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程项目施工及经营管理办法规定(4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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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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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工程项目施工及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 总则4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4第七条 安全事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5第八条 安全教育培训6(一)从业人员6(二)特种作业人员6(三)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6第九条 职业危害防治61、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62、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7第十条 安全生产管理奖罚71、奖励:72、处罚:8第三章 工程技术、质量管理8第十二条 创优工程奖励标准10(三)获国家优质工程及鲁班奖一次性奖励100000元;10第十四条 对工程2、质量事故的处理:10第十七条 上报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安全措施有:11第四章 项目现场管理12(四)现场施工人员应尽可能统一着装,并配有集团标志。13第五章 工程结算与合同管理13第三十一条 合同管理:13第三十二条 工程结算管理:143、对使用的外援队伍必须坚持清包工原则,并遵守如下规定:14第三十三条 施工计划管理:15第六章 财务管理15(三)贷款在一个月内归还的不收取贷款利息。18第五十三条押金的管理19第七章 项目考评管理20第五十四条处对项目部综合考评办法细则20(一)材料管理考评标准(40分)20(二)人力资源考评标准(20分)21(三)安全管理绩效考核标准(10分,含综3、合治理2分)23(四)财务考核标准(20分)24(五)机电管理考评(10分)25第五十五条处按各单位的经营状况划分五个标准26(一)钻石级:达到五星级项目部标准,不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26(五)准星级:不能够正常上缴处“租赁费”及“四金”的。26第七章 非生产性开支管理27第五十七条 业务招待费27第五十八条 差旅交通费27(一)途中补助27(二)、严禁项目部为机关工作人员报销住宿费。28第五十九条 办公用品管理28第六十条 车辆管理28(五)车辆的年审。车辆的年审由处办公室统一安排协调办理。29(七)项目经理调到另一项目时,不准带走原单位小车和司机。29第九章 材料管理29第六十一条 材料4、管理总则29第六十二条 材料采购管理29第六十三条 材料验收31第六十四条 周转材料管理32第十章 机电设备管理33(一)须经处长同意,签订设备租赁合同。34第十一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管理35第七十条 劳动用工管理35(二)关于对处人才引进、筹备新项目部等奖励的有关规定36(三)关于对项目部机关后勤编制的有关规定36(四)职工上下班管理37第七十一条 薪酬管理37(五)其他有关规定39第七十二条 职工福利管理41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管理412.工伤待遇42第七十四条 组建施工队43(八)项目部组建一支施工队处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45第七十五条 加强对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管理45第十二章 监管5、与审计45第七十六条 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45第七十七条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近亲属回避制度。46第十三章 信息管理46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加快项目施工及经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管理素质,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全面推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和管理流程,明确全处各级组织和人员的相互工作关系和权责关系,考核全处工作人员的根本纲领,适用于全处所有工程的施工和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施工,是指工程项目安全、质量、速度、技术等各项目标管理过程,经营管理是指工程项目自投标至工程结束后期服务全6、过程的控制活动。 第四条 xx施工及经营管理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坚持诚信、超越、客户至上的经营方针,坚持科学、务实、高效、规范、严谨的管理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质取胜、树立品牌形象,构建和谐企业,打造精品企业的发展之路。 第五条 本规定为xx内部执行文件,xx所有单位和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第六条 xx所有单位和员工要认真学习和宣传本规定,定期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情况报处。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 安全事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死亡事故:凡发生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应在发生后1小时内以书面和电话两种形式向甲方单位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同时以电话和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向xx及集团7、公司安监局负责人、集团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和集团公司总经理报告。(二)轻重伤事故:事故单位必须在12小时之内(传真)上报处安监部门,安监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及时上报至集团安监局,并电传事故快报,同时要报集团公司劳资社保部。超过时限,各项处理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三)事故处理: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四)事故调查:项目经理应指定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会同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五)调查报告:调查组应把事故发生的单位概况、时间、地点、伤者简介、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并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报企业8、安全主管部门。(六)工伤事故申报程序: 工伤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材料 形成事故报告 12小时之内报处安监处 10日之内办理工伤手续并提供病情诊断书 办理工伤单4份 15日之内申报工伤认定表 劳资部门组织工伤伤残鉴定。(七)工伤事故管理:项目部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采取书面形式或传真形式进行伤亡事故报告。对缓报、重伤轻报造成当事人今后留下严重后果的,除按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责任领导追究外,同时对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各罚款5000元。对于隐瞒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9、,凡是发生安全轻伤事故隐瞒不报的,给予项目安全经理撤职处分;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的,给予项目经理撤职处分。第八条 安全教育培训(一)从业人员新工人上岗前必须严格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经安全教育与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在岗职工每年接受集中再教育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安全技术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三级以上安全作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三)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第九条 职业危害防治1、有下列病症10、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风湿病(反复活动);严重的皮肤病;经医疗鉴定,不适宜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深度近视等病症作业者;2、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心、血管器质性疾病;经医疗鉴定,不适宜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第十条 安全生产管理奖罚1、奖励:(1)实行安全目标兑现奖励制度。实现全年安全奋斗目标,按照签定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2)实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月度安全考核达标,对项目相关人员实行月度奖励;另外,对项目施工安全管11、理实行上、下半年度安全考核,凡在半年度安全考核中达标的单位,参照施工产值完成情况及项目部年平均在册人数等综合考评后给予一次性515万元奖励。(3)对坚持安全生产、消除重大隐患、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4)年度无轻伤事故、重大机械事故和重大隐形事故。注浆公司、机厂、机电公司、安装公司按年度完成工程量的大小给予25万元的奖励。2、处罚:对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根据承担事故责任的大小分别罚款300010000元;发生重伤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分别罚款20006000元;发生轻伤事故的责任人,分别罚款10003000元。对发生1人死亡责任事故的项目部,给12、予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撤职或降职处分;发生2人重伤责任事故的项目部,给予项目部经理降职或记过处分;发生3人轻伤责任事故的项目部,给予项目经理警告处分。第三章 工程技术、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 从xx年1月份起对施工队考评指标进行调整和细化,达到标准施工队的主管队长,按项目部副经理相同的兑现标准进行奖励。考核标准:1、立井井筒:90m/月,产值200万元;套壁产值200万元;2、斜井、斜巷:(616,含16岩巷炮掘)100m/月,产值120万元;16以上斜井:80m/月,产值120万元;3、斜井、斜巷:(616,含16岩巷综掘)160m/月,产值200万元;16以上斜井:100m/月,产值200万元13、;4、平巷(6以下,含6岩巷炮掘)100m/月,产值120万元;5、平巷:(6以下,含6半煤岩炮掘)130m/月,产值150万元;6、第2、3、4、5条中,断面为15m2以下(含15m2)的巷道标准,断面15m2以上时,在此标准基础上减少10m;7、平巷:(6以下,含6半煤岩巷综掘)200m/月,产值200万元;8、平巷:(6以下,含6煤巷综掘)350月,产值200万元,高瓦斯矿井施工中,有瓦斯抽排放施工时,进尺260m/月,产值200万元;9、硐室施工:800m3/月,产值150万元;10、打钻进尺10000m/月,产值150万元;经理队长一年内达不到4次等级队标准的,不参与考核兑现,取消下14、年度经理队长资格。一年内达到4次、但达不到6次等级队标准的,按达到次数考核兑现。一年内达到6次等级队标准以上的,每月增加5%兑现奖励,施工队超过8个月达到等级队标准的,该队队长收入不低于项目副经理待遇。凡施工队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取消当月等级队评比资格;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取消半年等级队评比资格;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取消全年等级队评比资格;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材料超出材料定额的30%不参评比。若工序转换、岩石条件变化、结算等原因,没有达到标准的项目经理推荐时,要说明推荐理由,由处考评小组参考。不符合条件、又没说明理由,项目经理推荐一次,处罚200元。第十二条 创优工程奖励标准(一)获市级优质工15、程(市主管部门签发市级优质工程证书)奖励10000元;获地、市级奖杯(如相王杯、金鸡杯等)一次性奖励20000元;(二)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励20000元;获安徽省“黄山杯”、煤炭行业“太阳杯”工程一次性奖励50000元;(三)获国家优质工程及鲁班奖一次性奖励100000元;(四)对于运用质量理论和方法,围绕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改善作业环境、增进效益等方面取得成果的优秀QC小组按下列标准奖励:获全国优秀QC小组奖励3000元,先进QC小组奖励2000元;获省、部级优秀QC小组奖励2000元,先进QC小组奖励1000元;获市、局级优秀QC小组奖励1000元,先进QC小组奖励500元。 第十三16、条 对优质工程申报过程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如: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等工作)单位和个人给予不低于奖励金额40%的奖励。第十四条 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一)对于滥用职权、违章指挥造成质量损失的,由直接指挥者承担直接责任;由于工作疏忽、不负责任、检验不到位发生质量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者责任,项目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二)项目部出现质量事故后应及时汇报处生产技术部和有关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隐瞒不报的,追究责任。(三)处安全质量检查小组对各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影响企业形象、造成经济损失的质量事故责任人,根据事故大小,经处领导研究,将给予一定比例17、的经济处罚。(四)对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或责任人除经济处罚外,应按质量事故的轻重、比照安全事故处理条款,对责任者给予适当行政处分,同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开工前,按技术标准和施工合同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项目质量计划,并在编制依据中列出所采用的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和技术规程,按工程规模审批权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贯彻执行。第十六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审批手续要齐全,必须有编写人员、校核人员、技术主管、技术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等审核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第十七条 上报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安全措施有:井深大于400m的立井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长度大于118、000m的斜井和平硐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揭煤探放瓦斯施工技术安全措施、采用“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列入集团创省、部级优质工程计划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5)复杂地层探水注浆措施和未涉及到的其它重大技术安全措施;第十八条 每项工程必须在开工前编制技术文件和开工报告,按审批程序上报。凡报公司审批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开工前15天一式六份上报公司,如有特殊原因最迟在开工前10天内报公司审批;凡报处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必须在开工前10天一式六份上报处审批。如有特殊原因最迟在开工前5天报生产技术部审批,生产技术部在接到文件后5天内发出批复文件;凡由项目技术经理审批的措施,必须在开工前审批,19、并报生产技术部一份备案,否则不得施工。第十九条工程竣工移交资料必须规范化,工程竣工后,编制的竣工移交资料必须报处生产技术部一份存档,工程交接证书和工程质量认证证书要求原件(一份)存档。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清单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必须交处生产技术部存档保管。竣工资料和移交清单不交处生产技术部的,将对原项目经理、分管技术质量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有关责任人罚款500010000元。第二十条 结合集团公司文件精神,xx年度自评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措施)分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元、1500元、1000元,对于在集团公司、淮北市及全国煤炭建协获得的科研成果、优秀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措施)、论文20、,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文件要求给予奖励。第二十一条 努力钻研业务,总结经验,撰写科技论文凡是在国家级、省部级刊物发表的,给予报销论文发表费,并参加集团公司年度科技论文奖评选,按标准给予奖励。第二十二条 对于通过一级注册建造师等所需专业注册执业师资格,在集团公司注册后,给予报销报名费、差旅费、书本及培训费,并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此外,使用单位每月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发放津贴100元。第二十三条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的,按中级(技师)、高级(高级技师)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奖励。第四章 项目现场管理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应认真按照企业CI宣传标准,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21、整洁卫生、不损害公众利益。在企业CI宣传工作上要做到统一、规范、美观,共同在市场上打造“xx”这块品牌。 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包括新建项目在制作CI宣传过程中,必须规范统一,符合下列内容: (一)统一使用集团标识。各分公司、项目部名称前必须有“xx”字样和集团标识。(二)各施工项目部在介绍宣传处业绩时要同时宣传集团的建设业绩,29处业绩简介置于集团简介后面。企业简介等CI宣传制作应采用喷绘,长、宽比例和安装位置根据现场需要确定,既要突出特色,又要协调美观。(三)各分公司、项目部均应制作六牌一图(集团和处企业简介牌;集团和处企业精神、宗旨,质量方针牌;工程概况牌,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22、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名称,工程特征,工作量,工程量,施工起止年月,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技术负责人等;项目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牌;项目工程工广平面图)。(四)现场施工人员应尽可能统一着装,并配有集团标志。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图或相关的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划定的位置,布置施工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仓库、绞车房、变电所、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第二十七条 施工设备、材料除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就位布置外,还应根据不同特点和性质,按规范布置要求,进行码放整齐、限宽限高、上架入箱、规格分类、挂牌标识等管理。第二十八条 在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临时围护设施。围护23、设施高度不应低于1.8 M。危险品库附近应有明显标志及围挡设施。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现场必须有满足消防车出入和行驶的道路,并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报警系统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火灾易发地区施工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项目部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现场严禁吸烟。 第三十条井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加强顶板和井帮管理。严禁空顶和空帮作业,对火灾、水害、泄漏、瓦斯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制定灾害防治与救援应急预案。第五章 工程结算与合同管理第三十一条 合同管理:1、计划科负责合同洽谈与档案管理,24、并及时向项目部进行合同交底。项目部经理层及管理层人员必须学习合同文件,熟练掌握与运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与纠纷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妥善处理合同相关事宜。2、在履约过程中合同需要补充、变更,项目部要及时向处领导及计划科反映并提供详实的信息,积极配合洽谈。第三十二条 工程结算管理:1、工程价款结算由计划科统一结算、财务科统一进帐和管理;所有对外结算书一式多份,其中项目部经办部门存档一份,同时报送计划科、财务股(科)一份。工程结算所需图纸、工程验收单、签证资料等由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办理,预算人员协助。经业主、监理单位签证的签证资料,技术部门负责存档。2、每月25前,年度25、12月31日(不超过下年度元月15日),项目部预算人员要根据签认的工程量(及工程签证),及时编制结算、及时报审月度(年度或竣工)工程价款结算,审定后结算及时报计划科备案,报财务部门进账。对于竣工结算,项目部技术部门要及时编制竣工资料,并经验收交付,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3、对使用的外援队伍必须坚持清包工原则,并遵守如下规定:(1),将外援队伍视同本企业职工看待,工资由外援队做账,项目部负责打卡代发工资;(2)外援工福利、劳保由项目部统一按本企业标准发放,工伤保险由项目部统一办理。(3)使用的外援队伍的劳务合同由项目部配合计划科进行洽谈,经合同评审后方可签署。外援队伍劳务费结算,平时有项目部负责月26、度结算编、审,年度或完工结算由计划科审核、经经营处长批准后确定最终结算金额。项目部代发外援工工资,支付外援工劳务费时应考虑一定比例的预留金。4、工程分承包的预、结算,由分承包方负责编制,计划科负责审核并报送业主审批,以业主审计为准。第三十三条 施工计划管理:1季度施工作业计划,有生产处长工程预、结算与合同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物管中心根据项目施工条件及业主要求,编制季度分月计划,上报集团公司。2、每月25日前,项目部上报本月工程量及工作量完成情况,同时上报下月计划安排工程量与工作量。3、每季度末,项目部将下季度施工计划建议报计划科。每年12月20日前将下年施工计划建议报计划科。第六章 财务管理27、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财会人员为财务科下派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处统一安排。下派人员行政上接受项目部领导,业务上接受财务科指导。第三十五条 按有关规定项目部财务必须配备两人以上的会计人员,项目部不设专职出纳,出纳员由项目部经理推荐并报财务科备案。银行印鉴由主管会计与出纳会计分别保管,各负其责。未经项目经理签字的付款凭证出纳员一律不得付款。第三十六条 项目部自购的低值易耗品,要按期摊销费用。周转材料、施工设备的采购一律由材料科、机电科统一购置,资金由处统一安排,确需由项目部采购的施工设备、周转材料,要遵循先批后购的原则。项目部与项目部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会计凭证必须通过财务科中转,不允许项目部之间横向往28、来,相互拆借资金。每月使用甲方的电费,机电部门要提供真实的用电分析资料,财务部门按时计提进帐。大临设施费用要按期摊销,项目部需处机厂加工的非标件、周转材料,必须先报计划,由机电、材料部门安排加工并由结算中心统一定价。第三十七条安全费用严格按集团公司规定,矿山工程(含矿山安装工程)统一按2%的比例从成本中计提,项目部待年终将实际发生数统一转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2%和1.5%比例从成本中计提。第三十八条 项目部使用社会车辆进行物资运输,超过两个月不结帐的,财务部门不予办理结算手续。第三十九条机关及项目部严格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备用金制度,当月账当月清。项目部享受年薪及处机关年终29、奖超过3万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借支备用金。第四十条项目部财务保险柜每天过夜现金不得超过5万元,现金付款超过5000元的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第四十一条凡是发放给职工的各种货币资金(工资、各种奖金、过节费、差旅费报销、抵押金返还等)原则上一律不得发放现金,须全部打卡;离银行较远的项目部可发放每人每月不得超过500元的现金生活费,如遇特殊情况报处审批。第四十二条各单位财务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具我单位债权、债务证明以及企业账簿。对法律规定到我单位查账等业务需向处财务科汇报后按规定办理。对于违反财经制度及规定的,处一经发现,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严肃、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况严重的直接清30、除出会计队伍。第四十三条 项目部收到工程款后,直接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划入财务科指定账户。项目部收到承兑汇票后,直接送达财务科,由财务科将银票交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项目部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处财务科提出当天的支出申请,由财务科汇总编制资金支出明细用款计划表,报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后由财务科从定额存款中直接代付,不能代付的,拨款到用款单位支付。 第四十四条 项目部应确保月度足额上缴职工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具体数额由劳资科根据各单位工资总额核定后通知项目部。第四十五条为切实加强经营管理,重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每个细节,凡是由于自身原因决策不力、指挥不当、经营失误31、而造成经济纠纷、被诉法律的,发生案例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降项目经理、经管经理年终兑现奖的50%;其他副经理降年终兑现奖的20%。第四十六条项目部上缴的资金,按上缴金额的2%给予项目部奖励。如遇项目经理调动、筹备新的项目部,除处拨筹备资金外,可在原项目部上缴资金中按20%由处调拨资金。第四十七条工资正常发放是企业的一条“高压线”,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职工工资;对于拖欠一次职工工资,罚单位负责人3000元,取消三个月兑现奖;拖欠两次工资,罚单位负责人5000元,取消半年兑现奖;拖欠三次工资,罚单位负责人5000元,取消全年兑现奖,直至撤职。对于资金周转困难的项目部,特做如下规定:(一)已完工的32、项目部:必须具备考勤表、工资表、工资卡,且项目部班子成员必须在考勤表、工资表上签字,工资由财务科代发。职工领取工资时,如在单位附近的可在工资表上签字;远离单位的职工须有身份证、情况说明,财务方可打卡(必须打在本人卡上)。(二)在建项目部:如项目部确实资金周转困难、工资发放困难的,由处拨付资金,项目部代发。但必须具有考勤表、工资表、工资卡,工资表、考勤表须经项目部班子成员签字。财务科将对工资表、银行回单实行抽查。待项目部资金到位后财务科将如数扣回。(三)贷款在一个月内归还的不收取贷款利息。第四十八条新项目部启动资金的拨付由资金中心负责办理,原则上立井100万,斜井50万,如遇特殊情况由处审批。资33、金拨付前经由常务副处长审批。第四十九条项目部如遇特殊情况(停工)可申请减免停工期间的租赁费。处理方法由项目部书面申请报送资金中心审批,项目部自购设备、周转材料需抵扣租赁费的经班子研究后决定是否减免。第五十条项目部在确保租赁费、四金的上缴后,因资金周转困难而欠发工资、工程急需款等确需内部贷款的,由项目部提出书面报告,贷款期限一个月之内的由资金中心审批(三个月只能贷款一次),超过三个月的由资金中心报送处长审批。第五十一条为鼓励项目部积极对外开拓,凡为处联系工程,中标一个工程,项目部可减免30万租赁费并奖励5万元。联系工程未中标的可酌情减免部分的租赁费。第五十二条注浆公司、安装公司、机电公司与项目部34、之间的工程结算,先由各公司与项目部之间商谈,商谈无果交计划科裁决。各公司在项目部施工完毕剩余工程尾款由所在项目部负责向甲方催要,催要回笼资金作为各公司上缴处资金。项目部催要回笼的注浆公司、安装公司、机电公司剩余工程尾款,处将给予项目部减免10%租赁费,并给予2%的奖励。第五十三条押金的管理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投标保证金、投标过程中的押金由工程开发中心负责办理并回收;(二)履约保证金由财务科办理并负责回收;(三)合同签订安全风险抵押金,项目部租赁甲方更衣柜、灯牌等所有押金由项目经理负责回收;(四)工程质量保证金由项目部办理各种验收、移交资料,各种押金出现任何损失将追究经办及负责人35、的责任,并由纪检科负责监督。第七章 项目考评管理第五十四条处对项目部综合考评办法细则(一)材料管理考评标准(40分)1.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处每月对项目部当月采购到货材料验收进账及时度、积压物资调用、大宗材料联合验收制度执行情况、周转材料需求按期编报等情况进行考评,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5分为止。2.报表编报准确度考核(5分)各项目部要确保各项报表准确编报,每发现一笔编报不实扣2分,扣完为止。3.价格掌控考核(15分)处每月随机抽取20种常用材料及配件按片区进行采购价格对比考核。根据当月采购价格对比结果,不高于同比平均价综合指数为15分,高于同比平均价综合指数(含上限):1%以下为14分36、,1%2%为12分,2%5%为10分,5%10%为5分,10%以上为0分(因特殊原因需使用高品质物资的,须在报表上报时附项目经理的书面说明,核查属实将不予考核)。4.主材消耗量考核(5分)由项目部编报当月班组核算报表,并将汇总表传真至材料科(逾期不传本项按0分计算),主材消耗量不高于预算综合指数为5分,高于预算综合指数(含上限):2%以下为4分,2%5%为3分,5%10%为2分,10%20%为1分,20%以上为0分。5.总消耗量考核(15分)(1)当月消耗量占产值比例(5分)当月材料领用额占当月产值(计划科提供数据)比例(含上限):37%以下为5分,37%40%为4分,40%44%为2分 , 37、44%以上为0分。(2)累计消耗量占产值比例(10分)本年度材料累计领用额占本年度累计产值(财务科提供数据)比例(含上限):37%以下为10分,37%40%为6分,40%44%为3分 , 44%以上为0分。(二)人力资源考评标准(20分)1.职工的流动率(10分)职工的流动性主要考核各项目部职工的稳定程度。考核标准以每月工伤参保增减花名册中减少职工占项目部全部职工的比例(职工正常调动不包含在内)。合理的职工流动率为2%,0-4%之间不扣分,高于4%不大于6%的扣3分,在6%-10%之间扣6分,高于10%扣10分。2.项目部机关后勤人员编制(5分)项目部机关后勤人员编制严格按照关于处项目部机关后38、勤人员编制的有关规定执行。处将下发各项目部机关人员编制的人数,以每月项目部上报的考勤和工资表为准,凡超编制在10%以内不扣分,超编制20%以内扣2分,超编制20%以上扣5分。3.劳资报表、考勤表、工资表和工伤保险增减花名册等报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5分)主要考核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上报处人力资源部要求的各种劳资报表、考勤表、工资表和工伤保险增减花名册等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各种报表迟报一项扣1分,不报的一项扣2分,不按处规定和要求上报以及上报的数据准确性差的每一项扣1分。本项5分扣完为止。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原始考勤表(盖项目部章)和工资表发电子邮件到处人力资源部,原始考勤表可发传真或39、扫描件,工资可以推迟发放,但工资表必须按时传到处。逾期不传或传来不真实的考勤表和工资表,本项扣2分,另第二项项目部机关后勤人员编制考核得0分。4.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确保处属各单位职工有序流动,处人力资源部对擅自离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以及严重“三违”人员建立“黑名单”,在人力资源部QQ群内每半月公布一次,项目部如接受“黑名单”上的职工,在以上得分的基础上扣5分。工伤处理不善、工资拖欠或其他劳动纠纷造成职工上访的,到公司上访反映问题的或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的,在以上得分的基础上扣10分。职工发生工伤,项目部未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在以上得分的基础上扣5分。处人力资源部要求的其他资料须按规定报送,如40、上报不及时和不准确,按处人力资源部的通知规定在以上得分的基础上扣分。(三)安全管理绩效考核标准(10分,含综合治理2分)1.安全效果(一票否决)在册300人以下的项目部当月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10分;在册300人以上的项目部当月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5分,发生两起轻伤事故,扣10分;当月发生一起重伤事故以及瞒报事故的,扣10分。2.安全培训(5分)(1)新工人岗前培训及月度安全培训,未按处下发文件执行的或有1人未培训的,此项扣5分;(2)每月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不到位,有1人次不贯彻或贯彻不规范的,扣2.5分,累计计算,扣完为止。(3)开工的项目部未按处规定进行安全信息化建设,月度未及时录入安全41、信息或录入信息不符合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规范的,扣1分。3.综合(隐患)治理(5分)(1)当月检查发现严重违反集团公司三十条“三违”行为之一的,扣1分,累计计算,扣完3分为止。(2)当月检查发现有一项与上月查出的安全隐患重复,未做处理的,一次扣完2分。(3)当月检查项目部不按处规定设置招待所或室内设施不齐全、铺盖不整齐、卫生不干净的,扣1分。(4)当月出现一次综合治理违纪违规的,扣2分。(四)财务考核标准(20分)1.出现违法、违纪的得0分;月末现金日记账与库存现金、用友系统现金账不一致,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用友系统银行账不一致得0分。2.备用金、库存现金(2分)月末备用金额度控制在2万以内,42、库存现金额度控制在5万以内。两项均低于控制额度得2分,其中备用金额度超过2万以上扣1分;库存现金超过5万以上扣1分。3.非生产性支出(6分)(1)招待费当月发生数低于当月结算收入的2(含2),得1分,高于2得0分;若累计发生数低于累计结算收入2(含2)得1分,高于2得0分。(2)差旅费当月发生数低于当月结算收入的3(含3),得1分,高于3得0分;若累计发生数低于累计结算收入3(含3)得1分,高于3得0分(内蒙、新疆片区的项目均按指标值4考核;两淮片区的项目均按指标值2.5考核)。(3)办公费当月发生数低于当月结算收入的1.2(含1.2),得1分,高于1.2得0分;若累计发生数低于累计结算收入143、.2(含1.2)得1分,高于1.2得0分。4.现金提用量(6分)本月现金提用量若低于当月结算收入的6%(含6%)得3分,高6%低于7%得2分(含7%),若高于7%得0分;累计现金提用量若低于累计结算收入的6%(含6%)得3分,高于6%低于7%(含7%)得2分,若高于7%得0分。5.罚款情况(2分)本月罚款若低于当月结算收入的2.6(含2.6)得1分,若高于2.6得0分;累计的罚款数若低于累计结算收入的2.6(含2.6)得1分,若高于2.6得0分。6.财务制度执行情况(4分)大额现金付款超过5000元的一律通过银行转账,若付款超过5000元付现金的每发现一笔扣1分。违反其他财务制度每发现一笔扣144、分。(五)机电管理考评(10分)1.机电安全。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以下的机电事故扣3分,直接经济损失3万以上的较大机电事故扣10分(一票否决)。2.基础资料。报表上报是否准确、及时,调、退库手续是否齐全,设备标识是否齐全,帐、卡、物是否一致,发现问题每台次扣1分,10分扣完为止。3.设备完好。机电检查中发现设备不完好,每台次扣2分,正常生产单位设备退库、调拨不完好,每台次扣3分,10分扣完为止。4.政令畅通。各项制度、文件执行不到位,不服从处总体平衡设备调拨,不积极配合,公司检查时出现问题的,每次扣3分,10分扣完为止。第五十五条处按各单位的经营状况划分五个标准(一)钻石级:达到五星级项目部标准45、,不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二)五星级:上缴处200万;正常发放工资;应付账款在当月结算收入的50%以下(每上缴100万奖项目部5-20万)。(三)三星级:当月存款够一个月的工资,外欠款控制在正常结算收入的2倍以下。(四)一星级:能够正常上缴处“租赁费”、“四金”,外欠款控制在正常结算收入的3倍以下。(五)准星级:不能够正常上缴处“租赁费”及“四金”的。第五十六条 处每月对项目部进行星级评定。评定时间为当月15日至下月15日为一个时间段,并实行区别管理。(一)各项目部从处库领用各种材料、配件,财务科及时从其存款中扣回,如遇资金周转困难,可按星级、时间段扣款:二星级及以上项目部推迟0-3个月收取46、资金;一星级项目部推迟3-6个月收取资金,准星级项目部推迟6-12个月收取资金。(二)准星级项目部除工资及福利开支外,每笔资金的使用由项目部报送资金计划,经处长、常务副处长、经管副处长三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三)一星级项目部除工资及福利开支外资金使用,由项目部报送计划,经常务副处长、经管副处长同意后,方可使用。(四)一星级项目部经理如需离开项目部,需经常务副处长同意后,方可离开;准星级项目部经理如需离开项目部,需经处长同意后,方可离开。第七章 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第五十七条 业务招待费(一)处在承包合同中明确项目部招待费总额,原则上不得突破(超支部分从承包兑现奖中扣除),处机关实行总额控制、按职包干47、特事特办、超支不补、节约结转的原则,接受监督,杜绝浪费。(二)咨询费:因施工需要,在春节、中秋节期间确需发生咨询费业务,其10万元以下报送资金中心审批;10万20万的由常务副处长审批;超过20万的报请处长审批,且发生咨询费的次月必须处理完毕。平时如联系工程、续签合同等业务而发生咨询费10万以下由资金中心审批,10万以上报请经管副处长审批,但无论何时发生咨询费业务,项目部经理都必须提前向处长汇报,在其允许的情况下方可操作。第五十八条 差旅交通费(一)途中补助1.不带车人员:100KM以内30元/天;带车没有补助。2.不带车人员:100KM300KM,80元/天;带车没有补助。3.不带车人员: 48、300KM以上,100元/天;带车30元/天。(二)、严禁项目部为机关工作人员报销住宿费。(三)机关工作人员及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因公务出差需乘坐飞机的,机票由处办公室统一订购,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机票由处统一报销后,费用转至所在项目部。第五十九条 办公用品管理(一)处办公室统一印制纸杯、信纸、信封、笔、笔记本、文件袋等常用办公室用品,各单位如需领用,需提前报送计划,到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二)项目结束,各单位必须如数清点办公用品,登记造册,移交处办公室统一管理或处置。第六十条 车辆管理(一)车辆的修理。各单位车辆因各种原因损毁进行修理时,必须报告到处办公室。车辆修理发票报销时,必须将发票原49、件复印并附修理详单送处办公室存档备案。车辆需要大修的,必须提前报处办公室,经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行大修。(二)车辆的装修。所有用车单位无权对车辆进行装修和改装,确因工作需要对车辆进行装修的,必须先书面报装修申请至处办公室,经相关处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对车辆进行装修。(三)车辆的使用。所有车辆必须用于服务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个人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车辆的,必须要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且由此产生的过桥、路费、油费由个人支付。项目部在每月25日前要将本单位车辆使用情况(包括油料损耗、车辆修理、行车里程、交通事故等)报送至处办公室,处办公室进行登记存档备案。(四)车辆的保险。各用车单位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50、购买商业保险,确需购买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协调办理。商业保险只允许购买以下六个险种或者其中之一:机动车损失保险(A)、第三者责任保险(B)、车上人员责任险(司)(D1)、车上人员责任险(乘)(D1)、不计免赔率(M)覆盖A/B/D1/、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Q3)。用车单位购买的其他保险险种一律不予报销。(五)车辆的年审。车辆的年审由处办公室统一安排协调办理。(六)车辆事故的处理。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报处安监科和办公室备案。(七)项目经理调到另一项目时,不准带走原单位小车和司机。 第九章 材料管理第六十一条 材料管理总则项目部材料人员实行委派制,项目部班子成员亲属不得在本项目部材料岗位任职。第51、六十二条 材料采购管理 (一)材料科负责全处大宗材料、周转材料、小型设备及部分大型机械配件的统一招议标采购及指导工作。 (二)实行材料采购限额汇报制度,除构成工程实体的土产材料(砂石、水泥、砖等)、钢材(立井施工用罗纹钢、巷道施工用各种线材、锚杆及附件、改绞使用的各种型钢、管材等)、炸药、雷管等火工品外,项目部单项采购材料或小型设备金额10万元、非生产用料金额2万元以上的必须上报采购计划,处材料科备档;10万元以上的材料或小型设备采购须经处研究批准后方可购买,一星级以下项目部不得自行采购和进帐。 (三)项目部施工用主要材料、大宗材料、周转材料、小型设备及部分便于集中采购的材料和配件将逐步实行集52、中招议标采购,由处材料科会同处招标办等部门负责对相关物资进行集中招议标或询价采购,选定合格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家,项目部应在处选定的中标供应厂商中进行采购,不得随意扩大采购范围,特殊情况确需另行选择的必须事前上报。项目部使用的综掘机、伞钻、压缩机、绞车等大型机械配件由处材料科统一采购(以后将逐步扩大集中采购范围),具体规定如下:项目部需按照配件图册适量编报配件需求计划,详细注明主机生产厂家及型号、配件名称、规格型号(图号)、数量、到货时间及有关技术参数,并使用材料科统一制定的需求计划表格编报;充分考虑现场需求,避免因计划失实造成积压或影响生产,按处与厂家办事处商定供货周期为:常用、易损件24小时到53、货,主要部件因需从厂家发货需1周内到达现场;材料科统一采购的配件,项目部原则上不得自行购买,确因生产急需,要上报书面计划,经批准后,可在指定的供应商范围内购买,价格不得超过处集中采购价格,否则将追究项目部领导及经办人员责任;集中采购物资发生账款由处统一支付,月末按供方结算情况转至用料单位,财务科扣款,扣款周期见财务相关规定。(四)项目部在采购各种风动工器具、小型设备前须向材料科或机电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以保证配件的通用性,便于在项目部之间平衡调配。整机及配件采购须来源正规,确保配件的质量可靠,严格控制采购量。 (五)加强供应商管理:定期由材料部门联系各供应商提供其相关资质文件54、,项目部召集相关人员对其资质、供应业绩进行会审、评价,对达不到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彻底清理,把供应商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各项目部供应商总数应控制在20家以内(产值达亿元的项目部最多可增加至30家),供应商档案、相关资质、评定意见及结果须报处材料科存档,新增供应商档案及资质须提前报材料科备案。(六)凡有甲方(业主)供料或指定供应商和指定用料的,项目部应严格按集团公司及处材料管理的相关规定,上报甲方(业主)供料的详细情况,报经处领导批准。第六十三条 材料验收1.要求各单位建立物资验收小组,由调度、安检、技术、材料、财务、计划等部门组成,负责对水泥、砂、石、水泥添加剂以及批量购买的柴油、钢材、商品砼等55、大宗物资的验收;每次验收,参加验收人数不得低于三人,材料人员必须有人参与,参与验收人员进行联合验收、点数、过磅或量方(建议有条件的项目设立地磅计量),详细填写材料交接单(一车一单)和土产材料到货记录,并实施联合会签。供货商凭材料交接单与我方结算,结算时须核对到货记录并核销记录,且材料交接单须附发票及验收单后交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2.凡有押金的包装物品,应按押金证明,建立包装物品回收账,并通知使用单位回收,退给供货方,并负责与供货方联系,索回押金。材料明细帐、收发单据正常情况下要保存6年,项目结束后,相关资料应移交材料科保管。第六十四条 周转材料管理周转材料所有权归处,如因周转材料管理不善造成56、丢失、损坏,一律按原价加倍赔偿。周转材料属于专用物资,不准擅自挪作它用。因工程需要,在用的周转材料转为永久安装或一次性消耗使用,使用的项目部必须经处批准后方可转用,并另行办理领拨料手续。任何项目部无权将周转材料自行处理或随意转租、转借。项目部施工需要的周转性材料,须填报周转材料需求计划表(统一格式),并详细说明使用时间、地点(为能保证正常供应,各项目部需用周转材料的,必须提前上报采购计划。两淮地区、山东、河南、山西、陕西项目部提前15天,内蒙、新疆地区至少提前20天,钢丝绳加工周期为45天,且需考虑恶劣天气影响因素),经处技术部门核定,由材料科在全处范围进行平衡调配;无法平衡,由材料科汇报处领57、导审批后由材料科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生产急需或数量较小时,由材料科委托项目部材料股按规定程序采购,完善采购合同后材料科验收入帐,项目部租赁使用,纳入处统一管理。凡项目部未经报告擅自采购的周转材料,一经查出,一次性进入项目部成本,材料科补办租赁手续,从购买之日起另补收租赁费,同时对项目经理提出警告。凡处机厂有能力加工制作的构件、周转材料,项目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用或外购、加工。需用时由项目部提出计划,技术部门或项目部技术组提供图纸数据,材料科委托机厂加工制作,若项目部自行加工可按利润的5%提取奖励。项目部对租赁的周转材料,用完后及时拆除、清理、维修,保持完好、配套并办理报停手续,项目部根据处要求暂58、存现场或退回处仓库。如有新项目接替或其它工程项目使用,周转材料直接运抵新工地或其它工程项目工地,运杂费用由新使用项目部承担,相关手续要及时办理。闲置在项目部的周转材料须及时报处,以利周转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加收租赁费用,闲置一个月以上的按现行2倍收取租金。工程结束后,周转性材料要及时退库、清帐、核销,周转材料未办理退库、核销手续的项目部材料股长,不得调离原项目部,对消耗和损失的周转性材料必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经过,项目经理签字,数量较大或价值较高周转材料的必须报处长审批后,方可核销。周转材料租用合理损耗率一年为2%;一年以上至三年为5%;三年以上为10%。 第十章 机电设备管理第六十五条59、 购置设备前,应根据工程的规模、性质等做好设备的选型工作。严禁盲目采购,避免购置失误。任何单位不得擅自采购设备,否则对其单位加收10-20万元惩罚性管理费,对相关人员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委托项目部采购的设备,购置前设备需求单位需填写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上报至机电科,经处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购置且必须从公司(处)招标认可的厂家采购。第六十六条 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杜绝带病运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设备拆套使用。凡擅自将设备拆套使用或将拆套的零部件借给他人使用的,除追回零部件外,对项目部加收5-10万元惩罚性管理费,对相关人员处以200500元的罚款。确因生产急需,必须经处领导同意60、后,由机电科办理手续方可进行。第六十七条 各单位租用的设备,只限本单位使用,禁止外借、转租或项目部之间私自调拨,如违反规定,将对项目部加收1020万元惩罚性管理费,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对分管领导及项目经理处以5005000元罚款,且承担设备因外借、转租或项目部之间私自调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六十八条 施工设备原则上不对外租赁,特殊情况下对外租赁按下列规定执行:(一)须经处长同意,签订设备租赁合同。(二)租用单位提取设备时必须先预付押金,押金原则上不低于该设备现行重置价的30%,特殊情况不低于10%。(三)规定收取租金,对于公司系统外租赁费不得低于对内租赁费的1.5倍。(四)设61、备停租送还,经验收合格,注销合同,缴清租金后,退还押金。第六十九条 在籍设备、报废设备的出售、调剂要由机电科上报公司批准。第十一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管理第七十条 劳动用工管理(一)对于在处各单位之间无序流动的人员,各单位要及时报告到处人力资源部,处人力资源部将通知其返回原单位。对于擅自脱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各单位要及时了解职工去向,旷工满15个工日,报告要写明职工姓名、去向、旷工天数以及离职原因,并附上原始考勤或复印件(考勤要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擅自脱离岗位的合同制职工,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属各单位不得招用7-10级工伤与处解除劳动关系的计划外人员以及上了不再聘用人62、员名单的人员。项目部的招工程序如下:1.处属各单位在招用计划外用工时,井下工种必须在22-45周岁之间,具有初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2.处属各单位招用的计划外新员工,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项目部要保存其复印件,无有效身份证一律不准录用,其他任何证件都无效。3.各单位使用退休返聘人员必须报处审批,处研究同意后方可聘用。(二)关于对处人才引进、筹备新项目部等奖励的有关规定1.奖励标准:接受一名施工队长并组建一个施工队奖励该项目部两万元(组队奖励另付),接收一个成建施工队奖励该项目部五万元(组队奖另付),接收一名副经理级以上包括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奖励该项目部两万元,接收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奖励63、该项目部五千至一万元,为鼓励项目部不断壮大,项目部接收其它兄弟单位一个工作面奖励两万元,接收其它兄弟单位整个项目工程按工程大小奖励五至十万元。一个项目部筹备另一个项目部,筹备完毕并不兼任项目经理的,处奖励五万元。(三)关于对项目部机关后勤编制的有关规定1.项目部机关后勤人员范围:除施工队、机电队、运输队(包括车班)、通风、安调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都属于项目部机关后勤人员。2.项目部机关后勤人员配备标准会计1人,劳资人员1人,材料3人,预算1人,司机2人,保卫原则上1人,食堂人员按项目部人数40:1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单井筒按3人配备,多井筒及二、三期工程配4人,锅炉工及澡堂人员不超过2人,卫生所按64、项目部需要配备,设专职或兼职1人。3.其他有关事项(1)凡处安排的特殊人员,处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标准优惠政策,在项目部每月交租赁费时扣减。(2)为鼓励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培养一专多能的综合性人才,经处研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兼职做如下规定:兼职岗位范围:会计、预算、人力资源、材料、医生、保卫;处鼓励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兼任其他职务。项目部管理人员凡从事以上岗位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每月工资增加5%10%,增加的标准由项目经理部确定。(四)职工上下班管理1.禁止项目部职工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一经发现,一律辞退。2.因职工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65、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职工本人承担,处对项目部征收5-10万元的惩罚性管理费。(五)处人力资源部建立“不再聘用人员名单”制度。凡是各单位不遵守劳动纪律、偷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擅自脱离岗位、严重“三违”人员以及7-10级工伤与处解除合同的人员等都要进入“不再聘用人员名单”。项目部凡因以上原因被辞退的人员,把个人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到处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进入“不再聘用人员名单”。“不再聘用人员名单”每半月在处人力资源管理群里公布一次。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要及时了解“不再聘用人员名单”情况。凡“不再聘用人员名单”上人员,任何单位不能使用,合同制职工上了“不再聘用人员名单”,三个月内不准使66、用,并由个人补缴“四金”。第七十一条 薪酬管理(一)处不再审批计件效益工资。处人力资源部只审批因地质等原因工程停工超过一个月以上的项目部全部人员工资。停工期间,项目部留守看场人员按50元/工,其他人员按20元/工审批。放假回家的人员工资,待项目部开工后回项目部上班时一次补发,停工期间不准发放。(二)井下直接工工资单价为50元/工,偏远地区及特殊地区可另增加10%-20%,新疆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片区增加20%,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片区增加15%,陕西省榆林地区、山西省太原以北地区、甘肃、宁夏回族自治区增加10%。辅助工工资按直接工工资80%执行,有综掘队的项目部,辅助工工资按照炮掘直接67、工工资*80%加上综掘直接工工资*50%执行,管服人员按直接工人均工资80%执行。项目部在筹备期间、收尾期间、改绞期间以及防治水、瓦斯等灾害方面实行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期限由处根据工程特点确定;计时工资范围仅限于项目部机关人员、服务人员,其他人员如机电安装人员一律执行计件工资,根据当月工程进展计算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单价500公里内每工100元,500至1500公里每工110元,1500公里至3000公里每工130元,3000公里以上每工140元。非主观原因停工期间,由项目部报处另定。综掘队掘进定额人工部分:按掘进机人工预算定额50%和炮掘掘进人工预算定额50%合并执行。(三)节日加班工资包含在计68、件效益工资总额内,标准由各单位制定,要在工资表中单列,工伤工资按规定做(工伤必须是上报淮北市社保局认证的)。(四)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实行计件效益工资与安全挂钩。当月重伤一人次,扣该队计件效益工资的5%,扣该项目部其他单位计件效益工资2%;当月死亡一人次,扣该队计件效益工资的10%,扣该项目部其他单位计件效益工资5%;发生重大机械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性事故,按重伤事故处理。(五)其他有关规定1.项目部工资由各项目部统一做帐,由项目部统一给职工打卡发放,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公开工资表和分分表,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严禁截留、挪用工资。项目部每月发给施工队1200元,发给机电队、运输队69、各1000元活动经费。经费应用在慰问职工或召开队委会等,并做好记录以备监督和检查。各项目部严禁发放小指标。一经发现,将双倍扣回上缴处财务科,并给予项目经理3000元罚款,同时对项目部征收5-10万元惩罚性管理费。(六)各项目部机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通风、安调站人员工资应控制在该项目部掘进工分配工资单价75%-120%内,各施工队、机运队队长及支部书记的工资单价不得超过该队分配工资单价的1.5倍。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制定,如突破以上规定,须报告到处,经处同意后方可执行。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正常出勤情况下本科毕业月工资不低于2500元,大专毕业不低于2000元,也可70、以根据本人工作能力实行同工同酬。处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实习期间由单位发生活费,每工不低于50元,招聘的技校生在实习前三个月内也按50元/工执行,三个月后可同工同酬。(七)项目部使用外援队必须要有资质,要经处有关部门同意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方可使用。项目部在支付外援队的工程款时,必须先支付外援队的职工工资,由项目部统一发放,余款由工程承包人领取。项目部不得超额支付工程承包款,不得将工程承包款全部交给工程承包人,否则造成经济纠纷处将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八)技师津贴为每月200元,高级技师按每月300元标准执行,必须在高级技师或技师岗位上,月上班满20个及以上。项目部承包集团内人员不执行此项待遇。71、(九)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热情,每月上满20个班及以上,凡取得初级职称的每月增加职称津贴50元,中级职称100元,高级职称200元(不包括项目部承包集团人员)。技师津贴、高级技师津贴和职称津贴单独做帐,随工资一起发放。(十)因个人原因整月未上班人员,由个人按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28%,医疗保险金10%,失业保险金3%,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十一)对项目部副经理兼职、书记兼职的兑现说明:生产副经理兼职安全经理、机电副经理兼职安全经理、技术副经理兼职安全经理的兑现时均按0.9执行;专职安全经理兼职其他副经理的兑现也按0.9执行;项目部书记兼职机电、72、技术或安全经理的兑现按1执行;项目部副书记兼职其他职务与安全不挂钩,不执行此项目标准。第七十二条 职工福利管理1.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及使用期限如下:工作服井下10个月,地面15个月;胶靴井下10个月,地面15个月;胶壳帽、绒衣绒裤、棉袄各24个月;灯带12个月;其他小劳保如毛巾、洗衣粉、手套、口罩等按规定发放。2.平常旷工罚款每天不超过50元,违章罚款每次不超过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但必须告之职工。3.处属各单位在职工工资发放时除合理扣款外,必须足额将工资打到职工工资卡中。职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同意离职的按旷工论处,离职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旷工天数不超过15天,超过15天按xx建人73、20104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旷工离职,各单位要收取劳动保护费和工器具费(职工本人交上来的不扣),劳动保护费具体计算如下:4.职工旷工离职后的剩余工资,在扣除财务借款、旷工罚款以及劳动保护费后的余额,不论多少都必须打到职工工资卡中,对离职职工单位要出具扣款收据,并将扣除的旷工罚款和劳动保护费上缴处财务科。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管理1、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所有参保职工工资收入的1.1%)全部由单位缴纳外,其余“三险一金”职工个人均需缴纳一部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其中养老保险金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金个人缴纳2%,失业74、保险金个人缴纳1%,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15%。2.工伤待遇职工发生工伤,在住院期间及伤残等级鉴定前均按每月1000元(不包括“四金”)发生活费,待伤残等级鉴定后按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的有关规定再补发差额。鉴定为1-6级工伤人员按安徽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享受伤残津贴。(1级为基数的90%、2 级为85%、3级为80%、4级为75%、5级为70%、6级为60%。基数为本人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鉴定为5-6级工伤人员能安排工作的,安排工作,愿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安徽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不能安排工作又不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处按月支付伤75、残津贴。鉴定为7-10级工伤人员停发生活费。(1)原二十九处合同制职工的,由原单位安排上班,原单位撤销的,由处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不愿上班、愿意解除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及安徽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不愿上班又不愿意解除合同的,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处理,直至除名。(2)原计划外职工,愿意并且能从事原工种工作的,由原单位安排工作,不愿意或不能从事原工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处根据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职工发生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原则上由原单位安排职工护理,护理工工资由原单位定。如其亲属护理,需一人护理的,每月付1000元护理费,两人的每月76、付1500元护理费,护理费在工伤人员工资中单列,不能以伤者的家属名做帐。出院后在家休养期间,各单位根据伤者情况,自行处理。项目部工伤职工医疗期满出院后,10日内将住院病历(2套)、医药费发票、每日清单、用药费用总清单报处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材料合格后,出具工伤医药费转移清单,凭工伤医药费转移清单给单位冲帐。工伤职工初次住院后,因伤情变化或旧伤复发需再次住院治疗,由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填写淮北市工伤保险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可以电子版打印),到将要住院的医院盖章(盖医务处和科室章),报处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淮北市工伤科审批,方可住院治疗。如果不按上述要求申报的,给企业造成损失,将追究单位负责77、人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责任。工伤职工因取内固定再次住院治疗的,不需要按旧伤复发审批,可直接安排住院治疗;因内固定断裂等问题需要取出再植入新固定时,按旧伤复发审批。出院后,将上述材料报处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凭工伤医药费转移清单给单位冲帐。第七十四条 组建施工队(一)各项目部组建施工队伍,应将组建施工队伍的有关情况报告到处人力资源部备案,报告中写明组建施工队的时间、组织机构(包括队长、副队长、技术员等)、施工队职工来源、职工人数等情况。(二)为保持新成立施工队伍的稳定,在前3个月项目部核发工资时,工资总额在原基础上增加20%(也可以第一月30%,第二月20%,第三月10%),以后按项目部正常规78、定发放。(三)对项目部新成立的施工队,考核期6个月,考核标准为:职工队伍要稳定;组织健全;后3个月要完成项目部安排的生产任务;质量合格;不能发生重伤及其以上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对项目部独立成立的施工队,考核合格后,处奖励该项目部3万元,奖励施工队3万元。对项目部从原队伍中分队,再补充成立施工队的,考核合格后,奖励原施工队和新组建施工队各2万元,项目部每组建一个队奖励2万元。(四)处从施工队抽调成建班组到其他项目部组建新队,项目部和施工队必须服从处统一调配,6个月考核合格后奖励原施工队2万元,奖励两个项目部各1万元,新成立的队2万元。所有拆分的原施工队,在前3个月项目部核发工资79、时在原基础上提高10%。(五)项目部成立综掘队的,经考核合格,月进尺300米以上的,在原奖励的基础上对项目部另奖励2万元。(六)项目部成立施工队6个月后,将该队成立6个月来的职工队伍稳定情况、施工情况、每月进尺及安全情况报告到处人力资源部,处人力资源部和安监科将对该队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汇报给处有关领导,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及时给予奖励。(七)项目部施工队解散的,处将给予3万元的罚款,从年终兑现奖中扣除。施工队解散的标准是施工队人数不足25人。(八)项目部组建一支施工队处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第七十五条 加强对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在考核范围内的人员,凡未取得该岗位相应职业资格证或职称的80、,经理部人员每月从工资中扣500元,按月由各单位列好明细单一并上交处,扣款直至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时止。第十二章 监管与审计第七十六条 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1、严格执行两个“禁区”:一是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副经理、书记、副书记)亲属不得在本项目部食堂主管和采购岗位任职,不得开办小卖铺;二是项目部班子成员亲属不得在本项目部材料岗位任职。2、项目经理家属不得跟矿,不得干预参与项目部任何事务,家属探亲一次不得超过15天,寒暑假期间到项目部的,每次不得超过30天,每年探亲次数须合理,需要超过时限的,由项目部大经理向处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由处领导班子批准。3、项目经理调离原项目部,不得带走原项目部的财81、务、材料主管人员和小车司机。第七十七条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近亲属回避制度。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亲属原则上不准在本人任职单位从事管理及特殊岗位的工作,尤其不得在下列部门和岗位任职工作:(1)、财务、劳资、材料等敏感部门;(2)、小车司机、食堂主管、食堂采购员等敏感岗位;(3)、不得在项目部和单位所在地开设小卖部及从事其它经营活动。第七十八条 坚持依法经营,认真处理对外关系。各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未经授权,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具我单位债权、债务证明;不得私自对任何单位和个人作出承诺、证明、保证等;不得签署未经处评审的各类合同、协议。第七十九条 新会计法已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82、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审计时作为一项重要经济责任,审核经营者在任期内经济信息是否真实、合规、正确。第八十条 工资发放是否可靠真实,有无弄虚作假、滥发工资、奖金、福利或故意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等现象;用工是否符合规定。第十三章 信息管理 第八十一条 项目部施工生产情况每天按时报送给处调度室;安全质量信息表、人力资源报表按时报送处领导及各相关部室;工程结算信息表、施工计划安排表、物流动态表、厂务公开信息按时报送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室;物资设备需求计划、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处领导及相关部室。第八十二条 充分利用网络化办公的优势,处副科级及以上人员(年龄48岁及以下)必须申请Q83、Q号和电子邮箱,并且每天要登录使用。处班子成员、副总、项目经理、机关部室负责人必须加入处管理人员QQ群;项目部班子其他成员、经理队长、机关部室副科长可自愿加入。机关各部室要建立QQ业务群,分管领导或部室负责人担任群主或管理员,本部室人员及项目部对应业务部门人员必须加入。各QQ群成员要不断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坚持遵照二十九工程处各部门QQ群管理规定。本条制度从本规定实施之日起试用三个月,之后正式执行。第八十三条 处属各单位要设(专)兼职信息员,设立1名处网站信息员,负责保管好所在单位的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用户名及密码。 第八十四条 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和QQ群上传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单位(部门)相关人员每天要至少登陆一次,查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群动态、群消息以及群共享的内容。除特殊情况外,项目部上报的各类申请、报告、材料等可以不以纸质形式出现,通过QQ或者电子邮箱发送给相关部门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