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5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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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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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鸦昧线阂试蔑捧严社赋端级位刑霓毋损蛙缝谐氦釉熄剿耸萍辙芭止窍译住详垛党碱眨斋脐玲致唯惩危崖束咕酵滨微攒枷靛诀王巡恤判镑越碍译哪擒怂策叭慰埠彰答基南蠢勿卢资半涎卒靛购驯镀吹络钟繁仰海汗绎谤试例庞徊蛊龋戳间刚库端活镇郭皿移呼蜜篆索玛缄祈绪淘苯辆隙贺编涣寺懦未砚通油鼓迪涵部郭阎助春脚础涩锄好操并喧咙城抽锦塞寸柠轨粗铰煮勋徊辊程旱掉谍逾纷驳苦袄良锤孟仕籽蝶歹派携挑溶压云块艰冒代旺项骤漆迂吟羌臂慷脂添埋僵歹刀阐野蹲数幅谨头馈些袜竞俘锅明皿赊胚鹏踩堤智保响扯量海锻译误盏冲镁会咖桃掌蘸铁拱干液冒融莽湘床螟痉凿桐馈镊框臭硒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4模板及支(拱)架分项工程41一般规定4.1.1模板2、及支(拱)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所浇混凝土和砌体的重力、侧压力及施工荷载、施工设备和材料等条件进行施工工艺设计,其弹性压缩、预拱度和沉降值应符合设计要求。4.1.2模板及支(拱)架必须安置于符合设计的可靠基底上,并有足够的支承面积和防、排水或防冻措施。4.1.3 模板及支(拱)架与脚手架之际间不得相互连接。4.1.4 浇筑混凝土或砌体砌筑前,施工单位应对模板及支(拱)架进行交接检验,形成施工记录。4.1.5 施工过程中应对模板及支(拱)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现跑模、变形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并形成记录。4.1.6 模板及支(拱)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必须符合施工组3、织设计的规定。42模板及支(拱)架安装主控项目4.2.1模板及支(拱)架的材料质量及结构必须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4.2.2模板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接缝严密,不得漏浆。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浇筑混凝土前,模型内的积水和杂物应清理干净。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一般项目4.2.3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除相关专业验收标准有特殊规定外,应符合表4.2.3的规定。表4.2.3 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轴线位置基 础15尺量每边不少于2处梁、柱、板、墙、拱52表面4、平整度52m靠尺和塞尺不少于3处3高程基 础20测 量梁、柱、板、墙、拱54模板的侧向弯曲柱h/1000拉线尺量梁、板、墙l/15005梁、柱、板、墙、拱两模板内侧宽度+10-5尺量不少于3处6梁底模拱度+5-2拉线尺量7相邻两板表面高低2尺量 注:1 h为柱高。 2 l为梁、板跨度。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4.2.4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留置除相关专业验收标准有特殊规定外,其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4的规定。表4.2.4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序号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预留孔洞中心位置10尺 量尺寸+100尺量不少于2处2预埋件中心位置3尺 量检验数量:施工5、单位全部检查。 4.3模板及支(拱)架拆除主控项目4.3.1拆除承重模板及支(拱)架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除相关专业验收标准有特殊规定外,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表4.3.1 拆除承重模板时混凝土强度要求序号结构类型结构跨度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1板、拱81002梁87581003悬臂梁(板)2752100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拆模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度件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强度试验报告或见证试验。一般项目4.3.2 拆除非承重模板时,混凝土强度应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6、方法:观察。5钢筋分项工程5.1一般规定5.1.1从事钢筋加工和焊(连)接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钢筋正式焊(连)接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连)接性能检验,合格后方能正式生产。5.1.2 钢筋在运输、加工和贮存过程中应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并按品种、规格和检验状态分别标识存放。5.1.3浇筑混凝土前,施工单位应对钢筋隐蔽前的下列内容进行检查,形成施工记录。1 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和间距等;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和接头面积百分率等;3 预埋件的规格和数量等。4 钢筋保护层厚度。5.1.4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施工单位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5.27、原材料主控项目5.2.1 钢筋进场时,必须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工艺性能(冷弯)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t为一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验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抽检次数为施工单位抽验次数的20%或10%,但至少一次。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每批质量证明书和进行试验;监理检查全部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一般项目5.2.2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8、,表面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5.3钢筋加工主控项目5.3.1 钢筋的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受拉热轧光圆钢筋的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曲直径dm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的直线段(图5.3.1-1)。2受拉热轧光圆和带肋钢筋的末端,当设计要求采用直角形弯钩时,直钩的弯曲直径dm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的直线段(图5.3.1-2)。3弯起钢筋应弯成平滑的曲线,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10倍(光圆钢筋)或12倍(带肋钢筋)(图5.3.1-3)。4用9、光圆钢筋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作不小于90的弯钩,有抗震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作135或180弯钩(图5.3.1-4);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受力钢筋直径。,且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弯钩端直线段的长度,一般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么的5倍,有抗震等特殊要求的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图5.3.1-1 180弯钩图5.3.1-2 直角形弯钩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钢筋编号各抽检10%,且各不少于3件;监理单位平行检验数量为施工单位抽检数量的10%,且各不少于一件。检验方法:尺量。 图5.3.1-3 弯起钢筋图5.3.1-3 箍筋末端弯钩一般项目5.3.2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2的10、规定。表5.3.2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序号名 称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受力钢筋全长10尺量2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203箍筋内净尺寸5(桥梁3)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钢筋编号各抽检10%,且各不少于3件。5.4钢筋连接主控项目5.4.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5.4.2钢筋接头的技术要求和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钢筋焊接接头,应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承受静力荷载为主的直径为28mm32mm带肋钢筋采用冷挤压套筒连接接头,应按批11、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GJ10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检验数量:钢筋接头的外观质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以同级别、同规格、同接头的形式和同一焊工完成的每2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200个也按一批计。冷挤压套筒连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以同等级、同规格和同接头型式的每2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一批的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检验方法:钢筋接头外观检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观察和尺量。焊接接头和冷挤压套筒连接接头力学性能检测验,施工单位做拉伸试验,闪12、光对焊接头做冷弯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力学性能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一般项目5.4.3钢筋接头应设置在承受应力较小处,并应分散设置。配置在“同一截面”内受力钢筋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焊(连)接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50%,轴心受拉构件不得大于25%;2 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25%,在受压区不得大于50%;3 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4 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少设接头。“同一截面”内,同一根钢筋上不得超过一个接头。 注:两焊(连)接接头在钢筋直径的35倍范围且13、不小500mm以内、两绑扎接头在1.3倍搭接长度范围且不小于500mm以内,均视为“同一截面”。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5.5 钢筋安装主控项目5.5.1安装的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和尺量。一般项目5.5.2 钢筋安装及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除相关专业验收标准有特殊规定外,应符合表5.5.2的规定。表5.5.2 钢筋安装及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序号名 称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受力钢筋排距10尺量、两端、中间各一处2同一排中受力钢筋间距基础、板、墙20柱、梁103分布钢筋间14、距20尺量,连续三处4箍筋间距绑扎骨架20尺量,连续三处焊接骨架105弯起点位置(加工偏差20mm包括在内)30尺量6钢筋保护区厚度c(mm)c35+10-5尺量、两端、中间各2处25c100309.3水下混凝土一般规定9.3.1 水下混凝土的浇筑,应在静水条件采用竖向导管法浇筑。导管合用前应进行充水加压检查。9.3.2 当水下混凝土浇筑面积较大时,应采用数根导管同时浇筑。导管的规格、数量、安放位置及浇筑速度可根据表9.3.2确定。表9.3.2导管作用范围序号导管内径(mm)导管作用半径(m)导管下口要求埋入深度(m)12501.1左右1.0以上23001.32.233005002.24.0915、.3.3 水下混凝土浇筑连续进行。遇特殊情况须间歇时,间歇时间不得大于30min。主控项目9.3.4 水下混凝土施工用水泥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1条的规定外,其初凝时间不应早于2h。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2.1条的规定。9.3.5 水下混凝土组骨料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3条的规定外,宜采用连续级配,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导管内导管内径的1/4或钢筋净距的1/4(仅有单层钢筋时,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钢筋净距的1/3),且不宜大于60mm。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2.3条的规定。9.3.6 水下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3.1条规定外,其配制强度应较普通混凝土的配制16、强度提高10%20%;水泥用量不宜小于350kg/m3;当掺用外加剂、掺合料时,水泥用量可减少,但不得小于300 kg/m3。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3.1条的规定。9.3.7 水下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浇筑初始阶段,水下混凝土应在导管底端形成锥体。浇筑钻孔桩时导管下口埋入混凝土内的长度不小于1.0m;浇筑封底混凝土时导管下口埋入混凝土内的长度不宜小于0.8m。继续浇筑的混凝土不应再与水接触。2 水下混凝土顶面的流动坡度宜在1:5以下。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9.3.8 水下混凝土的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 标准养护检查试件强度应按现行行17、业标准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10425)的规定检验评定,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强度等级的1.15倍。2 当设计要求钻芯取样时,钻芯取样试件的平均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4.1条的规定。一般项目9.3.9 水下混凝土的坍落度宜为180mm220mm,在可能与水接触的最初浇筑阶段,坍落度可适当减少。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每工作班抽查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坍落度试验。9.4抗渗混凝土一般规定9.4.1 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6以上的混凝土施工应采用普通抗渗混凝土、外加剂抗渗混凝土。当设计有要求时,可采用掺膨胀剂抗渗混凝土和膨胀水泥抗渗混凝土。9.4.2 抗18、渗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搅拌和机械振捣,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min。9.4.3 抗渗混凝土应采用泌水少、水化热低的水泥。其品质指标应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水泥(GB175)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主控项目9.4.4 抗渗混凝土施工用细骨料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外,宜采用中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 9.4.5 抗渗混凝土施工用粗骨料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3条的规定外,宜采用连续粒级,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40mm;含泥量不应大于1%;泥块含量不应在于0.25%。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2.3条的规定。9.4.6 抗渗混凝土的配合比设19、计除应符合标准第6.3.1条规定外,抗渗试验时,其抗渗压力应比要求提高0.2MPa ,水胶比不应大于0.60。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3.1条的规定。9.4.7 抗渗混凝土除应按本标准第6.4.1条的规定留置强度检查试件外,尚应按下列规定留置抗渗检查试件及进行试验评定:1 每500m3混凝土应制作抗渗检查试件一次(6个);不足500m3亦应制作抗渗检查试件一次。当使用的材料,配合比或施工工艺变化时,均应另行制作抗渗检查试件一次。2 混凝土抗渗等级应按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82)进行试验评定,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20、平行检验次数为施工单位检查次数的20%或10%,但至少一次。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强度试验和抗渗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强度和抗渗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9.4.8 抗渗混凝土终凝后,应立即进行湿润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一般项目9.4.9 抗渗混凝土拆模时,结构表面温度与环境气温之差不得大于15。地下结构部分的抗渗混凝土,拆模后应及时回填。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测温和观察。9.5喷射混凝土一般规定9.5.1 喷射混凝土应优先采用湿喷工艺。9.5.2 喷射混凝土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必要时可采用特种水泥。21、9.5.3 喷射混凝土宜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其搅拌时间不得少于1.5min。当无条件时,也可采用自落式搅拌机,但其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min。9.5.4 喷射混凝土宜随拌随用。其在运输、存放过程中不得淋雨、浸水及混入杂物。混凝土拌合物的停放时间不得大于30min。9.5.5 喷射混凝土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次喷射厚度可根据喷射部位按表9.5.5控制。表9.5.5 一次喷射厚度序 号喷射部位一次喷射厚度(mm)掺速凝剂不掺速凝剂1边 墙7010050702拱 部506030402 拱部回弹率不大于25%,边墙回弹率不应大于15%。湿喷作业时粉尘含量不得大于2mg/m3。3 喷射作业的环境温度22、不得低于5。主控项目9.5.6 喷射混凝土所用细骨料队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细度模数应大于2.5。2 含泥量不应在于3%。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9.5.7 喷射混凝土所用粗骨料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最在粒径不宜大于16mm,并宜采用连续粒级。2 含泥量不应大于1%。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2.3条的规定。9.5.8 喷射混凝土所用液体速凝剂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4条的规定外,尚应进行与水泥适应性和速凝效果检验,其掺量不宜超过水泥质量的5%;水泥净浆初凝时间不应大于5min,终凝时间23、不应大于10min。喷射混凝土亦可按需要掺入其他外加剂,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2.4条的规定。9.5.9 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3.1条的规定外,其灰骨比宜为1:41:5;水灰比宜为0.400.50;砂率宜为45%60%水泥用量不宜小于400kg/m3,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宜为80130mm。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3.1条的规定。9.5.10 喷射的强度检查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喷射不超过100 m3的混凝土,制作强度检查试件不应少一次,不足100 m3时,也应制作一次试件。当材料或配合比变化时,应分别制作试件。2 喷24、射混凝土强度检查试件的制作,可采用喷大板切割法。当不具备切割条件时也可采用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无底试模,在其内喷射混凝土制作试件。试件成型的喷射方向应与边墙相同。当对强度有怀疑时,可采用凿方切割法或钻芯取样法制作试件。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次数为施工单位检查次数的20%或10%,但至少一次。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强度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9.5.11 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进行湿润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9.6特细砂混凝土一般规定9.6.1 用细度模数小于25、1.6的砂拌制的特细砂混凝土仅可用于一般工程或附属工程,严禁用于梁、拱、高墩台和有抗冲刷、抗磨(水位变化范围)、抗冻、抗渗和抗腐蚀要求的工程。其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9.6.2 特细砂混凝土的最小水泥用量不得小于250 kg/m3。9.6.3 特细砂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搅拌和机械振捣,搅拌时间应较中、细砂混凝土延长12min。9.6.4 特细砂混凝土应在浇筑成型后进行二次压实抹面。主控项目9.6.5 特细砂混凝土用特细砂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外,其不得含泥块,含泥量不应大于5%。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9.6.6 特细砂混凝土用特细砂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326、条的规定外,宜采用二级配或三级配。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2.3条的规定。9.6.7 特细砂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徐应符合本标准第6.3.1条件的规定外,沿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砂浆剩余系数法进行设计。2 采用低砂率,其砂率宜为中、细砂混凝土砂率的85%70%。3 采用低坍落度,坍落度不宜大于30mm。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3.1条的规定。9.6.8 特细砂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h以内进行潮湿养护。特细砂混凝土保持湿润状态的养护时间比普通混凝土延长7d。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9.7耐腐蚀混凝土一般规定9.7.1 遭受周围环境水侵蚀的混凝27、土其耐腐蚀稳定性应符合设计要求。9.7.2 环境水对混凝土的侵蚀,应根据水中硫酸根离子(SO42-)、镁离子(Mg2+)、重碳酸根离子()、氢离子浓度(值)、溶解固体(溶解盐或蒸发残渣)等含量及相应的环境条件特征,按本标准附录F表F.0.1的规定,判定侵蚀类型和侵蚀程度,并据以采取防护措施。9.7.3 当按第9.7.2条得出环境水对混凝土具有硫酸盐型、盐类结晶型或溶出型侵蚀的结论时,应根据侵蚀程度按本标准附录F表F.0.2采取选用适宜的水泥品种及掺合料、保证最小水泥用量、控制最大水胶比、满足混凝土的抗渗等级防护措施。此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防水层等工程措施。9.7.4 当按第9.7.2条得出28、环境水对混凝土具有硫酸型酸性侵蚀及镁盐侵蚀时,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最大水胶比不应于0.50(弱侵蚀)、0.45(中等侵蚀)和0.40(强侵蚀);最小水泥用量不应小于330 kg/m3(弱侵蚀)、360 kg/m3(中等侵蚀、)和390 kg/m3(强侵蚀);抗渗等级应达到P6(弱侵蚀)、P8(中等侵蚀)和P10(强侵蚀)。同时还应采用第9.7.3条所列的工程措施。混凝土外露的边缘、棱角、沟槽均应呈圆弧形。9.7.5 特细砂不得用于配制耐腐蚀混凝土。9.7.6 耐腐蚀混凝土使用的外加剂和掺合料应具有抗腐蚀性能。9.7.7 耐腐蚀混凝土采用机械搅拌和机械振捣。9.7.8 当混凝土坍29、落度有明显变异时,应及时分析,并调整施工配合比。9.7.9 耐腐蚀混凝土施工缝、变形缝和防护层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主控项目9.7.10 耐腐蚀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的矿物成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硅酸盐水泥:3CaOAl2O3应小于8%;2 普通抗硫酸盐水泥:3CaOAl2O3应小于5%;3CaOSiO2应不大于50%;4CaOAl2O3Fe2O3+3CaOAl2O3不大于22%;3 高级抗硫酸盐水泥: 3CaOAl2O3应小于2.5%;3CaOSiO2应不大于50%4CaOAl2O3Fe2O3+3CaOAl2O3不大于22%.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开工前抽查一次;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施工单位30、进行水泥化学分析;监理单位检查水泥化验单。9.7.11 耐所用的粗骨料,除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对C30以及以上混凝土的规定,其坚固性指标不得大于8%;最大粒径不得大于40mm。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2.3条的规定。9.7.12 环境水的性质,施工单位应抽样检验,其化学定量分析应按表9.7.12所列的环境水测定项目及测定的方法进行。当发现与设计有较大出入时,应由设计单位做出处理。表9.7.12 环境水测定项目及测定方法序号测 定 项 目测 定 方 法1pH值(氢离子浓度)按现行GB8538.7规定2游离二氧化碳(CO2)含量按现行GB8538.48规定3重碳酸根(HCO3)离子含量,当31、pH值9时,应测定碳酸根离子(CO32-)含量按现行GB8538.44规定4氯离子(Cl)含量按现行GB8538.37规定5钙离子(Ga2+)含量按现行GB8538.13规定6镁离子(Mg2+)含量按现行GB8538.14规定7硫酸根离子(SO42-)含量按现行GB8538.15规定8钠离子(Na+)、钾(K+)离子含量按现行GB8538.45规定9溶解固体(溶解盐或蒸发残渣)或矿化物按现行GB8538.8规定10腐殖土、淤泥中有机含量就地封存土样、在室内用重铬酸钾法分析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各抽查一次;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水质分析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水质分析报32、告。9.7.13 耐腐蚀混凝土除应按规定留置强度检查试件外,尚应留置抗渗检查试件。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9.4.7条的规定。9.8 高性能混凝土一般规定9.8.1 以耐久性作为设计指标,强度等级在C50及以上,具有高工作性、高抗渗久性和体积安定的混凝土,应按设计的高性能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9.8.2 高性能混凝土必须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在拌制第一盘混凝土时,为便于搅拌机持浆,应保持水灰比不变,可增加水泥和细骨料用量10%。9.8.3 高性能混凝土长距离运输时宜采用混凝土搅拌车运输。9.8.4 高性能混凝土浇筑时应振捣密实,宜采用高频振捣器垂直点振。9.8.5 33、高性能混凝土在运输和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9.8.6 高性能混凝土冬期施工时,应制定冬期施工措施。并保证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不低于10主控项目9.8.7 高性能混凝土所用水泥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1条的规定外,应采用不低于4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2.1条的规定。9.8.8 高性能混凝土用细骨料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外,尚应选用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的中、粗河砂,其细度模数应大于2.6,含泥量应小于1.5%。配制C80以上的超高强度、高性能混凝土时,其含泥量应小于1.0%。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9.8.9 高性34、能混凝土用粗骨料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选用级配良好的石灰岩、花岗岩、辉绿岩等碎石或卵石。岩石的抗压强度应比所配制的高性能混凝土抗压强度高50%以上。2 宜采用二级配,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5mm,针片状颗粒含量应小于5%,不得混入风化颗粒,含泥量不应大于0.5%。配制C80以上的超高强度强度混凝土时,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含泥量应小于0.5%。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2.3条的规定。9.8.10 高性能混凝土用高效减水剂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4条的规定外,其与所选用的水泥之间应具有在较低掺量的减水率大于20%,坍落度经时损失小等良好的35、适应性。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2.4条的规定。9.8.11 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应根据配制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要求选择其品种,并近批对细度、含水率比、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性能指标应符合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外加剂(GB/T18736)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硅灰及其复合矿物外加剂每30t为一批,其他矿物外加剂每3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应抽查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查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全部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试验报36、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9.8.12 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首先考虑混凝土的耐久性要求,其水胶比水/(水泥+活性超细粉+膨胀剂)应控制在0.380.25范围内;砂率宜为28%34%(当采用泵送工艺时,宜为34%44%);水泥用量不宜大于500kg/m3;胶凝材料总量不宜大于600kg/m3;活性超细粉等量取代水泥的最大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磨细矿渣70%;粉煤灰30%;硅灰10%;磨细天然沸石10%;复合矿物外加剂50%;在有硫酸盐侵蚀条件下,超细矿渣的掺量一般不大于65%;粉煤灰、沸石粉及偏高岭土复合的活性超细粉掺量一般不大于30%。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3.1条的规定。9.8.137、3 高性能混凝土使用具有潜在碱硅酸盐反应活性骨料时,其总碱含量应小于3 kg/m3;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水泥用量的0.2%,在潮湿的环境或有侵蚀性离子条件下,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水泥用量的0.06%。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在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前和原材料变化各进行一次总碱含量计算;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计算;监理检查计算单。9.8.14 高性能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立即用塑料布或草帘子覆盖,并在混凝土终凝后立即进行洒水养护。养护期不应少于14d。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9.9纤维混凝土一般规定9.9.1 纤维混凝土施工应根据听使用纤维的种类、掺量以及产品外形选用38、适宜的生产工艺,并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9.9.2 纤维混凝土搅拌宜采用预拌法。投料顺序宜为先将粗骨料、细骨料和纤维一起搅拌,使原状纤维分布均匀后,再加入水泥和水继续搅拌,搅拌时间不少应小于3min。主控项目9.9.3 纤维混凝土所用纤维的种类、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9.9.4纤维混凝土配合比中的纤维体积比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同本标准第6.3.1条的规定。 附录A 钢筋接头技术要求和外观质量A.0.1钢筋绑扎接头的技术要求:1 受拉区内的光圆钢筋末端应作成彼此相对的180弯钩,带肋钢筋应39、作成彼此相对的90弯钩。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由两钩端部切线算起)应符合表A.0.1的规定。表A.0.1 钢筋绑扎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序号钢筋类别受拉区受压区1光圆钢筋30d+半圆形弯钩30d2带肋钢筋35d+半圆形弯钩25d注:1 d为钢筋直径。 2 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除应符合本表规定外,且在受拉区不得小于300mm,在受压区不得小于20mm。2 受压区光圆钢筋的末端,可不作弯钩,但钢筋搭接长度不得小于30d。A.0.2 钢筋电弧焊和闪光对焊接头技术要求:1 钢筋电弧焊和闪光对焊接头类型应符合表A.0.21的规定。2 钢筋电弧焊接头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搭接接头的长度、帮条的长度和焊缝的40、总长度应符合表A.0.22的规定。 2)钢筋搭接接头的搭接部位应预弯,搭接钢筋的轴线应位于同一直线。 3)帮条电弧焊的帮条,宜采用与被焊钢筋同级别、同直径的钢筋;当采用同级别不同直径的钢筋作帮条,且被焊钢筋与帮条钢筋均为级钢筋时,两帮条钢筋的直径应大于或等于被焊钢筋的0.8d,当被焊钢筋与帮条钢筋为、级钢筋时,两帮条钢筋的直径应大于或等于0.0d。帮条和被焊钢筋的轴线应在同一平面上。 4)焊缝高度h应等于或大于0.3d,并不得小于4mm,焊缝宽度b应等于或大于0.7d,并不得小于8mm(图A.0.21)。表A.0.21 钢筋电弧焊和闪光对焊接头类型序号接头类型接头简图适用范围钢筋类别钢筋直径(41、mm)1闪光对焊级钢筋级钢筋104010252双面焊缝帮条焊级钢筋10403单面焊缝帮条焊级钢筋10404双面焊缝搭接焊级钢筋10405单面焊缝搭接焊级钢筋10406钢筋与钢板搭接焊级钢筋1040注:1 在无条件进行序号2、4的双面焊缝电弧焊时,可采用3、5的单面焊缝电弧焊; 2 表中的帮条或搭接头长度值,不带括号的数字适用于级钢筋,括号中的数字适用于、级钢筋; 3 采用序号25的电弧焊时,焊缝长度不应小于帮条或搭接长度,焊缝高度h及焊缝宽度b应按图A.0.21测量;当采用序号6焊接时,h及b应按图A.0.22测量 图A.0.21钢筋搭接、帮条焊接的焊缝 图A.0.22 钢筋与钢板焊接的焊缝 42、5)钢筋与钢板进行搭接焊时,搭接长度应大于或等于钢筋直径的4倍(级钢筋)或5倍(级钢筋)。 焊缝高度h应等于或大于0.35d,并不得小于4mm,焊缝宽度b应等于或大于0.5d,并不得小于6mm(图A.0.22)。3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头周缘应有适当的镦粗部分,并呈均匀的毛刺外形。 2)钢筋表面不应有明显的烧伤或裂纹。 3)接头弯折的角度不得大于4。 5)接头轴线的偏移不得大于0.1d,并不得大于2mm。4 钢筋电弧焊和闪光对焊接头允许偏差应符合表A.0.22的规定:表A.0.22 钢筋电弧焊和闪光对焊接头允许偏差序号类别项 目允许偏差1电弧焊接头(1)帮条焊接头钢43、筋轴线的纵向偏移0.5d(2)搭接焊接头钢筋轴线弯折角4偏移0.1d,且不大于是3mm(3)焊缝高度+0.05d0(4)焊缝宽度+0.1d0(5)焊缝长度-0.5d(6)咬肉深度0.05d,且不大于0.5mm(7)在2d长的焊缝表面上,焊缝的气孔及夹渣数量2个面积6mm22闪光对焊接头(1)接头处钢筋轴线弯折角4偏移0.1d,且不大于是2mm(2)接头表面裂纹不允许 注:d为钢筋直径,单位为mm。A.0.3 钢筋冷挤压套筒连接接头的技术要求:1 钢筋冷挤压套筒连接接头连接长度应符合的要求: a待接钢筋端部伸进筒内的长度,经试验确定: b两根待接钢筋在套筒内的间距,一般为46mm。图A.0.3 冷挤压套筒连接简图2 钢筋冷挤压套筒连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挤压后套筒长度应为原套筒长度的1.101.15倍,或压痕处套筒的外径波动范围为原套筒外径的0.80.9倍;2) 挤压接头的压痕道数应符合试验确定的道数;3) 接头处弯折不得大于4;挤压后的套筒不得有肉眼可见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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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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