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方案(2021-2025年)(3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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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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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贺州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1 目录第一章 进展与形势.3第一节 工作成效.3第二节 面临形势.8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12第一节 编制依据.12第二节 指导思想.14第三节 基本原则.14第四节 主要目标.16第三章 主要任务.16第一节 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6第二节 优化土壤调查管理体系.17第三节 严抓土壤污染源头防控.18第四节 落实农业用地分类管理.21第五节 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23第六节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25第七节 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27第八节 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28第四章 重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30第一节 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项目.32、0第二节 地下水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31 2 第五章 保障措施.31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31第二节 强化考核评估,压实工作责任.32第三节 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资金支持.32第四节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32附件 贺州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重大工程项目储备计划表.34 3 第一章 进展与形势土壤环境质量关系粮食安全和居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十四五”时期是广西全面落实二十大会议精神,开启“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新征程的重要时期,也是贺州市推动3、经济社会发展赶超跨越、开创新局的关键时期。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问题导向、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贺州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土壤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贺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要求,并结合贺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第一节 工作成效“十三五”期间,贺州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遏制土壤污染事故发生,充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十三五”期末,受污染耕地安4、全利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88.13%,超额完成总任 4 务目标;超额完成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任务;全市未发生农产品超标事件,未发生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不当再开发利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1.开展土壤详查工作,摸清土壤污染家底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集土壤调查样品1944个,其中表层样品 1439 个,深层样品 92 个,农产品样品 413 个,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集成工作。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土地利用、土壤类型、气候条件等因素,以土壤有机质、容重、pH 值、重金属等为监测指标,为农用地土壤环5、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安全利用提供科学依据。高效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 59 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其中,高风险地块 5个,中风险 30 个,低风险 10 个。初步建立企业用地调查优先管控名录,完成 5 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监测工作。纳入企业用地调查对象地块共 20 个,其中,在产企业地块 5 个,关闭搬迁企业地块 15 个。2.严抓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加强污染源头治理持续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管控。“十三五”以来,根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依法对土壤开展定期监测,按年度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和隐6、患排查工作,落实监测与信息 5 公开责任。严控涉重金属行业重点污染物排放。动态更新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坚持“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推进实施减排工程,优化涉重金属行业的空间布局。持续深入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划定重点区域,建立污染源整治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并限时推进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清废行动”。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积极开展“清废行动”,制定并印发贺州市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及加强危险废物全程监管实施方案,全面掌握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情况,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开展排查各类固体废物违法倾7、倒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切实保障环境安全。2020 年,完成 43 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94.54%,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率 100%,全市未发生电子废物等违法违规再利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安全事件。切实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十三五”末,全市化肥使用量(折纯量)增幅0.6%,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目标。全市地膜回收 413.9 吨,棚膜回收 2125.2 吨,农膜回收率91.6%,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事件。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量 306.7 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 6 92.638、%,比自治区下达 2020 年目标任务 75%高 17.63%。20172019 年贺州市连续三年在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评估中荣获优秀等级。3.实施农用地分类划定,探索土壤防治与修复模式农用地分类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到 2020 年底,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85%以上,基本形成全市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常态化。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等空间管控边界,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依托耕地生产障碍修复治理项目实施,探索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技术模式,综合采取种植结构调整、农艺调控、土壤改9、良、微生物修复等技术措施并取得了积极成效。积极申报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获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 8 个,累计争取中央资金 5360 万元。4.建立建设用地准入制度,实现土地利用全过程监管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工作取得成效。依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建立了污染地块名录,结合污染地块的用地性质,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工作。每年度对贺州市污染地块名录进行动态更新,向社会公开发布贺州市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并通报污染地块所在县(区)人民政府。2020 年建 7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数 3 个,无新增疑似污染地块。此外10、,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严抓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对未进行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不得发放相关地块开发利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提升土壤环境监管水平,营造社会共治共享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水平,初步控制被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逐步建立并完善因地制宜的土壤环境保护制度。鼓励地方创新和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多举措推进项目建设,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良好。2019 年 11 月,广西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应用研讨会在贺州市召开,在会上贺州市介绍了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取得的11、成果,土壤污染防治先进经验在自治区层面得到推广。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协调各部门合作组织开展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企业问卷调查工作,问卷得分情况良好。加强土壤防治工作技能,召开相关培训会议 4 次,积极开展线下、线上宣传工作,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土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土壤环境保护实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环保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知识的普及,为打好净土保卫战凝聚力量,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8 表 1“十三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序号指标“十三五”规划目标2020 年指标值完成情况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80.888.13完成2污染地块12、安全利用率(%)90100完成3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吨)2.92.58完成4农用地安全利用面积(万亩)14.321.86完成5化肥使用量(折纯量)增幅(%)0-0.60完成6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万亩)4.45.48完成第二节 面临形势1.存在问题(1)历史遗留污染问题突出,环境治理滞后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治理周期长、资金缺口大。贺州市是有色金属之乡,矿产资源丰富,历史遗留环境问题也日益突显。历史遗留的矿山主要包括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可达矿区、昭平县五将镇金竹洲矿区、八步区仁义镇金州矿区等。受矿业开发活动影响,矿业集中区典型污染企业和矿区周边土壤受重金属污染,主要超标重金13、属元素依次为镉、砷、锰、铬、镍、铅、锌、铜等。9 矿山污染源不稳定,部分小矿山违法开采情况时有发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存在较大环境污染隐患。2021 年,全市共有 6 处需要治理的砒霜厂旧址被纳入污染地块名录,其中富川瑶族自治县 5 处,平桂区 1 处,正处于风险评估阶段。历史遗留砒霜厂无人认领,权责不清晰,整治资金缺乏,砒霜厂遗留的砷冶炼废渣含砷危险废物超标,污染隐患严重,长期堆存将会对水体及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持续性的污染,治理难度大。(2)监管能力薄弱,科技支撑不足贺州市土壤环境监管能力相对薄弱,各县(区)的管理、监测、执法人员和设备普遍不足,现代化科技手段应用缺乏。部门联合执法、联14、动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科研能力和土壤环保产业研发能力薄弱,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还处于起步阶段。(3)地下水监测能力薄弱,相关监测数据不足贺州市“十三五”无地下水考核点位,环境管理、监测、执法人员和设备普遍不足,硒、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多年未检出。由于监测数据不足,无法判定地下水水质变化趋势,地下水环境监测能力亟待优化。(4)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缺口大,亟需有效保障 10 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艰巨,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治理项目资金未落实。土壤治理与修复类项目的技术要求高,相关标准规范非常严格,治理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2020 年15、,贺州市 5 个县(区)均全部退出贫困县,经济总量在全区排名靠后、财力薄弱,“十四五”要完成贺州市规划的受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目标,资金投入存在巨大缺口。“污染者付费”制度对土壤污染治理的资金支撑作用十分有限,亟需建立更全面的资金保障机制,在单位、企业等各方社会力量筹集资金也存在很大困难,对于贺州市历史遗留矿山和砒霜厂旧址等无法确定业主的项目,治理修复资金仍需要申请中央和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2.机遇与挑战(1)机遇一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为“十四五”期间土壤污染防治指明了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16、则等法律法规标准出台,为依法治污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生态文明体制机制逐步健全,政府及各部门、企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土壤污染防治合力正逐步形成。二是广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凝心聚力建设 11 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净土保卫战协同发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要素各项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国家的政策与地区的重视为贺州市土壤防治工作指明方向和目标。三是贺州市党委、人民政府17、明确要求“十四五”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等土壤环境风险,整治历史遗留矿产问题,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2)挑战一是贺州市是全国最大的重质碳酸钙粉体生产基地和人造岗石生产基地,“十四五”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土壤污染风险进一步加大,推进土壤环境治理与改善的任务更加艰巨;二是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短期难以取得明显的成效,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三是优美生态环境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基础,客观要求土壤环境安全,虽然“十三五”贺州市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与人民群众改进生态环境质量的需求还有很大距离;四是当前18、贺州市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起步晚、土壤环境管理机构和队伍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工作能力亟需进一步提升。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要求,当前土壤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仍有较大的提升 12 空间。“十四五”期间,贺州市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尚未根本缓解,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贺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要长期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全面推动贺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高质量建设壮美广西、生态贺州、长寿胜地做出积极贡献。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第一节 编制依19、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四)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五)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六)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七)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财资环 2020 2 号);(八)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九)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 年 10 月 29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13(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 号);(十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 号);(十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土壤2021120 号);(十三)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桂政办发2021145 号);(十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桂环发20227 号);(十五)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6167 号);(十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 年)(桂环规范20184 号);(十七)广西 土壤 污 染防 治攻 坚 战三 年作 战 方案(2018-2020 年)(桂政办发201882 号);(十八)21、关于加强土壤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土壤2017165 号);(十九)贺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贺政办发202284 号);(二十)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环境总体 14 规划(2016-2030 年)的通知(贺政办发201852 号);(二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贺州市空间规划(20162030 年)的批复(桂政函2017103 号);(二十二)贺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贺政办发201824 号);(二十三)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67 号)。第二节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22、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以防控土壤环境风险为核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着重解决土壤环境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提升监测管理能力水平,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生态贺州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保障,推动贺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三节 基本原则坚持问23、题导向,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贯穿工作始终,做 15 到防患于未然。贺州市部分有色金属矿区土壤重金属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工矿企业用地环境风险较高,必须加大防治力度。必须聚焦群众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始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守土壤环境安全底线、粮食安全和人居安全红线。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进一步摸清全市土壤污染源头,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物,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途径,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末端治理为主向防治并举转变。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坚持风险管控,分类治理。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基础上,实现控源、调整、24、修复全流程管理,落实农用地分类管控要求。严格控制新增污染,以农用地和污染地块为重点,落实安全利用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提出分类分级管控措施,推动治理修复进程,坚决守住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坚持提升能力,有效治污。加强土壤防治与治理修复人才队伍建设,推广土壤污染防治典型成功经验,强化土壤环境治理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与执法技术支撑,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16 第四节 主要目标到 2025 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25、巩固提升,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 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表2“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序号指标名称2021 年2025 年规划值指标属性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2.5293约束性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约束性注:重点建设用地指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所有地块第三章 主要任务第一节 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基本工作,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建设用地、矿山和尾矿库等土壤专项调查,推进贺州市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摸清土壤质量家底,形成贺州市土壤质量“一张图”,加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范围。1.推26、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专项调查。结合现有数据基础,深入分析贺州市工业企业特征,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对73 个行业小类以外的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耕地,以及重点 17 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利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评估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及其环境风险。按期上报调查结果,建立贺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2.推进建设用地专项调查。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各县(区)进一步排查辖区疑似污染地块,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限时27、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3.推进矿山和尾矿库周边土壤调查。开展磷石膏、煤矿、铅锌矿等矿产开发区和尾矿库、固废堆场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开展工作,推进固体废弃物堆场、矿山、尾矿库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坚持矿区尾矿库小流域系统综合调查思路,开展全市矿山尾矿库综合整治。第二节 优化土壤调查管理体系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优化和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善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1.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与指标。目前,贺州市土壤环境监测国家网点分布于 2 区 3 县,共计 31 个。进一步完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风险筛查结 1828、 果,加强中、高环境风险企业和农田集中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指标,根据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和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污染物特征和检出情况,持续优化监督性监测指标。逐步形成区域土壤污染预警监控体系机制,具备研判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污染来源解析、风险预警等数据支撑能力。2.持续完善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开展土壤环境基础信息整合,收集整理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企业行业名录、土壤整治项目等相关数据,配合完善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年度监测数据共享与信息联动,及时更新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29、理系统贺州片区数据。第三节 严抓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任务艰巨,污染物的排放管控、新增污染防控、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修复、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固体废物与垃圾排查整治等工作持续推进,严厉惩处土壤污染行为,力求从源头遏制土壤污染。1.严控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排放。贺州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度动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统筹重点排污单位与排污许可管理,通过管理信息平台报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并在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进涉铊排放企业规范管理。以重有色 19 金属冶炼、钢铁、硫酸制造和磷肥制造、以及含铊灰渣利用等工业行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涉铊企业,严格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企业排查及整治完成率 30、100%,杜绝“散乱污”企业。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企业和生产设施,坚决打击并取缔非法手工和小规模采矿、炼矿活动。集中解决威胁群众健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重金属污染问题,进一步遏制重金属污染造成的环境风险,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聚焦重有色金属采选、冶炼行业,引导和支持企业实施绿色化提标改造;持续推进电镀、皮革、电池等重点行业企业入园。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2.严防涉重金属行业新增污染。严禁在环境敏感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及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重点地区新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排放的项目。现有技术改造项目31、应通过实施“区域削减”,实现增产减污。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要求,加大重金属污染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企业空间布局。对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认真执行准入要求,优化企业结构。3.解决涉重金属历史遗留污染问题。创新多元化融资机制,提高矿区环境治理修复的积极性,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放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治理修复新模式,结合矿山风险管控重点区域的划分,对矿山开展治理修复试 20 点示范工作,加快矿山环境治理。重点抓好昭平县五将镇矿区、钟山县原永丰化冶厂的生态修复工作,富川瑶族自治县砒霜厂风险评估调查工作。对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逐步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的“谁投资、谁受益”的32、土地复垦多元化投入融资渠道,鼓励各方力量开展矿区土地复垦,优先复垦为耕地,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矿地复垦示范,探索矿区治理与修复、风险管控等技术方法。到 2025 年,历史遗留砒霜厂旧址、废渣、尾矿库、污染耕地等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完成率达到 95%以上。4.强化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在安全利用类耕地上,因地制宜,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饲料中抗生素、铜、锌、砷等含量超标,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促进源头减量。树立“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理念,积极探索化肥农药33、减量增效模式。深入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转变施肥方式,增加有机肥用量,减少化肥用量。5.开展农业废弃物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鼓励企业、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等种植大户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禁止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塑料地膜。推广适期农膜技术,缩短覆膜时间,提高地膜回收率,减少残膜 21 留量,确保耕地质量安全。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群众对地膜污染危害性的认识,引导农民积极做好地膜的回收再利用工作。按照“因地制宜、规范治理、专业托管、常态管理”的要求,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开展多种模式的回收,切实保障贺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各乡镇34、建立回收点,实施全面回收,统一处置。到 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 85%。6.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持续开展社会源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污染排查整治,统筹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布局与建设,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和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排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严肃查处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非法转移倾倒、洋垃圾走私违法行为,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提升固废危废信息化监管能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同时,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集中留观点废弃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及应急处置活动的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实现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按照“一处一策”原则,持续开展非正35、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排查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严格开展全流程管理,持续做好整治后续管理,全面遏制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第四节 落实农业用地分类管理深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对优先保护类加大管控力度,到 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大于 93%。22 1.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要求,实现农用地分类管理。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基础,结合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等调查数据,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通过农产品质量监测、现场踏勘调查,核实与调整类别边界,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36、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建立分类清单。根据耕地类别划分结果,因地制宜,制定并落实耕地分类管理措施,开展跟踪监测与评价以及动态调整等工作。到 2025 年,完成全市辖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2.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力度。根据依法农用地分类结果,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以卫片执法检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清除行动为契机,及时对违法侵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进行通报和查处。按照“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原则,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到 2025 年,全市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与 2020 年相比保持稳37、定,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3.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根据自治区工作部署制定“十四五”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及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农用地安全利用与修复技术模式,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广应用 23 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开展。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严格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以乡镇为基础单元(目标任务较轻的建议以村为基础单元)建立农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与联合攻关示范区。示范区建设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集中采购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产品,通过厂家送货到村组、村组分发到农户、指导施用到田块的方式,确保补贴产品入户下田。4.从严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将土壤重38、金属污染严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纳入严格管控类耕地管理。严格管控类耕地必须全部采取严格管控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推进种植经过安全评估的特色水果、玉米品种、油料作物、其他旱作粮食作物或饲用作物等农作物,逐步将生产超标农产品的耕地退出食用农产品生产。根据严格管控区的耕地污染程度和地形地貌及当地种植习惯,开展多种模式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安全利用。到 2025年,严格管控类耕地得到安全利用。第五节 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围绕土壤风险管控开展污染风险排查,开展建设用地治理与修复。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规范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市场,科学进行治理修复和风险管39、控,合理确定开发利用用途,落实准入管理要求。构建信息共享、联动监管的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制度。24 1.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时将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纳入全国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及时上报各环节材料。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规范开展评审工作,采用基于“源-途径-受体”风险三要素进行企业地块风险排查与风险评估,按照风险等级大小,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动态更新,依法向社会公开。2.严格建设用地准入。严格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修复和效果评估,根据广西生态40、环境厅要求,定期更新上报贺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单。完善准入管理机制,采取“净土收储”“净土供应”“净土开发”或“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等模式,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落实准入管理要求。正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以及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而未开展的,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加强对地块调查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加大调查评估全过程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提高调查评估工作质量管理。3.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建设用地治理修复过程监管,严格处置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产生41、的废水、废气 25 和固体废弃物,防止对地块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强化对治理修复过程中污染土壤的转运管控。加强修复效果评估和信息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经过治理与修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建设用地可以进入用地程序。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与修复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建设用地,不予批准建设。4.构建信息共享、联动监管机制。建立项目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共享信息主要包括自然资源部门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信息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以及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空间信息),确保暂不开发利用地块风险管42、控信息公开。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多监管部门联动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相互协作实现信用信息数据的共享使用,积极推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高新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严厉打击违法开发行为。第六节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提高治理修复行业质量,探索贺州市特色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模式。1.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结合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任务重点,统筹谋划项目。扎实推进平桂区原羊头镇洞石村砒霜厂遗址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土壤污 26 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富川瑶族自治县砒霜厂旧址污染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和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43、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二期)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监督力度和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提高资金执行率。2.加快推进土壤污染修复成果应用。结合贺州市地形地貌、土地利用、土壤类型、气候条件等特点及土壤污染特征,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项目治理找准源头分析原因,切断污染源头,分析每个污染区域的污染特征,改善治理修复方法,做好资料收集、数据整合,认真分析研判,总结提炼出适合贺州市推广的先进试点经验,加快推进土壤污染修复成果应用。3.加强土壤修复产业信用监管。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从业单位名录,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信用管理,依法将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44、修复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执业情况,纳入信用系统建立信用记录,将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不断完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环境调查报告评审制度和评审技术规定。按年度公布土壤环境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鼓励社会选择从业水平高、评审通过率高的单位,淘汰水平不高、评审通过率低的单位,推动从业单位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27 第七节 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贺州市现有 4 个自治区级地下水基础环境监测井,其中昭平县富罗黄花山甘甜泉水质为类,贺州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基地、平桂区黄田路花温泉、钟山县鸡仔岩水厂水质为类。选择昭平富罗黄花山甘甜泉为贺州市“十四五”地下水考核点位,选择贺州地质环境监测站为贺州市备选考核45、点位,积极推进地下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1.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工作。针对贺州市地下水环境存在的问题,以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风险源为重点,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要求,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定,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按要求开展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评估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双源”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2.地下水环境监测能力优化。结合贺州市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治实况,培养储备一批地下水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积累地下水环境治理经验,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提升地下水环境监测能力水平。3.推动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持续开展废弃井风险排查46、,完成典型废弃井及周边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和风险评估,建立贺州市废弃井封井回填名单。重点配合自治区持续开展重点化工园区(广西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28 工作,加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分级管理。规范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更新“千吨万人”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清单。4.实施地下水和地表水及土壤污染协同治理修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影响或可能影响地下水的,在制定污染防治方案时,应纳入地下水相关内容;对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47、包含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内容;对列入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建设用地地块,实施风险管控措施或修复应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内容;实施修复的地块,修复方案应当包括地下水污染修复的内容。在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立项、实施以及绩效评估等环节,力求做到统筹安排、同步考虑、同步落实。第八节 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1.加强宣传引导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法律宣贯,提升全社会守法治土的责任意识,多渠道提高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微信微博推送等方式全面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结合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群众对土壤环境的保护意识。加强行业培训,提高土壤防治从业人员专业水平。2.完善保护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48、采取激励措施和优惠政 29 策,鼓励具有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等综合实力的企业参与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培育壮大土壤污染防治市场主体,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各类投资进入土壤污染防治市场。3.强化环境执法和应急能力。建立土壤环境执法工作机制,依法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纳入日常执法范畴。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或填埋等土壤污染违法行为。组建应急专家库,推进环境监测、污染处置等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开展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案例经验借鉴和警示教育作用,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提升基层环境应急责任意识。加强土壤环境执法和应急装备水平,配置执49、法车辆、手持式快速土壤重金属检测仪、执法终端、无人机等环境执法装备,提升土壤环境执法能力。配备土壤生态环境监测设备,提高土壤环境监测能力。4.加强科技支撑和科研能力。继续加大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技术攻关力度。引入一批新设备、新技术,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大力支持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推动开展重金属污染农田安全利用、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等重金属污染源头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创新、研发推广、科研合作,研发适合贺州市的土壤、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和装备。30 第四章 重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为实现规划目标,积极组织各县(区)做好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50、申报工作,结合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任务重点,统筹谋划项目,加强项目投资论证,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实现项目储备常态化、制度化。“十四五”时期,主要实施建设重点项目 9 项,总投资 34529.6 万元(见附件)。其中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项目 7项,总投资 33029.6 万元,占比 95.66%;实施地下水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 2 项,总投资 1500 万元,占比 4.34%。第一节 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项目1.土壤污染历史遗留问题治理修复项目。开展历史遗留砒霜厂旧址等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包括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砒霜厂等 5 个历史遗留砒霜厂旧址重金属污染地块治理及风险管控项目、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51、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平桂区羊头镇洞石村砒霜厂遗址疑似污染地块治理项目和贺州市平桂冶炼厂场地环境治理工程。2.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持续开展冶炼厂、社会源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污染排查整治,统筹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布局与建设,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和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非法转移倾倒、洋垃圾走私违法行为,从源头防控土壤污染行为。开展贺州市万吨大理石矿山废渣综合治理项目、钟山县鲤鱼塘非正规垃圾填埋 31 场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和贺州可达山矿区生态修复及可持续发展项目。第二节 地下水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开展地下水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工程,逐年配52、备监测设备,提升执法水平。初步构建统一的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数据库建设项目,夯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基础。稳步推进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工作。持续开展重点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针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保障饮水安全。重点开展贺州市地下水环境调查、贺州市地下水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工程项目。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及时督促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坚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市级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分解53、任务的协调、督导,确保落地见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桂环发20227 号),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与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在全市建立“政 32 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承责、全市共同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防控管理体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第二节 强化考核评估,压实工作责任依据“十四五”确定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制定贺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54、重点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生态环保资金审计和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开展自查自纠。明确资金来源,加强项目实施监督力度和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提高资金执行率,加强督导考核、配套政策、责任部门、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对污染问题严重、治理工作不力的职能部门依法实施问责。第三节 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资金支持一是加大地方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控能力建设。二是争取中央、自治区涉及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积极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治理。三是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机制,将土壤环境保护列为生态环境领域投资重点方向,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环保投融资体系,推广政府55、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完善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补贴政策。第四节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围绕土壤防治开展主题宣传,加大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防 33 治相关法律政策的培训力度。坚持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互补,线上线下、联动推进。推动建立土壤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通过“12345”“12369”等途径咨询、举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保障生态环境安全。34 附件贺州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重大工程项目储备计划表序号项目类别工程名称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56、万元)项目建设性质责任单位建设地点建设期限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二期)拟对贺州市昭平县平水村五将镇金竹洲金矿矿区内的 E 区石柱顶、F 区白石儿的矿山遗留环境问题进行治理,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挖工程、阻隔填埋工程、原位水平阻隔工程、生态恢复工程等。500新建昭平县人民政府昭平县202120232富川瑶族自治县砒霜厂旧址污染调查评估与风险管控项目对富川白沙砒霜厂、莲山米溪砒霜厂、麦岭小田煤矿砒霜厂、新华虎马岭砒霜厂、富阳廖角岭砒霜厂五个历史遗留砒霜厂旧址重金属污染地块进行治理及风险管控。拟采用“刚性填埋+化57、学稳定化/原址阻隔填埋+原位水平阻隔+地下水长期监测”的方式进行治理。2000新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富川瑶族自治县202120233贺州市原羊头镇洞石村砒霜厂遗址污染治理项目对羊头镇洞石村砒霜厂遗址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对重度污染部分拟建设一座处置场,做防渗处理,稳定化后集中处理;中度污染部分原地固化回填开挖1200新建平桂区人民政府平桂区20212025 35 序号项目类别工程名称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万元)项目建设性质责任单位建设地点建设期限区;轻度污染部分钝化处理后,恢复原有生态。4贺州市平桂冶炼厂场地环境治理工程地块总占地面积 8089.87 平方米。对 II 类固废和 II58、 类固废扰动污染土壤开挖后进行固化稳定化,去除受污染土壤中的重金属。2565.8新建中国有色集团(广西)平桂飞碟股份有限公司平桂区202320255贺州市万吨大理石矿山废渣综合治理项目建成大理石矿渣 10000 吨/年处理规模。20新建广西贺州市矿投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贺州市202320256钟山县鲤鱼塘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对钟山县鲤鱼塘垃圾场约 16.67 万立方米的陈腐垃圾进行稳定化及分选处理。主要工程内容包含:好氧降解工程、垃圾堆体挖方工程、垃圾分选工程、轻质物及腐殖土处理、无机惰性物回填、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渗滤液导排收集与处理、围挡工程、堆体整形及场地恢复、其它配套设施59、及公用工程等。2000新建钟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钟山县202120257贺州可达山矿区生态修项目包括:可达山矿区生态和环境恢复工24443.8新建广西贺州富川瑶族2022 36 序号项目类别工程名称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万元)项目建设性质责任单位建设地点建设期限复及可持续发展项目(贺州可达山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程,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尾矿污染治理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和矿区道路工程,建立矿区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生物多样性综合环境评价、监测系统,构建人员能力和机构能力。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治县20278地下水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贺州市地下水环境调查市辖区开展尾矿库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工程。1000新建市生态环境局贺州市202320259贺州市地下水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工程配备监测设备,建设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数据库,为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500新建市生态环境局贺州市20222025合计合计345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