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2006-2020年)(6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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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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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望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望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调整)二一九年七月目 录前 言1第一节 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情况2第二节 土地利用基本情况2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4第二章 规划目标7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7第二节 规划目标7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0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0第二节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12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5第一节 加强耕地保护15第二节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16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20第一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0第二节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22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24第七章 土地整治安排30第2、一节 土地整治目标30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区域30第三节 土地整治保障措施31第八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33第九章 中心城镇土地利用控制37第一节 中心城镇规划控制范围37第二节 中心城镇土地利用现状37第三节 中心城镇土地利用调控目标37第四节 中心城镇用地主要拓展方向38第五节 中心城镇土地用途分区38第六节 中心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8第十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41第一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41第二节 生态环境治理42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4第一节 行政保障措施44第二节 经济保障措施45第三节 社会保障措施46第四节 技术保障措施47第五节 监督保障措施4762前 言为深入贯彻落3、实“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总体布局,切实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据绥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编制望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全面分析望奎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全县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制订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修编之际望奎县正面临着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形势,急需协调各种用地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此,本次规划期4、间的任务是:在用地指标约束的前提下,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落实县级规划划定的城乡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把县级规划中提出的各种用地指标分解到村委会,落实到地块,同时对低效土地进行整理复垦,提高土地产出率。规划范围为望奎县行政管辖范围的全部土地,总面积231643.19公顷。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基础数据采用二调数据连续变更至2014年变更数据库成果,基本农田数据采用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规划成果经省政府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情况一、自然5、概况望奎县位于松嫩平原中部,东经1261023-12659 00,北纬46 3207-472824,平均海拔167 米。四邻是:东南和绥化市以克音河诺敏河呼兰河为界,西南和兰西县以呼兰河为界,西以通肯河与青冈县隔河相望,北与海伦市接壤。望奎县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秋短促,冬夏分明;土壤类型主要有黑土、黑钙土、草甸土;天然林以柞树、山杨、椴、桦树为主,人工林以杨树、落叶松、水曲柳、灌木柳居多。二、社会经济情况望奎县有7个镇,8个乡,分别为望奎镇、通江镇、卫星镇、海丰镇、莲花镇、惠七镇、先锋镇、东郊镇、灵山乡、后三乡、火箭镇、灯塔镇、东升乡、恭六乡、厢白乡。全县有人口45.9万人。望奎县产业结构6、相对平衡,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735385万元,第一产业390350万元,第二产业221888万元,第三产业123147万元。第二节 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一、2014年土地利用状况2014年全县土地总面积231643.19公顷,具体利用现状如下:农用地面积206320.1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9.07%;建设用地面积14932.4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44%;其他土地面积10390.5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49%。农用地。耕地182310.9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8.70;园地274.8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2;林地20984.0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7、.06;牧草地1.4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1%;其他农用地2748.8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9 %。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13523.9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84%;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1408.5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61%。其他土地。水域3252.8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0;自然保留地7137.7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08。二、土地利用特点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耕地所占比重较大2014年望奎县土地总面积231643.19公顷,农用地面积206320.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07%,说明望奎县土地利用以农用为主的特点。在农用地8、中,以耕地为主,占农用地面积的88.36%,林地次之,占农用地面积的10.17%。土地利用率高,后备资源不足2014年,全县已利用的土地面积221252.6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5.51%,高于全省的土地平均利用率。其他土地面积10390.52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4.49%,且大部分为禁止开发利用的水域、滩涂、沼泽等,开发利用的难度越来越大。大部分耕地集中连片,便于机械化生产2014年望奎县耕地面积为182310.93公顷,面积较大,集中连片,机械化程度较高,有利于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生产,及进一步提高机械化程度。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农业基础设施水平不完善,耕地产出率低全县农业基础设施9、水平不完善,中低产田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较大,土壤结构较差,有轻度、中度侵蚀或盐碱化,排灌条件差,养分不协调。有些中低产田还分布在坡度大于15度的退耕还林区,耕地产出率较低,低洼易涝地较多,集约化程度不高。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用地较粗放长期以来,望奎县农村居民点建设处于自发状态,形成了松散式的分布格局。2014年,人均农村居民点254平方米,远大于黑龙江省人均农村居民点的平均水平,用地较为粗放。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当前和未来的一定时期内,是望奎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实现经济社会跨越的关键时期,人口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的改善对望奎县土地利用结构和布10、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受到资源环境条件的限制,望奎县土地利用中的供需矛盾和各种深层次的问题将进一步显现。规划期内,全县土地利用和管理在面临重大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挑战。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其一,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实施为望奎县优化基础设施用地布局,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其二,深入贯彻我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振兴发展的新路子,结合县实际情况,全力推进现代化农业强县发展进程。积极开展实施由省政府批准的黑龙江望奎现代化旱作农业示范区项目,示范区建成实施后将成为全国旱作物农业典范,达到先进水平,彻底改变传统农业靠天吃饭的历史。其三,松嫩平原、三江平原两大平11、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规划的实施,为望奎县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建设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随着松嫩平原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的实施,要紧紧抓住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工程三大任务,对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农村现代金融制度和以农村城镇化建设为龙头,努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提供了有力的条件。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1、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建设用地供给压力加大在推进区域发展中,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建材等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每一项都需要占用一定规模的土地资源。尤其在生产力布局调整和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情况下,能源、交通、水12、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仍将长期保持旺盛的、刚性的用地需求,从而进一步加大建设用地的供给压力。2、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日益严峻随着人口持续增长和建设用地需求量持续增加,人均耕地逐年减少,用地矛盾日趋突出。如何协调耕地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成为了土地利用的重大问题。3、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任务迫切随着土地开发利用强度的增大,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协调。规划期间,望奎县土地利用管理的挑战与机遇并存,必须从战略高度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处理好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新模式,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增强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第二章 规划目标13、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望奎县土地利用战略为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保障望奎县的粮食生产能力;通过规划控制和经济机制的引导,保障土地的有效供给,提高“解难题,保发展”的能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形成;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加强土地整理复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及用途管制,合理调整和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把望奎县建设成为富强、和谐、美丽的绥化中部的中心城镇。第二节 规划目标一、规划总体目标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确保14、规划目标年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求,统筹城乡土地资源,优化各业各类用地结构与布局,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正常的用地需求。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充分挖掘潜力,形成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形态。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政策,实现县域内耕地占补平衡,加强基本农田整理,改善土地生产条件。加强水域和生态湿地保护,保护好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全面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二、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1、土地利用规模调控目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至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7646公顷。至202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15、面积不少于135789.4公顷。建设用地控制规模至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为15643公顷,其中城乡用地控制规模13485.7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控制规模2704.9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和补充耕地规模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750公顷以内,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450公顷以内,同时补充耕地不低于450公顷。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目标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调整农用地面积,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减少其他土地面积。到2020年,全县农用地面积206391.6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5642.89公顷,其他土地面积9608.65公顷,与2014年相比,结构比例由89.07:16、6.44:4.49调整为2020年的89.10:6.75:4.15。3、城乡用地布局优化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快中心城镇建设,大力发展中小城镇,加快重点小城镇发展,逐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至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485.73公顷以内,较2014年减少38.24公顷,其中:城镇工矿较2014年增加822.49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规模860.74公顷。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至2017、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46.2平方米内。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根据望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整理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土地供给能力和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按照市级规划下达的主要用地控制指标,结合各部门的用地需求,经综合平衡后,确定望奎县规划期内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方案。期内全县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结构由2014年的89.07:6.44:4.49,调整为2020年的89.10:6.75:4.15。一、农用地结构调整望奎县农用地面积大,耕地、林地分布相对集中,适当调整耕地、园地、林地面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为全县农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218、014年农用地面积206320.18公顷,规划到2020农用地面积206391.65公顷,比2014年净增加71.47公顷。控制调整耕地面积。2014耕地面积182310.93公顷,2020年调整到182479.21公顷,比2014年增加168.28公顷。到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调整到143449.34公顷。适度减少园地面积。2014园地面积为274.89公顷,规划期内,适度减少园地面积,提高园地质量。2020年园地面积调整到272.31公顷,规划期内共减少2.58公顷。合理减少林地面积。望奎县林地面积较大,对林地内部进行整理,增加林地密度。2014林地面积20984.01公顷,至2020年调19、整到20918.56公顷,规划期内林地共减少65.45公顷。保持牧草地面积。2014牧草地面积较少,在规划期内加强牧草地建设力度,提高牧草地质量,控制违法滥开、滥垦牧草地;控制建设占用优质牧草地。到2020年牧草地面积保持不变。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合理安排畜、禽、水产养殖等用地,提高养殖用地利用效益,结合农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与布局。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2748.88公顷,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到2720.11公顷,规划期内减少28.77公顷。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按照限制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保20、障中心城镇和国家、省、市、县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2014年建设用地面积14932.48公顷,至2020年调整到15642.89公顷。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期内优先发展重点城镇,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适量安排城镇用地,逐步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有效控制城镇村用地规模。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3523.97公顷,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到13485.73公顷,与2014年相比减少38.24公顷。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大力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1882.41公顷,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调整到2704.9公顷,与2014年相比增加822.49公顷。统筹安排21、交通水利和其他建设用地。优化区域交通路网配置,保障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用地。为保障全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顺利实施,水利设施用地优先保障灌溉、除涝、防洪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用地,同时根据风景名胜及电力、建材等部门和行业发展建设要求,2014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1408.51公顷,至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调整到2157.16公顷,与2014年相比增加748.65公顷。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其他土地开发利用要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2014年其他土地面积10390.52公顷,至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9608.65公顷,规划期内共减少781.8722、公顷。保持水域的面积稳定。规划期内保持水域面积基本稳定,到2020年水域面积为3250.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0%。合理利用自然保留地。规划期内,合理利用自然保留地。到202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调整到6357.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5%。与2014年相比,减少779.77公顷,减少的自然保留地主要安排林地、牧草地及建设用地。第二节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一、生态屏障用地布局望奎县在规划期间,把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作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重点建设西洼荒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望奎镇森林公园、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山头芦水库等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划定县域内重要流域、重23、大灾害治理区域,保障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用地529.61公顷。二、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望奎县地势较平坦,2014年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78.70%,在全面保护耕地的基础上,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基本农田的保护布局。为保证基本农田布局更加合理,进一步提高基本农田总体质量,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原则,对全县基本农田进行如下调整。调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建设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范围内的耕地不划为基本农田,在上一轮规划中已划为基本农田的耕地调整为一般农田。此外,对期内已确定位置及占地范围的重点公路、铁路等线性单独选址项目,规划中留出了基本农田避让带,规划24、期内调出基本农田1914.55公顷。调入基本农田。将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以及近年来经过改良质量达到要求的耕地调入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作为“绿化”、“绿带”保留的耕地,以及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作为绿色开辟空间保留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经调整,全县共调入基本农田3623.46公顷。经调入调出后,全县规划期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143449.34公顷。三、建设用地布局1、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建制镇的发展要符合望奎县域的城镇总体发展,在用地布局上充分体现城镇发展的要求,做到布局合理,用地功能齐全,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望奎镇是县域发展的重要城镇,将带动周边区域经济25、发展,在用地布局上要突出地方经济的发展特色,依据当地自然资源、地理位置及社会经济情况,按其经济发展模式,以农业为主,农副产品加工和矿产资源为辅,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2704.9公顷,较2014年增加822.49公顷。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1)交通运输用地布局望奎县规划期内安排绥化至安达铁路望奎境段、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望奎境段等交通项目对县域内主要县道及农村道路进行修整。(2)水利设施用地布局望奎县规划期内拟修建城镇供水第二水源地项目,按水利建设规划做好用地布局安排,并协调与基本农田关系,在规划的水利工程占地范围内耕地可不划入26、基本农田。 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节 加强耕地保护规划期内,望奎县将以保障粮食安全、构建友好型社会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要求,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强化耕地质量建设,努力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一、确保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着重从严格控制耕地占用和加大耕地补充力度两方面强化耕地保护,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67646公顷。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建设发展应鼓励积极挖掘存量用地潜力,将减少耕地占用作为建设项目选址和方案评选的重要因素,引导非农建设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鼓励27、利用废弃地、劣地和其他土地。到2020年全县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50公顷以内。2、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合理引导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协调各行业用地的供给与需求,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不得破坏土壤耕作层通过土地治理等方式补充耕地450公顷。二、加大补充耕地力度1、积极推行土地整理、加大土地复垦力度结合构建现代化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鼓励开展对废弃工矿、交通、水利等用地的复垦,全县补充耕地450公顷,实施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2、确保补充耕地的质量通过改良土壤等措施确保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新增耕地的质量。鼓励保留建设占用28、耕地的耕作层,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第二节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一、全域基本农田划定落实情况根据望奎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结合外业调查、内业处理,认定望奎县基本农田面积、质量、地块坐落、片(块)编号、坡度、地类等信息。1、数量 望奎县基准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1740.42公顷,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3449.34公顷,共调出基本农田1914.55公顷,调入基本农田3623.46公顷。2、质量 望奎县划出平均质量等指数为03。3、片(块)编号 望奎县共118个保护片块,其编号由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村级代码+保护片号(4位数字顺序码)组29、成。4、地块坐落 望奎县共有基本农田9936地块,其地块坐落均以坐落单位名称与坐落单位代码表示。如厢红五村第1块基本农田地块,编号为:23122110001100010001的片(块),坐落单位代码为2312211000110000000,坐落单位名称为厢红五村。二、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保持稳定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完全按照望奎县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来确定,望奎县基本农田划定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为总体目标,以不低于绥化市市规划下达指标为基本原则,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保证基本农田的稳定性。调出耕地质量差、低等别、损毁和污染严重的基本农田;将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的现有一般农田划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的保30、护面积达到上级下达指标要求。规划期内,全县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为135789.4公顷。三、稳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以提高农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目标,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标准农田建设,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形成配套、集中、高效的粮食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四、严格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1、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不得多预留一定比例永久基本农田为建设占用留有空间,不得随意改变基本农田规划区边界特别是城市周边基本农田。2、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按照“依法依规、规范划定,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保护优先、优31、化布局,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特殊保护、管住管好”五项原则,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确定的全国18亿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用途管制分区,落实到图斑地块,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结合,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确保划足、划优、划实,实现定量、定质、定位、定责保护,划准、管住、建好、守牢基本农田。3、建立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要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整备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应当优先划基本农田,作为改变或占用的补划基础;要建立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对农村集体经济32、组织、农民管护、改良和建设基本农田进行补贴,调动广大农民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要坚持党政同责,严格考核审计,严肃执法监督,切实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4、切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要全面落实基本农田划定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全面落实“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工作任务,及时形成划定成果。如逐级签订保护责任状(书),将保护责任逐级落实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到村组、农户,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划定的基本农田记载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将基本农田相关信息对应到图斑,做到图、数、地相一致。要按照县级自验、市级初验、省级验收自下而上的程序,认真做好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工作。基本农田33、数据库复核合格后,要与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一并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作为土地审批、卫片执法、土地督察的重要依据。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第一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对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管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划因地制宜的划定了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在全县的土地用途分区的基础上,结合绥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从而在区域范围内形成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并明确管制规则。1、允许建设区规划安排望奎县域内允许建设区规模为13486公顷,新增的城镇用地主要分布在望奎镇和先锋镇。允许建设区管制规则如下:34、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可调整其空间布局形态,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2、有条件建设区望奎县域内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为386.9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管制规则如下: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程35、序办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县域内安排限制建设区总面积213752.41公顷。限制建设区管制规则如下:区内土地主导用地为农业生产用地,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工矿建设,控制交通、水利等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4、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核心区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两部分,望奎县域内禁止建设区4017.86公顷。禁止建设区管制规则如下: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36、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第二节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规划期间,望奎县基础设施将有较大规模的建设,公路、水利工程等各类项目均有一定的用地需求,但是由于用地指标有限,只能优先考虑对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重要意义的项目。1、能源项目用地规划期内全县能源项目有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望奎国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项目用地总规模17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73公顷。2、交通项目用地规划期内全县公路建设项目有绥沈公路依四公路连接线(依安、青冈方向)、依四公路望奎绕行线、绥沈公路依四公路连接线(四方台、绥化37、方向)、绥化至安达铁路(望奎境段)、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望奎境段)、四方台至望奎、海伦至望奎、张维至恭六、四段前至绥安线、绥化至大庆高速互通布设接线段、绕城公路、飞机场。项目用地总规模488公顷。3、水利设施项目用地规划期内全县水利重点工程为城镇供水第二水源地项目呼兰河流域治理工程、头道乌龙沟防洪工程、二道乌龙沟防洪工程、克音河防洪工程,项目用地总规模200公顷。4、电力项目用地规划期内共新、扩建10个变电所,9个变电改造工程、望奎至绥化线路以及卫通、望坤送电工程等,项目用地总规模2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5公顷。5、环保项目用地规划期内环保项目有望奎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38、目用地总规模1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3公顷。6、旅游项目用地规划期内旅游项目有妙香山旅游开发,项目用地总规模1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2公顷。7、其他建设项目用地其他建设工程包括工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示范基地项目、二里二陶粒项目、看守所及拘留所项目、气象站、殡仪馆,项目用地总规模2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8公顷。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根据规划期内望奎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调整方案,以土地适宜性为基础,按照土地基本用途的不同,将全县土地划分为九个土地用途区,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39、区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143449.3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1.93%。全县七镇八乡均有分布,以火箭镇面积最大。基本农田管制要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严格落实基本农田及其农业设施保护责任制,严格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除法律规定外,其它各类建设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及附属设施。交通、水利等基础建设项目因选址无法避让基本农田,须报国务院批准,并保证补划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不降低;积极开展土地整理。通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建成高产稳产农田;不得破坏和污染基本农田。严格禁止基本农田40、保护区内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坟、挖沙、取土、采矿、堆放废弃物或者进行其它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切实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增加投入,搞好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区内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农用地应优先整理、复垦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二、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面积41271.2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7.82%。全县七镇八乡均有分布,以通江镇面积最大。该区土地管制要求:区内土地主要用作一般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生态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41、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采石、挖沙、取土、堆放等活动;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国家与省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三、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面积20631.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90%,分布于全县的七镇八乡,其中以先锋镇面积最大。该区管制要求:林业用地区的土地主要供营林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鼓励林业用地区内部严重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土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2、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变为林地;控制林业用地区内耕地用途转变,除改善生态环境的外,其他耕地不得擅自转变用途。严格控制各类建设(森林防火设施建设除外)占用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用地,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地内挖沙、取土和放牧。四、牧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面积1.4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1%。该区土地管制要求: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用地;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43、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五、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13242.9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73%。该区土地管制要求:该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城镇村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应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中心城镇内部功能布局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城镇空间体系控制的生态走廊,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山体、水体等;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土地原则上不安排基本农田,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44、。六、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区用地面积242.7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9%。全县除后三乡和东升乡外,其他乡镇均有分布。该区土地管制要求: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工矿生产建设及直接为工矿生产服务使用。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因压占、挖损、塌陷等造成破坏的土地应当及时复垦,宜农土地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鼓励零散分布的独立工矿企业向独立工矿用地区集中;保护和改善工矿区的生态环境。七、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用地面积272.8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2%。该区土地管制要求: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45、划;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允许使用区内土地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八、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为529.6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目的0.23%。包括望奎县境内的山头芦水库、通肯河、呼兰河和克音河。该区土地管制要求: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九、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自然46、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面积3488.2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1%。包括西洼荒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戚家围子古墓群。该区土地管制要求: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第七章 土地整治安排第一节 土地整治目标通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分区划片综合治理,开展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区的耕地质量;改善农村、农民居住、生产、生活条47、件等项目。实现望奎县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被有效保护,达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规模作出合理确定;土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促进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全县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450公顷,有效的增加了耕地面积。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全县土地整治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主,实行分区划片综合治理,建立不同的土地治理模式,提高土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1、耕地整理区域 先锋镇耕地整理区域,分布于先锋镇北部先锋镇散北村、四段村,先锋镇北部先锋镇散北、散南、三段村,先锋镇北部先锋镇散北、四段、三段村,先锋镇中部先锋镇坤三村。项目区整理规模675348、公顷,整理后可增加耕地面积35公顷。通江镇耕地整理区域,分布于通江镇南部白二前、白二后、红头村。项目区整理规模4950公顷,整理后可增加耕地面积36公顷。东郊镇耕地整理区域,分布于东郊镇前三村、正白前二村、五一村。项目区整理规模2398公顷,整理后可增加耕地面积22公顷。恭六乡耕地整理区域,分布于恭六乡恭六村、乾三后村,恭六乡乾三东、乾三前村。项目区整理规模4951公顷,整理后可增加耕地面积32公顷。2、居民点整治区域卫星镇居民点整治区域,位于卫星镇兰头村,整理规模17公顷。火箭镇居民点整治区域,位于火箭镇厢白三村、二北村、二南北村,整理规模13公顷。通江镇居民点整治区域,位于通江镇正兰头村、49、通江村,整理规模15公顷。东郊镇居民点整治区域,位于东郊镇正后前三村,整理规模13公顷。灯塔镇居民点整治区域,位于灯塔镇宽三后村,整理规模22公顷。第三节 土地整治保障措施在资金上,严格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做到收缴到位,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优先保障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投入。在技术上,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平田整地,调整整理区内沟、渠、路、林的布局,填平边角地,搬迁坟地及其他影响农作物生长的建筑用地,整理耕地中零星地类,达到农田成方,绿树成行,灌排通畅,路渠配套,增加耕地面积,提高粮食产量。在管理上,加强领导。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常设土地整治50、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统一组织和协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健全规划体系。望奎县政府应在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上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完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进行项目规划设计。第八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根据望奎县总体发展战略和各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对土地的要求,综合考虑各乡镇的资源条件和潜力,确定了所辖各乡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为各乡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望奎镇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399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2373.4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83351、.6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20.7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72公顷。通江镇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445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982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0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33.2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5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5公顷。卫星镇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333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063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60.3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19.6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7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52、不少于7公顷。海丰镇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272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914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90.0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17.3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8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8公顷。莲花镇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004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852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9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07.7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4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4公顷。惠七镇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1276公顷,基本农53、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002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7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39.13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2公顷。先锋镇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826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287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991.6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14.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8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180公顷。东郊镇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815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707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5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54、地规模控制在625.8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2公顷。灵山乡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751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668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71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16.4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10公顷。后三乡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777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712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01.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28.1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6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55、6公顷。火箭镇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826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500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30.5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34.7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44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44公顷。灯塔镇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326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154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96.5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40.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4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4公顷。东升乡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6988公顷56、,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577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82.3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50.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4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4公顷。恭六乡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973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848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36.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98.2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1公顷。厢白乡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187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072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97.81公顷,其中城乡建57、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38.8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1公顷。机动指标调控。全县预留建设用地指标20公顷,专用于望奎县以及绥化市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第九章 中心城镇土地利用控制第一节 中心城镇规划控制范围望奎县中心城镇规划控制范围包括望奎镇的全部土地,先锋镇镇政府所在的先锋村、厢白五村和厢白四村,东郊镇的厢兰五村和厢兰四村的土地,规划区土地总面积17021.08公顷。第二节 中心城镇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望奎县中心城镇农用地面积14485.52公顷,耕地12149.28公顷,园地10.29公顷,林地1853.36公顷,其他农用地174.5公顷;建设用地58、面积2340.9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2303.52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37.46公顷;其他土地面积194.58公顷,水域153.13公顷,自然保留地41.45公顷。第三节 中心城镇土地利用调控目标立足于把望奎县建设成为面向绥化市经济圈的区域性城镇、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和食品加工制造业基地、综合交通枢纽中心、信息中心和金融中心的长远发展战略,合理预留城镇用地,保障城镇用地发展空间,进一步强化中心城镇在望奎县中西部经济区中的核心作用。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控制在8392.41公顷,中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794.17公顷。第四节 中心城镇用地主要拓展方向望奎属丘陵漫岗地59、形,东高西低,县城位于一处波度平缓的高台上。城区北部有三道乌龙沟穿过,沟边属于河床冲刷地。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看,城区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皆适宜城镇建设用地的开发。城镇西部是山坡岗地,处于城镇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适宜作为工业用地。城镇南部地形坡度利于排水,工程地质条件较好,适宜作为居住用地。考虑到县城西北部为城区的唯一水源地,为保护水源地免受污染,将其做为水源保护区加以控制,限制建设用地布置。城区东北因地形条件及供水条件的限制,规划期内暂不作为发展用地。第五节 中心城镇土地用途分区为指导土地合理利用、控制土地用途转变,依据中心城镇土地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中心城镇土地划分为八个土地用途区60、,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8953.71公顷;一般农地区面积3779.08公顷;林业用地区面积1887.00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1812.64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869.34公顷;独立工矿区面积67.19公顷,风景旅游用地区22.04公顷。第六节 中心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强化对中心城建设用地的管理,对中心城镇按建设用地的布局,划定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并制定了相应的管制规则。1、中心城镇规划控制范围允许建设区本着节约集约用地,尽量不占少占耕地,尤其是61、优质耕地优化城镇用地布局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对中心城镇规划控制范围建设用地进行安排,并将这部分用地划为允许建设区,期内安排中心城镇规划控制范围允许建设区面积2749.17公顷。中心城镇规划控制范围允许建设区管制规则:对建成区的土地利用要以内涵挖潜为主,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合理安排产业布局,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城区用地结构,加大城区旧城改造力度,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区用地的综合效益。新增建设用地区域内要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2、中心城镇规划控制范围有条件建设区为了防止期内不可预见及不确定用地项目的发生,在充分考虑城镇空间拓展模式和发62、展趋势及方向,并避让优质耕地和生态环境用地的前提下,规划安排了中心城镇规划控制范围有条件建设用地区。规划确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353.29公顷。中心城镇规划控制范围有条件建设区管制规则: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特定条件下还可作为城乡建设用地置换的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未进行之前,区内耕地按一般农田进行用途管制。3、中心城镇规划控制范围限制建设区为了严格保护耕地等农用地,进一步实施用途管制制度,规划在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之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了中心城规划控制范围限制建设区,期内划定限制建设区面积14813.95公顷。中心城镇划定的限制建设区内除安63、排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外,不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中心城镇限制建设区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4、中心城镇规划控制范围禁止建设区规划期内划定禁止建设区无,主要为河流和水源地。禁止建设区管制规则如下: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第十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并重的原则,切实改变“先破坏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土地利用方64、式,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逐步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第一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规划期内以保护、改善和建设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进一步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之间的关系,森林覆盖率为9.06。通过对重点区域的土地生态环境进行保护,逐步采用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使望奎县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保护乡域生态环境,维持生态生态平衡,规划期内,充分利用耕地、园地、建设用地中的绿地的生态作用,合理布局各类用地,引导发挥其土地生态功能。二、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积极开展耕地整治工作,即通65、过完善田间道路、林网配套、沟渠改造等增加面积;改造中低产田建成现代化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质量。加强退化土地防治。积极运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综合整治水土流失;加快风蚀沙化土地防治,合理安排防沙治沙项目用地,大力支持沙区生态防护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水利、农业、生物以及化学措施,集中连片改良盐碱化土地;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严格禁止用未达标污水灌溉农田,综合整治土壤环境,积极防治土地污染。第二节 生态环境治理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补偿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逐步改善和提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一、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66、间格局。支持生态保护区和旅游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林地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生态安全屏障。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二、多途径安排生态建设用地,保障生态建设用地需求推进全县绿化,规划期内,全县林地面积由20984公顷减少至20918公顷,林地占地面积提高到9.02,加强建设用地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建立覆盖全县的林网生态系统,加强城郊林业生态工程和建设用地绿化建设。期内要依据土地生态适宜性,通过生态建设调控指标约束开发建设活动,规划期内通过荒地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和建设用地67、绿化等多途径新安排生态建设用地,留足生态建设用地空间。三、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实行组团间农田与绿色隔离带有机结合,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功能。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地。 把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放在土地利用的优先地位,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重点优化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结构。严格控制工业对土地的污染,防治农田面源污染。四、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结合望奎县实际,综合运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改良土壤,营造水土保持林和农田防护林,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恢复工矿废弃地生68、态功能。加强对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推广先进生物技术,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积极运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综合整治水土流失。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的综合治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严格禁止用未达标污水灌溉农田,综合整治土壤环境,积极防治土地污染。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 行政保障措施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望奎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提出每年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经绥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核准。农用地转用指标实行分类下达、分别考核,加强对下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69、行情况的考核。二、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非农建设执行“占一补一”的制度,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不能自行补充的,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无法在当地补充的,可实行异地占补。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四、加强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管理要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编制乡(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五、完善规划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的使用制度建设望奎县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有条件建设区用地条件的有关规定,协同70、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有条件建设区用地条件及管理规定的制定工作,既要保证有条件建设区内用地的严肃性、规范性,又要兼顾符合条件的项目用地的便捷性和科学性。第二节 经济保障措施一、完善土地市场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配置作用严格执行划拨供地目录,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要逐步纳入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行租赁、作价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对其余经营性土地要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完善城镇土地市场机制,建立具有“供给制约和需求引导相结合、增量与存量互补、划拨与有偿协调”三大特征的供地新机制,建设用地供应要以市场配置为主,以用地条件引导项目供地,合理调整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努力盘活71、存量土地。对城镇规划区内需要调整使用的存量土地及依法收回、收购、置换的国有土地和新增经营性建设用地,都要纳入政府统一收购储备的范围。要加强对土地储备的投资融资、开发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做到“熟地”出让。二、建立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调节机制对城镇建设中利用存量土地的,其土地有偿使用收益全部留给城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益全部留给城镇作为专项基金,严禁挤占挪用。鼓励城镇旧城改造、旧村改造和土地开发整理,注重内涵挖潜、集约用地。三、建立和完善经济运行机制,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要通过不断完善市场制度和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管理,确保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72、作用。进一步加强划拨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积极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第三节 社会保障措施一、建立公众参与制度明确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利,同时,还要积极组建独立于行政组织之外,拥有一定的决策和管理权限并受到法律保护,由具有相当的规划知识基础的成熟的行业代表、有关利益集团、个体公众组成的非政府的、多层次的团体。该团体可代表公众直接参与规划的制定和监督规划的实施,也可直接受理公众的维权要求,负责代表公众与开发商甚至主管部门交涉,进而可为公众提供法律援助。此外,也要允许和积极支持利益相关群体组成各种合法的临时性公众团体参与到规划的制定和管理过程中,反映73、其利益要求,从而最大限度地拓宽公众参与的范围,提高公众参与的效力。二、建立规划公示制度即规划决策公开化,将土地利用规划中的用地结构调整、布局等具体地块的安排通过电视、报纸和正式的公告等各种渠道公布于众。三、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听证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听证是在土地规划调整涉及权利和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影响时举行。由土地规划管理者或土地规划管理部门委托的专家主持听证,相关土地使用权人,依据相关法律和生产布局原理,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利弊进行充分辩论,根据听证情况,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提出建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后,应当将经过上报,审批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向社会公示,以利于公74、众参与和监督。第四节 技术保障措施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体系应涵盖监测手段、技术要求、监测机构、监测指标等内容。根据该内容,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体系。首先,建立相应的监测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监测网点,各级机构互为关联形成体系,体系设置包括各乡的若干层次,各层次组成有机整体,开展该辖区的监测任务。其次,通过土地利用实时监测,定期提供望奎县土地利用现状资料的监测成果。要求各地区的技术手段和精度要求保持一致。第五节 监督保障措施一、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以及考核体系对规划的实施实行全程监督管理,动态监测规划对象的变化情况,并通过动态追踪监控,及时掌握地方政府和规划部门对规划实施的承受能力和控制能力。二、建75、立行政违法追究制度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对规划管理中违反法律的各种行为,要求责任部门及时予以纠正,对于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惩罚。进一步健全规划执法监察制度,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实行违法案件定期申报制度和动态巡查制度。此外,建立规划实施管理人员的考核体系,对领导干部及规划管理人员实行绩效考核。附表1: 望奎县土地利用现状表(2014年)单位:公顷行政区划土地总面积农 用 地建 设 用 地其 他 土 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它农用地小计城乡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小计水域自然保留地小计城镇工矿用地其中农村居民点城镇用地采矿用地望奎县276、31643.19 206320.18 182310.93 274.89 20984.01 1.46 2748.88 14932.48 13523.97 1882.41 1703.13 179.28 11641.56 1408.51 10390.52 3252.80 7137.72 望奎镇6856.06 5235.72 4647.04 12.18 497.48 0.00 79.02 1446.44 1435.86 1034.15 999.99 34.16 401.71 10.58 173.90 72.44 101.46 通江镇19810.19 17555.35 15672.07 4.12 16977、0.70 0.00 188.46 1019.03 963.54 124.44 110.96 13.47 839.10 55.49 1235.80 925.75 310.06 卫星镇18086.12 16344.03 14463.32 187.07 1547.01 0.00 146.63 1105.13 1047.13 152.41 118.93 33.48 894.72 58.00 636.96 367.64 269.32 海丰镇17354.60 15839.98 13794.56 15.20 1942.20 0.00 88.03 962.59 845.05 77.66 61.30 16.3678、 767.40 117.54 552.03 424.45 127.58 莲花镇13521.54 12495.50 10898.09 7.10 1457.82 0.00 132.49 884.71 730.50 111.01 101.02 9.99 619.49 154.21 141.33 35.74 105.58 惠七镇14705.61 13712.68 12244.03 9.86 1383.23 0.00 75.56 826.64 800.84 76.28 68.52 7.76 724.56 25.79 166.29 96.07 70.22 先锋镇29011.62 24274.77 199879、9.22 0.33 3400.35 0.00 884.86 1737.25 1622.88 225.72 214.32 11.40 1397.17 114.37 2999.60 655.89 2343.71 东郊镇10932.74 9907.45 8804.79 4.34 1029.32 0.00 69.00 687.81 662.88 35.80 24.65 11.16 627.08 24.93 337.48 72.60 264.88 灵山乡9608.63 8929.57 8157.34 7.43 718.69 0.00 46.12 528.73 516.73 9.49 0.00 9.49 80、507.24 12.00 150.32 35.50 114.82 后三乡12014.73 9218.82 8445.38 0.57 578.70 0.00 194.17 966.93 538.69 0.00 0.00 0.00 538.69 428.24 1828.98 0.00 1828.98 火箭镇25113.06 22235.22 19799.42 7.39 2101.23 0.00 327.17 1651.91 1443.67 9.65 3.45 6.19 1434.03 208.24 1225.94 191.28 1034.66 灯塔镇16573.53 15418.35 14360.81、19 2.74 937.47 0.00 117.94 1036.39 990.36 8.24 0.00 8.24 982.12 46.03 118.79 4.13 114.66 东升乡9904.73 9147.21 7580.64 9.64 1336.45 1.46 219.01 527.03 506.01 0.00 0.00 0.00 506.01 21.03 230.48 123.06 107.43 恭六乡13082.37 12057.34 10565.61 6.92 1362.71 0.00 122.09 735.73 640.57 9.70 0.00 9.70 630.87 95.1682、 289.30 169.43 119.87 厢白乡15067.66 13948.19 12889.23 0.00 1000.64 0.00 58.33 816.16 779.26 7.87 0.00 7.87 771.39 36.89 303.32 78.82 224.49 单位:公顷,平方米/人指标2014年2020年指标属性耕地保有量182311167646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5789.4135789.4约束性园地274.89272.31预期性林地面积20984.0120905.45预期性牧草地面积1.461.46预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14932.4815643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83、3523.9713485.73预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882.412704.9预期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1057 预期性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规模 750 预期性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规模 450 约束性补充耕地任务450 约束性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54246.2约束性附表2: 望奎县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表附表3: 望奎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类2014年2020年规划期间面积增减(2014-2020年)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土地总面积231643.19100.00%231643.19100.00%0农 用 地小计206320.1889.07%206391.65 89.10%71.47耕地18284、310.9378.70%182479.2178.78%168.28园地274.890.12%272.310.12%-2.58林地20984.019.06%20918.569.02%-65.45牧草地1.460.00%1.460.00%0其它农用地2748.881.19%2720.111.18%-28.77建 设 用 地小计14932.486.45%15642.89 6.75%710.41城乡建设用地小计13523.975.84%13485.735.82%-38.24城镇工矿用地1882.410.81%2704.91.17%822.49其中城镇用地1703.130.74%2462.111.08%85、758.98采矿用地179.280.08%242.790.09%63.51农村居民点11641.565.03%10780.824.65%-860.74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1408.510.61%2157.160.93%748.65其 他 土 地小计10390.524.49%9608.65 4.15%-781.87水域3252.801.40%3250.70 1.40%-2.1自然保留地7137.723.08%6357.95 2.75%-779.77望奎县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附表4:单位:公顷基期耕地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间规划期末增(+)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86、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减(-)规划期182310.9345045015114.9345014664.93-14664.93167646年均增减75752519.15752444.15-2444.15附表5: 望奎县所辖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域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合计167646135789.41564313485.73450450望奎镇39912373.41833.661620.71172172通江镇1445098221009933.2855卫星镇13335106351160.381019.6787、77海丰镇127229140990.05817.3688莲花镇100438527894707.7844惠七镇1127610020770739.1322先锋镇18269128721991.691814.7180180东郊镇81527073658625.8122灵山乡75186680571516.451010后三乡777571271001.4528.1466火箭镇18264150071730.591434.784444灯塔镇1326111540996.58940.144东升乡69885773482.34450.744恭六乡97318480736.5598.2711厢白乡1187110720797.88、81738.8511机动指标00200附表6: 望奎县所辖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划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望奎县143449.3441271.2113242.95242.79272.89529.613488.2520631.51.468513.19望奎镇2535.281997.861577.6243.0910.0700521.60170.54通江镇10493.815400.1919.8213.4616.31395.371690.59880.73卫星镇11216.48389、612.51982.1137.5628.581543.02665.86海丰镇9544.914382.39777.5539.819.021942.45658.47莲花镇8908.082152.72697.89.9922.821457.92272.21惠七镇10513.811877.76731.367.7725.531383.39165.99先锋镇13700.546390.751801.9012.820.4947.782141.613066.4501829.30东郊镇7518.951411.26614.6111.1513.581016.28346.91灵山乡7074.811137.06496.1590、20.354.55718.13157.58后三乡7636.57931.85528.147.981346.64564.53999.02火箭镇16067.334089.221405.4329.3549.686.462089.521296.15灯塔镇12160.942371.68930.519.5925.77937.34137.70东升乡6040.221826.19450.76.341336.311.46243.51恭六乡8823.831913.7598.2712.631363.19370.75厢白乡11213.781776.16730.987.8719.62001000.780318.47附表7:91、 望奎县所辖各乡(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面积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划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望奎县13486386.92213752.414017.86望奎镇1620.75309.244926.070通江镇933.318481.52395.37卫星镇1019.6733.6617032.79海丰镇817.2716537.33莲花镇707.812813.74惠七镇739.1413966.47先锋镇1814.8744.0224963.342189.39东郊镇625.8210306.92灵山乡516.479092.16后三乡528.1710139.921346.64火箭镇1434.812392、591.7986.46灯塔镇940.115633.43东升乡450.79454.03恭六乡598.2712484.1厢白乡738.8614328.8附表8: 望奎县所辖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域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入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望奎县141740.42143449.343623.46100%1914.55100%望奎镇2855.73 2535.47 46.35 1.28%366.60 19.15%通江镇9608.11 10494.12 1151.37 31.78%265.36 13.86%卫星镇11195.60 112193、6.24 139.44 3.85%118.80 6.21%海丰镇9070.29 9544.06 542.99 14.99%69.21 3.62%莲花镇8884.32 8907.77 55.04 1.52%31.59 1.65%惠七镇10508.16 10513.86 50.16 1.38%44.46 2.32%先锋镇13455.83 13701.15 306.81 8.47%61.48 3.21%东郊镇7371.94 7518.75 150.08 4.14%3.28 0.17%灵山乡7006.30 7075.43 181.57 5.01%112.44 5.87%后三乡7624.03 7636.94、48 67.11 1.85%54.66 2.86%火箭镇16271.59 16067.26 232.93 6.43%437.26 22.84%灯塔镇12245.70 12161.53 49.84 1.38%134.01 7.00%东升乡5753.12 6039.59 362.58 10.01%76.12 3.98%恭六乡8803.87 8823.76 56.86 1.57%36.98 1.93%厢白乡11085.84 11213.87 230.32 6.36%102.29 5.34%附表9:望奎县土地整治项目表单位:公顷项目名称项目区位置整理规模增加耕地面积先锋镇土地整理项目先锋镇北部先锋镇散95、北村、四段村1433.99 198.60 先锋镇土地整理项目先锋镇北部先锋镇散北、散南、三段村2344.62 203.20 先锋镇土地整理项目先锋镇北部先锋镇散北、四段、三段村874.58 142.40 先锋镇土地整理项目先锋镇中部先锋镇坤三村2099.39 203.50 通江镇土地整理项目通江镇南部白二前、白二后、红头村4950.00 76.55 东郊镇土地整理项目东郊镇前三村、正白前二村、五一村2397.91 200.60 恭六乡土地整理项目恭六乡恭六村、乾三后村2548.97 81.90 恭六乡土地整理项目恭六乡乾三东、乾三前村2402.38 109.00 东升乡土地整理项目东升乡乾一后96、村、乾一前村、恭四东村1862.99 137.10 东升乡土地整理项目东升乡后头西村、恭四东村、恭五前村2155.21 162.20 东升乡土地整理项目东升乡后头东村1978.98 235.30 小计-22149.02 1750.35 卫星镇居民点整理项目兰头村16.58 0.00 火箭镇居民点整理项目厢白三村、二北村、二南北村41.64 0.00 通江镇居民点整理项目正兰头村、通江村15.41 0.00 东郊镇居民点整理项目正向前三村13.32 0.00 灯塔镇居民点整理项目宽三后村22.43 0.00 小计-109.38 0.00 合计-22258.40 1750.35 附表10: 望奎县97、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项目类型序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乡镇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耕地能源1风力发电新建20112015127127127莲花镇、惠七镇、灯塔镇、东升乡、恭六乡2加油站新建2011-2020望奎镇城南3加油站新建2011-2020望奎镇(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以北1.8公里处)4太阳能发电新建2011201510106望奎镇、先锋镇、东郊镇、卫星镇、火箭镇5望奎国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新建2012-2020望奎镇6光伏发电新建2016-2020404040望奎县7黑龙江省天然气管网绥化市地域干支线工程望奎青冈支线(末站)项目新建2019-2020交通1绥化至98、安达铁路(望奎境段)新建 2012-2015海丰镇、卫星镇、火箭镇、望奎镇、先锋镇2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望奎境段)新建2012-20153四方台至望奎公路扩建扩建2011-2012望奎镇、东郊镇、灯塔镇、莲花镇、海丰镇、东升乡、东郊乡4海伦至望奎公路扩建扩建20122015望奎镇、灵山乡、惠七镇、东郊乡5张维-恭六公路扩建扩建201510.3089.75218.0356恭六乡6四段前-绥安线公路扩建扩建20158.38.38.3先锋镇7绥沈公路依四公路连接线(依安、青冈方向)新建2016-20180.010.010.01先锋镇、望奎镇8依四公路望奎绕行线新建2016-20180.010.01099、.01东郊镇、望奎镇9绥沈公路依四公路连接线(四方台、绥化方向)新建2016-2018东郊镇、望奎镇10绥沈公路望奎绕行线新建2016-2018先锋镇、望奎镇11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望奎境段)新建2012-201512绥化至安达公路扩建2016-2018望奎镇、火箭镇、望奎镇、先锋镇13依四公路(四方台互通至四方台段)扩建2016-2018海丰镇、东升乡、莲花镇14绥化至大庆高速互通布设接线段新建2017-2019959090望奎镇、火箭镇15绕城公路新建2020200200200望奎县16飞机场新建2020180180180灯塔镇、海丰镇水利1城镇供水第二水源地项目新建20122015先锋镇100、2呼兰河流域治理工程新建20205000望奎县3头道乌龙沟防洪工程新建20205000望奎县4二道乌龙沟防洪工程新建20205000望奎县5克音河防洪工程新建20205000望奎县电力1望奎县输变电工程新建2011-2020恭六乡、灯塔镇、海丰镇、惠七镇、莲花镇、东升乡、厢白乡、东郊乡、灵山乡、望奎镇、火箭乡2望奎县输变电线路新建2011-2020莲花镇、东升乡、厢白乡、恭六乡、惠七镇、海丰镇、灯塔镇366KV先锋镇变电所新建 2011-20121.51.51.5先锋镇466KV东升乡变电所新建 2009-20120.50.50.5东升乡566KV厢白乡变电所扩建2009-20120.20.2101、0.2厢白乡6220KV望奎县输变电工程新建 2009-2012333望奎镇7绥化青冈输变电工程新建近期2.532.532.348220KV望奎变下级电压整理工程新建2011-2020333望奎镇、莲花镇、卫星镇、火箭镇、先锋镇、灯塔镇966KV惠七镇变电所新建 2012-20150.450.450.45惠七镇1066千伏海丰输变电改造扩建工程新建2015-2020海丰镇11后敏66kV输变电工程新建2016-202012望奎220kV变电站66千伏送出工程新建2016-2020望奎镇13富源66kV输变电工程新建2017-202014双龙66kV输变电工程新建2015-20200.6728电102、力1566KV恭六乡变电所新建 2012-20150.450.450.45恭六乡1666KV火箭镇(原富源乡)新建 2012-20150.450.450.45火箭镇1766KV灵山乡变电所新建 2012-20150.450.450.45灵山乡1866KV莲花变站扩建扩建2009-20120.30.30.3莲花镇1966KV丰望开闭所新建 2011-2012111灯塔镇20望奎绥化线路新建 2011-20153.462.082.0821望奎变电改造工程新建 2011-201622莲花变电站改造工程改建2011-2017莲花镇23莲花变电站线路改造工程改建2011-20180.70.70.53莲花103、镇24先锋变电工程新建 2011-20190.50.50.38先锋镇25先锋输变电工程新建 2011-20201.291.290.96先锋镇26环城变电站改造工程新建 2011-2020望奎镇27厢白变电站改造工程新建 2011-2020厢白乡28海丰变电站改造工程新建 2011-2020海丰镇29坤四变电站改造工程新建 2011-2020先锋镇30卫通送电工程新建 2009-20120.830.830.62卫星镇、通江镇31望奎送电工程新建 2009-20120.530.530.39望奎镇、先锋镇32富源输变电工程 新建2018-20201.51.51.5先锋镇、火箭镇33东升输变电工程 新104、建2018-20201.51.51.5东升乡、莲花镇32后敏输变电工程 新建2019-20201.51.51.5灯塔镇33恭六输变电工程 新建2019-20201.51.51.5莲花镇、恭六乡环保1望奎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新建 2009-2012101010望奎镇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建2020333望奎县旅游1妙香山旅游开发项目扩建20112015121212卫星镇其他1工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扩建20112015-望奎镇、先锋镇2工业示范基地项目新建2010-2015-望奎镇、先锋镇3二里二陶粒项目新建2009-2013151515海丰镇4看守所及拘留所新建2011-2015555望奎镇、火箭镇5气象站新建2020333望奎县6殡仪馆新建2020555望奎县7汪家沟遗址新建2011-2020东升乡能源1黑龙江省天然气管网绥化市地域干支线工程望奎青冈支线(末站)项目新建2019111先锋镇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