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方案(2021-2025年)(3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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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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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乌苏市人民政府二二二年十月目 录总 则1一、现状与形势2(一)市情概况2(二)矿产资源概况3(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现状4(四)上轮规划实施情况与评估6(五)存在的主要问题7(六)矿业形势和要求8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9(一)指导思想9(二)基本原则9(三)规划目标11三、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13(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13(二)矿产资源产业经济区建设14(三)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15(四)勘查规划区块15(五)严格规范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开发16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17(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17(二)严格规划2、准入管理19(三)矿产资源勘查管理20五、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22(一)绿色矿山建设22(二)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22六、重点项目24(一)基础地质、矿产勘查重大工程25(二)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26(三)矿产品精深加工重大工程26(四)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恢复治理重点项目27七、规划实施管理27附 图附图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矿产资源分布图附图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图附图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规划图附图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附图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图附 表附表1 乌苏市国家规划3、矿区表附表2 乌苏市勘查规划区块表附表3 乌苏市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表附表4 乌苏市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附表5乌苏市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划分表附 件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矿产资源规划研究报告(2021-2025年)附件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说明(2021-2025年)附件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矿产资源规划附表册(2021-2025年)附件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2021-2025年)总 则为全面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合理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以及保护活动,推进矿产资源规模开采和节约集约利用,改善矿山生态环4、境,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确保矿产资源对乌苏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乌苏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及相关产业政策等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乌苏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亦是上级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5、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规划适用范围:乌苏市所辖行政区。规划实施期限: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1-202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35年。一、现状与形势(一)市情概况乌苏市位于北疆腹地,准噶尔盆地西南缘,距离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260千米,隶属塔城地区管辖,地理坐标位于东经8258-8516,北纬4329-4527之间。乌苏市是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及交通枢纽.基本形成以乌奎高速公路和312国道为主动脉,以市、乡、村公路为分支,辐射城乡,交通十分便利,极大的促进了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方便了人民的交通和生活,见专栏1。专栏1 乌苏市自然资6、源概况行政区划乌苏市辖5个街道、10个镇、7个乡,3个牧场。东与克拉玛依市、奎屯市及沙湾市毗连,南隔天山与尼勒克县相望,西与精河县为邻,北与托里县接壤。本行政区东西长180千米,南北宽220千米,面积14394.12平方千米。地貌与气候乌苏市地处准噶尔盆地西南缘,天山支脉博罗科努山和依连哈比尔尕山北麓经济带西段。地貌特征复杂,可分为南部高山区、南部中山区、南部低山丘陵区及冲积平原区四大地貌单元,海拔高度在500-4000米之间。乌苏市地处北温带干旱地区,属典型大陆性气候,其特征为:冬夏长,春秋短,降雨稀少,蒸发强烈,相对湿度小,年内温差变幅大。夏季有干热风,冬季常有寒流入侵,由于南北地形高差较7、大,因而境内气候由南向北形成明显垂直分布的不同小气候区。土地资源乌苏市规划范围内土地总面积为1265920.6公顷,其中农用地933148.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71%;建设用地14270.27公顷;其他土地318501.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16%。矿产资源辖区内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现已发现矿种27种,优势矿产为煤、石油、天然气、水泥用石灰岩等。水资源乌苏市水资源总量为17.0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5.75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8.81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为7.56亿立方米,地表水可利用量为12.71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18亿立方米。植物资源根据最新植物资8、源调查统计,乌苏市行政区范围内维管束植物79科、278属、956种。动物资源乌苏市行政区范围内有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其中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9种。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3种;国家级保护动物有7种;自治区级保护动物3种。旅游资源乌苏市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有待甫僧国家森林公园、五道桥九莲泉、夏尔苏木喇嘛庙遗址、古尔图天鹅湖、巴音沟承化寺、甘家湖梭梭林自然保护区、滴水沟风景区等众多自然景观资源,为发展全域旅游奠定了坚实的资源保障。人口全市人口21.46万人,有汉、哈萨克、维吾尔、回、蒙等民族。交通区内建成了以G30连霍高速、G312、G217、S101等干线公路为骨架的公路运输网以及奎北铁路云书网。国道319、2线和兰新铁路西段(乌鲁木齐至阿拉山口段)横贯全市,国道217线(阿勒泰库车)公路由乌苏市东南部纵向通过,省道101线(乌苏市巴音沟口乌鲁木齐八一钢铁厂)沿山前在东南部与217国道(独山子库车)相连,以乌苏市为中心,东达乌鲁木齐,西到伊宁,北抵塔城、阿勒泰,南通库车,交通十分便利。全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打好风险防控、污染防治、精准脱贫“三大攻坚战”,统筹做好“六稳”工作,重点领域改革推进有力,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经济社会发展见专栏2。专栏2 乌苏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生产总值2020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14.18亿元,比上年增长4.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91.05亿元,增长2.4%;第二产业增加值50.81亿元,增长6.6%;第三产业增加值72.32亿元,增长5.2%。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下降11.2%。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6倍;第二产业投资下降12%;第三产业投资下降3.7%;社会消费品零售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03亿元,比上年下降26.5%。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0.35亿元,下降28.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68亿元,下降20%。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10.42亿元,下降23.7 %;餐饮收入额2.61 亿元,下降35.9 %。进出口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19912万美元,11、比上年下降7.3%。其中,出口19876万美元,下降7.4%;进口36万美元,增长1.8倍。居民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26元,比上年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70元,比上年增长6.5%。(二)矿产资源概况乌苏市南部山区横跨西天山成矿带,成矿条件和成矿背景良好,矿产资源较为丰富。截止到2020年底,全市已发现矿种11类27种(专栏3),占塔城地区已发现矿种73种的36.99%,占新疆已发现矿种152种的17.76%。优势矿产有煤、石油、天然气、水泥用石灰岩等。专栏3 乌苏市已发现矿种一览表类 别矿 种能源矿产煤、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地热(水)黑色金属矿产铁、铬有色金属12、矿产铜、铅、镍贵金属矿产金金刚石、水晶非金属矿产玉石硅灰石、高岭土非金属矿产滑石、陶瓷土水泥原料非金属矿产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陶粒页岩、砖瓦用粘土粘土类非金属矿产膨润土饰面建筑用非金属矿产建筑用砂、建筑用板岩、建筑用辉长岩、饰面花岗岩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产石墨、石棉、石膏水气矿产矿泉水(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现状基础地质调查现状。乌苏市地质勘查自1892-1909年开展了150万路线地质调查,至20世纪五十年代以后进行了系统的地质调查。基础地质调查较齐全,有不同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对区内地层、构造、岩浆岩、矿产等有一个较为系统、全面的认识。基础地质工作完成情13、况见专栏4。专栏4 乌苏市基础地质工作完成情况一览表项目比例尺完成面积(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比例(%)备注区域地质调查1100万14394.12100覆盖全境125万14394.12100覆盖全境120万14058.7197.67沙湾幅未覆盖15万5669.8339.39南部高山区以及中北部平原区未覆盖区域地球物理勘查120万航空磁测、重力测量14394.12100覆盖全境15万地面磁法测量7108.4149.38东南部高山区以及中北部平原区未覆盖区域地球化学勘查120万化探11226.3877.98中北部平原区未覆盖15万化探2258.7015.93南部高山区以及中北部平原区未覆盖120万水14、文地质普查5096.9135.41南部高山区以及中北部平原区未覆盖125万多目标土壤测量1597.8311.10除中部平原农作物种植以外区域未覆盖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14394.12100覆盖全境矿产资源勘查现状。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设有23个有效探矿权,勘查区总面积283.61平方千米,占市域总面积的1.97%,其中金矿4个、铜矿7个、煤矿12个,均为自然资源厅发证。截至2020年末乌苏市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表见专栏5。专栏5 截至2020年度乌苏市矿产资源量统计表序号矿产名称资源储量单位累计查明资源量1煤炭万吨65368.902金矿金 千克875.053水泥用灰岩矿石 千吨332.30415、水泥配料用砂岩矿石 千吨3.505陶粒页岩矿石 千吨33.736建筑用辉长岩矿石 千立方米1568注:数据来源于2020年新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数据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截止2020年底,乌苏市有非油气有效采矿权21个,涉及矿种8种,登记矿区面积共26.6082平方千米。其中自治区出让登记的采矿权9个,面积21.8270平方千米;塔城地区出让登记的采矿权1个,面积2.4662平方千米;县级出让登记的砂石土类采矿权11个,面积2.3150平方千米。乌苏市现有矿山总数21家,其中大型1家,中型4家,小型16家,大中型矿山占比23.81%。按矿种划分有能源矿山8个、金属矿山1个、非金属矿山12个。从16、事矿业人数1549人,煤炭产量213.60万吨、生产红砖4.70万吨、建筑用砂3万立方米;工业总产值44719.50 万元、综合利用产值26293万元、矿产品销售收入46624.90万元、利润总额5171.10 万元。专栏6 2020年乌苏市矿山开发利用情况统计表矿产种类矿山数量(个)采矿权面积(平方千米)状态煤炭315.0100生产砖瓦用粘土51.0266建筑用砂10.1230煤炭45.7095停产金矿10.7992水泥用灰岩12.4662建筑用砂10.2186砖瓦用粘土20.4832建筑用辉绿岩10.2120建筑用石料(凝灰岩)10.2516地热10.3083绿色矿山建设现状。乌苏市绿色矿17、山创建工作一直在积极进行中,其中“新疆乌苏市巴音沟丛龙煤矿”正在积极申报绿色矿山。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现状。辖区内完成了禁止功能区内矿业权的清理清退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督促政策性关闭小煤矿和砂石粘土矿矿业权人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矿山企业治理恢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开展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治理矿山的地质环境与周边地形地貌相协调,矿山地质环境持续改善。随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乌苏市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但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任务依然艰巨。截止2020年底,本行政区内共完成了7处矿山共计89.03公顷的修复工作。(四)上轮规划实施情况与评估“18、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在自治区党委、塔城地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乌苏市稳步发展煤炭煤电、非金属等产业,为保障能源资源供应安全、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基础地质调查程度有所提高。1 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比例由33.19%提升至39.39%,但未达到上轮规划目标43.19%,全市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仍需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及调查评价成效一般。近年来由于地勘投入下降,社会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以至于“十三五”期间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并未取得显著成果。主要矿产新增储量目标以及实际完成情况。专栏7 乌苏市“十三五”期间目标完成表完成目标计量单位三轮规划19、预期指标2016-2020年实际备注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平方千米1400892.44地勘投入一直处于下降状态力争发现有工业价值的矿产地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基地处1-21沙湾西矿区煤层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所提高。辖区内矿山规模结构不断优化。通过资源整合、淘汰落后产能以及各类功能区采矿权政策性退出等措施,非油气矿山数量由2015年的67家减少到2020年底的21家,大中型矿山比例由5.97%提高到23.81%,资源利用方式持续转变,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取得一定成效,重要矿产“三率”水平持续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成效突出。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得到深化,积极落实矿业权市场化配置改革,市场化配置程度不断20、提高,执法监管体系不断健全;稳步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积极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矿”出让,同时探索完善其他矿种的“净矿”出让制度。制定和完善了矿业权会审、会签与公示、动态巡查、监督检查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认真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以采代探、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勘查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地勘资金投入压力较大,资源安全保障基础不牢。近年来矿业市场持续低迷,找矿难度增加,勘查投入大幅减少,社会资金投入不足,勘查投资渠道单一,找矿激励机制不完善,未能有效激发地勘单位找矿积极性和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地21、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亟需加强。新发现可供开发利用矿产地难度增加;“圈而不探、重采轻探”等现象依然存在,矿产勘查监管仍需进一步完善。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但“底数”不清。乌苏市拥有储量可观的水泥用石灰岩、陶粒页岩等非金属矿产,但勘查程度普遍偏低,均为上世纪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发现,未进行专项勘查工作,受勘查投入不足的影响,未能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开发利用结构不尽合理,绿色发展任务艰巨。乌苏市矿业发展特别是非金属类多为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部分矿山采矿方法和设备落后,资源利用率低。一些采矿权人资源保护意识不强,存在采易弃难、采富弃贫、采厚弃薄、采浅弃深的现象。矿产资源就地转化率不高,产业链短、22、附加值低,经济效益发挥不明显。低端的原矿开采加工造成能耗消耗比重大,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依然面临历史遗留问题多、治理难度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机制还存在瓶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不欠新账”仍有压力。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及综合评价制度尚未全面建立,不能有效掌握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趋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技术水平也有待提高。(六)矿业形势和要求“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和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是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攻坚期,是深度参与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快融入丝绸之23、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重要机遇期。受世界经济下行和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双重影响,矿业经济陷入持续低迷状态,社会资本进入到找矿领域明显下降,财政投入亦在缩减,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制约因素增多,增储增产难度加大。随着国家、自治区、塔城地区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持续增大,与大宗支柱性矿产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剧、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持续加大,矿产资源形势更加严峻。丝绸之路核心区、夹河子机场以及乌苏物流园、保税区的基础建设,给乌苏市矿业发展,特别是三类砂石土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将迎来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近年来由于地勘资金投入不足,同时没有形成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造成矿产勘查工作进展缓慢。同时规模24、化经营的矿山企业少,抗风险能力差。大部分非金属矿山企业政策性关闭,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基础建设行业对相应矿产资源的需求。针对各矿山企业应运用高新和先进实用技术,以质量品种、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改善装备、安全生产等为重点,对落后产能进行改造升级。实现高水平、大规模的产业经济转变,矿产品向深加工、高端产业发展,全方位发展矿业的新格局。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抓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25、理念、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发挥乌苏市区位优势,以保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为目标,以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为主线,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矿业开发水平,推动矿业智能化、绿色化,促进兵地融合、油地合作,为乌苏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资源保障。(二)基本原则编制规划应综合考虑资源基础、产业经济、环境保护和区域发展等因素,按照“空间范围落地、管控制度落实、政策和措施相结合”方针,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空间管制体系,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结构,并遵循下列原则:保障供应、需求引领。聚焦塔城地区、乌苏市以及周边县市紧缺矿产,以找大矿富矿为目标,加大勘查力度,持续推进找矿突破,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6、。强化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延伸下游产业链,为地区以及乌苏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协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把发展建立在生态安全的基础上,强化生态环保理念,严守生态保护底线,调控矿业开发总量与强度,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大力发展绿色矿业,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当地的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落实最严格资源管理制度,寻求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科学发展新道路。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原则。调整优化发展布局,加快形27、成定位清晰、衔接有序的矿业经济发展新格局。统筹生态功能区建设、城市规划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市场导向,保障供给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则以及市场需要,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依托乌苏市矿产资源禀赋以及开发利用特点,积极推进石灰岩、陶粒页岩等矿种的勘查投入,加大煤炭资源的勘探和开采力度,统筹规划、发挥优势,合理布局、扬长避短、突出重点,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积极推进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形成矿业经济发展新格局。互利共赢,开放合作原则。以建设塔城地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为契机、紧紧把握28、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充分发挥我市地处北疆中心、交通便利,运输网络发达等区位优势。推进夹河子机场、南区物流园、工业园等建设,从而促进我市矿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周边国家重要矿产资源的合作勘查与开发,建立多元、安全、稳定、高效的矿产资源供应体系。拓展矿业市场合作领域和方式,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实现深度交融的合作共赢格局。依法管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自治区、塔城地区矿业权出让审批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各相关制度要求,加强“净矿”出让的准备工作,做好林业、草原、水利、环保等一系列相关部门的衔接。积极推进和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项工作进展与成果29、,依法、严格、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促进乌苏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规划目标落实自治区及塔城地区矿产资源规划目标要求,结合乌苏市实际,围绕塔城地区重点开发开发试验区、天山北坡经济带以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到2025年,本行政级别内的主要非金属矿产资源量稳步增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矿业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绿色矿业发展全面推进,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新格局。基础地质调查工作持续推进。落实和细化塔城地区规划在本市部署的基础地质调查以及民生地质调查工作。至2025年,逐步完成重要成矿区带的15万区域30、地质矿产,基础地质调查程度大幅度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取得新进展。落实和细化上级规划在本市部署的矿产资源勘查勘查目标,对本行政区内的矿泉水、陶粒页岩等进行地质找矿勘查工作,力争到2025年预期新增矿产地3个,见专栏8。专栏8 新增矿产地目标表序号矿种类别计量单位新增资源量目标矿产地个数1矿泉水立方米/日25022陶粒页岩万吨100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不断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进一步优化,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到2025年,乌苏市采矿权总数控制在18个以内,通过资源整合,优化产业结构,科学管控开发总量,提高矿山集约化规模化程度,减少小型及以下矿山数量,增加中型矿山比例。固体矿产大中31、型矿山比例达到40%以上。重点增加非常规能源矿产勘查开发力度,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规范建材类非金属矿产开发秩序;提高优势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保障能源资源供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更加合理,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矿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取得成效。推广应用先进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严格执行“三率”考核,矿产资源产出率提升2-3%。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开采活动同步进行,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利用。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部署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32.7公顷,完成矿山地32、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建设与政策支持,形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新格局。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构建勘查开发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营造勘查开发良好秩序。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开放技术服务市场,健全压覆重要矿产协调机制,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矿政管理效能。矿业权有偿出让、“净矿”出让、开发收益分配、矿业权审批、监督管理等改革全面拓展。拓展风险勘查和矿业发展融资渠道,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基本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全面好转,管理有规、市场有序、开发有责33、调控有效、监督有力的局面基本形成。2035年展望目标。基础地质服务领域持续拓展,基础地质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和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坏境保护进一步协调,矿业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矿政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矿产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三、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坚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做好与自治区及塔城地区区域发展战略及主体功能区的衔接,加强“三区三线”内矿业活动管制。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坚守环境质量底线,加强矿产资源开发34、管控,合理调控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强度,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自治区规划管控要求,结合乌苏市矿产种类实际,合理确定重点、限制和禁止勘查开采的矿种。重点勘查矿种: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煤等能源矿产,铁、铬、铜、镍、铅锌、金等金属矿产,水泥用灰岩、陶粒页岩、膨润土等非金属矿产资源。重点开采矿种: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煤等能源矿产。限制开采矿种:砖瓦用粘土。禁止勘查开采矿种:砷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项目,砂金、砂铁、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等矿产。强化限制、禁止勘查矿种的管理。积极落实限制性矿种开发产业政策。对限制勘查开采矿种,35、要按照规划对矿业权人准入条件加强审核,确需对限制性矿种进行勘查开采的,应论证其资源供需形势,对开采总量进行调控,同时严格资源环境承载力论证,并征得县(市)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同意;严格执行矿种准入、禁入和退出政策制度,按照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相关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禁止开采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矿、砂金等矿产。(二)矿产资源产业经济区建设落实国家和新疆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构建区域资源优势互补、勘查开发定位清晰、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依据乌苏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产业集聚区建设,积极推进石油化工产业发展,支持36、中石化在区域内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采。依托乌苏及周边地区的重油、基础油、液化石油气等石化原料,整合现有石化企业,重点发展重油催化裂解、环烷基润滑油等重油深加工业。结合矿产资源产出与分布秉赋特征以及与其他自然资源组合的特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产业化方向和地域分工的要求,与勘查、开发规划区相协调,重点建设(发展)1个矿业经济区,见专栏9。专栏9 乌苏市矿业经济区规划表序号矿业经济区主要依托资源发展方向备注1环准噶尔矿业经济区沙湾-四棵树煤矿、环准噶尔盆地西翼的油气田常规能源煤化工、石油化工(三)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国家规划矿区:自治区规划在本行政区内划定国家规划矿区为沙湾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国家规划矿区37、内优先保障战略性矿产、自治区急需矿产勘查开发,严格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准入条件。对探矿权重点监管,严格落实探矿权合同制管理,推动统筹部署、整装勘查、精细勘查。鼓励现有矿业权以矿权、资本、技术等形式进行合作,鼓励自愿依法进行有序整合,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形成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建设战略性矿产安全供给的接续区,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打造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区,为能源资源基地建设提供支撑。重点开采区:按照自治区、塔城地区开采工作部署,乌苏市需落实重点开采区2处。在重点开采区内向资源利用率高、技术先进的大型矿山企业倾斜,引导和支持各类生产要素集聚,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整合,推动资源的38、规模化开发和集约利用,稳定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专栏10 乌苏市重点开采区块设置表序号名称面积(平方千米)主要矿种级别类型1沙湾煤炭重点开采区466.70煤炭自治区级2四棵树煤炭重点开采区30.72煤炭塔城地区级(四)勘查规划区块落实塔城地区规划在本辖区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14个,总面积157.46平方千米,涉及矿产7种。油砂矿拟设探矿权主要分布于托斯特-将军沟一带,金矿拟设探矿权主要分布在查汗萨拉一带,陶粒页岩矿拟设探矿权分布在乔龙沙拉一带,膨润土矿拟设探矿权主要分布在乌兰布拉克一带,建筑石料用灰(玄武)岩矿拟设探矿权主要分布于西山沟-哀普特果勒一带,矿泉水拟设探矿权主要分39、布于待甫僧一带、马吉克-达子庙一带,见专栏11。专栏11 勘查规划区块设置表序号勘查矿种勘查区块(个)勘查面积(平方千米)备注1油砂379.60自治区出让登记探矿权2金矿110.463陶粒页岩24.67塔城地区出让登记探矿权4膨润土143.325建筑石料用灰岩28.256建筑石料用玄武岩岩11.607矿泉水49.56自治区出让登记探矿权(五)严格规范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开发合理规划集中开采区。普通建筑用砂石土是社会经济建设必不可少的矿产资源,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需严控设置数量,鼓励节约集约化开采,对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矿实行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有计划适度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开发、规模开采”原则,合理控40、制矿山数量,优化开发布局和结构。在满足区域经济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发展对砂石土矿产品的需求的前提下,在综合考虑资源分布特点、运输成本和环境治理的情况下,为了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全市共规划设置砂石土集中开采区12个,总面积196.73平方千米。到展望期,禁止在砂石土集中开采区范围外开采砂石土资源。专栏12 乌苏市砂石土集中开采区规划表序号规划分区名称面积(平方千米)主要矿产1乌苏市甘家湖柳树河1号砂石土集中开采区18.00建筑用砂2乌苏市124团西部砂石土集中开采区12.96建筑用砂3乌苏市四棵树河南部砂石土集中开采区62.27建筑用砂4乌苏市西大沟东部砂石土集中开采区77.04建筑用砂41、5乌苏市古尔图一带砂石土集中开采区14.46建筑用砂6乌苏市124团北部砂石土集中开采区8.15建筑用砂7乌苏市谢家地口子村1号砂石土集中开采区0.86建筑用砂8乌苏市甘河子砂石土集中开采区0.57砖瓦用粘土9乌苏市谢家地口子村砂石土集中开采区0.78砖瓦用粘土10乌苏市西湖镇砂石土集中开采区0.20砖瓦用粘土11乌苏市古尔图镇砂石土集中开采区1.14砖瓦用粘土12乌苏市百泉镇砂石土集中开采区0.30砖瓦用粘土完善矿区生态保护措施。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实施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按照42、绿色开发标准和规范,各矿山要建立“采前有规划、采中能控制、采后可恢复”的绿色采矿体系。积极推广源头节能减排绿色选冶技术、“环保化生产、清洁化加工、无尘化运输”的绿色生产模式,促进矿产资源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根据自治区、塔城地区总体规划以及乌苏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指示和建议,乌苏市目前可供开发利用的优势矿产为煤,分利用存量产能,统筹准南煤田中小煤矿整合,促进煤炭资源集约开发,新增准南煤田资源整合项目240万吨/年。辐射带动当地煤化工、煤电一体化等产业发展。同时按照“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清洁利用”的要求,减少三类矿产43、矿山总数量,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开采能力。实行开采总量管控,对设定约束性与预期性总量调控指标。依据乌苏市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城镇化建设进程需求和历年市场供需情况,结合乌苏市砂石土矿产资源优化进程,制定本轮规划期内砂石土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及矿山数量。砂石土矿产开采总量调控。砂石土开发总量控制的要求是保持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与乌苏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水平相适应。针对乌苏市国民经济产值各类数据的分析,预期至2025年,建筑用砂年开采总量为20万立方米,砖瓦用粘土年开采总量为5万立方米,见专栏13。专栏13 乌苏市砂石土矿产资源年开采总量调控规划表(单位:万立方米)矿种2020年末现状规划期调控目标矿山数年开采总44、量2025年末年开采总量指标类型建筑用砂1320预期性砖瓦用粘土52.55预期性合计65.525矿业权数量调控及管理措施。通过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改变小矿过多的局面,逐步形成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实现适度集中、布局优化、集约经营的目标,积极促进矿山企业规模化,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措施,控制小型矿山数量,全区的大中型矿山的比例到2025年达40%以上;矿山总数控制在18家以下,矿山规模结构逐步得到优化。矿山企业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的调整。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通过调控矿产资源开发生产总量,合理调整矿业采选冶结构和布局。依靠科技创新,提高优势、特色矿产的采、选、冶、加工工艺水平,发展环保型产品45、和高科技产品,降低初级矿产品在销售中的比例。加强矿山企业规模化建设,实现规模经营。逐步提高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通过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逐步实现从高消耗、低效益、粗放型向低消耗、高效益、集约化方向转变。(二)严格规划准入管理严格实施绿色勘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勘查活动的全过程,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勘查活动中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严格执行绿色勘查规范,依靠科技和管理创新,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推广航空物探、浅钻、便携式钻机、一基多孔等勘查技术,有效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范围及持续时间。针对勘查区植被覆盖情况、自然修46、复能力等自然地理环境差异情况,采用适宜的勘查手段、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周期,分类实施绿色勘查工作。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加强矿山企业结构调整,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形成数量适中、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矿山生产布局,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进行资源和产业整合,实现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对砂石粘土等小矿的管理,严格规模准入,合理调控矿业权数量。本行政区内各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见专栏14。专栏14 新建矿山重点矿种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序号名称单位/年大型中型小型最低服务年限备注1煤(地下/露天开采)原煤万吨120/400-2金(岩金)(地下/露天开采)矿石万吨15/156/93/-10年3建47、筑用石材万立方米1051.54建筑用砂万立方米301365砖瓦用粘土矿石万吨301366地热万立方米/年20105开发利用水平方面。矿山建设须符合规模开采、集约经营的原则。编制矿山开采设计方案并通过评审,禁止出现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一证多矿、采易弃难、采富弃贫、滥采乱挖等严重浪费矿产资源的现象。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矿山设计的矿山“三率”指标进行生产,积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采、选、冶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加强对共(伴)矿产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矿区生态修复方面。矿山企业依法取得矿山开采的各类证照,必须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条件,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48、等法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并评审通过;矿山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并重”的原则,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投资、谁受益”的方针,必须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按时完成土地复垦年度指标,不断提高改善矿山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矿业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矿山企业必须设置土地复垦基金科目并按月计提。(三)矿产资源勘查管理落实自治区、塔城地区规划,严格勘查准入条件,完善探矿权退出机制,全面落实绿色勘查,健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制度。严格勘查准入条件。探矿权申请人应49、是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应当具备与申请勘查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注册资本和银行提供的资金证明不得低于相关要求。探矿权申请人提交勘查登记申请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违法被吊销勘查许可证。对严重失信的探矿权申请人,依法实行勘查市场禁入制度。新设探矿权勘查阶段不得低于原有勘查阶段,不得与其它已设置矿业权交叉重叠,申请勘查区域与相邻矿业权区域间应保持合理间距。新设探矿权的勘查矿种和勘查范围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应做到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必须达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要求。全面落实绿色勘查。勘查实施单位必须按照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要求,在实施地质勘查各方面和全过程中通过采取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等最大50、限度地减少地质勘查工作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和影响,实现地质勘查目的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的新勘查模式。完善探矿权退出机制。探矿权延续时,严格执行延续次数、持有时限、提高勘查阶段和缩减勘查面积的相关要求。全面调整探矿权占用费收取标准,建立累进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利用经济手段有效遏制“圈而不探”。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探矿权人既不申请延续,也不申请注销,可依法公告注销勘查许可证。探矿权人违法违规,限期内整改不通过的,可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对设立超过15年以上的探矿权加大核查力度,对存在“圈而不探”“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完51、善地质找矿运行机制。以能源、紧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为重点,优化勘查布局,加快推进矿产勘查。严格执行地质勘查规划,按照规划确定的布局、时序和重点,强化对地质找矿活动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强化地方政府对地勘项目的协调、服务和监管职责,改善地勘工作外部环境。对县内列入战略性矿产目录的矿种,在资源配置、重大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等方面加强引导,提高资源安全供应能力和开发利用水平。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矿产勘查。进一步开放矿产勘查市场,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地质找矿工作。对于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可独立投资的地质找矿项目,国家财政原则上不再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自主组建勘查单位,开展矿产勘查,积极推进资本和技术有机结合52、,形成多渠道矿产勘查投入新机制。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区优势矿种探矿权配置,加快探矿权出让工作。五、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科学谋划绿色矿业发展总体布局,推动转型升级,全力保障能源和其他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精心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为乌苏市矿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一)绿色矿山建设按照“政府指导、企业主建、标准引领、全面推进”的原则,把煤矿作为乌苏市绿色矿山重点建设对象,新建及改扩建煤矿按绿色矿山建设,积极申请进入绿色矿53、山名录,带动全市其他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的开展。对辖区内的其它新建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应及时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改造升级进程,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或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矿山企业应开展自行评估,并向地区自然资源局提交评估报告。地区自然资源局、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开展现场核查,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逐级上报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通过绿色矿业发展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纳入名录的绿色矿山企业自动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专栏15 “十四五”乌苏市绿色矿山建设进度安排一览表序号矿山名称矿种进度54、安排指标属性备注1新疆乌苏市巴音沟丛龙煤矿煤2023年预期性中型2新疆乌苏市红山西煤矿煤2024年预期性大型(二)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压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责任义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源头管理与事中、事后过程监管,将矿区生态保护修复贯穿于矿产资源勘查、建矿、开发利用直至闭坑全过程。推进矿山生产全过程生态保护与修复。新建矿山:按照统一部署,贯彻执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规范,将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的要求贯穿于新建矿山规划、设计、建设、运营、闭坑全过程。生产矿山:加强矿山“边开采,边治理”监管力度55、,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制,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执行。闭坑矿山:应及时编制矿山闭坑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计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鼓励相邻矿山企业开展集中连片治理,发挥矿山企业主动性和第三方治理企业活力,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加快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修复治理。针对辖区内涉及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由政府有计划、分批次、有重点的申请中央和自治区级财政进行治理恢复,加大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力度,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多元化投入机制56、,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历史遗留矿山、采坑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研究制定土地、矿产、财税等优惠政策,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土地复垦新模式,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进程,实现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根本好转。专栏16 乌苏市历史遗留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表序号名称矿种面积(公顷)时间安排1新疆乌苏市原农七师巴音沟煤矿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煤矿13.842022-2024年2新疆乌苏市百泉镇G30南侧废弃采砂坑砂石粘土4.932023-2025年3新疆乌苏市甘河子镇二道场子、三道场子村周边废弃采砂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砂石粘土57、4.052023-2025年4新疆乌苏市西大沟高速立交桥西侧废弃采砂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砂石粘土9.882023-2025年健全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监测监督机制。建立自治区、地区、县(市)、矿山四级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动态监测体系,完善监测制度,以高新技术为支撑,实现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全覆盖,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管平台,全面掌握和监控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情况,推动全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矿山生态修复基金设置专用账号或科目,并按月计提计提使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按职责对基金计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未按58、要求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建立矿山地质灾害群防体系。形成矿山生态环境和矿山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报告制度,为科学保护和治理矿山环境奠定基础,提高全市矿山环境动态监测能力和全程管护能力,形成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制。六、重点项目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塔城地区项目部署,结合乌苏市实际,配合开展重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促进基础地质工作程度不断提高、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公益服务,促进本市以及塔城地区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一)基础地质、矿产勘查重大工程公益性基础地质工59、作以覆盖主要成矿带为目标,全面提升基础地质研究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地区基础地质调查数据采集与更新体系,成果服务质量和水平出现跨越式发展,基本能够满足地质找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地质信息的需求。落实塔城地区在乌苏市部署的基础地质调查、农产区水文与环境地质调查以及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旅游景点与路线地质调查。基础地质调查。落实塔城地区工作部署,乌苏市的基础地质调查工作主要为完成门克廷达坂一带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720平方千米(专栏17)。专栏17 乌苏市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主要目标(单位:平方千米)序号工作内容目标任务目标属性1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720预期性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160、5万-110万水文地质调查紧紧围绕重要绿洲经济带、矿产开发基地开展,积极引导到地方和中央财政资金,为水资源优化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依据。地区规划中主要在乌苏市农作物主产区部署开展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见专栏18。专栏18 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序号项目名称面积(平方千米)规划期1沙湾-乌苏经济区110万水文环境地质调查20002021-20252乌苏市15万水文环境地质调查200农业地质调查。乌苏市国民经济规划要求:发挥粮食主产区优势,建设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壮大优势经济作物种植,打造特色农产品产业;推进养殖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畜牧业。在乌苏市主要农田集中区逐步开展12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61、以推进重要农业经济区、粮食主产区、畜牧草原区等土地质量调查工作,查明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背景,建立区域农牧业地球化学评价模型和指标体系。为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完善特色优势鲜明的农业产业体系提供依据,见专栏19。专栏19 乌苏-沙湾一带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序号项目名称面积(平方千米)规划期1乌苏-沙湾一带12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20002021-2025旅游地质调查。在以往区域地质调查、地质遗迹调查基础上,开展辖区内旅游地质资源研究、筛选,初步摸清旅游地质资源家底,助力发展乌苏市旅游地质调查,见专栏20。 专栏20 乌苏市旅游地质调查序号项目名称规划目的规划期1S101天山地理画廊精品旅游线路调查62、对天山北坡独有的地理地貌优势开展调查2021-20352精品旅游路线调查阿拉山温泉、待甫僧国家森林公园、独库公路(二)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以准噶尔盆地南缘四棵树-巴音沟一带为重点,开展深部煤层气调查评价工作,研究深部煤层气富集规律,为北疆大规模开发煤层气资源提供依据,见专栏21。专栏21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程矿种部署区域勘查阶段非常规能源矿产四棵树-巴音沟一带煤层气调查评价、普查(三)矿产品精深加工重大工程根据乌苏市矿产资源分布、矿业开发与产业布局特点,从经济社会发展及满足城乡发展规划需要出发,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按照“分散开采、分片选矿、集中冶炼”的原则,整合现有矿产资源63、,实现产业集约化、规模化,见专栏22。专栏22 乌苏市矿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序号名称主要矿种主要矿区1乌苏市石油化工深加工基地石油乌苏市高探1井(四)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恢复治理重点项目加快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积极申请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有计划、分批次、有重点地进行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工作,规划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恢复治理重点项目1个(专栏23)。专栏23 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恢复治理重点项目序号治理项目名称面积(公顷)时序备注1乌苏市夹皮沟一带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2142023-2025预期性七、规划实施管理本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由乌苏市政府组织实施,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64、原则,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举全市之力,共同实现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规划年度实施考核机制,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技术创新、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绿色矿山建设等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进行考核,作为主要相关领导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定期评估。评估报告报规划审批机关备案,并作为规划调整和完善的依据。因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进行指标调整的,应进行科学论证。严格规划调整和修编的程序,应对规划调整和修编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和论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统筹部署全65、市矿产资源规划调整与上图入库的有关工作,确保调整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多部门联合动态监督检查管理、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制度。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包括开采总量是否按规划得到控制、矿业权设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布局结构是否按规划优化调整以及地质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是否如期完成等。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报告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果,对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应对措施。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安全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矿山员工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是生产的保证,也是员工利益的最大体现。注重安66、全生产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安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矿山等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加强矿山企业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员工工作现场风险辨识能力,强化源头治理。针对矿山企业,实行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强化科学管理、信息化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领导和监管部门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重大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加大矿产资源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国内外著名科研院所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强化多学科融合和产学研一体化,培养高素质技术和管理人才。注重人才队伍建设,营造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乌苏市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鼓励矿产资源勘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和应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高效利用示范研究工作。 提高规划实施信息化水平。完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做好规划管理信息与相关信息的资源整合,实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资源储量和矿业权等基础数据库的衔接和共享,探索建立具有信息管理、分析查询、监督评价和辅助决策功能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的掌握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情况,矿山生态环境的变化及规划的实施情况,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