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方案(2021-2025年)(3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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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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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波市奉化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奉化区妇女联合会2021年10月目 录一、总体要求1(一)指导思想1(二)总体目标1二、发展领域的目标和措施3(一)儿童与家庭3(二)儿童与健康5(三)儿童与安全9(四)儿童与教育11(五)儿童与福利15(六)儿童与法律保护17(七)儿童与环境22三、重点实事项目24(一)儿童之家建设项目24(二) 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建设项目25(三) 家庭教育促进项目25(四) 全周期心理健康关爱体系建设项目26(五) 出生缺陷预防项目26(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项目26(六) 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保护项目27四、组织实施27(一)加强组织领导272、(二) 强化规划落实28(三) 加大保障力度28(四) 注重工作创新28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是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兴旺发达的基础,是社会文明的传承者。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浙江省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宁波市奉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规划是指导未来五年我区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本规划所称儿童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3、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切实扛起模范生的使命担当,围绕奉化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健康美丽新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的奋斗目标,坚持和完善儿童优先发展、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依法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提高儿童综合素质,提升儿童保障水平,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二)总体目标“十四五”时期,儿童事业发展与奉化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同步推进,儿童在家庭建设、社会参与、身心健康、科教文化、福利保障、权益保护、发展环境等方面获得更加平等、优先的发展,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和全面发展的社4、会风尚更加优化,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等优质,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到2025年,力争儿童发展主要指标走在全省、全市前列,儿童事业发展成为我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健康美丽新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表1:奉化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指标序号指标2020年2025年指标属性1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3.4 9.0约束性2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人)1.021.2约束性3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1.124.55约束性4儿童伤害死亡率(1/10万)11.738.78约束性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4.296约束性6高中阶5、段毛入学率(%)99.95保持预期性7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率(%)100100约束性8获得法律机构援助的未成年人数(人)101应援尽援约束性9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人)90增加预期性10镇(街道)建有示范性儿童之家的比例(%)70100约束性30二、发展领域的目标和措施(一)儿童与家庭1. 强化家长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提升家长修养,注重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和核心素养培育,引导儿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宁波“四知”精神,努力成长为有知识、有品德、有作为的新一代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6、2. 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权利。坚持以儿童为本,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个性特点,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引导儿童参加体育锻炼、休息娱乐、社会实践、同伴交往、亲子活动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保障儿童的睡眠、休闲和体育锻炼时间。尊重儿童的知情权、参与权,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引导儿童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技能。3. 增强监护意识和能力。营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满足儿童身体、心理、社会性发展需要,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禁止对儿童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等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支持有关机构、组织和人员对遭受监护人侵害的未成7、年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及撤销监护人资格,依法确保父母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依法规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子女的行为。4. 培育传承良好家风。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最美家庭、绿色家庭、书香家庭等创建活动,培育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依托区家风馆等家风家训实体阵地,广泛开展好家风宣传教育和研学活动,弘扬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充分发挥家长榜样和示范作用,引导儿童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5. 增进良好亲子关系。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加强亲子交流,增加陪伴时间,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8、系。提升奉化城市文化中心、公共图书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供给能力,为开展家庭亲子活动提供条件。深入开展亲子共读活动,贯彻落实宁波市全民阅读条例,加强亲子阅读研究与指导,培育发展亲子共读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完善儿童社区阅读场所和功能,社区图书馆设立亲子阅读区比例达到90%以上。指导帮助调适家庭亲子关系,加强对家长的儿童心理健康知识教育,缓解育儿焦虑,化解亲子矛盾。6. 推动落实家庭养育支持政策服务体系。贯彻落实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健全完善家庭教育相关配套制度、工作规范,增加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理论研究,普及科学9、家教知识传播,促进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女性产假制度、推动父母育儿假调整。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优先支持与保障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推动家政服务业降本增效、提质扩容,将家庭服务纳入公共服务,发展社区照料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家庭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建设母婴室和托育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的家庭友好措施。 (二)儿童与健康1. 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全面实施健康儿童发展战略,为儿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将儿童健康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主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和责任考核。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0、5和6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66%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生长迟缓率和低体重率分别控制在5%、2%和0.6%以下。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儿童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儿童肺炎、腹泻、贫血、哮喘、龋齿等常见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控制;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较低水平。2. 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严格落实宁波市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完善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儿科医联体和儿童专科联盟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制度,优先开展儿童家庭签约服务,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加强全科医生儿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儿童保健适宜11、技术等技能培训,创新儿科和儿童保健类人才统一培养使用的管理模式。完善出生“一件事”联办机制,推进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落户、参保登记等“多证联办”一站式服务,所有助产机构实现出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3. 推进“互联网+儿童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依托宁波市妇幼健康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产前、产时及产后密切合作等多学科协作联动机制,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管理。推进生育管理和儿童健康服务动态管理及信息互联互通。有效联合各级医疗资源,开展儿童健康远程医疗服务,实现分时段预约诊疗。提供诊间结算、自助结算等服务,改善患儿及家长的就医体验,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信息化管理。4. 加强新生儿安全和健康保障12、。建立健全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位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审等制度。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积极开展与出生缺陷防治有关的生殖健康、医学遗传、诊断治疗等实用技能培训和推广。实施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工程,为新生儿提供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先天性听力障碍等项目的筛查、救治和康复,并给予相应经费补助。建立完善危重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提升危重新生儿疑难重症救治能力。开展新生儿复苏、袋鼠式护理、无呼吸新生儿抢救、高危新生儿监护和管理等新生儿安全理论和实践技能操作培训。5. 注重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加强儿童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治,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13、阻断工作。以肺炎、腹泻、贫血、哮喘、龋齿、视力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等为重点,推广早筛、早诊、早干预的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和综合管理适宜技术。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诊疗体系、药品供应制度、综合保障制度。加强中西医协作,推广应用中医儿科适宜技术,0-3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70%。规范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和接种,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6. 提高儿童科学养育。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为家庭育儿提供专业指导服务。加强爱婴医院复核、评估及监管,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开展儿童生长发育、营养性疾病监测和评价,加强儿童营养综合干预,建立区级儿童营养性疾病监测中心,推14、广儿童营养性疾病(包括肥胖)的干预技术,预防和减少儿童营养不良、营养素缺乏和肥胖的发生。加强对家长和儿童营养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严格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营养膳食管理。依托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和指导中心,开展家庭养育健康指导项目。7. 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强化托幼(育)机构健康管理,广泛开展幼儿体育活动,增强幼儿体育运动的意识和健身习惯。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优良达标率,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加强儿童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鼓励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家庭合理安15、排儿童作息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低于10小时、初中生不低于9小时、高中生不低于8小时。8. 深化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贯彻落实宁波市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覆盖城乡的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服务体系。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知识和科学育儿方法,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促进关爱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标准化建设,建立产科、儿科(含新生儿科)、妇儿保健科等多学科协作机制。积极推进0-3岁儿童发育监测与筛查工作,监测筛查率达到85%以上。加强区、镇(街道)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对健康养育、科学育儿的专业指导。9.16、 强化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中小学、幼儿园每年开展视觉健康检查,逐步建立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电子档案。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鼓励学校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加强室内采光,为学生提供良好视觉环境。控制电子产品教学,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实施家庭护眼工程,家长和学校共同监督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区级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控制儿童近视率,全区儿童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10. 加强儿童性健康教育和保护力度。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性别意识和道德观念,实现适龄儿童性健康教育课程全覆盖。加17、强家长对性教育的认识,引导家长走出性教育误区并根据儿童发展阶段特点开展对孩子的性健康教育。加强防范性侵害的政策制定、舆论引导、教育宣传和惩罚整治,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加儿童性健康服务机构数量,设立儿童性健康保护热线,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三)儿童与安全1. 创建儿童安全环境。强化儿童伤害可防可控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改善环境、加强执法、使用安全产品、开展评估等措施,创建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安全环境。培养儿童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安全行为知识和技能。落实儿童集中活动和聚集的公共场所儿童安全保护措施,提高儿童及其看护人防范踩踏等灾害性事件的防灾避险技能。2. 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构建多18、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防控工作机制,提高伤害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分析报告制度,加大儿童伤害及遭受暴力监测力度。全国落实学校等教育机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探索实施校园智慧安防建设,实现安全监控系统全覆盖。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3. 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多形式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防溺水进校园救生培训工作,落实家长和老师对儿童的监护责任,提高其采取应急措施的能力。深入开展溺水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对水塘、塌陷区、水库、取土坑和河道等危险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配套设置危险警示牌、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儿童应急救援装备等。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19、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升救援效率。4. 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儿童交通事故的发生。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和儿童步行及骑乘非机动车反光标识。探索创新预防和减少儿童交通伤害的适宜技术,支持预防儿童道路交通伤害产品的研究力度。提高监护人看护能力,培养儿童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5. 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踩踏、烧烫伤等意外伤害。倡导安全家装和家庭安全照护,推广应用窗户护栏、窗口限位器、缓冲性地表材料等防护用品,防止儿童跌倒(跌落)事件发生。普及儿童用水用火用电安全防护知识,积极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电子电器用品,预防儿童烧烫伤。加强20、教育培训,提高儿童及其看护人针对地震、火灾、踩踏等灾害性事件的防灾避险技能。6. 加强儿童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儿童食品的国家标准,建立健全儿童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儿童食品抽查批次合格率达95%以上。加大对儿童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检测和监管力度。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增加用餐卫生设施投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7. 预防和减少产品引发的儿童伤害。建立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强儿童用品、玩具、电子产品和游戏设备生产和销售运营等的监督管理。强化产品造成儿童伤害的信息监测分析、监督检查和缺陷产品召回工21、作。保障游戏设备及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引导儿童安全使用旋转门、地铁复合门、自动扶梯等设备。8. 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以校园欺凌防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依法处理校园欺凌事件。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治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9.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完善未成年人上网使用实名实人验证、功能限制、时长限定、内容审核等运行机制。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完善落实网络信息监测、识别、举报、处置制度,依法惩处利用网络散布价值导向不良信息、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综合防治儿童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儿童科学用网。(四)儿童与教育1. 完善教育22、体系。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高质量现代教育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多元评价标准,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加强中小学课程育人主渠道建设,构建完善学校、家庭、政府、社会“四位一体”德育网络。提升智育水平,激发创新意识,促进思维发展,推进跨学科学习和综合化学习。加强体育锻炼,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改进学校美育,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创新艺术教育课程,开展各类艺术活动,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落实劳动教育,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丰富和拓展劳动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基本劳动能力和生活技能。依托滕头村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等,加快推进全国中小学研学实23、践教育基地建设,打响“红领巾学院”等基地品牌,推出1-2条集学习动手操作、社会公益性劳动和职业性劳动为一体的劳动实践体验路线。2. 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优化幼儿园布局规划,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比重,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支持高端民办幼儿园发展,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学前教育办学环境和发展条件。推进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抓好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乡村幼儿园建设,努力实现就近入园。实施学前教育优质提升与深化改革工程,编制出台奉化区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二级及以上优质园创建行动,创建成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坚持依法依规24、办园,强化幼儿园专业指导,坚决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3. 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为契机,坚持以城带乡、以优扶弱、优质均衡、共同发展,全面推进教育共同体建设,努力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深入推进“小学强基”“初中强校”双强工程。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格执行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制度,促进义务教育服务同城化。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落实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机制,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健全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量化入学制度,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4. 推动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化发展。深入实施普高“25、攻坚计划”,以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标准为依据,开展普通高中“学术型高中、科学高中、科技高中、人文高中、艺术高中、体育高中”等不同办学特色建设。到2025年,5所普高根据校情,因地制宜,形成自身的优势学科、特色课程体系、办学特色,推动由分层办学向分类办学转变。鼓励高中和高校、图书馆、博物馆、企业等校外资源合作,丰富特色高中课程资源。继续深化中考中招改革,加强招生行为规范管理。建立普高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大教学质量过程监测力度,深化普高教育教学视导工作。5. 促进特殊教育品质提升。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适龄残疾儿童教育全覆盖。依托现有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在区培智学校举办高中段职业教育。推进普通26、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无障碍建设,建立4个残疾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推进特教与普教、残疾学生和普通学生成长的融合,突破传统课堂,探索推进卫星班、随班就读等多种融合教育模式。深入推进弱势群体精准帮扶,提供更为精准的教育帮困服务,提升特殊教育服务质量。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得到根本保障,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以上。区培智学校达到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及设备配置标准,基本实现特殊教育现代化。6. 推进中高职融通发展。继续实施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步提高成人中专教学质量,鼓励通过学分制、弹性学制和非全日制等方式完成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加强中高职衔接,鼓励中等职业教育毕27、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参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培训。推进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融通,推行具有奉化特色的“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加快建设中职名校名师名专业建设工程,助推中职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到2025年,建成现代中等职业教育特色示范名校1所、培育现代学徒制学校2所、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2家。推进奉化区工贸旅游学校完成创建浙江省二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目标,奉化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气动专业和奉化区工贸旅游学校旅游服务专业创建成为省级示范专业。7. 加强儿童科学教育。积极开展学前科学启蒙教育,激发幼儿科学认知兴趣,推进学校科技教育与校外科技活动衔接。充分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等场所开展科学28、知识学习。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各类科普活动,不断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注重科技教育信息化建设,搭建科学知识传播新平台。8. 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推进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强化家校合作,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加强社会实践教育,完善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性学习、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等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9. 加快友好型学校建设。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构建尊师重教的师生关系和团结友爱的同学关系。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提高学生主人翁意识。美29、化校园环境,优化学生学习、生活条件。利用校训、校规、校史等,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开拓创新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落实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健全幼儿园、小学、初中课后校内托管和假期托管服务体系,积极探索“1+X”学后托管新模式。尊重学生个人隐私,禁止教师在微信、钉钉家长群及班级群等公众平台发布学生个人生理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信息。(五)儿童与福利1. 完善儿童福利制度体系。推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需要相匹配、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加强对损害儿童合法权益的预防。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加快实施积极主动、精准高效的智慧救助先行计划,着30、力解决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儿童生存权和发展权。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统筹推进低保、特困、受灾、医疗、教育、临时救助等基本救助,扩大儿童福利覆盖面。2. 健全儿童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基本实现全覆盖,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保障功能,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合力降低患病儿童医疗费用。加强对儿童罕见病和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优先开展儿童家庭签约服务,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3. 提高儿童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将31、儿童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保障事项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推进儿童生活,福利、救助机构的基础性设施建设,提升管理服务质量。加快儿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向基层、薄弱环节、特殊儿童群体倾斜,打通服务城乡社区儿童的“最后一公里”,逐步实现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4. 优化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的服务关爱体系。落实宁波市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家庭主体责任,提高家长监护意识和责任。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信息库和动态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稳妥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流动儿童平等享有公共32、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儿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促进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社区融入。推进留守儿童相关政策讲解进工地、进村(居)进行宣讲,组织开展多形式的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关爱活动。5. 健全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明确保障对象,提高保障标准。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针对困境儿童的不同需求,分类保障,精准施策,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完善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和依法收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健全收养人监护能力评估制度,建立收养状况回访监督制度,加强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依托网络信息平台、大数据应用等技术手段,做好困33、境儿童动态化、精细化管理。6.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完善残疾儿童和少年康复服务及补贴制度,未满18周岁残疾少年和儿童获得康复服务与补贴“一个不少”。完善0-6岁新发疑似残疾儿童信息监测工作制度,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合作,推动疑似残疾儿童筛查、干预、康复一体化。优化残疾儿童早期筛查、诊断、干预等工作机制,建档立卡,完善残疾儿童信息资源共享。推进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定点准入、协议管理、动态退出机制,增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完善重度残疾儿童照护服务和居家探访慰问制度,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大力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和残疾预防知识,大力培育公益助残组织。34、7. 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救助管理和相关机构依法依规为流浪儿童提供照料、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服务,落实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义务教育等政策。加强与流出地沟通协调,教育督促流浪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促使流浪儿童回归家庭。加强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管理,落实街面巡查和护送救助职责。提高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专业能力,建立健全流浪儿童早期干预机制,减少流浪儿童的数量和反复性流浪。8.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事业。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有针对性的救助和服务。深入推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成果,大力孵化培育专业社会工作组织,开展实施圆梦微心愿、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心理咨询35、权益维护等项目。积极探索将专业社工服务纳入儿童福利体系,创新“党员+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发挥区红十字会和区慈善总会等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鼓励、引导社会捐赠。严格防范借儿童慈善行非法牟利活动。(六)儿童与法律保护1.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到镇(街道)、村(社区)职责范围,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法律监督、司法建议和法治督查36、制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法理与实践研究,提升相关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2.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执法力度。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问题的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监护侵害、家庭暴力、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等问题。探索建立未成年人跨部门综合执法制度,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反馈,形成执法、保护、服务合力。3.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教和教育。充分发挥区检察院“护苗基地”阵地优势,面向不同学生群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实践活动,增强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法治意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37、容丰富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宣讲活动,提高家庭、学校、社会各界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能力。4. 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障体系。坚持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方向,支持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设立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及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满足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殊需要。加强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有关方面加强合作,探索社区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5.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利。在侦查、起诉、审理未成年人案38、件中,落实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与测评、不公开审理、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强制辩护、合适成年人参与、附条件不起诉、分案分诉、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落实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制度。6. 保障未成年人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为未成年人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加强未成年人专业化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规范化。保障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获得有针对性的经济救助、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引入社会资源和专业力量,实39、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和社会保护的有效衔接。7. 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开展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纠纷调解工作,探索父母婚内分居期间未成年人子女权益保护措施,依法保障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依法保障胎儿的遗产继承和接受赠与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探索完善支持起诉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文化宣传、网络传播以及其他领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落实出生登记制度,确保无论何种原因出生的婴儿,都有依法获得出生登记的权利。加强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简化登记程序。8. 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40、法确保父母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依法规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加强家庭监护的监督、指导和帮助,确保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无人照料儿童及时获得临时生活照料。强化村(居)民委员会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照护的监督责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发生监护风险和发生不法侵害情况的发现、核实、报告工作。加强监护干预,及时制止和纠正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依法依规对监护人予以训诫、教育、惩处,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对符合法定情况的,由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也可由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担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监护支持中的作用。9. 加强未成年人劳动保护。落实相关41、法律法规,严厉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日常巡视监察和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整顿非法用工的春苗专项行动。加强对企业、网络平台等吸纳未成年人参与广告拍摄、商业代言、演出、赛事、节目录制、网络直播等的监督管理,依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禁止安排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劳动或危险作业,用人单位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10. 坚决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区识别防范性侵害和发现报告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落实入职查询及从业禁止42、制度。探索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外籍教师无犯罪证明备案制度。加强立案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与审判监督,完善立案标准和定罪量刑标准,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从快批捕、从严起诉。依法严惩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人员实施的性侵害行为,依法严惩组织强迫引诱未成年人卖淫犯罪。加大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模式推行,防止和减少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11. 预防和严惩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反家庭暴力宣传,及时受理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案件,迅速调查、立案和转处。充分运用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撤销监护人资格等举措,加强对施暴人的教育和惩戒。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43、追究刑事责任,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和安全,及时为有需要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救治和临时庇护。12. 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互联网侵犯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预防和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儿童及其家长“防拐”意识和能力。深入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严厉打击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儿童吸毒犯罪。依法严惩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依法严惩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发布、贩卖、传播或持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信息,利用网络性引诱、性侵害未成44、年人,利用网络买卖、非法收养儿童,利用网络欺凌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利用网络诱骗未成年人参与赌博以及敲诈勒索、实施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13. 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预防犯罪教育。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儿童实施早期介入、有效干预和行为矫治。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及时制止、处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严重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推进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建设。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实现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七)儿童与环境1. 大力宣传、普及和践行儿童优先和儿童友45、好理念。将儿童优先理念纳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各方面,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儿童优先原则,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尤其是儿童参与权的认识,保障儿童权利的实现。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服务。2. 优化儿童精神文化产品供给。引导各类媒体制作和传播面向儿童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文化产品。鼓励和支持优秀儿童图书、童谣、舞蹈、戏剧、动漫、游戏等创作、生产和发行,大力培育儿童文化品牌。搭建儿童文化线上和线下交流平台,支持儿童参与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46、保护、传承和创新。3. 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加大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及玩具等儿童用品的力度。严格网络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集中整治网络游戏、视频、直播、学习类移动应用软件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保护儿童免受不良信息的影响。加强互联网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执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和游戏游艺设备等违规行为。4. 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禁止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规范与儿童有关的产品(服务)广告播出,不得利用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47、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规范和限制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活动。5. 加大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强和规范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国史教育基地建设。将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规划,加大对农村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运行的扶持力度。规范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的管理,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性设施和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开辟儿童活动专区,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6. 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力量承接儿童关爱等服务。加强儿童社会工作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社48、区)儿童主任,定期组织开展儿童事务工作者的社会工作能力培训,提高服务技能水平,积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为儿童提供服务、维护儿童权益方面的作用,建成一批服务于儿童及其家庭的基层工作队伍。7. 积极开展儿童生态文明教育。推进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科技周”等节点开展儿童环保主题活动,增强儿童生态环保意识。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的要求,鼓励儿童积极参与“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等环保宣传和实践活动,引导儿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8. 在应急管理中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制定自然灾害49、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定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优先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重点关注儿童的特殊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全方位提高教职工、儿童及其监护人识别灾害风险和应对灾害的能力。三、重点实事项目(一)儿童之家建设项目整合村(社区)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区文化家园、农村文化礼堂、乡村学校少年宫、“春泥计划”实施点、农家书屋等公共服务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模式、提质增效,加快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步伐。实现村(社区)基础型儿童之家应建尽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对集中的中小学建有儿童之家。示范型儿童之家达到儿童之家总数的15%以上,各镇(街道)建有1家以上50、示范型儿童之家的目标,并以1个示范型儿童之家联结N个基础型儿童之家的方式,实现儿童之家服务全覆盖。(二) 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加强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推进孤弃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区域化集中供养。整合现有儿童福利机构资源,推动转型成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着力加强对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残疾儿童等对象的关爱服务,实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率达到100%。(三) 家庭教育促进项目贯彻落实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依托家长学校、儿童之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婚姻登记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51、服务站点,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网络课程等,提供家庭教育网络公共服务。建设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培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支持职业技术学校、培训机构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培训。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四) 全周期心理健康关爱体系建设项目完善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构建学校、社区、家庭、媒体、医疗卫生机构等联动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心理服务平台或依托校医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52、,增强学生珍爱生命意识和抗挫能力。切实加强家长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家长预防、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提升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水平,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心理承受能力等。(五) 出生缺陷预防项目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期等阶段的出生缺陷预防体系,提供公平可及、优质普惠的出生缺陷预防服务。加强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继续开展先天性结构畸形和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聚焦严重多发、可筛可治、技术成熟、预后良好、费用可控的出生缺陷重点病种,开展筛查、诊断、治疗和贫困救助全程服务。建立新53、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早筛早治工作,建立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服务网络,对新生儿筛查做到全覆盖,并每年进行检查评估。(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项目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机制和运行机构,基本形成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培养村(社区)健康指导员,每个街道设普惠婴幼儿托育点。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95%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加强对婴幼儿照护家庭的支持和指导,强化婴幼儿家庭照护人员培训,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开讲家长科学养育婴幼儿课54、程,提升家庭科学养育能力。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站点和村(社区)婴幼儿家庭养育服务指导点实现全覆盖。落实完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广大家庭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六) 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保护项目全面开展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保护工作机制建设。落实宁波市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保护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实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等。加快“一站式”保护站建设,在该场所内对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开展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工作,充分保护未成年被55、害人及其家人的合法权利。同时,在定点医院设立专门的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医疗救助小组,参与一次性完成对被害人的身体检查及证据提取协助工作。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奉化区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由区政府领导并组织实施,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妇儿工委)具体负责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监测评估规划完成情况。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责任范围,制定具体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本部门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二) 强化规划落实健全由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将儿童发展目标纳入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工作考核范围,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三) 加大保障力度保障儿童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将实施本规划和开展儿童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加强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形成全社会支持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四) 注重工作创新贯彻新发展理念,在规划实施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大力实施促进儿童发展的民生实事项目。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规划实施过程中,注重发挥儿童的作用,听取儿童意见和建议,提高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实现儿童自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