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公租房第二轮选租办法(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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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74841
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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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州工程学院公租房第二轮选租办法为了保证学校公租房房源的充分利用,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公租房选租办法特制订本办法:一、选租公租房的原则1、事项公开:房源、面积、单位面积预收的租金、申租条件、个人积分、选租顺序公开。2、选租顺序由积分高低决定。选租对象根据本办法中明确的计分办法,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剩余的房源中选租。3、储藏室、车位的选租顺序。地下储藏室、车位的选租顺序同房屋选租顺序,但地下、地面车位每一选租对象只能选择一个。二、选租的对象及条件1、选租对象:2013 年 10 月 31 日徐州工程学院在编在职未参加第一轮选租的教职工、学校已经同意引进暂未入编的人才和人事代理职工。2、选租对象本人2、自愿,并同意徐州工程学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条款的,可以按照积分高低在可选的房源内依次选租。3、夫妻双方属选租对象范围的限一人选租。三、计分办法选租分值=职称、职务、学历(位)基本分+工龄(人事代理职工来校工作年限)分+任职(毕业)年限分+双职工分1、人事代理职工来校工作是指到徐州工程学院工作(下同) 。2、职称、职务、学历(位)基本分共分 9 档,以技术员、本科、中级工 42 分为基数,每一档 8 分。(1)职称、职务、学历(位)认定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31 日,其中,职务以批准文件时间为准,职称以聘任时间为准,学历以毕业文凭颁发时间为准。(2)选租对象可根据自己情况,在职称、3、职务、学历(位)三者中就高计分,不重复计算。序号职级(学历、学位)分值1正厅级98 分2二级教授、副厅级90 分3正高职称、正处级干部82 分4副高职称、副处级干部、博士74 分5中级职称、正科级干部、高级技师66 分6硕士、技师、副科级干部58 分7初级职称、高级工、科员50 分8技术员、中级工、本科42 分9其他(大专及以下学历、无职称职务、初级工等)34 分3、工龄分2013 年 10 月 31 日徐州工程学院在编在职未参加第一轮选租的教职工、学校已经同意引进暂未入编的人才的工龄按现行人事工资计算办法处理,工龄(人事代理职工来校工作年限)分为每年0.2 分,计分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31 日。4、任职、毕业年限分任职、毕业年限与人事工资关于工龄的计算办法相同,按计分职务任职、 职称聘任的年限每年 0.5 分,以学历(位)计分者按学历(位)证书颁发的年限每年 0.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