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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方案(2021-2025年)(60页)
泸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方案(2021-2025年)(6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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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
上传人:Le****97 编号:748771 2023-09-13 60页 1.24MB
1、 附件1 泸溪县泸溪县“十四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泸溪县人民政府二二三年二月1 目 录 前 言.1 一、“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情况回顾.2(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2(二)主要成就.3(三)存在的主要问题.8 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10(一)机遇.10(二)挑战.11 三、“十四五”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13(一)指导思想.13(二)基本原则.14(三)主要目标.14(四)具体指标.15 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17(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17(二)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17(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19(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21(五)2、严格生态环境准入.21 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措施规划.23(一)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23(二)着力维护良好大气环境.26(三)大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28(四)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31 2 (五)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33(六)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35(七)切实防治噪声污染.37(八)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底线.38(九)夯实环境基础能力,全面提升监管水平.40(十)创新机制政策,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42 六、重点工程.44(一)总投资及构成.44(二)资金来源.45(三)效益分析.45 七、保障措施.46(一)加强组织领导.46(二)健全工作机制.47(三)坚持依法治理3、.47(四)大力推动项目落实.48 泸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汇总表.49 1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泸溪县实施“工业强县、教育强县、生态强县、开放强县”战略的关键时期,是建设“美丽、活力、文明、平安、幸福”新泸溪的重要时期,是积极探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县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重道远。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泸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对泸溪县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保障“十四五”期间泸溪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本规划重点阐明我县未来五4、年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所涉及的范围为:泸溪县所辖全部行政区域,包括下辖武溪、浦市、洗溪、潭溪、兴隆场、达岚、合水7个镇和白羊溪、小章、解放岩、石榴坪4个乡,总面积1565平方公里。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2 一、“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情况回顾“十三五”时期是我县生态环境领域极不平凡、极为重要的五年。面对既要高质量发展经济,又要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的双层压力,在省、州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狠抓中央、省交办突出环境问5、题整改,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尾矿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国控断面水质排名全省前列,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全面完成,森林覆盖率达60.86%,助力湘西自治州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十三五”以来,泸溪县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治理,落实环保责任考核,全面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从“十三五”情况来看,规划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如下:表1“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序号号 指标名称指标名称 单位单位 20152015年年 规划指规划指标值标值6、 指标指标 属性属性 指标完指标完成情况成情况 一、主要环境质量指标一、主要环境质量指标 1 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率%100 100 预期性 100 2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100 约束性 100 3 空气中 PM10年均浓度 ug/m3 68 预期性 58 4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天 320以上 320 天以上 预期性 358 二、总量减排指标二、总量减排指标 5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吨 3042 2999 约束性 2908 6 氨氮排放总量 吨 387 377 约束性 346 3 序序号号 指标名称指标名称 单位单位 20152015年年 规划指规划指标值标值 7、指标指标 属性属性 指标完指标完成情况成情况 7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吨 1074 1071 约束性 1054 8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吨 472 472 约束性 472 三、生态建设指标三、生态建设指标 9 森林覆盖率%58.9 约束性 60.86(二)主要成就(二)主要成就“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各级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狠抓中央、省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前完成化8、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州定目标,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绘就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底色。1 1.生态生态环境质量环境质量状况状况稳中向好稳中向好。沅江、武水主要河流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类标准,达标率保持为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国控断面水质排名全国全省前列,在全国1940个国家考核断面中排名第十八,且在2019年一季度排名全国第八、全省第一。“十三五”期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至2020年底,县城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97.8%,同比2016年提高79、.5个百分点,综合指数2.78,同比2016年下降21.2%,2017年至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4 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1%。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总体保持良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15.6725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0.15%。5年来,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安全事件。2.2.碧水保卫战碧水保卫战稳步推进稳步推进。着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进一步加强了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新划定11个乡镇及42个乡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推进取缔天然水域网箱养殖及禁捕退捕工10、作。加强有色金属、造纸、冶炼等关键工业领域水污染防治,完成火龙溪、鲇鱼溪、小婆溪小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大力开展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泸溪县高新区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以及实现联网,完成高新区水环境问题整治。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新建武溪镇城北、浦市镇2座污水处理厂,基本实现县城以上全覆盖;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火龙溪、鲇鱼溪2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整治农村黑臭水体160余处。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完成禁养区52户养殖户退养,治理畜禽养殖场115家,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86.34%以上。3.3.蓝天保卫战蓝天保卫战卓有成效卓有成效。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11、代改造工作,全县共淘汰燃煤小锅炉17台。实施“散乱污”涉气企业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华峰锌业、蓝天高科、湖南鑫海等三家电解锌企业的提标改造。完成县城区40家规模餐饮业及单位5 食堂的油烟净化器安装,夜宵一条街门店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全县所有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改造任务。基本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扎实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淘汰老旧柴油货车23辆,完成全县227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城市建成区内的施工工地全面落实绿色施工要求达到“六个100”。落实城市道路保洁机制,特护期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编制完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加强重污染天12、气应对,与气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长期联防联控及会商机制。4.4.净土保卫战取得积极成效。净土保卫战取得积极成效。严格执行 土壤污染防治法,统筹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基础工作如期完成,基本摸清全县污染地块的分布情况,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完成疑似污染地和污染地块已完成全国系统录入7个,完成13座历史遗留电解锰尾矿库闭库治理。开展五轮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1%,全面完成州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强耕地保护,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万公顷,有效管控和安全利用污染耕地2.33万余亩。5.5.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取得13、长足进步。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取得长足进步。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厕所革命”、“两违”整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持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92个村,购置垃圾车500多辆,垃圾转运车116 辆,发放垃圾池、垃圾箱、垃圾桶近6万个,建设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净化池6套,建设单户或联户生活污水净化池1500多套,近4.3万户旱厕完成改建,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率达68.7%,农村污水乱排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实施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创建省级最美乡村10个、州级最美乡村30个,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6 6.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有力14、推进有力。聚焦上级反馈环境问题,集中资源力量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强力攻坚。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3件信访问题和反馈的6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4件信访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反馈的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2个,另外1个(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按上级要求有序推进。2018年省环保督察交办的14件信访及现场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销号,反馈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12个,另外2个(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正在按时序推进。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全县实现“三无”,即无典型曝光案例、无重点问责案件、无群众投诉问题。绿盾专项行动发现的12个问题全15、部完成整改销号。7 7.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总结报告与数据分析报告已于2020年3月5日上报湘西自治州普查办,经组织专家现场考核、会议审查评定为合格,我县各类普查对象总数279个,其中工业污染源83个、农业污染源10个、生活污染源164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3个和移动源97 个。8 8.环境监测环境监测体系体系不断完善不断完善。持续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全县建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座,同时配合做好县城空气自动站升级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武溪镇老城区常规监测点管理工作,空气监测能力有效提升。配合建成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站2座,不16、断强化水质自动站运维管理,提高日常运行的制度化与规范化水平,全面完成了省、州下达的各项饮用水、地表水的例行监测任务。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要求,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并将环境监测工作延伸到农村。有序开展县域内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常规环境质量监测,安装重点污染源废水、废气在线监控设施12套,稳步推进企业开展自行监测,进一步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管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在线监控第三方运营管理。完善与气象部门的联合会商机制,加强重污染过程预报和综合分析,强化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每月及时发布县域环境质量报告,独立、权威、高效的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建立,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更加17、坚强有力的支撑与保障。9 9.执法监管能力执法监管能力持续强化。持续强化。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执法机制。配合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坚持“铁腕”治污,按照湘西州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指导意见,明确责任主体,整合资源,建立网格,各司其职,保护环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有效预防和处置环境事件。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加强环境执法力度,8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近年来,严格按照环境监管工作要求,以“执法大练兵”为契机,将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作为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手段,充分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配套规章和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大违法案件处罚力度,2017年18、至2020年底,共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86起,罚款318万元,办理配套办法案件30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3件,限产停产案件16件,移送拘留案件9件,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件。加强环加强环境保护信访案件受理处置。境保护信访案件受理处置。优化调整信访办理结构,安排专人负责信访登记、调处、回复,缩短信访处理时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污染信访案件,实行定案、定人包干职责制,确保让群众满意,2015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59件,其中“12369”投诉51件,网格化投诉件5件,信访局交办、转办3件,已全部办结,群众满意度100%。(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综合施策,全面治污的19、力度还有待加大综合施策,全面治污的力度还有待加大。在推动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在综合施策、系统治理方面抓得还不够。部分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任务繁重,尤其是尾矿库治理、区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等还需花大力气重点予以解决;县城城区污水管网设施还不够完善,乡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健全,农村化肥农膜使用欠科学规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还没有全面到位,导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农村环9 境整治资金不足,省级下拨资金有限,加之施工项目范围广,年度计划实施项目多,施工难度大。2.2.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的方式还有待提速转型升级,加快形20、成绿色发展的方式还有待提速。虽然我县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动能转换加快,产业结构也在由初级层次向高级层次发展,但新兴工业比重优势还未突显,工业产业结构还需不断优化。新材料产业集聚度还不高,上下游配套、链条化、多元化、集群化的产业格局尚未形成。创新发展方式上仍然有差距,思想开放不够,对在落后地区如何推动高质量发展思考不足、决心不强,我县虽拥有良好的山水林田自然环境,但生态旅游和生态农业整体还不发达,对在如何实现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上结合不够,工作抓手深度、力度、准度不够。3.3.生态环境保护运行的长效机制还有待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运行的长效机制还有待完善。一些重点环境问题的治21、理需要从治标阶段转向全面治本阶段,需要在完成整改任务的基础上,举一反三研究治本措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实现解决一个、带动一批、治理一片,有效防止同类问题出现。对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不够,对如何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举措,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及在构建全链条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包括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和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等建设方面全局性、系统性10 举措不足。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一)机遇(一)机遇 1.1.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环22、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又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指出要坚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绿色低碳发展、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将是“十四五”期间泸溪县经济社会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内核和必然要求。2.2.生态文明深化改革为生态环境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生态文明深化改革为生态23、环境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全力推动深化生态文明体质改革,在此大环境下,泸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相继建立,县直部门间生态环境责任进一步明确,“三管三必须”职能落实更加坚定有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逐步形成;与此同时,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一大批一系列新修订、颁布的法11 律法规在近几年相继出台,为强化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法人和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24、法制保障。3.3.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为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社会基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为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社会基础。“十三五”期间,通过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新理念、新知识,实施公益环保、生态创建等一系列活动,使各级组织、社会团体、企业、公众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对健康环境和优美生态的期盼与日俱增,保护生态环境逐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志愿行动和自觉行为,生态环保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基础得到了有效充实。(二)挑战(二)挑战 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已经成为目前泸溪县经济发展的主题和方向,在经历了多年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之后,资源环境在一定程度25、上出现了透支现象,发展承载力明显减弱。“十四五”期间将主要面临下列挑战:1.1.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尖锐。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尖锐。“十四五”是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时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协同发力期,经济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在有限的资源环境承载容量范围内以及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下,如何保持既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又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真正走好产业生态化、生态产12 业化的绿色发展道路,是需要全县上下共同认真去解决的一道难题。2.2.公共环境治理需求增多与政府投入能力有限的挑战。公共环境治理需求增多与政26、府投入能力有限的挑战。当前,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已经成为政府改善民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历史责任。公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需求越来越多,但是政府的财政资金有限,如何有效建立社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工程,以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污染修复,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环境产品,还有待进一步探索解决。3.3.瓶颈制约突破与技术创新的挑战。瓶颈制约突破与技术创新的挑战。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已经进入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关键时期,简单容易的、投入资金少的、技术要求不高的基本都已经完成了,剩下的基本上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些项目治理难度大、资金需求量多、技术要求高,且目前很多项目的修复治理27、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技术瓶颈,如污水的高效脱氮技术、污泥的高效脱水技术、矿山和河道水体生态立体修复技术、农业面源的污染控制技术等,因此,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瓶颈制约突破和技术创新的挑战。4.4.农村环境全面综合整治难度增大的挑战。农村环境全面综合整治难度增大的挑战。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出路问题仍然是当前泸溪县农村污染治理的重要问题。一些乡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缓慢,农村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极大污染,农村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任重道远。13 “十四五”时期是泸溪县打造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的关键期,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加速期,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的攻坚期和生28、态文明建设的深化期。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也面临着诸多新问题、新挑战。必须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条件,用创新发展思维破解前进发展中的困难问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优化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切实维护保障社会环境安全稳定。三、“十四五”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密围绕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文29、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强化生态环境功能提升和修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统筹推进全面保护、系统治理、绿色转型、生态富民,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省域美丽大花园、“五个湘西”建设贡献泸溪力量。14 (二)基本原则(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督30、促企业履行治污主体责任、引导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坚持生态为民。坚持生态为民。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将坚持生态优先、高质量发展与创造高品质生活有机结合,加快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全力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建设,优化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持系统治理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提高治理措施的全局性、整体性,统筹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强化环境31、要素间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底线思维。积极做好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把防范风险贯穿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加强源头防控,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三)主要目标(三)主要目标 15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监管、治理等生态环保制度体系建设,构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得到有32、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为2035年达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泸溪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打下坚实基础。(四)具体指标(四)具体指标 到2025年,泸溪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切实加强,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具体指标如下:表表2 泸溪县泸溪县“十四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序序号号 指标指标分类分类 指标名称指标名33、称 单位单位 2020 年年 2025 年年 属性属性 1 绿色低碳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州下达指标 约束性 2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完成州下达指标 约束性 3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完成州下达指标 预期性 4 环境质量 地表水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100 100 约束性 5 地表水劣类水体比例%0 0 约束性 6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5 预期性 7 集中式 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100 100 预期性 16 序序号号 指标指标分类分类 指标名称指标名称 单位单位 2020 年年 2025 年年 属性属性 饮用水源 源地水质达标率 8 大气 34、环境 县城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完成州下达指标 约束性 9 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7.8 98 约束性 10 生态功能 生态质量指数(新EI)稳中向好 预期性 11 森林覆盖率%60.86 60.96 约束性 12 湿地保护率%完成州下达指标 预期性 13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20.15 不降低 预期性 14 风险防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 95 预期性 15 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率%完成州下达指标 预期性 16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安全可控 预期性 17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100 预期性 18 污染防治 污染 排放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排 万吨 完成州35、下达指标 约束性 19 氨氮排放量减排 万吨 约束性 20 氮氧化物排放量减排 万吨 约束性 2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排 万吨 约束性 22 生活 污水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完成州下达指标 预期性 23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 预期性 2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5 预期性 25 生活 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完成州下达指标 预期性 26 黑臭水体 县级城市建成区消除比例%66.7 完成州下达指标 预期性 17 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严格执行差别化环境政策,推动形成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产业空间布局。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36、位和环境容量,实施差别化产业准入环境标准,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自然环境条件及产业发展水平,科学制定行业、区域环境准入条件,落实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推动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优化主体功能分区,做好产业合理布局,在浦市历史文化名镇、岩门古堡寨等历史遗迹全力打造生态旅游产业;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地生态保护措施,严厉打击砍伐树木、开山取石、垦荒种地、乱搭乱建、捕猎野生动物等违规行为。按照“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对农产品主产区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对土壤污染详查严格管控类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整改补足,确保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严禁37、生态用地改变用途,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和生态系统稳定;大力发展以高附加值、低污染为主导的油茶、玻璃椒、葡萄、茶叶、中药材等特色生态农业综合体。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与恢复治理,建设绿色矿山,改善矿山人居环境,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禁止新建矿山项目。(二)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二)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 1.1.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湖南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加强重点排污18 行业技术升级改造,加强对企业执行产品质量标准、能耗限额标准和安全生产规定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总量替代、排污许可、区域限批等手段,综合运用差别电价、以奖促治、规费减免、38、贷款贴息等措施,加快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和分区管控约束,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鼓励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和减量替代办法,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建。按照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全县能源、建材、有色、化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包装印刷等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 2025 年,全部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方案要求;按照绿色化、清洁化要求,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和对现有工艺、设备实施升级改造,实现减排、节能和降耗,实现绿色发展。2.2.推动能源交通结构持续优化推动能源交通结构持续优化。严格控制高耗能39、产业新增产能,继续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持续推进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等优质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深入挖掘水电潜能,积极探索“光伏+”应用模式。到 2025 年,全县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煤炭消费比重逐步降低,天然气和其他非化石能源比重显著提升。加快推进“气化泸溪”建设,完善城镇燃气管道配套,增强气源保障,加大天然气利用,提高供气普及率和覆盖面。全面推进工业园区用煤企业煤改气,综合运用燃料清洁化、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建设等措施,推进小型工业锅炉更新替代。19 在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鼓励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促进煤炭消费尽快达峰。推动泸溪县交通结40、构转型,推广清洁能源车船,完善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清洁)能源汽车。2025年底前,城市公共交通基本实现新(清洁)能源替代,全县内旅游大巴和景点公共服务车辆基本实现电动化。加快推动湘西港港口岸电设施全覆盖。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3.3.推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推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加强工业生产用水、用能全过程管理,提高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严格实行用水、用能总量和强度管理,全县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完成省州下达指标。制定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41、方案,完成省州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政策。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1.1.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提高社会日常生活重点领域绿色低碳产品的有效供给,鼓励绿色消费,积极引导采购使用绿色产品。推行绿色、无纸化办公;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鼓励节约用电用水,减少过度包装,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合理布局建设公共绿地;推20 动绿色出行,鼓励公众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鼓励绿色消费,积极引导采购使用绿色产品;引导新建建42、筑和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建筑建造方式。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狠抓源头防控,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强化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强监管执法。落实湘西州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全县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2.2.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发展以生活垃圾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处理模式,重点实施县城垃圾中转站工程、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扩容工程、集中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43、工程,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乡镇和农村地区发展堆肥等就近资源化、减量化或卫生填埋的处理模式,完善“收集转运分拣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推动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武溪镇、浦市镇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试点,在充分总结试点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乡镇范围内全面启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工作。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21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按照省州部署,加强宏观战略统筹,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纳入经济社44、会发展规划,在能源、工业、交通、农业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统筹谋划有利于推动经济、能源、产业等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举措和重点工程,实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做好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配合省州开展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完善区域、企业、项目碳排放核算及核查体系,构建温室气体协同治理体系。加强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与数据报送,推进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将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五)严格生态环境准入(五)严格生态环境准入 1.1.严格生态环境分区引导严格生态环境分区引导。严格落实湖南省“三线一单”生45、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根据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对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加强“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应以“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2.2.深入推进规划环评。深入推进规划环评。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禁新上污染重的项目,严格控制化工、造纸、建材等行业22 产能扩张。不断强化环保调控,对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快审批,助推绿色经济崛起。落实规划46、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健全规划环评会商机制,加强规划、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落实战略和规划环评要求,发挥规划环评的刚性约束作用,进一步强化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强化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对产业布局的约束,推动泸溪高新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跟踪评价、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动矿产发展规划、河道采砂规划、水利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为基础,建立空间、总量和环境准入的清单式管理,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3.347、.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推动构建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土壤环境要素全覆盖。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化工、造纸、水泥制造等重点污染排放行业新建项目实施严格的总量前置审核,实行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对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环评审批和环保验23 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总量削减替代制度,以区域排污总量控制及激励措施促进结构48、调整,控制污染物新增量。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措施规划(一)全面改善水环(一)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境质量 1.1.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根据有关要求,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快辛女溪水库备用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在“十四五”期间达标投入使用。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依法清理拆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的开发建设活动,开展“千吨万人”及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勘界、隔离防护、宣传警示,以及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档案,建立健全49、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推行环境保护信息共享,严格依法审批涉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项目,严防污染问题反弹。加快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自动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快速应急机制,加强完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技术和设备建设,做到“一源一案”,确保饮用水水源突发事及时有效应对、处理。到2025年底,全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比例保持在100%。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力争到2025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实现全覆盖。2.2.大力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大力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摸底调查,评24 价各河流水质现状,明确黑臭水体名单并向社会公开。以泸溪县沅江50、和武水等主要水体干支流为重点,联合住建、水利、农业等多部门协同开展工作,制定泸溪县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补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开展重点污染行业整治和清洁化改造,加强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城市垃圾清运工作,逐步开展河道整治及水体生态修复,系统推进黑臭水体环境综合整治。2025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3.3.加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加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加强沅江泸溪段、武水、岩门溪水库库区、浦溪、灵溪河、太平溪等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治,开展沿河重点区域违规项目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畜禽养殖、河道采砂、沿河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排污行为,提升流域水环51、境质量,到2025年地表水系水质控制单元达到考核目标。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与监管,到2022年完成沅江、武水等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初步建成统一的流域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对存在环境问题的入河排污口采取分类整治,综合施策,到2025年完成沅江、武水等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工作。4.4.加快完善污水处理体系。加快完善污水处理体系。以企业和工业聚集区为重点,系统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管理、分期升级改造,推动建设处理规模20000吨/日的泸溪高新区南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优化健全完善泸溪高新区污水管网,实现园区管网全覆盖和25 污水全收集,污水集中处理52、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在线监控联网正常。以补足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重点,加强生活源污染治理,加快推进乡镇区域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投产,分阶段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升镇级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全面推进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作,重点在泸溪县主城区、高新区推进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工作,优先开展浦市、老城区周边污水管网改造工作,有条件的区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不具备敷设二级干管条件的区域进行小区整体合流式截污。到2025年底前,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州定目标要求,全县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5.5.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加53、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加大地下水环境监测的组网密度,提升地下水环境监测的覆盖度,加强重要区域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区域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能力,逐步建立完善全县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地下水污染监督管理,到2022年,全县所有加油站完成地下罐防渗池建设或双层罐改造任务。坚决打击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存贮污水的违法行为。继续推进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重点对工业危险废物堆放场、石化企业、矿山渣场、加油站及垃圾填埋场等风险源开展监控工作。加强地下水污染预防工作,定期开展城镇污水管网渗漏排查,加强垃圾填埋场、污泥处置系统、危险废物堆放场地等规范化建设,严控地下水污染风险。深入开展矿井54、涌水污染综合26 治理,预防污染地下水。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坚持分级分区管理、用水总量与水位双控原则,切实减少区域地下水开采量,保障地下水的补排平衡,确保超采区用水总量和水位力争全面达到控制要求。到2025年,全县地下水水质保持优良稳定,不发生地下水污染事件。(二)着力维护良好大气环境(二)着力维护良好大气环境 1.1.深化大气固定源污染治理。深化大气固定源污染治理。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源防治,继续实施大气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以城区、工业集聚区为突破口,从城镇向周边推进,大力开展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及改烧其他清洁能源等。开展全县企业单位工业窑炉(锅炉)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到2022年底,全面整55、改现有的燃煤小锅炉,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县不再审批新建燃煤锅炉。严格控制并持续降低煤炭消费总量,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有重点、有次序地推动整个社会用能结构调整,到2023年底,县城区内散煤堆场和藕煤加工点全部取缔关闭。针对全县工业企业脱硫脱硝设施薄弱等现状,加强重点行业脱氮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2022年前完成重点行业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提标改造,到2025年底前,烧结砖瓦企业完成高效脱硫除尘改造。2.2.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组织完成涉VOCs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管控企业排查,明确VOCs主要产生环节,逐一建立管理56、台账。泸溪高新区要加强资源共享,实施集中治理和统一27 管理,开展园区VOCs监测评估,建立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建材、有色、采选、涉VOCs企业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企业VOCs排放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提升工业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落实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全面提升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技术。开展工业涂装、印刷行业、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气体污57、染治理,加强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治理。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实施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治理全覆盖,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依法处罚到位。3.3.强化道路交通污染防控。强化道路交通污染防控。优化全县道路布局,疏导交通,提高机动车运行速度效率,改善汽车运行工况。加强对超标排放车辆进行治理和老车强制报废制度,进一步推广新能源汽车运用,实施机动车环保检测,加强环保检测在线监控和检测设备质量管理,2025年底达到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加强柴油货车污染防治,严格开展柴油车注册登记前排放检验,建立健全监控设备,配备至少1套车载式机动车排放抽测设58、备及固定遥感监测设备,加强对柴油车的排放监控,在重度路段对柴油车开展常态化的路检路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柴28 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进出县城及周边企业厂区。到2025年,基本完成老旧汽油车辆(国二及以下)及80%老旧柴油车辆(国三及以下)淘汰任务。大力推进船舶大气污染控制工作,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4.4.强化扬尘污染精准科学管控。强化扬尘污染精准科学管控。县主城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控“六个100%”,推进绿色施工,积极推广使用自动化、机械化的高效降尘设备59、设施。对城市建成区内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要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实施远程监管,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治理体系。完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网格化管理,规范作业模式,强化机械化作业手段,合理高效组合使用湿扫车、洒水车、洗扫车、吸扫车等机械设备,对道路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的精细化洗扫作业,解决道路浮尘,达到路面洁净常态化。(三)大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三)大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1.1.严格土壤污染物来源控制。严格土壤污染物来源控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60、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加强工矿企业环境监管,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有效控制污染物进入土壤。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29 灌溉水水质管理,规范污泥农用,严禁污泥直接用作肥料,控制农业生产过程环境污染。规范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完善处理处置和防护设施,防止废物处理处置过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推进污水与污泥同治、废气与废渣同治,减少大气、水污染治理对土壤的二次污染。2.2.实施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理。根据国家和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并实施 泸溪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61、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分类清单,并逐步建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2023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调查,2025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2025年前,按照“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分类管理措施,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严格的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将未污染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加大保护力度;对轻中度污染农用地制定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轻中度污染耕地产出农产62、品的超标风险;对重度污染农用地实施用途管制,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加强建设用地的风险管控,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的环境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各方管理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规范场地土壤修30 复程序,重点加强已退役工业用地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2022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63、施的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3.3.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规划,推进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修复等工程建设。全面治理修复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处置物资。开展关停搬迁企业原址场地排查,形成泸溪关停搬迁企业场地环境管理数据库,并建立跟踪管理档案;推进工业企业退出场地土壤修复试点,开展泸溪县原科龙化工有限公司硫酸生产场地与原泸溪县电化厂电解锰生产场地污染修复项目,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64、监管,采取必要措施严防二次污染,推进治理与修复效果第三方评估,保障治理工作成效。对遗留矿渣废物进行治理,对于污染较重、不适宜种植的土地,依法调整土地用途,对暂不开发利用、治理技术尚不成熟的受污染地块实施重点风险管控,防止污染扩散。到2025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5%。31 (四)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四)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1.1.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乡镇区域为单元,围绕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村庄绿化、村容村貌等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实施农村环境整治。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泸溪天桥山65、自然保护区、沅水风景名胜区、武水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周边的乡镇区域生活污染收集与集中处理,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推进粪污废水资源化利用,至2025年,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梯次提升,建有污水治理设施(包括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0%、建有污水治理(包括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农户覆盖率达到35%、污水处理设施排水达标率不低于75%。提升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运营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设施全覆盖、功能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全县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6、到95%。力争将浦市镇的马王溪村、都歧村、黄家桥村、浦溪村,洗溪镇的洞底坪村、芭蕉坪村,潭溪镇的下都村、新寨坪村等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成为环保示范村,到2025年,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重点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地表水环境监测,完善农村环境保护长效管理和保障机制。32 2.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降低氮磷负荷为重点,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建立和完善科学施肥管理技术体系,推进有机肥资源化利用,加大有机类商品肥推广应用补贴、因地制宜种植绿肥;大力推广环境友好型病虫害防治技术,提高农药利用效67、率,倡导物理和生物杀虫;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以及主要农作物肥料、农药利用率达到州定目标要求,实现化肥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推广自动灌溉技术,全县新增喷灌、滴灌面积5000亩,到2025年,全县节水灌溉面积占耕地总面积达到6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秸秆还田力度,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逐步形成以秸秆直接还田和作饲料为主,以秸秆堆沤、气化、压块和栽培食用菌等为补充的综合利用格局,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开展农用薄膜回收利用,通过改进农艺、回收重复利用等,减少农膜的使用量,到2025年,全县农膜回收率、68、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90%。3.3.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泸溪关于畜禽禁养、限养区域管理要求,优化畜禽养殖布局,严防畜禽养殖污染反弹。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新增排污量,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审批管理,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排污申报、排污许可制度,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严格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鼓励统一收集和处理污33 染物,到2022年,完成规模养殖场的治理设施整治改造任务。鼓励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继续做好各种实用型沼气工程,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小区和养69、殖专业户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采用“共建、共享、共管”的模式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州定目标要求。创新养殖管理新模式,推广“以地定畜,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新模式,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鼓励推广稻田养殖等生态养殖技术。(五)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五)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1.1.建立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建立生态保护红线体系。依照相关要求,开展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图斑、勘界、定标、界桩、标识牌、重要拐点等规范化建设。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以“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转换”基本要求,强化刚性约束,落实管控措施,不断提升生态红线区域70、的生态功能。建立生态红线“地图”与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人口管理、项目准入等规划的衔接机制,在生态红线区内实行“准入清单”和产业负面清单管理。完善管护问责、生态补偿、绩效考核等生态红线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天地一体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动态监测和评估生态空间变化情况,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加大对逾越生态红线和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环境监察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擅自调整生34 态红线区域边界、在生态红线区域内违规开发建设等行为,确保生态红线守得住、管得好、用得当,让保护区在调节气候、水土保持、水源涵养、保护生物多样性、碳汇储备和绿71、色惠民上收获更多的生态红利。2.2.推进推进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地监督监督。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督和“绿盾”强化监督,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开展重点问题实地核查,加快推动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督促重点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整改到位,严防问题反弹。3.3.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统筹开展重要物种及栖息地保护修复、面源污染生态拦截、历史遗留矿山与森林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开展境内沅江(约50公里)、武水(约40公里)、能溪(约60公里)沿岸的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作。全面推进矿业转型绿色发展,加强矿产开发利用监管,72、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推动在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持续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完成省州下达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国家储备林等重点工程,完成省州下达的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项目指标,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0.96%。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湘西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执行效能,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配合做好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修订工作,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加强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35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管,全面掌握全县生态状况变化及趋势,确保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73、理,纳入对县直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考核。4 4.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加快建立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协调机构,协同推进全县创建工作有效开展,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六)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六)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1.强化一般工强化一般工业固废污染防治。业固废污染防治。进一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产业模式”,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建立以水泥、建材、化工等行业为核心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体系,加强对采选尾矿、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推动建设泸溪高新区工业固废处置场(含危险废物74、暂存场所)。推动重点产废单位实施清洁生产,力争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的重点产生企业全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加大企业固废监管,排查固废贮存风险,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针对全县矿石开采较多现状,进一步支持引导矿山企业采取科学有序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加强矿山的土地复垦、矿山回填等以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立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相关原材料消耗企业要使用一定比例的资源再生36 产品。到2025年,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75、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达到50%左右。2.2.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全面落实危化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联合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加强对危化品、危险废物生产、处置、利用、经营、运输、仓储等单位的监督管理,实现对高危风险源从园区到企业,高危物品从生产、处置、利用到仓储地、移动运输的全覆盖跟踪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经营许可和转移联单制度,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处置和无证经营危险废物等违法活动。着力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强化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管理,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联合打击76、非法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到2025年,全县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保持为100%。以电解锌酸浸渣、铜镉渣和含铬废渣为重点,对产生、处置、利用危险废物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确定重点监管的涉危险废物企业清单并动态更新,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对纳入监管重点源清单的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年抽查率不低于25。到2025年,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3.3.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机构建设,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监管专职人37 员配备,定77、期组织全县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人员和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等企业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参与业务培训和交流。提高全县省级以上工业区、矿山采选企业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增加应急物资储备,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完善危险废物跨区转移机制,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全过程GPS跟踪监控,到2025年,全面实现全县危险废物产生、转移、经营、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电子化管理,有效遏制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七)切实防治噪声污染(七)切实防治噪声污染 1.1.优化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优化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根据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有78、关要求,对泸溪县城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20年)中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范围中的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真实反映全县城区声环境质量现状,为适应全县城市发展和环境管理需要、防治噪声污染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保障。2.2.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严格落实项目选址、环评审批等制度,新建工业企业应尽量远离医院、学校、居住区等噪声敏感目标,引导工业企业“退城进园”;鼓励企业采79、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减轻对环境的38 影响。强化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城区交通秩序,降低主城区机动车流量,扩大禁鸣区、设立禁鸣标识,加强机动车辆噪声监督管理,减少机动车噪声扰民;交通干线两侧设置合理的防噪距离或建设生态隔离带、隔声屏障与低噪声路面,保护交通干线两侧的居住区、文化教育区等敏感目标,有效减低道路交通声环境污染。规范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治,健全建筑施工规章制度,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安装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开展“绿色施工”创建工作,提倡使用工艺先进、噪声强度低的建筑施工机具,逐步淘汰噪声污染较大的柴油打桩机等生产设备,优化城市建设项目的时空布局,加强夜间与特殊时段噪声管理,切80、实降低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情况。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监管,推进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公安、交通等多部门联防联治,加强对餐饮、文化娱乐业等经营活动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引导经营业主文明经营,加强对广场舞等市民娱乐活动噪声的管控,开展绿色护考,营造安静的考试氛围,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加强噪声防治宣传和社区自治,通过示范作用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八)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底线(八)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底线 1.1.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以铅锌行业、涉镉行业为重点,在“十三五”综合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涉重企业整治整合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不断优化涉重行业产业结81、构,减少重金属存量污染。以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重点,持续推进达标整治工作,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的空间布局39 管控,新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原则上一律进园发展,加快推进建成区内现有有色金属冶炼、铅锌产业等涉重金属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全面提升行业污染治理水平,加强有色金属冶炼、铅锌等行业废水、废气治理设施的提标升级改造。全面加强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相关行业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强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鼓励企业自行处理处置产生的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全面提升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深入推进涉重企业清洁化改造,不断提升涉重企业清洁生产水平。逐步推进全县锰锌生产性废渣资源回收与综82、合利用,实现县域内锰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铅、锌、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幅度不低于省规定的目标值。2.2.保障辐射环境安全。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开展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综合安全检查,加强民用辐射照射装置退役和废源回收工作,防止放射源丢失等事故发生,及时做好闲置、废弃放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妥善处置废放射源,确保城镇废弃放射源收贮率100%。加强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协助完成发证率和换证率两个100%,充分利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实现类以上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网上申请办理、受理和审批,全县所有核技术利用单位全部纳入国家核与辐射监管系统,各类核与辐射环境突发事件83、的快速响应能力得到增强。3.3.提升应急处置保障水平。提升应急处置保障水平。积极推进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加强便携式环境预警应急设备和应急监测车辆的配备,提高应急40 监测快速响应能力。强化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应急专家库,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指导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等重大环境风险行业建立企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促进环境应急救援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全面提升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开展全县环境应急物资普查,建成县级环境应急物资信息库,强化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加大重大风险源的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培训与应急演练,完善环境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协同处置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健全84、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响应处置规范化水平能,推进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和损害评估工作,实现国家要求的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和损害评估率达到100%,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和备案率到达100%。(九)夯实环境基础能力,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九)夯实环境基础能力,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1.1.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全面推进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配合完成县级环境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全面实现环境执法着装上岗。优化环境监管执法力量,推动环境监管服务向乡镇农村地区延伸。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85、法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规范自由裁量权。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加强在线监控和用电监控建设,积极推动运用无人机、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创新非现场监管方法。着力加强环境执法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41 2.2.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根据全县实际情况,对全县大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土壤、噪声、生态等环境要素监测点位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全县生态环境状况,推动高新区、新建化工园区建立大气、水、挥发性有机物等自动监测设备,实现自动化监测。强化现有地表水监测断面监测监管,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来水厂取水口、重点86、流域及重大风险源下游等环境敏感断面监测;在武水、沅江等开展生物毒性实时监控系统建设,提升水环境预警预报能力;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敏感区为重点,构建生物环境监测网络,强化对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等区域的监管。按照省生态环境厅部署要求,推动全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达标建设,按规定逐步补充人员力量及仪器设备,到2025年,县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具备有效开展辖区内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3.3.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推进现有各类生态环境监管系统融合,实施“互联网+监督”,“互联网+服务”工程建设,推动强化跨部门、跨区域的政务协作,进一步推动移动互联网87、云计算、大数据等在环境保护监管中的应用,逐步实现跨行业、跨地域、跨部门的环境信息联动与资源共享,提升各部门的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信息交换和数据综合利用能力,提升生态环境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强化信息公开与综合管理水平,推动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环境信息,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42 为依法处罚。健全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和“黑名单”制度,推进对绿色企业的信用支持和对环境失信企业的信用惩罚,树立“守信受益、失信受罚”的社会信用导向。(十)创新机制政策,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十)创新机制政策,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1.1.完善领导责任体系。完善领导责任体系。严格落实88、生态环境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湖南省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深入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科学开展评价考核,合理设定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2.2.完善企业责任体系。完善企业责任体系。压实企业治污责任,督促企业切实加大污染治理投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减少污染排放、加强污染治理、做好生态89、恢复。压实企业守法责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学法守法意识,自觉加强日常管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加强日常监管执法,保持打击违法排污的高压态势,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违法严惩机制。压实企业社会责任,指导企业开展自律性监测,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督促企业安装和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加强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制度,深化环境信息43 依法披露制度改革,依法推动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3.3.完善全民行动体系。完善全民行动体系。充分发挥“12369”投诉举报热线作用,扩大并畅通公众举报投诉和监督渠道,主动曝光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深入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对重大环保政策、环境质90、量数据、污染排放数据、环境处罚信息等进行全面公开,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处置情况,加强环境舆情动态监测、分析和跟踪,积极利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重大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力量参与环境保护监督,鼓励公众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类社会组织的管理指导,引导、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拓展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志愿服务能力。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激励机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4.4.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深91、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着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业园区集中治污设施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项目,鼓励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治理单位开展污染治理,加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环44 境风险防控,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加大高耗能、高耗水行业差别电价和水价实施力度,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大力92、推广绿色信贷,研究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发放力度,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过剩产能扩张类项目融资。六、重点工程(一)总(一)总投资及构成投资及构成 泸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61个,总投资额为130.7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85.53亿元。其中水污染防治项目9个,总投资24.56亿元(“十四五”期间17.68亿元,下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4个,总投资2.7亿元(2.2亿元);土壤污染防治项目7个,总投资18.26亿元(18.26亿元);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4个,总投资11.05亿元(11.05亿元);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13个,总投资48.42亿元93、(13.6亿元);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项目7个,总投资9.85亿元(9.55亿元);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9个,总投资9.6亿元(7.33亿元);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项目8个,总投资6.26亿元(5.86亿元)。建立项目定期调整机制,定期补充和更新相关项目信息,补充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调出不再符合储备范围、无法实施的项目。建立重大工程评估及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项目和工程建设内容。建立企业为主、社会积极参与、政府有效监督的实施机45 制。(二)资金来源(二)资金来源 为实现“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环保投入机制,切实保证生态环境资金投入到位。1.1.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大政94、府投入力度。保持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提高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力争到2025年达到2%以上,主要用于民生公益性公共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并采取“专项转移支付”、“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形式实施环保与生态建设工程。2.2.拓宽社会资本投融资渠道。拓宽社会资本投融资渠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工业污染治理由企业主体负责,其中现有污染源治理投资由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新扩建项目环保投资,要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95、建立回报机制,刺激提高民间资本环境保护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向上争取,用好国家和省两级的环境保护引导资金和补助资金,完成污染项目治理和生态修复等工程。(三)效益分析(三)效益分析 通过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可全面提升全县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模式,实现全县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高度统一。46 1.1.社会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通过规划的实施,将在全县进一步树牢环保优先的发展理念,构建有利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国土空间布局和资源利用效率高、污染排放少、产出效益高的产业架构与形态,打牢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节约资源、建设生96、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2.2.经济效益分析。经济效益分析。通过规划的实施,可有力地推动全县经济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方向迈进,构建以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发展体系,实现经济由数量型粗放式低效益的增长,向质量型精细化内生式高效增长的转变;同时,一大批重大环保生态工程的实施,必将促成一批骨干企业、特别是环保等绿色产业的企业的做大做强,推动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的发展,帮助一批传统企业走出困境获得新生,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区域综合竞争力再创新优势。3.3.生态环境效益分析。生态环境效益分析。通过不断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实施污染减排、环境97、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项目,持续优化产业能源结构,推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调整,为生态环境释放出新的容量空间,从而有力推动全县水、大气和土壤环境质量的改善。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动各乡镇、高新区、县直有关部门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47 强化指导、协调及监督监管作用,分解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治理与保护工作任务,全力组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落实落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建立规划年度推进和调度工作计划,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每年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强化日常及年度目标督查考核,注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期中评估制度,确保规划任务按计划时序顺利推进,切实压紧压实各级各98、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二)健全工作机制(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责任机制,形成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到部门、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县乡上下联动、各部门协同推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以及人大、政协、纪检跟踪检查的监督机制,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强规划的宣传,推进规划实施信息的公开,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健全政府与企业、社会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促进规划有效实施和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三)坚持依法治理(三)坚持依法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及湖南省99、环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具有泸溪特色的环境法治管理新模式和全民参与、全民监管、全民自觉、全民行动的环保工作新格局。实行最严格环境准入和环境保护制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保护好生态环境。48 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开展生态环境、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四)大力推动项目落实(四)大力推动项目落实 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实施“十四五”期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立重点工程项目责任清单,明确各项工程的责任单位、资金来源和年度建设计划,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开展工程项目环100、境监理和进度检查,定期分析通报项目建设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困难和实际问题,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附件:泸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汇总表49 附件 泸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汇总表 序序号号 所属领域所属领域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建设性质性质 建设地建设地点点 项目建项目建设主体设主体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开工开工年份年份 竣工竣工年份年份 总投总投资(亿资(亿元)元)“十四五十四五”计划投资计划投资(亿元)(亿元)备注备注 1 水污染防治 泸溪县县域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新建 泸溪县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1.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101、化建设。2.完成备用水源的建设与保护。3.开展“千吨万人”及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勘界、隔离防护与宣传警示。2020 2025 0.8 0.8 2 水污染防治 泸溪县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新建 泸溪县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开展长江流域泸溪县域内一级支流(沅江)约50公里、二级支流(武水)约40公里、三级支流(能溪)约60公里沿岸的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作。2021 2025 6.0 6.0 3 水污染防治 泸溪高新区(南区)污水处理厂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高新区管委会 占地50亩,处理规模20000吨/日,建筑面积46000平方米,并配套室外道路、照明、给排水等其它附属102、工程。2023 2025 1.8 1.8 4 水污染防治 泸溪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 新建 泸溪县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开展沅江干流、武水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及整治。2021 2025 1.0 1.0 5 水污染防治 峒河两岸治理项目 续建 泸溪县 泸溪县住建局 峒河两岸治理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峒河武溪段一河两岸河堤防护,生态修复、生态景观,建设长度为2km。2019 2023 2.0 2.0 6 水污染防治 沅水两岸治理项目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住建局 沅水两岸整治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堤防护,生态修复、生态景观,建设范围为白沙至武溪段,长度为7km,五里洲建设长度为2.5km 2022103、 2025 4.5 4.0 8 水污染防治 岩门溪水库灌区水体治理工程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水利局 农业污染及农药、化肥污染控制,灌区面积3.85万亩。2024 2025 0.28 0.28 9 水污染防治 泸溪县河道治理工程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水利局 河道清淤、河堤加高增厚、护砌 2023 2028 7.65 1.5 50 序序号号 所属领域所属领域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建设性质性质 建设地建设地点点 项目建项目建设主体设主体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开工开工年份年份 竣工竣工年份年份 总投总投资(亿资(亿元)元)“十四五十四五”计划投资计划投资(亿元)(亿元)备注备注 1104、0 大气污染防治 泸溪县工业窑炉(锅炉)综合治理项目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各相关企业 开展我县企业单位在用工业窑炉(锅炉)污染治理工程建设。2021 2025 0.5 0.5 12 大气污染防治 泸溪县管道天然气供气工程 续建 泸溪县 泸溪县住建局 LNG储配站增容改建、新建天然气门站(含20公里次高压管网)、LNG加气站、CNG加气站、工业园南北区新管线全覆盖;乡镇燃气:五里洲、刘家滩管网全覆盖;洗溪镇管网40公里、新建浦市LNG储配站、新浦市镇天然气管网60公里、马王溪储配站、马王溪村20公里管网;管网管径根据设计规范要求建设(钢管或PE管)。新建LNG储配站(调峰、应急)2020 202105、5 1.5 1.0 13 大气污染防治 泸溪县城市餐饮油烟综合治理项目 新建 泸溪县城区 泸溪县城管执法局 县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经营性餐饮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规模以上(灶头数4个)餐饮服务单位逐步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2021 2025 0.1 0.1 14 土壤污染防治 泸溪县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治理与修复项目 续建 泸溪县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对长江流域泸溪县域内尾矿库实施综合治理与修复。2022 2025 5.0 5.0 18 土壤污染防治 泸溪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12万亩。包括对化肥污染、农药污染、农膜污染、畜禽粪便106、污染、农业废弃物污染、生活垃圾及工业“三废”污染等进行治理,对含铬、镉、铅、砷、汞等重金属含量高的耕地进行治理。2021 2025 0.8 0.8 19 土壤污染防治 泸溪县非煤矿山关停治理项目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应急管理局 全县21座关停露天矿山,1座地下关停矿山的治理 2021 2025 0.24 0.24 20 土壤污染防治 泸溪县工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应急管理局 16 座尾矿库的治理工程 2021 2025 0.62 0.62 21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泸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新建 泸溪县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在县域内 131 个行政村村域内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107、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开展生活污水治理。2021 2025 1.5 1.5 51 序序号号 所属领域所属领域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建设性质性质 建设地建设地点点 项目建项目建设主体设主体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开工开工年份年份 竣工竣工年份年份 总投总投资(亿资(亿元)元)“十四五十四五”计划投资计划投资(亿元)(亿元)备注备注 22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泸溪县浦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新建 泸溪县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一期工程:新建纳管管网1000m,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灰”分离系统+储存池+资源化利用)3108、50套,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灰”分离系统+储存池+黑水资源化利用+灰水达标排放)3543套;新建10m3/d集中式污水处设施1座,20m3/d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4座,30m3/d集中污水处理设施3座,40m3/d集中污水处理设施3座,配套建设管网13210m。一期工程覆盖范围为城乡村、高桥村、黄家桥村、麻溪口村、毛家滩村、浦溪村、青草村、五果溜村、岩门溪村、银井冲村、鱼坪村、中塘村共计12个村庄,服务农户5743户,服务人口23121人;二期工程: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灰”分离系统+储存池+黑水资源化利用+灰水达标排放)3689套;新建10m3/d集中式污水处设施4座,30m3/d集109、中污水处理设施5座,40m3/d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座,配套建设管网11330m。二期工程覆盖范围为长坪村、都歧村、高山坪村、黑竹坳村、李家田村、麻垅村、马王溪村、毛茂田村、田家溪村、新堡村、岩头山村、庄尚村共计12个村庄,服务农户5141户,服务人口18854人。2021 2023 0.4 0.4 23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泸溪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新建 泸溪县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在县域内11个乡镇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开展乡村黑臭水体治理。2022 2025 0.65 0.65 24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泸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110、农业农村局 新建村庄污水处理398处;改(新)建农村户厕17730座;村内主干道绿化2000处,面积10万;垃圾分类设备1552台(套)、垃圾转运场(站)145处、垃圾转运设备139台(套);建设农村粪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1000套及管网建设300公里;房前屋后水沟及庭院硬化500万;安装太阳能路灯10000盏;拆除农村空心房、危房2000栋等。2021 2025 8.5 8.5 25 生态保护与修复 泸溪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程建设 新建 泸溪县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依照相关要求开展泸溪县生态保护红线图斑、勘界、定标、界桩、标识牌、重要拐点等规范化建设。2022 2025 0.2 0.2 5111、2 序序号号 所属领域所属领域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建设性质性质 建设地建设地点点 项目建项目建设主体设主体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开工开工年份年份 竣工竣工年份年份 总投总投资(亿资(亿元)元)“十四五十四五”计划投资计划投资(亿元)(亿元)备注备注 26 生态保护与修复 泸溪生态移民工程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天桥山管理局 对天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人口实施生态移民 2021 2025 2.0 2.0 27 生态保护与修复 沅江左岸亲水生态廊道工程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水利局 新建堤防10.5km,加固堤防6.5km,护坡护岸18.2km,河道疏浚24.5km。2023112、 2035 11.78 3.0 28 生态保护与修复 五里洲水生态治理工程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水利局 沿五里洲新建生态护岸,漫行道观光道,文化娱乐设施等。2024 2035 13.65 1.0 29 生态保护与修复 浦市古运河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水利局 新建生态护岸,水生态治理,新建放水闸门等。2023 2025 0.3 0.3 30 生态保护与修复 泸溪县水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水利局 对浦市镇蚂蟥溪进行水生态治理,治理河长11.5km。2024 2030 0.8 0.2 31 生态保护与修复 泸溪县武水国家湿地公园恢复与修复项目 新建 泸溪县 泸113、溪县林业局 突出提升和强化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能力,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湿地监测监管平台建设、生态监测三项工程、游步道建设工程,重点进行湿地保护、栖息地修复、监测监管平台、生态监测等项目。对现有河滩、洲滩湿地进行严格保护保育,严禁放牧、割草、挖沙和放火等行为,并在不影响行洪的前提下,通过种植乡土湿地植被、挺水植物,完善湿地的生态系统结构,打造较为完整的生态链和生态网络结构。2021 2035 4.0 1.0 32 生态保护与修复 生态廊道建设和防护林修复及公益林保护工程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林业局 完成全县境内铁路、公路等主要交通道路、河流水库沿线第一层山脊内营造林1.0万亩。力争为泸溪全域114、游构建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富有感染力的生态文化体系。退化防护林修复工程,建设规模2万亩,其中更新改造1万亩、择伐补造1万亩;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规模6万亩,其中森林质量精准提升4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公益林保护79万亩。2021 2030 1.0 0.5 33 生态保护与修复 国家储备林建设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林业局 建设任务为3万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面积为1万亩、现有林改培2万亩。实现“增量、提质、增效、调结构”的经营目标。2022 2030 0.6 0.3 53 序序号号 所属领域所属领域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建设性质性质 建设地建设地点点 项目建项目建设主体设主体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115、模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开工开工年份年份 竣工竣工年份年份 总投总投资(亿资(亿元)元)“十四五十四五”计划投资计划投资(亿元)(亿元)备注备注 34 生态保护与修复 石漠化治理和退化防护林修复工程及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林业局 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项目建设规模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退化防护林修复工程建设规模2万亩,其中更新改造1万亩、择伐补造1万亩。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总规模0.5万亩,其中恢复重建0.2万亩,补植型封山育林0.3万亩。2021 2030 1.09 0.5 35 生态保护与修复 沅水流域(泸溪段)生态修复项目 新建 泸溪县116、 泸溪县自然资源局 完成沅水流域(泸溪段)生态修复,露天废弃矿山修复、尾矿库修复、水库生态综合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城镇污水污染防治、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等。2022 2030 3.0 1.0 36 生态保护与修复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自然资源局 完成浦市镇、武溪镇、兴隆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包括乡村国土空间治理、农用地整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乡村国土绿化美化工程等。2022 2035 9.0 3.0 37 生态保护与修复 泸溪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及修复重大工程 新建 泸溪县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在泸溪县117、内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地开展濒危动植物普查,定期开展武水增殖放流工作,形成常态化的生物多样性研究与保护。对自然保护地规划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实施情况、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情况、管理保护成效、人类活动状况、开发建设活动等实施全过程监管。重点开展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行为进行监管。2021 2030 1.0 0.6 38 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泸溪县工业企业清洁化生产升级改造项目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各相关企业 按照绿色化、清洁化要求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和对现有工艺、设备实施升级改造,实现减排、节能和降耗,实现绿色发展。2021 2025 0.5 0.5 39118、 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泸溪县锰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续建 泸溪县 泸溪县各相关企业 逐步推进泸溪县锰锌生产性废渣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实现县域内锰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2021 2025 5.0 5.0 40 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泸溪高新区工业固废处置场(含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高新区管委会 占地100亩,库容20万立方米,配套进出场道路、安全、环保设施等其它附属工程。2024 2025 1.2 1.2 54 序序号号 所属领域所属领域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建设性质性质 建设地建设地点点 项目建项目建设主体设主体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开工开工年份年份 竣工竣工年份年份119、 总投总投资(亿资(亿元)元)“十四五十四五”计划投资计划投资(亿元)(亿元)备注备注 41 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泸溪县工业园区清洁能源推广工程 续建 泸溪县高新区内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泸溪县工业园区所有企业开展清洁能源推广工程建设。2020 2025 0.45 0.35 42 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泸溪县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续建 泸溪县 泸溪县住建局 建设餐厨垃圾收转运系统。新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020 2025 0.6 0.4 43 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泸溪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农业农村局 到2024年底,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州定目标120、要求。建立秸秆资源台账,包括农作物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状况;推动秸秆农用产业发展,包括秸秆还田、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等。2021 2024 0.6 0.6 44 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再生资源回收及无害化处理项目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供销联社 新建占地120000平米的县级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中心,集回收、分类、集散、处理、加工、仓储、环保监测为一体化的高科技处理中心;在浦市和武溪建2个分炼中心(配套仓库、车间、办公室、分炼机器、生产线),其他乡镇新建、改造回收站点,每个站点按标准化的场地、仓储、基础设施要求建设,购置机器设备、转运车辆、培养高新专业技121、术人才。2021 2025 1.5 1.5 45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泸溪县白沙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 改造 泸溪县 泸溪县住建局 将原有的污水处理CASS工艺改为AAO工艺,并增加工艺所需的相应构筑物及工艺设备。改造后污水处理规模仍为10000t/d 2022 2024 0.39 0.39 46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泸溪县城镇及周边农村供水提质改扩建工程 改扩建 泸溪县 泸溪县住建局 1.白沙水厂备用水厂(3万吨/日)提质改造。2.自来水深度处理建设(3万吨/日)。3.新建及改造管网65km。2022 2025 0.8 0.8 47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泸溪县武溪镇城南管网及泵站建设 新建122、 泸溪县 泸溪县住建局 319国道金天路滨江南路在建鲢鱼溪大桥319国道合围区域。D1000钢筋砼排水主管1800M,D1000钢筋砼排水跨河主管300米,D400HDPE排水管1000M,D1500圆形钢筋砼污水检查井45座,D1000圆形钢筋砼污水检查井264座,管道挖沟槽土石方12550立方米,提升泵站2座,泵站建设面积300平方米。2023 2025 0.6 0.6 55 序序号号 所属领域所属领域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建设性质性质 建设地建设地点点 项目建项目建设主体设主体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开工开工年份年份 竣工竣工年份年份 总投总投资(亿资(亿元)元)“十四123、五十四五”计划投资计划投资(亿元)(亿元)备注备注 48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泸溪县武溪镇城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住建局 D700HDPE排水管162M,D6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50M,D600HDPE排水管1327M,D500HDPE排水管1050M,D500以下排水管5510M,管道挖沟槽土石方23730立方米。2022 2024 0.66 0.66 49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泸溪县白沙城东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住建局 建1座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 2023 2025 0.8 0.8 50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泸溪县白沙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场升级改造及124、治理 改造 泸溪县 泸溪县住建局 垃圾填埋场坝体安全性检测、填埋场防渗系统检测维护、建设完成1座化验室 2023 2025 0.3 0.3 51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泸溪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续建 泸溪县 泸溪县住建局 达岚镇新建管网7754m,新建日处理300吨污水处理站一座;合水镇新建管网8955m,新建日处理300吨污水处理站一座;兴隆场镇新建管网13020m,新建日处理450吨污水处理站一座;洗溪镇新建管网6854m,新建日处理300吨污水处理站一座;潭溪镇新建管网5672m,新建日处理500吨污水处理站一座;石榴坪乡新建管网3753m,新建日处理350吨污水处理站一125、座;解放岩乡新建管网3149m,新建日处理250吨污水处理站一座;小章乡新建管网4422m,新建日处理200吨污水处理站一座;白羊溪乡新建管网5163m,新建日处理150吨污水处理站一座,9座污水处理站均为一体机设备。2020 2025 1.07 1.0 52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泸溪县武溪镇雨污水管网工程 改造 泸溪县 泸溪县住建局 泸溪县武溪镇雨污水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造工程以及雨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其中新建雨水管网HDPE波纹管D500管道27公里,新建污水管网HDPE波纹管D400管道9公里,道路改造26公里,其中武溪镇老城区新建雨水管网7公里、污水管网5公里,道路改造6公里126、,武溪镇白沙城区新建雨水管网20公里、污水管网4公里,道路改造20公里 2022 2028 4.7 2.5 56 序序号号 所属领域所属领域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建设性质性质 建设地建设地点点 项目建项目建设主体设主体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开工开工年份年份 竣工竣工年份年份 总投总投资(亿资(亿元)元)“十四五十四五”计划投资计划投资(亿元)(亿元)备注备注 53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泸溪县乡镇垃圾收运及中转体系建设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住建局 垃圾收运及中转体系建设洗溪镇、小章乡、兴隆场镇、合水镇、石榴坪乡、解放岩乡6个垃圾中转站(中转站包含收集装置、场地硬化等);浦市127、镇、白羊溪乡、达岚镇、潭溪镇4个乡镇建设垃圾压缩站(压缩站包含压缩装置、场地硬化、站外绿化、化粪池、集沙井、集液池、围墙、道路硬化等);站房总面积1416平方米,建设面积6229平方米。2021 2025 0.28 0.28 54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高新区管委会 针对高新区内企业污染和园区公共环境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监控系统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充分发挥第三方治理的优势,有效整合排污企业环保设施及开发区公共环保设施资源,合理调配实施源头治理及终端治理的企业或污染物种类,切实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降低开发区环境污染治理128、总成本,将园区建成环保,智能、生态的现代化产业园。2021 2023 2.16 2.16 55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泸溪县高新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新建 泸溪县高新区内 泸溪高新区管委会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网格化监测微型站及大气监管平台建设 2021 2025 0.1 0.1 56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泸溪县机动车排气监控系统建设 新建 泸溪县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配套1套车载式机动车排污监控抽测设备,建设1套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 2020 2025 0.05 0.05 57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泸溪县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新建 泸溪县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建设1套大气颗粒物组分自129、动站、1套大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站、1套酸雨自动监测站 2020 2035 0.8 0.4 58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泸溪县智慧环保工程建设项目 新建 泸溪县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推进现有各类生态环境监管系统融合,实施“互联网+监督”,“互联网+服务”工程建设,提升环保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水平。2022 2025 0.45 0.45 59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泸溪县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及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续建 泸溪县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1.配备环境监测、执法装备、车辆、服装。2.开展县级环境执法、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3.完善县级以下基层环境服务功能。202130、1 2025 0.2 0.2 57 序序号号 所属领域所属领域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建设性质性质 建设地建设地点点 项目建项目建设主体设主体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开工开工年份年份 竣工竣工年份年份 总投总投资(亿资(亿元)元)“十四五十四五”计划投资计划投资(亿元)(亿元)备注备注 60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医疗废弃物处置系统建设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卫生健康局 建立涵盖全县医疗机构的独立式或与其他县市联合营运的医疗垃圾废物处理设施1个,以及仪器配套设施 2021 2025 1.5 1.5 61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泸溪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程 新建 泸溪县 泸溪县人民131、政府办公室 1.创建生态示范县建设项目。开展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2.生态文化培育项目。制定生态环境教育与培训战略规划与相关法规;培育新型企业生态文化;提倡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每年组织1-2次企业生态环境文化宣传活动。营造5个生态文化示范生产企业。3.生态环境教育工程。分层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普及;开展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每年组织1-2次生态县建设公益活动;发挥旅游景区生态环境教育功能。4.“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工程。5.公民生态意识和生态教育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强化意识;树立正确自然观和发展观;扬弃传统文化,培养公民意识。6.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工程。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营造生态县建设氛围,建立奖励机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2022 2025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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