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06-2020年)(评审稿)(5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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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2013 年修订版)(评审稿)(评审稿)二一五年七月二一五年七月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2013 年修订版)文本文本二一五年七月二一五年七月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目录目录前言.1第一章 规划总则.2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6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9第四章 农用地保护规划.11第五章 生态保护用地规2、划.14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15第七章 节约集约用地规划.18第八章 土地整治规划.22第九章 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规划.23第十章 土地用途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25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措施.31第十二章 附则.33第十三章 附表.34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1前言前言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探索、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与适时修改完善制度,提高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基于县(乡)级规划中期评估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试行)(浙土资发203、1444 号)、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浙江省乡(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严控增量、撬动存量,严格保护耕地,体现生态优先,强化空间管制,提高用地效率,逐步实现从“保障规划”向“保护规划”、从“增量规划”向“存量规划”、从“指标规划”向“空间规划”的转变。规划是规划期内上墅乡土地保护、开发、利用和整治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上墅乡建设用地及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全乡土地资源利用行为和各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4、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2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第一条 规划目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上墅乡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打造“天目慢谷、幸福上墅”,实现“国际慢城”的总体目标。第二条 指导思想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落实保护优先、集约优先战略,转变规划理念,统筹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实行“保护”划定红线、“建设”严控总量、“集约”盘活存量,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增强规划的管控能力。统筹上墅乡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促5、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控制新增非农建设用地,保护耕地,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保障乡域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高效、协调、健康发展。第三条 规划依据第三条 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04第 28 号公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 年 7 月 29日修正版);(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07第 74 号公布);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3(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年 10 月 1 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 年 1 月6、 1 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5 年 1 月 1 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 年 10 月 1 日施行);(8)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2 年 12 月 1 日施行);(9)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10)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2006 年 5 月 1日);(1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 559 号);(12)村庄和集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 年 11 月 1 日施行)。2、技术标准、技术标准(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2)乡规划标准(GB50188-2007)7、;(3)土地基本术语(GB/T 19231-2003);(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5)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1990)。3、指导性文件、指导性文件(1)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前期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4230 号);(2)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试行版)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4标准及质量检查规则(修订版)的通知(浙8、土资发201444 号)。4、相关规划、相关规划(1)湖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湖州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3)安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4)安吉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 年);(5)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6)安吉县上墅乡总体规划(2012-2020 年);(7)安吉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8)安吉县环境功能区规划;(9)安吉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10)安吉县农田防护林规划;(11)安吉休闲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12)安吉县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9、第四条 规划原则第四条 规划原则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严格保护耕地资源,坚持数量与质量齐抓;加强建设用地管制,坚持增量与存量共管;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坚持重点与一般兼顾;深化公众参与机制,坚持引导与诉求结合。第五条 规划任务第五条 规划任务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5(1)规划基础数据转换;(2)研究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供需状况;(3)落实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4)规划各类建设用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用地;(5)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6)划定土地用途区,明确土地用地管制细则;(7)制定规划实施和保障措施。第六条 规划10、范围第六条 规划范围上墅乡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 7550.65 公顷,包括董岭村、刘家塘村、龙王村、罗村村、上墅村、施阮村和田垓村等 7 个行政村以及 1个小山头林场。第七条 规划期限及基数第七条 规划期限及基数规划期限为 2006-2020 年,规划基期年为 2005 年,规划调整基期年为 2012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20 年。本次规划调整基础数据由 2012 年已验收合格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经基数转换后形成。第八条 规划效力第八条 规划效力本规划是上墅乡行政辖区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纲领性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行政辖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保护、开发、利用、整治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规划11、。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6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第九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第九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上墅乡是安吉县重要的旅游及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国际性慢城风情小镇。以旅游兴乡、工业强乡为发展战略,积极发展旅游业和特色农业及其加工业。至 2020 年,上墅乡规划建成集经济辐射、产业带动和技术创新为一体的、区域经济综合实力强、社会文明程度高、辐射范围广、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乡镇。到 2020 年,本乡生产总值达到 47.2 亿元,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为 92%,集乡化水平达到 58%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 2.9 万元。第十条 生态用地保护目标第十条 生态用地保护目标通过生态用地保护红线的划定,构建具有上墅乡特色的生态保护体系,形成人地和谐的生态空间格局。规划期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总面积为 283.44 公顷,生态红线范围内为董岭村金钱松自然保护区。第十一条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第十一条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1、约束性指标耕地保有量:到 2020 年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732.0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13-2020 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618.00 公顷以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 2020 年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42.00 公顷以内。2、预期性指标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13、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7示范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13-2020 年,示范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274.00 公顷以上;标准农田保护面积:2013-2020 年,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478.00 公顷以上;补充耕地面积:2013-2020 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59.00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到 2020 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402.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006-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5.90 公顷以内;2013-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6.00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006-2020 14、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1.98 公顷以下;2013-2020 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10.00 公顷以下;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系数:2006-2020 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系数控制在 89.07%左右;2013-2020 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系数控制在62.50%左右;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到 2020 年末,人均农居点用地不高于150.00 平方米;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到 2020 年末,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 90.00 平方米以内。3、规划预留指标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 0.64 公顷,基本农田预留指标0.43 公顷。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15、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8规划预留指标主要用于规划期内需要实施但目前难以定位的交通、水利、能源、军事、防灾救灾、社会公益、新农村、农业设施、旅游、省重大产业项目及其他符合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文件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9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十二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第十二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加大农用地整理力度,严格保护耕地,统筹安排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努力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规划农用地面积从 2012 年的 7002.76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7076.56 公顷,占全乡土16、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92.74%调整为 93.72%。耕地面积从2012年的792.56公顷调整为规划目标年的858.24公顷,净增加 65.68 公顷;园地面积从2012年的200.83公顷调整为规划目标年的203.38公顷,净增加 2.55 公顷;林地面积从 2012 年的 5907.24 公顷调整为规划目标年的 5924.70公顷,净增加 17.46 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从 2012 年的 102.13 公顷调整为规划目标年的90.24 公顷,净减少 11.89 公顷。第十三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第十三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通过增量撬动、存量挖潜等手段合理保障城乡发展用地需求,以集约节约用地为17、核心,提升土地利用质量、严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从 2012 年的 451.01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393.97 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5.97%调整为 5.2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从 2012 年的 385.29 公顷调整为规划目标年的327.50 公顷,净减少 57.79 公顷。其中,城镇用地规模保持不变,仍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10为 0.12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从 2012 年的 362.67 公顷调整为规划目标年的 327.38 公顷,净减少 35.29 公顷;采矿用地18、规模从 2012年的 22.50 公顷调整为规划目标年的 0 公顷,净减少 22.50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从 2012 年的 33.37 公顷调整为规划目标年的32.44 公顷,净减少 0.93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从 2012 年的 32.35 公顷调整为规划目标年的34.03 公顷,净增加 1.68 公顷。第十四条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第十四条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适度开发和利用其他土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规划其他土地规模从 2012 年的 96.88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80.12 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1.28%调整为 1.06%。水域面积从 2012 年的 90.619、9 公顷调整为规划目标年的 73.89 公顷,净减少 16.80 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从 2012 年的 6.19 公顷调整为规划目标年的 6.23 公顷,净增加 0.04 公顷。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11第四章 农用地保护规划第四章 农用地保护规划第十五条 耕地保护规划第十五条 耕地保护规划坚守耕地红线:至 2020 年末耕地保有量不少于 732.00 公顷;坚持占补平衡:2013-2020 年,新增建设占用地耕地面积控制在10.00 公顷以内,规划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 59.00 公顷。实现规划期内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占优补优、占20、水田补水田;控制耕地占比:2013-2020 年,建设占用耕地系数控制在 62.50%以内,较调整完善前(81.11%)下降 18.61%;保护标准农田:标准农田保护任务为 478.00 公顷,规划实施过程中做到标准农田“先补后占”且“占补平衡”;提升耕地质量:重点对上墅村、刘家塘村等村的耕地和新增耕地分批次进行质量提升,并纳入基本农田整备区。运用生物及物理等手段提升土壤质量,进而提升耕地质量。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表土进行剥离和再利用,将剥离后的表土用于土地开发复垦项目、中低产田土壤改良及等项目,努力实现耕地总量与质量双赢。第十六条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第十六条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按照“好中选优、由21、近及远、从大到小”的原则,合理优化基本农田布局,提高优质耕地占比,确保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有效落实。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 618.00 公顷,规划落实保护任务 618.43 公顷;合理调整空间布局:将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以及已验收合格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优先纳入基本农田加以保护,规划调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12入基本农田 53.22 公顷。将等别较低、坡度较大、质量较差、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已规划为建设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从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调出,调出面积共 96.94 22、公顷;保证优质耕地占比:上墅乡调入基本农田等级主要为 10 级;划定基本农田示范区: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划定面积 274.57 公顷,实行重点保护;提升基本农田质量: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建设,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配合地力提升工作,全面提升基本农田质量。第十七条 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划定第十七条 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划定为保障粮食安全的底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主要将上墅乡北部优质连片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全乡划定总面积745.48 公顷,主要分布在上墅村、施阮村、刘家塘村等23、村。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原则:1、按县级规划制定的划定标准与要求,划定本乡基本农田保护红线;2、细化落实县级规划中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县级规划下达保护任务;3、将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外但落于标准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等范围内的优质耕地补充划入。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13第十八条园地利用规划第十八条园地利用规划加强园地适宜性评价和结构调整,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台地和荒坡地集中发展;重点发展集传统农业与生态、观光相结合的现代农业,建立刘家塘富硒笋、董岭村山核桃等优势产业基地;鼓励支持蔬菜、水果等24、产业的发展,打造蔬菜种苗基地;充分利用农业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大生态农庄的培育与建设,积极发展观光及参与型农业,积极推进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建立无公害竹笋基地、无公害早园笋基地、无公害山核桃基地、有机茶基地以及毛竹现代科技园等。加大生态农庄的培育与建设,积极发展观光及参与型农业,加强园地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第十九条 林地利用规划第十九条 林地利用规划有效控制林地资源减少,保持森林覆盖率稳定,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通过合理安排林种分布,优化林地资源配置,提高林地使用效益。第二十条其他农用地利用规划第二十条其他农用地利用规划保障农村道路25、农田水利等农业生产基础配套设施,完善田垓村龟鳖等产业的相关设施建设。加强笋干、蔬菜等植被用地调查与规划,鼓励规模化种植。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14第五章 生态保护用地规划第五章 生态保护用地规划第二十一条生态保护用地规划引导第二十一条生态保护用地规划引导围绕生态优先原则,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协调各类用地布局,巩固生态基础屏障,保护生态核心区域,积极改善生态环境功能,维护上墅乡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第二十二条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第二十二条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规划上墅乡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总面积为 283.44 公顷。主要包括董岭金钱松自然保护区,分26、布在董岭村,保护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遗迹,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禁止一些破坏生态服务功能的开发活动,划入禁止建设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原则: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区域的实情划定据有维持区域生态安全、物种多样性等的严格保护区域;2、划定的核心是在相关保护规划、保护区划定与衔接基础上,按照其生态重要性遴选划入;3、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关规划衔接,对生态保护与建设有重要意义的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区等补充划入。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15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第二十三条 建设用地总体目标第二十三27、条 建设用地总体目标加强多规融合,统筹城乡发展,严格控制集镇用地增长的规模与速度,保障必要的重点区块建设。到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42.00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10.00 公顷以内;万元二、三产业耗地量降至 90.00 平方米。第二十四条 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第二十四条 城乡建设用地规划(一)城乡用地布局优化(一)城乡用地布局优化按照城乡总体发展的需要,规划确定上墅乡空间结构为:“一心一轴两组团”的总体布局结构,“一心”指十字形的商业中心;“一轴”指沿刘彭线的道路发展轴;“两组团”分别指东部的工业组团与西部的居住组团,形成“东工西居”的结构。(二)工业用地布局优28、化(二)工业用地布局优化上墅乡作为安吉南部生态环境良好的乡镇,为切实保护这一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工业选择过程中要分外谨慎。一方面要充分结合上墅乡工业基础,发挥自身特色产业优势;另一方面又要注重生态效益,选择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以传统特色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并举的原则,规划于集镇东北部设置工业小区,工业产业应以农副产品加工和旅游产品生产为特色。形成了以竹木制品、造纸、轻纺等产业为主导的经济格局,同时积极引进电子信息、新型医药等科技含量高的产业。(三)用地规划(三)用地规划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16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合理安排新增29、建设用地,形成一心、四区、一板块”的空间布局,深度挖潜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城市分批次土地供应率和存量土地供应占比等指标,科学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增强建设用地空间集聚和规划管控能力。1、严格管控建设总量;2、有效控制建设增量;3、深度挖潜内涵存量。第二十五条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第二十五条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一)规划布局优化(一)规划布局优化1、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管理,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乡村风貌。规划构建形成“中心村、基层村、撤并村”三种形式。着力推进中心村的集聚和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不断优化农村居民点空间结构,逐步30、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2、坚持以美丽乡村建设引领新农村建设,着力提升产业、彰显特色、优化品质,不断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内涵发展。进一步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乡村风貌。完成刘家塘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积极争创龙王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3、坚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到2020 年规划农村总人口为 2.2 万人。用地规模由 2012 年的 362 公顷缩小为 327 公顷。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由 2012 年的 263 平方米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17降至 20231、0 年的 149 平方米。为了更好的保障农村居民点建设,确保解决农村无房户、危房户与困难户的住房问题,本次规划安排 14.32公顷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调整前为 36.15 公顷。中心村型:中心村应选择人口分布集中,经济实力雄厚或中等雄厚,对周边村庄有一定的辐射功能,主要公路和河道与村道通达,地势平恒,地基承载力满足基本建设要求,环境条件良好的自然村。规划至 2020 年,白家碓、罗村头、上墅等 10 个自然村规划为中心村。基层村型:基层村型的自然村基础设施基本完备,生产生活较为便利,规划期内保持原有规模尽量不扩大,增强集聚功能,进一步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规划至 2020 年,狮子石、杨32、家坞、黄金边等 45 个自然村规划保留为基层村。撤并村型:村庄撤并一般是指撤销弱小村,向中心村或强村合并,形成规模相对集中的村。规划至 2020 年,对田畈里、东华山、杨家岭等 16 个自然村搬迁至中心村或城镇中,进行统筹安置,合理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二)村庄扩展边界划定(二)村庄扩展边界划定规划至 2020 年,中心村扩展边界总面积 118.03 公顷,允许建设区面积 114.12 公顷,主要分布在刘家塘村、罗村村等中心村。村庄扩展边界划定原则:1、按照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以及中心村发展方向确定村庄扩展边界规模;2、应优先将上墅乡中心村的美丽乡村建33、设规划用地划入村庄扩展边界;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183、保留村可以划入,但原则上不得扩大。第二十六条 重点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第二十六条 重点基础设施用地规划1、电力规划期间,上墅乡新增电力项目 2 个,新增用地面积 2.31 公顷,即中广核安吉电厂项目、35KV 上墅变异地升压工程项目。2、交通规划期间,上墅乡新增重点公路建设项目 2 个,新增用地面积 9公顷,即 S210 省道安吉段(上堡-井村)、罗董线项目。合理布局生活型干道和旅游型干道,构建功能分明、密度合理的道路交通体系。3、水利规划期间,上墅乡新增水利项目为顺天水库工程项目,新增34、用地面积 30 公顷。4、其他规划期间,上墅乡其他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主要为狮子石旅游项目,新增用地面积 1.48 公顷。第二十七条 旅游用地规划第二十七条 旅游用地规划以保护土地原生态为前提,适当安排本乡旅游业发展用地,完善景区配套设施。统筹兼顾,确保本乡重点旅游项目发展,建设完善源乡商务会所项目。以倡导品质“慢生活”,打造幸福“慢游地”为目标,加快刘家塘董岭美丽乡村示范轴和刘家塘上墅以富硒农业观光体验为特色、上墅施阮以滨河人文景观为特色、施阮董岭以避暑养生为特色的三条慢生活休闲产业带的建设,重点突出休闲农业观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19光游、35、休闲体育健身游、避暑养生度假游三大品牌的打造。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20第七章 节约集约用地规划第七章 节约集约用地规划第二十八条 节约集约利用目标第二十八条 节约集约利用目标(一)总体目标(一)总体目标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节约集约指标、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相挂钩,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实施节约优先的内涵挖潜型城乡建设用地保障战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积极引导用地集聚,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强化规划引导。(二)节约集约利用指标(二)节约集约利用指标1、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通过撤村建居、村庄整治等方式,有序推进分散农村居民36、点的适度集中归并,严格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增长。在农村居民点用地空间布局上,形成“中心村、基层村”的农村居民点体系。规划至 2020 年,全乡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 150.00 平方米以内。2、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规划以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为重点,积极引导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改进技术、改善管理,不断降低能耗,提高用地效率。规划至 2020 年,全乡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 90.00平方米以内。第二十九条 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第二十九条 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特色突出、市场导向、规模效益、生态保护相结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7、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21合的原则,规划建设笋、山核桃、有机茶等特色产业基地。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改进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优化农用地结构与布局,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发展观光农业,提高农用地利用效率和水平。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22第八章 土地整治规划第八章 土地整治规划第三十条农用地整理第三十条农用地整理改造和完善农业配套设施,对用地结构进行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良土壤,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耕地质量以及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整合区域土地资源利用,加强耕地数量与质量建设。为落实38、“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指示,经调查,安吉县垦造水田资源理论潜力为 1653.99 公顷,分布在县域的中部平原区域,且较为集中。上墅乡的潜力相对较小,总面积为8.50 公顷,占比为 0.51%。根据实地地块平整度,路、渠、水等配套设施的完善程度等,本着“先易后难、分批实施”的原则,分批次完成安吉县垦造水田项目,2015 年度完成上墅乡垦造水田项目 8.50 公顷,主要涉及田垓村等村。第三十一条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第三十一条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坚持“生态优先、注重保护”的原则,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确保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稳定发展。规划至 2020 年,上墅乡39、宜耕后备资源开发项目总面积 2.58 公顷,新增耕地面积 2.03 公顷。主要涉及在罗村村、施阮村等村。第三十二条建设用地整理第三十二条建设用地整理规划着力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建设用地整理,促进村乡用地置换和结构调整,确保新农村建设和村乡有效统筹。规划期内,上墅乡建设用地整理总面积为 73.11 公顷,新增耕地面积 56.70 公顷,主要涉及上墅村、刘家塘村、田垓村等村。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23第九章 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规划第九章 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规划第三十三条 低丘缓坡综合利用规划引导第三十三条 低丘缓坡综合利用规划引导围绕合理利用40、土地资源、降低建设占用耕地比例,将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防治置于优先地位,严格保护坡度在 25以上的林地,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地、自然保护区。在保护和保育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对试点项目开发建设区块,要结合地形地貌水文条件,合理确定开发规模、布局和强度;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定防治措施。适度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充分发挥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土地资源优势。第三十四条开发利用规划第三十四条开发利用规划贯彻以“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林则林”的科学用地原则,全面统筹和合理调整低丘缓坡土地利用结构,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的前提下,适度开发低丘缓坡土地资源。第三十五条 低丘缓坡综合利用第三十五条 低丘缓坡综合41、利用“坡地村镇坡地村镇”规划规划按照“拓展耕地保护有效途径,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提供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的要求,推进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严守耕地红线和新农村建设,立足本镇土地资源禀赋和优势,通过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转变土地利用开发方式,在深入推进低丘缓坡“台地产业”建设用地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低丘缓坡“坡地村镇”建设用地的试点,实施建设项目用地“点状布局、垂直开发”,减少各类建设对平原优质耕地的占用,建设一批“房在林中、园在山中”的山、水、田、园、城为一体的生态型村镇和产业园区,探索一条“保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24护与保障并举42、”的土地利用管理路子。上墅乡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各类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三类:1、城镇建设项目。主要为城镇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项目,包括董岭养老院项目;2、村庄建设项目。指新建或利用原村庄建设用地进行整村改造的农居点项目。包括董岭村农民建房项目;3、旅游建设项目。指生态观光、休闲度假、修身养心、露营运动等项目。包括龙王村的半云间项目。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25第十章 土地用途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第十章 土地用途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第三十六条 土地用途区第三十六条 土地用途区1、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43、护区是指为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上墅乡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 745.48 公顷,占全乡土地面积的9.87%,主要分布在上墅村、施阮村、刘家塘村等村。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做基本农田以及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水利等农业设施;(2)严禁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采矿、取土等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3)规划期内已安排预留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独立建设项目,如需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在不突破保护区内预留耕地数量的前提下,视为符合规划;(4)划定城乡用地区、独立工矿区以及城乡扩展边界时,原则上要避让本用途区。2、一般农地区一般农44、地区是指基本农田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调整后一般农地区面积 551.09 公顷,占全乡土地面积的7.30%,主要分布于田垓村、上墅村等村。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26(2)严格控制区内的耕地转变用途,经批准的建设占用区内耕地,必须按照“占优补优、占补平衡”的原则;(3)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条件下,允许区内土地适度进行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3、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45、定的土地区域,该区要用于维护生态平衡、涵养水源、调节区域气候状况。调整后面积为 5652.8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74.87%,本乡林地资源丰富,在各个行政村均有分布。管制规则:(1)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水源涵养林及其他各种防护林用地,加强有林地的管理,严禁乱砍乱伐,毁林开荒;(2)区内严格限定土地开发强度,在不影响林业生产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适度的营林设施建设。4、村镇建设用地区村乡建设用地区是指农村居民住宅、村镇企业、村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用地区域,主要分布在上墅村、罗村村等村。调整后面积为 261.1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 3.46%。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46、村民住宅、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村庄规划;(2)除了中心村之外,村庄建设原则上不得新增建设用地;村庄建设必须充分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和劣质地;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27(3)保护和改善村庄环境,防治水土污染和水土流失,严禁在区内新建污染环境的工厂。5、风景旅游用地区调整后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为 56.70 公顷,占全乡土地面积的0.75%。主要分布在小山头林场、龙王村等村。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及相关文化活动;(2)区内土地的具体用途应当符合经批准的风景旅游区规划;(3)区内影响景47、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区内严格限定土地开发强度,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5)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6、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调整后总面积 283.44 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 3.75%,为董岭村金钱松自然保护区,主要分布在董岭村等村。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2)区内土地的具体用途应符合经批准的生态保护规划;(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第三十七条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及管制规则第三十七条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及管48、制规则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28(一)禁止建设区(一)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和环境,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非农建设。调整后,上墅乡禁止建设区土地总面积 584.95 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 7.75%;调整前总面积为 1695.66 公顷,占比为22.46%。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区内主导用途不相符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2、规49、划期内建设用地禁止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确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应严格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3、规划中已列明的重点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禁止建设区的,视为符合规划;4、规划中未列明,但规划期内确需实施的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境保护、风景旅游保护开发等建设项目,如需占用禁止建设区,必须依据相关规划,经严格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二)允许建设区(二)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乡、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50、 年修订版文本29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使用地区。调整后,上墅乡允许建设区土地总面积为 257.20 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 3.41%;调整前总面积为 241.21 公顷,占比为 3.19%。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乡、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与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等相协调;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积极鼓励引导盘活存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允许建设区的空间布局形态和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可依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的落位进行相应动态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调整时须按相关规定报批。(三)有条件建设区(三)有条件51、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是指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允许建设区之外划定的规划期内用于新增城、乡、村或工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主要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主要预期用地区。调整后,上墅乡有条件建设区土地总面积 3.91 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 0.05%;调整前总面积为 453.72 公顷,占比为6.01%。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3、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的约束,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52、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30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四)限制建设区(四)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调整后,上墅乡限制建设区土地总面积 6704.59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 88.79%;调整前总面积为 5160.06 公顷,占比为 68.34%。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乡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3、区内规划期间保留的农村居民点,在不突破原有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允许依照相关规划进行原拆原建;4、区内规划期间布局的新增53、建设用地,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5、规划中已列明的建设项目,涉及占用限制建设区的,视为符合规划;6、规划中未列明,但规划期内确需实施的建设项目,如需占用限制建设区,必须依据相关规划,经严格论证通过,方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31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措施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措施第三十八条 严格实施耕地保护制度第三十八条 严格实施耕地保护制度1、完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制度,建立乡村户三级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加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2、强化耕地保护监管,认真履行基本农田划区要求,54、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地块和责任人;积极开展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提高标准农田质量;3、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充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积极开展土地整治,确保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任务;4、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的激励机制。积极争取乡级基本农田补偿资金,对耕地保护责任人进行经济补偿,提高耕地保护的社会责任化;5、全面落实土地违法行为综合防控机制,充分发挥各村国土资源信息员作用,加大本乡土地巡查执法中队巡查力度,实施土地执法“天网”工程,及时有效制止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第三十九条 构建节约和集约用地新机制第三十九条 构建节约和集约用地新机制1、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探索研究节约集约55、用地模式;2、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强化集聚,严格控制人均占地面积;3、加强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度,鼓励工业企业实行“零土地技改”;4、加强农村住房改造,严格实行农民建房“一户一宅”制度,按照建新拆旧原则,拆除或调剂使用“一户多宅”的多余农民建房。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32第四十条 强化规划衔接第四十条 强化规划衔接1、强化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前期管理,规范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2、建立健全相关规划综合协调机制。强化规划衔接,城乡、村乡、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各类相关规划编制必须与本规划相衔接,确保各类土地利用行为符合土56、地利用总体规划;3、加强公众监督,本规划修改调整都必须经过乡村及国土部门组织的听证和论证程序。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33第十二章 附则第十二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 法律效力第四十一条 法律效力本规划由文本、说明、图件构成,文本与图件具有同等效力。说明是对文本的具体解释和阐述。第四十二条 实施日期第四十二条 实施日期本规划自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四十三条 实施主体第四十三条 实施主体本规划条款由安吉县上墅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34第十三章 附表第十三章 57、附表表 F1 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表表 F2 上墅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表 F3 上墅乡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落实表表 F4 上墅乡生态红线保护区规划表表 F5 上墅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划表表 F6 上墅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表 F7 上墅乡分类型农村居民点人口、用地规划表表 F8 上墅乡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表表 F9 上墅乡土地整治重点项目一览表表 F10-1 上墅乡土地用途区调整前后对比表表 F10-2 上墅乡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分村汇总表表 F10-3 上墅乡风景旅游用地区分村汇总表表 F11-1 上墅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面积统计表表 F11-2 上墅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前后对58、比表表 F12 上墅乡基本农田分村汇总表表 F13 上墅乡规划调整前后重点数据变化情况汇总表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35表表 F1 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表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表单位:公顷、平方米、%单位:公顷、平方米、%项目原规划下达控制指标(项目原规划下达控制指标(2006-2020年)调整前控制指标(年)调整前控制指标(2006-2020年)调整后控制指标(年)调整后控制指标(2006-2020年)调整后下达(规划修改期)调整后规划(规划修改期)预留年)调整后下达(规划修改期)调整后规划(规划修改期)预留耕地保有量6359、6.40862.38732.00732.00858.24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60.44657.91618.00618.00618.430.43示范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74.00274.00274.57标准农田保护面积688.81545.62478.00478.00500.1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总量402.00393.97城乡建设用地237.22235.78342.00342.00327.50新增建设用地47.3850.5135.9016.0016.000.64其中: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2.002.0014.32耕地减少小计40.9740.9731.9810.0010.000.27新增建设占用耕地4060、.9740.9731.9810.0010.000.27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系数86.4781.1189.0762.5062.50其他减少0.00耕地补充小计77.6177.61504.0059.0075.69农用地整理0.00建设用地整理73.11宜耕后备资源开发2.58土地复垦0.00节约集约用地人均城乡工矿用地221.00221.00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00.00100.00150.00150.00150.00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87.8987.8990.0090.0090.00城市分批次土地供应率90.00存量土地利用率30.00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61、13 年修订版文本36表表 F2 上墅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上墅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单位:公顷、公顷、%地类规划基期年规划调整基期年调整前规划目标年调整后规划目标年规划调整期间面积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地类规划基期年规划调整基期年调整前规划目标年调整后规划目标年规划调整期间面积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7550.65100.017550.65100.007550.65100.01 7550.650 100.000.00农用地耕地762.3410.10792.5610.50883.1611.70858.2411.3765.68园地205.422.72200.862、32.66233.853.10203.382.692.55林地5915.7078.355907.2478.235954.9078.875924.7078.4717.46牧草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其它农用地116.941.55102.131.35106.761.4190.241.20-11.89农用地合计7000.4092.727002.7692.747178.6795.087076.5693.7273.80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小计384.025.09385.295.10236.333.13327.504.34-57.79城乡用地0.000.163、20.000.000.000.120.000.00农村居民点用地352.534.67362.674.80236.333.13327.384.34-35.29采矿用地31.490.4222.500.300.000.000.000.00-22.5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交通水利用地小计36.200.4833.370.4418.180.2432.440.43-0.93铁路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公路用地22.290.3019.470.264.190.0619.470.260.00民用64、机场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港口码头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管道运输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水库水面10.760.1410.750.1410.790.1410.750.140.00水工建筑用地3.150.043.150.043.200.042.220.03-0.93其它建设用地小计32.140.4232.350.4333.020.4334.030.451.68风景名胜设施用地6.710.0932.350.437.090.0932.720.465、30.37特殊用地25.430.330.000.0025.930.341.310.021.31盐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建设用地合计452.365.99451.015.97287.533.81393.975.22-57.04其他土地水域小计90.711.2090.691.2077.021.0273.890.98-16.80河流水面79.981.0679.851.0666.060.8765.770.87-14.08湖泊水面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滩涂10.730.1410.840.1410.960.66、158.120.11-2.72自然保留地7.180.106.190.087.430.106.230.080.04其他土地合计97.891.3096.881.2884.451.1280.121.06-16.76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37表表 F3上墅乡规划指标分村落实表上墅乡规划指标分村落实表单位:公顷、平方米指标行政村单位:公顷、平方米指标行政村调整基期年耕地面积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示范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标准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耕地减少耕地补充集约用地目标建设用地总量城乡建设用地小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其他减少小计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宜67、耕后备资源开发土地复垦农村人口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调整基期年耕地面积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示范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标准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耕地减少耕地补充集约用地目标建设用地总量城乡建设用地小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其他减少小计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土地复垦农村人口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董岭村46.3748.3633.7333.730.0011.799.720.410.412.402.400.0094693刘家塘村152.55161.06135.20135.1979.3081.3368.101.981.9810.4910.490.0040968、5163龙王村34.9945.9321.4321.430.0062.0143.990.450.4511.3911.390.002940150罗村村129.34149.14104.08104.0869.3649.0547.901.051.0520.8520.200.653387138上墅村183.60186.57134.34134.2541.6389.2277.203.773.776.746.740.005260156施阮村76.5688.5455.6255.6312.6236.8235.890.190.1912.1710.241.932550133田垓村168.54177.12134.171369、4.1271.6643.3340.981.881.8810.4610.460.002822152小山头林场0.611.800.000.000.0019.783.280.000.001.191.190.00预留-126.52-0.57-0.43-0.578.6714.940.270.27合计792.56732.00618.00618.00274.00402.00342.0010.0010.0075.690.0073.112.580.002200014990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38表表 F4上墅乡生态红线保护区规划表上墅乡生态红线保护区规划表70、单位:公顷单位:公顷区域名称保护类型总面积用途管制重点内容备注区域名称保护类型总面积用途管制重点内容备注董岭村金钱松自然保护区保护具有代表性自然生态系统283.44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禁止一些破坏生态服务功能的开发活动合计283.44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39表表 F5上墅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划表上墅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划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扩展边界类型总面积允许建设区面积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其中:不可建设面积扩展边界类型总面积允许建设区面积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其中:不可建设面积城乡扩展边界0.000.000.000.00中心村扩展边界171、18.03114.123.911.03保留村扩展边界143.08143.080.002.21合计261.11257.203.913.24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40表表 F6 上墅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上墅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项目调整基期年面积规划期利用存量土地(项目调整基期年面积规划期利用存量土地(1)规划期间新增存量利用与新增建设比例()规划期间新增存量利用与新增建设比例(3)=(1)/(2)规划期末面积合计()规划期末面积合计(2)其中:占用耕地)其中:占用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一、城乡建设用地385.298.7572、14.3210.0061.10327.501、城镇用地0.120.000.000.000.000.122、农村居民点用地362.678.7514.3210.0061.10327.383、采矿用地22.500.000.000.000.000.00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0.00二、交通水利建设用地二、交通水利建设用地33.370.000.000.000.0032.441、铁路用地0.000.000.000.000.000.002、公路用地19.470.000.000.000.0019.473、民用机场用地0.000.000.000.000.000.004、港口73、码头用地0.000.000.000.000.000.005、管道运输用地0.000.000.000.000.000.006、水库水面10.760.000.000.000.0010.757、水工建筑用地3.150.000.000.000.002.22三、其他建设用地三、其他建设用地32.350.681.680.0040.4834.031、风景名胜设施用地32.350.000.370.000.0032.722、特殊用地0.000.681.310.0051.911.313、盐田0.000.000.000.000.000.00合计合计451.019.4316.0010.0058.94393.97其中:74、预留0.640.27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41表表 F7上墅乡分类型农村居民点人口、用地规划表上墅乡分类型农村居民点人口、用地规划表单位:人、公顷、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类型现状规划自然村个数现状人口用地规模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自然村个数规划人口用地规模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单位:人、公顷、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类型现状规划自然村个数现状人口用地规模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自然村个数规划人口用地规模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村改居中心村104577114249108100118146基层村4579192182754513900209153撤并村16124530241合计775、11374136226322000327149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42表表 F8 上墅乡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表上墅乡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新增用地面积所在乡镇备注合计其中占用农用地1、电力单位:公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新增用地面积所在乡镇备注合计其中占用农用地1、电力中广核安吉风电场新建2015-20181.310上墅乡新增35KV上墅变异地升压工程新建2016-202011上墅乡新增2、交通2、交通S210 省道安吉段(上堡-井村)新建2015-201831上墅乡新增罗董线新建20176、7-201862上墅乡新增3、水利3、水利顺天水库工程改建2013-20183015上墅乡新增4、其他4、其他狮子石旅游项目新建2015-20181.480.56上墅乡新增总计总计42.7919.56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43表表 F9上墅乡土地整治重点项目一览表上墅乡土地整治重点项目一览表单位:公顷项目名称所在村项目总面积新增耕地面积项目实施期划入整备区面积备注单位:公顷项目名称所在村项目总面积新增耕地面积项目实施期划入整备区面积备注一、农用地整理小计二、建设用地整理上墅村等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上墅村、刘家塘村、田垓村、小山头林场农村277、8.8821.362014-201721.36罗村村、施阮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罗村村、施阮村30.4424.352013-201624.35龙王村、董岭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龙王村、董岭村13.7910.992016-201810.99小计73.1156.7056.70三、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罗村村、施阮村宜耕后备资源开发项目罗村村、施阮村2.582.032013-20172.03小计2.582.032.03四、土地复垦小计合计75.6958.7358.73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44表表 F10-1 上墅乡土地用途区调整前后对比表上墅乡土地用78、途区调整前后对比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用途区名称调整前调整后面积差值(用途区名称调整前调整后面积差值(3)=(2)-(1)用途区个数面积()用途区个数面积(1)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用途区个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用途区个数面积(2)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基本农田保护区103752.559.9771745.489.87-7.07一般农地区356490.796.50120551.097.3060.30林业用地区575936.2478.6285652.8374.87-283.41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00.000.001283.443.75283.44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00.000.079、000.000.000.00风景旅游用地区36.880.09256.700.7549.82城乡建设用地区00.000.0000.000.000.00村乡建设用地区59235.553.1243261.113.4625.56独立工矿区00.000.0000.000.000.00其他用地区51128.631.7000.000.00-128.63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45表表 F10-2 上墅乡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分村汇总表上墅乡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分村汇总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行政村分区面积备注其中:自然保护核心区其中: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其中:水源保护80、区核心区其中:河湖蓄滞洪区其中:地址灾害高危区行政村分区面积备注其中:自然保护核心区其中: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其中:水源保护区核心区其中:河湖蓄滞洪区其中:地址灾害高危区董岭村283.44283.44合计283.44283.44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46表表 F10-3 上墅乡风景旅游用地区分村汇总表上墅乡风景旅游用地区分村汇总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行政村分区面积备注其中:风景旅游用地核心区行政村分区面积备注其中:风景旅游用地核心区小山头林场17.27龙王村39.43合计56.70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81、年修订版文本47表 F11-1 上墅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面积统计表表 F11-1 上墅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用途区类型乡乡用途区类型乡乡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总面积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水源保护核心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其他保护区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总面积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水源保护核心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其他保护区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上墅乡257.203.413.910.056704.5988.7958482、.957.75283.443.620.000.00301.513.990.000.007550.64100.00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48表表 F11-2 上墅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前后对比表上墅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前后对比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名称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名称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原规划236.333.1392.001.225526.7473.191695.5822.46调整前(1)241.213.19453.83、726.015160.0668.341695.6622.46调整后(2)257.203.413.910.056704.5988.79584.957.75差值(3)15.990.22-449.81-5.961544.5320.45-1110.71-14.71(3)=(2)-(1)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49表表 F12上墅乡基本农田分村汇总表上墅乡基本农田分村汇总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行政村基本农田地块个数基本农田地块总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备注其中:耕地面积其中:示范区基本农田行政村基本农田地块个数基本农田地块总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备注其中:耕地面积其84、中:示范区基本农田董岭村439.8633.7333.730.00刘家塘村20147.00135.19135.1979.30龙王村425.3721.4321.430.00罗村村19115.84104.08104.0869.36上墅村8143.34134.25134.2541.63施阮村1263.6055.6355.6312.62田垓村11147.31134.12134.1271.66预留-0.43-0.43合计78682.32618.00618.00274.57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50附表附表 13上墅乡规划调整前后重点数据变化情况汇总表上85、墅乡规划调整前后重点数据变化情况汇总表单位:公顷、平方米、单位:公顷、平方米、%数据名称原规划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后对比规划期限数据名称原规划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后对比规划期限2006-2020 2006-2020 2006-2020规划调整期差值调整情况规划调整期差值调整情况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保护耕地保有量636.40862.38732.00732.0095.60上升耕地补充小计77.6177.61106.3359.0028.72上升农用地整理0.000.000.000.000.00上升建设用地整理77.6177.61106.3359.0028.72上升宜耕后备资源开发0.000.000.086、00.000.00上升土地复垦0.000.000.000.000.00上升耕地减少小计40.9740.9731.9810.00-8.99下降建设占用耕地40.9740.9731.9810.00-8.99下降建设占用耕地系数86.4781.1189.0762.502.60上升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60.44657.91618.00618.00-42.44下降其中:示范区基本农田面积274.00274.00占比44.3444.34标准农田保护面积688.81545.62478.00478.00-210.81下降建设用地控制开发强度3.675.835.105.101.43上升建设用地总规模28787、.52452.36402.00402.00114.48上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37.22235.78342.00342.00104.78上升其中:城乡用地0.000.000.000.000.00上升农村居民点用地237.22235.78342.00342.00104.78上升独立工矿用地0.000.000.000.000.00上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7.3850.5135.9016.00-11.48下降其中:新增城乡用地0.000.000.000.000.00上升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34.7036.1522.6014.32-12.10下降新增交通水利用地0.000.000.000.000.00上升新88、增其他用地12.6814.3613.301.680.62上升开发利用存量用地面积15.809.43开发存量用地与新增建设用地比例44.0158.94节约集约用地指标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87.8987.8990.0090.002.11上升安吉县上墅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订版文本51附表附表 13 上墅乡规划调整前后重点数据变化情况汇总表上墅乡规划调整前后重点数据变化情况汇总表单位:公顷、平方米、单位:公顷、平方米、%数据名称原规划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后对比规划期限数据名称原规划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后对比规划期限2006-2020 2006-2020 2006-89、2020规划调整期差值调整情况规划调整期差值调整情况人均城乡工矿用地221.00221.000.000.00-221.00下降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00.00100.00150.00150.0050.00上升城市分批次土地供应率90.0090.00存量土地供应占比30.0030.00空间优化情况空间管制允许建设区236.33241.21257.20257.2020.87上升有条件建设区92.00453.723.913.91-88.09下降限制建设区5526.745160.066704.596704.591177.85上升禁止建设区1695.581695.66584.95584.95-1110.63下降三线范围面积生态保护红线283.44283.44基本农田保护红线745.48745.48建设用地扩展边界328.33694.93261.11261.11-67.22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