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方案(2021-2025年)(33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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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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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市奉化区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奉化区妇女联合会2021年10月目 录一、总体要求1(一)指导思想1(二)总体目标1二、发展领域的目标和措施2(一)妇女与家庭建设2(二)妇女与健康5(三)妇女与教育9(四)妇女与经济11(五)妇女参与决策管理13(六)妇女与社会保障16(七)妇女与法律保护18(八)妇女与环境22三、重点实事项目24(一)妇幼健康服务效能提升项目24(二)促进女性创业就业项目25(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25(四)家庭养老照护服务项目25(五)女性社会组织培优提升项目。26四、组织实施26(一)加强组织领导26(二)强化规划落实26(三)加大保障力度27(四)创新工2、作方法27II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奉化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力量。为推进“十四五”时期奉化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浙江省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宁波市奉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规划是指导未来五年奉化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的依据和参考。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3、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挥妇女作用,切实增强妇女整体素质,高水平保障妇女发展权益,不断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妇女全面发展、两性平等发展、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奉化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健康美丽新城区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贡献巾帼力量。(二)总体目标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妇女在身心健康、科教文化、经济社会参与、权益保护、家庭建设、社会环境等方面获得更加平等、全面的发展,全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推进奉化妇女发展水平走4、在全省、全市前列。表1:奉化区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指标主要统计指标2020年2025年指标属性1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岁)84.45保持预期性2妇女国民体质合格率(%)93.894.3预期性3区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26.9高质量落实预期性4区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24.2高质量落实预期性5镇(街道)党政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班子比例(%)100保持预期性6女干部占区管领导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20保持预期性7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万人)5.926预期性8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万人)16.417预期性9城镇女性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万人)6.747.2预期性10获得法律机构援助5、的女性人数(人)211应援尽援约束性二、发展领域的目标和措施(一)妇女与家庭建设1.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宁波“四知”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牢固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培养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立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为大力培育和发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贡献力量。 2. 高标准搭建家庭建设综合平台。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推进家庭文明尚礼、家庭教育尚德、家庭平安尚进、家庭发展尚能、家庭服务尚行五大行动计划,努力打造富有奉化特色的家庭工作品牌。开展清廉家庭建设活动6、,传承优良家风,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引导家庭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活方式。 3. 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树立先进的性别文化观念,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婚姻指导、心理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特殊家庭帮扶等服务。深化婚姻家庭指导服务,帮助妇女提升家庭经营能力、改善家庭关系。推进移风易俗,引导抵制高价彩礼陋习,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加强对社会婚恋活动和婚恋服务的规范管理。 4. 深化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支持社会力7、量参与,深化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新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闭环机制,规范运行区、镇(街道)“家事门诊”妇女维权调解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测预防预警,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激化。宣传倡导家庭暴力零容忍理念,依法调处家庭矛盾纠纷。 5. 倡导男女平等分担家务。推动父母育儿假调整,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夫妻共同履行家庭责任,共同分担家务,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积极发展和优化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打造一批家政服务示范项目,推动照料、 保洁、烹饪等家务劳动社会化,缩减家务劳动时间。 68、. 促进父母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宣传贯彻落实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督促父母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共同参与未成年子女家庭教育。鼓励父母提高自身修养,树立科学教子理念,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科学的育儿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加快奉化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和运行,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7. 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倡导养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提升家庭照护能力,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建立完善社区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各镇(街道)至少建设 1 家以上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免费或低偿的9、“喘息服务”,对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家庭照护者进行免费的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建设区、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互通、数据共享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加强智慧技术无障碍建设,保留线下服务途径。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 8. 推动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推动完善生育支持、儿童养育教育、赡养老人、工作家庭平衡促进和特殊家庭关爱等政策,加强生育政策宣传,提高生育意愿,形成支持实现家庭基本功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建立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评估机制,对家庭发展政策和影响家庭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评估,为保障家庭健康发展提供依据。 9. 建10、立健全家庭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家庭教育指导、育幼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将优质家庭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家庭基本服务需求。通过政府购买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重点为经济困难、住房困难、临时遭遇困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人家庭等提供支持。探索在镇(街道)及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建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家庭提供就近便利服务。 10. 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加快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11、内容。鼓励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实践,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增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二)妇女与健康1. 健全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大力推进健康奉化建设,贯彻落实健康宁波2030行动纲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保障妇女获得高质量、有效率、可负担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加快推进奉化区人民医院迁建(含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满足妇女尤其是孕产妇群体的健康保障需求。2. 提升妇幼健康服12、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与综合医院、医共体分工协作,形成横向互补、上下联动的服务网络,推动妇幼健康优质资源合作共享。加强区内医疗机构与宁波市妇儿医院(宁波市妇幼保健院)对接合作,以专科联盟、健康联盟等多种形式,促进妇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制定出台卫生健康人才新政,加快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打造一支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的妇幼健康专业化队伍。3. 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围绕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等妇女群体的健康需求,健全健康管理模式,加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和孕13、产妇保健。坚持保健与临床结合,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为广大妇女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持续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六进”活动,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和疫病防治中的作用。4. 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强化关口前移和源头管理,细化妊娠风险筛查与“五色”分级评估,做好妊娠风险防范。产前筛查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提升救治中心标准化水平,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强化重点人群管理,加强母婴安全监测预警,做到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7/10万以下。14、5. 加大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和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力度。深化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完善筛查诊治衔接机制,提高早诊早治率和诊治质量,降低死亡率。城乡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率达到85%以上。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妇女主动了解艾滋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政策,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对感染妇女特别是流动妇女的医疗服务,提高随访率。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孕早期检测率,降低母婴传播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保持在98%以上。6. 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全面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倡导男女两性增强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识,减15、少意外妊娠及性相关疾病传播。开展产后和流产后避孕节育服务,创新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服务模式,提高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的可及性。婚前医学检查率保持在80%以上。7. 促进妇女心理健康。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妇女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心理疾病筛查与转诊服务,完善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普及妇女心理健康、精神疾病预防等知识,引导妇女掌握基本的情绪、压力管理等心理调试方法,积极预防抑郁和焦虑等心理问题。加强对孕产期、更年期等特定时期妇女的心理关怀,对流动、留守和遭受性侵、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心理援助。充分利用妇女之家及相关社会组织,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力量,为16、妇女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8. 完善流动妇女卫生保健工作。完善以现居住地为服务地区的流动妇女健康管理模式,加强对流动孕产妇的孕产期保健工作,推动流动和户籍孕产妇健康服务均等化。通过大数据平台创新流动妇女健康管理模式,提高服务能力。9. 提升妇女健康素质。实施妇女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持续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妇女掌握身心健康、预防疾病、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技能,树立科学健康理念,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妇女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妇女主动控制烟草危害,拒绝酗酒,远离毒品。针对孕前、孕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等妇女群体,研究开发个性化营养健康信息、产品和服务17、。10. 引导妇女积极投入全民健身行动。加强面向妇女群体体育健身活动的宣传和指导,引导鼓励妇女经常性开展适度体育锻炼。加大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开放力度,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和城市“10分钟健身圈”。发展城乡社区体育活动,引导妇女有效利用社区健身设施、公共体育场所等开展健身活动。妇女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4.3%。11. 实施卫生健康数字化升级行动。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参与建设宁波市基于微服务的新一代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迭代升级改造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应用系统,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体系。到2025年,实现全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对外网站进驻宁波医疗网站集约化平台,智慧医18、疗覆盖率达到100%,“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实现全覆盖。建成“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三)妇女与教育1.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领域性别平等政策。将性别平等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将性别平等内容融入教师培训课程中,增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的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 2. 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水平。依法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19、例。多渠道、多形式为家庭生活困难和残疾女大学生提供帮助。3. 提高女性职业技能水平。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女性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鼓励用人单位依法加大职工技能培训的投入,组织女职工参加各类学历、技能培训,扩大女职工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培训的覆盖面。利用各类教育文化阵地,帮助高校女毕业生、进城务工妇女、留守妇女等重点人群提高岗位业务技能、转岗再就业技能和创业就业能力。持续加大面向农村富余女劳动力、女经纪人、种养殖女能手等群体的教育培训力度,推动农村女劳动力普遍每年接受1-2项实用新技术培训。4. 提升女性科学素养。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20、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力度。鼓励女性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和复合型应用人才。鼓励女大学生积极参与项目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科技竞赛等活动。在妇女群众中开展反对伪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宣传,在全社会树立祟尚科学的良好氛围。 5. 培育女性科技人才。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支持女性进入重大科研主战场,引导广大女科技工作者为奉化创新智造贡献巾帼力量。积极为女科技工作者干事创业搭建平台,组织开展女科技工作者与企业合作对接服务,推动女科技工作者服务产业发展。重视典型培育和选树,在女科技工作者中挖掘一批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21、6. 提高女性终身教育水平。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女性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满足女性多样化学习需求,关注因生育中断学业和职业的女性发展需求。“十四五”期间,创建省级现代化成人学校2所,建成市级特色示范成人学校3所,打造一批终身教育品牌和优秀社区学习共同体,为女性提供便捷的社区和在线教育资源。 (四)妇女与经济1. 加强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贯彻落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法规政策,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职业退出、土地等方面的权益。创新制度机制,激发妇女创造力,为妇女充分参22、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 消除女性就业性别歧视。全面落实消除就业领域性别歧视的政策,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防止在招聘录用、调岗调薪、离职解聘等环节出现性别歧视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招聘信息中含有性别歧视性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司法救助机制,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援助。3. 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大力培育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多渠道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技能人员的专业知识、创新方法、科研管理等培训,增强发展能力。提高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23、代服务业就业的比例,提高就业层次和质量。就业人员中女性的比例保持在 45%左右,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35%以上。4. 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拓宽女性创业者融资渠道,创新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模式。深化巾帼云创行动,推进数字赋能,鼓励妇女在 5G、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行业就业创业,助推“七彩巧妇”妇女就业创业工作品牌迭代升级,拓展来料加工等居家就业创业渠道。持续加大巾帼创业基地、女能手、购销平台的培育力度,支持帮助农村妇女、失业妇女、女大学生就业创业。5. 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落实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察范围,提高用人单位和24、女性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意识。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重视对女职工职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范职业病能力。推进“妈咪暖心小屋”建设,为女职工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6. 保障女性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落实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制度,提升女职工劳动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质量和履约实效。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缩小男女两性收入差距,依法处理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加强对女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妇女的劳动保护法律政策宣传教育。 7. 提高残疾妇女就业和生活水平。贯彻实施宁波市奉化区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就业友好环境25、建设,消除残疾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经济建设障碍。加强“残疾人之家”建设,增强残疾妇女的就业意识,鼓励残疾妇女灵活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针对劳动年龄内有培训、就业意愿的残疾妇女,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鼓励企业提供合适的岗位帮助残疾妇女就业,加快构建适应残疾妇女就业相关的福利保障体系。8. 促进女性生育就业平衡。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照料服务政策体系,增加优质幼教服务供给,提高生育意愿。认真落实女性生育假、就业补贴等待遇,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和减负政策。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禁止用人单位将生育状况作为对女性招聘、录用等的条件。推动建立生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落实育龄妇女合法生育期间给予企业补贴26、或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减轻用工单位雇佣女员工的成本,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9. 保障农村妇女的各项经济权益。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土地权益确权登记等制度,禁止以出嫁、离婚、丧偶等缘由剥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保障妇女在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及收益分配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 10. 鼓励妇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积极争创乡村振兴巾帼示范基地,鼓励支持妇女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提高农村妇女整体素质,重视培育实用人才和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加强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五)妇女参与决策管理1. 贯彻落实促进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相27、关政策。积极推动有关单位与部门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政策机制,提高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党政工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中的女性比例。 2. 重视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注重从各行各业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在党代表候选人酝酿过程中,发现和培养优秀女性,逐步提高党代会女代表比例。中国共产党女党员比例达到 30%以上,各级党代表中女党员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本单位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 3. 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要求。落实人大代表选举规则和程序,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推荐、选举等环节,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重视从基层、生产一线推荐人大代表女性候28、选人。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妇女。充分发挥女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4. 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将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目标和要求,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总体规划,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女干部培养选拔和配备的要求,做到应配尽配。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保持在合理水平。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保持在合理水平,其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正职。注重选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重视对女企业家、女性高级知识分子以及新阶层女性代表人物的培养,组织和推荐优秀女性参加各类29、参政议政活动。5. 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决策管理。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促进更多优秀妇女进入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在卫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业提高决策管理层的女性比例。培养选拔优秀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决策管理层。各级工会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女职工董事、女职工监事占职工董事、 职工监事的比例和女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6. 推动妇女积极30、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妇女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注重从致富女能手、经商务工女性、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女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村(社区)干部。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鼓励优秀妇女积极参与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竞职,有一定比例妇女当选“一肩挑”人员,村民委员会女委员实行专职专选,努力提高妇女成员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中的比例。村(社区)党组织成员、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30%以上,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7. 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依法行使政治权利,积极参与民主决策和管理。加大基层妇女31、骨干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城乡社区妇女议事会建设。支持引导妇女参与社会组织,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支持和服务指导。社会组织中的女性负责人占比更加优化。(六)妇女与社会保障1. 确保妇女公平享有社会保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持续推动社会保险提质扩面,实现所有妇女应保尽保。妇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女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逐步提高。2. 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障制度。贯彻落实宁波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扩大生育保险参保率及享有率。32、完善生育保险机制,确保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新业态就业等妇女群体享有与其他参保职工同等的生育医疗待遇。3. 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加快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医疗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推动女职工参加大病互助保险,发展“两癌”等重大疾病商业保险。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保障因工伤亡妇女享有保险权益。健全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相结合的失业保险制度体系,支持女职工稳定就业。4.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贯彻落实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宁波市关于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33、实施意见精神,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缓解支出型贫困、隐形贫困、相对贫困,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扩大刚性支出认定范围,进一步降低低保准入门槛,延长特困救助供养覆盖年龄段,让兜底保障在低收入人群增收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同城同标”,完成低保调标。落实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低边渐退期制度。5. 加强残疾妇女困难帮扶和权益保障。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落实困难家庭重病女患者,将依靠父母和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妇女,符合条件的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妇女视为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推进救助关口前移34、。全区人口相对集聚的 1 万人以上的镇(街道)建有 1 家规范化的残疾人之家。 6. 为老年妇女提供更优质的养老服务。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医养康养结合、事业产业协同、线上线下融合、人才科技相辅的“三横四纵”养老服务体系。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包括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妇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妇女,优先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老年妇女提供相应的长期照护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示范创建,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数占机构床位总数达到60%以上。拓展智慧养老应用,推进适35、应老年妇女需求的智能化服务。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智慧康养新基建,打造一批智慧养老院和养老社区。7. 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农村文体设施建设,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支持留守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家庭文明建设,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移风易俗、乡村治理、邻里互助、留守老人儿童关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关爱服务。鼓励农村公益岗位向符合条件的留守妇女倾斜。(七)妇女与法律保护1. 推进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助力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制度体系,推动妇女权益得到全面保障。贯彻实施浙江省实施中华36、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政策法规,加大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力度,确保侵害妇女权益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探索开展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将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纳入法治队伍建设、全民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完善促进性别平等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2. 推动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和有效运行。健全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明确评估范围和标准,规范评估流程,细化评估指标。加强政策法规制定前研判、决策中贯彻、实施后评估的制度化建设。将男女平等理念落实在法规、规章、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各37、环节。3. 加强妇女法治意识培养和能力提升。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宣传教育,提升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鼓励妇女多途径参与普法活动,引导妇女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充分发挥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妇联组织、女性社会组织等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立法协商中的作用。4.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力度。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完善预防、制止、救助、帮教一体化多部门联动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完善落实家庭暴力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加强社区网格化家庭暴力重点监控和预防排查,落实强制报告、紧急庇护、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继续完善家庭暴力138、10处理协作机制,依法出具告诫书,及时签发人身保护令,提供审核签发效率,加强家暴警情统计工作。进一步健全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举报站、妇女热线、庇护所等,为遭受家庭暴力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等服务,加强对施暴者的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开展家庭暴力案件后续跟踪回访。5. 持续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全社会防拐意识以及妇女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打拐专项行动,利用网络信息和现代侦查技术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团伙,重点整治买方市场。及时解救被拐妇女并帮助其融入社会。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坚决打击拐卖妇女犯罪行为。6. 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39、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行为。加强网络治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特别是强迫、引诱智障妇女卖淫行为。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查处涉黄娱乐服务场所、网站,建立常态化整治机制,鼓励群众监督举报违法犯罪行为。7. 有效控制和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妇女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性侵教育,提升妇女及其家庭的自我防护意识。建立完善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妇女侵权案件发现报告、多部门联防联动、妇女权益舆情应对等机制。完善立案侦查制度,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完善互联网自查功能,及时清理淫秽色情信息。加强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建设,建立健全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8.40、 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多形式、多渠道传播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知识,提升妇女防范和制止性骚扰的意识能力。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预防和减少工作、学习等公共场所的性骚扰,推动机关、企业、学校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行为。9. 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络信息内容整治,依法打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生产者和使用者对妇女实施侮辱、诽谤、威胁、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信息资源共享、大众互助网络平台的规范管理,保护妇女个人信息安全,依法惩治利用网络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41、供或者公开妇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采取非法网络贷款、虚假投资、咨询服务等手段骗取妇女钱财的犯罪行为。10. 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和财产等方面的平等权利。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家庭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处理权,在婚约财产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认定、分配上,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离婚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保障妇女依法获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权益,保障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妇女获得补偿、无过错妇女依法获得损害赔偿。11. 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落实妇女法律援助和司法42、救助工作机制,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遭受侵害妇女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依托区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援助站,女法官工作室、“金石榴”女律师工作站、兰馨家教心语中心等平台,为城乡妇女提供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重点保障低收入妇女、老年妇女、单亲困难母亲等群体。进一步扩大面向妇女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覆盖面,保障妇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在针对妇女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遗弃、虐待等案件办理过程中注意人文关怀,优化办案绿色通道,建立健全有女性工作人员参加的案件办理机制,保护受害妇女隐私,防止在取证、核证、询问等环节对女性受害人43、造成二次伤害。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需要救助的妇女获得司法救助。(八)妇女与环境1. 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面向妇女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新时代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2. 构建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推动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培训纳入党校教学计划和干部培训规划。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优秀女性典型,推动性别平等意识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3. 加强文化和传媒领域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落44、实传媒监管机制,加强涉及性别平等内容的审核管理,吸纳社会性别专家参与传媒监测评估。加强网络信息平台管理,规范网络名人和公众账号传播行为,消除对妇女的偏见和歧视。加强文化传媒工作者的性别平等培训,让性别平等成为文化传媒工作者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4. 全面提升妇女媒介素养。利用妇女之家、图书馆、网络课堂等,开展面向妇女的媒介素养培训和指导,提高妇女运用互联网获取知识信息,以及对媒介信息选择、判断和有效利用的能力。为妇女接触、学习和运用大众媒体提供条件和机会,重点帮助农村和贫困、流动、残疾等妇女使用媒体和通信传播技术,鼓励民间机构和企业等运用各类信息通信技术帮助偏远山区妇女获得信息和服务。5. 提升45、妇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妇女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妇女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能力,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生态文化宣传和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发挥妇女在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以及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制止餐饮浪费、实施垃圾分类和创建美丽庭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妇女的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达到100%。6. 促进妇女共建共享文明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区妇女活动中心作用,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妇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励妇女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建设,将男女平等参与程度和妇女满意度纳入文明城市评选内容。促进妇女参与文明村镇创建,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文化发展、文明乡风培育和乡村社会46、治理。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动旅游景区、商场等公共场所建设第三卫生间,将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的规范化建设和达标率纳入文明创建活动考评体系。7. 在突发事件应对中重点关切妇女群体的特殊需求。在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编制应急预案时,充分考虑妇女特殊需求,优先保障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和重要医用物资供给。面向妇女开展突发事件预防知识、自救技能的指导培训,引导妇女储备家庭必要应急物资,全方位提高妇女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加强对有需求的妇女群体的救助服务和心理疏导。8. 加强妇女用品、化妆品质量监督。加强化妆品监管体系建设,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维护妇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击47、危害妇女的假冒伪劣产品,加大妇女卫生用品质量抽检力度,及时公开发布有关质量信息,保障妇女的健康权益。全区妇女卫生用品发现质量问题处置率达到100%。 三、重点实事项目(一)妇幼健康服务效能提升项目完善妇幼健康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深化“互联网+母子健康”服务模式,推广母子健康手册应用系统。推进各部门信息共享,优化出生“一件事”联办机制,推广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落户、参保登记、医保卡办理等“多证联办”一站式服务。推动“掌上办”“网上办”在妇幼健康服务的常态化应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门诊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区、镇(街道)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强化妇幼保健机48、构对健康养育、科学育儿的专业指导。(二)促进女性创业就业项目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女性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女性创客园、巾帼云直播学院等女性创业服务平台,举办女性创业大赛、创业就业培训,培育奉化区女性创业创新基地,为城乡创业女性提供学习交流、培育扶持、创业孵化、投资融资等多元化服务,增强城乡创业女性在多领域特别是数字经济创业就业中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对女大学生加强岗位推荐、培训指导、创业扶持精细化管理,增强女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以区“阳明心坊”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和镇(街道)心理辅导站为阵地,整合提升服务功能,完善机构力量配备,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咨询49、督导和危机干预。针对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咨询务实技能培训等进阶培训。加强心理健康主题日宣传,开展心理卫生讲座,为社区妇女普及更多心理健康知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女性心理健康服务,重点关注青春期、孕产期和更年期妇女的心理健康。(四)家庭养老照护服务项目优化养老机构布局,加强养老机构床位建设,推动养老机构进入城市主城区、老年人集聚区,让养老服务触手可及。到“十四五”期末,全区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60%,每万名老年人配有20张认知障碍床位。提升家庭照护能力,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支持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依托区域医疗资源,培育发展康养联合体,推进医联体和康养联合体有机50、结合,提供医疗、护理、康复和养老一体化服务。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建设。完善居家老年人上门服务。(五)女性社会组织培优提升项目加强枢纽型女性社会组织建设,通过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资源链接等,不断培育扶持广大女性社会组织成长。面向女性社会组织举办业务培训班,提升女性社会组织在备案注册、等级评估、内部管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方面的业务能力。持续开展向女性社会组织购买妇女儿童家庭服务项目工作,引领扶持女性社会组织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精准、专业化服务。开展女性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活动,指导广大女性社会组织在参与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困境人群、协同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51、织领导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的全过程。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根据规划要求和各自职责,承担落实相应的目标任务,合力推进各项工作实施。(二)强化规划落实将妇女发展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到奉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同时纳入区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妇女工作高质量开展。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三)加大保障力度要加强规划目标分解,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督促责任单位推进落实。保障妇女发展经费投入,将实施本规划和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保障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形成全社会支持妇女发展的良好氛围。(四)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示范区县(市)创建,通过实事项目、为妇女办实事等运作方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数字化建设为引领,探索开展妇女发展指数研究和满意度调查。研究设立妇女工作智库,建设妇女发展研究基地,开展理论及实践研究,促进成果转化。大力宣传妇女事业发展的成就,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