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镇巴县碾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4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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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巴县碾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二一七年六月镇巴县碾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前言目 录 第一章 前言1一、镇域概况1二、规划调整目的2三、规划调整任务2四、规划调整依据2五、规划调整范围4六、规划调整期限4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5一、土地利用现状5二、土地利用特点5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6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8一、总量指标8二、增量指标9三、效率指标9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0一、农用地10二、建设用地11三、其他土地13第五章 土地利用主要用地安排14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14二、建设用地安排15三、生态用地保护17四2、农村土地整治18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20一、基本农田保护区20二、一般农地区20三、城镇建设用地区21四、村镇建设用地区22五、独立工矿用地区22六、林业用地区23七、牧业用地区23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5一、允许建设区25二、有条件建设区25三、限制建设区26四、禁止建设区27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28一、村土地利用方向28二、村主要用地控制28第九章 近期用地安排30一、能源电力用地安排30二、社会民生项目安排30三、工业项目用地安排30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1一、建立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31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31三、严格控制土地用途管制32四、加强监督管理,提3、高公众参与32第十一章 附 则34附表1 碾子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5附表2 碾子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36附表3 碾子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37附表4 碾子镇土地整治规划表38附表5 碾子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9附表6 碾子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40附表7 碾子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41附表8 碾子镇各村规划主要指标落实表42第一章 前言一、镇域概况(一)地理位置碾子镇位于镇巴县东北角,东邻汉阴双坪镇,南接紫阳燎原镇,北依西乡两河口镇,西与本县巴庙镇和观音镇接壤。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805451081605,北纬323604324206之间。碾子镇下辖1个社区和5个村委会,共4、60个村民小组。碾子镇人民政府驻地位于纳溪社区。(二)自然条件碾子镇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呈不规则的三角形。境内山大沟深,梁峁起伏,沟壑纵横。主要山峰有五峰包,海拔1589米;木城寨,海拔1670米。主要河流有纳溪河,流经中坝与木王河交汇,经碾子垭流入汉阴县注入汉江。全镇拥有丰富的水资源、森林资源和地下板石、石炭资源。(三)社会经济条件2014年碾子镇总人口12103人,其中农业人口9865人,非农业人口2238人,城镇化率为23.79%。2014年碾子镇实现生产总值为2.68亿元,第一产业1.67亿元,第二产业0.73亿元,第三产业0.28亿元,人均收入为6881元。碾子镇主产水稻、玉米、薯类5、等粮食作物和魔芋、天麻等经济作物及中药材。二、规划调整目的通过开展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结合县级规划和镇域特点,节约、集约、统筹安排各类项目用地,促进镇域经济发展。三、规划调整任务落实镇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下达的规划调整完善任务。(一)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保护优质和集中连片的耕地,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二)根据县级规划空间布局,合理安排镇域内的各类用地,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三)结合县级“三线6、划定”成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并与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充分衔接。(四)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五)制定村级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四、规划调整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9第256号);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第257号)。(二)政策文件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2、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8号);3、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5、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7、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44号);8、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6号);9、土地利用总体规8、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17第72号令)。(三)技术标准1、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 - 2010);2、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 - 2010);3、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 - 2009);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审定稿)。(四)相关规划1、镇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2、镇巴县碾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3、镇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4、镇巴县经发、农业、交通、水利、城建、林业、矿产等部门专项规划。五、规划调整范9、围规划范围为辖区内纳溪社区、碾子村、三官村、莲花村、新庙村、后河村等1个社区5个行政村的全部土地,面积94.85平方公里。六、规划调整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 - 2020年;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38镇巴县碾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全镇土地总面积为9484.92公顷,其中:农用地9155.21公顷,建设用地156.38公顷,其他土地173.33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6.52%、1.65%、1.83%。(一)农用地耕地1935.07公顷,占10、农用地面积的21.13%;园地6.0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07%;林地6941.5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5.82%;牧草地0.04公顷;其他农用地272.5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98%。(二)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145.1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2.79%;交通水利用地11.2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21%;其他建设用地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7.7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5.32%;农村居民点135.8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3.65%;采矿用地1.4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03%。(三)其他土地水域102.0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58.89%11、;自然保留地71.26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41.11%。二、土地利用特点(一)林地比重相对较小,耕地比重相对较大2014年,碾子镇林地面积6941.51公顷,占碾子镇土地总面积的73.18%,低于全县的林地比重84.34%;耕地面积1935.0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0.40%,高于全县的耕地比重11.13%。(二)农村居民点面积大,分布零散2014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135.8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93.65%,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86.90%,面积较大,且农村居民点分布零散。(三)耕地后备资源不足2014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71.26公顷,仅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75%,多分布在丘12、陵和山地,难以开发利用。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一)生态保护对耕地供给压力大根据碾子镇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耕地从2005年的2244.89公顷减少到2014年的1935.07公顷,共减少309.82公顷,耕地减少速度较快,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生态退耕。随着环境保护力度和人口的增加,更加剧了对耕地资源需求的压力,人增地减的逆向发展态势加剧土地资源的有效供给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之间矛盾。(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不合理2014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135.8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93.65%,且农村居民点分布零散;城镇建设用地仅占城乡建设用地的5.32%,城镇化发展用地供给不足,建设用地布局不合理。(13、三)城镇拓展受限,土地集聚效应难以发挥碾子镇是镇巴县典型的山区镇,受山地地形的影响,布局狭长零散,建设用地容量无法满足未来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阻碍了城镇的空间拓展。因此,城镇发展需结合移民搬迁,选择合适的发展区域建设集镇,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集聚效应,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镇巴县碾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一、总量指标1、耕地保有量规划到2020年,碾子镇的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80.64公顷,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11.45公顷,确保基本农田14、数量有保障、质量不降低。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3、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9.98公顷以内,该指标为预期性指标。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4.30公顷以内,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9.66公顷以内,交通水利与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68公顷以内。该两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4、土地生态环境目标规划期间,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到2020年,园地面积达到10.63公顷,牧草地面积达到72.85公顷,林地面积达到6880.46公顷,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该三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二、增量指标1、新增建设用地控制15、指标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8.76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6.66公顷以内。该指标为预期性指标。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75.16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60.46公顷以内。该指标为预期性指标。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72.61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58.86公顷以内。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2、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实现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104.30公顷,其中2015-2016、20年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84.55公顷。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实现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210.62公顷,其中2015-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122.89公顷。该指标为预期性指标。三、效率指标集约节约用地目标用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表示,规划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镇巴县碾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一、农用地2014年农用地面积9155.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6.52%;规划到2020年为9143.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617、.40%,规划期间净减11.48公顷。(一)耕地2014年耕地面积1935.0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1.13%;规划到2020年为1929.6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1.10%,规划期间净减5.47公顷。按照科学布局耕地和基本农田,避免新农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对基本农田占用的原则,碾子镇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主要布局在纳溪社区、碾子村、三官村、莲花村、新庙村、后河村等。该区域内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利条件好,耕地质量较高。(二)园地2014年园地面积6.0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7%;规划到2020年为10.9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12%,规划期间净增加4.85公顷。园地主要布局在后河18、村、纳溪社区、新庙村、碾子村、三官村等。(三)林地2014年林地面积6941.5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5.82%;规划到2020年为6880.5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5.25%,规划期间净增减60.92公顷。林地主要布局在纳溪社区、碾子村、三官村、莲花村、新庙村、后河村等。(四)牧草地2014年牧草地面积0.04公顷;规划到2020年为73.1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80%,规划期间净增加73.09公顷,牧草地主要布局在纳溪社区、碾子村等。(五)其他农用地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272.5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98%;规划到2020年为249.4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719、3%,规划期间净减23.03公顷。二、建设用地2014年建设用地面积156.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5%;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69.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9%,规划期间净增13.59公顷。(一)城乡建设用地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45.1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2.79%;规划到2020年为159.2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3.72%,规划期间净增14.19公顷。1、城镇用地2014年城镇用地面积7.7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5.32%;规划到2020年为10.5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62%,规划期间净增2.82公顷。规划期内,规划城镇发展方20、向以纳溪社区为中心发展,沿川道和公路沿线分布。2、农村居民点201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35.8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3.65%;规划到2020年为147.7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2.75%,规划期间净增11.86公顷。村庄的发展布局按照“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有利生产、改善环境”的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重点地发展中心村,逐步调整自然村,引导村民住宅向中心村集中建设。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计划地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逐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效益。3、采矿用地2014年采矿用地面积1.4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1.03%;规划到2020年为1.00公顷,21、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0.63%,规划期间净减0.49公顷。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014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0.00公顷;规划到2020年为0.00公顷,规划期间未发生变化。(二)交通水利用地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1.2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21%,规划到2020为10.6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28%,规划期间内净减0.60公顷。(三)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主要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0.00公顷,规划到2020为0.00公顷,规划期间内未发生变化。三、其他土地2014年全街道其他土地面积17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3%;规划到2020年22、为171.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1%,规划期间净减2.11公顷。(一)水域2014年水域面积102.0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58.89%;规划到2020年为100.01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58.41%,规划期间净减2.06公顷。(二)自然保留地2014年自然保留地面积71.26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41.11%;规划到2020年为71.21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41.59%,规划期间净减0.05公顷。(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详见附表1)镇巴县碾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五章 土地利用主要用地安排第五章 土地利用主要用地安排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一)优23、化耕地布局在保障和促进碾子镇科学发展的战略指导下,根据镇巴县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优化碾子镇耕地布局,重点保护好优质耕地,合理核减耕地面积,将劣质耕地和零星分散耕地逐步退出耕地。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全面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间,碾子镇核减耕地138.63公顷,其中由于建设占用减少耕地40.75公顷,由于农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退耕还草、耕地调整为园地等)减少25以上坡耕地97.88公顷;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133.16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面积1929.60公顷,完成碾子镇耕地保有量任务。(二)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按照“统筹规划24、协调推进,保护优先、优化布局,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特殊保护、管住管好”的原则,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碾子镇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11.83公顷,调出基本农田237.27公顷,调入基本农田8.77公顷,划定后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基本农田平均质量提高、集中连片度提高。碾子镇基本农田在各个村均有分布,集中分布于新庙村、后河村、纳溪社区等。(三)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为突出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按照耕地分布地域、集中连片度、质量等别等综合条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相衔接,并执行最严格的监管和保护政策。全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25、511.83公顷,将本轮规划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低质量耕地等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要求的划出基本农田范围,同时将交通沿线质量较好的耕地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保证了基本农田数量足,质量高。按照三线划定的要求,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规划基本农田范围一致。红线内基本农田严禁随意调整,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二、建设用地安排(一)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到2020年,碾子镇城镇用地为10.54公顷,规划城镇发展方向以旧城镇为中心向周边发展。城镇建设用地主要用于提升公共服务配套能力,辐射带动周边集镇建设,形成镇域社会、经济发展中26、心和全域旅游集散中心。根据地形和人口规模,城镇开发边界未划定。(二)农村居民点用地村庄的发展布局按照“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有利生产、改善环境”的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实施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制定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加大零星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力度,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坚持集中集聚的发展方式,新建住房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有重点地发展中心村,逐步调整自然村,引导村民住宅向聚集度较高的村庄集中建设。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计划地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逐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优化城镇村格局,提高农村建设用地27、效益。根据“扩大中心村,缩并自然村”的思路,通过整体搬迁、共建整合、改造完善三种基本模式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优化,规划后碾子镇农村居民点用地147.75公顷。(三)独立建设用地规划到2020年,采矿用地共1.00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公顷。独立建设用地主要是独立于居民点之外的工矿用地。(四)基础设施用地1、交通运输用地布局坚持优先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化结构,完善网络,统筹部署全镇交通建设用地。按照建设大通道、连接主干线、畅通镇村路、形成新网络的思路,着力提升国省干线等级、改造县乡公路、巩固通村公路。碾子镇原有道路建设相对完善,还可满足当前发展需要,规划期间,未安排新的交通用地项目。28、2、水利设施用地布局碾子镇现有0.81公顷水工建筑用地,有利于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期间未安排新的水利设施用地。3、电力设施用地布局电力设施主要以进一步完善城乡电网结构、满足居民用电需求为主, 规划期间主要布局有碾子镇变电所,为全镇的居民生活提供服务。4、其他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期内碾子镇加强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主要包括碾子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碾子镇小学扩建、各类工厂建设及其他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等,服务群众,提高群众生活品质。三、生态用地保护(一)依托林业生态工程,构建绿色屏障加强区域生态屏障建设与控制。在巩固现有林业用地的基础上,以保护天然林建设为重点,建设防护体系,在河流沿岸建设生态林,营造良29、好的绿色生态屏障。(二)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在主干道两侧加强防护林建设;加强具有生态保护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等生态用地的保护,根据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潜力,按照土地适宜性合理安排耕、园、林、牧用地布局,充分发挥农用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拓展绿色空间。(三)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充分发挥耕地、园地、牧草地等农用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土地整治建设,有效预防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四)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具有特殊保护的地区,是生态安全控制区的范围,碾子镇未划定生态安全控制区。四、农村土地整30、治1、移民搬迁此次规划依据移民搬迁的选址要求和实际建设需求,对移民搬迁的建新区、拆旧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碾子镇的建新区地块125个、涉及面积45.84公顷,拆旧区地块450个、涉及面积34.85公顷,拆旧区经过整治后复垦为耕地。2、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安排规划期间,碾子镇的土地整治目标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210.62公顷,其中2015-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量应不低于122.89公顷。根据上级规划安排,碾子镇的土地整治项目主要有农村居民点整理、农用地整理和土地开发,农村居民点整理主要是将陕南移民搬迁拆旧区涉及到的零星分散农村居民点进行拆旧整理,补充耕地34.85公顷;农用地整理主要是对31、田坎、撂荒地等进行整理,碾子镇安排1个农用地整理项目,位于莲花村,补充耕地5.95公顷;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地进行开发,碾子镇安排2个土地开发项目,位于后河村、三官村、碾子村,补充耕地92.36公顷。规划期间,碾子镇经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33.16公顷,完成土地整理任务。3、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为维护规划有效实施的现势性和严肃性,在确保调整完善后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的前提下,结合重大项目需占用基本农田以及近年来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等情况,镇巴县划定一定规模的整备区,通过水土保持工程进行土地整理,改善土地利用环境,达到基本农田的种植条件。全县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面积141.98公顷,其中8.65公顷位于碾32、子镇。镇巴县碾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依据碾子镇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将全域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碾子镇土地用途分区情况如附表6所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规模与布局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碾子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744.27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 18.39%。主要布局在新庙村、后河村、纳溪社区等。(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33、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沙、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一般农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530.6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59%,主要布局在后河村、三官村等。(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34、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城镇建设用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11.6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12%,主要布局在纳溪社区、三官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与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四、村镇建设用地区(一)规模35、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143.4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51%,主要布局在三官村、莲花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中心村、村庄建设,应与经批准的建制镇规划相衔接;2、区内中心村、村庄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五、独立工矿用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0.7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1%。主要分布在纳溪社区。(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建设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36、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六、林业用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6854.9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2.27%,主要布局在纳溪社区、后河村、新庙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37、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七、牧业用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73.1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77%。主要布局在纳溪社区、新庙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镇巴县碾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建设用地38、的空间管制,适宜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要求,在土地用途分区的基础上,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划定建设规划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一、允许建设区(一)规模与布局允许建设区范围面积156.01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1.64%。该区主要包括:区域建设用地规划边界内,规划期间保留和新建的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间需要保留和新建的独立工矿用地等。(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庄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39、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一)规模与布局有条件建设区范围面积15.19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0.16%。该区主要包括:规划各中心村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以外与扩展边界以内区域。(二)管制规则1、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定期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经批准区内40、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一)规模与布局限制建设区范围面积9313.81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98.20%。该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等。(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四、禁止建设区碾子镇无禁止建设区。镇巴县碾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一、村土地利用方向(一)中心村碾子镇为镇巴县的41、一般城镇,辖1个社区5个行政村。碾子镇的中心村是纳溪社区,纳溪社区是镇政府驻地,是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主要发展行政办公、商贸服务、生活居住、绿色农产品等产业,农村居民点移民搬迁,推进城镇化,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提高中心村的综合承载能力。(二)一般村碾子镇的一般村包括三官村、莲花村、新庙村、后河村、碾子村。以安排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安排水稻、玉米、薯类等粮食作物和魔芋、天麻等经济作物用地等,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稳定粮油生产;加强经济林的建设,提高林化工业产品附加值;保障出行交通;安排好农村居民点移民搬迁用地。二、村主要用地控制为落实镇巴县下达碾子镇的土42、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依据碾子镇的生态资源条件、各部门对土地的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及各村土地利用现状等特点,在各村布局基本农田、耕地、建设用地以及生态用地,全面落实全镇的基本农田面积、耕地保有量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各项指标任务。(碾子镇各村规划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见附表8)镇巴县碾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九章 近期用地安排第九章 近期用地安排一、能源电力用地安排2018年前,碾子镇安排1个能源电力项目,为碾子变电所,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0.39公顷。二、社会民生项目安排2018年前,碾子镇安排3个社会民生项目,主要有碾子镇建设用地、碾子镇小学扩建、碾子镇中心幼43、儿园,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83公顷。三、工业项目用地安排2018年前,碾子镇安排2个工业项目,包含莲花村茶叶加工厂、碾子镇农产品加工厂的建设,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0.40公顷。镇巴县碾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建立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明确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对本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镇长是第一责任人,签订县与镇、镇与村两级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保证耕地红线不被打破,加大对耕地的监管制度,严格执行保护耕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制作永久基本农田44、保护标志牌,树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桩,宣传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村委会为村民发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明白卡,明确农户作为基本农田保护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凡涉及基本农田的调整均需按规划批准权限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必须依法报国务院批准。加大政府对基本农田的建设投入,保证农民经营基本农田的经济效益,国家“三农”扶持政策要向基本农田保护倾斜,将基本农田保护与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由此形成农民自发保护耕地的激励机制。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制度,形成执法监察网络;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涉及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45、农田的行为。三、严格控制土地用途管制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用途分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各项建设项目使用土地都必须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以及审批程序进行报批,不符合规划用途的,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确需改变用途的,要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法定程序进行报批。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新增建设用地及其占用农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的调控,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管制边界,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最大限度减少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低效扩张。四、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公众参与规划的编制、实施过程中,镇巴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对村镇发展用地46、进行调研。规划编制完成后,政府各部门进行对接与协调,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依据规划公众参与制度、规划公示制度、规划管理公开制度,碾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过程中,依法进行公告,充分利用媒体如电视、广播电台、各种报刊以及镇巴官方网站,县城重要交通路线、转盘、休闲广场搞宣传、树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土地规划,提高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意识,重点督查耕地保护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规划管理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有效的规划实施监督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参与渠道、广泛发动公众参与规划的监督和维护规划的实施,调动公众潜力和主动意识,赋予土地使用者知晓、参与、决策、监督规划的权利,促进政府部门公正执法,提高工作效率47、,制约和避免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动态巡查监察网络,对土地违法问题实行标本兼治,重点治本。加快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管系统,以加强对耕地占补和违法占用等情况的实时监控,为保护规划的实施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镇巴县碾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十一章 附则第十一章 附 则一、本规划由文本、图件和数据库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本规划由碾子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三、附表镇巴县碾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附表附表1 碾子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 %地 类20048、5年(基期年)2014年(规划调整基期年)2020年(规划调整目标年)2014至2020规划调整期间面积增(+)减(-)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全乡(镇)土地总面积9485.11100.00 9484.92 100.00 9484.92 100.00 0一、农用地9225.5997.26 100.00 9155.21 96.52 100.00 9143.73 96.40 100.00 -11.48 1、耕地2244.8924.33 1935.07 21.13 1929.60 21.10 -5.47 49、2、园地6.10.07 6.08 0.07 10.93 0.12 4.85 3、林地6974.5675.60 6941.51 75.82 6880.59 75.25 -60.92 4、牧草地0.00 0.04 0.00 73.13 0.80 73.09 5、其他农用地0.040.00 272.51 2.98 249.48 2.73 -23.03 二、建设用地134.411.42 100.00 156.38 1.65 100.00 169.97 1.79 100.00 13.59 1、城乡建设用地133.5999.39 100.00 145.10 92.79 100.00 159.29 93.750、2 100.00 14.19 (1)城镇用地7.435.56 7.72 5.32 10.54 6.62 2.82 (2)农村居民点用地124.5593.23 135.89 93.65 147.75 92.75 11.86 (3)采矿用地1.611.21 1.49 1.03 1.00 0.63 -0.49 (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交通水利用地0.820.61 100.00 11.28 7.21 100.00 10.68 6.28 100.00 -0.60 (1)交通运输用地0.82100.00 10.47 92.82 9.87 92.51、42 -0.60 (2)水利设施用地0.00 0.81 7.18 0.81 7.58 0.00 3、其他建设用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三、其他土地125.111.32 100.00 173.33 1.83 100.00 171.22 1.81 100.00 -2.11 1、水域52.9842.35 102.07 58.89 100.01 58.41 -2.06 2、自然保留地72.13 57.65 71.26 41.11 71.21 41.59 -0.05 附表2 碾子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 单位:公顷类别2014年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52、划调整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净增(+)减(-)规划调整期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合计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调整期1935.07133.1640.800.0092.360.00138.6340.750.0097.88-5.471929.601511.83年均增减22.196.800.0015.390.0023.116.790.0016.31-0.91附表3 碾子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单位:公顷项 目2014年面积规划期调整期(2014-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145.1050.5449.3840.751、城镇7.7253、3.033.032.682、农村居民点135.8947.5246.3638.073、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490.000.000.00二、交通水利用地11.280.000.000.001、交通运输用地10.470.000.000.002、水利设施用地0.810.000.000.00三、其他建设用地0.000.000.000.00总计156.3850.5449.3840.75年均占地8.428.236.79附表4 碾子镇土地整治规划表单位:公顷类 型调整至地类合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40.8040.80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54、废弃地等用地复垦)3、土地开发(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未利用地开发)92.3692.36合 计133.16133.16附表5 碾子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 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村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能源电力碾子变电所建设项目新建2016-20180.390.390.34三官村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其他碾子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新建2016-20181.381.381.23三官村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碾子镇设施建设用地新建2016-20181.601.531.34小沟村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碾子镇小学扩建项目新建2016-20180.920.920.82刺坝村县级55、重点建设项目莲花村茶叶加工厂建设项目新建2016-20180.060.060.05莲花村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碾子镇三官村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新建2016-20180.340.340.30三官村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合计4.694.624.08附表6 碾子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 ,%行政辖区辖区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碾子镇9484.92 1744.27 18.39%530.68 5.59%11.65 0.12%143.41 1.51%0.73 0.01%6856、54.99 72.27%73.10 0.77%126.09 1.34%纳溪社区2114.56 321.48 15.20%87.54 4.14%7.52 0.36%11.97 0.57%0.73 0.03%1618.30 76.53%19.43 0.92%47.59 2.25%碾子村1215.31 234.63 19.31%68.38 5.63%0.74 0.06%21.33 1.76%0.00 0.00%866.32 71.28%4.98 0.41%18.93 1.55%三官村859.43 228.16 26.55%103.57 12.05%2.62 0.30%30.76 3.58%0.00 57、0.00%481.02 55.97%3.94 0.46%9.36 1.09%莲花村706.75 208.56 29.51%51.41 7.27%0.77 0.11%29.50 4.17%0.00 0.00%408.69 57.83%2.81 0.40%5.01 0.71%新庙村2331.47 363.44 15.59%80.51 3.45%0.00 0.00%27.13 1.16%0.00 0.00%1825.50 78.30%32.45 1.39%2.44 0.11%后河村2257.40 388.00 17.19%139.27 6.17%0.00 0.00%22.72 1.01%0.00 058、.00%1655.16 73.32%9.49 0.42%42.76 1.89%附表7 碾子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地 类规划基期面积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期内减少期内增加净增减规划目标年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小计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小计水域自然保留地土地总面积9484.92 9143.73 1929.60 10.93 6880.59 73.13 249.48 169.97 10.54 147.75 1.00 0.00 10.68 0.00 171.22 100.01 71.21 88.44 88.4459、 0.00 9484.92 农用地小计9155.21 9105.83 1892.27 10.91 6880.45 72.72 249.48 49.38 3.02 46.3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9.38 37.90 -11.48 9143.73 耕地1935.071894.32 1796.44 4.1229.9563.810.0040.75 2.6838.070.000.000.00 0.00 0.00 0.000.00138.63 133.17 -5.47 1929.60 园地6.086.08 0.105.98 0.000.000.000.60、00 0.000.000.000.000.00 0.00 0.00 0.000.000.10 4.95 4.85 10.93 林地6941.516938.81 92.720.006846.09 0.000.002.70 0.002.700.000.000.00 0.00 0.00 0.000.0095.42 34.50 -60.92 6880.59 牧草地0.040.04 0.000.000.000.04 0.000.00 0.000.000.000.000.00 0.00 0.00 0.000.000.00 73.08 73.09 73.13 其他农用地272.51266.58 3.010.61、814.418.87249.48 5.93 0.345.590.000.000.00 0.00 0.00 0.000.0023.03 0.00 -23.03 249.48 建设用地小计156.38 36.95 36.64 0.02 0.04 0.25 0.00 119.43 7.52 100.23 1.00 0.00 10.68 0.00 0.00 0.00 0.00 36.95 50.54 13.59 169.97 城镇用地7.720.20 0.200.000.000.000.007.52 7.52 0.000.000.000.00 0.00 0.00 0.000.000.20 3.02 262、.82 10.54 农村居民点135.8936.13 35.880.020.040.190.0099.76 0.0099.76 0.000.000.00 0.00 0.00 0.000.0036.13 47.99 11.86 147.75 采矿用地1.490.49 0.490.000.000.000.001.00 0.000.001.00 0.000.00 0.00 0.00 0.000.000.49 0.00 -0.49 1.00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 0.00 0.00 0.00 0.000.063、00.00 0.00 0.00 0.00 交通水利用地11.28 0.13 0.07 0.00 0.00 0.06 0.00 11.15 0.00 0.47 0.00 0.00 10.68 0.00 0.00 0.00 0.00 0.60 0.00 -0.60 10.68 其他建设用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用地小计173.33 0.95 0.70 0.00 0.10 0.15 0.00 1.16 0.0064、 1.16 0.00 0.00 0.00 0.00 171.22 100.01 71.21 2.11 0.00 -2.11 171.22 水域102.070.90 0.650.000.100.150.001.16 0.001.160.000.000.00 0.00 100.01 100.01 0.002.06 0.00 -2.06 100.01 自然保留地71.260.05 0.05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 0.00 71.21 0.0071.21 0.05 0.00 -0.05 71.21 期内增加37.90 133.17 4.95 65、34.50 73.08 0.00 50.54 3.02 47.9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8.44 88.44 0.00 0.00 附表8 碾子镇各村规划主要指标落实表单位:公顷行政村名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园地总规模林地总规模牧草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2015-2020年)碾子镇1511.83 1929.60 169.97 159.29 11.54 10.93 6880.59 73.13 50.54 40.75 133.16 纳溪社区275.44 66、350.54 25.00 21.41 7.88 1.07 1610.47 19.43 4.84 4.31 5.93 碾子村206.25 266.81 23.06 22.33 0.00 0.15 859.54 4.98 3.55 2.61 14.59 三官村198.11 269.48 35.18 33.27 2.85 0.94 501.96 3.94 10.56 9.06 20.12 莲花村183.64 219.91 30.47 30.46 0.81 418.30 2.85 14.43 12.32 8.16 新庙村311.29 375.69 29.42 29.42 0.00 4.03 1819.05 32.45 8.71 6.68 7.41 后河村337.10 447.17 26.84 22.40 0.00 4.75 1671.28 9.49 8.45 5.77 76.96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