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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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故事
编号:616431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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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土石方工程施工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土石方工程。工程地点:xx市。工程内容:土石方挖运、内倒、旧基础破碎等。第二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项目经理)第三条 乙方授权人员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项目经理)第四条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xx项目的土石方挖运、内倒、石方爆破、石渣外运等。第五条 合同工期工程工期:按照甲方要求。(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工程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工程量增加,经甲方签证同意,工2、期相应顺延。)第六条 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该综合单价包含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规费、税金、现场协调及相应的清理配合费等所有费用:1、挖运土方(含外运):元/立方米(大写:元整)2、挖运土方(场内1000米以内):元/立方米(大写:整)3、爆破挖运石方(含石方、砼等运至场外):元/立方米(大写:整)4、内运回填用素土(场内1000米以内元/立方米(大写:元整)。5、如出现机械台班按:30(大)型挖掘机00元/台班,30(大)型油锤000元/台班,50型装载机00元/台班,55型小挖机00元/台班。以实际发生台班计算工程价款。第七条 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联排别墅区土石方工程3、量完成后,乙方向甲方上报付款申请书,经总承包、监理及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的7日内支付核定工程造价的70%;高层区土石方工程量完成后,乙方向甲方上报付款申请书,经总承包、监理及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的7日内支付核定工程造价的70%;待本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审计完成后30日内剩余工程款一次性无息付清。2、结算方式:按实际测量工程量结算,即实际测量工程量(均为天然密实体积)综合单价;3、当遇有合同中未包括的项目单价时,其单价参考现行市场价格,由乙方提出,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水电费等应扣款项在支付工程款时一并扣除。第八条 质量标准、4、要求及工程验收1、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现行的行业质量检测标准为依据。且满足甲方、监理、总包单位及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要求。2、施工要求:根据甲方、监理、总包单位及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要求,现场确定。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双方根据责任分别承担。4、为了把好质量关,甲乙双方互派施工代表,随时检查施工进程,及时检验工程有关质量。甲方代表不能及时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及延期时间。第九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责任(1)书面通知乙方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及地下管网保5、护要求。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方案及签证单。(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乙方挂表计量,工程完工后按实际用量及xx市规定水、电价格结算,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3)开工前提供相关资料,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交验。(4)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拨付工程款。(5)甲方负责修路,并负责处理基坑、渗水现象。2、乙方责任(1)双方现场测定自然地坪方格网,负责现场测量放线、控制底线标高等施工管理、技术监督工作。(2)开工前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机械设备配备情况。按甲方要求施工,并全面负责与施工有关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线、线缆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有损坏承6、担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3)施工期间乙方出现机械、人身伤害及对第三人造成的伤害等事故,乙方自行承担责任。(4)由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及路面清洁卫生,及时派人清理并要文明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此造成处罚由乙方承担。(5)乙方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办理公安部门、交通、环卫局、执法局等各项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6)乙方应按照xx市规定使用的市环卫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及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处罚费用由乙方承担。(7)渣土管理费由乙方负责缴纳并办理相关手续。乙方负责缴纳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若发生因乱倒建筑渣土而受到处罚,费用由乙方承担。(8)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的管理,土方7、的堆放符合甲方要求,场区内运输车辆按甲方指定的施工路线行走。乙方应建车轮冲刷平台以保证场区内不发生车轮带泥现象,否则,每发现一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xx市有关施工作息时间、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消防、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的规定,因违反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十条 工程变更、签证1、若由于甲方设计变更、原施工方案调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难度加大或造价增加,由乙方提出甲方审核同意后,对变更部分适当上调价格,以签证或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2、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施工方案调整,应提前3天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延误的工期8、相应顺延。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4、甲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5、工程签证:施工过程中乙方向甲方或监理提交的工作联系单、签证单、变更申请,甲方或监理收到报告后应在7日内予以答复。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原件一式五份。现场签证须由乙方填写,经合同约定的甲方驻地工程师(不少于三人,必须包括现场负责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乙方代表、监理三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人员变动,以甲方另行书面通知的人员为准。现场签证一证一签,和即时发生的工作量一一对应,工作量发生后一9、周内办理完毕,相反,超越委托权限的人员及时间办理的经济签证无效。现场签证统一使用甲方确定的现场经济签证单格式。为避免签证出现混乱、重复结算,乙方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明确每份签证的具体原因、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签证的编号等,否则不予办理。6、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土质、地下水位、地下管线与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文件不符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双方应另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7、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范围开挖。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土石方超挖,超挖土石方量不计,并由乙方承担相应处理费用。当开挖到设计基础底标高时,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甲方现场确认,如不符合工程施工要求,需要继续开挖的,就合理超10、挖土石方的工程量以经济签证形式办理,作为结算依据;未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甲方现场确认,乙方擅自超挖的土石方工程量不予计量,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材料回填所需的所有费用。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超挖或未达挖土标准深度等问题,甲方还将向乙方索赔所有的经济上及工期上的损失。8、若因施工技术要求,造成机械设备多次进场,乙方不计取机械设备进出场费。9、乙方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管理。10、施工过程过程中出现对施工现场建筑(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工,每超一日偿付给甲方每天2000元的违约金。2、因甲方原因工期拖延,则工期顺延。11、3、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100000元的违约金。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能源危机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终止。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 代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