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方案(2021-2025年)(21页).pdf
下载文档
上传人:Le****97
编号:748249
2023-09-12
21页
332.38KB
1、1桓仁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桓仁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年)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二三年三月二三年三月2总则总则为加快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桓仁满族自治县在“十四五”时期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规划管控与管理改革相衔接,保障桓仁满族自治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本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2、021-2025 年)、桓仁满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规划纲要和桓仁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 年)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划,编制桓仁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落实本溪市矿产资源总体布局、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规划基准期为 2020 年,规划期为 202123、025 年,展望到 2035年。规范 适用范围为桓仁满族自治县所辖行政区域内所有矿产资源(除油气矿产资源外)。3第一章现状与形势第一章现状与形势桓仁满族自治县位于本溪市东部山区,田桓铁路、永桓高速公路及鹤大高路客运专线横跨全区。全县总面积 3547 平方公里,总人口 28.4 万。森林覆盖率 78.94%,成为辽宁著名的绿色森林最优覆盖县,是辽宁东部重要的“天然绿色屏障”。桓仁满族自治县借助区位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不断强化“工业强县”理念,以生态经济为主线,以乡村振兴为动力,使桓仁成为全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引领高质量发展主力军,努力实现桓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第一节矿产资源概况第一节矿4、产资源概况截止 2020 年底,已发现各类矿产资源 40 余种(含亚种),经过地质勘查获得资源储量的有 15 种(含亚种),主要矿产地(矿区)130 多个,现有矿山 28 处。其中中型 7 处,小型 21 处。特色突出。特色突出。滑石、铁矿、方解石和石灰石等矿产开发潜力巨大,雅河乡地区的方解石和木盂子镇地区的铁矿已探明储量较大,为方解石和铁矿资源开采提供了丰富的后备资源。金属矿产共(伴)生组分多,有色金属矿产多为贫矿、小矿。产地集中。产地集中。滑石矿主要分布在桓仁镇、华来镇和黑沟乡地区;铁矿主要分布在向阳乡、桓仁镇、古城镇、华来镇、二棚甸子镇等地区;方解石和砂石土矿产主要分布在桓仁县雅河朝鲜族5、乡地区。前景可观。前景可观。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在矿产品深加工上增加科技含量,研发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可成为矿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如方解石、滑石、硼、金等矿产。4第二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逐步提高。第二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逐步提高。全县 1:20 万及更小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新一轮 1:20 万水系沉积物测量及 1:5 万航空磁测覆盖率达 100%。矿产勘查工作稳步推进。矿产勘查工作稳步推进。截至 2020 年底,我县探矿权 31 处,勘查矿种 9 种,探矿权登记总面积 84.99 平方千米。按照矿种类型划分有色金属矿产 6、6 个、非金属矿产 5 个、黑色金属矿产 2 个、贵金属矿产 1 个。按照勘查程度划分有普查 10 个,详查 17 个,勘探 4 个,详查勘查程度以上探矿权占 68%。矿产资源开发效益明显。矿产资源开发效益明显。2020 年全县开发利用矿种 12 个,实际年开采总量达 92.93 万吨。矿业规模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矿业规模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全县各类矿山总数由 2015 年的 33 家减少到 28 家,减少了 15%,其中中型 7 家,占矿山总数的 25%,比 2015 年增加了 14 个百分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合理利用了主要矿产中共、伴生组7、分的矿业废渣,有效增加了矿业产值,同时保护了环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初步实现由粗放向集约的转变,提高重要矿种大中型矿山“三率”指标达标率。矿业绿色发展及生态修复成效明显。矿业绿色发展及生态修复成效明显。全县建成省级绿色矿山 1 家,为桓仁矿业有限公司。“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非煤”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面积 35.1 公顷,其中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面积 16.3 公顷,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面积 18.8 公顷,改善了桓仁县矿山及周边生活区的5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改革逐步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逐步深化。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探索砂石8、土矿“净矿”出让。第三节存在的问题第三节存在的问题铜矿、铁矿等重要矿产后备资源不足,地质勘查投入急剧下降,优势资源未形成优势效益。矿业结构与产业布局不尽合理,小型矿山数量占据比例较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低,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尚有较大提升空间。绿色矿山建设进度较慢,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矿业开发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格局尚未全面形成。第四节形势与任务第四节形势与任务“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经济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也是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极为关键的五年,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全面推进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高质量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总量将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对主要能源矿9、产、铁矿、建筑材料类矿产等大宗矿产品以及战略性矿种的需求增加。“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仍然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我县矿业发展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提升供给质量,减轻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力服务发展大局,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全力服务发展大局,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对资源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矿产品资源消耗仍处高位,抵御风险能力仍需提高,对外依存度居高不下。建筑用砂石、铜、铁等优势、潜力矿产6资源供给能力明显不足,迫切需要加快矿产资源深部勘查开发,必须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总目标。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10、绿色矿业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矿业发展。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率,构建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格局。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遵循生态管控要求,强化国土空间管控与优化布局,实现矿业勘查开发布局和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快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基本形成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深化制度创新改革。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深化制度创新改革。资源配置市场化程度不高,资源开发经济调节和利益分配机制不够合理,我县全面深化“放管服”11、改革,瞄准矿产资源管理短板,立足效能提升,服务改革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宏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健全矿业市场竞争机制,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目标,营造公平竞争的矿业权市场环境。7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一节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二十大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系列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12、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进资源高效利用与保护为主线,优化勘查开发结构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发展战略,为推进“国家生态经济强县、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国家休闲文旅度假区、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门户城市”建设提供资源保障。第二节基本原则优化矿业布局,调整资源结构。第二节基本原则优化矿业布局,调整资源结构。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时空布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矿种,实行区域差别化管理、矿种差别化管理。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转变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提升资源开13、发利用效率。紧紧围绕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推动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高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力。坚持生态优先,加快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加快绿色发展。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全8面实施绿色勘查,实现矿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促进资源开发利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监管模式。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监管模式。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有效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勘查开采14、规划区块空间准入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要求,提升矿业集中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矿产资源管理职能,优化审批程序,依法行政,有效提升矿政管理水平。9第三章规划目标第三章规划目标第一节2025 年规划目标第一节2025 年规划目标全面落实、细化辽宁省、本溪市矿产资源规划目标;紧紧围绕桓仁满族自治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业的需求。到 2025 年,力争在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绿色发展等三大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通过五年努力,调整矿业规模结构,做强做大石灰石产业,同步培育发展铁、方解石和滑石等优势、潜力矿业,持续优化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绿色15、矿业发展,初步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专栏一桓仁满族自治县专栏一桓仁满族自治县“十四五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要指标类别指标名称指标单位指标值指标属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要指标类别指标名称指标单位指标值指标属性矿产资源勘查新增资源储量铁矿万吨1000预期性矿产资源年开采量铁矿开采总量万吨225预期性滑石矿开采总量万吨15预期性制灰用石灰岩开采总量万吨70预期性矿山结构矿山数量个27预期性大中型矿山比例%30预期性加强重点矿种资源保障能力。加强重点矿种资源保障能力。加大矿产资源勘查投入,持续提高重点矿产资源综合勘查水平,预期新增铁矿资源量 1000 万吨,优势矿产资源16、供给结构和供给质量得到优化改善。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矿山总数保持在 27 个左右,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 30%左右,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围绕金川矿业、北海滑石、桓仁矿业等重点企业,调控优势矿种开发利用强度。铁矿开采总量预期达到 225 万吨/年,滑石开采总量预期达到 15 万吨/年;制灰用石灰岩开采总量预期达到70 万吨/年。10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全面落实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推进绿色智慧矿山建设。新建矿山按照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加快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矿业17、开发与生态保护更加协调。到 2025 年,全县预期新增绿色矿山 3 个左右,矿业开发与生态保护更加协调。矿产资源治理能效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治理能效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更加精细,重要矿产资源矿产地管理更加规范,资源家底更加清晰。健全矿业权交易等市场体系,持续推进砂石土矿“净矿”出让,出让收益征收、分配机制更加合理。第二节第二节2035 年远景目标年远景目标到 2035 年,稳定开放的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建立,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资源保护更加有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生命周期绿色管控全面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利用空间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利18、用效率显著提升;矿政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矿业实现全面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基本形成。11第四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第四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第一节矿产资源勘查调控方向第一节矿产资源勘查调控方向重点勘查矿种:铁、金、铜、铅、锌、钼等金属矿产,方解石、滑石、硼等优势非金属矿产。限制勘查矿种:菱镁矿。第二节完善资源保障与保护布局勘查规划区块设置情况。第二节完善资源保障与保护布局勘查规划区块设置情况。根据矿业权登记管理权限,以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和矿产勘查成果为基础,在重点勘查区及政府招商引资扶贫项目优先投放探矿权。本规划落实省级铁矿规划区块19、 1 个,区块名称为辽宁省桓仁县隋家堡子铁矿普查,勘查矿种为铁矿。勘查规划区块管控要求。勘查规划区块管控要求。勘查规划区块是探矿权竞争性出让、登记发证和监管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主要规划依据,原则上一个区块只设立一个勘查主体,并明确勘查周期,不得降低勘查阶段。制定探矿权年度投放计划,做到有序投放,并向社会公告。投放探矿权时,以批复的勘查规划区块为指导,且需符合规划准入条件。已设采矿权(涉及菱镁矿的除外)深部或上部同一主体设置探矿权的情形,视同符合勘查规划区块要求。12第五章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第五章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第一节合理确定开发强度明确开发利用方向。第一节合理确定开发强20、度明确开发利用方向。重点开发利用铁、金、铜、铅、锌、滑石、制灰用灰岩、方解石、晶质石墨、地热。实施开采总量调控。实施开采总量调控。到 2025 年,桓仁满族自治县预期矿产资源产量达到 300 万吨。鼓励提高铁、金、铜、铅、锌、滑石、方解石、制灰用灰岩、晶质石墨等开采规模。规划期末,预期滑石保障供给能力提升20%,努力稳定金、铜、铅、锌、滑石、方解石、晶质石墨开采总量,保障砂石土供给。第二节优化开发利用结构严格最低开采规模准入。第二节优化开发利用结构严格最低开采规模准入。在市级规划确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指导下,为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发挥优势矿产资源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确定桓仁满族自治县主要矿种矿山21、最低开采规模(专栏二)。专栏二 桓仁满族自治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表序号矿产名称开采规模单位新建(改扩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已有矿山大型中型小型专栏二 桓仁满族自治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表序号矿产名称开采规模单位新建(改扩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已有矿山大型中型小型1铁(露天/地下)矿石 万吨/年200/10060/3030/1015/102铜矿矿石 万吨/年1003033铅矿矿石 万吨/年10030104锌矿矿石 万吨/年10030105钼矿矿石 万吨/年10050106金(岩金)(露天/地下)矿石 万吨/年15/159/6/37菱镁矿万吨/年10030108方解石矿石 万吨/年2010322、9滑石矿石 万吨/年108310石墨(晶质/隐晶质)矿物/矿石 万吨/年1/100.6/80.3/511长石矿石 万吨/年20521312石灰岩(水泥用/其他)矿石 万吨/年100/10050/5030/2030/-13建筑用砂石土万立方米/年1002020注:此表矿产最低开采规模衔接省规划。改扩建是指已有矿山整合或扩大矿区范围。“”指没有最低开采规模准入要求。“”指禁止新建(改扩建)此类矿山。“”指结合省级分配指标确定规模。严格“三率”指标考核。严格“三率”指标考核。加强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的指导监督,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落实矿山“三率”指标,认真落实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实地核查和23、专项抽查,促进矿山企业三率指标的不断提升。优化矿山开采规模结构。优化矿山开采规模结构。通过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开采和集约化经营,提高矿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促进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重点抓好露天矿山的规模结构调整。十四五期间,新设矿业权生产规模不得低于最低生产规模。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矿山企业加强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高效回采矿柱,减少资源损失。鼓励矿山企业加强尾矿、废石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科学利用地下开采矿山坑采废石、露天开采矿山覆盖层、夹层及矿体顶底板岩石。不断提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第三节严格规划准入管理第24、三节严格规划准入管理落实市级规划准入管理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最低服务年限准入。严格执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生产规模与矿产资源储量相匹配。新建矿山单一生产系统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不小于3 年。绿色勘查准入。绿色勘查准入。严格执行绿色勘查规范,发挥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勘查活动的全过程,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勘查活动中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开发利用水平准入。开发利用水平准入。矿山开采方式必须符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14原则;严格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未按开发利用实行的,一经发现应限期整改,否则采矿权不予延续;矿山应当选择国家鼓励、支持和25、推广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开采技术和工艺,提高生产装备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建筑用砂石开采企业应具备大型化、规模化、规范化、机械化、集约化等特点。绿色矿山建设准入。绿色矿山建设准入。新建矿山必须按照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编制绿色矿山实施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推动已有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重点加快露天开采方式矿山、大中型建筑用砂石类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在矿业权出让、延续等审批中,明确矿业权人落实绿色开采的要求。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准入。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准入。新建(在建)和生产矿山按照备案的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行边采、边治理26、边复垦;矿业权人应当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和矿产资源勘查方案、“二合一方案”开展矿区生态修复工作;未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修复治理任务,矿山不予延续。其他准入条件。其他准入条件。新建矿山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永入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管控要求;新建矿山必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产资源开采环境保护措施,矿山生态修复按照要求履行;新建矿山开采要进行安全(预)评价且具有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要求。第四节重点开采区第四节重点开采区承接市规划,结合桓仁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禀赋特征和矿业产业现状,15围绕勘查开发保护区域布局和开发方向,落实1 处省级重点开采27、区,为辽宁桓仁北岔-滚马岭开采区,开采矿种为铜矿,位于二棚甸子镇。明确重点开采区管控要求。明确重点开采区管控要求。重点开采区内,优先倾斜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开采总量指标、优先投放矿业权;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促进大中型矿产地综合勘查和整体开发;加强矿产资源监督与保护,严格执行矿山开采规模准入标准,依法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优化产业结构;引导资源向大中型矿山企业集中,优先保障大中型矿山改扩建过程中的合理用矿、用地等需求,实现有序勘查、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形成一批稳定供给和创新开发模式的矿产资源开发基地。第五节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开采规划区块划定。第五节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开采规划区块划定。根据规划28、基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需求,在落实和细化省级规划并结合桓仁满族自治县经济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划定各类开采规划区块。本次落实省规划开采区块 1 个,区块名称为辽宁省桓仁县北沟石墨矿,开采矿种为石墨。开采规划区块管控措施。开采规划区块管控措施。原则上一个区块只设立一个开采主体,必须与规划矿种一致,且明确时序安排,严格禁止一矿多开和大矿小开。登记管理权限矿种的开采规划区块纳入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数据库管理。投放采矿权时,应以批复的开采规划区块为指导,且需符合规划准入条件。第六节规范砂石土矿开发利用第六节规范砂石土矿开发利用统筹划定集中开采区。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优选资源条件较好、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外29、部条件成熟的区域,划定一批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开发现状、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16保护、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半径等因素,优先在集中开采区设置砂石矿开采规划区块。我县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数量为2 处。严格砂石土矿业权准入。严格砂石土矿业权准入。实行集中开采区和最低开采规模“双控”管理,已有及新立普通建筑用砂石采矿权原则上均应分布在集中开采区内。集中开采区内新建、改扩建矿山,原则上规模应达到中型以上且矿山分布相对集中;新建、改扩建和延续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为 20 万立方米/年。原则上一个采矿证一个采区,如确需多采区,应接续开采,具体规定应符合应急部门要求。矿山环境30、影响评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应符合有关要求,禁止开采生态环境难以恢复、次生地质灾害不可防治的山体。积极落实“净矿”出让。积极落实“净矿”出让。提倡矿地统筹和“净矿”出让,本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出让前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实地踏勘,核查禁止、限制开采砂石区域,对禁止区严格落实空间避让,对限制区明确管控要求,合理确定采矿权出让范围。商有关部门明确用地(林、草)、用海、环保、水保、安全等涉矿手续办理的相关要求,避免后续出现禁止性障碍。在出让后积极优化采矿权登记流程,简化登记要件,提高登记服务效率,保障采矿权人及时顺利开采。引导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产业发展方向。引导新建矿山向“五矿共治”关闭后的31、空白地选址,原则上不出现新的山体破坏区域,鼓励矿山按地貌单元进行“夷平式”开采,不留残山残坡。推进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鼓励利用废石以及铁、钼等矿山尾矿生产机制砂,引导砂石企业向预拌砂浆、砌块墙材、资源综合利用等下游产业链延伸,探索建设绿色砂石生态产业区。17第六章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第六章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第一节绿色矿山建设明确绿色矿山建设总体思路。第一节绿色矿山建设明确绿色矿山建设总体思路。按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示范先行、逐步达标,矿业经济与矿山环境共同发展”原则,发挥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引导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和32、政策合力,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健全绿色矿山建设组织方式。健全绿色矿山建设组织方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的具体落实。矿山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绿色矿山建设义务,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明确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明确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新建(含改扩建)矿山按照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要求,将绿色矿山的要求贯穿于新建(含改扩建)矿山规划、设计、建设、运营、闭坑全过程。符合绿色矿山基本条件的生产矿山应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改造升级,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后,积极申报绿色矿山。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支持政策。完善33、绿色矿山建设支持政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桓仁县实际,在矿产资源配置、建设用地使用、财税以及绿色金融等方面,加大对绿色矿山建设的支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绿色矿山的矿产资源配置和建设用地合理需求。第二节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严格新建矿山生态保护准入要求。第二节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严格新建矿山生态保护准入要求。从源头上加强新建矿山矿区生产环境保护与修复管理,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编制矿山地18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建立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落实企业矿区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和义务,要强化绿色勘查、开采规模、开发利用水平、绿色矿山建设、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等准34、入条件,明确预防地质环境、土地和生态损毁的要求,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等,督促矿山企业制定并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落实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主体责任。落实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方针,督促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现边开采、边治理,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义务。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或服务年限发生变化的,采矿权人必须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应当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步进行,定期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貌景观35、修复、植被绿化、人造景观和土地复垦等保护措施不得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19第七章重大项目第七章重大项目第一节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第一节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保障完成上级矿产资源规划任务,提高勘查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现战略性矿产资源增储提产,以保有矿山为重点,根据地质条件和市场形势,分类施策,推动增储上产,确保能源资源安全、重要的产业链和供应链安全。第二节提升优势和必需矿产资源开发水平第二节提升优势和必需矿产资源开发水平实现地区新时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对涉及人民生产生活必需矿产加大勘查开发力度,持续供应能力不断增强。合理调控优势矿种开发利用强度,硅石、滑石、石灰岩等优势36、矿产资源生产能力稳定提升。加强地区优势非金属资源勘查开发,对重点成矿区带和已形成矿业开发聚集区加强公益性地质勘查等公共行政服务措施,保证国家资源资产权益,降低企业负担,促进矿业市场繁荣。第三节推进绿色矿业和清洁能源矿产开发利用第三节推进绿色矿业和清洁能源矿产开发利用推进绿色矿业发展。新建矿山按照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矿业开发与生态保护更加协调。有序发展清洁能源。增加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比重,促进能源结构转型,推进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勘查开发利用。专栏三 桓仁县开发利用重点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实施周期专栏三 桓仁县开发利用重37、点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实施周期1桓仁县雅河地区地热资源勘查开发项目2023-2025 年2桓仁县雅河普乐堡地区硅石开发项目2023-2025 年20第八章规划实施与管理第八章规划实施与管理第一节完善规划实施目标制度第一节完善规划实施目标制度健全规划管理体制,完善规划运行机制,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将规划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进行统一部署,保障规划实施机构、人员、经费到位。建立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目标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勘查开发布局与结构调整等重要规划指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确保规划目标落实。第二节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第二节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根据需要38、适时评估规划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作为规划调整的依据。矿产资源规划确需调整的,应当由原编制机关向原批准机关提交材料,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后进行。建立规划数据库动态更新机制,要与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紧密结合,原则上每年度集中调整完善一次。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规划任务和目标,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总量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等规划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反馈制度,及时掌握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果,强化对规划重点区域矿产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反规划行为。第四节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第四节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矿产资源规划信息的整理入库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做好规划信息与矿政管理“一张图”和矿业权信息公示系统的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规划管理的指导作用。21第九章附则第九章附则本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数据库组成,具有同等效力。本规划经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审查批准,由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宜由桓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