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总承包公司指定分包风险管理指南(4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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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7294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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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承包公司总承包公司 指定分包指定分包 风险风险管理管理指南指南 前 言 前 言 近年来,随着公司整体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指定分包的规模也在逐年增加,对于公司的指定分包管理要求也在不断提升。为规范公司各项目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的行为,提升总承包管理水平,2019 年 9 月公司合约法务部组织梳理公司指定分包合同签约履约模式,并选取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调研,全面梳理和分析公司指定分包管理现状,发现项目指定分包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管理提升建议。本风险管理指南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梳理和分析公司近三年来指定分包合同签约概况以及在建项目指定分包合同签约概况;第二部分,主要从合同签订、进2、退场、计划与协调、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支付、签证与结算等方面分析本次调研中发现项目在指定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针对本次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及管理建议;第四部分,选取指定分包诉讼案件进行分析和总结,为项目指定分包管理提供警示;第五部分,分别将中建八局总承包公司总包管理方案、指定分包相关协议范本、指定分包相关函件模板作为附件,供项目在指定分包管理过程中使用。编写组 目 录 目 录 第一部分 指定分包合同签约情况概述.1 一、近三年指定分包合同签约情况.1 二、公司在建项目指定分包合同签约情况.2 第二部分 指定分包履约管理问题分析.5 一、合同签订常3、见问题.5 二、进退场问题.8 三、计划与协调问题.9 四、技术质量问题.11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12 六、费用支付问题.13 七、签证与结算问题.14 第三部分 指定分包履约管理建议.16 一、合同签订管理.16 二、进退场管理.18 三、计划与协调管理.20 四、技术质量管理.22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24 七、签证与结算管理.26 第四部分 指定分包案例警示.27 一、基本案情.27 二、裁判结果.28 三、相关法条.29 四、管理建议.30 第五部分 附件.36 一、中建八局总承包公司总包管理方案.36 二、指定分包相关协议范本.36 三、指定分包相关函件模板.36 1 4、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指定分包合同签约情况概述指定分包合同签约情况概述 一、近三年指定分包合同签约情况一、近三年指定分包合同签约情况 1、公司层面总体情况 1、公司层面总体情况 2019 年前三季度共签订指定分包合同 279 份,合同额 45.65 亿元,收取总包管理配合费 2.17 亿元,收取比例为 4.75%。2018 年共签订指定分包合同 378 份,合同额 52.32 亿元,收取总包管理配合费 3.12 亿元,收取比例为 5.96%。2017 年共签订指定分包合同 353 份,合同额 46.48 亿元,收取总包管理配合费 1.86 亿元,收取比例为 4.01%。2、各分公司层面情况 2、各5、分公司层面情况 2019 年前三季度各分公司指定分包合同签订情况、总包管理配合费收取情况详见下表。分公司分公司 指定分包合同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签订 总包管理配合费费收取总包管理配合费费收取 签订份数签订份数 合同额(万元)合同额(万元)金额(万元)金额(万元)比例比例 第一分公司 61 207605.32 9731.20 4.69%2 第二分公司 35 48923.23 1367.44 2.80%第三分公司 20 18484.78 594.26 3.22%第五分公司 4 4812.86 55.53 1.15%浙江分公司 19 7703.77 644.92 8.37%江苏分公司 25 1728.26、1 167 9.66%文旅分公司 59 124501.21 6728.23 5.40%北京分公司 56 42774.20 1871.41 4.38%安装分公司-直属项目-合合 计计 2 27979 456533.58 456533.58 2 21160.201160.20 4.754.75%二、公司在建项目指定分包合同签约情况 二、公司在建项目指定分包合同签约情况 为加强指定分包风险管控,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降低或免除我司总包责任,合约法务部对公司所有在建项目指定分包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要求各分公司全面排查所属在建项目的已进场施工指定分包情况,并填写在建项目指定分包情7、况统计表。针对收集到的统计表,合约法务部进行了数据分析。1、在建项目存在指定分包情况 1、在建项目存在指定分包情况 2019 年前三季度,公司在建项目共计 120 个,其中存在已进场指定分包的项目共计 70 个,占比为 58.33%。分公司分公司 在建项目数量在建项目数量 存在已进场指定分包存在已进场指定分包的项目数量的项目数量 占比占比 第一分公司 17 10 58.82%第二分公司 10 6 60.00%3 第三分公司 15 10 66.66%第五分公司 8 6 75.00%浙江分公司 17 12 70.58%江苏分公司 16 8 50.00%文旅分公司 21 10 47.61%北京分公司8、 14 8 57.14%直属项目 2 0 0.00%合合 计计 120120 71 71 58.3358.33%2、在建项目指定分包签约及履约模式分析 2、在建项目指定分包签约及履约模式分析 从已进场指定分包类型进行分析,指定分包共有 5 种模式,分别为:(1)指定分包与我司签两方合同且走账(两方+走账);(2)指定分包与我司签两方合同且不走账(两方+不走账);(3)指定分包与业主及我司签三方合同且走账(三方+走账);(4)指定分包与业主及我司签三方合同且不走账(三方+不走账);4 (5)业主自行发包。指定分包模式指定分包模式 指定分包数量(家)指定分包数量(家)占比占比 两方+走账 193 9、61.66%两方+不走账 30 9.58%三方+走账 32 10.22%三方+不走账 45 14.38%业主自行发包 13 4.15%合合 计计 313 313 5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指定分包履约管理问题分析指定分包履约管理问题分析 根据公司在建项目指定分包情况统计和分析,合约法务部从指定分包签约及履约的五大模式中分别选择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调研,从合同签订、进退场、计划与协调、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支付、签证与结算等方面具体了解指定分包现场管理情况,梳理项目在指定分包管理过程中的优秀举措及存在的问题。一、合同签订常见问题 1、业主指定确认资料缺失 一、合同签订常见问题 1、业主指定确10、认资料缺失 在指定分包合同签订阶段,首先需确认该分包单位是否属于指定分包单位,对此主要从招标形式与业主指令形式两方面进行分析。根据公司实际,指定分包的招标形式有四种:(1)由业主直接公开招标,这也是最主要的模式,该模式可从形式上直接证明为指定分包,但从本次调研可知,大部分业主不会将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发给我司,导致我司在证明上存在困难;(2)由业主和我司联合招标,该种模式的招标,在法律意义上很容易将指定分包认定为我司的自有分包,当指定分包出现质量、安全、工期问题,往往我司将承担相关责任;(3)由我司进行招标,一般在政府类公建类项目中,业主会推荐相关单位,要求我司进行招标确定,此时指定分包实质上11、就是我司的自有分包,其质量、安全、工期等责任均由我司承担;(4)业主进行议标或者直接指令等形式确定分包单位,未进行公开招标流程,若此项目工程属于必须招标项目,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并可能在经营性6 行为检查时认定为不合规。此外,为确定指定分包单位,业主一般会在其进场前向我司发出指令单、工程联系单、询价函、中标通知书等,但从本次调研可知,部分指定分包进场前未向我司发出任何指令或联系单,仅进行口头通知,致使我司无相关履约资料,尤其是对于不签合同且不走账的指定分包及平行发包,相关业主甚至未告知我司就让其进场施工,当发生纠纷时,我司难以证明该分包单位为指定分包,进而导致我司将承担相关责任。2、签订形式均存12、缺陷 2、签订形式均存缺陷 从本次调研可知,指定分包合同在签约模式上主要存在五种形式:(1)两方+走账模式,即我司与指定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工程款由我司予以支付,在此种模式下,我司尽管要求指定分包与我司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明确工程款只有当业主支付后才我司才予以支付,但是当业主不予支付工程款时,由于我司与指定分包单位存在合同关系,难以免除我司的付款义务。(2)两方+不走账模式,即我司与指定分包单位签订合同,但工程款不由我司予以支付,实质上此合同为备案合同,同时在此种模式下,我司尽管要求指定分包与我司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明确付款主体为业主,若业主不支付工程款引起分包单位起诉的话,由于签署的合同经过政府备13、案但补充协议并没有,我司与指定分包单位存在名义上的合同关系,法院有可能要求我方承担承担付款义务。(3)三方+走账模式,即我司、业主与指定分包单位共同签订合7 同,工程款先由业主支付给我司,再由我司支付给业主,同时在此种模式下,我司尽管要求指定分包与我司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明确付款的背靠背条款试图进行风险转移,同时也能提升合同额转化率。但是在此种情况下,一旦业主不付款引起指定分包单位进行起诉,由于协议中并未明确付款义务主体、未履行相应的催付义务,我司应向指定分包单位承担付款义务。(4)三方+不走账模式,即我司、业主与指定分包单位共同签订合同,工程款由业主直接支付给指定分包单位,我司仅负责总包管理。14、在该种模式下,由于我司不承担付款责任,总的来说风险较小,但由于不从我司走账,导致对分包现场的管理难度较大,同时也不利于营业收入及合同额转化率的提升。(5)业主自行发包模式,即部分工程尽管在总包合同范围内但无需备案或者业主平行发包,此类分包单位可能不与我司签订合同,但我司可通过谈判收取一定金额的配合管理费,此时我司将与其签署配合管理协议。在此种模式下,虽然不与我司存在合同关系,无需承担付款义务,但是在经营性行为检查时,可能被认定为不合规,如业主自行发包的指定分包认定为未签合同进场施工,平行发包单位可能由于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要求停工整改,最终影响项目的整体工期。从上述分析可知,各种签约模式形式均存在15、一定的风险与不足,为有效维护我司的权益,规避自身风险,有必要对相关合同文本内容予以调整。3、资质审核把控不严 3、资质审核把控不严 8 从本调研可知,结合以往的合同评审,我司部分项目对指定分包单位是否具备施工匹配资质的审核把控力度不够,未完全遵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的标准执行,致使存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场施工,从而被认定为违法分包的风险,尤其是针对业主自行发包的分包,由于我司对其资质缺乏管控,当发生工伤事故或安全事故时,我司将承担一定的总包管理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二、进退场问题 1、进场管理不到位 二、进退场问题 1、进场管理不到位 按照公司的管理要求,所有分包进场16、前均应经过我司同意,办理相关的进场手续,提交相关资料。从本次调研可知,部分指定分包单位进场前未向我司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组织机构表和通讯录、进场作业人员花名册、岗位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及花名册等相关文件资料,导致项目在接受检查时难以提供,存在违法分包、管理不到位等风险;相关指定分包,尤其是业主自行发包的分包单位,进场前不经我方同意直接进场施工,致使我方处于完全失控状态,例如某项目的业主直接将施工范围内容进行肢解发包,分包进场未经过我司同意,合同不与我司签订,造成管理费收取困难。此外,部分项目未制定统一的分包管理手册,管理制度较为分散,导致分包进场无法一次性签订,造成17、出现相关不合规的行为时,我司进行处罚缺乏合理依据。2、劳务管理资料不全 2、劳务管理资料不全 由于分包单位为业主指定,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公司劳务管理要9 求进行管理,如未向分包单位收取劳务工人进(退)场登记表、劳动合同书等,若发生劳务工人纠纷(含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时,我司其实难以证明涉案劳务工人与分包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进而将导致我司承担相关的赔偿、付款责任;又如未向分包单位收取体检合格报告、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档案手册等,若发生相关安全伤亡事故,我司可能因未尽到总包管理义务而承担相关责任。此外,本次调研还发现,针对指定分包,所有项目均未按照当地政府的要18、求与其签署农民工工资代付协议及设立专用账户,这可能导致我司在经营性行为检查时被认定为不合规,同时在指定分包未支付到位的情形下发生农民工向我司讨薪行为。3、分包退场不予配合 3、分包退场不予配合 从本次调研可知,在进行退场时,部分指定分包单位不按照合同或配合协议的约定进行配合,如未做到完工场清,导致我司的垃圾清运等相关费用的增加;拖延退场,导致我司工期延长;不按照我司要求编制竣工图纸等竣工资料,导致我司难以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等。三、计划与协调问题 1、工期缺乏有效管控 三、计划与协调问题 1、工期缺乏有效管控 作为总承包单位,我司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约定对自有分包、指定分包单位的工期进行统一的管理19、与协调。从本次调研可知,只有少部分项目要求指定分包单位提交进度计划,大部分项目均未要求指定分包单位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和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提交相应进度计划,致使我司对项目整体工期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出现指定分包10 单位工期延误情况时,部分项目未按照总包合同要求及时向指定分包单位及业主发函并进行相应的工期、费用索赔,存在权利失效风险。此外,当指定分包单位导致工程整体进度滞后时,我司往往未采取必要有效措施予以修正,若业主方为外资企业,则会认为工期延误的责任在于总包单位。2、工作面移交存在瑕疵 2、工作面移交存在瑕疵 指定分包进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其提供合格的工作面。因此在进场前20、,双方应就移交的部分进行交接检或验收,并且资料完善,各方已签认。从本次调研可知,虽然大部分项目与指定分包单位办理了工作面移交手续,但是手续不尽完善,如工作面移交记录表仅对移交工作面的范围及内容进行描述,未增加高程(标高)、构件位置、机械设备定位等相关复核证明;指定分包单位(即接收方)未盖章,仅有相关人员签字,签字人员是否有授权难以查证;记录表监理单位仅签字,未明确移交的工作面符合要求;工作面交接仅做形式上的交接,未对交接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质量问题),若指定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作业面不符合要求等,往往还会出现交叉返工、整改、相互扯皮的情形;此外,若移交的工作面不符合要求且我司未21、进行整改,该部分工作内容由指定分包完成,我司往往面临交叉扣减,例如某房建项目,交接的工作面因抹灰平整度及厚度等原因被扣减金额 800 余万元。3、交叉作业协调不力 3、交叉作业协调不力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相关专业工程交叉作业不可避免,如施工前11 期的土方工程与桩基工程、后期的二结构与防水工程等,若其中的一个工程由指定分包单位施工,另一工程属于我司自施部分,对此我司应有力进行协调,合理安排作业面,保障施工进度与效率。从本次调研可知,正如前面所述,由于大部分指定分包单位未提交工期进度计划,导致我司难以提前进行施工进度安排,合理划分施工作业面,抑或指定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往往由于无法进行有效协调,22、出现施工进度缓慢及降效的情形。四、技术质量问题四、技术质量问题 1、图纸及方案未严格审核 1、图纸及方案未严格审核 施工图纸与方案是施工单位开展施工工作的主要依据,对于工程的质量至关重要。本次调研发现,大部分指定分包单位图纸及方案的会审均要求总包单位参与并进行审批和确认。部分项目在审核指定分包单位的图纸及方案时存在审核不严格、审批表只签名不签审核意见或只盖章不签审核意见、审批资料未留存等问题。某些项目存在错误认识,认为指定分包单位的图纸和方案应由业主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总包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但是,若因经我司审核确认的图纸及方案存在错误导致后期指定分包单位施工部分存在质量问题,后期存在承担连23、带责任的可能。2、工程质量管控手段单一 2、工程质量管控手段单一 指定分包单位施工质量关系项目整体交付的水平,且总包单位对于指定分包单位施工发生的质量问题通常需要承担管理责任。因此,项目履约过程中,对于指定分包单位的管控十分重要。本次调研中,12 发现大部分项目对于指定分包的质量管控手段通常是出具质量整改单、处罚单,或者向业主发函要求业主落实指定分包单位的质量问题整改工作。此种方式下,指定分包单位一般会积极配合进行质量整改。但是,除了事后整改之外,项目在事前防控环节相对薄弱,缺少常态化的管理机制,从而导致部分问题整改滞后,或产生不必要的成本。3、成品保护过程信息沟通不及时 3、成品保护过程信息24、沟通不及时 本次调研中发现,在成品保护方面大部分项目会在发生指定分包破坏成品造成损失的情况下,通过向指定分包单位发函,并抄送业主和监理,以签证的形式由业主进行确认。但是,由于成品损坏发生后整理发函存在滞后性,在责任划分时可能会存在争议,导致部分费用无法得到业主补偿。这反映出部分项目对于成品保护的意识存在一定的欠缺,不同部门之间信息传递不及时,发生成品损坏事实后并未及时协同进行相关索赔工作。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 1、项目人员总包安全管理意识欠缺 1、项目人员总包安全管理意识欠缺 本次调研发现部分项目管理人员总包安全管理意识存在一定欠缺,对于指定分包的安全管理不够重视。25、此外,项目安全管理手段普遍比较单一,对于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指定分包单位无法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特殊的安全隐患风险识别能力较差。2、指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持证材料未留底 2、指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持证材料未留底 本次调研中的大部分项目均表示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方面都按照自有分包单位的管理要求来对指定分包单位进行管理,整体情13 况较好,但是项目大都对资料的留存意识不足。部分项目指定分包单位的安全员、专职电工、特种工等岗位人员持证情况及资料并未在项目部留底。项目部缺少相关人员的资料信息,不利于现场对指定分包单位人员进行有效管控,进而可能导致现场出现无证作业人员,引发安全隐患。3、安全保证金收取不规范 26、3、安全保证金收取不规范 由于指定分包单位通常由业主直接招标,结算及付款义务主体均为业主单位,因此,项目对于指定分包的管控缺乏有力的抓手。安全保证金则是总包单位管理指定分包单位的一项重要手段,但是,部分项目反映安全保证金收取较难,尤其在不走账的付款形式下,指定分包单位往往拒绝缴纳安全保证金。此外,部分项目在指定分包履约完成后,未及时将相应部分的安全保证金予以返还。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不及时 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不及时 按照公司管理要求,指定单位分包进场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但是部分项目进场后很长一段时间仍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签订工作,甚至部分项目在指定分包退场前仍未签订。六、27、费用支付问题 1、付款时间存在滞后现象 六、费用支付问题 1、付款时间存在滞后现象 在走账的指定分包合同中一般会约定,业主方先将工程款支付至我司账号,我司在收到业主方工程款后,再将其中指定分包部分的工程款支付至对应的指定分包单位。但是,由于业主付款周期与我司付款程序和周期存在差异,部分项目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将工程款支14 付至指定分包单位。指定分包单位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将影响现场整体进度,甚至导致不必要的诉讼纠纷,同时也会影响我司信誉,后期业主可能会避免采取走账的模式,从而降低我司合同额转化率。2、业主付款时未明确指定分包单位金额 2、业主付款时未明确指定分包单位金额 本次调研中发现,部分业28、主在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时,会用清单或者是转账备注的形式明确各家指定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金额,从而避免指定分包单位对进度款金额有争议。部分项目业主则未将工程款进行划分,一揽子将所有工程款支付至我司账户。七、签证与结算问题七、签证与结算问题 1、过程签证直接签字 1、过程签证直接签字 本次调研中,大部分项目表示作为总包单位与指定分包单位不办理签证,过程签证一般均由业主与指定分包单位之间直接办理,其中,部分业主要求总包单位在签证单上签字。因此,项目往往直接按照业主要求,在指定分包单位与业主的签证单上直接签字。这可能导致后期在业主与指定分包单位发生纠纷时,指定分包单位依据我司签字确认的签证向我司主张相应29、费用的情况。此外,部分项目也存在与指定分包单位办理签证的情况,即指定分包单位按照我司的要求进行了部分施工内容。2、缺少完整的结算资料 2、缺少完整的结算资料 本次调研中发现,因指定分包单位结算为指定分包单位与业主直接办理,故部分项目仅在结算面单上签字,仅保留了结算面单,而未留存整套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期若发生诉讼案件,我司将因为缺少足15 够的支撑资料而处于十分被动的境地。16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指定分包履约管理建议指定分包履约管理建议 针对本次调研梳理的当前项目在指定分包管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公司合约法务部结合部分项目优秀管理经验,并协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提出管理建议,为项目在指定分包管理过程中30、提供借鉴,从而规范公司各项目指定分包管理,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一、合同签订管理 1、夯实业主指定资料收集 一、合同签订管理 1、夯实业主指定资料收集 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的确定,应以业主发出的指令、工程联系单等为依据,并具备完整的招标、定标资料。对此,在指定分包进场前,我方应积极要求业主提供上述资料,若业主不予提供的,我司应积极发函主张。经过发函后业主仍不予提供的,我方无奈可从监理例会纪要、总包合同施工范围页或清单等进行侧面印证,以便在相关涉诉案件中减轻我司的责任。2、优化合同签约内容 2、优化合同签约内容 为确保签约模式恰当适用,最大程度降低履约风险,根据上一部分的分析,有必要针对合同内容进行调31、整与优化,主要集中在合同形式(正式/备案)与过账形式(走账/不走账)两方面。对此,针对不同的签约模式,需要对其合同内容进行如下调整:(1)两方+走账模式:若该合同为正式合同,我方应补充协议中约定付款的义务主体为业主,我方仅承担转付款义务,在业主未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指定分包单位应积极进行催促,我司仅进行协助配17 合。(2)两方+不走账模式:因该合同为备案合同,应补充签署关于解除备案合同的协议,即我司与指定分包单位就该备案合同实质上不存在合同关系。若仅签署该备案合同而不签署正式合同,我司与指定分包单位还应签署 总包施工配合管理协议,对其仅进行配合管理。(3)三方+走账模式,该种模式在风险程度及32、公司管理要求方面实际上对我司最为有利,但是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我方仅承担转付款义务,并详细设定“背靠背”支付条款,明确我方的义务。(4)三方+不走账模式,在补充协议中必须约定我司不承担任何付款义务,仅对指定分包进行总包配合管理,并要求分包遵循项目现场管理的各项制度。(5)业主自行发包模式,项目部应积极按照司合函字(2019)10 号的要求签署总包施工配合管理协议或进行发函,从而降低或免除我司的安全、质量、工期等责任;另一方面,项目部应加强与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的协商与沟通,争取从我司走账,从而提升合同额转化率。3、主动审查分包资质 3、主动审查分包资质 业主指定分包合同签订前,指定分包单位应当按33、照我司要求提供资质材料以供审查。对于不符合施工资质要求,禁止与其签订合同,并立即向业主发函并要求更换施工方;对于已经签订合同的指定分包单位,若发现其不符合施工资质要求,应立即向业主发函并要求更换施工方(函件模板见 OA 平台示范/模板文本库);如未予更换,应要18 求业主提供要求我司与指定分包单位签订合同的指令、工程联系单或其他相关发文。二、进退场管理 1、注重进场程序及资料 二、进退场管理 1、注重进场程序及资料 为规范分包统一管理,项目部应综合生产、安全、技术、商务、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制定 分包商管理方案 或 总包管理方案,要求指定分包单位在进场前进行签字盖章,确保管理制度及时落地、相关34、处罚有所依据。在进场时,项目部要求指定分包单位均按照我司的进场流程办理相关进场手续,首先指定分包单位到合约部接受分包管理规定交底。由生产部牵头组织分包单位所有人员进行入场交底培训,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办理门禁卡,分包单位方可进场。此外,指定分包单位进场前需按照我方编制的分包单位进场提交文件清单(具体内容详见下表)提交相关文件资料,且对所提供的资料及时更新。分包单位进场提交文件清单分包单位进场提交文件清单 序号 提供资料目录 提交资料要求 保存人 1 按分包合同约定的履约保函(如有)复印件 2 缴纳安全保证金凭证 复印件 3 项目组织机构表和通讯录 复印件(盖公章)4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35、许可证 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盖公章)5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资格证 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19 序号 提供资料目录 提交资料要求 保存人 6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岗位证书、社保证明、工资发放证明、劳动合同 查看原件,留存盖公章复印件并及时更新 7 进场作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身份证、岗位证书 查看原件,保留复印件并及时更新 8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及花名册 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及时更新 9 当年有效进场工人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报告证明 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及时更新 10 专业分包企业人工费专用账户 原件 11 其他 2、规范劳务资料管理 2、规范劳务资料管理36、 劳务工人进场后,要求指定分包单位积极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及我司要求及时将 项目劳务工人进(退)场登记表、劳动合同书、体检合格报告、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档案手册及身份证原件报至我司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处,由我司为进场工人办理门禁卡,每月月底将加盖公章的劳务工人劳动工资发放记录表报至总承包单位劳务管理员处。定期在实名制管理平台上填报工人出勤,工资造表、工资发放(如上海市人工工资支付台帐)等数据。若当地政府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有特殊要求的,要求指定分包单位配合签署相关委托支付协议,并开立相关人工费账户。3、深化分包退场义务 3、深化分包退场义务 为促进指定分包积极配合进行退场,需要将退场应完成的内容在相关协议或37、者管理办法中进行深化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应包括:按合20 同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现场符合工完场清的要求;退还借领的工具和剩余材料;分包结算工作按照合同约定与我司或业主达成一致;生活区及其他物品的回收工作符合项目要求;指定分包单位退场应先完成我司项目部手续,合格后办理监理及业主的退场手续。按我司的要求完成竣工图纸等竣工资料的编制,并移交我司项目部。同时,为了督促指定分包单位能积极履约,应当在相关协议或者管理办法中规定相关的违约责任或者罚则。此外,针对指定分包单位不走账或未交安全保证金的,若分包单位不予配合,我方应积极向业主进行发函,请求其进行积极协调,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或者费用支出,我司应及时办理相38、关签证或者索赔。三、计划与协调管理 1、强化工期有效管控 三、计划与协调管理 1、强化工期有效管控(1)工期进度计划的提交。在进场前,要求指定分包单位根据我司项目编制的总体进度计划详细编制分包进度计划、月、周进度计划。若进度计划涉及相关单位工序衔接、工作界面移交等要求,须在计划中详细说明。(2)进度计划落实的考核。在施工组织实施当中,督促指定分包单位按照计划表中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并实施现场考核。然后根据考核结果反馈给分包单位,要求其根据考核结果分析现场实际情况,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实现计划;必要情况下,我司配合指定分包单位进行协调,促使其完成预定工程。(3)索赔工作的及时开展。若指定分包单39、位出现工期延误后,21 我司通过协调后仍无明显效果,我司应积极发函请求业主予以解决,同时函件中需明确指出具体延误天数。同时,我司应积极收集必要的资料,做好相关工期及费用的测算,在合适的情况下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在限定的时限内进行工期、费用索赔工作。2、有序移交工作面 2、有序移交工作面 与指定分包单位进行工作面的移交,务必确保手续规范、资料齐全且经各方签字确认。(1)工作面移交记录表、协议或清单应内容完整,具体需包括:移交的工作面范围、时间(如多次移交,移交的清单或协议应注明);移交工作面的实际情况;高程(标高)、坐标、轴线、预留洞口、预埋件、构件位置、机械设备定位等的复核证明;需要移交方或接收40、方协调事宜;确定水、电、气接口及结算方式;成品保护;资料移交等。(2)在工作面完全接手前,预留 3-5 天时间给指定分包单位对工作面的质量以及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确认,若存在相关问题,我司及时完成整改,抑或我司可与指定分包单位签署相关协议,约定由指定分包单位进行整改,我司进行费用补偿,避免质量问题存在扯皮或者交叉扣减。(3)各方签字完整且意见详实:指定分包单位签字人员需有其内部授权,意见明确为“符合移交条件,同意接受”,在必要情况下,可要求其进行盖章;监理单位不仅需要相关人员签字,同时最好需要明确为“符合移交条件”。3、主动协调交叉作业 3、主动协调交叉作业 若指定分包单位与我司施工存在交叉作业的41、情形,我司作为总承包单位,需要履行好相关的配合管理义务,及时要求指定分包提交施22 工进度计划,合理划分施工作业面,全面进行协调,科学进行工序安排,避免延误项目关键节点工期及总工期;当分包出现生产要素配备不足,在必要情况下主动进行配置;若我司根据整个工程进度情况对局部进行计划调整时,应协调相关指定分包单位作相应调整以符合总进度要求,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降效情形。四、技术质量管理 1、重视图纸及方案审查工作 四、技术质量管理 1、重视图纸及方案审查工作(1)提高对指定分包单位图纸及方案审查工作的重视。尤其针对关键施工部位,应组织对图纸及方案的会审,严格审查。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工程42、联系单的形式向业主及指定分包单位发函,说明图纸或方案中所存在的问题。(2)谨慎签署图纸及方案的审批文件。若图纸及方案审批文件必须经由总包单位签字,则项目应注意避免只签名不签审核意见或只盖章不签审核意见的情况发生。一方面,对于图纸及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应在审批文件中予以明确;另一方面,建议备注“最终以建设单位审核结果为准”。(3)严格现场管理。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分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4)重视资料管理工作。项目应当要求指定分包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资料的管理,包括资料的编制、报验、收集、整理,做到资料与工程同步,并按照规定时间上交。项目对于指定分43、包单位的技术资料也应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确保资料管理的有序完整。23 2、建立有效全过程质量管控机制 2、建立有效全过程质量管控机制(1)要求指定分包单位进场前组织施工人员针对施工图纸及方案进行交底、培训,并将相关记录交总包单位留底。(2)项目安排专人每天在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巡查、检查,发现不符合图纸及施工方案的,及时督促整改。(3)定期在现场组织工程质量联合检查,各指定分包单位技术人员、质量员必须参加。(4)严格履行工序报验手续,总承包单位、监理验收合格并形成验收记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5)对于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指定分包单位及业主发函要求整改,注意函件必须明确问题具体情况、整改要44、求及时限,并附现场图片进行佐证。函件发出后应保留原件及对方签收凭证,并指定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3、加强成品保护工作 3、加强成品保护工作(1)在不同工序交接时,应组织对成品情况进行检查,已经损坏的成品要求上道工序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方可交接。移交时,注意要做好书面交接验收手续。(2)指定分包进场施工前,应对其做好成品保护交底记录,过程中要设置专职保护人员进行巡视、检查。(3)要求各指定分包单位在各自施工部位的成品未移交前自行保护,若发现其他单位人员损坏时,应由指定分包单位自行落实到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否则,相关损失由该指定分包单位自行承担。24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1、加强总包安全管理45、意识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1、加强总包安全管理意识 一方面,项目需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教育,积极宣贯公司各类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提升项目管理人员及所有分包单位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针对专业性较强的指定分包单位,项目应当加强学习,深入了解指定分包单位的履约过程,提升安全风险隐患的识别能力。2、严格审核指定分包单位持证情况 2、严格审核指定分包单位持证情况(1)严格审查指定分包单位是否按规定配备足额持证的专职安全员,同时,要求指定分包单位将专职安全员人员信息材料需报送至项目部留存。(2)严格审查特殊工种持证情况,同时,要求指定分包单位将相关人员信息材料报送至项目部留存。(3)指定分包单位人员持证信46、息材料应当及时更新,确保现场实际施工人员与报项目资料留底的人员一致,避免资料收集流于形式。3、规范安全保证金收取工作 3、规范安全保证金收取工作(1)重视安全保证金收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跟进落实,争取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时将相关金额落实。(2)尝试与业主进行有效沟通,阐明收取安全保证金对于项目整体完美履约的重要性,由业主出面与指定分包单位协商。(3)指定分包完工退场后,除履约过程中出现罚款事项扣除相应保证金外,剩余安全保证金应当及时归还指定分包单位。4、进场前要求指定分包单位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进场前要求指定分包单位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5 (1)指定分包单位进场前提47、前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无需单独发起合同评审流程,可直接携指定分包单位及项目经理签章齐全的协议(务必按照协议内的使用说明填写完整安全负责人信息)至合约法务部优先办理用印。(2)若指定分包单位拒绝项目配合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禁止其进场,并及时向业主单位发函说明情况。六、费用支付管理 1、合理约定付款时间 六、费用支付管理 1、合理约定付款时间(1)合同签订时,结合业主付款程序和周期以及公司的流程,充分考虑,计算出合理的支付时间,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避免后期因无法实现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导致我司承担违约责任。(2)履约过程中,通过实际操作发现付款时间无法满足合同约定时间要求,则应积极联系业主,争48、取由业主变更付款时间。若业主付款时间无法变更,则应当与指定分包单位沟通,确认双方均可接受的付款时间,并通过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形式进行书面的确认。(3)充分发挥系统联动,及时安排付款计划,与分公司财务及时沟通,确保付款流程的高效。2、付款时备注各家指定分包单位工程款金额 2、付款时备注各家指定分包单位工程款金额(1)要求业主支付工程款的同时提供明细单,明确各家指定分包单位的应付款项。(2)建议业主财务部门在银行转账时,在付款摘要信息中注明工程款中各家指定分包单位的应付款项。26 七、签证与结算管理 1、严格过程签证管理 七、签证与结算管理 1、严格过程签证管理(1)原则上,签证均应由指定分包单49、位与业主直接办理,我司项目应避免与指定分包单位之间办理签证。(2)若业主要求我司在其与指定分包单位的签证上签字确认,则项目一方面,应核实指定分包现场是否的确进行了相关的工作;另一方面,签字时应注意在姓名旁边备注“仅配合业主审核流程需要,最终以业主审定为准”。(3)若指定分包按照我司要求的确存在额外的施工部分,则办理签证时务必与生产部门核实真实性,防止指定分包单位虚报。2、留存完整结算资料 2、留存完整结算资料(1)若业主要求我司配合其与指定分包单位之间的结算流程,并在结算面单上签字,则签字时同样应注意在姓名旁边备注“仅配合业主审核流程需要,最终以业主审定为准”。(2)建议业主与指定分包单位结算50、完成后,向指定分包单位索要整套的结算资料复印件。27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指定分包案例警示指定分包案例警示 本部分选取一个指定分包有关的诉讼案件,从案件纠纷处理的角度进行梳理分析,突出指定分包管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为项目管理提出警示,并具体针对指定分包管理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建议。一、基本案情 一、基本案情 2010 年 9 月 1 日,发包方 A 房地产公司与总承包方 B 建筑公司经过联合招标,选定 C 幕墙公司为案涉某工程的幕墙分包单位,2010年 10 月 1 日,A 房地产公司、B 建筑公司、C 幕墙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约定C幕墙公司负责施工案涉幕墙工程,开工日期2010年11月1日51、,竣工日期 2013 年 7 月 1 日,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合同价款为 1 亿元,进度款按照每月已完工程量的 80%支付,结算款按照结算造价 95%支付,余款待质保期结束后无息返还,同时合同还约定总承包方需在发包方指示下全面管理,工期延长并不意味着额外费用的增加,且总承包方需与分包方就所施工工程质量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施工过程中,A 房地产公司、B 建筑公司、C 幕墙公司三方达成口头共识,即 B 建筑公司作为总包方,仅需为本项目幕墙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具体幕墙分包工程的施工、报量、计量、款项支付、发票开具等事宜由 A 房地产公司与 C 幕墙公司直接对接,合同签订后,C 幕墙公司开始施工,后因 52、A 房地产公司资金困难,导致案涉工程被迫停工,截止停工之日,C 幕墙公司已完工程量达到分包合同约定工程量28 的 90%。经 B 建筑公司、C 幕墙公司多次发函催促,A 房地产公司始终未能支付欠款,也不能提供施工条件,2015 年 12 月,C 幕墙公司发函告知 A 房地产公司,鉴于 A 房地产公司不能支付欠款、不能提供工作面,C 幕墙公司决定撤出工地。2016 年 3 月 1 日,C 幕墙公司向 A 房地产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因案涉工程停工多年,贵司拖欠工程款且一直无法提供施工条件,故我司通知贵司解除合同”。2016 年 3 月 3 日,该解除合同通知书以 EMS 快递方式53、邮寄至 A 房地产公司,并由该公司前台人员签收。2016 年 8 月 1 日,C 幕墙公司将 A 房地产公司起诉至工程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诉讼请求为:一、确认三方签署的分包合同已于 2016 年 3 月 3 日解除;二、判令 A 房地产公司支付工程款 3000 万元及利息;三、判令 C 幕墙公司对案涉幕墙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判令 A 房地产公司赔偿 C 幕墙公司因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损失300 万元。庭审过程中,法院依职权追加 B 建筑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参加庭审。二、裁判结果 二、裁判结果 一、确认三方于 2010 年 10 月 1 日签署的分包合同于 2016 年 3月 54、3 日解除;29 二、A 房地产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给付 C 幕墙公司工程款1500 万元,并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 2016 年 8 月 1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计付利息;三、C 幕墙公司对案涉工程的幕墙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 A房地产公司欠付工程款 1500 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A 房地产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给付 C 幕墙公司工期延误期间损失 100 万元;五、驳回 C 幕墙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相关法条 三、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55、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30 支持。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 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56、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二条 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四、管理建议 四、管理建议 本案是典型的因指定分包引发的纠纷案件,虽然最终总承包方未承担给付责任,但是此类案件的发生仍然对施工企业日常管理提出诸多警示。1、招标阶段 1、招标阶段 目前,建筑领域对于指定分包工程的招标模式,主要分为发包人独立招标和发包人与总承包人联合招标两种模式。对此,建议总承包人在以后签约时,应根据不同的招标模式、结合不同业主的资信状况进行区别应对:(1)发包人采取独立招标方式确定专57、业分包单位。建议由发包人与专业分包人直接签署两方合同,总承包人不参与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并明确此专业分包工程不在总承包人施工范围内,合同相关权利义务均由发包人与专业分包人承担,与总承包人无关。(2)发包人采取与总承包人联合招标模式确定专业分包单位。建议要对发包人资信状况、履约诚信度等进行综合评判,采取对总承31 包人相对有利的模式进行签约,若发包人资信较好、履约诚信度高,可考虑通过签署三方协议,将专业分包施工范围纳入总承包人施工范围,工程款支付由发包人支付总承包人后,再由总承包人支付给专业分包单位;若发包人资信较差、履约诚信度不高,建议与发包人协商将专业分包工程甩项由业主另行发包,相应款项也由58、业主直接负责支付,总承包人仅收取施工配合费。2、签约阶段 2、签约阶段 如上分析,根据不同的招标模式,实践中专业分包工程常见的签约模式包括:1.发包人与专业分包人单独签约;2.发包人、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人签署三方协议;3.总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单独签约。从有利于总承包人风险防控的角度出发,建议针对不同签约模式采取不同签约策略:(1)发包人与专业分包人单独签约:此时对总承包人而言风险相对较小,但应当注意专业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与总承包人承包范围是否存在重复情形,建议明确专业分包工程范围不在总包合同承包范围内;(2)发包人、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人签署三方协议:建议应关注三方协议具体合同条款,尤其是增加总承59、包人义务的相关条款(如总承包人需对专业分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承担连带责任),在合同中增加“总承包人仅履行相应配合义务,计价、付款等均由发包人负责”类似合同条款;(3)总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单独签约:此类签约模式对总承包32 人而言风险较大,建议:一是控制付款权。合同中明确支付给专业分包人的工程款,必须先由发包人支付给总承包人,总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工程款后方可支付专业分包人;二是要求专业分包人提供有效担保。要求专业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三是合同明确约定有效送达地址。实践中经常出现因发生争议或分歧,相关函件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无法有效送达情形,建议在合同中写明具体收件60、地址、收件负责人信息,以便及时行使合同权利。3、履约阶段 3、履约阶段 专业分包工程是整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专业分包人履约过程管理,关乎到总承包人整个工程能否顺利按约交付,建议总承包人在履约阶段,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专业分包人进行管控:一是明晰责任主体。要根据合同约定、结合项目生产例会及每月监理例会等契机,加大对专业分包人履约管控力度,与专业分包人划清各自承包工程范围及协助义务责任主体,避免因工程承包范围约定不清、承担责任主体不明而产生纠纷;二是重视工期进度。工期进度管控是总承包人在履约阶段应重点管控的对象,一旦发现专业分包人的施工进度与总承包人的总体进度计划不相匹配,应立即根据合同约定,61、对专业分包人采取发函书面整改、下发工作联系函、上报监理、抄送业主等举措,及时固化他方工期违约证据,规避己方工期违约风险;三是关注质量合格。专业分包工程质量虽由专业分包人负责,但总承包人仍需对专业分包工程质量与专业分包人共同向发包人承担33 连带责任,建议总承包人加强对专业分包人施工质量过程管控,及时发现、及时要求其在过程中整改完毕;四是重视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一刻不得松懈,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对总承包人而言影响是多方面的,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专业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专业分包人承担,并要求其交纳相应的工程保险;同时,总承包人应对专业分包人做好相关安全交底并留有书面影像资料,层层传递安全管控压力和风62、险;五是同步技术资料。专业分包工程技术资料是整个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专业分包人在何时、以何种方式提供何种标准的技术资料,并配备相应的违约罚则条款,加以约束。4、索赔阶段 4、索赔阶段 同步关注索赔与反索赔工作。受专业分包人身份特殊性、履约能力不确定性、施工范围专业性影响,加之专业分包工程合同额大、过程中设计变更多、易产生履约纠纷的特点,建议总承包人要高度关注与专业分包人的索赔与反索赔工作,特别是在进度、质量、工程量审核、争议清单价格确认、保修义务承担等要加强履约资料管理,及时依据合同约定固化有利于总承包人的相关证据资料,防范发生索赔与反索赔风险。5、结算阶段 5、63、结算阶段 明确结算资料上报要求及责任承担。针对专业分包工程的结算,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专业分包人编制结算书,报总承包人34 审核,另一种是专业分包人以总承包人名义编制结算书,报发包人审核。不论哪种模式,建议总承包人应当在合同中对专业分包人结算书编制标准、上报时间以及不上报结算书的责任承担予以明确,规避因工程未结算而带来的结算造价无法控制风险。6、保修阶段 6、保修阶段 及时履行总承包人合同约定的通知维修义务。实践中对于发生专业分包工程质量问题,一旦发包人通知总承包人进行维修,则总承包人应第一时间根据需要维修的具体工程和具体范围,及时依据合同约定通知专业分包人进行维修,并留存好已经有效通64、知专业分包人履行维修的义务的有关证据,以备将来产生争议时及时举证,规避总承包人的保修金被第三方扣留风险。7、诉讼阶段 7、诉讼阶段 分清形势、严守底线,做最有利于总承包人的选择。对于因争议无法协商,专业分包人已经提起诉讼的情形,总承包人首先应分清形势。根据专业分包人主要诉讼请求,分析其矛盾具体指向(实践中主要有 1.诉请主要针对总承包人;2.诉请主要针对发包人;3.诉请同时针对总承包人与发包人),做有针对性的诉讼策略选择。尤其是主要诉请针对总承包人的,要及时依据合同、履约资料进行抗辩,必要时提起反诉以抵消相应债权;其次是严守底线。不论专业分包人主要诉请针对哪一方,总承包人都应当以己方承担责任最65、小化为目标,严守底线,并结合矛盾焦点转移、诉讼策略调整、关键证据提出、后续合作可能、业主关系维护等综合评判,做最有利于总承包人的选择。35 以上相关案例解读与分析摘自“法治八局”公众号,以纠纷案件过程妥善处置为出发点,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管理质量提升为落脚点。供参考。36 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附件附件 本部分为指定分包管理过程中的常用文件,一是中建八局总承包公司总包管理方案,项目部应与业主沟通,争取在指定分包单位的招标阶段将中建八局总承包公司总包管理方案加入业主招标文件当中;二是指定分包相关协议范本,适用于不同模式下需要与指定分包单位签订的协议文件和附件;三是指定分包相关函件模板,项目可根据66、实际需要进行选择和使用,函件模板中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中建八局总承包公司总包管理方案 二、指定分包相关协议范本 一、中建八局总承包公司总包管理方案 二、指定分包相关协议范本 1、(两方+走账)指定分包合同补充协议书 2、(两方+不走账)指定分包合同终止协议书 3、(三方+走账)指定分包合同补充协议书 4、(三方+不走账)指定分包合同补充协议书 5、总包施工配合管理协议 6、协议相关附件 三、指定分包相关函件模板 三、指定分包相关函件模板 1、关于更换无相应施工资质指定分包单位的联系函(未签合同)2、关于更换无相应施工资质指定分包单位的联系函(已签合同)3、关于敦促平行发包指定分包单位与我司签订总包施工配合管理协议的函(未进场)37 4、关于敦促平行发包指定分包单位与我司签订总包施工配合管理协议的函(已进场)5、关于移交指定分包工程工作面的告知函 6、关于敦促指定分包单位办理政府备案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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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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