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汽车厂安全办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标准(1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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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59296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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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xx园区)管理标准 QG/CDGT1400.04-012017-07-30发布 2017-07-30实施XX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xx园区 汽车厂安全办)发布安全管理标准汽车厂安全办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前 言本标准隶属安全管理标准系列。本标准主要内容及范围:文件首次发布,本标准适用于xx园区汽车厂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的管理,保障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配备,更好地保障人员的安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审核人:XX;批准人:XX。本标准由xx园区汽车厂安全办提出、起草(修订)并负责解释。本标准由XX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xx园区)汽车厂安全办归口管理安全2、办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通过对xx园区汽车厂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制定,对汽车厂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实现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配备,更好地保障人员的安全。本标准适用于xx园区汽车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11651-20083 定义3.1劳动防护用品:是对人身安全防护及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日常物品,包括用品及食品。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3.3、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指在劳动作业生产过程中对人体起到特殊保护作用的安全防护用品,与之对应的是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如帆布手套、毛巾,棉纱,擦机布,口罩,防尘帽,普通工作服,普通劳保皮鞋,耳塞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现改为特种劳防用品安全标志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为准:头部护具类:安全帽;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眼(面)护具类: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防护服类: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防护鞋类: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4、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4 职责4.1。汽车厂厂长负责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并签署发布实施。4.2 汽车厂安全办是汽车厂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修订,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制定,劳动保护用品使用、领用监督及劳动防护用品台账管理,协助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负责对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将其纳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4.3 各部门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负责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本部门使用需求量进行申请和领用。4.4 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供方管理,选择具5、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采购与进场验收应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要求。4.5 仓储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入库、保管、发放工作,并对发放情况做好登记工作,配合安全办对劳保用品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4.6 员工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发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损坏或不符合安全要求,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更换,以维护自身生命健康安全。5 内容5.1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5.1.1 供应商选择原则严禁选择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采购部应选严格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供应商选择。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应具6、备下列条件: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3)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4)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验与测试手段。5)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6)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7)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1.2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部门年初根据上年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结合当年度计划需求量,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汽车厂厂长审批后,交汽车厂安全办备案。5.1.3 非常规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汽车厂安全办审核,报汽车厂厂长核准后,由采购部采购。5.1.47、 采购部根据已审批的采购申请,依据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汽车厂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采购,采购前须查验供应商的相关安全生产资质及产品合格证书,须采购具相关安全生产资质及产品合格证书的供应商,并对相关资质及证书进行备案。5.1.5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现改为特种劳防用品安全标志证)。5.2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和入库5.2.1 劳动防护用品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并做好记录。5.2.2 劳动防护用品抽样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批次数量Q50的,取样数量为8个,有1 个以上(含)不合格即本批次不合格。 2)批次数量50Q150的,取样数量为208、个,有1个以上(含)不合格即本批次不合格。 3)批次数量150Q500的,取样数量为50个,有2个以上(含)不合格即本批次不合格。 4)批次数量Q500的,取样数量为80个,有3个以上(含)不合格即本批次不合格。5.2.3 劳动防护用品合格标准: 1)所购买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取得相应产品合格证。 2)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该类型劳动保护用品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4)劳动保护用品品名、规格型号和数量与采购单品名、规格型号和数量一致。 5)劳动防护用品包装完好,无霉变、污渍、腐蚀、破损等质量缺陷。5.2.4 不9、合格劳动保护用品不得入库登记,应按退货流程进行处理。5.3 劳动防护用品保管 5.3.1 劳动防护用品应放置在仓库内贮存,符合8S要求,并做好防潮、防晒、防霉、防火、防盗、防鼠等措施。5.3.2 已发放到各部门、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各部门、员工负责保管。5.3.3 用于应急救援的劳动防护用品,属地部门人员应当每月至少进行安全检查一次,确保劳动防护用品正常可靠。5.3.4 特种劳动保护用品需要定期检验的,应当按照检验周期进行定期检验。5.4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5.4.1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流程如下:各部门根据需求及汽车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填写xxXX汽车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月度需求申请表(见附件10、1),由部门负责人初审,报安全办复审并汇总各部门需求,经汽车厂厂长批准后统一发放。5.4.2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间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间统一为每月27日下午14:0017:30与每月28日下午14:0017:30发放,若遇周六、周日或节假日无人值班情况下,可提前12天发放。凡无特殊情况或原因(如两天时间正好调休等),未在规定发放时间内领取的,一律不予以发放。特殊情况或原因需领取的,应写明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初审,报安全办复审,经汽车厂厂长批准后方进行发放。5.4.3 xxXX汽车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月度需求申请表申报时间及领用登记,更多免费课件,关注公众号:生产安全管理网。每月20号前(不包括2011、号)填写xxXX汽车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月度需求申请表。各使用部门每月做好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领用登记(必须由员工本人签字)(具体格式见附件2),并抄送安全办备案。5.4.4 新员工在正式上岗之前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具体见附件3:xxXX汽车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5.4.5 劳动防护用品非故意损坏、丢失或报废的,填写领用表申请补发劳动保护用品。5.4.6 按年(季节)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汽车厂统一发放。5.5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 5.5.1 工作服使用要求 1)上班期间应当穿工作服,包括上衣和裤子。 2)长袖工作服上衣袖口应当扣起,下摆应当系紧,拉链应当拉起到与上衣口12、袋相平以上位置。 3)上班时,工作服须保持整洁。5.5.2 安全鞋使用要求 1)进入生产、施工区域,必须穿汽车厂配发的工作鞋。 2)进入有高温、危险化学品腐蚀、触电、高处坠落等危害的场所,必须穿相对应的耐高温、防化靴、绝缘鞋、防滑软底鞋。 3)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不能穿带钉鞋。 4)工作鞋不具有相应防护功能的,不应替代使用。5.5.3 安全帽使用要求5.5.3.1 基本要求 1)所有进入生产、施工区域的人员(包括: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参观人员、外包方等相关方),必须戴好安全帽。 2)安全帽应保持整洁,佩戴端正。 3)安全帽帽带必须系紧,以颏带不能伸入两个手指为限。 4)安全帽帽箍应与佩戴者13、头部相适应,内衬与帽顶应有2.55cm安全间距。 5)安全帽不得当作坐垫使用。6)安全帽应当在有效期限内使用。5.5.3.2 分类标识管理1)生产部工段长(包括工段长)以下的人员一律使用蓝色的安全帽。2)安全办的人员一律使用红色的安全帽。3)除上述1)、2)情况外的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一律使用白色安全帽。5.5.4 防毒面具、防尘口罩使用要求 1)在进入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可能、接触刺激性气体、粉尘,且空气中氧含量大于19%的作业场所,应当佩戴防毒面具、防毒口罩、防尘口罩。 2)防毒面具滤罐应当定期更换,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用后保持面具清洁。3)防毒口罩应将口、鼻子罩起,鼻夹夹紧,呼吸时口14、罩微微塌陷,表明口罩佩戴气密性良好,佩戴正确。防尘口罩佩戴与防毒口罩佩戴相同。 4)不得利用棉纱口罩代替防毒口罩、防尘口罩进行作业中劳动保护。5.5.5 护目镜、防护面罩使用要求 1)在具有碎屑飞溅的作业时,应佩戴防冲击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2)在操作危险化学品时,应佩戴防腐蚀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3)在金属切割与焊接过程中有强光、射线、激光照射危险的, 4)应佩戴具有防护功能的防护面罩或护目镜。 5)在使用砂轮机、磨光机、切割机、冲击钻、电钻等工具时,应佩戴防冲击护目镜。5.5.6 防护手套使用 1)从事一般性作业,应佩戴普通防护手套。 2)从事接触高温物体、危险化学品接触、金属切割与焊接岗位作15、业,应佩戴相对应的耐高温手套、 耐酸碱手套和焊接防护手套。3)在操作旋转设备以及可能发生绞缠事故的检修作业时,禁止戴手套。5.5.7 安全带使用要求 1)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安全带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3)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即挂点应选择在高处。 4)高处作业需频繁移动的,应设置可移动式挂点。 5)安全带使用者重量不得超过安全带抗冲击重量能力。 6)安全带出现硬切割伤、磨损、扣环裂痕时,不得继续使用。5.5.8 降噪耳塞使用要求 1)工作场所噪声超过85dB(A)以上的,必须戴降噪耳塞。 2)降噪耳塞应保持清洁,预防耳道感染。 5.5.9 正压式空气呼吸16、器使用要求 1)在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场所、火灾救援以及空气中氧气含量低于19%的场所,必须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左旋打开供气阀门一圈以上,观察压力表压力,大于25Mpa时方可使用。 3)气瓶背好,双手拉起肩带,使得背托刚好顶住腰部,系好腰带。 4)戴好面罩,将松紧带拉紧。用手堵住快接阀口,深吸气,检查面罩气密性。 5)将高压软管与面罩快接阀对接,听到咔哒声为对接良好,深呼吸即可供气。 6)紧急情况时,按下面罩快接阀中间按钮,即可持续供气。 7)当听到低压报警器鸣叫时,应立即撤离危险场所。 8)使用完毕应先将快接阀取下,然后再关闭阀门,否则会有窒息危险。 9)呼吸器气瓶为17、高压容器,应轻拿轻放。 5.6 劳动保护用品报废及回收 5.6.1 劳动防护用品超过使用期限的,应当予以报废。 5.6.2 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经鉴定不合格的,应当予以报废。5.6.3 劳动防护用品磨损、老化失去防护能力的,应当予以报废。 5.6.4 员工离职的,应在离职前将劳动防护用品退还。 5.6.5 劳动防护用品报废后,分类存放在专用回收装置中,并集中进行妥善处理。5.6.6 所有防护眼镜、防护面罩、安全帽、劳保鞋(含普通、防静电和绝缘的劳保鞋)、防火服、焊工手套必须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回收和以旧换新。6 检查与考核6.1本标准由xx园区汽车厂安全办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6.2本标准具体考核办法按汽车厂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目标管理及考核管理办法执行。7 附录附件1:xxXX汽车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月度申请表 附件2:部门月度劳动防护用品领用表附件3:xxXX汽车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