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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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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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翔安区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9年版)1.1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1.1.1指导思想Xxxxxxxxxxxxxxxxxx1.1.2工作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1.1.3区工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都有预防和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2.危险目标的确定2.1区工信系统事业单位和区属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企事业单位)概况2.1.1截至2019年初,区工信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直属企事业单位共112家,其中事业单位1家(翔安区企业服务中心),规模以上企业111家2.1.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暂无。2.1.3全区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运营企业2家(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2、中石化福建石油翔安分公司)2.2风险分析2.2.1因企事业单位管理不善等客观原因引发:场所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场所火灾、爆炸事故,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变电站电器火灾事故等。事业单位(1家),应重点防范办公场所火灾、电器火灾、自然灾害等事故。区规模以上企业(111家),应重点防范或者、爆炸、中毒和自然灾害等事故民爆物品生产场所及其专用储存仓库具有典型的易燃易爆危险属性,应重点防范燃烧、爆炸、急性中毒和恐怖袭击事件。全区陆上长输油气管道由于腐蚀、施工材料缺陷、第三方占压破坏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应重点防范管理破裂泄露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2.2.2工信系统企业发的其它事故。2.3涉及3、的重点要害部位和主要危险物资2.3.1重点要害部位:全区陆上长输油气管道敷设路径;民爆物品生产场所及其专用储存仓库。2.3.2主要危险物资为:油气输送管道内的天然气、汽油、煤油、民爆物品(炸药、起爆器材、原材料)、变电设备。3.应急机构及职责3.1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厦门市翔安区工信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区工信局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组 长:区工信局局长副组长:区工信局科协主席、副调研员成 员:工信科、综合科、企业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和科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工信科,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3.2应急领导小组其办公室主要职责3.2.1贯彻国家有关事故应急工4、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3.2.2申定事故应急预案;3.3.3领导本局事故应急救援工作;3.3.4及时上报事故信息、传达区应急管理局指示;3.2.5协调处理应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3.2.6参与事故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3.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3.3.1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议定的相关事项;3.3.2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及配套文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3.3.3负责参与事故应急和现场处置;3.3.4承担应急领导小组其他交办事项。4.预防与预警4.1危险目标监控对重点要害部位强化安全检查,重点要害部位每年抽查不少于1才。4.2预警行动4.2.1科室工作人员建立日常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5、管控机制,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重大隐患、故障及事故苗头开展风险预测,采取有效防范措施。4.2.2遭遇台风、地震、山洪等自然灾害,以及发现某类工艺技术和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予以事故预警,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4.2.3加强对要害部位的报警、监控、消费等技防措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应急时性能完好。5.应急响应5.1.1接到区工信系统企事业单位的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按就近或工作分工原则立即派副调研员、科协主席和相关科长、主任赶往现场,指挥现场救援,核实事故情况并上报事故信息,初步判明为级以上事故的,立即报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长和其他有关成员要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工作。5.1.2坚6、持“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尽快疏散现场其他无关人员,迅速判明事故原因,涉及危化品、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物品、有限空间作业等,必须通过专业救援人员施救,即要防止因采取措施不及时而导致事故后果的扩大,又要防止因现场情况不明盲目施救造成新的人员伤亡。5.1.3积极协调技术专家、有关单位提供物资、器材、设备、人力以及技术支援。5.1.4核实事故情况,及时上报事故信息。5.2.区工信局企事业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响应程序5.2.1接到有关单位的报告后,接报人员要立即报告区工信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按规定报告带班领导5.2.2接到级以上事故报告的,区工信局印记领导小组组长,有关副组长、科长立即赶赴现场,配合7、所在企业指导现场救援,协调有关事项,核实事故情况并上报事故信息。5.2.3积极协调技术专家、有关单位提供物资、器材、设备、人力以及技术支援。5.2.4核实事故情况,及时上报事故信息。6.事故报告程序级、级事故: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于事故发生后马上报告区工信局,区工信局值班人员接报后认真填写事故接报记录表(详见应急预案附件1),并立即报告带班局领导,区工信局接到事故报告30分钟内向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报告。级、级事故: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马上报告区工信局值班室,区工信局值班人员接报后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区工信局接到事故报告1小时内向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报告。6.3发生事8、故后,应向有关部门报告一下内容6.3.1时点、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简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展趋势)、原因初步判断、现场处置及救援情况。6.3.2报告人及联系电话7.应急结束7.1解除应急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要求,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宣布事故应急程序结束,相应的应急响应状态解除。7.2信息发布应急状态解除后,根据相关规定发布信息7.3后期处置7.3.1现场应急结束后,事故单位要继续保护现场,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7.3.2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应总结事故应急经验、修订应急预案。7.3.3根据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正式进驻事故单位后,应急机构应向事故调9、查组移交必要的事故情况材料。8.保障措施8.1通信保障8.1.1建立翔安区工信系统应急通信录,区工信系统应明确应急值班、应急联络人电话,根据岗位变动,定期调整更新应急通信录。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保证通信联系畅通,值班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8.1.2区工信局值班电话:789993、传真:7899678.1.3有关联系电话: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0、119、120区应急局值班电话:市工信值班电话:2867898.2应急救援保障坚持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专业救援相结合,充分利用我区现有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和应急救援资源。管道企业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企业消防队,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区属规模以上企业必须要做好企业应急预案,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事业单位和局机关要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并加强消防逃生演练。8.3经费保障发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区工信局用于应急救援的开支,有区工信局财务先行支付。9.培训与演练10.区工信部门要定期对系统企业相关 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应急指挥、现场处置、各种应急救援力量的协同配合能力。附件:事故接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