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6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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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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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做好城市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我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洪涝灾害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宁市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南宁市防洪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文件。1.3适用范围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市外江洪水及城市内涝等灾害的防御与处置。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科学防控。全面落实科学发2、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把确保公众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救助水平。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洪涝灾害防御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工作方针,采取防、避、抢相结合的主动防御措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依法防洪、社会参与。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2 城市概况2.1自然3、地理南宁市位于广西的西南部,南宁盆地的中心,属亚热带气候,温和多雨,多年平均气温21.6,多年平均降雨1300毫米左右,降雨量一般集中在5月9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65%。市区地势平坦,地面高程72.11米76.11米,盆地周围为低山丘陵所环绕,山丘高程200500米。郁江河段邕江自西向东穿越南宁市区,将市区自然分割成南北两片;郁江在南宁水文(三)站上游约39km处分为左、右两江,左江河道长523km,集雨面积32068平方公里,右江河道长629km,集雨面积40204平方公里。南宁市内有18条较大的支流汇入邕江。市区内主要湖泊有南湖、相思湖以及分布于人民公园、动物园内的小型湖泊。2.2社会经济4、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毗邻粤港澳,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是我国西南出海大通道枢纽城市和区域性国际核心城市,是中国走向东盟的前沿城市,也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区域和外商投资的新热点。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园林绿化环境优美,自然条件得天独厚,绿化覆盖率居全国前列,是名符其实的“中国绿城”。市区面积6479 km2,其中建成区面积215.23 km2;2012年全市人口713万人,市区人口274万人,全市国内生产总值2503.6亿元。2.3洪涝风险分析南宁市洪水灾害频繁。市区地面高程在72.1176.11米范围,在10年一遇洪水水位以下。南宁市修建邕江防洪堤后,10年一遇、20年一遇、50年一遇5、洪水水位高程分别为77.35米、78.7米、80.5米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中涉及的水位均为南宁水文(三)站水位,85基准。一旦发生大水,若无邕江防洪堤保护,市区将会变成一片汪洋,工厂停产、交通中断、水电停供、商业停市,全市将遭受严重损失。南宁市区的内涝主要由市区和内河流域遭遇强降雨或在邕江汛期洪水期,各支流受邕江洪水顶托,各支流出口处防洪排涝闸和排涝泵站来不及排水而造成。如2006年7月18日,受2006年第4号热带风暴“碧利斯”减弱后低压环流的影响,南宁市区出现了罕见暴雨天气过程,暴雨持续的时间和强度打破了历史同期纪录,造成市区受灾面积近700万平方米,受淹单位达200多家,民房浸水553间6、,受淹道路66处,大小配电网事故150多起,临时转移安置群众近两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5820万元。其主要是由于部分内河淤积和被挤占降低蓄水功能、排水管渠和内河出口来不及排水造成的。南宁市邕江河段的洪水主要由左、右江洪水汇合而成。邕江来水以左江为主,右江次之。据南宁水文站1947年至2003年洪峰水位高于72.28米的35场洪水统计,左江崇左站洪峰流量平均值是右江隆安站的1.65倍。邕江出现灾害性洪水,大都是左、右江同时发洪造成的。邕江南宁市河段上游水文控制站主要有左江的崇左水文站、右江的隆安水文站,两控制站洪水传至南宁市水文站的平均传播时间:崇左为30小时左右,隆安为22小时左右。主要控制站不7、同重现期洪水如下表:不同重现期洪水流量水位表(单位:立方米/秒)河名站名重 现 期200年一遇100年一遇50年一遇20年一遇10年一遇5年一遇左江崇左1490013800125001070091707670右江隆安897081407280614052804380邕江南宁215001980018100157001380011800影响南宁市的热带气旋(台风),一般出现在后汛期(79月)。热带气旋(台风)路径:一是从广东省阳江市至湛江市一带沿海登陆后西行影响南宁;二是在海南省登陆,进入北部湾,再次在北海至东兴一带登陆影响左、右江流域。热带气旋从沿海登陆后,强度逐渐减弱,西行至南宁及左右江流域后,8、风力有所减弱,但还是带来一定的降雨量,从而形成洪涝灾害。南宁市历史上大洪水为1881年洪水,大坑口洪峰水位79.79米,洪峰流量20600立方米/秒,相当于100年一遇洪水,有关历史文献中写道:“洪水泛滥成灾,沿河两岸田地被淹纵横百余里,冲毁各地县城垣几千丈,房屋毁坏不计其数,人民流离失所,灾情严重”。1968年、1985年、1986年、2001年,南宁市曾发生较大洪水,其中以2001年洪水最大,大坑口水位77.56米,洪峰流量13400立方米/秒,接近20年一遇洪水位。2.4 洪涝防御体系 防洪规划体系南宁市是全国首批重点防洪城市之一。按照南宁市防洪工程规划建设总体规划报告,南宁市的防洪体系9、方案是堤库结合,泄蓄兼施。主要的防洪工程设施有防洪堤、防洪闸、交通闸、排涝泵站、穿堤管、护岸和抢险道路;市区规划防洪堤分江北、江南两个保护圈,将市区防洪堤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通过上游百色水利枢纽的调洪,将南宁市区的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远期通过修建老口水利枢纽调洪,使防洪标准提高到200年一遇。整个防洪堤保护城区面积129平方公里,保护人口140.39万人。随着南宁市城区的不断扩大,邕江防洪堤在不断新建,保护面积和人口也在不断增加。根据2012年3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部分江河防洪控制断面防汛特征水位的通知(桂水汛20122号)要求,本预案将我市城区防洪控制断面由原来采用10、的邕江大坑口调整为南宁水文(三)站。调整后,邕江防洪大堤防洪特征水位为:设防水位 69.4米警戒水位 73.0米紧急水位 74.9米保证水位 江北80.5米(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江南78.7米(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防洪工程建设情况南宁市邕江防洪大堤于1972年开始动工兴建,但建设缓慢。 2001年南宁大洪水之后,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把邕江防洪大堤建成堤路园相结合的工程。至2009年底,邕江北岸21.403km的堤防已全部建成堤路园结合的工程,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邕江南岸已建成50年一遇防洪标准堤路园工程17.346km,建成20年一遇防洪标准白沙堤6.674km。共建成排涝泵站111、7座,总装机容量31586千瓦/93台,总排涝流量316.25立方米/秒;建成防洪闸18座(自排标准为50年一遇,抽排标准为20年一遇),交通闸29座,穿堤管37条。2006年底,上游百色水利枢纽工程已经建成并发挥作用。市区已初步形成了较合理的新城区雨污分流、旧城区截流式合流制的排水管网系统。排水流程主要分三个层面:雨污水流入各干渠(管)内河邕江。雨水排水系统大体可分为沿江片、南湖竹排冲片、心圩江可利江片、二坑溪片、朝阳溪片和江南片共六个片。此外,在邕江北岸各支流上游建有天雹、金沙湖、罗文、峙村河、老虎岭等13座中小型水库,通过这些水库的蓄滞洪作用,对防御和减轻市区的内涝起到一定的作用。 在建12、防洪工程(1)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修建石埠防洪堤段12.53km,目前正在施工。(2)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修建五象新区堤园路工程8.2km,目前正在施工。(3)邕宁防洪工程总长41.508km,其中50年一遇防洪工程长31.167km,20年一遇防洪工程长10.341km。根据工程防洪效益和工程资金安排,邕宁防洪工程计划分两期实施。目前正在实施一期工程。(4)老口水利枢纽工程:该项目是南宁市堤库结合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南宁市邕江上游左右江汇合口下游约4.7km处,工程于2011年3月开工。工程建成后,与百色水利枢纽联合调度,可将南宁市区防洪标准由50 年一遇提高到200年一遇。 防洪工13、程体系存在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影响(1)江南白沙堤段防洪标准较低,仍为20年一遇。(2)防洪堤局部预留交通缺口:西明江堤副堤高速路预留缺口,邕江一桥南缺口。(3)临胜街、竹排冲、心圩江等部分旧排涝泵站因各种原因抽排能力不足;竹排冲、心圩江、大坑等重要泵站尚是单一供电回路,无备用电源;新建泵站尚未经过长时间和高水位运行考验。这些问题的存在,增加了防洪工作的难度,如在洪水期间出现险情,不能及时抢险,人民生命财产将受到严重损失。2.5 重点防护对象城区内自治区、南宁市党政机关、部队驻地、商业区、电台、电视台等重点部门和重要单位,地下商场、人防工程等重要设施,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重要有毒害污14、染或仓储地,城区易积水交通干道及危房、稠密居民区等。3 组织体系及职责南宁市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县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3.1 指挥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分别由联系水利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南宁警备区司令员、市委宣传部部长、联系水利工作的市人大副主任、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联系水利工作的市政协副主席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担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指挥长分别由市委联系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秘书15、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秘书长、分管应急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武警南宁市支队、武警水电第一总队三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与信息化管理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林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市供销合作社、水利部珠委西江局、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南宁市无线电管理处、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南宁海事局、南宁供电局、市邕江16、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壮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中国移动南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南宁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的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部领导及成员所在单位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技术专家组、水文气象组、物资组、通信组、供电组、清障组、应急组、内涝治理组、车船调度组、保卫组、后勤组、宣传组、医疗卫生组、材料组、督查组、监察组、部队保障组、财务组、募捐救济组等,各组工作根据洪水情况启动。综合组:负责协调指挥部各个工作组的工作。负责汛情、险情及指令的上传下达,指挥部的文电处理、文17、印、会议记录等工作。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水利的副秘书长担任。设一名副组长,由市防汛办主任担任。专家技术组:负责抗洪抢险有关技术问题的处理及指导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各项技术工作。组长由市水利局局长担任,设两名副组长,一名副组长由珠委西江局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担任,另一名副组长由市水利局总工程师担任。水文气象组:掌握天气、雨情和水情,分析其态势,及时预报洪峰水位、流量和出现的时间。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水文水资源局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气象局一名领导担任。物资组:负责物资调配保障工作。设一名组长和三名副组长,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副秘书长担任,三名副组长分别由市财政局、市工业与18、信息化管理委员会。组员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供销合作社、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壮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领导组成。通信组:负责抗洪抢险通讯保障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南宁市无线电管理处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一名领导担任。组员由市防汛办、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中国移动南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南宁市分公司等各一名单位领导组成。供电组:负责抗洪抢险期间的供电保障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和副组长均由南宁供电局领导担任。清障组:负责邕江及内河河道内障碍物及漂19、浮物的清除和船只管理工作,防止水面漂浮物及船只对市区河道内桥梁、堤防等重要设施的撞击,确保安全。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设五名副组长,一名副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负责抢险用船保障;一名副组长由市城市管理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负责组织清除对桥梁有威胁的漂浮物,保证市政桥梁安全;一名副组长由南宁海事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负责水上交通安全、水上交通疏导和船只管理;一名副组长由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负责组织对清除邕江阻水障碍物和对水上漂浮物进行紧急处置;一名副组长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负责组织清除、转移邕江河道内阻水养鱼网箱、渔业船舶。当水位达到69.4米的20、设防水位后,清障工作按南宁市清障组工作方案开展(具体见附件:南宁市清障组工作方案)。应急组:负责紧急事态的处理工作。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三名,组长由南宁警备区一名领导担任,三名副组长分别由市公安局、武警南宁市支队和市公安消防支队一名领导担任。内涝治理组:负责组织指挥市区排涝抢险工作。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长由市城管局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车船调度组:负责抗洪抢险的车船调度和保障工作。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三名,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南宁海事局一名领导担任。洪水期的车船调度按照防汛紧急状态进行21、,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调度组有权根据抢险需要调用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各种车辆和船舶,洪水过后给予适当补偿。保卫组:负责安全保卫及交通疏导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和副组长均由市公安局领导担任。后勤组:负责市防汛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商务局、市粮食局一名领导担任。宣传组:负责抗洪抢险宣传报道,审核各类新闻稿,协调对有关领导的采访。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长由市委宣传部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南宁日报社各一名领导担任。医疗卫生组:负责组织救援队伍,开展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和副组长22、均由市卫生局领导担任。材料组:负责会议材料、领导讲话稿的起草等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人民政府一名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督查组:负责检查督促各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及各组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领导指示的情况。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委督查室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室一名领导担任。监察组:负责抗洪抢险的监察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纪委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监察局一名领导担任。部队保障组:负责协调抗洪抢险部队的各项保障工作。设组长一名,副组长四名,组长由市委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一名副组长由市双拥办领导担任,主要负责做好部队与地方的协调工23、作,及时协调解决部队与地方之间的有关问题;一名副组长由市卫生局领导担任,主要负责做好部队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一名副组长由市商务局领导担任,主要负责协调解决部队的饮食和日常生活用品问题;一名副组长由市民政局领导担任,主要负责组织解决部队的住宿问题。财务组:负责抗洪抢险经费财务管理工作。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正、副组长均由市财政局领导担任。募捐救助组:负责在抗洪抢险期间做好灾民生活求助工作,视情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并进行管理分配。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正、副组长均由市民政局领导担任。 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县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领24、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其他防汛指挥机构各管委会、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部门、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须成立防汛指挥部,具体负责处理防汛应急工作;其它有关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3.2成员单位职责南宁警备区:负责组织军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市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市防汛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防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武警南宁市支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25、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武警水电第一总队三支队:负责组织武警水电部队实施抗洪抢险,主要是利用自身专业机械设备优势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抢救人员、疏散物资等,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抗洪抢险救援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防汛规划和防汛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负责防汛主要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编制和下达、计划实施的协调和检查督促。市工业与信息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所需紧急调用物资的调运,并负责本系统防洪救灾的协调指导。市教育局:配合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中小26、学幼儿园的防汛救灾工作,组织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交通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市民政局:按规定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对外发布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洪涝灾害救助工作,视情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按规定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编制的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统筹安排市防汛和救灾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市国土资源局:监督、指导责任单位预防地质灾害;指导各县(27、区)政府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防范和监测工作,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施工队伍实施的必要的应急处置,减缓和排除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进一步扩展。在紧急防汛期,协调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问题。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协调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做好内涝地段(区)居民、单位的基本生活用水供应工作及临时安置区内的生活用水。按防洪预案做好物资准备工作,协助市城管局做好市区的排涝工作。做好市区管辖范围的在建跨江桥梁的保护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市区排水管渠的全面清淤疏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区防内涝工作,做好市区管辖范围的跨江桥梁的保护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所辖公28、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所辖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组织运力,做好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协助南宁海事局做好船舶管理工作。市水利局:归口管理全市防洪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防洪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与交通、城管、海事、水产畜牧等部门联合对可能对桥梁、堤防造成威胁的漂浮物实行处置。市农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减少因灾损失。市商务局:加强对灾区29、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市卫生局: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用水、食品安全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审定的汛情灾情和各地防汛动态。市林业局:做好林区防洪工作,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抢险用林木的组织准备工作。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洪涝灾害中可能30、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次生灾害等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的组织;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水电站、矿山、尾矿坝及其他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市粮食局:做好受灾区域粮食需求的监测与掌控,适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启动或终止实施南宁市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及方案,组织实施应急粮食的采购、加工、调运、供应的综合协调工作。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水产畜牧洪涝等灾情信息;指导水产畜牧业防汛和灾后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做好渔业船舶、网箱养鱼安全度汛工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做好市区人防工事的防洪工作。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负责突发性洪涝灾害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31、其职能小组进驻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抗洪抢险通信的准备工作;负责转接市民报告的防汛信息。市供销合作社:协助市工信委做好经营性防汛物资的调查工作,按防洪预案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南宁市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并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提供邕江上游相关地区的降雨量;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对汛期出现的强降雨天气过程做出及时的预报;当南宁出现洪水或预计即将出现洪水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滚动天气预报。市水文水资源局:负责水情、雨情监测,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水、雨情报告和洪水预报。南宁海事局:负责水上搜救的组织、协调、指32、挥,负责通航环境管理和通航秩序维护,做好船只靠泊的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加强对无动力趸船的管理,预防船只失控而发生撞击毁坏堤防和桥梁的事故发生;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做好船舶征用工作;负责发布封航通告。南宁供电局:负责对堤防及排涝泵站供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正常供电;在紧急抗洪时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保证供电,保证抢险现场的动力及照明用电;按防洪预案做好物资的准备工作。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负责邕江防洪堤及其附属排涝泵站、防洪闸、交通闸、穿堤管等相关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行;洪水期间负责监视邕江河道漂浮物,对在指挥部清障组启动前可能对桥梁、堤防等造成威胁的漂浮物会同交通、城管、海33、事、水产畜牧等部门进行紧急处理;负责按防洪预案做好物资的准备工作。市城市内河管理处:负责对市区内河进行清淤、疏通及清障工作,确保市区内河排水畅通。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中国移动南宁市分公司、中国联通南宁市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文气象观测站的通讯畅通,优先传递防汛抗旱、水文气象通讯信息。落实对防汛、水文、气象的各项通讯优惠措施;进入紧急防汛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汛抢险通讯畅通并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发布重要汛情信息。其他部门单位根据防汛抢险需要完成各自应承担的任务。3.3 办事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其主要职34、责是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市的防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有关防汛工作制度;组织制订主要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制定山洪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防汛经费的计划、物资的储备、调配和管理;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全市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每年按全市统一布置的预算编制时间,编制下一年度的防汛救灾经费预算。3.4 防洪堤防护分段负责制邕江防洪堤防护实行分段负责制,在洪水期各城区负责各自行政区域的堤段安全:青秀区:江北堤的沙牛岭民生广场(民35、生广场堤段由西乡塘区负责)堤段。西乡塘区:江北堤的民生广场石埠狮子岭堤段及石埠高速路收费站处附近的副堤、副堤。江南区:江南堤的尧头岭(南糖专线)三津堤段、沙江堤段、白沙堤段。各城区每年在编制防洪应急预案时,要将各自堤段责任向下分解,落实每一堤段责任人、巡堤人员和工程技术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并于每年4月底前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4 预防与预警4.1 预防预警信息 气象水文信息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邕江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强水文监测,及时36、上报水情、雨情实况,雨情、水情应在2小时内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及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工程信息当邕江出现设防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巡查和监测,并及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市水利局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当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发生险情时,堤防管理单位应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对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洪涝灾情信息(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范围、人口,以及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业、工矿企业和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2)洪涝灾情发生后,37、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在接报后30分钟内向市政府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4.2 预警级别划分及水位分级负责根据邕江洪水情况,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邕江南宁水文(三)站水位为69.4米73.0米时,预警级别为级,用蓝色表示。主要由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负责防洪工作。邕江南宁水文(三)站水位为73.0米74.9米时,预警级别为级,用黄色表示。主要由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防洪工作。邕江南宁水文(三)站水位为74.9米78.7米时,预警级别为级,用橙色表示。由市政府主持开展防38、洪工作。邕江南宁水文(三)站水位为78.7米以上时,预警级别为级,用红色表示。由市政府主持开展防洪工作。4.3 预防预警行动 预防预警准备(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的建设。(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城市防洪预案、洪水39、预报方案、堤防决口封堵应急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和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汛期240、4小时有专业技术人员值班、值宿,并有领导带班。对在江河、滩涂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行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预警行动(1)当邕江即将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检测和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科学依据。(2)当水文部门预报邕江南宁水文(三)站水位超设防水位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预警并向相关单位发布洪水信息。(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预报最新水情,为抗洪救灾提供基本依据。4.4 主要防御方案 江河洪水防御方案标准洪水的划分,根据邕江防洪堤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江北以50年41、一遇(80.5米)、江南以20年一遇(78.7米)以下各级洪水为设防标准内洪水;江北以50年一遇、江南以20年一遇以上洪水为超标准洪水。(1)标准内洪水防洪预案南宁水文(三)站水位为78.7米高程(20年一遇)以下为标准内洪水。标准内洪水总的防汛目标发生标准内洪水,要确保防洪堤及其他防洪设施的安全,确保不出现垮坝溃堤事故。发生管涌、渗漏,脱坡等险情时要全力抢险,坚决死保死守。防御对策和措施建立健全防洪指挥系统,完善各项责任制,责任到人。建立和完善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各种防汛责任制。市水文水资源局及时测报雨情、水情,市气象局及时提供气象预报。工程措施和技术保证。相关部门、单位要按时完成水毁工42、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防洪工程实施应急除险加固。洪水期间要加强巡查和监测,及时做好封闭穿越堤防的道路、防洪闸、交通闸等设施的各种准备工作。落实在建工程和病险工程的安全度汛方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气象、水文、水利等部门的专家,根据气象和水文部门提供的降雨、水文信息,科学分析预测,结合实际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洪水和灾害,提出抢险避险的方案,供领导决策参考。抗洪抢险的重点防洪堤局部预留交通缺口的封堵是抗洪抢险的重中之重。按照防洪堤分段负责制的规定,西乡塘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制定封堵西明江堤副堤缺口40米方案,江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制定封堵邕江一桥南缺口方案,并做好封堵的准43、备工作。(2)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防洪分区邕江自西向东穿越市区,将我市分割成江北、江南两个分区。江北以邕江一桥连接当阳街、新华街、民主路、工人文化宫后的沙井街、人民公园到望州岭、邕武公路一线,分成江北西区(上游)和江北东区(下游)。江北东区为自治区和南宁市党、政、军机关所在地,这里人口密集,商业金融部门集中,应为重点保护区。江北西区是我市商业、科研、文化教育及交通枢纽地带,列为主要保护区。江南以湘桂铁路路基(高程81.4米)为界,分为江南西区(上游)和江南东区(下游)。江南东区人口密集、商业较发达、企事业机关单位较多。该片工厂位置大多较高,地处百年一遇洪水位以上高程。若遇超标准洪水,这片商业区会44、有一定损失,但与江北比较相对较小。只要组织好物资疏散、人员安全转移,可相应减少损失。江南西区,为商业、加工业区,还有部份物资仓库及农田,洪水淹没会有一定损失。人员物资的转移及安置南宁市四面环山,市区有部分街道、高地处于80.4米高程以上,若遇超标准洪水时,各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水情预报,积极贯彻人员、物资疏散转移以上安全楼房为主,撤离疏散为辅的原则,将低洼易涝易淹区人员、物资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亦应根据城区预案做好疏散转移预案,并报城区政府批准后实施。A安置区:江南区的居民、物资转移安置区:经开区一带、友谊路(那洪街道办)以南、五一中路以南、旱塘岭、老虎岭、大路岭、岭头坡、45、沙井街道办、火车南站以南。江北西区的居民、物资转移安置区:人民公园、望州岭、邕武公路沿线、五村岭、二塘、罗伞岭、先生岭、谷畲岭、圣堂岭、牯牛岭、那文岭、那罗岭、虎邱村、北湖村、连畴村、峙村河水库、龙门水库、天雹水库等。江北东区居民、物资转移安置区:人民公园、望州岭、长岗岭、燕子岭、曹屋坡、沙牛岭、青秀山、柳沙、佛子岭等。B疏散撤离路线:江南片福建园、西园、体育馆、淡村路(南宁电厂水沟以东)一带居民及物资可沿星光大道向经开区一带转移。五一路一带居民及物资可沿南建路、亭洪路、富宁路向那洪街道办以南方向转移。五一西路、苏坡、梁屋、南乡、邕津一带的居民及物资可上快速环道向南宁火车南站方向转移。农屋坡、46、中雷、上雷一带居民及物资沿同乐路向沙井街道办以南转移。亭子、白沙一带人员及物资可沿白沙大道、星光大道向经开区方向转移。江北片建政、新城、南环、星湖等派出所辖区居民、单位可沿民族大道至桂海高速公路收费处附近的山上转移。中山派出所辖区的市体育场以西的居民可沿民族大道向桂海高速公路收费处附近转移。市体育场以东的居民可沿桃源路、双拥路、青山路向沙牛岭、柳沙园艺场、青秀山方向转移。长岗岭派出所辖区居民可沿民主路、长堽路向长岗岭、燕子岭方向撤离。兴宁、解放派出所辖区居民可沿新华街、公园路向人民公园、望州岭撤离。朝阳派出所辖区居民可沿中华路经望州岭向旧邕武公路转移。公园派出所辖区安宁路一带的居民可就近向人民47、公园撤离。华强派出所辖区的人民西路、华强片一带居民可沿人民路向人民公园转移;华西路一带居民可经中华路向望州岭方向撤离。新阳派出所辖区居民可从新阳路尾出鲁班路沿大学路往大岭方向转移。永新派出所辖区居民可经人民路上人民公园撤离。边阳派出所辖区居民可沿北大路、中华路向旧邕武公路方向一带撤离。五里亭派出所辖区居民可沿明秀路和衡阳路向东往望州路一带撤离。西乡塘派出所辖区居民及上尧派出所辖区的居民、村民可就近沿快速环道、天雹路往天雹水库方向一带撤离。北湖派出所辖区居民可沿北湖路明秀东路、快速环道就近向北湖、旧邕武公路一带高处转移唐山派出所辖区居民可沿北湖路望州路向北湖、望州岭医院、虎邱一带撤离。衡阳派出所48、辖区居民可沿友爱北路、安吉大道往邕武二级公路方向一带撤离。青秀区仙葫一带的居民及物资可就近向高处转移。撤离疏散的组织领导全市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撤离疏散组织工作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水文、气象准确可靠预报,研究论证后及时决策,发布动员令统一部署。各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疏散撤离计划。同时要掌握汛期期间本辖区低洼地区人员物资(尤其是有毒、易挥发物品)的存放情况、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做到心中有数,安全保险,避免临时慌乱误事。疏散中各部门的职责各城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居民物资疏散工作。尤其应事先检查本辖区的化工、农药、油料等毒害物品储存情况,销售转移数量及安全措施,做到万一失事,不致于造成水体49、及环境污染。掌握登记好辖区内80.00米高程以下居民、物资数额及转移安置地的高程、面积、容量及所经路线等,落实集中地的指挥、管理、食宿、医疗、通讯、安全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打击处理借机作案的犯罪分子和违法人员,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疏散区域、道路的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必要时实施警戒和交通管制,保证道路安全畅通。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汛期的车辆船只调度,疏散人员、物资的运输调运(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市公安局和南宁海事局协助)。物资、商务、供销、粮食等部门:保障疏散人员的物资,简易工棚、住房的搭盖材料,日用百货,主、副食品,瓶装饮用水供应及抢险物资工具等。供电、通信50、部门:保证照明、动力供用电正常,充分利用各单位现有发电设备发送电。保证通讯联络畅通,配备移动式通讯设备及无线电对讲机等,保证全市统一指挥。特别要保证安置区内的临时用电。城乡建设部门(各城区政府配合):负责疏散群众临时工棚房屋的搭盖安排;负责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特别要保证安置区内的临时用水安全。 山洪灾害防御方案由各城区、乡镇防汛部门根据各自制定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开展工作,必要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出专家进行指导。 暴雨渍涝防御方案市区内涝防御工作由市防内涝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其制定的南宁市市区内涝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开展工作。预案中明确了市区渍涝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包括应急排水、交通临时管制51、与疏导、工程抢修以及重要保护对象的防雨排涝方案等。5 应急响应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按邕江洪水情况,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由轻到重分为、四级)。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相应级别。洪涝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发生险情时,应立即报告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报告电话:110、119、1252、0、122)。5.2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共四级。级应急响应为最紧急响应,其次是级、级,级为最低级响应。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应急响应的启动,根据会商分析的结果,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决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IV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持会商,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或指挥长批准;III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II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或以上级别的领导主持会商,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或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准;I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市防53、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级响应(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预计邕江南宁水文(三)站水位将达到 69.4米73.0米;沿江发生洪涝灾害或工程险情等其他经会商后决定需要启动,并经市委、政府同意启动的情况。(2)响应行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工作动态等防汛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工作,加强会商分析判断,及时发布防御警报,作出相应防御部署,并督促、指导各有关地区(部门)做好灾害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持会商分析,做好防汛指挥决策的参谋服务和贯彻落实工作;防汛值班带班领导驻守值班室,做好应急处54、置和信息报送工作;防汛值班人员加强对防汛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对重要防汛信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电话、短信、简报、专报等方式及时向指挥部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和人员。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负责邕江防洪工作。按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防洪预案开展防洪工作,实行防汛责任制度,单位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发展变化,做好堤防涵闸、排涝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并将防洪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水文部门根据本部门预案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警报和洪水警报。通知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做55、好抢险人员集结准备,确保一旦需要能迅速出发;同时做好物资调运准备,联系好运输车辆和搬运工人,确保一旦需要能迅速调出。其他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防汛职责,积极做好防汛减灾工作。 级响应(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预计邕江南宁水文(三)站水位将达到73.0米74.9米。沿江发生洪涝灾害或工程险情等其他经会商后决定需要启动,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启动的情况。(2)响应行动在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召开有气象、水文、水利、国土资源、民政等相关成员单位代表参加的分析会商会(必要时邀请相关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参加),研究部署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会商结果,由市防56、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防灾抗灾指令,指导各有关县区和部门(单位)做好灾害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提醒社会各界和公众注意防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领导驻守值班室,实行双岗带班、双岗值班,加强防汛值班和信息保障工作,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市水利局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视情况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及横县、邕宁、良庆等有关县区开展抗洪抢险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委、市政府和通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气象、水文部门根据本部门预案适时启57、动相应应急响应,加密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警报和洪水警报。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防汛职责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开展工作。水利、国土资源、民政等部门应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防御区域和已经发生洪涝灾害或险情的城区,检查指导和协调帮助当地做好防灾抗灾减灾工作。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抢险人员集结待命,做好紧急出动抢险准备;同时落实运输车辆和搬运工人待命,做好随时装运出发准备。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信息报送,宣传部门加强对防汛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级响应(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预计南宁水文(三)站水位将达到74.978.7米。58、沿江发生洪涝灾害或工程险情等其他经会商后决定需要启动,并经市委、政府同意启动的情况。(2)响应行动在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或指挥长主持召开全体成员分析会商会(必要时邀请相关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参加),研究部署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会商结果,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防灾抗灾指令,并提请市人民政府就抗洪抢险救灾作出专项工作部署,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提醒社会各界和公众加强防范,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抗洪救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必要时,抢险救灾相关成员单位领导或联络员集中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集中办公,加强对抗洪抢险59、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动。气象部门加强对天气趋势和雨情的监测预警,加密对灾区和重点区域的实时雨情监测及中小尺度精细化预报预警,水文部门加密对实时雨水情监测和重点区域的洪水预报预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向社会发布汛情公告,并视情况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防汛职责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将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本部门的中心任务,积极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各部门应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深入抗洪抢险救灾一线,检查指导和协调帮助当地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水利局)及时商市财政局安排必要的抢险救灾资金。市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受灾困难群众。必要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请60、示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协调相关大型水库(水电站)和重要堤防工程进行防洪应急调度,统筹兼顾,科学防控洪水,充分发挥防洪工程作用。驻邕解放军、武警部队做好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准备。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抢险人员24小时待命,做好随时投入抢险救援准备;同时提前装载抢险物资设备,做好随时调运准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级响应(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预计南宁水文(三)站水位将达到78.7米以上。沿江发生洪涝灾害或工程险情等其他经会商后决定需要启动,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启动的情况。(2)响应行动在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或市党政主要领导主持61、召开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成员和其他相关部门领导、各有关县区参加的分析会商会,研究部署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召开全市抗洪抢险救灾紧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抗洪救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相关法规宣布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坐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相关成员单位领导联合办公,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抗洪抢险救灾,采取非常措施全力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气象、水文部门加密预报雨水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发布汛情公告。各成员单位62、将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首要任务,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联合工作组,提请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率队深入抗洪抢险救灾一线指导和协调帮助当地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抗洪抢险救灾情况。5.3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江河洪水(1)当南宁水文(三)站水位超过设防水位(69.4米)时,按照水位分级、分部门和分段负责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城区、部门、单位,启动相关预案,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2)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73.0米)时,开始进入防汛戒备状态,要密切注意水情、工情、险情的发展变化63、,在各自防守堤段或区域内增加巡堤查险次数,开始昼夜巡查,并组织防汛队伍上堤防守,做好防汛抢险人力、物力等的准备。必要时动用驻邕部队、武警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3)当南宁水文(三)站水位达到73.4米高程时,由南宁海事局发布封航通告,禁止非抗洪抢险船舶在该航段内航行。封航水域上游起点定在老口车渡下游1000米,止点在六律大桥下游500米处,预防船只失控而发生撞击毁坏堤防和桥梁事故。(4)预留缺口的开始封堵水位。当预报南宁水文(三)站水位高于77.2米和78米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当时的洪水形势分别作出是否下达封堵西明江副堤和邕江一桥南路缺口的指令。(5)低洼、易涝地带人64、员物资安全转移。各城区、各开发区要对本辖区低洼易涝地带物资人员的安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汛期安全保管使用及转移工作。对易溶、易爆、易挥发、有毒的化工产品、农药、盐、糖等物资要提前转移,妥善存放。尤其对有毒的物质要按市环保部门的安全要求,妥善储放在远离居民区的安全地带仓库,严格使用、保管、运输及回收制度,确保万无一失,确保本市及河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6)疏散撤离警报发布。当堤防可能发生决口险情,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令发布人员、物资撤离警报。警报方式采用市人防办分布在市区的防空警报,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出动车辆用高音喇叭到可能淹没区发布警报,电视台、电台同时发布疏散撤离警报。(7)临时通行标65、志印发。当洪水上涨到77.4米高程以上时,由市公安局组织对白沙堤、沙江堤实行全线警戒。当洪水上涨到78.4米高程以上时,由市公安局组织对防洪大堤实行全线警戒。同时对防洪区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非防汛车、船、人员不得进入防洪区域。在抗洪非常时期,人民警察有权对防洪区域先警戒或现场管制后,再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抗洪抢险的车、船、人员的临时通行证由市公安局统一印制,并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向有关单位发放。(8)邕江南宁市区河段上的桥梁保护。为确保邕江南宁市区河段的桥梁和堤防在洪水期间不被船舶撞击而毁坏,按照南宁市清障组工作方案的要求,南宁海事局要加强邕江河道内的船只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邕66、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市城管局协助南宁海事局做好洪水期间船只的靠泊安全管理工作,市水产畜牧局要做好渔业船舶、网箱养鱼靠泊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失控撞坏桥梁。市城建委、市城管局、南宁铁路局要分别做好在建桥梁、市政桥梁、铁路桥梁桥墩滞留漂浮物的处理工作。(9)突发性防汛事件的处置。市公安局、武警南宁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作为突发性防汛事件的应急单位,应加强对应急队伍的培训,做好应对突发性防汛事件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当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命令后,要尽快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进行抢险。(10)在建防洪工程度汛措施。城区目前在建的防洪工程石埠防洪堤、邕宁防洪工程、五象新区堤园路工程等工程,业主单位要编制好防洪67、预案,做好安全度汛相关工作。(11)邕宁区、良庆区防汛工作。由于邕宁防洪工程正在建设中,尚未达到防洪标准和要求,邕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编制好蒲庙镇的防洪预案,认真做好该镇的安全度汛各项工作。良庆区要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和完善五象新区防洪预案,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12)在紧急情况下,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5.3.2堤防决口和水闸垮塌以及水库溃坝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预案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68、同时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堤防决口、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辖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迅速组织受影响区域转移人员和财产,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要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必要时协调调用驻邕部队支援。 山洪灾害山洪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按照各城区、乡镇防汛部门制定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城市排涝(1)市政管网排涝市城市管理局和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所辖区域的排涝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市区内路69、幅宽度20米以上的城市道路、立交桥的排水管道和排水总渠进行全面清淤疏通;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负责对分管的20米以下(含20米)的道路排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和管辖区域的小区排涝,确保市内排水排涝管渠畅通,并制定好应急排涝抢险预案。(2)市区内河排涝市城市内河管理处负责对内河进行清淤疏通及清障工作,保证内河畅通。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做好内河出口排涝工作,当邕江水位上涨至设防水位关闭防洪闸后要及时开机抽水排涝,当市区遭强降雨袭击防洪排涝闸未能及时排除洪水时,要在确保泵站设施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开机抽水排涝。5.4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信息报送与处理(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70、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2)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3)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上报。(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5)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71、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并及时续报。(6)信息报告电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3126212 ,3132205(传真);市区防内涝抢险指挥部办公室:5388380,5388382(传真);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110、119、120、122;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3194609(值班、传真);江南区防汛值班:4883437、4887865、4826077(传真);青秀区防汛值班:5566361,5566353,5566202(传真);兴宁区防汛值班: 3290770(白天防办),3290133(昼夜),3308069、3290378(传真);西乡塘区防汛值班:2318672、57、2318579,2318658(传真);邕宁区防汛值班:4790409,4792243(传真);良庆区防汛值班:4512969(24小时)、4512978,4512979、4506552(传真)。5.4.2指挥和调度(1) 预计出现洪涝灾害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视实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2)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市防汛抗73、旱指挥部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5.4.3群众转移和安全洪涝灾害发生后,要首先考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采取相应措施把人民群众转移到安全的地方,粮食、商业、民政、卫生等部门要迅速到位,解决灾区人民的吃、住和医疗等问题。5.4.4抢险与救灾(1)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立即组织制定应急措施,供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领导参谋决策。(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调集各部门的资源和力量,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重74、要堤段的险工整治、决口抢堵和水库重大险工的抢护,按预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抢险机动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实施。(4)处置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1)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75、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4)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5)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1)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76、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5.5 应急结束根据水情的变化和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及程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适时提升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当不再满足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后,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终止相应的应急响应。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当及时77、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5.6 信息发布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洪涝灾情及防汛动态包括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6 应急保障6.1通信与78、信息保障各通信运营部门对洪涝灾害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防汛计算机网络线路提供部门须保证防汛信息网络的畅通无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以防汛专用通信网络为主,以公用通信网络为辅的原则,确保防汛信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紧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的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和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6.2 抢险与救援保障防洪堤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者容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堤防管理单位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79、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和突击力量。6.3 供电与运输保障南宁供电局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安排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任务。同时储备充足的电线、照明灯具等设施,保证抢险现场的动力及照明用电。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加强对泵站用电设备的检查维修,确保正常供电。市交通运输局应准备足够的车辆、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车辆的通行和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负责抗洪抢险、救灾车辆调用。当水文部门预测南宁80、水文(三)站水位将达到或超过74.9米高程时,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和南宁海事局协助,组织载重57吨以上的汽车20辆、5吨平板车5辆、机动船10艘(清川大桥上游2艘、清川大桥至二桥之间2艘、二桥至铁路桥之间2艘、铁路桥至邕江大桥之间2艘、一桥至白沙大桥之间2艘)、拖船2艘待命。船舶准备工作要在封航前完成。市城建委协调组织载重5吨以上汽车10辆、自卸汽车10辆、推土机5台、挖掘机5台、装载机5台待命。市园林管理局组织所属公园游艇待命。6.4 治安与医疗保障公安部门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和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盗窃防洪救灾物资设备等违法行为,81、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以及重要领导视察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市卫生局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护人员组成医疗小组,配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临时急救和医疗卫生防疫工作。6.5 物资与资金保障防汛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各单位、各部门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抗洪抢险紧急时,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用。凡抢险急需调用的物资、器材,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先调用后结算(调用手续要完备,所有调用的物资必须有物资组组长签字才能结算)。有关部门、单位必须按82、规定的数量储备(或经营性储备)抗洪抢险物资、机械设备(详见附表)。根据防汛工作辖区行政首长负责的工作原则,当各城区发生洪涝灾害时,各城区首先要动用辖区所储备的防汛物资进行抢险,当需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支援抢险物资时,由各城区提出申请,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后调拨。为此,各城区必须要按最低储备额储备防汛物资,具体储备的数量和品种如下:邕宁区需储备冲锋舟3艘、编织袋3万条、麻袋1万条、救生衣1000件、砂1000m3、片石1000m3、铁铲500把。兴宁区需储备冲锋舟2艘、编织袋2万条、麻袋5000条、救生衣500件、砂500m3、片石500m3、铁铲250把。青秀区需储备冲锋舟2艘、编织袋2万83、条、麻袋5000条、救生衣500件、砂500m3、片石500m3、铁铲250把。西乡塘区需储备冲锋舟2艘、编织袋2万条、麻袋5000条、救生衣500件、砂500m3、片石500m3、铁铲250把。江南区需储备冲锋舟2艘、编织袋2万条、麻袋5000条、救生衣500件、砂500m3、片石500m3、铁铲250把。良庆区需储备冲锋舟1艘、编织袋1万条、麻袋5000条、救生衣500件、砂500m3、片石500m3、铁铲250把。各级财政在预算中,要优先安排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的公共设施工程修复专项资金。抗洪抢险物资与资金应急保障工作量大,牵涉面广,内容繁杂,但又是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主要依靠全社会通力合作84、,确保落实。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国家、自治区给予防汛抢险救灾的资金与物资支持。6.6 社会动员保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洪涝灾害的发展情况,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严重洪涝灾害期间,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洪除涝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洪除涝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期,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6.7 85、宣传、培训和演习 宣传(1)加大对防汛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汛减灾的意识。(2)防汛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3)在灾害天气发生期间,经领导批准,及时通过有关部门把汛情、实时灾害信息通报到全社会,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汛情、灾情,以使防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4)当发生大范围的流域性降水,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通报。 培训(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2)培训工作与实86、际相结合,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期至少举办2次培训,同时要及时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省市的防汛抗洪经验。 演习(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特别是抗洪抢险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2)专业抢险队必须进行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专业抢险救灾演习,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一般1至2年举行一次。6.8 抗洪抢险技术保障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结合实际,组成若干个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本辖区抗洪抢险作业的技术指导,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向各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派驻技术指导87、组。6.9 抗洪抢险突击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掌握驻邕各部队的抢险突击队及民兵预备役抢险救灾队伍共4000人。具体如下:驻邕各部队、民兵预备役抢险救灾队伍(单位:人)单 位人数带队领导驻 地抢险地段驻邕部队武警广西总队700原驻地待令指挥部统一部署南宁警备区100原驻地待令指挥部统一部署武警南宁市支队200原驻地待令指挥部统一部署民兵预备役西乡塘区500西乡塘区武装部部长由西乡塘区定指挥部统一部署青秀区500青秀区武装部部长由青秀区定指挥部统一部署兴宁区500兴宁区武装部部长由兴宁区定指挥部统一部署江南区500江南区武装部部长由江南区定指挥部统一部署邕宁区500邕宁区武装部部长由邕宁区定指挥部88、统一部署良庆区500良庆区武装部部长由良庆区定指挥部统一部署合 计4000驻邕各部队、民兵预备役抢险救灾队伍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动。当南宁水文(三)站水位达76. 4米时,可考虑请求驻邕部队支援抢险。当洪水位达77.9米以上时,可考虑请求南宁市以外的驻军支援抢险。各城区还需组织供本级调动使用的抢险救灾应急民兵预备役队伍,其人数不少于500人。7 后期处置一但发生洪涝灾害,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人民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89、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7.1 灾后救助民政、粮食等有关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恢复重建倒塌房屋,保证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伤病能及时医治,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防疫部门负责调配医疗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7.2 抢险物资补充洪涝灾害过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积极组织人力,对防汛物资进行清点,汇总出防汛物料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7.3 水毁90、工程修复洪涝灾害发生后,遭到水毁的水利、交通、供水、电力、通信、气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等工程,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组织和帮助灾区群众恢复和发展生产。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要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费用,应优先列入有关主管部门年度建设计划,在第二年的汛前完成所有工程修复。7.4 灾后重建洪涝灾害发生后,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7.5 保险与补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险理赔和政府91、补偿。7.6 调查与总结洪涝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8 附 则8.1 相关解释水位:指河水、水库的水面比固定基面(目前全国统一采用85基面)高多少的数值,通常反映河水上涨或下降的标志。防汛通常用的特征水位有设防水位、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设防水位:汛期,河流洪水漫滩以后,堤防开始临水,需要防汛人员进行巡查与防守时规定的水位。警戒水位:汛期,河流92、洪水普遍漫滩或重要堤段水流偎堤,堤防开始或防洪工程有可能出现险情时规定的水位。无堤防河道根据历史洪水漫滩程度确定。保证水位:根据保护对象要求设计的防洪水位或历史上记载的最高洪水位。洪水:指暴雨和水库溃坝等引起河流量迅猛增加及水位急剧上涨的自然现象。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将要超过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当汛情趋缓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适时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8.2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一般情况93、下每2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遇特殊情况可及时修订,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各县区防汛指挥机构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此期间,相关单位如有修改意见需于每年汛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告市防汛办,以便市防汛办及时上报市政府审批并通知相关县区和指挥部成员单位。8.3 奖励与责任追究汛期(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过后,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他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对防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94、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8.4 预案解释部门由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解释。8.5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相关单位防汛抢险物资、机械设备储备数量表2南宁市防汛清障组工作方案附件1:相关单位防汛抢险物资、机械设备储备数量表责任单位规格、名称数量备注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河沙1500立方米经营部门可作经营流通库存卵石3000立方米武鸣县片石3000立方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425#水泥60吨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锄、铲各1000把马钉2吨防风马灯300盏电筒300支534.5L空油桶500只812号铁线5吨1420号铁线5吨铁钉(50mm以上)1吨救95、生衣1250件编织袋19万条市供销合作社毛竹(长6米以上)3000条市交通运输局5吨平板车5辆5吨汽车20辆机动船10艘拖船2艘市城乡建设委员会5吨汽车10辆自卸汽车10辆推土机5台装载机5台挖掘机5台责任单位规格、名称数量备注南宁市无线电管理处手持对讲机15部经营部门可作经营流通库存中国移动南宁分公司手机30部南宁供电局临时照明线路15公里照明灯具(100W)1000盏市林业局原松木,4米长,尾径12cm.150立方米市粮食局成品粮(大米)4000吨存放在市储备粮管理公司的沙井、高棠粮库以及部分县区粮库编织袋2万条市卫生局百消净8吨饮用水消毒剂1吨消毒清洗济8吨救灾医疗队40人市邕江防洪排涝96、工程管理处指挥船1艘江南偷鸡冲储备场角石950立方米江南偷鸡冲储备场河砂800立方米江南偷鸡冲储备场水泵34台凤凰江泵站仓库救生衣94件凤凰江泵站仓库铁铲100把凤凰江泵站仓库冲锋舟13艘存放在江南偷鸡冲储备场7艘、武警南宁支队4艘、市公安局巡警支队2艘。附件2:南宁市防汛清障组工作方案为了有效应对防汛期间邕江及内河河道内水面漂浮物及船只对桥梁、防洪堤等重要建筑物的撞击,确保邕江沿岸桥梁、防洪堤等重要建筑物安全及河道行洪畅通,迅速高效有序开展防汛清障工作,根据南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制定本工作方案。一、防汛清障应急指挥机构组成(一)成立市防汛清障工作组。防汛清障工作组负责汛期邕江及内河河道内对桥97、梁、防洪堤等有安全隐患的水面漂浮物及船只应急处置的决策和指挥。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南宁海事局、南宁警备区司令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市城市内河管理处等部门领导组成。(二)防汛清障工作组下设7个职能小组,主要负责处理防汛清障过程中的相关事务:1综合协调小组:负责防汛清障工作的综合协调、后勤保障、文书记录、文件上呈下达等工作。组长由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成员由南宁海事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98、水产畜牧兽医局、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市城市内河管理处等部门一名领导组成,工作人员由南宁海事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等成员单位抽调(具体人数按实际工作确定),负责协调清障中的各项事务。综合协调小组办公地点设在靠近邕江的招待所,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暂从市水利局调配,工作用车从相关成员单位中抽调。2车船保障小组,该组主要负责清障车辆、拖船保障。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一名领导担任,成员由南宁海事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园林管理局组成。每年进入汛期(4月1日开始),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落实清障拖船,包括签订拖船租用、购买协议、购99、置缆绳等基本清障工具,确保清障工作的正常开展。南宁海事局发出封航通告之前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机动船10艘(清川大桥上游2艘、清川大桥至二桥之间2艘、二桥至铁路桥之间2艘、铁路桥至邕江大桥之间2艘、一桥至白沙大桥之间2艘)待命。当南宁水文(三)站水位上涨至74.9米高程以上时,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预案组织车辆待命供运送物资、清障使用。市园林管理局组织所属公园游艇待命。市公安局、南宁海事局协助确保清障车辆、船舶的交通通畅。 3船舶应急处置小组,该组主要负责水上交通安全、水上交通疏导和组织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失控的船只进行紧急处置。责任单位为南宁海事局,组长由南宁海事局一名领导担任,具体制定100、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综合协调小组组织协调人员、车辆、船舶等有关工作。4桥梁应急处置小组,该组主要负责清除对桥梁有威胁的漂浮物,保障在建、已建桥梁的安全。责任单位为市城市管理局,组长由市城市管理局一名领导担任,对于堆积在已建或在建桥梁桥墩的竹枝、垃圾等漂浮物,分别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综合协调小组组织协调人员、车辆、船舶等有关工作。5网箱养鱼应急处置小组,该组主要负责负责清除、转移邕江河道内阻水及失控的网箱养鱼、渔业船舶。责任单位为市水产畜牧局,组长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一名领导担任,由综合协调小组组织协调人员、车辆、船舶等有关工作。6内河应急处置小组,该组主要101、负责内河的行洪排涝畅通。责任单位为市城市内河管理处,组长由市城市内河管理处一名领导担任,成员由内河管理处人员组成。7综合应急处置小组,该组主要负责组织进行巡逻、对江面上影响防洪的竹枝、垃圾等漂浮物监控并采取临时紧急处置。组长由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组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园林管理局、南宁海事局、市水利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市城市内河管理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二、清障准备为保障防汛工作有序开展,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防汛清障工作职责,做好清障物资和清障队伍的准备工作。(一)清障物资的储备和筹集主要包括拖船(包括签订拖船租用、购买102、协议)、购置清障缆绳等基本清障工具,清障车辆、船只。所有征用车辆、船只要确保能正常使用并配备足够的人员、配套工具。每个清障人员配备救生衣、雨衣、电筒等。 (二)清障队伍准备防汛清障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依据洪灾发生后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结合部门的管理特点,建立相应的专业或预备应急队伍,配备相应装备,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一旦险情发生,立即赶赴实施救援。市防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与专业公司对接每年对30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每年参加防汛清障工作与防汛抢险工作,由防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统一调度。当出现险情时,由防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协调派出保安人员参与各应急处置组103、的清障抢险具体工作。需要实施爆破排险时,爆破人员由防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协调市公安局、南宁警备区司令部组成,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制定爆破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清障资金准备由市财政局落实当年市本级清障资金预算,主要用于防汛清障经费以及灾民生活救助。在防汛清障工作启动后,由防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向市财政局提出用款申请及用款方案,市财政局视情况核拨清障资金。防汛清障所征用的车辆、船只根据“先调用,后结算”原则,征用拖船及有关清障车辆、船只的费用补偿标准由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谈判、审核。参加清障的各成员单位的人员每天的伙食标准及其它费用标准由防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会同市财政局核定。进入汛期,104、市防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和市财政局共同核定临时雇用保安的费用标准,并由市防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与专业公司签订有关协议。由于防汛清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由市防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市财政局与保险公司对接,为参加清障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三、防汛清障响应(一)特征水位响应1当水文部门发出预警,南宁水文(三)站水位将达到并超过设防水位69.4米时,防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立即启动,组织各清障成员单位召开动员会议,落实各成员单位参加清障的工作人员、工作车辆;落实清障办公室的办公地点;落实拖船及征用的各类船只、车辆的位置;落实各应急处置组的人员;研究布置各项清障前期准备工作。2当南宁水文(三105、)站水位达到73.0米时,参加清障工作的各成员单位、人员全部到位。当南宁水文(三)站水位达到73.4米时,由南宁海事局发出封航通告,防汛清障工作开始启动直至南宁水文(三)站水位下降至73.4米以下或者防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发出停止响应的指令。防汛清障工作开始启动后,参加清障工作的所有人员实行24小时工作制。(二)清障响应行动当突发性的险情即将或已经发生,对桥梁、防洪堤等重要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时,防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根据不同的险情发出指令,各应急处置组必须及时组织进行排险并转移受威胁群众至安全地方。在防汛清障期间,由综合应急处置组派出若干个巡逻组进行巡逻并及时把江面情况反馈到防106、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以供决策,防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根据巡逻组反馈的情况及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出指令。各应急处置组在清障过程中听从防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的指挥调度,必要时通过防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联系市公安局协调消防部门协助清障。当出现某个趸船或其它阻洪障碍物出现险情要采取爆破作业排除险情,经防汛清障工作组批准,由防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协调市公安局组成爆破小组从事爆破作业。(三)基本工作流程巡逻组巡逻发现上游有漂浮物或某艘船舶出现险情并有可能影响行洪安全时,立即采取临时措施控制、处置巡逻组处置不了要立即报告防汛清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防汛清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接到巡逻组或其他市民107、的险情报告以后,要根据不同的险情给相应的职能组下达指令由相应职能组具体制定处置方案并赶赴现场组织实施排险。(四)受灾船民渔民的紧急转移安置紧急转移安置遵循就近安置的原则,采取投亲靠友、搭建临时住所方式,保障受灾船民渔民安全。由防汛清障工作综合协调小组协调市民政部门、卫生部门发放必要的救灾物资、搭建临时住所,保障转移安置灾民的饮用水、食品、衣物等基本生活,同时确保灾民有病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把防汛清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为确保清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专门成立了防汛清障工作组,各参加防汛清障工作的成员单位要专门指定领导、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投入到防汛清障工作中,形成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任务有人抓的工作格局。(二)严格防汛值班。防汛清障实行24小时工作制,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三)强化协调配合。防汛清障工作任务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各成员单位务必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大局意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顺利完成清障任务。(四)落实清障资金。清障过程中征用船舶、车辆及雇用的人员、购置抢险物资等所发生的费用和防汛清障发生的其它费用市财政局要及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