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汽车厂(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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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58520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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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园区)管理标准 QG/CDGT1400.03-01 20XX-07-30发布 20XX-07-30实施XX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园区 汽车厂安全办)发布安全管理标准汽车厂安全办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前 言本标准隶属安全管理标准系列。本标准主要内容及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园区汽车厂相关方安全管理,标准明确了相关方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责、相关方风险评估、资格预审、相关方监督管理及安全绩效考核等内容,旨在防范相关方违规风险,减少因相关方安全、环保违规对汽车厂造成的影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审核人:XXXX;批准人:XXX。本标准由汽车厂安全办提出、起草(修订)并负责解释。2、本标准由XX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园区)汽车厂安全办归口管理。安全办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通过对成都园区汽车厂安全办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防范相关方违规风险,减少因相关方安全、环保违规对汽车厂造成的影响。标准明确了相关方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责、相关方风险评估、资格预审、相关方监督管理及安全绩效考核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园区汽车厂。2 定义2.1 相关方:是指在成都园区汽车厂工作场所内外的,与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环保绩效有关的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如:运输方、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方、施工工程方、资供应商、外来人员、汽车厂员工、相关政府机构、周边单位等。3 职责3.1汽车3、厂厂长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签署发布实施,并督促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3.2汽车厂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相关方安全管理工作。3.3合同签订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对相关方(工程承揽商、供应商、服务提供商)进厂前管理评审和风险评估工作,定期组织对合格相关方进行EHS评审。3.4汽车厂安全办负责与相关方签定安全环保协议,对相关方进行安全监管,参与对相关方进行安全、环保资质审核、风险评估,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危险告知。3.5相关方作业点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相关方EHS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对相关方的作业过程进行EHS监管,定期参与对合格相关方进行EHS评审。3.6行政部负责相关方人员进厂施工4、证、访客证办理发放。3.7后勤部负责检查、登记相关方人员及车辆临时出入证件,并审查相关方人员是否满足入厂要求。3.8财务部负责相关方违规罚款清算工作。3.9汽车厂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工作。4 内容4.1相关方风险评估4.1.1汽车厂与相关方建立合同,涉及汽车厂安全、环保利益的,应当在建立合同前,进行风险评估,确保相关方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4.1.2组织评审前应根据汽车厂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获取适用于相关方的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4.1.3合同签订责任部门根据已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汽车厂对相关方安全管理要求5、,建立相关方安全、环保风险评估表,并确定合格标准。4.1.4评审部门根据相关方提供的商品、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进行风险识别,确定相关方可接受的行为风险和不可接受的行为风险。4.1.5相关方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均列为其重大缺失项,为不可接受风险。4.2相关方资格预审4.2.1评审部门根据相关方安全、环保风险评估表,对相关方进行现场审核,获取相关方第一手审核资料。不需要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的,可以查看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安全、环保资质证明的文件。4.2.2汽车厂可以委托具有审核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相关方进行管理评审。4.2.3评审结束后,评审组织部门或第三方审核机构应出具相关方管6、理评审报告。4.2.4评审合格的相关方列入汽车厂合格相关方档案库。4.3相关方的选择4.3.1汽车厂与评审合格的相关方建立合同,不得与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管理评审不合格的相关方建立合同。与相关方建立合同的同时,应当签订安全协议,或在合同条款中载明双方安全事项。4.3.2拒绝签订安全协议的,汽车厂将取消与其订立的合同。4.3.3安全协议有效期为工程施工周期或约定有效期。4.4相关方进入汽车厂前准备4.4.1相关方进入汽车厂前,由合同签订责任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相关方召开安全协调会议。4.4.2汽车厂安全办负责向相关方介绍汽车厂相关安全、环保方针、政策。4.4.3项目负责部门向相关方介绍工作要点,7、向相关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地下管线、隐蔽工程图纸)。4.4.4安全协调会议结束后,由项目负责部门协助相关方向行政部办理施工入厂证。4.4.5相关方工作人员进入汽车厂内施工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根据相关方作业内容进行安全告知。未经安全告知的,行政部不得办理施工入厂证。有特殊原因先办理入厂证但未经安全告知的相关方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4.5相关方安全职责4.5.1相关方进入汽车厂作业,除履行合同条款(包括安全协议)外,必须遵守汽车厂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4.5.2相关方应当对其所使用的设备设施、交通工具,施工机械等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测,确保设备设施、交8、通工具、施工机械安全可靠。4.5.3相关方应当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具备与所从事工作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4.5.4相关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在有效期内。4.5.5相关方应当为其作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4.5.6相关方不得雇佣童工或使未成年工从事危险性工作。4.5.7相关方应当为其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4.5.8相关方应当在作业现场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持证上岗。4.5.9相关方应当制定突发意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并为作业现场配9、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事故应急救援器材。4.5.10相关方在厂区指定区域内作业,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4.5.11相关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符合汽车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4.5.12相关方进行危险作业,应当依照汽车厂“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作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作业。4.5.13相关方临时用电的,应当按照汽车厂电气安全管理办法提出临时用电申请,并在使用过程中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用电。4.5.14相关方使用汽车厂设备、工具,应当遵守汽车厂相关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4.5.15相关方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恢复设备、设施原貌。4.5.16相关方应当将施工垃圾按照汽车10、厂废弃物管理办法进行分类处置。禁止随意倾倒危险废物。4.5.17不得出入未经允许的区域。4.6相关方监督管理4.6.1相关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停工后复工、作业内容发生变更等重要事项,应当重新召开安全协调会议。4.6.2相关方在厂区内施工作业的,作业现场应设置施工标志牌,标示安全责任区、相关方名称、工期、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部门、项目负责人等及其联系方式。4.6.3相关方在作业过程中违反汽车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相关方安全职责的,应当依照相关方安全卫生罚则给予处罚。4.6.4相关方首次违规的,处以违规事项一倍罚款限额;第二次出现同类违规的,处以违规事项的两倍罚款限额;11、第三次违规出现同类违规的,中止合同,取消其合格相关方资格。4.6.5相关方出现以下情况的,中止合同,取消其合格相关方资格:1)在作业过程中累计违规次数达到五次及以上的;2)作业期间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事故以及其他恶劣影响的事故;3)相关方在作业过程中连续三次发生安全事故的;4)相关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现场混乱,拒不整改的;5)相关方殴打、威胁、辱骂管理人员的。4.7相关方安全绩效考核4.7.1项目施工结束后,应组织验收,并对相关方绩效进行管理评审。4.7.2长期合作的相关方应当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评审。4.7.3相关方绩效管理评审结果作为相关方继续合作的基本依据。4.7.4相关方管理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从合格相关方档案中剔除。5 检查与考核5.1本标准由成都园区汽车厂安全办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5.2本标准具体考核办法按汽车厂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目标管理及考核管理办法执行。6 附录附件1:相关方环保健康安全协议附件2: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告知)记录表附件3:相关方违章作业处罚通知单附件4:相关方违章作业处罚通知单回执附件5:相关方安全环保风险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