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村落徽州徽派民居建设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72页).pdf
下载文档
上传人:l**
编号:740101
2023-08-28
72页
13.64MB
1、 村落徽州徽派民居村落徽州徽派民居建设技术导则建设技术导则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2023 年 3 月 1 目目 录录 1 总 则.1 2 基本原则.3 3 场地与规划.4 3.1 选 址.4 3.2 规划布局.5 4 设计导则.6 4.1 建筑布局.6 4.2 建筑设计.7 4.2.1 功能.7 4.2.2 建筑高度.7 4.2.3 建筑形式与风貌.7 4.2.4 建筑色彩.8 4.2.5 材质.8 4.2.6 坡屋顶.8 4.3 徽派建筑特色元素.12 4.3.1 马头墙.12 4.3.2 粉墙黛瓦.18 2、4.3.3 檐口与檐沟.18 4.3.4 门楼与门罩.24 4.3.5 窗楣与窗罩.34 4.3.6 挂落.39 2 4.3.7 格扇门窗.41 4.3.8 飞来椅.44 4.3.9 栏杆.47 4.3.10 廊.48 4.3.11 围墙.55 5 通用要求.56 6 防火设计.58 7 节能设计.58 8 节能设计.59 附录:徽派建筑案例 一、实地调研案例.61 二、徽派民居设计案例.65 1 1 1 总则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传承与彰显徽派文化脉络,提高黄山市村落环境品质与建筑文化品位,加强村落建筑风格的规划管理,进-步塑造黄山市的村落徽州建筑风貌和徽派民居建筑特色。进一步挖3、掘与传承具有黄山市地域文化特色的建筑风貌,探索和研究与黄山市定位相符合的风貌建筑符号,有效指导建筑设计、规划审批、村落徽派民居建设,实现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村落社会活力重现,进一步映现烟雨徽州、田园徽州、村落徽州,特编制本导则。1.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黄山市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 3 层及 3 层以下村落徽派民居建设及改造工程。在上述范围内,从事规划编制、建筑设计与规划管理,均应参照本导则。除参照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安徽省、黄山市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1.3 对村落中既有徽派民居进行改建、扩建及加层等建设前应委托有资格的鉴定单位对原结构进行鉴定,提出安全建议。当4、确定需要加固改造时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队伍进行设计和施工,竣工后应由当地镇(乡)政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1.4 村落中既有徽派民居改造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建村函2019200 号文)要求进行安全性鉴定,确保房屋安全的条件下满足改造要求。徽派民居(农房)改造要保留徽派民居地域特点和地方特色,对具有传统徽派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居、祠堂、牌坊等应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1.5 村落中徽派民居应结合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和农村饮水安全,确立防 洪、防火、防疫、防污染、减灾的公共安全体系。2 1.6 农房宅基地5、的面积标准按照现行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执行:1、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 160 。2、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不得超过 240 。3 2 2 基本原则基本原则 2.1 风貌统一协调 尊重黄山市历史文化传统与山、水、村落环境,遵循村落发展空间格局,从建筑环境、尺度、形式等方面与徽派建筑风貌协调统一。2.2 整体提升 符合整体氛围要求的前提下,完善与弥补村落基础设施配套及现代人居生活功能的不足,从功能等方面与现代人居生活相匹配。积极改善人居环境,激发村庄活力。2.3 文化传承 注重地方历史文脉传承,挖掘传统文化元素,依托徽派建筑风貌和村落6、空间场所,提升传统文化品位,增强地方文化识别性。2.4 环境融合 依托山、水、村落基调与原生地形地貌,展现依山就势、随意赋形的村落徽州风貌,通过场景的有机融合,丰富村落风貌表现。4 3 3 场地与规划场地与规划 3.1 3.1 选选 址址 3.1.1 场地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不应破坏村庄原有的村落聚落空间体 系。3.1.2 场地选址应符合地方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应避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核心区域。3.1.3 建筑场地宜选择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宜避开不利地段;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不应在危险地段建造房屋。3.1.4 场地选7、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村落中新建徽派民居应选择地形平坦、规整、坡度适宜,地质良好,没有被洪水淹没或发生泥石流的危险的有利地段。不应在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危险地段或采空沉陷区、洪水主流区、山洪易发地段建房。不宜在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非岩石和强风化岩石的陡坡、陡坎、河岸和边坡边缘等不利地段建房。2.宜选择通风良好的地段,避开风口和窝风地段。3.远离各类污染源,与农业生产区、养殖区和工业副业区、大型集贸市场、垃圾粪便和污水处理地点应分开。4.与其他产生有害因素场所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有关的工业企业防护距离卫生标准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要求。5.村落中新建徽派民居应8、避开具有开采价值的矿区,自然保护区,给水水源防护地带,现有铁路、机场用地、军事用地及高压输电线路和地下管线所穿越的地段。不能占压地下管线,并应与各类电力线路保持安全距离。5 3.2 3.2 规划布局规划布局 3.2.1 村落中徽派民居设计根据不同住户情况和村落中徽派民居类型集中布置,宜以联排、毗邻形式为主,布局应根据地貌条件因地制宜。3.2.2 村落中徽派民居设计建筑层数以 2 层为宜。3.2.3 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结合村庄规划适当预留建设用地。3.2.4 对生活居住有影响的生产设施应与生活区适当分离。3.2.5 规模较大的村落宜结合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分为多个组团布局。3.2.6 组团应结合9、地形,顺应自然地貌,充分考虑组团空间组合的多样性。3.2.7 村落中徽派民居组合方式应结合地形,采用灵活多样或规整中有变化的方式。3.2.8 村落中徽派民居与宅间道路之间,宜设置庭院空间;应合理处置每户出入口与公共道路、院落空间的关系,避免邻里间相互干扰。3.2.9 村落中徽派民居朝向结合地形地貌合理选择,宜采用南北朝向或接近南北朝向。3.2.10 徽派民居设计应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徽州传统理念当中的“天人合一”思想为指导,合理组织各种环境元素来营造方便、舒适、安全,且具有徽州地方特色的居住空间。6 4 4 设计导则设计导则 4.14.1 建筑布局建筑布局 4.1.1 特点 依山顺势,枕10、山傍水,自然景观与建筑融为一体,天人合一。村落格局结合地形自然生长,街巷空间扩展延伸,疏密有致,高低错落,自由而又有一定规则。4.1.2 整体性 显山露水乡村聚落,建筑空间与山水相融相依,引水入村,引山入目,相生相安,保持村落以及周边山、水、田林等传统的整体空间形态和内在关系,总体层面保证村落空间的整体性、系统性,村落各建筑风貌之间要有较好的和谐一致性、秩序性、协同性,推进村落建设整体有序发展。4.1.3 地域性 淡雅简约建筑色彩黑、白、灰,建筑元素点、线、面,建筑空间外实内虚。亲切宜人建筑空间,以人为本,尺度相宜,马头墙错落有致,形成村落徽州特有的徽派建筑风貌,彰显徽派地方特色,以利于村落特11、色的形成和地方认同感的产生。4.1.4 延续性 延续村落传统格局和空间形态,延续传统街巷肌理,禁止生搬硬套放射形等非传统的做法以及规整的道路网络、房屋排布形式。4.1.5 有机更新 积极改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维持村庄活力,在建设用地等条件不能满足村民生活需求时,可在延续传统空间肌理的基础上,适度在村落边缘进行建设,但应严控新建建筑的功能、高度、体量、色彩、材料、质感等,使新建部分成为旧村的有机延续和生长。为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可对村落整体景 7 观、生态环境进行合理、适度地进行有机更新,传承强化村落徽州的环境特征。4.1.6 时代性 对传统村落所蕴藏的丰富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挖掘,充分发挥它12、的时代价值美,不断推陈出新与时俱进,提倡在继承地方传统基础上兼收时代元素。4.24.2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 4.2.1 功能 村落中民居功能参见黄山市农房设计和建设技术导则,完善与弥补村落基础配套设施不足的现状,增设服务等现代人居生活功能。4.2.2 建筑高度 村落中徽派民居建筑高度应控制在三层以内,檐口高度不应超过 10 米,街道高宽比值范围控制在 0.3 至 1.0 之间。根据天际轮廓线及视线分析,形成节奏分明、层次丰富的高度变化。4.2.3 建筑形式与风貌 粉墙、青瓦、马头墙构成徽派建筑的主体基调,体现中国山水意境;高脊飞檐、曲径回廊、亭台楼榭等组合成丰富多变的建筑形态。独具特色的徽州三雕13、(石雕、木雕、砖雕)完美展示装饰之美,体现礼仪、文化,表达徽州传统人文价值取向。村落中新建建筑应与村落中徽派建筑形式相协调,采用具有典型徽派特征传统建筑风貌元素与符号。改建、扩建建筑在基本保持原有徽派建筑形式与风格的前提下,允许进行功能与内部格局的调整。属于传统村落和风景保护区范围的农村住房,其形制、高度、屋顶、墙体、色彩等应与其周边传统建筑及景观风貌保持协调。4.2.4 建筑色彩 徽派建筑的色彩特点是粉墙黛瓦,外观上主色是由黑白组成,建筑整体色 8 调和谐统一,以白色、黑色(或深青灰色)为基调,配合浅灰色、木色等色调,严禁采用饱和度过高红黄蓝绿色调。4.2.5 材质 建筑外装饰材质宜采用青砖14、青瓦、灰浆、木等传统建筑材料,保持立面肌理与质感,局部可采用玻璃、钢架等新材料。4.2.5.1 外墙 1.外墙外饰面可采用传统石灰墙面或白色外墙乳胶漆面。2.灰色水磨砖或青砖饰面。4.2.5.2 勒脚 勒脚高度一般为 500600mm,也可根据需求与一层窗台同高。对勒脚处的 窗台应采用强度较高、防水性能较好的材料进行保护,常用做法如下:1.采用 20mm 厚 1:3 水泥砂浆抹面,1:2 水泥白石子水刷石或斩假石抹面。2.标准较高时,可采用天然石材或人工石材贴面,如花岗石、水磨石等。3.整个墙脚可采用强度高、耐久性和防水性好的材料,例如条石、混凝土等。4.2.6 坡屋顶 建筑屋顶形式应采用坡15、屋顶,据建筑形式可采取不等坡或其它变化形式,传统徽派民居材料以小青瓦、筒瓦,新建徽派民居也可采用波形瓦,色彩深灰色。屋面水法:屋顶分水多数为 0.45 至 0.5、少数 0.4,还有少数更低,当屋面变坡(举架)时上举通常 0.5 到 0.6.少数 0.7。屋檐出挑通常为 0.9 米到 1.2 米,少数到 1.5 米。9 10 11 12 4.34.3 徽徽派建筑派建筑特色元素特色元素 4.3.1 马头墙 村落中徽派民居建筑采用徽派风格建筑外立面与细部相协调做法,包括建筑檐口、马头墙墙面、门窗、美人靠等徽州建筑特色的构造元素内容。其中马头墙是徽州地方建筑的显著特点。造型轻巧,朴素大方。徽派民居马16、头墙有文式(又称“印斗”)和武式(又称“鹊尾”)两种做法,区别在于墙头结束的地方,文式以一方形砖墩结束,武式则是一飞挑的翘角。分割形制:一阶、二阶、三阶,以二阶、三阶最为常见。功能作用:1.应对村落房屋密集防火、防风暴等自然灾害之需,在相邻民居发生火灾情况下,起到隔断火源的作用,在暴风情况下减少损害。2.错落有致,黑白辉映,会使人得到一种明朗素雅和层次分明的韵律美的感受。3.高大、封闭、简洁的墙体,因为有了马头墙,从而显出一种动态美感。13 文式(又称“印斗”)武式(又称“鹊尾”)14 15 16 17 18 4.3.2 粉墙黛瓦 徽派民居外墙通常刷饰白石灰粉,屋顶覆盖小青瓦,天长日久,远远望17、去便呈现出粉墙黛瓦的山水画境,因为量大面广,逐渐形成了一个地域性的象征符号。4.3.3 檐口与檐沟 檐口分为线檐、枋檐、砖檐,常为自由落水,或外设水笕;檐沟常用于现代徽派建筑有组织排水。1.枋檐。多用于木结构或仿木结构,这种檐口通常出现在木作的虚面,如天井院四周,因为木材怕水,所以当木材暴露时,为防止雨水侵蚀,屋顶部分会做较大的出檐,一般会有 900-1800mm 之间,为了使大出檐不致于日久变形,在檐檩之外再加一道撩檐枋,枋下用挑头梁,梁下设斜撑以支承出檐部分屋面的荷载。2.披檐。多用于混凝土结构,一般会有 900-1200mm 之间。3.线檐。这是坡屋顶在外墙处的硬收口,一般出现在条件比较18、局促,大出檐会影响到周边环境的情况下采用的小出檐形式。通常以三线居多。19 4.砖线檐。多用于入口门楼和窗檐。外墙构件当中的门檐与窗檐一般采用砖递出檐,虽与线檐同为砖制,但门窗上头的砖檐更为灵活,线条级数视门窗大小而不同,造型也更富于变化。线檐 20 檐沟 檐沟做法 21 位于二层、三层处披檐 22 23 24 4.3.4 门楼与门罩 在中国传统中,屋之门类似于人之面。大门自然要装饰得体 面些,这无疑促成了门楼的演进。在实用方面,门楼可将墙面流下的雨水引向较远点。徽州门楼大体可分为门罩式、牌楼式、八字门楼式三类徽州宅第,凡门几乎都设有门楼。精丽的门楼,在大片粉墙映衬对比下,产生强烈的印象。成为19、徽派民居重要构造要素。混凝土门楼一 25 26 27 混凝土门楼二 混凝土门楼三 28 29 门罩一 门罩二 30 31 32 33 34 4.3.5 窗楣与窗罩 外窗的附件。一是为防止雨水侵蚀,二是为外墙装饰。窗楣配上黑漆描画,是徽派民居的重要特点。窗楣式样很多,体现了主人的喜好,有较好的文化价值。窗罩一 窗罩二 35 36 37 窗罩三 窗罩四 38 39 4.3.6 挂落 挂落经常见于檐口之下,雀替之间,是装饰性构件,常用图案或花草造型。挂落一 挂落二 40 41 4.3.7 格扇门窗 徽派建筑内部进行分隔的主要构件,广泛用于徽派民居的门窗中,具备良好的采光、通风、观景功能。42 43 20、44 4.3.8 飞来椅 亦称美人靠,是徽州建筑楼层中常见的一种弧形栏杆。它由传统的鹅头椅发展而成。因其栏杆身向外弯曲,超出檐柱外侧,形状略似椅靠背。美人靠一 美人靠二 45 46 47 4.3.9 栏杆 用于一般有外廊处,所以栏杆在立面中有很大装饰性。栏杆最常用的形式是车木栏杆、回纹形、花草造型的栏杆,冰梅图案的也常见到,还有很多无一定之规的浮雕彩绘。栏杆一 栏杆二 48 4.3.10 围墙 在古代围墙是象征着一种身份地位,围墙的形式高矮有一定的规格要求,是庭院的主要组成部分。围墙一 围墙二 49 50 51 52 53 54 55 4.3.11 廊 连廊、回廊、傍廊、长廊是徽派民居建筑中的21、交通构件,起着把民居内各进主要空间联系起来的作用。连廊一 连廊二 56 5 5 通用要求通用要求 5.1 坚持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节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建筑节能。紧密结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及居住习惯,采用经济合理的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5.2 村落中新建徽派民居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审核结果对乡村农民宅基地建房申请进行审批。5.3 农户作为徽派民居的安全责任主体,在房屋开工建设、竣工验收、使用及维护中应提高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建、扩建。家庭普通装修,不可过多增加荷重,不可消22、弱房屋结构与受力构件。5.4 村落中徽派民居建设应依据村庄规划,结合农村当地地域特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做到与周边自然环境和谐共生。5.5 村落中徽派民居建设应以人为本,提升农民居住生活水平,从设计、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综合提升村落中徽派民居建筑质量,延长村落中徽派民居使用寿命,增强村落中徽派民居建筑防震减灾和防火能力。村落中徽派民居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GB 50039、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 161 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 32000 等有关标准规定。村落中三层徽派民居结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等相关规范进行设计;三层以上徽派民居及公共建23、筑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现行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并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57 5.6 村落中徽派民居建设应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功能实际进行建筑节能设计,优先选用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等新型建筑保温体系。5.7 村落中徽派民居建设应根据给水排水、电气和燃气等管线布置要求,为相关设备预留安装位置,确保设备系统功能有效、运行安全和维修方便。5.8 村落中徽派民居建设应结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和建筑全寿命周期的资源消耗,使用绿色建材,节约建设使用及维护成本。5.9 本导则除应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可持续发展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2.必须保护生态24、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3.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4.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原则。5.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6.涉及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建设,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规定。7.应符合批准的村庄规划及相关规划,并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结合。58 6 6 建筑防火建筑防火 6.1 村落中徽派民居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农村防火规范GB 50039 等相关要求。6.2 村落中徽派25、民居消防规划、徽派民居防火设计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村庄规模、地理环境、建筑性质等,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7 7 节能设计节能设计 7.1 村落中徽派民居外墙和屋顶宜采取下列节能技术措施:1.外墙保温。2.隔热通风屋面。7.2 村落中徽派民居宜采用外墙保温系统。7.3 村落中徽派民居外门窗宜选用节能门窗。7.4 村落中徽派民居外窗通风开口面积,宜符合下列规定:1.外窗的开启位置和可开启面积应有利于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外窗可开启 面积不宜小于外窗面积的 30%。2.卧室、起居室(厅)、明卫生间的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宜小于该房间地板 面积的 8%。3.26、厨房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宜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 10%,并且不应小于 0.60。7.5 村落中徽派民居向阳面的外窗及透明玻璃门,宜采取遮阳措施。常用的遮 59 阳措施有水平式遮阳飘板、可活动遮阳百叶、外遮阳卷帘窗等。外窗设置外遮阳时,除应遮挡太阳辐射外,还应避免对窗口通风产生不利影响。8 8 景观与环境景观与环境 8.1 入户路、宅间路 1.庭院出入口的设计宜简洁美观,并考虑满足农机和小汽车进出的要求。2.道路宽度宜为 1.5m4.0 m,突出亲切宜人的特点。路面可以由建筑外墙、围墙、篱栏、林木、沟渠等空间要素灵活限定。3.可选用块石、卵石、石板、碎石子等地方材料作为铺装,体现乡土气息和 地方特27、色。8.2 生活垃圾收集 1.垃圾桶位置应相对固定,方便投放,与村落中徽派民居保持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与道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周边宜栽植绿化加以适当遮挡。2.生活垃圾应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实现资源化 利用和就地减量。8.3 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 1.应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分散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2.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受纳水体,其收集与处理应按现行安徽省相关标椎和要求执行。8.4 庭院绿化 1.推行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等方式进行庭院绿化,庭院内宜种植具有地方特 色、易生长、抗病害的绿化作物,绿化不宜采用外地树种。2.应充分利用闲置宅基用地和不宜建设的用地,不留裸土,建设农28、家小菜园、60 小果园、小花园、小竹园、小林园等,将绿化美化与发展庭院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打造花果飘香、居所优美的庭院环境。8.5 围墙庭院 1.围墙、篱栏等围合构筑物宜美化处理,高度不宜大于 2.0 m,且应满足当 地政策要求,外形应美观大方并具有一定的通透性,并在协调的基础上保证形式 的多样性。2.应合理高效利用庭院空间,根据生活习惯,安排凉台、棚架、储藏、蔬果 种植、农机具放置、停车等功能区。8.6 景观亮化照度、亮度及照明功率密度值、景观照明安全防护与接地宜参照 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 中相关规定及要求设置。61 附录:徽派附录:徽派建筑建筑案例案例 一、实地调研案例 1.徽派民居调研案例-休宁万新村 2.徽派民居调研案例-休宁潜阜村 62 3.徽派民居调研案例-徽州区呈坎村 63 4.徽派民居调研案例-徽州区朱村头 64 5.徽派民居调研案例-歙县许村、前溪村 65 二、徽派民居设计案例 66 67 68 69
CAD图纸
上传时间:2023-12-21
3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