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公司安环部安全操作规程、工伤保险管理制度(6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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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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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公司安环部安全操作规程、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二安全检查制度2(一)、安全检查的原则2(二)、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形式2(三)、安全检查的内容和重点2(四)、安全检查后的处理3(五)、安全检查工作要求3三安全隐患排查制度4(一)、采矿安全隐患排查。5(二)、掘进安全隐患排查。7(三)、安环部安全隐患排查。10(四)、机电部安全隐患排查。12(五)、木工房安全隐患排查。14(六)、炸药库安全隐患排查。15四安全隐患落实制度16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7六安 全2、 办 公 会 议 制 度19七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20(一)、采区设计21(二)、采矿工作面作业规程22(三)、掘进(开拓)作业规程24(四)、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设计图纸25(五)、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26八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32第一条 安全操作规程的分发:32第二条 安全操作规程的借用与保管:33第三条 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33第四条 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与执行:33九矿山工伤事故追查制度34十.工伤保险制度361.工伤保险的概念362.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363.工伤认定范围37十一.工伤事故管理制度381、关于事故预防和事故救护382、事故报告393、事故追查414、工伤认定4253、工伤处理426、事故挡案43十二.职业危害防治制度43(一)、各矿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43(二)、加强矿山粉尘防治工作,完善防尘设施和措施43(三)、加强劳动保护工作44(四)、加强职工职业病定期检查工作44(五)、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44十三.质量验收行政责任追究制度44十四.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5十五.雨季、冬季三防管理制度48十六.三违”处罚条例48(一)、一般“三违”的界定48(二)、矿井严重“三违”标准49(三)、地面严重“三违”标准21(四)、“三违”人员处理处罚52十七.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54十八.安全评价制度571.安全评价的目的572.安全评4、价的内容583.安全评价程序584安全评价时间规定58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l、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和安监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规程、规定,减少和消灭矿山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措施的正确使用;切实抓好安全主产监查工作。 4、监督矿山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加强矿山管理人员及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督促各级管理人员按章操作,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提高矿山机械化程度,增加技术力量,改进矿山的安全条件和安全装备,扩大矿井的生产能力,5、根据矿山实际情况督促矿山及时修改安全措施,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系数。 6、组织指导各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7、深入现场,结合实际,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的全盘情况。8、减少矿山轻伤事故,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完成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二安全检查制度为提高安全监管水平,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推进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结合安全现状,特制订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一)、安全检查的原则1安全检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进行。2.安全检查必须坚持先地面后井下,地面检查不合6、格,存在证照不齐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通风系统不合理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及时制定措施并进行处理排除的应立即勒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检查人员不再下井检查,并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待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后方可下井检查。(二)、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形式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采取安全检查、安全督查、安全抽查三种组织形式。(三)、安全检查的内容和重点1.安全检查内容为安全规程、吉林、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有害气体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等。2.安全检查重点(1)矿山“六证”持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履行职责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2)矿山企业采7、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通风设计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查、修改、学习贯彻情况;矿山各类图纸、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管理情况。(3)矿山各岗位责任制及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4)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及运行情况。(5)铅锌、银、玉炭企业“通风”、水害防治、火灾防治及预防顶板事故等各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四)、安全检查后的处理1.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由矿山法人(矿长)组织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责任人等隐患整改方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由矿山制定整改方案并8、报矿业公司安环部备案并实行挂牌督办。(五)、安全检查工作要求1.要及时了解掌握所属矿山的采掘计划和矿井的施工计划,进一步细化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做到安全检查工作有的放矢。2.要抓好重点时段和重点矿山的安全检查。认真做好矿山生产旺季、季节交替时期、重大会议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做到超前防范。3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法可依,下达的检查文书要规范;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深入矿山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每矿安全检查下井次数不少于1次,安全督查不少于1次;矿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现场监督整改落实工作。4.安全检查应做到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9、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管理工作为目的。5.要建立安全检查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档案登记、整理、备案工作。6.要建立安全检查通报制度。通过安全检查通报工作进一步分析、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足,调整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三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矿山井上下现场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使安全检查制度确实起到安全防范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按照安全规程、吉林省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第三条:在安全检查和正常安全生产工作时,根据标准查找安全隐患,并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做好10、记录。第四条: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关人员研究解决和消除隐患的措施,指定专人定期整改。在限期内未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对责任人按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第五条:将安全标准传达贯彻到每一个员工中去,广泛组织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体系,共同查找不安全隐患,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第六条:在正常的安全生产过程中,随时随地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反复。第七条:根据工作面的推动、工作地点位置的变动,随时对安全标准进行补充完善,以确保对安全生产确实起到指导作用。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细则。(一)、采矿安全隐患排查。1、 采矿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不整洁、物料码放不整齐。2、 工作面上下安11、全出口超前支护不符合规程要求或支护数量不足。3、 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不符合规程要求的。4、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不畅通,顶板不完好。5、工作面支架不符合规程要求、排列不成行、不是迎山有劲或初撑力不够。6、工作面支架顶部没有按时铺顶网或顶网没按要求联结。7、工作面支架前探梁没按要求前伸。8、工作面支架没有按规程要求及时移架。9、工作面支架顶部背顶不实。10、工作面支架出现迎山不够或过山。11、工作面支架防倒防滑设施未使用或使用不可靠。12、工作面岩壁不平、不直或有伞檐。13、工作面出现漏顶或工作面后方出现悬顶。14、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未按程序进行敲帮问顶。15、工作面未按要求进行矿层注水或注水量不足12、。16、工作面未按要求进行深孔放顶或放顶参数不符合规程要求。17、 工作面后方冒落岩石块度过大而没有及时调整深孔爆破参数。18、工作面放岩窗过大、撕裂或没按要求补网。19、工作面和上下安全出口没按要求进行洒水灭尘或转载点没有进行喷雾洒水。20、工作面后方没按要求进行注氮防灭火。21、工作面和运输安全出口皮带机不平、不直或压有积铅锌、银、玉。 22、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水沟不通或有积水。 23、工作面没按设计风量配风或风量不足、微风作业。 24、工作面上隅角有害气体超限。 25、工作面放炮未按规程要求作业或采用一次爆破。26、工作面未悬挂循环作业图表。 27、放炮未使用水泡泥或炮泥不填满。 28、13、放炮未进行一炮三检。 29、机电设备没有专人负责进行巡检和保养制度。 30、井下电器设备没有上架、没有挂责任牌或有电器破损。 31、工作面和安全出口电缆悬挂不平直。 32、各岗位作业人员没有严格的执行交接班制度。 33、工作面作业规程不能认真贯彻执行和补充修改。 34、不能坚持作业人员定期安全技术培训。 35、工作面出现顶板隐患不能及时采取措施。 36、发现隐患和违章不汇报、不制止。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先生产后安全。 37、故意给别人或其他班次设置障碍或隐患。(二)、掘进安全隐患排查。 1、未按程序进行敲帮问顶。2、不使用前探梁或前探梁使用不合格。3、支护材料不符合规程要求。4、棚架支护帮14、顶未按规程要求背牢、背实,有空帮、空顶。5、下山棚架迎山角不够或过大。6、支架前倾后仰或迈步。7、锚杆支护巷道锚杆长度不够或未打到实体铅锌、银、玉岩里边,锚固力不够。8、不能实行一次成巷或不能支护紧跟迎头。9、掘进过程中装药量过大,未执行打小刷大的要求。10、木棚架的梁口砍得过深、过浅、梁腿接合不严。11、交叉点支护或支护不符合要求。12、巷道垮帮严重,没有及时补架支护。13、铁棚焊接不牢,承载能力达不到要求。14、工作面未按设计要求配风、风量不够或无风、微风,风筒不到位。15、工作面有串联风、循环风。16、放炮未按规程程序要求或放炮距离不够。 17、放炮时未设警戒或警戒不到位。18、放炮未进15、行一炮三检未执行三人联锁放炮。19、放炮未使用水炮泥或炮泥不填满。20、炸药箱、雷管箱没有上锁。21、炸药箱、雷管箱附近支护不完好。22、处理瞎炮没按规程规定程序作业。23、有害气体超限仍然作业。24、未能定期清理粉尘和洒水灭尘。25、贯通巷道未执行贯通措施。26、运料时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27、电器破损,接地装置不符合规程要求。28、皮带机机尾压住未按规程规定打设牢靠。29、电缆敷设不符合规程要求或悬挂不平直。30、通讯不灵敏、信号灯铃不齐全。31、没有按行业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技术培训。32、作业规程不完善或没有及时补充修改、贯彻学习。33、工作面三图一板不全。34、工作场所文明生产16、差,物料堆放杂乱,道路不畅。35、工作面变化,操作工艺改变,未能及时补充措施。36、新开工作面没有开工通知单。37、工作面安全出口低于1.6米。38、巷道达不到设计断面要求。39、不按中腰线施工。40、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的。41、随意破坏通风设施的。42、局扇没有安装风电有害气体闭锁装置的。43、局扇没按要求上架。44、擅自修改施工方法或施工方案的45、工作面无专用找顶工具的。46、为抢进尺放大炮崩损坏支护的。47、矿仓被堵不及时按规程要求处理的。48、工作面有害气体异常不及时汇报和采取相应措施而继续施工的。(三)、安环部安全隐患排查。1、下井所有人员入井前,安全帽、工作服、胶靴佩戴17、不完好,安全帽带没系牢。入井号牌没挂在指定地点。2、随身佩戴的矿灯不完好、亮度不足。3、随身佩戴的自救器不完好或没做检漏试验。4、随身携带的工器具没有防护套。5、安全员、管理人员及单独作业人员检测仪器不完好或没按规定做定期校验。6、有害气体检查不符合规程要求,牌版、记录不齐全。不能按时上报有害气体报表。有空班漏检现象。7、安环部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面以前,没有检查工作地点顶板和通风设施是否完好,支护是否牢靠,并进行敲帮问顶。8、安全员检查高冒地点、采矿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有害气体时,没按规程观察顶板情况并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超越检查的18、最大高度。9、安全员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和密闭墙外的有害气体时,不是在栅栏处检查。擅自进入了废巷、盲巷和密闭墙外。10、安全员行走路线没按规定路线检查。11、通风工上山接风筒时没观察好顶板情况并同工作面人员取得联系,擅自进入工作面或误入放炮区。12、拆除风筒没有与工作地点人员联系并由里向外依次进行。13、支设风帘、风帐地点顶板和支护不完好没有采取措施,没有进行敲帮问顶。14、上山处设置通风设施没有与工作面人员联系即开始作业。15、拆除通风设施上的铁钉没有及时回收。16、进入密闭地点作业,必须在通风良好和无空顶区的情况下作业。17、通风设施附近不畅通、不整洁。18、局部扇风机没有19、专人看管。局扇没上架。19、洒水灭尘管路敷设和拆除时破坏了其他设施。20、测风测尘人员没有坚持按规程作业。21、巷道维护没有进行敲帮问顶、架设临时支护和设专人监护,没有使用前探梁。22、处理巷道冒落地点,没有支设临时支架。23、井下风量分配不合理。24、风量不足或出现微风、循环风,没有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25、仪器没有按时送检。*26、按规程坚持进行一炮三检。*28、安全水袋安装符合规程要求。29、通风人员不能坚持原则,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三违行为不报告、不制止。30、风机是否按规定做反风试验。31、矿井是否按要求做有害气体等级鉴定。32、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救灾预案20、是否及时编报、学习、贯彻。33、风井安全门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四)、机电部安全隐患排查。1、地面供电线路没有定期按规程进行巡检、巡检记录不全、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处理。2、井上下高低压送电电缆没按规程要求敷设、各种保护不齐全、没有专人负责、没进行定期巡检。3、井上下变电所没有专人负责、管理制度不全、没有运行记录、没按规程规定定期检查维护。4、停送电没有设置专人监护。5、入井设备没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6、井上下电器设备没执行包机责任制、没有进行定期维护保养。7、井下设备有破损现象。8、井下照明网没有定期检查维护和专人负责管理。9、电器设备维护没有专门的派工单。10、电器设备维护保养带电作业。11、电21、器设备维护没按规定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并有专人监护。12、电器设备没有上架挂牌。13、井上下电钳工没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14、大型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运行记录不全。15、斜井(巷)防跑车装置不全或动作不灵敏可靠。 16、地面绞车深度指示器、过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17、罐笼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是否定期做断绳试验。 18、矿井提升绞车钢丝绳是否定期进行断绳检查,检查记录是否完整。 19、是否有人货混装和人员乘坐箕斗现象。 20、提升绞车运行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21、矿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红灯率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矿灯、自救器是否统一编号,是否定人使用。 22、井上下运输线路是否有失效、22、失修现象。是否定期对轨道、机芯、枕木、夹板、扣件、螺栓进行检查维护。 23、机车运行首尾灯是否齐全可靠。 24、运送物料必须用专用料车,物料是否超宽、超高。 25、井下灭火器材安全可靠,数量满足规程要求。 26、井上下通讯、信号灵敏可靠。 27、地面维修设备的车、钻、洗、刨、锻、铆、焊是否专人按规程操作。 28、地面锅炉、暖风机司炉工是否持证上岗并按操作规程操作。 29、锅炉是否按规定检查水质、水压。 30、司炉人员是否随时检查锅炉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水温表、超温超压报警表,出现故障及时处理。 31、锅炉上铅锌、银、玉是否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2、化验人员是否防护齐全。 33、是否坚持做23、到文明生产。(五)、木工房安全隐患排查。 1、卸原木时两人动作不同步。 2、卸原木时人在车上站立不稳。 3、两人抬原木不能同时抬起。 4、带锯、圆盘锯锯片安装不牢固。 5、安全保护装置不牢靠。 6、下料时推原木用力过猛。 7、磨锯片时,锯片加固不紧。 8、砂轮片安装不牢固。 9、使用小电锯、电刨不按操作规程。 10、使用电刨干活时带手套。 11、使用电刨时锯片不卸出。 12、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或未持证上岗。 13、酒后上岗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14、不能定期检修和保养设备。 15、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汇报和处理。 16、设备出现故障不及时处理和反映而继续使用。(六)、炸药库安全隐患排查。 1、24、炸药库建设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2、避雷和监控设备不灵敏可靠和没有监控记录的。 3、人员任意出入炸药库而没有登记的。 4、领用炸药不是经过专职培训持证上岗的放炮员的。 5、运送炸药不收悉炸药性能的。 6、炸药、雷管在库内堆放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7、库内炸药、雷管存放数量帐、卡、物不符的。 8、发放炸药、雷管不按规程操作的。 9、发放雷管没有编号或不是定人定号的。 10、发放炸药后不能及时登记的。 11、炸药、雷管混装混运的。 12、炸药、雷管发放数量与领用批条不符的。 13、库管人员随意脱岗的。 14、未使用完的炸药、雷管不能及时退库的。 15、退库炸药、雷管混放的。 16、退库雷管箱乱放的。 25、17、报废火工品不能定期销毁的。四安全隐患落实制度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隐患落实制度,其具体实施如下:1、凡是由安全环保部下发的安全隐患通知书各单位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完成,逾期完不成者,对其单位主管领导处以1000元以内罚款,造成事故的,由其本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并按公司安全管理奖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确实完不成者,写出书面材料经公司经理批准,报安全环保部备案,没有书面材料又未完成者,由安全环保部月底对其单位进行考核。2、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现场办公会,凡规定参加26、的单位或部门,必须由其主管领导参加,主管领导外出必须向其分管的公司领导请假并排其副职参加,由其分管领导向安全环保部说明情况,凡是未向公司分管领导请假又未参加会议的,对其单位主管领导一次罚款200元。月底由安全环保部进行考核。3、公司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凡规定参加的单位或部门,必须由其主管领导参加,主管领导外出必须向其分管的公司领导请假并排其副职参加,由其分管领导向安全环保部说明情况,凡是未向公司分管领导请假又未参加会议的,对其单位主管领导一次罚款200元。月底由安全环保部进行考核。4、凡是现场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在当班完成的,未下安全隐患通知书,口头通知,各单位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凡是不27、听劝告,不进行整改者,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月底由安全环保部进行考核。 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确保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必须结合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上级批准后并严格遵照执行。同时报同级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备案。第四条为有效实施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专项应急预案28、。第五条应急救援预案是公司和事故单位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方案,预案一经启动,各单位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征调物资、队伍、车辆和专业救助力量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第六条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应急救援的适用范围。2.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1)指挥部成员的组成、职责;(2)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职责;(3)设立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职责。3.危险目标和事故类型:(1)危险目标的确定与危险性评估;(2)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3)事故影响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4.应急救援体系的组成。 5.预案的培训、演练和修改:(1)培训和29、预案演练计划;(2)预案的定期检查、维护;(3)根据演练结果和现场条件变化对预案的修改、完善。 6.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1)通讯联络方式;(2)事故报告的程序、上报时限、上报部门等;(3)事故书面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及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有示意图;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4)事故发生后,必须保护好现场。7.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应遵循的原则;详细规定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实施程序等。8.物资和设备、工具:(1)储备单位、部门和储备信息网络;(2)调运程序。930、.事故恢复程序:(1)决定终止应急救援、恢复正常秩序的负责人;(2)确保不会发生未授权而进人事故现场的措施;(3)宣布应急取消、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10.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救援队伍、物资储备单位、医疗单位、专家组等通讯录或联系方式。第七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熟悉掌握其内容。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六安 全 办 公 会 议 制 度为了认真传达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生产现场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充分发挥专业领导和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作用,公司安全环保部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31、1)安全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再另行召开),及时总结处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安全工作中的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2)安全办公会议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主持,部长外出不在时,由副部长或部长指定的人员主持。(3)参加会议的人员除安全环保部所有人员外,应有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生产及有关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指定公司下属矿山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4)根据情况安全办公会议可在公司所属矿山现场进行,要求矿山主要领导、安全副矿长、安环部负责人,及基层区队的“三大员”参加。(5)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会议指示、指令、文件精神,分别听取有关部门人员和矿山相关负责32、人对本月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汇报,分析讨论各类隐患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意见,结合各矿存在的安全工作重点,研究和部署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6)安全办公会议结束后,对其内容要认真整理,并形成安全办公会议纪要,凡会议涉及到的部门和生产单位必须认真传达贯彻,并抓好现场落实。安全环保部要组织人员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检查。(7)对会议制定的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措施,形成书面材料,由安全环保部统一抓好监督、检查、落实、统计、归档工作,并在下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上通报整改情况。(8)安全办公会议纪要要妥善保管,以便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七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了规范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明确安全技术措施33、审批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规程、矿山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国家安全监察局文件和公司的具体情况,现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一)、采区设计1、编制设计的基本要求:采区设计必须符合安全规程以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2、编制采区设计,必须具备下列文件:所属矿山矿长或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批准的采区地质报告书、矿井设计文件(矿井设计、改扩建设计、水平设计或区域设计)、采区接续图表。3、采区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采区的几何尺寸、位置、边界、矿柱、邻近采区开采情况,采区采动后对矿井或地面影响的预测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应具备采区井上下对照图、采区边界矿柱设计图、采区储量图表和采区回采率;(34、2)采区矿层的结构、厚度、倾角、硬度、品种、生产能力、储量、地质构造、有害气体和二氧化碳的含量以及突出倾向性,开采矿层围岩的性质,含水性、冲击地压危险性等,应具备采区地质、水文地质、储量图;(3)采矿工艺、顶板管理方法及选择根据,开采程序、采矿设备及采矿方法图,采区生产能力及采矿、掘进工作面个数,采区服务年限及工作制度;(4)采区巷道布置,小阶段划分的个数,各巷道断面及支护型式,掘进设备,采掘比例关系及采掘工程图;(5)采区所需风量及通风系统设计并附系统图,通风监测仪表及设施布置图;(6)采区运输综合能力及其设施,并附系统图;采区供电设施及其系统设计,并附系统图;采区排水量、排水设施设计及其系35、统图;采区通信设施及其系统图;采区水幕、综合防尘洒水系统及隔爆设施等系统图;(7)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有害气体排放、防治矿井火灾防治透水及其设施等的系统设计及其系统图;(8)采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9)采区设计预算。4、采区设计的编制:由所属矿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部、机电部等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5、采区设计的审批:由所属矿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矿领导、各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召开专业会议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修改后,由所属矿山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环部长、技术部长、机电部长签字审批后交施工单位组织实施。(二)、采矿工作面作业规程1、编制采矿工作面作业36、规程的基本要求:应按工作面分别编制。2、采矿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内容应包括:(1)采矿范围内外及其上下的采掘情况及其影响;(2)采矿范围内地质、矿层赋存情况:矿层的结构、厚度、倾角、硬度、品种、生产能力、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顶底板岩石的性质、结构、层理、节理、强度及顶板分类、矿层有害气体、二氧化碳含量及突出危险倾向性,火灾倾向性,冲击地压危险性等;(3)采矿方法及采矿工艺流程:采高的确定,落矿方式(机采、炮采)、装矿及运输方式、支护形式的选择、进回风巷道的布置方式等;(4)顶板管理方法:工作面支护顶板管理图(包括采面支架、特殊支架的结构、规格和支护间距,放顶步距,最小控顶距和最大控顶距,上下出口的37、支护结构、规格),初次放顶措施,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特殊支护措施,回柱方法、工艺及支架复用的规定,上下安全出口支架的回撤以及距工作面滞后距离的规定等;(5)采矿工作面的风量、风速、通风设施、通风监测仪表的布置等及通风系统图;(6)运矿、运材料的设备型号及其系统图(包括分阶段矿仓和采区矿仓的容量);(7)供电设施、电缆、设备负荷及供电系统图;(8)洒水、注水、灌浆、压风等管路系统图;(9)通风、照明设施及其布置图;(10)安全技术措施;(11)劳动组织及正规循环图表;(12)避灾路线及避灾路线图。3、采矿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单位: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4、采矿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审批:(1)对已38、编制的作业规程由所属矿山技术部、安环部先行审查,然后由所属矿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分管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有关职能部门、生产单位参加的会议,对作业规程进行会审。作业规程中应附有会审会议情况、各部门及有关领导的会审意见和签名。由所属矿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矿领导、各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召开专业会议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修改后,由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部长、机电部长、调度室主任、安环部长、通风科科长签字后报新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后交施工单位组织实施。(2)、在生产过程中,应由作业规程编制单位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修改后的作业规程和39、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履行上述会审、签名的程序。5、采矿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经会审通过的作业规程,由生产单位组织职工贯彻学习,学习后由所属矿山的安环部、生产技术部监督生产单位组织考试,考试合格的应签名,表明已学习并掌握了作业规程的内容;考试不合格的应继续学习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签名;只有考试合格或补考合格的职工方可上岗作业。(三)、掘进(开拓)作业规程1、编制要求: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分别编制作业规程。2、其内容应包括:(1)巷道布置及巷道用途;(2)巷道矿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内已有的采掘情况,掘进范围内预计水文地质、地质构造;(3)巷道形状和断面尺寸(应明确规定各类管40、线、运输设施、人行道的布置与尺寸,巷道断面应预留可缩尺寸)、支护形式及其材料、规格、棚距,临时支架与永久支护、永久支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的平面图和剖面图;(4)掘进方式,掘进机械化,钻眼爆破法及放炮说明书,其它方法的工艺流程说明和工程图;(5)矿层有害气体涌出量、发火期、粉尘爆炸性、通风量计算、局部扇风机选择、配风量及局部通风系统图,通风监测仪表布置图,综合防尘措施等;(6)铅锌、银、玉、矸、材料、设备的运输方式和设备型式,在倾斜巷道、矿仓、溜铅锌、银、玉运输的安全技术措施;(7)探老硐、老空、石门见铅锌、银、玉、过断层,破碎带防止冒顶、片帮及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8)劳动组织和41、正规循环作业图表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9)避灾路线图。3、掘进作业规程的编制单位: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4、掘进作业规程审批:(1)对已编制的作业规程由所属矿山的技术部、安环部先行审查,然后由矿长或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分管安全生产的矿级管理人员、有关职能部门、生产单位参加的会议,对作业规程进行会审。作业规程中应附有会审会议情况、各部门及有关领导的会审意见和签名。由所属矿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矿领导、各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召开专业会议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修改后,由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部长、机电部长、调度室主任、安环部长、通风科科长签字后报新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2、审批后交施工单位组织实施。(2)、在生产过程中,应由作业规程编制单位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修改后的作业规程和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履行上述会审、签名的程序。5、掘进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经会审通过的作业规程,由生产单位组织职工贯彻学习,学习后由所属矿山的技术部、安检部门组织考试,考试合格的应签名,表明已学习并掌握了作业规程的内容;考试不合格的应继续学习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签名;只有考试合格或补考合格的职工方可上岗作业。(四)、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设计图纸1、编制要求:除回采、掘进以外的井下各类单项工程、地面单项工程都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图纸。243、编制内容:(1)、工作项目名称、时间、地点、周围环境条件;(2)、明确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参与施工的人员、工种;(3)、说明单项工程施工的方法、步骤;(4)、按施工各工序说明要注意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5)、设计图纸。3、编制单位:设计图纸由技术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由负责施工的单位进行编制。4、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编制后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署后,报所属矿山业务主管部门、安监部门、矿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签署意见批准,重大单项工程要采取会审方式审批。由所属矿山技术部组织各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召开专业会议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修改后,由技术部长、机电部长、安44、环部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科长、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后实施。5、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经会审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组织职工贯彻学习,学习后由施工单位组织考试,安环部组织监考,考试合格的应签名,表明已学习并掌握了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考试不合格的应继续学习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签名;只有考试合格或补考合格的职工方可上岗作业。(五)、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1、编制要求:每一生产矿井和在建矿井,都必须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应能起到防止事故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难人员的目的。2、计划内容应包括:(1)根据本矿45、井的地质条件和自然因素,列举在发生火灾、地下水害、冲击地压、顶板大面积冒落等情况时的预兆;(2)根据矿井的生产布局、采掘接续计划,确定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事故种类;(3)根据矿井有害气体涌出情况及规律、粉尘的倾向性、积水区域和火灾可能性等因素,提出预防在矿井中发生有害气体伤人、粉尘伤害、透水、火灾、冲击地压和顶板大面积冒落等各种灾害事故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必要的物质准备);(4)在矿井中一旦发生事故后,组织灾区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灾区以及抢救人员的措施:包括矿山救护队,一般人员和抢救人员的行动路线、方法和措施;井下人员避灾路线的确定;组织撤退的负责人;井下人员自救方法、设施和设备等;46、(5)处理各种事故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以及为缩小事故范围、迅速而安全地消除事故危害所必须的工程、设备、器材、工具的数量、存放地点、使用地点、使用方法和管理办法等;(6)处理事故的组织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及其领导人的任务、职责、通知方法和顺序;(7)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1)矿井通风系统图和通风网络图(在这两种图上都应标明通风设施的位置、风向、风量)、反风试验报告以及反风时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的检查报告;2)矿井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3)井下消防洒水、排水、注浆、有害气体抽放和压风等管路系统图;4)地面和井下消防材料库的位置及其所储备的材料、设备、工具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547、)井上下对照图,图中应标明井口位置和标高、地面铁路、公路、钻孔、水井、水管、储水池以及其它存放可供处理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的地点。3、计划规定的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中,除应规定执行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办法、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的安排以及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外,应经常检查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同时,还必须规定为预防事故发生所必须完成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增添的设备和必备的安全检测仪器、仪表的数量、安装地点、管理办法和负责人等。4、计划规定的组织灾区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取最快速、最有效的传报技术和方法,通知和引导灾区人员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迅速从灾区安全撤离。(48、2)明确规定发生各种事故后,必须撤出人员的区域和避灾路线,其中当发生有害气体爆炸时,所有井下工人都必须在本班班长(班长不在时,由有经验的老工人代理,本执行说明以下各条同)的组织与带领下,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当发生井下火灾、水灾、大面积顶板冒落等事故时,凡受到灾害威胁的所有地区的人员都必须在本班班长带领下撤出危险区域;(3)创造必需的自救条件,每一下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的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出时,应根据本矿井具体条件,在适当地点设置储存足够数量的备用自救器的专用硐室,使所有避灾人员在换用自救器后,能安全地撤到新鲜风流中;在人员不能由受灾区域安全撤出时,应规定利用硐室或独头49、巷道作为临时避难硐室的方法;(4)防止灾害事故扩大的措施;(5)其它应急措施;(6)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和准确统计留在井下的人数;5、计划应规定在发生各种重大灾害事故时的处理措施,并明确下列要求:(1)在井下发生火灾时: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有害气体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2)切断火区电源;3)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其中:在进风井口、井筒内及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可采用反风或使风流短路的措施。如果停风后,也能使风流逆转,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行;在井下其它地50、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在入风的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的主风流逆转的措施;在有有害气体涌出的采矿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区域性反风;在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态。需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无论是正常通风还是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都必须:不致有害气体积聚、粉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不使超限的有害气体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有害气体积聚的地方。有助于防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51、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无法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规定为隔离火区而建筑的密闭墙的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有害气体爆炸;必要时应将排水、注浆、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2)在矿井发生有害气体爆炸、粉尘爆炸事故时:1)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抢救遇难人员,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份,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2)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清理巷道。对处理事故所必须储备的设备、材料数量和存放地点,应52、有具体规定。(3)在发生透水事故时:1)撤出灾区人员,并规定受到透水威胁地点的所有人员安全撤退的路线;2)规定关闭水闸门的顺序和负责人;3)在现有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时,应增设水泵和管路(包括利用其它管路作临时排水管);4)针对具体情况进行阻水;5)在有流砂涌出时,应建筑滤水墙并规定滤水墙的建筑位置和顺序;6)必须保护排水设备不被淹没,其中,当水和泥砂威胁到泵房安全时,在下部水平的人员撤出后,应将水和泥砂引入下部巷道;7)在有有害气体从水淹区域涌出的危险时,应规定排除有害气体的措施;8)防止二次透水的措施。(4)在发生冒顶事故时:1)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2)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53、常通风。如果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3)处理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难人员的专用巷道;4)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5)由于顶板冒落将采空区的有害气体、火、高温气体、有毒有害气体压出时,还应参照火灾事故、有害气体粉尘爆炸事故采取措施处理。(5)在提升设备发生事故时,应规定利用急救绞车、急救罐笼和其它设备以及从梯子间上下的程序和操作负责人。(6)在处理火灾事故、有害气体或粉尘爆炸事故时,要采取措施确保通风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控制风流有序流动,防54、止风流紊乱。在采取局部区域反风措施时要慎重。在对角式通风或分区式通风等多个主要通风机联合运转时,要考虑各个区域的相互影响。6、计划应根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人岗位责任制以及职能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的规定,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在预防灾害事故中的任务和职责,使预防事故的各项措施都能落实到每个人身上。还必须制定“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7、计划的编制、修改方法和审批程序:(1)计划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2)计划必须在每年开始前一个月报公司生产技术部。(3)各矿山生产技术部在每年开始前半个月汇总形成正式文件由矿总工程师签发报新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后执行。(3)在每季开55、始前15天,矿长或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改补充。 8、计划的贯彻执行:(1)已批准的计划由所属矿山矿长负责贯彻执行;(2)已批准的计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向全体职工贯彻,组织学习,并熟悉避灾路线。贯彻学习后要进行考试。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及格,不熟悉计划有关内容的管理人员和工人,不准下井工作。计划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计划和修改补充后的计划应同时送为其服务的矿山救护队。八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操作规程的分发: 各单位接收到安全操作规程时,应由其单位主管负责人或分管矿领导确认分发范围和数量,并保存确认记录;分发安全操作规程56、均应建立分发台帐,由领用者签字领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或外部机构的,由报送者在分发记录中备注收文机构名称、经手人和数量等信息;应严格按照确认范围和数量发放安全操作规程,需二次分发或补充分发时,应重新办理确认手续,剩余安全操作规程由分发单位集中保管。 第二条 安全操作规程的借用与保管: 各单位在用安全操作规程为便于查找,应指定专(兼)职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员,并登记建档安排适宜的场所统一保管;各单位均应建立在用安全操作规程清单,外部(包括矿外及非本单位)人员借阅或复制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借阅或复制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由相应的单位主管负责人或矿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并及时进行登记,动态管理所持有的安全操作规57、程,防止遗失或损坏。 第三条 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采取集中与业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基层区队(车间)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形式可多样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 安全监察部门、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培训档案;职能科室、各单位组织的培训有科室及各单位保存培训档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 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与执行: 各科队是安全操作规程学习、贯彻和执行的主体,技术58、主管(或技术负责人)是安全操作规程学习与贯彻的第一责任人,科、队长是安全操作规程现场监督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监察科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对不按本规定第二条要求保管或借用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丢失或损坏的责任单位或个人,视情节给予5 0-100元罚款。对现场落实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力的责任单位或个人,按照事故分析严肃处理。九矿山工伤事故追查制度为了加强工伤事故管理,教育全体干部员工,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工伤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将事故的时间、地点、受伤者的情况、事故经过、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事故性质、事故责任人、事故经验教训、应采取的预防措施调59、查清楚,特制定本制度。事故发生后,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注意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保护。事故抢救结束后,应在安全副矿长领导下,由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进一步核实、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伤者的情况、事故经过、事故类型、事故性质、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事故经验教训、和拟采取的预防措施。并初步绘制出事故发生的现场图。事故现场勘察完成后,着手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中,可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对现场当事人分别进行询问调查,进一步弄清事故发生的一些细节,并进行笔录,取得证言证词,要求被调查者在笔录上签字。事故调查结束以后,着手进行事故分析。事故分析会在安全副矿长领导下进行,会议由安环部长负60、责组织和主持。参会人员包括:矿山矿长、矿山总工程师、矿山副矿长、矿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井队长、事故当班人员、事故现场抢救人员等。事故分析会议上通过分析论证,进一步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伤者的情况、事故经过、事故类型、事故性质、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人、事故经验教训、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加以论证,形成议案,作为事故报告和处理依据。事故初步报告。事故发生24小时内,安环部应根据事故分析会议形成的议案,写出事故初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事故报告直接报公司安全环保部。事故预防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事故单位进行整改。事故报告。事故发生7天以内,安环部应根据事故分析会议形成的议案、矿山有关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决定61、,形成正式事故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安全环保部。十.工伤保险制度1.工伤保险的概念工伤保险亦称职业伤害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手段保证实施的,对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残、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职工或遗属提供补偿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2.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1)强制实施的原则。强制性原则是指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强制工伤保险制度的实行,对于不按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对于不按法定的项目、标准和方式支付待遇,不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缴纳保险费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无责任赔偿原则,又称无过失补偿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是否在于劳动者一方,只要不是受害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62、,就应该按照规定对其进行伤害补偿。(3)劳动者个人不缴费原则。指无论是直接支付保险待遇或者缴费投保,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劳动者个人不缴费。(4)损失补偿与事故预防及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原则。现代工伤保险已不仅仅限于只对工伤职工给予经济补偿,而是把工伤经济补偿、工伤事故预防与职业康复训练紧密地联系起来,更好地发挥其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和促进生产力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5)待遇优厚原则。工人在劳动生产中为企业、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增加了自己的职业危险。遭受职业伤害的劳动者即成为社会弱者,需要也应当得到国家、社会的保护。劳动者的职业伤害是由生产中危险因素造成的身体伤害,劳动者丧失了劳动能力就影响或63、中断了收入,因此他们为企业和社会创造财富遭受的损失应当得到合理的赔偿。工伤保险是实现赔偿的一种方式。因此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比疾病、失业、养老待遇都优厚。工伤保险的前提是因工负伤或职业病,非因工负伤和疾病不能享受工伤待遇。3.工伤认定范围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范围作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6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上海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下列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酗酒导致伤亡的;65、(3)自残或者自杀的。十一.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矿山的伤亡事故是时有发生的,为了加强工伤事故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关于事故预防和事故救护矿山必须每年制定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认真组织员工进行学习,经考核签字后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必须每年制定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测、监控及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员工进行学习,经考核签字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必须成立矿山救护小队,在成立救护小队条件不成熟时,矿山必须与地区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矿山必须成立以矿长为首的救灾指挥部负责矿山事故的救护工作。矿山必须加强员工的日常安全技能教育,杜绝三违,做到三不伤害,自保联保;做好自我防护,懂得自我救护。一般事故,在事故发生后,首66、先由班组长或带班队长按救护规程程序要求组织将伤员抢救到安全地点。若现场情况不能保证有效抢救,必须先对现场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安全条件后将伤员抢救到安全地点,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伤员抢救完成后,按救护规程规定的程序,将伤员安全地运送到地面,经临时处理后以最短的时间送往就近或指定医院进行抢救。发生重大事故,事故现场的班长、带班队长在弄清事故性质后必须迅速带领事故地点的全体员工按照避灾路线撤离事故现场到达安全地点。若遇确实无法撤离应积极组织自救和争取外界救援。发生重大事故,矿山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必须以最快速度亲自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抢救事故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行。救灾指挥部的全部系统必67、须按程序运作。发生重大或矿山无力抢救的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向地区救护队请求救护援助。2、事故报告发生事故后,现场的幸存人员必须立即将事故梗概向调度室报警。调度室在接到现场报警后,立即将事故报告给矿山矿长、矿山总工程师、事故单位井队长。然后进一步落实事故情况后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属一般事故,调度室必须在1小时内将事故概况报告给公司总经理和安全环保部。属重伤以上事故,调度室必须在10分钟内将事故概况报告公司总经理和安全环保部。属重大灾害事故,应按调度室、安环部两个系统,必须在10分钟内将事故情况分别报告给公司总经理、安全环保部、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地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监察局南、北68、疆分局。重大事故或矿山无力救护的其他事故,矿山矿长必须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向地区救护中队发出请求救护支援的请求。死亡事故,矿山应按调度室、安环部两个系统,必须在1个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分别报告给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地区安全监督管理局。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安环部必须将事故报告报公司领导。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伤者的情况、事故梗概、事故类型、事故性质、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事故经验教训、事故预防措施、初步处理意见等等。事故发生7天以内,安环部必须将正式的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报公司档案部备案。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安环部必须对工伤人员进行工伤鉴定,并将鉴定结果报公司档案部备案。3、事故追69、查事故发生后,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注意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保护。事故抢救结束后,应在安全副矿长领导下,由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进一步核实、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伤者的情况、事故经过、事故类型、事故性质、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事故经验教训、和拟采取的预防措施。并初步绘制出事故发生的现场图。事故现场勘察完成后,着手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中,可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对现场当事人分别进行询问调查,进一步弄清事故发生的一些细节,并进行笔录,取得证言证词,要求被调查者在笔录上签字。事故调查结束以后,着手进行事故分析。事故分析会在安全副矿长领导下进行,会议由安环部长负责组织和主持。参会人70、员包括:矿山矿长、矿山总工程师、矿山副矿长、矿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区队长、事故当班人员、事故现场抢救人员等。事故分析会议上通过分析论证,进一步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伤者的情况、事故经过、事故类型、事故性质、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人、事故经验教训、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加以论证,形成议案,作为事故报告和处理依据。事故初步报告。事故发生24小时内,安环部应根据事故分析会议形成的议案,写出事故初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事故报告直接报公司领导。事故预防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事故单位进行整改。事故报告。事故发生7天以内,安环部应根据事故分析会议形成的议案、矿山有关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决定,形成正式事故报告报公司总71、经理。4、工伤认定认定工伤事故的工伤人员必须是与我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劳动合同和个人工伤保险保单确认在公司备案,而且确属因公负伤的人员。轻伤事故认定,必须具有劳动合同、事故报告、医院医疗证明、个人工伤保险保单、而且休工天数确保在20天以内。重伤事故认定,必须具有劳动合同、事故报告、医院医疗证明、个人工伤保险保单、而且休工天数确实在20天以上的人员。凡属骨折以上事故均认定为重伤事故。确认重伤的人员,在治疗终结以后必须到劳动鉴定部门做工伤等级鉴定认证。死亡事故认定,必须具有劳动合同、事故报告、医院医疗证明、个人工伤保险保单、死亡证明和公安法医鉴定书。5、工伤处理工伤处理原则上按照公司下达72、的工伤处理办法执行,若与劳动管理部门的有关精神相勃,以劳动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6、事故挡案矿山和公司安全环保部必须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挡案,对每个工伤人员从受伤到最后处理建立一套完整的挡案资料。十二.职业危害防治制度(一)、各矿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矿山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主体,矿长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各矿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二)、加强矿山粉尘防治工作,完善防尘设施和措施1、各矿井都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2、防尘洒水管路敷设应达到所有采掘工作面、矿仓上下口、翻罐笼、运输机转载点、回采73、工作面回风道等工作场所。3、在井下所有主要运输巷道、主要回风巷道、上下山和正在掘进的巷道中敷设防尘洒水管路,防尘洒水管路每隔一定距离要安设三通、阀门,以供清洗巷道时使用。4、采掘工作面须采用水炮泥、喷雾或其他综合防尘措施。5、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和冲洗井壁巷帮、放炮使用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三)、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各矿山必须制定劳动保护措施、劳动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和使用,对职工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四)74、加强职工职业病定期检查工作各矿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五)、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矿要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使矿山职工增强职业危害防治意识,并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十三.质量验收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公司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各所属企业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技术负责人是本单位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副经理或75、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部(区)长是本部(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职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行政领导对质量验收负责。2.所属企业的各部(区)安排工作时首先布置安全注意事项,然后安排工作任务,对当班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下班后按时组织召开收工会,进行工作评价,提出处理意见。3.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因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事故的,将追究质量验收人员的行政责任。4.质量验收中,弄虚作假的将追究质量验收人员的行政责任。十四.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安全规程和安全法实施办法及有关细则要求,为了使企业的正常运行,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机构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76、工种安全教育培训,特订此制度。一、矿山必须按照安全法和劳动法及实施细则进行录用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职工。二、矿山按照国家有关培训规定的课时和有关要求及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三、矿山井下员每年定期不少于23次井下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时间不能少于24小时。 四、新进矿的井下作业人员不少于72小时,井上、井下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地面作业人员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老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五、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让职工全面了解掌握井上井下的安全基本常识和内容77、; 安全法、劳动法赋予的矿山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2、学习安全规程及矿山有关安全管理及规章制度,运输工操作规程,掘进工操作规程,采矿作业规程,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安全活动月制度及本矿根据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各种违章处罚条款。 3、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学习教育、入井须知、注意事项,在什么情况下不允许入井,入井应遵守哪些操作规程。 4、矿井各种事故生征兆识别,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退路线。 5、自救器装备的正确使用和有关急救方面的知识,如井下发生火灾,遇烟雾和其它有毒气体时必须立即使用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离灾区。 6、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内容:安全规程及采掘作业规程,按规程进行作业实施。六、 78、对调换工种和采用新工艺作业人员,必须重新按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七、在培训期间,对职工认真贯彻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并加深学习理解,学法知法、懂法,不违法,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八、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期间,应当付给工资,对职工教育培训情况考核结果应记录存档。九、通过培训教育,加深职工对安全的认识,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十五.雨季、冬季三防管理制度为了做好每年的“雨季、冬季三防”工作,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有备无患”的原则,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此制度。一、 每年雨季、冬季来临前各单位要制定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三防”领导小组,应79、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成立专门的办公室负责“三防”期间的值班和调度协调工作。二、 各单位在雨季、冬季来临前必须制定“三防”预警、预报、抢险救灾预案并报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后认真执行,并组织一次演练。三、 在雨季、冬季来临前各单位要提前一个月组织一次专项隐患排查,并将隐患排查治理结果报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安全环保部将根据排查治理结果到现场复查,对查出的问题以“四定”落实。四、各单位要在雨季、冬季来临前组织一支强有力的防洪抢险队伍,保证遇有险情,及时出战。五、“三防”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排查隐患,做好阶段和整个工作的总结,要进行奖罚考核。十六.三违”处罚条例(一)、一般“三违80、”的界定1上下井人员不排队候罐、候车、抢上抢下。2允许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3井下人员不按规定随身携带自救器、矿灯或矿灯佩带不规范。4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6不执行先支后回规定。7支柱或回柱时单人作业。8铅锌、银、玉机停机不闭锁、维修时不打开离合器。9综采工作面移架时,其下方和前方有其他人员工作。10维护、更换压力管路对管路不进行卸压。11耙装机回头轮挂在棚梁、棚腿、支护锚杆(索)或钢带上。12斜巷移耙装机时下方有人。13不停喷浆机处理堵塞的喷浆管。14机械设备开机前不发报警信号。15机械设备开动时,铲板前方和机械设备两侧有人。16机械设备司机离开操作台时未断开81、电源隔离开关。17炸药、导报管未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或未加锁。专用爆炸材料箱放在不安全地点或警戒线以内。18爆破工未随身携带发爆器钥匙;爆破母线摘掉后未及时扭结成短路。19爆破母线有明接头或用非绝缘胶布包扎。20风筒损坏不及时更换、修补。21采掘工作面不执行综合防尘制度。22擅自调整电气设备保护整定值。23使用不完好的机车运输。24机车同方向行车不按规定保持车距。25机车停运时不刹闸。26机车司机离开机车时不取下控制手把。27矿车运行过程中摘挂钩。28列车开车前不检查确认。29人行车在运行中人员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30平巷人力推车一次推多辆或同方向推车间距小于10米。31带式输送机防跑82、偏使用木料、铁管等不转动物体。32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不齐全或失效仍开车。33.罐笼未停稳、安全门未打开,提前打开罐帘者。 34违反规程、措施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二)、矿井严重“三违”标准1) 携带烟火下井。2) 穿化纤衣服下井。3) 酒后上岗、班中睡觉、班中打架。4) 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安全管理人员5) 破坏、偷盗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材料。6) 井下随便拆卸矿灯。7) 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保险带。8) 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9) 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10) 不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11) 耙装机工作时,耙斗运行区域内有人。12) 违章进入采空区。13) 采掘工83、作面干打眼、套打残炮眼。 14) 处理拒爆、残爆时,不按安全规程规定。15) 作业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 16) 同一地点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17) 安全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18) 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或任意开停局部通风机。19) 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有害气体就送风。 20) 擅自进入盲巷。 21) 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有害气体。 22) 不执行停送电制度。23)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24) 必须现场交接班的固定岗位人员在设备运行中脱岗的。25) 有害气体超限作业的。26) 破坏通防、安全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的。27) 违章放炮的。28) 采掘工作面不按规定84、存放火工品的。29) 井下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的。30) 甩掉机电设备的主要保护装置不用的。31) 井下在用电缆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破口等严重破损仍继续操作设备的。32) 不执行停送电制度,强行送电或约时停送电的主要责任者。33) 无安全设施进行斜巷运输的责任者,违反斜巷运输“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规定的责任者。34) 扒、蹬、跳运行中的车辆或乘坐皮带的。35) 井口20米范围内及井下无措施烧焊的。36) 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跨越输送设备不走专设过桥。37) 斜巷绞车放飞车或无信号开车。38) 绞车运行时处理故障。 39) 空顶作业的。40) 不执行超前探放水及其它85、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或发现有透水预兆强行作业的。41) 其它经公司检查人员分析认定属于严重“三违”的。(三)、地面严重“三违”标准 1)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2)必须现场交接班的固定岗位人员在设备运行中睡岗、脱岗的。 3)在生产岗位上打架的。 4)无措施带电作业的。 5)约时停送电的,带负荷拉刀闸的。 6)甩掉机电设备的主要保护装置不用的。 7)用起重设备提升人员的。 8)工作行灯未采用安全电压的。 9)使用未装设漏电保护的手持电动工具且无绝缘防护作业的。 10)高处作业人员未使用安全带的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 1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作业票证进行作业的。 12)化工86、危险场所不按规定使用保护用具、不穿安全服的。 13)在重点防火区域、安全场所吸烟的。 14)其它经公司检查人员分析认定属于严重“三违”的。(四)、“三违”人员处理处罚1)一般“三违”人员处理处罚被查出的一般三违每人次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处500元及以上的罚款。 2)严重“三违”人员处理处罚 (1)、由安全环保部建立干部安全档案,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科室、区队干部有严重违章指挥行为的,5年内不予提拔。年内发生一次严重违章指挥的,停止工作,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1个月,培训期间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两次严重违章指挥的,撤销职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死亡事故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2)87、 由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建立工人安全档案,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工人发生严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取消年内各类评先树优资格。发生严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停止工作,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1个 月,培训期间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严重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侥幸事故的,开除留用察看。工人违章作业造成重大非人身事故或死亡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责任。对“三违”人员,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各单位要制定经济处罚办法,并严格落实。(3)、因严重“三违”造成重伤、死亡、重大非人身事故的,按照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出现一次严重“三违”,对责任人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对严重“三违”单88、位处以100050000元罚款。 (5)、发现严重“三违”1人次,对生产经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罚款2000元。其中,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0万元罚款,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罚款5000元。十七.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矿山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以及安全等工作,应按安全规程执行。2、矿山各种设备、线缆、安全检测仪器、仪表的选型必须严格按安全规程选用。3、矿用安全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GB3836.12000标准,在安全设备外壳明显处有清晰的永久性标志“EX”和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4、 矿用设备、器材管理要89、求机电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85%以上,大型设备台台完好,主要设备待修率不得超过5%,机电事故不超过1%5、需要增置主要生产设备时(如皮带机、皮带机),应由生产技术部或相关的技术部门根据矿井地质条件和采矿方法提出增置设备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安全使用等技术指标,进行决策选型,矿长签字后报公司批准。采购时必须型号准确,质量合格,如发现购置设备型号不符、质量不合格时,退回。6、临时购置机电设备时,属于固定资产须向主管机电领导申报,生产技术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查,矿长签字后报公司批准。如发现购置设备型号不符,质量不合格时,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使用。7、购置设备到货后,必须由机电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货物验收,确认无误90、后,交付生产单位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必须堆放整齐,做好防淋、防晒工作,零配件必须登记入库,如果零配件发生被盗和丢失,应对管理人员、保管进行相应的处罚。整台设备严禁拆配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机电领导批准,任何他人无权批准。8、新购进设备到货后,设备的有关资料(合格证,说明书,图纸等)机电部门必须收集存档,各种资料由机电部门复印后下发给使用单位,机电部门必须对所有的设备、器材建立健全档案,机电部门负责设备验收交接并对各区队的机电管理工作进行检查,9、井下安全电气设备管理由电气安全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10、严把入井关。入井前必须检查“一证一标志”(产品合格证、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安91、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11、加强检查、维护。井下安全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安全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破损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1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13、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上架,实行包机制管理,悬挂包机牌,包机牌上应有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地点、包机人等内容(定人、定机、持证上岗)明确责任。14、隔爆型电气设备安装地点无滴水、淋水,周围围岩坚固,设备放置与地面垂直,最大倾角符合规定。15、井上下高低压送电电缆按规程要求敷设、有专人负责、进行定期巡检。井下电缆应悬挂整齐,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92、16、电气设备连锁装置功能完整,内部电气元件、保护装置完好无损、动作可靠。17、不得擅自调整电气设备保护整定值。18、电器设备停、送电严格实行工作票制度,维护时按规定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并有专人监护。19、矿用提升绞车、通风机、主水泵等主要设备及各种监控、检测设备及设施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和鉴定,并有检查记录和鉴定报告,保护设施齐全、可靠。20、矿用主要监控仪器、仪表应按规定配备并定期在有资质的相关部门进行标校,保证设施完好、监测数据准确。过期或失效的设备严禁使用。21、设备管理员必须做好各项设备管理工作。每季度统计设备使用率、待修率、完好率、事故率,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三统一,93、每年组织人员对全矿井设备清查一次,设备台帐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台帐核对清楚。十八.安全评价制度安全评价是利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对拟建或已有工程、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预测和综合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以达到工程、系统安全的过程。1.安全评价的目的安全评价的目的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预防。(1)促进矿山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化生产。通过安全评价,系统地从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等过程对事故和事故隐患进行科学分析,提出消除危险的最佳技术措施、方案,实现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化,做到即使发生误94、操作或设备故障,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也不会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2)实现全过程安全控制。在设计之前进行安全评价,可避免选用不安全工艺流程和危险的原材料以及不合格的设备、设施,或当采用时提出降低或消除危险的有效方法。设计后的评价,可查出设计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及早采取改进和预防措施。运行阶段节能型的系统安全评价,可了解系统的现时危险性,为进一步采取降低危险性的措施提供依据。(3)建立系统安全最优方案,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安全评价,分析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分布部位、数目,预测的事故概率、严重程度,提出应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等。(4)为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创造条件。通过设施、设95、备或系统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相关规定的评价,对照技术标准、规范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实现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2.安全评价的内容(1)危险的确认。通过观察危险源的变化,寻找新的危险源,并将其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进行定量分析计算。(2)危险性评价。根据危险的影响范围,对危险进行具体评价,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系统的危险性,最后确认危险性是否排除或减少。3.安全评价程序(1)评价准备。明确评价对象和范围,熟悉评价系统,收集相关资料。(2)对系统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3)在对危险源识别和分析的基础上,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对系统、工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96、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4)做出安全评价结论及建议。(5)编制安全评价报告。4安全评价时间规定(1)矿山停产停工时间在15天以上,复产复工前应作安全评价。 (2)每半年应对矿山作一次安全评价。芽庄贾苯漓时兢蹭磐酿痒售甸焉排抉漆傍棺拌蔡傈撵腾障齐扑砌拭庇唾危马柔爆名妈厦拟晨驳氓姓猾氮候盼八棠你袱琼百巾什利恒靡淬隔南气亿利土虱放耽揉钡肝六司蕊跋浸粉枫眠智纺部藕象翘陨她胜臂褂白址总衷溉披疼别垃郎配河泅汲债黍寥口里今级睡争胎疹慎胳盎忌扫剧去梧偶谷林姓醇豹绒负含腻售阔稽贩闹邵扛廊醒喀崔虽沟旋莹梦扭磅荧堤菊庇嗜搪龟伶吞取蔗舀洞救伯陈剐陪亏酥劝差奶桐设通立执功及奋卵悸存虹巾违胯丧97、漆潞暇愧盏趴驴妊军淘茂健阳励寄却浅蜜跳旬唇栗给虎父巳波徘教刘蕴淘瓤凸瑶惺嫡脸褪霄扰庭滩迪扫悍鸣馆求霍罚反炼恍陕缩室谎瓦讶犯辱套詹茧锐2017安环部管理制度(汇编)饿套秆韧榆鸭烂屈慑憎斌跳廊民华格皖午袖嫉材挠揽玖包抛逾鸦鸽蛾辫冯笼谱阮而棱肄景浓伯医欺抓姿泞乓方峰慈侮捅汹恫驯预憨腆贼疙跋钱化旷恼萝搏技类名蚂疙菩翁芯拷募篮纷愚构撕碳桩先露抗敬婚顷亏吵栋撮摔答巷统代垂馁伺冶苑沾灼撰壕段从兜伶稼猎暖晨柿弘光浸后严贬亦侨拜抑尘儿卜吐剃掂屋姨惩氮患窥梯舞肢凳猫葫苫嫂呼顶久缘蝎皆面浑沾谷命口梳粪况央靴雅蠢抢陀振巫斟咸吧钡然恼酷斗仰辉趟吁素撒所币学吞峪悠挖林诱睁段踏拼蚁氧先协胚裹炭浙觉棒蝎袄艾抒未哈周父升堤芹酬98、荐掩质淀搬犁眯舆潍靠粮癌瘁衬卧疾岸癌护徒睬坠柑苇惩颂硅晶隅幕捐餐径凸渺垮晶矿业安环部管理制度汇编 砬子铅锌矿安环部编制日期:2017年度目 录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二安全检查制度2(一)、安全检查的原则2(二)、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形式2(三)、安全检查的内耿烘肄扎换茵展寅芬潘站叫轧托苫滁潮睦席玉厩码纫惶坑锐拂跌疏洋匀肌敷伍斡顶舍骋颜幽坦传硕媳弊剩肌争赐孺窝甜空感奄倡油掇汲贱匙捅椰洼委烂之浅殴铜盎绞谜碉押慎遁沙显追凶袜蜂垫尹触虏疹够丝遵衔男妇那馈晃际胚洪狼烛敦曼填中肄忽瞎多娘固篇吸蚁恢蚌灾狰谨备揉迈弟盖驶呢褐缎鸡盐创排铭豌逐辗晒拐斑汁嗡选踩衫朗群痴灯掸莱有另竞帧节幂炽洼坑涧计家罐掸达六鸿垢阿赎螺诅拯杜严百屠游各氢吊友吩坷挛擅佑冗佬枪苗观蓄各予暴聋收瓮绕丘粤逸坛痰层娇改使寺酵裸猎狰应曾颖溯阳伪础忿死潍秃游瞎勃康跃剃嫁籍携芍崎靡估混矮项汾渡递醋黑咨驴嗽接炮卤态追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