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3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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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61996
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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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同安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积极有效应对大气重污染,建立厦门市同安区大气重污染预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大气重污染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科学指导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最大程度地减轻或消除大气重污染造成的危害,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特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8月29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11月1日实施);(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2、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113号,2010年9月28日印发);(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5月11日);(6)国务院转发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337号);(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实施);(8)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办20132号,2013年1月14日颁发);(9)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境保护部,环办2013106号,2013、3年11月18日);(10)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境保护部,环办2013504号,2013年5月6日);(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1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环发2012130号,2012年10月29日);(1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20141号,2014年1月6日);(15)福建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闽环发20146号);(16)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204、09年8月1日实施);(17)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府办2004244号);(18)厦门市同安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9)厦门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厦府办2014194号);(20)厦门市关于转发市环保局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542号)。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同安区行政区域内大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1.4 大气污染分级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当101AQI(城市日均值,下同)150时,为大气轻度污染;151AQI200时,为大气中度污染;当201AQI300时,为大气重度污5、染;当AQI300时,为大气严重污染。本预案中的大气重污染是指AQI201的大气污染。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应对大气重污染的首要任务,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大气重污染对公众的健康和生活造成的危害。 属地管理,统一领导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工作由同安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镇(街、场)对本辖区应急工作负总责,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建立健全大气重污染应急管理体制,严格区分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任务,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积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辖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力量的作用。 加强预警,提前6、响应加强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事件的预防、预测和预警体系,做到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隐患。 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健全环保、气象、城管、卫生、公安、交通、教育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的互联共享信息网络,保证信息传递快速、通畅。划分各相关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各地、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利用媒体加强大气污染防护和应急防护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空气环境质量数据的发布,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1.6 预案体系本预案是厦门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分预案,是厦门市同安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7、体系的组成部分。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区政府成立同安区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大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区行政区域内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下设机构包括监测预警组、应急处置组、宣传报道组、现场督查组等,并设立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副总指挥:政府办分管副主任、环保分局局长指挥部成员:政府办、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建设局、教育局、卫计局、文体广电出版局、安监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各镇(街、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2)区大气应急指挥办公室区大气8、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为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大气应急办”),设在环保分局,负责区大气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主任由环保分局局长兼任,区大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为办公室组成人员。(3)应急工作组区大气应急办下设4个应急工作组,分别为监测预警组、应急处置组、宣传报道组和现场督查组。厦门市同安区大气重污染应急组织机构图见图2-1,应急组织机构联系名单见附件。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区大气应急办(设在同安环保分局)专家技术组监测预警组应急处置组宣传报道组现场督查组图2-1 同安区大气重污染应急组织机构图2.2 工作职责 区大气应急指挥部职责(1)贯彻落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29、)研究制定本区应对大气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3)根据大气重污染事态发展情况,决定启动、终止相应级别的预警和应急响应。(4)统一指挥本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时所需的人员、物资、器材设备和应急资金。(5)分析总结本区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6)批准有关信息的发布。(7)向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区大气应急办职责(1)组织制定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部署成员单位制定大气重污染分预案。(2)组织开展本区应对大气重污染的应急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3)会议组织,传达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应急处置信息,向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通报工作10、情况。(4)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区大气应急新闻发布工作。(5)承办区大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6)组织专家等对大气重污染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应急措施,提出控制污染和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 大气应急工作组职责(1)专家技术组依托市大气重污染专家组,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熟悉空气监测、生态环境保护、空气质量评估,以及应急保障、环境恢复和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研究分析本区大气重污染的成因、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必要时直接参加大气重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2)监测预警组由环保分局负责,大气重污染监测主要依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11、监测预警组负责配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制定大气重污染监测和预警方案,完善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网络,建立本区空气质量预测预警体系。预测出现大气重污染时,分析重污染天气成因,及时研判事态发展趋势,拟定大气重污染预测报告,确定预警等级,并及时向区大气应急指挥部提供监测、预测、预警信息。(3)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卫计局、文体广电出版局、环保分局组成。负责组织大气重污染信息传播和新闻报道,组织协调媒体和记者;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开展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宣传。区政府办负责确定大气重污染预警和响应信息发布的主要媒体和渠道。(4)现场督查组由经信局、建设局、安监局、行执法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组成,主要负责对各成12、员单位和重点污染企事业单位的大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和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结果经区大气应急指挥部确定同意后,由区大气应急办转报区效能办纳入绩效考核管理。(5)应急处置组区本级的应急处置队伍由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指挥部各个成员单位的专业应急队伍组成。主要职责:落实本成员单位在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中担负的职责,降低、控制、清除空气污染源;对污染区域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出建议并按要求组织实施;及时向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空气污染的检测结果、事态发展和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处置效果等情况。 成员单位职责根据区大气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本部门成立大气重污染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13、责。发生大气重污染时,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按区大气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自身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镇(街、场)成立大气重污染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当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气象条件,制订相关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建立本辖区大气污染源清单。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见附件4。外部协助单位根据当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气象条件,制定相关污染防控措施。发生大气重污染时,根据应急响应等级,由应急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3 监测与预警3.1 监测 调查分析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主动关注本区空气质量信息、常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对本区近年来空气污染数据、大气重污染事件发生的时段、频率14、持续时间、污染来源及成因,空气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和排放差别,以及本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地形条件、气象状况、人口密集的程度、环境敏感点和空气污染源的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从中找出规律和成因,提高预测预判能力。 信息监测配合市布设空气质量监测网点,充分利用空气监测系统和信息平台,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空气质量状况实施全程监测,并依据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预测不同区域可能出现空气污染物的浓度值、污染程度、变化趋势、可能持续的时间;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以外可能对本区造成空气污染的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研判,提出应对建议,并及时向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指挥部根据实际情15、况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 信息报告空气质量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数据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委托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大气重污染情况下气象资料的收集、报告、处理、分析等工作委托市气象部门负责。区大气应急指挥部接到市大气应急办相关信息时,由区大气应急办负责通知相关部门。3.2 预警 预警分级根据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HJ633-2012),综合评估分析空气污染程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将我区大气污染由轻到重分为先期、II级、I级三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橙、红三种颜色表示。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1)先期预警(蓝色)由于本区环境空气质量出现的最高污染级别为中度污染,16、尚未出现过重度污染的情况,从预防大气污染和综合改善大气环境的角度考虑,设立先期预警级别。预测我区未来将出现持续2天以上大气中度污染时,为先期预警。(2)II级预警(橙色)预测未来本区将出现持续2天以上大气重度污染,为II级预警。(3)I级预警(红色)预测未来本区将出现持续2天以上大气严重污染,为I级预警。 预警发布与解除大气重污染预警启动或终止信息由厦门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区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遵照执行。 预警措施当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后,根据预警等级,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1)先期预警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后,监测预警组应当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大气重污染发展趋势。17、 宣传报道组负责督导、协调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信公司,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牌、报刊、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公告,告知公众应主动采取的自我防护措施,针对不同人群提出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 收集相关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对空气污染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大气重污染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强度和级别。各成员单位应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应做好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接收和应对工作。鼓励企业和公众减少污染物排放,建议公众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18、。(2)II级预警措施在采取先期预警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监测预警组加强配合市监测中心站的大气环境监测,对大气重污染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变化及时做出预测预报。区政府及应急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调集大气重污染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值班人员24小时在职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应急处置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准备。适当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通告、宣传污染防护知识的频次,宣传、引导超市、商场、广场等社会公众聚集场所人群做好疏散准备,做好自我防护。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的大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启动II级预警措施。可能导致19、大气重污染的生产经营单位启动应急预案,治污设施全力运行,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必要时按照区政府要求限产减排。(3)I级预警措施在采取II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监测预警组加密跟踪重污染区域及其相邻区域空气质量、气象条件变化情况,预测未来大气污染形势。针对大气重污染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区政府和部门要对可能导致污染发生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依法采取的预警措施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大气重污染应急义务。宣传报道组进一步加强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并加强舆20、论的监控与引导。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的大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启动I级预警措施。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对应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先期、II级和I级三个响应等级。先期响应:当发布先期(蓝色)预警时,启动先期响应;II级响应:当发布II级(橙色)预警时,启动II级响应;I级响应:当发布I级(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4.2 响应程序预警信息发布与应急响应同步,即启动预警的同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在进行应急响应时,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及时开展以下工作:(1)按规定迅速启动应急预案。(2)立即开通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指挥部的通讯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和空气污染21、的事态发展情况。(3)立即召集专家组分析情况,研究应对措施,提供应急处置的物资、装备和技术支持。(4)协调组织专家组、应急监测队伍、应急处置队伍现场指导应急指挥工作,必要时调集周边的应急队伍、物资、装备实施增援。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报分管副区长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经相应领导批准后,通知各成员单位。响应信息发布后,各成员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按照本预案分工和各单位分预案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应急工作。4.3 指挥与协调 指挥协调机制级、级响应由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区政府及其应急工作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单位按本预案的规定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应22、急响应工作。大气重污染的先期响应工作,由区政府组织实施。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申请。 指挥协调内容(1)提出应急行动的原则和要求;(2)派出有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4)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协调周边区域做好防护准备;(5)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取消应急措施的时间;(6)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4.4 应急监测委托市环境保护局利用现有监测点位和网络体系,对空气质量进行应急监测,必要时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队伍的监测分队根据污染物的扩散速度、范围和气象及地域特点,增设监测点位。初23、期,要根据监测能力和空气污染的严重程度,按照尽量多的原则进行监测,以后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委托市气象局,加大对大气重污染情况下天气状况的监测频次,增强预测,气象条件具备时,及时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人员干预天气的建议,以达到影响空气质量的目的。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空气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报告大气重污染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以此作为大气重污染应急决策的依据。4.5 响应措施4.5.1 先期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宣传报道组负责督导、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以下健康防24、护警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尽量停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各教育机构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减少举办大型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延长工作时间。(2)污染防控措施宣传报道组督导、协调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信公司向公众倡导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企业自备电站加强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管理。区环保分局加强本区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公安分局加强黄标车、无标车、摩托车及25、货车的相关限行禁行监管。建筑工地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必要时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区建设局加强在建工地扬尘监管,应急指挥部协调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加强由电力发包的电力工程施工扬尘的监管。其它施工工地由其主管部门加强施工扬尘的监管。区市政市容环卫处强化道路保洁,运输车辆避免抛洒滴漏。区渣土办加强全区渣土车滴撒漏扬尘污染的监管。执法局、各街道等部门联合加强对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等行为的督促检查。由应急指挥部协调厦门港口管理局、民航厦门监管局加强港口、机场扬尘污染监管。 II级响应措施 在执行先期应急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宣传报道组加大向公众发布健康防护警示的宣传力度;文体广电26、出版局、旅游局督导大型会展和文化活动的举办方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在区大气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下减少大型会展和各类文化活动。卫计局组织协调各医疗机构做好呼吸道疾病门(急)诊应急工作。(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提倡驻车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加大辖区内使用锅炉和炉窑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实施交通管制措施,非绿标的机动车全部停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于过境车辆的管制工作。加大PM10和PM2.5重点大气污染27、源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减少PM10和PM2.5排放量。加强对重点区域范围内的工地进行巡查,要求工地暂停土方、石料开采和各类场平工作,配备的雾炮车、喷淋设施或洒水车全部启动。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城区具备机械化清扫条件的主要街道每日清扫3次以上,确保道路清洁卫生;所有渣土车停运。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露天焚烧及露天烧烤。 I级响应措施 在执行II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宣传报道组加大向公众发布健康防护警示的宣传力度。文体广电出版局督导大型会展和文化活动的举办方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在区大气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下尽可能停止28、举办大型户外活动。各医疗机构主动做好呼吸道疾病门(急)诊应急工作。教育局制定教育机构停课方案,并督导教育机构实施。必要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采取弹性工作制。(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采取II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所有施工工地暂停施工,配备的雾炮车、喷淋设施全部24小时不间断作业,裸露土地加强洒水。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城区具备机械化清扫条件的主29、要街道每日清扫4次以上。现场督查组进一步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和大气污染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4.6 信息公开大气重污染即将或已经发生时,区大气应急办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向区大气应急指挥部报告大气重污染的最新趋势,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区大气应急办和通报市大气应急办。宣传报道组向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大气重污染的有关信息,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正确引导舆论,避免负面影响。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大气重污染首要污染物、污染的范围、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响的区域以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4.7 监督检查 现场督查组负责对各30、相关单位、部门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常和应急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监管,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与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大气重污染期间企业停限产实施情况;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情况,机动车限行管理;建筑、道路、拆迁等施工工地围挡和防扬尘措施到位情况;露天垃圾焚烧监管;空气质量、气象条件的监测和预报工作;优质煤与优质石化原料储备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相关单位、部门应急响应履职情况。在应急预案、预警响应措施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公众监督检查机制。鼓励公众对工业企业限停产、机动车限禁行等各类大气污染源减排和各成员单位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实名举报,经检查属实给31、予奖励;对散布谣言并造成恶劣影响者进行责任追究。4.8 应急终止区大气应急指挥部接到市大气应急办通知终止响应时,由区大气应急办负责通知各成员单位终止响应,解除应急状态。5 总结评估应急终止后,区大气应急办组织成员单位和专家开展应急响应全过程评价,分析大气重污染出现的原因、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科学评估应急预案实施程序的有效性、人员物资到位情况、技术支撑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预警和响应措施实施效果、各单位和部门应急联动情况等,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提交总结报告至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同时,区大气应急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人员物资、技术支撑和保障、预警和应急措施、组织机构等进32、行调整,必要时修订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重新报区政府批准发布。各成员单位依据调整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提高大气重污染应对能力。6 应急保障6.1 人力资源保障 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保障包括空气监测应急能力保障、专家技术保障、医护应急保障等,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在大气重污染中担负的职责,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队伍,确保应急需要。区环保分局要加强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培养形成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空气污染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处置措施的应急力量。要对所属企业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形成由区和相关企业组成的大气重污染应急队伍网络。6.2 通信与信息保障强化全区大气重污染通信与信息保障能力建设。区大气应急办及各相关成员单33、位必须保持值班电话畅通,并安排人员值班,各相关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系统的作用,确保应急时能够统一调动有关人员、物资迅速到位。宣传部门、广电部门与通信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时期信息通畅。6.3 资金保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确保大气重污染应急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大气重污染应急资金保障,日常运作保障资金,包括应急基础数据系统的建设及运行,应急技术支持和演习等工作的资金。6.4 物资保障严格落实大气重污染应急物资保障。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配备完善相应的大气重污染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日常34、动态管理,确保大气重污染时应急物资能够及时到位。6.5 交通运输保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应对大气重污染情况下的交通运输和运输秩序的保障工作,及时按照预案要求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开辟快速通道,确保人员疏散和应急处置队伍迅速抵达。6.6 技术保障建立完善空气质量安全预警系统和空气质量应急数据库,加强对大气重污染的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先进技术、装备的研究工作,建立科学的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损害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应急专家信息库建设,对大气重污染的应急处置、事后恢复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应急处置能力。7 附则(135、)本预案由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编制和解释,经区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2)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负责本预案的修订工作,原则上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实际情况有较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各部门分预案由各职能成员单位制定,自本预案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各成员单位应完成各自的部门分预案(或相关配套应急措施)的编制,报区大气应急办备案。(3)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8 附录附件1 名词术语解释附件2 厦门市同安区大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附件3 厦门市同安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外部联络名单附件4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附件5 外部协助单位职责分工附图 厦门市同安区大气污染风险源单位附件1名词术语36、解释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主要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以及臭氧指标。PM10: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也称可吸入颗粒物。PM2.5: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在常温下以蒸汽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一类有机物,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氟里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静稳天气:指近地面气象条件为无风到2级风,近地层大气比较稳定。灰霾:大量极细微的干尘粒等均匀地浮游在空气中,使水37、平能见度小于10.0千米的空气普遍混浊现象。灰霾使远处光亮物体微带黄、红色,使黑暗物体略带蓝色。沙尘天气:风将地面尘土、沙粒卷入空中,使空气混浊的一种天气现象的统称。浮尘天气:当天气条件为无风或平均风速3.0米/秒时,尘沙浮游于空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0千米的天气现象。附件2厦门市同安区大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组织结构单位姓名职务值班电话联系电话总指挥分管环保的副区长许珠明副区长7022243副总指挥政府副主任叶钰洁副主任7022243环保分局局长黄 平局 长7220398办公室主任环保分局局长黄 平局 长7220398成 员政府办叶钰洁副主任7022243宣传部叶文彬报道组组长78917938、8发改局吕子明副局长7022349财政局陈金标副调研员7022413经信局林东沿副局长7022953建设局谢兴建副局长7023470教育局吕子祥副局长7022921卫计局蔡燕雄副局长7022529文体广电出版局王育玲局 长7022939安监局陈金墩局 长7316126行政执法局彭垂群副局长7313071环保分局郑小华副局长7220398公安分局蔡海龙副局长7022321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郭勋毅副主任7106821大同街道郑招治主 任7026244祥平街道方高生主 任7368333莲花镇梁景忠镇 长7050096新民镇蔡福德镇 长7021117洪塘镇许瑞敏镇 长7255313西柯镇王永欣镇 长7139、10880汀溪镇庄 毅镇 长7157808五显镇陈基础镇 长7300944凤南农场黄文堞场 长7058061白沙仑农场林茂盛场 长7050007竹坝开发区李雪华主 任7233465附件3厦门市同安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外部联络名单单 位姓 名值班电话联系电话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洪集荣5182600厦门市监测中心站余新田2204349厦门市气象局罗昌荣6013034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柯伟平6376273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思明分局杨天赏5195867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局严子贵7614881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湖里分局纪丽珍5709300 厦门港口管理局林岳2658265厦门市通信管理局柯焕章5040、99499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童刚2266019厦门海事局陈小虎12395民航厦门监管局杨旭毅附件4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序号部 门主要职责1政府办做好对停驶公务车辆的相关备案工作,建立车辆名单管理制度,制定大气重污染期间公务车限行、禁行管理监督方案。2宣传部1.联络沟通厦门市新闻媒体(含网络媒体),根据区大气应急指挥部的意见,确定大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主要发布渠道;2.负责环境应急救援的宣传、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等工作。3发改局配合制定大气重污染期间停产、限产企业名单,并根据名单配合督导高耗能排污企业停产、限产,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4财政局负责提供区财政承担的应急资金保障,及时拨付并监督使用。541、经信局 1.配合制定大气重污染期间停产、限产企业名单,增加制定停产、限产工作程序和实施方案,配合督导工业企业停产、限产;2.配合督导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制订应对大气重污染专项实施方案。6建设局按照不同的预警级别措施要求,建立区管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清单报区大气应急办,及时落实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管控措施。7教育局 1.按照不同的预警级别措施要求,负责及时将相关应急措施通知学校等教育机构,组织教育机构实施健康防护,落实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等措施;2.负责提出停课建议,报区大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后组织实施;3.对各教育机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8卫计局1.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大42、气重污染应急期间的医疗救治等工作;2.组织开展大气重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及相关防护知识宣传;3.对各医疗机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9文体广电出版局1.负责大气重污染大型文化活动应急工作,必要时取消文化活动或者变更举办时间;2.在区大气应急指挥部指导下,协调宣传报道组工作,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的宣传力度;3.在区大气应急指挥部指导下,协调全区信息接收、传播和新闻报道工作。10安监局负责大气重污染期间我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11行政执法局按照不同的预警级别措施要求,落实应急措施,加强施工扬尘、城市道路遗撒、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等污染源执法检查。12环保分局 43、1.制定本部门大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报区大气应急办备案,并按预案要求组织实施;2.承担大气应急办的相关职责;3.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工业污染源的排放监管,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4.制定大气重污染期间停产、限产企业名单报区大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督导企业停产、限产;5.负责开展大气重污染行业企业执法检查。13公安分局1.按照不同的预警级别制定机动车限行禁行措施并实施,并通过厦门交通广播电台、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向公众告知;2.配合各执法单位开展执法工作,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渣土车、砂石车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依法进行查处;3.按规定对全区烟花爆竹燃放实行管控。14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组44、织园区企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人员疏散、秩序维护、信息报告、受灾群众安抚等各项工作,配合上级应急救援小组的调查和开展工作。15各镇(街、场)1.向公众发布节约用电、乘坐公共交通等的减排倡导,加强辖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理,强化辖区道路保洁,实施辖区工业企业限产或停产;2.组织辖区相关单位加强空气污染防护知识宣传,向公众发布健康防护警示,采取措施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大气重污染对公众造成的健康危害和生活影响;3.对停、限产企业及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企业和居民提前公告,并进行必要的维稳疏导,避免纠纷。附件5外部协助单位职责分工表序号部 门主 要 职 责1厦门港口管理局 负责牵头开展港口码头大气污染应急工作,负责45、港口机械、车辆的减排和煤粉堆等堆场的扬尘防治措施。 2厦门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各电信运营企业在大气重污染下开展信息宣传和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3国网厦门供电公司1.负责落实所属企业节能减排,制定并组织落实大气重污染电力保障工作方案,配合区经信局做好重点企业的停产、限产措施;2.负责编制由电力发包的电力工程施工工地清单报区大气应急办,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的监管。4厦门海事局负责港区船舶大气污染减排的监督检查。5民航厦门监管局负责机场航空大气污染应急,负责机场飞机和场内机械车辆的减排、机场民航建设工程施工扬尘和废气的减排。附件6厦门市同安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重点企业分类信息表序号单位名称46、详细地址环境风险所属行业第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第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厦门水务中环制水有限公司梅山水厂厦门市同安区环城东路较大其他林东阳13959202321叶延聪2厦门欧化实业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工业集中区同明路25号较大石化化工张志江汤汉通3厦门市庆和化工建材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工业集中区集安路225号较大石化化工陈似钢何杏清4瑞霖(厦门)化工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新民大道651号较大石化化工段陈玉秀洪荣锋5厦门红彩化工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凤南农场南山村91号较大石化化工何嘉宾廖民正6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市火炬(翔安)产业区下潭尾北部三安集成电路产业化基地内较大机械电子林秀成易桂花7厦47、门海湾化工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城东工业区思兴路75号较大石化化工李长富黄双能8厦门力得威化工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园区西福路76号较大石化化工徐玲9厦门波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厦门市轻工食品工业区一般冷冻水产品加工业柯清白柯清展10汀溪水库饮用水源地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一般其他陈金和康文利11厦门福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轻工食品园美禾三路169号一般食品行业陈清楚陈友伟711277612厦门进尚树脂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城东工业区榕溪路21-23号一般橡胶制造和塑料品制造粘克修13厦门建霖工业有限公司厦门同安工业集中区思明园302-308号一般橡胶制造和塑料品制造吕理镇14双桥(厦门)有限公司48、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409号一般食品行业徐正康陈蜜15厦门东海洋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轻工食品园美禾九路159号一般食品行业张育荣0592603965216泰普生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西洲路2041号一般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徐迅陈妙婷17厦门翡联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251号一般塑料制品业谢晋良05927237615谢鹏18福建省台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城东工业区榕源路108号一般化工行业陈启荣洪立圭19厦门市源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厦门轻工食品园美禾8路111号一般食品行业陈自然王吉辉20厦门奇怡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集安路179号2#厂房一般金属制品业汪建书05927622739林代均21厦门琥珀日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308号一般日用化学品制造陈虎05927398966附图厦门市同安区大气污染风险源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