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制度手册(13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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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64687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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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施工二处所辖区域第一章 一般管理1、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或未系挂帽带,未穿反光马甲,临水作业未穿救生衣,工人视情节罚款50-200元,现场管理人员视情节罚款100-500元。2、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短裤或赤膊等着装不规范者,工人视情节罚款50-200元,现场管理人员视情节罚款100-500元。3、在岗位上追逐打闹者,工人视情节罚款50-200元,现场管理人员视情节罚款100-500元。4、在施工机械施工车辆阴凉处乘凉或睡觉者,工人2、视情节罚款50-200元,现场管理人员视情节罚款100-500元。5、在危险品、易燃品、油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吸烟或使用明火的(工作用火除外,但要具备动火许可证),工人视情节罚款50-100元,现场管理者视情节罚款100-500元。6、施工人员上班前饮酒禁止当天上工,酒后上岗或工作期间饮酒,视情节罚款100-500元并清出施工队伍,现场管理者视情节罚款100-500元。7、安排带病或疲劳过度无法上岗的施工人员强制上岗的,对安排工作的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8、非相关人员进入危险作业区域(挖机旋转半径、起重吊装区域等),现场有工班长及之上的管理者在场而无人阻拦和劝阻者,对现场管理人员处以2003、-500元罚款。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期以内的本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凡无证上岗操作者,工人视情节罚款50-200元,现场管理者视情节罚款100-500元。10、生活区、施工区、机械设备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材的,对现场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11、凡是打架斗殴、结伙打群架者,不论原因,参与人员视情节罚款200-1000元并清出施工队伍,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12、施工后不能做到工完料净,影响文明施工的,带班责任人视情节罚款200-500元。13、擅自在宿舍内使用油炉、电饭煲、电炒锅、大功率电器等器具者,没收器具并罚款500元次。14、凡损坏安全4、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或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的,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并按价赔偿损坏的标识、标牌。15、因劳保用品不合格或发放不及时,发现因防护原因而引起的伤害,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2000元罚款。16、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安全防护设备不全、过期报废的机械而投入使用的,对采购、验收、使用负责人各罚款1000元台(件)。17、班组需设置满足安全需求的吸烟室,对在森林附近(30米)吸烟者,处以200-500元罚款,如班组未设置吸烟室,对班组罚款500-1000元;因吸烟引发森林火灾由责任者个人5、承担相应后果。18、班组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前教育并按标准及时完成相关资料,未召开班前会、无三工活动记录、无影像资料,对管理者处以200-500元罚款。19、管理人员未认真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生产不管安全,对管理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20、无论原因,班组轻伤1人处以工长200-500元罚款,重伤1人对工长处以500-2000元罚款,死亡1人对工长处以5000-10000元罚款。21、班组需配备至少1名兼职安全员,未配备兼职安全员对工长处以500-1000元罚款。22、班组不配合安全部工作,不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对工长处以500-1000元罚款。23、接到安全部整改通知,未如期整改完成的6、,对工长处以500-1000元罚款。第二章 临时用电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等一切电源,严禁非电工私自操作,违反者罚款200-500元,现场管理者罚款500-1000。2、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即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电;二级漏保,即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各设漏电保护器,违反上述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3、开关箱应做到“一箱、一机、一闸、一漏”,有门、有锁和防雨、防尘,严禁“一闸多接”,违者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4、严禁在配电箱内放置工具、杂物,如有发现则对放置者罚款200元或对相关区域作业班组罚款500元。5、配电箱内有多路配电(指2路以上)无标记注明的7、,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6、电箱内元件(空开、漏保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7、移动照明灯具用铁杆支架无绝缘保护的,违反上述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8、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9、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花线及碘钨灯,违者罚款200元次。10、施工现场、生活区架设配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及装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处。11、电焊机一二次侧的接线柱必须有罩壳,要有随机开关,一次侧电源线使用的橡皮电缆不超过5m,二次侧使用的橡皮铜芯软电缆长度不超过30m8、,违者罚电焊工100-200元。12、施工现场用电主线路不执行三相五线制,负载线路没有接地线的,对相关责任班组罚款200-500元。13、电源变压器围栏外,4米之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对相关责任班组罚款200-500元处。14、配电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对相关责任班组罚款200-500元处。15、施工现场移动单相电源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禁止使用没有标准PE线的移动单相电源,对违反者处以200-500元罚款。16、施工用电源线老化破损,不符合规范要求,拒不整改的,处罚相关责任班组200-500元处。17、末级配电箱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处罚相关责任班组300元处。18、临时施工用电,应严格按9、照规范设置触电保护器或漏电开关等保护元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接地装置,违者罚电工100-300元;现场架空线路对地距离不低于3m;不允许电线绑在脚手架上,违者罚值班电工200-500元。1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外壳必须做重复接地,如一台设备未设置罚款100元。20、施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的电源搭接,必须由持证电工搭接,私自搭接或电工允许工人搭接的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21、配电箱安置的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0.8m1.6m),无防雨、防潮措施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处。22、施工外防护架密目网封闭不严的,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处。施工外防护架水平防护封闭(挂设水平安全10、网)不严,软硬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罚200元处。2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5M,违者罚款100-500元(临时移动设备除外)。24、施工现场因用电设施安装问题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将根据事故情节的轻重,对相关班组进行1000元10000元次的罚款,影响及后果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第三章 机械设备1、各种车辆、机械必须由固定司机驾驶、操作,严禁将车辆、机械交与他人(无论有无驾驶证、操作证)驾驶、操作,违反者双方各罚款200元;当班驾驶员私自将机械设备交于他人而发生事故的,由该设备当班驾驶员和实际驾驶员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因工作需要11、由项目部安排的除外)。2、司机、操作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应车辆和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反者视情节罚款100-1000元。3、施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的,场内机械无反光标识或反光标识不清晰,对驾驶员罚款200元。4、凡是无证人员操作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罚款200元次。5、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翻斗车及炮车等)严禁违规载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操作手处以200元罚款。6、所有机械设备外露转动的轴、齿轮无安全防护罩或防护罩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500元处,并立即整改。7、泵车作业时,操作手未在作业区域内操作,对操作手处以12、罚款200元/次。8、倒运钢筋笼等大型材料必须封车并在车尾外设置警示标识,车辆指挥人员必须穿反光衣,违者罚款200-1000元。9、木工机械传动部分,没有防护罩,圆盘锯上没有防护罩壳,平创上无护手装置,对使用者罚款200元,对现场管理者罚款200-500元。10、钻机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电线、配电箱,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并立即整改,三天内未完成整改加罚1000元。第四章 动火作业1、金属切割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气瓶与明火不按要求保持安全距离,气瓶没有直立放置的,氧气乙炔瓶无防震胶圈、无防回火装置、没有防火措施的,气瓶压力表破损未及时更换,氧气带乙炔带混用,以上情况每发现一13、项,工人视情节罚款50-100元/项,现场管理者视情节罚款100-500元/项。2、电焊工未规范佩戴防护面罩或以纸面代替防护面罩,未戴防护手套作业的(点焊除外),工人视情节罚款50-200元,现场管理者视情节罚款100-500元。3、动火作业前未及时清理周边易燃物,工人视情节罚款50-200元/项,现场管理者视情节罚款100-500元/项。4、班组氧气乙炔未分开存放或存放库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第五章 起重吊装作业1、在高压线附近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因吊装而损坏用电、通信等设施的,由使用起重吊装作业的班组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14、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处以100-500元罚款。2、使用卷扬机、电动葫芦、手拉葫芦、起重机等要正确地选择并检查钢丝绳、吊具、锁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凡使用损坏程度超过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吊具、锁具,起重钢丝绳回头固定无保险卡或使用经过补焊的吊钩的,对负责施工的班组长处以100-5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追究现场责任人责任。3、使用塔吊运转材料,超载、材料堆放不整齐、长短混吊及不按规定锁紧钢丝绳、卸料时不按规定抽钢丝绳者,罚款200元次。4、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吊”执行,如违反其中一条规定罚款塔吊司机、司索工各100-200元。5、塔吊司机应每天检查塔吊各部件是否存在安全15、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如发现隐患不及时上报或未检查设备造成事故的罚款100-500元。6、塔吊限位装置不齐全,灵敏无效,重罚2500元处。7、吊车司机作业中接打电话、吊装大构件(六米以上)未使用溜绳,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8、吊装作业前未对场地进场查勘、吊装区域未设警戒线,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9、吊车支腿未完全伸出、未采用合格垫块、单绳吊装钢筋、吊框未使用四根绳吊装,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10、起重吊装未在持有有效证件的司索指挥配合下作业,对起重司机罚款200-500元,对现场管理者罚款200-500元。11、夜间作业时,指挥人员未穿反光衣16、手持指挥棒,对指挥员处以200-500元罚款。12、吊索具必须按规范要求严格管理,班组无吊索具库房的处以工长500-1000元罚款,无专人管理的处以工长200-500元罚款。第六章 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工作面高于2米)未正确系挂安全带,未做到高挂低用,工人视情节罚款50-200元,现场管理人员视情节罚款100-500元。2、操作人员在平台顶面上操作时,不得跨到防护栏杆外侧。违者罚款200元次。3、高处作业的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或试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作业人员必须准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违者罚100-200元次。4、作业人员必须从专用的通道或爬梯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攀登的17、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上下梯必须设置扶手、护圈,发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次。5、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工具等,必须堆平放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对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必须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违者罚款200元次。6、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符合以上条件必须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隔离层,违者罚款300元处。7、操作平台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并应标明容许荷载值,使用过程中严禁超过允许荷载,违者罚款200元处。8、操作平台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置登高上下梯,违者罚款200元处。9、高处作业人员18、不得沿立杆或栏杆攀登,随意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吊、进入高空桥面作业区的,工人视情节罚款50-200元,现场管理者视情节罚款100-500元。10、高空、洞口、临边处投掷物料、工具者,罚款500元次,因投掷物料、工具发生事故的,投掷人自行承担发生事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第七章 小型机具1、使用振捣器、电锤及其他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没有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振捣工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手持电动工具未配备防护罩的,工人视情节罚款50-200元,现场管理者视情节罚款100-500元。2、角磨机无安全防护罩,操作人员未佩戴护目镜,对工人罚款50-100元,对现场管理者罚款100-200元。3、各班19、组应每天对班组使用的工具(钢丝绳、料斗、灰盆、手持电动工具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更换或维修,如未发现或发现未及时跟换、维修的罚款班组100-200元。4、电动蛙式打夯机电源线破损并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人员未戴绝缘手套的罚款200元次。第八章 一般作业管理1、在电杆附近挖土,对暂不能取消的拉线及杆身未进行保护,并未设明显警示的,罚款200元处。2、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未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且未安排专人指挥的罚款200元处。3、基坑开挖未按规定放坡,基坑支护变形处理不及时的罚款200元处。4、沟、坑、槽周围无防护栏杆,沟、坑、槽深度超过1.5米,未按规定要求放坡,无防坍塌措施的,罚款20020、元处。5、在沟、坑、槽边一米以内堆土或停放机具、堆放材料的,罚款200元处。6、墩台浇注混凝土施工未搭设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平台外未设栏杆、安全网罚款200元处。7、承重支架、斜撑、剪刀撑设置不足,平台无栏杆、梯子、安全网等,罚款200元处。8、预应力张拉区域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工作平台无防护屏障,作业人员无防护措施,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处。9、木脚手板材质符合要求,厚度不得小于50mm,且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木板,支撑间距不得大于2m;违者罚款200元处。10、竹脚手板材质符合要求,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竹脚手板,脚手板设置统一按照标准对接,违者罚款200元处。11、脚手板必须按平台、脚手架21、宽度铺满,不得虚搭或有探头板,作业层外侧应按规定设置挡脚板。违者罚款200元处。12、严禁在超过起重机械容许荷载、荷载不明和歪拉斜吊重物的情况下起吊,违者罚款200元次。13、吊装作业吊装物上及吊装物下严禁站人,违者罚款100元次。14、安装、拆卸5m以上的模板,未搭脚手架、设防护栏杆、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的,罚款100元次。15、钢模板、工具、配件运送时乱扔投的罚款500元次。16、高边坡、基坑、高空脚手架等施工作业无防护网的罚款200元处,并责令其停工整改。17、在落石与危险地段施工未清理危石、未设置拦截设施进行施工者罚款200元处。18、施工中坡体有滑动、崩塌迹象未暂停施工、未报上级处理,22、罚款500元次。19、开挖作业面与装运作业面未错开、双层作业,罚款200元处。20、违章乘坐井架、塔吊提升笼,罚开机者200元次。21、挖孔桩井下作业人员上下井不用安全爬梯,违章乘坐料桶上下以及不用容器盛装渣土者,从重处罚500元次。22、孔井边堆放渣土必须离孔井边缘1m以外,堆渣土高度不得超过1m,否则从重处罚500元处。23、人工挖孔桩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井下作业必须系强提保险绳,开挖超过规定深度要对井下送风,下班前要对孔口进行罩盖,违者罚款100-500元。24、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虚空,未进行夯实处理的200元处。25、外架首层硬防护和悬挑架底部封闭不严,处罚200元处。26、外23、架连墙件未按施工方案设置的,处罚200元次。27、模板支撑架未设置扫地杆、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的,发现一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处。28、利用吊篮脚手架作运输工具者,处罚200元500元次。29、吊篮脚手架作业人员无独立保险绳,无保险卡及保险卡失灵的,处罚300元处。30、渣土车及砼运输车带泥土进入便道未及时清理,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31、桥面系施工采用外挂吊框吊点未使用一级钢,预留孔洞未设置防坠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32、泥浆池未按标准化防护,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并立即整改,三天内未完成整改加罚1000元。33、填土方工程无专人指挥的处以现场管理者200-500元罚款。第九章 解释说明1、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安全部所有。2、相关责任人由安全部询问调查后确定,如有异议可提供充分理由进行申诉,最终由安全部进行判定。3、为避免条例太过冗杂,条例仅列举部分细则,安全部会不定期下发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和管理制度等详细要求。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