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监督规章制度(5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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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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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监督规章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 总则3第二章 组织机构4第三章 安全环保责任制4第十条:企业法人的职责4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职责5第十二条:生产副总经理职责6第十三条:副总经理职责(包括相当于副职)7第十四条:总工职责7第十五条:生产安全部部门经理职责:8第十六条:项目经理职责8第十七条:项目生产副经理职责10第十八条:项目副经理职责10第十九条:项目总工职责11第二十条:安全员职责11第二十一条:技术员安全岗位职责12第二十二条:质检员安全岗位职责13第二十三2、条:工段长、班组长职责13第二十四条:生产工人职责13第二十五条:分包队伍安全管理14第二十六条: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15第二十七条:生产安全部安全生产职责15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职责17第三十条:监察审计部安全生产职责18第三十一条:技术质量部安全生产职责18第三十三条:工会安全生产职责20第三十六条:物资装备部安全生产职责22第四章 安全环保资金管理22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资金提取比例23第五章 安全生产教育23第四十一条: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24第四十二条:经常性安全教育24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25第四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分类25第四十四条:安全检查的内容25第七章3、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26第四十六条:施工现场的总体要求26第四十八条:施工现场用电管理27第四十九条:安全防护用品29第五十条:脚手架使用30第五十一条:起重设备的使用规定32第五十三条:锅炉使用规定34第五十四条:危险作业的安全要求34第八章 违章和隐患范围规定35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为违章35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严重违章36第五十七条:有下列之一为隐患36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为重大隐患37第九章 安全生产奖励39第六十条:具备下列条件的个人给予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39第六十一条:批准权限和奖励办法:39第六十二条:评比时间和方法:40第六十三条:奖金来源:40第十章 对4、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40第六十四条:事故分类41第六十五条:伤亡事故调查报告:41第六十七条:事故统计报告:41第六十八条:交通事故处理和统计报告42第十一章 对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罚43第六十九条:轻伤事故的处理:43第十二章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45第八十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要求45第八十五条:各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用管理46第八十六条:各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46第十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费的使用范围47第八十七条: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范围:47第十四章 附则47附件147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在施工活动,5、本着对自己、对他人、对后代负责的精神,文明施工做好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和路建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个核心。 第三条:施工生产应为:做到“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第四条:公司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对安全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xx设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书记、工会主席、公司生产安全部、物资装备部、合约6、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开发部、技术质量部、综合办、财务部等部门经理组成,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领导、管理、指导、监督工作。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设安全环保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书记、总工、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安全人员、工区主任、分包队伍负责人组成,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环保工作。 第七条:工区、班(组)设安全员,如没有专职安全员由工区主任、班(组)长担任安全员,负责所管辖人员的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为有效充分发挥安全环保组织作用,管理委员会和安全环保领导小组要定时研讨安全工作的开展。公司管委会正常须每季度开一次会,项目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必须每月坚持召开一次会议并进行一次月大检查,班(组)工段(工区)7、坚持日检、日评。 第三章 安全环保责任制 第九条: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工区主任、班(组)长为本单位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职责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提供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物资、技术、设施; 3、领导编制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与环境工作整体规划、目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4、定期主持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不符合问题; 5、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8、和规章制度; 6、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职能单位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7、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8、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及环境工作整体规划、目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设9、置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提供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物资、技术、设施。 4、定期主持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不符合问题。 5、组织并主持本单位内部的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 6、支持安全部门和监督人员的工作并督促定期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按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培训,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并保证公司各级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的落实。 8、领导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二条: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对公司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10、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的中、长期安全及环保工作规划、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3、组织审核重大工程项目或分项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及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环保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4、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5、领导组织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并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按照有关程序上报生产安全部门,并在本单位内落实“四不放11、过”工作。 7、指导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认真听取和采纳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管理人员行使监督检查、合理处置的权利,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三条:副总经理职责(包括相当于副职) 1、负责分管工作的安全工作。 2、积极主动协助和支持安全管理工作。 3、按照生产副总经理职责中的职责,积极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总工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工作。对公司的重大安全问题、环保问题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提出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保12、措施方案。 3、组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严格审查其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积极研究和推广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 5、参加公司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第十五条:生产安全部部门经理职责: 1、在公司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发布的有关安全环保的政策、法令、条例和各种规章制度。 2、主管公司的安全、环保和交通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法令、条例和各种规程规13、定情况和制定、修改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帮助解决所属单位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3、参加审核、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编制和执行,组织研究公司生产中的重大安全、环境方面问题的解决方案。 4、参加和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职责 1、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首先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令、规定、制度、标准、规范。不论以何种形式组织生产,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按计划组织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进行安全活动,组织制定施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14、实施。 3、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性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创建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5、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要组织有关责任人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 6、提供现场施工防护和安全设施所需要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力,保证职工的作业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的标准。 7、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而造成疲劳作业。 8、领导组织15、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解决。 9、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对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实施考核与奖罚。 10、拒绝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队和人员上岗作业,拒绝安排无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1、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防护条件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实施。 12、所有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律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和保护环境责任协议书,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施工队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必备的资质。 13、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本着“四不放过16、”的原则,认真处理工伤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吸取教训。 14、接到安全监察指令书后,对存在的问题,按指令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期将完成情况上报生产安全部门。 第十七条:项目生产副经理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 2、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及环保工作规划、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3、组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及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环保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方案,确定生产任务中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4、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7、培训工作,保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件上岗。 5、领导组织本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班组经验。 6、组织并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按照有关程序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在本项目落实“四不放过”工作。 7、指导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认真听取和采纳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管理人员行使监督检查、合理处置的权利,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八条:项目副经理职责 1、负责经理部分管工作的安全工作。 2、积极主动协助和支持安全管理工作。 3、按生产副经理职责中的职责,积极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18、:项目总工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协助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工作。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问题、环保问题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施工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经常提出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保措施方案。 3、组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严格审查其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积极研究和推广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 5、参加本项目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19、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和意见。 第二十条:安全员职责 1、负责项目经理部具体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日常管理、检查监督、工地现场的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各种有关环境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 3、协同主管领导制定项目经理部各项具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编写项目施工和操作规程,并组织落实具体工作。 4、经常开展多样化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5、在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期间,努力做到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环境保护检查。对安全隐患环境破坏提出整改意见。 6、认真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20、原始资料的整理和存档。 7、协同项目工程部门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8、参与严重不符合事件的处理工作,做好项目安全环保的日常工作和资料整理工作,及时上报公司。 第二十一条:技术员安全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和规定; 2、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在技术方面负责; 3、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生产条例、规章及生产标准; 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要求; 5、根据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组织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并贯彻执行; 6、认真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7、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21、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8、参与制定安全技术规章制度、规程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9、采用“四新”技术,要按照相应的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质检员安全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和规定; 2、学习图纸和有关资料,对施工全过程技术交底、材料验收、施工操作等环节进行技术监督; 3、严格按照图纸和标准对分项、分部工程检查,对达不到质量要求标准的提出处理意见; 4、提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并监督执行,做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一起抓; 5、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工序质量不合格,有权要求停工和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图纸会审、工程质22、量检查、重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验收; 7、经常深入工程一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与相关人员沟通; 8、做好协调工作,使得安全工作能顺利开展。 第二十三条:工段长、班组长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4、认真做好新工人岗前安全教育。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立即上报部门及领导。 第二十四条:生产工人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操作,工作时做好安全防护。 23、3、对不安全作业环境破坏行为要敢于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4、以身作则,不做有对环境有破坏的行为。 5、发生安全事故,做好现场保护立即上报现场指挥人员。 第二十五条:分包队伍安全管理 1、分包队伍的安全组织机构:凡25至50人的承包单位必须设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承包单位的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小队长任组员。每个小队要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如没有,小队长担任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分包队伍的员工必须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845岁(特殊作业人员可延长至 8 50岁)的人员。 3、员工上岗前分包队伍负责人必须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教育24、。 4、员工做技术工作时,要对他们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员工必须持有经劳动部门培训或复训的操作证,操作证须经安全部门检验。 5、承包单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公司、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接受检查监督,积极参加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按章处罚。 6、承包单位要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暑降温工作。 7、严格执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做到各负其责,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六条: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安全环保意识; 2、负责公25、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决策,制定公司安全环保年度计划、目标 组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 3、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安全生产监督部的关于公司当前安全生产的形式及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4、支持安全生产监督部的工作; 5、对国家安全生产活动及时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 6、定期对各级责任人,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7、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综合评估; 8、监督公司做好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生产安全部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开展本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并负责安全环保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每月向主管领导书面安全环保工作情况; 9 226、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指导、监督、检查下属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3、组织汇总、编制、修订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措施、安全技术方案等,总结、分析、预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形式; 4、负责收集公司使用的国家、行业有关的安全环保法规及要求; 5、确定公司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方法,并组织实施; 6、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环保工作年度会议; 7、协助人事部门做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用品; 9、负责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组织典型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 第二十八条:合约部安全生产责27、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签定承包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3、审查对外签定工程分包合同时,应重点考核承包队伍的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资质(资格),避免将工艺新、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承包给无相应资质的队伍施工; 4、审查在签定工程分包合同时,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审查承包合同中分包队伍的安全组织机构、人员符合有关规定; 6、工程合同中应对参建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职业健康保证条款予以明确; 7、承包合同中必须体现分包队伍遵守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的规定。 8、在测算项目切块费用的标后预算中应单列安全环保专项资金。 第二28、十九条: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领导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政策、法规和制度。 2做好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及劳逸结合工作;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3、会同安全部门编制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协同组织实施; 4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安排培训取证、年审、复审; 10 5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依法用工,督促、检查劳动合同的实施,保证合同双方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得到履行; 6对各类伤亡事故参与调查处理,对违章单位或人员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参加公司安全检查,检查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8、负责对项目分包队伍的29、劳动保护、工伤保险及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等事宜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监督、检查项目作业施工队员工意外伤害险的落实。 第三十条:监察审计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施工区域和公司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 2、学习和掌握在建各施工项目识别的安全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职业健康控制因素等。 3、参与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成本费用的制定。 4、监督审查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资金计划、审批程序。 5、监督检查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资金到位情况,专款专用及开支台账建立情况,从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上保证资金的使用。 6、对违反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资金使用制度,挤占、挪用资金、没有按公司有30、关规定制定资金计划、开支审批程序和开支渠道的单位或有关人员,按规定程序上报公司总经理,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7、对违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技术质量部安全生产职责 1、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和规定; 3、协助项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审核项目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制定或审核相应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4、采用“四新”技术,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必要时协助或督促项目技术部门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31、操作练习; 5、督促项目做好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技术、质量检查时,同时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按规范、工艺操作,杜绝违章蛮干,以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7、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8、参加安全环保检查,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三十二条:开发部安全生产职责 开发部安全生产责任主要通过编制工程项目投标书来体现。在编制工程项目投标书时,应同时编制相应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安全环保法规的要求及甲方的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经费。32、编制工程项目投标书时要按以下条款执行: 1、满足国家安全、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满足地方政府安全、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3、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的有关安全、环保条款的要求。 4、根据工程特点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制定文明安全、环境保护制度。 5、编制安全、环保的技术保证措施。 6、编制安全、环保宣传教育制度。 7、编制施工中产生的废料回收制度。 8、编制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安全操作制度。 第三十三条: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及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认真执行工会法和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等三33、个条例; 2、监督并协助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法令;及时解决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收集员工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向 12 有关部门传达; 4、保障女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员工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充分发挥女员工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5、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代表员工和家属提出合理要求保证维护员工的利益不受侵害; 6、监督检查员工体检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 7、监督检查本单位伙委会成员履行义务情况,保证本单位食堂环境卫生及食堂人34、员的健康; 8、经常组织工会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监督执法的水平。 第三十四条: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1、各项目财会部地点的选择要考虑安全问题,成立时要安装防护网和防盗门; 2、每半年,财会部自行组织本部门财务人员学习安全的各项法规,增强安全意识; 3、各项目财会部不定期检查财会部门的安全设施,防火防盗; 4、公司在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制度中对安全的资金使用范围、流程相应的具体规定; 5、各项目每月的资金使用中要保障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以保证生产安全; 6、各项目每个季度对安全资金情况写出分析报告; 7、财会部设置奖罚基金,根据年终公司对各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出评定,重奖重罚; 8、经35、常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第三十五条:综合事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负责公司机关办公区域和行政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并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3、负责公司的消防管理,并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实施消防安全教育与演习; 4、负责制定公司机关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13 5、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卫生管理,组织实施员工健康检查; 6、负责行政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加强行政车辆的安全管理,防止车辆带病出车、驾驶员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 7、参加相关生产安全事36、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六条:物资装备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上级单位及本单位的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2、制定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组织检查,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3、负责组织原材料、机械设备本身的危险源和环境的识别、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4、制定物资管理制度时应考虑相关安全环保法规的要求。 5、在采购或租用机械设备时,必须对设备的安全性、生产(经销)商的资质进行评审并保留必要资料,在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相关的安全要求及责任。 6、负责指导基层机械管理部门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交底。 7、负责对引进或自行改制的机械设备进行鉴定和试运转,经检37、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废气排放符合国标,方准交付使用。 8、组织生产、物资、机械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 9、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报告,并制定预防措施。 第四章 安全环保资金管理 第三十七条: 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应投入一定的安全生产资金,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维护、安全监测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及检定、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先进的奖励等。 第三十八条: 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应保证环境保护资金的使用。 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资金提取比例 1 桥梁、隧道、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投入比例应不小于工程标的额的25。 2 道路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投入比例应不38、小于工程标的额的12。各类工程项目应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满足需要。 第五章 安全生产教育 安全生产教育是帮助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以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十条:三级教育是对凡新进场的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即公司教育,项目教育、班组教育。 1、公司教育:其内容: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介绍公司安全工作重点和一般安全防护知识等。 2、项目教育:由安全,生产等部门进行二级教育,其内容: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和历史事故教训、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注意事项,主要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等,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天。 39、3、岗位教育:新工人到班组后,由班组长进行第三级教育,其内容: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经常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工具、仪器的安全使用要求,预防事故的方法,班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的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维修知识等。教育时间,因工作性质、技术设备、培养标准和工人的文化技术水平不同,少则半日多则一、二日不等。 第四十一条: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 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本人,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包括:电工、司炉、电气焊、爆破、起重机操作和指挥、机动车驾驶、登高架设作业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训练,经过严格考核,要符合(特种作业人员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40、B 5306-85中的要求合格后,取得操作、驾驶证,才准许操作。 第四十二条:经常性安全教育 项目经理部要建立每月安全日和生产班组要建立每周安全日活动,班组还必须建立班前后会制度。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利用各种形式(生产会、职工大会、事故分析会、经验交流会等)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具体内容如: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规定、通报等文件。 2、检查研讨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15 3、深挖本班组事故苗头和隐患,使之消灭在发生之前。 4、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教育。 5、分析违章、事故发生原因,吸取教训,制定措施。 6交流安全生产、安全操作、安全行车经验。 7、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41、批评安全生产错误倾向。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分类 1、公司应该每半年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填报安全环保检查月报表,将检查情况上报公司生产安全部。 2、生产班组建立班前、班后检查制。内容:使用的各类设备、工具的安全状况,防护用品及使用情况等,确保班的安全生产。 3、专业检查: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中存在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如机械设备、电气、锅炉、车辆等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工人、安全人员进行专业性检查。 4、季节性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安全生产施工带来危害,要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冬季、雨季、暑季)等安全检查做好季节42、性的防护工作。 5、经常性检查:公司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十四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应由经理或主管生产副经理带队进行,每次检查应按公司十项检查内容即中交路桥北方工程公司安全环保检查标准,和参考路建四项内容进行并进行打分排名。 第四十五条: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能够在现场解决的立即解决。当时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报告领导定出防范措施,限期解决。对于检查中的事故隐患,应发安全整改通知书,各项目接到通知书后必须定人员、定措施、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 第七章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 现场文明施工是企业对外形象的窗口,也是取得优质工程的前提。 43、第四十六条:施工现场的总体要求 16 1、工地主要进口或明显处必须立有“一图五牌”,规格按路建要求制定。 2、现场道路和场地必须平整,道路要畅通,要有排水措施。不得有坑坑洼洼,行车颠簸等现象。 3、施工现场要有严格分片包干责任制,做到整个现场清洁整齐,不要堆放无用的杂物。 4、气候干燥时现场要经常洒水,不得因行车尘扬,污染空气。 5、大宗材料要成堆见方,垛位要做到一条线、一般高。 6、混凝土构件必须分规格码放整齐,要一头齐,一条线。 7、工人操作场地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要做到干活脚下清和工完料净。 8、安全防护设置要符合规定,电线架空走向合理,电箱应有锁。 9、现场使用机械设备要按施工组织设计44、定点安放,摆放整齐,机器经常保持清洁,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操作方便,拌合站周围要有排水措施。 10、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和防火制度牌,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11、现场临时工棚和职工宿舍、办公室要做好,四防: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 12、食堂要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停车场管理规定:停车场要平整坚实,应有排水措施,进出车辆道路畅通。 1、各种机械车辆应有明确划分,按要求指定位置。 2、停车场应有5公里限速标志和禁烟火标志。 3、车辆驾驶人员,严格遵守停车场的管理规定。 4、车辆停好后应关好门窗锁好车门。 5、车辆要保持内外清洁。 8、车场内禁止用汽油清洗车辆。 第四十45、八条:施工现场用电管理 1、现场架设的线路应绝缘良好,必须用绝缘物支撑,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不得将电线缠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17 2、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 (2)室内照明线路应用瓷夹固定; (3)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装设。 3、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一定要有专人指挥,加装防护隔离措施。起重机、挖土机等不得在架空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超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重物及铲斗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小于下表规定: 4、各处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46、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销应该有防水箱并加锁。(配)发电站(室)的房屋应不漏雨,通风良好,并配有防爆设备。地面上应铺设地板或灌注砼地面,并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5、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不得在同一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地面变压器应设绝缘台装设护栏,专人管理。 7、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及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8、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距离不得小于1米,一般电灯泡距离47、易燃物不小于50厘米。 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10、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使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线路。跨越道路, 18 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11、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2、各级领导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意见,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14、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违章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15、各项目施工现场用电要按照GB50194-9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要求实施。 第四十九条:安全防护用品 高处作业、48、交叉作业、井下作业必须载合格的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穿防滑鞋,电工穿绝缘鞋,电气焊工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面罩或戴色镜;其他工种作业人员应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 1、安全带使用: 两米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使用安全带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用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有效期。 (2)安全带严禁打结、续接。 (3)在使用过程中,要高挂低用,防止摆动,避免刺割和明火。 (4)安全带钩应挂到连接环上,不能直接挂在安全绳上。 2、安全网使用: (1)选用有合格证书的安全网。 (2)安全网若有破损、老化及时更换。 (3)安全网与架子连接不宜绷的过紧系结点边沿要分布均匀。 (4)立网网49、练不得作平网网体使用。 3、安全帽使用: (1)戴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帽衬、帽带是否齐全、若有一项不合格立即更换。 19 (2)调整好帽衬间距(38mm40mm)。 (3)调整好帽箍。 第五十条:脚手架使用 1、建筑用梯应当注意的问题: (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2)各类直立梯的底脚要有防滑措施; (3)顶端捆扎牢固设专人扶梯。 (4)立梯工作角度以75度为宜,踏步以30公分为宜,不得缺档。 (5)用任何梯子上下时,都须面向梯子并不允许手中持带任何器物。 (6)梯子顶端的踏棍和攀登的顶面两者应该齐平,并需加设1米到1.5米市制扶手以备临时使用。 (7)凡在5米以上桥面50、施工时,必须搭设固定的人行跑道或金属梯子,跑道每步坡度不得大于1比3并设有扶手和防滑木条,与桥面相连应设高1.2米的护栏。 2、跳板的使用: 跳板要用5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单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60公分,双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120公分,凡是超过3米长的跳板,必须设支撑及护栏。 3、脚手架基本要求: 脚手架是为高空作业创造施工操作条件,脚手架搭设得不牢固、不稳定就会造成施工中的伤亡事故,同时还须符合节约的原则,因此,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1)要有足够的牢固性和稳定性,保证在施工中对所规定的荷载或在气候条件的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堆料、运输51、操作和行走的要求。钢管脚手架立杆间距,上下横杆间距均不得超过1.5米,架子高5米以上必须加交叉支撑,10米以上要加风绳。立杆底部应加扫地杆和垫板。 (3)构造要简单、搭设、拆除和搬运要方便,使用要安全,能够满足多次周转使用。 4、栏杆的安全防护: 20 在施工现场的沟、坑、槽边、深基础周围,楼层周边,楼梯侧边,料台与平台或桥台边等,都是属临边作业。在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设置牢固的、可行的安全防护设施,这些设施主要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临边防护由栏杆柱和上下两道横杆组成,上横杆通常称为扶手。用作栏杆的材料,可视各地的习惯和工地上的具体情况,就地取材加以选用。用木料、毛竹、钢筋、钢管或型钢等多种。52、防护栏杆在构造上应紧密而不动摇,能够随可能的突然冲击,阻挡住人在可能状态下的下跌和防止物料坠落并要有一定的耐久性。 第五十一条:起重设备的使用规定 1、起重吊装前必须制定方案,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起重吊装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操作,信号指挥人员不得兼任他职,挂钩人员要相对稳定。起重吊装中要坚决执行十不准: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面有人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杂物无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53、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吊索具应配套检查,符合规程要求,在吊装中应正确使用,并经常检查,土法吊装前,应做好班组安全交底指定专人负责指挥。 4、对所用的各种工具、机具、索具、地锚等要进行检查保养,并做好试吊工作。 5、塔吊等机械的运输、拆、装应有方案,有详细交底、有检查,有专人指挥,有明确分工并组织从事作业人员学习有关规定后方可进行。 21 6、吊装构件,模板等设备时应按设计规定吊点进行吊装,对无设计规定的,应按方案进行试吊,高度不得超过20至30公分,确无问题时,再行起吊。 第五十二条:氧气瓶的使用规定 1、氧气瓶竖立放妥后,操作人员站在气瓶出气口的侧面,稍打开瓶阀,将手轮54、旋转约四分之一圈,吹洗1至2秒钟以防止污物尘埃或水分带入减压器,随后立即关闭。 2、装上减压器,此时减压器的调节螺丝应处在松开状态,慢慢开启瓶阀,观察高压表是否正常,各部分有无漏气。 3、接上氧气管并用铁丝扎牢,拧紧调节螺丝,调节到工作压力。 4、氧气瓶内氧气不能用完,应留有1至1.5公斤/厘米2的余气,以便充气时检查。 5、氧气瓶在电焊场所,若地面是铁板,气瓶下面要垫木板绝缘,以防气瓶带电。 6、氧气瓶严禁沾染油脂,不能暴晒。 7、氧气瓶要有防震圈,搬运时要带上安全瓶帽。 第五十三条:锅炉使用规定 1、新安装的锅炉应有技术说明书、检验合格证、设计总图、安装图、受压容件图安装使用说明书,方可使55、用。 2、对原有使用锅炉应定期(每年)组织专业人员检查鉴定,严格检查各种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3、司炉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和专业培训合格后,方能操作。遇有超压、缺水、漏水、仪表失灵、给水失灵、炉壁倒塌时,应采取紧急停止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4、对使用的锅炉,必须建立和加强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运行记录,操作人员在运行中不得擅离岗位。 第五十四条:危险作业的安全要求 在施工中涉及危险性较大的有高空作业,现浇梁作业,吊篮作业、施工用电、吊 22 装作业、水上作业等。为保证安全生产,对这些危险程度较大的工程,要作认真的安全分析,制定详细安全预防措施。 1、工程技术人员对每道工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56、技术交底。 2、对施工上岗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3、凡参加施工人员,均应熟悉工程施工方案,并按方案要求进行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具体分工明确职责,要听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清理,清除一切障碍物,以利于操作。 6、凡参加施工人员应穿戴和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 7、工程技术负责人,工段长,应对每道工序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第八章 违章和隐患范围规定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为违章 1、施工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未按规定上报审批。 2、高大异形架子有设计,但验收手续不齐全。 3、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不全,未按规57、定签认,交底的内容无针对性。 4、施工中安全检查资料不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5、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内容简单,有关数据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机械安装的实际情况不符。 6、实习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操作时无监护人。 7、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用电组织(方案)未按要求履行申报、变更、补充审批手续;现场人员未按规范标使用临时用电设施。 8、施工现场的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严重违章 1、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未编制安全措施方案。 2、高大异形架子无设计、无方案、无审批、无验收。 3、施工中未做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4、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做安全检查。 23 5、对58、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或使用安全不合格人员参加者施工。 6、安装塔式超重机无任何验收手续。 7、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8、中小型机械无管理制度。 9、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审核、批准、实施上未履行建设部规定的手续,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未按规定建立定期的检验、检查制度,也未建立相应的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现场未设电气管理负责人。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之一为隐患 1、沟、槽等土方工程放坡不符合规定,支撑不牢固。开挖深度超过2米,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标志灯。 2、脚手架施工中基础不垫板,立杆、大小横杆间距或操作面防护不符合标准,脚手板下无兜网。 359、安全网反搭不严密,水平网的宽度,隔层网的数量及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的垂直距离不符合标准。 4、中小型机械传动部分防护设施不全或损坏。 5、卷扬机钢丝绳未做过路防护或使用开口式滑轮。 6、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的装设违反有关规范标准。 7、施工现场的电动工具电源线拖地,明设未做防护。 8、电焊机的装设,未采取防雨水措施,一、二次侧防护罩不全,焊把线借路或双线不全。 9、施工现场220伏固定照明器具的安装不符合规范、规程、规定,移动式照明器具的安装接线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采用安全电压的照明灯具、灯线和变压器的安装不符合安装和使用要求。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为重大隐患 1、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60、,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2、无许可证从事人工挖扩桩孔施工,以及在挖扩孔施工中未按人工挖、扩桩孔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施工。 24 3、使用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材料支搭脚手架。 4、脚手架操作面上未铺满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 5、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6、高空作业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物料。 7、模板等物料堆放严重超过标准,或有倒塌危险。 8、塔式、龙门超重机路基枕木槽朽、钢轨接头悬空,无接地设施,道钉数量少于50%。 9、塔式、龙门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限位、保险失灵。 10、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11、卷扬机未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机身未设固定地锚,传动部份无防护罩。61、 12、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超标准。 13、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方式。配电系统的接地、接零保护方式的做法严重违反有关标准、规范。 14、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15、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采用三级配电方式。 16、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程、规范要求上架设。 17、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线路,未根据规程规范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存在严重问题。 18、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19、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选接漏电保护装置和接线破损不符合要求。 20、现场的照明系统未按规定装设漏电装置62、或未按要求选用安全电压。 第九章 安全生产奖励 第五十九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给予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 1、单位达到安全控制指标。 2、路桥建设、公司检查、达到标准良好以上(80分)。 3、全体职工有较全面的安全生产知识,有较强的自保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规定 。 25 4、领导重视安全生产,能自觉遵守会议制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带头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5、各单位要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细则和具体规定。 6、对所属分包队伍有完整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必要的安全管理办法。 第六十条:具备下列条件的个人给予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 1、能牢记个人安全职责,全年无违章、做到三不伤害。63、 2、热爱本职工作,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为防止或避免重大事故有贡献者。 3、努力完成安全部门布置的安全工作,能协助领导做好安全工作。 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和学习安全有关知识。 5、具备公司或本单位先进生产(工作)者条件者。 第六十一条:批准权限和奖励办法: (1)审批权限和程序: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单位写出书面材料,生产安全部审核提出意见,呈公司安全检查委会讨论或安委会主任批准。 (2)奖励: 1、对单位除给予安全先进称号的同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予以鼓励。其金额为:按年平均职工数每人奖50-100元。 2、对个人的奖励: (1)凡被评为安全先进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专、兼职安全64、干部奖励500-1000元。 (2)凡被评为安全生产的先进个人或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特殊贡献者可奖励500-1000元。 第六十二条:评比时间和方法: 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和生产完成情况,公司每年评比一次,各项目经理部半年评比一次。重大安全活动及时奖励。 第六十三条:奖金来源: 1、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经费。 2、对单位和个人的违反安全规定的罚款。 26 此项奖金由生产安全部掌握,财务部门应积极支持。 第十章 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 为及时了解发生事故的原因,探索事故规律,以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减少职工伤亡,公司所属单位必须按国务院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的报告规程规定,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65、统计报告工作。 第六十四条: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或一日以上105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或超过105日以上的失能伤害。 3、死亡事故: a、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b、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第六十五条:伤亡事故调查报告: 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负责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查清原因后上报生产管理部。 2、重伤事故:应于事故发生24小时内报生产管理部或主管领导并由项目经理部或生产管理部主持组成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报公司批准,项目经理部不得在未批准前自行处理。 3、死亡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用电话尽快报公司主管领66、导或生产安全部。 4、特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 第六十六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必须将有关图片、照片、证明材料、处理意见等材料及时上报凡不上报的予以加重处罚。 无论发生哪类事故均应执行“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第六十七条:事故统计报告: 1、轻伤事故:填写伤亡事故情况于当月二十五日前报公司生产安全部。 2、重伤和死亡事故必须在十日内调查完毕,及时上报公司。 3、凡发生事故时均应填写事故台帐,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伤亡事故情况表。 报表按路建安全环保管理规定格式填报。 27 第六十八条:交通事故处理和统计报告 一、 交通事故根据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分为: 1、 轻微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67、0元以下,人员轻伤治疗费用在200元以下。 2、 一般事故:人员轻伤或直接损失在1000-3000元以下。 3、 重大事故:人员重伤或伤及内脏留有后遗症可能致残或经济损失在3000-10000元。 4、 死亡事故:死亡1人或经济损失在100000元以下者。 5、 特大事故:二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在200000元以上者。 二、 事故处理: 1、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由项目主持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填写交通事故登记表,对事故肇事者的处理意见报公司。 2、死亡事故和特大事故,于事故发生后尽快报公司,由公司派员和单位领导组成调查组,到事故发生地调查、分析发生事故原因,进行事故善后处理和结案68、工作,填重大交通事故报告表。 3、无论发生何种交通事故都应先抢救伤员,并尽快报告当地交通管理部门。 三、 报告: 轻微事故不做事故统计,但需有书面报告。 第十一章 对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罚 第六十九条:轻伤事故的处理: 1、轻伤1-2人或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含1000元)对项目第一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 2、轻伤三人或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对项目第一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 第七十条:重伤一人、轻伤多人(三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对项目第一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169、000-2000元以上罚款。 第七十一条:重伤多人(二人以上)造成其中一人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对项目第一责任人处以1000-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28 第七十二条:死亡1-2人或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对项目第一责任人处以2000-5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0元罚款。并视情节处以行政记大过、降级、降职处分。 第七十三条: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500000元以上,对项目第一责任人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0元以上罚款。并视情节处以行政降级、降职、撤职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70、第七十四条:凡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损害公司声誉的,不论事故大小,视情节对责任人和直接领导人处以一定金额罚款并处以行政降职、撤职。 第七十五条:发生交通事故,按上述规定罚款还应参照交通部门裁定书的裁定,责任主次予以罚款。主要责任按70-90%;双方责任按40-50%;次要责任按15-20%。如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要根据情节加1-2倍罚款。 1、开车办私事造成事故时,除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肇事者负担外,还应赔偿单位的全部损失。 2、严禁非司机开车,违者罚款400元,非司机开车发生事故,要赔偿全部损失。 3、司机将车交给非司机开时,对司机处以400元罚款,单位领导或安全人员发现后不按规定罚款时,对主管71、领导或安全人员罚款200元。 4、凡酒后开车视情节处罚款200-500元,酒后开车肇事者除按本条第一款处理外,并注销驾驶证。 第七十六条:年终路桥建设、公司安全检查中总分低于及格分数时,每低一分项目扣罚50元。 第七十七条:违章处理规定:凡公司职工在施工生产、交通运输中违反上级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或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必须从严处理,每发现一起视情节罚款50-100元。 第七十八条:凡违反第八章第四十一条有违章之一,对项目第一责任人处以3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第七十九条:凡违反第八章第四十二条有严重违章之一,对项目第一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72、对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29 第八十条:凡违反第八章第四十三条在生产中存有隐患之一,对项目第一责任人处以3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 第八十一条:凡违反第八章第四十四条在生产中存有重大隐患之一,对项目第一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3000元罚款。 第八十二条:对公司安委会和日常安排的安全工作没完成对项目责任人视情况处罚500-1000罚款。 第八十三条:罚金应在接到罚款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汇款到公司财务部。超过期限每超一天加罚5%滞纳金。 第十二章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 第八十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 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如“注册安全主任73、”、“安全员合格证”、“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2 、公司机关、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同时具备两个工程项目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第八十五条:各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用管理 1、 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用实行“限制性双向选择”制,即在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同意下项目经理部选择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终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决定项目经理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八十六条:各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应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74、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中有关规定配备。 公司一般为3人。主管领导、负责施工安全和负责交通安全人员; 项目经理部按照工程造价等级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5000万- 1.5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1.5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并应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 操作层: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该操作层总人数的5。 2、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75、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六条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 第十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费的使用范围 第八十七条: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范围: 1、安全技术方面:用以防止工伤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设施。 2、劳动卫生方面:用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 3、宣传教育方面: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所需要的书刊、资料、电教器材、设备仪器等。 4、辅助房屋及设施:用以为保证职工身体健康,解决与劳动卫生方面所需的房屋及一切设备、设施。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八十八条:本制度与上级规定不符时,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第八十九条:本管理规定解释76、权归生产安全部。 第七十六条:本规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31 “五牌一图”规格及文字内容 规格及颜色 “五牌”:6080cm,白底色,内容文字及表格为黑色,牌几个大字为红色,制作单位字样为红色,公司徽标与公司名称的组合具体要求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 “一图”:12080cm,文字表格颜色与“五牌”相同; 以上规格、颜色仅供参考,各单位自己加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比例放大,一般“五牌”为120cm100cm较适当;“一图”为140cm120cm较适当。 “五牌一图”的材质可用铝合金、不锈钢、木材制作,若建设方强制规定在当地购买的,由各单位联系施工所在地“建委”购买。 32 工 77、程 概 况 牌 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 33 施工管理网络牌 监督电话: 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 34 消防保卫牌 1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消防和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按消防规定设置有效的消防设施。 3建立消防和治安保卫机构,落实防火、治安责任人,定期检查防火安全设施和治安保卫工作,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消防工作和保卫工作档案,保证消防安全。 4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不准使用易燃和挥发毒气的材料搭建。生活区的宿舍与厨房之间要保持不小于10米的距离,并设置有效的消防器材。除救火外,任何人不准乱动消防器材。 5易燃易爆78、物品必须按单项安全规定运输和存放,专人保管,使用时必须限额领用,造册登记,剩余部分及时退回仓库,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带回宿舍、挪作它用或送人。 6宿舍内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品和容易引起火灾的电炉、酒精炉、煤油炉和大功率的灯具。 7在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割时,开工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防火状况,落实消防措施,完工后要清理工作范围内的火种,消除火灾隐患。 8加强治安保卫管理,制定治安防范措施,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禁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防止工地失窃和打群架事件的发生。 9非本工地的施工人员,未经门卫和工地负责人同意,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门卫登记。 10建立义务消防队伍,经常组织学习和培训,79、随时做好灭火抢救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扑救并速拨“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 35 1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确保工地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3加强安全教育,坚持培训上岗,提高安全意识。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指挥、机械操作工、爆破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酒后、穿拖鞋、高跟鞋和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带钉易滑鞋进行高处作业。 5电梯口、预留洞井口,墩身及盖梁施工,上部施80、工的分隔带及上下游的临边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牢固和定型化。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门的保护零线,实行“三级配电两极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一标准开关箱”的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7外脚手架、龙门吊、架桥机、施工电梯、塔吊等特殊施工设备,搭设安装完毕后,必须办理验收签证手续,经主管部门或人员检验合格方能使用。 8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必须设立禁区或警示,非本区域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严禁施工人员随提升吊装的施工器材上下。 9高度在4.5米以上的高支模及高支撑系统,必须有设计计算书和经项目总工审批的施工方案。高支模架设、混凝土浇注及支模拆除期间,必须有专人监督检查。 10严81、禁高处抛掷任何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高处施工剩余建材和建筑垃圾必须用起重运输设备吊运现场。 36 文明施工牌 1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创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工地。 2在市区、城镇及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并留有必要的出入口,主要出入口应设置牢固美观的大门,要捣制砼路面和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大门外侧悬挂工程概况牌,内侧悬挂施工管理网络牌、文明施工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施工平面布置图。 3工地按施工平面图布置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确定建筑材料堆放、施工机具、排水排污设置点。材料堆放要有标识牌,并落实专人管理。 4工地内除悬挂“五牌一图”外,还要悬82、挂有关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卫生宣传标语,要明确标示建筑物出入口和安全通道,危险作业区要设安全警示牌。施工机械、机具的设置点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定人定责牌,工地员工上岗必须佩带“工作卡”。 5工地办公室布置整洁、统一绿化,并有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卫生、消防、保卫等制度和各种施工图表。 6高处、水上、深基础开挖等较危险的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在市区、人口稠密区,不能终断的水、路交通区域施工,要使用合格的密目安全网,实行封闭式施工。 7施工现场场地平整坚实,工地内道路畅通,实行硬地化路面。场容场貌美观整齐,严禁高处抛掷建材、垃圾,建材、垃圾应通过运输设施运送。 8工地要实行“门前三包”,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人员集中的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容器,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时清运,要定期洒药,遏制“四害”繁殖。工地须有保健急救人员和设施。 9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畅通的排水网络设施,泥浆和浑浊废弃液体须运走或沉淀后排放,并定期疏通排水沟及清理沉淀物,保证现场无积水无污物。按施工所在地规定,严格控制施工噪音,做到施工不扰民。 10宿舍合理布局和分隔,一人一床位,人均面积2m2,采光通风良好,硬地坪,设足够的出入口,设置有自动冲洗设施和合格的化粪池厕所,保持宿舍、食堂、厕所等室内外的清洁卫生。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配置娱乐设施。 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