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方案(2021-2025年)(56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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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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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慈溪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慈溪市卫生健康局二二二年七月目 录一、总体思路- 1 -(一)指导思想- 1 -(二)规划原则- 2 -(三)发展目标- 3 -二、机构设置与功能定位- 5 -(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5 -(二)医院- 10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8 -三、卫生资源配置- 21 -(一)床位资源- 21 -(二)人力资源- 28 -(三)设备资源- 32 -(四)学科(专科)资源- 34 -(六)信息数据资源- 36 -四、重点任务- 36 -(一)高站位健全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 36 -(二)高质量建设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8 -(三)高水平2、打造独特优势鲜明中医药服务体系- 41 -(四)高品质构筑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体系- 43 -(五)高效能建设智慧医疗服务体系- 47 -(六)高标准建设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体系- 49 -六、组织保障- 50 -(一)强化组织领导- 50 -(二)强化责任落实- 51 -(三)强化部门协同- 51 -(四)强化监督评估- 51 -慈溪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卫生健康资源的宏观调控,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全面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助力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高质量3、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锋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慈溪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实际,特制订慈溪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主要阐明慈溪市“十四五”时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目标及架构,明确卫生健康服务机构功能定位、机构设置、资源配置标准及保障机制措施,是指导慈溪市“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服务机构规划设置的政策依据。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4、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奋力在宁波成为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中走前列、当标兵,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锋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使命担当,紧扣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以维护和发展人民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高水平建设健康慈溪为统领,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共同健康融入共同富裕建设中,更加注重统筹安全和发展,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医防融合,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更加注重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协调,优化结构布局、提升品质能级、提高发展质量,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型,从规模5、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型,努力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更加优质均衡,医疗卫生服务更加普惠公平,为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锋市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二)规划原则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促进公平可及。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主体责任,统筹解决好不同阶段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按照公平可及、优质共享的要求,围绕居民健康需求和解决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卫生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各类资源配置标准,加快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全人群卫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让更多优质医疗卫生服务更公平公正惠及全体人民。2.坚持平战结合,促进医防协同。认真落实国家、6、省、宁波市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立足更精准更有效的防控,统筹“平时”和“战时”需求,强化关口前移,坚持急慢并重,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投入,提高机构、设施的快速转换能力,提升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切实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韧性。3.坚持改革创新,促进系统整合。加强政产学研用协同发展,强化创新引领、数字赋能,突出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坚持软件硬件协同发力,强化资源共建共享和分工协作,促进特色发展,加快构建医防融合、上下协作、医养结合、全人全程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4.坚持统筹规划,促进优质均衡。加强统筹规划,协调区域医疗7、卫生资源配置,统筹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和梯次配置、智慧互联,提高医疗质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逐步缩小城乡、区域、人群之间的健康差异,为建设共同富裕先锋市打好基础。5.坚持政府主导,促进多元发展。牢牢把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主导地位,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和服务利用中的作用,不断丰富办医主体,加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参与的多元发展格局。(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率先全面建成覆盖全体居民、体系完整、功能互补、整体协同、高效智治、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卫生健康发展综合实力稳8、居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前列,成为公共卫生最安全城市之一,打造宁波北部医学副中心,基本建成健康慈溪,打造健康中国区域示范市,实现人人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综合连续、经济有效的优质、普惠、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实现病有良医、老有康养、幼有优育,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慈溪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规划指标及目标值详见附表1。附表1:慈溪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规划指标及目标值主要指标2020年2025年指标性质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3.744.58指导性其中:市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2.643.08指导性社会办医院(张)1.101.50指导性每9、千名老年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数(张)3.964.5指导性每千人精神科床位数(张)0.190.3指导性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数(个)1.504.55指导性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483.65指导性每千人注册护士数(人)2.364.20指导性每万人全科医生数*(人)4.425.0指导性医护比1:0.951:1.16指导性床-人(卫生技术人员)比1.561.60指导性三乙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天)7.987.5指导性说明:*,以户籍人口数为计算基数,其余指标以常住人口数为计算基数。二、机构设置与功能定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组成。10、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职能的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服务机构、急救机构、采供血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精神病防治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爱国卫生工作机构、老龄健康服务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由政府举办。市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管理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11、服务、专科疾病防治、老年健康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市以下由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相关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财政补助。1.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机构设置:“十四五”期间,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总体安排要求,及时做好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工作。目前保留设置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以下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以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综合性医院公共卫生管理中心(预防保健科室)为枢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三级疾12、病预防控制体系。功能定位: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等的检测与控制、卫生监测与评价、计划免疫、慢性病服务、健康教育与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培训与指导。2.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机构设置:“十四五”期间,根据国家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改革总体安排要求,及时做好我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改革工作。目前按照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印发的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动计划(20212022 年)(浙综改20211 号)文件要求,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构建协同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执法体系为重点,加强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管理统一领导和协13、调,坚持应统尽统原则,统筹整合现有专业执法队伍,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金字塔型”执法监管结构,完善工作体系,参与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加强街道(镇)执法队伍与市级部门派驻机构执法力量统筹管理,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因地制宜采取赋权或派驻方式,参与推行街道(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建设,建立健全街道(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目前,暂时保留设置慈溪市卫生监督所,市以下由各片区卫生健康监督分所、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相关监督执法协管工作。建立健全以慈溪市卫生监督所为主体,片区卫生健康监督分所、街道(镇)社14、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城乡一体化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体系。功能定位:慈溪市卫生监督所承担全市各项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管理、卫生健康法制宣传和培训、信息管理、基层协管员业务培训与指导。3.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机构设置:“十四五”期间,保留设置慈溪市妇幼保健院、慈溪市妇幼和生殖保健服务中心等2家机构,市以下由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以慈溪市妇幼保健院、慈溪市妇幼和生殖保健服务中心为龙头,市级综合医院为技术补充支撑、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各集团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社区)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15、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网点的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组织体系。功能定位:慈溪市妇幼保健院是全市妇幼保健与生殖健康服务的业务指导中心,承担全市妇幼健康业务管理、人群服务和基层指导。4.院前急救体系机构设置:“十四五”期间,保留设置1家院前急救医疗机构,即慈溪市急救站(宁波市急救中心慈溪分中心)。“十四五”期间,根据城市发展、区域服务人口和行政区域设置的变化,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院前急救能力建设,扩大急救网点,合理布局,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加强全市急诊急救信息资源整合,开展“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实现“一网管理、一键急救”,不断提高急救反应能力,形成以宁波16、市急救中心、慈溪市急救站为纽带,以二级以上医院为依托,各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共同参与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3.5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1分钟;农村乡村地区服务半径8-10公里或建制镇至少建1个急救站(点),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5分钟的建设目标,满足辖区居民院前急救需求。功能定位:慈溪市急救站承担全市辖区内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开展急救技能普及宣传、培训和科研等工作,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5.采供血体系机构设置:“十四五”期间,全市保留设置采供血机构1家,即宁波市中心血站慈溪采供血点,建立完善血液贮备以慈溪采供血点为中心、以二级及以17、上医院输血科为辅的临床输血医疗服务体系。慈溪采供血点目前暂由慈溪市人民医院进行管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完成独立执业许可设置。规划设置不少于2个固定有效献血屋,并实现常年开放和人财物属地保障。功能定位:宁波市中心血站慈溪采供血点主要承担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发动、采集以及血液制品的贮存、发放等管理工作,保障辖区内具有临床用血资格医疗机构的抢救用血和日常血液供应。6.职业病防治体系机构设置:职业病防治体系包括职业病监督管理、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诊断救治和职业病社区康复等机构。“十四五”期间,依托慈溪市卫生监督所,建立健全全市职业病监督执法管理组织网络。依托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医院和第三方职18、业病防治服务机构,建立全市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在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规划建立职业病防治技术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对相关技术服务单位的指导和管理。全市职业病诊断由具有法定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承担;确定慈溪市人民医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慈溪市中医医院、慈溪市龙山医院、宁波市杭州湾医院等医疗机构承担全市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根据需要依托各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建设职业病社区康复基地。功能定位:职业病监督管理机构主要承担全市职业病综合监督执法管理、职业病防治法制宣传和培训、信息管理等工作。职业病监测评估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19、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技术支撑任务。职业病诊断机构主要承担全市职业病诊断工作,强化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及多学科联动,提供职业病救治技术支撑。职业病社区康复基地在上级指导下为当地患者就近提供专业康复服务。(二)医院医院按机构类别,分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医院举办主体,分为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公立医院是政府主导举办的医院,是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分为政府办医院(主要为市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系统所属为特定对象服务为主的医院及其他利用政府所属部门资源举办的医院,部队所属的医院暂不纳入本规划)。市办公20、立医院主要承担区域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急诊急救和危重症转诊功能,负责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任务、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相应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要进一步提升市办医院服务能级与服务水平,积极推进跨区域医学融合发展,打造成为宁波北部医学副中心。民营医院是以社会力量(含自然人)举办的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由投资主体自行选择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机构。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或儿科、康21、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医疗机构。“十四五”期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0张床位为民营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支持社会办医通过资源整合、连锁经营、托管共建等方式做精做强,鼓励连锁化、集团化经营医学检查检验、血液透析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促进品牌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优质社会办医扩容。1.综合医院“十四五”期间,保留设置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宁波市杭州湾医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六院院区(慈溪市红十字医院)、慈溪市龙山医院(宁波一院龙山医院医疗健康集团22、)、慈林医院、慈溪弘和医院、慈溪友谊医院、慈溪圣爱医院、慈溪鲍尧坤医院、慈溪海卫医院、慈溪明峰医院、慈溪欧亚医院、慈溪城东医院、慈溪明光医院等15家综合医院。规划新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慈溪院区(即为宁波规划谋划新建的宁波前湾新区医院)、宁波合盛医院(慈溪第五医院)等2家综合医院。支持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举办为特定人群服务为主的医院,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支持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举办非营利性医院。统一纳入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配置,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到2025年,完成慈溪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楼改扩建工程、龙山医院业务用房扩建工程、浙江大学医23、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慈溪院区新建工程(一期)、宁波合盛医院(慈溪第五医院)新建工程等项目建设。按照相关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全市规划建设所有政府必须举办的和医共体牵头医院以及四大片区医疗中心全部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到2025年,完成慈溪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楼改扩建工程、龙山医院业务用房扩建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慈溪院区新建工程(一期)、宁波合盛医院(慈溪第五医院)新建工程。按照相关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全市规划建设所有政府必须举办的和医共体牵头医院以及四大片区医疗中心力争全部达到三级医院标准。2.专科医院(1)中医医院“十四五”期间,保留设置24、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中医院院区(慈溪市中医医院)、慈溪阳光中医医院、慈溪艾博尔妇产医院、慈溪宝春堂中医医院、慈溪峙山中医医院、慈溪协爱中医医院等6家中医医院。建立健全以慈溪市中医医院为龙头,综合(专科)医院中医科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为基础,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网底,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覆盖全域惠及全民的整合型中医药服务体系,全市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科覆盖率保持在100%,二级公立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比例保持在100%。到2025年,完成慈溪市中医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按照相关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慈溪市中医医院创建成为三25、级乙等中医医院,力争达到三级甲等专科中医医院水平。(2)妇女儿童医院和生殖健康服务机构“十四五”期间,在慈溪市妇幼保健院中增设慈溪市妇女儿童医院,按照二个机构、二块牌子、一套领导班子的管理模式运行,实行合署办公。保留设置慈溪市妇幼保健院(慈溪市妇女儿童医院)、慈溪艾博尔妇产医院等2家医院。慈溪市人民医院、慈溪市妇幼保健院(慈溪市妇女儿童医院)分别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全市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儿科门诊,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置儿科病房;所有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均应开设孕产妇保健门诊和儿童保健门诊。合理设置助产机构,加强分类管理,满足居民正常分娩26、需求,全市规划设置助产技术服务资质机构数为9家,即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慈溪市妇幼保健院(慈溪市妇女儿童医院)、宁波市杭州湾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慈溪院区、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慈溪市龙山医院(宁波一院龙山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林医院、宁波合盛医院(慈溪第五医院)、慈溪艾博尔妇产医院。从事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服务必须为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到2025年,完成慈溪市妇幼保健院(慈溪市妇女儿童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按照相关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慈溪市妇幼保健院(慈溪市妇女儿童医院)保留三级乙等妇27、保院等级,并积极创建成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3)传染病医院建设市级重大公共卫生救治基地。“十四五”期间,要积极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的通知(2020314号)文件要求,以每万常住人口配置1.5张传染病救治床位的标准,加快补齐我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弱项,加强传染病医院(病区)建设,建立完善全市传染病医疗服务体系,构建分级分层、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到2025年,保留设置慈溪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慈溪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北部病区),并完成慈溪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扩容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设置建设床28、位数为275张,承担全市公共卫生临床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任务。建立健全传染病收治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网络。建立健全传染病收治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清单目录,确立慈溪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慈溪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北部病区)作为全市传染病收治定点医院,建设独立的传染病院区,具备传染病常规筛查、实验室及影像检查、病人留观和住院、重症救治(ICU)、手术、医务人员隔离(生活)等功能。慈溪市人民医院要加强可转换病区建设,按编制床位数的10%的配置标准要求,扩增重症监护病区床位建设,至少设置1个负压单元,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平时可作为一般病床,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化。结合重大疫情医疗救治需要,确立规划新建的浙江29、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慈溪院区、宁波杭州湾医院、慈溪市中医医院、慈溪市龙山医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等5家综合性医院分层设置为后备定点医院,发生重大疫情时能够实现快速腾空,具备传染病收治功能。将慈溪市体育馆固定准备为方舱医院。在慈溪市妇幼保健院(慈溪市妇女儿童医院)规划组建慈溪市儿童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要规范设置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诊室)等,强化应急物资、防护用品等的储备和配置。对于其他不设感染性疾病病区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中心卫生院均应设置一定规模符合要求的感染性疾病门诊(如发热、肠道、结核病门诊等),达到具备收治一般传染病和对可疑烈性传染病的隔离观察能力。要加强重症、呼吸、麻醉30、感染、儿科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建设,提升综合救治能力和多学科联合诊治水平。建立健全中医药应急防治体系。健全市、街道(镇)两级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体系,健全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规划建设慈溪市中医疫病防治中心和中医应急救援队,落实公立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全面提升重大疫情中西医结合防治能力。(4)精神心理卫生服务机构“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设置1家精神病专科医院,即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慈溪市心理卫生中心)。建立健全以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慈溪市心理卫生中心)和有精神专31、科特长的综合性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康复机构等为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为补充的三级精神心理卫生防治体系。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应建立完善精神卫生(心理)科(门诊)的设置,有条件的可增设床位,提供住院治疗服务;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应加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在符合条件的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村(社区)依托综治中心设立心理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重点推进社区、学校和流动人口聚集地的心理咨询和干预室建设,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积极探索将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慈溪市心理卫生中心)纳32、入县域医共体网格统一管理,形成精神专科医院、综合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连续性服务。鼓励支持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慈溪市心理卫生中心)组建或参与建设专科联盟,通过合作共建、对口支援、远程医疗等形式,发挥优质医疗资源技术辐射带动作用。鼓励支持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慈溪市心理卫生中心)吸纳康复、中医、药学等专业学科团队参与,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加强神志病科、中医心理科、心身医学科等精神类临床科室建设。到2025年,完成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保留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慈溪市心理卫生中心)二级甲等专科医院等级。33、按照相关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慈溪市心理卫生中心)积极创建成为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5)老年病、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等其他专科医院“十四五”期间,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医疗机构和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连续性服务机构,引导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和中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支持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利用闲置床位开设长期护理床位,支持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进行结构和功能调整转型为护理院。鼓励上规模的养老机构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举办门诊部、医务室或护理站,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老年护理、康复保健和安宁34、疗护等健康服务,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卫生健康服务需求。到2025年,新建慈溪华仁老年康复医院1家专科医院。“十四五”期间,鼓励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血液透析、医疗消毒供应、健康体检等机构,与各级各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促进第三方卫生健康服务机构发展。(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医务室、门诊部(所)等。机构设置:每个镇举办好1家标准化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或3-10万人)举办好1家标准化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或地域范围较大服务难以覆盖35、的街道(镇),结合实际情况可增设。“十四五”期间,保留设置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逍林分院(逍林中心卫生院)、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横河分院(横河中心卫生院)、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观海卫分院(观海卫镇医院)、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桥头分院(桥头镇卫生院)、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匡堰分院(匡堰镇卫生院)、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附海分院(附海镇卫生院)、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胜山分院(胜山镇卫生院)、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崇寿分院(崇寿镇卫生院)、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新浦分院(新浦镇卫生院)、庵东中心卫生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长河分院(长河中36、心卫生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天元分院(周巷镇天元卫生院)、宁波一院龙山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掌起分院(掌起镇卫生院)等13家镇卫生院;保留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白沙路分院(慈溪市白沙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浒山分院(浒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古塘分院(慈溪市古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宗汉分院(宗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坎墩分院(坎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观海卫镇社区卫生服务二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93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5年,完成古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坎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新浦卫生院迁建工程以及其他部分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按照城区10分钟、农村15分钟服务圈的要求,结合地理、交通、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原则上坚持一村一室和集体举办,对于临近的村或社区可以联合举办规模较大的中心卫生室或中心服务站以招收定向规培的村卫生室或服务站专业人员。推动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形成以公有村卫生室为主体,巡回医疗、远程医疗等服务覆盖为补充的村级卫生服务体系。偏远山区要建立完善多主体办医、多形式服务的基本38、医疗卫生服务圈。“十四五”期间,个体诊所不受规划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优先发展具有全科、中医、口腔等具有专科特色的门诊部,允许发展具有法定行医资格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在各类中药店坐堂行医。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在人口集聚、医疗卫生资源相对薄弱的大型新建小区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僻远地区申请设置布局合理的门诊部。机关、社团、学校、企事业单位设置的医务室(卫生所)未经审批许可不得对外开放,其设置地点应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其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功能定位: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安宁39、疗护服务。依托中心镇、规模较大的镇构建多个医疗节点,形成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僻远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支点。持续推进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一批中心镇卫生院、规模较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达到国家能力提升推荐标准。深入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深化市、镇(街道)、村(站)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中心城区、中心镇和规模较大的街道(镇)所在地医共体成员单位普遍具备二级乙等以上综合医院服务水平。对于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且已达到国家能力提升推荐标准的中心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床位供给和住院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向市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看齐,积极建设成为片区医疗次中心。三、卫40、生资源配置(一)床位资源以“总量调控、结构优化、效率提升”为主线,合理提升床位总体规模,优化床位资源配置结构,大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效能和服务效率。1.床位总量配置依据宁波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慈溪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与宁波市医疗机构床位配置控制标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疾病谱变化、群众高品质多层次健康服务新需求、医疗机构工作量、床位使用情况及服务辐射半径、地理位置与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配置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床位数总量及其结构。到2025年,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开放床位数规划配置标准为41、每千常住人口4.58张,实际开放床位总数将达到9160张,比“十三五”期间新增2305张床位。同时,预留规划建设宁波合盛医院(慈溪第五医院)、慈溪华仁老年康复医院等,预留规划民营医院床位数配置标准为每千常住人口1.50张。2.床位配置结构按照短板补齐、服务可及、效率提升的原则,满足新时期群众对各类床位的多层次需求,不断调整优化床位结构。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床位配置,强化公立医院的主体地位,确保公立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拓宽中医服务领域,优先支持传染病、肿瘤、重症、儿科等治疗性床位配置,加强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紧缺床位供给。鼓励社会办医资源向护理、康复等专科领域延伸。到2025年,42、全市综合性医院床位数规划配置标准为每千常住人口3.00张,实际开放床位总数规划为6005张;专科医院床位数规划配置标准为每千常住人口1.08张,实际开放床位总数规划为2151张;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规划配置标准为每千常住人口0.50张,实际开放床位总数规划为1004张。民营医院按每千常住人口1.50张左右床位预留规划指标。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康复床位数按0.3张配置。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数达到5.5张,详见附表2、3、4。表2 慈溪市“十四五”期间综合医院床位数配置规划情况序号机构名称医院等级(规划)2020年2025年实际开放床位数(张)预计新增建设床位数(张)预计新增实际开放43、床位数(张)实际开放床位总数(张)1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10000010002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慈溪市周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乙等380100704503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六院院区(慈溪市中医医院)(慈溪市红十字医院)三级乙等222002224慈溪市龙山医院(宁波一院龙山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龙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乙等3003002105105宁波市杭州湾医院三级甲等12000012006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慈溪院区三级甲等-2000120012007慈林医院(慈溪市观海卫镇社区卫生服务二中心)44、参照三级医院管理50005008慈溪弘和医院(浙江医院合作医院)二级甲等30801579慈溪友谊医院无等级10008010慈溪圣爱医院无等级5005011慈溪鲍尧坤医院无等级8607612慈溪海卫医院无等级2002013慈溪明峰医院无等级12009014慈溪欧亚医院无等级2002015慈溪城东医院无等级4004016慈溪明光医院无等级200014017宁波合盛医院(慈溪第五医院)参照三级医院管理-1500400250合计4546390018806005说明:未包括拟由宁波市卫生健康委规划谋划新建的宁波前湾新区医院床位数(1800张)。表3 慈溪市“十四五”期间专科医院床位数配置规划情况序号机构45、名称医院等级(规划)2020年2025年实际开放床位数(张)预计新增建设床位数(张)预计新增实际开放床位数(张)实际开放床位总数(张)1慈溪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人民医院北部病区)无等级02002752752慈溪市妇幼保健院三级甲等2561501053613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中医院院区(慈溪市中医医院)三级乙等2053502454504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慈溪市心理卫生中心)三级乙等3501501054555慈溪市皮肤病防治站(慈溪市皮肤病医院、宁波市皮肤病防治站)无等级6000606慈溪蓝十字脑科医院(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慈溪分院)无等级1000607慈溪明光眼科医院二级甲等200246、08慈溪阳光中医医院无等级300309慈溪博视眼科医院无等级5004010慈溪悦尔医学美容医院无等级2002011慈溪艾博尔妇产医院无等级5004012慈溪华阳口腔医院(慈溪口腔医院)无等级149010013慈溪宝春堂中医医院无等级2002014慈溪峙山中医医院无等级4003015慈溪协爱中医医院无等级9507016慈溪爱尔光明眼科医院无等级-0017慈溪华仁老年康复医院二级甲等0450120120合计144513008502151表4 慈溪市“十四五”期间基层医疗机构院床位数配置规划情况序号机构名称机构等级(规划)2020年2025年实际开放床位数(张)预计新增建设床位数(张)预计新增实际开47、放床位数(张)合计实际开放床位总数(张)1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逍林分院(慈溪市逍林中心卫生院)二级乙等10000100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横河分院(慈溪市横河中心卫生院、慈溪市横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乙等80201494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观海卫分院(慈溪市观海卫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等350035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桥头分院(慈溪市桥头镇卫生院)一级乙等0503535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匡堰分院(慈溪市匡堰镇卫生院)一级乙等4302125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附海分院(慈溪市附海镇卫生院)一级乙等40302161慈溪市人民医48、院医疗健康集团白沙路分院(慈溪市白沙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乙等0000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胜山分院(慈溪市胜山镇卫生院)一级乙等600060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崇寿分院(慈溪市崇寿镇卫生院)一级乙等0000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新浦分院(慈溪市新浦镇卫生院)一级甲等50201464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浒山分院(浒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乙等0000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古塘分院(慈溪市古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乙等0000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宗汉分院(慈溪市宗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乙等900090慈溪市49、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坎墩分院(慈溪市坎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乙等503021712慈溪市庵东中心卫生院(慈溪市庵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乙等200002003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长河分院(慈溪市长河中心卫生院)二级乙等9520141094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天元分院(慈溪市周巷镇天元卫生院)一级甲等6000605慈溪市周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乙等00010宁波一院龙山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宁波一院龙山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掌起分院(慈溪市掌起镇卫生院)一级乙等000016慈溪市龙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乙等000017慈溪市观海卫镇社区卫生服务50、二中心一级乙等000019宁波杭州湾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乙等00合计8642001401004说明:未包括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慈溪市周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慈溪市龙山医院(宁波一院龙山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龙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床位数。3.床位使用效率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成立住院服务中心,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全院床位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调配。创新开展医共体“一张床”“大病房管理”,借助信息化手段将医共体内各院区各分院的床位资源整合后统筹使用,提高床位利用率,精准推进住院患者同质化质量管理。原则上二级以上医院开放床位数不得超过编制51、床位的115%。规划至2025年,原则上三甲/三乙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7.0天/7.5天以内,三级乙等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9.5天以内。(二)人力资源1.人力资源总体配置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的配置应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与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患者就医流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相匹配,与医疗卫生设施、床位、设备等资源配置相适应。“十四五”期间,要按照机构建设、床位设置与人力资源配置相协调原则,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品质,补齐专业公共卫生人员短板,进一步提高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的配置标准。到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52、理)医师数规划配置标准为3.65人(其中中医类别0.40人),注册护士数为4.2人,医护比逐步达到1:1.15。规划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需求预测人数分别为7300人、8400人,需新增执业(助理)医师2758人、注册护士4072人。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每万户籍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5.0人以上,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药士)人才队伍建设和配置,进一步配备一定数量的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2.人力资源配置结构(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置坚持总量控制、精简统一效能,进一步促进精干、高效、专业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队伍建设。“十四五”期间,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53、编制按每万常住人口1.022人标准配置,至2025年逐步达到每万常住人口1.2775人。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配备保证工作必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85%,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公共卫生医生配备不少于5人;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专业公共卫生医生配备达到每万常住人口3名。(2)妇幼保健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人员配置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五”期间,慈溪市妇幼保健院人员编制按原卫生部2006年印发的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卫妇社发2006489号)文件执行,严格落实各54、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卫妇字19862号)要求。其中,保健人员配备要求为70人;临床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以1:1.7安排编制。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人员原则上按照每万常住人口2.9名配置。(3)精神卫生机构人员配置规划至2025年,全市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每10万常住人口4.5名(包括街道/镇精神心理卫生防治医生)。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慈溪市心理卫生中心)至少配备2名专职精防人员;每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防人员和1名精神康复服务专干(康复师、社会工作者等)。(4)医院人力资源配置“十四五”期间,慈溪市综合性医院与专55、科医院卫技人员数配置标准原则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原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相关等级医院与专科医院评审标准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市区域片区医疗圈建设要求以及医院等级与功能任务的需要,合理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到2025年,原则上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二级综合医院的实际开放床位与卫技人员比例分别应逐步达到1:1.25、1:1.15、1:10;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卫技人员数占比不少于70%。加强医护资源的协调配置,三级甲等综合医56、院在岗护士每床不少于0.7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每床不少于0.65人,二级综合医院每床不少于0.6人。中医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妇保院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适当增加人员配置。(5)急救中心、采供血等其他专业机构根据工作量和任务职责合理配置急救中心、采供血等其他专业机构人力资源。急救中心院前急救人员配置数量应满足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每辆救护车至少配置医师、护士各1名,急救辅助人员2名。(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数配置“十四五”期间,慈溪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数配置标准原则上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57、十四五”规划,原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七部门印发的浙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浙卫发201710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原则上按每万服务人口15名的标准配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其中,卫生院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公共卫生医师不少于2名,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每万居民(常住人口)配备执业(助理)医师5-6名,其中,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注册护士数按与全科医师11的标准配备,专科执业医师、辅助(X58、线、B超、心电图)、财务人员、管理等人员不超过核定编制总数的20。按规划设置床位的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按照每床0.7人的标准相应增加编制。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非卫技人员比例不超过10%。对基本医疗任务较重或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和山区等地,可适当增加编制配备。医共体人员实行分类核定,统筹配置,由牵头医院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使用,统一调配管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行市镇村一体化管理,扩大订单式培养规模,推行市招镇管村用,到2025年,每个政府(集体)办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拥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有条件的应适当配备护士及其他卫生人员。 (三)设备资59、源按照技术适宜、资源共享、规模匹配、成本效益的原则,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准入条件。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优先考虑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国产医用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严格控制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超常规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引导支持发展区域内检查设备共享、检查结果互认的医学检验中心、卫生检测中心、影像中心、病理中心、心电诊断中心和消毒中心等第三方共享卫生健康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区域内大型医用设备和医疗信息资源的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建立健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资源共享、结60、果互认”的服务模式,提高设备利用效率。加强医学检验检查质量控制,充分发挥全市医学检验检查共享平台的作用,提高诊间调用率,有效降低重复检查比例。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瞄准国内先进、宁波市领先水平,高标准配置和更新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设备、大型救治设备、卫生应急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承担重大疫情救治任务的慈溪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慈溪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慈溪市人民医院等定点医院,以及规划新建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慈溪院区、宁波杭州湾医院、慈溪市中医医院、慈溪市龙山医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后备定点医院要重点加强ECMO、CT、呼吸机、监护仪等生命支持类61、急救类设备配置。增强院前急救能力,完善急救站(点)设施设备配备。完善标准化急救站点建设,推进院前急救洗消中心建设。到2025年,以市域为单位,根据市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的标准配备救护车。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其中负压救护车比例不低于20%且不少于2辆。加强采供血车辆配备,原则上按供血量每2.5吨配置1辆送血车,合理配置流动采血车。不断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按当地千人献血率15%的比例人数建立团体应急献血名库。(四)学科(专科)资源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强化卫生健康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构建卫生健康科技支撑平台。依托国家、省级知名大医院,联合62、基层医疗机构组成协同网络,推进浙江省与宁波市级的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建设。重点围绕恶性肿瘤、精准医学、分子影像、医学人工智能、慢性病防治、生殖健康和出生缺陷、卫生应急等临床和公共卫生实际问题开展创新应用研究。持续推进以领头学科、优势学科和新兴学科为主的市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品牌学科、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做好第五轮慈溪市重点学科验收,开展第六轮慈溪市重点学科创建。强化慈溪市人民医院的骨外科学、耳鼻咽喉学、感染病学、神经外科学以及慈溪市妇保院的妇科学、产科学等重点学科建设,积极培育风湿免疫、肾内科、运动医学、烧伤科、血管外科等我市基础薄弱或空白的学科,争创成为在省内具有一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影响力的卫生健康63、重点学科。到2025年,争取高标准建设1家宁波市级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力争实现新增1-2个省区域专病中心,5-6个宁波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市县共建医学重点学科)。慈溪市人民医院要着力提高对全市危急重症和疑难疾病的诊治水平,继续保持在骨科、耳鼻咽喉、神经外科、普外科、胸外科等学科领域的优势地位,增强医疗服务的辐射力。到2025年,力争慈溪市人民医院实现CMI值排名进入全省三乙综合医院前10名,全国县级医院百强榜排名前20名,位居全省同等级医院中上水平。 规划新建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慈溪院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加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64、动高水平健康浙江的要求,着力构建完善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提升邵逸夫医院品牌学科以及一系列重点学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利、高效、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全力打造“医联体”“医共体”“健共体”融为一体的共同富裕和医疗改革的示范引领项目,建成浙东区域医疗高地,助力提升浙江大学附属医院在全国知名度和省域贡献度。加强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学科建设,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务。探索区域医养康养联合体建设,促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到2025年,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0%以上。积极搭65、建卫生健康适宜技术培育推广新平台,组织实施卫生健康适宜技术和推广项目,新建一批医养康养、康复护理、慢性病、公共卫生、中医中药等适宜卫生健康技术向社区基层与农村推广应用,提升科技惠民能力。(六)信息数据资源围绕整体智治和全行业覆盖,依托慈溪市城市大脑,以数字化驱动制度重塑,持续推进智慧健康设施、智慧健康服务、智慧健康环境、智慧健康管理等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应用创新与多业务协同,着重营造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大生态。高起点迭代升级改造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应用系统,参与建设宁波市基于微服务的新一代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全员人口、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等核心数据库,建设卫生健康资源库、重点人员66、库、重点专病库等重点数据库,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体系。强化数据治理,深入推进数字健康综合应用建设,推进“一件事”“掌上办”“一码通”,打造一站式掌上卫生健康服务新门户。加快建设智慧医院、数字医联体(医共体)。参与建设宁波市重大疫情数据分析平台、健康大数据公共卫生管理平台,参与宁波市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治理、应用开发、场景管理一体化。四、重点任务(一)高站位健全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聚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支撑三大关键领域,强化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建设,织紧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十四五”期间,要积极统筹疾控、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检测资源,构建全市质控统一、资源联动、信息共享的67、实验室检测网络,加强生物实验室检测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重大疫情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工程。全面实施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到2025年,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目标要求。在开设发热门诊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均建有P2实验室,在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慈溪市人民医院、宁波杭州湾医院和规划新建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慈溪院区等有条件的机构加快推进加强型P2实验室布局和建设,建设配备5-10家快速移动检测实验室,具备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均具备核酸采样能力。建立完善全域常态化核酸检测机制,建立健全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服务圈”,方便群众就近就便进行核酸68、采样。加强核酸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管第三方检测机构,确保核酸检测的全流程各环节质量保证监督。打造标准化、现代化和专业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重大疫情监测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调度机制建设,强化疫情、舆情、社情“三情”联判联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从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进一步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七大机制”“五快”要求,动态调整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和技术指南,持续提升防控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防控工作质量和效率,牢牢守住不出现规模性反弹底线。建立健全储备医院、大型公共设施紧急转换为医疗卫生设施的应急预案。69、科学规范布局各类监测哨点,建设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系统。深化“大数据+网格化”管控机制,实现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精密智控。建立健全以政府专项储备为基础、以市场流通储备为依托、以社会储备为补充的全市卫生应急物资专项储备制度。依托慈溪市人民医院、慈溪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打造市级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加强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清单和临时物资储备基地清单的管理,提升重大疫情应急物资储备效能,提高战时状态下的应急扩容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市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处于省内先进、宁波市领先水平,建成公共卫生最安全城市之一。(二)高质量建设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超常规推进“医学高峰70、”建设,持续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夯实基层基础,促进社会办医协调发展,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到2025年,全市公立医院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所有医共体牵头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71%以上,实现“90%大病不出市”的医改目标。1.强化“医学高峰”建设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强化“三核引领、四类联动、四片区支撑的医疗服务圈”协同建设,强化与国内知名大学附属医院的合作引进与深度医疗集团组建,通过全面托管、专科托管、医院分院和一院多区集团化运行等不同模式,加快推进市级医院有效扩容、精准下沉和服务提质,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层次分明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71、务体系。积极引导和鼓励错位发展,重点高标准扶持建设一批省(市)级医疗品牌学科、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诊疗中心(联盟),打造综合性医院“一院多品”新模式,打造一流医院、一流团队、一流平台,进一步提升市级医院的医疗服务综合实力、竞争力和影响力,确保慈溪市人民医院、规划新建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慈溪院区、慈溪市妇幼保健院(慈溪市妇女儿童医院)、慈溪市中医医院在省、宁波市“医学高峰”计划中占一席之地。到2025年,全市所有政府必须举办的和医共体牵头医院以及四大片区医疗中心全部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其中慈溪市人民医院创成或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规划新建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慈溪院区达到三级甲72、等综合医院标准,慈溪市妇幼保健院积极创建成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慈溪市中医医院、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创成三级乙等专科医院,慈林医院创成或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慈溪市龙山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2.强化医共体牵头医院提标扩能建设以全国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为抓手,强化“一家人”“一本账”“一盘棋”全员管理和绩效考核,使之成为服务、责任、管理和利益共同体,打造“双下沉、两提升”升级版。强化医共体牵头医院的县域龙头和城乡纽带作用,支持适度超前规划建设,有效推进提标扩能,持续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精准下沉基层全覆盖。围绕近三年区域外转率排名前5-10位的临床专科,强化相应的县域专73、科专病中心和重点专科建设,推广多学科诊疗服务,探索建立疑难复杂专病临床诊疗中心,强化牵头医院感染性疾病、重症医学、妇产儿童、麻醉、精神、老年护理、康复等薄弱学科、短板专科的资源配置,持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中医诊疗中心等“六大”诊疗中心规范化运行,完善影像、心电等区域共享中心规范化建设,优化“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模式,全面创新构建县域医共体慈溪模式。3.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建设融入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省,以共同健康先行示范为引领,以医共体为单位,统筹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持续深化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规74、范化建设,深化市、镇(街道)、村(站)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加强基层特色专科建设,发展好群众急需的急救、老年病、慢性病、康复、住院等医疗服务,满足当地群众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求。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加强较大基层医疗机构床位供给和住院服务能力建设。针对山区、偏远地区缺医少药缺设备缺交通工具问题,对应设未设的村,要由政府主导、医共体统筹提供延伸服务,创新推行“云端”和移动医疗服务,实现“虽远必达”,确保覆盖城乡、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触手可及。加强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等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标准化提档建设,探索创建“未来医院”“智慧医院”。实施村卫生室服务功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原则上坚75、持一村一室和集体举办,推动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形成以公有村卫生室为主体,巡回医疗、远程医疗等服务覆盖为补充的村级卫生服务体系,打通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最后一公里。到2025年,全市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的机构数4-5家,建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市级基层特色专科5-6家,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率达100%,全市基层就诊率稳定在71%以上。4.促进社会办医协调发展社会办医院设置实行指导性规划。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和引导其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支持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社会办医院可以自愿加入公立医院牵头组76、建的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支持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医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会办医联合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引导建成一批有一定规模、有一定社会影响、有一定品牌特色的社会办医院,实现社会办医院服务量占比明显提高。鼓励探索医生集团服务新模式。(三)高水平打造独特优势鲜明中医药服务体系以全面建设中医药强市为引领,加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中医药均衡发展、特色优质服务77、先行市。1.筑牢中医药发展的基层基础加强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总院融合提升,推进慈溪市中医医院高标准建设,发挥好慈溪市中医医院的龙头骨干作用,深化医共体或中医专科联盟建设。规范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含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设置和建设,覆盖率保持在100%,推进综合(专科)医院中医科高质量提升。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星级化和旗舰级中医馆建设,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中医诊疗区)高水平深化;引导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支持规范化服务、连锁经营、集团化发展。加强基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中医药与妇幼健康、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社区公共服务相衔接,实现基层中医药服78、务全覆盖。2.提高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级水平加快推进慈溪市中医医院扩建强院工程项目建设,全力支持慈溪市中医医院建设成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各级中医医院提档升级。鼓励支持在现有医疗集团基础上,拓展建设由慈溪市中医医院及综合医院中医药优势专科牵头的中医专科专病联盟,持续带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打造具有较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和中西医结合特色的县域医共体。在综合医院和妇保院等专科医院中大力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建立健全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水平。到2025年,持续保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79、果,推动慈溪市中医医院力争创建成为或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建成三星级以上标准中医馆。3.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统筹布局以中医骨伤科、中医儿科、中医妇科、中医外科、小儿推拿、中医治未病、疫病、中医康复、中医肿瘤等为重点,构建特色显著、错位发展的中医药学科发展体系。做优做强中医内分泌、儿科、妇科、骨伤科以及心脑血管病、肿瘤、肾病、脾胃病和情志病等优势专科专病,推广应用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推进中医经典病房建设,支持慈溪市中医院探索建立中医药非药物疗法示范中心。高标准持续推进慈溪市中医院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牵头研制我市中医药“治未病”建设标准、技术方案、质控标准80、等,把中医治未病的理念体现到诊疗服务全过程。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病区)建设,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中医医疗和康复机构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四)高品质构筑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体系积极关注“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照护需求,强化防治结合、医防融合,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链条,全面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每千名老人医疗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数达到4.5张。1.强化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慈溪市妇幼保健院(慈溪市妇女儿童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全面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推进与长三角大城市知名医院妇幼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加强基层医疗卫81、生机构“医、防、护”一体的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有效提高妇女、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和危急重症诊治能力。建立健全以慈溪市妇保院为龙头,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网络体系。聚焦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学龄期等不同阶段, 为儿童连续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有温度的健康管理和医疗保健服务。推进各级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打造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链,构建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疾病筛查、监测和防治网络。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会诊网络,提升救治中心标准化水平和救治能力82、。加强市、街道(镇)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加强全市公共场所母婴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和智能化建设,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日人流量超过5000 人的公共场所全面设置母婴室。建立完善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支持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发展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参照幼儿园经费补助方式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奖补。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每千人不少于9个托位、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每千人不少于6个托位的配建标准,不断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建成一批管理规范、模式可复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市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机83、构实现全覆盖,普惠性托位达到80%以上,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数达到4.55个以上。2.强化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建设优先支持老年医疗、康复、护理等机构建设和床位资源配置,通过新建、转型、提升等措施,加强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机构建设,加快贯通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全程服务链,推进医养护康一体化建设,构建由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老年医院为支撑,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等为重要组成的覆盖城乡、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医养结84、合机构等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机构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到2025年,5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和25%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每千名老人医疗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数达到4.5张,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0%以上,所有养老机构具备医疗卫生服务。3.强化医防协同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深度协作。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并有效落实,建立工作衔接联动、服务连续整合、人员柔性流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强县域医共体模式下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健全“两员一中心一团队”(“两员”指的是市疾控中心班子成员担任公共卫生专员,医共体业务科长担任各医共体公共卫生联络员;“85、一中心”指的是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一团队”指的是市疾控中心及其他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建公共卫生指导团队。)工作机制。完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格化管理,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化以家庭为单位的整合型家庭医生制度建设,强化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资源调配人”“ 医保经费保管人”的职责,推进“全专联合”家庭医生团队组合式服务。制定不同层次、类别的家庭医生个性化精准型签约服务包。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以上医院开展“1+X”组合式签约服务,推广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互通共享为特征的“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86、断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和效果,实现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制度全覆盖,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80%以上,各类服务包项目履约率保持在90%以上,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更贴心,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完善全方位、立体式的健康管理体系。构建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保险与健康管理组织等社会力量为补充,社会共建、全民参与的健康管理体系,加强对居民健康危险因素的监测、分析、评估和干预,促进疾病早诊早治,形成“病前主动防,病后科学管,跟踪服务不间断”的健康管理闭环。完善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标准体系。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87、社区居民“四位一体”慢性病防治模式,完善“1+x”慢性病综合管理三级网络,推广基层慢性病一体化门诊和慢性病联合病房建设,建立健全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疾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转诊-随访-自我管理”全链条医防融合新模式。推动“互联网+”等前沿技术与健康管理融合发展,以大数据和科技终端支撑群体疾病预测和个体健康促进,推动实现全方位健康管理,真正实现“家门口”的优质医疗服务,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和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新格局。(五)高效能建设智慧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全市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发展,推动“健康大脑+”体系建设,打造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市域示范地。1.夯实数字健康新基建建设迭代升级88、改造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区域全方位、多维度、综合性运营监管一体化应用。参与建设宁波市基于微服务的新一代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进一步整合协同全市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三大数据库,加强与国民体质测定、健康体检及其他外部数据源对接,建设卫生健康资源库、重点人员库、重点专病库等数据资源信息库,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体系,逐步实现数据实时开放和共享融合应用。健全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体系,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体系。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统筹建设覆盖全市的信息安全风险预警网络,统一建设全市卫生健康互联网出口,实现信息安全“联防联控”。2.推进数字健康新应用建设围绕“健康大脑+智慧89、医疗”需要,坚持“惠民、惠医、惠卫、惠政”,深化便民服务内涵,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推广使用“电子健康卡”和“医保电子凭证”,优化智慧预约、智慧结算等智慧应用,推进“一件事”“掌上办”“一码通”,打造一站式掌上卫生健康服务新门户。加快建设智慧医院、数字医联体(医共体),以智慧服务为抓手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以智慧医疗为抓手提升临床诊疗规范化水平,以智慧管理为抓手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水平。参与建设宁波市重大疫情数据分析平台、健康大数据公共卫生管理平台,参与宁波市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促进卫生健康数字化升级变革,实现公共卫生、临床诊疗、健康管理等行业数据高质量归集、治理和应用,全面提升全人群全生90、命周期健康服务的大数据保障能力。到2025年,实现“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实现全覆盖,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3.推进数字健康新业态创新发展以数字互联共享和集成应用为基础,优化数字服务环境,深化全市卫生健康数字协同服务体系,实现“医卫”、“医医”、“医患”、“医管”、“医养”和“多跨”六大业务协同。参与建设宁波市“互联网+医共体”一体化信息平台,打造线上和线下融合、区域和机构联动、医疗和公共卫生协同的服务新生态,创新拓展互联网医院特色优势项目,推广“共享医生”“共享药房”“共享护士”和“互联网+健康管理”等居民欢迎的服务项目。加快建设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支付,形成91、互联网医疗服务闭环,实现居民“足不出户看名医”。积极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视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实现在疫情预警监测、健康管理、疾病筛查、治疗、康复与护理等领域的高水平应用,努力形成医学人工智能应用高地。(六)高标准建设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综合监管体系,参与形成全市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不断提高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水平,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准入许可、医疗质量、医疗行为等全链条、全流程、全要素的有效监管。到2025年,与医疗卫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治理效能明显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监92、督执法效能显著提高。1.加强医疗卫生综合监督机构建设按照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动计划(20212022 年)(浙综改20211 号)文件要求,统筹整合全市现有专业执法队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逐步按每万常住人口0.6-1人配备。参与深化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建设,因地制宜设置镇(街道)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强化基层监督机构执法规范化标准化。规范专业领域执法事项,制定完善卫生健康领域专业执法事项目录。落实执行省、宁波市政府制定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目录,进一步明确实施方式、执法事项、工作机制,为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政策支持。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风险监93、管、信用监管等为辅的监管方式。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覆盖。建立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市行政执法部门间和市镇(街道)间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衔接机制,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响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推广实施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2.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依托宁波市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有效推进监管业务综合集成,系统推进“互联网+监管”和“互联网+监督执法”。加强人工智能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监督执法中的应用,推进非现场执法新模94、式。全面全量汇聚监管对象数据,联通省、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建信用评价模型,强化信用精准监管,形成事前预警、过程监控、结果评价的全过程精准化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实现全市执法事项全部上省、宁波市执法监管一体化数字平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100%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场执法,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镇(街道)100%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六、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本规划是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履行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设置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指引和安排卫生健康领域政府投资计划的主要工具,也是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事业的政策指南。各级党委政95、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健康慈溪建设考核要求,强化规划实施组织保障。(二)强化责任落实慈溪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研究编制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设置市域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监管服务工作。慈溪市有关政府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制定配套政策与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和任务清单。建立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第三方监测评估机制。(三)强化部门协同慈溪市卫生健康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编办、财政、人力社保、医保、教育、科技、民政、大数据局等有关政府部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执行机制,加强政策联动和工作协同,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协同推进医疗机构设置、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推动规划成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标。(四)强化监督评估要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监测,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实施规划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价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进行适时动态调整,切实提升全市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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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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