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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167页)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16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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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e****97 编号:1307862 2026-03-06 167页 958.64KB
1、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4年12 月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目录前 言.1第一章 总则.3第二章 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现状.5第三章 城市定位与发展目标.11第四章 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新格局.16第一节 严守三条控制线.16第二节 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18第三节 全力打造开放型国土空间新格局.21第四节 统筹市域规划分区.24第五节 合理调控国土空间用地结构.28第五章 全力保障农牧空间.30第一节 优化农牧业发展空间.30第二节 助推乡村振兴.33第三节 开展农村牧区土地整治.35第六章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2、.37第一节 筑牢生态保护空间.37第二节 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40第三节 强化林草地保护.41第四节 加强河湖水系保护与治理.42第五节 促进水资源利用优化.43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第七章 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公园城市.46第一节 塑造城镇发展新格局.46第二节 筑牢城市自然生态本底.50第三节 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51第四节 不断完善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52第八章 着力提升城市文化魅力.55第一节 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55第二节 重塑文旅融合城市魅力空间.56第九章 推动黄河流域分区保护治理与高质量发展.60第一节 加强沿黄空间用途管控.60第二3、节 分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61第三节 推动黄河沿岸高质量发展.63第十章 打造国家绿色能源资源保障基地.65第一节 合理开发能矿资源.65第二节 全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67第三节 高水平保障国家资源能源安全.68第十一章 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70第一节 目标、职能与规模.70第二节 发展策略.71第三节 底线管控与规划分区.73第四节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81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第五节 镇村空间布局.82第六节 矿产资源开发.83第七节 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83第八节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87第九节 提升蓝绿空间.95第十节 完善城市综合4、交通体系.98第十一节 城市设计.106第十二节 城市更新行动.108第十三节 地下空间利用.110第十四节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111第十五节 城市安全韧性与防灾.124第十二章 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128第一节 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128第二节 加强保障性基础设施建设.133第三节 健全综合防灾减灾体系.135第十三章 积极融入国家和区域战略.140第一节 落实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140第二节 加快融入国家能源安全战略.143第十四章 加强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146第一节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146第二节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147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5、-2035 年)文本4第三节 推进国土综合整治.148第十五章 规划管控引导.150第一节 规划传导.150第二节 近期规划落地实施.153第十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158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158第二节 完善实施机制.159第三节 强化监督管理.160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前前 言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全面落实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呼包鄂榆城市群和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区域等国家和区域战略,深化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6、35),高标准编制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以指引鄂尔多斯沿着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率先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规划聚焦打造实力、活力、绿色、宜居、幸福鄂尔多斯,为编制各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开展各类保护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规划范围涵盖鄂尔多斯市行政辖区86882 平方千米国土面积,下辖2 区7 旗,2 区包括东胜区和康巴什区,7 旗包括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规划基期年为2020 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2037、5年,远景展望至2050 年。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规划充分考虑地域广大、资源丰富、经济发达、人口居民点相对分散等特点,针对生态脆弱、水资源短缺、土地利用不够集约、可持续发展压力大等主要问题和挑战,按照市委提出的“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建设四个国家典范、打造四个全国一流”的部署要求,围绕“千亿产业、千亿投资、千亿旗区、千亿园区”的布局,科学划定“三区三线”,统筹市域规划分区,加强空间管控与高效治理,构建“一核集聚、一带引领、三轴互动、四区筑底、多点支撑”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全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把鄂尔多斯市建设成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北方生态安8、全屏障重要组成部分、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及自治区的重要经济增长极、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公园城市。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第一章总则第1条 规划定位本规划是为鄂尔多斯市率先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顺利实现2035 年规划目标,而制定的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是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城市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是指引全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修复治理、集约利用、城市更新等的行动纲领。本规划体现综合性、战略性、协调性、基础性和约束性,严格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要求,为编制各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9、以及开展各类保护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第2条 规划范围规划主要分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鄂尔多斯市行政辖区86882平方千米国土面积,下辖2 区7 旗,2 区包括东胜区和康巴什区,7 旗包括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及伊金霍洛镇甘珠日庙村、乌兰木伦镇曼斋庙村、哈沙图村。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第3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 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 年。第4条 规划生效日期本10、规划自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第5条 规划变更要求本规划经批准后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如需修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第6条 规划解释权本规划解释权归属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第二章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现状第7条 自然地理格局鄂尔多斯市的自然地理呈现“一河两沙一高原”景观格局。“一河”即黄河,鄂尔多斯市全境都属于黄河流域,黄河从东、西、北三面环绕鄂尔多斯市,北部为黄河冲积平原,东部为丘陵沟壑区,分别占市域11、国土总面积的4%和19%左右;“两沙”,即位于市域中部的毛乌素沙地和北部的库布其沙漠,沙地沙漠区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近1/2;“一高原”是指位于市域西部的波状高原区,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近30%。市域地形相对平坦,适宜城镇建设空间充裕。鄂尔多斯市所在的鄂尔多斯高原是近似方形台状的干燥剥蚀高原,地势西高东低,地面起伏和缓,建设条件相对较好。扣除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和城镇建设不适宜区,全市城镇建设适宜区面积占国土面积1/2以上,适宜城镇建设空间较为充裕。第8条 资源禀赋能源矿产资源丰富,空间组合优势明显。鄂尔多斯市所在的鄂尔多斯盆地是世界级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和铀矿等综合能源富集区。全市以能源和化工类矿种12、为主,资源储量大,但金属矿产相对贫乏。东部的神府-东胜煤田是中国已探明的最大煤田;南部的苏里格气田作为我国陆上最大的整装气田,是西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气东输的重要气源;西部的纳岭沟、塔然高勒地区等已发现多个大型铀矿,具有世界级大型铀矿床;北部和西部风光资源丰富,日照时间充足,风能资源丰富,有利于发展风光电等新能源,具备打造亿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的潜力,同时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在市域空间上具有明显的组合优势。林草地资源丰富。草地面积超过500万公顷,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近60%,以天然牧草地为主,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等分布最为集中。依托牧草地发展的阿尔巴斯白山羊绒被13、誉为“软黄金”。林地面积也超过170 万公顷,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近20%,以灌木林地为主。全市主要野生植物包括四合木、半日花、沙冬青等,野生动物主要有狼、沙狐、赤狐等。特色文化突出,文化旅游资源富集。鄂尔多斯市作为红色文化、黄河文化以及其他特色文化汇集地,文旅资源富集。拥有城川民族干部学院和桃力民革命文化遗址、萨拉乌苏“河套文化”遗址以及秦直道遗址、长城遗址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遗产。同时,富有地方特色的草原风情和体现防沙治沙绿色发展的库布其沙漠治沙精神等也享誉世界。第9条 社会经济发展特征地处黄河“几”字弯核心区域,区位优势明显。鄂尔多斯市位于鄂尔多斯盆地及能源金三角核心区,是黄河中上游的经济鄂14、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重镇和呼包鄂榆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之一,同时是晋陕蒙宁区域经济一体化及蒙陕协同发展的重要枢纽,也是黄河“几”字弯都市圈的地理中心。人口稳步增长,与周边城市联系紧密。2020年鄂尔多斯市常住人口215.36 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7.45%,高于自治区和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市域人口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和东北部旗区的重点镇,沿黄地区人口密度较高,与周边城市存在频繁的人员流动。经济总量大、人均水平高,新兴产业发展较快。2020年鄂尔多斯市地区生产总值为3533.7亿元,经济规模明显高于黄河流域其他人口规模相近城市;人均GDP 达到164079元,15、位居全国第四位;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74元,显著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煤炭、煤电及煤化工等能源化工产业是全市的支柱产业,同时在汽车制造、电子信息、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新兴产业领域也具有一定比较优势。重点产业城镇沿黄河分布,经济中心与行政中心分离。受矿产资源和水资源分布的影响,重点产业园区大多布局在沿黄和资源富集地区,经济中心与行政中心呈现分离的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强经济中心、弱行政中心的特征,各旗普遍存在“小城镇大产业、大城镇小产业”的情况。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8第10条 发展机遇、问题与挑战1、发展机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将促进鄂尔多斯市高16、质量发展。鄂尔多斯市作为黄河中上游和“几”字弯的重要城市,黄河岸线长度位居全国第二,全市域均属于黄河流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将有效促进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治理,实现城市的高质量发展。能源安全保障与绿色化转型将进一步强化鄂尔多斯市在国家能源体系中的地位。鄂尔多斯市在国家能源安全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油气、煤炭等列入国家经济安全保障工程;同时,能源结构的绿色化转型将极大促进鄂尔多斯市光能、风能等开发利用,进一步强化鄂尔多斯市在国家绿色能源体系中的地位。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将推动鄂尔多斯市更高水平开放、更高质量发展。鄂尔多斯市在呼包鄂榆城市群、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呼包鄂乌一体化17、发展区域等区域战略中均作为重要增长极,将进一步强化鄂尔多斯市与周边城市的产业分工协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享等,推动城市更高水平开放、更高质量发展。2、主要问题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9生态脆弱、水资源匮乏,种植业发展条件一般。全市降水量自东南的400 毫米左右向西北逐渐递减到200 毫米以下,以半干旱地区为主,属生态脆弱地区。境内河流短而稀少,水资源总体相对匮乏。扣除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和种植业生产不适宜区,全市种植业生产适宜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70.40%,但总体规模受到水资源条件的制约,开发潜力有限。原规划目标过大、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低。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18、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原规划”)中心城区目标过大,造成现状城市空间框架过大,用地粗放、分散低效。各园区道路网覆盖空间过大,开发程度普遍偏低,部分主要产业园区还存在一园多片的状况,土地利用不够集约。同时,各旗区都存在一定数量的批而未建城镇建设用地、协议合作开发土地等历史遗留问题。城市品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康巴什区已经具有较高的建设品质,但也存在绿地空间建设尺度过大,社区公园和街头绿地相对较少,街道功能单一、活力不足等问题。东胜区、伊金霍洛旗公园绿地的公共属性差,旧村旧厂街道需要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外围各旗镇区的建设水平与中心城区有较大差距,农村牧区景观风貌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须着力提升。19、3、风险与挑战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0生态保护和修复压力依然较大。全市生态本底较为脆弱,草地风蚀沙化、农区土壤盐渍化、治沙造林地质量退化、无定河流域局部地区沙漠化等问题仍然存在。矿产开发活动导致局部生态环境损害严重,加剧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等生态环境风险,并对中心城区以及部分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点造成一定安全隐患。水资源不足且存在一定潜在风险。鄂尔多斯市人均水资源量仅1358立方米,低于国际公认的1700立方米水资源紧缺警戒线。自然降水不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矛盾。除沿黄地区用水条件相对便利外,内陆高原缺水问题较为突出。此外,矿产资源的20、开采、煤化工等高耗水产业的发展、局部区域地下水超采以及黄河流域丰水周期可能结束等气候变化因素将进一步加大鄂尔多斯市水资源面临的风险,加剧水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约束。“双碳”目标下经济可持续发展与转型面临挑战。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确定以及污染物协同减排等约束加大,煤炭采掘业以及煤电煤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发展面临压力,以资源型产业为主的经济体系面临可持续发展的挑战。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1第三章城市定位与发展目标第11条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1、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呼包鄂榆城市群和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区等国家和自治区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优化空间布局,强化空间治理,推动开发与保护协同、产业与城镇协同、地下与地上协同,促进人、城、产、矿、生态系统相协调,构建绿色、开放、品质、高效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新格局,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22、新路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北方草原生态宜居现代化公园城市的典范,深入践行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道路。第12条 规划原则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2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国家和区域战略落实国家和区域战略。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自治区战略在全市国土空间中全面、高效和精准落地。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安排空间布局。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安排空间布局。协调好近期与远期、开发与保护、地上与地下的关系,统筹安排矿业开发、城乡建设、生态保护23、和农牧业生产空间布局,明确区域功能,完善配套支撑,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机制。坚持底线约束坚持底线约束,严格落实红线管控严格落实红线管控。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红线,守住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城镇开发边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确保城市生态安全、产业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低碳绿色坚持低碳绿色,促进资源型城市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型城市高质量发展。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整个规划,推动资源开发绿色化、生产生活低碳化、城乡建设生态化,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为资源富集地区探索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24、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加快生态宜居现代化公园城市建设加快生态宜居现代化公园城市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3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建设品质和居民生活品质,全力推进生态宜居现代化公园城市建设。第13条 城市定位立足资源、生态和经济优势,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有序推进资源能源开发利用,积极推动低碳绿色转型,加强区域开放协作,把鄂尔多斯市建设成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北方生态安全屏障重要组成部分,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及自治区重要增长极和生态宜居现25、代化公园城市。第14条 总体战略创新驱动创新驱动,全面转型战略全面转型战略。培育科技创新新要素,创新城乡治理新方式,探索新型城镇化新路径,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新举措,构建国土空间新格局,促进城镇、乡村、牧区、产业、生态环境等各类要素的全面转型,全面推进鄂尔多斯市现代化进程。协调融合,区域联动战略。协调融合,区域联动战略。促进与“几”字弯周边城市生态共治、交通互联、设施共享、产业协同,强化在呼包鄂榆城市群和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区域中的引擎作用。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推动中心城区与外围各旗、旗区内部城镇与重点园区联动,实现全域高质量发展。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26、年)文本14绿色引领绿色引领,生态筑底战略生态筑底战略。以绿色发展为引领,落实“双碳”目标,积极推动生产、生活和生态全方位、全过程的减碳、脱碳、零碳,分类施策,加快不同类型区域生态修复治理和国土综合整治,支撑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开放合作,设施先行战略。开放合作,设施先行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亚欧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及能源合作,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强化能源外送通道建设,提高对京津冀等资源能源的保障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全面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共享成果共享成果,品质提升战略品质提升战略。积极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提升,提高城镇用地效率,促进城市精明27、增长,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高效均衡配置,支撑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构建高品质的城乡生活空间,打造生态宜居现代化公园城市,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第15条 发展目标2025年近期目标:大幅提升绿色能源在能源保障基地中的重要作用;初步形成多元化的产业体系;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形成草原生态维护、防沙治沙、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和水资源高效利用的系统解决方案;优化人居环境,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基本形成现代化公园城市格局;进一步提升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5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及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经济增长极的地位。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以产业园区为主。20328、5年规划目标:继续深化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政策,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76.172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42.77万亩;建设成为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全国绿色能源资源保障基地,逐步提升能源开发利用效率。探索出荒漠化地区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模式,生态保护红线23385平方千米;形成外联内通的开放式空间发展战略格局,建成高品质的生态宜居现代化公园城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 分钟覆盖率达到80%,中心城区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步行 15分钟覆盖率同步达到80%;不断提升城市对老龄人口的友好程度,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不低于60 29、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低于7.5 张。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经济、产业和科技创新中心。2050年远景展望:建成全球领先的现代绿色能源基地、黄河“几”字弯和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核心区、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引领区,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北方现代化公园城市典范。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6第四章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新格局第一节 严守三条控制线第16条 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规划到2035 年,全市划定耕地面积876.17 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42.7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和杭锦旗等30、北部沿黄区域、乌审旗和鄂托克前旗等沿无定河区域以及其他旗区的河谷阶地及平洼区域等耕地高适宜区域。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与基本农田“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施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减少;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用途,非农业建设不得“未批先建”;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需对占31、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经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7依法批准,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严禁超出法律规定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审批。第17条 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规划到 2035 年,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总面积为23385 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西鄂尔多斯高原、库布其沙漠与毛乌素沙地区域,主要涉及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杭锦旗、达拉特旗、乌审旗。按照生态功能的不同,分为水32、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和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三种类型。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一切人为干扰和破坏。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有限人为活动,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原则,避免对生态功能造成破坏。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地不得擅自通过修改市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生态保护红线。符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8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需调整的,应根据国务院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批准文件,修33、改相应层级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并更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因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第18条 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到2035年,全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31,全部为集中建设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并加强与城市四线等控制线的协同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实施后,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依法确需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严格落实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建设新城、新区及各类工业园区,促进人口和产业向城镇开发边界集中集聚。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原则上34、应避让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第二节 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第19条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9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中对鄂尔多斯市的主体功能定位分区。鄂尔多斯市全域作为国家级城市化地区,加强人口、产业集聚能力,贯彻国家及自治区发展战略,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成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动力源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国家级城市化地区包括全市域的2 区7 旗,即东胜区、康巴什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第20条 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立足鄂尔多斯市35、资源禀赋和本底特征,以乡镇(苏木、街道)为单元,细化国家级主体功能分区,在原有的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基础上,叠加确定能源资源富集区和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推动各乡镇(苏木、街道)实施差别化管控。农产品主产区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化农业建设的重点区域。涉及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6 个旗的12 个乡镇(苏木)。此类乡镇作为保障国家和自治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牧产品供给的重点区域,是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的主要承载区,应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牧业基础设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0施36、,鼓励通过新能源等的发展,实现农牧业的现代化和农村牧区振兴。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重要区域,引领生态文明建设、践行“两山”理念的主要区域。涉及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的14 个乡镇(苏木)。此类乡镇(苏木)应加强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东部干旱硬梁及沟壑区域治理,保护西部草原,在不影响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建设的前提下,鼓励包括发展新能源在内的能够有效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化治理的方式和路径,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城市化地区是对国家级城市化地区的进一步细化和37、落实,也是国家级城市化地区的基础支撑。涉及全市域9 个旗区的51个镇(街道)。该类镇(街道)作为市域人口和产业集中集聚的重点区域,是推动区域和城市经济增长的主要承载地,应在建设用地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能源资源富集区是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相对富集,为国家发展提供能源资源保障的主要区域。涉及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的20 个镇。该类镇作为保障国家资源能源安全的重点区域,在积极开发传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1统能源资源的同时,应充分利用采煤塌陷区等废弃工矿用地以及沙漠沙地积极发展新能源。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是文物保护单位(含地下文物埋38、藏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以及水利、农业、工业等文化遗存等历史文化资源空间集中分布的区域。涉及伊金霍洛旗的伊金霍洛镇和鄂托克前旗的城川镇2 个镇,重点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单位保护,弘扬红色文化精神。第三节 全力打造开放型国土空间新格局第21条 构建“一核集聚、一带引领、三轴互动、四区筑底、多点支撑”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一核”:指康巴什城区、东胜城区和阿勒腾席热镇共同形成全市发展的核心。成为全市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核心区,是实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主引擎,生态宜居现代化公园城市建设和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培育的主要承载区。“一带”:指39、沿黄生态经济综合发展带。作为融生态保护、农牧业发展、城镇建设、园区转型于一体的生态经济综合发展带,是引领全市生态修复、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和城乡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2协调等的重点发展带,是“几”字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三轴”:指沿荣乌东西发展轴、沿包茂(包西)南北发展轴、鄂银西南发展轴。作为鄂尔多斯市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和新发展格局,融入呼包鄂榆城市群、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和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区域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内通外连、开放发展新格局的关键支撑。“四区”:指北部沿黄生态廊道与冲积平原农田防护生态区、东部丘陵沟壑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40、生态区、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防风固沙生态区、西部波状高原荒漠草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区。四区划分以自然地理景观要素空间分异特征为依据,以关键生态服务功能改善与提升为目标,构筑支撑市域生态安全格局的坚实基础。“多点”:指树林召镇、薛家湾镇、乌兰镇、锡尼镇、嘎鲁图镇、敖勒召其镇等旗政府驻地重点镇和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苏里格经济开发区苏里格产业园、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棋盘井产业园、上海庙经济开发区以及达拉特经济开发区达拉特产业区等支柱型产业园区,成为旗域人口集聚和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第22条 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3以都市型经济41、和高质量公共服务为抓手,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引领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托重点产业园区和文化旅游设施大力发展都市型经济,推进东胜城区都市型经济转型,增强中心城区产业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东胜区和康巴什区功能优化,加强阿勒腾席热镇与康巴什区深度融合,推动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提升人口集聚能力和承载能力。以旗域经济和重点产业园区为核心,加快两类重点城镇发展。积极推进薛家湾镇、树林召镇、敖勒召其镇、乌兰镇、嘎鲁图镇、锡尼镇等旗中心城镇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大力发展旗域经济,聚焦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服务质量、完善设施布局,加快老42、旧小区改造,发展商贸、旅游等服务业和农牧产品加工等都市工业,增强县城对农村牧区居民的吸引力,积极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进城农牧民市民化。推动图克镇、棋盘井镇、上海庙镇、蒙西镇等工矿城镇与产业园区适度融合,提高城镇对于园区服务支撑能力,努力实现附近居民就地城镇化和外来人口本地化。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完善小城镇支撑系统。加快农村牧区和沿黄特色小城镇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学、卫生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高小城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4完善农牧区居民点生活基本配套设施,多途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依托草原牧业、沿黄农业、沙地43、资源、文旅资源等特色资源,打造罕台镇、恩格贝镇、龙口镇、准格尔召镇、城川镇、吉日嘎朗图镇、无定河镇、伊金霍洛镇等一批特色小城镇,带动农牧区城乡融合发展。分类推进产城融合,努力实现产城互促共同发展。中心城区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商业服务业以及旅游服务业等,探索涵盖住宅、创意、科技、零售、餐饮、教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产业社区,推动大型产业组团与周边区域的职住平衡,实现产城一体融合发展。旗政府所在地等中心镇努力做强县域经济,做大食品加工、新型材料、羊绒纺织等特色产业平台,吸引人口集聚。产业园区所在地的重点镇应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重点加强园区与邻近城镇的分工协作,加快完善临近城镇的生活配套服44、务和基础设施,提升对于园区就业人员的服务能力。第四节 统筹市域规划分区统筹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以主体功能定位为基础,划定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及矿产能源发展区等六个一级规划分区,明确分区管制规则,加强用地结构优化引导。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5第23条 生态保护区的划定和管控结合鄂尔多斯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和生态重要性评估结果划定生态保护区范围,生态保护区主要分布在市域西部、西北部库布其沙漠边缘,主要涉及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达拉特旗、乌审旗。生态保护区实行分类管控,以生态保护为重点。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禁45、止人为活动,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施正面清单管理。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禁矿产勘查、采选以及破坏水源涵养林、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等活动。第24条 生态控制区的划定和管控划定生态控制区主要分布在市域北部库布其沙漠、东部和东南部毛乌素沙地地区,河流廊道、道路廊道和公益林。各旗区均有涉及,其中以杭锦旗、乌审旗、伊金霍洛旗和鄂托克旗为主。生态控制区内要求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完善生态保护格局,因地制宜实施分区分级分类管理。生态控制区内在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前提下,鼓励通过新能源基地建设等方式,推动沙漠沙地以及废弃工矿用地的修复治理,实现生46、态修复与经济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6发展共赢。生态控制区应开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加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确保区域生态环境不出现重大安全风险。第25条 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管控划定农田保护区主要涉及达拉特旗、杭锦旗、准格尔旗、乌审旗、鄂托克前旗和鄂托克旗。农田保护区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措施进行管控。农田保护区内积极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序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力度,不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第26条 城镇发展区的划定和管控划定城镇发展区涉及所有2 区7 旗的中心城区、重点镇、工业园区等。城镇发展区应编制详细规划,实47、现详细规划全覆盖,按照详细规划进行精细化管控。区域内重点进行满足城镇居民生产、生活需求、产业发展需求的建设活动。2025 年前,新增建设活动主要以产业园区为主,城区、镇区积极推进闲置用地盘活和城市更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第27条 乡村发展区的划定和管控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7划定乡村发展区涉及所有2 区7 旗。乡村发展区内按照村庄规划等乡村发展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在不影响安全、不破坏功能的前提下,区域内允许农牧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允许与农村人居环境、村庄建设与整治相关的建设活动;在合理性和可行性充分论证前提下,允许从事新增矿产能源48、勘探开发活动以及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严禁进行大规模城镇开发建设活动。加强区域内耕地和林地等用途管制,耕地需按照耕地保护红线的要求进行管控,林地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林地规划的要求进行管控。第28条 矿产能源发展区的划定和管控划定矿产能源发展区主要涉及东部的东胜区、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和西部的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矿产能源发展区以能源资源开发为主,矿产能源开发要避让已形成的城镇和大型农牧区居民点。在符合用地等相关管控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工矿闲置土地、矿区复垦土地建立新能源设施,探索生态修复与新能源协同发展的新路径。强化露天矿山等矿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加强对矿山修复形成的耕地及其他农用地质量的49、监管和涉及废弃土石料处置项目的监管。同时,鼓励探索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8第五节 合理调控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严格执行上位规划下达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原则,确定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基本草原、林地等保护任务。第29条 应保尽保确定耕地规模严格落实自治区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以现状耕地为基础,遵循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确定耕地保护目标。未划入耕地保护范围的现状耕地,按所属情形,确定土地用途。第30条 适度增加林地规模严格落实上位规划林地保护任务,将其他地类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适宜造林绿化的土地、废弃矿山拟绿化50、用地等地块作为新增林地,适度增加林地规模。第31条 鼓励增加草地规模以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等西部牧区为重点,适度调增草地面积。第32条 严格保护重要生态用地严格保护湿地和水域,保持陆地水域面积不变;加强重要湿地保护,适度推动其他土地通过生态修复及土地整治转变为林草用地。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29第33条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坚持以挖潜存量为主,严格控制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上位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约束目标。近期以园区为主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中心城区和镇区以存量挖潜为主,促进城乡节约集约发展。全力保障新增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鼓励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51、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盘活等,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0第五章 全力保障农牧空间第一节 优化农牧业发展空间第34条 构建“两带四片区”的农牧业空间格局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集中力量打造沿黄河高效农业带和沿无定河特色农业带两条农牧业发展带,大力发展城郊休闲观光农业片区、东部丘陵生态农业片区、西部草原绿色畜牧片区、中部沙地科技养殖片区四个现代农牧业发展片区,构建“两带四片区”的农牧业空间格局。沿黄河高效农业带。主要涉及杭锦旗、达拉特旗和准格尔旗的北部沿黄区域。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规模化发展玉米、葵52、花、瓜果蔬菜、饲草料产业和肉羊、生猪、乳业产业,打造基础设施完备、技术装备先进、经营规模适度的绿色高效农畜产品供应基地。沿无定河特色农业带。主要涉及乌审旗和鄂托克前旗沿无定河区域。结合无定河流域特色农牧业现状,重点发展肉牛、肉羊、生猪、瓜果蔬菜产业。推动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特色化发展,加快龙头企业带动和农牧民合作组织建设,构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完整产业链,着力打造特色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1城郊休闲观光农业片区。主要涉及东胜区和伊金霍洛旗的城郊地区。依托都市农业生产生态资源和城郊区位优势,发展“旅游+农业”,大力发展观光农业53、休闲农业,创新发展田园艺术景观等创意农业和精致农业,建设一批最美休闲乡村、农事田园景观、休闲农庄、星级农牧家乐等,着力打造呼包鄂榆城市群农旅休闲度假区。东部丘陵生态农业片区。主要涉及达拉特旗东南部、伊金霍洛旗东部以及准格尔旗。重点发展绒山羊、肉羊、家禽、杂粮杂豆、林果产业,工矿复垦区水土条件好的区域发展种养殖业。推进农畜产品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模化、废物循环化、粪污无害化,着力打造绿色生态农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西部草原绿色畜牧片区。主要涉及鄂托克旗中部和西部以及杭锦旗的东南部。充分发挥优质羊绒主产区优势,重点发展绒山羊和饲草料产业,推动绒山羊养殖与羊绒集散、加工等产业融合,建成链条完备54、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羊绒科创中心、羊绒交易中心、羊绒产业中心”,着力打造优质阿尔巴斯绒山羊养殖基地,将“阿尔巴斯”打造成为全球知名原绒品牌。中部沙地科技养殖片区。主要涉及鄂托克前旗东部和乌审旗西部。按照保群、提质、品牌化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细毛羊产业。开展细毛羊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和科技化养殖,增加养殖设施、种公羊购买补贴,提升细毛羊发展活力,重点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2通过培育“细型”“高繁型”新品系,实现毛肉双向高产高质,着力打造中国知名的细毛羊科技养殖示范基地。第35条 加强耕地管控与后备资源开发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55、”,保障重要农产品生产空间。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动测土配方、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等技术体系建设和实施,提升耕地质量和潜力。有序推进宜耕地区整理复垦和后备资源开发。以达拉特旗、杭锦旗、准格尔旗等沿黄地区以及乌审旗和鄂托克前旗等沿无定河地区为重点,推动耕地整理复垦,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开发。推动适宜耕地开发地块的综合整治,采取先进工程技术和生物措施,增加后备耕地面积。第36条 推动畜牧业空间高效发展严格控制草原载畜量,严格实施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等制度。合理发展人工牧草地,提升人工牧草地质量,增强饲料供给能力。鼓励规模化养殖,扩大养殖规模,引导养殖场(户)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标准化养殖水56、平。第37条 合理使用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保障重点农业项目设施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可使用一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3般耕地,但需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年度“进出平衡”。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第二节 助推乡村振兴第38条 分类引导村庄发展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主要类型,分类引导村庄人口有序集疏。集57、聚提升型村庄主要位于达拉特旗、准格尔旗、杭锦旗沿黄地区、乌审旗沿无定河地区等农业基础较好和农村人口规模较高的地区,以及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等牧区的部分地区,鼓励以镇区为重心的就近城镇化以及适度集聚发展。城郊融合型村庄主要位于东胜区、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等地区,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为主,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搬迁撤并型村庄以农村牧区的零散居民点为重点,限制新建和扩建活动,并因地制宜推动搬迁撤并和优化整合。统筹安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4排农村产业发展用地、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的规模和指标,协调生活居住、产业发展以及公共服务空间布局,优化村庄空间结构。58、特色保护型村庄以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村庄为重点,弘扬红色文化,传承民风民俗,保持村庄的特色性、完整性和延续性。第39条 保障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用地需求重视提高偏远农村牧区居民就学就医的便利性,全力保障缺少教育和医疗设施覆盖区域的服务设施新建、服务能力不足学校和卫生院的改扩建以及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破旧校舍和基础设施改造等的用地需求。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支持农牧区乡村客运线路和站点建设,保障乡村居民出行需求。第40条 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积极保障农牧业产业化、乡村旅游及一二三产融合等乡村振兴项目用地。以农村牧区公路网59、,支撑农牧区电商等产业发展。鼓励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家庭牧场发展,积极探索合作和联合经营等多种方式,加快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建设,推进高效农业发展。推动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鼓励以出租、入股、联合经营、保底分红等方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5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三节 开展农村牧区土地整治第41条 推动农村牧区居民点建设用地整治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闲置建设用地整理,探索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增存挂钩等方式,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优化村庄空间结构。落实嘎查村公共空间环境整治工程,提升60、农牧区人居环境质量,支撑美丽乡村建设。第42条 开展农村牧区农用地整治与耕地综合治理开展农用地整治,促进优质耕地集中连片,优化耕地空间布局。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设为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修复,综合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加大整治修复力度,提高退化耕地和污染耕地质量等级。重点推进沿黄地区及无定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农田基础设施的全面提升。在达拉特旗、杭锦旗、准格尔旗、鄂托克旗开展沿岸灌区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和盐碱地改良与农田盐渍化治理工程,保障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61、 年)文本36农产品供给。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积极推动农业投入品污染减排。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7第六章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第一节 筑牢生态保护空间第43条 构建“一廊、两屏、四区”体系化生态安全格局统筹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利用,构建“一廊、两屏、四区”的生态安全格局,推动形成连续、完整、系统的蓝绿空间网络体系,筑牢我国北方地区的生态安全屏障。“一廊”是指以黄河干流鄂尔多斯段为主轴的沿黄生态经济综合发展廊道,以黄河大堤生态防护景观带建设为重点,将生态长廊、文化长廊和产业长廊融为一体。“两屏”是62、指库布其沙漠北缘和毛乌素沙地北缘及西缘的两道防风固沙与水土保持生态屏障。“四区”:指北部沿黄生态廊道与冲积平原农田防护生态区、东部丘陵沟壑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生态区、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防风固沙生态区、西部波状高原荒漠草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区。“四区”自然地理景观特征差异显著,水土流失和沙漠化的生态敏感性空间分异显著,生态系统服务类型的重要性各有不同。加强生态保护与生态综合治理,关键生态服务功能,为国土空间的开发利用筑牢生态安全根基。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8第44条 严格管控林草地保护区域优化林地总体格局,划定基本草原,明确草原功能分区、保护目标和管理措施63、。严守林草地相关自然保护地体系底线,规划期内做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积极引导现有林草地保护区域发展,鼓励林草地保护区域从事为社会提供生态服务的相关事业。鼓励开展植物种质资源普查,建立种质资源库、资源圃及原生境保护为一体的保存体系。优化牧区生产发展模式,减轻天然草场放牧压力。鼓励利用现有林草资源在科学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生态旅游。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建设。增强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为野生动植物生存繁衍留下空间,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第45条 持续推进荒漠化综合治理全力打好荒漠化综合防治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持续推进库布其沙漠与毛乌素沙地生态屏障建设。加强荒漠化脆弱生态区绿64、色升级与逆转区的提质增效,提升区域防风固沙、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维持等生态服务功能,推进沙漠、沙地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在十大孔兑等沿黄重点支流、丘陵沟壑区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十大孔兑(毛不拉孔兑、卜尔色太沟、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39黑赖沟、西柳沟、罕台川、壕庆河、哈什拉川、母花沟、东柳沟、呼斯太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全方位生态修复,提高十大孔兑水土保持功能和防风固沙功能,构建可持续的“一核两环十孔兑”库布其沙漠生态圈建设新模式。加强沙漠边缘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行乔、灌、草结合,生物措施与非生物措施结合,建设库布其沙漠边缘区的灌草与乔灌草两环植65、被圈,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与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保护。第46条 不断完善区域生态廊道优化完善河流生态廊道和道路交通生态廊道,构建网络化的生态廊道体系。加强黄河干支流生态绿廊建设。以黄河大堤底部为基线,划定相应宽度的干流生态缓冲带,建设完善沿黄生态廊道;沿十大孔兑和“三河三川”划定建设16条支流生态绿廊;增强生态绿廊及临近重要生境斑块之间的连通性,满足物种扩散、迁移和交换需求,保护生物多样性。减少人工建设对河流生态廊道干扰,促进受损河流生态系统修复。完善道路交通生态廊道。以连接各旗区和重要城镇的道路交通网络为基础,加强道路交通沿线生态廊道建设,提升道路绿化廊道的整体防护功能;优化已有道路生态廊道结66、构与功能,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0设计合理生态节点,配置本土文化元素,打造集交通运输、生态景观、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绿色交通生态廊道。第二节 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第47条 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鄂尔多斯市具有重要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的自然保护地20 余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 处,国家沙漠公园4 处、国家湿地公园2 处、国家地质公园和国家森林公园各1 处,其他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适时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工作,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强化自然保护地管控。自然保护地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行分区管控、差异化管理,逐步对67、保护区内侵占湿地的耕地实施还湖还湿。自然保护地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限制人为活动。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允许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功能,适度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按照国家、自治区自然保护地设立、晋(降)级、调整和退出要求,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1动态调整自然保护地名录。自然保护地边界发生调整的,生态保护红线相应调整。第三节 强化林草地保护第48条 推进林地保护与国土绿化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草种进行造林绿化。以宜林荒山荒68、地荒滩、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草地等为主开展绿化。结合城市更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合理安排植树造林;依法合规开展铁路、公路、河渠两侧和湖库周边等绿化建设。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在杭锦旗、乌审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等旗区,结合退耕还林、重点区域植被恢复等生态治理工程,在国土空间划定的林地范围内,提高森林保有量,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栖息地,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因地制宜统筹确定造林绿化空间。第49条 落实基本草原保护严格落实草原“三区”用途管控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全市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工作,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69、制度。依法实行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加强基本草原经营性旅游活动监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2督管理,重点加强杭锦旗、乌审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等西部四旗草地资源保护,积极发展现代种草业,促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推进人畜草和谐共生。第四节 加强河湖水系保护与治理第50条 完善河湖水系保护体系以维护河湖生态功能为目标,建立健全市域生态河湖保护监管体系,明确河湖长工作责任。重点推进黄河干流、窟野河、牛川、都斯图河等支流水环境保护与水质改善。加强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排污口监管,加强河流岸线用途管制,绿化美化河湖滨水生态景观缓冲带。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70、区管理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分级分区保护,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安全预警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提高监测和应急保障水平。第51条 提升河湖系统水源涵养能力加强黄河干支流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优化生态绿地物种结构,减少高耗水乔木树种,构建以灌草为主体的水土保持绿色防护体系;加强内流区生态建设设计,坚持以水定绿,打造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3适水型生态系统格局。推动黄土丘陵沟壑区水土保持林建设,提升水土保持能力;保护和修复黄河湿地生态系统,维持红碱淖湿地生态需水,保障遗鸥等濒危珍禽栖息地生态安全与稳定71、。第52条 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治理推动煤炭、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关停并转沿黄“散乱污”企业。加强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禽畜粪污、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设施与再生水利用设施,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革命”的衔接。强化地下水保护措施,持续做好地下水含水层保护,合理控制地下水开采利用强度。第五节 促进水资源利用优化第53条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健全市、旗(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加强水资源红线管理。以重大产业布局和各类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为重点,全面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72、工作,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者超过控制指标的旗区和工业园区,严格控制新增取水。继续推进黄河干流跨盟市水权交易试点、拦沙换水试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4点,探索建立跨区域与区域内水权交易市场,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第54条 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绿、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严格控制灌溉农业总体规模,优化粮经饲种植结构,推动农业用水量稳步减少。以水资源条件约束城镇人口和产业规模,促进城镇适度集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协调。不盲目追求绿化造林面积、城市人工湿地面积的扩张。第573、5条 构建水安全保障体系和推进现代水网建设加强城镇供水网建设,重点连通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推进中心城区北线、东线引黄供水工程建设,按照多源共济、互联互通的原则,推进现代水网建设和供水联网联供,提升水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配置体系,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加强矿井疏干水的收集和利用,实施统一规划与管理,推动社会资本建设煤矿疏干水回收净化综合利用工程,引导用水企业优先使用煤矿疏干水。加快各旗区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建设,提高城镇废污水的收集率、处理深度与再利用量,逐步加大再生水在园林绿化、城市河湖补水等用水中的比例。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等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74、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5施,提高雨水集蓄与利用水平。第56条 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强节约用水,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发展节水型产业,推动各类企业向节水型方向发展,创建节水型园区。加强城市节水,园林绿化优先采用疏干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严格控制城市供水管网综合漏损率。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6第七章 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公园城市第一节 塑造城镇发展新格局第57条 构建“一核、三轴、多点”的城镇化发展格局“一核”即中心城区,包括东胜城区、康巴什城区、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等;“三轴”即南北向从达拉特旗到中心城75、区指向伊金霍洛旗的城镇发展轴、东西向从准格尔旗到中心城区指向杭锦旗和鄂托克旗的城镇发展轴、西南向从中心城区到乌审旗指向鄂托克前旗的城镇发展轴,加强中心城区与重点镇及产业园区联系;“多点”即支撑人口集聚和产业发展的两类重点镇和支撑农牧区发展的一般镇。第58条 不断优化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以新型城镇化推动城市现代化,构建“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农牧区居民点”的城乡居民点体系,其中重点镇包括嘎鲁图镇、树林召镇、锡尼镇、薛家湾镇、敖勒召其镇、乌兰镇等旗政府驻地镇以及上海庙镇、棋盘井镇、沙圪堵镇、图克镇、无定河镇、乌兰木伦镇等城镇。推进中心城区建设大城市,提升重点镇人口吸纳能力,树林召镇和薛家湾镇重点镇镇区76、人口规模达到10万人以上。加快中心城区都市型经济发展,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7推进以重点镇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强化一般镇带动农牧区城乡融合发展。第59条 集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引导各类建设用地紧凑布局,鼓励建设用地功能复合优化。推进城市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公共活动区周边地区的综合开发利用,引导工业园区与居住社区的融合发展。在保障土壤安全和环境品质的前提下,鼓励工业用地的功能置换和混合使用。提高农村牧区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推进低效用地和违法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强化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方式,不断提升配置效率。第60条 完善产业园区体系面向四77、个世界级产业,以“8+1”园区体系建设为契机,扭转一区多园、分散发展的局面,积极推动园区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土地集约,落实8 个工业园区17 个区块的优化调整方案,结合空港物流园区,打造“新兴产业园区-支柱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区”三类园区体系,重点保障新兴产业园区和支柱产业园区用地供给,着力打造千亿级、百亿级大型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园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核心,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产业园,大力发展汽车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装备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8等新兴产业。支持蒙苏零碳园区建设,打造非煤产业发展的核心,引领鄂尔多斯市资源型经济转型。支柱产业园区:以准格尔经78、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苏里格经济开发区苏里格产业园为重点,培育千亿级现代煤化工产业基地;以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棋盘井产业园为重点做强传统煤化工,推动园区绿色化、低碳化转型,促进千亿级园区的高质量发展;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做大煤电等产业基础上,大力发展新型现代煤化工产业;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在电力、煤化工等原有产业基础上,积极发展新能源、新型建材、食品加工等特色产业。特色产业园区:杭锦经济开发区、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纳林河产业园、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准格尔产业园等,积极寻求煤化工产业的精细化发展,同时积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特色产业;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蒙苏经济开发区伊金霍洛物流园等以现代物流产业为主。第679、1条 保障重点园区产业用地加强园区用地保障,分类引导园区发展。重点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苏里格经济开发区苏里格产业园、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棋盘井产业园、达拉特经济开发区达拉特产业园和上海庙经济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49开发区等水资源约束较小、未来增长潜力大的园区土地供给;适度增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准格尔产业园、杭锦经济开发区独贵塔拉经济产业园、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纳林河产业园等土地利用程度较低,或生态环境、水资源等约束较大的园区土地供给;控制蒙苏经济开发区圣圆产业园等水资源约束大,或工80、业用地产出效率和园区土地开发强度等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园区土地供给。以城镇开发边界园区部分和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大型单选工矿项目为主。把现状工业基础较好、集中成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用地,规划新增连片工业用地、重点工业项目意向用地,以及其他对未来国民经济和产业发展有重大保障作用的工业发展备用地划入工业用地控制线内。新增商品住宅、商务公寓和大规模的商业和办公等建筑功能都将被禁止。对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将会实行严格保护,除了必要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等配套设施及公共利益需要用地(包括政府主导的候工楼、廉租公房)外,不得调整为其他81、非工业用途。以蒙西和棋盘井工业园区园区资源整合和管理体制优化为引领,逐步扭转园区框架过大、项目分散的局面,推动园区盘活提升低效用地,促进园区土地集约、产业集群化发展。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0第二节 筑牢城市自然生态本底第62条 彰显“大河环抱”、“草原壮阔”的自然底色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凸显黄河“几”字弯岸线最长城市优势,大力推进沿黄区域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构筑多姿多彩的沿黄生态经济综合发展带,突出河流峡谷景观和水域风光,加强全域草原生态综合治理,维护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的草原特色,充分彰显鄂尔多斯市“大河环抱”、“草原壮阔”的城市自然生82、态本底,推动沿岸城镇景观重塑,打造现代化城镇与田园牧歌和谐共存的生产生活景观。第63条 打造多元化特色景观打造北部沿黄蓝脉绿网交织景观风貌。建设滨河生态绿廊,加强黄河南岸亲水滨水景观视廊的预留与管控,进一步突出黄河宽浅河流地貌与冲积平原景观特色;完善农田防护林网体系,加强沿黄岸线和河滩湿地自然景观的修复与重建,构建北部绿化网络。提升东部丘陵沟壑景观风貌。以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景风貌为依托,加快水土流失严重的丘陵沟壑区生态修复治理,加强矿山生态综合整治,建设和保育秀美山川;统筹改造城镇发展区自然景观,促进生态绿廊、自然公园、城市公园、社区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83、1绿地建设,构建兼具黄土高原与鄂尔多斯草原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景观。彰显西部大漠草原景观风貌。突出西部波状高原荒漠草原自然景观特点,加大退化荒漠草原生态修复力度,推进城镇公园绿地体系建设,彰显大漠草原的城市景观特色。突出沙漠沙地自然风光。保护沙漠沙地原生环境,挖掘沙漠沙地资源优势,展现原真、纯净的自然风光和文化魅力,在最低干扰、最优品质、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对沙漠沙地资源进行适度开发,塑造原生态、原文化、原真趣沙漠沙地自然风光。第三节 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第64条 打造高品质绿色休闲空间完善绿地公园体系建设,推进城乡绿地生态网络一体化建设,保护和发展城市周边的森林和湿地资源。提升大型公园绿地服务水84、平,形成城市高品质居住圈。通过腾退还绿、疏解建绿、见缝插绿等途径,推进郊野公园、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小微绿地工程建设,打造开敞通透的休憩绿色空间。按照“300米见绿,500 米见园”原则,到2035 年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 分钟覆盖率达到80%。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2结合河道水系、生态廊道,建设城乡一体、区域联动的绿道系统,实现区域、城市、社区三级绿道全面贯通。对区域级、城市级绿道未覆盖地区重点增补社区级绿道,形成闭合环路,提升绿道系统的可达性与覆盖率。第65条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以草地为底色,草、木、花、灌、树合理配置的适水型和节水型城市绿85、地系统,打造开敞疏朗、物种协调、景观优美的城市生活空间与生态空间。建设宽度合理和群落结构自然的贯通性区域生态廊道,实现市域主要绿地、河湖湿地之间相互连接。开展村镇绿化美化,提升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四旁”绿化,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环境。第四节 不断完善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第66条 健全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生活圈体系构建“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的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完善市旗(区)两级教育、医疗、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养老、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村庄按照类型差异化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鼓励邻近村庄合并设置并共享公共服务设施,形成覆盖全域的高质量公共服务系统。支持烈士纪念设施、光荣院、优抚医院、军供站等86、建设。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3合理布局符合当地居民年龄结构特征、满足各年龄段人口需求的居住、就业、游憩、学习、康养、出行等各类设施,通过优化空间布局、增加服务能力、加强可达性等手段,实现各类设施够用、易用,结合多层级消费商圈和商业网点体系建设,形成安全便利的都市社区生活圈、城镇生活圈、农牧区生活圈等,支撑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每个街道建设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加快发展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67条 提升公共服务支撑能力合理布局教育服务设施合理布局教育服务设施。根据全市城乡空间布局、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人口流动和87、生育政策变化等因素,合理推动校网调整优化。重视提高偏远农牧区居民就学的便利性,加快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鄂尔多斯能源大学等项目建设,促进学校向综合性本科院校方向发展。优化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优化医疗卫生设施布局。积极整合东胜区现有医疗资源,着重提升现有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高等级医院扩容提质,加快三级医院建设;根据康巴什区和伊金霍洛旗人口发展与分布,重点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适度建设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优化医院医疗床位配置,提升资源应用效率;重点建设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4鄂托克前旗相应规模的医疗机构,88、鼓励中心城区三级医院在各旗设置分支机构,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共享优质医疗资源。完善城乡公共交通体系完善城乡公共交通体系。构建由城际铁路、常规公交、辅助公交等构成的多模式公共交通系统,优化东胜区与康阿片区、中心城区与各旗之间的公共交通联系,形成快速公交走廊,预留远景布置轨道交通的空间。结合中心城区、重点镇等城市更新,不断优化公共交通站点及线路,逐步完善城区和镇区慢行系统,保障行人和自行车路权。结合城市公园、文化设施等,构建适宜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的绿道网络,支撑公园城市建设。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5第八章着力提升城市文化魅力第一节 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第89、68条 科学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保护方针,构建特色城、镇、村三大层级的保护发展体系。在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等周边划定保护范围线和建设控制地带线。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第69条 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健全“先考古,后出让”的政策机制。经文物主管部门核定可能存在的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要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在依法完 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原则上不予收储入库或出让。对各类特色自然景观、历史文化90、资源、特色村镇等周边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农田、乡土景观进行保护或整治;严格保护原始村镇格局,保护街巷景观,禁止对历史建筑的随意改动;建立文物保护单位的资料档案,加强对具有重大建筑价值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6的建筑物的保护和修葺,以延续历史记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完善名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和空间的保护,推动整体保护;对传统生活生产使用工具、文化传说、民俗习惯、饮食特色、传统节庆等进行重点保护。第二节 重塑文旅融合城市魅力空间第70条 彰显城市文化魅力以康巴什区、东胜城区、阿勒腾席热镇等为核心,全力打造历史文化资源和文化符号最为集中的“秦直道”91、为文化景观轴线,强化城市文化地标,控制城市景观风貌,进一步提升康巴什区、东胜城区和伊金霍洛旗文化形象。依托鄂尔多斯博物馆、青铜器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等资源,打造鄂尔多斯文化传承展示核心,并结合成吉思汗陵、鄂尔多斯婚礼等特色文化资源,彰显城市文化特色与魅力。第71条 完善文化传承与保护廊道加强特色文化传承与遗产保护,以国家文化公园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为引领,完善黄河文化传承保护廊、“长城连直道”保护廊、人类文明探秘保护廊三条文化传承与保护廊道。黄河文化传承保护廊:以黄河文化传承与风情体验为主题积极试点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以准格尔旗和杭锦旗沿黄区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92、5 年)文本57域为重点,联通提升公路 X616、S24,串联沿黄各旗,策划自驾车游线,完善黄河生态休闲、乡村观光、民俗体验等旅游产品,打造黄河“几”字弯文化传承与保护廊道。“长城连直道”保护廊:以文化遗产保护为主题,积极试点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对以防御为主的长城遗址和以联通为主的秦直道遗址进行一体化保护开发,对濒危遗产资源点进行抢救性保护,突出鄂尔多斯文化的包容性,积极打造中华文化标识“公园”和中华民族精神“家园”。人类文明探秘保护廊:以人类文明发掘为主题,持续推进萨拉乌苏河套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依托 S215、S213,S210串联乌兰木伦遗址,朱开沟遗址、霍洛柴登古城遗址、十二连城93、遗址、城川古城遗址、寨子坑旦遗址、巴音查干遗址、白敖包遗址等,形成科考、研学、考古等专项保护廊道,并探索扩大考古遗址公园的可能性。第72条 建设文旅融合旅游休闲体验区推进特色文化与旅游开发相融合,建设黄河峡谷观光区、沙漠生态度假区、草原风情体验区、红色文化旅游区、河套文化发掘区等五大旅游休闲体验区。黄河峡谷观光区:以准格尔旗黄河段为主的区域。依托黄河、峡谷、沙漠等资源,以传承保护黄河文化与黄河生态为主,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8推动库布其七星湖沙漠旅游区创建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重点发展黄河漂流、漫瀚风情游、乡村度假等旅游产品,带动区域旅游发展。沙漠生态度假94、区:主要包括库布其沙漠覆盖的达拉特旗和杭锦旗部分区域。以响沙湾国家5A 级景区为代表的沙漠生态区为核心,黄河文化为补充,以休闲娱乐为主体功能,打造沙漠探险、草原休闲、生态科考、文化体验、乡村观光等旅游产品,构建生态治理、产业兴旺、生活富裕三位一体的“库布其沙漠绿富同兴综合治理新模式”,打造全球防沙治沙综合治理的典型示范。草原风情体验区:主要包括杭锦旗、鄂托克前旗的部分区域。依托桌子山岩画群、石窟寺等资源,建设鄂尔多斯文化公园,同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度合作,培育文化交流平台,共享草原旅游实践经验,打造草原保护与发展的典型示范区。红色文化旅游区:主要包括鄂托克前旗城川、鄂托克旗桃力民、乌审旗巴图95、湾红色小镇等红色文化资源富集的区域。积极开发城川延安民族学院、乌审旗巴图湾红色小镇、桃力民革命文化遗址等红色文化旅游资源,与延安等陕甘宁边区红色旅游资源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红色教育培训+红色旅游+研学旅游”,发挥其红色文化优势,将其打造为鄂尔多斯市红色旅游发展核心区和内蒙古红色旅游创新示范区。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59河套文化发掘区:主要包括乌审旗和鄂托克前旗的部分区域。依托旧石器时代“河套人”历史文化遗迹、“萨拉乌苏动物群”化石、苏力德遗址等资源,以文化传承、猎奇探秘、科普教育为主要功能,弘扬河套文化,建设河套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区。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96、(2021-2035 年)文本60第九章推动黄河流域分区保护治理与高质量发展第一节 加强沿黄空间用途管控第73条 严格落实黄河岸线管控要求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黄河干流岸线和重要支流岸线的管控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以提升安全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第74条 促进黄河滩区合理利用黄河滩区内不得新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设立新的村镇,已经设立的不得扩大范围;不得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权耕地、占补平衡用地;不得新开垦荒地、新建生产堤,已建生产堤影响防洪安全的应当及时拆除。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遵循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合理安置、生态恢复的原则,保97、障黄河安全和滩地合理利用。第75条 加强黄河河道监管市、旗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煤炭开采形成坑道的监督管理,按照谁破坏、谁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1治理的原则,进行恢复治理。无法确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的,由所在地旗区人民政府负责恢复治理。旗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河道采砂的禁采区,规定河道采砂的禁采期。第二节 分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以主要生态问题修复治理与关键生态功能提升为目标,划分五个重点生态修复区,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综合治理,全方位提升黄河流域生态98、系统质量及其生态服务功能,筑牢我国北方地区生态安全屏障。第76条 北部沿黄生态廊道与冲积平原农田生态修复区加强黄河干流沿岸防护林带建设,推进沿黄滩地整治与湿地生态修复,强化林田河草滩综合治理,优化完善沿黄生态绿廊空间格局,提升调蓄防洪与水土保持功能。加强农田节水改造与盐碱化治理,完善农田防护林网体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布局沿黄冲积平原区生态功能保障带、特色农牧业产业园区、特色城镇和中心村田园综合体建设,打造融生态、文化、产业于一体的沿黄绿色发展带。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2第77条 北部库布其沙漠荒漠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区聚焦鄂尔多斯高原防风固沙生态功能99、区的核心区域,持续推进库布其沙漠“南围北堵中切割”的分区治理策略,构建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沙漠绿化体系,推进林草沙产业发展,创新示范荒漠化防治与绿色发展模式。构建十大孔兑中游风沙-水沙综合治理体系,以小流域治理为抓手,科学布局十大孔兑沟谷沿岸植物沙障带,阻断流沙进入主河道,减少黄河输沙量。第78条 东部丘陵沟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区以减少入河入库泥沙为重点任务,积极推进东部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的国土绿化行动,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全面推广沙棘治理砒砂岩技术,强化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以及东胜区境内砒砂岩区的综合整治;落实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砒砂岩粗泥沙拦沙坝工程、黄河内蒙100、古段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程、拦沙换水试点工程,有效减少砒砂岩区输入黄河的中粗砂输沙量。加强低效林分改造,促进水土保持林提质增效,提升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功能。第79条 西部波状高原荒漠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区加大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鄂托克恐龙遗迹化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都斯图河自治区级湿地保护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3区与内蒙古自治区级甘草自然保护区等的保护与管理力度,提升荒漠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严格落实基本草原管理条例,严控滥垦滥挖与过度放牧,推进草原禁牧、休牧和轮牧制度,维护草畜平衡,促进荒漠草原生态修复;加大荒山、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的封101、沙育草力度,提高荒漠化防治能力;加强采矿区地质水文环境综合治理与废弃矿渣综合利用,持续推进矿区复垦复绿,加快绿色矿山建设,促进市域矿业绿色发展。第80条 无定河流域毛乌素沙地沙漠化治理与生态修复区重点治理高大流动半流动沙丘,加强沙地植被建设和结构优化,推动沙漠化治理的提质增效,创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发展模式,推广“草-林-畜-农-产”一体化的库伦循环经济生态园沙漠化防治模式,推进工业用沙、取沙还林、林沙创收良性循环。加强无定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无定河河流湿地自我修复能力;推进基本农田整治与节水农业发展;加强纳林河-海流图河流域综合治理,构建乔灌草合理搭配的生态防护林体系,全102、面提升无定河流域防风固沙与水源涵养功能。第三节 推动黄河沿岸高质量发展第81条 促进沿黄地区城乡集聚发展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4推进以旗政府驻地镇和重点园区所在城镇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沿黄地区城乡人口集聚。加强以龙口镇、准格尔召镇、恩格贝镇、呼和木独镇等乡镇为中心的农村牧区生活圈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实现生态共治、功能互动、产业联动、交通联通和设施均等。第82条 实现沿黄地区产业协同发展以树林召镇等中心城镇和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园区为核心,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推动能化企业入园进区,积极打造串联重要旅游资源和节点的103、旅游发展带,在黄河沿岸区域形成集中连片的农牧业发展区。推动新能源基地、特色种植业等与文化旅游产业相融合,实现能化工业生态化、种养殖业景观化、产业园区绿色化,带动黄河沿岸农牧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第83条 推动沿黄地区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加强与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左旗、乌海市、石嘴山市、银川市的交通联系,推进沿黄地区能源协同开发和外送设施一体化发展。加强土地要素等保障,加快沿河铁路建设,优化沿黄地区的铁路线路布局,支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走廊货运功能,促进沿黄产业园区分工协作。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5第十章打造国家绿色能源资源保障基地第一节 合104、理开发能矿资源第84条 支持东西部煤炭资源集中开发综合利用东部以神东矿区、准格尔矿区以及准格尔中部矿区等为重点,打造亿吨级矿区,推进铝土矿等煤炭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与开发,加快建设鄂尔多斯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综合利用基地。结合神东等国家级矿区建设,打造煤炭、煤化工基地,适度开发乌审旗的纳林河矿区,推进非常规天然气勘察开发,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西部以桌子山矿区和上海庙矿区为主,重点推动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积极发展煤化工、煤电等煤炭下游产业。推进鄂托克前旗、伊金霍洛旗等地煤层气及其他非常规能源的综合利用。第85条 促进南北部清洁能源资源综合高效利用南部地区以鄂尔多斯盆地油气资源开发为重点,加强乌审旗、105、鄂托克前旗等的天然气、页岩气等油气资源的勘查开发,加大油气勘查区块出让力度,支持苏里格、大牛地、东胜气田增产增量,打造以油气、页岩气、煤层气为主攻矿种的鄂尔多斯盆地油气资源开发基地。积极延伸天然气等油气资源产业链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6条,强化管网建设,落实“西气东输”战略,保障京津冀等东部区域油气资源供给。支持内蒙古毛乌素生物质热电厂继续扩大生物质能利用项目。北部的杭锦旗和达拉特旗积极开发风光资源,大力发展风电、光电等新能源,结合防沙治沙、废弃矿区修复治理等,积极建设新能源基地,重视与新能源外输通道、储能设施等协同发展。北部两旗作为全市的矿产资源后备开发区106、域,应重视战略性矿产资源和砂石土矿等特色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发展新能源、新型建材等相关产业。第86条 不断优化能源资源空间布局以“南清北新东西煤电”为指引,优化能源资源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支持能源工业绿色化转型。做好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开采区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的衔接,基本草原内允许新设经依法依规批准的国家重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项目。提前谋划全市新能源外送通道和储能设施,保障清洁能源尤其是新能源基地建设,同时以清洁能源促进北部区域的经济发展,推动市域均衡发展;重点加强东部和西部矿山修复治理工程,预留电力外送通道,以氢能等清洁能源的布局和发展,促进传统能源的绿色化转型107、,2025年符合建设要求的新建煤矿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7原则上将中心城区禁采区及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域作为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除禁止开采区外,将三条控制线范围内的其他区域以及按照有其他法律法规限制矿业开采活动的区域作为限制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内严格限制新建矿区以及矿区的改建、扩建,按照国家和地方战略需求,确需在限制开采区内开展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应与主体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协调,并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第二节 全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第87条 支持集中式新能源基地108、建设在利用好采空区、塌陷区以及复垦区等工矿废弃地的基础上,将风光资源优势与荒漠化治理区、干旱硬梁区以及孔兑两岸未利用地等相结合,协调好生态保护与新能源开发用地,重点在杭锦旗、达拉特旗、鄂托克旗等布局建立大型风光项目,加快库布其中北部、南部 2400 万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打造鄂尔多斯市亿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同时,依托储能设施和蒙西至天津南、上海庙至山东、至华东(上海)、安徽、河南,以及至南方电网(大湾区)等能源外送基础设施,支持新能源基地建设。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8第88条 保障新能源相关产业发展用地利用风光制氢成本低和矿用重卡应用广的优势,打造鄂尔多109、斯国家级氢能产业综合示范区,率先建设伊金霍洛旗“北疆氢都”,带动六旗两区发展,共同建设氢能产业发展生态圈,形成加氢基础设施网络,促进氢能产业快速发展。建设用地指标等向零碳产业园倾斜。先期支持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蒙苏经济开发区分别打造低碳、零碳示范园区,支持先进绿色高载能产业向低碳、零碳园区转移布局。依托光伏、风电以及氢能产业的快速发展,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蒙苏经济开发区等,积极布局新能源装备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氢能制取和燃料电池零部件制造以及储能设备制造等,壮大“风光氢储车”产业集群,强化中心城区与周边产业园区的产业联系。第三节 高水平保障国家资源能源安全第110、89条 优化煤化工产业发展格局整合优势资源,扭转“多点开花”的煤化工产业发展态势,集中打造大型煤化工基地,在土地、能耗、排放等指标予以适当倾斜,推动已有煤化工企业向重点园区集中,新建煤化工项目向重点园区布局。以园区规模化发展支撑煤化工产业集群和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69循环经济体系构建,引领煤化工产业清洁化、绿色化、低碳化发展,高质量建设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和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带动煤基新材料高端化发展。第90条 提升能化园区土地利用效率严格管控园区交通路网格局进一步扩张,聚焦现状路网覆盖范围内发展空间,加大低效用地和已批未用土地整治和消化力度。明确园区111、产业布局和开发时序,扭转园区企业松散布局态势。充分考虑水资源供给、排污权等因素确定产业用地规模,确保产业用地承载的产能规模与水资源、排污权相匹配。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园区的产出、税收、就业、土地利用效率等挂钩。探索土地使用权退出机制,动态优化产业用地供给。第91条 支持建设国家资源能源储备基地探索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储备与商业储备并举的资源能源储备体系,加快推进煤炭储备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在鄂尔多斯市建立国家资源能源储备基地。结合华星煤制气、北控煤制气、伊泰煤制油、神华煤制油升级示范等重点项目,建设国家非常规能源战略储备基地,提高国家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和民生保障的支撑能力。支持开展112、煤炭产能储备,建立一定规模的煤炭调峰储备产能。积极开展煤炭资源的勘探勘查,建立煤炭资源后备开采区。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0第十一章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第一节 目标、职能与规模第92条 城市职能培育支撑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支撑鄂尔多斯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能源产业、现代煤化工产业、新能源产业、羊绒产业)建设的高端服务业和部分先进制造功能;以总部经济、科技研发、金融贸易、信息技术、商贸物流、人才培训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基地和以文化旅游、会展为主的文化产业基地。鄂尔多斯市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第93条 城市建设目标愿景建设现代化公园城市。完善城市多层次绿化113、网络体系,积极活化城市绿地,增加人的活动空间、慢行空间等,建设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公园城市,全面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第94条 城市人口规模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规划近期至2025 年城镇常住人口规模100 万人左右。远期至2035 年城镇常住人口规模120 万人以上。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1未来人口增长需要在现有趋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区对周边矿区、园区人口的吸引力,同时配套更有吸引力的人才政策,以实现规划的人口目标。第95条 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中心城区集中的城镇建设控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针对中心城区现状大量批而未用、协议开发土地问题,规划114、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采取逐步利用,良性退出等不同方式,逐个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第二节 发展策略第96条 促进空间集聚和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合理调整“原规划”的城市发展空间框架,实施集聚发展策略。在原规划城市空间发展框架的基础上,依据现实发展情况,对“原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结构“一城双核、一轴两带多组团”进行合理调整,取消原规划石化物流组团、东胜拓展组团,适度调整原规划罕台组团、装备制造基地组团、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组团、阿康物流产业组团,努力扭转现状城市空间分散低效的局面,促进空间集聚和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2第115、97条 建设现代化公园城市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环境品质,建设富有特色的现代化公园城市,促进城市风貌与公园形态交织相融,促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协同共进。要建成体现地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的公园城市,满足市民对高品质生活追求的需求,使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助推城市核心竞争力迈上新台阶。第98条 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力中心城区应进一步提升其区域影响力。一要积极提升城市能级,增加城市人口规模,应对与周边主要城市的竞争。二要通过发展高等级职能、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新产业集群,提升区域辐射力。在呼包鄂一体化发展框架下,与区域内城市协同对接,重点116、推进新能源产业、现代煤化工产业、低碳相关的设备研发、制造等产业集群建设,培育高等级职能,增强区域辐射力影响力。三要重点推进支撑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大交通设施建设,包括鄂榆高速铁路、包鄂高速铁路、呼鄂城际铁路、呼鄂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积极融入呼包鄂榆城市群、黄河“几”字弯都市圈等区域战略。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3第99条 引领区域经济转型中心城区要充分发挥在鄂尔多斯市资源型经济转型中的引领作用。大力发展非煤产业,进一步提高鄂尔多斯非煤工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成为引领区域经济转型的火车头。第三节 底线管控与规划分区第100条 严格底线管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117、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应保尽保、量质并重、集中成片的原则,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0.16 万亩,主要分布在泊尔江海子镇和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周边。坚决落实最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须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经依法批准,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2、生态保护红线中心城区生态保护红线285.12 平方千米。主要包括遗鸥国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4家级自然保护区、成吉思汗国家森118、林公园和泊尔江海子镇东西两侧。中心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理规定,加强人为活动管控,规范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用地审批,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监管。3、城镇开发边界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东胜区1.29,康巴什区1.35)。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第101条 强化四线管控中心城区城市四线包括绿线、蓝线、紫线、黄线。1、城市绿线划定东胜城区和康阿城区主要公园、主要滨河绿地等结构性绿地为绿线。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2、城市蓝线划定中心城区乌兰木伦河、东红海子、西红海119、子、阿布亥沟、吉鲁庆沟,三台基水库周边等主要河流水域为蓝线。严格管控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5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及其他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3、城市紫线中心城区范围内尚无紫线。未来按照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根据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认定、划定情况及时增补纳入城市紫线管理,遵循相关保护规划和保护规定。4、城市黄线划定中心城区规划主要水厂(康巴什一水厂、二水厂等)、污水厂(康阿城区污水厂、北郊污水厂等)、主要电力设施等为黄线。在城市黄线内禁止违反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120、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第102条 加强其它重要控制线管控结合鄂尔多斯中心城区实际,增加禁采区以确保中心城区城镇发展区及周边空间安全。-煤矿禁采区充分考虑中心城区煤矿露天开采、井工开采对城市环境和安全的不利影响。在基本坚持2011 版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煤矿禁采区的基础上,根据对城市未来空间的判断,结合准确的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6相关矿权资料,对原禁采区进行局部调整,形成本次规划的煤矿禁采区。为避免地下采空区对城市主要对外121、交通廊道的不利影响,包茂高速公路、包西高铁、包鄂高铁、呼准鄂铁路和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等主要对外交通廊道应预留煤矿禁采廊道(禁采煤柱)。第103条 科学划定规划分区鄂尔多斯中心城区按照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和矿产能源发展区六种一级分区管控,部分分区进一步细化二级分区管控。1、农田保护区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一个二级分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东部及西部泊尔江海子镇和周边。区内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区内的耕地擅自转为非耕地;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国土综合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为实施122、国家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及军事用地,经批准占用农田保护区的,原则上分区不作调整。2、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吉思汗国家森林公园和泊尔江海子镇东西两侧的生态极重要区、极脆弱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7区。区内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理规定,加强人为活动管控,规范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用地审批,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生态保护区包括自然保护地核心区、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自然保护地以外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一切人为干扰和破坏。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123、前提下,仅允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有限人为活动,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原则,避免对生态功能造成破坏。3、生态控制区生态控制区是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生态控制区包括中心城区内主要河流、水库水面等。控制新增建设占用生态控制区,建设用途准入应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可以进行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必要的特殊设施建设。4、城镇发展区城镇发展区是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城124、镇发展区内可以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8进行城镇集中建设和开发,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城镇发展区内细化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等二级分区。其中,(1)居住生活区合理调控城镇居住用地规模,新增城镇居住用地重点向康阿城区倾斜,支持康阿城区人口规模进一步增长。东胜城区控制居住用地增量,注重居住区的配套设施和环境建设,加快旧城改造,补齐铁西片区配套公共服务等短板,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区品质。(2)综合服务区结合各级公共服务中心布局综合服务区。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重,提升生活品质。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向现状公共服务水平薄弱地区倾斜。(3)商业商务区结合各级商125、业中心、交通综合枢纽布局商业商务区。康阿城区商务区集中在康阿城区东部,乌兰木伦河两岸及鄂尔多斯高铁站周边;加快康阿城区市级商务区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培育科技研发、商务服务等高等级功能。提升东胜城区商业商务区活力。(4)工业发展区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79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促进工业用地集约高效利用。整合现有园区,增量主要集中于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减少零散工业用地,提高工业用地效率。轻纺产业园积极打造世界级羊绒产销基地。东胜区结合旧城更新,增加容纳新型产业功能的M0工业用地。(5)物流仓126、储区依据中心城区各区域对外交通条件,布局东胜北物流园区、东胜西站物流园区、东胜东站物流园区、鄂尔多斯站物流园区和空港物流园区。(6)绿地休闲区支撑建设现代化公园城市,优化绿地空间供给,加强城市绿地和公园体系建设。东胜城区通过城市更新,积极建设社区公园、街头绿地,逐步增加绿地空间;加强城市绿道网络建设,提供联通主要组团、通山达水的绿地休闲网络系统。(7)交通枢纽区东胜城区建设包鄂高速铁路东胜新设站。康阿城区结合鄂尔多斯站建设康阿城区客运站,形成市级综合交通枢纽。(8)战略预留区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80应对发展不确定性,增加规划弹性,将东胜城区三台基水库周边为战127、略预留区,作为东胜城区发展高等级职能、现代服务业的空间预留。5、乡村发展区乡村发展区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西部。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和牧业发展区四个二级分区。乡村发展区以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导向。在此基础上,要结合中心城区公园城市建设,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郊野生态公园建设。其中村庄建设区村庄建设用地要按照自治区户均村庄建设用地指标管控;村庄建设必须按照法定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为主。一般林业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牧业发展区以草原畜牧业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6、矿产能源发展区中心城区周边煤128、矿资源丰富,综合考虑城市建设发展的空间安全、环境品质,除在中心城区周边划定禁采区外,结合已设立的煤矿探矿权、采矿权规划矿产资源发展区。除泊尔江海子镇外,原则上中心城区不再新增矿产资源发展区。规划期内逐步降低煤矿露天开采面积,开展生态修复,减少采矿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远期禁止露天开采。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81第四节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第104条 优化中心城区农业、生态、建设空间优先保障农业空间。严格落实中心城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规划至2035 年,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20.1598万亩。严格保护生态空间。承担防风固沙生态任务,扩大中心城区草129、地、林地的规模与比重。严格保护现有草地、林地资源,大力开展国土绿化、退耕还草、植树造林,适度增加草地、林地面积。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适度增加城镇用地规模,以提升城市人口规模、经济和产业承载能力为目标,补齐民生短板,提升城市空间品质,适度增加城镇用地规模。合理增加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合理推动交通、市政等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增长,支撑呼包鄂乌一体化建设,强化区域级设施对中心城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助力国家能源与战略资源基地建设。优化调整其他建设用地,结合中心城区周边环境治理,公园城市建设,推动采矿用地逐步减少,降低资源开采对中心城区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130、35 年)文本82第五节 镇村空间布局第105条 加强镇规划管控与引导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东胜区和康巴什区全域,在不编制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背景下,需要对中心城区范围内,集中建设区外的镇及乡村的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规划指引和管控。中心城区范围内泊尔江海子镇相对独立,应编制泊尔江海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本规划要求,指导下位规划编制。泊尔江海子镇镇域要突出以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的生态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推进北部矿产资源开发的同时,注意协调地上生态环境保护与地下矿产开发的关系。依托109国道,发挥毗邻中心城区集中建设区域的优势,积极发展城市郊区农业。利用域内优质的生态资源,积极发展旅游业。进一步加强131、镇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镇域、周边矿区的服务能力,增加旅游服务功能,成为镇域旅游服务中心。第106条 分类推进村庄布局优化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行政村及社区,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布局优化,引导下位村庄规划的编制。对行政村(社区)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其他类进行类型划分。城郊融合类村庄要促进城乡融合,加强基础设施互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83联互通、公共设施共建共享,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有序扩大集聚提升类村庄规模,提升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要重点加强特色资源保护。鼓励基础设施薄弱或空心化严重的自然村就近向132、城镇、中心村等搬迁安置。第六节 矿产资源开发第107条 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中心城区地下煤矿资源丰富,统筹协调城市建设发展空间,提升城区周边生态环境角度考虑,总体上限制煤矿开采。规划将中心城区划分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其中禁采区位于中心城区核心集中建设区域周边,从保障城市建设空间安全和预留未来发展空间等角度划定,禁止煤矿开采。限制开采区主要为中心城区中、西部生态重要地区,原则上限制煤矿开采,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第七节 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第108条 构建“一轴双城一片区”的空间结构“一轴”:指以东康快速路作为贯穿主要城市组团的城市南北发展轴线。促进东胜城区、康阿城区、装备基地组团的便捷交通联系和一133、体化发展,引导城市功能区向东康快速路集聚。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84“双城”:指东胜城区和康阿城区。两个城区都达到一定的规模,是综合性的城区,拥有城市级的中心,是带动周边发展的极核。“一片区”:指围绕一轴双城周边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块、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块、轻纺产业园区块),是城市产业发展的重要空间。其中,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块是城市重要的制造业发展空间。第109条 加强组团规划引导东胜城区:增强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质,打造消费城市。以城市更新,存量发展为主,适度利用铁西、教育园区等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的成熟土地,扭转城市空间过度扩张的势头,集约发134、展。加强旧城改造,重点增加绿地和开放空间,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城市品质。控制增量,兼顾已批未用土地的合理使用。推进用地结构调整,适当减少商业用地,增加产业用地,打造职住平衡,服务设施完善的城市功能区。从城市安全、环境角度协调处理北部矿区与城区的关系,抑制民族东街以北的城市空间扩张。适当压缩罕台组团、铜川片区的规划规模。以东胜新设站建设为抓手,积极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承载空间。园区要整合产业资源,重点打造汽车、电子信息、矿山机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85械及新能源专用装备等产业集群。园区应按照产城融合的方向,配套城135、市功能,以保障房为主,满足部分园区职工的生活居住需求。在东胜西站及周边配置城市物流功能。康阿城区:城市发展最为重要的城市组团,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现代化公园城市建设的引领区。规划期内继续扩张城市空间,增加人口规模,增强城市功能。保留城市空间特色的同时,改善城市部分空间尺度过大的问题,注重城市空间的紧凑集约发展。通过积极植入丰富多彩的市民活动,激活已经形成的绿廊、绿带,引领现代化公园城市的建设。在功能上,要注重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配置空间资源,引导片区产业的健康发展。规划按照康阿一体化的要求,对阿镇片区进行结构性的引导和控制,包括明确在阿镇的市级功能规划布局(市级商务区、高铁商务区、基础设施136、等),明确阿镇城市主干路网、跨乌兰木伦河与康巴什城区的联系通道、东机铁路走向及站点等,扎实推动康阿一体化发展。第110条 调整用地结构与布局1、居住用地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中低收入者和新市民的过渡性住房需求。规划保障性住房选址在东胜城区西北部地区、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86康阿城区的北部地区、西部以及南部地区。鼓励在产业园区适度建设保障性住房。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东胜城区要结合旧城改造,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康阿城区要重点完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3、商业服务业用地东胜城区在原规划基础上适当压缩商业服务业用地。鼓励规划商业用地向其他用地转换,特137、别向都市产业用地转换,适当控制向居住用地转换。康阿城区满足必要的商业配套情况下,外围规划商业用地可向居住用地、都市产业用地转换。康阿城区根据人口增长情况适时推进市级商务区、商业中心建设。4、工业用地东胜城区:结合旧城更新,增加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M0 工业用地。鼓励通过发展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盘活存量闲置商业物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规划定位为市级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重点打造汽车、电子信息、矿山机械及新能源装备为主产业集群。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87罕台组团:规划定位为世界级羊绒产销基138、地。主要发展羊绒服装产业、同时发展以酒类、食品加工为主的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5、仓储用地布局规划2 处物流中心,分别位于东胜城区北部和东胜西站周边地区。其中,东胜城区北部以商贸流通、仓储配送等商贸物流为主,主要为中心城区服务;东胜西站周边地区物流中心以工业物流为主,主要为工业园区发展提供支撑,兼顾为中心城区服务功能。结合各个组团规划配送中心,提升物流服务水平。第八节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第111条 完善中心城区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形成城市级、片区级、社区级三级公共中心体系。规划在康阿城区设置市级行政、文化中心,在康阿城区、东胜城区分设市级商业、商务中心。1、市级中心市级公共中心:在康阿城区内乌兰木伦139、湖两侧的城市新区建设康巴什行政文化商业中心,包括市级行政办公中心、文化中心以及商业中心。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88市级商务中心:在康阿城区天骄路以东,乌兰木伦湖两侧建设市级商务中心、总部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市级商贸服务中心:依托东胜城区传统商业中心建设东胜城区市级商贸服务中心,包括百货购物、餐饮服务等综合性商业商务设施。2、片区级中心规划设置东胜公共中心、阿镇公共中心、康巴什公共中心3 处片区级公共中心。东胜公共中心:位于东胜片区铁西组团内,是区级行政中心、文化休闲中心和体育中心。康巴什区公共中心:位于康巴什区东部,是片区级行政中心。阿勒腾席热镇片区公共中心140、:位于康阿城区阿镇片区文明街与通格朗路交叉口,形成片区商业、旅游服务中心。3、社区级中心社区级公共中心以步行15 分钟(1000 米)为服务范围,满足居民物质与生活文化需求,设置文化活动中心、中小学、体育场(馆)、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等设施。到2035 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满足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要求。相关设施具体空间布局在详细规划中确定。为方便居民使用公共服务设施,提高设施的服务水平和使用效率,不同层级同类设施布局时应考虑空间分布的均衡性,避免层级间同类设施邻近布局,造成资源浪费。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89第112条 提升公共服141、务设施1、文化设施(1)市、区级公共文化设施规划11 处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其中现状保留9 处,包括鄂尔多斯博物馆、鄂尔多斯青铜器博物馆、鄂尔多斯市图书馆、鄂尔多斯文化艺术中心(鄂尔多斯文化馆)、鄂尔多斯大剧院、鄂尔多斯革命历史博物馆、鄂尔多斯市工人文化宫、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馆、鄂尔多斯美术馆;规划新增2 处,分别为鄂尔多斯市科技馆新馆、鄂尔多斯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局在康阿城区。规划14 处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其中现状保留10 处,4 处位于东胜区,2 处位于康巴什区,4 处位于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规划新增4 处,1 处位于康巴什区,规划新建康巴什区图书馆,3 处位于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规划142、新建伊旗博物馆、伊旗青少活动中心、文化中心。(2)社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各街道(镇)按照配置标准应至少设置1 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老活动中心),超过10 万人以上配置分中心,单处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宜小于3000 平方米。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宜包含图书阅览、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影视厅、舞厅、游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90艺厅、球类、棋类、科技与艺术等服务内容,按照15 分钟社区生活圈要求布局,鼓励结合体育健身场地等集中设置。规划各社区至少设置1 处文化活动站/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以及可供青少和老人活动的场所,单处活动站/室建筑面积143、不宜小于300 平方米,超过2 万人以上增设1 处,宜结合或靠近绿地设置。2、教育科研设施(1)高等院校及职业院校继续完善东胜和康巴什科研教育区,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建设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支撑新能源、装备制造、低碳产业发展,打造西部地区教育名城。规划5 所高等院校,现状保留四所: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新建能源大学。规划5 所中等职业学校,其中现状保留3 所,包括鄂尔多斯理工学校、鄂尔多斯市体育职业中学、鄂尔多斯蒙艺职业高中(民办);规划新增2 所,东胜区、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各1 所。(2)中学、144、小学及幼儿园规划14所高级中学,其中现状保留11所,规划新增3 所。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91其中,东胜区规划设置7 所,其中现状保留6 所,为鄂尔多斯市第二中学、第三中学、东胜区东联现代高级中学、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民办)、鄂尔多斯景泰艺术中学(民办);规划新增1 所综合高中。康巴什区规划设置4 所,其中现状保留3 所,为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蒙古族中学、第一中学东校区(康巴什区高级中学);规划新增1 所综合高中。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规划设置3 所,其中现状保留2 所,为鄂尔多斯第一中学伊金霍洛校区(伊金霍洛旗高级中学)、伊金霍洛旗蒙古族中学;规划新增1145、 所综合高中。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设置应按照居住区相关规范配置,满足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要求,提高相关设施服务水平。(3)其他教育科研设施规划2 所特殊教育学校,其中现状保留1 所,鄂尔多斯市特殊教育学校;规划新增1 所十五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布局在康巴什区。3、体育设施(1)市、区级体育设施现状保留2 处市级体育设施,即鄂尔多斯市体育中心、鄂尔多斯国际赛车场。依托康巴什北部的鄂尔多斯市体育中心,提升现有设施服务水平,引入体育赛事表演、体育建设培训等功能,打造体育服务集聚区。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92规划8 处区级体育设施,其中现状保留6 处,分别为东胜体146、育中心、万佳体育馆、伊金霍洛旗国际赛马场、伊旗体育公园、伊旗曲棍球训练基地、全民健身体育活动中心;规划新增2 处,西山体育馆、伊金霍洛旗体育馆,位于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2)社区级体育设施结合15 分钟社区生活圈设置大型或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单处运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宜小于2000 平方米,运动场地内可设置篮球、排球以及5 人/7 人足球场地,宜结合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统筹布局。保障各社区至少有1 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或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含老户外活动场地)。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单处规模不宜小于900 平方米,可配置半场篮球场、门球场地、乒乓球场地等。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单处规模不宜小于300147、平方米,可专门设置广场舞场地,广场舞等活动场地的设置应避免噪声扰民。规划2035中心城区规划常住人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4、医疗卫生设施(1)市、区级公共医疗卫生设施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93规划7 处市级公共医疗卫生设施,其中现状保留6 处,分别为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扩建1 处,扩建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应急中心,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规划15 处区级公共医疗卫生设施。东胜区规划5 处,其中现状保留4 处,包括东胜区人148、民医院、东胜区妇幼保健院、东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新增1 处,东胜区中医医院。康巴什区规划3 处,新建区综合医院、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伊金霍洛旗规划7 处,其中现状保留4 处,伊金霍洛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伊金霍洛旗人民医院、伊金霍洛旗妇幼保健院、伊金霍洛旗蒙医综合医院;新增3 处,位于阿勒腾席热镇,1处妇幼保健服务中心、1 处康养医院、1 处综合医院。(2)社区级公共医疗卫生设施保障各街道(镇)至少设置1 处社区级医疗卫生设施,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医疗、日常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生等服务,按照15 分钟社区生活圈要求布局。可结合街道149、办事处、镇政府所辖区域进行设置,不宜与菜市场、学校、幼儿园、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站、垃圾转运站等设施毗邻。在人口较多、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94服务半径较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宜设置社区卫生站加以补充。5、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设施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促进医养结合,提升养老机构专业护理功能,优化养老护理床位配置。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规划至2035 年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常住人口人均用地不少于0.15平方米。(1)市、区级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设施规划2 处市级福利设施,鄂尔多斯市社会福利中心(鄂尔150、多斯市儿童福利院)和鄂尔多斯市救助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均为现状保留。规划1 处市级养老服务设施,鄂尔多斯市老大学,康巴什区、东胜区各一个校区,均为现状保留。规划8 处区级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养老设施7 处,其中现状保留3 处,东胜区民政福利中心、康巴什综合福利中心、伊金霍洛旗老年公寓;新增4 处,2 处老年公寓、1 处福利院、1处久能养老院,均位于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其他养老服务设施1 处,松龄苑老年活动中心,位于东胜区。(2)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95每个街道(镇)应至少设置1 处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枢151、纽和平台,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失能护理、短期托养、健康管理、心理慰藉、医疗保健等服务。宜临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公共服务中心设置。新建单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结合15 分钟社区生活圈设置老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人提供包括餐饮、文娱、健身、医疗保健等在内的日托服务,服务半径不宜大于700米。单处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应低于350 平方米,配置标准原则上每百户不低于20 平方米,鼓励与其他非独立占地的社区级公共设施综合设置。第九节 提升蓝绿空间第113条 绿地系统规划1、现代化公园城市建设鄂尔多斯中心城区现代化公园城市建设要展现大气舒展的田园牧歌式生活特点。152、利用中心城区组团式结构特点,在组团之间大的生态空间,可结合协议开发土地、综合考虑地形、政策条件,建设郊野公园、牧场,供游客、市民周末假日游憩休闲使用。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96康阿城区以增强现有城市绿廊绿带活力为重点,建设城市田园、城市牧场、城市花园等供市民日常使用;东胜城区结合旧城改造、城市更新,以增加街头绿地,提高服务覆盖率为重点建设现代化公园城市。2、绿地系统结构鄂尔多斯中心城区周边生态环境与城市组团相互穿插,构建“三横三纵”的区域绿廊系统与城市片区、组团内的绿地网络共同形成一个上下衔接,内外联通的绿地网络系统,支撑中心城区现代化公园城市建设。三横:指东153、胜城区南侧生态廊道、沿荣乌高速公路交通廊道、乌兰木伦河生态廊道三条东西向生态绿化廊道。三纵:指罕台川-吉鲁庆沟-东西海子生态廊道、东康快线绿廊、水头沟-昆独龙沟-东乌兰木伦河生态廊道,三条南北向生态绿化廊道。东胜城区绿地系统:依托片区内公园绿地、绿廊绿带,结合城市更新形成的街头绿地、口袋公园,共同构成点线结合,以高覆盖率为重点的片区绿地系统,支撑现代化公园城市建设。康阿城区绿地系统:延续原规划的绿廊结构,包括阿布亥沟绿廊、乌兰木伦河绿廊、吉鲁庆沟绿廊、康巴什森林公园-民俗文化主题公园-体育公园绿廊、东康快线绿廊、民族团结公园-青椿山公园-雕塑公园绿廊、东、西红海子湿地公园、东乌鄂尔多斯市国土空154、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97铁路绿廊、母亲公园一车家渠-掌岗图沟绿廊。绿廊结合慢行系统、植入丰富多彩的活动,提升活力,打造“现代化公园城市”。3、通风廊道以增强中心城区的空气流动性、缓解热岛效应和改善人体舒适度为目的,考虑中心城区城镇发展区城市主导风向,结合城市的河流、绿地、开敞空间,规划设置10 条通风廊道。通风廊道宽度一般大于50 米,主要廊道宽度大于200 米。城市通风廊道内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禁止发展高污染产业。第114条 水系规划1、水系保护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东乌兰木伦河、阿布亥沟、吉鲁庆沟等河流、水库,按照水利部门相关政策要求,以河湖管理范围为主,实施严格的保护。2155、水系景观规划结合截留洪水的需要,治理现状水系,打造城市水系景观。规划重点形成吉鲁庆沟、阿布亥沟、乌兰木伦河三条水系景观,东红海子、西红海子、昆独龙沟、三台基水库等水体景观。第115条 海绵城市建设建设海绵城市,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形成蓝绿融合的高品质海绵空间。以缓解城市内涝为重点,统筹兼顾削减雨水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98径流污染,提高雨水收集和利用水平。开展中心城区自然蓝绿空间的保护,衔接、联通城市内部蓝绿空间,统筹城市内部的公园、绿地,以三台基水库、东西红海子、青春山公园等重要蓝绿设施为基础,构建自然连续的蓝绿生态设施,实现城市周边雨水的自然滞蓄、自然156、渗透、自然净化、自然排放。统筹建设海绵型道路广场、海绵型住宅小区、海绵型公共建筑等。使中心城区在应对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以内的强降雨,抵御暴雨灾害,应对缺水问题等方面具有良好“弹性”和“韧性”,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第十节 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第116条 交通优化提升策略1、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为抓手,支撑区域一体化发展。以铁路、高速公路为主优化区域交通。发挥高铁、城际对呼包鄂城市群、对鄂尔多斯城市发展的作用,规划包鄂、鄂榆高铁和呼鄂城际铁路,形成中心城区高铁“两站”格局(鄂尔多斯站和东胜新设站),构建支持区域发展的开放交通格局。2、建立客货分流、快慢分流的综合交通体系鄂尔多斯市国土157、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99完善和优化中心城区道路网络结构,梳理主要城区的快速路、准快速路系统,同时构建特色化、连续、开放的慢行网络,提升城市交通服务水平。规划完整的货运交通网络,逐步建立客货分流,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3、加强中心城区各组团联系结合城市空间结构,梳理加强中心城区各城区、组团之间的交通联系。适时以东机铁路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各组团间以及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之间的关系,建立快捷的交通换乘体系。结合东机铁路站点、换乘枢纽采用TOD模式推动城市土地开发和城市更新。4、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智能城市交通系统构建可持续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积极158、倡导绿色、低碳的交通方式,引导交通方式多元化发展,促进城市交通结构合理化。推广智能城市交通系统,提升城市交通管理与交通服务水平。第117条 构建支撑区域一体化的对外交通系统1、航空系统规划加快推进鄂尔多斯伊金霍洛国际机场改扩建和功能设施升级改造,充分发挥“中转站”功能。构建覆盖中亚、欧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线网络,着力打造空中丝绸之路,提升鄂尔多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00斯机场的枢纽能级,建设区域性枢纽机场、内蒙古自治区通勤通用航线网络中心机场。完善机场集疏运体系和配套服务功能。完善机场联络线,重点推进迎宾大道、世纪大道、包府公路等项目快速化改造工程,打159、造机场周边集疏运体系。适当开发国内国际航班,扩大城市辐射力,并同步考虑机场至火车站等重要综合交通枢纽的大巴接驳问题,完善机场配套服务功能。机场周边开发建设需满足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关于机场净空管控的相关要求。2、建设融入国家高铁网,支撑区域一体化铁路系统(1)规划建设包鄂高速铁路、鄂榆高速铁路、呼鄂城际铁路包鄂高速铁路、鄂榆高速铁路是国家 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包头至海口通道的一部分。包鄂高铁线路自包头东站引出,沿包茂高速通道布线,先后经树林召、响沙湾、东胜区设站,东胜新设站预留呼鄂城际接轨条件,后南下在鄂尔多斯站东侧并场,与鄂榆高铁衔接贯通,设计速度350 公里/小160、时。鄂榆高铁线路自鄂尔多斯站引出,向南经红碱淖至榆林南设站,设计速度350 公里/小时。呼鄂城际铁路东起呼和浩特东站,向西南经和林格尔县、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准格尔旗、达拉特旗至东胜区新设站。推动建设包鄂、鄂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01榆高铁和呼鄂城际铁路对于打通内蒙古中部地区对外通道、支撑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2)规划建设东胜城区与机场联系铁路规划建设东胜城区与机场联系铁路。分期规划建设中心城区至鄂尔多斯机场铁路,构建覆盖东胜城区、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康阿城区等中心城区主要客运集散地、东胜新设高铁站、鄂尔多斯站和鄂尔多斯机场的通勤铁161、路系统,形成中心城区内的客运骨干运输通道,满足沿线城镇组团及交通枢纽的客流集散、市内通勤等客运需求。(3)规划包神铁路东胜段改线规划远期改变货运铁路穿越城区的现状,消除货运铁路对城区的切割作用,提升铁路沿线环境质量。包神铁路东胜城区段规划远期改线。新包神铁路从北部跨越罕台川,与现有包西铁路平行设置,同步接入东胜西站,往东南方接入包神老线的沙沙圪台站。(4)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铁路货运系统规划新建格德尔盖铁路专用线、空港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结合铁路部门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铁路货运系统。3、公路系统规划(1)加快完善公路网络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02新建鄂162、尔多斯-呼和浩特高速公路(S27),成为鄂尔多斯与呼和浩特直接联系的高速公路,支撑呼包鄂榆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提升扩建包茂高速公路,推进201国道、109 国道改线,与现状荣乌高速公路形成鄂尔多斯中心城区的高等级公路体系。推进提高区域交通运输水平,提升中心城区国省道路等级,推进G109线鄂尔多斯市泊江海至察汗淖段公路、G109线鄂尔多斯市东胜铜川段公路、S224 线鄂尔多斯市吉格斯太至羊市塔(蒙陕界)段公路、S211 线鄂尔多斯市恩格贝至阿门其日格段公路建设。(2)构建中心城区公路货运物流体系构建“一环+十字”的公路货运物流体系,串联中心城主要工业园区和周边矿区,提升公路货运的服务水平的同时,减163、少公路货运对中心城区内部交通的影响。一环:沿新210 国道、乌伊公路、阿大公路、省道214十字:南北向的包茂高速公路,东西向的荣乌高速公路、呼鄂高速公路。4、综合交通枢纽规划规划建设四处综合交通枢纽,即东胜新设站枢纽、东胜东站枢纽、东胜西站枢纽和鄂尔多斯站枢纽。东胜新设站枢纽将集合包鄂高铁、呼鄂城际铁路、大容量公共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以及公共交通换乘站点等交通枢纽功能,保留建设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03客运总站可能性;东胜东站枢纽将集合呼准鄂城际铁路、大容量公共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以及公共交通换乘站点等交通枢纽功能;鄂尔多斯站枢纽将集合包西铁路、呼包鄂高164、速铁路、呼鄂、呼准鄂城际快速铁路等多种交通方式以及鄂尔多斯长途客运站以及公交枢纽站等枢纽功能,通过一体化设计,提供舒适便捷的换乘服务,使乘客快速抵离。东胜西站枢纽将集合包西铁路、公共交通换乘站点等交通枢纽功能。构建两主三辅的客运站。东胜城区保留鄂尔多斯客运总站。康阿城区结合鄂尔多斯站建设一级鄂尔多斯长途客运站。三个辅助客运站分别为东胜客运中心站、康巴什汽车站与阿镇汽车站。第118条 完善城市道路系统鉴于中心城区城镇发展区的组团结构,规划中心城区内部道路系统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个等级。快速路规划。(1)东康快速路、东康西线快速路作为联系中心城区主要组团的快速路。(2)支持东胜城区165、富兴路、民族街、万正路、东胜环城路、京拉线,康阿城区“一环一横”(伊克昭街、通格朗路、迎宾大道、滨湖东路、萨茹拉路、文明街)等主干路进行局部快速化改造,提升交通服务水平。(3)联络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04线。规划加强的东胜城区、康阿城区内部快速化改造道路与快速路、高速公路出入口、对外客运枢纽的快速联系。主干路规划。东胜城区规划“八横十二纵”主干路网络。结合旧城更新、城中村改造,打通、延伸现状主干路,完善主干路网体系。康阿城区规划“环线+射线”主干路网络。装备制造产业园形成“四横四纵”主干路网络。次干路规划。东胜城区结合旧城改造、铁路外迁,重点疏理次干路网络166、,打通断头、错位次干路,形成系统完整、可达性高的次干路系统。康阿城区重点提升次干路路网密度,增加地块可达性。道路红线和横断面规划。规划快速路一般采用四幅路断面型式,与其他功能等级的道路系统分离,尽量设主辅路,辅路设置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并保证非机动车道的有效宽度。规划主干路通常采用三幅或四幅路型式。生活性主干路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量较多,建议采用三幅路断面型式。交通性主干路机动车道建议采用四幅路断面形式,并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以及公交停车港湾。规划对于机动车交通量较大、非机动车辆较多的次干路宜采用三幅路断面型式;对于非机动车较少的地区也可采用一幅路断面型式。慢行系统规划。中心城区结合现代化公167、园城市建设,依托中心城区各类公共开敞空间、河湖两侧、公园绿地、道路绿带、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05景观绿带、防护绿带设置绿道,构建特色化、连续、开放的慢行网络。第119条 优化城市公交系统打造服务便捷、设施完善、绿色智能、安全舒适和管理规范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轨道交通。本次规划轨道交通连接东胜城区和康阿城区,同时串联沿线多个组团,并实现轻轨与其他公共交通方式间的便捷换乘。快速公交。本次规划东胜城区和康阿城区各设一条快速公交线。BRT1 号线:串联罕台组团、东胜核心组团和东胜铜川及森林公园南片区的横向快速公交线路,串联东胜新设站、商业中心、东胜东站。BRT2 168、号线:串联伊旗阿镇组团、康巴什组团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组团的横向快速公交线路。公交线网与场站。2035年公交车辆预测为1300 标台。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常规公交线网,提升旅游公交等特色公交线网。结合公交线网,优化公共交通场站布局。智慧公交。建成鄂尔多斯智慧公交系统,全面提升公交智能化水平,实现运输 服务智能化、出行服务多样化、发展决策数据化、行业监管规范化的目标。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06第十一节 城市设计第120条 加强总体城市设计引导对中心城区进行城市风貌分区,明确重要轴线、界面、节点、片区,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与活力,分区分类提出导控要求。1、城市风貌区现代169、都市风貌区:以体现现代城市风貌为主。展现现代化、高品质城区氛围,建筑风貌宜采取简洁明快风格,融入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手段。产业风貌区:以体现工业文明、创新高效的产城融合风貌特色为主导,提倡工业厂房模式化,风格统一,布局整齐。宜居风貌区:总体上以现代化居住区为主,居住建筑风格以清新简洁为主。特色风貌区:包括旧城区、外围城市旅游组团。东胜旧城特色风貌区要在现状建筑的基础上进行更新整治,增强绿化和景观性,体现城市历史文化氛围和宜居气息。外围组团、旅游组团特色风貌区要结合产业定位,突出主题文化特色。2、轴线东康城市发展轴:串联主要城市组团,沿线衔接城市内外的绿化景观、慢行系统,既是城市发展的主要轴线,170、也是城市景观的主要轴线。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07东胜城区:打造一横三纵的景观轴线。打造沿铁西和谐路广场路交叉口向东至铁西公园的带状公园-铁西公园-铁西CBD-伊金霍洛西街-伊金霍洛东街-鄂尔多斯广场的东西向景观轴线。打造沿达拉特路、天骄路、万正路三条南北向景观轴线。康阿城区:打造两轴两带、一环四射的景观轴线。继续强化青春山公园-鄂尔多斯市政府-文化西路、文化东路-乌兰木伦滨河广场-兴泰商务广场-东红海子湿地的城市景观主轴。规划建设考考什纳-总部基地综合服务核心-规划5 号桥-鄂尔多斯高铁站的新发展轴。打造乌兰木伦河两岸区域的滨河人文生态带。打造鄂尔多斯大街171、沿线的商务发展带。打造沿鄂尔多斯大街、阿勒腾席热路、阿新线、滨河东路、萨茹拉路景观环。景观环向外分别沿萨茹拉路、鄂尔多斯大街、文明街、泰康东街的放射型景观轴线。3、界面重点控制乌兰木伦河、阿布亥沟、昆独龙沟、柳沟河、钱家渠以及东红海子、三台基水库、考考什纳水库的滨水界面。4、节点规划结合轴线、主要公共活动中心、城市门户等地区塑造20个特色空间节点,即市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商业中心、市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08商务中心等。节点要结合地标建筑、建筑群、景观塑造特色鲜明的城市景观。5、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划定12 块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加强高度、开发172、强度分区、色彩和功能特色管控,分别重点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滨水景观、现代城市景观、商业商务活力等方面,从而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并凸显城市的总体特色。第121条 实施开发强度分区管控综合考虑城市总体空间布局结构、交通导向、景观风貌,合理确定土地使用强度控制要求,将中心城区城镇发展区按土地开发强度划分为级强度区、III 级强度区、级强度区等三类。级强度区级强度区:包括东胜城区旧城区城市更新地区。III 级强级强度区度区:主要分布在东胜城区主要商业商务区,康阿城区商业商务区、高铁商务区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级强度区级强度区:主要分布在康阿城区阿镇片区乌兰木伦河南岸片区。第十二节 城市更新行动第122条 城173、市更新单元划定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09推进城市更新,全面完成旧城棚户区和商圈改造,增加城市产业用地,增加绿地开敞空间,增加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城融合水平,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结合更新潜力评价以及现状风貌等情况,划分8 个城市更新单元。第123条 城市更新重点内容1、平房区、城边村更新选择潜力较高,权属简单且现状情况较差的作为优先更新。对于现状质量较好,权属较复杂且潜力较低的地块可暂时保留,对其风貌环境进行综合整治。2、老旧工业及仓储用地更新以功能置换和产业升级两类更新方式为主。对于东部较为聚集的工业,对现状环境及产业进行升级,主要以研发、轻174、工业为主,确保整体产业链的完整。对城区内零散工业用地进行功能置换,为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特色商业、创新产业等第三产业腾退空间。3、服务业用地更新针对更新区范围内服务业设施现状存在结构错配、供给过剩等问题,分别制定更新策略。商业地产类更新为本地消费人群的优质消费场所。闲置、老旧楼宇类结合旅游度假、养老、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10文化体育赛事,更新为酒店住宿、旅游服务、本地特色消费服务等消费空间载体。城郊商贸类更新成专业市场产业集群,实体商贸与线上电商、现代物流结合体。4、绿地更新(1)新增补充绿地:结合平房区改造、空闲地利用等方式,见缝插绿地,重点对老城区补充口175、袋公园,完善城区绿化体系。(2)品质改善绿地:对于较高潜力地区的现状绿地进行品质提升,配置健身设施,适当采用海绵城市技术手段。(3)活力滨水绿地:充分发挥滨水地区优势,打造特色滨水绿地空间,建立以生态步行空间为串联引导的城市新活力核心。5、公共服务设施更新盘活存量,整合闲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从居民服务现状出发,按照社区生活圈部分功能布局要求,通过城市更新提升整体公共服务水平。第十三节 地下空间利用第124条 合理利用地下空间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布局编制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对地下空间的建设范围、使用功能、地下空间联系通道、地下空间权属及建设和运作模式等提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176、35 年)文本111出具体的控制和引导要求。一般开发区域可结合主体项目配套功能需求开发地下空间。中心城区规划形成“两核多节点”的重点地下空间总体布局结构。“两核”分别为康阿城区市级商业中心地下空间开发、东胜城区市级商业服务中心地下空间开发共同构成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的两个核心。“多节点”形成以铁西二期商圈、铁西一期商圈、万达-王府井商圈、老城商业中心、康阿城区市级商务区、康阿城区阿镇片区商业中心、鄂尔多斯高铁站商务区等商业、商务节点地下空间开发的多节点体系,为自身及周边提供地下服务功能。2、近期完善现状地下空间存量的联通利用近期将各区商务区中独立且相近的地下空间通过地下商业步行街连通成片,由分177、区规模化转化为分区连通化地下空间。第十四节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第125条 水源规划1、水源中心城区生活用水水源为黄河水、西柳沟、罕台川水源地、哈头才当水源地的地表水及地下水水源,其中展旦召水源地地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12下水为应急供水水源,黄河水将成为中心城区主要水源。在用好用足现状水源的同时,启动准格尔旗西部供水工程为东胜区供水。哈头才当、查干淖尔水源地剩余水量作为中心城区备用水源。非传统水源中的再生水等为第二水源,再生水主要用于热电厂等工业用水,市政道路浇洒和园林绿化等市政用水。2、建设节水型城市。到2025 年,中心城区建设成节水型城市,有关控制指标需178、达到以下要求:(1)新建城区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建设,老旧城区逐步改造成海绵城市。(2)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5%以内。(3)用户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4)污水处理率达100%。第126条 给水工程规划至2035 年,中心城区最高日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为270升/(人日),中心城区最高日需水量约33.0万m3。规划至2035 年,供水厂最高日供水总体规模为39.0 万立方米/日。其中,中心城区共改扩建水厂9 座,分别是柴家梁水厂(规模5.0 万立方米/日,占地4.0 公顷)、郝兆奎水厂(规模 1.0 万立方米/日,占地 2.0 公顷)、引黄一水厂(规模 5.0万立方米/日,占地4.0 公顷)179、引黄二水厂(规模6.0 万立方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13米/日,占地3.5 公顷)、装备制造产业园水厂(规模3.0 万立方米/日,占地4.0 公顷)、康巴什一水厂(规模3.0万立方米/日,占地6.5 公顷)、康巴什二水厂(规模8.0 万立方米/日,占地10.0 公顷)、阿镇水厂(规模5.0 万立方米/日,占地3.5公顷)、空港水厂(规模3.0万立方米/日,占地3.0 公顷)。中心城区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城区(简称阿镇城区,以下同)的各水厂供水主干管相互连通,实施给水管网一体化。东胜区、康巴什区、阿镇城区供水服务范围,供水管网压力不能满足180、城镇有关供水标准的要求时,设置供水中途加压泵站。中心城区加压泵站设置数量、位置、规模、占地等,按照城市给水规划规范要求,在有关专项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设置。第127条 排水工程1、排水体制远期至2035 年,中心城区合流制全部改造成为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新建区一律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2、污水厂规划期末至2035 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量约28.0 万立方米/日。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14污水根据地形、河流水系及道路分隔等因素,分区收集,在主要建设用地区域设置污水厂。至2035 年,中心城区污水厂共5 座,总处理规模达31 万立方米/日。扩建4 个污181、水厂,分别是北郊污水厂(处理规模7.0万立方米/日,占地22.0公顷)、南郊污水厂(处理规模5.0 万立方米/日,占地13.0公顷)、罕台组团污水厂(处理规模5.0 万立方米/日,占地8.0 公顷)、万利(装备制造产业园)污水厂(处理规模2.0万立方米/日,占地13.0公顷)。新建1 座康阿污水厂(处理规模12.0万立方米/日,占地60.0 公顷)。中心城区根据各污水厂收集处理污水的服务范围,当污水管网达到一定埋深时,规划设置污水提升泵站。共设置5 处污水提升泵站,其中东胜区2 处,康巴什区1 处,阿镇城区2 处。3、雨水工程按照地形和水库河流沟渠等水系,雨水分区域,就近排放入水系。第128条182、 非常规水工程1、非常规水水源中心城区的非常规水源,特指达到相关用户水质标准且能由管网集中供应的水。中心城区的非常规主水源为规划污水厂经深度处理达到相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15关用户水质标准的水。中心城区范围内煤炭开采的矿区疏干水,处理达到相关用户水质标准,也为非常规水水源。2、非常规水水厂中心城区非常规水主水源水厂即为污水处理厂出水深度处理水厂,与污水处理厂合建,至2035 年,中心城区污水深度处理水厂共5 座。污水处理厂扩建或新建规划用地已经考虑深度处理水厂用地需求。远期与污水处理厂合建的非常规主水源水处理规模约20万立方米/日。中心城区范围内非常规水源183、的矿区疏干水,用蓄水池(库)调蓄储存,处理后达到相关用户水质标准,可纳入非常规主水源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深度处理水厂出水管网供用户使用。3、非常规水用途中心城区非常规水用户的优先次序为:热电厂用水、煤炭企业用水、工业杂用水、绿化用水、道路浇洒用水等。4、非常规水供水管网中心城区非常规水供水服务范围,结合现状,近期分为东胜区、康巴什区、阿镇城区3 个区域,其供水管网分别服务各自所供区域用户。远期统筹规划中心城区东胜区、康巴什区、阿镇城区非常规水供水管网,将东胜区、康巴什区、阿镇城区非常规水供水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16主干管连通,统一将供给城区所需用户。第129条184、 电力工程1、用电负荷至2035年,中心城区用电量约6600 兆瓦。2、电源(1)热电厂国电东胜热电厂,容量:2330 兆瓦+2350兆瓦,占地44公顷。蒙泰热电厂,容量:2330 兆瓦+425 兆瓦。京能热电厂,容量:4350 兆瓦+6600 兆瓦,占地100 公顷。罕台东蒙热电厂,容量:2350 兆瓦,占地10 公顷。阿镇热电厂,容量:4350 兆瓦+2600 兆瓦,占地60 公顷。3、变电站(1)500 千伏变电站布日都变电站,容量3750 兆伏安,占地12公顷。甘迪尔(伊旗)变电站,容量41200兆伏安,占地12公顷。(2)220 千伏变电站规划220 千伏变电站11座,其中,现状保留185、3 座,分别为:北郊变(2120 兆伏安)、马莲变(3180 兆伏安)、掌岗图变(2180 兆伏安)。扩建3 座,分别为:边家塔变(2180+2240兆伏安,现状三台,远期扩建一台)、装备变(3180 兆伏安,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17本期两台,扩建一台)、康巴什变(3180 兆伏安,本期两台,2022年扩建一台)。新建5 座,分别是劲松(万利)变(2180兆伏安)、丰年(卓越)变(2240 兆伏安)、索布德(云计算2#)变(2240 兆伏安)、阿镇变(3180 兆伏安)和东山变(3180 兆伏安)。(3)110千伏变电站中心城区110千伏变电站,按照规划用186、地性质,结合用电负荷量需求,科学合理规划设置。每座变电站容量由服务范围的负荷量确定,其具体位置、容量、面积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要求,在专项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设置。第130条 通信工程1、通信系统(1)通信智能智慧化城市建设。2025 年,中心城区建设“全光网城市”,5G 网络全覆盖,实现“三网”融合,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和高清交互式电视网络全覆盖,建设成为国家数据灾备基地。打造成为国家级“智慧城市”。电信网、广电网和电力、交通、水利、教育等专用通信网融合发展,共建共享。全面实施智能管网、智能电网、智能水网、智能供气等工程,公共设施实现智能化、精准化、协同化、一体化管理。城市综合管理信息187、体系、智能视频监控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信息体系成为一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18体化共享平台,建成智慧公安、智慧交通、应急管理等智能化系统统一大平台。建成智慧民生、智慧教育、智慧社保、文化公共云平台、智慧健康、智慧社区、环境智能监测等、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统一信息化大平台。(2)通信容量。规划期末至2035年,中心城区通信总容量约122 万门。(3)通信枢纽局。在东胜区、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城区各设置1 座联通、移动、电信通信枢纽局,在高新园区设置1 座电信通信枢纽局。(4)通信支局。中心城区电信支局,按照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设置。2188、有线电视和网络前端东胜区设置鄂尔多斯市无线广播电视转播台,占地2 公顷;康巴什区设无线/有线广播电视卫星接收站和网络总前端,占地2 公顷;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城区设无线/有线广播电视卫星接收站和网络总前端,占地2 公顷。城区无线/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分前端,按照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设置。3、邮政工程在东胜区、伊旗阿镇城区各设置1座邮件处理中心,共计2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19座。中心城区邮政局所,按照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设置。第131条 供热工程1、供热负荷至2035年,中心城区供热负荷10000 兆瓦189、。2、集中统一供热系统中心城区实施集中统一供热系统,各热电厂供热管网通过控制设施联为一个整体网络系统,各热电厂热源相互备用热源,供热率达100%。3、供热热源国电东胜热电厂,容量:2330 兆瓦+2350兆瓦,占地44公顷。蒙泰热电厂,容量:2330 兆瓦+425 兆瓦。京能热电厂,容量:4350 兆瓦+6600 兆瓦,占地100 公顷。罕台东蒙热电厂,容量:2350 兆瓦,占地10 公顷。阿镇热电厂,容量:4350 兆瓦+2600 兆瓦,占地60 公顷。保留原有热源厂。东胜区、康巴什区、阿镇城区各热电厂一级供热主干管通过控制设施相互连通,形成一体化供热系统。第132条 供气工程1、需气量鄂尔190、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20规划期末至2035 年,中心城区需气量约 46800 万标立方米。2、气源鄂尔多斯中心城区天然气气源有2 处,一处来自长庆气田第二净化厂,其走向为南北向高压输气长呼(长庆-呼和浩特)管线,现状管线穿越中心城区内部,规划期改线后位于城区东侧,近期可绕出康阿主城区,于空港园区、高新园区东侧布设,原有管线降压改建为城市燃气管网;长呼复线位于城区西侧。另一处来自苏里格气田,其走向为东西向高压输气苏东准(苏里格-东胜一准旗)管线。3、燃气设施中心城区布设罕台门站、万利门站、阿镇门站,每座预留占地面积2 公顷。中心城区燃气调压站设置数量、位置、规模191、占地等,按照城市燃气规划规范要求,在燃气专项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设置。东胜区、康巴什区、阿镇城区各供气主干管通过控制设施相互连通,形成一体化供气网络系统。第133条 环卫工程1、生活垃圾量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21至2035年,生活垃圾集中综合处理处置量约732 吨/日。2、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采取源头减量,分类资源化利用,全程智慧化收集储存运输,末端无害化集中统一处理处置,末端产品按照相关要求资源利用。医疗等危险废弃物全程闭环监控无害化处理。3、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1)东胜区乌素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扩建东胜区东北处巴赖沟乌素192、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占地65 公顷,日处理生活垃圾800 吨,库容量600 万立方米,服务期限为20年。(2)新建康巴什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康巴什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康巴什商砼园区,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餐厨垃圾和污泥垃圾处理等,总占地面积 13.3 公顷。规划期该区域统筹布局建筑垃圾及炉渣制砖综合利用、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废旧橡胶塑料回收、医疗废弃物处理、电子垃圾及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拆解回收等产业体系,整体形成“无废城市”产业格局。(3)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中心城区建设2 座医疗垃圾焚烧场,分别与东胜区乌素垃圾综合处理厂、康巴什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合建。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3、21-2035 年)文本122第134条 管线廊道1、电力高压走廊(1)中心城区电力线路分为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线路两类。(2)中心城区敷设地下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电缆线路的路径应根据道路网规划,与道路走向相结合,并应保证地下电缆线路与城市其他市政公用工程管线间的安全距离。(3)中心城区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兼顾绿化带和通风廊道架设。应根据城区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区道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高压电力线。2)安全宽度。中心城区220500 千伏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220 千伏高压线走廊宽度为3040米,500 千伏高194、压线走廊宽度为6075米。3)安全距离。中心城区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电力规范要求。2、地下长输高压燃气管廊(1)线路迁移。中心城区既有长-呼天然气高压管线应迁移至中心城区城镇建设区以东,并符合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安全保护要求。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23(2)绿化廊道建设。埋设管线的管廊地面,按照有关要求,建设成绿化带,作为城区绿化廊道和通风廊道。3、改造老旧管线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建设成海绵城市。确保城市安全,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存在事故隐患的供水、污水、雨水、供热、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市195、政管线。4、同步规划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地下管线(1)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主要包括5G 基站、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涉及诸多产业链,是以新发展理念,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2)新型基础设施地下管线的实施。依据国家、内蒙古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合理规划中心城区新型基础设施地下管线,并制定中心城区新型基础设施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城市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安全高效稳定有序。5、统一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196、廊(1)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应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满足各管线单位的使用和运行维护要求。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24(2)建设指引。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工程,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交通流量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重要公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要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已建设管廊的区域所有管线均要入廊。(3)入廊管理。中心城区各分区内的所有规划管线必须入廊;即有管线应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管线改造,逐步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第十五节 城市安全韧性与防灾第135条 防洪排涝197、规划1、防洪标准中心城区标准按照100 年一遇设防。2、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城市内涝设计重现期不低于 30 年。城市防涝标准:城市道路、建设用地积水深度大于 15 厘米的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居住小区底层不进水。3、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形成完整的雨水蓄排系统。坚持“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保护、修复自然水域空间、绿色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25下渗空间,打造人工调蓄湿地,提升城市自身蓄滞能力,有效应对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以内的强降雨。多措并举缓解城区内涝,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强化雨水源头控制;高标准198、推进新区建设,畅通排水通道,统筹布局海绵设施。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通过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至 2035 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实现85%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即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5%)。第136条 抗震规划1、抗震设防烈度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其他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199、:地震观测环境应当按照地震监测设施周围不能有影响其工作效能的干扰源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保护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最小距离划定。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262、避险疏散场地中心城区的公园、绿地、体育场地、学校、停车场等开敞空间为避险疏散场地。第137条 消防规划1、消防站按照均衡布局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布局消防站,至2035 年,中心城区规划消防站共计45 座,其中特勤站3 座,一级消防站26座,二级消防站16座。其中,已由消防部门确认站址的现有消防站27座;其余规划新建消防站18 座,其选址按照城市消防规划规范要求,在消防专项规划或者下位详细规划中落实。200、2、消防栓沿城市主要道路设置市政消火栓或者消防水鹤。市政消火栓的间距不大于120米,消防水鹤宜靠近路口,间距不大于1000米。第138条 人防规划鄂尔多斯市为国家二类重点人防城市,中心城区完善人防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控专业队、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等人防工程规划建设,和人防防空警报系统的规划建设。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27中心城区地下空间规划开发利用应兼顾人防工程规划建设,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考虑平战转换利用。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28第十二章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第一节 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第139条 完善市域综合201、交通通道以铁路干线为骨架,发挥公路网的协同和补充作用,打造“一带一纵两横”综合交通大通道,加快构建中心城区与重点镇以及重点产业园区之间的快速交通体系,有力支撑煤炭、煤化工、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等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一带”:沿黄综合交通带。加快沿黄铁路建设,推动建设高速铁路,优化铁路线路布局,提升货运功能,强化黄河沿岸重点煤化工园区间的交通联系,促进园区分工协作。继续完善内部干支线网络,增强与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银川市的交通联系,提高运输效率。“一纵”:包西综合运输走廊。坚持布局优化、提质增效与新建并行,全力推进包头至鄂尔多斯、鄂尔多斯至榆林高速铁路建设,加快建设高等级公202、路,依托包茂高速公路,加强达拉特旗和伊金霍洛旗重点城镇与中心城区联系,促进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和蒙苏经济开发区与高新区等中心城区产业园区产业协同,适时推动核心城区轨道交通建设,完善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枢纽,强化通道两侧联络线建设,提高辐射两侧腹地的能力。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29“两横”:中部运输通道、西南运输通道。加快中部运输通道建设,以铁路单线和高等级公路为主,积极完善线路布局,重点加强两侧支线和联络线建设,打通两侧腹地,依托荣乌高速等交通干线,强化薛家湾镇、乌兰镇、棋盘井镇等重点镇及园区与中心城区联系。加强西南通道的交通设施建设,优化线路设施的空间布局,提升鄂203、托克前旗与乌审旗及与中心城区的互联互通水平,促进重点城镇与园区分工协作。加快鄂托克前旗至上海庙铁路、浩吉铁路配套集疏运项目、上海庙至银川铁路、S26 高速(昂素至敖勒召其段、昂素至兰家梁段)等工程建设和前期研究。第140条 巩固提升铁路网运输能力巩固完善“三横四纵”铁路骨干网,逐步构建“四横五纵一环”的骨干铁路网格局。优先建设包头至鄂尔多斯高铁、鄂尔多斯至榆林、延安高铁,推进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城际铁路,加快推进临河至锡尼铁路等项目,将地区深度融入国家高铁网,快速通达关中平原、成渝、长三角等发达地区城市圈,对内形成呼包鄂榆城市间1 小时快速城际圈,满足区域城市间旅客快速通达需求。有序推进即有线扩204、能改造和新建铁路项目,进一步完善全市铁路网结构,逐步扩大铁路运输覆盖面。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30构建干支有效衔接、促进多式联运的现代铁路集疏运体系。加快建设上海庙能源化工园区西部园区、准格尔至朔州铁路红进塔站、暖水集运站、三道渠、龙口综合物流园区等一批铁路专用线,推进陶利庙南、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煤炭物流园、准格尔矿区等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铁路专用线集装箱装卸等功能。第141条 加速推进公路网提质升级以包茂和荣乌高速公路组成的十字型轴线为核心,建设干支结合、内通外联的综合公路运输网络。加快建设G210 线鄂尔多斯市越家壕至兰家梁205、段、G512十二连城至吉格斯太段以及G242临河过境公路等省际公路干线,支持G338线乌兰镇至查布段、G109泊江海子至察汗淖等路段国省道改扩建,连通京津冀、关中平原、宁夏沿黄地区、山西中部等地区;完善市域高速公路网,加快建设S26 兰家梁至昂素、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等一批高速公路,结合S317 水清湾(蒙陕界)至通史改扩建,构建市域东北至西南方向大通道;推动S35 察汗淖至盐池、S215 锡尼镇至乌审召段公路等改扩建和新建项目,做好S224 吉格斯太至羊市塔和S103 大饭铺至史家敖包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提高重要旗区、乡镇、园区和交通场站之间的交通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6、2035 年)文本131便捷水平;加快S211 和S212 黄河大桥建设和S316 西柳沟危桥改造等,保障S217、S318、S33、S37等过境公路建设。加快完善农牧区道路网络。加快农村牧区公路基础设施和客货运输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路网的覆盖和连通水平。加大县乡道改造力度,实现全市旗区通高等级公路、苏木乡镇通二级公路。继续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农村牧区路网升级改造和窄路加宽,支撑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优化提升旅游公路、产业公路、资源公路等。积极推进昂素至城川、城川至三段地、桃力民至伊克乌素村等红色旅游公路以及响沙湾至吉祥福聚寺、通史至城川旅游公路等建设;加快蒙苏经济开发区江苏产业园至图克207、工业广场等产业园区间、产业园区与物流园间以及重点产业园区与荣乌、包茂、京藏、准银等重要对外通道衔接的产业路建设,促进产业园区分工协作和货物便捷运输;加快锦泰城塔煤矿进场道路、塔拉壕煤矿及选煤厂煤运专线等项目建设,实现重点旅游景区、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资源产区等级公路全覆盖。第142条 构建民航-通用多功能机场体系建成“一主多副”的民航-通用多功能机场体系。加强伊金霍洛机场功能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集成多种运输功能,突出旅游休闲功能,打造成为国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机场。面向抢险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32救灾、旅游观光、国土监测、医疗卫生、空中摄影、航空包机等需求,支208、持鄂托克旗、鄂托克旗棋盘井、乌审旗、杭锦旗库布其、鄂托克前旗敖镇、鄂托克前旗城川、达拉特旗、准格尔旗等8 个通用机场的规划建设,加快形成以鄂尔多斯伊金霍洛国际机场为中心、通用机场为补充的民航运输体系。各机场周边规划建设,应符合机场净空管控要求。第143条 提升综合交通枢纽能级结合城镇规模等级结构和市域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打造“一主四副”的基础设施综合枢纽体系。以中心城区为中心枢纽,树林召镇、薛家湾镇、乌兰木伦镇和敖勒召其镇为功能性枢纽,加强各交通枢纽的转运能力,提升枢纽能级。统筹推进重点场站建设,集中建设东胜新设站枢纽、东胜东站枢纽、东胜西站枢纽和鄂尔多斯站枢纽,加强枢纽站场一体化设计与高效衔接209、,提供舒适便捷的换乘服务。第144条 分区分类优化交通支撑体系中心城区优化即有交通网络空间布局,鼓励城际快速交通设施建设,加强高速公路和铁路复线等交通干线建设,提升中心城区的辐射能力。沿黄地区鼓励建设高铁、高速公路等各类交通干线,提升鄂尔多斯市连通呼和浩特、包头和银川三大都市圈的能力。草原荒漠地区控制低等级公路和铁路支专线等各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33类交通支线建设,加强铁路干线和国省道等主干通道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能矿密集开发地区鼓励建设重载铁路等大运力能源外输干线通道,加快即有铁路干线增二线建设,加强铁路支线、联络线和专用线建设,提高该区域210、的铁路集运能力。第二节 加强保障性基础设施建设第145条 完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优化市域输电网布局优化市域输电网布局。以千里山、乌海、响沙湾、布日都、甘迪尔、乌审变等为顶点,构建完善网络化500 千伏主网架结构,推动盈余电力送往东部地区。远期在杭锦旗布点杭锦500千伏变电站,新增千里山-过三梁-布日都、芒哈图-阿勒泰-甘迪尔“两横”,过三梁-布乌开关站(杭锦)-阿勒泰“一纵”,形成“田”字形主网架结构,以满足地区自用负荷增长、外送网汇新能源与接入要求。在准格尔旗建设三座特高压变电站,推动500 千伏网架向旗域南部及北部延伸。220 千伏电网全面形成6 个供电区,优化供电区内部的电网结构,引导22211、0 千伏网架逐步由放射状结构优化成环网结构,准格尔旗则形成4 条纵向贯通的220 千伏通道,推动东部负荷区逐步实现分层分区运行。完善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34和建设蒙西至天津南、上海庙至山东、至华东(上海)、安徽、至华北、华中(湖北)等特高压外送通道。完善工业生产供水设施完善工业生产供水设施。加快工业供水管网建设,优先实施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引黄供水、大路工业园区供水等一批工业供水工程,加快杭锦淖取水口至独贵塔拉工业园区、磴口取水口至圣圆煤化工基地等重点工业园区供水管线建设,切实保障重大工业企业生产。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国家数据灾备基212、地和鄂尔多斯-北京云计算光缆专线等信息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全市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IPv6升级,逐步实现全市县城、苏木乡镇所在地、农牧区景区、矿区等热点区域5G 网络连续覆盖,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信息体系、智能视频监控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信息体系,打造国家级“智慧城市”。第146条 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重大调水和引提水工程建设。有序实施一批重大调水和引提水工程,重点推进上海庙和蒙西供水工程、杭锦旗蓄滞洪区等重大水源工程,切实保障农业灌溉、工业生产和生态用水。加快实施马头湾与摩林河连通工程、杭锦淖尔蓄滞洪区与陶赖沟联通工程,加强引黄配套工程建设,提高城镇乡村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13、-2035 年)文本135供水保障能力。在有条件的河流孔兑建设拦河坝、淤地坝等一批中小型水利设施。第147条 加快“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社区生活圈为基础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积极盘活城乡低效和闲置资源,统筹将应急服务功能就近布局在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点。以中心城区和重点镇周边农村牧区集中连片民宿设施、牧区沙区旅游酒店设施、高速服务区周边旅居集散基地为重点,打造一批具有隔离功能的旅游居住设施。加快中心城区和各旗政府驻地镇等重点镇医疗应急服务点建设,满足周边居民日常诊疗服务需求和“急时”定点医疗需求。在中心城区周边和人口集中的重点镇,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具备平急两用复合功能的城郊大型仓储基地,确214、保物资供给。开展平急功能复合专项规划,加强平急功能复合韧性评估,科学划定平急功能复合区。第三节 健全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第148条 加强洪涝灾害风险防控以河湖湿地、坑塘农区、绿地洼地、涝水行洪通道等,以及具备雨水蓄排功能的地下调蓄设施和隧道等预留空间为主,科学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保障雨洪水蓄滞和行洪划定的自然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36空间和重大调蓄设施用地空间。应充分考虑洪涝风险,优化排涝通道和设施设置,加强城市纵向设计,合理确定地块高程。严格限制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内的除防洪工程设施以外的建设活动。加强洪涝灾害风险预警,制定应急预案。严禁城镇建设侵占河道,逐步搬215、迁行洪区内居民点,在行洪区内禁止妨碍行洪的各种建设活动。中心城区和重点产业园区防洪工程采用100 年一遇设防。主要中心城镇和重点工业园区按50 年一遇防洪、20 年一遇排涝标准完善配套。加强鄂尔多斯市黄河干流凌情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凌情预警和防凌调度指挥的服务能力。第149条 提升黄河流域防洪防凌能力实施内蒙古黄河鄂尔多斯段三期防洪工程建设,重点推进杭锦旗杭锦淖分洪区、达拉特旗蒲圪卜分洪工程、达拉特旗昭君坟分洪工程,加强黄河鄂尔多斯段堤防及河道整治,开展堤防加高培厚及防渗处理、顺堤河处理、控导及防护工程、防浪林种植、穿堤建筑建设等。确保黄河三盛公蒲摊拐河段,左岸和右岸的防洪标准分别达到5216、0年一遇和30 年一遇,在中长期实现黄河鄂尔多斯段防洪标准达50年一遇。推动西乌兰木伦河、无定河、皇甫川、都斯图河及窟野河治理工程,重视东胜区罕台川、哈什拉川源头的水土流失治理,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37重点加固十大孔兑入黄处堤防工程与应急分洪区建设,加快中小河流堤防和护岸的新建和加固,建成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联合运用的综合防洪排沙体系。在山洪沟建设上游水土保持与截流调洪,下游疏浚排泄的综合防洪体系。十大孔兑建设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其他支流按照20-30 年一遇设防。第150条 完善草原牧区防灾减灾体系加强防灾减灾工程体系和非工程体系建设,加大草原牧区火217、灾、霜冻、雪灾、冰雹等气象灾害易发区域的工程治理力度,构筑结构完善、功能先进、软硬结合、以防为主的草原牧区防灾减灾体系。制定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加强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控制病虫鼠害,完善区域自动气象站布局与建设。第151条 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遵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科学治理,特别是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突出重点灾种和重点区域,深入推进瓦斯、水害、顶板、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推动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鄂尔多斯市国土218、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38害防治建设,加强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重点强化露天矿等坍塌、滑坡等灾害防治。第152条 增强城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规划管控,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努力提升城市对于各类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重点能化园区特勤消防站建设,提高对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置能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满足抗震设防要求,主要道路、桥梁、医疗单位、市政府机关等重要建筑及供水、供电、燃气、通讯、油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设施,应当避开不利地段,并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要求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保证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按照国务院及219、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条例等要求,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及净空保护区等,纳入各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同时,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应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进行充分协调,尽量避让。第153条 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布局体系编制市级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批复后按程序纳入详细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形成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布局体系。完善应急避难场所、消防站点防疫设施等规划布局,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39重大安全风险的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开展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220、估与区划,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第154条 保障军事设施和重要经济目标安全兼顾军事设施保护需要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对于可能影响军事设施保护的建设项目,应当兼顾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征求有关军事机关意见。同时,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平战结合、综合防护的原则,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和防护方案,加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40第十三章积极融入国家和区域战略第一节 落实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第155条 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和新发展格局面向“一带一路”倡议和新发展格局,加快浩吉铁路和鄂托克旗至榆林铁路等建设221、,研究推进东乌铁路扩能改造,建立直连关中、成渝、银川、新疆等区域重要节点的铁路通道,加快鄂尔多斯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和中欧国际班列中线通道的重要节点城市、口岸城市有效连接,打通与欧洲等国家联系通道,对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积极参与组建自治区中欧班列运营公司,建设鄂尔多斯中欧班列西线发运中心。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交流合作,依托准东铁路等,进一步增强与秦皇岛等港口城市的联通性,促进与沿海城市产业经济全方位协同。用好沪蒙、苏蒙、粤蒙等战略合作平台,主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支持旗区与东部地区产业园合作建设“飞地”产业园。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222、年)文本141第156条 全面落实呼包鄂榆城市群和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国家战略向东与呼和浩特加强“对接发展”。加快建设呼准鄂城际快速铁路,推进呼准鄂铁路提速升级,适时推动长呼原油管道和呼包鄂成品油管道的扩建,探索准格尔旗与托克托县进行跨地区协同,推进新能源打捆外送路径等,完善黄河大桥等过河通道设施。向北与包头实现“协同发展”。鼓励达拉特旗与包头实现协同化发展,推动电力、能源化工、农畜产品加工、生态治理、旅游观光等方面协作,加强基础设施联通,完善设施建设、S211恩格贝黄河大桥、东胜-包头的原油和成品油管道及配套等建设,主动承接包头市城区功能扩散。向南与榆林推动“联动发展”。以无定河为脉,以纳林223、河为重点,推动基础设施共建、产业分工协作、水资源利用与水环境共同保护,推动无定河镇与榆林市横山区实现联动发展,推进乌兰木伦镇与陕西神木市大柳塔镇共建蒙陕合作试验区。向西与乌海、巴彦淖尔和银川实施“共同发展”。推动上海庙镇与银川、宁东基地一体化发展,共享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积极参与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银川综合保税区建设,积极融入银川都市圈。以组团式中心城市为目标,加强棋盘井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42产业园、蒙西产业园与乌斯太等产业园区的分工协作,推进市政设施与公共服务一体化,强化物流设施共建,促进鄂托克旗的棋盘井镇、蒙西镇与乌海市协同发展。加快巴拉贡镇积224、极融入磴口城区一体化进程,完善过河通道建设,加强沿黄湿地保护与生态景观建设,加强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第157条 深化推进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加强产业协作。落实国家重要绿色能源化工和新型产业基地、呼包鄂榆城市群副中心城市、自治区现代能源基地和国家级园林城市等国家和自治区赋予的主要职能,加快构筑世界级能源产业、世界级现代煤化工产业、世界级新能源产业、世界级羊绒产业等四个世界级产业,积极做强高端能源装备、煤化工装备等装备产业,强化与呼和浩特、包头以及乌兰察布的数字经济、新能源产业、汽车制造、矿业装备、文化旅游等的分工协作,支持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全力支撑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225、区域在呼包鄂榆国家级城市群中发挥引领作用。落实园区共建。积极落实准格尔-托克托-清水河工业园区产业合作试点项目,通过“飞地园区”等方式,探索“园区共建、项目共管、收益共享”的合作模式,加强现代化工产业集群建设,推动项目共建和产业协同发展。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43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以托克托县-清水河县-准格尔旗、包头市市区-土默特右旗-达拉特旗、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为抓手,促进市区与旗区空间连接,加强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区域中心城市间旗县融合发展,促进中心城市市区与紧邻旗县规划统筹、功能配套、设施共享。加快落实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区域户籍通迁226、制度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公共服务享受政策,促进城市间社会融合。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支持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物流体系,积极对接呼和浩特航空枢纽和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快区域一体化,逐步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第二节 加快融入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第158条 巩固优化煤炭供给主通道巩固鄂尔多斯至环渤海“铁海联运”通道。有序推动包神、巴准、呼准鄂、准朔、东乌等干线铁路扩能改造,逐步提升通道运输效能,加强通道沿线支线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建设。进一步扩大通道的煤炭运输能力,切实保障京津冀地区用煤需求。建立鄂尔多斯“通江达海”“北煤南运”新通道。以浩吉铁路为核心线路,建立鄂尔多斯长江中游煤炭227、运输通道,切实保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44障长江中游煤电供应。加快各大煤炭矿区与浩吉铁路的联络线、专用线建设。第159条 落实国家重大输送电通道布局按照国家特高压及跨区电网输送总体布局,贯彻分层分区原则,面向京津冀鲁、东南沿海和两湖一江地区,围绕重大煤电基地、风电基地和光伏发电基地,构建以特高压输变电为主的外送通道,打造成为“西电东送”、“北电南送”的重要电力外送基地,保障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2035 年,全市对外输电能力达到4000万千瓦。巩固完善现有电力外送大通道。以上海庙镇为起点,尽快形成上海庙-山东的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大通道。加快建设蒙西228、-天津南1000 千伏交流特高压通道,合理扩大达拉特旗、准格尔旗等电厂的装机容量,保障京津冀地区用电。在准格尔旗东北部毗邻地区布局光伏电站,集中升压接入托克托电厂,完善汗海-沽源-太平和丰泉-万全-顺义输电通道。探索开辟其他电力外送通道。积极推动东胜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和乌审1200 万千瓦新能源与煤电打捆外送输电通道建设,预留远期鄂托克前旗1000 万千瓦特高压直流通道建设空间,支撑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风电外送。第160条 推进跨省区油气重点管道建设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45加强天然气跨省区长输主干通道建设。依托鄂尔多斯盆地的天然气资源和大型煤制229、气项目,重点布局鄂尔多斯市西部旗区,加快天然气外输通道建设。加快玛上线敖镇综合产业园区输气管道等长输管线项目。加强长呼复线(乌审旗)-陕京四线、长呼复线(达拉特旗)-陕京四线、长呼复线大东管道、长乌临长蒙等一批联络线建设,提升市域油气管网的互联互通水平。完善石油管道建设。围绕长庆油田和煤制油企业,统筹原油和成品油输送,加快建设蒙东煤制油外输管道,巩固完善长呼原油管道、呼包鄂和银川-乌海-临河成品油管道,结合未来发展需求适时扩建,油品综合外输能力达到200万吨。加强液态化工产品跨省区外输管道建设,重点推进鄂尔多斯-京唐港二甲醚和甲醇输送管道建设,合理推进鄂尔多斯连接京津冀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化工产品230、输送管道建设。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46第十四章加强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第一节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第161条 提升林草地生态功能在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杭锦旗、乌审旗、鄂托克前旗等积极开展林草地生态修复,落实禁牧、休牧、轮牧制度,采取草原改良、补播、草种培育、围栏封育等工程措施,加强天然草原保护修复。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抚育封育等工程,通过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对林地生态功能进行全面提升。结合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方案,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第162条 修复河湖湿地生态环境按照“一河一策”原则,推231、进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的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强重点河流入河排污口综合治理,控制污废水和污染物入河量;开展水环境治理规划,着力解决水生态突出问题,构建水环境水生态修复与管控体系。加强湿地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实施内蒙古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区补水工程,加大萨拉乌苏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湿地保护和恢复力度,保障湿地生态用水,扩大湿地生态容量。全面排查湿地侵占情况,加大退养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47还滩和盐碱化地复湿等力度。积极落实沿黄生态廊道综合治理工程和河湖湿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第163条 构筑沙区生态屏障落实鄂尔多斯高原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要232、求,以生物措施为重点,多种方式相结合,推广先进技术,进行沙区生态屏障建设,打造一批精品荒漠化治理工程。积极恢复扩张性沙化土地植被,强化水土流失型沙化土地的水土保持措施,针对过度开发型、滥挖滥采型沙化土地,严格执行禁止滥开垦、禁止滥放牧、禁止滥樵采的“三禁”措施。沿沙漠边缘、河岸周边建设库布其沙漠锁边林,针对固定沙丘、丘间滩地采用综合生态修复措施对毛乌素沙地进行治理。通过种植梭梭、沙棘等耐旱植物、围栏封育、建设防沙固沙设施等方式进行治理,建设一批防沙治沙示范基地。第二节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第164条 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持续推进东胜区、准格尔旗以及上海庙镇、棋盘井镇等重点矿区矿山生态修复力度,233、采用地质安全治理、土地平整、植被辅助再生、土地复垦等措施,减小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升生态修复水平。推进矿业开发集中区联排联治,采煤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48沉陷区、大型排土场综合治理,提升固体废弃物和露天采坑综合利用水平。压实矿业权人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有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第165条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将全市矿山全部纳入绿色矿山建设工程,加快推进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集中力量打造准格尔-东胜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创建一批绿色典型示范矿山。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力度,生产矿山实行“达标创建、持续提升、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绿色矿山管理234、新机制。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探索集中连片治理。到2025 年,符合条件的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三节 推进国土综合整治第166条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区域农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等综合治理。结合村庄规划编制等乡村建设工作,以乡镇或中心村为基本实施单元,加强空心村、农用地整治、违建墓地治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前屋后零散土地整治,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用地。将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田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149力强的耕地建设为高标准农田,不断推动优质耕地集235、中连片,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提升防灾和抗灾能力,遏制荒漠化、风沙化;通过综合工程措施,推进退化耕地治理,加大已损毁土地复垦力度;加强污染耕地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修复土壤环境。以旗(区)为整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第167条 推动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再利用坚持盘活存量、集约发展,加快低效用地的疏解腾退,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加快推进各旗区增减挂钩用地复垦项目建设,同时积极推进东胜区以及各旗区重点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棚户区、旧厂区改造。积极妥善开展中心城区等已批未供、闲置建设用地的处置,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城市发展的风险。努力盘活产业园区低效用地,持续提236、升产业园区开发强度和土地产出效率。150第十五章 规划管控引导坚持底线思维,体现战略性、协调性、综合性和约束性,加强旗区纵向传导和专项规划横向传导,做好近期规划,逐级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理念、战略意图和管控要求。第一节 规划传导第168条 旗区传导(1)指标传导严格落实自治区对鄂尔多斯市下达的规划指标。鄂尔多斯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为 876.17 万亩和642.7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3385.00 平方千米。科学合理向旗区分解指标任务。向旗区分解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系数、用水总量、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基237、本草原面积等管控指标。基于上位规划的指标要求和鄂尔多斯市发展战略,从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等三个方面确定鄂尔多斯市规划指标体系,包括10个约束性指标和22 个预期性指标。(2)分区传导分区传导把自治区和市级规划的战略意图转化为空间投影,151以空间布局的形式明确表达,并形成若干图纸,用于指引下位规划。布局传导主要包括主体功能区、总体格局、规划分区、空间分区、设施布局四个方面。旗区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对于各乡镇(苏木)的主体功能定位;依据全市总体战略和各旗区特点,对重点领域和功能进行布局安排;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综合划定一级规划分区,明确市域国土空间利用主导方向,旗区国土空间238、规划对一级规划分区进行细化至二级功能分区;设施布局确保城乡基础设施的均衡性和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的科学合理性。(3)控制线传导落实自治区和市级规划确定的各类底线要求,以刚性约束的控制线对面积、分布、边界等予以精确表达并传导。控制线传导主要包括资源环境约束、公共空间引导、基础设施预控三个方面。依据分级事权、刚性程度不同,对控制线采取差异化的划定方式。(4)名录传导落实自治区和市级规划要求,以名录的形式对名称、面积、分布、责任主体等予以明确表达。鄂尔多斯名录传导主要包括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修复工程三个方面。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包括自然保护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239、项目。152第169条 乡镇规划指引中心城区范围西部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位于中心城区集中建设范围以外,应编制泊尔江海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要求。泊尔江海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在严格落实“三线”和基本草原面积、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等管控指标的基础上,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定位,突出内蒙古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的保护,统筹协调镇域地下矿产资源开采与地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鼓励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城区,引导镇区完善配套设施,服务周边矿区,依托生态资源、本土文化发展旅游。第170条 详细规划指引详细规划编制应参考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布局,遵守规划强制性内容和控制240、线管控内容。以开发强度分区、总体规划设计为指导,落实上位规划意图,并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在详细规划编制时要注意凸显重要价值,展示特有魅力,针对性开展设计引导和管控。村庄规划要严格落实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底线管控要求,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灾害控制线、禁止开采区等重要控制线的管控要求,落实传统村落的保护。按照村庄分类,推进村庄空间治理,提升人居环境,合理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着力盘活农村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提升村庄建设集约153节约水平。按照社区生活圈、自治区相关规范及相关部门发布最新配建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第171条 强化专项规划引241、导统筹编制资源保护与利用类、市政设施类、公共设施类、产业与城乡发展类、交通类、公共安全类六大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协调资源环境保护、公共服务设施、城乡发展、综合交通体系、防灾减灾体系等空间安排,实现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的约束和协调。相关专项规划应在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下进行编制,落实相关约束性指标,不违背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要及时纳入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实施严格管理。第二节 近期规划落地实施第172条 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技术规程和自治区相关要求,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242、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后,加快完成上图入库任务。规划期内,三条控制线既是农业生产和生态保育的底线,也是城镇建设和园区发展的红线,需要实施严格的空间管控措施,不能突破底线,也不能越过红线。154第173条 加强园区服务支撑,促进产城协同发展聚焦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工业园、苏里格经济开发区苏里格产业园、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棋盘井产业园、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等未来重点产业园区“有产无城”问题,进一步完善重点园区所在城镇的服务功能,着力提升周边城镇服务支撑能力,解决好外来产业工人居住、医疗、教育等问题,为外来人口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促进外来人口市民化,努力将产业发展集聚的外来流动人口,转变为支撑城镇稳定243、发展的常住人口,实现以城兴产、以产促城、产城协同。加强重点产业城镇与周边中心城市的联系,借助中心城市的高质量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提高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推动重点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第174条 严控园区分散发展,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在“8+1”的园区体系的指引下,着力扭转“一区多园、一园多片”的发展态势,鼓励旗区内部各产业片区通过排放指标交易、产能置换、飞地园区等模式,进一步推动园区整合,集中做大产业基础好、水土条件优越的园区。将土地资源、水资源以及能耗和排放指标等向重点园区集中配置,促进园区间产业分工协作,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千亿级大型产业园区,推动产业集群化、绿色化发展。到2025年,244、形成1-2 个千亿级产业园区。155第175条 巩固提升区域性基础设施网络优先建设鄂尔多斯至包头、鄂尔多斯至榆林等高铁,加快建设鄂托克前旗至上海庙、东胜东至台格庙等铁路,推动东乌铁路等线路扩能改造,加强铁路联络线建设,完善铁路集疏运系统。完善G210线越家壕至兰家梁、G338线查布至盐池等省际公路干线,加快建设十二连城至古城、S26 兰家梁至昂素等高速公路,持续推进国省道拓展延伸和改扩建工程。加快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尽快开工建设东胜和乌审特高压外送输电通道及配套电源点,构建完善的网络化市域输电网500 千伏主网架。加快建设玛上线敖镇综合产业园区、昂素-敖勒召其镇等天然气长输管线,落实长呼复线-陕245、京四线、长呼复线大东管道、长乌临长蒙等联络线建设项目。第176条 着力构建“两廊三区多点”生态安全新格局全面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拦沙换水试点工程、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程、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等重点工程,增强黄河岸线及其支流流域水土保持能力。实施库布其沙漠和毛乌素沙地立体生态防护体系建设,推动退化草地生态治理与修复、低效林地提质增效项目,加快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还湿、退化林修复、天然草原保护修复、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封禁保护等重点工程;探索多元化的矿山生态修复路径,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在东156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等实施采空区灾246、害综合治理、矿区损坏土地植被恢复、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行动;将全市符合条件的生产矿山、新建矿山全部纳入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治理、修复与保护,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第177条 提升中心城区能级与规模,引领现代化公园城市建设康阿片区加强功能、产业培育,重点发展数字经济、文旅产业、商务经济等产业。推进康阿一体化进程,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人口集聚。加快乌兰木伦河两岸商务区、鄂尔多斯高铁站商务区建设,打造市级现代服务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平台。以康巴什北区、东部及考考什纳、阿勒腾席热镇城区东部作为新增人口主要承载地。积极推动鄂尔多斯高铁站建设,加快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高247、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以装备制造、大数据产业、数字经济为主要方向,重点打造装备制造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园。东胜片区重点加快推进积极推动东胜城区旧城改造,联动铁西新区开发。全面完成旧城棚户区改造,合理增加医院、中小学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包海高速铁路及站点、呼鄂城际铁路、呼鄂高速公路等支撑中心城区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点项目建设。择机推动东机铁路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组团间交通联系。积157极推动高铁东胜新设站建设,加快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大中心城区周边矿区生态修复,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进水土流失与水生态综合治理,林草生态建设与保护,湿地保护与修复。第178条 加强监测评248、估,提升用地效率在“一张图”平台建设基础上,建立规划审批和用地监测预警功能平台,重点针对产业园区项目用地,加强项目对交通运输、地均产出、污染物排放等前期研判,强化项目建设中和建设后执行情况监测预警,推动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效率提升。以监测预警平台为支撑,对全市各旗区用地效率进行评估监测,形成常态化监测评估体系,作为城乡建设项目审批和用地指标分配的依据,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158第十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以实现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目标,明确规划主体责任,深化完善分区管控规则,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调机制,制定配套法律法规和相应政策,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规划定期评估与适249、时修改制度,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和考核,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监督信息平台和动态数据库,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第179条 落实规划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实施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主体责任,加强规划确定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的分解和落实,将规划分期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第180条 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研究制定重大政策,协调解决国土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规划实施,研究重大规划项目。聘请专家组成规划委员会顾问组,对需要提请规划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并作为决250、策参考。159第二节 完善实施机制第181条 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严格遵循及落实上位规划的约束性指标、“三区三线”和功能区划定,建立将指标及分区向旗县传导的机制。并根据鄂尔多斯市自身实际制定符合本市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和技术规定,构建统一的技术标准。第182条 建立规划体检评估制度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规划定期评估制度,对城市发展总体趋势进行监测和预警,对实施空间规划的主要措施和配套政策进行评价和完善。根据年度体检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进行监督考核,以体检结果作为制定近期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开展规划动态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重点评估地区生产总值、吸纳人口、财政收入、要素集聚程度、城镇251、土地产出效率、就业人口、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资源环境承载状况等指标。第183条 推进公众参与健全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引导公众主动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全过程。在保证控制底线、基础设施配置要求的基础性前提下,充分考虑市民利益与市场选择。村庄规划也应积极组织村民参与,提高村民参与感与认同感。160第184条 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建立规划编制单位全程负责制。从业务发展、技术进步、管理提升等方面系统加强队伍和机构建设,切实提高技术和管理人才专业素养,培养知识结构丰富、能力复合的国土空间规划队伍,保障和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第三节 强化监督管理第185条 建立并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252、息平台以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调查成果为基础,依据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标准,整合空间关联现状类数据,统筹共享发改、林草、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牧业等部门相关信息,完善细化调查和补充调查,形成覆盖全域、三维立体、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数字化“底板”,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行政管理。明确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历史文化保护线、战略性水资源安全保障范围、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线等安全底线的空间边界,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将国土空间数字化底图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平台运行机制和数据管理规则,加强信息交互与协同,实施上下贯通,贯穿国土调查、253、规划、用途管制、执法督察等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传统数据与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数据融合应用,强化国土空161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共建共享,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国土空间统一底图和数据应用服务,提升协同管理和动态监测效能。第186条 加强规划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运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国土空间要素变化,建立健全规划实施预警机制,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目标、任务、政策偏差等及时进行预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制度,强化定期监测、评价和分析,及时发现资源超载、过度利用等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问题,支撑政府决策。第187条 实现规划动态调整严格规划评估调整,实行规划调整动态化管理,建立五年定期评估和重点领域专项评估相结合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检测评估体系,结合评估结果调整规划相关内容,涉及规划目标、指标、空间布局等重大事项调整,需报上级和相关部门批准。第188条 强化规划实施执法督察加强规划实施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和相关部门执法督察,加大各部门协调一致的综合执法力度,健全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城乡建设、公安等的执法联动和协作机制,改变事162权不清、交叉执法的问题,强化民众监督和举报,细化执法督察结果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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