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06-2020年)(送审稿)(4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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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送审稿)二O一七年九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规划文本(送审稿)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 则1第一节 区域概况1第二节 规划原则2第三节 规划期限2第四节 规划范围3第二章 土地利用形势3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3第二节 土地利用新形势4第三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5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土地利用战略目标6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6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6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7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8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8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9第五章 土地2、利用分区12第一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12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区12第六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14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14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15第三节 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16第七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与空间管制16第一节 控制建设用地规模16第二节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配置16第三节 统筹利用基础设施用地17第四节 严格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8第八章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9第一节 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9第二节 生态环境建设工程20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与控制21第一节 地理位置及土地利用现状21第二节 中心城区控制范围线与规模边界、扩展边界21第三节 中心城区主要规划控制指标21第3、四节 中心城区用地总体布局22第五节 中心城区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22第十章 县(市)土地利用调控23第一节 县(市)土地利用调控重点23第二节 县(市)土地利用调控目标23第十一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26第一节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6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26第三节 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工程26第四节土地生态建设工程27第五节 风景名胜设施建设重点工程27第六节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7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8第一节 法律措施28第二节 行政措施28第三节 经济措施28第四节 技术措施29第五节 公众参与29第十三章 附则30附表1 湘西自治州主要规划指标变化情况表31附表2 湘西自治州4、2006-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2附表3 湘西自治州各县(市)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分解落实表33附表4 湘西自治州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34附图图1湘西自治州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图2湘西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图3湘西自治州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图4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图5湘西自治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图6吉首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图7吉首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图8吉首市中心城区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图9吉首市中心城区及周边生态保护区域图前 言2005年,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湘西自治州启动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10年3月湘西自治州土地利用总5、体规划(20062020年)获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至今已逾九年,期间,全州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全面推进,绿色湘西工程加快实施,各项民生事业齐头并进,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湘西自治州以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严格落实土地利用分区与用途管制制度,严格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与生态环境,保障了社会经济发展。随着湖南省“一带一部”、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大湘西扶贫开发与攻坚试点以及省委省政府 “两个加快、两个率先”战略的实施,湘西自治州社会经济发6、展面临很多新形势、新挑战。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1237号)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4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对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编制湘西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划)。通过本次调整完善,全面掌握规划目标的实现程度,剖析原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性,总结规划实施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各行各业建设用地,使区域土地资源得到高效配置。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区域概况一7、区域条件(一)地理区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东北邻张家界市,东南与怀化市接壤,西与贵州省和重庆市相邻,北与湖北省交界。地理坐标北纬2744.52938,东经1091011022.5,南北长约240公里,东西宽约170公里。土地总面积为15470.40平方公里。辖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8县(市)。(二)交通条件湘西州交通便利,境内有焦柳铁路,常吉、吉茶、吉怀、张花、永吉、龙永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国道、省道纵横交错,沅江过境,水运发达,再加上凤凰县边境上的国家4D级机场铜仁凤凰机场,形成了水陆空三维立体交通枢纽格局。二、自然条件概况湘西自治州8、地处武陵山脉腹地,武陵山脉自西南向东北贯穿全境。境内群山起伏,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以中低山、中山为主的山地。由于高差大,气候、土壤、生物的垂直分带差异性明显。全州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年降水量13001500mm,雨热基本同季。土壤成土母质复杂,土壤种类繁多,有石灰土、黄壤、红壤、紫色土、黄棕壤、水稻土、潮土7个土类,21个亚类。 植物资源丰富,珍稀种类较多,野生植物资源共有217科、3800种以上,其中列为一级保护树种有水杉、珙桐等8种;二级保护树种有胡桃、银杏、白豆杉等31种。 湘西野生动物种类繁多,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4纲25目90科389种,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云豹、金雕等79、种,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黑熊、猕猴、穿山甲等48种。矿产资源品种多,储量大,已发现矿产地485处。其中黑色金属矿产41处、有色金属矿产160处、贵金属矿产10处、能源矿产68处、非金属矿产199处、地热矿泉水6处,其中钒、铅锌、锰、汞、铝、紫砂陶土矿位居全省首位,锰的探明工业储量居全国第二,汞远景储量居全国第四位,磷保有工业储量排全省第三位。旅游资源极具特色。湘西自治州素以美丽神奇著称,自然风光、民族风情都极具特色。湘西自治州素以美丽神奇著称,现拥有一个世界文化遗产(老司城)、一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四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永顺猛洞河、吉首德夯、凤凰、龙山里耶乌龙山)、三个国10、家自然保护区(永顺小溪、古丈高望界、保靖白云山)、三个国家地质公园(凤凰、古丈红石林、乌龙山)、四个国家森林公园(永顺不二门、凤凰南华山、古丈坐龙峡、吉首矮寨)、两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永顺溪州铜柱、龙山里耶战国古城)、两个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吉首湘酒鬼工业园、老爹工业园)、一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永顺红色旅游区塔卧)等。三、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由于历史与地理条件原因,湘西自治州的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尤其是常吉、吉茶、吉怀、张花、永吉、龙永高速和209、319、229国道、352省道等干线交通一系列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建设,湘西自治州区位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社11、会经济快速发展,GDP增长幅度较快,经济运行状态良好。湘西自治州2014年GDP为457亿元,比2005年增长333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21.3:35.7:43变为2014年的15.1:34.3:50.6,第三产业比重增加明显。湘西自治州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810.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74.5亿元,旅游已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2014年年末,全州户籍人口294万人,常住人口262万人,城镇人口105万人,农村人口189万人,分别较2005年增加26万人、增加14万人、增加34万人、减少8万人。全州城镇化水平40%,比2005年增加11.41个百分点。第二节 规划原则 1、严格保12、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坚持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相平衡,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2、服务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保障生态用地、基础设施、工业用地、重点产业和其他基础产业用地需求。3、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4、统筹安排各业、各区域用地,优化城乡用地配置,促进城镇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的控制和引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5、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三节 规划期限1、13、规划基期年:2005年;2、规划修改年:2017年;3、规划目标年:2020年。第四节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15470.40平方公里,包括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等8县(市)。第二章 土地利用形势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一、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末,湘西自治州土地总面积1547040.11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411865.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26%,建设用地面积55517.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9%,其他土地面积79656.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5%。各类用地结构如下:1、农用地面积14114、1865.78公顷。其中耕地199259.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2.88%;园地68824.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45%;林地1101831.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1.22%;牧草地1645.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11%;其他农用地40304.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61%。2、建设用地55517.40公顷。其中城市用地3133.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20%;建制镇用地6268.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41%;农村居民点用地32400.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09%;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206.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21%;交通水利用地9872.06公顷,占土地总15、面积0.63%;其他建设用地636.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04%。3、其他土地79656.93公顷。其中水域用地21611.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40%;自然保留地58045.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75%。二、土地利用特点1、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全州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以农用地为主。全州农用地面积为1411865.78公顷,占总面积的91.26%。其中耕地199259.62公顷,占农用地的14.11%。2、城乡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高、规模大 2014 年全州农村居民点用地 32400.6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为 72%,而人口镇化率已达到40%,表明湘西自治州人口城16、镇化远远快于土地城镇化。3、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州域地形以山地为主,山、丘、岗、坪、水等各地貌类型相互交错。州域内北部龙山县、永顺县大部分乡镇为湘西自治州农、林、牧主产区、生态用地面积较大;中部保靖、花垣是农业、工矿建设区,矿山多,生态治理任务重;南部吉首市、凤凰县、泸溪县为农业、旅游、工业综合发展区,该区域内耕地、园地和城镇工矿用地比重较大,旅游用地较多。4、地质灾害频繁,矿山生态环境脆弱州境内山高坡陡、河流溪沟密布,山洪地质灾害频繁、土地石漠化严重。水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严重。同时,还有分布广泛、类型多样、演变迅速的生态环境脆弱带。 矿产开发造成了植被破坏,水土流失、17、河流与空气污染、矿山地质灾害等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州内采矿以民采为多,采矿技术落后,作业方式粗放,因采矿活动而导致的地质灾害隐患严重,露天采坑和地下采矿导致的崩塌、滑坡等较为普遍,洞渣及尾砂渣的存放堆积占用土地现象严重。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尖锐随着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精准扶贫、全域旅游、“十三五”规划、生态文化公园建设等战略与规划的实施以及张吉怀客运专线、黔张常铁路、湘西民用机场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湘西自治州作为欠发达地区,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如何协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成为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头等大事。2、18、耕地后备资源有限,耕地补充难度加大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结果,全州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潜力为5738.69公顷,除去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功能的用地外,实际可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有限,且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技术条件等因素限制,开发整治难度越来越大。3、农村建设用地布局较分散、土地利用效率不高。湘西自治州2014 年实际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32400.6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不降反升,且已经突破了规划 202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目标。主要原因是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难度大,需要拆迁的村庄难以拆迁。第二节 土地利用新形势以武陵山区扶贫开发等国家扶贫、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湖南省“一带一部”、新型城镇化、全域19、旅游、“十三五”规划等战略实施为主要背景,依托不断升级的交通条件,基于湘西州主体功能定位,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坚持精准脱贫与区域发展互促共进,加快“四个湘西”建设步伐,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以建设 “生态宜居城市”为契机,以“精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重点,以节约与集约用地为核心,以优化结构、整合空间、分区引导为手段,构建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新模式,为建设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生态安全、环境宜居的湘西自治州提供用地保障。第三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一、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1、稳妥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有效保障合理用地需求220、0062014年,全州共新增建设用地8091.71公顷,在建设用地供应中优先保障生态建设、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重点保障各县(市)中心城区、各级经济开发园区建设合理用地需求,促进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为全州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2、土地规划功能分区、用途管制得到较好的执行现行规划实施以来,湘西州各项建设用地基本落实在规划划定的界限范围内,用途管制得到比较好的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推动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完善,初步形成了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报批规划审查为主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通过建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把规划和计划审查作为立项审批的前置条21、件和用地审批的主要内容,大大提高了政府对土地利用的监管能力,提升了土地利用管理决策的科学水平。3、增强了各级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土地规划的严格实施,增进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奠定了重要基础。随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土地利用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开始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土地管理中的基础和龙头地位逐步形成。相关行业、部门在编制规划时,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重要依据,在用地规模和布局上更加注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时,公众依据规划关注和参与土地利用与保护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维护土地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增强。4、强化了土地的22、节约集约利用同时,湘西州依法执行建设用地审批相关程序,严格落实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核城市、村镇等建设规划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有效遏制了建设用地规模的盲目无序扩张,促进了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土地闲置浪费现象明显减少。5、突出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明确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树立起了一道法定的保护屏障,严格落实了农地转用审批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耕地保护的力度大大加强,有效地实施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规划实施期间,湘西自治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 1712.68 公顷23、,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土地复垦方式实际补充耕地面积 5822.59 公顷,实现了耕地占一补一。6、生态用地保护取得了一些成效现行规划实施以来,基础性生态用地数量有所增加,区域内的土地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全州各类生态功能区个数不断增加,生态功能区范围逐步扩大,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明显,森林覆盖率也有所增长。二、规划实施面临的困难1、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尖锐随着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精准扶贫、全域旅游、“十三五”规划、生态文化公园建设等战略与规划的实施以及张吉怀铁路、黔张常铁路、湘西民用机场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湘西自治州作为欠发达地区,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如何协24、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成为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头等大事。2、耕地后备资源有限,耕地补充难度加大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结果,全州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潜力为5738.69公顷,除去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功能的用地外,实际可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有限,且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技术条件等因素限制,开发整治难度越来越大。3、农村建设用地布局较分散、土地利用效率不高。湘西自治州2014 年实际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32400.6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不降反升,且已经突破了规划 202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目标。主要原因是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难度大,需要拆迁的村庄难以拆迁。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土25、地利用战略目标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两大任务,坚守“542”发展思路,突出扶贫开发、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四项重要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快后发赶超,努力实现2017年建州60周年时城乡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确保2019年国家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2020年基本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把湘西自治州打造成国内外知名文化生态公园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26、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一、战略定位依托新型城镇化、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湖南“一带一部”等重大战略,结合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湘西自治州的定位,严格落实国家限制开发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管制要求,根据湘西自治州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提高发展质量,确定湘西自治州土地利用战略定位是:湘西自治州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位于全省城市化战略格局27、中的长益常张、张吉怀两轴以及大湘西组团上,属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重要部分,全州围绕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两大任务,坚守“542”发展思路,将湘西自治州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绿色食品基地、中药及新型中成药加工基地、国家级生态文化旅游发展示范区以及世界级文化风情生态旅游目的地。二、战略目标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前提,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社会、 和谐发展”的土地利用模式。三、战略重点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把基本农田保护放在首位,强化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和生态28、全面管护。在规划期内,重点保护和建设好地势平坦、耕作条件较好的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价,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回填工程,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不降低。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保护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统筹城乡发展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空间布局。重点保障中心城区、重点城镇用地。调整村镇空间布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建立中心镇一般乡镇中心村基层村四级农村居住区用地空间布局。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证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用地需求,特别是对农村人口扶贫安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人居29、环境建设方面的用地需求予以优先安排,同时将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与城镇用地增加相挂钩,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3、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构建集约型社会坚持内涵挖潜与开源节流并举,统筹安排各类用地,适应发展的需要,新增建设用地供给以盘活闲置、低效利用土地为主。提高中心城区与工业集中区的用地标准和条件,明确投资项目强度、容积率和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优化允许建设区和拓展建设区内用地布局;积极加快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4、加强土地生态建设按照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大力推进30、水土保持及生态治理工程,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积极防治土地污染,综合整治土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5、保障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用地需求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国家、省、 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实行项目用地供给与效益挂钩制度。建设项目用地始终实行有保有压,布局始终向中心城区、重点建制镇倾斜;工业用地向高新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循环经济等新型工业倾斜;保障交通、水利、能源及城乡基础设施用地, 保障医疗、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用地;保障城乡救灾、防洪、抢险用地;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配套设施用地。第三节 土地利31、用规划目标一、总量目标耕地保有量:到2020年不低于18429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内不低于15531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65920.9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52436.3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25917.26公顷以内。二、增量目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24462.82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公顷21238.29以内。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7771.68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到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 11042.78公顷。三32、土地利用效率目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9.86平方米以内。四、土地生态保护目标到2020年,全州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不低于71%。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和方向1、协调安排农业用地。 在实现耕地占补动态平衡的基础上,适度调减耕地面积,用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加大基本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基本农田布局,提升基本农田质量。2、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按照新增建设用地集中布局、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建设用地总量理性增长的原则,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重点发展区块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适度扩大城镇工矿用地规33、模,降低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3、适度开发其他土地。在保护土地生态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拓展经济发展与城镇村建设用地空间。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总体情况至 2020 年,全州农用地 1407057.03 公顷,建设用地 65868.05 公顷,其他土地 74115.03 公顷,占全州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90.95%、4.26%和 4.79%。三、农用地结构调整1、耕地2014年全州耕地面积为199259.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88%;到2020年耕地面积为194426.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57%,比2014年减少4832.79公顷。2、园地234、014年全州园地面积为68824.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5%;到2020年园地面积为65589.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4%,比2014年减少3235.56公顷。3、林地2014年全州林地面积为1101831.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22%;到2020年林地面积为1104762.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41%,比2014年增加2930.74公顷。4、牧草地2014年全州牧草地面积为1645.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1%;到2020年牧草地面积为1897.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2%,比2014年增加252.2公顷。5、其他农用地2014年全州其他农用地面积35、为40304.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1%;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0381.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1%,比2014年增加71.66公顷。四、建设用地结构调整1、城镇工矿用地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2607.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1%;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5894.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7 %,比2014年增加13287.01公顷。2、农村居民点用地201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32400.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9%;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26502.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1%,比2014年减少5897.84公顷。36、3、交通水利用地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9872.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4%; 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2342.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0%,比2014年增加2470.79公顷。4、其他建设用地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636.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4%; 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127.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7%,比2014年增加490.69公顷。五、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14年其他土地面积为79656.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5%; 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74115.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9%,比2014年减少5541.37、9公顷。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一、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原则在与相关规划充分协调和衔接的基础上,遵循设定生态屏障网络用地、优先安排基本农田、统筹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工矿用地、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的原则、要求和次序,优化耕地、城镇工矿用地、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具有地方优势的农用地等的空间布局。二、优先布设生态用地以湘西州自然资源为基础,以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各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核心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绝对保护范围、水源地等其它生态敏感区为重点保护区,以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核心区、文物保护38、单位一般保护地带为协调控制区,努力构建生态景观安全格局,倡导绿色湘西之路。三、稳定基本农田布局严格按照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保护目标,参照最新农用地分等定级与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成果,对现有的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优先将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成果纳入基本农田,将集中连片、排灌条件良好、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完善的蔬菜瓜果和粮油生产基地和具备改造潜力的中产田划为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按照“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科学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对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重点保护和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尽量避让基本农田集中区。全州域划定11个基本农田集中区:龙山县石羔镇基本农田集中区、39、永顺县卧塔镇基本农田集中区、保靖县毛沟镇基本农田集中区、古丈县红石林镇基本农田集中区、古丈县岩头寨镇基本农田集中区、吉首市丹青镇基本农田集中区、泸溪县洗溪镇基本农田集中区、泸溪县兴隆场镇基本农田集中区、花垣县麻栗场镇基本农田集中区、凤凰县阿拉营镇基本农田集中区。四、完善基础设施用地布局交通用地。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两纵两横”综合运输通道,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的全面发展。其中, “两纵两横”综合运输通道是指张怀运输通道(由焦柳铁路、张吉怀客运专线、张花高速、永吉高速、吉怀高速、G352等组成)、鄂湘黔运输通道(由张龙高速、张花高速、杭瑞高速、G209等组成)、湘鄂渝运输通道(由张40、龙高速、黔张常铁路、G353等组成)、湘渝运输通道(由杭瑞高速、秀吉益铁路、G319等组成)。重点建设分别以吉首客货运综合枢纽、龙山客运站综合枢纽、凤凰城西客运枢纽、花垣航空枢纽为中心的对外集散通道,提升城市地位,支撑区域城镇化、一体化。水利设施用地。保障区域治理、流域防洪、城市防洪及水资源保护等工程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吉首大兴寨水库、湘西州重点水源枢纽及小型水库工程用地。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小水电扶贫工程用地。统筹安排湘西州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湘西州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用地。能源设施用地。规划期内保障湘西自治州境内新建和扩建湘西输变电工程、贵州松桃50041、KV变-花垣220KV变220KV输电线路工程用地及风力、水利发电工程。五、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1、城镇用地空间布局规划期末,做大做强州府吉首市,加快其他县域城镇化扩容提质改造的步伐,努力建成以“一个州府核心城市、1+5生态城镇群、七个县城区域节点、三十个卫星集镇”为主体的新型城镇体系。中心城区: 以打造“武陵山区旅游中心城市,商贸物流中心,民族、民俗文化教育展示中心,区域工业加工中心;推进州市共建,提升州府定位;以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分区,形成“一心、两带、四区、多组团和森林公园环绕”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打造县域增长极。坚持以县城为重点,加强工业集中区、42、生活居住区、城乡交通枢纽和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县城功能,做优人居环境,彰显县城特色,引导产业和人口向县城、工业园集聚。发挥县城与重点镇、一般镇之间的有机互动作用,推进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2、工业用地空间布局湘西州工业根据现有基础、条件、资源分布状况和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布局总体方向是“一核、两带、九区”,即以州府吉首为核心,两带是“泸溪吉首花垣保靖”重工业发展带和“凤凰吉首古丈永顺龙山”轻工业发展带,九区是九大省级工业园区。将州府吉首作为湘西州发展工业的核心地带。加快推进吉庄科技产业园、河溪新材料产业园、乾南产业园、马鞍产业园建设,发展生物制药、文化旅游、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物流等产业,积极规划建43、设马颈坳商贸物流及区域工业加工中心。“泸溪吉首花垣保靖”重工业发展带是锰产业和有色金属产业的集聚发展带,该工业带以加快发展锰、锌产业的精深加工为重点,加快“湘西自治州国家锰深加工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省锌深加工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凤凰吉首古丈永顺龙山”轻工业发展带是生物医药、旅游商品产业集聚带,该工业带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医药资源,是发展生态工业的理想区域。3、农村居民点用地空间布局优化按照村镇建设用地相对集中、撤并零星户的原则,将农村居民点划分为集镇、中心村和基层村三个层次。以示范村为典型,以城镇、集镇和中心村为重点,以基层村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城镇、集镇和中心44、村集中,形成层次鲜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农村居民点布局体系。六、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112421”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即一个龙头:凤凰古城国际旅游目的地;一个中心:吉首旅游集散中心;两条乡村旅游精品线:神秘苗乡和土家探源;4大核心景区:凤凰古城旅游核心景区、里耶古城旅游核心景区、老司城旅游核心景区、矮寨奇观旅游核心景区;两条风光带:沅水风光带、酉水风光带;1个国内外知名的生态文化公园),重点保障吉首矮寨奇观创建5A级景区工程、凤凰古城创建5A级景区工程、保靖吕洞山创建国家5A级景区工程等旅游设施用地。七、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立足区域特点、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着力做好“园、企45、社、水、路”五字文章,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形成以泸溪、吉首为重点的优质柑桔产业带,以古丈、保靖为重点的体质茶叶产业带,以永顺、凤凰为重点的优质猕猴桃产来带,以龙山、永顺为重点的优质烟叶产业带,以龙山、保靖、凤凰为重点的中药材产业带,以龙山为重点的优质百合产业区,依托特色农产品,建设武陵山特色农产品集散地和交易中心。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第一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根据湘西自治州州域内自然地理、经济社会、土地利用、功能定位的特点和差异,划定北部农、林、牧、旅游发展及生态保护区、中部农业、工矿发展及生态建设区、南部城镇、旅游、农业、工业综合发展区。一、北部农、林、牧、旅游发展及生态保护区该区包括龙山46、和永顺两个县,土地面积694192.13公顷,占总面积的44.87%。海拔多在8001200m之间。山间多盆地,地形切割较深,顶部岩溶发育,土壤自然肥力较好,是湘西自治州粮食、经济作物林产品及畜禽产品主要产区,也是生态旅游和红色旅游资源相对集中的地区。土地利用主导方向为保护耕地,积极改造现有中低产田,提高粮食单产、总产;改造低产林地,改造荒山荒坡,扩大烤烟、花木、水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的面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快重点城镇和中心集镇建设步伐,改善交通条件,稳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和边境贸易;切实保护好生态,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好生态旅游和红色旅游资源;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稳步推进土地整理,形成47、农、林、牧、旅游综合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土地利用格局。二、 中部农业、工矿发展及生态建设区该区包括花垣县和保靖县,土地面积286395.49公顷,占总面积的18.51%。区内群山高耸,峰峦林立,坡陡谷深,地势险要,海拔多在5001000m之间。土地利用主导方向为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用地,合理控制县城及小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扩大对耕地的占用,重点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制药、绿色食品、陶瓷制品、轻化建材加工、电力工业和边贸流通等服务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继续推进锰锌铝产业整合重组,推进“两型”矿山建设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发展特色种植业、五小水利、生态旅48、游等绿色产业。三、南部城镇、旅游、农业、工业综合发展区该区包括吉首市、古丈、凤凰和泸溪4县(市),土地面积566452.49公顷,占总面积的36.62%。该区农、林、果、旅游、矿产资源都比较丰富。土地利用主导方向为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以州府所在地吉首市为重点,加大城镇建设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好重点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防止城镇和开发区建设用地规模的无序扩大;以区域内4个省级园区为基础,大力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制药、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新型建材、轻工食品、电子信息等产业;依托区内极富特色的旅游资源,重点发展旅游业和商业、运输等服务业;利用资源优势,重点发展传统茶叶、酿酒、果汁加工;切49、实保证绿化用地和生态用地,尽可能将农用地或基本农田作为城市生态隔离带,形成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84053.08 公顷,是湘西州粮、油和主要农产品的主产区,区内主要包括集中连片、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良好、面积较大的现有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新增的优质耕地以及上述耕地范围内的其他零星土地、为基本农田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和其他农业设施用地。严格控制区内耕地转变用途,积极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及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布局需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农50、田保护区。二、一般农用地区一般农用地区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以发展种植农业、养殖业为主的区域,面积109926.17公顷。区内重点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提升花木、时令瓜果、特种水产、特色畜禽等产业能级,完善农业产业体系,拓展农业的多元服务功能,强化其对城市发展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该区是开展农业生产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区内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高科技农业、生态旅游观光农业,实施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鼓励区内的其它用地按规划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促进农业用地连片集中和规模经营。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湘西自治州产业与人口集聚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域和开发区建设用地区域,51、面积 48700.59公顷。包括各县(市)中心城区、工业园区、独立工矿区、重点镇、一般乡镇的规划建设区和广大的农村建设用地区。在保护生态和坚持集约利用的原则下,有机结合、综合协调区内产业布局与城镇村用地空间布局,实现产业发展与城镇村建设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其中,中心城区逐步完善区域核心职能,加强城中村整治和旧城改造,改善环境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区内注重工业用地的内涵挖潜,严格控制新增工业用地规模,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发挥集聚效应。四、独立工矿用地区将独立于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划入独立工52、矿用地区。全州划定独立工矿区面积4189.87公顷。五、风景旅游用地区将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设置的管理机构、科技教育、对外及内部交通、通讯用地、水、电、热、气、环境、防灾设施用地等划入风景旅游用地区。全州划定风景旅游用地区土地面积3567.07公顷。 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主要包括沅江、沱江、酉水、武水、猛洞河、花垣河等水域保护区、黄石洞水库、卧龙水库、格泽湖水库等水库水源保护区以及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等,面积30812.96公顷。规划期内,基于湘西自治州生态安全的需要,该区域进行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建设。对沅江、沱江、酉水、武水、猛洞河、花垣河等主要水源53、保护区以及黄石洞水库、卧龙水库、格泽湖水库等等主要水库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对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保障全州生态安全,保护生态敏感区不被破坏和污染。七、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为以发展林业为主的区域,面积1092136.9公顷。区内加强林业资源的培育、保护、建设与开发,重点开展防护林、植被恢复造林、生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等建设。同时,建设花卉苗木基地、楠竹基地、经济林基地、优质用材林基地等。区内土地主导功能为林业生产与生态保护。规划期内在保护好现有林地的基础上,优化林地利用结构,逐步提高生态林地、经54、济林地、防护林地和特殊林地的比例。充分发挥林地的生态和旅游功能,提高林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八、其他用地区除去以上土地用途区外剩下的地区划为其他用地区,全州划定其他用地区面积73653.51公顷。第六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一、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强化对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尽量占用低等级耕地,补充的耕地数量、质量不低于建设占用耕地。 2006-2020 年,全州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 7771.68公顷以内。二、保质保量补充耕地1、紧抓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的落实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努力补充耕地,加强对补充耕55、地质量建设,同时做好质量等级的评定工作,确保规划期内耕地质量有提高。2、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制定耕地补充计划,监督占用耕地单位补充耕地,切实落实建设占用补充耕地法人责任制。同时,努力拓宽资金渠道,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按照差别化管理的原则,对补充耕地能力不足的或落实不好的,相应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计划指标,通过“以补定占”,形成耕地占补平衡倒逼机制。3、稳妥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尤其是加大空心村、废弃宅基地等的整理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重点整理区域包括古丈土地整理区、永顺土地整理区、保靖土地综合整治区、吉首56、市土地整理区等。4、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开展工矿建设废弃地、公路建设取土废弃地等的复垦,合理安排复垦土地利用的规模、方向和时序。重点复垦区域主要包括泸溪县电解锰尾矿库综合治理与环境功能恢复建设项目、花垣县两型矿山综合治理工程等。5、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重点开发区域包括吉首市、保靖县、古丈县耕地后备资源中可开垦林地以及可开垦草地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切实落实耕地“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制度。确保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4290.00公57、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5310.00公顷。耕地质量保持稳定,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三、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将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中优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一、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保证155310 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结合全州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低等别、质量较差的基本农田调出,将高等别、集中连片、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调入。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调整后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高于调58、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在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基础上,将形态较好、连片度高、单个斑块较大的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的保护与科学的管理。三、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基本农田集中区内,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加强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建设。基本农田集中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优先整理、复垦,经培肥耕地质量有所提高。按照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要求,按照“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大力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全面提高基本农田基础59、设施水平。四、加强基本农田管理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禁各类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必须依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不低于拟占用的基本农田。本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各县(市)政府负责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落实到图表、地块和农户,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书上,禁止改变基本农田用途和基本农田位置。鼓励各县(市)多预留一定比例的基本农田,以防由于基本农田违法建设占用、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导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未能完成。加强基本农田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建立严格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60、政的扶持力度,积极鼓励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第三节 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在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农业产业布局。重点保障水产、种源、花卉苗木、畜禽养殖、蔬菜、林果、农业服务、休闲观光等其他重点农业用地。一、提高园地利用效益2020 年园地规模保持在65589.12公顷以上。重点发展优质果园,建设百里茶廊、有机蔬菜、花卉苗木等特色农业基地,促进品种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提高。调整园地布局,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低丘缓坡地集中发展。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不断推进特色园地的规模化和基地化。二、严格保护重要林地资源2020 年林61、地规模保持在1104762.17公顷以上。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重点保护和建设沅江、沱江、酉水、武水、花垣河等水域以及主要铁路、公路沿线防护林地,重点建设高标准绿色通道、防护林体系、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三、合理发展设施农用地加强生态养猪场等畜禽养殖用地调查与规划,坚持区域化布局,鼓励规模化养殖,推进标准化管理。引导新建畜禽养殖场利用废弃地、荒滩和荒山坡等。第七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与空间管制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强化规划控制和计划管理,完善土地市场机制,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用好建设62、用地增量,盘活建设用地存量,推进节地技术应用,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宜居城乡环境的形成,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第一节 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一、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按照城乡统筹和“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引导和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增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城乡宜居环境的形成。到2020年,湘西自治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65920.97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2436.3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5917.26公顷。二、积极盘活建设用地存量加强对城镇闲散用地进行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63、提高现有城乡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积极研究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引导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开发,推进工业生产立体配置技术改造。三、大力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结合城乡生态建设,加强规划统筹和政策引导,合理利用缓坡丘岗地,加强未利用地开发为建设用地的政策引导,优先对荒草地、裸地等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因地制宜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第二节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配置一、科学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按照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结合各级城乡规划,严格划定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扩展边界,将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建设严格限定在扩展边界内,明确管理责任、管制规则和监管措施,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盲目64、无序扩张。二、合理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鼓励采用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镇用地开发模式,调整居住、商业、工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环保卫生、生态保障等用地的比例,促进建筑密度高中低合理搭配的用地结构的形成,提高城镇用地效率。严格限定开发区内非生产性建设用地的比例,提升开发区用地效率和效益。加快对城中村的改造,优先保障城镇基础设施用地和普通住宅用地,促进城镇和谐发展。三、优化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以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为导向,合理制定区域产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主导产业发展用地,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严格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用地,重点支持发展与区域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产业。按照合理规划原则,着力改变工矿用65、地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用地现状,促进工业基地化和规模化发展,提高工业用地的综合效益。四、规范整合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都市农业用地和景观生态用地布局相结合,整合利用农村居民点用地,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促进城乡和谐发展。1、积极实行村庄综合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县(市)政府为组织主体,以村为单元编制村级土地利用综合规划,编制和实施新农村布点规划和村庄整治规划,引导农村居民点相对集中建设,加速农村公路、农村电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归并整治,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土地规模经营。2、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农66、村土地利用的管制,农村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加大闲置宅基地的处理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投入,积极推进废弃宅基地的整理。3、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盘活城乡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和工业园区建设不足,引导城乡建设集中、集约用地。第三节 统筹利用基础设施用地一、统筹布局交通用地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衔接互补、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交通用地布局引导,优化交通用地结构配置。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促进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的形成,确保交通运输效率不断提升。二、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坚持兴利除害并进、开源67、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以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为重点,加大防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工程的建设力度,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体系和水资源保障体系。三、保障能源和环境基础设施用地按照有序发展煤炭、积极发展电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要求,稳步增加能源用地供应。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优化能源用地布局,严格项目用地管理,重点保障大型煤炭、电网、电站建设用地。大力加强新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第四节 严格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全州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土地利用和城镇化格局,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角度68、出发,结合湘西自治州实际,将全州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一、允许建设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全州划定允许建设区的土地总面积为54559.81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3.53%。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69、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是,协调规划指标控制和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矛盾,在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的同时,增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弹性。全州划定有条件建设区6891.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5%。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在城镇工矿、农村70、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已经用完、且所有约束指标没有被突破的前提下,报经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区内土地可安排用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3、区内新增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用地受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并与拆并建设用地规模挂钩,实行“先拆后建”。4、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全州规划限制建设区包括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它区域。全州划定限制建设区的土地总面积为1457171.35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94.19%。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71、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四、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自然人文景观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I级保护林地等。该区土地利用的目标是,改善全州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全州划定禁止建设区的土地总面积为28417.58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1.84%。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各类建设用地不得使用I级保护林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72、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第八章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建设土地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第一节 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功能的重要区域以及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依据生态环境功能保护的需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一类管控区和二类管控区。一类管控区包括:小溪、高望界、白云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山洛塔、龙山印家界、泸溪天桥山、凤凰两头羊、73、凤凰九重岩等省级自然保护区;不二门、坐龙峡等国家级森林公园;凤凰国家地质公园、古丈红石林国家地质公园;14处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国家级I级公益林及水源涵养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水土保持功能区、水土流失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二类管控区包括:德夯、猛峒河、凤凰、里耶乌龙山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泸溪沅水、边城古苗河、酉水吕洞山、栖凤湖、凤凰古城等省级风景名胜区;南华山、矮寨等国家级森林公园,太平山省级森林公园;乌龙山国家地质公园,德夯、古苗、猛峒河等省级地质公园;峒河、武水、古苗河、酉水等国家级湿地公园;其他未纳入一类管控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保护74、红线一类管控区禁止建设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区主导生态功能(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以及加剧现有生态问题(水土流失、石漠化)的建设项目;已经建设的,应当严控进一步扩大范围和规模,并应逐步迁出;二类管控区不得擅自进行大规模城镇化和工业化等活动。交通、管线、旅游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应从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第二节 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一、水土保持及水生态治理工程防止水土流失应着重围绕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农村水电及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防治山洪、滑坡等自然地质灾害。根据水土保持相关要求,在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75、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严格遵守水土保持“三同时”的制度;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规划期间主要建设工程包括退耕还林工程、湘西石漠化综合治理、湘西州千公里生态走廊工程、湘西州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工程、湘西州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二、防洪抗旱减灾工程为防御可能发生的洪水和干旱灾害,确保安全度汛,保证州域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规划期内重点实施吉首大兴寨水库、湘西州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湘西州酉水、武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湘西州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湘西76、州农村“五小”水利工程、全州“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等工程建设。三、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水域保护工程为保证城市饮用水质量和饮用水源安全,按照确保水功能达标,水域保护优良水质,治理并改善污染水域的要求,规划区期内将对引用水源地予以重点保护。主要包括湘西州重点水源枢纽及小型水库工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湘西州重要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治理及重要水源地达标建设等。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建立土地环境质量评价和监督制度,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整体升级工业结构,开展清洁生产,推广循环经济;有效控制城乡生活污染源,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保障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土壤环境,积极防治土地污染。规77、划期间重点重金属污染土地。五、矿山地质与恢复治理工程有计划、分步骤地复垦历史上形成的采矿废弃地,改进土地复垦的生物、工程技术,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 关闭粘土砖厂,严格控制建筑用石料和河砂开采,抓好建筑用石开采、矿产开采及其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抓好森林、河流、水库等重要生态系统以及生态脆弱地区保护修复,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机制,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基本控制水土流失。严格执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采矿,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开采矿产资源,严厉打击非法采石采砂、非法探矿采矿等。六、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工程以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维护人78、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水环境安全为目标,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生态方法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包括酉水流域河面飘浮物收集处理及综合利用、永顺县猛洞河水流域污染治理、吉首市峒河、万溶江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泸溪县小流域水体污染治理、花垣县清水江流域塔里电站至狮子桥大坝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七、州府所在吉首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生态保护工程在州府所在吉首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合计107.04平方公里内,结合实际划定生态保护区。保护区涉及吉首市乾州、峒河、石家冲、镇溪、乾州、吉凤五个街道办事处及凤凰县竿子坪镇,面积32.47平方公里。生态保护区内禁止进行大规模城镇化和工业79、化、农民建房等活动,交通、管线、旅游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应从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区域内涉及的建设用地规模暂不使用。划定区域见吉首市中心城区及周边生态保护区域图。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与控制第一节 地理位置及土地利用现状吉首市中心城区是湘西州首府,既是湘西州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教中心,也是武陵山片区“六中心四轴线”发展战略中的中心之一。吉首市中心城区包括峒河街道、镇溪街道、乾州街道东部和双塘街道北部。中心城区用地主体布局为“一心、两带、四区、多组团和森林公园环绕”。总控制面积14805.43公顷。2014年,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总面积14805.43公顷,其中农用地11134.06公顷,占80、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75.24%;建设用地3209.76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21.69%;其他土地461.61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3.12%。农用地中,耕地1265.07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8.55%;园地2917.86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19.72公顷;林地6874.02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46.45公顷;其他农用地77.11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0.52%。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922.26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19.75%,交通水利用地199.13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19.75%,其他建设用地88.27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81、面积的0.60%。其他土地中,水域170.82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1.15%;自然保留地290.79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3.12%。第二节 中心城区控制范围线与规模边界、扩展边界一、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为峒河街道合群村、振武营村、上老村、小溪村、望江坳村、大田社区、光明社区、岩寨村、新桥社区、五里牌社区、林木山村;镇溪街道吉新社区、沙子坳社区、坪山坡村、科技园社区、雅溪社区;乾州街道小溪桥社区、云峰社区、红枫林场、蔬菜社区、兔岩社区、兴隆社区、漩潭社区、小庄村、吉庄村、大庭村、古城社区、接丰社区、狮子社区、金坪村、树岩桥村;双塘街道兴田村、联合村、阴上村、周82、家寨社区、明丰村、汇祥村的外围边界。规划期间,控制范围内面积14805.43公顷。二、中心城区规模边界划定中心城区规模边界为峒河街道振武营村、上老村、林木山村、光明社区、五里牌社区、新桥社区,镇溪街道吉新社区、沙子坳社区、雅溪社区,乾州街道小溪桥社区、蔬菜社区、兔岩社区、兴隆社区、树岩桥村、大庭村,双塘街道阴上村、兴田村内的城镇工矿用地边界。规划期间,中心城区规模边界控制在5499.85公顷。三、中心城区扩展边界规划期内,中心城区的扩展方向以向东南为主,兼顾向北发展,以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与土地集约使用,减少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占用。规划期内在中心城区规模边界外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581.86公顷,83、主要分布在双塘街道南侧、乾州街道西部和镇溪街道东部。第三节 中心城区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规划至2020年,吉首市中心城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60公顷,中心城区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在5499.85公顷以内,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581.16公顷,其中新增城镇建设控制在3204.98公顷,占用耕地控制420.62公顷以内(表9-1)。表9-1 2006-2020年中心城区主要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20年城镇用地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新增面积其中占用耕地7003605499.853204.98420.621581.16第四节 中心城区用84、地总体布局基于用地适宜性、交通条件以及与周边城市的经济联系等因素,规划拟确定城市用地结构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为“一心、两带、四区、多组团和森林公园环绕”。一心:以红山、西郊、湾溪等森林公园组成的城市生态绿心。两带:峒河、万溶江水系绿色生态轴和两岸民俗风情景观带。四区:峒河(吉首老城区)、雅溪区、乾州新区、吉首经济开发区。峒河片区打造现代商业、文化观光休闲区。雅溪片区是吉首城市出入口,打造商贸物流基地、文化、体育和山地特色景观区。乾州新区打造武陵山民俗文化展示中心、现代商业、高新技术和旅游接待服务休闲区。吉首经济开发区发展民族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加工,规划建设用地主要布局于乾州街道东侧吉庄村和大庭村。多85、组团:振武营组团、曙光旅游港组团、三岔坪组团、马鞍山组团等。振武营组团规划为名酒、三带生态食品产业和食品物流,打造酒鬼文化主题公园。曙光组团规划为旅游港,打造交通集散、住宿、观光、美食、娱乐、休闲、茶文化等综合旅游接待服务区;三岔坪组团规划为新火车站,旅游集散商业服务和休闲区;马鞍山组团规划为物流园。森林公园环绕:小溪、镇溪、花果山、芙蓉岗、双吉、湾溪、红山、西郊、八月湖、武陵山植物园、野生动物园等多个森林公园环绕于主城区周围,通过绕城快速和慢行交通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庞大的城市森林公园体系和生态渗透带;为适应“休闲目的地”的城市功能,在环城森林公园中可以增加适量的休闲服务设施,布置在交通较为方86、便地段,其用地规模应符合相关规定。第五节 中心城区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根据国土资发201514号文件关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任务范围的确定要求,吉首市依据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范围线,以该范围线外扩2公里作为吉首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范围线,吉首市城市周边2公里范围内现有耕地面积为2462.67公顷,其中原有基本农田面积为827.87公顷,占城市周边范围内耕地面积的33.62%。一、中心城区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入情况根据国土资发201412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2公里范围线内划入759.80公顷,占任务范围的30.85%,其中,允许建设区划入140.4087、公顷,占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18.48%;有条件建设区划入74.67公顷,占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9.83%;限制建设区划入537.67公顷,占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70.76%;禁止建设区划入7.00公顷,占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0.93%。二、中心城区城镇周边已有基本农田划出情况根据国土资发2014128号和湘国土资办发201633号文件的要求,将任务范围内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条件的耕地划出基本农田保护区,在城镇周边划定任务范围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73.20公顷。三、中心城区城镇周边划定后基本农田情况经过本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吉首市城市周边任务范围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414.47公顷,占任务范围88、(包含2公里内原有基本农田的果园)的51.78%,其中水田面积1068.87公顷,占任务范围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75.57%;旱地面积158.47公顷,占任务范围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11.20%;园地面积187.13公顷,占任务范围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13.23%。第十章 县(市)土地利用调控各县(市)应在湘西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全州土地利用战略实施,切实落实所属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强本区域内的土地利用与用途管制,加强空间布局与用地政策上的相互衔接,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秩序。第一节 县(市)土地利用调控重点切实加强对县级规划各89、项指标的调控,强化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为各县(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资源保障。1、落实上级规划各项用地调控指标,不得突破上级规划要求;2、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标准,科学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确保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3、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严格落实空间管制制度,提高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4、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科学合理的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确保补充耕地目标实现;5、优先设置国土生态屏障用地,严格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重点保障基础设90、施用地,引导各类用地科学合理布局。第二节 县(市)土地利用调控目标基于湘西自治州城镇体系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形成“一个州府核心城市、1+5生态城镇群、七个县城区域节点、三十个卫星集镇” 的城镇用地空间布局。做大做强州府吉首市,推进吉首市与周边接壤的凤凰、泸溪、花垣、保靖、古丈集群发展,加快培育以吉首为中心、5个县城和芙蓉镇为支撑、半小时左右通勤为半径的“1+5”生态城镇群。加快建设7个县城,积极打造30个重点卫星集镇,突出四大古镇,加快全州小城镇建设。一、吉首市吉首市作为湘西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定位为全州核心增长极,优先保障中心城区、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发展用地;依托张吉怀91、客运专线及站场,加快高铁片区的开发,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加强矮寨奇观旅游区、乾州古城等旅游景区建设;构建全市新型城镇化体系,优先保障吉凤街道、石家冲街道和矮寨镇、马颈坳等重点城镇及街道的用地需求。到2020年,吉首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65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125.8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588.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253公顷以内。二、泸溪县泸溪县作为南部城镇、旅游、农业、工业综合发展区的一部分,按照“以武溪镇为核心、特色中心城镇带动发展、其他城镇同步推进”的总体构架,优先保障武溪工业园、浦市镇镇区提92、质扩容、刘家滩新区扩容用地需求;重点发展浦市镇、潭溪镇、洗溪镇、兴隆场镇、合水镇等重点建制镇;重点保护湖南泸溪天桥山自然保护区、泸溪沅水风景名胜区、武水、浦溪等山地、水体及其周边生态环境。到2020年,泸溪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84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97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430.48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796.66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380公顷以内。三、凤凰县定位为旅游服务型城,市充分利用现有独特的景区资源,继续壮大旅游产业,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旅游胜地,重点保障凤凰古城景区、南华山休闲养生度假区、奇梁洞民族风情小镇、南方长城景、黄丝桥古城景93、区等项目建设;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山区优质高效农业,建立生态农业示范基地,提高特色名优新特产品质量和产量;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加快发展矿产品加工业、扶持农副产品加工业、提升民族工艺业,培育药材加工业,大力 开展服饰、 蜡染、扎染、姜糖、 银器等旅游特色商品加工,重点保障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凤凰工业集中区用地需求;发展边贸市场经济和民营经济;重点发展阿拉营镇、 吉信镇等重点建制镇;加强凤凰两头羊、凤凰九重岩等省级自然保护区、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凤凰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用地保护。到2020年,凤凰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55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754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470.65公顷94、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347.35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815.45公顷以内。四、花垣县依托湘西民用机场、吉茶高速和张花高速,加速工业集中区发展与城镇融合,重点保障花垣县城北新区、花垣工业集中区的用地需求;加快推进生态旅游景区与现代农业开发,以边城茶峒风情小镇以及湖南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发展重点;重点发展边城镇和麻栗场镇等重点建制镇;加强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与地质公园、德夯风景名胜区及地质等生态用地的保护。到2020年,花垣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66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55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197.6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181.1695、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221.48公顷以内。五、保靖县以保靖县城为中心,以商业服务业、加工业为主导产业,重点保障县城主城区、工业集中区的发展用地;依托 G209国道和酉水,发展形成的包括迁陵、 毛沟、复兴、清水等发展较好的两条工贸型城镇带;其余各乡镇按主导产业划分为三大片区 ,即西部传统农业产业区、北部水电和畜牧产业区、南部生态农业及采矿产业区;加强古白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吕洞山省级风景名胜区、酉水国家湿地公园等生态用地的保护。到2020年,保靖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25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77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451.9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96、在6181.4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976.19公顷以内。六、古丈县定位为武陵山片区率先发展脱贫示范区、大湘西副中心城镇与交通枢纽节点,湘西旅游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张吉怀客运专线及站场建设,完善站场周边配套服务用地,保障罗依溪镇新城扩容、古丈工业集中区用地;重点发展红石林镇、默戎镇、岩头寨镇等重点建制镇;积极发展旅游业,保障红石林景区、栖凤湖滨水休闲渡假区旅游设施用地;加强高望界自然保护区、坐龙峡国家森林公园、红石林国家地质公园等生态用地保护。到2020年,古丈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46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64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545.65公顷以内,城乡建97、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14.0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248.38公顷以内。七、永顺县依托黔张常铁路、张吉怀客运专线及站场建设,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重点保障芙蓉高铁新区、永顺工业集中区、溪洲新城用地需求;重点发展灵溪镇、芙蓉镇、石堤镇、塔卧镇等重点建制镇;加强小溪国家自然保护区、不二门森林公园等生态用地的保护。到2020年,永顺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805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215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878.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666.6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666.19公顷以内。八、龙山县龙山县定位为湘西州副中心城市;武98、陵山区腹地的重要城市,交通枢纽、渝湘交通廊道上的多式联运交通节点;农副产品加工基地;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实现龙凤一体化,成为武陵山区未来的发展高地。重点保障高铁片区、华塘片区与来凤县城南新区、教育城核心开发片区等区域用地需求;大力发展旅游业,重点保障里耶古镇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八面山空中草原避暑度假区、洗车河民俗风情带、洛塔地质科普旅游区、土家探源乡村精品游线等旅游基础设施用地;加强龙山洛塔自然保护区、龙山印家界自然保护区、里耶乌龙山风景名胜区和龙山县太平山森林公园等生态用地的保护。到2020年,龙山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1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04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99、在9820.19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860.7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356.57公顷以内。第十一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第一节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增强防洪排涝等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建设成适合于机械化规模耕作、配套设施完善、高产稳产的优质粮田。规划期内严格划定、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重点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全面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116.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占耕地面积比重达45%。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土地整理100、开发与复垦的力度。规划期内,重点开展吉首市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综合整治工程、永顺县农村土地整治工程、保靖县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古丈县土地整治与开发工程、凤凰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等五个重点区域的土地整治工程。第三节 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工程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挖掘湘鄂党渝黔四省结合部区位优势,重点打造吉首、龙山、花垣三大区域综合枢纽,力争构建并强化“两纵两横”综合运输通道,加强铁路和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吉首、龙山等区域性铁路枢纽城市,建立花垣、龙山等区域性航空枢纽城市,以长江为依托,以沅水为中心,以酉水为骨干,以泸溪、保靖港为枢纽,以标准化、专业化、大型运输船舶为载体,以较完备保障支持系统为保障,101、与其他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提升农村运输通达能力,形成覆盖城乡的立体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期内,全州实施重点交通项目165个,其中:支线机场及通用机场建设项目3个,铁路项目4个,高速公路网项目12个,湘西州干线公路51个,湘西州旅游公路15个,农村公路3个,运输站场17个,慢行系统18个,水运建设项目39个,其他交通项目3个。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保障国家水安全基本思路的指引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践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快102、健全水利科学发展体制机制,着力提高民生水利发展水平,着力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规划期内,全州实施重点水利项目30个,其中:安排防洪抗旱减灾工程9个,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城乡供水保障工程8个,农村水利工程5个,水土保持及水生态治理工程6个,水利管理能力建设2个。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创新能源体制机制,基本稳定水电、适度发展火电、积极发展新能源,着力构建安全、稳定、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规划期内,全州实施重点能源项目35个,其中:能源保障项目26个,城乡电网改造项目5个,气化湖南项目4个。第四节土地生态建设工程加强土地生态建设,保障区域整体生态安全,新建和整103、合各类生态保护区,调整土地生态保护结构。到2020年,全州共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5个;国家级森林公园4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个、省级风景名胜区5个;国家级地质公园3个、省级地质公园3个;国家级湿地保护区4个。第五节 风景名胜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坚持以凤凰为龙头、以吉首为集散中心,依托凤凰古城、里耶古城、老司城和矮寨大桥四块金字招牌,整合提升湘西四大旅游核心景区,打造土家族、苗族两条村镇精品游线,着力推进全域旅游资源开发,合理安排旅游基础配套设施用地,努力将湘西自治州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生态文化公园和国际旅游目的地。规划期内,全州安排重点旅游设施项目31个,其中104、重点景区建设项目23个,乡村旅游建设项目3个,旅游配套设施3个,其他旅游项目2个。第六节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十三五”期间,全州计划搬迁84453人。按照中央、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安排部署,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原则,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集中安置点(区)与产业基地、小城镇建设、新农村示范、乡村旅游、产业园区建设等有机结合,整合各类资金,用好土地增减挂钩、财政贴息、金融帮扶等政策,加大易地搬迁扶贫投入,全力实现资源和人口的优化组合,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主要包括:湘西州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凤凰县移民避险解困搬迁项目、吉首市大兴寨水库移民搬迁工程、花垣矿山采空区易地移民搬迁工程、105、湘西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湘西州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程等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土地利用规划保障措施是实现规划目标、调控土地利用的基本手段,也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实施方案和规划保障措施只有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第一节 法律措施一、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本规划一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县域内任何土地利用行为必须遵循本规划。对违反本规划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土地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坚决查处,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统筹土地利用上的权威。严肃查处违反土地利106、用总体规划占用土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严肃查处违反规划占用土地、擅自修改规划、违反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土地的行为。三、规范土地规划管理严格实施本规划,加强本规划对全州土地利用活动的引导和控制。本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突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得降低;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不符合法定项目条件或者不符合法定工作程序的,不得批准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定允许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第二节 行政措施一、建立政府目标责任制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规划实施列为政府任期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国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据土地利用总107、体规划,合理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形成土地利用规划的分期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阶段性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规模,推进规划方案的有序实施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付诸实施。二、加大规划计划管理力度不断完善建设用地预审制度,突出对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和用地控制指标的审查;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严格具体项目用地计划管理,控制建设项目超标使用土地,超过计划指标、超标准使用土地的,不得批准用地;强化农用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管理,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农用地转用必须落实相应指标,并依法补充耕地。三、建立规划的全社会参与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是各108、级政府、各行业和个人在土地利用过程中的行为规范,需要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建立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制度。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形成“政府主导、专家领衔、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社会参与机制。加强规划舆论宣传,广泛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规划批准实施前组织听证和公示工作。修改规划应当进行合理性论证,并组织听证。第三节 经济措施一、改革和完善土地利用的经济运行机制建立由供给引导需求的土地市场机制,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供地计划对土地市场价格的调控作用。根据不同土地用途区及其区位条件制定不同的土地价格,完善市109、场管理规则,依法管理土地市场,保证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二、拓宽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来源积极争取国家土地整理资金主渠道投入;建立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专门用地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及土地开发和复垦;同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民营资本投入土地开发整理,允许增加耕地流转,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市场化。二、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调控相结合的办法,对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源涵养地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林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区等因保护生态环境导致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实施经济补偿政策,降低其保护生态环境的机会成本,平衡其与110、经济发达乡(镇)之间收入差距,调动其保护生态的积极性。第四节 技术措施一、建立土地规划信息系统建立规划数据库,强化规划管理。建立湘西自治州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规划管理的技术手段,增强规划管理的灵活性,提高工作效率。二、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利用遥感技术和每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等成果,并借助土地规划信息系统,将土地利用状况与规划目标作对比,分析规划的可行性实施进度,为土地利用的及时反馈创造条件,使规划经过必要的调整、修改而更切实际。第五节 公众参与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建立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制度。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形成“政府主111、导、专家领衔、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社会参与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规划成果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加强规划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增强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把遵守土地利用法律、规划、政策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规划批准实施前应当组织听证和公示。修改规划应当进行合理性论证,并组织听证。第十三章 附则湘西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和规划数据库组成。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具有同等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规划图件的具体解释和阐述。本规划自湖南省人民政府准之日起实施,原规划同时废止。本规划112、由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湘西自治州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8附表1 湘西自治州主要规划指标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平方米/人指标调整完善前规划指标调整完善后规划指标指标变化情况指标属性总量指标(单位:公顷,%)耕地保有量170448.318429013841.7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5488.3155310-178.3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64146.865920.971774.17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1871.3552436.39565.04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4972.1925917.26945.07预期性其中:吉首市中心城区5377.065499.85122.79增量113、指标(单位: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22916.2124462.821546.61预期性建设占用农用地20127.5521238.291110.74预期性建设占用耕地6078.477771.681693.21约束性补充耕地任务9873.9111042.781168.87约束性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9.86119.860约束性附表2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2005年2014年2020年2014-2020年变化量地 类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农用地耕地194359.3312.57 199259.6212.88 194426.8312114、.57 -4832.79园地32452.122.10 68824.684.45 65589.124.24 -3235.56林地1085371.9770.19 1101831.4371.22 1104762.1771.41 2930.74牧草地4785.980.31 1645.430.11 1897.630.12 252.2其他农用地99168.526.41 40304.622.61 40381.282.61 76.66合计1416137.9291.59 1411865.7891.26 1407057.0390.95 -4808.75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13594.960.88 12115、607.970.81 25894.981.67 13287.01农村居民点用地25399.651.64 32400.612.09 26502.771.71 -5897.84小计38994.612.52 45008.582.91 52397.753.39 7389.17交通水利用地5793.210.37 9872.060.64 12342.850.80 2470.79其他建设用地696.280.05 636.760.04 1127.450.07 490.69合计45484.12.94 55517.43.59 65868.054.26 10350.65其他土地84607.865.47 79656.116、935.15 74115.034.79 -5541.9土地总面积合计1546229.88100.00 1547040.11100.00 1547040.11100.00 0附表3 湘西自治州各县(市)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分解落实表 单位:公顷行政区域2020年耕地保有量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总目标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吉首市9300765011125.829588.482536389.835789.321469.621470.2泸溪县20840169706430.484796.6623802307.831585.1117、1589.221627.76凤凰县32550275407470.655347.352815.453085.032842.261100.092505.37花垣县20660185509197.627181.164221.483894.033338.511654.061656.5保靖县19250157707451.936181.431976.191972.331949.84396.22799.97古丈县946076403545.652814.011248.381102.121058.69242.26420永顺县380503215010878.638666.642666.193110.312179.3118、31108.061298.47龙山县34180290409820.197860.742356.572601.342495.231212.151264.51合计18429015531065920.9752436.3925917.2624462.8221238.297771.6811042.78附表4 湘西自治州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重点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所在地交通1、支线机场及通用机场建设工程湘西民用机场花垣县湘西通用机场湘西州湘西直升机场吉首市2、铁路网工程黔张常铁路(州内段)湘西州张吉怀客运专线(州内段)湘西州秀山经吉首至益阳铁路(州内段)湘西州沪昆客运专线吉首铜仁经吉首至张家界连接线湘西州3、高119、速公路网工程龙山-永顺高速公路湘西州永顺-吉首高速公路湘西州龙山经桑植至张家界高速公路(州内段)湘西州重庆酉阳经里耶至永顺高速公路湘西州花垣经古丈至沅陵高速公路湘西州沿河至印江木黄至松桃至花垣高速公路花垣段花垣县吉首绕城高速公路吉首市张花高速公路三条连接线湘西州永吉高速吉首西市府连接线吉首市湖南湘西里耶机场高速连接线花垣县湘西经开区高速下线拓宽工程湘西经开区G56杭瑞高速凤凰至大兴段南方长城下线建设凤凰县4、湘西州干线公路十二五续建项目:G319武陵山至茶洞公路(花垣县)、S252古丈三道河大桥、G319、209吉首过境公路(二期)、S252、S336泸溪至辰溪公路泸溪段、S313古丈罗依溪-120、沅陵凤滩、S253凤凰至木江坪、S259洗车至里耶、S260龙山石牌至洗洛、S313永顺泽家至芙蓉镇。新建项目:G352古丈-罗依溪公路、G352古丈排口至天桥山公路、G209保靖迁陵至龙溪公路、S252保靖夯沙至吉首、S259凤凰千工坪-云场坪、吉首寨阳至矮寨悬索桥公路、吉首张排-社塘坡、S262保靖夯沙-吉首、泸溪县S252、S254浦市经兴隆场至能滩公路、S336泸溪茨冲至水卡公路、保靖夯沙至吉首德夯公路、G319改线排碧至社塘坡即武陵山至茶洞吉首段)、湘西里耶机场进场道路、凤凰乌巢河大桥、吉首长沱-曙光、吉首双塘(高铁站)至乾州公路、S314永顺基湖经西岐联龙山靛房至塘口公路一期工程、121、S317、S254古丈三道河至高峰镇溪公路一期工程、永顺石堤经马拉河经老司城至抚志公路、列夕至三百洞公路、保靖夯沙至吉首隘口公路、S259凤凰大坳至凤凰高铁站公路和、鲶鱼溪经武溪深水码头至香炉山公路、S259龙山洗车经洛塔至水沙坪公路、S254秀山县西米经展笔至小溪公路、龙寨经塔卧至车坪公路、保靖县夯沙至仙仁公路、保靖县S317清水坪至秀山石堤公路、S253花垣吉卫螺丝懂-董马库公路、S304、S314永顺绕城公路、S256永顺龙寨至永顺县城公路、吉首至马颈坳公路、吉首乾州-矮寨-十八洞-麻栗场-紫霞农业科技园-花垣县城。湘西州5、湘西州旅游公路湘西州旅游公路(S259里耶绕古城公路、S260122、龙山里耶至八面山公路、G319洗溪至吉首、G319吉首社塘坡至花垣排碧、G353狮子村至湘鄂情大桥、S253保靖夯沙至花垣吉卫、S256永顺龙寨至县城、花垣县黄土坪经金龙至排碧、S254、253泸溪兴隆场至凤凰木江坪、湘西里耶机场进场道路、G352吉首乾州至凤凰腊尔山、G354凤凰至大兴公路、G242花垣竹蒿滩至秀山洪安、永顺绕城公路、古丈县岩头寨至县城公路、古丈县双溪至红石林、保靖迁陵至夯沙公路、保靖县水田河至湘西机场公路、碗米坡经白云山至野竹坪公路、永顺县羊峰经马拉河至老司城公路、永顺基湖至龙山苗儿滩公路)湘西州6、农村公路农村公路提质改造湘西州重要县乡道湘西州联通工程湘西州7、慢行系统凤123、凰-木江坪-巴斗山-泸溪浦市-武溪段凤凰县、泸溪县泸溪武溪-洗溪-潭溪-吉首张排段泸溪县、吉首市吉首德夯-保靖夯沙-花垣黄土坪-金龙-排碧-十八洞段吉首市、花垣县龙山里耶-洗车-靛房段龙山县龙山里耶-咱果-桂塘(火岩)龙山县古丈默戎镇岩槽河电站-鬼溪-李家-天桥山-白岩古丈县吉首张排-青山湾-绿道-德夯段吉首市凤凰云场坪-千工坪-腊尔山段凤凰县城北游客服务中心-南华山-城东游客服务中心-南华山-小憩公园-樱桃坳水库-廻龙溪-凤凰之窗-长潭岗环湖-山江-老家寨 竹山-翻身-老洞-毕当-扭仁凤凰县花垣雅酉-麻栗场-十八洞段花垣县花垣城南敬老院-古苗河-美惹-道二-龙潭-雅桥-紫霞湖-彭湖花垣县龙山124、洗车-洛塔-龙山县段龙山县永顺西歧-老司城-马拉河-石堤-永茂-小溪段永顺县古丈罗依溪-怀化凤滩段古丈县河溪-龙天坪-岩仁坪-老司岩-花兰-红石林古丈县河南村-下马路-列溪-沙土湖-大小寨古丈县石门寨-吴家坪-罗凤公路古丈县河蓬-穿洞-竹寨-芭蕉村古丈县8、站场一、二级客运站(吉首市双塘综合客运枢纽、龙山县汽车总站、凤凰城北综合客运枢纽、花垣佳明汽车站、永顺溪州汽车站、泸溪城西汽车站、吉首汽车北站)湘西州市、县级物流园(吉首大湘西物流园、湘西经开区物流园)吉首三级客运站(凤凰阿拉客运站、花垣边城客运站、古丈红石林客运站、永顺芙蓉镇客运站、龙山苗儿滩客运站、保靖夯沙客运站、花垣十八洞客运站)湘西125、州招呼站(八县市)湘西州9、水运建设项目湘西州航运二期建设工程(全州6条航道整治:酉水凤滩至保靖、永顺猛洞河、花垣连城、龙山隆头至苗儿滩、凤凰长潭岗区航道整治工程;8个重点港口码头:泸溪武溪危货码头、泸溪浦市客运码头、泸溪浦市货运码头、保靖钟灵山工业园区货运码头、永顺芙蓉镇客运码头扩建、吉首河溪客运码头、古丈栖凤湖大坝码头;3个锚地建设:泸溪县武溪镇锚地、泸溪县白沙镇锚地、保靖县一号锚地;3大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湘西海事监控指挥中心、湘西州船员培训基地及水上打捞救助中心、湘西州海事执法装备;3个锚地建设项目:泸溪县武溪镇锚地、泸溪县白沙镇锚地、保靖县一号锚地)湘西州渡改桥项目(19座)湘西州10126、其他交通项目安保工程湘西州危桥改造工程(共计104座)湘西州“气化湖南工程”项目(大湘西天然气管道支干线项目龙山至花垣段、花垣至怀化段、凤凰至湘黔界段、花垣至张家界段)湘西州湘西经开区武陵山大道延长线建设湘西经开区水利1、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治理(沅水泸溪段、武水吉首段、武水泸溪段、酉水古丈段、酉水保靖段、酉水龙山段、古丈县罗依溪镇、永顺县芙蓉镇段等8个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吉首市控制性枢纽工程(吉首市大兴寨水库、保靖县竹子坪枢纽生态水利工程2个项目)吉首市、保靖县涝区治理(全州新建278处排涝工程;凤凰县、吉首市海绵城市建设(水利部分);龙山县11个涝区治理项目)湘西州中小河流治127、理(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共126个,新建堤防、护岸875km,排洪隧道3.3km,新增拦砂坝65座,清淤187km,282万m )湘西州近年受灾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治理项目(6县市近年受灾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治理项目63个)湘西州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对全州198条农村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新建堤防、护岸、护坡934.2km,河堤加高加厚护砌64.5km,河道清淤疏浚731.24km,新建拦河坝102座、固沙坝8座、溪坝4座,综合整治249.35km)湘西州城市防洪排涝(城市防洪工程项目共8个,其中吉首、凤凰、古丈、花垣、保靖等5县市城市防洪工程项目5个,永顺县富坪新区、灵溪镇防洪128、工程项目2个,龙山县民安镇防洪工程项目1个)湘西州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水利部分)(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8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157个)湘西州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12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8县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座大型和1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湘西州2、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大型水库(新建大兴寨、飞瀑潭大型水库,总库容2.64亿立方米,新增电装机1.6万KW)吉首市、龙山县、花垣县中型水库(续建1座中型水库,新建5座中型水库,扩建9座中型水库,总库容2.52亿m,共增加库容0.809亿m,总装机容量2.16万KW。凤凰(5座):续建雷公洞,新建乌巢河、两叉河、团129、结,扩建万溶江;保靖(3座):新建竹子坪、腊洞,扩建三岔河;龙山(1座):扩建龙潭河;古丈(2座):扩建古阳河、广潭河;花垣(1座):扩建吉辽河;泸溪(2座):扩建辛女溪、龙头冲;永顺(1座):扩建中秋河)湘西州小型水库(全州新建39座小型水库,扩建9座小型水库,总库容1.3735亿m。吉首(7座):新建黄土同、七房桥、红枫、肖家坪、农科、张排6座小型水库,扩建麻溪1座小型水库;泸溪(6座):新建四清、梳木桥、铁门栓、石槽溪4座小型水库,改扩建田金山、砂渡溪2座小型水库;凤凰(5座):新建栗坳水库(八仙过海水库)、两岔河、两岔(八公山水库)、不油、团结6座小型水库;古丈(5座):新建杜家坡、蕉130、坪、徐家岭、杨家河、川洞5座小型水库;花垣(8座):新建五龙冲、猴儿洞、檀木冲、雅桥、下水、中间溪6座小型水库,扩建果明夯、塘南2座小型水库;保靖(5座):新建茶园河1座小型水库,改扩建团结、昂洞、猫井湾、溪洲格5座小型水库;永顺(6座):新建龙洛湖、双家庄、樟木、崧溪、溪州、大坡6座小型水库;龙山(6座):新建楠竹坪、文家沟、麦子坪、石牌、垭湖沟、树比6座小型水库)湘西州调水、引提水工程(引沱(沱江)入万(万溶江)、凤凰县沱江河库连通、保靖县西水东调、凤凰县乡镇水厂引水、花垣县龙潭镇老龙海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花垣县白果洞引水、龙山县石羔水厂(引酉入果)等7个调水、引提水工程项目)湘西州农村饮131、水巩固提升工程(8县市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8个,兴建3677处工程,巩固提升166.6601万人饮水安全)湘西州抗旱水源工程(抗旱引调提水工程项目32个)湘西州地下水与非常规水源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项目8个)湘西州城市供水工程(吉首、凤凰、泸溪、古丈、花垣、保靖6县市城市供水工程项目6个,永顺县水厂新建及老城区管网改造扩建工程项目1个,总日供水能力39.2万m)湘西州3、农村水利工程大型灌区与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湘西州新建灌区(新建18个中型灌区,改扩建5个中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43万亩。)湘西州节水增效与五小水利工程(6县市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6个,节水改造试点工程项目3个)132、湘西州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建设(吉首、凤凰、泸溪、花垣、保靖、古丈6县市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6个)湘西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8县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8个)湘西州4、水土保持及水生态治理工程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3个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4个革命老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工程;6县市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8个项目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湘西州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10个省(州)级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21个农村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全州70个排污口达标建设项目)湘西州小水电建设(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73个;农村小水电扶贫电站工程162个)湘西州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综合整治(大133、兴寨水库至跃进水库连通工程、“引沱入万”跨流域调水工程、引黄入乾工程、引干入跃工程等水系连通综合整治项目37个,新建渠道352km,防渗改造38.5km;新修和改造隧洞117.6km;新建管道192km,渡槽26个4.26km,人工湖2个。)湘西州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凤凰水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新建堤防、护岸2公里,河道整治12公里,老城区管道建设,旧管道改造,污水收集,续建自然保护区5个,总面积1500公顷)湘西州水利风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全州20个水利风景区(包括已批准3个国家级、2个省级水利风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总匡算投资44.55亿元。)湘西州5、水利管理能力建设乡镇水利站标准化134、建设(8县市乡镇水利站标准化建设,新建145个乡镇水利站)湘西州水文水资源工程(8县市水文水资源工程项目11个)湘西州能源1、能源保障工程龙山页岩气开发利用工程龙山县永顺岩气开发利用工程永顺县花垣岩气开发利用工程花垣县保靖岩气开发利用工程保靖县湘西天然气长输管网建设工程湘西州龙山八面山风电场龙山县龙山大灵山风力发电站龙山县保靖县野竹坪、复兴风电场保靖县古丈高坳风电场古丈县泸溪县军亭界风力电场泸溪县泸溪县巴斗山风力电场泸溪县泸溪县天马坳风力电场泸溪县花垣县吉卫风电场花垣县古丈煤矸石火力发电及煤渣冶炼综合利用古丈县泸溪煤矸石火力发电及煤渣冶炼综合利用泸溪县东方矿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花垣县古丈县分布135、式光伏发电工程古丈县保靖县光伏发电工程保靖县永顺县风能及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永顺县永顺县五码头水电站永顺县龙山县落水洞电站龙山县龙山县飞瀑潭电站龙山县永顺润雅乡麻阳坪地热能开发工程永顺县花垣县生物质气化发电项目(绿色能源示范县项目)花垣县湘西州农村小水电工程湘西州花垣县锰锌矿勘探工程花垣县2、城乡电网改造工程湘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湘西州湘西州220千伏输变电工程(220千伏猛洞河输变电工程、220千伏龙山输变电工程)湘西州贵州松桃500KV变-花垣220KV变220KV输电线路工程花垣县湘西州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沈新线T接宝塔变110千伏线路、桐油坡至廖家桥110千伏线路、望城变110千伏升136、压工程、茨岩变110千伏升压工程、石堤变110千伏升压工程、110千伏迁陵变输变电工程、110千伏木香变变扩容工程、110千伏杜田变扩容工程)湘西州全州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湘西州旅游1、重点景区建设项目凤凰古城景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凤凰县南华山休闲养生度假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改造升级凤凰县奇梁洞民族风情小镇(奇梁洞国家4A级旅游景区)建设凤凰县南方长城景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凤凰县黄丝桥古城景区凤凰县凤凰山地运动旅游区凤凰县吉首矮寨奇观创建5A级景区工程吉首市乾州古城景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改造升级吉首市红石林景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改造升级古丈县栖凤湖滨水休闲渡假区古丈县“寻梦芙蓉”(国家137、4A级旅游景区)改造升级永顺县永顺县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升级工程永顺县老司城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永顺县不二门温泉养生渡假区永顺县里耶古镇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龙山县八面山空中草原避暑度假区龙山县洗车河民俗风情带龙山县洛塔地质科普旅游区龙山县边城茶峒风情小镇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花垣县浦市古镇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泸溪县白沙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泸溪县吕洞山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保靖县坐龙峡、惹巴拉、老家寨、苗人谷、金龙、十八洞、小溪、高望界、飞水谷、坪朗、乌龙山、天桥山、紫霞湖、马拉河国家3A级旅游景区全州2、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土家探源乡村精品游线龙山县等5县神秘苗乡乡村精品游线凤凰等138、6县全州特色村寨保护全州3、旅游配套设施全州游客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建设游客服务中心20个)、全州停车场建设(建设生态停车场20个)、全州旅游厕所建设全州全州星级宾馆建设(建设4星级以上宾馆10个)全州全州主题客栈建设全州4、其他旅游项目户外运动基地建设全州湘西休闲度假养生基地项目全州易地扶贫与移民搬迁工程1、扶贫搬迁工程湘西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湘西州湘西州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工程湘西州2、移民搬迁工程吉首市大兴寨水库移民搬迁工程吉首市花垣矿山采空区易地移民搬迁工程花垣县凤凰县移民避险解困搬迁项目凤凰县湘西州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程湘西州其他项目其他项目全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扩建工程湘西州全州乡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及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湘西州吉首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集中焚烧发电项目吉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