“主要工程材料报审表”和封皮见附件。3.工程材料申请使用报告编制方法3.1永久性工程所用的工程材料,均应在使用前申报,批准后方可使用45、。3.2各种原材料如水泥、钢材、地材(砾石、砂料等),均应根据不同的生产厂家和不同的材料规格分别进行申请。3.3同一生产厂(场)家,生产不同规格的材料(如钢筋20、25,砾石,等)可在同一工程材料使用申请报告中一并申报。不同的工程材料(如水泥、砂子等)须分别进行工程材料使用申报工作。3.4水泥砼配合比设计使用申请报告中,只附配比设计,砼强度试验结果和水泥、外加剂出厂合格证与自检结果,水泥砼使用的原材料(砾石、砂子等)单独进行使用申报。3.5“主要工程材料报审表”编制一式三份,用A4规格纸。4.工程材料的审批程序4.1各种材料在使用前14天或更早的时间内,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工程材料使用申请报46、告。4.2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工程材料使用申请报告和样品进行审查,必要时对进料场(厂)进行考察,监理工程师自接到申请报告在一般情况下7天内确定申请使用材料是否批准使用。4.3没有获得批准的工程材料申请报告,承包商应按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重报,直至获得批准,5.工程材料的管理工作5.1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批准应视为对申请报告及试验样品的批准,工程进行中,若发现使用的工程材料与被批准材料不符时,则该批准将自动无效。5.2承包商在施工中应对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按规范规定的检验频率进行试验或检验,确保用于工程的材料符合质量要求。5.3承包商在施工中应对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有效的监47、控。以保证材料不受污染不变质。5.4使用未经批准的材料完成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将不予以验收,必要时将要求承包商将所完成的工程拆除。5.5已被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材料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生产的工艺、配比、品种、规格变动时,承包人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而原批准同时作废。5.6对分包工程的材料使用与管理亦按本程序进行。九、工程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到场工程设备的控制、管理,把好设备开箱检验、仓储保管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设备开箱验收、设备缺陷处理、采购、仓储及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的领用的管理,3.职责3.1 监理公司参与监督设备订货和安装单位复48、查物资供应商向电厂提供的已订货设备清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主要设备开箱检验进行监控及见证;对现场设备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监理意见。4.设备的开箱验收管理规定4.1物资供应商在设备到货一个月内书面通知(见附表2)设备验收各方参加验收的时间和地点。主要设备(监理公司确认)的开箱须先填写“主要设备开箱申请表”(附表1)经监理公司批准后由总包单位发书面通知验收。设备开箱验收由物资供应商组织并主持,参加验收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见证)、施工单位、制造厂家。开箱前对包装质量先进行验收。开箱清点设备及附件应与装箱清单相符,装箱清单应与合同一致。装箱资料要齐全,一般包括:设备装箱清单;设备总图;基础49、外形图与荷载图;性能曲线;安装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和有关试验报告;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验收时由主持单位做好记录。对存在缺件和缺陷问题,应经过共同研究后做出纪要,明确责任,落实处理方法、费用和时间要求。当有关各方在验收时对设备缺件、缺陷、质量、技术标准、处理方法意见不一致时,由总包单位主持,组织各有关方面进行协商解决。当工期紧迫时,业主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先行处理,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设备开箱验收完毕要做出开箱验收签证书(见附表3),由各参加单位签字生效,由设备订货方保存原件并与合同进行核对。4.2设备随机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经验收签证后(见附表4),交业主保管。4.3除随机装箱单由施工单位保管外50、,剩余资料均交业主文件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分发、保管,合同有规定的资料要按合同执行(见附表5)。4.4设备移交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要按设备厂家提供的设备产品保管要求及控制程序贮存、维护好设备。4.5未经验收通过的设备不准安装使用。十、测量工作管理制度本工程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基准点、基准高程的复测、施工放样测量和路基填、挖前地面线测量。1.基准点、基准高程的复测1.1现场交桩与提供文字资料根据合同规定,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之日前14天,业主或设计单位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向承包商进行现场交桩,并提供现场的文字资料。上述过程应填写交桩记录,并由有关各方代表签字。1.2承包商复测承包商在现场接桩51、和收到书面测量资料后,应对主要的原始基准点(包括点桩、水准标点)进行认真复测。在交桩后7天内将复测报告一式二份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复测报告及应附的水准点复测结果表、导线复测成果表样式附后。承包人在复测过程中如误差超过允许范围,则应重新测,直到准确无误。再进行上报。1.3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复测报告进行审核,无误后对基准点位和文字资料予以确认,并通知承包人,以做为承包商施工定位和放样的依据。如承包商复测误差未超过允许范围,并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时,复测结果与业主、设计单位提供的文字资料不符,应提交业主、设计单位对文字资料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52、交桩。1.4桩点的保护承包商应对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基准点进行保护(其桩点及保护措施应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直至工程全部结束。2.施工放样测量2.1承包商应根据设计图纸和业主(设计单位或监理工程师)书面提供的数据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进行计算、复测并确定施工中需要的任何中心线、标高、位置和尺寸等数据,并保证其准确无误,然后将上述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备查。2.2承包商的施工测量放样工作应在上述基础上进行。在准确放样后,将放样数据及图表随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上报监理工程师备查,工作中应给监理工程师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抽查复核测量。承包商应提供监理工程师复核测量工作的便利。3.填、挖方前地面线测量3.1本项测量的目53、的是为准确计量填、挖方工程数量。3.2本项测量的地面线应为:3.2.1所指地面应为耕地经过清表后的地面;3.2.2填方经过碾压或夯实后达到规范规定的密实度;3.2.3填方段如有软弱基底,应予以处理达到以基底要求后。3.3对上述测量所用仪器的精度及操作方法应符合勘测设计要求,地面线横断进行实地测量,报监理工程师审批。3.4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的工程填、挖方横断面图将作为工程土石方工程计量的依据。4.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任何放样或任何线形、标高、尺寸的核查与批准,不免除承包商对其准确性承担的责任。十一、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电力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1、54、施工图是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文件全面负责。2、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深度和程序进行施工图设计,要贯彻落实下列文件内容:1)可研、初步设计、司令图设计审查意见及各种专题报告审查、审批意见;2)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审批意见;3)签发的各种有关会议纪要及本工程有关批复文件;3、开工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必须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并会同施工单位按施工图纸会审制度进行图纸会审,会审发现的问题,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4、所有的变更必须由监理、业主单位、设计等单位进行会签,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5、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严格按本55、办法进行处理,确保工程质量。一、变更的定义及分类1、 凡违背了第四条中所列的施工图设计依据性文件、初步设计中漏概算的项目及施工期间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的任何变动、补充,包括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工程联系单),都属于变更。为方便管理划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一般变更和小型设计变更四类,实行分类管理。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属重大变更1)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比,改变建设标准或建设规模、改变原设计使用用途,修改批准的可研、初步设计原则。2)修改司令图审查意见。3)违背设计协调会、审查会纪要和有关批复文件原则;4)主要附属、辅助设备代用(国产改进口、进口改国产等);5)凡单项变更增减工程费用(包括建安工56、程费和设备费,下同),在50万元及以上。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属较大变更1)辅助设备和装置性材料代用;设计错误;为改进运行和检修条件、系统优化,或改进施工方案而变更设备、管道布置或工艺系统;为满足或有利于扩建工程中新老系统的衔接过渡而变更或增加的项目等。2)凡单项变更增减工程费用在20万元及以上,但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4、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属一般性变更1)一般性装置性材料代用;设计差错;为改进运行和检修条件、优化系统,或改进施工方案而变更的一般性设备布置或工艺系统;为满足或有利于扩建工程中新老系统的衔接过渡而变更或增加的项目。2)凡单项变更增减工程费用在2万元及以上,但不超过20万元的项目。57、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属小型变更1)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变更内容同一般变更,(包括增补或修改施工详图、修改尺寸、空洞或预埋件差错、电气专业二次回路和热工专业控制回路的一般性修改等)。2)凡单项变更增减工程费用在2万元及以下的项目。二、变更的审批1、根据业主的有关规定:1.1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1.2对重大设计变更,有关设计单位要作出详细的解释说明,如果属于设计失误,设计单位应按照损失额的一定比例承担经济赔偿责任。1.3重大设计变更需经业主批准。1、较大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文件,经设计单位分58、管总工程师批准,监理单位和业主审查,总监和业主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业主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批2、属一般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文件,设计总工程师批准,交监理单位审核后,由业主单位批准后生效。3、属小型变更,由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核,由业主单位签收后生效。一、材料不全的变更项目,业主单位要拒绝签字。特别是没有概预算的变更,一律退回。二、变更的签发原则1、变更无论是由哪方提出,均应由监理单位、法人单位、设计单位共同会签,经过确认和审批后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单,并由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办理签发手续,及时发至各有关单位付诸实施。2、变更签字各方责任为: 1)设计单位59、:对变更内容的必要性、技术上合理性及变更费用、变更文件的完整及准确性全面负责。 2)监理单位:对变更内容的可行性进行确认,并负责安排施工措施及施工进度调整,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理,签注实施监理意见,对发生费用的变更在结算中予以受理。 3)施工单位:确认并接受变更内容,要求文字和附图表达完整,对变更的可行性负责,并组织实施。 4)业主:审核、确认变更内容、变更费用,并对变更技术上的合理性、经济性、必要性、变更文件的完整及准确性负责,对发生费用的变更在结算中予以受理。 3、凡属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要及时签发。4、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60、求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变更以后所产生的影响(工期延误、施工单位索赔等),权衡轻重后再做出决定。5、某一原因或某一专业引起其他专业的变更,要合并一起考虑全部变更费用及其造成的影响再进行变更的决策。6、业主对设计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应在施工之前提出。在施工试车或验收过程中,只要不影响生产和安全,一般不再进行变更要求。7、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文件应包括变更依据、方案论证、施工图、设备材料清单、变更概预算等。8、设计变更应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背景,包括变更产生的提出单位、主要参与人员、时间等。9、设计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如工艺改变、工艺要求、设备选型不当,设计者考虑需提高或降低标准、设计漏61、项、设计失误或其它原因。10、涉及到费用的变更要由设计单位按规定出具详细的预算,列明建筑费、安装费、设备费等,没有预算的变更不得签发。11、坚决杜绝内容不明确的,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增加材料用量或只做定性说明的变更。12、原设计图纸已实施后,才发变更,则应注明。13、不发生费用的变更,应注明不发生费用字样。14、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变更,审批程序相同,但应注明原因。15、凡是没有经过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单位认可并签字的变更一律无效。16、属变更削减的内容、合理化建议也按照上面的程序办理。三、变更的实施及费用处理1、强化变更的事先控制,通过有效的图纸会审来降低变更发生的费用。2、62、对变更进行闭环管理,设计变更实施后,要及时进行验收确认。3、每月月末要对本月发生的变更费用进行统计,并报业主备案,对变更进行动态管理。4、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重要依据,施工单位必须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存在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停止施工,报告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并按程序办理变更单后再进行施工。5、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如合理化建议、修改施工方案、材料代用等,需由施工单位先提出工程联系单,并征得设计、法人单位、监理的认可,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6、法人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要先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讨论,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各方签字后方可实施。 7、重大变更经XX天然气公司63、审批后方可实施。8、设计变更应视作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设计单位要对图纸的完整性负责,并依据变更文件在竣工图设计中对原图纸进行修改。施工单位也要根据变更对设计图纸作竣工草图。9、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变更费用中要扣除原设计相应的概算费用。10、若原设计已经实施,且发生了原图制作加工、安装、材料费以及拆除等费用时,除考虑原设计所包含的相应费用外,在变更实施前要对已发生的费用进行签证确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均应由监理人员负责组织业主单位回收,或与施工单位协商进行作价处理,并从变更费用扣除能继续利用的设备、材料费用。11、变更单中费用的计算方法按合同规定执行。164、2、属变更削减的内容,若施工单位拖延,监理单位可督促其执行或采取措施直接发出削减费用结算单。13、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增减费用、工期延误或延期索赔及相关费用的支付,由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按照合同中规定进行处理。14、凡施工单位不按本办法规定而进行的擅自变更或由于施工单位施工不当、施工错误、不按正确的设计施工而造成的变更及返工浪费,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四、考核与奖惩1、设计变更实行定额管理,变更费用控制定额由业主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2、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费用定额及相关的考核、奖惩办法在设计合同中明确。3、设计变更费用超过一定数额,业主要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4、由于监理单位责任造成65、损失的,按监理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扣减监理费用。5、由设计单位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监理单位协助业主向设计单位进行索赔。6、对不执行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要根据合同中的奖惩条款进行处罚。7、施工单位不按本办法规定而进行的擅自变更或由于施工单位施工不当、施工错误、不按正确的设计施工而造成的变更及返工,若对工期、质量、投资效益造成影响的,应进行反索赔。8、业主在对外签定施工、设计、监理等合同时,应参照本办法将变更的管理要求写入合同中。十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特制定本程序66、:1.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给业主一个质量上可信任的工程。2.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部位。其主要范围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验收项目如下:2.1指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半成品的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质量、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以及材料使用情况;2.2指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等;2.3指埋67、入结构或土中的机务、水工等压力管道、电气接地、电缆埋管、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工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3.隐蔽工程验收,通过通用的“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和建筑工程专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形式记录、验收成果,验收后,需请各方代表签署。4.隐蔽工程验收,施工承包商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设计代表、业主和监理部,经各方共同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具体执行,可能会出现下列情况,其处理原则如下:4.1业主和监理部未按时派员到场验收,施工承包商已自行隐蔽,业主和监理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施工承包商应按要求开挖;复查后,如质量合格,其检查费用由提出复查单位68、负责;如若质量不合格,其检查费用和施工修改费统由施工承包商自行负责。4.2施工承包商未通知业主和监理部,或经检查发现问题后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时,有权通知施工承包商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承包商自己负责。5.主要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参加人员: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施工分项负责人,质检员和分管该项目技术负责人。6.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承包商工地施工班组应先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包括检查内容),提供给参加验收人员检查,检查后各方作出评价并签署明确意见。7.隐蔽工程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应与验评工作同时进行,以利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验收。8.隐蔽69、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承包商和监理部分头管理,并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十三、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当承包商由于施工工艺违反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擅自改变被批准的施工方案或由于其他失误使工程无法进行或造成恶劣后果者,应视为发生质量事故。所谓的质量事故,不仅仅是对成品造成不良后果,任何违反规范程序的行为,导致工程受到严重影响或造成恶劣后果者,都称为质量事故。凡因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致使工程遭受损害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影响结构安全和降低使用功能,以及由于质量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返工、加固处理等,可视为一般质量事故。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重大质量事故:1)大型70、构造物倾斜倒塌,主要构件强度严重不足,基础严重下沉,结构严重偏离设计位置等;2)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缺陷;3)因质量不好而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设备损毁。为确保合同管理项目工程的质量,使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都得到及时处理,避免在工程中留存质量隐患,通过正确的办法和措施弥补各种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通过质量事故管理办法进行质量事故的监理工作。1.监理指令单1.1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承包商违反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并影响工程质量时,无论大小,均应根据现场情况明确提出监理意见,并签发指令单。1.2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致使工程不能继续进行或有可能造成恶劣后果时,应立即暂停该项目的施工,71、并采取有效措施把损失减至最小,同时迅速通知有关监理工程师到场核查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指令单,提出监理意见。1.3对于现场不能立即解决与改善、或已造成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性质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时,监理人员应通过指令单明确要求承包商正式向项目监理部报送质量事故报告单。1.4监理指令单一经签发,无论承包商是否签收,立即生效。所有指令单都必须进行登记备案。2.质量事故报告单凡监理指令单中明确要求承包商填报质量事故报告的,必须在指令单签发后三日内(或监理认可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正式的质量事故报告。质量事故报告应如实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现场采取的临时措施,并由承包商提出拟采72、取的处理、补救方案。报告内容应详细、清晰,必要时附图说明,承包商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监理单位。3.质量事故处理单项目监理部收到项目监理审核签名认可的质量事故报告单后,即着手安排质量事故的处理,必要时安排有关单位进行现场考查。承包商负责质量事故的全过程处理,及时完成监理要求进行的工作,并就有关事宜提供积极的配合。在确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质量事故处理单(根据具体情况在必要时请有关单位会签),作为对承包商报送的质量事故报告单的最终批复。承包商必须按照批复意见认真执行,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监督。4.涉及质量事故的工程计量项目监理部将建立质量事故台帐,对所有质量事故做跟踪记录,并根据73、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验收资料及有关报表,进行计量工作。4.1对于质量事故得到妥善处理,经检测已完全达到设计要求的工程,在承包商报送全部有关资料后,按原清单数量给予合理计量。4.2对于发生质量事故,虽经返工仍不能达到设计标准,且不影响工程使用功能者,经业主和业主同意,在认真审评承包商报送的有关资料后,监理工程师视其具体情况对该工程进行“按质论价”。4.3对于发生质量事故后,不按本制度的要求办理手续,或不按批复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或在工作完成后不报送有关检测资料,造成监理工程师无法对其质量作出准确评价的工程,一律不予计量、支付工程款。5.其他5.1凡因质量事故造成的工程额外费用,工期延误、其它损失74、或风险均由承包商自理。如果造成事故的原因不全属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有关规定及业主指令,对其费用做出评估。5.2本办法规定的质量事故处理程序不免除承包商履行其它部门有关规定的责任。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工程质量事故发现现存资料和情况了解监理工程师对事故初步调查项目监理部签发监理指令单承包人填写质量事故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查质量事故报告监理工程师主持调查事故分析会监理工程师签发质量事故处理单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处理过程承包商按处理方案实施所有事故处理资料存档处理方案实施完成后,监理工程师(总监)验收十四、工程款支付签审工作管理制度工程款项的支付,应以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为加强资金支付的管理,提高75、资金使用的效率,以达到有效的投资控制,特制订本签审工作制度:1.本工程采用以工程形象进度同步支付对应控制点合同价款;2.承包商每月编制实际工程进度及对应控制点的款项支付通知单报监理单位审核后报业主单位审批付款;3.承包商编制的支付通知单应包括:编制月度起算截止日期、分专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对应工程总量及合同价款,对应已完成量和已付款数额、本结算月完成工程量及对应应支付数额,累计完成工程量及对应支付数额,各专业工程量、付款额汇总等内容;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款项支付通知单后应对支付通知单具体内容进行审核,对完成工程量的数量、质量、付款数额进行核实,有异议时及时和承包商沟通要求做76、出调整,确认符合要求后由主管副总监理师确认并经总监理师签署意见后提交业主审批;5.业主在办理工程付款及结算时,应严格执行招投标文件及承包合同,做到不超付、不超前支付合同款。对工程预付款、业主委托采购材料款、施工单位向业主借款、已付进度款、业主替施工单位垫付水电费等在结算中要一并计算,应留足工程档案资料移交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其中质量保证金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档案资料移交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应在施工总承包合同正式签订后,及时签定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协议和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并约定保证金的数额。6.如发生施工合同中规定调整合同价款的项目在项目施工结束完成验评后及时整理项77、目依据性文件和施工资料,在竣工结算时核实;7.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总承包商应根据项目监理部和业主的审批意见及时支付给分包商工程费用,如果总承包商不能按时支付分包费用而造成工程延误或拖期,项目监理部将建议业主在支付总承包商工程款的同时将应付给分包商的工程款给予扣减。十五、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管理制度1.编制依据1.1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1.2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系列(简称验评标准)1.3混凝土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1.4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制度1.5火电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各机组篇)1.6寿阳煤层气热电联产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2.目的、要求2.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目的,就是要从工78、序开始层层抓质量。从施工程序上、施工文件记录上为建成优质单位工程奠定基础。2.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必须在工序过程中进行。按验评质量计划属于停工待检点(H点)的工序,必须停工待检,并在验收过程中做好详细记录。2.3工序验收记录文件,必须在工序验收中填写,并做好真是可靠,不得事后补记。3.制度内容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分两次进行,首先进行分项工程验收,而后进行分部工程验收。3.2分项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如下:3.2.1分项工程验收,一般按验评标准划分等级(一般待检、停工待检)进行;3.2.2鉴于有些分项工程验评标准中划分较大,一个分项工程常常分几次施工,而每次施工的验收文件记录和评分记录必须正确79、予以反映,为此要求施工一次验评一次,并作好完善记录,使验评工程正确反映工程实际情况;3.2.3分项工程验收后, 有时填写两种文件,一种是验收的隐蔽工程文件,详见“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另一种是质量评定文件。前者作为验收文件性记录,后者才作为评定的记录。3.3分部工程验收主要内容如下:3.3.1分部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工程完工后,并在有关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报告结论出来后进行(如混凝土强度、抗渗强度、金属一般强度、疲劳强度、焊缝的无损检验和热处理、机械设备安装的找正、电气试验等);3.3.2分部工程验收以文件记录验收为主,现场实物调查为辅;3.3.3分部工程验收项目及验评等级划分按火电施工质量验评标准80、,并按“程序管理”中附表进行。4.相关联系4.1分部分项工程的验评工作,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验评工作应做到不缺项,验收验评记录真实可靠,单位工程验收,参见“单位工程验收制度”。4.2分部分项工程验评中,有关上下的接口联系详见原电力工业部火电验评项目划分规范。十六、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执行现行颁发的工程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2.根据“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规定要求,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划分各专业的单位工程项目。3.鉴定和验收单位工程质量前必须按“验标”规定,事先鉴定和验收组成该单位工程的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质量。4.单位工81、程的验收目的,是为了使已经形成生产能力或使用条件的土建、安装工程,交付业主保管使用;为工程整体形成生产能力奠定基础。5.单位工程验收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5.1主体工程的工程量已全部完成,原则上不存在交付生产后仍需基建的情况;5.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资料完整、齐全;5.3单位工程的验评工作已完成,并已通过。6.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6.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及签证书,内容包括验收时间、保管责任、未完工项目、处理意见及完成日期。详见附表T14-1;6.2单位工程竣工图纸;6.3建筑工程按电力部颁发验评标准中规定的“单位工程质量验评主要技术资料核查表”中有关技术资料;6.482、制造厂家设备图和说明书;6.5设备开箱及缺陷处理记录;6.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7安装试验及记录;6.8单位工程分部试运或整套启动记录(包括永久性水准点);6.9单位工程备品、备件清单,制造厂提供的工器具清单。7.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二次进行。7.1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前,施工承包商必须正确完成竣工验收移交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交业主。由业主组织有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审查合格后提交给验收小组进行正式验收。7.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由现场工程质监站组织,有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调试单位、基建主管单位、业主和生产部门等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上级单位、设83、计单位及有关制造厂授权驻工地代表参加,验收结果由单位工程验收小组批准。8.正式验收程序8.1 公布验收日期。8.2 公布验收领导小组名单。8.3 通过观感项目及打分标准。8.4 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8.5 审阅预验收的对已完工程评分记录及验评分。8.6 验收小组对观感进行打分。8.7 根据验收得分和观感得分计算本单位工程最终得分,计算公式为:单位工程得分=观感得分40%+验评得分60% 8.8 验收小组审阅未完工项目表及具体处理计划。8.9 填写验收总评意见,并决定工程等级。8.10 验收小组签字。9.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中有关资金问题,应按承包合同有关条款另行结算。10.具有独立功能的单位工程经84、正式验收完毕后,经过协商可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给业主保管和使用。十七、工程文件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本工作制度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国家和政府部门的行政规章制度、电力行业规程规范正式版本为依据及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有关规定制订。2.本制度适用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监理机构)以及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单位之间所有工程文件的传递与管理。3.工程文件分类及其组成。3.1设计文件。指由设计单位通过业主提供,或由业主提供,或按承建合同规定由承包商提供可用于工程实施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技术要求、技术标准以及其相应的设计修改通知,或按合同规定可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变更批示等文件。3.2施工文件。指承包商根据工程承85、建合同规定或根据监理文件要求必须报送监理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工程项目开工申请、工程检测试验报告、合同支付报表、合同索赔与合同商务文件、各种工程施工问题请示以及与工程实施、竣工、维护等一切工程承建活动有关的各种图纸、报告、图片和原始记录、报表、材料与资料等。所有反映工程承建合同过程与工程承建活动的文件。其中由分包施工单位盖章并由承包商授权签发的施工文件属于二级施工文件。3.3调试文件:指调试单位根据工程调试合同规定或根据监理文件要求必须报送监理单位的调试大纲、调试技术措施、调试计划、调试项目检测试验报告、合同支付报表、合同索赔与合同商务文件、各种工程调试问题86、请示以及与调试实施、结束等一切工程调试活动有关的各种报告、图片和原始记录、报表与资料等。所有反映工程调试合同过程与工程调试活动的文件。3.4监理文件。指监理工程师在业主授权和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开展监理工作所编制发布的文件,以及有关工程建设活动的批复、简报、通报、通知、规定、签证以及协调会议纪要等,所有反映工程承包与建设监理合同履行过程和建设监理过程的文件。3.5业主指示。指经业主或业主有关部门依照工程承建合同和建设监理文件规定签发、下达、批转的与工程建设活动有关的纪要、简报、通报、通知、规定、批复、批转、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文图、函件等。4.具有合同效力的一切工程文件,均以书面文件为准。特殊情况87、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发书面文件。5.除非业主另有指示或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不符合文件传递程序的文件,可能被视为非正式文件或无效文件而不具有合同所赋于的效力。由此所造成的工程延误与合同责任,由责任方承担。(二)设计文件管理1.设计单位提供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均为一式10 份,其中监理2份,施工承包商4份,业主4份,图纸由项目总包单位发放。2.设计文件应根据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供图协议或供图计划,于项目开工前1个月提供业主。监理部于收到业主核转设计文件后5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于需要修改的设计文件,提出修改意见,通过业主转达回设计单位研究处理;审核合格图纸,即时签发承包商执行。388、.承包商对收到的设计文件应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包括核对所有的尺寸、高程和数量),对发现的或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中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应在 2 天内以书面通知监理单位,供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或该项作业实施前作出修改和补充,避免由此引起返工和造成损失。4.未经业主或监理单位批准而签发的任何设计文件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监理单位也不对未经有效签发的设计文件与施工变更实施的工程进行合同支付签证。5.施工过程中,若地形、地质或其他自然条件发生了与设计文件不符的重大变化,承包商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并提出处理或变更建议报监理工程师审批。6.施工期间,监理部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业主授权所签发的89、施工变更指示,承包商应予执行,也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解除或改变其合同责任与义务。7.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或监理文件另有要求,否则经监理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监理部签发的施工变更指示),在送达承包商6小时后生效。8.承包商可根据施工需要自行复制所需数量的设计文件,也可通过监理部向业主申请追加提供图纸份数,并为此支付其费用。9.由业主或监理部所提供的设计文件,未经业主许可,承包商不得用于本合同项目范围以外或转给第三方。(三)施工文件管理1.承包商应依照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和监理文件要求,报送或递交工程活动全过程的施工文件。施工文件的报送期限、内容、格式和细节应符合业主和监理部的要求。2.对于已经批准的施90、工文件,若因自然条件或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必须对施工文件作实质性的变更,承包商仍应按上述要求及时提出书面文件重新报请业主或监理部审批。3.合同文件规定由承包商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承包商必须于开工7天以前,一式四份报监理工程师审批。4.承包商(含二级单位)编制的施工文件均应一式四份递交监理部,并由监理部资料员负责签收。经业主审批的施工文件或其审签意见单也由承包商指定的资料员向监理部资料员领取。5.对于应报送审批并业已送达的施工文件,监理部将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审批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或“已审阅”四种。返回承包商的施工文件审签或批复意见若为“91、修改后重新报送”。承包商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后重新报送,并承担由此所造成施工延误及经济损失等的合同责任。6.施工文件的报送期限以监理部或指定签收人的签收日期为准。该报送期限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若合同文件未明确规定时,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作规程的要求执行。7.监理部超过审批期限仍未完成对施工文件的审批,可认为该报审文件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事后,监理仍有权对该报审文件提出异议和批复,承包商应予执行。(四)调试文件管理1.调试单位应依照工程调试合同规定和监理文件要求,报送或递交工程活动全过程的调试文件。调试文件的报送期限、内容、格式和细节应符合业主和监理部的要求。2.对于已经批准的调试92、文件,若因自然条件或调试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必须对调试文件作实质性的变更,调试单位仍应按上述要求及时提出书面文件重新报请业主或监理部审批。3.调试单位编制的调试文件均应一式四份递交监理部,并由监理部资料员负责签收。经业主审批的调试文件或其审签意见单也由调试单位指定的资料员向监理部资料员领取。4.对于应报送审批并业已送达的调试文件,监理部将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审批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或“已审阅”四种。返回调试单位的调试文件审签或批复意见若为“修改后重新报送”。调试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后重新报送,并承担由此所造成调试延误及经济损失等的合同93、责任。5.调试文件的报送期限以监理部或指定签收人的签收日期为准。该报送期限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若合同文件未明确规定时,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作规程的要求执行。6.监理部超过审批期限仍未完成对调试文件的审批,可认为该报审文件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事后,监理仍有权对该报审文件提出异议和批复,调试单位应予执行。(五)业主指示或向业主单位报送的文件1.除非业主另有指示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承包商(调试单位)向业主报送的施工(调试)文件都必须主送监理部,并经监理部审核和转达。2.除非业主另有指示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业主关于工程项目施工(调试)的主要意见和决策,都将通过监理部向承包商(调试单位94、)下达实施。(六)监理文件管理1.监理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承包商(调试单位)授权部门与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签收人的签收时间为准。2.承包商(调试单位)对收到的监理文件有异议,可于接到该监理文件的3天内或合同规定时限内,向监理部提出确认或要求变更的申请。监理部在5天内或合同规定时限内对承建单位(调试单位)提出的确认或变更要求作出书面回复,逾期未予回复表示监理部对原指令予以确认。3.承包商(调试单位)如对监理文件或监理部的确认意见有异议,可于该文件或确认意见送达后的3天内向业主单位申请复议,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与损失。4.若承包商(调试单位)对监理文件(包括监理的确认意见)或业主的指示(包括其复议意95、见)有异议,应首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调下,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全面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业主和承包商(调试单位)任何一方均可依据合同规定进行仲裁或提交法律程序,但应事先将此意向通报监理单位5.除非监理部或业主复议指示或合同争议评审组或通过仲裁程序对监理文件已作出撤消、变更或修改,否则在复议、评审或仲裁期间,原已送达的监理文件继续有效。(六)工程文件传递与受理1.工程文件传递流程图:设计文件业主设计单位业主指示监理单位监理文件承包商主导流向施工文件 反馈流向2.属紧急工程文件,必须在其左上角一个明显位置加盖“急件”章,受理方应在一个合理的短时间内作出处理。在非常情况下,还可以先通过电话或96、口头传递文件内容要点,并在随后的8小时内补送书面正式文件。3.为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和工程建设合同的切实履行,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规定,业主应在14天(对于急件,应在一个更短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十八、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建设合同的顺利实施,明确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地位和任务,协助业主实现合同约定各项内容,公平公正地维护工程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在合同约定各项97、内容中优质高效的完成本期工程建设。特制定本程序:1.承、发包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1.1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理职责:监督有关方面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正确行使权利(权力)和切实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1.2调解和处理合同纠纷。2.承、发包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2.1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与工程建设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熟悉和掌握工程实际情况;2.2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分析和研究合同内容,掌握合同原则,清楚有关方面的权利(权力)及义务界限划分;2.3监理工程师应随时了解和掌握履约过程中执行情况,收集、分析、整理、归类,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并及时报告;2.4及时调解和处理合同纠纷;2.598、定期分析、研究合同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业主汇报,并向合同约定方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3.合同纠纷的调解原则和程序3.1合同纠纷的调解:在充分吃透原订承包合同的前提下,必须注重符合客观实际的证据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全过程,并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3.2提出合同纠纷一方必须有书面的正式要求,并附以必要的依据、证明材料。3.3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纠纷一方所提材料进行情况调查,弄清事实和有关双方应负责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向总监理师汇报,确定监理单位初步的原则性意见。3.4对监理单位的初步原则性处理意见,由监理单位分管的副总监理师出面与工程合同约定方协商,听取有关方99、面意见后,向总监理师汇报,并由总监理师作出最终处理意见。3.5最终处理意见,先由分管副总监理师以口头方式通知合同纠纷双方,双方接受后再书面发出正式的监理意见。3.6如当事人双方或某一方不接受调解意见,则监理单位与合同约定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协商解决。3.7如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由当事人任何一方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监理单位则将调解意见上报业主,并由业主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十九、工程质量检查与验评制度1.编制目的为统一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范围、内容、标准和检测方法,促进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业主提出的工程质量目标能顺利完成,特编制此100、制度。1.1适应工程优化和工程建设高标准向优质工程迈进的需要。1.2保证工程双达标移交生产的需要。2.编制依据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简称“验标”);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工程承包合同、设备供货合同及设备资料、标准、规范等;其它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法规、规范等文件。3.验评范围及验评程序3.1质量验评范围主要包含:质量检验评定项目的划分;各单位检验范围;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的套用。3.2工程承包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按照“验标”基本模式,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所承建工程的质量验评范围,报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核定。3.3主要施工计量器具、检测仪器101、仪表清单应报监理单位,切实做到所检测的数据真实可靠,并在国家制定的检测部门检验的有效期内,以便监理对计量器具、检测仪表的状况进行随时抽检。3.4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项目按分项(段)、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顺序逐级进行。3.5工程项目进行的质量检验及评定,必须在该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分项工程(分段工程)的质量验评,按“质量验评范围”规定,依次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一次或分数次)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工程承包单位验评后提交监理单位共同对现场工程实地抽查,同时核查出厂合格证件、试验报告、施工记录等有关资料。分项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后,方可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分102、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综合记录应由专业工程处技术负责人提出,施工公司核查,由工程承包单位复查后交监理单位核定。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了“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基础上由承包单位负责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承包商核查后交监理单位核定等级。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并签证了“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由承包商将主要技术资料提交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核查单位(质监站)核定等级。尚需进行观感质量评定的工程,先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评后提交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核查单位(质监站)核定。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只参加四级验收,其余一、二、三级由工程承包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抽103、查。4.质量检验等级评定4.1质量检验等级评定,依次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4.2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具体质量等级标准按照部颁各专业“验标”中规定执行。4.3执行国外进口设备质量标准的内容,应按合同规定标准(如:按进口国考核标准评定),其优良级与合格级的等级标准可与有关单位商定,如合同未详细规定的,仍执行国内行业标准。4.4对“不合格”分项工程的处理。分项工程质量,经检验评定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应按“验标”中的规定确定质量等级。4.5对“不合格”分项工程处理,由工程承包单位提出处理办法和措施,并应形成书面文件。按“质量验评范104、围”属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参加检验的项目需其代表同意,涉及设计要求有关项目尚需经设计代表同意。4.6“不合格”分项工程处理完后,应重新办理分项工程质量验评手续,原有质量验评记录及与处理该项问题有关的文件、检测资料等均应附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4.7由于原材料、制成品、工程设计或设备制造等的质量问题而不参加评定质量等级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按标准、规范、制度进行了严格检查、把关;工程施工单位确实无力修正和更改;经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正式认可。5.凡单位工程的地基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工程项目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要求和行业颁发的 “验标”规定,同时必须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经各105、有关单位共同会签后生效,下道工序才能进行。6.建设工程项目要实行中间验收,土建交安装要办理中间验收签证手续。7.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施工单位的质检部门,对重要部位,如:汽轮发电机基座、锅炉基础等的直埋螺栓或锚板,预埋件、孔洞等,须组织会签。8.单位工程验收时,由工程承包单位开列未完工项目及其原因,并作出处理安排,明确责任单位,限期完工。9.安装与调试工作的中间交接验收应按行业颁发的调频调规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管理制度。二十、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给工程施工单位创造一个良好施工环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工程建设中各单位都要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创106、造出一个“设备干净、工地整洁、规范严明、秩序井然、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为实现安全施工和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工程建设所有单位和人员。3.程序内容3.1在电厂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关于加强电力建设包工队、临时工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创水平达标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遵守国家电力公司、省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3.2凡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制度。各施工单位进入电厂施工应严格遵守国家、部颁的有关安全规程,应严格遵守电厂工程建设现场107、的各项安全施工规定及电厂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上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简称四到位),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严格按施工程序组织施工。3.3“安全施工、文明生产,人人有责”,应不断强化以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并贯彻落实,各安全职能部门应对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3.4各单位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工程总承包商的项目经理负责成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均应是安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做到管工程必须管安全,要使安全工作日常化。在XX天然气公司的领108、导下成立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委员会。人员由承包商负责人、及各专职(兼职)安全员组成,并下设安全文明办公室。除按计划组织季节性、专业性检查外,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委员会每月组织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消除施工现场的脏、乱、差现象。对不合格项目下达整改通知,被要求整改单位应在限期内予以改正。承包商主管消防与保卫工作的专职人员要及时对现场消防和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存在问题的单位应制定有关措施,及时予以改正。3.5参加电厂工程建设的单位均应各自成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由具有施工现场管理经验、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文化水平、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的人员担任,109、各分包商的班组均应配备兼职安全员。承包商应按有关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建立各种文明施工机构(可与安全管理机构合署办公),制定计划,全面开展有关工作。文明施工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寿阳煤层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部文明施工机构及上级主管文明施工机构的双重领导。承包商应建立专门的消防保卫组织,制定严格管理制度,编制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有关消防、保卫工作。3.6承包商对下属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必须将安全、文明施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3.7承包商应完善安全组织和安全制度,监理单位将不定期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安全管理体系及其运作情况以及特殊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3.8工110、程施工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项目和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还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工程技术及安监部门进行审查,交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执行。3.9各单位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按期开展安全活动。3.10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施工中不安全问题提出监督意见,被监督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3.11监理单位负有监督和检查承包商及其有关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3.12各级安全生产人员,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任务书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各级技术负责人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任务书及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部111、分进行审核。3.13各分包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时,应及时通报总承包商、监理单位和业主。总承包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告有关上级单位。二十一、调试监理工作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机组调试过程中的监理,使经过调试的设备能够有效的工作,参加调试的监理的人员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机组调试过程中监理人员应遵循的原则和工作程序。3.工作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工程建设调试合同火力发电厂机组调试验收评定表格国家和行业现行的设备调试标准和规程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范4.工作内容参加调试监理的各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调试过程中,依据合同要求和电力行业火力112、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范实施办法等有关标准、规定对所监理的工程实施调试监理。火力发电机组的调试工作分为:分部试运阶段和整套启动试运阶段两部分组成;分部试运包括单机试运和分系统式运两部分:单机试运是指单台辅机的试运。分系统试运是指机务、输煤、除灰、化水等专业能划分的最小的系统对其动力、电气、热控等所有设备进行空载和带负荷的调整试运。整套启动试运是从炉、机、电等第一次整套启动时锅炉点火开始,到完成满负荷试运移交试生产为止。4.1机组试运期间组织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机组调整试运期间要成立试运指挥部和;试运指挥部有业主、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组成,监理部总监担任试运指挥部总指113、挥(需经业主书面授权)或副总指挥,各参与调试监理的专业监理师要担任专业调试组组长或副组长。启动验收委员会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领导任主任,业主、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单位有关领导担任所承担监理项目的启动验收委员会委员。4.2机组试运期间的职责划分:分部试运阶段的工作均由施工单位组织,在调试、生产、设备厂家等有关单位配合下完成。对在调试过程中因安装问题造成的缺陷进行消除,配合设备厂家对设备缺陷进行消除。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的工作由主体调试单位负责。在生产、施工、设备厂家的配合下按合同完成。业主在机组试运期间,应在启动委员会和试运指挥部的统一布署下,做好机组的生产准备、上网、负荷调度、燃料供应、地方关114、系等方面的工作,为机组的正常试运创造条件。4.3机组试运期间缺陷的处理:因设计问题或设计不完善等设计原因造成的缺陷负责;按照有关设计变更程序出具设计变更,由施工单位负责设计变更的实施。对于试运中的设备缺陷,由设备缺陷责任单位负责处理:若设备责任单位人员不在现场,按合同关系及合同内容,由合同主体方通知设备厂家到现场对其设备进行消缺,施工单位应提供方便和配合。5.调试监理工作程序5.1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部试运措施,并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按施工单位安装计划,核实其安装工作量的实际进度。在审核措施中分部试运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相应的建筑和安装工程已完工并按验标验收合格;试运需要的建筑和安装工程的记115、录等资料齐全;已具备设计要求的正式电源;组织落实、人员到位、分部试运的计划、方案已审批。5.2调试监理工程师要深入现场,对将进行分部试运的设备及系统,现场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分部试运条件的设备及系统要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在分部试运过程中关键设备和系统要进行旁站,对分部试运的主要参数进行记录,并做为将来分部试运的验评依据。5.3在分部试运中出现的缺陷,调试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机组启动试运期间的职责划分,协调有关单位消缺。对于影响人身及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或隐患,调试监理工程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出具书面材料或发出工程联系单,要求设计单位或设备厂家进行整改或消缺。5.4分部试运结束后,调116、试监理工程师要对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合格的设备及系统,按照火电工程分部试运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验收签证,才可进入分系统试运。5.5审核调试单位按合同负责编制的调试大纲,分系统及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方案和措施。在审查措施的同时,调试监理工程师要深入现场,检查现场情况;所有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设备和系统均能满足试运要求。需要核查确认的设备和系统应包括:炉、机、电和辅助设备及系统;汽机旁路系统;热控系统:电气二次线及通信系统;启动用的各种电源、汽源、水系统和压缩空气系统;化学处理系统:制氢制氯和加药系统;粉、煤、燃油、燃气系统;灰、渣系统;启动试运需要的燃料(煤、油)、化学药品及其它必须品;试运现场的防117、冻、采暖、通风、照明、降温措施;环保监测设施、生产电梯、保温和油漆;试运设备和系统与运行或施工设备和系统的安全隔离设施;试运现场的安全、文明条件等。结合现场条件各专业调试监理工程师对所属专业的分系统调试方案与措施提出监理意见与建议,并签证。机组的整套启动试运方案和措施,各专业调试监理工程师先会审,并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由项目部总监(副总监)签证。5.6调试监理工程师在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期间,根据机组的试运情况及出现的问题,要主持(或参与)本专业召开的问题分析会、专业讨论会和技术功关会。在会议上提出监理意见。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责任,并负责协调和落实。使试运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落实118、与解决。5.7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期间要主持(或参与)调试过程中的重大操作方案讨论会。有关专业调试监理工程师也应参加。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拟写会议纪要,并监督纪要的落实与实施。5.8在机组的整套启动及试运期间,调试监理要24小时跟班和旁站监理。做好试运记录,根据合同关系及时协调解决试运过程中施工、设备及设计缺陷,对缺陷的评判要做到公平、公正。使缺陷及时得到落实和消除。5.9调试监理工程师对分系统试运结果验评签证。项目总监(或副总监)对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结果验评签证。对未完善项目提出要求,落实到责任单位,并监督实施。5.10调试监理工程师和项目部技经监理师会审主119、体调试单位报送的调试费付款申请,对付款申请无异议后,由项目部总监(或副总监)签字认可。5.11参加调试的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启动验收委员会召开的各次会议,听取启动验收委员会对该机组移交试生产时的评价,并按专业拟写调试总结,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各专业的调试总结编制机组调试情况总结及机组整套试运质量评估报告。二十二 见证取样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检测单位签发的检测报告能真实的反映出工程实物质量,使工程上的不合格材料得到及时发现,不留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2范围:根据建设部(1996、488号文件)规定,凡在本期范围内所使用的:钢筋原材、钢筋焊接件、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砼外加剂以及国家规定必须12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3要求:3.1 见证检验单位应为有相应的资质,经国家或地方计量、试验主管部门认证,其出具的报告对外具有法定效果,且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3.2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要具有材料、试验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且要取得从事监理工作的上岗资格。3.3 施工单位的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为试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担任。3.4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的签字。3.5试验室出具的报告一式两份,分别由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部保存,并做为归档材料,是工序产品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3.6见证取样绝不能代表施工单121、位应对材料、构配件进场时必须进行的自检。自检的频率和数量应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3.7见证取样的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合同规定;无明确规定的,按施工单位自检比例的30%进行取样。3.8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见证取样的试验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经施工单位取样合格的材料,如业主单位对检验结果持有怀疑,有权要求对该批次材料重新取样检验,如检验合格,试验费用由业主单位承担。4程序:4.1施工单位在对材料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的监理工程师,并在该工程师的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材料的取样过程。4.2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取样人员122、将送检样品装入木箱,由见证监理工程师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应贴上专用加封标志,然后取样人送往检验单位。4.3检验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当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4.4检验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质监站和项目。4.5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应加盖检验单位公章及检验人员签名。 二十三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制度1.总则1.1 为贯彻执行施工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的报告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1.2 本123、制度适用于本期火电机组工程项目。2.根据生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2.1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2.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4 特别中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事故报124、告3.1发生轻伤及人身记录事故,发生属于工程承包商的事故,承包商除按规定程序上报外,应及时报工程项目监理部、项目法人单位;工程监理部及项目法人单位接到轻伤事故报告后,应在当周安全周报中报出。3.2发生重伤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质量事故或发生施工原因导致一般以上电源事故,或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或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项目监理部及项目法人单位接到事故单位的报告后,必须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上级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本部报告。在一小时内将情况进一步核实后进行补充报告,并协助项目法人单位在16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3.3 发生一般事故项目监理部应要求事故单125、位24小时内向项目监理部及项目法人工程管理部门报告,并在3天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监理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协助项目法人工程管理部门在一周内对事故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将事故报告及审核意见送交项目法人单位。3.4 事故报告内容3.4.1 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肇事)单位。3.4.2 伤亡人数、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伤害类别。3.4.3 事故简要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判断。3.4.4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 附则4.1项目监理部应在事故发生后协助项目法人单位监督施工承包商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不126、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4.2 监理部应按规定进行工程安全事故统计,保留事故报告、处理、统计的所有记录。二十四 不符合项管理规定1.定义不符合项分为一般不符合和严重不符合两类。1.1 严重不符合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原则上定性为严重不符合:a) 出现系统性失效,如某一要素、某一关键过程重复出现失效现象,而又未能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加以消除,形成系统性失效;b) 区域性失效,如某一部门或场所的全面失效现象,而且没有纠正措施;c) 一般不符合没有按期纠正。1.2 一般不符合除严重不符合,其它均为一般不符合。如体系要素或文件是个别的、偶然的、孤立的、性质为轻微的不符合。2.不符合项控制程序2.1 不符合127、情况的获取通过对体系的监测、与相关方的交流、调查来确定不符合的情况。2.2 一般不符合的处理2.2.1 管理体系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按内部审核程序规定处理。2.2.2 现场发生不符合情况,当事人应及时处理,把不符合情况产生的不良后果降到最低。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后,填写“不符合项目报告”。2.2.3 调查分析产生不符合的原因,制定、实施纠正措施,责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不符合项目必须闭环。2.3 严重不符合的处理对严重不符合除了执行一般不符合处理程序外,应要求责任人对严重不符合进行分析,并写出分析报告,制定预防措施,并经相关责任人批准。二十五 分包商资质审查制度1.分包商的资质审查128、应在由分包商承担的工程开工前进行。2.首先由总承包商对分包商进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安全资质、质量保证体系、职工安全与健康体系等规定必须审查的进行审查,签定分包合同。再由总承包商填写“分包商资格审查申报表”并附分包合同及前已审查的文件申报工程项目监理部审批。3.分包商的资质审查的重点内容:3.1分包合同(协议书)。审查拟签的分包合同是否与施工总承包合同相抵触,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分包工程名称(部位)与施工资质是否相符、工程数量、拟分包工程合同额、分包工程占全部工程的比例等。分包工程的范围应符合要求,下列项目不得由分包单位单独承建:3.1.1火电工程的热控、129、汽机本体、燃机本体、锅炉本体、高、中压管道、主厂房及其基础、空冷岛、升压站等主体工程。3.1.2主要设备安装、调试等。3.1.3汽轮发电机高、中压管道,主厂房及其基础,升压站等。3.2分包商资质及有关证明资料3.2.1分包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等原件。3.2.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2.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3.2.4分包商的业绩包括经验、能力、信誉、财务等情况的证明材料。3.3分包商拟分包工程的施工配置3.3.1分包商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包括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130、上岗证。3.3.2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技术(安全质量)措施。3.3.3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安全准用证)、车辆、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等。4.在审查时,与拟选的分包商接触,详细了解其工程经验、工程信誉、管理水平,以及财务等情况,判断分包商是否具备承担所分包的工程的能力。5.未经监理部审核同意的分包商,总包商不得让其进入施工现场施工。6.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报的分包商资质申报材料按各自的专业分工进行认真审查,包括分包商的业绩、能力、信誉、财务等情况的审查,审查完毕后把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7.工程项目监理部在收到总承包商的关于分包商资质申报材料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131、理工程师对分包商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审查结束后,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对分包商的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在 “分包商资格审查申报表”中签署审核结论,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后书面通知总承包商,并在并报建设管理单位备案。二十六 工程建设缺陷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机组施工、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运行各阶段的缺陷管理,为督促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厂家在机组运行过程中能够及时消除存在缺陷,确保整个机组能够零缺陷移交生产,特制定本规定,用以指导本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能够积极组织督促缺陷消除工作。1、缺陷的提出1.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生产运行单位均可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提出机组缺陷132、。1.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生产运行单位应尽早参与工程建设、调试阶段的工作,以便全面掌握机组建设情况,对工程建设的缺陷管理有较深入的了解,并在工程各阶段提出缺陷,以便于确保机组能够更好的进入调试、整套启动及试生产运行。2、缺陷的统计2.1各施工、调试、生产运行、监理及工程建设等单位按照监理单位分发的统一格式的缺陷通知单提交缺陷后,由项目监理部集中统计,并划分责任单位,对于责任单位为设备厂家、设计单位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落实。3、制定消缺计划3.1在缺陷统计完成并划分责任单位后,由监理组织参建各方召开专题会讨论并制定消缺计划,讨论消缺方案、消除时间。对消缺过程中必须进行消缺隔离及停机消除的,另行制定消133、缺方案及消缺计划,另行处理。3.2对于设备缺陷,设计缺陷,由建设单位负责联系设备厂家及设计单位进行消除。4、缺陷的验收4.1在责任单位缺陷消除完成后,应先组织自检,并提出验收结论,书面报验后由监理单位组织缺陷提出单位、工程建设单位进行缺陷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各方予以确认签证。二十七 工程整改通知及复验制度1. 总则1.1目的: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参建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实现工程安全监理总体目标。依据国家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标准,特制定本工程整改通知及复验制度(以下简称制度)。1.2 涉及贯彻本制度中的职责范围,监理部应参照监理安全责任制134、度执行;承包商应按承包合同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及各自的安全职责认真执行。1.3 本制度适用于火电机组工程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及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工程承包商、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及临时用工人员。2. 工程整改通知监理部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工程承包商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2.1施工承包商未按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进行安全管理,或未执行其安全管理制度;2.2 项目负责人、安监人员不履行安全职责,或其实际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现场实际项目负责人、安监人员与报审的不一致;2.3 施工承包商未按照施工承包商合同和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人员进行135、规范化管理,或将劳务分包变相为工程分包;2.4 特殊作业人员与报审的不一致,或其实际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2.5 实际使用的大、中型起重机械与报审的不一致,或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2.6 实际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和起重工器具与报审的不一致,或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和起重工器具实际安全状况不符合要求,或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和起重工器具。2.7 现场施工人员中有未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体检或未被安全技术交底的;2.8 作业人员不按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施工,现场未落实安全施工措施,违章作业;2.9 监理部认为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其他问题急需136、整改的。3. 工程整改复验3.1 施工承包商接到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完毕自检自验合格后,填写复验申请报告,由监理部组织进行复验。监理复验人员应在报告中签署评价意见。3.2 发现存在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通知施工承包商采取措施整改。口头整改无效时,应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隐患得到整改消除后,监理部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证,并做出验证结论。3.3 发现重大或危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口头通知施工方立即停止隐患影响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作业,同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承包商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紧急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全面整改。3.4 监理部应对发现重大或危及施工现场安全137、隐患的事项(事件)及时上报工程建设管理单位。隐患问题整改完毕,施工承包商向监理部报出复工申请,监理部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并做出整改合格的结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才能恢复施工,监理部应将整改结果再报告工程建设管理单位。3.5 遇有危及人身或重大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监理部应口头指令先行停工,总监理工程师在24小时内签发书面停工通知单。整改完毕,经验证合格,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监理部应将整改结果上报工程建设管理单位。3.6 发现施工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满足施工承包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停工整改,待整改复验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3.7 138、发现施工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各类违章、违规、违制现象严重,难以保证安全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报请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同意后,下达书面停工令,要求施工承包商停止全部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整改。施工承包商整改完成后,向监理部报复工申请,监理部进行复查验证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再恢复施工。如果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监理部应及时向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报告。4. 工程整改及复验文件处置4.1工程整改通知单及复验资料,应及时整理,做好记录,并保留有关的安全管理的文件。4.2 签发整改通知单、停工令及复验文件时,应以“事实为根据,尊重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139、做到不弄虚作假,不扩大事实。”4.3 加强“以人为本”的理念,将保护参建人员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放在首要第一的位置。二十八 计划统计报表编制制度1.在工程开始前,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向承包商规定计划、统计报表的编制要求,包括编制依据、格式、项目划分编码、以及送报时间和报送方式等。2.承包商应指定专门人员归口管理计划与统计工作,并将联系人名称等情况书面报送监理工程师备案。3.承包商充分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计划、统计报表编制管理。4.计划报表编制4.1计划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遵守计划的严肃性和科学性。计划编制要符合建设管理单位对本工程的总体安排及工期要求,考虑施工交140、付、劳动力、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供应和现场条件落实等情况,应与总工期相一致。4.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设管理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前向建设管理单位编报建议计划或实施计划,向承包商下达年度计划。4.3承包商根据监理工程师下达的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编制三级施工网络图计划、年度或月度(周报)施工作业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4.4监理工程师编制计划时依据监理合同,承包商在编制时依据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4.5监理工程师应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随时了解工程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通过投资统计渠道定期反馈存在问题。4.6为了维护计划管理的严肃性,必须确保按正式印发的计划完成。如无特殊原因,141、不得轻易调整。5.统计报表编制5.1承包商按施工承包合同所确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和合同总价内的一切费用均纳入其投资额统计范围,依据施工图工程量和施工合同计报。5.2承包商要按工程实际进度进行统计,工程量统计应准确、详实。5.3承包商应按工程实际情况做好工期、用工情况、工程质量的评定情况和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统计(一般设计变更及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单独详细列报),综合反映报告期内的工程状况。5.4监理工程师在对承包商的统计报表进行严格审核、汇总后,给建设管理单位编报统计报表,进行工程款支付签证。5.5承包商以监理工程师签证后的统计报表为依据,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二十九 监理月报(周报)和报告制度 根据监理142、合同及有关制度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向公司上级、建设管理单位及有关单位报送监理月报(周报)或报告,报告可分为一般性报告和专题报告;为使月报(周报)或报告的内容规范化并能及时提交,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下述要求编写:1.每月月底前或周末提出本人负责范围内的书面月报(周报),交专业负责人审阅。2.月报(周报)按照项目监理部统一的格式填写,要求书写清楚,语意表达明确,语言通顺。引用的数据要可靠,做必要的调查。3.每位监理工程师编写的各专业月报(周报)由项目监理部信息管理员整理存档。做为工作考核的记录。4.月报(周报)的内容包括:4.1工程形象进度:要说明各单位工程完成的情况。如工程达到的部位或阶段,143、完成的百分比等。4.2工程质量的情况:要说明本专业质量的总情况及存在的质量问题,需统计发生多少项质量问题(分设计与施工),其中重要的质量问题要逐项说明。4.3投资控制情况:以技经专业为主有关专业密切配合,报出当月工程量完成情况,累计完成投资的数额及占总额的百分比。4.4现场安全文件施工情况: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写本月安全施工总体情况说明,本月(周)安全检查的次数,查出的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时限,下月安全工作的重点。4.5当月(周)的监理工作情况:主要写出本专业在四项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中做了那些工作,如在进度控制上提出的或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提出的意见、建议,达到什么效果。在质量监督上144、(包括设计质量)提出的意见(建议)改进的措施、效果等。4.6存在问题:主要提出本专业的进度、质量、投资以及监理工作本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提请有关单位需解决的问题。认为需要写的其它问题。4.7重大的问题,应不受报送时间的限制,随时写出专题报告,报送有关单位。三十 旁站监理规定1.术语: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在规定的旁站监理点施工作业现场,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2.旁站点的设立2.1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2.2配合质监站和质监中心站的质量监督检查项目;2.3重要或关键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和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的实施过程,并依据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项目清单;2.4国家或145、行业规定旁站监理点。3.旁站点的确认3.1旁站点(S)应和其他质量见证点(W、H)的计划一并报送建设管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3.2监理部应会同建设管理单位、质量监督站在审核承包商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时对质量见证点一并进行确认,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人员职责,并通知承包商执行。4.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4.1检查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2检查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4.3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中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4.4核查进场建筑材料、装置性材料、构配件、商品混凝土、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并在现场监督承包商进行检146、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4.5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储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5.旁站监理的实施5.1各专业的旁站监理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在有条件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可派出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监理员应接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5.2对已确认的旁站监理工序,实施前24h,由承包商通知工程项目监理部。5.3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持续进行监理,必要时监理人员可轮流旁站,但需做好交接工作。5.4旁站监理人员在监理作业中做好如下记录,并填写旁站记录表。5.4.1检查并记录承包商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情况和运行情况;5.4.2对承包商的施工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147、查和记录;5.4.3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4.4对安全措施的危险作业是否符合要求进行记录;5.4.5 对重要作业项目的关键工序是否执行法规进行记录;5.4.6当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时,对其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5.5旁站监理记录5.5.1旁站监理应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记录,对施工作业质量和安全提出评价意见;5.5.2在旁站监理时,如发现承包商有违章行为或不符合设计图纸和规程、规范时,应口头予以制止,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停工令,要求承包商整改;5.5.3旁站监理的记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对紧急情况可能出现人身安全时,可及时指出并直接报148、告总监理工程师作应急处置。6.旁站监理的工作要求和规定6.1旁站监理人员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认真工作,在旁站期间不得擅自离岗;6.2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时,有权责令承包商立即改正,危及工程质量时,应向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6.3旁站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定,不得超越权限进行签证,需要签证时,应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证;6.4旁站监理人员提出的报告应符合施工作业的实际,描述详尽准确。三十一 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制度1、编制目的: 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工程149、建设过程中得以全面落实。2、编制依据:2.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2电力监管条例2.3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4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2.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 (2001)2.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2000)2.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2006)2.9山东诚信监理公司程序文件Q/04-206.210-20062.10山东诚信监理公司程序文件Q/04-207.206-20063、职责:3.1项目监理部负责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设计、工程技术、质量验收方面的实施与管理;3.2150、项目监理部有责任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管理要求:4.1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公司发布的有效清单版本信息,及时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版本进行采集和更新,并将有效版本下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中使用;4.2项目监理部应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强制性条文的学习,并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将条文进行分解,分专业编制与本专业施工范围有关的条文内容,将内容细化到监理实施细则中指导现场施工;4.3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实施:4.3.1项目监理部在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时,应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对设计成品进行确认;4.3.2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151、时应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相应条款实施情况进行逐条确认;4.3.3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物资设备开箱检查时应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相应条款实施情况进行逐条确认;4.3.4项目监理部应组织各参建单位对施工单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4在强制性条文实施过程中,应认真填写好强条执行表经总监(副总监)审核将原件交项目监理部资料室存档,在监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项时,执行公司不符合项管理程序。三十二 全厂总平管理工作制度1、编制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建设施工总平面的管理程序,旨在明确施工场地划分,满足交通运输道路畅通,使各临时生产设施、供应装置和材料设备堆放布置协调合理,并满足防洪、排水152、防火等各方面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局紧凑合理,符合施工流程,节省用地,文明整齐。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建设施工总平面布置及日常管理。3、职责3.1施工单位应根据承包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并依据业主单位组织编制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所规定的用地范围,结合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要求,绘制施工总平面,并报送监理公司及建设管理单位审核、批准。负责批准后施工场地的维护。3.2监理公司负责对报送的施工总平面进行审核工作,并协助建设管理单位做好其监督与管理。3.3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对报送的施工总平面进行审批,并负责日常管理。3.4建设管理单位对总平面图的正规图纸进行归档。4、管理程序4.1施工单位在其所给定153、的施工场地内建造临时建筑(如住宅、办公室等)时,包括位置、外形、建筑标准及管路、管线内容,必须专项报请监理单位及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4.2施工单位不得在其给定的场地外私建、乱建临时建筑和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必要时,须经监理单位及建设管理单位批准。4.3建设管理单位有权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和施工单位的实际需要,对施工场地进行统筹安排,重新调配使用。4.4各施工单位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防火、防洪管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排。4.5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154、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汽源时,必须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并须在批准时限内完成任务并予以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而影响其他单位施工时,其后果由当事施工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或必要的罚款。4.6施工单位的各类履带式机械、中型压路机械及超重件运输机械进入厂区或施工现场必须按批准的、指定的路线通行,对道路、设施及地下设施造成的破坏由当事施工单位负责修复,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4.7建设管理单位按计划需要停汽、水时,应事先提前两天通知施工单位,以利于做好施工安排。意外发生断水、断汽、断电事件时各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建设管理单位,服从建设管理单位统一指挥,采取积极措施,在短期内予以恢复155、。4.8按土方平衡原则安排施工单位在厂区内取土和弃土,统一由建设管理单位负责调配,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取土或弃土,更不得以商品转卖其他单位。不得乱堆弃土,堵塞道路及排水系统。4.9设置在施工现场的永久测量标石,各施工单位应予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4.10施工单位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已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其所建临时建筑和各项设施应在两个月内拆除或由基建部按规定合理调配给其他施工单位使用,有关施工单位不得借故拖延或私自处理。4.11由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施工总平面,各施工单位对有关施工场地的使用、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道路及各种力能供应管线布置,防火、防洪、排水等措施的实施,必须接受建设管理156、单位监督与管理。三十三 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度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对火电机组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做好工程建设过程的事故预防和预控工作,确保事故为零的目标实现,特指定本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度。1.2 编制依据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条例1.2.3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1.2.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2.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准备的安全审查2.1 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对火电机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方案进行审核,合格后报建设管理单位核准、备案。对安全文明施工二157、次策划方案审核的要点为:1)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2) 管理组织及责任制3) 管理规章制度4) 施工总平面布置5)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安全标牌、标识及其设置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2.2 审查施工承包商建立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2.3 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确认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考虑了具体工程特点,内容是否完整齐全,是否具有可靠操作性。2.4 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确认是否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总平面布置是否有利与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2.5 审查施工承包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安监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158、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2.6 审查承包商进场的大中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准用证”“操作许可证”和租赁设备的安全协议。 施工承包商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取得国家(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准用证”。如果起重机械为租赁设备,施工承包商应与出租方签定安全协议,监理应审查双方约定的安全责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规定。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准用证”“操作许可证”和租赁设备的安全协议应报工程项目监理部备案。2.7 审查施工承包商、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其审查的主要内容:2.7.1 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的范围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2.7.2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159、有关规定。2.7.3 临时用工是否符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7.4 临时用工人员的身体状况是否满足作业要求,是否为危险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2.7.5 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人员的生活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2.7.6 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约定的双方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符合要求,并按规定预备了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3.对承包商(施工企业)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3.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2.1 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和考核制度。3.2.2 安全检查制度。3.160、2.3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3.2.4 安全活动日制度。3.2.5 安全工作票制度。3.2.6 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制度。3.2.7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管理制度。3.2.8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安全设施管理制度。3.2.9 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维修、保养和使用的管理制度。3.2.10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使用制度。3.2.11 安全施工奖惩制度。3.2.12 特殊作业及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3.2.13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2.14 事故报告制度。 3.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各级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3.3.1 施工企业必须设专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3.3.2161、 施工项目部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项目开工前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4.1 施工组织设计(或大纲)已编制完成,并报批进行了交底。4.2 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施工保证措施已报批并交底。4.3 参建人员以全部进行了开工前的安全教育、考试并合格。4.4 施工机械设备、用具及设施已到位,并检验合格。4.5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设施已到位,并检验合格。4.6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监员、技术人员及相关的管理人员已到位,职责与分工已明确、清楚。 4.7 参建人员已全部进行了体查、体检,无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4.8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已进行了培训考试持证上岗。162、4.9 分部、分项工程的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完成,已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4.10 针对工程特点审查应具备的安全责任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11 有指导安全文明施工的文本如: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强制性标准。有满足工程需要的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 5.对工程开工、转序的审查5.1土建工程交付安装施工前的安全审查。5.1.1土建工程已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土建施工人员已在退出现场前将现场清理,符合转序的条件。5.2对安装工程施工前的安全审查。5.2.1安装工程施工所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具等已到位,并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5.2.2参加安装工程施工的安全工作规程学163、习和考试已进行。5.2.3安装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符合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要求。5.2.4特种作业人员已具备持证上岗的条件。5.2.5专项施工措施(方案)、危险点分析及预防措施已编制完成,并已交底。5.2.6安装工程技术负责人、安监人员、技术人员已到岗到位,劳动组织合理。5.2.7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已具备。5.2.8作业指导书已编制完成报批并已交底。5.3安装交付调试前的安全审查。5.3.1安装工程已全部施工完毕,经检查验收全部合格,无遗漏,已具备调试的条件。5.3.2调试前应组织参加调试的人员进行调试程序,以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培训学习考试。5.3.3对全部使用的调试用仪器、仪表及用电设施164、保护设施逐项逐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调试要求的一律禁止使用。5.3.4对所有被检项目、器具、仪器、仪表应列表(安全检查表)做好检查记录。5.2.5调试前,调试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监人员均应到岗到位,劳动组织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清楚。5.3.6调试作业指导书(或调试专项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措施已编制完成报批,并已交底。5.3.7危险点分析及防范措施已编制完成,并交底。5.3.8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措施已制定并已落实。 5.4 整套启动、移交生产前的安全审查。5.4.1 整套启动、移交生产前应按程序复验、复查调试全过程的调试成果,发现问题或有疑问时,必须复调确认。5.165、4.2整套启动工作,必须编制启动程序,经确认无误时方可严格按照启动程序操作,启动时应设安全操作监督监护人。5.4.3针对现场具体情况,按启动委员会提出的安全审查要求进行审查。6.安全审查备案6.1监理部在组织工程开工、转序等进行的全过程施工安全审查,应做详细记录,并将审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审查结果、审查负责人等作好详细记录,记录应以“安全审查表”形式登记。6.2施工安全审查,可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分阶段进行,施工安全审查结束,监理部应写出“施工安全审查总结报告”,工程结束时,随同其他上报资料上报公司本部备案。三十四 现场巡视管理规定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本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员现场巡视的职责和基本要166、求。本文件适用于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 2.引用文件和术语: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3.职责:3.1总监理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监)负责督促检查监理人员每天进行巡视检查;3.2 各专业监理人员负责本岗位的现场巡视检查,并对巡视情况进行记录。4.控制程序:4.1 现场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4.1.1检查工程进度是否符合进度控制要求,是否满足三级网络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4.1.2检查施工工艺质量、施工环境是否按规定要求执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是否满足“总平面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4.1.3 检查现场施工中所用原材料是否与设167、计规格型号相符,并在有效期内;并对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分批次的见证取样情况进行检查。4.1.4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型号是否符合施工要求、检查保养情况以及能否良好运转等;4.1.5 检查施工检测工具是否经过检验并在有效期内,施工情况是否良好,否则必须予以更换或重新校验;4.1.6 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若发现有不符时,立即通知承包单位停止其作业,并要求调换合格人员;4.1.7检查设计院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是否在现场施工中得到落实;4.1.8 检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对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指出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若发现违章、违规作业时,应立即制止其作业,并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168、4.1.9 检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对发现不按照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现场布置的,应及时予以指出,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者,可暂停施工,直至满足要求。同时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加强对环境及植被的保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4.2 现场巡视检查中,监理人员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在现场填写监理巡视记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签字确定,监理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重要问题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并根据具体情况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工作联系单或整改通知单,必要时报告业主同意后发出停工通知单。4.3现场巡视检查重点注意事项:4.3.1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注意收集工程质量信息,并协助解决工程中有关问题;4.3.2现场巡视检查时,若发现工作环境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等情况,监理人员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按要求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4.3.3监理人在现场巡视检查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帽,遵守施工现场规定。携带必要的检测工具,巡视检查黑暗处应携带照明工具;4.3.4监理人员应认真巡视检查,并将巡视检查的重要内容如实记录在“监理日志”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现场巡视记录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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