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3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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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05319
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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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为确保现场安全施工,较好地完成安全监理任务,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的要求,特制定本。2.2凡我公司承揽的工程监理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各项目监理组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2.3在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时,着重审查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其次审查其是否紧密联系工程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满足安全生产之需要。审查的主要项目及内容应当包括: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2、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6其他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有关项目。2.4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过程中,应按专业的不同分别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审查工作,审核结论或意见填写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GDA3、Q21103,提交总监复审。2.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复审,签署审查结论及姓名。2.6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如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详见附件二),必须经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给出审查意见。监理组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制定完善的监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施工单位按专家论证审查意见编制和完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予以审查签认。2.7对难度较大或把握不准的应及时报送公司安全监理部,由公司协助审查。2.8对未编制或虽编制但未经审查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施工单位擅自开工。对擅自开工的,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必4、要时在通知建设单位的同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对拒绝接收或接到工程暂停令后仍继续施工的,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监理部报告,由公司采取进一步应对措施。2.9监理组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审查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必要时应进行旁站监理,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2.10监理组应对审核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GDAQ21103妥善保管,存档备查。2.11凡违背本制度的项目监理组或个人,对尚未造成后果的,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工资)或调离现岗的处分;对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罚款、停止工作直至开除处分;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1为确保现场安全施工,较好地5、完成安全监理任务,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的要求,特制定本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2凡我公司承揽的工程监理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各项目监理组必须严格遵守本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3全体人员在各自分工范围内,发现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向总监报告,总监根据情况在报告建设单位的同时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或局部工程暂停令,要求其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消除隐患。4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由公司出面协调。4.1收或接到整改令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且无意继续整改的;4.2收或接到工程暂停令后即不停工也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5整改未果的情况下,经公司授权可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6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后,应当填写安全监理重大情况报告(GDAQ4313),存档备查。7事故隐患除应在安全监理重大情况报告中记载外,尚应将隐患及报告等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中。8对于违背本制度的项目组或个人,对尚未造成后果的,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工资)或调离现岗的处分。对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停止工作直至开除处分;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