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铁立交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1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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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故事
编号:615618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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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公铁立交桥工程建设项目施 工 合 同第A1合同段( 正 本)建设单位:xx公铁立交桥工程建设指挥部承包单位:xx路桥xx工程有限公司合 同 书xx公铁立交桥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加强实施 xx公铁立交桥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已接受xx路桥xx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第A1合同段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A1合同段全长5.492公里,公铁立交桥共设主线一条1300米,主线桥一座505.46米,匝道十一条4192.264米,匝道桥四座697米,辅道三条901.89米。路线总长5492.264米,其中道路总长4289.804米,桥梁总2、长1202.46米。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 路基宽 20 米,路面宽 19 米,沥青混凝土路(桥)面。工程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建设地点为xx境内。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等的承诺;(12)其他合同文件。3. 上3、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发包人有权随时发出为工程施工、(交)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图纸及指示。承包人应遵守这些补充图纸和指示,并受其约束。4.该标段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为招标时的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本工程付款以每月清单计量为准,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实施计量支付。6.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总工: 。7.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8.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该合同段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9. 工期:2013年4月15日4、开工,2013年10月30日交工, 2015年10月30日竣工。10.严禁承包人转包,一经发现将清除出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损失由承包人自负。11承包人在施工现场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妥善解决泥浆、粉尘等对当地环境的污染破坏,发包人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1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任何纠纷,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13.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否则将按照有关政策严肃处理。14、承包人承诺按发包人制定的管理制度汇编的要求进行项目管理。15、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承包5、单位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如承包单位在接到维修通知2天内不进行的,由发包人代其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加10%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16.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在承包人按发包人的规定,按期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员、设备到场,经发包人和监理确认后合同生效。全部工程完工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17、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向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延误工期承包人赔偿发包人5000元/天,提前工期发包人奖承包人1000元/天。19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6、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xx公铁立交桥 承包人:xx路桥xx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指挥部(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2013 年 4月 18日 2013 年 4 月18日合同编号:NH2013-001xx公铁立交桥工程建设项目廉 政 合 同第A1合同段( 正 本)建设单位:xx公铁立交桥工程建设指挥部承包单位:xx路桥xx工程有限公司廉 政 合 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7、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工程项目法人xx公铁立交桥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xx路桥xx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xx公铁立交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8、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9、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10、(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11、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xx公铁立交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xx公铁立交桥工程 承包人:xx路桥xx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指挥部(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2013 年4 月 18日 2013 年4 月 18 日发包人监督单位:x12、x监察局 承包人监督单位: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合同编号:NH2013-001xx公铁立交桥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合同第A1合同段( 正 本)建设单位:xx公铁立交桥工程建设指挥部承包单位:xx路桥xx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合同为在xx公铁立交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xx公铁立交桥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xx路桥xx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13、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的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14、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15、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16、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员,或允许、容忍上述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不合格施工机具设备、高空作业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 方:xx公铁立交桥工程建设指挥部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乙 方:xx路桥xx工程有限公司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