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及地下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5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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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79541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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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筑面积68212.7m2,主要建筑功能为住宅。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的场地类别为类,建筑场地土类型为中硬场地土,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裙房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1#楼建筑面积为19079.3m2,建筑物高度为57.2m,主楼地上为17层(1-2层商铺,3-17层住宅),一层商业层高最高6m,最低4.7m,二层商业配套层高3.9m,住宅层高2.9m,地下1层,裙房建筑功能为商铺,地上2层,本工程0.000相当于2、绝对标高28.70m。21#楼建筑面积为13992m2,住宅总套数为136套,建筑物高度为54.2m,主楼地上为17层,1层层高3.65m,216层层高为2.9m,地下1层层高4.95m,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6.00m。22#楼建筑面积为8677.8m2,建筑物高度为54.2m,地上17层,住宅116层层高2.9m,17层层高2.95m,商铺一层层高5.2m,二层层高3.353.894m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5.00m。23#楼建筑面积为13992m2,建筑物高度为54.2m,主楼地上为17层,1层层高3.65m,216层层高为2.9m,地下1层层高4.95m,本工程0.3、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6.00m。2#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2471.6m2,层高3.95m。 二、工程安全特点 因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环境,土方工程开挖面积大,基坑开挖深;建筑物较为密集,栋号之间最小间距约为37.67m。 三、主要措施 主要措施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有关规范等,认真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施工方案、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及使用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等进行程序化审批。在审查中发现内容编制不全或缺乏具有针对性、安全性及方法、措施、操作程序、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制度、机构人员岗位责任等内容不全,一4、律不予审批实施。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不落实,不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或安全员配备不能到位、或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不予审批本工程开工报告。 对安全重点防范部位和危险性较大的工序施工,实行跟踪监督及旁站监理;定期巡查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情况。发现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接受隐患整改的,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或停止施工,并将情况用书面形式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如工程施工承包单位能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在经监理工程师复查确认符合规范标准后,及时批准工程复工。如造成严重后果,移交司法5、部门追研法律责任。 发生安全事故,坚持按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规定的程序,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未达到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规定要求,均按合同中规定的有关内容对责任方进行处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召开监理例会、安全生产专题会,逢会必抓安全,随时分析和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动态,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并不断总结经验,确保施工安全。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首先要抓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技术措施方案的落实,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费开支计划要严格进行审查、检查和监督使用,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专款专用,不出现挪用或少用,如发现问题,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6、单,责令限期整改。 施工垂直运输设备安装、脚手架搭设等完工后,实行专项检查验收及使用制度,对施工单位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有关“施工安全”和建筑安全检查标准、规范、规程等其它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如检查验收不合格,不允许投入施工使用。 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开展对施工(现场)过程的检查和定期检查与安全监理抽查、复查相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确保施工安全。 四、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检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安全管理检查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7、应急救援。一般项目应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 一)安全管理保证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8)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8、产管理目标; 9)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10)应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11)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9、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5)工程项目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4、安全检查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10、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5、安全教育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当施工人员入场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6、应急救援 1)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11、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二)安全管理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2)当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持证上岗 1)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12、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2)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应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4、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4)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5、“三宝”、“四口”、“五临边” “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 “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预留洞13、口坑井防护,通道口防护,阳台、屋面临边防护。 “五临边”:基坑周边防护;楼面周边防护;楼梯口和梯段边防护;井架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两侧边防护;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周边防护等均要符合安全检查标准、规范要求。 五、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 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 的规定。 文明施工检查保证项目应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一般项目应包括: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一)文明施工保证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4、: 1、现场围挡 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2.5m 的封闭围挡; 2)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m 的封闭围挡; 3)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 2)应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并应配备门卫职守人员;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4)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 3)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 4)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且排水通畅无积水; 5)施工15、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 6)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处,严禁随意吸烟;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 4、材料管理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 2)材料应码放整齐,并应标明名称、规格等; 3)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应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 4)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 5)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应制定防火措施。 5、现场办公与住宿 1)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在施工程、伙房、库房不得兼做宿舍; 3)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 4)宿舍应设置16、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 2 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0.9m; 5)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 2.5m2,且不得超过 16 人; 6)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 7)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 8)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应良好。 6、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3)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应保证可靠有效,布局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5)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 二)文明施工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17、定: 1、综合治理 1)生活区内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3)施工现场应制定治安防范措施。 2、公示标牌 公示标牌:在施工现场的进出口处设置的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 1)大门口处应设置公示标牌,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标牌应规范、整齐、统一; 3)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语; 4)应有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 3、生活设施 1)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 2)食堂与厕所、垃圾18、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4)食堂使用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食堂的卫生环境应良好,且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 6)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和布局应符合规范要求; 7)厕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8)必须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 9)应设置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 10)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 4、社区服务 1)夜间施工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3)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19、; 4)应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 六、准备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1、审查承包单位办理的安全监督手续。 2、审核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3、审核承包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建立的安全责任制。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大型、重点工程应有专门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5、检查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情况。 6、场区内交通与安全标识。 七 、施工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一)基坑工程 基坑工程安全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及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和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 的规定。 基坑工程检查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20、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一般项目应包括:基坑监测、支撑拆除、作业环境、应急预案。 1、基坑工程保证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基坑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 3m 或虽未超过 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开挖深度超过 5m 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 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2)基坑支21、护 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的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支护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3)降排水 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 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除积水。 4)基坑开挖 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基坑开挖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 基坑开挖应采取措施防止22、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土层; 当采用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时,应采取铺设渣土或砂石等硬化措施。 5)坑边荷载 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 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6)安全防护 开挖深度超过 2m 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1m,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基坑工程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监测 基坑开挖前应编制监测方案,并应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23、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 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当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基坑开挖监测工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报告。 2)支撑拆除 基坑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当采用机械拆除时,施工荷载应小于支撑结构承载能力; 人工拆除时,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当采用爆破拆除、静力破碎等拆除方式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作业环境 基坑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上下垂直作业应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在电力、通信、燃气、上下水等管线 2m 范围内挖土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应设专24、人监护; 施工作业区域应采光良好,当光线较弱时应设置有足够照度的光源。 4)应急预案 基坑工程应按规范要求结合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支护变形、漏水等影响基坑工程安全的不利因素制定应急预案; 应急组织机构应健全,应急的物资、材料、工具、机具 等品种、规格、数量应满足应急的需要,并应符合应急预案的要求。 3、基坑围护施工的安全监理 1)审查基坑围护施工承包单位的资质及现场施工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对进场施工设备及机具进行检查。 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对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记录的检查。 3)配合机械作业的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之外工作。如果必须在回转半径之内工作时,须在停止机械回25、转并制动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联系,确保安全。 4)基坑开挖时,应有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及工具杂物等坠入。重型机具及车辆不准在基坑附近停置。 5)采取明排水施工时,应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地基不被扰动。 6)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底面高程,且挖方深度在5m以内边坡不加支撑时,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7)基坑支撑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a、支撑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撑部件的型号、尺寸、支撑点的布置、板桩的入土深度、锚杆的长度和直径等应经过计算确定。 b、不防碍基坑开挖及构筑物的施工。 c、支拆方便 8)雨期施工时基坑开挖必须采取防止坑外雨水流入基坑的措施26、,坑内雨水应及时排出。 9)雨期施工当基坑边坡不稳定时,其坡度应适当放缓,对软土边坡应采取保护措施。 10)支撑必须牢固安全。 4、基坑施工的安全监理 1)进行基坑施工时,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a、熟悉水文地质勘察资料,检查基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注意检查基坑施工在开挖过程中技术安全措施。 b、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的情况,必要时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搬迁处理。 c、场地整平,清除地上和地下3.5m以内的障碍物。 2)挖土过程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在开挖基坑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必须设置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27、响基坑土壤结构。 4)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坍塌可能时,及时要求施工人员立即离开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5)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 ,堆土应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6)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和站立。 7)开挖时应在地面的适当的地方设置沉降及位移观测点,进行必要而完备的监测,发现情况,立即进行处理。 8) 开挖时要做到随挖随撑,严禁开挖至两根以上支撑空间后再进行支护。 9)当支撑妨碍基坑开挖时,挖掘机械的操作要慎重,必须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指挥进行操作。 28、10)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及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11)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12)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破坏和拉损支撑。 13)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基础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在与挖空基坑2m以内,挖土机不能行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14)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堆载超荷而引起土体位移、围护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5)开挖土方必须要有挖土令,要求实施深基坑开挖施工动态过程控制。 16)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平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29、7)配合机械进行清坡、清底的施工人员,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8)清坡、清底的施工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不得超挖。如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应严格按照设计人员设计处理,以免影响底板质量。 19)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20)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护栏,并在护栏上悬挂安全警示标志,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扶梯。 21)施工场内道路必须硬化,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引导。 22)车辆进出工地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以免工地泥浆带出工地污染城市道路。 二)扣件式钢管脚手30、架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的规定。 扣件式钢管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立杆基础 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架体应在距立杆底端高度不大于 200mm 处设置纵、31、横向扫地杆,并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设置在纵向扫地杆的下方。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 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对搭设高度超过 24m 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拉结。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架体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纵向剪刀撑及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剪刀撑杆件的接长、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的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铺板应严密、牢靠; 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32、连接应严密; 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m 的挡脚板。 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向水平杆设置 横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相交的主节点处,两端应与纵向水平杆固定; 作业层应按铺设脚手板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 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不应小于 180mm。 2)杆件连接 纵向水平杆杆件宜采用对接,若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且固33、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采用搭接;扣件紧固力矩不应小于 40Nm,且不应大于 65Nm。 3)层间防护 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 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4)构配件材质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5)通道 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满堂脚手架 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34、JGJ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 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31 的规定。 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件、脚手板、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架体防护、构配件材质、荷载、通道。 1、满堂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 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架体基础 架体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架体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垫板和底座,垫板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架体扫地杆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稳定 架35、体四周与中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 架体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水平斜杆; 当架体高宽比大于规范规定时应按规范要求与建筑结构拉结或采取增加架体宽度、设置钢丝绳张拉固定等稳定措施。 4)杆件锁件 架体立杆件间距,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杆件的接长应符合规范要求; 架体搭设应牢固,杆件节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紧固。 5)脚手板 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铺稳、铺牢; 脚手板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挂扣式钢脚手板的挂扣应完全挂扣在水平杆上,挂钩处应处于锁住状态。 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搭设36、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满堂脚手架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防护 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m 的挡脚板; 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 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2)构配件材质 架体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杆件的弯曲、变形和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荷载 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4)通道 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四)悬挑式脚手架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应符合现行行37、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 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31 的规定。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悬挑钢梁、架体稳定、脚手板、荷载、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杆件间距、架体防护、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 1、悬挑式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悬挑钢梁 钢38、梁截面尺寸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且截面型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钢梁锚固端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 1.25 倍; 钢梁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钢梁外端应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层建筑结构拉结; 钢梁间距应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 3)架体稳定 立杆底部应与钢梁连接柱固定; 承插式立杆接长应采用螺栓或销钉固定; 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剪刀撑应沿悬挑架体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为 4560; 架体应按规定设置横向斜撑; 架体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设置的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脚手板 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脚手板铺设应严密、牢固,探出39、横向水平杆长度不应大于 150mm。 5)荷载 架体上施工荷载应均匀,并不应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 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悬挑式脚手架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件间距 立杆纵、横向间距、纵向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作业层应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横向水平杆。 2)架体防护 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m 的挡脚板; 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3)层间防护 架体作40、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 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架体底层沿建筑结构边缘在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应采取措施封闭; 架体底层应进行封闭。 4)构配件材质 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型钢、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五)高处作业吊篮 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 的规定。 高处作业吊篮检查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安全装置、悬挂机构、钢丝绳、安装作业、升降作业。一般项目应包括:交底与验收、安全防护、吊篮稳定、荷载。 1、高处作业吊篮保证41、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吊篮安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吊篮支架支撑处的结构承载力应经过验算; 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安全装置 吊篮应安装防坠安全锁,并应灵敏有效; 防坠安全锁不应超过标定期限; 吊篮应设置为作业人员挂设安全带专用的安全绳和安全锁扣,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篮上的任何部位连接; 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并应保证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3)悬挂机构 悬挂机构前支架不得支撑在女儿墙及建筑物外挑檐边缘等非承重结构上; 悬挂机构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 前支架应与支撑面垂直,且脚轮不应受力; 上支架应固定在前支架调节杆与悬挑42、梁连接的节点处; 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块或其他替代物; 配重块应固定可靠,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4)钢丝绳 钢丝绳不应存断丝、断股、松股、锈蚀、硬弯及油污和附着物; 安全钢丝绳应单独设置,型号规格应与工作钢丝绳一致; 吊篮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张紧悬垂; 电焊作业时应对钢丝绳采取保护措施。 5)安装作业 吊篮平台的组装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和规范要求; 吊篮的构配件应为同一厂家的产品。 6)升降作业 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吊篮升降; 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 2 人; 吊篮内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作业人员应从地面进出吊篮。 2、高处作业吊篮一般项目的检查43、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底与验收 吊篮安装完毕,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表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班前、班后应按规定对吊篮进行检查; 吊篮安装、使用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安全防护 吊篮平台周边的防护栏杆、挡脚板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吊篮应设置顶部防护板。 3)吊篮稳定 吊篮作业时应采取防止摆动的措施; 吊篮与作业面距离应在规定要求范围内。 4)荷载 吊篮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 吊篮施工荷载应均匀分布。 六)模板支架 模板支架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44、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 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31 的规定。 模板支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支架基础、支架构造、支架稳定、施工荷载、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杆件连接、底座与托撑、构配件材质、支架拆除。 1、模板支架保证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模板支架 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模板支架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跨度 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2及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45、组织专家论证。 2)支架基础 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能承受支架上部全部荷载; 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垫板,垫板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支架底部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基础应设排水设施,并应排水畅通; 当支架设在楼面结构上时,应对楼面结构强度进行验算,必要时应对楼面结构采取加固措施。 3)支架构造 立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水平杆应按规范要求连续设置; 竖向、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水平斜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支架稳定 当支架高宽比大于规定值时,应按规定设置连墙杆或采用增加架体宽度的加强措施; 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46、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架体基础沉降、架体变形进行监控,基础沉降、架体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5)施工荷载 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当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混凝土堆积高度进行控制。 6)交底与验收 支架搭设、拆除前应进行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 支架搭设完毕,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模板支架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件连接 立杆应采用对接、套接或承插式连接方式,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水平杆的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当剪刀撑斜杆采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 杆件各连接点的紧固应符合规范要求。 2)底座与47、托撑 可调底座、托撑螺杆直径应与立杆内径匹配,配合间隙应符合规范要求; 螺杆旋入螺母内长度不应少于 5 倍的螺距。 3)构配件材质 钢管壁厚应符合规范要求; 构配件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量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支架拆除 支架拆除前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支架拆除前应设置警戒区,并应设专人监护。 3、模板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 1)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好安全带并应系牢。 2)工作前应仔细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48、3)主体结构模板的安装和拆除,必须要有专项搭拆施工方案,方案必须有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4)二人抬运模板是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时应使用水平或垂直运输工具并用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处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以围住,暂停人员过往。 5)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6)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或装上防护栏杆和密目网。 7)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下要有梯子,不准站在49、大梁底模上行走。高处作业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工作。 8)拆模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并堆放整齐。 9)拆除底模时,不得一次将顶撑全部拆除,应分批拆下顶撑,然后按顺序拆下搁栅、底模,以免发生模板在自重情况下一次性大面积脱落。 10)拆模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做脚手板。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探头板,以免踏空跌落。 七)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安全帽GB2118、安全带GB6095 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的规定。 高处作业检查评定项目应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防50、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1、高处作业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2)安全网 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安全网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3)安全带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安全带的系挂应符合规范要求; 安全带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4)临边防护 临边:施工现场内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 0.8m 的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和沟、坑、槽、深基础周边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边沿的简称。 作业面边沿应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设施;51、 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临边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5)洞口防护 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 防护措施、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 电梯井内每隔二层且不大于 10m 应设置安全平网防护。 6)通道口防护 通道口防护应严密、牢固; 防护棚两侧应采取封闭措施; 防护棚宽度应大于通道口宽度,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当建筑物高度超过 24m 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防护棚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7)攀登作业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宜为 3545,并应52、设有可靠的拉撑装置; 梯子的材质和制作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8)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 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悬空作业人员应系挂安全带、佩戴工具袋。 9)移动式操作平台 操作平台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80mm; 操作平台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组装,铺板应严密; 操作平台四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置登高扶梯; 操作平台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10)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设计计算; 悬挑式物料钢平53、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应设置在建筑结构上; 斜拉杆或钢丝绳应按规范要求在平台两侧各设置前后两道; 钢平台两侧必须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 钢平台台面、钢平台与建筑结构间铺板应严密、牢固。 11)高处(空)作业的安全监理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方案,其内容应包括:对施工人员上下通道的搭设技术,如搭设宽度、跳板铺设、扶手栏杆的高度、通道与地面的夹角、转弯处的小平台面积等都有具体要求。 检查施工单位对高处作业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记录。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逐级进行技术和安全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54、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必须使用脚手架、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 凡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作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上岗。 高空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不得进行上下产体交叉作业,确有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需要时,中间必须设置隔离设施。 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因施工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安全技术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检查高空作业所有临边及洞口防护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高空作业的临边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栏杆高度不55、低于1200mm,上下杆空间不得大于600mm,下部须设置高18mm的踢脚板。 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楼梯、空洞等处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置红灯警示标志。 八)施工用电 施工用电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 和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的规定。 施工用电检查评定的保证项目应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一般项目应包括:配电室与配电装置、现场照明、用电档案。 施工用电主要控制的方面为: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防护、外电防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现场配电线与照明。 1、施工用56、电保证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坚固、稳定; 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进行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57、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 TN 系统的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 2 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 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30;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3)配电线路 线路及接头应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 线路应设短路、过载保护,导58、线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 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并应按规定接用; 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 2.5m。 4)配电箱与开关箱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配电箱必须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必须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59、灵敏可靠; 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并应有门、锁及防雨措施; 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应符合规范要求; 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 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 3m。 2、施工用电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配电室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配电室、配电装置的布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备用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进行联锁; 配电室应采取防止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 配电室应设置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 2)现场照明 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分设; 特殊场60、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 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 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 3)用电档案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 施工现场应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 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应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用电各项记录应按规定填写,记录应真实有效; 用电档案资料应齐全,并应设专人管理。 九)物料提升机 物料提升机检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61、全技术规范JGJ88 的规定。 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与缆风绳、钢丝绳、安拆、验收与使用。一般项目应包括:基础与导轨架、动力与传动、通信装置、卷扬机操作棚、避雷装置。 1、物料提升机保证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装置 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并应灵敏可靠; 安全停层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定型化; 应安装上行程限位并灵敏可靠,安全越程不应小于 3m; 安装高度超过 30m 的物料提升机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及自动停层、语音影像信号监控装置。 2)防护设施 应在地面进料口安装防护围栏和防护棚,防护围栏、防护棚的安装高度和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62、 停层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平; 平台门、吊笼门安装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定型化。 3)附墙架与缆风绳 附墙架结构、材质、间距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附墙架应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缆风绳设置的数量、位置、角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与地锚可靠连接; 安装高度超过 30m 的物料提升机必须使用附墙架; 地锚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钢丝绳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量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钢丝绳夹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严禁少于 3 圈; 钢丝绳应设置过路保护措施。 5)安拆、验收与使用 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63、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装、拆卸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应持证上岗; 物料提升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2、物料提升机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与导轨架 基础的承载力和平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基础周边应设置排水设施; 导轨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导轨架高度 0.15%; 井架停层平台通道处的结构应采取加强措施。 2)动力与传动 卷扬机曳引机应安装牢固,当卷扬机卷筒与导轨底部导向轮的距离小于 20 倍卷筒宽度时,64、应设置排绳器; 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排列整齐; 滑轮与导轨架、吊笼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应与钢丝绳相匹配; 卷筒、滑轮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装置; 当曳引钢丝绳为 2 根及以上时,应设置曳引力平衡装置。 3)通信装置 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通信装置; 通信装置应具有语音和影像显示功能。 4)卷扬机操作棚 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卷扬机操作棚; 卷扬机操作棚强度、操作空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5)避雷装置 当物料提升机未在其他防雷保护范围内时,应设置避雷装置; 避雷装置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的规定。 十)施工升降机 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65、5 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 的规定。 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钢丝绳、滑轮与对重、安拆、验收与使用。一般项目应包括:导轨架、基础、电气安全、通信装置。 1、施工升降机保证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装置 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 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并应灵敏可靠,应在有效的标定期内使用; 对重钢丝绳应安装防松绳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吊笼的控制装置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的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控制电路停止吊笼运行; 底架应安装吊笼和对重缓冲器,缓冲器应符合规范要求; SC 型施工升66、降机应安装一对以上安全钩。 2)限位装置 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极限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应安装自动复位型上、下限位开关并应灵敏可靠,上、下限位开关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安全越程不应小于 0.15m; 极限开关、限位开关应设置独立的触发元件; 吊笼门应安装机电联锁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吊笼顶窗应安装电气安全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3)防护设施 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安装地面防护围栏,防护围栏的安装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围栏门应安装机电联锁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地面出入通道防护棚的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停层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平; 层门安装67、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定型化。 4)附墙架 附墙架应采用配套标准产品,当附墙架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时,应对附墙架另行设计,附墙架的设计应满足构件刚度、强度、稳定性等要求,制作应满足设计要求; 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5)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对重钢丝绳绳数不得少于 2 根且应相互独立;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对重重量、固定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对重除导向轮、滑靴外应设有防脱轨保护68、装置。 6)安拆、验收与使用 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 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应持证上岗; 施工升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2、施工升降机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轨架 导轨架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标准节的质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对重导轨应符合规范要求; 标准节连接螺栓使用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2)基础 基础制作、验收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基础设置69、在地下室顶板或楼面结构上,应对其支承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 基础应设有排水设施。 3)电气安全 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电缆导向架设置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施工升降机在其他避雷装置保护范围外应设置避雷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通信装置 通信装置应安装楼层信号联络装置,并应清晰有效。 十一)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 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 的规定。 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多塔作70、业、安拆、验收与使用。一般项目应包括:附着、基础与轨道、结构设施、电气安全。 每台塔机装拆配备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员(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人证合一;经市建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办理检测,颁发合格证方能使用;塔式起重机施工时的人员配备。应确保驾驶员1名,上指挥1名,下指挥1名;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回转限位器灵敏、可靠;行走限位器灵敏、可靠;变幅限位器灵敏、可靠;超高限位器灵敏、可靠;吊钩保险灵敏、可靠;卷筒保险灵敏、可靠。(以上内容要有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证明) 1、塔式起重机保证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载荷限制装置 7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 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上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 应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 110%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2)行程限位装置 应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灵敏可靠; 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小车行程开关,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臂架幅度限制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并应灵敏可靠;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行走限位器,并72、应灵敏可靠。 3)保护装置 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应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 50m 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并应灵敏可靠; 当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 30m 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时,应安装障碍指示灯。 4)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吊钩应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并应完整可靠,吊钩的磨损、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滑轮、卷筒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完整可靠,滑轮、卷筒的磨损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钢丝绳的磨损、变形、锈蚀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73、 5)多塔作业 多塔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安拆、验收与使用 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 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2、塔式起重机一般项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附着 当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时,应安装附着装置;附着装置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当74、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 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应进行受力计算; 附着前和附着后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基础与轨道 塔式起重机基础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检测和验收; 基础应设置排水措施; 路基箱或枕木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轨道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结构设施 主要结构件的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平台、走道、梯子、护栏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强螺栓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 4)电气安全 塔式起重机应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供电;75、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避雷接地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电缆的使用及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二)施工机具 施工机具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 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 的规定。 施工机具检查项目应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振捣器、桩工机械。 1、施工机具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刨 平刨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平刨应设置护手及防护罩等安全装置; 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平刨应按规定76、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不得使用同台电机驱动多种刃具、钻具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2)圆盘锯 圆盘锯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圆盘锯应设置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 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圆盘锯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不得使用同台电机驱动多种刃具、钻具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3)手持电动工具 类手持电动工具应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保持出厂状态,不得接长使用。 4)钢筋机械 钢筋机械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77、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钢筋加工区应搭设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对焊机作业应设置防火花飞溅的隔热设施; 钢筋冷拉作业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 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5)电焊机: 电焊机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电焊机应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 5m,并应穿管保护; 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电焊机应设置防雨罩,接线柱应设置防护罩。 6)搅拌机 搅拌机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78、装漏电保护装置; 离合器、制动器应灵敏有效,料斗钢丝绳的磨损、锈蚀、变形量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料斗应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搅拌机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7)气瓶 气瓶使用时必须安装减压器,乙炔瓶应安装回火防止器,并应灵敏可靠; 气瓶间安全距离不应小于 5m,与明火安全全距离不应小于 10m; 气瓶应设置防震圈、防护帽,并应按规定存放。 8)翻斗车 翻斗车制动、转向装置应灵敏可靠; 司机应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行车时车斗内不得载人。 9)潜水泵 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负荷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不得有接头。 10)振捣器79、 振捣器作业时应使用移动配电箱、电缆线长度不应超过 30m; 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11)桩工机械: 桩工机械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桩工机械应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机械作业区域地面承载力应符合机械说明书要求; 机械与输电线路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的规定。 八、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和方法 一)、依据 1、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第3号令 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80、号 3、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4、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 5、其他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98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8、建筑机械安全使用技术规范JGJ33-2001 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1 1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2 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13、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手册 二)、方法 1、审核方案、手续、合格证、上81、岗证。 2、巡查:根据“安全监理工作依据”,重点巡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如发现问题,一般问题口头提出立即纠正,严重问题下达监理通知书或工程暂停令。 3、会议 每次监理例会都要提出狠抓安全。针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整改。 检查每月定期,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 协查协助安全部门安全监督员进行安全检查;如有问题,协助落实整改。 九、监理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和规定,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负责。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总结交流和推广。 3、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处隐患,督82、促整改。 4、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召开安全例会,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并布置工作。 5、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安全监理技术措施方案。 6、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7、负责督促本工程项目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达标目标,并按规定督促和考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履行安全监理工作。 8、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处理等工作。 9、负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有权督促停止施工并及时下达停工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同时以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二)、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1、积极宣传贯83、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根据本工程项目规划的安全达标目标,针对监理工程项目特点,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安全监理技术措施。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施工实施方案的审查,并提出合理化意见。 4、坚持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安全巡查和做好有关施工设施与安全设施架设(安装)的检查记录。 5、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汇报安全监理工作情况,并对检查提出的隐患及问题,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6、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情况,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问题从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找出规律,从安全监理方面提出改进意84、见或技术措施。 7、负责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安全施工跟踪旁站监理。 8、参加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9、制止施工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行为,遇有安全险情或拒不接受事故隐患整改的,应责令停工整改。 10、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上岗证。 11、负责收集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日志及资料归档。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十、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1、工程项目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规定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2、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带。 3、不得擅自进入无安全措施的作业区。 4、不准在高处起吊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准85、在脚手架或防护栏上休息; 5、不准在高处向下抛投物件。 6、在工地上有权阻止施工人员的违章作业。 7、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 8、现场办公室内不许使用电炉、灯泡取暖或烘物。 十一、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技术规范、标准,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 2、坚持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负责,并建立健全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成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实现达标监理管理目标。 4、严格按规定要求编写和审批监理86、规划、安全监理细则,起到指导安全监理工作的作用。 5、坚持日查月检,即:每日都要进行安全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6、建立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7、工程监理项目实行专业监理和配备安全监理监理齐抓共管,严格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8、对发生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9、坚持定期召开施工现场监理例会和安全专题会,对安全事故隐患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0、填写监理月报和监理日志。 11、按规定收集、整理安全监理资料,并归档立卷。大桥新区西片集中还建新村1#、21#23#项目监理部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