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合作化高架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6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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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81152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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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市合作化南路高架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1 工程概况1.1项目概述:(见安全监理方案)1.2项目特点:施工环境复杂,立体交叉作业多、施工工艺多变,安全管理要求高。1.3项目组织系统:类 别单位名称备注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 设 单 位设 计 单 位勘 察 单 位监 理 单 位施 工 单 位2 安全监理细则编制依据2.1与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地方规章制度等2.2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2.3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方案2.4安全监理方案3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3.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3.1.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2、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3.1.2督促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责任(或承诺)书,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3.1.3审查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质(原件),并审核证书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 根据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分包单位进场时,总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3.1.4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3.1.4.1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应按规定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即安全生产领导3、小组),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3.1.4.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3.1.4.3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必须符合“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第九十五条规定摘录如下: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4、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第十二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5、好检查记录;(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6、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第十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7、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3.1.5审核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原件),以及电工、焊工、架子工、锅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机械工、起重机司机、起重机械安拆工、指挥人员(起重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数量、资格证(原件)及考核合格证书,并审核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3.1.6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3.1.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是否齐全,并检查相应记录。3.1.8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情况 重点审查进场施工8、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是否齐全,教育人和被教育人签字是否符合要求。要有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公司教育的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项目经理部教育的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班组教育的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检查总承包单位是否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是否符合要求。3.1.9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人员职责、安全管理目标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9、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需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道、电缆、线网等保护措施;现场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及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是否有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建立的应急救援体系;冬期、雨期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尘、防火措施等是否符合10、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3.1.10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如下:3.1.10.1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在施工前向现场监理机构办理报审。3.1.10.2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依据依据安全条例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的规定,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应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土方开挖工程:11、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5)拆除、爆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6)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12、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3.1.10.3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对下列工程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13、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3)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顶管工程。(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规定了:危险性较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且对14、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管理作出了具体要求。3.1.11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对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审查。程序性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编制人、审核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专项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认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不符合程序的应予退回。符合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我省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必要时应附有安全验算的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有紧急救援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部位、所15、处环境、施工管理模式、现场实际情况等,具有可操作性。经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后,应在报审表上签写监理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加盖监理部公章。经审查如有不遵守程序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缺乏针对性的应予退回,通知其重新编写,或修改补充后再报审。3.1.12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3.1.13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3.1.14核实建设单位按照建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支付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及施工单位制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情况。3.16、2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有关安全的内容3.2.1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时,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3.2.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汇报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3.2.3总监理工程师可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理交底,可结合技术交底进行。3.3安全监理交底说明3.3.1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交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3.3.2参加安全监理交底的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的监理人员。3.3.3安全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明确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和本市有17、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介绍施工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3.3.4项目监理部编制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及时发出。3.4开工条件审查应包含安全内容项目监理部核查开工条件时,安全监理人员必须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并提出审查意见供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开工报告时参考。4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项目监理部必须加强对本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18、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危险性较大工程进行巡查、平行检查及必要的旁站监理。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应责令暂时停止施工作业,以工程安全隐患监理报告书(AQJL-02表)(合肥市规定用监理快报表格)的形式加盖公司印章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项目监理部应将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管理情况作为监理月报的必报内容上报。4.1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及要求4.1.1日常巡查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4.1.2安全检查安全监理人员应19、按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及相应检查记录表;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一般指针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问题较突出的方面,由安全监理人员组织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参加的专项检查,以达到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目的。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4.1.3监理例会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的主要内容之一,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20、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4.1.4安全专题会议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4.1.5监理指令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4种形式。口头指令: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21、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工程联系单: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程联系单(C1表),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监理通知: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B1表),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送建设单位。工程暂停令: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22、工程暂停令(B2表),暂停部分或全部正在施工的工程,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以书面回复;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工程暂停令应抄报建设单位。4.1.6监理报告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月报(AQJL-01表),向建设单位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安全隐患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隐患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工程安全隐患监理报告书(AQJL-02表),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23、,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4.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4.2.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l 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l 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l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l 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l 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4.2.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4.2.3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24、案的落实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4.2.4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4.2.5监督施工单位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查施工单位对现场的防洪、防雷、防滑坡、坠落物等的有效控制,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4.2.6督促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4.2.7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分阶段的自查自评工作。4.2.8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规定正确使用,及时投入并必须用于安全措施上。对未按照规定使用该费用的或挪作他用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予以制止,并25、向建设单位报告。 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4.2.9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4.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4.26、3.1项目监理部宜指派专人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实施旁站监理。4.3.2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4.3.3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监理员每日应重点进行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4.3.4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4.4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4.4.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前,监理人员应核查拆装单位的企业资质、租赁合同、设备的合格证、设备的定期检查报告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27、证;监理人员应检查其是否编制了专项拆除方案;安装完毕后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的安装验收手续。4.4.2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手续。4.4.3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现场模板支撑体系的验收,对工具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等安全设施的验收资料及实物进行检查。4.4.4对手续不完备的机械、设备及设施不准投入使用。4.4.5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1)其他施工机械(挖掘机械、土方铲运机械、凿岩机械、基础及凿井机械、钢筋混凝土机械、筑路机械等)报审核查程序: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其他施工机械检查验收的程序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2)28、安全设施验收审核程序:监理工程师应对落地式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钢管扣件式支撑体系的验收资料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5 文明施工5.1工地围栏的设置。(1)在本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2.5m,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2)在其他路段设置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1.8m,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5.2工地图牌的设置。图牌应设在大门进出口的醒目处。(1)标牌:1)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牌(并附有监督电话);2)工程概况牌;3)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4)防火须知牌;5)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6)工地管理人员名单牌;7)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计数牌;29、8)文明施工承诺牌;9)环保措施承诺牌;(2)二图:1)施工现场平面图;2)施工现场卫生包干图;根据合肥市合建质安20087号关于加强合肥市建筑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公示制度,危险性较大工程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性较大工程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5.3工地排水要求。建设工程工地应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5.4工地其他临时设施的要求。(1)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2)施工区域或危30、险区域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3)建筑材料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4)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5.5工地环境卫生。(1)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设置相应的厕所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管理,按规定时间清除;(2)按照卫生、通风和照明要求,设置茶亭、更衣室和其他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建立定期的清扫制度。5.6施工人员文明施工作业要求:(1)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和其他废弃物,未经沉淀不得排放;(2)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堆置在规定的地点,不得投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器;(3)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5.7对施工单位管理的要求:(1)完善技术和31、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的地下管线的畅通、安全;(2)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3)利用各种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杂物飘散;(4)确保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墙、围挡,统一、齐全、整洁、美观,无乱涂写、乱张贴。工程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5)工地整洁,出入运输工具干净;(6)遵守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施工,无噪音扰民现象;(7)全体职工必须确保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知晓率;(8)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6 各专项工程针对性监理控制细则6.1安全管理检查要点:6.1.1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措施32、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制度、新进场工人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6.1.2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出入口、检查井口、基坑边、每个临时用电设施。6.1.3持证上岗人员:卷扬机操作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电工、焊工以及挖掘机、压路机、摊铺机等大型工程机械操作人员。6.1.4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临时建筑应安全;不得用在建工程兼做宿舍;在市区施工应围档封闭;工地出入口应符合交通管理要求;施工可能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管33、道、高压线路的防范措施。6.2基坑开挖与支护监理控制细则:6.2.1基坑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需经专家论证的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审查。6.2.2基坑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6.2.3深度超过2m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应设有专用通道或登高设施。6.2.4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应有降水措施。6.2.5对地质较差、深度较大的基坑、坑壁支护应有专项方案或措施。6.2.6对毗邻基坑的建筑物、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等应有防范措施。6.2.7基坑上下周边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6.2.8未经验算或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在坑边堆土、存放材料或机械设备,通行车辆。6.234、.9进场施工机械应经查验,司机须持证上岗,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6.2.10土方开挖(1)所有施工机械进场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2)挖土机司机应持证上岗;(3)当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清理、修坡)配合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应停机;(4)挖土机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机械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工作面;(5)挖土程序必须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并不得超挖。6.2.11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基坑支护变形(包括支护体系的变形和坑外地表的变形)进行监测。同时应对基坑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沉降观测。对所有的深基坑工程,必须编制变形监测方35、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深基坑进行全过程的观测,检测数据要及时与设计文件要求比对,若变形值超过设计预警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调整方案,必要时应启动应急抢险预案,杜绝重大险情的发生。6.2.12基坑工程施工的作业环境:(1)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2)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应设置隔离层;(3)光线不足的场所应设置足够的照明;(4)电器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5)当支撑采用钢筋混凝土且用土模施工时,应检查挖土时支撑掏空后底模是否仍浮粘在支撑底面,若浮粘有底模等杂物必须采取措施清除。6.2.13(合肥市规定合建质安200735号)深基坑支护时严格控制预应力锚36、杆和土钉墙支护体系的应用。如果待建深基坑工程的场地内有淤泥、强风化岩层、丰富地表水、相邻建(构)筑物、地上(下)管杆线安全距离过近等危及安全的因素时,严禁使用土钉墙作为主要支护体系,必须使用桩锚或其他可靠度更高的体系,预应力锚杆和土钉墙只能作为辅助支护。具体要求见合建质安200735号关于加强合肥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6.2.14深基坑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汇总施工技术资料,监理单位提交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专项评估报告。6.2.15深基坑工程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专项验收,并及时通知市质安监站。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6.3脚手架工37、程监理控制细则:脚手架施工必须有脚手架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搭前进行交底,搭后组织验收。6.3.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6.3.1.1脚手架的显著位置是否固定有“验收合格牌”。6.3.1.2基础是否夯实、平整无积水,底座下应垫统长厚度大于等于50的木板或槽钢,底座是否移动,立杆是否悬空。6.3.1.3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是否符合要求。6.3.1.3.1杆件设置要求:1)立杆纵距(无计算时,按下面要求确定) 搭设高度在30m以下时,采用单立杆,立杆纵距为1.8m; 搭设高度在3050m时 当采用单立杆:搭设高度为3040m时,立杆纵距为1.5m38、; 搭设高度为4050m时,立杆纵距为1.0m; 当采用双立杆:立杆纵距为1.8m (自立杆顶部算起,往下30m范围内可用单根钢管,再往下至地面部分,里外立杆均为双根钢管,顺纵墙并列组成,并用扣件紧固); 搭设高度超过50m时,不能采用落地脚手架,应采用其他形式。2)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3)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0.4倍立杆纵距,且不应大于500mm。4)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39、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5)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搭设要求,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上栏杆上皮高度为1.2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6.3.1.3.2杆件的连接要求:1)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在同步内。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40、缘至杆端距离不小于100mm.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的接头不宜在同步或同跨内。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于距离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cm。6.3.1.3.3连墙件的要求:1)连墙件布置的最大间距(双排,高度小于等于50cm)竖向间距:2倍步距水平间距:3倍立杆纵距2)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3)对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41、接。4)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6.3.1.3.4支撑的要求:1)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力撑与横向斜撑,每道剪力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力墙,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力撑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大于15m。3)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力撑。4)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42、型连续布置。6.3.1.3.5门洞桁架的要求:1)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桁架结构型式,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2)双排脚手架门洞处的空间桁架,除下弦平面外,应在其余5个平面内的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3)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2步。4)门洞桁架伸出上、下杆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该扣件宜紧靠主节点处的扣件。6.3.1.4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6.3.1.5扣件螺栓是否松动(采用扭力板手按随机分布原则进行检查)。6.3.1.6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43、,并严密)。6.3.1.7当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200mm时,应自上而下做到每4步一隔离。隔离设施要牢固可靠。6.3.1.8是否超载:结构与装饰脚手架作业层的施工均布活荷载的允许值(设计有规定的除外)。结构脚手架:均布活荷载3kN/m2,可考虑2步同时作业;装饰脚手架:均布活荷载2kN/m2,可考虑3步同时作业。6.3.1.9不得将模板支架,揽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6.3.1.10施工过程中,若脚手架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上诉的要求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6.4钢管扣件现浇水平构件模板支撑系统监理控制细则:6.44、4.1支撑高度小于等于4m,最大竖向荷载标准值小于等于10kN/m2的支撑系统。(1)检查是否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计算),并附有支撑系统的平面图(包括立杆的平面布置。纵横向水平杆的布置)、立面图(外括上道水平杆、中间水平杆及扫地杆的位置)和细部构造大样图。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2)检查钢管的质量:1)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2)钢管外观质量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等质量缺陷;3)抽查钢管的壁厚是否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的壁厚一致,允许偏差小于等于10;4)钢管必须作防绣处理。(3)检查扣件的质量:1)扣件必须是可锻铸造的紧固扣件,并具有生产许45、可证、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质量证明资料;2)扣件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4)检查支撑系统范围内地基基础及立杆底部的底座和垫板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地面排水是否良好,底座或垫板有无松动、滑动。(5)检查立杆(包括梁下立杆)的间距、排列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其纵横向允许偏差为50mm。立杆垂直度,其允许偏差为3 。(6)检查纵、横向水平杆的安装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7)检查纵、横向竖向剪刀撑的设置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规范要求: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竖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8)抽查扣件拧紧力矩,用扭力扳手(扭力46、矩为40N/m)检查应复核下表要求:安装扣件数量抽检数允许不合格数5190509115081151280131281500202500120032312013200505(9)检查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单位是否安排专人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监护,监视支撑系统的杆件(尤其是立杆)是否有松动、变形的情况。(10)模板拆除时,应检查:1)结构的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要求(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4.3.1条);2)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施工单位对拆除方案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3)在拆除区域内应设置安全警戒线;4)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的高47、差不应大于2步;5)拆除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进行监护。6.4.2支撑高度大于4m小于30m,最大竖向荷载标准值大于10kN/m2,的支撑系统;该类支撑系统除按1.中(1)(10)内容检查外,尚应检查水平剪力撑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设置。(规范要求: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下向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力撑)6.4.3高大模板支撑工程监理控制细则:(合肥市执行“合建质安200808号”关于加强合肥市高大模板支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高大模板支撑工程指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搭设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48、模板支撑工程。6.4.3.1施工单位在高大模板支撑工程搭设前,应认真编写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总工审核并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将经审批通过的专项方案和高大模板支撑工程登记表报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6.4.3.2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内容包括:地基处理、模板和支撑工程的设计计算、材料规格、支撑工程搭设详图和构造要求、混凝土浇筑方案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有特殊要求的应作详细说明。施工方案应经过专家论证评审。6.4.3.3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组意见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编,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中原则上不得调整施工方案。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经施49、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6.4.3.4建设单位应从合肥市高支模专家库中选定评审专家,总人数不少于5人。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评审组降低原设计、施工安全标准。6.4.3.5高大模板支撑工程使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管应有产品合格证、法定检测单位的复测报告,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弯曲、压扁、锈蚀严重及打孔的钢管不得使用。钢柱、钢托架或钢管门型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现场制作的钢构件应有相关主材,焊缝质量及连接件的合格证明文件。 (2)、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法定检测单位的复测测报告和产品标识,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50、栓必须更换。扣件应进行防锈处理。(3)、扣件检测应随机抽样,抽检的数量为10,重点检查扣件拧紧扭力矩,不合格率超过抽检数量10的应全面检查,直至合格为止;6.4.3.6高大模板支撑工程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1)、支设立杆的地基应平整坚实无杂物,确保排水畅通,不得积水。当立杆落在地面时,须增设强度不低于C10、厚度不少于100mm的砼垫层;当立杆落在楼面时,楼面下应采取可靠的支顶措施。 (2)、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底座宜采用长度和宽度均不小于150mm、厚度不小于8mm的钢板和钢管套管焊接组成。底座下应设置长度不少于2跨、宽度不小于150mm、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或1216号槽钢。立杆51、接长必须对接,严禁搭接。立杆步距不应超过15m,间距不超过08m。模板支撑工程杆件严禁与外脚手架、卸料平台等相连。 (3)、架体必须连续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和剪刀撑,架体四周与既有建筑构件应形成可靠连接,如周边无既有建筑构件,可采用格构柱法或其他有效方法以提高整个支撑工程的稳定性。6.4.3.7高大模板支撑工程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管理人员和搭设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对施工详图进行说明,并做好书面交底签字手续。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监理人员应检查立杆地基、钢管、扣件等是否符合方案要求,未经监理人员同意不得搭设。6.4.3.8高大模板支撑工程搭设应在专职技术员指导和专职安全员监督下实施52、,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监控,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相应的旁站记录、监理日记。6.4.3.9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时要严格执行施工专项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搭设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架子工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支撑工程搭设完毕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形成书面记录。验收标准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30-2002)以及规定的分项检查验收表执行。(1)项目监理机构对验收资料全面核查。(2)现场检查立杆间距、立杆垂直度、扣件拧紧度,扫地杆设置,钢门架及钢管拉结点设置,立杆搭设方式纵、横向水平杆设置,剪刀撑纵、横向及水平加强层设置53、等全面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签署分项验收表。6.4.3.10监理单位根据批准的方案进行现场检查,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混凝土浇筑前监理单位应组织复验,未经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不得浇筑混凝土。6.4.3.11监督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混凝土的浇筑顺序,控制模板层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载,进行分层浇捣。采用泵送混凝土时,不得将泵管固定在支撑系统上,泵管出口距浇注工作面不大于20cm,以减少对支撑系统的冲击。6.4.3.12在浇捣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旁站监理,并督促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对支撑系统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支撑系统有变形、松动等异常现象,要立即停止施工,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不得侥54、幸蛮干,确保施工安全。6.4.3.13高大模板支撑工程拆除前,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要求,并报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拆除。监理工程师巡视、检查拆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拆除方案要求自上而下逐步拆除。严禁高空抛掷。6.4.3.14监理单位在对高大模板支撑工程搭设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安排专职监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主要检查:(1)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到位。(2)脚手架搭设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3)支撑搭设工艺是否符合规范及专项方案要求。(4)施工过程是否违章作业。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经审批的方案搭设的,或存在55、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书面报告。(5)监理机构配备力矩板手,定期或不定期对螺栓紧固据力矩进行检验,扭力矩不符合要求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6.5其他安全防护的监理控制细则:6.5.1三宝、洞口及“临边”“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洞口”指雨、污水检查井口、供电、电信等检查井口等各种洞口;“临边”指沟槽、承台基坑周边、箱梁边。6.5.1.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2m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6.5.1.2通道及出入口上有防护棚56、(主要是横穿马路的铁路及过路道口)。6.5.1.3“洞口”、“临边”巡视检查内容。6.5.1.3.1沟槽、承台基坑周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6.5.3.3洞口:(1)洞口边长为2550cm 的,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2)洞口边长为50150cm的,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络,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3)洞口边长在150cm以上的,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本工程洞口防护主要是给类检查井井口,本条内容参考建筑工程“五口”防护安全措施要求。)6.5.2施工预留横穿道路的铁路及过路道口的安全防护:1、对铁道口、过路道口与施工作业区进行隔离。2、桥梁施工时,每一处铁道口、过路道口,57、均设置施工通道口防止高处物体坠落。3、施工通道都必须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用48钢管、扣件搭成支撑体系,再在其上铺设不小于5cm厚木板,它们之间的间距为400。4、建筑物出入口应搭设长3-6m,且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铺设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5、通道口上方,必须设置限高牌和反光标识。6.5.3其他施工安全防护措施:6.5.3.1夜间施工防护:1、注意安排好工作计划,劳逸结合,尽量避免夜间作业。2、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施工驻地要设置路灯。3、用于上下攀登的通道必须设有足够的照明灯具,严禁将灯具悬挂在钢筋或其他金属杆件上。4、夜间施工时,应采取低噪音措施,防止扰民58、。6.5.3. 2雨季作业:1、雨季施工时,应及时排除施工现场积水。脚手架、斜道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脚手架的检查,防止倾倒。2、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项目,应根据条件设置挡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3、检查工地临设牢固情况,对认为在暴风雨袭击中有危险的脚手架 、高空设施等要做好加固措施。4、暴风雨期间,禁止从事露天高空作业。6.5.3.3防火防爆:1、设专职消防员,料场和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备必要的防范措施。防火安全2、建立定期防火检查制度,对生活区及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将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3、生活区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以备急用。消防栓处应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59、。4、施工现场周围都是居民,施工时要采取有效的防火、防雷措施,防止火灾的发生。6.6施工机具的安全监理控制细则:6.6.1平刨:(1)平刨安装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2)平刨护手装置应有效(即发生意外,不会造成手部被刨刀伤害);(3)平刨的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4)明路的机械转动部位应有牢固、适用的防护罩;(5)平刨不使用时(无人操作),应拉闸切断电源;(6)严禁使用多功能平刨(即平刨、电锯、打眼三种功能合置在一台机械上,开机后同时转动)。6.6.2圆盘电锯:(1)电锯安装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2)60、锯盘的上方应安装防护罩;(3)锯盘的前方应安装分料口(劈刀);(4)锯盘的后方应设置防护挡板安全装置;(5)明露的机械转动部位应有牢固、适用的防护罩;(6)操作平台要稳固,锯片不得连续缺齿和缺齿太多,螺丝帽要上紧。圆锯应有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应使用点动开关;(7)操作人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操作;(8)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应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9)加工旧料时,须先清除铁钉、水泥浆、泥砂等;(10)锯短料时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禁止锯超过圆锯半径的木料;(11)锯片未停稳前不许用手触动,也不要用力猛推木料的61、方法强迫锯片停转;(12)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13)圆盘电锯不使用时(无人操作),应拉闸切断电源。6.6.3手持电动工具:(1)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金属外壳)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应装漏电保护器(30mA0.1s);(2)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作业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3)使用前要先检查电源绝缘是否良好,有无破损,电线须架空,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使用时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4)按铭牌规定,正确使用手电钻,发现有漏电现象或电动机温度过高、转速突然变慢和有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交电工检修;(5)在高空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危险处作业要挂好安全带62、,工作中要注意前、后、左、右的操作条件,防止发生事故;(6)向上钻孔时,只许用手或扛杆的办法顶托钻把,不许用头或肩扛等办法;(7)电钻在转动中,只准用钻把对准孔位、禁止用手扶钻头对孔;(8)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以备再用;(9)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允许任意拆除或接长,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更换。6.6.4钢筋机械:(1)机械安装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2)现场机械安装应稳固,带有胶轮胎的机械应将轮胎拆下并垫离地面,保养好,按规定搭设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保证进。出料安全,整机应搭设安全可靠的操作棚;(3)机械安装或检修完毕,必须经试运转正常后,办理交接班63、签证手续后方准使用;(4)设备的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应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一切机械、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必须接零、接地线,电阻不大于4欧,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准有的设备接零有的设备接地;(5)接新的用电规程JGJ46-2005规定,所有的施工机械都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特别是移动型机具,不安装漏电保护器不得使用;(6)实行一机一闸制,所有机械都应设独立的开关箱,箱内不得存放什物。开关距所控设备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7)机械操作人员要事先经过培训,三机操作工要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定机定人定责任制。(8)冷拉场地应设置警戒区,设置防护栏及标志;冷64、拉作业应有明显的限位指示标记,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与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防止断筋后伤人;(9)对焊作业应有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10)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牢固、使用的防护罩;6.6.5电焊机:(1)电焊机进场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2)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应装设漏电保护器;(3)电焊机应装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装设触电保护装置;(4)一次线的长度一般不超过3m,一次线外应穿管保护;(5)焊把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30m,并不准有接头;(6)电源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7)露天使用的焊机应该设置在地势较高且平整的地方,并有防雨措施。6.6.6搅拌机:(1)搅拌机65、进场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2)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应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3)搅拌机空载或满载运行时检查传动机构是否符合要求,钢丝绳磨损不超过规定,离合器、制动器灵敏可靠;(4)自落式搅拌机出料时,操作手柄轮应有锁住保险装置;(5)露天使用的搅拌机应有防雨棚;(6)搅拌机上料斗应设保险挂钩,当停止作业或维修时,应将料斗挂牢;(7)各传动部位都应装设护罩;(8)固定式搅拌机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式撑架架牢,并垫上木板保持平稳。6.6.7气瓶:(1)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氧气瓶(无蓝色瓶、黑字)、乙炔瓶(白色瓶、红66、字)、氢气瓶(绿色瓶、红字)、液化石油气瓶(银灰色瓶、红字);(2)不同类的气瓶,瓶与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m,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当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3)乙炔瓶在使用或存放时不得平放;(4)气瓶的存放应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集中存放处,不同类的气瓶存放应保持安全距离或采取隔离措施,存放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存放处有安全规定和标志,存放区应配备灭火器材。班组使用过程中的零散存放,不能存放在住宿区和靠近油料、火源的地方。(5)气瓶在使用和运输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防震圈的完好情况,同时为保护瓶阀,应装好防护帽(瓶帽)。6.10.8翻斗车:(1)机动翻斗车应67、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2)翻斗车的制动装置应灵敏;(3)翻斗车司机应持有合格证;(4)翻斗车行车时,车上及斗内不准载人。司机不得违章行车。6.6.9潜水泵:(1)水泵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2)保护装置要灵敏;(3)泵的使用要合理。泵应放在坚固的筐里置入水中,泵应直立放置。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6.6.10打桩机:(1)打桩机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准入证,进场安装后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2)打桩机应有超高安全限位装置,且灵敏可靠;(3)打桩机行走路线的地面耐力不小于80KPa,并应平整压实,场地坡度不大于1;(468、)打桩作业应有专项施工方案;(5)打桩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6.7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监理控制细则: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1)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 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处作业;(3)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4)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5)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69、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6)悬空作业当无可靠的安全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6.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控制细则:6.8.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遇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如下表。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6.8.2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是否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1)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们置及线路走向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致;(三级配电,二级保护)(2)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是70、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致;(3)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得到落实。6.8.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互线制”,且使用五芯电缆。6.8.4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置负荷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中设置漏电保护器)。6.8.5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持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6.8.6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6.8.7架空线路必须用绝缘导线,以绝缘子支承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6.8.8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71、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6.8.9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6.8.10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和使用要求:(1)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3)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地铜牌连接;(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72、的电器;(5)分配电箱应装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6)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7)开关箱中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8)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或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线。(9)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持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73、10)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6.8.11照明:(1)照明专用回路应有漏电保护;(2)照明的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具材;(3)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底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使用行灯的电源电压不超过36V;6.9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控制细则:6.9.1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并保持完好74、状态。灭火器具应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方。临时搭建的办公、住宿场所每100m2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临时油漆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每30m2应配置两具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6.9.2现场动用明火(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等)必须经过审批,开具动火证;三级动火作业的划分:(1)一级动火禁火区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的动火作业均属一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并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75、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2)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并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3)三级动火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属三级动火作业;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施工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6.9.3电工、电焊工、气焊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持证上岗。6.9.4电(气)焊、切割的作业点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性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76、点周围和下方应当落实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现场监护。6.9.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1)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的;(2)在动用明火审批的范围内而未履行审批手续的;(3)现场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4)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的地方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5)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者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6)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7)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危及其他施工设备和人员安全的;(8)散落的火星危及毗连或邻近建(构)筑安全的;(9)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现场操77、作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的;(10)按有关规定禁止动用明火的。6.9.6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6.9.7施工现场禁止随处吸烟,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6.10张拉压浆安全监理控制细则:(1)张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持证上岗(2)油表千斤顶必须经过校验才能使用,油表有效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张拉压浆机具应由专人管理,经常维修定期校验。(3)张拉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张拉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在张拉轴线上站立、穿行。(4)张拉过程中必须严肃认真、严禁压力表超出张拉阶段范78、围、千斤顶超出张拉阶段的张拉控制应力。(5)张拉施工时,应设专人指挥,任何人不得站在千斤顶的后方,或踩踏、碰撞预应力筋。(6)张拉完成后进行孔道压浆,在梁上压浆的人员必须带防护眼镜,以防水泥浆伤眼。(7)压浆过程中密切注意压浆工作与压浆机的配合,以防压力过大水泥浆伤人或损坏机器6.11顶管安全监理控制细则:6.11.1施工用电控制: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用电管理要求,在开工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并按设计要求进行敷设和管理,现场线路为三相五线制,设漏电自动跳闸装置,由专人(电工)管理的检查。实行一机一闸一开关,采用标准电箱,管内照明采用24伏以下的79、安全电压。6.11.2施工现场控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完整、齐全、明显,进入现场,人人都必须戴好安全帽,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符合要求。不准穿背心和拖鞋及赤脚上班。 6.11.3吊管控制:(1)吊管必须有人指挥,并持有有效证件。(2)吊机停放要平稳,基础稳固的位置。(3)吊机驾驶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4)吊管钢丝绳要选择标准规定的材质,吊管时管内与钢丝绳接触点要垫好木块,以免差伤钢丝绳和管材的防腐。(5)在吊装管子时,沉井下垂直点不准站人,与管体平衡点不准站人,防止悬空惯性而碰撞伤人。吊车、挖土机、桩机等应有上岗证的机工操作,吊物应有专人指挥,实行“十不吊”,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80、并做好检查记录。(6)挖土施工时工作井必须设置爬梯,供人员上下井用。使用电动卷扬机必须设置防冲顶装置,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6.11.3地下顶进控制:6.11.3.1进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方面的资料查阅。掌握管道有无河底穿越,有无淤泥层,腐烂动、植物体。做好地下形成有毒气体聚集体,危害施工人员的健康和生命的防范;同时由于顶管深度和长度会造成内部空气含氧量降低,对人员造成窒息;所以有人员在顶管内操作的情况下,需要定时监测管内有毒气体含量,采用通风装置。开挖前详细了解沿线管线资料,做好沿线管线保护措施。 6.11.3.2顶进开始时要控制油泵的流量,以慢速、稳健的姿态接触顶铁防止冲撞。 6.11.81、3.3顶进中必须实时观察压力变化。防止崩铁事故的发生。 6.11.3.4顶管设备停止作业时关闭液压动力、关闭进、排(泥浆)泵、及主电源。6.11.3.5作业人员轮换制。每个作业人员在管内作业时间不得过长,避免劳动强度过大引起危险。 6.11.3.6顶进过程中,井上施工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洞口必须有施工人员照应。 6.11.3.7采用卷扬机垂直牵引出土时, 井下不能站人, 工作井上平台的作业人员出土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6.11.4井上作业控制:6.11.4.1、沿工作井四周设置1.2 米高的固定护栏,护栏上挂安全网,工作井四周要挂相应的警示标语。 6.11.4.2、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工作井,82、不得堆放在工作井四周1 米范围内。7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隐患及其监理措施汇总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隐患及其监理措施汇总表作业/活动/设施/ 场所危险源重大一般可能导致的事故监理工作措施备注土方开挖施工机械有缺陷机械伤害、倾覆等进行巡视检查施工机械的作业位置不符合要求-倾覆、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挖土机司机无证或违章作业机械伤害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其他人员违规进入挖土机作业区域机械伤害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基坑支护支护方案或设计缺乏或者不符合要求坍塌等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或修订方案,并组织审查临边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坍塌等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经过审批的方案83、或修正不合理的方案未定期对支撑、边坡进行监视、测量坍塌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坑壁支护不符合要求坍塌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已经批准的方案,进行巡视控制排水措施缺乏或者措施不当坍塌等进行巡视检查积土料具堆放或机械设备施工不合理造成坑边荷载超载坍塌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人员上下通道缺乏或设置不合理高处坠落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基坑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或缺乏垂直作业上下隔离防护措施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对此危险源制定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缺乏或不符合要求高处坠落等督促施工单位编制设计与施工方案,并组织84、审查脚手架材质不符合要求架体倒塌,高处坠落等进行巡视检查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隐患及其监理措施汇总表作业/活动/设施/ 场所危险源重大一般可能导致的事故监理工作措施备注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基础不能保证架体的荷载架体倒塌,高处坠落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已批准的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修正脚手架铺设或材质不符合要求高处坠落等进行巡视检查架体稳定性不符合要求架体倒塌,高处坠落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脚手架荷载超载或堆放不均匀架体倒塌,倾斜等进行巡视检查架体防护不符合要求高处坠落等进行巡视检查无交底或验收架体倾斜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认真验收人员与物料到达工作平台的方法不合理高85、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架体不按规定与建筑物拉结架体倾倒等进行巡视检查脚手架不按方案要求搭设架体倾倒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缺乏或不符合要求倒塌,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或修改方案,并组织审查,进行巡视检查无针对混凝土输送的安全措施机械伤害等要求施工单位针对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措施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要求模板坍塌,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已批准的方案,进行巡视检查支撑模板的立柱的稳定性不符合要求模板坍塌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已批准的方案,进行巡视检查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或存放不符合要求模板坍塌等进行巡86、视检查悬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系挂不符合要求高处坠落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隐患及其监理措施汇总表作业/活动/设施/ 场所危险源重大一般可能导致的事故监理工作措施备注油表千斤顶必须经过校验才能使用,油表有效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张拉压浆机具应由专人管理,经常维修定期校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已批准的方案,进行巡视检查张拉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张拉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在张拉轴线上站立、穿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已批准的方案,进行巡视检查张拉过程中必须严肃认真、严禁压力表超出张拉阶段范围、千斤顶超出张拉阶段的张拉控制应力。机械伤87、害、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已批准的方案,进行巡视检查张拉施工时,应设专人指挥,任何人不得站在千斤顶的后方,或踩踏、碰撞预应力筋。、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已批准的方案,进行巡视检查张拉完成后进行孔道压浆,在梁上压浆的人员必须带防护眼镜,以防水泥浆伤眼。物体打击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压浆过程中密切注意压浆工作与压浆机的配合,以防压力过大水泥浆伤人或损坏机器机械伤害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隐患及其监理措施汇总表作业/活动/设施/ 场所危险源重大一般可能导致的事故监理工作措施备注模板工程模板工程无验收与交底倒塌,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88、培训,进行巡视检查模板作业2m以上无可靠立足点高处坠落等进行巡视检查模板拆除区未设置警戒线且无人监护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坍塌,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或堆放不均匀坍塌,物体打击等进行巡视检查高处作业员工作业违章高处坠落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安全网防护或材质不符合要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进行巡视检查临边与“四口”防护措施缺陷高处坠落等进行巡视检查施工用电作业外电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用电施工组89、织设计缺陷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及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末级保护漏电开关不得大于30mA。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电线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工地安装的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变配电设备处,配专用灭火设备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私拉乱接电线。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工地供电采用TNS系统三相五线制系统。用电线路采用高架或埋地铺设,原则上不准明铺。场内架设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离应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90、行巡视检查灯具金属外壳未接地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现场接灯照明时,凡危险场所及潮湿环境应使用安全电压;灯具安装在工作时触碰不到的地方;保持一灯一开关且有防雨装置。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移动式电器机具设备应用绝缘良好的电源线供电。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应有备用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备用的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室内不应存储油筒及其他易燃物体,发电机组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连锁保护,严禁并列运行。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各种电器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维修,并挂上警示牌。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触电等督91、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潮湿环境作业漏电保护参数过大或不灵敏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闸刀及插座插头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手持照明未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带电作业无人监护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隐患及其监理措施汇总表作业/活动/设施/ 场所危险源重大一般可能导致的事故监理工作措施备注木工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机械伤害等进行巡视检查圆盘锯无防护罩及安全挡板机械伤害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使用多功能木工机具机械伤害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92、查平刨无护手安全装置机械伤害等进行巡视检查手持电动工具作业保护接零或电源线配置不符合要求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作业人员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未做绝缘测试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钢筋冷拉作业钢筋机械的安装不符合要求机械伤害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钢筋机械的保护装置缺陷机械伤害等进行巡视检查作业区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机械伤害等进行巡视检查电气焊作业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触电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隐患及其监理措施汇总表作业/活动/设施/ 场所危险源重大一般可能导93、致的事故监理工作措施备注电气焊作业无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一次侧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气瓶的使用与管理不符合要求爆炸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焊接作业工人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触电、灼伤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触电等进行巡视检查气瓶违规存放火灾、爆炸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拌和作业搅拌机的安装不符合要求机械伤害等进行巡视检查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机械伤害等进行巡视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机械伤害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作业平台的设置不符94、合要求高处坠落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作业工人粉尘与噪声的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尘肺、听力损伤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打桩作业打桩机的安装不符合要求机械伤害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打桩作业违规操作机械伤害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行走路面荷载不符合要求设备倾翻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隐患及其监理措施汇总表作业/活动/设施/ 场所危险源重大一般可能导致的事故监理工作措施备注打桩作业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不符合要求机械伤害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95、安全管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的管理不符合要求各类事故督促施工单位对此危险源制定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未按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事故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责任制未对分部工程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各类事故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与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不符合要求各类事故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标志的管理不符合要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防护用品的管理不符合要求各类事故进行巡视检查物料储备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不符合要求泄露、火灾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料具违规堆放料具倾倒等进行巡视检查消防管理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消防96、设备火灾等督促施工单位对此危险源制定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火灾等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火灾等督促施工单位对此危险源制定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生活设施管理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食物中毒等可以不检查,但是发现问题要处理厕所及洗浴设施不符合要求摔倒、传染病等可以不检查,但是发现问题要处理活动板房无搭设方案及未验收坍塌可以不检查,但是发现问题要处理食堂采购不认真食物中毒可以不检查,但是发现问题要处理锅炉等压力容器的管理不符合要求爆炸等可以不检查,但是发现问题要处理8、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8.1项目监理部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使用统一安97、全监理表式,规范安全资料管理工作。l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的报审使用表(见安全方案);l 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使用表(见安全方案);l 特殊工种人员资格审验使用表(见安全方案;l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报审验收使用表(见安全方案);l 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安全防护进行改进及有关反映和沟通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见安全方案); l 安全监理通知单(见安全方案);l 施工承包单位对安全监理通知的整改回复单(见安全方案);l 情况严重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时使用表(见安全方案);l 施工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完成,申请复工时使用表(见安全方案);l 安全监理月报使用AQ-198、6表;l 工程安全隐患监理报告使用表(见安全方案);l 对易发生事故部位和关健环节现场检查记录,使用安全检查巡视记录表(AQ-15表);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宜编制专项检查表(如表AQ-1823);l 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用表(如表AQ-1113);l 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或部位的安全措施检查AQ-14记录表。8.2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树立严格的执业作风,应以文字材料作为传递、反馈、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8.3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并记录发现的安全问题和处理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8.4使用影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99、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安全监理月报。8.5安全监理资料应是文字书面形式,必须真实、及时、完整。8.6安全监理资料目录l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含安全监理工作内容);l 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方案);l 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l 安全监理保证体系、人员及职责;l 工地例会上安全监理工作交底内容;l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审核资料;l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审核资料;l 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资料;l 安全监理专题会议纪要、工地例会(或专项会议)纪要的安全监理内容;l 安全100、指令性文件及回复资料;l 监理日记(志)的安全监理内容;l 有关安全监理的专题报告;l 安全生产事故及其调查分析处理报告;l 安全监理月报;l 安全监理工作总结;8.7安全监理记录表见附录1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与安全有关的文件目录清单序号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颁发日期备注1国家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06.292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11.243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03.214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01.135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04.096建设部令第110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04.07.057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01.288建质200382号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2003.04.179建质2003167号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2003.08.1510建质2004148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2004.08.2711建质2004213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2004.12.0112建质200459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102、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2006.01.2513建质200618号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14建质2005184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2005.10.1315建质2007223号绿色施工导则16建质2007255号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2007.11.0517建质20072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07.11.0918建质200875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2008.04.1819建质200876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2008.04.1820建质2008103、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2008.05.1321建建1998164号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1998.10.0122建建2000230号关于颁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00.10.1623建安办函200623号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临建宿舍及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2006.02.2424建市2006248号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2006.10.1625建办质200841号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2008.07.18序号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颁发日期备注2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4、92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2006.12.2927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2号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12.2228皖政令第73号安徽省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29皖政令第125号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000.09.2030皖政令第147号安徽省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办法2002.09.1031合质安200703号关于进一步强化脚手架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2007.08.0332合质安200704号关于对“国力”牌附着升降脚手架有关问题的通报2007.08.0133合质安200705号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7.08.1105、434合建质安200723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垂直运输设备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2007.11.0235合建质安200735号关于加强合肥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2007.12.1036合建质安2007199号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06.1137合建质安2007293号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07.08.1538合建质安20087号关于加强合肥市建筑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的通知2008.01.1639合建质安200808号关于加强合肥市高大模板支撑工程管理的实施意见40合建质安200847号关于成立市建委建设106、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8.05.0941合建质安200853号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8.05.2742合建质安200866号关于转发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定办法的通知2008.06.2743合建质安2008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2008.08.0744合建质安200884号关于进一步对电梯井口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管理的通知2008.09.0145合建安监2007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服务”提示程序的通知2007.06.1246合建安监2007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107、城市创建工作的紧急通知2007.06.1947合建安监2007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大型设备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2007.07.1748合建质安监200806号关于印发塔吊安全检查要点的通知2008.01.2049合建质安监200808号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大型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2008.03.0450合建质安监200812号关于开展2008年建筑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2008.04.20序号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颁发日期备注51合建质安监200815号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各类料台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2008.05.2352合建质安监2008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108、全管理的通知2008.08.0453合建质安监200809号关于启用合肥市深基坑、高支模工程专家库的通知2008.02.2254合建管安监200615号关于进一步深化脚手架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55合建设20062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挖孔桩技术限用管理的通知2006.08.2356合建设2005278号关于建设工程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2005.12.0657合建建管200712号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2007.10.1258合建公200841号关于认真开展建设、建筑、拆迁工地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2008.05.2959合建管200656号关于加强对建筑109、施工现场龙门架安装使用管理的紧急通知60合政办200821号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切实维护我是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见的通知2008.04.24AQ-11 施工安全涉及强制性规定落实情况记录表项目名称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安全主控内容强制性规定的标准或规范及其条款号落实执行情况检查记录人: 检查日期:AQ-12 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落实情况监理检查记录表项目名称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序号安全监理事项方案及审批手续程序(完整,不完整)实施过程安全交底(有,无)施工机械验收手续(有,无)安全设施验收手续(有,无)备注(检查日期)1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及安全责任书2总包方对分包进场时的安全总110、交底3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5桩基施工方案6特殊类脚手架施工方案7基坑施工方案8模板施工方案9拆除爆破工程施工方案10高处作业11顶管施工方案12张拉压浆13141516安全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AQ-13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检查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包单位资质未超范围经营。承包单位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超范围、在有效期内、不存在转让和冒用现象。管理人员持证上岗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专职安全员的配备符合规定要求。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人员名单与现场吻合。安全111、生产责任制度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考核。考核结果有记录。企业内部协议、总分包方协议中有安全生产具体指标和要求的条款。项目的主要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审批;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等工程的专项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各工序施工前及危险岗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有具体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交底人、受交底人都履行112、签字(或按手印)手续。安全检查记录有公司(分公司)对项目部的检查记录,检查频率符合制度规定。有项目部定期检查记录,检查频率符合制度规定。检查出事故隐患已按要求发出整改通知书,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整改后有复查记录,整改记录与现场情况符合。续前表安全教育记录施工单位作业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有具体的教育内容。教育者、受教育者都履行签字(或按手印)手续。应急预案项目部制定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演练记录。实施项目总包的,由总包单位统一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意外伤害保险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有交费凭证。分包单位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已履行报审手续,且安全资格证明材料齐全。分包合同中明确了各自的113、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检查有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均有上岗证,证件齐全并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与现场实际吻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管理验收手续齐全,记录齐全,证明材料齐全。通过验收的机械、设施清单与现场吻合。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且切合实际。其它问题检查结论1、通过 2、改进 3、整改改进或整改内容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 期:加检查人员签名检查日期AQ-14 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工程名称: 编号:巡视检查项目: 抽查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114、情况 抽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检查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 其它: 巡视检查记录: 存在问题: 处理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监 理 人 员 日 期 AQ-15 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工程名称: 编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名称及巡视检查项目: 巡视检查情况: 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 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施工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工作 其它: 存在问题: 处理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监 理 人 员 日 期 说明:本表仅用于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AQ-16 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工程名称 第 期工程形象进度115、(重点描述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进度)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监理工作、措施和效果签发的安全监理文件和指令下月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其它总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人员 日期 A-17 建筑工程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安全要点检查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深基坑(判断标准见注2)人工挖孔桩资料检查方案是否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判断标准见注3)是有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否有施工方案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深基坑有专家论证审查书面意见人工挖孔桩有方案有项目技116、术负责人签字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变形监测施工方案中有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方案有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井下检测人工挖孔桩每日开工前检测井下有毒有害气体,并做好记录。其它问题现场检查临边防护基坑开挖深度大于2m时,按规定搭设临边防护设施。人工挖孔桩施工时,地面上有专人监护。不施工时,做好孔洞防护。边坡稳固基坑坡度值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基坑壁支护方式符合施工方案或施工图要求。排水措施基坑排水措施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坑边荷载基坑边土方距坑边1.2m、土方高度1.5m,坑边无堆放物。人工挖孔桩挖出的土方距孔口1m孔内环境人工挖孔桩开挖深度10m时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10m时根据地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孔内空气符合施117、工条件。孔内有应急软爬梯,不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各类电器严格做接零保护和使用漏电保护器(15mA0.1s)。孔上电缆架空高度2m。孔内照明采用安全矿灯或12伏以下的安全灯。其它问题检查结论1、通过 2、改进 3、停用改进或停用范围如下:检查人员签名检查日期年 月 日AQ-18 建筑工程模板安全要点检查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立杆材质木 钢管标准层高 m高大模板(判断标准见注2)资料检查方案有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高大模板工程经专家论证,有书面审查报告(非高大模板不填此栏)。有验算结果拆模有拆模申请有混凝土试压报告其它问题现场检查立118、杆稳定底部不垫砖及其它脆性材料扣件式钢管立杆采用对接,木材立杆无接长使用现象。整体稳定水平拉结剪刀撑纵横两个方向有底座和垫木,并设置扫地杆满堂红模板竖直方向沿纵横两向布置,从周边向内每隔4排立杆一道。隔2m高设一道水平拉结水平方向高度大于4m的支架,周边向内每隔4排立杆,从上向下每隔2步设一道。采用泵送混凝土时,有保证模板支撑系统整体稳定的措施。荷载堆放模板上荷载堆放均匀,未超过方案规定。拆模作业设置警戒区无未拆净的悬空模板高度2m的作业有可靠立足点其它问题检查结论1、通过 2、改进 3、停用改进或停用范围如下:检查人员签名检查日期年 月 日AQ-19 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要点检查表工程名称施119、工单位(或分包单位)监理单位资料检查防护用品进场查验分批次查验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发放记录有安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签字手续完备。其它问题现场检查安全帽作业人员均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均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网密目网张挂高度高于作业面1.2m绑扎牢固、网面无明显破损。安全通道出入口、地面通道上部安装防护棚。防护棚为落地式双层结构。临边防护楼梯口和梯段边安装防护栏杆未砌筑墙体的建筑物楼层周边与脚手架相连处,每层均安装防护栏杆。阳台周边、卸料平台周边、雨蓬周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安装防护栏杆。物料提升机与建筑物之间的运输通道的两侧边,安装防护栏杆。洞口防护水平方向洞口边长120、50cm,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固定不挪动。50cm边长150cm,采用混凝土板内的钢筋网作为防护网。边长150cm,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挂平网。竖直方向洞口落地式竖直方向的洞口,用固定栅门或防护栏杆防护,下设挡脚板。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平网。悬空作业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外柱等钢筋时搭设操作平台。浇注、砌筑离地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篷、墙体时,应搭设操作平台。其它问题检查结论1、通过 2、改进 3、停用改进或停用范围如下:检查人员签名检查日期年 月 日AQ-20 建筑工程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要点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平刨121、有护手装置。外露的机械传动部位有牢固、适用的防护罩。设备外壳有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不使用倒顺开关或闸刀开关。不使用平刨、电锯合二为一的多功能木工机具。圆盘电锯锯片无裂纹,锯齿无连续缺齿2个及以上。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外露的机械传动部位有牢固、适用的防护罩。设备外壳有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不使用倒顺开关或闸刀开关。手持电动工具类、类手持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保护接零不少于2处。开关箱内设漏电保护器(15mA0.1s)。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架上操作时,不使用类工具。钢筋机械齿轮啮合和滑动部位润滑良好,运行无异响。冷拉场地设置警戒区、设置防护栏杆122、及警告标志。设备外壳有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不使用倒顺开关或闸刀开关。电焊机设备外壳有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交流电焊机装配二次侧触电保护器。交流弧焊机变压器一次侧电源线长度5m;二次线选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30m。搅拌机操作棚符合防雨、防坠物打击的要求。料斗设有保险挂钩。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将料斗提升后用挂钩锁住。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应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气瓶不同类的气瓶之间距离5m,气瓶与明火距离10m。乙炔气瓶使用和存放时不平放。蛙式夯实机设备外壳保护接零2处。开关箱内应装设漏电保护器123、(15mA0.1s)。夯实机扶手绝缘。作业时,一人扶夯,一个传递电缆,以防止电缆线被夯击。潜水泵设备外壳有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15mA0.1s)。水泵先装在篮筐内再放入水中,泵直立放置。水泵工作时周围30m内水面无人、畜进入。其它问题检查结论1、通过 2、改进 3、停用改进或停用范围如下:检查人员签名检查日期年 月 日AQ-2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点检查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总容量 kW监理单位进线截面 mm2资料检查方案5台及以上设备或总容量在50k W及以上有设计并符合规范要求5台以下设备或总容量在50k W以下有措施经过审批验收单人员签字内容量化测试报告接地电阻至少124、每月测试一次。工作接地4,重复接地10,防雷接地30。人员电工 人,持证上岗 人。其它问题现场检查外电防护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大于:1kV以下4m;110kV6m;35110kV8m达不到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悬挂警告牌。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大于:10kV以下1.7m;35kV,2m。接零与接地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PE线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引出。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和配电箱体与PE线做电气连接。PE线为绿/黄双色绝缘多股铜芯线。与电气设备连接线截面2.5mm2PE线与N线不混接PE线不少于125、3次重复接地做防雷接地的设备,PE线应同时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10。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使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和开关箱装设漏电保护器,且参数匹配。漏电保护器安装在配电箱、开关箱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电箱设置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动力、照明开关箱分设。分配电箱与开关箱水平距离30m,开关箱与固定式用电设备水平距离3m。配电箱内的电器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板上箱体用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并防雨。箱内分别设置N线和PE线端子板。熔断器的熔体符合规格,不用铝、铜等其它金属丝代替。照明隧道、高温、126、潮湿等特殊场所使用规范规定的安全电压照明。电器、灯具的相线经过开关控制架空线路架空线路设在专用电杆上。线路设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缆线路采用五芯电缆,埋地或沿墙壁、电杆设置,用绝缘子固定,穿越建筑物加套管。 其它问题检查结论1、通过 2、改进 3、停用改进或停用范围如下:检查人员签名检查日期年 月 日AQ-22 建筑工程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要点检查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搭设单位监理单位脚手架类 型落地式 悬挑式设计搭设高度H m已搭设高度 m资料检查方案落地式H24m有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H24m有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有验算结果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悬挑式有专项方案127、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卸料平台有专项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有验算结果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验收单分段验收人员签名量化内容人 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人,持证上岗 人。其它问题现场检查立杆基础落地式基础平整、夯实、不积水。悬挑式悬挑梁安装符合设计要求有底座和垫木并符合要求,无悬空杆。立杆底部固定牢固、支座稳固。不固定在水平杆上。有纵横向扫地杆并符合要求。连墙件24mH50m采用刚性拉结H24m三步三跨,柔性拉结须设顶撑三步三跨H50m刚性拉结,二步三跨。架体封闭首层和作业层满铺脚手板密目式安全网张挂高度高于作业面1.2m中间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或每隔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作128、业层脚手架内侧与建筑物楼板之间的空隙已满辅脚手板架体稳定剪刀撑H24m,两端设置且净间距15m。H24m,全高全长连续设置架体自成体系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的输送管等,不固定在脚手架上。卸料平台自成受力系统,不与脚手架连接。横向水平杆设置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必须设置,并且无缺漏。其它问题检查结论1、通过 2、改进 3、停用改进或停用范围如下:检查人员签名检查日期年 月 日 AQ-23 大型起重机械设施检查记录工程名称:编号:总包单位使用部门设备名称型号/编号安装工程拆除单位安装前检查内容:产品合格证:有无 产品使用说明书:有无设备监管卡:有无 建设机械编号牌有无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已审129、批监理未审批进场设备与专项施工方案相符性:符合不符合分包单位资格报审:监理已审批监理未审批特种作业操作证:齐缺设备基础与专项施工方案相符性:符合不符合安全技术交底:已未加节、升降前检查内容: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已审批监理未审批设备附着点位置、强度与专项施工方案相符性:符合不符合特种作业操作证:齐缺安全技术交底:已未拆除前检查内容: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已审批监理未审批分包单位资格报审:监理已审批监理未审批特种作业操作证:齐缺安全技术交底:已未施工单位检查记录:有无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监 理 人 员 日 期 AQ-24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核准记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130、年月 日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应 得 分施工单位自评分监理审核扣减分扣减分记录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模板“三宝”、“ 四口”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402施工现场安保体系运行安全目标危险源控制策划法规、标准安保计划组织机构、权限教育培训文件控制安全物资采购、验收分包控制施工过程控制事故应急救援安全检查纠正、预防措施内部审核安全评估安全记录303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控方案、有效实施应急预案、操作性临时建(构)筑物验收204民工权益保护工人权益保护综合保险办理劳动用工管理维权告示牌公示55安全资金投入 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技术的 可靠性安全资金投入管理56一票否决项安全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