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桦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方案(2012-2025年)(2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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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桦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25年)文 本 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发展规划2第三章 用地布局规划3第四章 综合道路交通规划5第五章 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7第六章 外围区块规划8第七章 市政工程规划9第八章 环境保护规划13第九章 综合防灾规划14第十章 空间管制规划17第十一章 近期建设规划18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建议19附录:用词说明20附表1: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21附表2: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21附表3:近期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22附表4:近期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23黑龙江桦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25)文本黑龙江桦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22、5年)文 本第一章 总则第1条 规划目的为促进黑龙江桦南经济开发区有序建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桦南县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并结合黑龙江桦南经济开发区的实际制定本规划。第2条 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5)黑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范(DB23/T984-2005);(6)黑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0.11);(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3、011);(8)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9)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10)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技术规定。2、相关规划(1)桦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2)桦南县政府工作报告(2012年2月);(3)桦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4)桦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5)桦南县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6)桦南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7)桦南县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8)黑龙江省桦南县八虎力河城镇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第3条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22025年。其中:近期201220154、年、远期20162025年。第4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主要包括主体园区、城东区块、北方水泥区块、城南区块及场县共建区块、局县共建区块等六个区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6.35km2。其中:主体园区位于桦南县城北部,西至G11鹤大高速,东到牡佳线,北邻三合干渠,南到向阳灌渠-新建街,用地面积为18.11km2;城东区块为位于牡佳线以东、S307两侧的区域,用地面积为0.46km2;北方水泥区块为位于林业局以南、牡佳线以东的区域,用地面积为0.51km2;城南区块为桦南县城以南约10km的区域,用地面积为3.67km2;场县共建区块为曙光农场与桦南县共建区块,位于主体园区以北,曙光农场以南区域,用地面积5、为2.00km2;局县共建区块为林业局与桦南县共建区块,位于牡佳线以东,林业局以西区域,用地面积为1.60km2。第5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三部分组成。文本和图纸是对总体规划的各项目标、内容以及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提出规定性的要求,两者互为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是对文本和图纸的具体解释。第6条本规划是黑龙江桦南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性文件,凡在开发区内进行的土地及空间利用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凡因开发区建设需要编制各项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本规划未涉及的控制指标及技6、术规定应符合国家、黑龙江省及桦南县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第7条 规划解释本规划由桦南县规划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8条本文本中黑体字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第9条本规划经桦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第二章 发展规划第10条 功能定位黑龙江省实施“八大经济区”战略和佳木斯产业拓展的战略高地,桦南县对外交通门户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平台,以能源装备机械制造产业、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和新型建材产业为主的现代产业开发区。第11条 发展目标1、总体目标把开发区打造成生态安全、环境优美、活力创新、高效运行的高新技术示范区,智慧型产业园区的新典范、新标杆。2、智慧型产业园区的实现路径(7、1)智慧型政府:建立依托网络的政府管理中心,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效果;更科学、公正的政府决策;改变政府职能的等待服务请求为主动和连续服务、一站式服务;公共信息更快速更新和实时共享;更清晰和安全的政府财政及档案管理。(2)智慧型产业:物联网、电子信息、软件研发等智慧型科技研发产业;云计算、呼叫中心、金融结算中心等智慧型服务产业。(3)智慧型企业:更多的使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掌握信息,管理库存,控制生产;研发比重更高,重视技术和工业创新及其应用;高学历人才比重更高。(4)智慧型道路:通过监控和流量引导控制信号灯,减少交通堵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对城市停车位的检测和通报,减少无谓的等待和寻找;通过网络与8、车辆的交互,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5)智慧型城市管理:通过监控和流量对水、电、燃气、热力等公共品的生产和调配进行科学管理;通过地理信息系统对土地、房屋、地下空间进行科学管理;通过检测对城市排放进行有效管理。第12条 发展策略1、借势提升,差异发展依托黑龙江省,吸收周边五大地级市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溢出,借力佳木斯空间拓展和桦南县转型发展,与桦南县城、曙光农场和林业局差异化发展,形成共同协作、共同发展的区域分工体系。2、功能复合,全面发展面向市场需求,提供产研融合的弹性复合空间,为产业的发展提供优良的空间载体。同时通过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整理城市道路系统、建设市政设施等措施,改善提高整体生9、活品质,满足居民的现代化生活需求。3、产城联动,融合发展从最大程度发挥开发区产业经济效应、最大程度地为桦南县城提供生长空间和配套支撑两方面出发,在交通组织、功能互补、设施配套、产业协作、时序对接等方面推动产城联动格局的形成,促进开发区桦南县城的整体发展。4、特色集群,低碳发展把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作为主攻方向,构建五大产业体系,把开发区打造成桦南县产业发展的核心高地;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建立绿色经济体系。5、彰显特色,绿色发展积极打造八虎力河和向阳灌渠生态景观带,提升G11沿线景观空间,充分展示开发区城市门户的形象;同时发展商业服务、展览展示和专业市场等功能,充实门户内涵10、,将开发区打造成桦南对外的重要展示窗口。第13条 发展规模1、人口规模就业人口7万人,居住人口约2.2万人。2、用地规模至2025年开发区基本建成,建设用地规模约为22.36km2。第14条 产业发展引导以绿色能源装备及机械制造业、新型建材、绿色食品、中小企业创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形成五大产业体系,推进开发区的健康快速发展。第三章 用地布局规划第一节 空间布局结构第15条 总体框架结构开发区规划形成“一区五点”的总体框架。“一区”为主体园区,作为开发区的核心组成部分;“五点”为城东区块、北方水泥区块、城南区块和场县共建区块、局县共建区块五个工业集中点。主体园区加五个外围区块,形成开发区大集中11、小分散的空间布局结构。第16条 主体园区用地发展方向规划明确主体园区近期在现状的基础上向周边拓展,远期向东拓展至牡佳线、向西至G11鹤大高速,远景向北拓展,与曙光农场连片发展。第17条 主体园区布局结构主体园区形成“一轴两带四区”的用地布局结构。(1)一轴:即前进路发展轴,是主体园区的核心组织轴线,也是和桦南县城相接的主要轴线,将带动近远期主体园区空间北拓。(2)两带:即八虎力河和向阳灌渠生态景观带,是贯通东西重要的生态空间廊道。(3)四区:分别为能源装备机械制造产业区、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区、新型建材产业区(铁西区块)及现代服务产业区。第二节 主体园区居住用地规划第18条 规划原则和目标112、规划原则(1)各类居住用地尽可能集中布置,形成居住聚落,方便设施配套。(2)有利分期开发,兼顾各期均衡布置。(3)考虑到职工需求不同,尽可能安排多样性的职工公寓供不同层次职工选择。2、规划目标贯彻园区定位,统一规划居住用地,个人建房必须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严格控制、严格审批,创造服务设施齐全、交通便利、卫生、安全、优美的居住环境。第19条 用地布局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22.45hm2,主要采取集中建设职工宿舍、人才公寓、专家楼的形式。可容纳2.2万企业职工居住。规划农居安置用地面积为10.74hm2,将北河沿屯、隆胜村就地保留安置,将桦丰村结合隆胜村安置点进行统一安置。规划家属区安置用地面13、积为5.78hm2,将二砖厂、原种场等家属区结合园区服务中心进行统一安置。第三节 主体园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第20条 规划原则和目标1、规划原则(1)根据主体园区的功能布局结构,分级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2)公共设施配置应体现就近、方便和相对集聚的原则,注重服务设施向社会化服务方向培育与引导。(3)公共服务设施布置应有利于配套区形象塑造,与沿河绿地有机结合。2、规划目标设置与主体园区功能、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在确保社会化服务体系构筑的同时,发挥和提升开发区在桦南县的影响力和地位。第21条 布局结构规划打造园区服务中心产业区服务中心两级服务网络,构建“一主四副”的服务设施体系14、。“一主”主体园区服务中心,布局行政服务、展览展示等服务设施。“四副”包括4处产业区服务中心,配备员工宿舍、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卫生室等服务设施。第22条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7.34hm2。保留现状黑龙江省水泥及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公安局、行政审批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民警室外训练场。第23条 文化设施兼容教育科研、娱乐康体用地规划教育科研兼容教育科研、娱乐康体用地面积为10.38hm2。规划于保卫路和园区三路交汇处东北设置一处文化设施兼容教育科研、娱乐康体用地,主要包括职业培训中心、职工活动中心等功能。第24条 体育用地规划体育用地面积为1.37hm2。保留现状游泳馆用地,并15、于产业区服务中心设置健身房、球类运动场等体育设施,为企业员工提供体育健身服务。第25条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2.68hm2。规划于前进路和外环路交汇处东北设置一处综合医院,主要服务开发区及县城北部人群;在产业区服务中心设置卫生室,提供医疗保健、心理咨询、紧急救护等医疗服务。第四节 主体园区商业金融业设施用地规划第26条 规划原则和目标1、规划原则(1)由单一商业功能向科研、金融、贸易、管理、文化等高层次综合功能发展。(2)商业服务业设施的布局结合公共开敞空间的分布一并考虑,配套建设绿地、广场等设施,为居民提供公共开放活动空间,营造富人气的公共活动场所。2、规划目标建立布局合理、功16、能齐全、层次分明的商业服务业设施服务网络,形成系统完整的各级服务中心体系,满足各层次的需要。第27条 商业用地规划商业用地面积为14.59hm2。规划在各产业区服务中心设置商业零售设施,包括超市、便利店、餐馆、酒吧、咖啡馆等。第28条 商务兼容娱乐康体用地规划商务兼容娱乐康体用地面积为9.51hm2。第29条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规划设置2处加油站,用地面积为0.79hm2。第30条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其他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5.36hm2。规划在前进路和外环路交汇处东南设置汽车维修城、检测维护培训中心各一处,用地面积分别为2.36hm2和3.00hm2。第五节 主体园区工业用地规划第31条 17、规划原则和目标1、规划原则(1)因地制宜,组织具有特色的用地开发单元,创造人本、生态与高品质的工业区形象。(2)积极发展“环循”经济,上下游关联产业集中布置。(3)在工业门类选择上充分体现生态优先原则,严禁污染严重的三类工业入园。(4)强化主体园区交通建设,形成高效、快捷的工业区生产环境。2、规划目标对现有工业用地进行规模化集中,合理选择工业用地,为主体园区工业发展和产业升级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第32条 用地布局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858.68hm2,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59.8%。其中一类工业用地面积为172.88hm2,二类工业用地面积为685.80hm2。规划在丰胜路以北、保卫路以西规18、划部分一类工业兼容科研办公功能,集聚发展科技研发企业。第六节 主体园区物流仓储用地规划第33条 规划原则和目标1、规划原则(1)依托与G11、S307和牡佳铁路的便捷联系,合理布局物流用地。(2)根据物流仓储自身的不同特点,以靠近服务对象为原则,为开发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2、规划目标根据产业空间和交通运输设施布局情况,结合中转运输需求,规划建成覆盖面广、功能明确、布局合理的物流中心。第34条 用地布局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101.22hm2,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7.1%。规划于前进路以东、外环路以南设置物流仓储用地,作为整个开发区的综合性物流服务中心,提供储存、加工、分拣、配送各种商品的19、服务,以及贸易咨询、信息服务等综合功能。第四章 主体园区综合道路交通规划第一节 对外交通规划第35条 规划原则和目标1、规划原则(1)以桦南县总体规划为依据,衔接和落实涉及主体园区的道路交通。(2)在不影响总体结构基础上,对城市对外交通设施作局部调整,理顺县城道路交通系统,促进主体园区的开发建设。2、规划目标从完善区域交通格局出发,加强与周边区域的沟通,增强主体园区辐射力,并通过合理引导,整合各项设施,构建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实现综合交通的多方式协调发展与各交通方式的有机衔接。第36条 铁路依托牡佳铁路,规划将陶瓷厂内铁路专线沿铁西路西侧向北延伸至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区,在八虎力河南岸预留铁路20、道岔。同时改造完善现有桦南火车站货场,提升客货运中转运输能力。第37条 公路G11鹤大高速从主体园区西侧经过,并于主体园区西南侧设置高速出入口一处。规划建议S307在主体园区西部向南改线,经老街里区块连接现有南环线,减少过境交通对县城生活区的干扰,形成县城西部和南部的过境交通走廊。第二节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第38条 规划原则和目标1、规划原则(1)道路网组织以现状路网为基础,对外交通与南部县城及周边区域联系通畅,内部道路结合地块开发需求进行系统的组织。(2)道路网组织应有利于工业用地的出地率,路网间距、道路宽度设置应综合考虑工业区的特点。(3)应充分考虑不同规模企业和路网组织之间的关系,提高支路21、网规划的弹性。(4)全区路网组织既要有利于内外交通组织,又要保持内部交通顺畅、有序。2、规划目标以干路网建设为重点,重视支路网加密,形成与主体园区空间结构相适应,级配合理、路权明晰、安全生态的城市道路网体系,满足客货运输机动性与可达性要求,支撑并引导园区跨越发展。第39条 路网结构规划形成“四横四纵”的园区路网骨架。“四横”:由南向北分别为丰胜路外环路、S307、沿河路和桦北路。“四纵”:由西向东分别为政西路、华锐路苗圃路、前进路与铁西路。第40条 道路规划规划形成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路网体系,主干路和次干路主要承担生活和生产交通服务功能,支路主要承担工业组团内的交通组织。1、主干路包括东西向22、桦北路、S307、丰胜路、外环路、建材路以及南北向政西路、华锐路、苗圃路、前进路、铁西路、工南路。红线宽度为45m,道路间距为10001500m。2、次干路包括东西向沿河路、园区三路、热电路、南一路以及南北向园区一路、新曙光路、保卫路、兴企路。红线宽度为30-32m,道路间距为400-800m。3、支路规划支路红线宽度20m。工业组团的集散道路,在地块的开发利用中,可以结合开发建设的实际进行增减。规划道路一览表序号名称类别起点终点红线宽度(m)道路长度(km)断面形式1前进路主干路三合干渠S307450.84II2主干路S307热电路453.32BB3桦北路主干路G11铁西路452.72AA423、S307主干路G11前进路452.82AA5丰胜路主干路经一路前进路452.47AA6外环路主干路前进路规划西界452.23AA7建材路主干路规划西界牡佳线450.73AA8政西路主干路桦北路向阳灌渠453.45AA9华锐路主干路沿河路S307450.91AA10苗圃路主干路S307向阳灌渠450.90AA11铁西路主干路三合干渠规划南界454.89AA12沿河路次干路经一路华锐路,前进路铁西路302.72EE华锐路前进路1.02DD13园区三路次干路经一路保卫路301.98CC14热电路次干路前进路兴企路300.78CC15南一路次干路南二路规划支路302.05CC16园区一路次干路沿河路向24、阳灌渠301.89CC17新曙光路次干路沿河路S307320.90DD18保卫路次干路S307向阳灌渠300.85CC19兴企路次干路沿河路规划南界302.26CC20经一路支路沿河路政西路204.36HH21经二路支路经一路沿河路200.38HH22经三路支路纬一路桦北路200.31HH23经四路支路桦北路纬二路200.71HH24经五路支路桦北路纬二路200.70HH25双果路支路沿河路热电路201.08FF26经六路支路沿河路纬六路201.37HH27纬一路支路桦北路规划东界203.41HH28纬二路支路前进路规划东界202.21HH29纬四路支路经一路华锐路201.47HH30龙兴路支25、路新曙光路规划东界202.63GG31纬五路支路前进路兴企路200.83HH32纬六路支路前进路经六路201.85HH33胜利路支路兴企路铁西路200.59HH主干路合计长度(km)次干路合计长度(km)支路合计长度(km)25.2814.4521.90道路密度(km/km2)道路密度(km/km2)道路密度(km/km2)1.400.801.21第41条 道路断面控制本次规划在协调相关规划基础上,根据不同道路的等级和功能,提出道路断面设计与控制。具体断面设计详见下表:规划道路断面形式一览表序号断面符号机动车道宽度(m)人行道宽度(m)绿化带宽度(m)示意图片1AA23-112BB298-3C26、C15-7.54D-D12365E-E12-96F-F923.57G-G733.58HH7-6.59I-I2356第42条 公共交通规划规划公交线路以方便快捷为原则,建成“环线为依托、经纬交织、线面结合”的公交网络结构。公交车辆按照总体规划在全县范围内配置,按12辆/万人的标准配置。第43条 停车场规划1、社会停车场规划设置社会停车场一处,位于沿河路和经一路交汇处西南,用地面积为4.13hm2。2、配建停车场居住小区、行政办公以及工业仓储等用地内的配建停车场应充分考虑到未来小汽车发展的趋势,根据国家规范要求设置。第44条 交叉口规划城市道路相交路口,均采用平面交叉方式处理。主干路与主干路、主干27、路与次干路、次干路与次干路相交时采取交通信号灯控制;支路与主干路相交时,相交的支路禁止左转;支路与支路采取无控交叉口形式。第五章 主体园区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第一节 绿地系统规划第45条 规划原则和目标1、规划原则(1)充分尊重基地的自然生态环境,以水系为脉络,形成网络状的绿地系统。(2)以人为本,维持人与自然的和谐,构筑以工业社区为单元的小游园。(3)绿化带设置、植物配置要综合考虑防洪防灾功能。2、规划目标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形成“高效、现代、生态”的绿地系统格局。第46条 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三园、两带、多轴多点”的网络状绿地系统。第47条 公园绿地公园绿地主要由公园和河道两侧景观绿带组成28、,用地面积为188.61hm。1、公园绿地规划设置城市级公园和社区公园两级绿地体系。其中城市级公园4处,分别位于前进路和S307交汇处东北、前进路和沿河路交汇处东南、S307和华锐路交汇处东北、沿河路以北前进路两侧,总用地面积为38.72hm2。2、滨水绿地沿河道两侧控制宽度为10-30m的滨河绿带,其中八虎力河和向阳灌渠两侧的滨河绿带控制宽度不小于30m,部分地段适当放宽,其余河道设置不小于10m滨河绿带。第48条 防护绿地防护绿地主要为道路两侧及市政设施周围的防护绿地,面积为47.79hm。1、道路防护绿地:沿S307两侧设置宽度为20m的防护绿地,沿前进路两侧设置宽度为15m的防护绿地。29、2、铁路防护绿地:沿牡佳线设置宽度不小于50m防护绿地,沿园区专线、企业专线铁路设置宽度不小于10m防护绿地。3、高压走廊防护绿地:规划要求变电站周围的防护绿地宽度不小于10m,110kV高压线沿外环路、S307和前进路布置,设置宽度不小于20m防护绿地。第49条 城市广场规划规划结合人流集中的公共中心、交通枢纽、公园绿地等布局1处城市广场,位于S307和政西路交汇处西侧,用地面积为1.08hm2。第二节 空间景观风貌规划第50条 规划原则和目标1、规划原则(1)充分利用现有的自然景观条件,加以合理组织,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景观体系。(2)规划范围内的各片区应根据现有景观条件,创造一个既统一又富30、有变化的空间景观。(3)强化轴向空间景观的塑造(如景观发展轴,滨水景观轴等),增强各景观要素之间的联系及景观空间的联系和流动性。2、规划目标在合理安排各功能区的前提下,丰富生活内涵,建立和谐发展的居住生活环境,改善景观及视觉环境,创造特色鲜明的生态开发区。第51条 规划结构规划组织“两带,四区、多廊多点”的景观风貌体系。“两带”:八虎力河和向阳灌渠生态景观带。“四区”:现代工业风貌区、工业科研景观风貌区、现代服务景观风貌区和八虎力河生态景观风貌区。“多廊多点”:沿S307、前进路形成多条景观廊道,并在重要地段形成多处景观节点,包括中心公园、产业区服务中心等。第52条 景观分区引导1、公建景观引31、导公建集中布置在园区服务中心,景观设计要以追求生态活力为目标,滨水建筑可与绿地、水系穿插布置,体现活力与生态两大特色。2、工业景观引导工业区景观设计力求塑造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景象,建筑布置及景观风貌上体现现代工业的简洁、高效及开放,沿道路形成统一、有序和充满韵律感的工业区景观。3、科研景观引导工业科研区应加强外部环境设计,体现整洁、高效、活力的现代科研景观,道路沿线形成统一有序和充满韵律感的景观。4、生态景观引导充分利用现状的河网水系,运用现代手法加以凝练,塑造出具有现代特色的滨水空间景观。第六章 外围区块规划第一节 城南区块第53条 用地布局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66.86h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2、面积为348.93hm2。1、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1.91hm2,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5%,为职工公寓用地。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面积为0.68hm2,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2%,设置产业区服务中心1处,设置超市、便利店、餐馆、酒吧、咖啡馆等商业零售设施。3、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251.48hm2,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72.1%,重点发展新型建材产业,以二类工业用地为主。4、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8.07hm2,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3%,为给水处理站、七虎力供电所、供热锅炉和污水处理站。5、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绿地与广场面积为733、0.78hm2,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9.8%。其中,公园面积为61.42hm2,防护绿地面积为9.36hm2,规划主要结合七虎力河和G11设置带状绿地。第54条 交通衔接城南区块对外主要通过工南路与周边区域联系;形成“两横四纵”的道路系统,其中“两横”为南四路和南五路,“四纵”为南二路、工南路、南一路和南三路。第55条 绿地景观塑造规划沿七虎力河两侧控制宽度不小于30m的滨河绿带,部分地段可适当放宽。第56条 区域协调本区块与种畜场场部协调发展,实现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共享。第二节 城东区块第57条 用地布局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6.37h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46.37hm2。13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0.83hm2,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8%,为现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柳毛河派出所用地。2、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45.84hm2,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98.2%,重点发展新型建材产业,以二类工业用地为主。第58条 交通衔接城东区块主要通过S307与周边区域实现便捷联系。第三节 北方水泥区块第59条 用地布局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0.93hm2,为北方水泥及扩展区块用地。第60条 交通衔接北方水泥区块向西通过现有8-10m支路与县城外环线联系,向北通过桦林大道延伸线与城东区块及林业局联系。第四节 场县共建区块第61条 用地布35、局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00.00hm2,为曙光农场与桦南县共建区块。以工业用地、绿地及道路交通设施用地为主。第62条 交通衔接区块外部交通主要通过规划政西路、前进北路与桦南县城、曙光农场衔接。区块内部道路以“一横一纵”桦北路、政西路为骨架,融入主体园区道路网络。第五节 北方水泥区块第63条 用地布局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60.00hm2,为林业局与桦南县共建区块。以工业用地、绿地及道路交通设施用地为主。第64条 交通衔接区块外部交通主要通过规划政西路、前进北路与桦南县城、曙光农场衔接。区块内部道路以“一横一纵”桦北路、政西路为骨架,融入主体园区道路网络。第七章 市政工程规划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第6536、条 规划原则和目标1、城市水资源和城市用水量应保持平衡,以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2、根据城市规模和产业结构,提出水资源保护的措施。水资源匮乏的城市应限制发展耗水企业,并发展节水农业。3、城市给水工程的规划范围应和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4、选择城市给水水源应以水资源勘察或分析研究报告和区域、流域水资源规划及城市供水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为依据,并满足规划区城市用水量和水质等方面的要求。5、给水厂的位置应根据给水系统布局确定,选择在交通便捷、供电安全可靠和水厂生产废水处置方便的地方。第66条 给水水源及水厂规划开发区以向阳山水库为主要水源,以地下水为补充水源。给水处理厂设在主体园区的东侧地块,处理规模为37、10.0万吨/日,占地面积约5.6hm2。城南区块的供水拟自建小型供水站,处理规模为1.9万吨/日,占地面积1.1hm2。第67条 用水量预测开发区的总最高日用水量约为11.7万吨/日,平均日用水量约为8.4万吨/日。其中主体园区、北方水泥区块、城东区块和场县共建区块、局县共建区块的最高日用水量约为9.8万吨/日,平均日用水量为6.95万吨/日;城南区块的最高日用水量为1.90万吨/日,平均日用水量为1.36万吨/日。第68条 供水管网规划主体园区、场县共建区块由一套供水管网系统供水,城东区块、北方水泥区块、局县共建区块通过拓展延长县区的现状给水管道供水。城南区块设置小型供水站供水。主体园区及38、外围各区块内形成环状供水管网,以保证用水安全。节点压力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28 m的要求。第69条 消防系统规划室外消防采用生活与消防用水管合并的低压制。消防水量及消火栓布置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与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执行。根据估算规划区同时发生火灾次数为2次,一次灭火用水量为45L/s,一次火灾持续时间为0.5小时,一次灭火所需水量为81m3。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第70条 规划原则和目标1、排水工程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2、排水工程规划应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3、排水工程设施用地应按照规划控制规39、模,节约用地,保护耕地;4、排水工程规划应与给水工程、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竖向、水系、防洪及其他专业规划协调。第71条 排水体制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第72条 污水量预测开发区污水量预测为6.0万吨/日,其中主体园区、城东区块、北方水泥区块、场县共建区块的污水量为4.6万吨/日,城南区块的污水量为1.0万吨/日,局县共建区块污水量为0.4万吨/日。第73条 污水处理规划主体园区、城东区块、北方水泥区块、场县共建区块内污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主体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后最终排入八虎力河。规划在主体园区新建处理规模4.6万吨/日的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利用现污水处理厂的东侧预留用地40、建设,二期与现污水处理厂二期统一考虑。同时结合污水处理厂设置中水处理厂一处,水源取自污水处理厂出水。在城南区块设置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后就近排放至水体。局县共建区块纳入林业局污水处理系统。第74条 污水系统污水管沿规划道路敷设,主园区北部区域及场县共建区块污水通过泵站加压后过河。污水经污水管网系统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可作为回用水水源;城东区块、主体园区的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后,直接排入主体园区内的污水处理厂,做最终处理;北方水泥区块的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接入县区市政污水管道中,然后排入主体园区的污水管道,最后汇入污水处理厂;局县共建区块的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接入林业局污41、水管道中,纳入林业局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所有排入污水管网系统的污水必须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要求后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第75条 雨水量预测规划雨水量根据设计手册,按佳木斯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q=2310(1+0.81lgP)/(t+8.0)0.87式中:i:设计暴雨强度(mm/minha); P:设计重现期(a),取P= 2.0a; t: 降雨历时(min)城市中心区径流系数=0.80,一般规划区径流系数=0.55,建筑稀疏区径流系数=0.35,地面集水时间t1=1015min。第76条 雨水系统雨水管道根据地势布置,就近排放至河道、截洪沟或灌溉渠中,主体42、园区、城北区块、北方水泥区块及场县共建区块、局县共建区块雨水出路为八虎力河、向阳灌渠、三合干渠,城南区块雨水出路为七虎力河。第77条 管材与设备室外给水管采用球墨铸铁给水管,室外排水管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道覆土应大于1.7m。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第78条 规划目标根据“开发与节约并重,适当超前,留有一定裕度”的指导思想,近期针对现有电网的薄弱环节,扩大送变电容量,提高电网的供电能力,缓解电网紧张状况;远期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把开发区电网建设成一个各级电网容量充裕,接线合理、技术装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调度灵活、运行安全可靠、经济技术指标先进和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城市电网。第79条 负荷43、预测产业区用电负荷为14.44万kW。第80条 负荷性质及分布开发区主要用电负荷为工业用电及少量配套居住、服务设施(含商业、金融及办公等)用电,负荷分布比较均匀。第81条 电网规划规划在主体园区内新建110kV变电所2座,每座设置两台45MVA。城东区块、城南区块、北方水泥区块等外围园区的供电,引自就近的变电站。第82条 电力线路规划规划园区110KV线路采用架空敷设,10kV线路全部采用电缆暗敷,沿主干路敷设的10kV线路在电缆沟内布线,其他道路可采用电缆沟内敷设与直埋敷设相结合方式,10kV线路原则上在道路东、路南侧敷设。规划110kV高压走廊宽度为20m。第四节 电信工程规划第83条 规44、划目标适应经济、社会加速变革发展的需要,建设和完善规模容量较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通信网络;营造法制完善、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通信企业群体,满足城市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第84条 通讯规划1、用户预测开发区规划电话交换总容量约5.3万门。2、通讯设施规划通信信号规划从县城城市通信网接入。固定电话网采用光纤接入网方式建立通讯用户网。在住宅区按组团、公共设施按建筑楼群设置主干光纤接入点,并安排通信接入设施用房1020m2。第85条 有线电视规划1、用户预测规划电视用户2.4万户。2、有线电视设施规划开发区有线电视信号由县城广播电视中心提供。有线电视网采用光纤接入方式45、建主干用户网。规划按300-400户/个设置光节点,以光缆/同轴电缆混合(HFC)方式入户。第86条 邮政局(所)规划规划结合园区服务中心设置社区邮政服务中心,建筑面积50200m2。邮政综合报刊亭在园区服务中心内沿主要街道每200m设置1个,在产业区服务中心各设1个。第87条 管网布局规划通信线路、有线电视线路沿主干道各自形成相互联接网络,宜布置在道路北、路西。采用光缆等宽带、高速电信线材,满足各种通信新业务、数据业务、有线电视等大量非话业务需求。通信线路、有线电视线路采用12/6孔110波纹管埋地铺设,过路管网及预留管道应设置标志桩。通信线路、有线电视线路横跨道路时应采用砼包封保护。第五节46、 供热工程规划第88条 规划目标城市集中供热系统应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力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热源建设应立足于当地实际,达到速度与效益的统一。第89条 供热方式园区采用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供热方式进行建筑供暖,大空间建筑及钢结构厂房规划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供热,邻近协联热电厂区域建筑采用集中供暖,其它建筑采用区域采暖锅炉集中供暖。第90条 热负荷预测规划近期生产工艺用蒸汽规模约30-50t/h,规划远期约60-100t/h。第91条 热源规划规划扩建现状桦南热电厂,新增一台130t/h供热机组,作为主体园区园区服务中心、产业服务中心等邻近协联热电厂区域的供热热源,主体园区其他区域、场县共建区47、块结合开发建设实际增设区域采暖锅炉作为供热热源;城南区块新增采暖锅炉作为供热热源;城东区块、局县共建区块热源就近从林业局集中供热采暖锅炉引入;北方水泥区块自设采暖锅炉解决供热需求。第92条 供热管网规划1、热水供热管网规划沿主、次干路敷设供热管网,供热方式为二级供热。热水供热管网采用枝状管网,主干管网采用管径为DN1000-DN600,管道沿路南、路东绿化带聚氨脂预制保温管道直埋敷设方式敷设,管道热补偿采用波纹管补偿器。2、蒸汽供热管网规划热电厂蒸汽出厂压力1.2MPa(G),温度270300的低压过热蒸汽,蒸汽供热管网采用枝状管网,主干管网由铁西路向北至沿河路向西经前进路跨八虎力河至区块北部48、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区,管径采用DN500-DN300,管网最远端压力为0.70.9Mpa(G)。蒸汽供热网管道敷设方式原则上采用沿路南、路东绿化带架空敷设,跨越道路或河道时采用桁架或直埋敷设,在生活区重要地段和景观地段采用直埋敷设。第六节 燃气工程规划第93条 规划目标优化燃气气源结构,加速燃气供应管道化,拓宽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完善储备和供应系统。规划期内使城市基本实现燃气管道化,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规划远期燃气普及率达到90%。第94条 燃气气源规划园区以天然气为主要气源。县城南部高中压调压站为园区供气。第95条 燃气负荷预测规划预测园区年用气量约为1195万m3/年。第949、6条 供气方案管网采用中、低压二级压力系统。中压管网起点压力为0.35MPa。居民用户利用调压箱,将市政管网的中压天然气降压使用。第97条 输配管网开发区用气纳入县城燃气系统,气源引至县城南部的天然气储配站及高中压调压站,沿前进路、政西路等主干路敷设DN200-DN300主干燃气管线。为确保供气安全可靠,气压稳定,燃气管网的布置采用环状为主、环枝结合的方式。第七节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第98条 规划目标至规划期末,基本形成政府宏观管理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实现全社会、全过程管理目标;基本建成科学、先进、经济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中转、处理处置系统,贯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50、资源化原则,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使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城市生活垃圾以外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达到国家、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率为85 %;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均大于80%;垃圾清运机械化率大于80%;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大于80;道路清扫保洁率分别为95%和100%。第99条 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开发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0-60吨/日。第100条 环卫机构与环卫设施1、环卫所规划在外环路以南、铁西路以东设置环卫所1处。2、垃圾转运规划在主体园区内设置小型垃圾转运站3处,其中外环路以南、铁西路以东垃圾转运站结合51、环卫所设置。外围区块依托县城垃圾转运系统解决垃圾转运需求。3、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4幢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桶);容器间内应设给排水和通风设施。有害垃圾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其垃圾容器应封闭并应具有便于识别的标志。4、公厕布局规划公共厕所宜发展附建式,附建式的公共厕所宜设在建筑物底层,应有单独出入口及管理室。附建式的公共厕所应结合主体建筑一并设计和建设。公厕建筑面积3060m2,公共中心区内公厕标准不能低于二类标准。5、清洁箱(果皮箱)道路两侧或路口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52、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应设置清洁箱(果皮箱)。6、车辆及停车场规划按2.5辆/万人配置大中型环卫专用车辆,开发区共需5-6辆环卫专用车。环卫停车场结合环卫所设置。第101条 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与处理生活垃圾清运实行分类、定时、定点收集,提高垃圾收运机械化、科学化水平,减少二次污染。建筑垃圾、特种垃圾实行统一管理,明确投放、收运和处置规范。城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直接送至县城东南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第102条 现有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结合国家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相关规定要求,积极推进主体园区前进路以东已停用垃圾填埋场的无害化处理,防止其对地下水的污染及对开发区景观风貌53、的不良影响。第八章 环境保护规划第103条 规划目标1、大气环境目标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上保持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2、水环境目标地表水环境均能达到相应功能区划标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率与达标率达到90%以上。3、噪声环境目标质量达到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 6-93)规定的各功能区标准,1类区噪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昼间不高于50dB(A),夜间不高于40dB(A);2类区昼间不高于55dB(A),夜间不高于45dB(A);3类区昼间不高于60dB(A),夜间不高于50dB(A)。4、工业固体废物目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生活垃圾54、收集袋装化和机械化收集。第104条 环境功能区划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规划将陆域环境保护区分为三类。一类区:集中绿地及环境质量较好的住宅区;二类区:规划确定的居住区、商住混合区;三类区:交通枢纽、干线及工业仓储区。2、水环境功能区划开发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水质目标地面水体质量达到GB38382002中的IV类及以上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划开发区综合居住区为噪声环境1类区;居住、商业和工业的混杂区为噪声环境2类区;工业区为噪声环境3类区;交通干线两侧、铁路两侧为噪声环境4类区。第105条 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对策(1)环境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建议加强市政建设,削减可吸入颗粒物55、的污染。(2)建议有关部门对地产煤种等燃料的引进及选择使用加以控制,控制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污染。(3)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的准入门槛,加强管理,对其环保措施要逐一落实。(4)实施污染集中控制。大气污染集中控制主要包括:集中供热(包括取暖)、热电联供、普及城市燃气等措施。其根本目的在于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时提高经济效益。(5)加强大气污染点源治理,削减污染物排放。点源治理主要适用于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方式不合理的工业污染源(包括工艺废气)。对以煤为燃料燃烧排放烟尘和二氧化硫大的企业积极推广水膜除尘。(6)加强对汽车尾气的监测,对超标排放的车辆要加强治理。(7)扩大绿化面积,建立公共绿地、街头绿地56、滨河绿地、庭院绿地多层次多样化的绿地网络系统。(8)强化大气环境的监督管理,按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和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逐步实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源的监督管理。2、水环境综合整治对策(1)削减水污染物产生量,其主要措施包括改革生产工艺,改造、淘汰技术水平低下的设备,尽量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调整产品结构,控制污染严重难以治理的企业或产品的生产,注意节约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2)水污染治理,包括点源治理和联片治理,对工业区排放的含有毒难降解的污水和高浓度有机废水,实行单独的点源治理,达到城市污水管道排放标准后方可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对其它工业废水和生活57、污水实行集中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水体。对取水口上游污染企业予以搬迁。(3)完善排污体系。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生活污水和一般工业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4)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按水域功能和污染承受能力逐步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合理分配污染负荷,充分利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加强对水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3、声学环境综合治理的对策(1)工业噪声污染整治对策:从噪声治理、合理布局等方面考虑,对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企业应实行治理达标后准入。(2)交通噪声综合整治对策:按照国家机动车允许噪声(GB149579),加强对机动车辆的噪声管理。加强道路两侧绿化。(3)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综合58、整治对策建筑施工噪声: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落实防治噪声的措施,严格限制其高噪声设备使用。推广使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技术。社会生活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降低生活噪声主要依靠管理。4、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对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首先考虑其生产量的减量化,提高投入产出化,然后是尽可能综合利用,化害为利,废物资源化,最后是对暂无利用可能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处置。建筑垃圾宜结合城市绿地以及公园建设综合利用。第九章 综合防灾规划第一节 消防规划第106条 规划目标1、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59、针,以全面安排、有利生产、保障安全为出发点,做好防火规划和灭火设施的规划建设。2、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消防科技,努力消除火险隐患,不断提高城镇防御火灾能力和灭火救灾的效率。3、增强全社会消防意识,动员全社会参与消防建设,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严格执行相关的消防规范、规定和标准。4、消防规划应与交通、给水、燃气、电力电信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坚持近远期结合,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分期分阶段实施。第107条 消防站布局根据城市消防规划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普通消防站的辖区面积不应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km2的要求,结合开发区规模,规划共设普通消防站3座。第10860、条 消防给水规划消防用水由给水管网供给,规划区内河流、湖、塘为消防第二水源。市政管网消火栓的设置间隔应不超过120m。自来水管网必须按规划建设,确保消防用水要求。加强各组团的给水管网系统的联通建设,提高供水的安全可靠性。在主次干路上给水管径不小于DN300mm,小区给水管道不小于DN150mm。第109条 消防通信规划消防通信以有线通讯作为火灾报警、受理火警、调度指挥的主要消防通讯方式,规划由桦南县消防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综合受理火警,保证每个市话分局设2对119火警专线至消防中心,指挥中心与各消防站之间各设1对火警调度专线,并可兼作各消防队的119报警监听线,按一级管辖区覆盖网、二级火场指挥网61、三级灭火点战斗网三级网要求,增设大功率无线通讯基地台、车载台、手持机。第110条 消防供电规划严格按照“电力线路防护规则”和城市规划有关规定要求,控制保护电力线路走廊和变电站,架空电力线路与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储气罐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5倍电杆(塔)高度,35kV以上架空线与液化石油气储气罐间距不小于40m。第111条 消防通道规划依托高速公路、快速路、城市主干路等城市道路网系统,形成主次分明的消防通道。设置危险品通道及紧急状态专用车道,确保消防通道网络畅通。第二节 防洪排涝规划第112条 规划目标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讲求综合效益和分期实施”的原则,建设标准防洪堤和流域水利设施,提高开发62、区防洪抗灾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第113条 防洪排涝标准开发区防洪规划按三级城市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设计标准采用重现期10年一遇一日暴雨当天排出不受淹。第114条 防洪排涝规划1、防洪工程措施为满足防洪排涝的要求,需对开发区内的河道进行拓浚整治,对部分河道进行截弯取直、清淤拓宽改造。2、排涝工程措施规划主要采取沿河筑堤,泵站排水的防洪排涝措施。疏通淤积、堵塞的河道、泄洪渠,保证排水畅通。新建、改造排水管道,使开发区排水畅通,减少积水。3、防洪排涝非工程措施(1)城市规划建设应尽量保留天然水面,保持必要的调蓄洪能力;(2)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选择,应考虑防洪排涝因素,63、尽量避开洪涝灾害高风险区;(3)协调好防洪排涝和其它工程建设可能出现的矛盾。城市道路、桥梁、码头等工程建设均应满足防洪排涝的要求,尽量避免负面影响;(4)严格河道管理,拆除河道行洪断面内阻碍行洪的所有建(构)筑物;(5)根据暴雨洪水预测、预报、优化调度,合理利用洪峰间隙,进行上游水库蓄洪调洪。同时合理地进行预排,以降低洪水位;(6)逐步推广防洪、排涝、灌溉等保险;利用保险的自我发展和积累,减轻洪涝区不可预见的风险损失;(7)加强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水、管水的宣传工作,提高防洪意识和防洪管理水平。第三节 抗震规划第115条 规划目标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加强城市地震监测预报和工程64、建设抗震总体效能,按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地区抗震防震,逐步提高开发区的震灾综合防御能力和应急救助能力。加强城市地震监测预报和震灾预防体系建设,完善数字化地震台网、地震前兆网建设,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和信息通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各类震害预测数据库和破坏性地震灾害预报系统,加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为城市震害防御对策和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提供技术支持。第116条 避震疏散1、制订震前人口疏散计划,利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等开敞空间和人民防空工程等地下设施设置人员避震疏散场地,人均面积2m2。2、主要疏散道路的宽度及两侧建筑高度应考虑灾害时安全疏散的要求。3、控制建筑密度,一般住宅建筑净密65、度应小于30%,公共建筑应小于45%。第117条 工程抗震1、制订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已建工程抗震加固和震后抢修的应急措施,重点抓好供水、供电、供气、电信、交通、消防、卫生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2、新建工程、已建工程的抗震加固,按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和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设防。其中,甲类建筑按七度抗震设防;乙类建筑地震作用按六度计算,抗震措施按七度设计;丙类、丁类建筑按六度抗震设防。3、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引起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第118条 安全评价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引起严66、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高度重视化工等系统的抗震设防,防止地震诱发的火灾、爆炸、溢毒、泄污、放射性辐射等次生灾害的发生。第四节 人防规划第119条 规划目标通过科学规划和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完整的人防工程防护系统;建立重要目标和基础设施防护系统;建立完善的指挥、通信和警报系统;建立完整的人防工程防护系统,人员掩蔽工程面积达到1m2以上;建立和完善防空防灾一体化的专业队伍组织系统,突出综合演练、提高战时防空、平时防灾专业水平;优化人口疏散计划,加强疏散基地建设;形成完善的城市防护体系。达到平时战时、地上地下统筹兼顾、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协调发展的目的。第120条 防护工程体67、系按人均占有面积1m2,建设人民防空掩蔽工程。人员掩蔽工程以结合城市建设修建防空地下室及结合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为主,修建一批人民防空重点骨干工程。结合公园、广场建设等修建人民防空工程。城市重要交通干线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应兼顾人民防空需要,按防护标准要求落实相应的平战转换设施。第121条 指挥通信体系建立优质高效的组织指挥自动化体系,建设灵敏可靠的通信警报体系。警报覆盖率近期达90%,远期达100%。第122条 防空专业队伍及人员疏散体系建立精干过硬的专业队伍体系。按开发区常住人口2左右的比例建立专业队伍。人员掩蔽工程、指挥通讯工程、专业队工程、医疗救护工程、物资储备工程均衡配置在各防护区,适68、应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需要。建立保障得力的人口疏散体系。就近掩蔽和近郊疏散为主,远程疏散为辅,加强人口接收疏散地建设。市、区重点抓好就近疏散和早期疏散基地建设,构建城乡结合的人口疏散基地。第123条 重要目标防护将关系国计民生和战争行动影响较大的目标列为重点防护目标,主要有行政机关、重要厂矿企业、科研基地、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桥梁、仓库等。对不同类型的重要目标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明确重要目标防护责任人,组织训练防空专业队伍,提高防护抢险抢修专业水平。第124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1、分类开发原则按照地上地下统筹、平战结合的原则,结合地下交通设施、商业集中区、大型公共建筑、绿地、广场、住宅69、区、物流园区,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平时可用作停车、商业及仓储等功能,战时可作为人员掩蔽场所或配套工程。鼓励建设地下综合管沟,提高地下空间集约利用程度,并提高基础设施的战时抗毁坏能力。2、重点开发地区规划于园区公共中心以及各产业区服务中心集中建设大型人防工程。第125条 防空地下室1、10层(含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m(含3m)以上的民用建筑,以及人防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包括整体拆建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2、除1项规定以外的其它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2%修建6级(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3、园区公共70、中心、重要经济目标区除1项规定以外的其它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建筑面积的4%集中修建6级(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第十章 空间管制规划第126条 已建区1、范围指已建设区域,包括各城镇现状建设区域、乡村建设区域及独立工矿用地区域。2、管制要求已建区应按总体规划指导建设,建设以内涵挖潜为主,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投入产出率。部分村庄和厂矿家属区,近期加强环境整治和设施配套,提升居住生活质量,中远期按总体规划进行用地功能调整置换。第127条 适建区1、范围指综合条件下适宜城市发展建设的用地,是总体规划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是经过规划审批程序认定的适71、宜发展城镇和产业的地区。考虑到某些地区的建设将对开发区城市空间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应重点加强规划指导。2、管制要求严格按城镇总体规划建设,应首先利用非耕地,逐步向外扩展,同时提高城镇外延扩张的成本。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年度计划指标,耕地在批准转变为城镇建设用地以前,应加强保护,有效利用,严禁抛荒。适建区协调管制要求空间类型分布区域控制要求城镇建设用地主体园区及外围5个区块划定开发区近远期增长边界;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开发区集聚,增强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强道路交通网络的对接村庄用地主体园区东部3个村屯结合主体园区开发建设的推进,适时进行搬迁安置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铁路、高速公路、省道、水厂、污水处理72、厂、变电站、热电厂等对重大基础设施用地进行超前调控第128条 限建区1、范围指存在较为严格的生态制约条件,对城市建设的用地规模、用地类型、建设强度以及有关的城市活动、行为等方面分别提出限制条件的地区。包括公园绿地、生态廊道、基础设施廊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等。2、管制要求该类地区应对各类建设活动有效控制,禁止一切可能导致生态功能退化和环境污染的项目。具体管制要求如下:限建区协调管制要求空间类型分布区域控制要求公园绿地园区公园、街头公园严格控制与游憩活动无关的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廊道G11高速两侧50m、S307省道两侧20m、牡佳线两侧50m,110kV高压走廊20m及源水管两侧73、10m范围禁止一切可能导致生态功能退化和环境污染的项目。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水源井周边一定区域,保护区等级和范围由相关部门划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禁止建设对水源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对已建并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应限期治理或搬迁;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第129条 禁建区1、范围指存在非常严格的生态制约条件,禁止城市建设进入,应予以严格避让的地区。主要指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水域。2、管制要求该区域除绿化建设、水利、防洪、道路等基础设施以外禁止其他任何建设行为。具体管制74、要求如下:禁建区协调管制要求空间类型分布区域控制要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以水源井为中心,30m为半径的园所围合的区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保护、管理、限制和禁止的各项规定,保护饮用水水源。水域八虎力河、七虎力河、向阳灌渠、三合干渠禁止破坏水域的建设活动第十一章 近期建设规划第130条 近期规划期限与规模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为2012-2015年,至2015年开发区人口规模为1.4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0.70km2。第131条 近期建设重点1、启动产业建设主体园区核心区块率先启动,根据产业功能定位实现集群发展,努力建设成为桦南县产业优化先行区、科学发75、展试验区、桦南县经济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城南区块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规模,发展成为独立的产业组团。2、完善设施配套加强绿地系统建设,加大公共公用设施的配套建设,提高居住环境质量与设施配套服务水平。3、展现窗口形象建设重点景观轴线,精心打造景观节点,塑造开发区个性特点,展示开发区的窗口风貌。第132条 近期主要用地布局规划1、主体园区(1)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面积40.56hm2。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14.91hm2,解决区块1.4万企业工人的居住需求;规划农居安置用地面积为9.77hm2,将隆胜村就地保留安置;规划三类居住用地面积为15.89hm2,以保留桦丰村现状用地为主。(2)公共管理与76、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22.01hm2。规划于园区公共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审批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工培训中心和综合医院等用地。(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22.32hm2。规划于园区公共服务中心、产业区服务中心各设置一处商业用地。(4)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面积400.46hm2。(5)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76.73hm2。2、外围园区(1)城南区块规划以城南区块G11东侧现状工业为基础,工业用地向西向北拓展,同时设置产业区服务中心一处,服务于城南区块。规划工业用地面积165.71hm2,居住用地面积1.91hm2,商业服务业设施77、用地面积0.68hm2,公用设施用地面积8.07hm2。(2)城东区块、北方水泥区块城东区块和北方水泥区块在近期完全建设完成,规划用地面积分别为46.67hm2和50.93hm2。第133条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类别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基础设施1热电厂扩建用地面积19.56hm22污水处理厂扩建增加处理规模4.0万t/d,用地面积8.93hm23园区二变设计主变245MVA,用地面积0.6hm2生态环境4八虎力河南岸景观绿化带用地面积21.06hm25沿河路南部公园用地面积11.41hm26华锐路东部公园用地面积2.57hm27S307北部公园用地面积5.64h78、m2道路交通8纬一路S307至前进路段,长度3.37km9S307 G11至前进路,长度2.82km10工南路规划北界(城南区块)至南五路段,长度1.67km11保卫路S307至向阳灌渠段,长度1.05km12园区二路三合干渠至纬二路段,长度0.78km13双果路北延外环路至沿河路段,长度1.44km14沿河路东延前进路至铁西路段,长度1.65km15经三路纬一路至纬三路段,长度0.67km16纬三路经三路至铁西路段,长度2.39km17铁西路北延外环路至纬一路段,长度2.28km18苗圃路北延胜利路至S307段,长度2.33km公共设施19综合医院用地面积3.93hm220游泳馆用地面积1.79、61hm221公安局用地面积1.77hm2第134条 近期综合交通规划规划近期在区块内部形成较为完善的道路系统,重点建设S307改线工程。在区块内部,主体园区在现状基础上规划形成方格网状道路系统;城南区块则形成“环形+方格网“的道路系统。第135条 投入产出分析1、产业项目支撑工程投入产出分析通过对各产业集群的发展。到2015年,开发区年总产值达到200亿元,年工业增加值达到56.0亿元,年实现利税32.0亿元,新增累计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80亿元。2、基础设施工程投入产出分析通过对园区基础设施的规划。到2015年,公用基础设施投入将达到3.9亿元,投资将用于开发区内公共道路、绿地景观、公共80、设施及园区土地的征用、平整等支出。通过开发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到2015年园区实现利税32.0亿元,可为政府创造税收17.5亿元。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建议第136条 建立土地集约利用机制规范土地开发和利用机制。按照“规划控制计划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建立工业用地统一进入开发区与“供给引导需求”机制下的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为主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模式。严格执法,禁止“圈而不建”的闲置土地。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定额的供地机制。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制定建设用地项目控制指标,严格按照定额指标供应建设用地,以用地定额引导理性用地、集约用地。建立开发区集约用地量化管理指标制度。对片区内的不同行业工业建81、设项目投资强度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地价与税收、投资密度等指标挂钩的管理机制。引导企业理性用地、集约用地,即将工业用地的出让地价优惠(浮动)幅度与企业实现税收和实现投资强度等指标挂钩。如实行地价浮动制、实行分期支付出让金制、实行集约用地奖励制等。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加强立法,明确土地征购储备的职能,科学确定城市土地储备量,增加公益性用地的收购储备,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第137条 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系统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政府需要进一步清除分割市场、阻碍要素流动的干预性行为,创造面向全体城乡人口的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创新体制,建立城乡一体的管理制度、82、农村劳动力发就业培训制度和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的政策激励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积极推行就业优先政策。政府必须把创造就业作为核心政策目标。为此要实行就业导向的增长策略,走节省资本、多用劳动的技术路线,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措施促进发展非正规就业、通过劳动密集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建设,有效地吸收大量劳动力,推动城市化进程。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以增强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建立和完善财政补贴和托底制度;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收缴保险金的工作力度。第138条 建立引导空间集聚的政策机制根据城市化进程和桦南开发区集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研究开发区管理机制,建立空间集聚83、的政策机制。制定各项有关政策,在建设、财税、环境、建设用地、基础设施配置、干部管理等方面对发展建设地区和控制保护地区采用相应政策。根据本规划的要求,深化镇村布局规划。在保持社会稳定的条件下,从有利于城乡空间布局集聚优化的角度,制定和实施镇村发展规划和政策,保障城乡建设空间的有序集聚。第139条 完善环保政策措施,建立项目准入制度所有新建项目都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明确准入门槛,限制规模小、污染重的项目建设,禁止可能导致区域环境质量恶化的项目。对污染严重的十五类小型企业和污染治理不能达标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入开发区。第140条 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为规划实施84、提供资金保障改变长期以来政府作为城市单向管理者的作用,形成政府、企业、个人、公共机构共同管理城市、经营城市的局面。出台以市场为基准价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低保护价,严禁低于最低保护价出让土地。善于经营已有的基础设施,通过股权转让、拍卖经营权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利用回笼资金建设新项目,努力实现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采用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鼓励和吸引各种渠道的资金投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城镇开发建设的方向,贯彻落实本规划的要求。附录:用词说明用词说明l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85、“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必须按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 或“应符合的规定”。25黑龙江桦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25)文本附表1: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序号用地代码用地名称工业园区其中主体园区城南区块城东区块北方水泥区块场县共建园局县共建园用地面积(hm2)占城乡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乡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乡用地比例(86、%)用地面积(hm2)占城乡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乡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 H建设用地2267.07 86.0 1465.14 80.9 349.85 95.4 46.37 100.0 50.93 100.0 198.49 99.2 156.29 97.7 H11城市建设用地2235.90 1434.89 348.93 46.37 50.93 198.49 156.29 H14村庄建设用地0.00 H22公路用地12.14 11.22 0.92 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19.03 19.03 2 E非建设用87、地368.21 14.0 345.98 19.1 17.01 4.6 1.51 0.8 3.71 2.3 E1水域368.21 345.98 17.01 1.51 3.71 小计城乡用地2635.28 100.0 1811.12 100.0 366.86 100.0 46.37 100.0 50.93 100.0 200.00 100.0 160.00 100.0 附表2: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序号用地代码用地名称工业园区其中主体园区城南区块城东区块北方水泥区块场县共建园局县共建园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88、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 R居住用地40.88 1.8 38.97 2.7 1.91 0.5 R2二类居住用地40.88 38.97 1.91 2 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2.59 1.0 21.76 1.5 0.83 1.8 A1行政办公用地8.17 7.34 0.83 A2/A3/B3文化设施/教育科研/娱乐康体用地10.38 10.38 A4体育用地1.37 1.37 A5医疗卫生用地2.68 2.68 3 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89、地30.93 1.4 30.25 2.1 0.68 0.2 B1商业用地15.27 14.59 0.68 B2/B3商务/娱乐康体用地9.51 9.51 B41加油加气站用地0.79 0.79 B9其它服务设施用地5.36 5.36 4 M工业用地1472.56 65.9 858.68 59.8 251.48 72.1 45.54 98.2 50.93 100.0 149.98 75.6 115.95 74.2 M1一类工业用地85.23 85.23 M1/A35一类工业/科研用地87.65 87.65 M2二类工业用地1299.68 685.80 251.48 45.54 50.93 14990、.98 115.95 5 W物流仓储用地101.22 4.5 101.22 7.1 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56.23 56.23 W2二类物流仓储用地35.24 35.24 W3三类物流仓储用地9.74 9.74 6 S道路交通设施用地225.65 10.1 172.49 12.0 16.01 6.6 27.63 13.9 9.52 6.1 S1城市道路用地221.52 168.36 16.01 27.63 9.52 S42社会停车场用地4.13 4.13 7 U公用设施用地30.98 1.4 22.91 1.6 8.07 2.3 U11供水用地6.91 5.76 1.15 U12供电用地1.591、5 1.14 0.40 U14供热用地0.26 0.26 U21排水用地16.35 10.10 6.25 U22环卫用地2.69 2.69 U31消防用地3.21 3.21 8 G绿地与广场用地311.09 13.9 188.61 12.8 70.78 20.3 20.88 10.5 30.82 19.7 G1公园绿地245.19 139.74 61.42 20.88 23.15 G2防护绿地64.82 47.79 9.36 7.67 G3广场用地1.08 1.08 小计城市建设用地2235.90 100.00 1434.89 100.00 348.93 100.0 46.37 100.0 592、0.93 100.0 198.49 100.0 156.29 100.0 附表3:近期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序号用地代码用地名称开发区主体园区城南区块城东区块北方水泥区块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乡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乡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乡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乡用地比例(%)1H建设用地1089.12 90.2 777.6288.6 213.90 135.8 46.67100.0 50.93100.0 H11城市建设用地1070.09758.59213.90 46.6750.93H22公路用地0.00 H3区域93、公用设施用地19.03 19.032E非建设用地118.44 9.8 116.1413.2 2.30 1.5 0.0 0.0 E1水域118.44 116.142.30 小计城乡用地1207.56 893.76101.9 216.20 100.0 46.67100.0 50.93100.0 附表4:近期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序号用地代码用地名称开发区主体园区城南区块城东区块北方水泥区块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用地面积(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94、R居住用地42.47 4.0 40.565.3 1.91 0.9 R2二类居住用地26.58 24.671.91 R3三类居住用地15.89 15.892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2.61 2.1 21.782.9 0.831.8 A1行政办公用地8.17 7.340.83A2/A3/B3文化设施/教育科研/娱乐康体用地10.38 10.38A4体育用地1.38 1.38A5医疗卫生用地2.68 2.683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3.37 2.2 22.693.0 0.68 0.3 B1商业用地8.11 7.430.68 B2/B3商务/娱乐康体用地9.53 9.53B41加油加气站用地0.95、37 0.37B9其它服务设施用地5.36 5.364M工业用地660.53 61.7 398.0552.5 165.71 77.5 45.8498.2 50.93100.0 M1/A35一类工业/科研用地32.99 32.99M2二类工业用地627.54 365.06165.71 45.8450.935W物流仓储用地92.36 8.6 92.3612.2 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55.71 55.71W2二类物流仓储用地36.65 36.656S道路交通设施用地114.72 10.7 97.112.8 17.62 8.2 S1城市道路用地114.72 97.117.62 7U公用设施用地15.12 1.4 7.050.9 8.07 3.8 U11供水用地1.15 1.15 U12供电用地0.40 0.40 U14供热用地0.26 0.26 U21排水用地11.39 5.146.25 U31消防用地1.91 1.918G绿地与广场用地98.90 9.2 7910.4 19.90 9.3 G1公园绿地79.16 60.1219.04 G2防护绿地19.74 18.880.86 小计城市建设用地1070.09 100.0 758.59100.0 213.90 100.0 46.67100.0 50.93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