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间精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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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偷****
编号:617138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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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于 年1月10日由以下双方在 签署。业主: (以下简称“业主”)承包商: (以下简称“承包商”)鉴于业主愿将名称为 售楼处样板间 户型精装修工程的工程交由承包商实施,并已接收了承包商提交的关于实施和完成这些工程及承担保修责任的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的投标报价。业主和承包商达成协议如下:1、 本协议书中的词语和措辞的含义应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2、 下列文件应被视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按照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a)、中标通知书(如果有);(b)、投标函及其附件(如果有);(d)、合同专用条件;(e)、合同通用条2、件;(e)、工程基本要求;(f)、图纸;(g)、双方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3、 鉴于业主将按下文所述付给承包商各种款项,承包商特此与业主签约,保证遵照合同的各项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修补其任何缺陷。4、 鉴于承包商将承担本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修补其任何缺陷,业主特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格。此协议书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实施,特立此据。业主(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第二章 专用条件项目条款号内容现场的提供2.1允许分包商进入现场的时间为 年1月10日3、。受权人员3.1业主代表姓名: 业主代表在根据本条件的以下各款采取行动前,应得到业主的专门书面批准:设计变更工程的实施7.1开工时间: 年1月10日竣工时间: 年1月24日延迟竣工7.4每延迟一天的误期损害赔偿费为壹仟元人民币/天。保修期9.1保修期: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关于保修期的规定,保修期为两年;或该工程拆除之日,二者以先期届满者为准。工程的估价11.1工程估价的方式为:总额价格附投标人复核工程量清单上述估价方式的细目详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付款申请11.2支付期限及比例:承包商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提交付款申请,业主按照确定的付款证书进行支付,4、各时间节点和支付比例如下:1、完成的工程价款达到合同价款的80%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7天内,业主支付已完合同价款的70%;2、竣工结算经业主审核完成后15天内业主支付至结算合同价款的95%。 3、保修期满,且承包商正确履行保修职责后15天内,业主支付承包商全部剩余合同价款。仲裁与诉讼15.3当没有裁决机构,或裁决失败的情况下,解决争端的方式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章通用条件目录1、一般规定22、业主33、业主代表44、承包商45、由承包商的设计46、业主的责任57、竣工时间68、接收69、修补缺陷610、变更和索赔711、合同价格和付款812、违约913、风险与职责1014、保险5、1115、争端的解决111、一般规定1.1定义在下文定义的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所列的词语或措辞应具有下列给定的含义:合同“合同”系指协议书以及合同专用条件中所列的其他文件。“工程基本要求”系指包含在合同中名为工程基本要求的文件,包括关于要由承包商进行的设计的业主要求的文件(如果有),以及对此类文件的任何变更。“图纸”系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包括业主提供的图纸),以及对此类图纸的任何变更。当事人“业主”系指协议书中指名的当事人和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任何其任何受让人(除经承包商同意外)。“承包商”系指协议书中指名的当事人和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任何其任6、何受让人(除经业主同意外)。“当事方”指业主或承包商。日期、时间和期限1.1.7“天”指日历天。1.1.8“开工日期”指分包商收到承包商根据第6.1款发出开工通知书的日期。“竣工时间”系指从开工日期算起的完成工程的时间(或根据第7.3款的规定延长后的时间)。款项和支付“成本(费用)”指承包商在现场内或现场外合理发生(或将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管理费用和类似开支,但不包括利润。其他定义“承包商设备”系指为实施工程需要的全部仪器、机械、车辆、设施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材料和生产设备。“工程所在国”系指现场所在的国家。“业主的责任”系指第6.1款中所列内容。“不可抗力”系指超出某当事方的控制,该方在签7、合同前无法合理预防;一经发生,该方无法合理避免或克服,且不能主要归因于另一方的某种异常事件或情况。“材料”系指拟构成或正构成永久工程部分的各类物品(生产设备除外)。“生产设备”系指拟构成或正构成永久工程部分的机械或仪器。“现场”系指由业主提供的、将要实施工程的场所,以及合同中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场所。“变更”系指业主根据第10.1款的规定作出指示的,对规范和(或)图纸(如果有)的改变。“工程”系指要由承包商实施的全部工作和设计(如果有),包括临时工程和任何变更。1.2文件优先次序分包合同包括如下文件:(1)合同协议书(如果有);(2)业主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合同专用条件;(58、)合同通用条件;(6)工程基本要求;(7)图纸;(8)承包商的投标函及其他投标资料;(9)双方在分包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合同文件解释顺序的一般规定是:(1)各个合同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2)如各个合同文件之间产生歧义或互相矛盾时,除合同专用条件另有规定外,在本条款中排序在前的文件效力高于排序在后的文件;(3)同一类文件,签署时间在后的效力高于签署时间在前的效力;(4)双方在分包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1.3法律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1.4通信交流无论在何种场合规定给与或颁发任何通知9、指示,或其他通信交流时,应按中文(简体)书写,并且不能无理由扣留或拖延。1.5法定义务承包商应遵守实施活动所在国家的法律。承包商应为工程发出所有通知和支付全部费用及其他支出。2、业主2.1现场的提供业主应按合同专用条件中注明的时间提供现场和现场进入权。2.2许可和执照如果承包商同意,业主应协助承包商申请工程所需要的许可、执照或批准。2.3业主的指示承包商应遵守业主发布的有关工程的全部指示,包括暂停全部或部分工程。2.4批准业主或业主代表的批准、同意、或未发表意见不应影响承包商的义务。3、业主代表3.1业主代表业主可委派一名业主代表,代表他根据合同进行工作。业主代表的姓名、地址、任务和权力在合10、同专用条件中规定,或由业主另行通知承包商。3.2其他业主人员业主或业主代表可随时对一些助手指派和付托一定的任务和权力,也可撤销这些指派和付托。4、承包商4.1一般义务承包商应正当并按照合同实施工程。承包商应提供可能需要的全部的监督、劳动、材料、生产设备和承包商设备。在现场的所有材料和生产设备应被视为业主的财产。4.2承包商代表承包商应将受权代表承包商接收指示的人员姓名和具体情况,提交给业主,以取得同意。4.3分包承包商不得将全部工程分包。未经业主同意,承包商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承包商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或向合同中已指明或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指明的分包商进行分包时,无需取得同意4.4履约担保如11、果合同专用条件中已规定,承包商应在开工日期算起的14天内,向业主提交一份由业主批准的第三方按批准的格式出具的履约担保函。5、由承包商的设计5.1承包商的设计承包商应按工程基本要求中提到的关于设计范围和深度的规定进行设计,并应迅速向业主提交其编制的全部设计。业主应在收到设计之日起的14天内,将其对设计的任何意见通知承包商,或如果所提交的设计不符合合同,应给予拒绝并说明原因。在设计已提交业主后14天内,或对已被拒绝的那部分设计,承包商不应实施其设计的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已被拒绝的设计应迅速修改并再次提交。承包商应在对所提意见做出必要考虑后立即再次提交所有提出意见的设计。5.2设计职责承包商应保持12、对其投标的设计和按照本条的设计负责,两者均应符合合同中规定的预期目的,承包商还应对有关上述设计的任何专利或版权的任何侵犯负责。业主应对规范和图纸负责。6、业主的责任6.1业主的责任本合同中,业主的责任指以下事项:a) 在工程所在国内的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b) 在工程所在国内的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c) 由承包商人员和其他雇员以外人员造成的影响现场和/或工程的骚动、喧闹或混乱;d) 除承包商可能对使用任何放射性物质负有责任的范围外,由来自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任何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其核部件的其他危险性能引起的电离13、辐射或放射性污染;e) 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f) 除合同中可能作出的规定外,业主使用或占有工程的一部分;g) 由业主人员或业主对其负责的其他人员所做的工程任何部分的设计;以及h) 无法预见的,或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对其期望采取预防措施的,影响现场和/或工程的自然力的任何作用;i) 不可抗力;j) 根据第2.3款规定的暂停,除非暂停是由于承包商未能履约造成的;k) 业主的任何未能履约;l) 实施工程期间现场碰到的除气候条件以外的自然障碍或自然条件,这些自然障碍和自然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的,并且是不是立即通知了业主;m) 由任何变更产生的任何延误或14、中断;n) 在协议书中说明的承包商报价日期后,对合同法律的任何改变;o) 由于业主在任何土地上面、上方、下面、范围内、或穿过它实施永久工程,以及为该永久工程占用该土地的权力,所产生的损失;以及p) 因承包商履行实施工程和修补任何缺陷的义务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损害。7、竣工时间7.1工程的实施承包商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迅速和不延误的进行,并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7.2进度计划承包商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说明的时间内,按合同专用条件中说明的格式,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度计划。7.3工期的延长根据第10.3款的规定,如果承包商由于任何业主责任造成或将造成延误,承包商有权得15、到竣工时间的延长。业主应在收到承包商的延期申请后,考虑承包商提交的全部依据的细节,适当时应延长竣工时间。7.4延迟竣工如果承包商未能在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承包商为此须向业主承担的唯一责任应是为其延迟完成工程的每一天,向业主支付合同专用条件中说明的金额。8、接收8.1竣工承包商认为工程完工时可向业主发出通知。8.2接收通知业主认为承包商已经完成工程时,应通知承包商,并相应注明日期。另一种情况,业主可以通知承包商,工程虽然没有全部完成,但可以接收,并相应注明日期。业主颁发此通知,应即接收工程。承包商应尽快完成任何扫尾工作,并遵守第9条的规定,清理现场。9、修补缺陷9.1修补缺陷业主可在合同专用条件16、中说明的期限期满前的任何时间,通知承包商任何缺陷或扫尾工作。由于承包商的设计、材料、生产设备或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所产生的任何缺陷,承包商应不要业主付费进行修补。由任何其他原因造成的修补缺陷的费用,应作为变更进行估价。如果承包商未能在业主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修补任何缺陷或完成任何扫尾工作,业主有权实施全部必要的工作,并由承包商承担费用。9.2除去覆盖和试验业主可对除去任何工作的覆盖和/或试验发出指示,除非任何除去覆盖和/或试验的结果证明承包商的设计、材料、生产设备或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按照第10.2款的规定,承包商对此类除去覆盖和/或试验应作出变更得到付款。10、变更和索赔10.1变更权业主可以指示17、变更。10.2变更的估价变更应按如下方法估价:a) 按双方商定的总额价格;或b) 如果适当,按合同中的单价、价格或费率;或c) 在没有适当单价、价格或费率时,应使用合同中的单价、价格或费率作为估价的基础;或不可行则d) 按可能商定的或业主认为适当的新单价、价格或费率;或e) 如果业主如此指示,按合同专用条件或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零星工作项目单价,则承包商应为此保持劳力和承包商设备的工时记录,以及所使用材料的记录。10.3提早通知一方在得知可能造成工程延误或中断、或可能导致额外费用索赔的任何情况时,应尽快通知对方。承包商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将影响减至最小。承包商有权获得的竣工时间的延长期或额外费用,18、应限于他已迅速通知业主并采取所有合理措施的情况下,其应得的延长期和付款。10.4索赔权如果由于任何业主责任导致承包商发生费用,承包商应有权得到此类费用的款额。如果由于任何业主责任必须改变工程,应按变更处理。10.5变更和索赔程序承包商应在指示或产生索赔的时间发生后28天内,向业主提交一份变更和索赔估价的分项构成资料。业主应审查,并如果可能,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业主应确定其估价。11、合同价格和付款11.1工程的估价工程应根据第10条的规定,按合同专用条件中提供的估价方式及资料进行估价。其中估价方式中:a. 无明细总额价格,系指合同价格的确定依据不附任何详细资料的总额价格,并根据合19、同进行调整。b. 总额价格附投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系指合同价格的确定依据附有投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总额价格,并根据合同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所列任何数量都是估计数,不是将作为要求中标人实施工程的实际和正确的数量。除根据第10条变更与调整发生的变更外,中标人承担投标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之间差别的风险。工程量清单可能列出的任何工程量或价格数据,应用于变更的计价,不适用于其他目的。c. 总额价格附投标人复核工程量清单,系指合同价格的确定依据附有业主编制并经投标人复核的工程量清单的总额价格,并根据合同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所列任何数量都是估计数,不是将作为要求中标人实施工程的实际和正确的数量。除根据第9条20、变更与调整发生的变更外,中标人承担投标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之间差别的风险。工程量清单可能列出的任何工程量或价格数据,应用于变更的计价,不适用于其他目的。d. 用业主暂定工程量清单再测量,系指合同价格的确定依据业主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人填报的价格进行再测量,并根据合同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所列任何数量都是估计数,不是将作为要求中标人实施工程的实际和正确的数量,也不作为用于测量和定价的依据。e. 可补偿费用系指投标人编制的价格估算将以按业主提出的条件计算的工程实际费用代替。合同价格将包括所有到投标书递交截至日期前7天为止的按照工中国法律法规应当征收的关税和税收。11.2付款申请承包商应有权在分包商合21、同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支付期限末得到下列付款:a) 已实施的工程的价值;b) 合同专用条件中注明的(如果有),在合理时间内已运至现场的材料和生产设备价值的百分比;c) 减去按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的当期支付比例计算应扣除的款额并考虑任何其他应增加或扣减的款额。承包商应在支付期限末向业主提交一份报表,说明他认为自己有权得到的款额。11.3期中支付业主应在提交每份报表28天内,按承包商报表中注明的金额,加上合同专用条件中注明的(如果有),在合理时间内已运至现场的材料和生产设备价值的百分比计算的合同价格,减去按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的当期支付比例计算应扣除的款额,并减去已说明不同意原因的任何款项,向承包商支付。22、业主可以扣发期中付款,直到收到第4.4款规定的履约担保(如果有)。11.4最终付款承包商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注明的保修期期满后56天内,或按第9.1款提到的全部要求修补完已通知的缺陷或完成扫尾工作后56天内,以较晚的为准,向业主提交最终账目,并附使业主能确定最终合同价值合理要求的任何文件。业主应在提交该最终账目后28天内,向承包商支付其应得的任何金额。如果业主不同意承包商最终账目中的任何部分,在进行支付时应说明不同意的理由。11.5货币应以人民币进行支付。11.6延误的付款对业主超过规定付款期限未能支付的每一天,承包商均有权按合同专用条件中说明的利率(如果有)获得利息。12、违约12.1腐败和欺23、诈行为如果承包商为竞得合同或实施合同的需要从事腐败或欺诈行为了,业主可以在给出承包商通知14天后,终止合同。为了该条款的目的解释为:“腐败行为”系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以影响公务人员在采购程序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系指误导事实以影响采购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损害业主的利益,并包括在投标人中共谋的行为(在投标书递交截止日期之前或之后)以确立人为的非竞争性价格水平从而剥夺业主从自由和公开竞争中获得的利益。12.2承包商违约如果承包商放弃工程,拒绝或未能遵守业主的有效指示,或未能迅速和不延误地进行,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业主可发出通知参照本款说明此违约。如果承包商在收到业24、主通知后14天内,没有采取全部可行的措施纠正违约,业主可在再21天内,通过发出第二次通知终止合同。这时,承包商应从现场撤离,留下材料和生产设备,以及业主在第二次通知中指示将适用到工程竣工的任何承包商设备。12.3业主违约如果业主未能按合同付款,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承包商可发出通知参照本款说明违约。如果业主在收到该通知后7天内没有纠正违约,承包商可暂停实施全部或部分工程。如果业主在收到承包商通知后28天内没有纠正违约,承包商可在再21天内通过发出第二次通知终止合同。这时,承包商应从现场撤离。12.4无力偿债如果一当事方根据任何适用法律,被宣布无力偿债,另一方可通过发出通知立即终止合同。这时,25、承包商应撤离现场,在承包商无力偿债情况下,应留下业主在通知中指示将使用到工程竣工的任何承包商设备。12.5终止时的付款终止后,承包商有权得到未支付的已实施工程价值的余额和合理运到现场的材料和生产设备价值的余额,并做以下调整:a) 根据第10.4款的规定,承包商有权得到的任何款项总额;b) 业主有权得到的任何款项总额;c) 如果业主根据第12.1款或第12.3款的规定,已经终止,业主应有权得相当于在终止日期未实施的那些工程部分价值的20%的款额;d) 如果承包商根据第12.2款或第12.3款的规定,已经终止,承包商应有权得到其暂停和撤离的费用,再加上在终止日期相当于未实施的那些工程部分价值的1026、%的款额。应付的净余额应在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28天内付清。13、风险与职责13.1承包商的工程照管承包商应从开工日期至业主根据第8.2款的规定发出接收通知的日期止,对工程的照管负全部责任。这时,照管的责任应移交给业主。在上述期间,如果对工程发生任何损失或损害,承包商应修正这些损失或损害以使工程符合合同要求。除非损失或损害是由于业主责任造成的,承包商应保障业主、业主的承包商、代理人和雇员免于承担工程所发生的全部损失或损坏,以及免于承担由于承包商、其代理人或雇员违反合同、疏忽或其他违约造成的工程导致的任何索赔或开支。13.2不可抗力如果某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使其履行任何义务受到或将受到阻碍,受27、影响的该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如果必要,承包商可暂停实施工程,并在与业主商定的范围内,撤离承包商设备。如果该事件持续影响84天,这时,任一当事方可发出终止的通知,并应在通知发出后28天开始生效。终止后,承包商有权得到未支付的已实施工程价值的余额和合理运到现场的材料和生产设备价值的余额,并做以下调整:a) 根据第10.4款的规定,承包商有权得到的任何款项总额;b) 暂停和撤离的费用;c) 业主有权得到的任何款项总额。应付的净余额应在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28天内付清。14、保险14.1保险范围承包商应在工程开工前,以双方联合名义对下述事项办理保险并随后保持其有效:a) 对工程、材料、生产设备和承包商设28、备的损失或损害;b) 双方承担责任的、由于承包商履行合同产生的对第三方或其财产的损失、损害、死亡或伤害,包括承包商对除工程外的业主财产的损害责任,以及c) 双方和任何业主代表对承包商人员的死亡或伤害的责任,但由业主、任何业主代表或其雇员的疏忽产生的责任范围除外。14.2关于保险的约定所有保险应符合合同专用条件中详述的任何要求,保险单应由保险人按业主批准的条件发出,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任何要求的保险单已生效并已支付保险费的证据。从保险人处收到的、与工程损失或损害相关的所有付款应由双方共同保有,用于修复这些损失或损害,或作为对不需修复的损失或损害的补偿。14.3未办理保险如果承包商对上款提到的任何保29、险未能办理并保持有效,或未能提供满意的证据、保险单或收据,在不影响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业主可办理与此项违约相关的保险,支付应付的保险费,此项费用可作为从应付承包商的任何其他款项的扣减收回。15、争端的解决15.1裁决除非友好解决,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由合同产生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端和意见分歧,包括业主的估价或其他决定,应由任一方提交给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的裁决机构(如果有)。裁决机构将按照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的裁决规则(如果有)进行裁决。15.2表示不满的通知如果一方不满意裁决机构的裁决,或裁决机构在规则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裁决,该方在收到裁决员决定,或做决定期限期满之日起28天内可根据本款发30、出表示不满的通知。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发出表示不满的通知,该裁决应是最终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15.3仲裁与诉讼如果一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了不满的通知,发出不满通知的一方,或合同专用条件中没有规定裁决机构情况下,双方中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15.4继续履行发生争端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a)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b) 裁决机构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c)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d)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第四章 工程基本要求第一节 分包范围详细描述一、 31、承包工程范围承包商负责以下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施工许可证办理、材料购置、运输、制作、安装、修补其中任何缺陷、维护等合同规定的和可以合理推断出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建筑工程:室内隔墙施工,安装、装饰以及指定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开洞、堵洞、修复等工程。2. 安装工程1) 室内给排水工程;2) 室内强电工程;3. 装饰工程1) 地面、墙柱面、天花装饰及固定装饰构件的施工;2) 门窗供应及安装;3) 家具、家电、饰品、布艺等活动装饰构件的购置及摆设列入软装指定分包范围内。施工界面划分如下:1. 地面:由主体施工单位完成结构楼板及地面垫层的施工。结构楼板及地面垫层以上的所有工作内容属于本32、工程施工范围。2. 墙面:由主体施工单位完成维护结构砌筑。室内所有内墙的砌筑,轻质隔断和石膏板墙体属于本工程施工范围。3. 给水系统:给水主管后室内部分属于本工程施工范围;4. 排水系统:排水主管后室内部分属于本工程施工范围;5. 电气系统:全部属于本工程施工范围.不包含由室外接至配电箱部分;二、 成品保护措施本工程承包商必须确保已完装饰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在满足工期和现场交叉作业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工序,采取合理的足够起到成品保护作用的材料和工艺。三、 措施项目工程由承包商自行搭建施工用脚手架,自行准备垂直运输机械设备,自行建造临时工程,以及完成承包范围内所需的全部措施项目工程。四、 配合各指33、定分包商和其他承包商照管费系指承包人为现场施工(包括指定分包商、指定供应商或其他承包商)提供的便利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现场清理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应保持现场没有一切不必要的障碍物,并应妥善存放和处置承包商设备或多余的材料。直至履约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残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2. 工程照管承包人负责对其承包范围内,指定分包合同范围内以及独立分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以下方面进行全面管理,以完成工程项目的整体目标:3. 进度管理承包人不但负责其施工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进度,还是负责指定分包工程、指定供应材料、设备、业主供应材料、设备、独立分包工程的材料、设34、备订货计划管理、进度计划管理和进度计划的落实和监控,满足业主整体进入或占用,或部分进入或占有的目标。4. 质量管理承包人不但负责其施工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还是负责指定分包工程、指定供应材料、设备、业主供应材料、设备、独立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规定的整体工程质量目标和标准。5. 安全管理承包人负责所有有权在现场的人的安全,包括其自身人员、业主人员、指定分包商、指定供应商、独立分包商、其他第三人的安全。6. 文明施工管理承包人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满足国家和地方对文明施工的所有规定。7. 档案资料管理承包人负责整个工程,包括指定分包工程、指定供应材料、设备、业主供应材料、设备35、独立分包工程的档案资料管理,满足工程所在地城市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资料的要求。8. 竣工验收承包人在业主组织下,负责对整个工程,包括指定分包工程、指定供应材料、设备、业主供应材料、设备、独立分包工程的通过竣工验收负责。第二节 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如以下不同规范或标准之间有互相抵触之处,以要求高的一个规范或标准为准。未得业主同意,不可取消或替代以下任何规范或标准。如国家、地方有关当局对规范或标准进行了更新,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采用最新的、最全面的规范或标准。一、主要法规类别名 称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行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地方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地方建设工程文明36、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地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标准地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地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地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卫卫生标准地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二、建筑装饰技术规范、规程1、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2、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十一章 装饰工程GBJ-301883、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5、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93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7、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范CJJ62-95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7、GBJ1687(2001年版)9、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 13、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14、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5、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1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18、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38、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20、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97)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2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2)(GB5022295)24、建筑防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95)2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6、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27、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J133-90)28、民用建筑电器设计规范(JGJ/T16-939、2)2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15-88)等三、材料规范名 称编 号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76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687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6566第三节 工程量清单说明一、工程量清单应与合同通用条件、专用条件、技术规范(工程基本要求)、和图40、纸一起关联阅读。二、在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中,如与图纸或有关规范有不一致的地方,则以最高要求为准。三、在计算或汇总合同价格时,将按以下方式对算术错误进行改正:1.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细目总价不一致时,通常以该行填报的单价为准。除业主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填报的细目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 在满足本款a项的前提下,如果合计与各部分小计的和不一致时,以小计为准,修改合计;3. 在满足本款a项和b项的前提下,当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四、应在工程量清单的每个项目中填入单价、价格或费率,无论工程量是否给出。没有填写单价、价格或费率的项目的费用将视为包含在41、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价格或费率中,或视为中标人免费给予实施或提供。在合同实施中,对于没有填写单价、价格或费率的项目,工程量增加或未发生变化,分包商必须实施并完成该项目,价格不予计取;工程量减少时,则按业主核定的单价、价格或费率予以核减。五、除非另外注明,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的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执行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六、除非另外注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各项措施项目费的定义及组成执行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七、清单中注有“ 以下”或“ 以内”者均包含 本身,“ 以上”或“ 以外”者均不包含 本身。八、除非另外注明,工程量清单中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第五章 图纸业主提供给承包商,经承包商签收确认的图纸,或由承包商提供,经业主审核确认的图纸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图纸另册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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