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镇巴县大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4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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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巴县大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二一七年六月镇巴县大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前言目 录 第一章 前言1一、镇域概况1二、规划调整目的2三、规划调整任务2四、规划调整依据2五、规划调整范围4六、规划调整期限4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5一、土地利用现状5二、土地利用特点5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6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8一、总量指标8二、增量指标8三、效率指标9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0一、农用地10二、建设用地11三、其他土地13第五章 土地利用主要用地安排14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14二、建设用地安排15三、生态用地保护17四2、农村土地整治18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19一、基本农田保护区19二、一般农地区19三、城镇建设用地区20四、村镇建设用地区21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1六、林业用地区22七、牧业用地区22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4一、允许建设区24二、有条件建设区24三、限制建设区25四、禁止建设区26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27一、村土地利用方向27二、村主要用地控制27第九章 近期用地安排29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0一、建立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30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30三、严格控制土地用途管制31四、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公众参与31第十一章 附 则33附表1 大池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3、4附表2 大池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35附表3 大池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36附表4 大池镇土地整治规划表37附表5 大池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8附表6 大池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39附表7 大池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40附表8 大池镇各村规划主要指标落实表41第一章 前言一、镇域概况(一)地理位置大池镇地处镇巴县西部,东临三溪镇,南靠简池镇,西连永乐镇,北与西乡县大河镇接壤,面积114.19平方公里。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730051073705,北纬322817324042之间。大池镇下辖1个社区和4个村委会,共17个村民小组。大池镇人民政府驻地位于大池坝社区。(二)自然条件4、大池镇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大陆性较强,气温年差较大。地势北高南低,最高海拔2350米,最低海拔750米,平均海拔1545.3米,镇境北部为巴山林地,山峦起伏,地旷人稀,南部多陡坡深谷。(三)社会经济条件2014年全镇总人口5595人,其中农业人口4337人,非农业人口1258人,城镇化率为14.80%。2014年大池镇实现生产总值为0.81亿元,第一产业0.74亿元,第二产业0.02亿元,第三产业0.05亿元,人均收入为6507元。大池镇特色产业有中药材种植、油菜种植、蚕桑养殖、干果产业、高山牛羊养殖等特色农业和旅游业。二、规划调整目的通过开展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5、观、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结合县级规划和镇域特点,节约、集约、统筹安排各类项目用地,促进镇域经济发展。三、规划调整任务落实镇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下达的规划调整完善任务。(一)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保护优质和集中连片的耕地,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二)根据县级规划空间布局,合理安排镇域内的各类用地,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三)结合县级“三线划定”成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并与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充分衔接。(四)落实重点建6、设项目用地。(五)制定村级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四、规划调整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9第256号);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第257号)。(二)政策文件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2、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3、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7、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5、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7、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44号);8、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6号);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17第72号令)。(三)技术标准1、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 8、- 2010);2、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 - 2010);3、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 - 2009);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审定稿)。(四)相关规划1、镇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2、镇巴县大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3、镇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4、镇巴县经发、农业、交通、水利、城建、林业、矿产等部门专项规划。五、规划调整范围规划范围为辖区内大池坝社区、迎春村、瓦石村、胡家坪村、茶园河村等1个社区4个行政村的全部土地,面积114.199、平方公里。六、规划调整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 - 2020年;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45镇巴县大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全镇土地总面积为11419.29公顷,其中:农用地11190.99公顷,建设用地76.40公顷,其他土地151.9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8.00%、0.67%、1.33%。 (一)农用地耕地1067.0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53%;园地2.1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02%;林地9930.8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10、8.74%;牧草地20.7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19%;其他农用地170.1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52%。(二)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71.5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3.69%;交通水利用地4.4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80%;其他建设用地0.3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51%。城乡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71.5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00.00%。(三)其他土地水域55.12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6.29%;自然保留地96.78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3.71%。二、土地利用特点(一)森林覆盖率较高,地貌差异较大大池内地形复杂,兼有河谷平坝、浅山丘陵和中高山地等多种地貌11、,土地资源呈现出多宜性;林地面积较大,森林覆盖率较高,2014年林地面积9930.8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6.97%,耕地资源相对匮乏,这是大池镇多丘陵和中高山区的地势条件决定的。(二)农村居民点面积大,布局零散2014年,大池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71.58公顷,占大池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的93.69%,占建设用地面积比重较大,且农村居民点分布零散。(三)耕地后备资源不足2014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96.78公顷,仅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85%,多分布在丘陵和山地,难以开发利用。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一)城镇拓展受限,土地集聚效应难以发挥大池镇驻地受山地地形的影响,建设用地呈狭长带状分布,12、城镇的空间拓展受限,土地集聚效应难以发挥。(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不合理2014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71.58公顷,受地形影响和耕地分布影响,农村居民点分布零散,镇政府所在社区地势高低起伏,集镇呈狭长带状分布,无法形成集中、规则的用地布局。(三)土地用途管制面临挑战随着交通条件的完善,经济社会将快速发展,产业结构面临全面调整,出现了农业结构调整与基本农田保护、林业用地发展与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突出矛盾,与现行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存在矛盾,给土地利用管理带来困难。镇巴县大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一、总量指标(一13、)耕地保有量规划到2020年,大池镇的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87.22公顷,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19.00公顷,确保基本农田数量有保障、质量不降低。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三)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3.56公顷以内,该指标为预期性指标。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1.23公顷以内,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0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与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3公顷以内。该两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四)土地生态环境目标规划期间,加14、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到2020年,园地面积达到6.59公顷,牧草地面积达到77.49公顷,林地面积达到9935.5公顷,该三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二、增量指标(一)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26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16公顷以内。该指标为预期性指标。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25.20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19.96公顷以内。该指标为预期性指标。规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2.65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15、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8.36公顷以内。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实现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8.65公顷,其中2015-2020年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7.01公顷。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实现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17.47公顷,其中2015-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10.19公顷。该指标为预期性指标。三、效率指标集约节余用地指标用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来表示,规划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该指标为约束性指标。镇巴县大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16、构和布局调整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一、农用地2014年农用地面积11190.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8.00%;规划到2020年为11184.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7.94%,规划期间净减6.64公顷。(一)耕地2014年耕地面积1067.0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9.53%;规划到2020年为1005.0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99%,规划期间净减61.98公顷。按照科学布局耕地和基本农田,避免新农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对基本农田占用的原则,大池镇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主要布局在大池坝社区、瓦石村、胡家坪村、迎春村、茶园河村等。该区域内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利条件好,耕地质量较高。(二)17、园地2014年园地面积2.1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2%;规划到2020年为6.9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6%,规划期间净增加4.85公顷。园地布局在瓦石村、茶园河村。(三)林地2014年林地面积9930.8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8.74%;规划到2020年为9935.6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8.83%,规划期间净增加4.76公顷。林地主要布局在大池坝社区、瓦石村、胡家坪村、迎春村等。(四)牧草地2014年牧草地面积20.7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19%;规划到2020年为77.7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70%,规划期间净增加56.98公顷。牧草地主要布局在大池坝社18、区、瓦石村、胡家坪村等。(五)其他农用地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70.1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52%;规划到2020年为158.8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42%,规划期间净减11.25公顷。二、建设用地2014年建设用地面积76.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7%;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83.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3%,规划期间净增7.16公顷。(一)城乡建设用地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1.5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3.69%;规划到2020年为78.7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4.24%,规划期间净增7.17公顷。1、城镇用地2014年城镇用地面积0.019、0公顷,规划到2020年为0.4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0.61%,规划期间净增0.48公顷。2、农村居民点201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71.5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00.00%;规划到2020年为78.2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9.39%,规划期间净增6.69公顷。村庄的发展布局按照“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有利生产、改善环境”的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重点地发展中心村,逐步调整自然村,引导村民住宅向中心村集中建设。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计划地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逐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效益。3、采矿用地2014年采矿用地面积0.00公顷,规划到2020、20年为0.00公顷,规划期间未发生改变。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014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0.00公顷;规划到2020年为0.00公顷,规划期间未发生改变。(二)交通水利用地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4.4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80%,规划到2020为4.4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29%,规划期间内净减0.01公顷。(三)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主要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0.3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51%,规划到2020为0.3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47%,规划期间内未发生改变。三、其他土地2014年全镇其他土地面积151.90公顷,占土地21、总面积的1.33%;规划到2020年为151.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规划期间净减0.52公顷。(一)水域2014年水域面积55.12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6.29%;规划到2020年为54.66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6.11%,规划期间净减0.46公顷。(二)自然保留地2014年自然保留地面积96.78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3.71%;规划到2020年为69.72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3.89%,规划期间净减0.06公顷。(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详见附表1)镇巴县大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五章 土地利用主要用地安排第五章 土地利用主要用地安排22、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一)优化耕地布局在保障和促进大池镇科学发展的战略指导下,根据镇巴县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优化大池镇耕地布局,重点保护好优质耕地,合理核减耕地面积,将劣质耕地和零星分散耕地逐步退出耕地。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全面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间,大池镇核减耕地73.03公顷,其中由于建设占用减少耕地12.03公顷,由于农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退耕还草、耕地调整为园地等)减少25以上坡耕地61.00公顷;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11.05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面积1005.07公顷,完成大池镇耕地保有量任务。(二)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23、稳定的前提下,按照“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保护优先、优化布局,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特殊保护、管住管好”的原则,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大池镇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19.21公顷,调出基本农田97.56公顷,调入基本农田5.51公顷,划定后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基本农田平均质量提高、集中连片度提高。大池镇基本农田在各个村均有分布,集中分布于瓦石村、迎春村、大池坝社区、茶园河村等。(三)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为突出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按照耕地分布地域、集中连片度、质量等别等综合条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相衔接,并执行最严格的监24、管和保护政策。全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819.21公顷,将本轮规划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低质量耕地等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要求的划出基本农田范围,同时将交通沿线质量较好的耕地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保证了基本农田数量足,质量高。按照三线划定的要求,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规划基本农田范围一致。红线内基本农田严禁随意调整,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二、建设用地安排(一)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到2020年,大池镇城镇用地为0.48公顷。城镇建设用地主要用于提升公共服务配套能力,辐射带动周边集镇建设,形成镇域社会、经济发展中心和全域旅25、游集散中心。根据地形和人口规模,城镇开发边界未划定。(二)农村居民点用地村庄的发展布局按照“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有利生产、改善环境”的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实施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制定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加大零星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力度,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坚持集中集聚的发展方式,新建住房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有重点地发展中心村,逐步调整自然村,引导村民住宅向聚集度较高的村庄集中建设。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计划地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逐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优化城镇村格局,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效益。根据26、“扩大中心村,缩并自然村”的思路,通过整体搬迁、共建整合、改造完善三种基本模式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优化,规划后大池镇农村居民点用地78.27公顷。(三)独立建设用地规划到2020年,大池镇没有独立建设用地。(四)基础设施用地1、交通运输用地布局坚持优先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化结构,完善网络,统筹部署全镇交通建设用地。按照建设大通道、连接主干线、畅通镇村路、形成新网络的思路,着力提升国省干线等级、改造县乡公路、巩固通村公路。大池镇原有道路建设相对完善,还可满足当前发展需要,规划期间,未安排新的交通用地项目。2、其他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期内大池镇加强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重点建设农产品加工厂,解决27、部分就业问题,服务群众,提高群众生活品质。三、生态用地保护(一)依托林业生态工程,构建绿色屏障加强区域生态屏障建设与控制。在巩固现有林业用地的基础上,以保护天然林建设为重点,建设防护体系,在河流沿岸建设生态林,营造良好的绿色生态屏障。(二)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在主干道两侧加强防护林建设;加强具有生态保护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等生态用地的保护,根据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潜力,按照土地适宜性合理安排耕、园、林、牧用地布局,充分发挥农用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拓展绿色空间。(三)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充分发挥耕地、园地、牧草地等农用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28、,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土地整治建设,有效预防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四)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具有特殊保护的地区,大池镇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3.1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8%。将该区落实到本次土地用途区中的生态安全控制区,在以后的生产建设中,禁止占用。要严格保护管控区内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和破坏。四、农村土地整治1、移民搬迁此次规划依据移民搬迁的选址要求和实际建设需求,对移民搬迁的建新区、拆旧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大池镇的建新区地块15个、涉及面积12.31公顷,拆旧区地块107个、涉及面积8.19公顷,拆旧区经过整治29、后复垦为耕地。2、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安排规划期间,大池镇的土地整治目标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17.47公顷,其中2015-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量应不低于10.19公顷。根据上级规划安排,大池镇的土地整治项目主要是农村居民点整理,包含1个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和陕南移民搬迁拆旧区涉及到的零星分散农村居民点拆旧整理,共补充耕地11.05公顷。规划期间,大池镇经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1.05公顷,完成土地整理任务。镇巴县大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依据大池镇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将全域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30、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大池镇土地用途分区情况如附表6所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规模与布局规划调整完善确定大池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940.64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8.24%。主要布局在瓦石村、迎春村等。(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基本31、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沙、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一般农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224.0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96%,主要布局在迎春村、大池坝社区等。(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32、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城镇建设用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0.4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0%,主要布局在胡家坪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与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四、村镇建设用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74.0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56%,主要布局在大池坝社区、迎春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中心村、村庄建设,应与经批准的建制镇规划相衔接;2、区内中心村、村庄建设应优先利用现33、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3.1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3%,为地质灾害易发点,布局在茶园河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2、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3、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一切建设以保护环境及生态为准则,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六、林业用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9990.9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7.49%,主要布局在瓦石村、迎春村。(二)管制规则1、区34、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七、牧业用地区(一)规模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77.7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68%。主要布局在胡家坪村、迎春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35、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镇巴县大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适宜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要求,在土地用途分区的基础上,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划定建设规划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一、允许建设区(一)规模与布局允许建设区范围面积89.67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0.8%36、。该区主要包括:区域建设用地规划边界内,规划期间保留和新建的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间需要保留和新建的独立工矿用地等。(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庄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一)规模与布局有条件建设区范围面积5.06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0.05%。该区主要包括37、:规划各中心村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以外与扩展边界以内区域。(二)管制规则1、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定期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经批准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一)规模与布局限制建设区范围面积11129.44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99.15%。该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等。(二)管38、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四、禁止建设区(一)规模与布局禁止建设区主要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总面积0.38公顷。(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镇巴县大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一、村土地利用方向(一)中心村大池镇为镇巴县的一般城镇,辖1个社区4个行政村。大池镇的中心村是大池坝社区,大池坝社39、区是镇政府驻地,是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主要发展行政办公、商贸服务、生活居住、绿色农产品等产业,安排好农村居民点移民搬迁,推进城镇化,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提高中心村的综合承载能力。(二)一般村大池镇的一般村包括迎春村、瓦石村、胡家坪村、茶园河村。以安排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安排中药材种植、油菜种植、蚕桑养殖、干果产业、高山牛羊养殖用地等,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稳定粮油生产;加强经济林的建设,提高林化工业产品附加值;保障出行交通;安排好农村居民点移民搬迁用地。二、村主要用地控制为落实镇巴县下达大池镇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依据大池的生态资源条件、各部门对土地40、的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及各村土地利用现状等特点,在各村布局基本农田、耕地、建设用地以及生态用地等,全面落实全镇的基本农田面积、耕地保有量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各项指标任务。(大池镇各村规划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见附表8)镇巴县大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九章 近期用地安排第九章 近期用地安排规划调整完善期间,全镇主要安排“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优先安排2018年以前动工建设的项目。2018年前,大池镇安排1个工业项目,为农产品加工厂的建设,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0.48公顷。镇巴县大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41、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建立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明确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对本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镇长是第一责任人,签订县与镇、镇与村两级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保证基本农田红线不被打破,加大对耕地的监管制度,严格执行保护耕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制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树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桩,宣传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村委会为村民发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明白卡,明确农户作为基本农田保护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凡涉及基本农田的调整均需按规划批准权限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42、,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必须依法报国务院批准。加大政府对基本农田的建设投入,保证农民经营基本农田的经济效益,国家“三农”扶持政策要向基本农田保护倾斜,将基本农田保护与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由此形成农民自发保护耕地的激励机制。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制度,形成执法监察网络;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涉及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三、严格控制土地用途管制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用途分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各项建设项目使用土地都必须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以及审批程序进行报批,不符合规划用途的,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确需改变用途的,要依照土地利用总体43、规划修改的法定程序进行报批。严格控制各类土地用途,尤其是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的管控。大池镇划定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3.13公顷,镇人民政府配置专门的人员严格监管区内土地用途,保护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内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严禁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和破坏,禁止生产建设占用,一经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及时阻止并勒令恢复原状。四、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公众参与规划的编制、实施过程中,镇巴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对村镇发展用地进行调研。规划编制完成后,政府各部门进行对接与协调,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依据规划公众参与制度、规划公示制度、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大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过程中,依法进行公告,44、充分利用媒体如电视、广播电台、各种报刊以及镇巴官方网站,县城重要交通路线、转盘、休闲广场搞宣传、树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土地规划,提高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意识,重点督查耕地保护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规划管理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有效的规划实施监督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参与渠道、广泛发动公众参与规划的监督和维护规划的实施,调动公众潜力和主动意识,赋予土地使用者知晓、参与、决策、监督规划的权利,促进政府部门公正执法,提高工作效率,制约和避免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镇巴县大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第十一章 附则第十一章 附 则一、本规划由文本、图件和数据库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45、同等法律效力。二、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本规划由大池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三、附表镇巴县大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 附表附表1 大池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 %地 类2005年(基期年)2014年(规划调整基期年)2020年(规划调整目标年)2014至2020规划调整期间面积增(+)减(-)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全乡(镇)土地总面积11419.29 100.00 11419.29 100.00 11419.29 100.00 0.00 一、农用地111646、0.95 97.73 100.00 11190.9998.00 100.00 11184.35 97.94 100.00 -6.64 1、耕地1137.96 10.20 1067.059.53 1005.07 8.99 -61.98 2、园地2.43 0.02 2.140.02 6.99 0.06 4.85 3、林地9997.12 89.57 9930.8788.74 9935.63 88.83 4.76 4、牧草地20.81 0.19 20.790.19 77.77 0.70 56.98 5、其他农用地2.63 0.02 170.141.52 158.89 1.42 -11.25 二、建设用47、地67.20 0.59 100.00 76.40 0.67 100.00 83.56 0.73 100.00 7.16 1、城乡建设用地66.79 99.39 100.00 71.58 93.69 100.00 78.75 94.24 100.00 7.17 (1)城镇用地0.00 0.00 0.00 0.00 0.48 0.61 0.48 (2)农村居民点用地66.79 100.00 71.58100.00 78.27 99.39 6.69 (3)采矿用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 0.00 0.00 0.00 0.048、0 0.00 0.00 2、交通水利用地0.00 0.00 4.43 5.80 100.00 4.42 5.29 100.00 -0.01 (1)交通运输用地0.00 4.43 100.00 4.42 100.00 -0.01 (2)水利设施用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其他建设用地0.41 0.61 0.39 0.51 0.39 0.47 0.00 三、其他土地191.64 1.68 100.00 151.90 1.33 100.00 151.38 1.33 100.00 -0.52 1、水域10.40 5.43 55.12 36.29 54.66 3649、.11 -0.46 2、自然保留地181.24 94.57 96.78 63.71 96.72 63.89 -0.06 附表2 大池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 单位:公顷类别2014年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净增(+)减(-)规划调整期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合计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调整期1067.05 11.05 11.05 0.00 0.00 0.00 73.03 12.03 0.00 61.00 -61.98 1005.07 819.21 年均增减1.84 1.84 0.00 0.00 0.00 12.50、17 2.01 0.00 10.17 -10.33 附表3 大池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单位:公顷项 目2014年面积规划期调整期(2014-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71.58 15.53 15.29 12.03 1、城镇0.00 0.48 0.48 0.41 2、农村居民点71.58 15.05 14.82 11.62 3、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 0.00 0.00 0.00 二、交通水利用地4.43 0.00 0.00 0.00 1、交通运输用地4.43 0.00 0.00 0.00 2、水利设施用地0.00 0.00 0.00 0.00 三、51、其他建设用地0.39 0.00 0.00 0.00 总计76.40 15.53 15.29 12.03 年均占地2.59 2.55 2.01 附表4 大池镇土地整治规划表单位:公顷类 型调整至地类合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11.05 11.05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0.00 0.00 3、土地开发(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未利用地开发)0.00 0.00 合 计11.05 11.05 附表5 大池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 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村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52、其他大池镇胡家坪村农产品加工项目新建2016-20180.480.480.41胡家坪村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合计0.480.480.41附表6 大池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 ,%行政辖区辖区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大池镇11419.29940.648.24%224.04 1.96%0.48 0.00%74.06 0.65%0.00 0.00%3.13 0.03%9990.96 87.49%77.79 0.68%108.19 0.53、95%大池坝社区1722.21208.7112.12%76.90 4.47%0.00 0.00%31.20 1.81%0.00 0.00%0.00 0.00%1370.04 79.55%7.80 0.45%27.56 1.60%瓦石村5166.04210.314.07%23.18 0.45%0.00 0.00%8.73 0.17%0.00 0.00%0.00 0.00%4897.31 94.80%4.60 0.09%21.91 0.42%胡家坪村1137.45108.639.55%44.17 3.88%0.48 0.04%10.41 0.92%0.00 0.00%0.00 0.00%917.654、3 80.67%22.54 1.98%33.59 2.96%迎春村2561.43216.188.44%62.89 2.46%0.00 0.00%14.32 0.56%0.00 0.00%0.00 0.00%2215.03 86.48%31.23 1.22%21.78 0.84%茶园河村832.16196.8123.65%16.90 2.03%0.00 0.00%9.40 1.13%0.00 0.00%3.13 0.38%590.95 71.01%11.62 1.40%3.35 0.40%附表7 大池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地 类规划基期面积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期内减少期内增加净增55、减规划目标年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小计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小计水域自然保留地土地总面积11419.2911184.351005.076.999935.6377.77158.8983.560.4878.270.000.004.420.39151.3854.6696.7224.1724.170.0011419.29农用地小计11190.9911175.70996.636.999935.6077.59158.8915.290.4714.820.000.000.000.000.000.000.0015.298.65-6.56、6411184.35耕地1067.051055.03994.034.247.3249.440.0012.020.4111.610.000.000.000.000.000.000.0073.0311.05-61.981005.07园地2.142.140.012.1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4.864.856.99林地9930.879929.662.410.009927.200.050.001.210.001.210.000.000.000.000.000.000.003.678.434.769935.63牧草57、地20.7920.790.000.000.0020.79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56.9856.9877.77其他农用地170.14168.080.180.621.087.31158.892.060.062.000.000.000.000.000.000.000.0011.250.00-11.25158.89建设用地小计76.408.368.330.000.030.000.0068.040.0063.230.000.004.420.390.000.000.008.3615.527.1683.56城镇用地0.000.000.58、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480.480.48农村居民点71.588.358.320.000.030.000.0063.230.0063.230.000.000.000.000.000.000.008.3615.056.6978.27采矿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59、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交通水利用地4.430.010.010.000.000.000.004.420.000.000.000.004.420.000.000.000.000.010.00-0.014.42其他建设用地0.390.000.000.000.000.000.000.390.000.000.000.000.000.390.000.000.000.000.000.000.39其他用地小计151.900.290.120.000.000.170.000.230.000.230.000.000.000.00151.38560、4.6696.720.520.00-0.52151.38水域55.120.230.060.000.000.170.000.230.000.230.000.000.000.0054.6654.660.000.460.00-0.4654.66自然保留地96.780.060.0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96.720.0096.720.060.00-0.0696.72期内增加8.6511.054.868.4356.980.0015.520.4815.050.000.000.000.000.000.000.0024.1724.170.00061、.00附表8 大池镇各村规划主要指标落实表单位:公顷行政村名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园地总规模林地总规模牧草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2015-2020年)大池乡819.21 1005.07 83.56 78.75 0.48 6.99 9935.63 77.77 15.53 12.03 11.05 大池坝社区181.55 247.80 33.04 32.24 1357.55 7.80 9.35 7.06 4.24 瓦石村185.12 202.56 13.10 9.09 0.00 2.13 4875.80 4.60 0.29 0.27 3.27 胡家坪村92.07 130.08 11.89 11.89 0.48 909.69 22.54 1.64 1.29 2.00 迎春村190.34 245.12 14.37 14.37 2205.59 31.21 3.98 3.23 0.55 茶园河村170.13 179.51 11.16 11.16 4.86 587.00 11.62 0.27 0.18 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