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年)(3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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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波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宁波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 年)年)(公布稿)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 年 10月 目录目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 第 1 条 指导思想.1 第 2 条 编制目的.1 第 3 条 规划原则.2 第 4 条 规划范围.3 第 5 条 规划期限.3 第 6 条 更新对象.3 第 7 条 规划依据.3 第二章第二章 更新目标与更新策略更新目标与更新策略.5 第 8 条 目标定位.5 第 9 条 更新规模.5 第 10条 更新策略.6 第三章第三章 更新片区与实施指引更新片区与实施指引.7 第 11条 划示原则.7 第 12条 更新片区划定.8 第2、 13条 片区实施时序.8 第 14条 片区分类实施.8 第 15条 片区实施要求.9 第四章第四章 更新行动与重点任务更新行动与重点任务.11 第 16条 完整社区(未来社区)建设行动.11 第 17条 城乡接合部转型行动.13 第 18条 历史街区复兴行动.15 第 19条 低效空间增效行动.17 第 20条 公共空间提质行动.18 第 21条 基础设施提升行动.21 第五章第五章 更新机制与政策保障更新机制与政策保障.25 第 22条“四级联动”的规划传导体系.25 第 23条“合力共治”的工作组织体系.25 第 24条“2+5+N”的政策法规体系.26 第 25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机3、制.29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第1 1条条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推动宁波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战略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对宁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紧扣“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重大使命,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坚持城市内涵式4、发展为主线,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为宁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第第2 2条条 编制目的编制目的 统筹城镇开发边界内城市更新活动,谋划实施城市更新项目,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等,配置资金和要素,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规划坚持战略引领,强化系统思维,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等规划,并作为指导各区(县、市)更新规划和片区策划编制,谋划实施更新项目的依据。2 第第3 3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注重以人为本,共同富裕。加快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扎实推动共同5、富裕先行示范,深刻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统筹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让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注重集约高效,动能升级。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型,聚焦存量资源的盘活利用,提供高品质的物质空间载体和生产生活服务,激活新动能,促进新消费。精心培育创新生态,深化城市数智化、新能源化、国际化建设,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注重特色发展,精致品质。坚守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以用促保,在城市更新全过程中妥善处理并协同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的关系。传承城市文脉,延续空间肌理,彰显底蕴深厚、滨海时尚、大气精致、宜居宜业的都市形象。注重治理投入,守正创新。科学把握城市发6、展规律,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确定更新改造目标和标准,统筹利用多方资源。注重统筹协调,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引领,体检先行,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创新完善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的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坚持系统观念,尊重 3 城市发展规律,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规划、建设、运营和治理全周期管理理念。第第4 4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市域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重点聚焦城市建成区。第第5 5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 2024-2035 年,近期至 2030 年。第第6 6条条 7、更新对象更新对象 城市更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开展的持续改善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的活动,具体包括:1.以改善危旧房屋、老旧小区、城中村等居住品质为主的居住类城市更新;2.以推动老旧街区、老旧厂区、老旧商业广场、老旧商务楼宇等转型提质为主的产业类城市更新;3.以完善老旧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为主的设施类城市更新;4.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为主的保护传承类城市更新;5.以提升滨水空间、公园绿地、桥下空间等城市环境品质为主的公共空间类城市更新;6.以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城市功能布局等实现片区可持续发展为主的区域综合类城市更新;7.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活动。第第7 7条条 规划依据8、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 4.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 6.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 7.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8.浙江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 9.关于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10.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11.宁波市城市更新办法 12.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3.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十四9、五”规划 14.宁波 2049 城市发展战略 15.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6.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4-2035 年)17.宁波市城市更新试点实施方案 18.宁波市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 19.宁波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 20.其他相关规划文件 5 第第二二章章 更新目标与更新更新目标与更新策略策略 第第8 8条条 目标定位目标定位 积极落实国家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要求,以及浙江省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战略部署,助力宁波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明确宁波城市更新的目标定位为“国家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样板市、浙江省高质量城市国家现代化人10、民城市建设的样板市、浙江省高质量城市发展的先行者、宁波城乡全域提质的主抓手发展的先行者、宁波城乡全域提质的主抓手”。至 2030 年,健全机制,全面推进。深化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健全常态化体检、系统化谋划、片区化实施、项目化推进、一体化运营机制,进一步提升“三化”水平,广泛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激励多元主体参与,搭建更新合作平台。出台宁波市城市更新条例,全面实施 55 个市级先行更新片区,加快推进 60 个市级一般更新片区。至 2035 年,助力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以高质量建成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为目标,“三化”转型取得显著突破,115 个城市更新片区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11、参与的宁波更新模式,全面构建城乡融合的共同富裕格局,全面塑造高品质的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形象。第第9 9条条 更新规模更新规模 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城市更新,明确分阶段城市更新规模。规划至 2030年以先行更新片区为重点,累计更新30-50平方公里;至 2035 年加快推进全域更新,累计更新 60-100平方公里。6 第第1010条条 更新策略更新策略 保护传承地区聚焦“一核三城多点”,传承城市文脉。整体保护泛三江口核心区及镇海、奉化、余姚历史城区,推动传统商圈业态升级,实现历史保护与功能更新的有机融合。保护传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和名镇名村,采用微改造方式,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建设文化12、展示、传统居住、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功能完善地区提升“百圈千园万巷”,焕新功能业态。促进“百圈升级”建设全龄友好的完整社区,实现基础设施标准配置、全龄设施精准配套、未来场景高标准配备。通过“千园增绿”挖潜小微公园,鼓励“公园+”复合利用。开展“万巷更新”激发烟火味与时尚范的特色街巷,延续小街密网传统格局,营造宜交流的街道空间。战略支撑地区推动“一环线多平台”建设,优化空间格局。整治提升绕城高速环线区域环境,坚持“留改拆”并举,开展城中村片区化改造提升。提升主要入城口门户景观形象,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志性风貌。高质量建设宁波枢纽、甬江科创区、姚江两岸等战略地区,引导城市空间复合高效布局,打造未13、来城市建设标杆。城乡融合地区展现山海魅力画卷,促进城乡共荣。建设共富共美的现代化美丽城镇,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构建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塑造环山滨海的县域风貌样板,以翠屏山中央公园、四明山生态屏障、象山港等生态区域为核心,塑造城乡自然人文整体风貌。7 第第三三章章 更新片区与实施指引更新片区与实施指引 第第1111条条 划示原则划示原则 转变当前空间碎片化的实施方式,以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片区化模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现空间集聚、要素集成、时间集中、力量协同的目标。城市更新片区作为城市更新的统筹范围,有利于整体功能结构调整和更新资源优化配置。问题导向,更新资源空间归集。14、深入开展城市体检,强化民意调查,在城镇建成区内划示下列空间区域:更新资源集中分布、城镇发展和设施配套需求迫切、环境品质较差或存在公共健康安全隐患的区域。目标导向,规划引导差异施策。落实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标定位,结合城市更新策略分区引导,以城市更新释放存量用地资源,提升空间品质。重点促进三江走廊魅力彰显,推动中央活动区功能完善和活力提升,保障宁波枢纽、甬江科创区等战略功能区空间需求。治理导向,专项行动协同推进。充分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协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业集聚区专项规划、城中村提质攻坚、共富单元集成落地改革等工作要求,综合考虑既有片区的划示划定方法和空间边界,保15、障城市更新片区与城市重要功能板块充分衔接。实施导向,聚焦近期实施项目。以区(县、市)作为城市更新的实施责任主体,通过座谈调研和书面意见征询,8 充分了解自下而上属地政府的更新意愿,将近期落地性较强的更新项目纳入更新片区。第第1212条条 更新片区划定更新片区划定 综合考虑更新潜力、更新诉求和更新意愿,市级层面共划示 115 个更新片区,分为 55 个先行更新片区和 60个一般更新片区。实施中各区(县、市)可在本规划基础上进行边界优化,但更新片区数量原则上不作减少。第第1313条条 片区实施时序片区实施时序 至 2030 年,先行片区全面实施,一般片区加快推进。结合城市发展重大战略、群众诉求、更16、新潜力等因素,衔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示范片区、城中村改造片区等工作,编制完成 115 个片区策划方案,全面实施 55 个先行更新片区,加快推进 60 个一般更新片区。至2035年,形成高质量可持续的片区范例。115个更新片区取得明显成效,并打造若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片区更新展示窗口。第第1414条条 片区分类实施片区分类实施 保护传承类更新片区共划示 13 个,主要分布于历史文化资源集中的地区。扎实开展文化遗产影响评价,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修缮,探索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方式路径,加强城市设计风貌管控。功能完善类更新片区共划示 54 个,主要17、分布于城市中心区,以完整社区(未来社区)为单元完善社区建设,开 9 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优化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老旧街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创新消费场景,推动文旅产业赋能城市更新。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老旧厂区更新改造,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厂区、厂房和设施,植入新业态新功能。战略支撑类更新片区共划示 22 个,主要分布于城乡接合部地区及重要产业平台。以重大功能平台建设为龙头,成片统筹存量空间资源,稳步推进城中村拆迁安置,一体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激发创新动能与提振产业集群,强调土地复合集约利用,探索数字化、新能源化技术赋能。城乡18、统筹类更新片区共划示 26 个,主要分布于外围城镇地区。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样板区、现代化美丽城镇、未来乡村建设,加快提升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小城镇连城带乡作用。持续提升城乡风貌,全面推进浙派民居建设,塑造环山滨海的景观风貌特色。第第1515条条 片区实施要求片区实施要求 明确更新片区统筹主体遴选标准与核心职责。市、区(县、市)两级人民政府应围绕片区更新总体目标,通过公开程序确定更新片区统筹主体。统筹主体需细化资源底账和调查更新意愿,推动形成片区更新共识,统筹整合资金、土地等要素资源,推动项目落地。构建针对不同主体的差异化资源盘活路径。精准19、对接 10 产权主体、市场主体与居民的核心诉求,实现可持续的片区更新。产权主体应通过自主更新或合作开发实现资产增值;市场主体需依托市场化运作机制,以产业导入与空间运营提升片区效能;公众则通过共治共享途径参与更新过程,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诉求的协同。制定片区整体可持续的财务平衡机制。综合考虑民生保障需求与片区发展目标,制定片区资金统筹方案。发挥政府财税和金融政策的引导作用,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参与。探索片区综合开发收益反哺模式,建立资金使用全流程动态监管机制。11 第第四四章章 更新行动与重点任务更新行动与重点任务 第第1616条条 完整社区(未来社区)建设行动完整社区(未来社区)建设行动(20、一)(一)深化开展既有居住建筑改造深化开展既有居住建筑改造 稳妥推进城市危旧住房改造。重点聚焦城镇开发边界内、使用 25 年以上的多业主住宅开展安全排查与改造工作,结合浙江省建设领域“房屋建筑码”完善住房信息档案,结合完整社区(未来社区)建设等工作对城乡危房分类整治、综合治理。加大危房实质性解危力度,完成目前在册的 17幢城镇危房实质性解危。对动态新增城镇危房同步推进实质性解危工作,动态清零,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深化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全面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试点”,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效能。按照城镇房屋体检制度建设要求,探索既有城乡房屋隐患发21、现、责任认定、闭环处置的工作联动机制。迭代升级“保险+服务”,构建“基础险+专项险”房屋安全保险模式。探索多渠道资金筹措方式,拓宽房屋安全管理的资金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到 2030 年,实现房屋安全管理长效化、智能化、精细化。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建筑保温材料管理,鼓励居民开展城镇住房室内装修。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以充电桩建设、屋顶太阳能热水迭代升级为太阳能光伏、污水零直排、外墙脱落渗漏水专项治理等为主要内容,同步结 12 合“一老一小”、无障碍设施改造,进一步提高住宅小区的绿色化水平。到 2030 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22、筑节能改造 200 万平方米以上。(二)精准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二)精准开展老旧小区改造 精准开展老旧小区设施补短。全面完成 2000 年前老旧小区改造,研究分类逐步推进 2001-2010 年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针对居民改造需求迫切的问题,开展管网更新,推动燃气、供水、排水管网专项排查制度,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延长管网使用寿命;开展楼道更新,推进住宅加装电梯、老旧电梯更新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开展设施更新,多种渠道增补停车设施,加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提升改造小区智慧化安防设施。到 2030 年,累计完成既有住宅加装(更新)电梯 1100 台以上。推动小区多方协同共治。23、结合改造同步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注重引导居民参与和监督,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开展业主委员会成员培训,协同强化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建设。推动建立以街道为责任主体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切实保障小区有效管理。探索建立物业服务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街镇、各部门、行业协会、专业调解机构等多元参与的物业服务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到 2030 年,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 100%。(三)全域推进完整社区(未来社区)建设(三)全域推进完整社区(未来社区)建设 13 分类开展完整社区(未来社区)建设。系统谋划,全域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地等设施配套,因地制24、宜推进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与复合利用,推动社区服务从“基础覆盖”向“优质均衡”升级。分类开展,对于空间条件较好的社区,对标全国先进城市打造标杆样板,打造引领型未来社区;对于空间条件一般的,重点做好“一老一小”等核心服务场景,不断增加普惠型未来社区数量。统筹单点未来社区建设,同步推进街道全域类未来社区项目。到2030年,累计列入完整社区(未来社区)建设项目520个,覆盖全市约75%城镇社区。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优化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开展社区配套设施分析和街道公共服务能力评估,确定“查漏补缺”设施清单。以“5 分钟”“10 分25、钟”社区生活圈为单元,补齐治理、教育、养老、卫生、文体、商业、体育、便民等服务设施短板。聚焦存量空间盘活利用,充分利用闲置厂房、仓库及边角空地,做到“大空间集中用,小空间分散用”。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求细化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中,建立完整社区(未来社区)规划传导实施机制。到 2030 年,累计完成 100 个以上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第第1717条条 城乡接合部转型行动城乡接合部转型行动(一)分类推进城中村改造(一)分类推进城中村改造“一村一策”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大对群众需求迫切、城 14 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突出的城中村连通连片改造力度,运用综合整治、拆除重建等方式实26、施改造。依据“因地制宜、尽力而行、量力而为、分类推进”原则统筹谋划布局,结合城市更新片区、重大项目,统筹城中村改造。到 2030 年,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工作。综合整治类村庄主要针对城镇开发边界外人居环境和公共设施较差,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内因历史文化保护不适宜拆除、村容村貌较好且近期无拆除计划的村庄。拆除重建类村庄主要针对城镇开发边界内且被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位于宁波枢纽、甬江科创区、姚江两岸等重大功能板块及重大工程项目拆迁范围内,或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规划方案明确拆除的村庄。(二)强化区(县、市)毗邻区域整治提升(二)强化区(县、市)毗邻区域整治提升 全面开展交界面现状排摸,掌握27、区域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加快市域行政交界面总体规划研究,充分考虑区域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因素,统筹毗邻地区规划建设和要素配置,推进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提高区域的承载能力。到 2030 年,重点推进五乡西、小浃江等区域。(三)深化城乡风貌整治提升(三)深化城乡风貌整治提升 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围绕小城镇更新试点和城镇建设高质量样板(小城镇)要求,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持续提升小城镇品质。聚焦“五个现代化”内容,15 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到2030年,106个小城镇全部达到现28、代化美丽城镇基本要求,建设小城镇更新试点 60 个以上。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以翠屏山中央公园、四明山生态大屏障、象山港、象山东部海岸带等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样板区、现代化美丽城镇、未来乡村和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着力打造整体风貌协调有序、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第第1818条条 历史街区复兴行动历史街区复兴行动(一)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一)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健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编制宁波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全面完成到期保护规划修编。完善市名城委章程、专家库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历史建筑预先保护办法等各类保护政策和配套制度,深入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管控机制试29、点。到 2030 年,法定保护规划覆盖率达到 100%。扎实开展文化遗产资源调查。衔接全国文物普查,扎实开展全域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认定,建立历史文化保护资源数据库及储备库,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保护名录。拓展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加强工业遗产普查,保护展现产业特征与工艺流程的建(构)筑物,系统呈现近代工业文明。强化现当代建筑遗产保护,将建成逾 30 年且具有重要价值者纳入保护清单。到 2030 年,计划增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15 个。16 强化文化遗产保护督查机制。构建职责明晰、协同高效的多级联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专项评估制度、更新片区资源调查制度、历史建筑“三项审批”及文物涉建审查制度。开展文化30、遗产影响评价,坚决执行“先考古后出让”“先调查后建设”原则,强化城市更新全过程历史资源保护。至 2030年,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挂牌率达到 100%。(二)推进文化遗产活化利用(二)推进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加强历史城区保护传承。保护历史城区整体空间格局,以三江文化走廊为纽带,重点保护宁波、镇海、奉化、余姚四大历史城区。着力彰显宁波历史城区“子罗双城、丁字主街、水陆棋盘、钟鼓相望”的传统格局,提升中山路-镇明路中轴线公共空间品质,完整延续历史街巷的空间肌理。精细化引导历史城区建筑体量、色彩、材质及屋顶形式,鼓励传承创新,塑造传统风韵与时代气息交融共生的风貌景观。到 2030 年,完成秀水街、月湖31、天主教堂外马路、西街南大路等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改造。促进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修缮,探索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方式路径。在保持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外观风貌与典型构件前提下,允许通过加建设施、内部改造等方式适配现代使用需求。扩大文物开放程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文物建筑转型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空间,重点提升天一阁、河姆渡、庆安会馆等核心文保单位展示体验。可利用数字化技术对历史文化遗产 17 进行记录和展示,打造虚拟历史文化体验空间。推动文化遗产与旅游、创意产业融合,开发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和文创产品,提升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影响力。32、到 2030年,实施 98处历史建筑修缮活化利用项目。精心构建主题文化展示线路。有机串联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打造融入日常生活的历史文化展示体系。重点打造宁波历史城区“千年甬城”文化紫道,串联秀水街、月湖、老外滩、德记巷、天封塔、莲桥街、庆安会馆、七塔禅寺、甬江北岸等文化地标。重点推进大运河沿线古镇古村类标志性项目,加大慈城历史文化名镇古建修缮与非遗传承力度,开展半浦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提升。深度挖掘文化内涵,优化城市家具、广告招牌及市政设施设计,营造艺术氛围浓郁、互动体验丰富的文化场景。至 2030 年,重点打造千年甬城、大运河沿线等文化展示线路。第第1919条条 低效空间增效行动低效空间增效行动(33、一)开展老旧厂区创新赋能(一)开展老旧厂区创新赋能 促进老旧厂房业态升级。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老旧厂区更新改造,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厂区、厂房和设施,植入新业态新功能。以“老厂房+”模式打造无边界的创新街区,焕发创新活力,激发产业动能,赋能老城复兴。植入科技研发、文化创意、人工智能等现代化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筑巢引凤,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到 2030 年,重点推动东昌路、望春、长丰、中河、临港等片区老旧厂区实现功能转型与活力再生,有 18 力支撑城市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提速、产城深度融合与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推动开发区及园区能级提升,优化制造业空间格局,实现34、新旧动能接续转换。鼓励工业用地增容提质,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积极探索工业载体空间新模式及工业上楼实施路径,引领行业高标准厂房“宁波标准”。支持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在满足主导用途比例要求基础上,兼容仓储、物流、研发、商业等功能。严格落实工业集聚区块管控要求,健全工业用地产业准入、低效盘活、退出轮转机制。全面构建“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提升产业用地准入标准。(二)促进传统商区活力焕新(二)促进传统商区活力焕新 推动泛天一商圈升级。推动天一广场及周边设施业态升级、活力提升。探索商业与文化、旅游等产业的深度融合模式,发展新场景、新消费,丰富个性化体验业态。发展首店经济、夜间经济,策划举办35、消费节庆活动,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承载体。开展传统商区改造提升。加快推动老城传统商业街区更新提升,推进甬江两岸、宁波东站、客运中心、余姚西站等老旧市场改造升级,结合市场需求与区域特色,精准引入新兴业态。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优化步行空间体验,营造浓厚商业文化氛围,提升居民消费吸引力。第第2020条条 公共空间提质行动公共空间提质行动(一)(一)实施千里贯通工程实施千里贯通工程 19 点亮三江“城市会客厅”。推进三江六岸全线贯通,有序打通局部断点,加速沿线旧村旧厂清理腾退与功能转型。深化滨江与腹地一公里一体化开发,引导甬江科创区、文创港、东外滩、姚江两岸、丁家湾等形成差异化区段特色。鼓励滨江第一36、层界面公共化,提高滨水地区商业休闲、文化展示等设施密度,激发滨水公共活力。至 2030 年,促进江岸与城市功能融合,累计贯通 77 公里滨江休闲带,重点贯通实施丁家地块滨江绿带(杭甬高速-行春碶)、甬江南岸滨江休闲带(剑兰路东侧规划路-梅墟通道)等。营造塘河“美好生活秀带”。探索多样化分类贯通方式。针对沿线居住社区、学校、单位大院等封闭岸线,优先实现单侧贯通,灵活采用腹地绕行、高架步道、桥梁增道等方式,确保塘河沿岸步行连贯性,优化滨水体验。推进塘河绿道成环成网,将历史遗存、绿地公园、文化设施、商业中心等出行目的地融入公共空间网络。至 2030 年,沿河绿道累计贯通约 680 公里,重点建设推进37、中塘河、甬新河和西塘河沿线。建设滨海“生态海岸带”。开展滨海地区生态修复与生态岸线整治,提升沿线农渔生产设施景观风貌。推进滨海沿线村庄和低效产业提升,结合自然资源整体发展湿地旅游、休闲旅居、水上运动、渔文化体验等特色业态。至 2030 年,滨海绿道累计贯通约 200公里,加快建设象山港南侧与三门湾北侧的支线绿道。(二)开展千园开放工程(二)开展千园开放工程 20 织补便捷可达的小微公园。全面贯彻“公园城市”发展理念,有效增加城市绿量。全面普查桥下空间,铁路、城市高架等未被充分利用空间,利用腾退空间和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零散空间,建设具有一定游憩功能的小型便民开放空间,包括 400-100038、0 平方米的口袋公园和 100-400平方米的甬小园。通过拆迁腾退、绿化改造,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进园”,提升城市生态景观。鼓励引入运动跑道、增设公共书房、社区驿站等第三空间,丰富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多样性。立足“爱绿护绿公益基金”平台,深化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小微绿地建设。至 2030 年,累计建设小微公园(口袋公园、甬小园)700个以上,实现“出门见绿、300-500 米进园”。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围绕“城园融合”建设理念,提升公园植物景观品质,彰显城市地域文化,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营造公园特色场景。在确保各项指标满足规范前提下,因地制宜植入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等场景业态,混合设置零售餐饮、39、科普教育、文化艺术、体育运动、休闲娱乐等复合功能和活动场地,支持地上地下空间依法依规分层供地、确权。强化公园业态运营管理,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园配套服务领域,倡导公园配套服务项目品牌化连锁经营、整体打包专业化运营模式。至 2030 年,开放共享公园规模达到 750公顷以上。(三)开展万巷更新工程(三)开展万巷更新工程 分类引导特色街区。整治安心和谐的生活街巷,周边 21 以居住用地为主,串联服务本地居民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活服务型商业,建设“最美上学路”“放心菜市路”“温暖回家路”等“七彩惠民路”;激活市井烟火的商业街巷,沿线以零售、餐饮、商务办公为主,鼓励街道与建筑退线一体化设计,改善慢行40、出行环境,有序设置外摆空间,满足夜市集市等活动需求;塑造风貌协调的人文街巷,串联周边文旅资源,精细设计广告牌匾、灯光照明、艺术雕塑等元素,彰显独特历史文化价值。鼓励“三化”示范街区,推进数智化街区建设,加强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加速街区新能源化转型,强化新能源车辆支持;推动国际化街区更新,完善多语种标识系统。至 2030 年,重点打造庄桥老街、大碶老街、华严街区、福明街区等一批彰显地域特色、承载城市记忆的高质量发展活力街区。第第2121条条 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基础设施提升行动(一)实施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一)实施老旧管网更新改造 加速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污水、排水等地下管线管网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41、完善建设运维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城镇及城中村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力度,结合片区市政道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同步实施,探索建立新建生活小区地下管网常态化监管机制。深化落实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实行老旧燃气管道常态化更新改造机制,根据巡查、隐患排查和检测评估结果,制定年度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计划,并动态更新,滚动实施,确保燃气问题管道动态清零。全面开展户内燃 22 气设施安全检查,深入排查燃气管道周边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全覆盖监督检查。到 2030 年,累计改建燃气管道 100公里以上。推动供水设施改造提标。构建合理的环状和网状相结合的供水管网布局,提高供水的可靠性和灵活性。针对市政供水管网老化破损的42、安全隐患问题,通过对老旧供水管网及设施进行更新改造,降低供水系统漏损率,强化市政管网运行效率。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同步进行供水管网的更新和铺设,避免重复开挖,重点开展海曙西片区、前湾新区等地区。到 2030 年,累计改建供水管道 300 公里以上。大力实施排水管网改造整治。深化“甬有碧水”攻坚行动,加强排水管网“建管养”,加快构建污水管网“一张图”,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提速建立城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建设运维机制。开展新一轮管网隐患排查,持续推进城中村生活污水纳厂治理,加快城镇污水骨干网向农村延伸。到 2030 年,累计改造排水管网 100 公里以上。健全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43、设运维机制。加快通途西路、宁波枢纽两横一纵、绕城高速等一批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机场路、绕城高速、环城南路等综合管廊,抢抓政策机遇,实施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改造。坚持系统建设、一体推进,加快构建分级分层布设的综合管廊、专项管廊、缆线管廊地下市政廊道体系。到 2030 年,全市地下综合管廊累计建成 100公里。23(二)实施安全韧性设施补短(二)实施安全韧性设施补短 统筹城市防洪与内涝治理。通过河道整治、断头河联通及河道清淤修复,保留天然雨洪通道与蓄滞洪空间,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遵循“上蓄、南挡、西导、中疏、强排、内滞、分级防护”治理方针,构建排水防涝体系,完善沿江闸泵建设,逐步44、优化“六纵四横”主干河道布局,实现城区内涝积水点动态清零。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加强海绵型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蓄排与净化利用等海绵设施建设,提升建筑与场地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至 2030 年,姚江流域北排二通道建设完工,城市核心区防洪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消除城市内涝积水点,市辖区 80%(县市 7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深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两网融合”。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超前适度布局防灾工程,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市政设施集约更新,促进设施复合化利用。(三)实施交通设施优化完善(三)实施交通设施优化完善 完善城45、市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实施“断头路”“支小路”改造提升,重点推进两区接合区域路网建设。发展城市快速干线交通,加速推进通途路、秋实路、世纪大道、九龙大道、鄞州大道、环城南路等道路改造与延伸,加快推动梅墟通道、永丰桥等跨江桥隧更新改造。拓展智慧交通场景应用,稳妥推动自动驾驶、辅助驾驶等 24 车路协同场景在城市快速路、建成区主次干道落地,促进智能道路与智慧城市融合发展。至 2030 年,快速路累计里程超 250 公里,贯通“断头路”34.5 公里,拓宽“瓶颈路”2 公里,新增智慧道路超 10公里。加大停车位供给力度。推行智慧停车管理,46、打造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慧便捷、使用高效的停车体系。支持建设地下停车场、立体车库或者利用闲置土地建设临时停车场等,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专用停车场错时向社会公众开放内部停车场地,推广智慧停车服务。到 2030 年,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泊位 15000 个。(四)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四)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对城镇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消火栓、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实施数字化改造升级与智能化管理,构建数字孪生系统底座,为城市建设、管理、防灾、预警和决策提供精准数据与空间形态支撑。数字精准赋能城市治理。持续深化数字孪生47、与城市治理融合,逐步推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与基层智治系统全面共融。持续深化数字孪生与城市治理,逐步推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与基层智治系统等全面共融。加快建设多层级、多节点 CIM 平台,并与省级 CIM 平台互联互通,拓展多跨协同应用场景,夯实数字孪生城市空间底座。25 第第五五章章 更新机制与政策保障更新机制与政策保障 第第2222条条 “四级联动四级联动”的规划传导体系的规划传导体系 加强纵向传导,构建“市级专项规划-县级专项规划-片区(单元)策划-项目实施方案”四级联动的更新规划体系。市级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强调全局性和战略性,以城市体检评估为基础,在宏观层面上明确城市更新的工作目标、重点48、任务、更新片区、机制保障等内容。县级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是对市级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细化落实,结合辖区特点,开展更新资源调查和标图建库,明确县(市)更新重点任务和项目,划示县(市)更新片区,明确公共要素底线要求,公开统筹主体遴选条件。结合发展情况和市场反馈,及时对更新片区进行修正和增补。片区(单元)策划强化功能策划与项目谋划,依据城市体检结果,对片区内存量用地的功能、强度、设施、资金等作出统筹安排,经批准后作为更新统筹主体开展更新工作、谋划生成更新项目库、制定年度更新计划的主要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应对更新项目作出全生命周期的安排,包括土地供应、资金筹措、工程设计、管理运营等。第第2323条条 “合力共49、治合力共治”的工作组织体系的工作组织体系(一)(一)政府引导,建立三级联动机制政府引导,建立三级联动机制 市级层面强化顶层统筹、高位推进,明确“领导小组+专家委”分工架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辖区城市更新工作,推动更新片区和更新项目实施。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吹哨 26 报到”“接诉即办”等制度作用,负责统筹、支持、配合辖区内城市更新,梳理整合辖区资源,搭建城市更新政府、居民、市场主体共建共治共享平台,调解更新项目纠纷。(二)(二)市场主体,畅通多方参与渠道市场主体,畅通多方参与渠道 鼓励国企从市场端进入参与城市更新,多种形式盘活沉淀国有资产。建立国50、企与属地政府自有房屋土地台账信息共享机制,有序推动闲置房产、低效用地等资源盘活利用。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加快建立微利可持续的利益平衡和成本分担机制。鼓励国有企业主导,社会资本通过参股投资、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鼓励社会资本以自有资产盘活等方式开展城市更新,激活老旧厂房、老旧楼宇等存量资产经济价值,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和高精尖产业发展。(三)(三)公众参与,健全共建共享机制公众参与,健全共建共享机制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开放公众参与路径,保障公众在城市更新项目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培育居民家园意识,调动内在积极性,涉及公众利益的城市更新项目,可通过社区议事厅等形式,召开听证会、协调会及实施效51、果满意度评议会,听取居民意见建议。支持出资分担机制,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深入研究居民自主更新的动力来源与补偿机制,鼓励居民出资参与城市微更新项目。第第2424条条“2+5+N”的政策法规体系的政策法规体系(一)(一)加快城市更新立法加快城市更新立法 27 2023 年已经出台宁波市城市更新办法,重点针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机制、规划计划、项目实施、资金筹措以及相关政策等内容,规范城市更新活动,实现全过程指引。加快宁波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工作。更新条例在更新办法的基础上,应更加全面系统地适用范围、政府及部门的职责、城市更新的规划和计划、更新实施的要求、更新保障、监督管理作出规定。(二)52、(二)核心配套政策核心配套政策 创新规划政策供给。健全存量资源转换利用机制。按照实事求是、简化办理的原则,在符合规划、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对存量建筑实施用途转换的方法,制定转换规则,完善相关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对于不涉及土地用途调整和变更登记的,各地政府可探索明确正负面情形,采用企业申请和部门认定的方式,支持各类存量建筑改变使用功能。探索多元供地方式。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对涉及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地块,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条件下,按规定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后依法办理供应手续。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改造、相邻宗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联合改造、单一归宗成片改造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53、。推进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明确确权和登记制度,优化供给政策,强化地下空间规划引导,界定地表、地上及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促进城市立体可持续发展。优化地价计收规则。完善低效用 28 地再开发地价计收补缴标准,探索分不同区域、不同用途实行差别化地价管理。加强金融财税激励。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筹资体系,统筹利用市场主体投入的资金、各级财政资金、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等各类资金,支持和保障城市更新。鼓励通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整合利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未来社区)建设、街区更新等专项财政资金,统筹用于城市54、更新项目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强化信贷支持。落实土地增值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健全产业用地政策。鼓励工业用地项目“宜高则高”,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扩大生产、增加产能等新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单宗用地可在保证主导用途比例的前提下,兼容仓储、物流、研发、办公、商业等混合用途。根据各用途的构成比例,按不同用途分项评估后确定混合产业用地地价。支持存量低效资源发展产业,允许利用存量房产等空间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和行业,在一定年限内享55、受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优化管理审批政策。优化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以市 29 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深化“全程网办”“交地即交证”等改革成果的集成应用,强化部门协同机制建设,重点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制度的系统性研究,构建透明、高效、安全的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规划许可制度,针对城市更新过程中不同类型改造、更新,尤其是微改造、微更新项目,探索与之相匹配的规划许可豁免制度。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按照综合供地要求统筹存量和增量用地,加大消化存量力度,加强批供衔接,积极推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为城市更新开设绿色通道。(三)(三)加快编制技术文件加快编制技术文件 制定城56、市更新相关规划技术指南,形成城市更新技术标准体系,指导规划分层编制。通过制订规划标准规范,重点对各层级城市体检和更新规划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成果要求等作出详细规定,加强更新传导和实施的可操作性。第第2525条条“全生命周期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机制的管理机制 构建城市更新全过程评估机制。建立系统化、可量化的城市更新实施评价体系,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公众满意度等多维度开展综合绩效评估。对成效显著的更新项目,及时总结其经验模式,纳入宁波市城市更新示范案例库,予以推广并推荐至上级部门。完善全周期闭环管理流程。强化从现状调查、规划编制到动态监测的全链条管理,推动规划设计与运营管理高效衔接。依托城市更新信息平台,实现从城市体检到项目 30 落地的数字化统筹管理,提升更新工作的智能化水平。通过平台实时响应实施难点与公众诉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引导市场参与,为城市更新提供持续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宁波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 年)图集-31-宁波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 年)图集-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