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镇巴县青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4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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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巴县青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镇巴县青水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六月镇巴县青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目录目 录 第一章 前言1一、镇域概况1二、规划调整目的1三、规划调整任务2四、规划调整依据2五、规划调整范围4六、规划调整期限4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5一、土地利用现状5二、土地利用特点5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6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8一、总量指标8二、增量指标9三、效率指标9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0一、农用地10二、建设用地11三、其他土地13第五章 土地利用主要用地安排14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14二、建设用地安排15三、生态用2、地保护17四、农村土地整治18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20一、基本农田保护区20二、一般农地区21三、城镇建设用地区21四、村镇建设用地区22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2六、林业用地区23七、牧业用地区23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5一、允许建设区25二、有条件建设区25三、限制建设区26四、禁止建设区27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28一、村土地利用方向28二、村主要用地控制28第九章 近期用地安排30一、能源电力用地安排30二、旅游项目用地安排30三、社会民生项目安排30四、工业项目用地安排30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1一、建立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31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31三、严格3、控制土地用途管制32四、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公众参与32第十一章 附 则34附表1 青水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5附表2 青水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36附表3 青水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37附表4 青水镇土地整治规划表38附表5 青水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9附表6 青水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40附表7 青水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41附表8 青水镇各村规划主要指标落实表4234镇巴县青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前言第一章 前言一、镇域概况(一)地理位置青水镇位于镇巴县西北部,东与泾洋街道接界,北与西乡县罗镇、杨河镇相连,西依三元镇,南邻长岭镇,4、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739331075014,北纬323005325001之间。青水镇下辖1个社区和8个村委会,共43个村民小组。青水镇人民政府驻地位于营盘社区。(二)自然条件青水镇属北亚热带东南季风湿润区,大陆性较强,气温年差较大。青水镇山势陡峭,河道狭窄,属典型的卡斯特地貌特征,主要河流有青水河、石灰溪河、仁和河、大楮河。(三)社会经济条件2014年青水镇总人口7307人,其中农业人口5787人,非农业人口1520人,城镇化率为17.90%。2014年青水镇实现生产总值为0.99亿元,人均收入为6480元。青水镇特色产业为中药材种植。二、规划调整目的通过开展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贯5、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结合县级规划和镇域特点,节约、集约、统筹安排各类项目用地,促进镇域经济发展。三、规划调整任务落实镇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下达的规划调整完善任务。(一)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保护优质和集中连片的耕地,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二)根据县级规划空间布局,合理安排镇域内的各类用地,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三)结合县级“三线划定”成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并与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充分衔接。(6、四)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五)制定村级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四、规划调整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9第256号);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第257号)。(二)政策文件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2、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3、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7、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5、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7、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44号);8、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6号);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17第72号令)。(三)技术标准1、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8、T 1025 - 2010);2、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 - 2010);3、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 - 2009);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审定稿)。(四)相关规划1、镇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2、镇巴县青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3、镇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4、镇巴县经发、农业、交通、水利、城建、林业、矿产等部门专项规划。五、规划调整范围规划范围为辖区内营盘社区、仁和村、皮窝铺村、大楮村、丁木坝村、朱家岭村、郭坪村、古路村、向家坪村9、等1个社区8个行政村的全部土地,面积233.53平方公里。六、规划调整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 - 2020年;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镇巴县青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全镇土地总面积为23352.79公顷,其中:农用地22999.93公顷,建设用地104.84公顷,其他土地248.02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8.49%、0.45%、1.06%。(一)农用地耕地1206.7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25%;园地3.0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0110、%;林地21595.9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3.89%;牧草地1.5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01%;其他农用地192.6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84%。(二)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78.2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4.64%;交通水利用地26.5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5.36%。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0.1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0.23%;农村居民点78.0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9.77%。(三)其他土地水域120.2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48.49%;自然保留地127.75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51.51%。二、土地利用特点(一)林地比重较大,耕地比重较小区域内地形11、基本均为丘陵和中高山地等地貌,农用地资源利用类型单一,丘陵和山地多为林地,而耕地较少,平坝区适宜建设和耕种。2014年,青水镇林地面积21595.9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2.48%,高于全县的林地比重84.34%;耕地面积1206.7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17%,低于全县的耕地比重11.13%。(二)农村居民点面积过大且分布零散2014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78.0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99.77%,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74.47%,且农村居民点分布零散,零星分布在广大的丘陵山区。(三)耕地后备资源不足2014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27.75公顷,仅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55%,12、多分布在中高山地,难以开发利用。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一)耕地持续减少,人地矛盾加剧根据青水镇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耕地从2005年的1389.20公顷减少到2014年的1206.71公顷,共减少182.49公顷,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退耕。随着人口的增加,耕地资源需求的压力增大。(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不合理2014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78.0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99.77%,城镇建设用地仅占城乡建设用地的0.23%,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不合理。(三)城镇拓展受限,土地集聚效应难以发挥青水镇南北狭长,城镇沿青水河两岸狭长带状布局,受山地地形的影响,适宜建设用地较少,地形地貌阻碍13、了城镇的空间拓展,导致基础设施投入加大,运营成本增加,土地集聚效应难以发挥。镇巴县青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一、总量指标1、耕地保有量规划到2020年,青水镇的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22.87公顷,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78.20公顷,确保基本农田数量有保障、质量不降低。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3、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4.48公顷以内,该指标为预期性指标。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0.13公14、顷以内,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0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与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4.35公顷以内。该两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4、土地生态环境目标规划期间,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到2020年,园地面积达到1.68公顷,牧草地面积达到36.25公顷,林地面积达到21721.72公顷,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该三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二、增量指标1、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0.80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8.70公顷以内。该指标为预期性指标。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15、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48.07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38.50公顷以内。该指标为预期性指标。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45.52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6.9公顷以内。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2、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实现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19.83公顷,其中2015-2020年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16.07公顷。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实现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40.04公顷,其中2015-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23.36公顷。该指标为预期性16、指标。三、效率指标集约节约用地目标用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表示,规划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镇巴县青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一、农用地2014年农用地面积22999.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8.49%;规划到2020年为22991.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8.45%,规划期间净减9.30公顷。(一)耕地2014年耕地面积1206.7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5.25%;规划到2020年为1062.4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62%,规划期间净减144.217、4公顷。按照科学布局耕地和基本农田,避免新农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对基本农田占用的原则,青水镇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主要布局在大楮村、古路村、郭坪村、仁和村村等。该区域内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利条件好,耕地质量较高。(二)园地2014年园地面积3.0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1%;规划到2020年为1.9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1%,规划期间净建1.06公顷。园地主要布局在朱家岭村、营盘社区等。(三)林地2014年林地面积21595.9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93.89%;规划到2020年为21721.7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94.48%,规划期间净增加125.78公顷。林地主要布局在仁和村、18、大楮村、营盘社区、丁木坝村、皮窝铺村等。(四)牧草地2014年牧草地面积1.5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1%;规划到2020年为36.5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16%,规划期间净增加34.97公顷。牧草地主要布局在向家坪村、仁和村、古路村、大楮村等。(五)其他农用地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92.6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84%;规划到2020年为168.8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73%,规划期间净减23.75公顷。二、建设用地2014年建设用地面积104.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5%;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14.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9%,规划期间净增19、9.63公顷。(一)城乡建设用地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8.2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4.63%;规划到2020年为77.6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7.87%,规划期间净减0.56公顷。1、城镇用地2014年城镇用地面积77.6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0.23%;规划到2020年为2.0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66%,规划期间净增1.89公顷。规划期内,规划城镇发展方向以营盘社区为中心发展,沿川道和公路沿线分布。2、农村居民点201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78.0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9.77%;规划到2020年为75.5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7.21%,20、规划期间净减2.55公顷。村庄的发展布局按照“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有利生产、改善环境”的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重点地发展中心村,逐步调整自然村,引导村民住宅向中心村集中建设。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计划地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逐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效益。3、采矿用地2014年采矿用地面积0.00公顷;规划到2020年为0.00公顷,无规划期间净增减。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014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0.00公顷;规划到2020年为0.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0.13%,规划期间净增0.10公顷。(二)交通水利用地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6.59公顷,占建设用21、地总面积的25.36%,规划到2020为25.7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2.51%,规划期间内净减0.82公顷。(三)其他建设用地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0.00公顷, 规划到2020为11.0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62%,其他建设用地主要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规划期间内净增11.01公顷。三、其他土地2014年全街道其他土地面积248.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规划到2020年为246.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未变,规划期间净减1.33公顷。(一)水域2014年水域面积120.2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48.49%;规划到2020年为119.1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22、48.28%,规划期间净减1.17公顷。(二)自然保留地2014年自然保留地面积127.75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51.51%;规划到2020年为127.59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51.72%,规划期间净减0.16公顷。(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详见附表1)镇巴县青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五章 土地利用主要用地安排第五章 土地利用主要用地安排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一)优化耕地布局在保障和促进青水镇科学发展的战略指导下,根据镇巴县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优化青水镇耕地布局,重点保护好优质耕地,合理核减耕地面积,将劣质耕地和零星分散耕地逐步退出耕地。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全面提23、高耕地质量。规划期间,青水镇核减耕地169.55公顷,其中由于建设占用减少耕地23.61公顷,由于农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退耕还草、耕地调整为园地等)减少25以上坡耕地145.94公顷;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25.31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面积1062.47公顷,完成青水镇耕地保有量任务。(二)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按照“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保护优先、优化布局,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特殊保护、管住管好”的原则,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青水镇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78.42公顷,调24、出基本农田61.20公顷,调入基本农田19.72公顷,划定后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基本农田平均质量提高、集中连片度提高。青水镇基本农田在各个村均有分布,集中分布于古路村、大楮村、郭坪村、仁和村等。(三)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为突出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按照耕地分布地域、集中连片度、质量等别等综合条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相衔接,并执行最严格的监管和保护政策。全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878.42公顷,将本轮规划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低质量耕地等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要求的划出基本农田范围,同时将交通沿线质量较好的耕地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保证了基本农田数量足,质量高。按照三线划定25、的要求,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规划基本农田范围一致。红线内基本农田严禁随意调整,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二、建设用地安排(一)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到2020年,青水镇城镇用地为2.07公顷。城镇建设用地主要用于提升公共服务配套能力,辐射带动周边集镇建设,形成镇域社会、经济发展中心和全域旅游集散中心。根据地形和人口规模,城镇开发边界未划定。(二)农村居民点用地村庄的发展布局按照“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有利生产、改善环境”的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实施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制定迁26、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加大零星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力度,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坚持集中集聚的发展方式,新建住房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有重点地发展中心村,逐步调整自然村,引导村民住宅向聚集度较高的村庄集中建设。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计划地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逐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优化城镇村格局,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效益。根据“扩大中心村,缩并自然村”的思路,通过整体搬迁、共建整合、改造完善三种基本模式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优化,规划后青水镇农村居民点用地75.52公顷。(三)独立建设用地规划到2020年,青水镇采矿用地0.00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27、.10公顷。独立建设用地主要包含独立于居民点之外的工矿用地和对气候、环境、建设有特殊要求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的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四)基础设施用地1、交通运输用地布局坚持优先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化结构,完善网络,统筹部署全镇交通建设用地。按照建设大通道、连接主干线、畅通镇村路、形成新网络的思路,着力提升国省干线等级、改造县乡公路、巩固通村公路。青水镇原有道路建设相对完善,还可满足当前发展需要,规划期间,未安排新的交通用地项目。2、旅游设施用地布局规划期内,巴山镇旅游项目主要有白天河生态旅游开发和朱家岭旅游开发项目,打造巴山镇的旅游休闲胜地,有利于镇域内经济发展。3、其他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期内28、青水镇加强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重点建设古路村广场和农产品、药材加工厂,建设生活配套设施,解决部分就业问题,服务群众,提高群众生活品质。三、生态用地保护(一)依托林业生态工程,构建绿色屏障加强区域生态屏障建设与控制。在巩固现有林业用地的基础上,以保护天然林建设为重点,建设防护体系,在河流沿岸建设生态林,营造良好的绿色生态屏障。(二)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在主干道两侧加强防护林建设;加强具有生态保护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等生态用地的保护,根据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潜力,按照土地适宜性合理安排耕、园、林、牧用地布局,充分发挥农用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拓展绿色空间29、。(三)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充分发挥耕地、园地、牧草地等农用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土地整治建设,有效预防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四)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具有特殊保护的地区,青水镇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90.2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39%,主要是林场核心保护区。将该区落实到本次土地用途区中的生态安全控制区,在以后的生产建设中,禁止占用。要严格保护管控区内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和破坏。四、农村土地整治1、移民搬迁此次规划依据移民搬迁的选址要求和实际建设需求,对移民搬迁的建新区、拆旧区进行了30、调整,调整后,青水镇的建新区地块34个、涉及面积19.29公顷,拆旧区地块307个、涉及面积23.21公顷,拆旧区经过整治后复垦为耕地。2、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安排规划期间,青水镇的土地整治目标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40.04公顷,其中2015-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量应不低于23.36公顷。根据上级规划安排,青水镇的土地整治项目只有农村居民点整理,主要是将农村居民点整治项目和陕南移民搬迁拆旧区涉及到的零星分散农村居民点进行拆旧整理,补充耕地25.31公顷。规划期间,青水镇经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5.31公顷,完成土地整理任务。镇巴县青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31、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依据青水镇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将全域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青水镇土地用途分区情况如附表6所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规模与布局规划调整完善确定青水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011.01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4.33%。主要布局在古路村、大楮村、郭坪村、仁和村等。(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32、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沙、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一般农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199.7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86%,主要布局在郭坪村、营盘社区等。(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33、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城镇建设用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2.0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1%,主要布局在营盘社区。(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与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四、村镇建设用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83.7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36%,主要布局在34、营盘社区、朱家岭村。 (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中心村、村庄建设,应与经批准的建制镇规划相衔接;2、区内中心村、村庄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90.2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39%,为林场的核心保护区,主要布局在皮窝铺村、仁和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2、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3、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一切建设以保护环境及生态为准则,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35、动应逐步退出。六、林业用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21761.9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3.19%,主要布局在大楮村、仁和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七、牧业用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36.2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16%36、。主要布局在向家坪村、仁和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镇巴县青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适宜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要求,在土地用途分区的基础上,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划定建设规划边界、扩展37、边界和禁止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一、允许建设区(一)规模与布局允许建设区范围面积85.95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0.37%。该区主要包括:区域建设用地规划边界内,规划期间保留和新建的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间需要保留和新建的独立工矿用地等。(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庄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38、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一)规模与布局有条件建设区范围面积5.09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0.02%。该区主要包括:规划各中心村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以外与扩展边界以内区域。(二)管制规则1、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定期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经批准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39、一)规模与布局限制建设区范围面积23171.48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99.22%。该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等。(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四、禁止建设区(一)规模与布局禁止建设区主要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总面积90.2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39 %。(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镇巴县青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0、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一、村土地利用方向(一)中心村青水镇为镇巴县的一般城镇,辖1个社区8个行政村。青水镇的中心村是营盘社区和朱家岭村,营盘社区是镇政府驻地,是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青水镇营盘社区和朱家岭村连成一体,主要发展行政办公、商贸服务、生活居住、绿色农产品等产业,安排农村居民点移民搬迁用地,推进城镇化,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提高中心村的综合承载能力。(二)一般村青水镇的一般村包括仁和村、皮窝铺村、大楮村、丁木坝村、郭坪村、古路村、向家坪村。以安排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安排中药材种植用地等,加强农田41、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稳定粮油生产;加强经济林的建设,提高林化工业产品附加值;保障出行交通;安排好农村居民点移民搬迁用地。二、村主要用地控制为落实镇巴县下达青水镇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依据青水镇的生态资源条件、各部门对土地的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及各村土地利用现状等特点,在各村布局基本农田、耕地、建设用地以及生态用地等,全面落实全镇的基本农田面积、耕地保有量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各项指标任务。(青水镇各村规划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见附表8)镇巴县青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九章 近期用地安排第九章 近期用地安排一、能源电力用地安排2018年前,青水镇安排1个能源电力项42、目,为35KV青水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0.10公顷。二、旅游项目用地安排2018年前,青水镇安排2个旅游项目,包含朱家岭旅游开发、白天河生态旅游开发的建设,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1.01公顷。三、社会民生项目安排2018年前,青水镇安排1个社会民生项目,为古路村广场,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0.58公顷。四、工业项目用地安排2018年前,青水镇安排2个工业项目,包含向家坪村加工厂房、丁木坝村中药材加工厂的建设,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0.18公顷。镇巴县青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建立完善耕地和基本43、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明确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对本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镇长是第一责任人,签订县与镇、镇与村两级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保证耕地红线不被打破,加大对耕地的监管制度,严格执行保护耕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制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树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桩,宣传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村委会为村民发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明白卡,明确农户作为基本农田保护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凡涉及基本农田的调整均需按规划批准权限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必须依法报国务院批准。加大44、政府对基本农田的建设投入,保证农民经营基本农田的经济效益,国家“三农”扶持政策要向基本农田保护倾斜,将基本农田保护与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由此形成农民自发保护耕地的激励机制。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制度,形成执法监察网络;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涉及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三、严格控制土地用途管制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用途分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各项建设项目使用土地都必须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以及审批程序进行报批,不符合规划用途的,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确需改变用途的,要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法定程序进行报批。严格控制各类土地用途45、,尤其是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的管控。青水镇划定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90.29公顷,镇人民政府配置专门的人员严格监管区内土地用途,保护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内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严禁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和破坏,禁止生产建设占用,一经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及时阻止并勒令恢复原状。四、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公众参与规划的编制、实施过程中,镇巴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对村镇发展用地进行调研。规划编制完成后,政府各部门进行对接与协调,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依据规划公众参与制度、规划公示制度、规划管理公开制度,青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过程中,依法进行公告,充分利用媒体如电视、广播电台、各种报刊以及镇巴46、官方网站,县城重要交通路线、转盘、休闲广场搞宣传、树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土地规划,提高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意识,重点督查耕地保护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规划管理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有效的规划实施监督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参与渠道、广泛发动公众参与规划的监督和维护规划的实施,调动公众潜力和主动意识,赋予土地使用者知晓、参与、决策、监督规划的权利,促进政府部门公正执法,提高工作效率,制约和避免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动态巡查监察网络,对土地违法问题实行标本兼治,重点治本。加快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管系统,以加强对耕地占补和违法占用等情况的实时监控,为保护规划的实施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镇47、巴县青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十一章 附则第十一章 附 则一、本规划由文本、图件和数据库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本规划由青水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三、附表镇巴县青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附表附表1 青水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 %地 类2005年(基期年)2014年(规划调整基期年)2020年(规划调整目标年)2014至2020规划调整期间面积增(+)减(-)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48、级类比例全乡(镇)土地总面积23353.38 100.00 23352.79 100.00 23352.79 100.00 0.00 一、农用地23106.95 98.95 100.00 22999.9398.49 100.00 22991.63 98.45 100.00 -8.30 1、耕地1389.20 6.01 1206.715.25 1062.47 4.62 -144.24 2、园地3.16 0.01 3.040.01 1.98 0.01 -1.06 3、林地21712.83 93.97 21595.9893.89 21721.76 94.48 125.78 4、牧草地1.67 0.049、1 1.560.01 36.53 0.16 34.97 5、其他农用地0.09 0.00 192.640.84 168.89 0.73 -23.75 二、建设用地77.47 0.33 100.00 104.84 0.45 100.00 114.47 0.49 100.00 9.63 1、城乡建设用地77.40 99.91 100.00 78.25 74.64 100.00 77.69 67.87 100.00 -0.56 (1)城镇用地0.04 0.05 0.180.23 2.07 2.66 1.89 (2)农村居民点用地77.36 99.95 78.0799.77 75.52 97.21 -50、2.55 (3)采矿用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 0.00 0.00 0.00 0.10 0.13 0.10 2、交通水利用地0.07 0.09 100.00 26.59 25.36 100.00 25.77 22.51 100.00 -0.82 (1)交通运输用地0.07 100.00 26.47 99.55 25.77 100.00 -0.70 (2)水利设施用地0.00 0.00 0.12 0.45 0.00 0.00 -0.12 3、其他建设用地0.00 0.00 0.00 0.00 11.01 9.62 1151、.01 三、其他土地168.96 0.72 100.00 248.02 1.06 100.00 246.69 1.06 100.00 -1.33 1、水域39.70 23.50 120.27 48.49 119.10 48.28 -1.17 2、自然保留地129.26 76.50 127.75 51.51 127.59 51.72 -0.16 附表2 青水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 单位:公顷类别2014年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净增(+)减(-)规划调整期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合计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调整52、期1206.71 25.31 25.31 0.00 0.00 0.00 169.55 23.61 0.00 145.94 -144.24 1062.47 878.42 年均增减4.22 4.22 0.00 0.00 0.00 28.26 3.94 0.00 24.32 -24.04 附表3 青水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单位:公顷项 目2014年面积规划期调整期(2014-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78.25 22.13 21.63 17.02 1、城镇0.18 1.89 1.85 1.67 2、农村居民点78.07 20.13 19.67 15.25 3、采矿用53、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 0.10 0.10 0.10 二、交通水利用地26.59 0.00 0.00 0.00 1、交通运输用地26.47 0.00 0.00 0.00 2、水利设施用地0.12 0.00 0.00 0.00 三、其他建设用地0.00 11.01 10.69 6.60 总计104.84 33.13 32.32 23.61 年均占地5.52 5.39 3.94 附表4 青水镇土地整治规划表单位:公顷类 型调整至地类合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25.31 25.31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0.00 54、0.00 3、土地开发(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未利用地开发)0.00 0.00 合 计25.31 25.31 附表5 青水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 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村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能源电力35KV青水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新建20150.100.100.10营盘社区县级重点建设项目旅游白天河生态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新建2016-20182.172.171.24仁和村县级重点建设项目朱家岭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新建2016-20188.848.845.34朱家岭村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其他古路村广场建设项目新建2016-20180.690.580.55古55、路村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向家坪村加工厂房建设项目新建2016-20180.040.040.04向家坪村县级重点建设项目丁木坝村中药材加工厂建设项目新建2016-20180.140.140.00丁木坝村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合计11.9811.877.2742附表6 青水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 ,%行政辖区辖区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青水镇23352.79 1011.01 4.33%199.77 0.86%2.04 0.01%83.56、74 0.36%0.00 0.00%90.29 0.39%21761.92 93.18%36.27 0.16%167.75 0.71%营盘社区3081.51 105.10 3.41%30.00 0.97%2.04 0.07%27.83 0.90%0.00 0.00%0.00 0.00%2900.88 94.14%2.45 0.08%13.21 0.43%朱家岭村1598.17 84.61 5.29%26.34 1.65%0.00 0.00%20.96 1.31%0.00 0.00%0.00 0.00%1455.58 91.08%0.70 0.04%9.98 0.63%郭坪村1120.24 1357、7.70 12.29%30.60 2.73%0.00 0.00%10.41 0.93%0.00 0.00%0.00 0.00%926.75 82.73%2.14 0.19%12.64 1.13%古路村1776.45 164.65 9.27%11.96 0.67%0.00 0.00%5.65 0.32%0.00 0.00%0.00 0.00%1563.28 88.00%4.83 0.27%26.08 1.47%向家坪村2220.19 101.48 4.57%20.55 0.93%0.00 0.00%3.82 0.17%0.00 0.00%1.04 0.05%2029.80 91.42%10.6058、 0.48%52.90 2.38%仁和村4404.77 117.41 2.67%20.05 0.46%0.00 0.00%6.90 0.16%0.00 0.00%8.40 0.19%4220.94 95.82%8.71 0.20%22.36 0.50%皮窝铺村2411.61 72.51 3.01%15.25 0.63%0.00 0.00%3.97 0.16%0.00 0.00%80.85 3.35%2221.94 92.14%0.32 0.01%16.77 0.70%丁木坝村2427.74 55.60 2.29%18.75 0.77%0.00 0.00%2.14 0.09%0.00 0.00%59、0.00 0.00%2348.30 96.73%2.27 0.09%0.68 0.03%大楮村4312.11 171.95 3.99%26.27 0.61%0.00 0.00%2.06 0.05%0.00 0.00%0.00 0.00%4094.45 94.95%4.25 0.10%13.13 0.30%附表7 青水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地 类规划基期面积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期内减少期内增加净增减规划目标年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小计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小计水域自然保留地土地总面积23352.79260、2991.631062.471.9821721.7636.53168.89114.472.0775.520.000.1025.7711.01246.69119.10127.5957.1757.170.0023352.79农用地小计22999.9322967.611039.171.9821721.2836.28168.9032.321.8519.680.000.100.0010.690.000.000.0032.3424.04-8.3022991.63耕地1206.711183.091037.150.00115.3830.560.0023.621.6715.250.000.100.006.60061、.000.000.00169.5625.32-144.241062.47园地3.041.980.001.980.000.000.001.060.001.060.000.000.000.000.000.000.001.060.00-1.061.98林地21595.9821590.671.910.0021588.660.100.005.310.002.190.000.000.003.120.000.000.007.33133.11125.7821721.76牧草地1.561.250.000.000.001.250.000.310.000.000.000.000.000.310.000.000.0062、0.3135.2834.9736.53其他农用地192.64190.620.110.0017.244.37168.902.020.181.180.000.000.000.660.000.000.0023.750.00-23.75168.89建设用地小计104.8423.5123.230.000.140.140.0081.330.1855.380.000.0025.770.000.000.000.0023.5033.139.63114.47城镇用地0.180.000.000.000.000.000.000.180.18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863、91.892.07农村居民点78.0723.3323.210.000.040.080.0054.740.0054.740.000.000.000.000.000.000.0023.3320.78-2.5575.52采矿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00.100.10交通水利用地26.590.64、180.020.000.100.060.0026.410.000.640.000.0025.770.000.000.000.000.820.00-0.8225.77其他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1.0111.0111.01其他用地小计248.020.530.070.000.350.110.000.810.040.460.000.000.000.31246.68119.09127.591.330.00-1.33246.69水域120.270.530.070.000.3565、0.110.000.650.040.300.000.000.000.31119.09119.090.001.170.00-1.17119.10自然保留地127.750.000.000.000.000.000.000.160.000.160.000.000.000.00127.590.00127.590.160.00-0.16127.59期内增加24.0425.320.00133.1135.280.0033.131.8920.780.000.100.0011.010.000.000.0057.1757.170.000.00附表8 青水镇各村规划主要指标落实表单位:公顷行政村名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66、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园地总规模林地总规模牧草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2015-2020年)青水镇878.42 1062.47 114.47 77.69 2.17 1.98 21721.76 36.53 33.13 23.61 25.31 营盘社区90.36 115.83 35.49 29.73 2.17 0.51 2883.15 2.45 10.38 9.00 1.32 朱家岭村76.99 99.57 23.92 13.06 0.00 1.47 1446.45 0.51 12.25 7.41 2.83 郭坪村119.767、8 146.80 14.67 12.44 0.00 0.00 919.85 2.28 2.63 2.23 4.11 古路村141.80 153.34 6.85 5.83 0.00 0.00 1554.46 4.83 2.18 1.88 1.70 向家坪村88.49 107.39 7.37 3.75 0.00 0.00 2019.37 10.91 0.91 0.85 2.42 仁和村99.55 118.45 8.45 4.66 0.00 0.00 4206.10 8.71 2.73 1.25 1.96 皮窝铺村63.59 77.80 6.99 3.94 0.00 0.00 2287.48 0.32 1.64 0.99 0.53 大楮村149.66 176.14 8.56 2.11 0.00 0.00 4068.61 4.25 0.00 0.00 7.19 丁木坝村48.20 67.15 2.17 2.17 0.00 0.00 2336.29 2.27 0.41 0.00 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