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2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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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合集
1、井研县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井研县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 本 井研县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规划定位与规模2第三章 空间结构规划2第四章 用地布局规划3第五章 土地使用性质及兼容性控制4第六章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5第七章 绿地及景观风貌规划6第八章 城市设计指引8第九章 道路工程规划9第十章 市政工程规划10第十一章 防灾规划12第十二章 强制性内容12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建议13第十四章 附 则13附表一 现状建设用地统计表14附表二 规划建设用地统计表14附表三 土地使用性质兼容适建范围表15附表四 地块规划指标一览表16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井研县2、城市总体规划,实现规划区与城市整体在城市功能、城市产业、道路交通、空间结构和景观风貌等方面的协调和一体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订本规划。本规划是井研县城南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内任何拆建、改建、扩建或新建项目,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第二条 规划区范围为北起河西旧城,南至石家桥工业园,西起三合灶附近,东至茫溪河。规划区总面积473.30公顷。第三条 规划区地质条件良好,地貌为浅丘,起伏不大,海拔高程位于361.9米-446.5米,一般高差在20-50米,坡度基本在40%以下。第四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3、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修订版)。4、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5、四川省其他有关城市规划法规和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6、井研县城总体规划(2006)、井研县城近期建设规划(2006)。7、井研县各部门的有关发展设想和意见。8、1:2000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第五条 规划目标科学把握城市发展规律,引导城市合理发展,强化与乐山城市、石家桥工业集中发展区的联系,通过相应功能结构组织、用地布局、设施配置、市政工程综合规划以及开发强度控制和建筑景观空间环境控制等,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结构,提4、升城市品位,把城南新区建设为环境怡人、充满生机的现代化新城区,利用区位交通优势展现崭新的城市门户形象。第六条 规划原则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2、立足现状,创造特色3、尊重自然,注重环境。4、更新理念,科学发展5、控制与引导相结合,弹性指导开发建设第七条 规划成果由图件(含分图图则)和文本两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是规划的法定条文规定;说明书是对文本的解释和说明;图件是对规划成果的形象表达和对文本的补充。第八条 本规划文本中含“下划线”和“必须”、“要求”、“严禁”条款属强制性规定;“应当”、“不应”条款属一般情况下原则上应该执行的规定;“宜”、“可”、“不宜”条款属规划建议。第九条 本规划对细分5、土地的用地面积、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后退、出入口方位、机动车泊位、配建设施和人口容量、建筑形式、建筑色彩、建筑体量、建筑环境等进行控制,其中前10项属强制性控制指标,后5项为引导性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建筑高度指标是规定上限的限制性指标,绿地率、建筑后退、机动车泊位和配建设施指标是规定下限的保护性指标。第十条 本规划所确定的指标及其它定量数值,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井研城市及规划区性质、特点,并考虑适度弹性而制定的。其它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四川省及乐山市的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第十一条 本规划经井研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执行管理权属井研县城乡规6、划行政主管部门。第二章 规划定位与规模第十二条 规划定位城市门户、城市次中心,石家桥工业集中发展区的配套服务区,以发展商贸、居住、休闲与科教的城市新区。第十三条 规划用地规模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473.30公顷,结合自然山体绿化,规划绿地及广场用地58.26公顷。第十四条 规划人口规模总人口规模为78万人。第三章 空间结构规划第十五条 规划结构规划遵循“开放、灵活、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设计理念,在充分尊重现状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的前提下,结合片区自然空间形态、功能分区,构建 “一心、一廊、三轴、多片”的片区空间布局结构。一心:位于规划片区的中部,是集行政办公、商业服务、文化娱乐为一体的整个城南7、片区的综合中心。一廊:现状规划区东部茫溪河贯通南北,规划通过对茫溪河水系的保护、两岸的现状工业用地的置换和动植物的生态修复,构建贯穿规划区东部的自然生态休闲廊道,同时也是规划区重要的滨水文化休闲功能区。三轴:沿乐井研路、幸福大道和乐井快速路形成的城市级商业、办公、文娱发展轴。多片:根据城市干道对片区用地的划分,规划形成了多个功能片区的空间布局形态。即一个商业办公中心区、三个居住片区及一个相对独立的汽车建材交易配送区。第十六条 功能分区1、商业办公中心区:规划区商业服务、市政办公、文化娱乐、体育休闲、教育科研等主要功能区,同时片区内还配置了如派出所、消防站和移动公司等设施。2北部片区:规划区内乐8、井路以北的居住区,规划居住人口约1.5万人。规划对现状行政办公用地、医院及现状居住小区等予以保留。同时规划结合该区仅靠乐井路的优势,配置相应的客运站、物流中心等城市设施。3、西部片区:幸福大道以西,以居住用地为主的区域,规划居住人口约3.5万人。片区内配置小学、中学、医院、文化娱乐、市场及公园等设施。4、东部片区:幸福大道以东,以居住用地为主的区域,规划居住人口约2.0万人。片区内配置幼儿园、小学、中学、医院、文化娱乐、市场及公园等设施,并对现状沿国道213的加油站、加气站、等营业性公用设施以及天然气公司用地等予以保留。5、西北部片区:汽车、建材交易配送区。规划依托乐井路优越的交通优势而设置得9、相对独立的功能区,其主要功能包括汽车、建材、农资的交易及相关的仓储、运输、修理等。同时规划结合乐井路配置加油站、加气站各一处。第四章 用地布局规划第十七条 居住用地规划规划居住用地以片区主干道为界,共形成3个居住区,均为二类居住用地。各居住区根据服务半径安排相应的居住区级配套设施用地,住宅用地按居住区用地的60左右控制。每个居住区结合次干道又可划分为1-2个居住小区。规划居住用地共239.63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50.63%。第十八条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规划区内除县检察院、研城镇派出所等现有行政办公用地以外,依托幸福大道布置主要的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0.16公顷,占规划区面积2.110、5%。第十九条 文化设施用地规划规划区共规划文化设施用地1处,于城南中学西侧,临近公园布置。文化活动站等基层文化设施结合结合居住区级配套用地弹性安排,均不单独划分用地。规划文化设施用地1.39公顷,占规划区面积0.29%。第二十条 中小学用地规划规划区内共设置中学1所,为现状城南中学,占地约17.07公顷(按照已划拨用地范围);小学2所,分别占地1.25公顷、1.55公顷;规划中小学用地19.87公顷,占规划区面积4.20%。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规划保留金家湾市场北侧医院,在规划区内新规划2处医疗卫生用地。包括城南学校西侧医疗用地和拟建的井研县中医院。规划医疗卫生用地3.55公顷,占规11、划区面积0.75%。第二十二条 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商业金融设施分为两级布置。城市级商业金融设施主要依托幸福大道及乐井路两条发展轴集中布置;居住区级商业金融设施则结合居住功能,以商住用地的形式带状布置于居住区内部道路两侧。沿街带状布置的商业用地根据其等级、所处地段等因素,合理确定其地块进深,规划控制在3050米。结合乐井路两侧现状汽车销售用地,规划在乐井路城市入口地段集中布置建材、农资交易市场和汽车销售用地等,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汽车建材贸易功能。规划沿乐井路、幸福大道,在城市出入口地段和临近工业园区布置于商务办公用地,充分展示城市门户形象和为工业园区提供商务办公配套服务。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37.612、6公顷,占规划区面积7.90%。第二十三条 仓储物流用地规划仓储物流用地主要依托规划区现状主要对外交通干道(乐井路),结合建材农资市场、县客运中心布置。规划仓储物流用地28.56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6.03%。第二十四条 交通设施用地规划规划井研县客运中心用地布置于乐井路北侧,占地2.06公顷,占规划区面积0.44%。第二十五条 公用设施用地规划规划保留县天然气公司、广播电视塔用地,并结合县消防大队、城南110kV变电站和移动公司等拟选址方案,在规划区内对其用地予以明确。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69公顷,占规划区面积0.36%。第二十六条 特殊用地规划在规划区行政办公中心安排县武装部用地,占13、地0.68公顷,占规划区面积0.14%。第五章 土地使用控制第二十七条 按统一规划,整体开发原则,鼓励将几个地块合并统一出让开发。当几个地块合并统一开发时,允许其内部用地边界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但合并地块的外部边界应与本规划地块划分线吻合,并且合并后地块开发建设总体控制要求应满足用地构成比例与原规划基本相同,绿地、广场、社会性公益设施用地必须得到充分保证,开发建设总容量不大于原各地块开发建设量之和,建筑限高应不大于原各地块建筑限高。第二十八条 对于沿路布置带状商业用地,考虑其建筑布局的灵活性,应尽可能结合相邻居住用地或商业用地,统一开发。第二十九条 街坊内同一性质的用地一般不以内部14、道路划分地块,但地块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居住地块,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几个地块后分别出让及开发,划分后单个地块面积不得小于3万平方米,且各地块开发建设指标不得突破原地块的控制指标。第三十条 建筑基地面积大约20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块,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不予审批。建筑基地用地面积小于4000平方米的,原则上不得单独建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实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核准建设:1、邻接土地已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2、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15、实无法调整合并的。3、因城市拆迁还房等其它特殊情况,确实难以达到上述面积要求的。第三十一条 根据规划区性质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要求,本规划的土地使用性质按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控制。第三十二条 综合用地的用地分类类别代号为“/”, “/”之前的用地类别为该地块的主要用地性质。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划分到小类,项目不确定或特殊情况可划分到中类,以便于开发建设中具有灵活性,以适应实施建设中的多变因素。第三十三条 落实到相关地块内的配套设施项目,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动,当多个地块联片建设时,对其位置和用地范围可按统一的修建设计合理调整,但对所规定16、的配套项目、内容、数量、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不得调整。第三十四条 在开发过程中,为城市发展的多种可能性,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有条件地变更某些地块原定的用地性质(第一使用性质),但只宜在小类和中类范畴里变更,原则上不允许大类之间变更。各类用地性质的相容性和建筑、设施与用地相互适建原则上应符合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有关“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可以有期限,有条件的更动、租让占地较大,短期内又难以实施的配套设施用地,但因建设要求,需收回、恢复原定土地使用性质时,被租让者必须无条件地及时交还土地。第三十六条 规划建立一套完整的以地块为单位的控制指标体系,对每一地17、块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后退红线、建筑间距、停车泊位、机动车出入口、配套设施等作出规定,在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时必须遵照执行。其中容积率控制指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为上限值,绿地率控制指标为下限值,均为规定性指标。第三十七条 容积率控制规划要求各地块容积率一般控制范围如下:商业金融、商住用地4.5;行政办公4.0;文化娱乐、教育科研、医疗卫生2.5;多层住宅2.0,高层住宅4.0,低层住宅1.2;仓储物流:1.03.0;市场用地:1.03.0;中小学、幼儿园、交通与市政公用设施按其专业规范控制。第三十八条 建筑密度控制规划要求各地块建筑密度一般控制范围如下:市场、18、商贸金融、商住用地:3550%;教育科研30%;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医疗卫生35%;多层住宅30%,中高层住宅25%,低层住宅35%;中小学、幼儿园2030%;仓储物流40%;市政设施有专业规范的从其规范,无规范的按本规划控制。第三十九条 绿地率控制规划要求各地块绿地率一般控制范围如下:商业金融15%;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和教育科研、医疗卫生25%;多层、低层住宅30%,中高层住宅35%;中小学、幼儿园30%-35%;公园、游园65%;仓储物流及市场用地20%。第四十条 建筑高度控制规划要求各地块建筑高度控制范围如下:公共建筑,低层15米,多层21米,中高层、高层80米;多层住宅21米,中高层住19、宅80米,低层住宅10米;中小学建筑1521米,幼儿园15米;沿道路的一般建筑高度不得超过道路红线宽度加建筑后退距离之和的1.5倍。坡屋顶建筑的高度可适当提高。第四十一条 建筑后退红线控制规划主干道后退5米,次干路4米,支路后退3米,建筑间后退应满足相关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交通集散数量较大(如影剧院、文化宫、体育场、展览馆、商场、市场和学校等)和对环境要求较高(如医院)的建筑,以及某些特殊要求时,地块主要出入口建筑后退距离依其规模大小按有关规范确定,并不得小于12米,并留出临时停车场或回车的场地。第四十二条 建筑后退红线控制参照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执行。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出入口20、控制主干路交叉口70米;次干路交叉口50米;支路交叉口30米。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停车泊位二类居住:100ps/100户;宾馆酒店:0.5ps/100平米建筑面积;餐饮、娱乐:1.5ps/100平米建筑面积;办公楼、商业场所:0.5ps/100平米建筑面积;体育馆:2.5ps/100平米建筑面积;影剧院:3ps/100座;展览馆:0.5ps/100平米建筑面积;医疗卫生:0.5ps/100平米建筑面积;工业品销售维修用地:0.5ps/100平米建筑面积。第四十五条 配套设施控制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配建。 其中对非营利性的公益性设施,必须加以严格控制;对21、可由市场调节机制调整设置的项目,只是进行布局控制,并可结合实际选设或不设。配套设施设置一览表分类编号项目名称设置数量(处)每处一般用地面积()每处一般建筑面积()设置要求教育1幼儿园46班27009个班378017822484独设2小学224班2000016000独设3中学130班5000045000独设医疗卫生4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5000-2500012000-18000独设5社区卫生服务站5500300合设文娱体育6文化活动中心1800-120004000-6000独设7文化活动站4400-600400-600合设8娱乐康体设施110000-150008000-12000独设922、儿童活动场7独设/合设10居民健身设施7独设/合设商业服务11农贸市场3800-1500500-1000独设12专业市场1独设金融邮电13电信端局1600-15001000-2500独设14邮政所21000100-150合设15储蓄所5100-150合设社区服务16社区服务中心5300-500200-300合设行政办公17派出所1600700-1000独设市政公用18公厕1560-10030-120独设/合设19垃圾转运站1200独设20加油(气)站41200独设21消防站1独设22变电站1独设23开闭所5500200-300独设24配气站1独设25高位水池1独设第四十六条 红线控制:道路红线23、之内的用地为城市道路及道路绿化专用(包括上空),任何与城市道路交通无关的建(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均不得占用。(详见道路工程规划图和图则)第四十七条 绿线控制:绿线是城市中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遵循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具体详见图示和图则。第四十八条 黄线控制: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市政管线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限,遵循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具体详见图示和图则。第四十九条 红线、绿线、黄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为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第六章 绿地及景观风貌规划第五十条 绿地结构规划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放射楔状加环网”的绿地总体结构,以规划区外围丘陵生24、态林地、防护林地为背景,以茫溪河两侧生态绿廊为纽带、结合规划区点状的公园绿地,通过道路绿化衔接为一个相对完整、布局合理的生态化绿地系统,并形成“半环、一廊、三轴、多点”的绿地结构。“半环”:指规划区外围西侧的丘陵生态山林、南侧的生态防护绿地。 “一廊”:指规划区东部的茫溪滨河河绿地廊道。按滨水园林营造手法,选择丰富多样的植被物种,通过花卉造景、韵律分布等营造多层次立体绿化环境,补充完善滨水休闲、游乐设施,为住区提供日常休闲娱乐功能。“三轴”:即沿老乐井路、乐井快速路、幸福大道的道路绿化带。“多点”: 包括1个城市公园、多个社区公园以及居住区内部的小游园、附属绿地等。第五十一条 绿地布局1、城市25、公园规划形成1个大型城市公园(茫溪河滨河公园)。茫溪河滨河公园作为城市滨河生态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应符合城市滨河公园建设的整体考虑,积极保护和培育有利于水体自然净化的亲水性动植物,保护自然湿地形态,注重绿地功能的符合性,形成综合性城市公园。2、片区公园(居住区级)片区公园包括站前公园、城南公园、幸福公园、入口公园等,主要为居民提供日常的户外休息、娱乐、运动、游戏、观赏等活动空间,单个公园面积控制在1公顷以内。保留金家湾市场附近2处街坊内部的绿地,补充完善公园设施。重点作为缓解城市热岛现象、改善城市综合环境质量的生态预留,相邻的道路建设、地块开发应通过生态护坡建设等,严格保护立体生态景观。3、社区26、绿地规划结合社区用房布置街头绿地,并在街头绿地当中配建居民健身设施。4、道路两侧绿地乐井快速路两侧各控制不小于20米的绿地。其它道路或局部地段因现状建设或土地权限的原因,道路两侧绿地控制要求详见相关地块图则及要点说明。5、防护绿地规划区西北部的仓储物流园区、建材农资市场区域沿乐井路两侧控制20米的防护绿地;规划区南部城南110kV变电站附近,沿电力线控制22.5米高压走廊。第五十二条 主要公园绿地规划建设见下表序号名称位置功能职能规模(ha)1滨河公园茫溪河左岸文化、娱乐、休闲、游览城市公园8.482中心公园集中办公区西侧集散、休闲片区公园3.413城南公园城南城市入口景观、休闲片区公园1.027、54站前公园盛世融城西侧,客运中心对面文化、娱乐、教育、游览片区公园1.435幸福公园乐井快速路与幸福大道交叉口文化、景观片区公园5.506入口公园规划区西南侧入口文化、景观片区公园2.007其它公园绿地、防护绿地36.39 总计58.26第五十三条 景观风貌规划规划形成“一廊、三轴、多点”的景观体系。1、“一廊”:即滨茫溪河生态景观廊道。2、“三轴”:指沿老乐井路景观轴和沿幸福大道、乐井快速路的3条景观轴线。3、“多点”:即多个景观节点。围绕规划区景观廊道、景观轴的建设,规划对最能体现片区特色,具备丰富景观要素且有特殊功能价值的地段。第五十四条 景观风貌规划1、商业办公风貌区:在空间上主要依28、托幸福大道集中成片布局。商业建筑以高层、中高层为主,行政办公建筑以小高层为主,集合市政广场等开敞空间,形成丰富的建筑轮廓线。建筑风貌上应以现代建筑风格为主,建筑造型独特、色彩轻快明亮,广泛运用玻璃、构架等。2、现代居住风貌区:包括乐井路以南各居住区,开发强度以中等及中高强度为主,建筑以多层、中高层为主,高层为辅,建筑布局以组团式和联排式布局相结合,避免军营式的建筑布局形态,注重宜采用平坡屋顶相结合的建筑风格,建筑色彩以街坊为单位,形成整体协调的建筑色彩。3、传统商住风貌区:主要位于乐井路以北,紧临现状城市建成区,区内存在大量已建建筑。本区建筑风格应重点与旧城协调,以平行式的多层为主,沿乐井路布29、置部分地标性建筑。4、现代的物流风貌区:位于规划区的西北面,紧邻城市入口地段。沿乐井路两侧绿化带设计为微地形的绿化景观,与远处山体绿化共同形成入口地带郁郁葱葱的绿化景观。区内建筑布局应紧凑有序,遵循多样中求和谐的原则,注重与自然地形的结合,鼓励在满足功能基础上创新形式,达成现代、新颖的整体风格,突出园区的产业特征与文化,建筑高度以低层为主,多层为辅,不允许擅自对园区建筑的外形进行类似仿古或者欧式处理。第七章 城市设计指引第五十五条 建筑风格引导建议的建筑风格为:地方传统建筑风格,建筑传承当地民居的建筑文脉,采用坡屋顶、暖色清水砖墙,窗棱、柱础等构件回归原始,易产生认同感。主要分布于与旧城结合部30、;现代简洁的建筑风格,墙面色彩明亮欢快,局部局部以鲜艳的色块点缀,大量运用玻璃、大挑台、大退台以及几何形立面分割,体现强烈的现代感与时代特征。禁止的建筑风格为:欧式学院派风格,新古典主义风格与中西结合风格。简欧元素、南亚建筑元素可作为局部地块的建筑点缀,以美观为原则,丰富城市风貌,不宜大规模运用。 第五十六条 建筑色彩引导1、建筑应尽量使用本地产的天然材料,同时保持其天然的材质效果,避免过多的人工处理。2、建筑墙面的色彩以暖色为主,屋顶色彩以灰色系为主,玻璃则基本采用无色透明玻璃。3、为形成统一的、有特色与韵味的建筑风貌,建筑色彩以街坊为单位,保持其统一性,并与相邻街坊协调,以形成沿街建筑群的31、整体性和韵律感。公共建筑即要突出个性特点,又要注重环境的协调关系,禁止使用色彩过于鲜艳、刺眼的墙面材料、屋顶和玻璃。第五十七条 建筑体量引导本区整体建筑体量以“小、巧、秀”为特色,强调建筑院落的围合,建筑空间以“大、精、阔”为特点,在增加高低错落变化的同时,建筑造型力求“透、漏、瘦”,避免出现过长或过于封闭的建筑界面。一般来讲,公共建筑的连续界面的长度不宜超过80米;住宅建筑的连续界面的长度不宜超过100米。第五十八条 街道景观引导统筹考虑规划区的生态预留、开敞空间,精心设计景观节点,并与区内主要商业设施有机结合,增强公共活动空间的舒适性、连续性和整体性,建立建筑群体的整体秩序,形成富有节奏的32、韵律感和街道空间,创造富有特色的城市新区形象,塑造多元丰富的街道空间。交通性干道:交通性干道的特征是视线开阔、有方向感,道路景观应适宜于远距离、以车行速度观赏的特点。因此,国道213和新乐井快速路两侧行道树应选择简洁、高大的树种,体现连绵的绿色,结合道路两侧绿化的建设,强调节奏感与韵律感,突出车行时的视觉感受,并严格控制沿线的建筑底商,通过相对完整的建筑立面和丰富的建筑外观元素充分体现城市新区的时代感。而老乐井路作为交通性干道的同时,也是目前城市的主要窗口,主要结合现状建设,补充完善绿化空间,做好沿线建筑风貌的协调统一。生活性道路:具有街道空间尺度宜人,有方向感、可停留,街道景观适宜于距离近、33、以人行的速度进行观赏的特点。主要分为商业性道路和居住性道路。商业性道路两侧,应通过形式多样的商业建筑和与之协调的商业标志,塑造具有围合感强、有凝聚力的活动地带,营造商业建筑环境气氛,建筑细部处理应精致不繁琐、现代而不奢华。居住性道路应注重对街道绿化空间的打造,并严格道路两侧的建筑布局与建筑高度,尺度适宜,配以丰富的街道生活,使居住与生活结合得相得益彰。第五十九条 夜间照明夜景照明以各功能空间为重点照明地段,以商业街和绿化带系统构成重要照明带。商业街区的照明,应结合商业的橱窗、广告、环境照明等多种元素、多种照明方式,创造灯光文化特色;绿化带系统的照明主要依托滨河绿地以及相邻商业服务业用地的休闲功34、能,注重灯光的色彩搭配,点亮芒溪河,点亮滨河生活;高层公共建筑顶部照明应按照夜间远处眺望的要求设计,同时展示城市空间的形象,突出建筑空间鲜明的开放性、公众性和时代性,强调室内外空间的过渡和交融。第六十条 标识系统以设计简洁、易识连续和多样的特点,标识与建筑、广场、绿地、公共场所以及设施的有机结合,直接反映城市的品质。建筑名称及广告标识要统一规划,提供能使街景特色更加突出,居住环境的舒适性和公共空间更加宜人的视觉效果;保证行人和机动车驾驶者的安全,要通过建筑标识系统、设施标识系统、机动车路标系统以及步行道标识性系统的设计,形成一套有序明确的城市标识系统。第八章 道路工程规划第六十一条 道路网络规35、划规划依托乐井路、国道213线、幸福大道和乐井快速路作为规划区与城市周边片区的交通联系干道,同时规划在区内中部形成东西向的片区生活性干道,区内南部形成连接乐井路和国道213线的交通性干路。整个规划区基本形成“三横三纵”为主的方格式路网结构。第六十二条 道路分类及横断面规划规划道路分为片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级。主干道包括规划区联系城市周边片区的联系性道路和规划区内部的骨架道路,次干路作为主干路的延伸和扩充,兼具交通和服务功能,主次干路网络是区内道路系统组织的基本依托。片区支路则是承载着干道与各居住社区的交通联系作用。片区干道与片区支路一起承担区内的交通服务功能。规划道路红线宽度片区主干路3536、-60米,4-8车行道;次干路25-30米,4-6车道;片区支路12-20米,2-4车道。具体断面组织如下:道路分类设计时速(KM/H)红线(m)板块机动车道(m)非机动车道(m)分隔带(m)人行道(m)主干路50-6060四211.527.05.0+22.027.050-6045二213.53.027.550-6040三14.025.022.026.050-6035二211.03.025.0次干路40-5030一20.025.040-5030一15.027.54025一15.025.0支路20-302012.024.020-3016一9.023.520127.022.5第六十三条 交通设施规37、划1、客运站:规划将县客运中心用地布置于乐井路北侧,占地2.22公顷。2、停车场:规划区内部不单独设置专用停车场,主要结合城市广场和绿地设置生态停车场,其他停车需求主要由建筑配建停车场或地下停车库及部分路侧停车位解决,配建停车场设置要求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并在各建设地块的配建车位要求中明确(配建标准详见“土地利用控制规划”)。规划鼓励单位配建停车场、库向社会公共开放使用。3、规划结合城南学校东南侧广场及县客运中心等各设置公交始末站一处。第六十四条 主要技术指标1. 规划道路平曲线半径:片区干路最小100m,片区支路最小50m。2. 规划道路交叉口缘石半径:干路干路相交为2025m,干路与支38、路相交为1520米,支路与支路为1015米。3. 规划片区干路最大纵坡4.5%,片区支路最大纵坡7.0%,道路最小纵坡0.3%,道路横坡1.52.0%。第九章 市政工程规划第六十五条 给水工程规划规划区总用水量约为26700m3/d,水源由井研城市供水系统解决。规划在周家坳附近新建高位水池一处,池底标高420米左右,池容2.8万立方米,占地2公顷。给水管网由北侧城区分两处接入,沿规划道路敷设,在规划区内内形成环枝结合的给水管网。消防给水根据规范按“同一时间火灾次数2次,一次消防用水45升/秒,2小时延时”考虑,消防用水量648m3,消防用水量应在城市给水系统的调蓄设施中予以考虑。第六十六条 雨39、水工程规划规划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规划区雨水排放采用结合地形、组织形成大小不一的排水分区,各分区雨水相对集中尽量就近排入茫溪河及高家寺水库泄洪道。雨水管道沿规划道路及用地边缘敷设,收集雨水就近排入茫溪河及高家寺水库泄洪道。雨水管道在东西向道路布置在南侧车行道下,南北向道路布置在西侧车行道下。第六十七条 污水工程规划污水以平均日给水量的0.9计,则本规划区污水量为18000m3/d。迎宾大道沿线污水由规划区东侧井研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余区域污水由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截流干管沿茫溪河敷设,污水主次管道沿规划道路敷设收集污水汇入截流干管,最终送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东西向道路布置在北侧车行道下40、,南北向道路布置在东侧车行道下。第六十八条 燃气工程规划居民生活用气标准每人0.4Nm3/d,气化率为100%计算,公商用气量按居民用气量的50%计,汽车用CNG用气量按居民用气量的30%计,未预见用气量按5%计,则本规划区总用气量约为5.76万Nm3/d。规划区沿用井研县城目前采用的中压一级供气管网系统。中压配气系统配气压力为0.15-0.4MPa,户前设楼栋调压。供气气源为本规划区东侧的井研天然气配气站,该配气站规划配气规模为18万Nm3/日,用地0.36公顷。规划保留三江至井研的次高压输气管线,输气管线安全防护距离按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m进行控制。中压天然气管道由配气站接出后沿规划道路敷设41、,形成环枝结合的配气管网向区内用户供气,并与老城区中压管网联接。第六十九条 电力工程规划预测用电负荷大约为10万kW,负荷同时率按0.6计,则计算负荷为5.54万kW。本规划区电源由规划城南110kV变电站提供,该变电站主变用量3x63 MVA,占地0.54 hm2。规划区采用三级供配电模式:110kV变电站10kV变电站0.38kV配电网。规划区内110千伏及以上电力架空线路,应根据规划区地形、地貌特点,沿规划区道路、绿化带架设。单回110kV架空电力线走廊宽度控制1525米。10kV电力电缆由城南110kV变电站接出,在规划区内形成10kV环状供电网络,配置环网分段开关柜,开环运行,每回承42、担30005000kW负荷,截面按远期负荷选定。在规划区设置10kV开闭所5座,每个开闭所容量为1015MVA,开闭所按二进线、10或12出线考虑,其具体位置布置详见“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10kV电力线路选用YJV-8.7/10kV电力电缆沿道路采用电缆沟方式敷设。第七十条 电信工程规划规划区内的市话总用户数约为35300门,市话机线比选用1.35,则所需交换机容量约为47500门。规划区不设电信局所,电信业务由县电信局提供。电信电缆由井研县电信局接出后由规划区北侧进入规划区,沿规划道路采用地下管道敷设。城市道路上的电信主管道,应预留23个管孔供CATV电缆和其他弱电线路专用。规划区邮政局所43、服务半径按1.5km考虑,设置一个邮政所。第七十一条 管线综合规划1、本次管线工程规划包括: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电信(含有线电视)等六种管线。在管线综合规划中,既要考虑今后各单项管线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方便,同时兼顾各种管线的协调布置,并注意综合利用有限的地下空间和节约土地。2、在城市道路下的工程管线,首先应布置在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下,其次才应将检修次数较少的管线布置在机动车道下。各种地下工程管线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方向平行布置,原则上应遵循以下排列次序:道路西南侧为:电力、给水、雨水道路东北侧为:电信、燃气、污水3、管线与建筑红线以及管线与管线之间的水平净距须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44、规划规范(GB5028998)的要求。4、各种工程管线在交叉出现矛盾时应遵循小管让大管,压力流管让重力流管,可弯曲管让不可弯曲管等原则进行调整。各种管线竖向自地表向下排列的顺序宜为:电信管线、电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第七十二条 环卫工程规划1、公厕: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有关标准、兼顾间距和密度因素设置,居住用地按4座/km2、公共设施用地按8座/km2、仓储用地按1座/km2标准,结合500-800米服务半径设置。2、果皮箱:在人口密集街道每隔50100米设置1个,干道每100200米设置1个,一般道路每200400米设置1个。3、生活45、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按服务半径70米设置,占地不小于10平方米。4、垃圾转运站:在本规划区设垃圾转运站一处,规模60吨/日。服务半径10001500米左右,占地不小于200平方米。第十章 防灾规划第七十三条 防洪规划茫溪河、高家寺泄洪道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修建、完善防洪堤,防洪堤建设应考虑生态河堤和亲水性。在无滨河路的地段单独设防洪堤,同时完善排水、泄洪管道。加强河道疏通、清理,严禁向河床倾倒垃圾和弃放土石,对高家寺泄洪道应进行渠化整治,保证河床泄洪断面顺畅。严禁侵占河道建设,滨江路外侧原则上不得建设与防洪无关的建筑和构筑物。第七十四条 防洪规划在幸福大道东侧设置普通消防站一处,占地0.5546、公顷。消防给水采用生活、生产及消防共用一套给水系统的低压消防系统。市政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大于120米,服务半径不大于150米,重点地段及大型公共建筑附近可适当提高设置密度。第七十五条 抗震规划井研城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生命线系统(粮食、供水、供电、通讯、交通、指挥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抗震设防烈度应按7度设防。规划确定的公园绿地、街头绿地、广场、道路和操场等开敞空间作为临时疏散场地,以备出险时人员疏散避难使用,不得随意更改和侵占。第七十六条 地质灾害防治因本规划在无地勘资料下编制的,因此对地质构造情况存在未预见性,城市建设必须以地勘资料为依据,如47、出现用地状况与地勘资料相冲突,应以地勘资料为准,采取防范措施或进行用地调整。对因人为或其它原因导致在本片区内出现不良地质地段时,则不得在不良地质地段上从事一切建筑活动,对不良地质地段上已有建(构)筑物,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防护或搬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依法追求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建议第七十七条 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控制性详细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法定效力,不得任意擅自修改,确需修改,必须进行相应的论证,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七十八条 规划批准后,应尽快制订与其相应的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并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让全民理解、认识和支持规划区的规划建设。第七十九条 坚持先地下、后48、地上,基础设施先行的建设序列。建设时,应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综合协调各个市政和基础设施部门,同时施工或预埋,避免重复开挖。第八十条 坚持城市设计思想,注重城市风貌形象创造,对于规划区的主要的景观轴线、景观节点的建设必须进行专项景观规划或城市设计,并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后方可实施。第八十一条 开发与建设并举,强调市场运作,通过经济杠杆及土地项目运作等方式进行投资建设。以新区建设为契机,启动房地产市场,寻求井研县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简化二级市场交易程序,消减或免除现行收费,搞活二级市场、刺激一级市场的需求,使城市建设与开发逐渐形成良性循环,加快建设进程。第八十二条 建立合理的土地开发奖惩制度。对在规49、定的范围内提高绿化率和建筑退后红线距离,愿意承担附近地块公用设施、公共绿化和公共铺装建设的单位,对其容积率可按实际投资进行相应的建筑面积奖励。对那些采用各种手段在建设中侵占建筑后退红线、减少绿地率、提高容积率和不按规定配套公用设施的单位一经发现坚决让其停工重新进行方案审批,重新按合格方案进行建设,否则取消其土地使用权。第八十三条 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利用用地的兼容性和土地拍卖制度,促进规划区内土地的市场化配置和综合效益最大化。第十二章 附 则第八十四条 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法定效力,不得任意擅自修改,确需修改,必须进行相应的论证,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八十五条 本规划从井研县人50、民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执行;井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本规划进行管理和维护。第八十六条 本规划解释权属井研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附表一 现状建设用地统计表序号用地代号用地名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用地(%)1R居住用地35.217.442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8.061.70其中行政办公用地5.121.08文化设施用地0.370.08教育科研用地1.990.42医疗卫生用地0.580.123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141.304M工业用地18.093.825S道路广场用地19.374.096u市政用地0.700.157已征待建用地86.9818.388H14农宅用地9.251、41.959H4特殊用地0.990.2110E其它用地288.5260.96现状建设用地184.7839.04规划区总面积473.30100.00附表二 规划建设用地统计表序号用地代号用地名称用地面积(公顷)占地比例(%)备注1R居住用地239.6350.632A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34.977.39%其中行政办公用地10.162.15%文化设施用地1.390.29%教育科研用地19.874.20%医疗卫生用地3.550.75%3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7.377.90%其中商业用地29.496.23%市场6.64公顷商务用地4.791.01%娱乐康体用地1.610.3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52、1.480.31%4W物流仓储用地28.566.03%5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72.1415.24%其中城市道路用地70.0814.81%交通枢纽用地2.060.44%6U公用设施用地1.690.36%7G绿地与广场用地58.2612.31%其中公园绿地54.2911.47%防护绿地3.970.84%小计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472.6299.86%8H特殊用地0.680.14%合计规划区建设用地473.30100.00%附表三 土地使用性质兼容适建范围表序号 用地类别建设项目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一类R1二类R2-3三类R4商贸办公C1C2教科文卫C1-C6第一53、类M1第二类M2第三类M3普通W1危险品W2公共绿地G1生产防护G21低层独立式建筑2其他低层居住建筑3多层居住建筑4高层居住建筑5单身宿舍6居住小区教育设施(中小学、幼托机构)7居住小区商业服务设施8居住小区医文化设施(青少年和老年活动室、文化馆等)9居住小区体育设施10居住小区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街道医院养老院等)11居住小区市政公用设施(含出租汽车站)12居住小区行政管理设施(派出所、居委会等)13居住小区日用品修理、加工场14小型农贸市场15小商品市场16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下同)行政办公建筑17居住区级以上商业服务设施18居住区级以上文化设施(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54、纪念性建筑等)19居住区级以上娱乐设施(影剧院、游乐场、俱乐部、舞厅、夜总会)20居住区级以上体育设施21居住区级以上医疗卫生设施22特殊医院(精神病院传染病院)-需单独选址23办公建筑、商办综合楼24一般旅馆25旅游宾馆26商住综合楼27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28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学校、业余学校29科研设计机构30对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的工厂31对环境有轻度干扰、污染的工厂32对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的工厂33普通储运仓库34危险品仓库35农、副、水产品批发市场36社会停车场、库、加油站37加油站38汽车修理、专业保养场和机动车训练场39客、货运公司站场40施工维修设施及废品场41污水处55、理厂、殡仪馆、火葬场42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允许或不允许设置,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附表四 地块规划指标一览表地块编号用地性质地块净面积(m2)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m)配套设施及备注S01-01R22122072.528%35%36S01-02W1138518260%20%21S01-03B2163080.820%40%15公共厕所S01-04G219111-90%-S02-01R2151544328%32%36S02-02B1851073.540%30%36公共厕所S03-01R249389328%32%36S03-02G143904-65%56、-S03-03W114961260%20%21S03-04S320556120%10%21公共厕所S03-05R2361343.528%32%45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S03-06R211638328%32%36S03-07B11283821.0-3.050%20%20S03-08R211596328%32%36S03-09U1120042-20%-S04-01R27079328%32%36S04-02G122573-65%-S04-03R21407328%32%36S04-04R267103.528%32%45S04-05R276125.741%30%75开闭所S05-01G1104757、0-65%-S05-02R2/B1199724.540%30%75S06R2/B11035623.1535%35%36公共厕所,儿童活动场地S07R222245328%32%36社区卫生服务站S08-01R29215328%32%36S08-02R2141703.235%35%36S08-03B145273.545%15%55公共厕所S09R228776328%32%36公共厕所S10-01R2/B136332428%32%55幼儿园S10-02R220775328%32%36S10-03R25443330%30%60儿童活动场地S11-01G28859-90%-S11-02W1540092658、0%20%21S11-03B1222754145%20%10S11-04G111994-65%-开闭所S11-05B1325683.545%15%55公共厕所S11-06R2/B1351040322%42%60储蓄所,公共厕所,健身设施,幼儿园。地块内部结合地形在西南侧保留不少于10公顷的完整山体绿化。S11-07G21032-90%-S11-08B4130600.540%20%10S11-09B4131050.540%20%10S12-01G114307-65%-文化活动点S12-02R2484223.528%32%60S13-01R2/B1265103.2535%35%60S13-02R259、518223.235%35%70健身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S13-03A3315494-S14-01R2/B1358902.835%35%60S14-02A180132.535%25%36S14-03R261484.540%30%80S14-04R2/B1361103.535%35%60S15-01B1211732.745%30%60公共厕所S15-02R2342003.235%30%60S15-03B18202445%15%45S15-04R2369413.528%32%45文化活动点S16-01R2/B1330101.0-3.540%30%36S16-02A51218771.0-1.535%60、30%36S17-01R229457328%32%36儿童活动场地S17-02B163073.545%30%36S17-03R241516328%32%36社区服务中心。地块东侧临国道213控制15-20米绿化带。S18-01R2174680325%40%36健身设施。地块南侧临城市道路控制15-20米绿化带,地块内部结合地形保留不少于2.5公顷的完整山体绿化。S18-02A589302.225%35%36S18-03A2103901.530%35%20社区服务中心,邮政所S18-04B1223282.545%15%20S18-05B1297690.735%20%10公共厕所S19-01R2961、0153.535%35%55S19-02R224131-S19-03R2123963.528%32%55S20-01R2379503.528%32%55开闭所,储蓄所S20-02G134094-45%-健身设施,儿童活动场地,公共厕所。可建设地下停车场S21-01A111290435%25%45S21-02H4167841.535%25%45S21-03A18306435%25%45S21-04U493460435%25%45S21-05A13464435%25%45S21-06U3154681.530%25%21S21-07A13471435%30%45S21-08R2545303.528%62、32%45S21-09A129101435%30%45社区服务中心S22-01R2151149328%32%36储蓄所,健身设施。地块南、东两侧临城市道路控制15-20米绿化带。S22-02R226000-S22-03A3312500-S22-04G17722-65%-公共厕所,儿童活动场地S22-05B4125300.540%20%10S23-01R245395328%32%36S23-02G119999-65%-S24-01R21934783.525%40%60儿童活动场地,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开闭所。地块北侧临城市道路控制15-20米绿化带。S24-02G18591-65%-S63、25-01G16537-65%-S25-02R21464103.525%40%60储蓄所,文化活动点。地块北侧临城市道路控制15-20米绿化带。S25-03B3145122.535%25%45开闭所S25-04B231547535%25%100S25-05U1253720.540%20%10S25-06G210780-90%-S25-07R221373328%35%60S25-08G133126-65%-S26-01B134546535%25%100储蓄所,邮政所S26-02G121886-65%-公共厕所S26-03R2766363.525%40%60社区卫生服务站S27-01B166483.545%15%60S27-02B1175000.735%20%10S27-03R21698193.525%40%60健身设施,文化活动点,垃圾转运站。地块北、东两侧临城市道路控制15-20米绿化带。S27-04G15901-65%-S28-01R2372101.520%45%36S28-02G179955-65%-公共厕所,健身设施,儿童活动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