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镇巴县永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4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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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巴县永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二一七年六月镇巴县永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前言目 录 第一章 前言1一、镇域概况1二、规划调整目的2三、规划调整任务2四、规划调整依据3五、规划调整范围4六、规划调整期限5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6一、土地利用现状6二、土地利用特点6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7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9一、总量指标9二、增量指标10三、效率指标10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1一、农用地11二、建设用地12三、其他土地14第五章 土地利用主要用地安排15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15二、建设用地安排16三、生态用地保护12、8四、农村土地整治19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21一、基本农田保护区21二、一般农地区22三、村镇建设用地区22四、独立工矿用地区23五、林业用地区23六、牧业用地区24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5一、允许建设区25二、有条件建设区25三、限制建设区26四、禁止建设区27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28一、村土地利用方向28二、村主要用地控制28第九章 近期用地安排29一、旅游项目用地安排29二、工业项目用地安排29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0一、建立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30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30三、严格控制土地用途管制31四、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公众参与31第十一章 附 则32附表1 3、永乐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3附表2 永乐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34附表3 永乐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35附表4 永乐镇土地整治规划表36附表5 永乐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7附表6 永乐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38附表7 永乐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39附表8 永乐镇各村规划主要指标落实表40第一章 前言一、镇域概况(一)地理位置永乐镇位于镇巴县最西部,东接简池镇、大池镇,西连四川省通江县空山镇,南邻四川省通江县两河口镇,北依西乡县大河镇。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072610805,北纬32253218之间。永乐镇下辖1个社区和5个村委会,共28个村民小组。永乐镇人民政府驻地位于永乐村。(4、二)自然条件永乐镇以中低山地貌为主,林地面积大。地势北高南低,最高海拔八挂梁2308米,最低海拔西乡街511米,植被良好,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镇域内自然风光优美,拥有亚洲最大的原始木竹林一一巴山原始木竹林。永乐镇属北亚热带,东南季风湿润区,大陆性较强,气温年差较大。永乐镇煤矿资源丰富。(三)社会经济条件2014年永乐镇总人口6976人,其中农业人口6211人,非农业人口765人,城镇化率为16.66%。2014年永乐镇实现生产总值为1.93亿元,第一产业0.87亿元,第二产业0.90亿元,第三产业0.16亿元,人均收入为6402元。永乐镇境内盛产核桃、板栗等农作物。永乐镇旅5、游资源丰富,境内有远近闻名的小天池、永乐云海、魁星楼、凌兵洞、石人山、白石沟、八卦梁、水围城、望子石等自然景观,这些景观与镇巴的白天河、南郑县南湖、西乡县午子山、四川通江空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诺水河等著名景区相依。二、规划调整目的通过开展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结合县级规划和镇域特点,节约、集约、统筹安排各类项目用地,促进镇域经济发展,实现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三、规划调整任务落实镇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下达本镇的规划调6、整完善任务。(一)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保护优质和集中连片的耕地,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二)根据县级规划空间布局,合理安排镇域内的各类用地,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三)结合县级“三线划定”成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并与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充分衔接。(四)安排好本镇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五)制定村级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四、规划调整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9第256号);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7、国主席令1999第257号)。(二)政策文件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2、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3、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5、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8、6号);7、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44号);8、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6号);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17第72号令)。(三)技术标准1、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 - 2010);2、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 - 2010);3、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 - 2009);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审定稿)。(四)相关规划1、镇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9、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2、镇巴县永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3、镇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4、镇巴县经发、农业、交通、水利、城建、林业、矿产等部门专项规划。五、规划调整范围规划范围为辖区内核桃树社区、新时村、大竹村、红花村、光辉村、向阳村等1个社区5个行政村的全部土地,面积111.80平方公里。六、规划调整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 - 2020年;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35镇巴县永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10、利用现状2014年全镇土地总面积为11179.73公顷,其中:农用地10899.97公顷,建设用地93.31公顷,其他土地186.45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7.50%、0.83%、1.67%。(一)农用地耕地1353.9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2.42%;园地15.9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15%;林地9321.7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5.52%;其他农用地208.3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91%。(二)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83.9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0.01%;交通水利用地9.3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99%。城乡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83.4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1、99.38%;采矿用地0.5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0.62%。(三)其他土地水域62.72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3.64%;自然保留地123.73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6.36%。二、土地利用特点(一)森林覆盖率较高永乐镇林地面积较大,森林覆盖率较高,2014年林地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3.38%,这是永乐镇山高坡陡的复杂地貌等自然条件决定的。(二)农村居民点比重过大且分布零散2014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83.4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99.38%,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89.45%,且农村居民点大部分沿沟道、河谷建设,分布零散。(三)耕地后备资源不足2014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23.12、73公顷,仅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11%,多分布在丘陵和山地,难以开发利用。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一)耕地持续减少,人地矛盾突出根据永乐镇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耕地从2005年的1545.87公顷减少到2014年的1353.94公顷,共减少191.93公顷,减幅12.42%,耕地减少速度较快,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和建设占用。随着人口的增加,对耕地资源需求的压力增大,人增地减的逆向发展态势使土地资源的有效供给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之间矛盾加剧。(二)各行业用地矛盾突出,土地用途管制面临挑战随着交通条件的完善,经济社会将快速发展,产业结构面临全面调整,与之相适应的土地利用变化非常13、迅猛,出现了农业结构调整与基本农田保护、林业用地发展与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与现行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存在矛盾,给土地利用管理带来困难。镇巴县永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一、总量指标(一)耕地保有量规划到2020年,永乐镇的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67.93公顷,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84.92公顷,确保基本农田数量有保障、质量不降低。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三)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7.82公顷14、以内,该指标为预期性指标。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5.14公顷以内,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0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与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68公顷以内。该两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四)土地生态环境目标规划期间,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到2020年,园地面积达到26.35公顷,牧草地面积达到54.82公顷,林地面积达到9335.53公顷,该三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二、增量指标(一)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4.15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2.05公顷以内。该指标为15、预期性指标。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39.87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31.85公顷以内。该指标为预期性指标。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7.32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0.25公顷以内。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实现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62.90公顷,其中2015-2020年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50.99公顷。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实现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127.02公顷,其中2015-20216、0年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74.11公顷。该指标为预期性指标。三、效率指标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镇巴县永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一、农用地2014年农用地面积10899.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50%;规划到2020年为10916.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7.64%,规划期间净增16.64公顷。(一)耕地2014年耕地面积1353.9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2.42%;规划到2020年为1310.7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2.01%,规划期间净17、减43.24公顷。按照科学布局耕地和基本农田,避免新农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对基本农田占用的原则,永乐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主要布局在永乐镇、大竹村、光辉村、新时村、核桃树社区等。该区域内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利条件好,耕地质量较高。(二)园地2014年园地面积15.9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 0.15%;规划到2020年为26.7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24%,规划期间净增10.84公顷。园地主要布局在永乐镇、新时村、核桃树社区、大竹村、红花村等。(三)林地2014年林地面积9321.7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5.52%;规划到2020年为9335.6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5.52%,规划期间18、净增加13.92公顷。林地主要布局在永乐镇、新时村、大竹村、光辉村等。(四)牧草地2014年牧草地面积0.00公顷;规划到2020年为55.1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50%,规划期间净增加55.10公顷。牧草地主要布局在永乐镇、大竹村、新时村、光辉村等。(五)其他农用地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208.3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91%;规划到2020年为188.4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73%,规划期间净减19.98公顷。二、建设用地2014年建设用地面积93.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3%;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77.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0%,规划期间净减1519、.49公顷。(一)城乡建设用地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83.9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0.01%;规划到2020年为62.1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9.89%,规划期间净减21.82公顷。1、城镇用地2014年城镇用地面积0.00公顷;规划到2020年为0.00公顷,规划期间净无变化。2、农村居民点201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83.4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9.38%;规划到2020年为61.1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8.31%,规划期间净减22.35公顷。村庄的发展布局按照“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有利生产、改善环境”的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重点地发展中心村,逐步调整20、自然村,引导村民住宅向中心村集中建设。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计划地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逐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效益。3、采矿用地2014年采矿用地面积0.5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0.62%;规划到2020年为1.0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69%,规划期间净增0.53公顷。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014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0.00公顷;规划到2020年为0.00公顷,规划期间净无变化。(二)交通水利用地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9.3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99%,规划到2020为8.9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1.45%,规划期间内净减0.41公顷。(三21、)其他建设用地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0.00公顷,规划到2020为6.7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66%,其他建设用地主要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规划期间内净增6.74公顷。三、其他土地2014年全街道其他土地面积186.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7%;规划到2020年为18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6%,规划期间净减1.15公顷。(一)水域2014年水域面积62.72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3.64%;规划到2020年为62.13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3.53%,规划期间净减0.59公顷。(二)自然保留地2014年自然保留地面积123.73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6.36%;22、规划到2020年为123.1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6.47%,规划期间净减0.56公顷。(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详见附表1)镇巴县杨家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五章 土地利用主要用地安排第五章 土地利用主要用地安排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一)优化耕地布局在保障和促进永乐镇科学发展的战略指导下,根据镇巴县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优化永乐镇耕地布局,重点保护好优质耕地,合理核减耕地面积,将劣质耕地和零星分散耕地逐步退出耕地。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全面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间,永乐镇核减耕地123.54公顷,其中由于建设占用减少耕地19.43公顷,由于农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退耕23、还草、耕地调整为园地等)减少25以上坡耕地104.11公顷;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80.30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面积1310.70公顷,完成永乐镇耕地保有量任务。(二)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按照“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保护优先、优化布局,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特殊保护、管住管好”的原则,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永乐镇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85.19公顷,调出基本农田137.68公顷,调入基本农田6.16公顷,划定后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基本农田平均质量提高、集中连片度提高。永乐24、镇基本农田在各个村均有分布,集中分布于大竹村、光辉村、新时村等。(三)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为突出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按照耕地分布地域、集中连片度、质量等别等综合条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相衔接,并执行最严格的监管和保护政策。全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085.19公顷,将本轮规划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低质量耕地等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要求的划出基本农田范围,同时将交通沿线质量较好的耕地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保证了基本农田数量足,质量高。按照三线划定的要求,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规划基本农田范围一致。红线内基本农田严禁随意调整,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25、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二、建设用地安排(一)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到2020年,永乐镇城镇用地为0.00公顷。这是由于永乐镇在撤乡并镇之前,建设用地均属于集体所有,归入农村居民点。永乐镇未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二)农村居民点用地村庄的发展布局按照“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有利生产、改善环境”的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实施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制定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加大零星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力度,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坚持集中集聚的发展方式,新建住房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有重点地发26、展中心村,逐步调整自然村,引导村民住宅向聚集度较高的村庄集中建设。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计划地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逐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优化城镇村格局,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效益。根据“扩大中心村,缩并自然村”的思路,通过整体搬迁、共建整合、改造完善三种基本模式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优化,规划后永乐镇农村居民点用地61.12公顷。(三)独立建设用地规划到2020年,采矿用地共1.05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公顷。独立建设用地主要是独立于居民点之外的工矿用地。(四)基础设施用地1、交通运输用地布局坚持优先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化结构,完善网络,统筹部署全镇交通建设用地。按照建设大通道、27、连接主干线、畅通镇村路、形成新网络的思路,着力提升国省干线等级、改造县乡公路、巩固通村公路。永乐镇原有道路建设相对完善,还可满足当前发展需要,规划期间,未安排新的交通用地项目。2、水利设施用地布局规划期内,永乐镇以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为重点,重点建设界河水电站等,充分发挥水资源的作用。3、旅游设施用地布局永乐镇的旅游设施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永乐镇是红色革命老区,打造红色旅游胜地;另一方面,永乐镇的自然条件优越,风光优美,拥有亚洲最大的原始木竹林,还有小天池、云海等自然景观。规划期内,永乐镇旅游项目主要有天池寺影视文化基地建设、永乐镇红色革命遗址开发,提高了本镇的旅游接待能力,有利于镇域内经济发28、展。4、其他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期内永乐镇加强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主要是各类工厂建设及其他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等,解决部分居民就业问题,服务群众,提高群众生活品质。三、生态用地保护(一)依托林业生态工程,构建绿色屏障加强区域生态屏障建设与控制。在巩固现有林业用地的基础上,以保护天然林建设为重点,建设防护体系,在河流沿岸建设生态林,营造良好的绿色生态屏障。(二)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在主干道两侧加强防护林建设;加强具有生态保护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等生态用地的保护,根据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潜力,按照土地适宜性合理安排耕、园、林、牧用地布局,充分发挥农用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29、综合功能,拓展绿色空间。(三)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充分发挥耕地、园地、牧草地等农用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土地整治建设,有效预防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四)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具有特殊保护的地区,是生态安全控制区的范围,永乐镇未划定生态安全控制区。四、农村土地整治1、移民搬迁此次规划依据移民搬迁的选址要求和实际建设需求,对移民搬迁的建新区、拆旧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永乐镇的建新区地块50个、涉及面积14.28公顷,拆旧区地块432个、涉及面积40.73公顷,拆旧区经过整治后复垦为耕地。2、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安排规划期间,永乐30、镇的土地整治目标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127.02公顷,其中2015-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量应不低于74.11公顷。根据上级规划安排,永乐镇的土地整治项目主要有农村居民点整理、农用地整理和土地开发,农村居民点整理主要是将陕南移民搬迁拆旧区涉及到的零星分散农村居民点进行拆旧整理,补充耕地40.73公顷;农用地整理主要是对田坎、撂荒地等进行整理,永乐镇安排1个农用地整理项目,位于核桃树社区,补充耕地8.68公顷;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地进行开发,永乐镇安排1个土地开发项目,位于新时村,补充耕地30.89公顷。规划期间,永乐镇经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80.30公顷,完成土地整理任务。镇巴县永乐31、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依据永乐镇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将全域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永乐镇土地用途分区情况如附表6所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规模与布局规划调整完善确定永乐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235.36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 11.05%。主要布局在大竹村、光辉村、新时村、核桃树社区、红花村、白阳村等。(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32、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沙、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一般农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319.5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86%,主要布局在新时村、核桃树社区、红花村、光辉村等。(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33、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村镇建设用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67.8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61%,主要布局在核桃树社区、新时村、光辉村、大竹村。 (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中心村、村庄建设,应与经批准的建制镇规划相衔接;2、区内中心村、村庄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34、不得荒芜。四、独立工矿用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1.0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1%。主要分布在光辉村、核桃树社区、新时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建设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五、林业用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9329.1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3.45%,主要布局在新时村、大竹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35、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六、牧业用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55.1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 49%。主要布局在大竹村、新时村、光辉村、白阳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36、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镇巴县永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适宜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要求,在土地用途分区的基础上,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划定建设规划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一、允许建设区(一)规模与布局允许建设区范围面积68.99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0.6237、%。该区主要包括:区域建设用地规划边界内,规划期间保留和新建的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间需要保留和新建的独立工矿用地等。(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庄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一)规模与布局有条件建设区范围面积10.26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0.09%。该区主要38、包括:规划各中心村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以外与扩展边界以内区域。(二)管制规则1、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定期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经批准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一)规模与布局限制建设区范围面积11100.48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99.29%。该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等。(二39、)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四、禁止建设区永乐镇无禁止建设区。镇巴县永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一、村土地利用方向(一)中心村永乐镇为镇巴县的一般城镇,辖1个社区5个行政村。永乐镇的中心村是核桃树社区,核桃树社区是镇政府驻地,是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主要发展行政办公、商贸服务、生活居住、绿色农产品等产业,安排农村居民点移民搬迁用地,推进城镇化,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提高中心村的综合承载能力。(二)一般村40、永乐镇的一般村包括新时村、大竹村、红花村、光辉村、向阳村。以安排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安排板栗、核桃为主的干果业用地等,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稳定粮油生产;加强经济林的建设,提高林化工业产品附加值;保障出行交通;安排好农村居民点移民搬迁用地。二、村主要用地控制为落实镇巴县下达永乐镇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依据永乐镇的生态资源条件、各部门对土地的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及各村土地利用现状等特点,在各村布局基本农田、耕地、建设用地以及生态用地等,全面落实全镇的基本农田面积、耕地保有量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各项指标任务。(永乐镇各村规划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见附表8)镇巴县永乐41、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九章 近期用地安排第九章 近期用地安排一、旅游项目用地安排2018年前,永乐镇安排2个旅游项目,包含天池寺影视文化基地、永乐镇红色革命遗址的建设,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57公顷。二、工业项目用地安排2018年前,永乐镇安排1个工业项目,包含永乐镇建材加工厂建设,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0.53公顷。镇巴县永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建立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明确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对本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42、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镇长是第一责任人,签订县与镇、镇与村两级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保证耕地红线不被打破,加大对耕地的监管制度,严格执行保护耕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制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树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桩,宣传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村委会为村民发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明白卡,明确农户作为基本农田保护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凡涉及基本农田的调整均需按规划批准权限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必须依法报国务院批准。加大政府对基本农田的建设投入,保证农民经营基本农田的经济效益,国家“三农”扶持政策要向基本农田保护倾斜,将基本农43、田保护与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由此形成农民自发保护耕地的激励机制。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制度,形成执法监察网络;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涉及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三、严格控制土地用途管制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用途分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各项建设项目使用土地都必须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以及审批程序进行报批,不符合规划用途的,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确需改变用途的,要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法定程序进行报批。四、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公众参与规划的编制过程中,镇巴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对本镇发展用地进行调研。规划编制完成后,政府各部门进行对44、接与协调,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依据规划公众参与制度、规划公示制度、规划管理公开制度,永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过程中,依法进行公告,充分利用媒体如电视、广播电台、各种报刊以及镇巴官方网站,县城重要交通路线、转盘、休闲广场搞宣传、树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土地规划,提高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意识,重点督查耕地保护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规划管理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有效的规划实施监督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参与渠道、广泛发动公众参与规划的监督和维护规划的实施,调动公众潜力和主动意识,赋予土地使用者知晓、参与、决策、监督规划的权利,促进政府部门公正执法,提高工作效率,制约和避免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镇巴县永乐45、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十一章 附则第十一章 附 则一、本规划由文本、图件和数据库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本规划由永乐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三、附表镇巴县永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附表附表1 永乐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 %地 类2005年(基期年)2014年(规划调整基期年)2020年(规划调整目标年)2014至2020规划调整期间面积增(+)减(-)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46、全乡(镇)土地总面积11179.73100.00 11179.73100.00 11179.73100.00 0.00一、农用地10927.2397.74 100.00 10899.9797.50 100.00 10916.6197.64 100.00 16.641、耕地1545.8714.15 1353.9412.42 1310.7012.01 -43.242、园地15.940.14 15.910.15 26.750.24 10.843、林地9364.5085.70 9321.7485.52 9335.6685.52 13.924、牧草地0.000.00 0.000.00 55.100.5047、 55.105、其他农用地0.920.01 208.381.91 188.401.73 -19.98二、建设用地81.380.73 100.00 93.310.83 100.00 77.820.70 100.00 -15.491、城乡建设用地81.3199.91 100.00 83.9990.01 100.00 62.1779.89 100.00 -21.82(1)城镇用地0.000.00 0.000.00 0.000.00 0.00(2)农村居民点用地80.7699.32 83.4799.38 61.1298.31 -22.35(3)采矿用地0.550.68 0.520.62 1.051.648、9 0.53(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 0.000.00 0.000.00 0.002、交通水利用地0.070.09 100.00 9.329.99 100.00 8.9111.45 100.00 -0.41(1)交通运输用地0.07100.00 9.32100.00 8.8198.88 -0.51(2)水利设施用地0.000.00 0.000.00 0.101.12 0.103、其他建设用地0.000.00 0.006.748.66 6.74三、其他土地171.761.53 100.00 186.451.67 100.00 185.301.66 100.00 -1.151、水域449、6.6227.14 62.7233.64 62.1333.53 -0.592、自然保留地125.1472.86 123.7366.36 123.1766.47 -0.56附表2 永乐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 单位:公顷类别2014年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净增(+)减(-)规划调整期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合计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调整期1353.94 80.30 49.41 0.00 30.89 0.00 123.54 19.43 0.00 104.11 -43.24 1310.70 1085.19 年均增50、减13.38 8.24 0.00 5.15 0.00 20.59 3.24 0.00 17.35 -7.21 附表3 永乐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单位:公顷项 目2014年面积规划期调整期(2014-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83.99 20.10 20.03 13.83 1、城镇0.00 0.00 0.00 0.00 2、农村居民点83.47 19.57 19.57 13.54 3、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52 0.53 0.46 0.29 二、交通水利用地9.32 0.10 0.10 0.00 1、交通运输用地9.32 0.00 0.00 0.00 251、水利设施用地0.00 0.10 0.10 0.00 三、其他建设用地0.00 6.57 6.57 5.60 总计93.31 26.77 26.70 19.43 年均占地4.46 4.45 3.24 附表4 永乐镇土地整治规划表单位:公顷类 型调整至地类合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49.41 49.41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0.00 0.00 3、土地开发(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未利用地开发)30.89 30.89 合 计80.30 80.30 附表5 永乐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 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建设性52、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村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水利界河水电站建设项目新建20200.100.100.00大竹村县级重点建设项目旅游天池寺影视文化基地建设项目新建2016-20185.495.495.15新时村县级重点建设项目永乐镇红色革命遗址建设项目新建2016-20181.251.080.45光辉村,核桃树社区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其他永乐镇建材加工厂建设项目新建2016-20180.530.530.29光辉村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合计7.377.205.8943附表6 永乐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 ,%行政辖区辖区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53、矿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永乐镇11179.71 1235.36 11.05%319.50 2.86%0.000.00%67.86 0.61%1.08 0.01%0.000.00%9329.13 83.45%55.15 0.49%171.63 1.53%核桃树社区1290.43 198.32 15.37%66.63 5.16%0.000.00%23.21 1.80%0.00 0.00%0.000.00%980.35 75.97%3.15 0.24%18.77 1.46%大竹村2177.96 2854、7.66 13.21%51.08 2.35%0.000.00%6.75 0.31%0.00 0.00%0.000.00%1797.61 82.53%14.71 0.68%20.15 0.92%新时村3849.16 205.54 5.34%89.09 2.31%0.000.00%17.24 0.45%0.00 0.00%0.000.00%3419.94 88.85%11.14 0.29%106.21 2.76%红花村1182.70 151.28 12.79%47.63 4.03%0.000.00%2.82 0.24%0.00 0.00%0.000.00%974.93 82.43%5.49 0.455、6%0.55 0.05%光辉村1454.35 243.09 16.71%40.24 2.77%0.000.00%12.13 0.83%1.08 0.07%0.000.00%1143.92 78.66%11.08 0.76%2.81 0.20%白阳村1225.11 149.47 12.20%24.83 2.03%0.000.00%5.71 0.47%0.00 0.00%0.000.00%1012.38 82.64%9.58 0.78%23.14 1.88%附表7 永乐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地 类规划基期面积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期内减少期内增加净增减规划目标年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56、土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小计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小计水域自然保留地土地总面积11179.7310916.611310.7026.759335.6655.10188.4077.820.0061.121.050.008.916.74185.3062.13123.1770.1270.120.0011179.73农用地小计10899.9710873.271267.8726.759335.3754.89188.3926.700.0019.560.460.000.106.580.000.000.0026.7143.3516.6410916.61耕地57、1353.941334.511230.409.6046.4648.050.0019.430.0013.540.290.000.005.600.000.000.00123.5580.31-43.241310.70园地15.9115.910.2015.7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011.0410.8426.75林地9321.749316.5234.640.009281.880.000.005.220.004.400.130.000.100.590.000.000.0039.8753.7913.929335.66牧58、草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55.1055.1055.10其他农用地208.38206.332.631.447.036.84188.392.050.001.620.040.000.000.390.000.000.0019.980.00-19.98188.40建设用地小计93.3142.2742.090.000.110.070.0051.040.0041.540.520.008.810.170.000.000.0042.2626.77-15.4977.82城镇用地0.000.059、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农村居民点83.4742.2142.090.000.050.070.0041.260.0041.260.000.000.000.000.000.000.0042.1919.84-22.3561.12采矿用地0.520.000.000.000.000.000.000.520.000.000.520.000.000.000.000.000.000.000.530.531.05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交通水利用地9.320.060.000.000.060.000.009.260.000.280.000.008.810.170.000.000.000.510.10-0.418.91其他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6.756.746.74其他用地小计186.451.080.750.000.190.140.000.070.000.000.070.000.000.061、0185.3062.14123.161.150.00-1.15185.30水域62.720.510.180.000.190.140.000.070.000.000.070.000.000.0062.1462.140.000.590.00-0.5962.13自然保留地123.730.570.57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23.160.00123.160.560.00-0.56123.17期内增加43.3580.3111.0453.7955.100.0026.770.0019.840.530.000.106.750.000.000.062、070.1270.120.00附表8 永乐镇各村规划主要指标落实表单位:公顷行政村名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园地总规模林地总规模牧草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2015-2020年)永乐镇1085.19 1310.70 77.82 62.17 1.05 26.75 9335.66 55.10 26.77 19.43 80.30 核桃树社区176.26 224.50 22.89 22.37 0.002.28 984.02 3.11 10.40 7.43 12.74 大竹村254.17 280.69 7.05 63、6.95 0.0012.77 1803.54 14.71 1.35 1.00 10.83 新时村180.46 240.18 16.86 11.29 0.00 1.58 3433.41 11.13 8.76 6.81 31.38 红花村131.50 165.26 3.07 3.07 0.008.76 973.85 5.49 0.000.0010.38 光辉村211.38 246.14 18.36 12.49 1.05 1.36 1134.96 11.08 4.88 3.58 7.83 白阳村131.42 153.93 9.59 6.00 0.000.001005.88 9.58 1.38 0.664、1 7.14 永乐镇1085.19 1310.70 77.82 62.17 1.05 26.75 9335.66 55.10 26.77 19.43 80.30 核桃树社区176.26 224.50 22.89 22.37 0.002.28 984.02 3.11 10.40 7.43 12.74 大竹村254.17 280.69 7.05 6.95 0.0012.77 1803.54 14.71 1.35 1.00 10.83 新时村180.46 240.18 16.86 11.29 0.00 1.58 3433.41 11.13 8.76 6.81 31.38 红花村131.50 165.26 3.07 3.07 0.008.76 973.85 5.49 0.000.0010.38 光辉村211.38 246.14 18.36 12.49 1.05 1.36 1134.96 11.08 4.88 3.58 7.83 白阳村131.42 153.93 9.59 6.00 0.000.001005.88 9.58 1.38 0.61 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