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4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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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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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周边环境、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更好地协调各有关单位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控量测中的工作关系,根据有关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所有参与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第三条 各有关单位除应遵守本办法外,在技术方面还须遵守如下规范、规定及相关设计文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2007)城市测量规范(CJJ8-99)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体系其他各专业设计文件、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第四条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控量测的目的:(一)监视分析工程施工周围土体在施工过程中的动态变化,明确工程施工对原始地层的影响程度及可能产生失稳的薄弱环节;(二)掌握支护体系的受力和变位状态,并对其安全稳定性进行评价;(三)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方法,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表沉降等监测项目预先进行估算和研究,并对隧道沿线附近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可能受到影响的程度作出评估和提出处理方案,确保它们在施工过程中处于安全状态;(四)通过现场监测3、信息反馈和施工中的地质调查,及时调整支护参数和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优化施工工艺,达到工程优质、安全施工、经济合理、施工快捷的目的,并为今后类似工程提供借签;(五)通过监测数据经分析处理与必要的计算和判断后进行预测和信息反馈,以便为工程和环境安全提供可靠信息;(六)通过信息反馈进行安全预测及设计优化,在加强安全控制的同时减少投资,使工程始终处于安全可控状态,从更大程度上加强建设单位的风险控制。第五条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控量测的主要内容:(一)建(构)筑物沉降、差异沉降、倾斜、裂缝观测及成因分析;(二)地下水位监测;(三)沿线重要设施的沉降和倾斜监测;(四)道路及地表沉降观测;(五)地下管线沉降及4、差异沉降监测;(六)车站基坑围护结构变形监测(含桩(墙、坡)顶水平位移、桩(墙、坡)顶竖向位移、桩(墙、坡)体水平位移);(七)矿山法施工隧道及车站拱顶下沉和收敛监测;(八)基坑支撑轴力及锚索拉力监测;(九)基坑立柱沉降监测(工程监测等级为一级时须监测立柱水平位移);(十)规范及设计单位要求的其它监测项目。第二章 责任及工作要求第六条 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控量测由第三方监测单位、监理、施工单位三个层次进行管理,各个管理层次的人员和仪器必须有绝对的保证和相对的稳定。各管理层次各司其职,独立完成监测工作,并密切配合。第七条 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须设专人负责监测工作,监测仪器设备的种类、精度和5、数量必须满足工程的需要,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仪器进行检定。监测人员和设备在施工期间保持相对稳定。第八条 施工、监理及第三方监测单位的监测人员必须了解、掌握施工设计图纸中对监测的有关要求。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认真保管好所在区域内的监测点,谁损坏,谁负责,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损坏单位承担。第十条 建设单位的责任和工作要求:(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并组织开展工程监测工作;(二)负责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的全面管理,协调工程监测参与各方的工作关系;(三)按合同要求检查第三方监测单位的人员数量、技术水平、仪器设备情况和监测方案、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四)审批第三6、方监测单位制订的监测规划、监测方案和方法等;(五)做好监测数据的收集、分析、总结,组织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六)建立工程监测的信息化平台,完善检测工作管理体系,提高监测工作效率。第十一条 第三方监测单位的责任和工作要求:(一)按照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测方案和监测合同中的内容进行监测。(二)制订监测规划、监测方案和方法,统一全线监测作业标准制定,负责合同范围内的监测管理、监督工作及协调相关各方的监测关系。(三)检查监测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监测人员的数量、技术水平、仪器设备情况和监测方案、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四)负责及时对施工单位的监测周报、监测月报进行质量评定。(五)监测频率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7、,未规定的至少按施工监测的30%进行。(六)将自己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及时反馈建设单位。编制和向相关单位发送监测周报和月报。(七)第三方监测工作范围内的现场安全巡视及安全风险咨询管理服务。(八)合同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和工作要求:(一)检查施工单位专职监测人员的岗位证书及监测仪器设备和相关的检定证书,检查施工单位专职监测人员的数量、技术水平和测量仪器设备,要求其满足施工监测的需要;(二)按有关规范及本办法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监测工作,按自己的职责范围认真、及时对施工单位的监测报告进行检测及质量评定;(三)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监测方案,并报第三方监测单位复审。编写所监理的8、施工监控量测监理细则;(四)对施工单位的监测工作进行检测;(五)配合第三方监测单位做好监测工作;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的责任和工作要求:(一)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监测质量负全责,完成所承包工程项目需要的一切施工监测工作;(二)施工单位的监测队应由监测工程师或有工程监测经验的工程师主管,技术人员、测量技师、技工等人员配备须满足工作要求;(三)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设计、施工及规范要求编制施工监测方案,在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第三方监测单位复审,最后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四)保证有资格的监测人员上岗作业,监测仪器应有相关计量部门鉴定的有效证书,保证监测仪器的精度指标及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五9、)施工单位应按监测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编制本工程的监测计划,并获得审定批准后,按监测计划进行操作,并切实保护好现场监测桩点及标志。(六)及时向监测监理工程师或第三方监测单位报告监测结果,编制并向有关单位发送监测周报和月报;(七)接受和配合监测监理工程师或第三方监测单位对监测工作的管理,接受和配合第三方监测单位定期抽查;(八)工程完工后,必须移交足够数量的合格监测控制点,以便后续工序继续监测使用,并做好竣工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第三章 监测频率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监测频率应满足设计图要求(设计图须满足规范要求)。第十五条 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测频率除设计文件和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外,按第三方监测合同要求执行10、。第四章 监测工作程序第十六条 施工监测单位必须在施工单位围护结构桩(墙)施工前一周完成施工监测方案的报审工作(施工监测方案编写细则见附件1)。施工监测方案应先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审查(报审时附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完毕后,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代表、第三方监测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内部评审。施工监测方案应进行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完善后形成最终版,如施工图设计文件有较大变更则需重新进行报审。第十七条 施工监测单位应按专家评审后的施工监测实施方案进行测点埋设。测点埋设完毕后,施工单位应注意现场测点的保护。监测点位如有占压或破坏,必须在24小时之内恢复完毕。测点破坏达到30%11、或者关键测点被破坏,以致于无法满足监测要求,监理单位须组织各方召开现场分析会。围护结构测斜管埋设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基准点应布设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区域,且每个监测工程的竖向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观测的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监测点埋设方法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管线沉降监测点埋设时应结合施工单位进场时对周边管线的探测情况和管线改移后的情况进行埋设,准确调查核实管线位置,确保测点能够准确反映管线变形,采用钻孔埋设方式测点埋设前应探明有无其它管线,确保埋设安全。第十八条 测点埋设完成后应请监理及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测点验收工作(包含工作基点和监12、测点)及初始值报验工作。验收工作内容包括测点数量、位置、点号、形式、埋设过程、标识等,并形成书面检查结果签字存档。测点标识须清晰明确,必须用事先预制的点号标识牌进行统一挂牌作业。测点埋设及验收应根据施工进度分批进行,盾构区间测点应先于盾构掘进100m开展埋设工作,基坑拟开挖段条件验收时,监测布点提前50m开展埋设工作。测点验收合格后施工监测与第三方监测单位同时采集初始值(施工影响前进行三次独立观测,取平均值作为初始值),施工监测单位按要求向监理及第三方监测单位报验初始值成果(监测统一用表详见附件3)。其中,平面(高程)控制点报验表中应包含该工点使用的平面(高程)基准点(控制测量单位提供的,施工13、单位盖章)的坐标和高程,以及施工监测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布设的平面(高程)工作基点的坐标和高程,并且附着控制点点位图(所有基准点和工作基点所处位置)。沉降类初始值报验表中应包含监测点标高;桩(墙)顶水平位移类初始值报验表中应包含监测点坐标;桩(墙)体水平位移类初始值报验表中应包含测斜孔深度,水位监测类初始值报验表中应包含水位初始深度和孔口标高;支撑轴力或锚索拉力类初始值报验表中应包含所用测试元器件出厂合格证的复印件(含编号、初始频率、系数)及实测初始频率。外业监测数据采集:工作基点使用前进行检核,现场原始记录的基本信息和人员签字必须齐全,电子仪器的原始记录文件也需要打印、填基本信息、签字。现场监测14、数据及巡查信息的报送,预警、响应、消警程序详见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第十九条 监测工作流程见下图 第五章 罚 则第二十条 对因监测原因造成工程损失的,依据合同相关要求,追查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作出处理。第二十一条 按照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第三方监测单位和监理的监测、检测均不减轻或免除施工单位对工程监测质量的责任。但由于疏忽或不负责任而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第三方监测单位和监理负有相应的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郑州轨道交通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试行)(郑轨文2009143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郑州市轨道交通有15、限公司质量安全监察部。附件:1.施工监测方案编写细则 2.测斜管埋设要求 3.监测统一用表附件1施工监测方案编写细则一、编写依据施工监测方案应结合施工设计蓝图中的监测图、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等进行编制。若设计文件中的监测图的内容与规范有冲突,建议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与设计代表沟通,并由设计单位出具澄清文件。二、报送要求车站施工监测方案分为主体和附属施工监测方案报送,附属施工监测方案可根据出入口或风道设计蓝图的出图时间集中报送,分批进行;区间施工监测方案分为主体和联络通道施工监测方案报送。施工监测方案电子版包含WORD文字部分和CAD附图部分,施工监测方案纸质16、版WORD用A4打印,CAD附图用A3彩色打印后报送。车站主体、附属,区间主体、联络通道施工监测方案的每一次报送都必须附带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版和施工监测方案电子版,方便审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进行审查工作。三、施工监测方案编写内容(一)工程概况根据施工设计文件中的设计说明以及管线核查、环境调查所揭示的情况进行编写,宜包含工程地理位置、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工程设计结构形式与施工方法、工程位置平面示意图等。(二)工程自身及周边环境风险情况1.根据总体设计单位的风险源分级表及工点设计单位施工设计图中的设计说明的风险分级情况列举工点的每个风险工程。2.根据施工设计图文件、规范要求、业主及审查17、单位要求列出2倍基坑开挖深度或隧道埋深内的要监测的建(构)筑物、桥梁、既有轨道交通等。根据施工设计监测布点平面图、地形图、拆迁情况结合实地详细调查进行再次确认,在施工监测方案中列表,内容包括建(构)筑物结构形式、修建年代、结构埋深、地上地下高度、与拟建工程距离关系。若发现既有裂缝、开裂或剥落状况,须拍照后存档,并在施工监测方案中附图,图下文字说明包含巡查日期、裂缝长宽度或剥落状况。3.详细调查2倍基坑开挖深度或隧道埋深内的地下管线(主要有燃气、给水、热力、污水、雨水等),包括敷设年代、管壁材质、接头位置、与拟建工程关系,在施工监测方案中列地下管线风险调查表说明情况。(三)监测目的及依据:监测依18、据宜包含“施工设计图”、“风险源清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体系等内容。(四)监测范围及工程监测等级: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第710页内容确定。(五)监测对象、项目、频率、精度 :根据施工设计文件中监测图的要求进行编写,如监测项目、频率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有冲突,参考本文件第1条进行修正。(六)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原则及布设方法: 1.布设原则:基准点的布设原则参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的第32页,每个区域内水平位移控制基准点不应少于4个,竖向位移控制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的布设参考施工设计图文件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19、范第1931页,若设计文件的监测图不满足规范要求,参考本文件第1条进行修正。 2.布设方法:参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第6875页的内容。 3.方案中应分项描述各监测项布设要求。包括点位布设原则(布设间距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共布设多少测点以及编号)、埋设方法等。(七)监测方法、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及分析:监测方法建议参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第3245页的内容,测取初始值时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3次观测。基准点(工作基点)联测应至少每月复测一次。(八)监测控制值及预警标准:1.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施工图设计单位应提供工程及其周边环境的监测控制标准。监测20、控制指标包含累计变形值和变形速率两部分,若设计单位提供的控制指标不完整,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与设计单位沟通,请设计单位出具补充交底文件。2.对于建(构)筑物、桥梁、管线,设计单位根据产权单位要求及评估报告提供监测控制标准,若产权单位未明确或无评估报告,建议参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第5058页内容后提供。3.监测和巡查的预警标准建议参考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体系相关内容。(九)监测信息反馈:宜包括监测信息反馈流程,正常情况下的信息反馈(按业主要求的报送时间、格式等),预警状态下的信息反馈(参考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体系相关内容),监测报告内容(日报、警情快报、阶段性报告、21、总结报告)等。(十)监测仪器设备及人员配备:按合同文件及业主要求(十一)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及其它管理制度:根据本单位自身情况及要求编写。(十二)附件:1.施工监测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情况一览表2.监测用表及巡查用表(项目管理部下发的统一用表中监测用表及巡查用表,参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第7683页)3.附图:包含施工监测布点平面图,工程与重大风险工程的位置关系剖面图,地质剖面图等。四、施工监测布点平面图做图细则(一)施工监测布点平面图采用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点CAD平面图作为底图(若施工设计监测图的坐标为真实坐标,则可直接采用),不可放大、缩小、旋转(可在布局里旋转坐标轴),底22、图内容包含地形地貌、建筑物及管线情况。若施工设计监测图或工点平面图中无管线情况,则须找相关单位提供管线分布图并入监测底图,然后根据施工单位的管线探测及改迁情况确认需监测的管线,并与地下管线风险调查表相对应。(二)根据施工设计监测图文件将各测项的测点图例放样到监测底图中,形成施工监测布点平面图,管线沉降测点和地表沉降测点可根据与地铁工程空间位置关系综合考虑。若施工设计监测图中出现与规范冲突的情况,则须找设计单位沟通并进行修正。(三)各监测项目的代号和测点图例参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第6467页的要求,各测项的测点图例(须有颜色区分,以便在监测平面图中清晰醒目)和测点编号宜在CAD图中单独23、分层,除各测项的图层外,还有结构图层、地形图层等。(四)地下管线的点号编制原则及CAD修图建议:燃气、给水、热力、污水、雨水管线分别用RQ、JS、RL、WS、YS代替,其余管线取拼音前2个字母代替,管线编号取1位(同一管线编号相同,不同管线编号不同),管线测点编号取2位,代码、管线编号及管线测点编号以“-”隔开。如GXC-RQ1-01、GXC-JS1-01、GXC-JS2-01。CAD图中建议燃气、给水、热力、污水、雨水管线分别为紫红色、青色、橙色、褐色、深蓝色,在管线附近进行标示,含管线类型、直径、材料,如D500污水或D300燃气钢,建议每隔一段距离就做一次标示。(五)其余测项的点号编制原24、则及CAD修图建议1.建(构)筑物沉降编号取1位(同一建(构)筑物编号相同,不同建(构)筑物编号不同),建(构)筑物测点编号取1位,代码、建(构)筑物编号及建(构)筑物测点编号以“-”隔开。如JGC-1-1、JGC-1-2、JGC-2-1。2.地表沉降监测断面编号取2位,断面每个测点编号取2位,代码、断面编号及断面测点编号以“-”隔开,如DBC-01-01;3.桩(墙)顶水平位移、桩(墙)顶沉降、桩(墙)体水平位移编号取2位,代码及测点编号以“-”隔开,如ZQS-01、ZQC-01、ZQT-01;4.支撑轴力、锚索拉力断面编号取2位,断面测点编号取1位,代码、断面及断面测点编号以“-”隔开。如25、ZGL-01-01、MGL-01-01;5.水位监测点编号取2位,代码及测点编号以“-”隔开,如DSW-01;6.拱顶沉降和净空收敛监测点编号代码及测点编号(测点里程)以“-”隔开,如GDC-K15+005、JKJ-K15+005。7.CAD中建议对工程所涉及的道路、区间两端车站名称、各建(构)筑物名称(宜用红色)、工法分界处做加粗重点标示,并放有指北针。附件2测斜管埋设要求一、施工监测单位应在围护桩(墙)施工前向监理单位及第三方监测单位上报施工监测方案,确定预埋测斜管的位置符合设计单位及相关单位要求。二、施工单位在施工含测斜管的围护桩(墙)前提前通知施工监测单位进行测斜管的绑扎。绑扎时应沿主26、筋绑扎,并注意接管质量和绑扎质量,底座及接头位置须密封。测斜管在吊装过程中,施工监测单位须有专人与司机沟通,缓慢调整钢筋笼,保证导槽与基坑垂直,测斜管应埋设在围护桩(墙)内最远离基坑的位置。施工监测单位在每个基坑埋设第一根测斜管时,须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全过程旁站。三、剔除桩头、制作冠梁过程中,极易对测斜管造成破坏,施工监测单位需设置明显标志,并根据施工进度,派专人对剔桩司机进行提醒。四、冠梁完成后,施工监测单位对测斜管高于冠梁部分进行处理,一般不超过冠梁10cm。测斜管需加盖保护,防止杂物进入管内导致测设深度不够。施工监测单位与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初始值测取,协同监理单位完成27、测点验收工作。对被破坏以及测设深度不够的测斜管,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该位置后方的土体内布设深层土体水平位移测点。五、基坑端头盾构段加固时,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附件3监测统一用表 1.竖向位移类(沉降、坑底隆起、拱顶)监测日报表 2.水平位移类(桩、墙、坡顶水平位移)监测日报表 3.深层水平位移类(桩、墙、土体测斜)监测日报表 4.收敛类(水平、竖向)监测日报表 5.支撑轴力、锚索内力监测日报表 6.应力、压力监测日报表 7.水位监测日报表 8.明挖法和盖挖法的基坑现场巡查报表 9.盾构法隧道现场巡查报表 10.矿山法隧道现场巡查报表 11.竖向位移类监测日常记录表 12.水平位移28、类监测日常记录表 13.收敛、水位监测日常记录表 14.支撑轴力、锚索内力、应力、压力监测日常记录表 15.施工监测测点埋设验收表 16.施工监测报审表(资质人员、方案、初始值) 17.平面/高程控制点初始值报验表 18.竖向位移类监测点初始值报验表 19.水平位移类初始值报验表 20.支撑轴力、锚索拉力、应力、压力监测点初始值报验表 21.地下水位、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初始值报验表 22.收敛监测点初始值报验表竖向位移类(沉降、坑底隆起、拱顶)监测、日报表(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程名称: 报表编号: 天气:本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 上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仪器型号: 仪器出厂编号: 29、检定日期:监测点号初始值(mm)本次高程(mm)上次累计变化量(mm)本次累计变化量(mm)本次变化量(mm)变化速率(mm/d)控制值预警等级备注附加值(mm)累计变化值(mm)变化速率值(mm/d)施工工况:监测结论及建议:现场监测人: 计算人: 校核人: 监测项目负责人: 监测单位: 水平位移类(桩、墙、坡顶水平位移)监测、日报表(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程名称: 报表编号: 天气:本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 上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仪器型号: 仪器出厂编号: 检定日期:监测点号初始值(m)本次坐标(m)上次累计变化量(mm)本次累计变化量(mm)本次变化量(mm)变化速率(mm/30、d)控制值预警等级备注附加值(mm)XYXY累计变化值(mm)变化速率值(mm/d)施工工况:监测结论及建议:现场监测人: 计算人: 校核人: 监测项目负责人: 监测单位: 深层水平位移类(桩、墙、土体测斜)监测、日报表(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程名称: 报表编号: 天气:本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 上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仪器型号: 仪器出厂编号: 检定日期:监测孔号深度(m)上次累计变化量(mm)本次累计变化量(mm)本次变化量(mm)变化速率(mm/d)控制值监测深度-位移量变化曲线图:累计变化值(mm)变化速率值(mm/d)施工工况:监测结论及建议:现场监测人: 计算人: 校核人31、:监测项目负责人: 监测单位:收敛类(水平、竖向)监测日报表(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程名称: 报表编号: 天气:本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 上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仪器型号: 仪器出厂编号: 检定日期:监测点号初始值(mm)本次测值(mm)上次累计变化量(mm)本次累计变化量(mm)本次变化量(mm)变化速率(mm/d)控制值预警等级备注附加值(mm)累计变化值(mm)变化速率值(mm/d)施工工况:监测结论及建议:现场监测人: 计算人: 校核人: 监测项目负责人: 监测单位: 支撑轴力、锚索内力监测日报表(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程名称: 报表编号: 天气:本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32、 上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 仪器型号: 仪器出厂编号: 检定日期:监测点号初始值(kN)上次测值(kN)本次测值(kN)本次变化值(kN)变化速率(kN /d)控制值预警等级备注最大值(kN)最小值(kN)施工工况:监测结论及建议:现场监测人: 计算人: 校核人: 监测项目负责人: 监测单位: 应力、压力监测日报表(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程名称: 报表编号: 天气:本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 上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 仪器型号: 仪器出厂编号: 检定日期:监测点号初始值(kPa)上次测值(kPa)本次测值(kPa)本次变化值(kPa)变化速率(kPa /d)控制值(kPa)预警等33、级备注施工工况:监测结论及建议:现场监测人: 计算人: 校核人: 监测项目负责人: 监测单位: 水位监测日报表(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程名称: 报表编号: 天气:本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 上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仪器型号: 仪器出厂编号: 检定日期:监测点号初始值(m)本次测值(m)上次累计变化量(mm)本次累计变化量(mm)本次变化量(mm)变化速率(mm/d)控制值预警等级备注附加值(mm)累计变化值(mm)变化速率值(mm/d)施工工况:监测结论及建议:现场监测人: 计算人: 校核人: 监测项目负责人: 监测单位: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基坑现场巡查报表(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程名称:34、 报表编号: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天气:分类巡查内容巡查结果备注施工工况开挖面岩土体的类型、特征、自稳性,渗漏水量大小及发展情况。开挖长度、分层高度及坡度,开挖面暴露时间。降水、回灌等地下水控制效果及设施运转情况。基坑侧壁及周边地表截、排水措施及效果,坑边或基底有无积水。支护桩(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明显沉陷,基坑侧壁或基底有无涌土、流砂、管涌。基坑周边有无超载。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有无位移、坡面有无开裂。其他支护结构支护桩(墙)有无裂缝、侵限情况。冠梁、围檩的连续性,围檩与桩(墙)之间的密贴性,围檩与支撑的防坠落措施。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过大变形或裂缝。支撑是否及时架设。盖挖法顶板有无明显35、变形和开裂,顶板与立柱、墙体的连接情况。锚杆、土钉垫板有无明显变形、松动。止水帷幕有无开裂、较严重渗漏水。其他周边环境建(构)筑物、桥梁墩台或梁体、既有轨道交通结构等的裂缝位置、数量和宽度,混凝土剥落位置、大小和数量,设施能否正常使用。地下构筑物积水及渗水情况,地下管线的漏水、漏气情况。周边路面或地表的裂缝、沉陷、隆起、冒浆的位置、范围等情况。河流湖泊的水位变化情况,水面有无出现漩涡、气泡及其位置、范围,堤坡裂缝宽度、深度、数量及发展趋势等。工程周边开挖、堆载、打桩等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其他生产活动。其他监测设施基准点、监测点的完好状况、保护情况。监测元器件的完好状况、保护情况。其他现场巡查人:36、 监测项目负责人:监测单位: 第 页 共 页盾构法隧道现场巡查报表(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程名称: 报表编号: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天气:分类巡查内容巡查结果备注施工工况盾构始发端、接收端土体加固情况。盾构掘进位置(环号)。盾构停机、开仓等的时间和位置。联络通道开洞口情况。其他管片变形管片破损、开裂、错台情况。管片渗漏水情况。其他周边环境建(构)筑物、桥梁墩台或梁体、既有轨道交通结构等的裂缝位置、数量和宽度,混凝土剥落位置、大小和数量,设施能否正常使用。地下构筑物积水及渗水情况,地下管线的漏水、漏气情况。周边路面或地表的裂缝、沉陷、隆起、冒浆的位置、范围等情况。河流湖泊的水位变化情况,水面37、有无出现漩涡、气泡及其位置、范围,堤坡裂缝宽度、深度、数量及发展趋势等。工程周边开挖、堆载、打桩等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其他生产活动。其他监测设施基准点、监测点的完好状况、保护情况。监测元器件的完好状况、保护情况。其他现场巡查人: 监测项目负责人:监测单位: 第 页 共 页矿山法隧道现场巡查报表(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程名称: 报表编号: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天气:分类巡查内容巡查结果备注施工工况开挖步序、步长、核心土尺寸等情况。开挖面岩土体的类型、特征、自稳性,地下水渗漏及发展情况。开挖面岩土体有无坍塌及坍塌的位置、规模。降水或止水等地下水控制效果及降水设施运转情况。其他支护结构超前支护施作38、情况及效果、钢拱架架设、挂网及喷射混凝土的及时性、连接板的连接及锁脚锚杆的打设情况。初期支护结构渗漏水情况。初期支护结构开裂、剥离、掉块情况。临时支撑结构有无明显变位。二衬结构施作时临时支撑结构分段拆除情况。初期支护结构背后回填注浆的及时性。其他周边环境建(构)筑物、桥梁墩台或梁体、既有轨道交通结构等的裂缝位置、数量和宽度,混凝土剥落位置、大小和数量,设施能否正常使用。地下构筑物积水及渗水情况,地下管线的漏水、漏气情况。周边路面或地表的裂缝、沉陷、隆起、冒浆的位置、范围等情况。河流湖泊的水位变化情况,水面有无出现漩涡、气泡及其位置、范围,堤坡裂缝宽度、深度、数量及发展趋势等。工程周边开挖、堆载39、打桩等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其他生产活动。其他监测设施基准点、监测点的完好状况、保护情况监测元器件的完好状况、保护情况其他现场巡查人: 监测项目负责人:监测单位: 第 页 共 页竖向位移类监测日常记录表(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程名称: 报表编号: 天气:本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 上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仪器型号: 仪器出厂编号: 检定日期: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监测点号初始高程(m)上次高程(m)本次高程(m)备注现场监测人: 计算人: 校核人: 监测单位: 水平位移类监测日常记录表(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程名称: 报表编号: 天气:本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 上次监测时间: 年 月40、 日 时仪器型号: 仪器出厂编号: 检定日期: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监测点号初始坐标值上次坐标值本次坐标值备注X(m)Y(m)X(m)Y(m)X(m)Y(m)现场监测人: 计算人: 校核人: 监测单位: 收敛、水位监测日常记录表(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程名称: 报表编号: 天气:本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 上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仪器型号: 仪器出厂编号: 检定日期: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监测点号初始测值上次测值本次测值备注现场监测人: 计算人: 校核人: 监测单位: 支撑轴力、锚索内力、应力、压力监测日常记录表(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程名称: 报表编号: 天气:本次监测时间: 年 月 41、日 时 上次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时仪器型号: 仪器出厂编号: 检定日期: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监测点号元件编号标定系数初始频率本次频率备注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现场监测人: 计算人: 校核人: 监测单位: 郑州市轨道交通*号线工程施工监测测点埋设验收表工点名称: 编号:测点类型施工监测单位测点编号施工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第三方监测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施工监测报审表(资质人员、方案、初始值) (轨道交通工程) 编号: 兹报验:内容:附件:施工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监理单位审核(审批)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42、: 日期: 第三方监测单位审批意见:第三方监测项目部(章): 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平面/高程控制点初始值报验表(轨道交通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施工监测单位基准点及工作基点高程序号高程控制点号H(m)123456基准点及工作基点坐标序号平面控制点号X坐标(m)Y坐标(m)123456测量: 复核: 负责人:竖向位移类监测点初始值报验表(轨道交通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施工监测单位所用基准点或工作基点点号高程监测点初始高程监测点初始高程序号点 号H(mm)序号点 号H(mm)测量: 复核: 负责人:水平位移类初始值报验表(轨道交通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施工监测单位所用基准点或工作基点点号坐标序号监测点X(m)Y(m)测量: 复核: 负责人:支撑轴力、锚索拉力、应力、压力监测点初始值报验表(轨道交通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施工监测单位序号测点点号器件编号实测初始频率系数测量: 复核: 负责人:地下水位、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初始值报验表(轨道交通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施工监测单位序号点 号深度(m)测量: 复核: 负责人:收敛监测点初始值报验表(轨道交通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施工监测单位序号点 号初始测值测量: 复核: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