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作业项目机电安全活动管理制度(8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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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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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产作业项目机电安全活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对矿井机电专业的安全生产负责。5第一章 总 则63、机电矿长全面领导全矿机电工作。6第二章 设备的选型、购置及验收7第三章 设备的运行、维护与保养8第四章 设备的检修与修理1116、企管部参加设备修理的鉴定、验收,负责结算价格的核定。14第五章 工作面的安装与回撤14第六章 设备的基础管理15第七章 设备包机制度154、所包设备必须悬挂责任牌,明确责任制。16第八章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61、日检(日常维护):172、周检:173、月检:1742、年检:175、停产检修日的设备检修计划安排和实施,需坚持以下规定:18第九章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82、防爆设备在搬运时:198、每季度对井下使用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合格的由机电部专职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合格证,对井下不能处理的立即更换,并根据机电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19阻燃胶带管理制度20第一章 供应单位职责20第二章 机电部职责214、合理搭配旧胶带,增收节支。21第三章 对使用单位要求(包括安装单位)213、对服务时间较长老化,严重磨损撕裂的胶带,要及时升井。综采队回收胶带应保证其完好长度,每卷不得少于50米,并及时升坑交给机电部鉴定,验收。综采队3、井巷工程竣工后,搬家倒面,重新使用胶带,在拆运装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本制度有关规定。22油脂管理制度22第一章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231查岗次数及地点:23第二章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244、每起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结果由机电部存档保管。24第三章 机电管理处罚条例2438、各种司机和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操作者罚款50元。2961、凡表外接线或启动铅封,造成计量不准者,均以窃电论处。3183、油箱或油桶不加盖,罚责任单位50元/个。3488、同时牵涉到上述多项条款时,一事共罚。34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回撤管理规定34第一章 标准件的管理 35第二章 工具的管理 35第三章 采煤机的管理354、12、小部件要装袋或装箱管理,并有专人负责。36第四章 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及破碎机的管理3619、开机前对电机、减速机冷却水进行检查。3722、转载机自移系统各部螺栓和连接销要齐全紧固。37第五章 液压支架的管理37第六章 皮带机的管理3830、皮带中间段安装前要对浮煤进行清底。38第七章 乳化液泵、喷雾泵站的管理38第八章 备件管理3840、各种弯头、直通、三通等液压小部件要装箱存放。39第九章 电气设备的管理39第十章 设备的装车、运输管理 40第十一章 设备的移交验收管理 40第十二章 综合管理40采掘皮带机保护装置安装位置规定411、皮带温度保护必须安装在主驱动辊架内侧,固定在皮带轴瓦5、处。417、以上各保护必须调试灵活、可靠,每检修班检查调试。41井下胶带输送机安全运行管理办法41第一章 总 则42第二章 机 道42第三章 胶带输送机的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439、胶带输送机在下列位置必须加装防护罩、防护栏或防护网。43第四章 胶 带4522、胶带的接头应平整、可靠、中心线要对齐。46第五章 保 护4723、采用滚筒驱动的胶带输送机必须装设:47第六章 电 气48第七章 管 理4834、胶带输送机的管理应定期完善和修订规章制度:4835、胶带输送机的管理应建立以下记录、台账和技术档案:4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9第一章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49第二章 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6、登记50第三章 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50第四章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50第五章 特种设备使用制度51第六章 其他55配件管理制度56第一章 配件管理制度569、领取配件时应交旧领新,各单位应尽量避免夜间领取配件。57第二章 配件管理考核办法58机电设备报废管理办法602、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修复加值的。606、设备部件报废按设备报废程序执行。60机电设备升井管理办法(试行)60第一章 设备升井管理流程61第二章 设备升井环节管理61第三章 设备存放场地管理63第四章 对升井设备的要求63第一章 供用电管理制度64(一)、职责范围644、负责全矿每月用电统计,分析上报及考核工作。7、64(二)、用电审批管理65(三)、节约用电管理66(四)、安全用电管理67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电工合格证之674、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68(五)、事故分析追查68(六)、外用电管理68(七)、统计报表及电费结算管理:69二、电气试验制度69三、小型电器管理制度71四、电缆选型采购管理制度72五、杂散电流的管理办法75安全活动制度78机电部值班管理制度79 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对矿井机电专业的安全生产负责。2、负责矿井机电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开展技术革新活动,落实资金和材料,改善矿井机电面貌。3、负责组织制定矿井机电工作规划、安措计划和长远规划,并8、负责组织实施。4、负责组织矿井机电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并抓好矿井机电阶段性总结,布置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5、按规程和规定要求,组织对机电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技术测试和验收工作。6、负责落实上级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不断建立和健全各项机电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7、负责组织矿井机电专业重大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措施及时解决,负责组织机电事故的分析工作。8、抓好机电专业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9、负责组织机电事故的分析工作。10、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岗位义务。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为强化设备管理,提高装备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效能9、和投资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加速矿井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和能源部制定的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更好地贯彻实施“潞安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特修订“阜生煤矿设备管理制度”。2、本矿机电设备管理实行矿、队两级管理。设备管理的范围,执行矿企管部下发的设备管理范围的规定,对煤矿12种小型设备,仍由矿供应部采购供应,但应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3、机电矿长全面领导全矿机电工作。 4、机电部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从选型到报废的全过程管理,负责设备管理方面的业务和技术工作。5、机电部配置专职的设备管理员(包括洗煤厂)。负责设备的到货验收、记账、登卡、建档10、编号、发放审批、监督使用单位的维护保养,提出设备检修计划以及报废申请。实行图牌管理和计算机管理,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卡、账、物相符。6、矿属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机电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小修等工作,各单位必须设兼职设备管理员。7、各单位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台台设备责任到人,并按规定配足机电维修工,上列人员均列入机电部的机电档案,未经机电矿长批准,不得随意变动。第二章 设备的选型、购置及验收1机电矿长根据矿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机电部及有关单位进行设备选型和购置。 2矿属各单位每年在11月前根据要求,认真填写下年度的设11、备购置或更新申请计划报机电部。根据生产变化需要调整当年计划的,一般应提前23个月提出申请报机电部。无申请的一律不予安排,未经机电部审批的一律不予验收。 3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召集计划部机电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申请单位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根据维简资金总体情况合理安排设备的购置和更新,并对新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进行技术论证,确定购置意见。重大问题由矿办公会讨论决定,有关部门分工办理,及时上报。 4设备的购置参照集团公司下发的潞安集团公司设备购置管理办法,并依据阜生煤矿经营管理方式组织采购。 5凡列入购置计划的项目,机电部要认真组织落实,并及时填报各种报表。 6对生产急需,经矿领导和上级部门确认需挂帐12、处理的项目,机电部要认真登记,作为结转下年的依据。 7设备到矿后机电部要组织设备管理员、使用单位认真按规定进行验收,主要内容有: 检查外观和包装情况。 按装箱单清点零部件随机件工具等,备件附件工具等要立帐登记。 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由机电部存档管理。 可做的性能实验按国标进行验收,非标设备按说明书技术要求制定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由机电部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人员由机电部长或副部长、设备管理人员和使用单位技术人员组成,不得少于三人。 8验收合格的设备,设备管理人员要建帐登记,做到设备管理台账条理清晰。 9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保养,确保设备台台完好。13、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卸设备。 10库存设备要每半年盘存一次,设备管理人员并核对库存设备帐目。第三章 设备的运行、维护与保养1、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实行专职负责制: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主要负责人制,公用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大型固定设备配备专职司机和维护工。各工种岗位必须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和设备维护保养制。2、设备安装、领用时,有关单位必须到机电部设备组办理上账手续,领取设备领取证并凭设备组签发的设备领取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未经许可严禁白条发放设备,夜间或假日处理紧急情况发放的设备要在三日内补办手续。3、设备下井前,由机电部专职防爆检查员和管理员、领用单位、14、检修单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防爆性能,完好状态等),并进行必要的性能试验,对合格品要填写“设备验收合格证”和“防爆合格证”,三方签字后方可下井,否则一律不准下井。4、大型关键设备的安装,领用单位要编制安装规程和安装方案,并有符合说明书要求的正式基础设计和施工图。安装过程中应按制定的施工网络图和有关技术规定实施,并对安装工序质量做全过程的详细记录。5、主要设备(如主提升设备、主扇风机及主排水设备等)应制定经济合理的运行标准和工作定额,定期进行探伤,精度检查和技术性能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和维修,严禁设备甩掉安全保护装置、超负荷和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6、使用15、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大型设备台台完好),使用率达80以上,待修率不超过5,机电事故不超过1,防爆设备无失爆,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7、各种主要设备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做到三懂(懂操作规程、懂设备性能、懂结构原理)。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判断和处理一般故障),不超负荷运行,保持设备的完好和防爆性能。对强令司机超负荷、超规范以及不合理使用设备的,机电部有权制止,司机有权拒绝,并可越级上告追究违章指挥的责任。8、设备的运行、维护与保养质量。机电部每月定期对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并严格进行考核。对严重损坏或丢失设备的单位,要严格16、按机电管理奖罚条例处罚。9、各单位不准随意拆、卸、割、焊设备或改变设备结构,必要时必须经机电部或机电矿长同意。10、对于不能整机下井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制定拆卸方案,经机电部批准后方可拆卸,拆卸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以防在运输中损坏设备。设备在拆、卸、运输、安装过程中,要明确责任,防止设备损坏和零部件丢失,否则按配件管理考核办法考核。11、矿属各使用设备的单位无权转借设备,如本矿单位需要相互借用、调拨或移交时,必须经机电部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在与外单位发生借用或调拨设备时,必须经机电矿长批准后,方可借调,并办理借调手续。12、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维护和管理,定17、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13、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机电部指定专人管理,根据设备要求建立油脂档案,各单位应指定专职技术员对设备的润滑油脂进行专职管理,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油脂卡片和档案,根据设备性能和实际运行情况,合理选择润滑油脂的品种。14、供应部门采购油脂必须经过化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品。机电部要定期对主要设备的润滑油脂进行抽样化验和严格考核。15、各单位的润滑油、加油桶必须专桶专用,清洁卫生,分类存放,并标识清楚。第四章 设备的检修与修理1、坚持执行维护、保养与预防性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严格执行四检制(班检、日检、周检18、月检)。积极推广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强化重点设备和重点部位的维护管理,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提高设备的开机率和使用率。2、设备按不同的检修内容和工作量分为日常检修、一般检修(中修、定检)和大修。设备的大修根据设备使用年限与设备状况和本年度设备大修理费用,机电部合理编制本年度设备大修理计划,由机电矿长组织会审后报矿计划部。3、设备大修计划确定后,机电部要依据设备状况组织组织实施,超过10万元要进行招标,无法招标的特种设备,修理单位要编制预算,由机电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预算汇审,按批准金额签订大修技术协议或修理合同,无合同不得开工。19、4、设备大修完毕后要及时组织验收,根据协议或合同办理“设备大修理决算”,并填写“设备大修理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情况存入设备档案。年末不能决算的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挂账申请,批准后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挂账手续。5、机电部设备组每月二十五日前根据各单位的设备使用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下月的设备检修计划,必要时及时下达调整计划。设备管理人员每旬组织对检修设备情况进行验收,每月三十日前对检修设备的单位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汇总考核。6检修好的设备,检修单位要填写“机电设备检修合格证”,防爆设备应同时办理“防爆合格证”以及“机电设备检修验收证”。 7修复设备,机电部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要对其进行严格检验,并在“合格证20、”上签字,“合格证”由设备管理人员妥善保存。 8修复设备投入运行在一年内出现检修质量问题,由检修单位负责并承担经济责任,设备组每月二十八日前将考核情况汇总上报机电部长。 9备用设备原则上不许随意拆卸,特殊情况需到检修单位或设备库等地点拆取时,必须由配件专职管理人员在领用单上签字,到机电部办理拆机通知单,经机电部长签字后到指定地点拆取。拆取时,不准损坏其它任何部件。换下旧件要在三日内交回,新拆部件由配件组尽快组织货源,到货后由原拆机单位在三日内领出交到指定地点。 10井下移动设备不得倒装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机电部批准。 11本矿机电设备无力自行承修的,可按规定安排外委有技术资质与安全资质的修理厂21、家修理。 12外委设备出矿前须经三名以上专职管理员和有关单位共同检验,核实损坏情况,确定修理方案和修理内容,及时办理修理合同,并留30质保金三个月。本矿无法检验的,可到承修单位拆机后核实。若电动机需更换线包或轴承要当场进行气割破坏,以防偷修,并办理出门证,否则不许随意出矿。 13外委设备必须办理提货或验收手续,经管理员登记。 14设备承修单位应选择有相应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质量、信誉信得过的厂家。 15外委设备一般保修期为12个月,在此期间发生检修质量问题,承修单位应及时无条件返修。16、企管部参加设备修理的鉴定、验收,负责结算价格的核定。17、财务部为设备修理资金的管理部门,参加鉴定、验收并负22、责计划资金管理、外委修理合同管理及修理费用结算。第五章 工作面的安装与回撤1、井下工作面安装前,机电部设备组应根据工作面设备选型设计要求,提前一个月编制设备安装方案和质量标准。2、工作面安装要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工作面安装方案和设备安装质量标准,如有变动,须经机电部批准后方可执行。3、安装单位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工作面移交后出现安装问题,安装单位要积极协调解决,并支付一定的费用。4、新工作面交付使用时,机电部应召集有关单位到工作面现场验收、试运转,经各方确认合格后方可移交。升井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到机电部设备组办理“机电设备验收移交单”和有关过户手续。5、工作面回收移交时,由机电部召集有23、关单位到现场按设备保管手册清点设备部件。升井后,到机电部设备组办理“机电设备验收移交单”和有关过户手续。6、工作面回收时,原设备使用单位,应保证各设备的完好状态,移交中出现的短缺、损坏等非正常部件,机电部严格按配件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还要按其价值扣除该单位的配件费用。第六章 设备的基础管理1、本矿机电设备实行统一编号和计算机管理。各种设备必须分类编号、登账、建卡,每台设备要有编号。机电部要建立设备使用动态管理台账,各使用设备单位要建立设备保管手册,由机电队长或队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每月至少来设备组核对一次,保持一致。2、主要生产设备均应建立履历台账,主要内容有:设备验收到货记录、设备移动记录、运24、行记录、检修记录、事故记录、附属设备更新记录及历年技术鉴定与性能变化记录。3、主要生产设备要按不同类型分别建立设备技术档案,主要内容有:技术特征卡片、使用说明书、有关图纸、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等。第七章 设备包机制度为了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增强责任心,保证各生产环节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包机制度,望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1、各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使用情况采用分片包干或按台包机的办法,由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实行联合包机,对设备包运转、包检修、包维护、包完好。2、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精心爱护设备,遵照操作规程,正确进行操作,及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3、维护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听25、取操作人员意见,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使之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4、所包设备必须悬挂责任牌,明确责任制。5、机电设备日常检查、环境卫生、外观、辅助设施及运行情况,应由值班员负责,发现问题将追究包机值班员的责任。6、设备的零部件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由司机汇报,维护工进行处理,发现问题不及时检修,处罚包机维修工。7、包机人员对设备的完好情况及运行情况负全部责任,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造成损坏而不及时汇报的,要追究包机人员的责任。第八章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设备的运行效能,做到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性检修相结合,积极推广故障诊断和状态检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以提高检26、修质量,降低维修费用,对设备做到有计划检修。将制定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日检(日常维护):按定期维修的内容和每日检查(点检)发现的问题,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维护,恢复设备性能。采掘、运输设备维护,每天不少于46小时,且交接班要进行15分钟的互检。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维护,每天不少于24小时。其他设备根据设备运行状态要求,使用单位可酌情自行制定。2、周检:按定期维护的内容和每旬检查结果,使用单位集中维修,恢复设备性能。3、月检:按定期维护的内容和每月检查结果,集中维修,恢复设备性能。采掘、运输设备,主要提升运输系统每月必须有不少于二个检修班(各8小时)的集中维护检修时间。4、年检:(1)、有备用的27、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修复备用,矿主要排水泵及管路、水仓等,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2)、矿井、露天输配电系统,也应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3)、主副井提升系统及主要运输设备、井口装备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矿停产检修日进行检修。矿井停产检修日的天数包括节假日在内,全年应1215天。5、停产检修日的设备检修计划安排和实施,需坚持以下规定:(1)、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排技术措施、劳动组织及施工网络图。(2)、每项检修任务都必须指定负责人,并明确分工,负责检修进度和质量。(3)、检修完毕要保证足够的试运转时间。6、各设备28、使用单位要对日检、班检、周检、月检分别记录,并且每月向机电部汇报一次设备检修情况。7、年检项目负责人在检修期间每天向机电部汇报检修进度,检修质量,检修结束后写出检修总结报告,送机电部技术组存档。第九章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为了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入井安装、验收的技术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严格执行GB3836标准和山西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制度。1、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经局培训合格的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验收,并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安装使用。2、防爆设备在搬运时:(1)、要妥善保护,避免剧烈振动,防止撞击;(2)、防爆设备搬运要轻移轻放;29、(3)、防爆面要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各进、出线孔必须封堵,密封圈、挡板尺寸符合标准要求,以防进水。3、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滴水或积水,设备必须排列整齐,安装要稳固可靠,不准倾斜;设备之间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周围要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碍设备安全运行和检修的杂物,以便于维护和检修。4、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和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的要求。5、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由机电部组织安装、使用等有关单位验收,不合格者不准投入运行。6、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每月由机电部专职防爆检查员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动态检查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当场处理,并按失爆论处,对使用单30、位按规定给予处罚。7、检修好的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经机电部防爆检查员检查,验收其防爆性能,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井口把钩人员必须严格检查,无“两证”不得入井。8、每季度对井下使用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合格的由机电部专职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合格证,对井下不能处理的立即更换,并根据机电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阻燃胶带管理制度第一章 供应单位职责 1、胶带的选型,必须严格执行煤矿用阻燃输送带标准即MT14792标准。 2、胶带的订购应符合煤炭部通报和指定的生产厂家,并具有部颁安全标志准用证,国家采煤机质量检验中心颁发的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生产厂家的出厂检验合格证。胶带到货后31、,除按正常程序进行入库验收外,还必须验收供货厂家上述“三证”是否齐全,并取样送集团公司胶带质量检测站进行性能检测,未经集团公司胶带检测站检验并取得合格证的胶带一律不得入库。 3、取得集团公司胶带质量检验站合格证的胶带入库后,应统一编号,集中存放,挂牌标明厂家规格型号到货日期和集团公司胶带质量检验站的检验合格证号。胶带应避免阳光直射,雨雪浸淋,防止与酸碱油增塑剂等物品接触,并距离热源一米以外,库房内温度保持在-1040之间,相对湿度50%80%,成卷存放,不得折叠,每季翻动一次。4、胶带存放时间不宜过长,在地面存放时间超过两年,使用时必须重新送检,否则不允许发放使用。 5、井下升坑回收胶带,应按32、规格型号长度质量等级分别存放,若需修复时,应及时通知机电部合理安排修复。第二章 机电部职责 1、严把质量关,不见“三证”及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不允许审批发放。 2、对于整套胶带机配套胶带,应及时取样送集团公司胶带质量检测站进行性能检测,未经检测不得入库,更不允许下井安装使用。 3、督促井下闲置胶带及时回收,严格考核回收质量,认真执行胶带奖罚制度。 4、合理搭配旧胶带,增收节支。第三章 对使用单位要求(包括安装单位) 1、使用单位领用胶带时,必须向供应单位索取“三证”和集团公司胶带质量检测站的检验报告和检验合格证(复印件也可)。 2、胶带的接头应平整可靠,中心线要对齐,其接头寿命平均值应达到:采33、用机械接头的不得低于10万周转,胶粘接头的不得低于25万周转。胶带横向裂口或磨损不得超过胶带宽度的5%,胶带接头连接处缺扣数,接头未粘接长度(或粘接不好)不得超过胶带宽度的5%,输送带表面不得产生脱皮,带体不得产生分层。 3、对服务时间较长老化,严重磨损撕裂的胶带,要及时升井。综采队回收胶带应保证其完好长度,每卷不得少于50米,并及时升坑交给机电部鉴定,验收。综采队井巷工程竣工后,搬家倒面,重新使用胶带,在拆运装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本制度有关规定。油脂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矿的油脂管理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必须按照设备的要求添加合格的油脂,不得随意替代。 2井下油脂存放地34、点要安全可靠的地方,要卫生整洁。 3油桶或油箱要根据油脂类别排列整齐,桶箱的盖要严实拧紧,不得短缺(有无油均必须有盖),油桶油箱要有醒目的标志或标志牌,固定油脂要有防尘设施。 4从油桶油箱中取油前,要先将油桶油箱盖周围清理干净,检查加油桶内外和抽油器表面是否有杂物和灰尘,确定无杂物和灰尘后方可抽油,抽油完毕后要将洒漏的油脂及时清理干净,将油箱油桶的盖盖好。 5油桶油箱要专桶专用,抽油器也要做到专用,加油桶必须有盖且专桶专用,不得混用,并有油脂标志。 6加注油脂时,首先加油口上方要有防护设施,以防设备上部的煤块、灰尘掉进设备内部造成机械设备的损坏,再者应将设备加油口附近的杂物清理干净后方可加油。35、 7加油桶和抽油器用毕后,要妥善放置,油桶要保持内外清洁,抽油器要保持有清洁的护套。 8油脂存放点要配备2只以上的灭火器和0.2立方米的消防砂,砂子要保持干燥。9如不按制度执行,检查中发现一次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多次违反制度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罚。检查、处罚制度第一章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1查岗次数及地点: 风机房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主副井车房,机电矿长每月不少于一次,机电部长每月不少于二次,机电副部(科)长每月不少于四次,设备管理员每月至少六次。 采煤掘进工作面和开拓头,机电矿长每月不少于二次,机电部长副部长每月不少于五次,设备管理员每月不少于十三次。 其余地段和设备,机电矿长每季不少于一36、次,机电部长和副部长每月不少于三次,设备管理员按分管,每月不少于十二次。 2所有上岗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及时提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一般问题要限期解决。3机电部各业务组要对所查问题认真进行三定,建立档案,指定专人监督进行整改。第二章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调度室、机电部如实汇报事故的真实情况,不得隐瞒或谎报, 要按照“四查”、“三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处理。2、凡发生机电事故,机电部要组织追查。在分析追查时,由机电部主持,调度室和安监部以及发生事故单位的队长或机电负责人,事故直接责任者参加,要写出事故分析追查报告,并提出预防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属责任事故的37、要在全矿进行通报。3、发生重大机电事故,要上报集团公司机电处、调度、安监处。由机电矿长主持分析追查,并将事故分析追查处理结果上报集团公司。4、每起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结果由机电部存档保管。第三章 机电管理处罚条例1、为了搞好机电设备管理,使用单位必须认真落实从分管队干到设备管理使用、维修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包机到人,否则,罚该单位5001000元。2、凡井上下使用的液力耦合器设备,不得使用油介质,必须按规定使用水剂、难燃剂、易熔塞,不准用其它材料代替,否则,每查出一次,罚本单位100200元。3、对井下专用设备的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如用采煤机拖拽支架,各种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材料、38、设备等,特殊情况下,需临时改变用途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无措施者,罚该单位200500元,不按措施执行者,发现一人次罚责任人100元。如造成设备损坏,按其价值的10%50%对该单位进行罚款。4、刮板输送机与采煤机的闭锁装置必须灵敏完好可靠,闭锁失灵不完好一次,罚机电队长100元。5、综采工作面采煤机组司机不得少于3人,司机应站在抛物范围以外,不准割顶挖底,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因地质条件变化确需割顶挖底时,必须制定措施。6、采煤机司机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严禁滚筒割住顶、底板、金属网和防片帮板,滚筒不准有钢丝绳和金属网等杂物缠绕,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损坏一处齿座者,罚款1002039、0元。7、综采工作面支架失效的零件必须及时更换,违者罚检修班长50元。8、乳化液泵工作压力和所有卸载安全阀不准随意调整,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造成未遂事故者罚款300500元。9、乳化液必须按标准规定指定专人进行配比,严禁清水供液。乳化液浓度不达3%5%时,罚泵站司机200500元。10、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操作手把除正常操作外,必须将手把复零位,否则,每发现一组罚责任人50元。11、液压支架不准有串漏液现象,发现串漏液现象时必须及时更换或处理该部件。否则,每发现一组罚责任人50元。12、凡井下使用的刮板输送机(特殊规定的除外),必须按规定标准打好机头、机尾压溜柱,不打柱或柱松动开溜者,罚款40、100元,并罚班长和安全员各50元。13、在检修、维护综掘机时如检修切割头、换齿、卡环等部件,必须打开离合器,切断总电源。违者罚检修人员100200元。14、井下电气设备要杜绝各类失爆,发现一台(件)次,罚单位包机人200300元,并纳入该队当月四率考核中考核。15、井上下所有电器设备,不准带电作业、搬迁,违者给予10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16、井下使用的各类电气、机械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不准随意甩掉或调整。否则,查出一次,罚该队500元,责任人100元。17、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和验、放电制度,坚持两票制,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并有专人监护。否则,罚责任者100元41、。罚责任单位500元。18、井下使用的电气开关必须上架,每一台未上架者,罚责任人50元。19、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上齐接地线,有一台未上接地线或接地线不符合标准的,罚责任人50元。20、36伏五小电器内部必须有保护接地,一件无保护接地者罚责任人50元。21、各低压供电设备必须有选漏保护,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如一台不符合要求罚责任人50100元。22、各队所用胶带输送机要按规定加装各种保护,且保护灵敏可靠,少装一种或一种失灵罚责任人50100元。23、所有皮带机机道,必须按规定在水管每隔50米处装设洒水甩头及洒水软管25米,阀门要灵活、可靠,否则,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24、机电设备在入42、井前应由使用单位与机电部共同验收、签字并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否则,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每台罚责任单位300500元,井口把钩工50100元。25、井上下所有机械设备外露传动部分都要按规定上防护罩,每缺少一处,罚使用单位200元,责任人50100元。26、地面所有用电场所不准有明接头、无盖刀闸,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100200元。27、失爆矿灯和红灯不准发放,井下不准随意拆卸矿灯,违者罚责任人100元,罚该队500元。(失爆矿灯按第15条进行处罚)28、胶带输送机机头、机尾下有浮煤扣责任人50元,胶带与浮煤严重磨擦及有石头、炭块等杂物扣责任人100元。H架倾斜,H架磨擦超限、43、变形,一架扣责任人50100元。29、胶带输送机胶带不能与H架磨擦(跑偏),发现一架扣责任人50元。以次累加。30、胶带输送机转动部位要指定专人定期、定时注油,并有详细记录,发现一台次无油,油量不够、无记录者罚该队200元。31、采煤机的各种仪表、流量计必须齐全、清晰,发现一件不合格扣责任人50元。32、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各部螺栓必须紧固、齐全,材质符合技术要求,发现缺一条扣100元,松动和材质不合格一条扣50元,以次累加。33、采煤机滚筒截齿要齐全,每少一个扣责任人50元,以次累加。34、各种设备必须做到干净清洁。电气设备防爆面和接线室内部接线不合格、不完好,如:有毛刺、缺螺栓,44、弹簧垫,危险牌,消弧装置等一处者扣责任人50元。(失爆按第15条进行处罚)35、井上下变电所、轨道巷、皮带巷的电气设备指示灯和防爆照明灯不亮者,发现一处扣责任人2050元。36、井上下变电所消防设施、绝缘用具必须齐全,每缺一项扣50元。37、电气设备间要求的各种间隙、距离、行程应符合标准,否则,发现一处不合格扣责任人30元。38、各种司机和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操作者罚款50元。39、设备在使用、保管和运输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按其价值的5100%处罚责任单位,并在工资中扣除,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及事故分析报告,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40、私自借出设备或无证发放设备除追回设备45、外,罚责任人100500元,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41、对于乱拆、乱拿设备部件的单位或个人,除追回原物外,根据情节并处于100500元罚款。42、对于盗窃、破坏机电设备者除追回原物外,并处以原值2倍的罚款。性质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43、设备日常维护和运行中要严格执行包机制及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检修记录,发现隐患及事故预兆时,如温度过高,声音异常等,应立即停机并及时向机电部汇报, 待查明问题,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开机,否则以违章论处。44、井下设备及主要部件更换后,使用单位要及时升井检查,并与机电部办理有关手续,到期不升井者罚款100元,每拖延一天加罚100元。45、收到设备(部件)后,要46、认真填写损坏程度和短缺部件表,如填写不实罚款50元。46、检修好的设备无验收单或不挂合格证,每台罚款50元,无检修记录单每台罚款50元。50、如检修设备使用24小时内发生质量事故,每台罚检修单位设备原值的50。51、工作面固定和移动喷雾灭尘系统,拖曳装置应完好无损,不得随意更改或拆掉不用,喷嘴应畅通,压力和流量符合要求,否则查出一处罚款100元。53、胶带输送机因在运行中,如造成拉扯胶带事故,按损坏程度,对其单位或责任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严重者按原值的1050进行处罚。54、发现胶带输送机缺一串(根节)托辊、缓冲托辊,刮板输送机缺一块刮板处罚20元;设备各传动部周围应清洁卫生,发现一处47、埋电机、减速机现象罚款100元。55、采煤工作面回缩胶带时,每条长度不达50米以上时,每条罚责任单位300500元,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58、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参加一年一度“安规”考试,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59、严格用电管理制度,矿属各单位或个人用电时要写用电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送电,不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增负荷或转让他人,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停止供电。60、对各种机电设备的保护要按机电部的要求坚持定期试验,若脱检或漏检,不做记录或弄虚作假,平时查出一次罚款100200元,若检查时发现整定不符要求,按失爆论处。61、凡表外接线或启动铅封,造成计量不准者,均以窃电论处。6248、发生电气设备事故时,矿属各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处理,当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处理时,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推迟,否则均以一小时100元累计罚款。63、各单位要配合机电部做好调荷节电工作,确保矿供电功率因数达90%以上,以达到上级要求,凡不配合者处以200500元罚款。64、各队使用电缆,不能随便切断,否则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65、电缆悬挂不整齐,一处(20米远为一处),罚款50元。66、电缆没有标志牌或填写标志不清楚一处罚款50元。67、因不负责任,造成电缆机械拉伤、接地、短路,按电缆价值的510%罚款。68、使用单位如丢失电缆,按电缆原价的50%100%罚款。如发现乱拆,乱用其49、它单位的电缆,除追回原物外,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如发现盗窃电缆,除追回原物外,处以原价2倍罚款,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69、对回撤交回的电缆,不能有齐头,回撤的电器设备如带有电缆头,每条(台)罚款300元。70、回撤升井电缆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否则每百米罚款100元。71、电缆钩回撤率应达90%以上,低于90%,进行处罚。每缺一钩罚50元。72、工作面回收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不准损坏、丢失。回收升井设备、部件处罚如下:(1)设备一台不完好罚100元。(2)零部件缺一件罚价值的50100。(3)托辊少一串罚100元。(4)H架损坏每架罚200元。(5)连接管损坏每根罚50元。(6)刮板每少50、一块罚100元。(7)电缆缺一米罚200元。(8)开关架少一个罚款50元。(9)大链少一米罚50元。(10)胶带缺一米罚200元。(11)五小缺一件按原值100进行处罚。73、由于责任事故,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设备或部件报废,按设备或部件价格的原值赔偿。74、凡使用单位管理不善,人为造成设备性能失缺者,按设备价值的50%罚款。75、凡因种种借口,对机电部安排的工作推委、扯皮,不论是否影响生产,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责任单位500元。76、各单位当月所需的配件务必于当月的25日前将计划报机电部配件组(季度计划每季前10天报)没有申报配件计划的,不予发放和制作,并酌情扣罚单位100500元。751、7、自制配件的质量累计合格率达不到95%以上扣除责任单位配件费的510。78、正常生产时主要回收件的回收标准和处罚依照“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有关部分执行。79、如不能按规定交回旧件,配件计划员有权不发配件并据情节轻重处于有关单位100200元罚款,限期交回旧件。80、对于随意丢失或损坏的配件,一经发现,按配件原值的100罚款。81、使用的油脂必须有厂方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否则,每桶罚款200元。82、加油脂时,必须有过滤网,加油口周围要清洁卫生,发现不按设备要求的牌号、数量添加油脂时,罚款50100元/次。83、油箱或油桶不加盖,罚责任单位50元/个。84、井下备用油脂必须有标牌,注明名称牌号52、使用部位,否则,罚款50100元。85、复查中仍出现原有问题时,按上述处罚条例中的相应条款予以25倍的罚款,屡教不改者报矿有关部门处理。86、地面非生产系统照明灯、节日灯发现一处长明超一小时罚款100元。87、井上下生产设备,无特殊原因,空运行一小时处罚1000元。88、同时牵涉到上述多项条款时,一事共罚。89、为了促进基层单位加强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将各基层单位总工资的10%与机电设备运转、维护状况挂钩,由机电部每月进行考核。本条例解释权属机电部,如与本条例有冲突时,按本条例执行。此项罚款做为专项资金使用,由机电部统一掌握,用于在机电设备管理中搞得好的单位及先进个53、人的奖励。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回撤管理规定 为了加快“三精五高”矿井建设,提高综采设备安装、回撤的管理水平,高质量高水平完成综采工作面的安装、回撤,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标准件的管理 1、设备用连接螺栓大于M8规格的必须用性能等级不低于8.8级的螺栓和螺母,否则视为缺件,每条罚款50元。2、高压胶管从进货到下井使用前接头处必须带防护套进行防护,否则,每缺一个接头防护罚责任单位50元。第二章 工具的管理 3、井下各生产单位特别是综采队、综掘队要给各工种配齐常用工具,并将此项纳入质量标准化考核。 4、每个生产班和检修班都要配备全设备的全套专用工具和标准工具,由供应、机电部负责54、解决。5、检修班必须配备全规格锉刀和什锦锉、铜棒、丝锥、塑料泡沫、煤油、扁铲等修理工具和材料,由供应部负责解决。6、由于工具不齐全而影响生产要进行责任追究,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第三章 采煤机的管理 7、采煤机各部件在拆装过程中要使用专用工具,禁止野蛮拆装,要对重要部件进行防护,在运输过程中要避免对各部件造成损坏,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8、采煤机各液压管路、冷却水系统,在拆装、更换过程中要对管接头用双层白塑料布进行包裹防护,对接孔用塑料布进行填堵,要求牢固、卫生,不得用棉纱代替,否则每个接头处罚100元。 9、部件在装配前应检查结合面是否有磕碰痕迹,如有要用锉刀处理后再装配。 10、传动部55、分在装配时,要涂润滑脂、均匀装配,禁止野蛮装配。 11、各部件在装配时要按设计要求配用紧固件,不得用低等级紧固件代用,否则视缺件处理。 12、小部件要装袋或装箱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第四章 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及破碎机的管理 13、机头架和减速机内外花键下井前要用专用护罩进行防护。 14、机头架和减速机在装配前,应进行去毛刺、清洗、涂润滑脂等程序。 15、部件下井前、拆解后润滑和冷却水管接头和接孔要有防护套,按第八条标准执行,要对原防护套进行回收再利用,否则每个接头罚款100元。16、各部件下井前、拆解后要进行编号,并由专人负责,需要移交的要办理移交手续。 17、破碎机解体、运输、安装过程中,要平56、衡起吊避免将其它部件损坏,大小皮带轮要小心保护,避免造成损坏,如发生损坏的将进行经济处罚。 18、刮板螺母执行已下发的全螺纹防松螺母使用说明规定进行紧固。 19、开机前对电机、减速机冷却水进行检查。 20、前、后溜电机和减速机的冷却水要实行双管路并联供水。 21、设备安装完毕要对减速机机头、尾链轮轴组,破碎机的破碎锤轴承、电机小皮带轮按规定牌号进行注油后方可开机。 22、转载机自移系统各部螺栓和连接销要齐全紧固。第五章 液压支架的管理 23、在安装回撤过程中,要对管路接头和接孔按第8条进行防护和管理,对原厂防护套要进行回收再利用。 24、支架的安装回撤,需用邻架做支点进行顶架时,要做好防护措施57、,如造成部件损坏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5、支架安装、回撤、使用过程中,不得将立柱等电镀层损伤,如损伤视情况给与10003000元的经济处罚。 26、支架回撤时要先拆下拉后溜千斤顶,再出架。 27、拆装过程中要对小件进行装袋由专人管理。 28、支架就位时,绞车钢丝绳不得从支架前、后立柱中间穿行,以免损坏阀门和管路。第六章 皮带机的管理 29、皮带机机头传动滚筒、电机、减速机的安装要严格执行平行度和垂直度及中心度的精度要求,并进行测量,否则给与经济重处罚。30、皮带中间段安装前要对浮煤进行清底。31、皮带刹车器要一次安装牢固,并调整好与刹车盘的间隙和动作时间。32、皮带刹车和张紧装置要提前掘出存58、放硐室。33、安装完毕要对各滚筒、减速机注油后方可开机。34、皮带机在回撤时要对小件进行装袋管理。35、回撤时不得损坏任何部件,否则按规定处罚。36、皮带涨紧液压系统按第8条进行管理。第七章 乳化液泵、喷雾泵站的管理 37、安装就位后要对曲轴箱和油槽注油后方可开机,并将乳化液自动配比和总回液管接在泵箱上。 38、回收时要对各管路接头和接头孔按第8条进行管理。第八章 备件管理 39、各高压胶管和千斤顶按第2条和第8条进行管理。 40、各种弯头、直通、三通等液压小部件要装箱存放。 41、各传动和压部件要涂黄油后用塑料布包装防护后存放,否则罚款50元。第九章 电气设备的管理 42、电气设备、电缆安装59、前、送电前必须进行绝缘检测。 43、回撤电缆不许随意锯断,发现一个齐头罚款100元。 44、电气设备下井前、回撤时,喇叭嘴必须封堵。 45、设备安装好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试运转。 46、回撤的电气设备、电缆、回收单位在7天内必须上井交机电部并验收下帐。 47、五小的回收率必须达到100,电缆钩的回收率必须控制在98以上。 48、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在确保设备完好的情况下,方可投入运行。坚决杜绝电气设备失爆和不完好的设备线路投入运行。 49、临时敷设的电缆必须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悬挂整齐,严禁铁丝吊挂。 50、安装运输前必须保证信号畅通,声光兼备,操作灵活可靠。第十章 设备的装车、运输管理 560、1、大型设备的运输,运输单位要制定专门的措施,固定要安全可靠,并办理设备移交、交接手续。 52、设备部件运输前要先办理移交手续,对重要部件进行防护,运到目的地要办理交接手续,确保运输过程中设备无丢失和损坏现象,否则追究责任单位责任。53、设备在装卸车过程中要求对其进行平稳起吊,不得对设备造成损伤。第十一章 设备的移交验收管理 54、设备安装完毕由机电部牵头,接收和移交单位参加,(本单位安装本单位使用的可由机电部和该单位两家参加),对其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5、设备回撤时由机电部牵头,接收、移交单位参加对设备的数量,状态及缺件情况进行登记,作为考核的依据。第十二章 综合管理 61、56、新安装的工作面设备完好率必须达100,每降低1处罚10005000元。57、回撤设备时小件回收率要达100,对缺失的小件按原值的5倍进行处罚。58、对按规定完成安装、回撤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奖励,对贡献突出者进行重奖。采掘皮带机保护装置安装位置规定1、皮带温度保护必须安装在主驱动辊架内侧,固定在皮带轴瓦处。2、皮带跑偏开关在距皮带机关卸载滚10米处,用专用板固定在皮带机大架对称安装。3、皮带烟雾传感器应安装在主驱动电机减速下风流处,根据风量安装在5-10米处,以皮带中心线固定,距顶板不得大于0.2米。4、皮带速度传感器,必须安装在改向滚筒边,用专用可调试铁板固定。5、皮带堆煤保护必须安62、装在皮带机头落卸载滚筒0.5米外,高度距卸载滚水平线0.2米。6、皮带自动洒水装置,必须安装在皮带滚筒中心线上,距卸载滚筒高度不得大于0.2米。7、以上各保护必须调试灵活、可靠,每检修班检查调试。井下胶带输送机安全运行管理办法为确保井下胶带输送机的安全运行,防止井下胶带输送机各类事故的繁盛,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有关要求,按照集团公司潞安矿业(集团)公司井下胶带输送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结合近几年来井下胶带输送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阜生煤业公司井下胶带输送机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1、为了加强井下胶带输送机安全运行管理,防止井下胶带输送机各63、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2、分管机电工作的副总经理对胶带输送机安全运行管理负分管领导责任,机电部对胶带输送机安全运行管理负业务管理责任,公司安监部对胶带输送机安全运行管理负监督监察责任。负责井下胶带输送机管理维护和运行的各队队长对胶带输送机安全运行负直接领导责任,胶带输送机司机、维护工、跑巷工对胶带输送机安全运行管理负直接责任。第二章 机 道3、胶带输送机机道的设计要求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满足行人、运输、通风、设备安装、检修与维护的需求。4、主要胶带输送机机道(大巷、采区)要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煤体不得裸露,并且道面硬化平直。一般胶带输送机机道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两部胶带输送机搭接64、处前后20米范围内,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煤体不得外露。5、胶带输送机机道要每班清扫,每日清洗一次,做到无积水、无积煤、无浮矸和淤泥杂物;支护良好,无断梁折柱,安全可靠;巷道照明充足,行人横跨胶带输送机的地段必须设置过桥,保持胶带输送机机道明亮、整洁、畅通。6、胶带输送机机道严禁存放油脂、棉纱、胶带、坑木、硫化材料等易燃物品。不允许乱扔、乱放备品备件、备用设备。更不允许存放与胶带输送机运行、检修、维护无关的工具、仪器、设备、物品等。7、胶带输送机机道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胶带输送机机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第三章 胶带输送机的安装、运65、行、维护和检修8、胶带输送机安装完毕,主要胶带输送机经过不少于48小时的带载试运转,其他胶带输送机应经过不少于24小时的带载试运转。胶带打滑,不跑偏,不摩擦机架,胶带输送机各项保护设施齐全可靠,运行平稳,由机电部组织安监部、调度室、生产技术部、通风部、安装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单位正式运行。9、胶带输送机在下列位置必须加装防护罩、防护栏或防护网。(1)、驱动滚筒、导向滚筒、张紧装置及机尾滚筒处的机架两侧必须装设防护网。(2)、电动机、液力耦合器、减速机、 的联接传动装置必须装设防护罩。(3)、胶带输送机卸载煤仓上部仓口、溜煤眼上部周围必须牢固装设不低于1.4米66、的防护栏。(4)、作为主要行人通道的胶带输送机机道,对倾角大或低洼处易造成物料滚落的区段在胶带输送机行人侧加装防护设施。10、采掘工作面胶带输送机应装设除铁器,在除铁器附近要安装急停闭锁装置,除铁器上的吸附物及时清理。11、胶带输送机专职司机(巡检工)必须坚守岗位,随时注意胶带输送机各部运行、煤流转载及煤仓情况,发现异常时及时停机检查、严禁胶带输送机“带病运转”。胶带输送机运行时严禁人员在电动机、减速机上作业。12、胶带输送机专职司机(巡检工)交接检查不少于半小时,每日维护检修时间不少于两小时。胶带输送机运行时,严禁从事胶带及托辊的更换作业,严禁在机头、机尾滚筒转动部位及上下胶带间进行浮煤杂物67、清理作业。13、胶带输送机机头处应有与矿调度室的直通电话,机头、机尾及沿线应有声光信号或语音通讯等设备。14、掘进工作面胶带输送机下带运材料时,须制定安全措施,在上、卸料处安设上、卸料平台,并装设沿线任一地点能紧急停车装置。15、胶带输送机严禁乘人,严禁运送爆破器材、减速机、电机等材料或重物。16、胶带输送机司机(巡检工)、维修工、清扫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标准化作业规程。第四章 胶 带17、胶带选型使用必须严格执行MT914-2008煤矿用织物整芯阻燃输送带和MT668-2008煤矿用钢丝绳芯阻燃输送带标准。18、胶带供货商产品必须具有国家采煤机械质检中心核发的产品检验合格68、证、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颁发的“MA”证及出厂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三证”)。胶带到货后,按潞矿机械安字(2010)第239号潞安集团公司阻燃胶带、阻燃电缆质量监测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新购买胶带的检验,由购置部门负责人进行检验合格后证办理。19、取得集团公司阻燃电缆质量检验站(以下简称监测站)合格证的胶带入库后,应统一编号,集中存放,挂牌标明厂家规格型号到货日期和集团公司胶带质量检验站的检验合格证号。胶带存储应避免阳光直射,雨雪浸淋,防止与酸碱油增塑剂等物品接触,并距离热源1米以外,库房内温度保持在-1040度之间,相对湿度50%80%,成卷存放,不得折叠,每季翻动69、一次,使用单位领用胶带时,必须向供应部门索取胶带“三证”及检测站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胶带不应长期存放在井下。新带在井下存放时间超过一年,在地面存放时间超过两年,使用时必须重新送检。对服务时间较长、老化,严重磨损撕裂胶带,要及时升井。综采队回收胶带应保证其完好长度,每卷不小于50米。20、井下在用胶带,按潞矿机安字(2010)第239号潞安集团公司阻燃胶带、阻燃电缆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检测不合格的胶带应立即更换。不同规格型号的胶带不应安装同一胶带输送机上。21、机电部不允许审批发放“三证”及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的胶带;各使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所用阻燃胶带管理,70、建立阻燃胶带使用管理台账,台账应明确阻燃胶带规格型号、使用地点、长度、安装和回收时间以及“三证”和公司“检验合格证”号等。22、胶带的接头应平整、可靠、中心线要对齐。整芯阻燃输送带接头寿命平均值应达到;采用机械接头的不得低于10万周转,胶粘接头的不得低于25万周转。胶带横向裂口或磨损不得超过胶带宽度5,胶带接头连接处缺扣数、接头未粘接长度(或粘接不好)不得超过胶带宽度的5,胶带表面不得产生脱皮,带体不的产生分层。钢丝绳芯阻燃输送带纵向拉伸强度为630-3150N/mm的,其接头拉断强度应不小于代替纵向拉伸强度的90;纵向拉伸强度为3500-4500N/mm的,其接头拉断强度应不小于代替纵向拉伸71、强度的85,纵向拉伸强度为5000-7500N/mm的,其接头拉断强度应不小于代替纵向拉伸强度的80。第五章 保 护23、采用滚筒驱动的胶带输送机必须装设:(1)、驱动滚筒防滑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和堆煤保护,超温自动洒水装置和防跑偏装置。防护保护传感器原件应根据保护形式及使用要求安装在正确的位置;烟雾保护应装在机头传动部下风流10米处;温度保护测温探头应安装在驱动滚筒上胶带上方,以便于试验、维护和检修;防跑偏装置应每100米装设一组;胶带输送机眼线要装设拉线急停。(2)、在主要运输主巷道内安设的胶带输送机,还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3)、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胶带输72、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大倾角胶带输送机防逆转装置不少于两处,且有断带保护。(4)、多部胶带输送机运输时应装设逆煤流方向的电气闭锁装置。(5)、胶带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胶带应加设软制动装置。(6)、胶带输送机有在线监测装置。24、胶带输送机的各种保护装置,各使用单位必须明确管理职责,专人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和维护,确保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保护装置运行。第六章 电 气25、胶带输送机机道内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和电缆,应满足潞矿机字2006 282号潞安矿业(集团)公司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试行)规定要求,杜绝电气失爆。26、胶带输送机控制开关的保护功能73、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455条规定要求。27、胶带输送机机道的通信和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的悬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69条规定。28、胶带输送机机道照明信号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胶带输送机机头处应有应急照明装置。29、配电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电气设备台台上架,五小电器集中上板,排列整齐。第七章 管 理32、机电部必须绘制胶带输送机运输系统图,标明煤流方向、支护情况、胶带输送机、胶带以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使用地点、安装长度等主要技术特征。33、胶带输送机司机、维护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34、胶带输送机的管理应定期完善和修订规章制度:(1)岗位责任制(2)操作规程(3)巡74、回检查制(4)交接班制(5)包机制(包括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电缆)(6)胶带领用、发放、检测制度(7)胶带输送机和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检修、维护制度。35、胶带输送机的管理应建立以下记录、台账和技术档案:(1)胶带输送机检查、维修记录。(2)安全保护试验记录。(3)胶带输送机安全保护装置台账。(4)主运输胶带输送机设备检测报告及其主要部件的无探伤报告。(5)胶带输送机保护装置安装说明书、图纸、安全技术措施、技术特征。(6)司机、维修工技术培训档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机电部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机电部负责购买持有国75、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2、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3、安装完成后,使用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经验收合格后,将特种设备全套手续移交机电部存档。第二章 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使用单位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第三章 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57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四章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7、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77、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第五章 特种设备使用制度8、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9、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78、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10、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79、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1)、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状态、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2)、设备运行时,按规定严格记录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3)、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80、立即停止运行,同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4)、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5)、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12、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81、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更换下来的合格证送交机电部备案。13、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机电部提出检验申请,由机电部统一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14、使用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82、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机电部。15、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机电部向晋中市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16、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83、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17、机电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18、机电部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六章 其他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公司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84、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配件管理制度第一章 配件管理制度为了把配件工作纳入科学经营管理的轨道,使配件工作更好地为生产和经营服务,特制定以下制度。1、各设备使用单位按月编制配件计划(按机型分类编制),一式三份,加盖报送单位印章,于每月21日前将下月计划报送机电部配件组。2每月26日下午,按作息时间推迟半小时召开配件计划会,由机电部组织,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3零散配件加工,要提前一个月编报计划,并附图纸,注明相关技术要求及说明。4各单位报送的特殊配件,关键件必须提前一个月,并注明规格、技术要求及原生产厂家。5配件计划要编制合理,讲85、求科学性,以免造成配件积压或耽误生产。6配件计划必须经机电部审核后,加盖审核章方可生效。7大型配件的计划必须经过机电部、企管部及主管矿长签字后生效,否则不予办理。8、配件采购参照集团公司配件管理制度和阜生煤矿经营管理办法执行。9、领取配件时应交旧领新,各单位应尽量避免夜间领取配件。10发放配件时必须三章齐全即:材料主管领料主管领料员缺一不可,领料时必须填写清楚主机型号规格名称及用途。11各单位必须建立配件领用台账,帐卡物填写一致,清晰整齐。12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配件的领取和废旧件的回收,特殊情况可由单位负责人代办。13交旧配件时必须听从回收人员指挥,将所交的旧件按要求分类摆放整齐,并办理回86、收手续,回收件不得随意拆开或损坏。14各单位每月必须填写配件消耗情况统计表及配件问题反馈卡,并于25日前交机电部配件组。15特殊或专用配件领取后并未按预期使用的,要及时交回机电部,以免损坏或丢失。16机电部要每季度对各单位的配件领用兑现率进行考核。 17、机电部要保证配件的进货渠道和质量,并给各单位发放配件质量反馈卡,使用单位每月反馈一次配件质量情况,机电部要根据反馈卡及时解决配件质量问题。 18机电部要设立劣质不合格配件存放点,各单位要及时将劣质不合格配件送交配件库,更换合格配件,同时办理相关手续,机电部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供货单位反馈情况,并追究供货单位的责任。 第二章 配件管理考核办法 187、各单位每月上报的配件计划必须按时报到机电部,每推迟一天,扣罚单位负责人、上报人各30元。 2、各单位上报的计划,不得超出月配件下达指标定额的50,超出部分按5比例扣罚,特殊情况例外。 3、除特殊和专用配件外,各单位本月配件的领用率必须达到所报计划的85,否则进行处罚: 机电队长或技术员扣3050元。 领料员扣30元。 4、特殊情况下领用配件,可先打借条后领用,领用后必须在一天之内补办领用手续,否则对当事人进行3050元处罚。 5、由于使用单位的误报、漏报造成的耽误生产或配件积压,责任由编报单位负责,机电部要视后果进行考核。 6、计划外工程,使用单位必须在接受任务后两天之内编报配件计划,否则耽88、误生产由使用单位负责。 7、配件领用后,使用单位造成非生产性损坏,使用单位按配件原价值的100进行处罚。 8、丢失、外流配件,每发现一次,扣罚该使用单位1000元,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9、计划外领用,按所用配件的10处罚领用单位,特殊情况可例外。 10、不顾大局,采用欺骗手段领用紧俏配件,对骗领单位处罚200元,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 11、使用单位不及时反映当月配件消耗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处以50100元罚款。12、使用单位自行保管的特殊配件,必须妥善保管,及时保养,若发现未用先坏或质量下降的,对使用单位处以配件价值的50100的罚款。机电设备报废管理办法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及时申请报废:89、1、使用年限超过规定年限并已提足折旧,设备状态严重磨损,已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2、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修复加值的。3、国家明令淘汰、强制报废的高耗能、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4、设备报废工作频次按集团公司要求进行,由公司相关部门协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后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设备主管部门。经集团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鉴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5、设备零部件在使用中损坏,由使用单位负责升井交机电部,经确认无修理价值的交供应部废料厂地进行报废管理。6、设备部件报废按设备报废程序执行。机电设备升井管理办法(试行)我公司副立井现已投运,且我公司井下生产队90、组较多,搬家倒面次数增加,为规范机电设备(部件)升井程序,强化设备现场管理,保证待修设备能够及时升井检修,从而确保全公司正常生产衔接,特制定本办法(试行)。第一章 设备升井管理流程1、机电部设备组签发机电设备(零部件)升井通知单,调度室办理矿车升井使用凭证,将通知单和使用凭证各交运输队、机电一队井口把钩工一份,运输队将升井设备运至副井底或主斜井井底,机电一队升井,运输队通知设备使用单位卸车并交至机电部指定地点,办理机电设备回收验收证,使用单位到机电部办理下账手续,月底机电部与机电一队核对机电设备(件)升井通知单。第二章 设备升井环节管理2、设备(部件)使用后需升井时,由机电部设备管理员签发机电91、设备(零部件)升井通知单,设备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在3日内将设备(零部件)升井。否则每推迟一天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3、机电设备(零部件)升井通知单由机电部统一编号并保留存根。 4、设备使用单位凭机电部签发的机电设备(零部件)升井通知单到公司调度室办理矿车升井使用凭证。5、使用单位将机电设备(零部件)升井通知单、矿车升井使用凭证各交运输队、机电一队井口把钩工一份。运输队、机电一队必须将通知单和凭证妥善保管。6、运输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所需升井设备运至副井底或主斜井井底,并逐日登记升井设备记录台帐,机电一队将设备升井后由运输队及时通知设备(零部件)使用单位卸车,由设备使用单位将升井设备(零92、部件)交至机电部指定地点。7、如果使用单位不能及时将升井设备(零部件)交到机电部指定地点,使用单位要指定专人看管,如出现设备(零部件)丢失,将按设备(零部件)原值加倍处罚。8、对于当班不能升井而必须延续到下一班升井的设备,机电一队当班人员必须在当班工作台帐上加以记录,并将机电设备(零部件)升井通知单转交给下一班当班人员,以保证设备及时升井。9、设备(零部件)升井后,机电一队井口把钩工必须将机电设备(零部件)升井通知单交回队部妥善保管。每月月底由机电部专职人员同机电一队核对一次,如有丢失或与存根不符,每少一张单据经核实后对责任人每张罚款100元。10、设备(零部件)升井后,由设备使用单位、接收单93、位、机电部共同检查验收设备(零部件)损坏状况并办理机电设备回收验收证,并详细注明设备(零部件)的损坏程度、损坏部位、丢失件等。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和丢失,根据损坏程度及丢失件情况,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11、设备使用单位凭机电设备回收验收证及时到机电部办理下账手续。第三章 设备存放场地管理12、设备(部件)升井后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将设备(零部件)交至机电部指定地点,严禁乱扔乱放,保持设备存放场地摆放整齐,干净整洁。否则每发现一次乱扔乱放现象,除责令当场整改外并处使用单位20005000元。对严重屡次不改者将在矿调度会上通报处理。13、设备库房或设备露天场地待修的设备,相关部门必须严加保管,防止丢失9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卸完好及待修设备上的零部件,否则一经发现,根据价值严加处罚。第四章 对升井设备的要求14、所有升井设备(零部件)必须清理干净浮煤,不准有钢丝绳和金属网等杂物缠绕,保证清洁卫生。15、对于不能整机升井的设备,设备在拆卸过程中,要使用专用工具并做好防护措施,明确责任,防止设备损坏。必要时设备拆解后要对另部件进行编号,对小件进行袋装并由专人负责防止零部件丢失。16、设备(零部件)升井装车时不得与废料或杂物共同装车升井,否则处罚使用单位每台次200元。17、各单位不准随意拆、卸、割、焊设备或改变设备结构,必要时必须经机电部审核,机电副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2095、005000元。电气管理制度第一章 供用电管理制度(一)、职责范围机电部主要职责:1、主要负责全矿及外转供用电管理工作。其中包括: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用电负荷审批、负荷调整、用电监察,对违章用电进行处罚及外转电费的收取等工作。2、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继电保护校验,预防性试验,搞好春防春检工作。3、配合教育部门定期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搞好一年一度的电业规程考试及电工合格证的发放工作。4、负责全矿每月用电统计,分析上报及考核工作。5、认真贯彻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电业安全规程,认真做好调荷节电工作。各基层队主要职责:1、机电一队负责矿35KV变电站,及井上10KV变电所高低压的维修,96、按时填写上报各种运行记录,协助机电部搞好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2、机电二队对井下10KV变电所、移动变电站的高压接线和日常检修,并按时填写上报各种运行记录;低压设备由井下各使用单位维护,出现故障及时组织处理。3、机电一队负责变电所高低压出线装表计量工作,做到计量准确,定期校验。4、负责外转电高压线路、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5、采掘队及井下各队设备均由使用单位自行维修管理。后勤电工主要职责:负责生活福利区的公共设施,办公电气设备及非生产用电线路及路灯的维修。负责外转电低压线路、设备监督管理及协助电费收取。洗煤厂主要职责:负责从进厂变电所10KV电缆接头以下的自用电气设备的维修管理。(二)、97、用电审批管理1、矿属各单位需要用电,应提前五天将用电负荷明细、用电地点,以书面形式向机电部申报,以便机电部考虑电源,继电保护整定,及时下达工作任务通知书。2、用电单位未经机电部批准,私自在供电线路上增加负荷。更改接火点及供电设施,一经查出每千瓦罚款20元。另处罚单位负责人500元。3、在用电高峰期为保证矿井生产和生活用电,对非生产用电和外转电实行避峰用电。4、全矿供用电由机电部统一调度管理,各变电所必须执行机电部下达的调峰限电命令,严格按限电拉闸序位表进行限电。各单位在没有接到机电部命令时,严禁对限电单位恢复供电。5、驻矿单位、施工单位、商店等营业性场所,全部装表记费,对各用户的计量仪表如有损98、坏应及时向管理单位声明,并在五天内更换,否则,一经查出,用户电量按实际负荷电量的两倍收费。6、机电部委托机电队对各用电单位全部装表计量,每户每月用电量按集团公司标准收费。(三)、节约用电管理 1、积极广泛宣传节约用电的重大意义,开展群众性的节约用电活动,提高职工的节电意识。2、大力推广节电新技术,采用高效低耗设备,推广高效节能发光灯的使用。3、合理配置供电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对电力变压器负荷率低于40%,电机负荷率低于60%,要尽快更换。4、对部分电机采用无功就地补偿,变电所集中补偿,提高电网的供电质量,减少无功损耗。5、对单身楼、矿区路灯、照明灯、节日灯要严格定时停送电,杜绝长明灯现象,发99、现一处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6、井下和地面生产系统的设备,严禁长时间空载运转。无特殊情况,发现运行一小时一次处罚1000元。(四)、安全用电管理 1、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停送电严格执行“两票制” 。如需停电,停电单位必须到机电部根据工作内容开据工作票。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电工合格证之后,方可上岗操作,否则严禁进行电气操作。3、井上下开关和供电设备的保护,整定必须合格,并且动作灵敏可靠。35KV和10KV电源进线的整定由晋中供电局进行。井上其余10KV高压盘和井下10KV高压开关的整定由机电部进行计算,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由机电队技术员按机电部下达的整定通知单整定。井上下低100、压开关的保护整定由各队根据负荷情况将计算结果报机电部审核,之后,由队技术员进行调整。由机电部建立资料档案。严禁任意放大定值、甩保护运行,一经发现,按失爆处理。4、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5、井下使用的低压检漏装置,必须坚持日检制,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跳闸试验,局扇风电闭锁实行日检制。6、地面用电负荷必须使用单一刀闸控制,并配用合适的保险。7、各公共场所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特殊情况必须经机电部批准。(五)、事故分析追查1、各单位发生电气事故时,应立即向调度室、机电部如实汇报事故的真实情况,并在一天内写出事故报告,严禁瞒报或谎报。2、凡发生电气事故,机电部要组织追查,并提出101、预防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属责任事故的要在全矿进行通报。(六)、外用电管理1全矿用电负荷的增减审批权归机电部,任何单位不得越权审批、私自增容。凡需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接电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2高压外供电经矿领导及机电部领导批准,签订供电协议,发给用电凭证,由机电部安排接线,完工后经机电部现场验收合格,由机电队装表计量,预缴电费后方可送电,否则一律不予供电。3低压外供电必须由用户提出申请,经机电部领导批准由机电一队安装计量电表后方可供电,根据有关电力收费制度进行收费,对逾期不交电费者停止供电。4各外供电用户,凡私自更改供电线路和电度计量装置的,停止向其供电,并依照用电管理标准进行处罚。102、5对用户造成的顶闸、跳闸事故,在未查清事故原因前,一律不准强行送电。(七)、统计报表及电费结算管理:1、各用电单位,每月25日前将各种记录、报表认真填写后上报机电部,逾期不交者处罚单位负责人200500元。2、机电部依据35KV、10KV变电所运行日记,每月25日进行数据决算,同时对交叉区域进行必要的核减。3、电费每月结算一次,由机电部、机电队、后勤部和用电单位共同抄表,三方签字后,制单交财务部进行结算,否则不预结算。二、电气试验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地面35KV10KV电气设备及电工仪表继电保护的试验,同时也适用于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的试验;2试验分类1)新装a新品验收及新设备鉴定;b新103、品安装工程竣工后移交生产的交接试验;c新安装的继电保护装置、仪表及二次回路;2)大修a设备大修工程竣工后试验;b二次回路全部或部分更换;3)运行中a定期试验;b事故后检查试验;c长期停运和移交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前试验;3电气设备试验周期试验标准,严格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执行。4井下试验的安全措施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5井下停止运行和移交后的设备(超过三个月)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 6井上(超过6个月)停止运行和移动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要求进行试验。 7进行绝缘试验时,应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电气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 8新装和大修后充油设备进行交流耐压试104、验时,油质必须经试验合格,否则不能进行。 9继电保护装置,每年要依据电网系统方案运行方式和负荷情况进行一次整定计算。 10各用电单位需改变运行方式或负荷变更,应提前一周通知机电部。 11井下电气设备过流保护使用超过6个月时要升井进行调整试验。三、小型电器管理制度1凡新购进的五小电器要有出厂合格证,入井前,须经培训合格的防爆检查员检查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2凡经修复的五小电器,下井前要严格进行检查,不完好、防爆性能不合格的不准发放、下井。3在井下使用五小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不得水淹,如在生产过程中,把五小碰伤,失去防爆性能,使用单位应及时更换。4五小管理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每个五小,做到心105、中有数,积极配合使用单位加强管理,如在现场发现五小使用不合理,管理不善,应及时通知使用单位限期处理或停止使用。5五小集中统一管理,由机电部电气组负责审批,发放修复试验等工作;要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小型电器个个有编号,帐卡物对口。6井下的闲置五小要在一周内上井,交入库房进行详细检查、检修。7使用单位不准随意转让,根据生产需要移交时,双方现场移交,办移交单,及时做好上下帐工作,私自移交转让,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8电气组要对检修的五小电器进行严格验收,不合格不予验收,更不准下井使用。9在巷道维修有可能损坏小型电器时,必须制定并采取保护小型电器的安全防护措施。10对丢失损坏五小电器者,一律按原106、价赔偿。11对下井使用的小型电器严禁失爆,查出一次(项),按防爆有关规定执行。12潮湿地方要对五小电器进行防护处理。13使用条件应符合额定电压、容量要求。四、电缆选型采购管理制度供应部门的职责: 1、供应部门购进电缆必须按照机电部上报计划进行采购。2供应部门不经机电部同意不准擅自采购电缆。3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所购电缆规格型号必须与批准的型号一致。4、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应选购MVV铠装或非铠装电缆或对应电压等级的移动像套软电缆。5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必须选购符合MT818标准的橡套软电缆。6、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必须选购专用橡套电缆。7低压电缆不允许选购铝芯电缆。107、8、对进购不合格的电缆负责退货、索赔,并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机电部的职责:1负责全矿动力照明和控制电缆的统一管理。2负责全矿动力照明和控制电缆的计划审批签发使用及回收等工作。3电气组建立有电缆领取发放保管及有关奖罚制度等。4负责电缆的领取和编号。5监督检查电缆的修补和试验。6掌握使用单位的动态情况。7负责电缆的收发、调配。8负责电缆的入库和保管。自动化部的职责: 通讯电缆、双绞线、光缆等自动化部专用的线缆由自动化部设专人管理。电缆管理1、使用电缆的单位每月二十五日必须向机电部报下月的使用计划。2、井下使用电缆的单位,应设兼职“电缆管理员”一人,负责本单位电缆的验收、领取、入井、移交等工作。3、108、截面4mm2及以上,长度在50m以上的电缆都必须编号,并将电缆的长度、截面积、电压等级和编号打在电缆的两端2米处,经编号的电缆应立即入帐。4、电缆的领取与发放应遵守下列规定:(1)新电缆领取后须经检验、编号上帐后方可使用。(2)各单位领取电缆时,须向机电部提出申请计划,将需要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和装接负荷等填写在领取电缆申请单上。(3)电缆的发放由电气组负责办理,井下发放“电缆入井证”,地面发放 “电缆领取证”,不合格的电缆不准使用,不准入井。5、井下电缆要班班检查,发现砸伤、炮崩剥皮、切断丢失时,由使用电缆单位组织分析,作出处理意见并采取措施。6、使用电缆必须按规定悬挂整齐,严禁铁丝吊挂电缆109、,钩距不允许大于2米,长余的电缆不允许带电盘圈(采煤机电缆除外)。7、井下施工有可能损坏电缆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护。8、橡套电缆有下列情况时,不准入井使用: (1)严禁非阻燃电缆入井。 (2)绝缘不合格的。 (3)线芯绝缘龟裂老化。 (4)电缆护套龟裂老化或破损。 (5)线芯与绝缘层出现严重粘连。 (6)100m以内修理破口超过6个,并且间距都小于10m的。9、各单位撤下不用的电缆,必须限期回收升井交机电部,严禁各使用单位存放电缆。10、对四小电缆要求回收率达到80%,低于规定要求者,按机电部处罚条例执行。五、杂散电流的管理办法杂散电流的测试1、机电部电气组负责井下杂散电流的测试工作,并110、安排专人进行测试。2、杂散电流测试按照半年一次,一年两次进行测试。3、各水平牵引轨道内绝缘轨道的安设地点、组数,按照运输细则执行。杂散电流的防治措施1、减少直流杂散电流的措施a、道轨采用10m道轨来减小轨道接缝电阻值。b、缩短供电半径及增设变流所。缩短了供电半径,减小了杂散电流,保证矿井安全。c、改变电机车牵引电网电压的极性。采用牵引电网电压的正电源接至钢轨,副电源接架空线,这样大大减少了电缆及管路的腐蚀。d、采区各水平轨道绝缘不达标准要求的,要求运输队进行更换,测试合格方可使用,有效杜绝了杂散电流进入采区。2、降低交流杂散电流的措施a、提高交流电网的绝缘水平,电气设备、电缆选择按规程要求,选111、用矿用电缆,并按标准敷设。定期对绝缘降低或绝缘老化的电缆、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更换。b、采用屏蔽电缆,对井下使用的电缆,回收上井进行干燥处理,有效防止系统杂散电流。岗位责任制机电部长主要职责:1、在机电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抓好矿井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主通风机系统,主压风机系统和锅炉的安全运行工作,确保各项机电系统和环节的经济、技术指标和机电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做到管理有序、组织严密,制度健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2、认真抓好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至少每年对机电科管辖范围的各种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一次修订完善,并负责督促落实。确保设备的购(租)、管、发、收112、修、报废等环节符合上级要求和制度规定;确保对矿提供优质、完好设备;确保设备不流失、新度系数不降低。3、组织编制机电工作年度计划及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年度设备购置租赁计划和大修计划,待批准后组织实施。4、对主要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必须了如指掌,定期组织检查,经常深入现场和井下了解情况,督促和组织好预防性定期检修工作,确保机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5、组织全科人员规章制度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业务素质。定期组织对全科人员进行尊长守纪和业务考评。主任工程师职责:1、在部长领导下,认真抓好机电科管辖范围的机电技术工作。要做到:技术档案齐全、规范、设备参数齐全,完整,技术资料准确、条113、理。2、负责起草编制机电工作年度、月计划和年度检修计划,负责按上级要求制定机电设备运行的各种技术管理制度和规定,并经常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3、对主要机电设备运行的技术状况必须了如指掌,对各种按规定必须定期检修、测试和更换的设备,必须保证按期进行。4、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组织全科职工技术培训,定期对全科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和业务考评。其他人员:1、在部长及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自己的各项工作。2、编制本矿机电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3、负责全矿机电安全技术工作,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及机电质量标准。4、负责编制机电设备定期检修计划,必须定人员、定工期、定内容。5、负责编制技术、设备台帐114、。6、每月对全矿机电设备“四率”(即: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失爆率)统计一次。7、对本矿电气设备三大保护定值计算。8、负责全矿井下机电设备的总体规划,并根据采掘接替情况随时调整(供电、排水、通迅、运输、采掘)。9、编制机电安装安全措施,施工要求。10、负责机电图纸的绘制。11、负责电工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其它管理制度安全活动制度为了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及时传达领导的安全工作指示和处理工作中的安全问题,确实抓好机电安全技术工作。特制定本安全活动制度。1安全活动日为每周定期开展一次,本部工程技术人员、检查和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2安全活动由部领导主持,并在会前拟订活动115、内容,采取领导提议主题和群众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3安全活动内容:a学习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定和要求等。b总结一周安全生产情况,研究下周安全生产措施,制定实施办法。4每月二十日召开安全例会,由各生产单位机电负责人参加,总结当月机电安全情况,落实处理措施,安排下周计划。5安全活动要做好活动记录备查。6安全活动要持之以恒,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机电部值班管理制度1、凡值班人员必须在矿区以内,不准休息回家。2、凡值班人员手机必须常开,不准关机。3、值班属24小时,在值班时必须做好值班记录。4、接到机电事故电话,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及时处理事故,及时汇报事故处理情况。5、需领用设备或配件,可先登记发放,后补手续。6、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下井或其他原因离开,必须通知其他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严禁酗酒,否则给予经济制裁。7、当日值班人员必须下井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