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十四五”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方案(2021-2025年)(2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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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64517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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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杭区“十四五”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新余杭区成立的第一个五年,是全区推进“创新余杭、品质之区、文明圣地”建设,打造“未来城市样板地、未来科技策源地、未来产业引领地”的关键时期。进入新发展阶段,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面临许多新机遇与新挑战,为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新市民的住房困难,有效提高全体居民居住质量,根据余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其他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余杭区城镇住房保障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2、举措,指导全区城镇住房保障高质量发展。一、现实基础(一)成效分析“十三五”期间,余杭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紧紧围绕解决老百姓住房困难这一民生实事,深入实施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发展公租房保障,大力推进棚户区与老旧小区改造,稳步落实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政策,有力推进城镇住房保障事业的全面全速、高效高质地发展。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已基本形成由公租房、人才专项租赁住房、蓝领公寓、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组成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公租房3、主要实行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既有效减轻了本地“双困”家庭的住房压力,同时也更好地服务了新市民;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有效解决了人才住房问题,助力城市引才留才;积极筹集蓝领公寓项目,有效缓解了外来务工人员租房困难;积极开展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提升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一是保障面扩大。申请公租房准入的收入标准按照动态调整机制逐年放宽;蓝领公寓申请对象从物业、餐饮、保洁、保安等服务性行业的员工扩大到区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二是补贴标准提高。人才购房补贴和公租房补贴额度均向高调整。三是宜居品质加强。公租房套内装修标准提高至1000元/平方米,棚改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逐步调4、整至4470元/平方米。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先后发布关于余杭区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申请操作办法、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货币补贴标准、租金标准及蓝领公寓租金价格的意见等政策制度,进一步提高公租房保障和管理力度;出台关于对多高层公寓征迁安置实行资金包干的通知、关于提高安置房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相关事宜的简复、关于要求对在建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设立资金监管专户的通知等推进棚改安置房建设相关制度。印发余杭区老旧小区拟综合改造提升四年行动计划(2019-2022年)、余杭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余杭区5、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调整完善意见等制度,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保障服务全面提升。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办事大厅升级改造,增设服务窗口,扩大办事窗口服务范围;上线“亲清平台”,打通部门政务信息的共享渠道,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二是优化办事流程。让审批部门提前介入、提前受理审核项目报批资料的方式,将审批从“串联”变“并联”,有效提高棚改安置房审批环节效率。公租房申请从集中受理转变为日常受理,并实现补贴“秒到账”。三是主动排摸,全方位宣传。定期走访企业、社区和街道、棚改安置点等,排摸各类保障人群;借助电视、网络、自媒体等载体,线上线下并进地全方位做好公租房、旧改和棚改的6、宣传工作。(二)存在问题和短板“十三五”期间,余杭区的城镇住房保障发展取得了突破性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市民的涌入、人民群众对“更舒适的居住条件”的向往,我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租赁型保障房类型过多、后续管理机制尚不健全。一是租赁型保障房包括公租房、人才专项租赁住房、蓝领公寓等项目,类型过多,管理难度增加。二是针对公租房租金欠缴,资格年审超期等违规承租行为的处理有待加强。三是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的准入、分配、退出等运行机制尚未形成。四是房源的日常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保障供给与群众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实物保障不足。近年来,我区涌入的新市民规模庞大,较7、多热点区域租赁房源紧张,亟需提供租金合适、品质宜居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是保障性住房的居住环境有待于改善。近年来,尽管实行了一系列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品质的举措,但是对标中高端商品房小区,小区规划布局与户型设计前瞻性还不够,功能配套有所欠缺或未能同步落地。住房保障管理与服务的智慧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住房保障的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水平较高,数字化改革成效明显,但系统成熟度及智慧程度尚有欠缺,管理实效有待持续提升。一是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主要以各自部门牵头推进,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缺乏全局性和完整性。二是数据资源共享和交互平台的覆盖面尚需扩展。部门间的条块分割和数据壁垒,阻碍了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和数8、据共享。居民主动参与的意识不高。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均需要居民主动参与,根据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及时调整或修改方案,以期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然而,实际情况是居民的主动意识并不高,缺乏积极性,没有形成良好的参与氛围。二、面临形势“十四五”时期,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日趋复杂、不确定性因素日益增多的大环境,叠加区域人口快速增长、人口老龄化明显、资源要素供给渐趋瓶颈等制约因素,我区城镇住房保障发展面临较大挑战。同时,发展环境变革、“浙里安居”和“重要窗口”建设、余杭战略新定位等也为城镇住房保障发展带来诸多机遇。(一)发展机遇住房保障建设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自党的十九大提出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以来,城镇9、住房保障工作向来被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住房保障对象从城镇户籍家庭为主逐渐覆盖城镇常住人口,新市民的住房困难日益受到重视。2020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着重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并对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出了更具体的举措。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余杭区已连续五年(2018-2022年)将住房保障相关内10、容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关内容纳入杭州市余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住房保障建设是高水平建成“创新余杭、品质之区、文明圣地”的重要保证。余杭区坚定实施“全域创新策源地、全域美丽大花园、全域治理现代化”总战略,正走在高质量建设“创新余杭、品质之区、文明圣地”的发展轨道上。高能级科创平台集群化的城西科技大走廊“横跨”余杭,聚焦着大量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育和扶持。未来科技城、良渚新城、钱江经济开发区和瓶窑新区发展能级快速提升,以区域产业协作的强大优势,吸引了大量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杭州云城为产业发展、人才引流、城市能级提升等带来更大的机遇,推动人11、口和产业在轨道站点高密度“云状”集聚。梦想小镇、梦栖小镇等特色小镇的兴起,以阿里巴巴、中移动等为主打的头部企业集聚等诸多因素都为余杭区吸纳大批优秀人才提供了动力。因此,构建多渠道、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打造与区域发展环境相匹配、满足不同层次人才需求的住房保障模式,将成为余杭区实现战略目标和宏伟蓝图的重要保证。住房保障建设是争当全省建设“重要窗口”排头兵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2020年,余杭区委十四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全力争当全省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排头兵的奋斗目标,并强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2021年,杭州市余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12、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远景目标为到二三五年,基本实现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成为全省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排头兵。住房保障作为一项集“民生工程、经济工程、政治工程”于一体的综合性工程,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余杭区理应在“争当排头兵”目标之际,主动提升住房保障工作的政治站位,加强住房保障现代化建设,形成符合自身特色、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现代化住房保障体系的样板。住房保障建设是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的重要路径。浙江省被赋予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中共13、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提出,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针对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杭州市余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到“高水平生活广泛享有,共同富裕率先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现代化、均等化公共服务体系”。因此,规划期间,余杭区必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聚焦住房问题,通过加快构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更广更实地解决新市民14、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助力打造“浙里安居”品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二)现实挑战新市民的快速增长,导致住房保障需求不断增加。2015-2019年原余杭区常住人口年均增长约13万人,其中2019年净增加28.8万人。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2020年余杭区常住人口122.66万人,占杭州市总人口的10.28%。展望“十四五”,新增人口仍将保持快增长势头,住房需求规模大。另外,新市民年龄结构复杂、收入层次差异大等问题又增加了住房保障的实施难度。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形成“广覆盖、高品质、数字化”的住房保障体系,以应对规模不断扩大且需求复杂的新市民15、住房需求。人口老龄化对住房保障提出更高要求。据余杭区2019年老龄事业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9年底,城镇户籍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比例为20.09%,其中80周岁及以上人口占老年人口的14.08%,老龄化人口占比高。经调查,大部分老年人居住在老旧小区,但现有老旧小区适老性、宜居性不佳,普遍存在没有电梯、基础设施落后、配套设施缺乏等问题。因此,老龄化对老旧小区改造、加梯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把“适老化”理念贯穿到有关项目的实施全过程,使改造后的小区好看且好用,真正地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扩大保障覆盖面与要素资源紧缺之间的矛盾突出。规划期间,余杭区住房保障体质扩面任务重,面临的要素资源筹集16、充满挑战。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指标紧缺、可盘活的存量用地有限,征地拆迁难度日益增大。二是保障房建设量大且资金集中支付,建设资金筹措和平衡存在较大困难。三是保障房投入使用后的运营和管理费用支出高。为此,集约节约使用土地资源,拓宽资金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以及多元化筹集房源等对住房保障工作提出高要求。三、规划总则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以实现“住有所居17、住有宜居”为目标,按照“重要窗口”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符合余杭区实际情况的“广覆盖、高品质、数字化”住房保障工作体系,加大公租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落实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提高棚改安置房质量,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让保障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住房困难群众,打造“浙里安居”品牌,助力共同富裕建设。2.基本原则坚持民生优先,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民生优先,突出以人为本,立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需要,积极发挥保障性住房的民生功能,有效改善老旧小区的宜居环境,切实提高棚改安置房建设品质,真正地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科学规划,量力而行。综合考虑发展定位、城镇化进程、人口增长新变化,坚18、持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统筹考虑土地资源禀赋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杜绝“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持供需平衡,布局合理。按照“以需定供”原则,增大在产业园区、科技城、地铁沿线等新市民集中区域的保障性住房供给规模,完善相关生活配套,力求供应结构基本合理、供需基本平衡。坚持公众参与,公开公平。及时公开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项目进度与政策制度,广泛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运营和使用管理制度,切实公平合理地支持符合条件的群体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坚持创新手段,强化管理。通过制度创新,落实好土地、金融、财税等支持政策。强化部门和区域统筹协调,着力解决19、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的“智慧化”管理,切实推进“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管理服务体系。(二)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形成“广覆盖、高品质、数字化”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住房保障体系“三个服务”、“四个转变”、“五个提升”的定位和目标,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力争住房保障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展现“重要窗口”排头兵风采,打造“浙里安居”金名片。“三个服务”:“十四五”期间,住房保障工20、作要坚定不移地服务于民生改善、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于全区发展战略定位。“四个转变”:一是住房保障基本职能定位从以“保民生”为主向“保民生、引人才、稳增长”并重转变;二是住房保障覆盖面从以支持“老”市民为主向扶助“新”“老”市民并重转变;三是住房保障工作重心从“以建为主”向“建管服”同步高质量发展转变;四是住房保障功能从促进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五个提升”:一是提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力度;二是提升住房保障实物覆盖率;三是提升保障性住房居住品质;四是提升住房保障管理与服务数字化水平;五是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具体指标根据上述保障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可供给情况,确21、定以下指标:公租房:交付不少于6000套(间),公租房保障受益人数不少于8万人。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增不少于5万套(间)共有产权住房:开工不少于1000套。棚改安置房:竣工棚改安置房不少于2万套。老旧小区改造:对2000年前建成的需改造的约50个老旧小区实施综合改造提升,涉及房屋约350幢,建筑面积约70万方(约7000户)。四、主要任务(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形成“租售补改”为一体的住房保障格局。聚焦公租房对“双困”家庭的精准保障,继续实施“实物+货币”并行模式。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有效解决无房新市民的阶段性住房困难。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为中端人群提供重要支持,让保障22、性住房供应结构更加完善。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拆改提升,有效地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原住居民居住品质。重点突出人才安居特性。充分考虑余杭区新市民人才高度集聚的特点,进一步提高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居住品质,实现住房保障体系和人才安居工程的同步构建,为区引进的人才提供优质住房条件,助力城市发展。以职住平衡为导向,优化供给。深化落实产业园区及周边、产业集聚区、商业商务区以及轨道交通站点附近等租赁需求集中的区域配置保障性租赁住房,引导产城人融合、人地房联动,更好地为云城发展提供支撑,推动城西科创大走廊职住平衡。(二)健全管理机制,促进公租房公平善用完善公租房的管理实施机制。根据省里印发的23、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试行),结合市里最新文件,修订形成余杭区公共租赁住房筹建和管理实施细则。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准入审核、选房配租、年审退出、日常监管等数字化管理,确保人房匹配、公平善用。委托国有公司专门负责公租房的日常运维。按照“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离”的原则,确定一家区级国有运营公司,专门配合政府做好公租房的配租、维护、维修、清退等日常运维工作。严肃处置违规承租行为。针对违规享受公租房保障,或存在转租转借、空置、擅自装修、拒不缴纳租金、水电费、不主动腾退等违规行为的家庭,进行及时通报并责令整改期限。针对逾期不整改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行为,直接列入个人信用体系直至诉讼法律。(三24、)创新筹集模式,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多渠道筹集。大力鼓励转化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如现有的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及安置房、现有存量工业用地上企业自建职工宿舍或公寓、现有其他非居住存量房屋已建(改)的租赁房等;适当支持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积极探索利用村级留用地、产业园区内的工业项目等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支持政策落地。根据上级最新文件,系统研究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明确财政奖补、金融支持、税费优惠、民用水电等一揽子政策,保障企业合理收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同时给予25、相应的退出通道。培养扶持一批租赁业务突出、示范性好、信任度高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加强全过程监管。利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管。禁止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四)积极创新举措,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建设严格遵循“面积小、配套全”原则。划拨或出让土地新建的共有产权住房户型以中小套型为主,套型设计功能布局合理。优先预留土地,选址主要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探索既有房源转用共有产权住房模式。摸底掌握具备居住条件、位置适宜的政府房源、拆迁安置房、26、商品房或其他社会房源,根据省市部署,结合余杭实际,按规定程序转用为共有产权住房。探索企事业单位作为特定共有产权住房筹建试点。根据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文件,除市、区两级筹建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保障性住房外,还可由特定主体面向特定对象筹建销售共有产权式保障性住房。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给予有共有产权住房筹建意愿的单位一定支持。(五)有效整合资源,加快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高质量完成余杭区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以“综合改一次”的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融合未来社区建设理念,实施基础设施、居住环境、服务功能、小区特色、长效管理等5方面的改造,重点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和生活便27、利需求,丰富社区服务供给。同时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推进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从而打造更多“六有”宜居小区。拓宽投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补助资金,落实区本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对相关资金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引导水务、燃气、电力、通信等专营单位出资参与相关关系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明确相关设施设备的产权关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造,探索明确投资建设者产权,实现投资、建设、所有、受益及运营责任相统一。构建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以“一次改造、长久保持28、”为目标,强化对城镇老旧小区的建管统筹,加强日常监管,发挥小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以及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在确定改造方案时应同步协商制定包括引入物业服务、补建续筹物业维修资金、制定管理规约和居民公约等内容的长效管理制度,协商确定合理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积极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运营商。增加老旧小区物业配套和经营用房。加大规划设计引导力度,优化片区各类资源的布局,实现片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空间的共建共享。充分利用城镇老旧小区内部的各类存量资源,整合空地、荒地、闲置用房、地下空间,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增加停车、养老、托育、体育休闲等公共服务设施。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存量29、房屋用于城镇老旧小区配套服务,财政、住保房管、国资、机关事务等职能部门要在资产管理、房产管理、审批手续和相关考核指标核减等方面予以支持。(六)坚持统筹兼顾,推进棚改安置房建设高质量完成“回迁提速”行动计划。一是协同各方力量。积极与发改、规划、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对接安置房项目。二是深化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安置房项目联合审批机制,继续实行安置房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有效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规模控制管理、造价审查管理、财务管理。三是要提前谋划。倒排工作计划,提前启动预分配工作,尽早核定安置人口、编制分配方案,力争安置房交付、房屋分配同步实施,有效缩短回迁安置时间。全面提升棚改安置房品质。30、根据最新的“新建项目建设品质达到中等偏上商品房水平”要求,优化设计理念,体现视觉美观,严格把控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重点环节,全面把握建设质量,打造群众“满意工程”“放心工程”。强化区域品质提升意识,综合考虑棚改安置房小区配套设施,以及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热、停车库(场)等基础建设,实现区域平衡和可持续发展。探索形成棚改安置房长效管理机制。重视棚改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针对物业水平不高、物业费难收等痛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措施,为居民提供多样化选择,提高小区管理的整体水平。依托基层党建工作,构建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生活事务服务平台,娱乐休闲平台和安31、全稳定平台。提高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营造“共建共治共享、交往交融交心”的良好氛围。(七)注重品质提升,助力居民“住有宜居”加快推进加装电梯工程。积极探索加装电梯与老旧小区改造、安置房建设有机结合,推进成片化、规模化加装,推动加装电梯从“加梯个案”到“成片化量产”转变,力求形成整体效应。不断优化完善加装电梯政策规范、操作流程、长效管理等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并通过各式基层联动、活动,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以增强百姓对加梯工作的认同感、参与度及满意度,努力把电梯加装这项民生工程办好、办实。推广未来社区理念。高质量推进良渚文化村社区、葛巷社区、翡翠社区三个入围省级创建的未来社32、区试点项目,积累经验,形成典型,后续在棚改安置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建设中逐步推广“三化九场景”的建设理念,充分展现。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品质。将保障性住房纳入城市交通、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规划指标的统筹决策体系,强化配套设施与保障房建设的有机同步。严把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的质量关,保证住房品质。(八)聚焦智慧管理,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构建“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管理系统。以系统化的理念整合、升级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将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全部纳入平台管理,融合运营、服务与管理等功能于一体,并嵌入保障性住房的项目施工监管功能,努力构建集云监管、云33、指挥、云服务于一体的智慧化应用中心。全面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共联、共享、共用”。加强人社、经信、街道(平台)、银行等单位互联互通,及时维护、更新保障对象和房源核验等系统信息,有效提升房源建设、调配、结算管理、政府监督检查等效率。提升保障性住房硬件设施的智能化水平。结合杭州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三年规划方案,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引入人脸识别门禁、身份证识别门锁、承租人身份认证等手段,嵌入门锁状态监控、出入数据分析、异常警报等功能,并将前端感知设备的数据进行实时汇聚、统计和智能化分析,有效防止房屋私自转租转借、租金拖欠等管理难题,促进住房保障“智慧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五、保障措施(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34、挥住建系统各级党委统揽全局、多方协调作用,把发展规划作为党领导住房保障事业的方式方法,将党的领导贯穿“十四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实施全过程。协调形成领导有方、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骨干队伍,为顺利实现住房保障规划期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证。(二)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充分发挥发改、住建、规划、财政等部门在住房保障工作中的职能优势,加强协同与配合,着力做好相关的综合协调工作。加强规划统筹管理和衔接协调,强化住房保障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更新规划等规划之间的衔接。(三)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一是完善细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税费优惠、资金奖补、民用水电等支持政策35、。二是分类制定公租房、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明确具体操作细则。三是制定工作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原则,明确住房保障规划实施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及其工作责任,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四)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加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研究建设、分配及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开展到位,政策落到实处。强化社区、镇街(平台)、部门等多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部门的治理潜力与职能。加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备,并加强引导与培训,强化思想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增加队伍稳定性。(五)细化任务推进方案分年度细化分解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指标、实施进度和推进措施,形成清晰的时间表、流程图,落实落细到具体责任人,确保高标准完成任务。完善规划评估体系,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评估,建立健全前期研究、中期评估与后期评估相衔接、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配套、政府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规范完善规划评估体系,提高规划评估的客观公正。-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