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责任体系与法律体系培训课件(48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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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68990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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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课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简述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与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行政处罚,一、为什么要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改的背景原因)1.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需要。2.特种设备节能管理的需要。3.依法行政的需要。,二、主要变化 一是对条例的调整范围进行了重新明确。二是增加了高耗能设备节能监管的有关规定。三是增加了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的内容。四是行政许可权的下放。,五是强化了法律责任。,三、条例主要内容介绍(主要制度)条例共有八章一百零三条,其主要内容介绍如下:(一)关于调整范围:1.八种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2、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七个环节: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2.条例在特种设备类别范围上增加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条例所调整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如搬运车、牵引车、运输车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按照该条例的规定执行。,3.同时规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和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部门负责。“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指煤矿矿井和其它非煤矿山井下使用的起重机械等固定式特种设3、备,不适用于本条例。但煤矿矿井和其他非煤矿山地面上使用的特种设备属于本条例调整范围。,“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不属于本条例调整范围。是指列入国务院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目录、在民用机场特定范围内(接近飞机)行驶或者作业的专用设备,但不包括锅炉、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4.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的安全监察明确纳入调整范围,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二)关于节能管理 条例根据节能减排的要求,依据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第十六条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的规定,在特种设备设计、制造、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增加了有4、关特种设备节能管理的规定。这是本条例的最大变化。,1.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同时,明确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2.根据节能减排需要技术和资金支持的特点,明确提出国家鼓励特种设备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特种设备技术创新和应用,并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保证必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3.从特种设备生产环节强化对特种设备能效的管理,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4.从使用环节严5、格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从事锅炉清洗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清洗,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5.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和日常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现能耗严重超标的,应当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6、部门发现在用的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应当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使用单位及时予以纠正。此外,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管理,质检总局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三)关于行政许可 1.权力下放。条例规定,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体现了便民高效的原则。2.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1)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申请人在申请办理许可、核准期间若有违法行为,则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核准,并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新的许可、核准申请。(申请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申请人未经许7、可,在申请办理许可、核准期间从事特种设备相应活动。二是申请人伪造许可、核准证书。)(2)对未依法取得许可的单位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或者检验检测活动的,应当依法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被依法撤销许可的,自撤销许可之日起3年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其新的许可申请。,(四)关于事故调查处理 条例适应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的实际需要,总结实践中的成熟做法,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增设专章规定特种设备事故的分级预防和调查处理相关制度,这是本条例的另一重大变化。1.事故分类:4级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根据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中断运行时间、受8、事故影响人数等情形),2.应急预案:使用单位: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监管部门: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在事故分析的基础上,对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评估,需要制订或者修订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应当及时制定或者修订。,3.完善了事故报告制度:规定县以上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尽快核实有关情况,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可越级上报。,4.明确了事故调查主体: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由各级质监部门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由有关部门参与:安监、监察、公安、检察院、工会等。事故调查实行分级负责制。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由调查组具体承担。,5.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和备案 条例规定,事故调查9、报告由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复,并报上一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有关机关应当按照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五)法律责任 进一步完善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1、强化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证后监管,针对已经许可的单位或者人员的有关违法行为,增加了撤销其相应许可的行政处罚;2、完善了与特种设备事故相关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或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处罚;,3、针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10、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处罚;4、明确规定对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俗称“土锅炉”、“土压力容器”)使用的行为,予以没收并处罚的行政处罚。5、对新增的节能管理、移动或压力容器充装许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等规定,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六)关于检验检测 1.检验单位资格 两类检验机构 2.应具备的条件 人员 仪器设备 管理制度,3.检验报告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4.不得从事相关盈利活动 5.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两类问题:严重事故隐患、能耗严重超标。6.11、法律责任 条例第82条,第91-96条。,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与法律责任,一、关于责任 1.含义(1)应尽的职责,例如:负责。(2)应该承担的过失,例如:责任追究。2.责任可以分为三类 道德责任 纪律责任 法律责任,3.主要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 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与特种设备安全有关的单位和人员。4.特种设备安全主要涉及到的法律法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刑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节约能源法等。,二、特种设12、备安全责任体系 1.概念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是指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生产及使用单位四方各负其责,共同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的运行体系。,2.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的特点(1)贯穿于从设计、制造到报废的全过程;(2)涉及与特种设备安全有关的所有单位和相关人员;(3)安全责任应当分系统或者环节来识别;(4)相关单位所负安全责任不同;(5)制定安全责任制度;(6)法律责任是核心。,三、特种设备安全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基本知识 1.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规范是一种行为规则,违反了这种行为规范,实施了违法行为,违反了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义务,就要引起不利于行为人的法律后果。这种13、法律后果就是法律责任,它通常表现为违法者受到法律的相应制裁。,2.法律责任的特征(1)法律责任是以违法为前提的;(2)法律责任以法律制裁为必然结果;(3)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3.法律责任分类 按其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具体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种。,(1)民事责任 概念: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事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的责任,是对当事人损失的补偿,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分类:由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责任;由民事违法行为,即侵权行为产生的一般侵权责任;由法律规定产生的特殊侵权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民法通则14、第134条 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行政责任 概念:行政责任又称行政制裁,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认定的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分类:根据行政违法的程度,实施行政制裁的主体和制裁对象的不同,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大类。,行政处分 概念:是指根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根据法律或者内部规章制度,按照隶属关系,对其所属的工作人员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刑事处分的或者违反内部纪律的一种制裁。处分的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行政处分只能由其所属的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的形式:公务15、员法,共六种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 概念:是指特定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不构成犯罪或者已构成犯罪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自然人、法人湖综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基本原则:处罚法定原则 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监督制约原则,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是行政处罚的具体表现形式。按照行政处罚的性质,行政处罚大体可分五类。一是申诫罚:即给予违法行为人以警告等;二是财产罚:即给予违法行为人以财产上的惩罚;三是行为罚:即给予违法行为人以剥夺某种行为能力的处罚;四是人身罚:即给予违法行为人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16、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有七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3)刑事责任 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刑事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也就是由于违反刑事法律而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二)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条例第七章,共二十七条。主要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和安全监察职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违反禁止性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检测结果、违反禁止性17、规定等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特种设备行政处罚,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 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经依法授权的组织,按照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内容,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具体影响其权利和义务,或者对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经依法授权的组织,对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和组织的依法追究其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的行政执法活动。(一)行政处罚的种类:七种,(二)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实施;2.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18、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3.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三种行政处罚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1.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 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组织的执法人员对于当场发现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处罚较轻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给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2.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 行政机19、关处理大多数行政法律案件所应遵循的程序。特点是:应用范围广;办案与行政处罚分开;程序比较复杂;行政争议较多。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作出行政决定和送达四个主要阶段。,3.听证程序 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现代化和民主化的重要标志。行政处罚法对听证程序的规定是作为一般程序中的特别程序加以规定的。(1)概念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处罚决定前,让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与案件调查人员对所要认定的违法事实当否进行举证、质证、反证、陈述、辩论等的法定程序。,(2)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除了由当事人提出以外,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的,也可以组织听证,但是,必须事先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四)行政处罚文书 执法文书 安全监察指令 使用国家局统一制定的文书(五)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处理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或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发现被检查单位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关于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